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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红楼人物1000字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01:02:40

我最喜欢的红楼人物1000字论文

读《红楼梦》有感之黛玉 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目下无尘。可怜绛珠一片心意,正是知我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世间无情,千万物事穿手过,流水落花天地间。清灵黛玉,无人知心,四季逆旅,寂寞独行,春葬落花,秋卧菊榻,兰心慧语,化做墨香。可怜清流易被浊欺,白雪常遭泥污,生长在一个不容她的世界里,黛玉因此更无片刻欢颜。尽管外祖母宠爱,宝玉钟情,黛玉并未因此真正快乐过,她深知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自己只是一匆匆过客,不会久留。 周遭他人冷眼,黛玉独自经受,从未怨言,世间的骄情假意,被她的无尘明镜,照得纤微必显,毫无遗漏。在这个戏台一般的世界里,她不会妥协,不会作假,只会一意孤行,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一如殷商末年的伯夷叔齐,周伐纣王,两人便以微小之躯劝阻西周万人之兵,周灭纣王后,两人便作采薇之歌,绝食首阳山。黛玉高洁,一身孤臣孽子的风范,直逼古人,就算是自认为红尘得意的薛宝钗,也情不自禁愿和她结为金兰之谊,时常亲近。自认非凡的槛外人妙玉,也亲自以古器仙茗客敬黛玉,并时常在圆中,驻步倾听黛玉的雅乐诗词。 被人间奉为金科玉律的圣贤典籍,到了黛玉眼中,无非是名利险滩的一片野木蓬篙。而被常人贬斥的污秽戏文,到了黛玉口中,便化为馥气馨质的蕊白梅芯。春华秋叶,晨风夜雨,无人相诉之时,黛玉便轻挥藕指,弹奏云山缥缈的天籁之音,微启噙香唇齿,歌咏澹澹寒水的修篁之情。居潇湘桂阁,以碧竹为墙,坐月洞琴台,以笔砚为友。 落入人间的绛珠仙韵,只有怡红公子能真正赏识,两人原本神仙眷属,心心相印。但尘蒙愚情的宝玉,看不透众人笑骗欺言中的金玉良缘,病中的黛玉,终被风刀霜剑,逼到一息恹恹。孤身病榻中的黛玉已经无泪可还,知音的琴弦已断,焚稿的诗魂已冷葬明月西风中。就在自己情缘湮灭之时,在与自己的笔墨知己道别之后,一身傲骨的林黛玉,孤零零而来,干干净净而去。 在日夜啼哭外表之下的黛玉,其实是红楼梦真正的精神支柱。无论是晴雯的刚烈不阿、司棋的视死如归、鸳鸯的智勇忠贞、还是紫鹃的悲情怒目,都是黛玉的身外化身,是黛玉故事的延伸。黛玉的尊严,就是红楼梦的尊严。

黛玉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人物。字“颦颦”,名号“潇湘妃子”。潇湘妃子是根据她住的屋子命的名。林妹妹富有魅力的西施式的清瘦之美,更具有绝世的姿容;富有西施“捧心而蹙”、袅娜风流的外形之美,这些都突出了她的悲剧性格之美。林黛玉的娇美姿容是迷人的。然而,使她动人心魄、更具艺术魅力的则是她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林黛玉首先是个内慧外秀的女性,不像薛宝钗那样世故,那样城府甚深,八面玲珑,取悦于人;她对人坦率纯真,见之以诚。  红楼梦里各个女儿都精华灵秀独具其魅,黛玉的美让人由衷地心疼和爱怜。“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首词中尽现了黛玉迷离、梦幻、病态、柔弱、动静交融的美丽和气质。  《红楼梦》中林黛玉前世为离恨天上三生石畔一颗绛珠仙草,日见枯萎之时,得神瑛侍者即后来的贾宝玉灌溉,天地灵气而修成人体,然而仅修为女体,心中结一份难释之情,说若他下世为人,我也随他世间走一遭,将毕生眼泪还与他,以报灌溉之恩。后,通灵宝玉下世,这才使整个故事得以发生……林黛玉的性格特点是敏感、细心、淡泊、真实、易伤感,绝顶聪明,悟性极强,自尊自爱,多愁善感曹雪芹怀着深挚的爱意和悲悯的同情,用历史与未来、现实与理想、哲理与诗情,并饱蘸着血与泪塑造出来的林黛玉,是《红楼梦》里一位富有诗意美和理想色彩的悲剧形像。二百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为她的悲剧命运洒下同情之泪,为她的艺术魅力心醉神迷。她是《红楼梦》读者心目中的一位圣洁、美丽的爱神。然而,在百花斗妍的女儿国大观园里,有妩媚丰美的薛宝钗,有风流娇艳的史湘云,有文采精华的贾探春,有美貌不亚于其家姐的薛宝琴,……为什么独有黛玉那样牵动人的衷肠,甚至有人因她而狂、为她而死呢?她为什么有如此强大的艺术魅力?她究竟美在何处、动人在何处?应该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一点,则是林黛玉具有一种悲剧美。当人们说《红楼梦》是一部悲剧时?恐怕首先是指宝黛爱情的悲剧;其次是指青春少女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共同悲剧。而其中最悲者莫过于黛玉之悲了。真正的悲剧总是动人心魄的,因为悲剧是将美毁灭给人看。越是美的有价值的人生被毁灭,其悲剧就越壮美,越深刻,越动人

