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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论文格式要求高吗

发布时间:2024-07-06 20:31:30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论文格式要求高吗

福州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要毕业,首先是要完成各科的学业完成学分,然后各科的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学时要达到一定的要求,不能无故的旷课,最后毕业的时候要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论文答辩。只要你做到以上的几点,就可以顺利的从福州外贸外语大学毕业。

百分之80。各培养单位应保证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以便于导师和研究生更快地了解论文进度情况,确定相关人员名单。研究生在完成“双盲”评审后,需签署“承诺书”并由所在培养单位盖章后,方可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否则视同无法进入评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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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论文格式要求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u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and Trade”;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第三条 学校概况: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权威发布的《2020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指出,我校位列全国民办高校第十五名,跻身中国六星级顶尖民办大学;2017年被教育部评为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权威发布的《2018中国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指出,我校2018年科研竞争力排行位列全国民办高校第16名; 福建省教育厅权威发布的《2018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发展监测报告》指出,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位列福建省本科高校第四。学校地处福建省会福州门户、素有海滨邹鲁美誉的福州长乐区。学校现设有34个本科专业,构建文、经、管、艺、工、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四条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第三章 专业要求第五条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第六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七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八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在各省(区、市)录取专业分配上均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执行,若无具体规定,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其他省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生源省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我校制定的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执行。我校在福建省艺术类招考中安排在本科批B类(含美术类、编导类)录取,录取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投档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若出现生源不足时,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予以降分录取)。(1)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排序。(2)福建省编导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编导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编导类综合分=(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加分)×60%+专业统考成绩×5×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排序。第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第十一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降分政策,进行申请降分录取。第十二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83560939。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标准将向学生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五条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标准将向学生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第十六条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注册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退学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文中规定的退学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第十七条 凡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各类奖助学政策。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校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海外学习交流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学政策:(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助学政策;(2)设立“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八章 其他第二十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招生办网址:招生办邮箱:3013488240@QQ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邮政编码:350202招生咨询电话:0591-83560666 83596666联系人:石老师:17706906743 陶老师:17706900421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uUniversityofInternationalStudiesandTrade”;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第三条学校概况: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学校荣获“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综合奖(全国仅16所民办高校获此殊荣)”“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民办高校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第十、十一、十二届文明学校”“福建省第一、二届文明校园”“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先进教工之家”、首届全国青运会“突出贡献奖”“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地处福建省会福州门户、素有海滨邹鲁美誉的福州长乐区。现设有外国语学院、财金学院、经管学院、智能建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二级教学单位,以及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学院等教学平台,37个本科专业,构建文、经、管、艺、工、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第二章招生计划第四条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三章专业要求第五条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第六条学校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第七条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九条普通类录取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和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若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将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十条艺术类录取根据各省2022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福建省外各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我校在福建省艺术类招考中安排在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含美术类、编导类)录取,投档录取模式按照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第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第十二条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降分政策,进行申请降分录取。第十三条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83560939。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五条学费、住宿费标准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标准将向学生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具体如下:(一)学费标准(1)审计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经济统计学、投资学、法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英语、日语、翻译、资产评估、土木工程、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西班牙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6840元/学年/生;(2)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动画(闽台合作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建造、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9280元/学年/生;(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项目)学费为42000元/学年/生。(二)住宿费标准(1)二人间,700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电冰箱、干湿分离卫生间、2*2米床、书桌椅、衣柜、床头灯、电热水壶、壁挂式电吹风等;(2)舒适型四人间,298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干湿分离卫生间、上床下桌木质公寓床、壁挂式电吹风等;(3)普通四人间,246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4)五人间,226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5)六人间,216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6)八人间,160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三)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第十六条学费退费办法学生注册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退学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文中规定的退学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奖助学措施第十七条凡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各类奖助学政策。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在校生成才基金、校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建设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海外学习交流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学政策:(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助学政策;(2)通过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学生。第七章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第十九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八章其他第八章其他第二十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招生办网址招生办邮箱3013488240@QQ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位置: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育环路28号邮政编码:350202招生咨询电话0591-8356066683596666联系人石老师17706906743陈老师17706900421第二十三条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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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每个学校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比如一些知名重本学习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率要求可能就比较严格,不能大于20%,一般学校都是要求不超过30%,而且会给你三次查重机会,第一次没过,还有机会补。有些学校则要求严格一点,明确规定重复率控制在5%-10%以内。

每个学校对毕业论文查重率的要求是不同的,有的是20%以内,这是比较宽松一点的,有的是10%以内,这是比较严格一点的。所以说你还是要按你们本校的要求去做。

一般本科毕业论文的查重标准是在30%以内即为合格,硕士毕业论文的查重标准一般是要求重复率在15%以内便是合格的,博士毕业论文的查重标准就更加严格了,一般是要求在5%以内才算是合格的。扩展资料:论文重复率要求其实很多学校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有的比较宽松,重复率要求在20%-30%即可,而有的比较严格,论文重复率要求需要在5%-10%以内。不同的学历对论文重复率要求也不一样。本科论文重复率要求一般在25%以内,有1-5次修改机会。修改后不通过就会延迟答辩。硕士论文重复率在40%会直接会延迟答辩。博士论文重复率在20%左右也会直接延期半年到一年才能进行答辩。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论文查重系统,论文查重结果会有一定的差异,我们必须要按照学校要求的论文查重系统去查重,我们的查重结果才是最准确的,才能跟学校重复率相符合。