冲刺干香菇;――有点疼身体发育死人的太多人岁月风云他2468

迎春和李纨同为“金陵十二钗”中的人物,《红楼梦》中每一个重大事件发生时她们都在场,她们自始至终是故事情节的参与者,从没有被作者搁置到幕后,但是作者对她们的描写十分简略、惜墨如金,读者和研究者们对她们也不太注意,这是《红楼梦》中两位被长久忽略了的人物。但是,我从小学时看电视剧,再到中学时读原著小说,面对大观园里那么多可爱的女性,自始至终我最喜欢的都是贾迎春和李纨。 她是大观园群芳最平和老实厚道的,人们都叫她“二木头”。书中很少写到她的语言,可见她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大家聚会的时候她总是在一旁默默的听着、看着,作者几乎不提她,读者也差不多忘记了这位二小姐的存在。她不是才女,甚至连一点点值得提一提的才能都没有。 迎春的性格是大观园众姐妹里最温和的,甚至温和到驯顺、懦弱、对别人的任何欺侮都忍气吞声、一味迁就的地步。她不论什么时候都是低声下气的,整部《红楼梦》中看不到任何描写迎春欢畅淋漓、大声说笑的文字,她性格中退避、忍让、宁居人下的特点和她在才能上的平凡普通是一样并相关连的。 我感到,迎春和李纨这两个人物有很多相似之处。她们都是善良的、温和的,都文静沉默、与世无争。她们都是封建礼教下典型的淑女,可以说李纨的现在就是迎春的未来(如果迎春的婚姻不是那么不幸而是正常地结婚生子,照大家小姐通常的人生道路继续生活下去的话)。在整部《红楼梦》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错综复杂,而只有迎春和李纨从不曾红过脸、发过脾气,她俩和任何人都没有过矛盾摩擦,这是两位真正的老实人、大好人。她们都淡泊名利,没有一点世俗之气,李纨是贾府里的成年人中仅有的几个不仅口头上宣扬封建礼教而且心口如一、言行一致地履行的人之一;贾府里尽是可爱的女孩子,让看花了眼,然而从人格魅力、道德境界上来讲,我认为再没有比迎春更好的了。黛玉高洁理想,但有时心胸过于狭隘,爱耍小脾气,难伺候,丫鬟们多不喜欢她而喜欢宝钗大概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宝钗明理、稳重、顾大局,但城府太深,常常近于虚伪;探春要强自尊,但不是没有野心;惜春与世无争,这点与迎春李纨倒有些相似,可有时显得对人过于冷漠了;妙玉心如水晶、洁净不染,但她过于孤芳自赏,瞧不起刘姥姥,嫌她脏,这不免有些可耻了;袭人和宝钗很像,心计很深,表面上明理稳重而过于虚伪;晴雯直爽刚烈,但她也曾欺负小红,挖苦她“爬上高枝儿去了”,从而显出她品格的污点;宝玉更是有很多纨绔子弟习气,虽然瑕不隐玉,但瑕疵是很明显的;其余人等,不必赘言,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不够高尚地方。而迎春,我找不到任何品格的污点,她和李纨在道德上是完全高尚完美的。自始自终她俩从来没有伤害过一个人,而对于别人对她们的伤害,她俩都是恬退隐忍、逆来顺受,从不反抗、从不报复、也从不叫苦。

我最喜欢的诗人议论文1000字

杜甫,因为他是百变大咖……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喜欢李白,王勃、洛宾王、卢照邻、杨炯。王维﹑孟浩然﹑李白﹑杜甫﹑高适﹑岑参:柳宗元 孟 郊 韩 愈 白居易 卢 纶 李 贺 李 益 刘禹锡 贾 岛 张 继 韦应物 李 坤 元 稹 张 祜 杜秋娘 张 籍 戴叔伦 顾 况 李商隐 杜牧 我喜欢你们,我love你们!!!! (本文获世界第一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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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动物1000字大学论文

小狗笨笨我住的小区里有一个老奶奶,她养了一只小狗叫笨笨。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毛绒绒的,像个小雪球。它的耳朵小小的、软软的,白里透红。它还有一双炯炯有神地大眼睛,而且眼睛周围还恰到好处地长了个黑眼圈,非常漂亮。它的小腿矮矮的,尾巴细细的,还调皮的向上翘着,非常可爱。它的性格很古怪,它喜欢追逐活动的东西。比如篮球、足球、纸飞机。特别是红色的东西。有一次,我和小伙伴正在玩“红色回旋镖”,只见笨笨飞快地跑过去,翘着前腿,不停地向上跳跃,就像蹦床运动员似的,一点儿也不怕累。我想:它也许把回旋镖当成红烧肉了吧。回旋镖落地后,笨笨一口咬住它,嘴腿并用,竟把它折为三段,我欲哭无泪,却又没办法。这么可爱的小精灵,我怎么忍心责备它呢?我赶紧说:“好笨笨别吃了,这不是红烧肉,你去吃葡萄吧,可甜了!”它眨眨大眼睛,摇摇小尾巴,仿佛听懂了我的话,不再啃飞镖了,直奔葡萄架去了。过了好一会儿,笨笨还没回来,我赶紧到葡萄架找它。只见它正在葡萄架上悠然自得地荡秋千呢。我很奇怪:为什么它没吃葡萄呢?我摘一颗一尝,妈呀!差点把我的牙倒下来,那葡萄——太~酸~了~,我想:这家伙太聪明了,叫笨笨太亏了。那天,我放学回家时,看见笨笨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没有平时看到我就欢呼雀跃的样子。我想:它病了还是饿了?我急忙回家,拿了馒头和火腿肠。它一见我拿的食物,马上抓着我的裤腿向上爬,一会又围着我转,一个劲的讨好我,好像在说:“奶奶不在家,我饿了,给我点吃的吧。”我看它可怜巴巴的眼神,好像还含着泪花呢!我赶紧把馒头和火腿肠给它,它也没有了往日的风度,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等它填饱肚子后,满足地舔了舔嘴唇,“汪汪”地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你真是我的好伙伴。”笨笨睡觉的时候更可爱,它会找一个非常光滑和干净的地方,生怕把它一身雪白的绒装弄脏,你看它微闭着双眼,鼻子一耸一耸地,小嘴巴还不住地一张一合,看它那甜蜜而又享受的样子,是不是做梦都在吃美味大餐呢!尽管有时笨笨很淘气,但是我非常喜欢它,我爱笨笨!

地球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星球,上面住着许许多多种生物,其中不只有威严可怕的老虎、机灵可爱的松鼠,也不仅仅有小巧美丽的小丑鱼、美丽透明的水母,还有纯洁优美的白天鹅、叽叽喳喳的麻雀……,而我最喜爱的动物,则是那些行走于高檐低瓦的猫了。     我家以前就养过一只猫。在这只猫之前,我家还曾经养过许多小动物,有在西门堤钓鱼得到的几条金鱼,但是它们太活泼了隔十多分钟就跳出来在陆地上学走路了,抢救多次后最终双双归西了;还有爸爸在马路中央捡到险些被撞死的小乌龟,后因生病而亡;还有在家门口捡到的一只离家出走的小白兔,后因再次出逃而不见了;还有我在校门口买的一只小鸭,后因小鸭兴奋过度,从楼梯上一跃而下摔死了。     那段时间,由于家中鼠患严重,爸爸就带着我去了宠物店买了一只猫。小猫买回来时只有一个月大,样子很普通,浑身都是黑黄相间的毛,耳朵十分有趣,它会自己垂下来,但马上又笔直笔直的了,几根白花花的胡须插在脸的两旁,更有趣的是,走起路来,小屁股一扭一扭的,尾巴也是笔直的竖起来,每到吃饭时,总是未见其猫,先见其尾,然后又是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挥一挥衣袖,只带走一肚鲜鱼。     它总是那么悠闲,有时它会被妈妈系在门前的大树上,它躲在下,安详地在树根上眯着眼,四腿张开着休息;有时就坐起来看着路边的行人和车辆;自由时,它会跑到楼顶上晒太阳,然后陪着隔壁的那只猫追逐嬉戏;有时,它也会爬到树顶上,在叶丛中睡觉,所以,门前的那棵树上很少有小鸟出现。     我家每天提供它两餐,所以到了下午,当它想吃东西时,便会自己去找吃的。三婆家总是晒了很多干鱼,少一块两块也看不出来;四婶家里有香肠,八叔那儿有腊肉,它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我家待它好,它也都知道。它时常陪妈妈看书,有时妈妈玩电脑游戏时,它就呆在她的脚旁,自己洗洗脸,呆久了,它也会再去吃吃它碗里的剩饭。它的食物一般都挺好,妈妈常常用鱼汤拌饭,再在里面放一些鱼肉、鱼骨头。家里做了鸡汤,它碗里也少不了几块鸡肉、鸡骨头的。总之,我们吃什么,它也跟着吃什么,有时我们出去吃饭,就会给它带几块鱼或一大块蛋糕,它都会吃光的,但是也不是一次性全吃光,它会先吃一半,放在那儿,出去玩一圈回来了,又接着吃,所以,它的餐盘也总是有些饭还呆在里面。有一次,妈妈买了三条鱼回来,放在水盆里,准备下午吃,可一会儿都死了。我家不爱吃死鱼,妈妈把鱼随便一煮,放了点油、盐,一碗半生不熟的白水煮鱼放在了它的碗里,它似乎很高兴,立即就开始吃了起来。妈妈说,猫最喜欢吃鱼的,就是生的也喜欢,再说它是不会计较里面是放没放了调味品的,它吃到鱼头时,总是咬得很响,还边吃边把头扭过去,咽下后,又转过头,咬一口,又接着扭过去。那几条鱼它不停地吃了一天,才硬是把那三条鱼给吃完了,然后,它挺着圆圆的肚子,在柜子上一动也不动、安详地睡觉了。     吃了又睡,睡了又吃,它的日子过的还是神仙般的享受。     它也挺会捉老鼠的。有一次,它蹲在柜子旁,一动也不动。我们开始吃饭了,要是在平常,它总是会踏着小步,坐在桌子下等待着那从天而降的美食,可这时,它依然在那儿盯着,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又过了一久,随着几声“吱、吱”声,我连忙跑过去,看到一只很大的老鼠被它含在嘴里,我想,那只老鼠肯定很害怕;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有一群人围在树边看着它,它嘴里含着一只老鼠,地上还有几只没长出毛来的小老鼠。妈妈说,这是它跑到别人家里捉来的,它还真是历害呢!     总之,我很喜欢我的这只小猫,我把它当做我最好的伙伴。我养了它两年多,可是后来它不见了,算一算,如果它还在的话,也有七岁了吧。