要看你们学校的具体规定了,每个学校的查重通过率是不一样的。大部分学校的查重通过率是在百分之二十五左右。 当然也有一些比较好的院校,可能是需要低于百分之二十,甚至是百分之十五,具体就要看你们学校是怎么样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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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谢谢你了。这都是要想要的答案的。我也一直很想知道。因为我也是今年报考这所学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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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网络上流传着一份《关于2017届学生返校集中撰写毕业论文的补充通知》,该《通知》的签署单位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财会系,《通知》中称,“经查,几乎所有同学论文查重均未达标准,论文质量比较粗糙”,要求“已离校同学必须返校集中撰写毕业论文,所有毕业班同学须在2017年4月9日(本周日)晚点名前返校”。相信很多网友都有类似的痛苦体验,在高等院校毕业前的最后一年,往往就要集中精力撰写毕业论文。仅以工科生的毕业论文为例,论文字数大概不能低于8000字,不允许出现过多的叙述性语言,基本要以实验数据,图纸,分析图表和分析结论为主题,属于实实在在的研究性文章。但是以目前普遍下滑的高等教育水平来说,这样的要求对于本科生来说确实有一点高,这种高要求与实际教学的低水平相结合,也就产生了诸如抄袭,代写,胡编乱造等怪现象。此类现象如此之普遍,甚至于很多院校都已经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对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做很高的要求。当然,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情况还没有这么严重,他们的学位证书基本就是对毕业论文的评分表,总体上要好得多。如开头所说的大面积论文不合格的现象其实只是冰山一角,它揭示了我国目前普通高等教育重学术而轻教育的实际情况。大部分大学里的教授,副教授,讲师乃至于代课教师几乎很少有一心一意地教育学生的情况,而是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做项目,评职称,企业外聘等能给自己带来实际收益的事情上。从经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些人的做法也没有太大的过错,但他们实际上已经是在利用教育之名行谋利之实。“圭玉毁于椟中,虎兕出于柙也,是谁至过与?”,毕业论文“雪崩”所折射出来的高等教育“泡沫”正是由这些人造成的。高等教育的真正目的是过程与结果的有机统一,毕业论文的低质量源于平时教学的低要求。如果院校能在平时的教学中投入足够的精力和监督,又怎会出现需要遣返所有毕业生的大笑话。而如果院校能认识到本科生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并将其与所有任课教师的考核挂钩,又怎么会出现大学课堂中的“划水”现象。我国的高等教育想要与发达国家比肩,还需要包括当前的教育者在内的许多代人的努力,千万不能只看重一时的数据,做出遗恨千古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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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论文外审要求

福州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要毕业,首先是要完成各科的学业完成学分,然后各科的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学时要达到一定的要求,不能无故的旷课,最后毕业的时候要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论文答辩。只要你做到以上的几点,就可以顺利的从福州外贸外语大学毕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uUniversityofInternationalStudiesandTrade”;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第三条学校概况: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学校荣获“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综合奖(全国仅16所民办高校获此殊荣)”“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民办高校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第十、十一、十二届文明学校”“福建省第一、二届文明校园”“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先进教工之家”、首届全国青运会“突出贡献奖”“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地处福建省会福州门户、素有海滨邹鲁美誉的福州长乐区。现设有外国语学院、财金学院、经管学院、智能建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二级教学单位,以及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学院等教学平台,37个本科专业,构建文、经、管、艺、工、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第二章招生计划第四条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三章专业要求第五条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第六条学校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第七条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九条普通类录取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和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若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将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十条艺术类录取根据各省2022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福建省外各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我校在福建省艺术类招考中安排在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含美术类、编导类)录取,投档录取模式按照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第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第十二条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降分政策,进行申请降分录取。第十三条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83560939。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五条学费、住宿费标准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标准将向学生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具体如下:(一)学费标准(1)审计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经济统计学、投资学、法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英语、日语、翻译、资产评估、土木工程、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西班牙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6840元/学年/生;(2)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动画(闽台合作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建造、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9280元/学年/生;(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项目)学费为42000元/学年/生。(二)住宿费标准(1)二人间,700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电冰箱、干湿分离卫生间、2*2米床、书桌椅、衣柜、床头灯、电热水壶、壁挂式电吹风等;(2)舒适型四人间,298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干湿分离卫生间、上床下桌木质公寓床、壁挂式电吹风等;(3)普通四人间,246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4)五人间,226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5)六人间,216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6)八人间,160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三)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第十六条学费退费办法学生注册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退学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文中规定的退学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奖助学措施第十七条凡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各类奖助学政策。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在校生成才基金、校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建设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海外学习交流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学政策:(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助学政策;(2)通过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学生。第七章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第十九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八章其他第八章其他第二十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招生办网址招生办邮箱3013488240@QQ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位置: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育环路28号邮政编码:350202招生咨询电话0591-8356066683596666联系人石老师17706906743陈老师17706900421第二十三条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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