我最喜欢的动物——狗 在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上,生活着许许多多的动物,你喜欢哪种动物呢?反正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狗。 我最喜欢的狗就是我邻居家的那只京巴狗圆圆和柯利牧羊犬帅帅。他们天天在一起玩耍,是一对棒打不散的好朋友,我也很喜欢他们,他们一见到我就摇着尾巴向我跑来。 帅帅体型彪大,身体大约有六十多厘米长。两只腿站立时,完全能够到我的肩膀。我最喜欢看他奔跑时的身影——卷毛飞扬,活像一匹骏马。我经常会和圆圆、帅帅一起跑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帅帅奔跑时的速度丝毫不亚于纯种骏马的速度。一般狗跑起来时,都会发出“嗒嗒”声,可帅帅跑起来的声音很小,不仔细是听不见的。帅帅跑起来的样子也很帅:卷毛飞扬,身体呈弓状。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帅帅,那就是:帅。如果用一个词语,那就是:无可挑剔。 之前讲了帅帅跑步的速度很快,下面我就讲一个例子吧。 一个周末的早上,我在楼下的小公园散步。真巧,帅帅和圆圆正要比赛赛跑,我看着好玩,也加入了进去。我和圆圆、帅帅站到了我用小石子画的起跑线上我拍了拍帅帅的屁股,帅帅明白我的意思。我也拍了拍圆圆的屁股,可圆圆似乎没有明白,傻呆呆的看着我。我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三,二,一,跑!”当我说完跑时,帅帅如同脱缰的骏马,向前跑去。我也不甘落后。可这时,帅帅停了下来,朝后望去。我不知道帅帅在看什么,我也朝后看去。一看才知道,原来圆圆一直停在起点上。他的眼神里看上去很不知所措。这时我才想起,帅帅属于柯利牧羊犬中的边境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他能理解我的意思。可圆圆就不同了,他是京巴狗啊。这时,帅帅走到了圆圆的身边,“汪汪”的叫了几下。我知道,帅帅是在告诉圆圆我的意思。我又走到了起跑线上。:“三,二,一,跑!”帅帅和刚才一样,像个脱缰的骏马似的跑了出去。圆圆也如出弦的箭。可是势头很猛,速度却很慢。应为他的腿太短了。可即使这样,圆圆也很轻松的超过了我。不过帅帅可把圆圆落下了一大截。忽然,帅帅停了下来,等圆圆和我跑到了他身旁后,才开始接着跑。哦,原来帅帅是在等我们呢。我的心里感觉很感动。可即使这样,冠军肯定还是帅帅。圆圆第二,我第三。有时,帅帅会故意输给我们,我真是越来越喜欢这只聪明、有情感的边境牧羊犬了。 相对于帅帅来说,圆圆的体型就小了很多,身长只有三十厘米左右,比帅帅小了一半左右。他名字的含义来自于他的那一双眼睛,实在是太圆了。如同发亮的黑宝石。他的腿也很圆,圆圆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他的腿也很短,所以即使他撒开脚丫子跑,也跑不快。他也傻傻的,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那种简单的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你喜欢的呢?

我最喜欢的动物——狗在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上,生活着许许多多的动物,你喜欢哪种动物呢?反正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狗。 我最喜欢的狗就是我邻居家的那只京巴狗圆圆和柯利牧羊犬帅帅。他们天天在一起玩耍,是一对棒打不散的好朋友,我也很喜欢他们,他们一见到我就摇着尾巴向我跑来。 帅帅体型彪大,身体大约有六十多厘米长。两只腿站立时,完全能够到我的肩膀。我最喜欢看他奔跑时的身影——卷毛飞扬,活像一匹骏马。我经常会和圆圆、帅帅一起跑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帅帅奔跑时的速度丝毫不亚于纯种骏马的速度。一般狗跑起来时,都会发出“嗒嗒”声,可帅帅跑起来的声音很小,不仔细是听不见的。帅帅跑起来的样子也很帅:卷毛飞扬,身体呈弓状。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帅帅,那就是:帅。如果用一个词语,那就是:无可挑剔。 之前讲了帅帅跑步的速度很快,下面我就讲一个例子吧。 一个周末的早上,我在楼下的小公园散步。真巧,帅帅和圆圆正要比赛赛跑,我看着好玩,也加入了进去。我和圆圆、帅帅站到了我用小石子画的起跑线上我拍了拍帅帅的屁股,帅帅明白我的意思。我也拍了拍圆圆的屁股,可圆圆似乎没有明白,傻呆呆的看着我。我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三,二,一,跑!”当我说完跑时,帅帅如同脱缰的骏马,向前跑去。我也不甘落后。可这时,帅帅停了下来,朝后望去。我不知道帅帅在看什么,我也朝后看去。一看才知道,原来圆圆一直停在起点上。他的眼神里看上去很不知所措。这时我才想起,帅帅属于柯利牧羊犬中的边境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他能理解我的意思。可圆圆就不同了,他是京巴狗啊。这时,帅帅走到了圆圆的身边,“汪汪”的叫了几下。我知道,帅帅是在告诉圆圆我的意思。我又走到了起跑线上。:“三,二,一,跑!”帅帅和刚才一样,像个脱缰的骏马似的跑了出去。圆圆也如出弦的箭。可是势头很猛,速度却很慢。应为他的腿太短了。可即使这样,圆圆也很轻松的超过了我。不过帅帅可把圆圆落下了一大截。忽然,帅帅停了下来,等圆圆和我跑到了他身旁后,才开始接着跑。哦,原来帅帅是在等我们呢。我的心里感觉很感动。可即使这样,冠军肯定还是帅帅。圆圆第二,我第三。有时,帅帅会故意输给我们,我真是越来越喜欢这只聪明、有情感的边境牧羊犬了。 相对于帅帅来说,圆圆的体型就小了很多,身长只有三十厘米左右,比帅帅小了一半左右。他名字的含义来自于他的那一双眼睛,实在是太圆了。如同发亮的黑宝石。他的腿也很圆,圆圆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他的腿也很短,所以即使他撒开脚丫子跑,也跑不快。他也傻傻的,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那种简单的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你喜欢的呢?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论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之诸葛亮诸葛亮热情地倡导“立大志”、“修人品”,强调“志当存高远”、“恢弘志士之气”,告诫青年要力戒“碌碌滞于俗,默默束于情,永窜伏于凡庸”,玩物丧志,无所作为。他自己正是实践这样的人生要求。他忠于他的事业,没有个人权力野心,为实现统一大业,他呕尽心血,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遗憾的是,他死后并未后已 对于历史人物,由于立场和角度的不同,后代的评价带有高有低、有好有坏、有正有邪,但数千年来,人们对诸葛亮的评价却都是正面的,或许有程度的高低,但基本立场则是清一色的赞扬、钦敬及仟念。 但是20世纪以来,这种现象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尤其是近年来,一种随着后现代解构主义而引发的历史翻案风的影响,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日趋多元化,并且带有一种将历史改写的倾向。对于诸葛亮的评价也开始多有微词,开始对他最后没有完成统一大业的原因、经过进行重新评价,在将他从神坛上拉下来的同时,也有了一些并不是那么公正的评价所谓矫枉过正也。这种现象的出现,当然对于历史文化的多元是有好处的,但是,对于传统观念的背离,却使很多人开始以一种怀疑的态度来看待历史,人们开始对于自己所接受的长期的历史教育发生了动摇,对史官的春秋笔法进行怀疑,从而产生了另一个极端,就是对历史事物的完全不信任,这种倾向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积淀也是有害处的。我想说这样一句话:我们现在所需要的真实或许应该是一种历史的真实,而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的真实。历史的真实是一种理性分析而不是感情引发的真实,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个人好恶来评价一件事情,一个人物。也可以笑谈、戏说和大话历史,但是这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真正的历史。 我不喜欢咬文嚼字去考证历史典籍。但现在有某些人,引用只言片语。例如,看到“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就妄言他独揽大权,有狼子野心,进而怀疑他的鞠躬尽瘁(历史典籍的一句话就引出了长篇大论的主观臆断)。诸葛有隆中对,就创造一个鲁肃的吴中对,来弱化隆中对。三国中,像这样对当时局势的分析何止于十,但是又有哪个能企及隆中对,包括什么吴中对! 晋臣陈寿(其父因罪为诸葛所杀)的《诸葛亮传》对诸葛也是肯定的称颂的,可又为何那些自称学究古今一切从历史出发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贬低人们心目中的偶像。 当然,历史是苍白的。如果只看历史,轰轰烈烈的三国时代也许和五代十国一样不被人熟悉。幸亏一部三国演义,结合断代史《三国志》和 评书和传说,再艺术加工。要不然我不会喜欢三国,更不会敲这么些字来写这篇文章。 实际上,易中天对诸葛亮的评价,主要还是沿袭许多史学家的“定论”,即,诸葛亮是个伟大的政治家,而非杰出的军事家,当然对三国演义、民间流传的诸葛亮的神话用兵全盘否定,甚至将“锦囊妙计”看成笑话,否定诸葛亮之智,认为是民间的胡编乱造。 诸葛亮究竟是军事家,还是政治家?这确实是个值得商榷的话题,个人以为,诸葛亮首先是个伟大的战略家、军事家,其次才是杰出的政治家,理由如下:首先,身为乱世的谋士,而且是取得丰硕成果的“军师”,必须要有独特、敏锐、反常的战略眼光,这一点,我们从《隆中对》就足以领略到诸葛亮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战略眼光;其次,刘备本来是屡败屡战的人物,虽然有刘、关、张、赵,仍然无济于事,直到诸葛亮出山,才扭转乾坤,成为一方霸主,然后三分天下,其中,诸葛亮的军事才能,是其成功的最主要因素;最后,诸葛亮的政治才华其实远不及军事才能,在后来的治蜀中,如果诸葛亮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要战争不断,而是与民休养生息、使民以时,那么,蜀国是不可能总在战争中不断消耗实力,最后败亡的,“自古兵者非好战,后人治蜀要深思”确实是有道理的。 因此,诸葛亮首先是伟大的军事家、战略家,其次才是较为优秀的政治家。 那么,历来中国的知识分子为什么要贬低诸葛亮的军事才能呢?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历史以来,无论演义、民间对诸葛亮赞扬太高了,甚至到了神化的地步,这是中国知识分子,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都是绝对不允许的,因为中国知识分子最自负,通常有舍我其谁的毛病,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别人就更不可能办到,而诸葛亮能做到的事情,简直是神话的奇迹,那些所谓的“知识分子”是根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因此,他们是绝对不允许神化的“诸葛亮”存在的;那么,世界上有没有超智慧的人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实际上,今天我们按美国成功学拿破仑希尔的“二八定律”来看,很多所谓的优秀的“知识分子”,确实属于第一层的百分之二十之列,但二八定律再二八分,二八的二八的再二八,再继续,再继续,那么真正杰出、优秀的人就寥寥无几了,历史上真正超凡入神的又有几人?又何必去妒嫉那样伟人呢?否定那些伟大的人能够提高自身的价值吗? 二、历史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最喜欢随波逐流,都爱凑热闹,喜欢名利,能够真正维持知识分子本色的人是相当少的,很少有人能够真正耐得住寂寞,真正为求学、求知而孜孜不倦,因此,中国知识分子真正有大成就的很少,而停留于表面的很多,按爱因斯坦的话说,“他们都喜欢在木板上最薄的地方钻个洞”,然而就沉迷于所谓的“成就”,享受所谓的“应该有的待遇”,最后从此不前,暴殄天物,这确实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哀,现实中的知识分子,大都属于此类,当然,也有真正的学问家,但实在太少,而诸葛亮高卧隆中博览群书、云游四方了解世情的作风,更刺痛了那些知识分子; 三、诸葛亮的“不识时务”:在很多知识分子看来,在当时的时代中,曹操既然已经扫平北方,就应该由曹操来统一天下、改造换代,诸葛亮简直太多事,何必为一个四处流窜的刘备卖命?而在今天的许多知识分子来看,美国既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既民主又自由,由美国统一地球,多好?因此,在美国一次又一次在“自由、民主”的外衣下发动侵略战争的过程中,有那么多中国的所谓精英们的“喝彩”,反而认为那些抵抗侵略者的民族太“愚蠢”;因此,他们喜欢做随波逐流的蠕虫; 四、按生物进化论思想,后人应该比前人聪明,因此,在很多知识分子看来,诸葛亮应该不如他们聪明,应该比他们愚蠢才对,但是,很多人永远也不会明白,生物进化论固然是没错的,但是,聪明并不意味中智慧,而真正的大智慧,更是很难做到的,首先要有不断求知的欲望,其次要真正博览群书、了解世界各种思想,然后才谈得上创造新的、正确的思想思维,引领世界、时代潮流,而这样的人,对于浮华、浮肿、浮夸的知识分子来说,又真正有几人做得到呢? 坦率说,我并非认为诸葛亮是神化、完美的人,正如前言,其也有失误、失策的地方,这也是后人应该借鉴的地方,但总的来说,诸葛亮确实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杰出的军事家、战略家、政治家之一,这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后人可以评说诸葛亮,但应该客观公正,学其成功之道(博学之、审问之、明辨之、笃行之、慎思之),借鉴其不足的地方,这样,才可能真正地达到真正的中国知识分子的最高境界。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作文1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600多年前的大明王朝,一个12岁的少年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歌《石灰吟》,而他,就是巍然屹立史册的民族英雄于谦。 人格是诗的灵魂,诗是人格的写照。 而“清白”二字,就是于谦一生的道德情操与人格品质的最好写照。 古往今来,漫漫历史长河中,能够真正做到“清白”二字的君臣将相又有多少人? 但是,于谦做到了。他不仅做到了,更成为一生清白的象征与代表,他一生都在践诺着“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誓言。而他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清白正是我为之折服的原因。 我想问:是怎样的才华横溢、言辞畅达能使安乐王朱高煦在于谦声色俱厉的申斥中被吓得拜服于地,浑身发抖,口称罪该万死?我想问:是怎样的清正廉洁、勤政爱民使山西、河南两省成千的官员百姓在于谦被贬官之际上书请求他继续留任两省巡抚之职?我想问:是怎样的浩然正气、刚正不阿能使于谦留下不畏权贵、两袖清风的千古佳话?我想问:是怎样的临危不惧、英明果断能使于谦毅然决然地领导了一场奇迹般的北京保卫战?我想问:是怎样的忠君爱国、心系天下使于谦被称为救时宰相、民族英雄?我想问:是怎样的钟情专一、爱妻胜己使于谦在妻子亡后的数十年不再续弦?我想问:是怎样的开明民主、慈爱负责能使于谦在封建礼仪的束缚下赞同女儿自由恋爱?我想问:又是怎样的志向远大、正直刚烈成就了于谦的赫赫功业,造就了于谦的传奇一生? 在他所挚爱的家人面前,他留下了清白;在普天下万千民众面前,他留下了清白;在追名逐利、陷阱重重的官场之中,他留下了清白;在小人当道、奸人得逞的皇朝之中,他留下了清白;在时事风云激荡、朝廷孱弱衰微的时代,他留下了清白;在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悠悠历史中,他留下了清白。 这样的于谦,这样的清白,怎能不让人为之倾倒? 在我看来,于谦的“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有着冲天的豪情壮志,有着迎难而上藐视死亡的大无畏风骨,有着挺立于动荡时局力挽狂澜的中流砥柱精神,有着庙堂忧国心系黎民的君子情怀,有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尚人格。 于谦以他的清白为死气沉沉的大明王朝涂上了一抹亮丽的色彩,增添了一丝鲜活的生气。因为清白,于谦留下了千古芳名,但同时,清白也成了于谦的致命伤。他的清白太透澈,太犀利,因此刺痛了小人的要害,成为小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最后,一世英雄豪杰的于谦也死于小人的陷害、为君的昏庸之下。但是,经过千锤百炼、烈火焚烧的于谦面对死亡又有何畏?粉身碎骨又有何惧? 于谦,走的是堂堂正正的人生,树的是清清白白的灵魂,留下的是淡淡雅雅的人格馨香,而依旧回荡在今人耳边的是那铿锵有力的《石灰吟》。 何处觅清白?恍惚中于谦迎面走来。 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作文2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对他最真实写照。他,弃医从文,呼唤起人们对光明的渴望,一万多的文字是他高耸在人群中,像一座高不可攀的丰碑,在黑暗中为人们指引方向。他,就是中国的巨人,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鲁迅。 我之所以喜爱他。与其说是喜爱,更不如说是敬爱。是因为他唤醒了已经麻木的人们。“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在他的心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当看到同胞们在水深火热中挣扎,却有着已经麻木的面孔时,他的心跳再也停不下来了,他用匕首般的文字去刺痛人们那已经麻木的心,挑破一切丑恶肮脏的东西。他的心永远和人民的心连在一起,他用文字感变了人的内心。未敢翻身已碰头的他不知已经经历了多少磨难。他将创痛藏好,依旧用慈祥的脸面对人民,手里紧握着由千万字汇成的明灯。我喜爱他的精神。 我之所以喜爱他,是因为他的文字。小时的鲁迅带我走进那充满欢乐,充满生机的百草园。那嗡嗡的黄蜂,甜甜的覆盆子,交错的藤蔓,根长成人形的何首乌带给童年那美好的记忆,让我们回想起那美妙的童年生活。雪地上捕鸟,海边的贝壳,月夜下的瓜地,沙地里的跳鱼儿一幅幅美丽的图画展现在我的眼前。鲁迅的文章不仅描写了那些美好的画面,还抨击了那黑暗的社会。原本活泼、可爱、开朗的闰土变得麻木,等级感变强了。美丽、勤劳的杨二娘变得无中生有、搬弄是非爱占小便宜。在鲁迅的笔下,一个个令人深思的形象挑破了那黑暗、肮脏的东西。鲁迅不懂得伤春悲秋,不去逃避血腥的凄风苦雨。他只懂得用自己的文字,自己的语言唤醒人们那无知的心。我喜爱鲁迅的文字。 我之所以喜爱他,是因为他的慈爱。鲁迅在陌生人遇到尴尬时,将《铁流》和《毁灭》价值3元2角两本书,用一元钱卖给了一个普通的工人,那种温柔眼光,使那位工人立刻感到身上受了父亲的抚摸,严肃和慈爱交综着的抚摸似的。鲁迅先生家有一个女佣叫阿三,是个工人的妻子,她丈夫失了业,她愁得两只眼睛起了雾,看东西不清楚,鲁迅从不让她干重活,在生重病时,也不例外。他从不为自己着想,满心都是别人,他用慈爱的心去关心每一个值得关心的人。我喜爱鲁迅的慈爱。 鲁迅,他是那高不可攀的丰碑,文人中的佼佼者,中国的巨人,一万多字的文字留下了深深的时代烙印,让我们了解到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 “译著尚未成功,惊闻陨星,中国何人领呐喊;先生已经作古,痛忆旧雨,文坛从此感彷徨。”虽然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每读及他的作品,就感到他慈祥的面孔就在眼前。读点鲁迅,在你孤独无力时,那是一根神奇的拐杖;在你彷徨无奈时,那是一盏不灭的明灯;在你空虚单调时,那是一餐无价的精神食粮;在你沉沉入睡时,那是你枕下的宝典。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鲁迅,他的精神感染一代又一代人。

百家争鸣是指春秋 ( 公元前 770 ~公元前 476 年 ) 战国 ( 公元前 475 ~公元前 221 年 ) 时期知识分子中不同学派的涌现及各流派争芳斗艳的局面。所谓“诸子百家”,其实主要有儒家、墨家、道家和法家,其次有阴阳家、杂家、名家、纵横家、兵家、小说家等等。“百家争鸣”反映了当时社会激烈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主要是新兴地主阶级和没落奴隶主之间的阶级斗争。这个时期的文化思想,奠定了整个封建时代文化的基础,对中国古代文化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

诸子百家中,我最喜欢战国时期的道家集大成者——庄子。对庄子的喜爱,主要是来源于《庄子》一书。该书包括内篇七篇,外篇十五篇,杂篇十一篇,共三十三篇,为晋代郭象所删定。我喜欢《庄子》书中的寓言故事,这些故事,对人生都有很好的启发作用。比如,自己走投无路时,就戏称“无用之用,是为大用。”接近自然时,就想象如何梦见蝴蝶。不想读书时,就说书是古人的糟粕。庄子的思想,体现着道家的思想精髓,告诉人们,人生总是有路可走。有的表面看起来很困顿,内心却可能越是自在。庄子认为,人的认知有偏差,引发层出不穷的欲望,使人追逐外物而无法自拔,终身劳苦难以快乐。就像与自己的身影赛跑,没有取胜的机会。应该说,庄子很好地发展了老子的道家思想。如果说老子的道家思想高深莫测,是总纲。那么,庄子的思想就是将老子的思想具体化,形象化,变得通俗易懂。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人要求老一辈推荐传统文化读物,可以肯定地说,《庄子》一书必定入选其中,这就是庄子思想的生命力所在。

我最喜欢的动物论文2000字

地球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星球,上面住着许许多多种生物,其中不只有威严可怕的老虎、机灵可爱的松鼠,也不仅仅有小巧美丽的小丑鱼、美丽透明的水母,还有纯洁优美的白天鹅、叽叽喳喳的麻雀……,而我最喜爱的动物,则是那些行走于高檐低瓦的猫了。     我家以前就养过一只猫。在这只猫之前,我家还曾经养过许多小动物,有在西门堤钓鱼得到的几条金鱼,但是它们太活泼了隔十多分钟就跳出来在陆地上学走路了,抢救多次后最终双双归西了;还有爸爸在马路中央捡到险些被撞死的小乌龟,后因生病而亡;还有在家门口捡到的一只离家出走的小白兔,后因再次出逃而不见了;还有我在校门口买的一只小鸭,后因小鸭兴奋过度,从楼梯上一跃而下摔死了。     那段时间,由于家中鼠患严重,爸爸就带着我去了宠物店买了一只猫。小猫买回来时只有一个月大,样子很普通,浑身都是黑黄相间的毛,耳朵十分有趣,它会自己垂下来,但马上又笔直笔直的了,几根白花花的胡须插在脸的两旁,更有趣的是,走起路来,小屁股一扭一扭的,尾巴也是笔直的竖起来,每到吃饭时,总是未见其猫,先见其尾,然后又是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挥一挥衣袖,只带走一肚鲜鱼。     它总是那么悠闲,有时它会被妈妈系在门前的大树上,它躲在下,安详地在树根上眯着眼,四腿张开着休息;有时就坐起来看着路边的行人和车辆;自由时,它会跑到楼顶上晒太阳,然后陪着隔壁的那只猫追逐嬉戏;有时,它也会爬到树顶上,在叶丛中睡觉,所以,门前的那棵树上很少有小鸟出现。     我家每天提供它两餐,所以到了下午,当它想吃东西时,便会自己去找吃的。三婆家总是晒了很多干鱼,少一块两块也看不出来;四婶家里有香肠,八叔那儿有腊肉,它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我家待它好,它也都知道。它时常陪妈妈看书,有时妈妈玩电脑游戏时,它就呆在她的脚旁,自己洗洗脸,呆久了,它也会再去吃吃它碗里的剩饭。它的食物一般都挺好,妈妈常常用鱼汤拌饭,再在里面放一些鱼肉、鱼骨头。家里做了鸡汤,它碗里也少不了几块鸡肉、鸡骨头的。总之,我们吃什么,它也跟着吃什么,有时我们出去吃饭,就会给它带几块鱼或一大块蛋糕,它都会吃光的,但是也不是一次性全吃光,它会先吃一半,放在那儿,出去玩一圈回来了,又接着吃,所以,它的餐盘也总是有些饭还呆在里面。有一次,妈妈买了三条鱼回来,放在水盆里,准备下午吃,可一会儿都死了。我家不爱吃死鱼,妈妈把鱼随便一煮,放了点油、盐,一碗半生不熟的白水煮鱼放在了它的碗里,它似乎很高兴,立即就开始吃了起来。妈妈说,猫最喜欢吃鱼的,就是生的也喜欢,再说它是不会计较里面是放没放了调味品的,它吃到鱼头时,总是咬得很响,还边吃边把头扭过去,咽下后,又转过头,咬一口,又接着扭过去。那几条鱼它不停地吃了一天,才硬是把那三条鱼给吃完了,然后,它挺着圆圆的肚子,在柜子上一动也不动、安详地睡觉了。     吃了又睡,睡了又吃,它的日子过的还是神仙般的享受。     它也挺会捉老鼠的。有一次,它蹲在柜子旁,一动也不动。我们开始吃饭了,要是在平常,它总是会踏着小步,坐在桌子下等待着那从天而降的美食,可这时,它依然在那儿盯着,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又过了一久,随着几声“吱、吱”声,我连忙跑过去,看到一只很大的老鼠被它含在嘴里,我想,那只老鼠肯定很害怕;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有一群人围在树边看着它,它嘴里含着一只老鼠,地上还有几只没长出毛来的小老鼠。妈妈说,这是它跑到别人家里捉来的,它还真是历害呢!     总之,我很喜欢我的这只小猫,我把它当做我最好的伙伴。我养了它两年多,可是后来它不见了,算一算,如果它还在的话,也有七岁了吧。

描写小动物的作文 可爱的小猫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猫,我每次放学回家都要看一看。这只小猫的身上长着许多黄色的条纹,走路的时候一摇一摆的,好玩极了。它的耳朵尖尖的,微小的声音也能听到。它的眼睛平时是圆的,睡觉的时候就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它的嘴是粉红色的,嘴边还长着几根胡须。小猫不但可爱,还会捉老鼠呢!它一听到有动静就躲起来,等着老鼠出洞。一会儿,老鼠从洞里把头伸出来 东瞧瞧,西瞧瞧,觉着没有动静了才大胆地走出洞。小猫一见,浑身毛都竖起来了,它像箭一样蹿过去,把老鼠捉住了。小猫叼着老鼠走到姥姥面前,把嘴里的老鼠不停地摇动着,好像在请功。我姥姥一见,乐呵呵地说:“哟,又捉住了一只老鼠。”小猫好像也知道在表扬它似的,得意洋洋地找个地方享用它的“战果”去了。 我的小狗“点点”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虽然小但是非常灵敏,有一小点气味它都能分辨得出来。它的四肢很发达,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神态,简直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战士。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候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还是东张西望,好像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有时候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就会立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从来不叫唤,如果有陌生人一进来它就会“汪汪汪汪”的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外面喊我出去玩,我高声地答应者,急忙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暗暗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刚刚一会,鞋子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吗?     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脾气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奈,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始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还是竹篮子大水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候,点点慢吞吞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祸首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哭笑不得。     这就是点点,它给我童年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可爱的小白兔 周末,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动物园看动物。   我们看见了可爱的猴子,笨重的大黑熊,凶恶的棕熊,漂亮的大熊猫等动物之后忽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用细木板做的栅栏围成的小小动物园。我想:动物园里还有一个小小动物园,进去看看吧!只见门上写着:“世界上最温顺的动物。”我便好奇的走了进去。噢!最温驯的动物原来是兔子和小羊。我看到其他小朋友都在喂小兔子,我也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杯饲料,高兴地喂起了小兔子。我一转身,忽然发现一只可怜的小白兔,它的嘴上,鼻子上都破了,真可怜。我喂了它几片菜叶,它小心翼翼地吃着。我想小兔子嘴上的伤一定是抢食时不小心被其它小兔子弄伤的,或是被小朋友抓破的。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边吃边环顾四周,生怕被别的动物抢走了。   我又用树叶逗引它,它的前爪站了起来,用爪子一抓,树叶掉了下来,它高兴地吃了起来,它吃完就把脸贴在我的脚边,我用手抚摸着它的绒毛,软软的,它高兴极了,不停地用头蹭我的腿,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狼吞虎咽地吃着。我突然听到妈妈叫我,我看天色不早了,就向外走去,小白兔一蹦一跳地跟着我。我挥了挥手,跟它告别。我心里真高兴,我终于让它知道了,我是多么喜爱它! 我家的小金鱼我家养了两条金鱼,是爸爸的同事送给我的。这两金鱼是红色的,只有肚子和尾巴的末端是白色的。我的金鱼有三大特点。第一点是在它们的脑袋上有一对黑黑的大眼睛。第二点是它们有一个比别的鱼都大的肚子。你别看它们的肚子大,可它们行动起来可灵活了。第三点它们有一个像孔雀一样美丽的大尾巴。它们的尾巴薄而透明,摆动起来非常惹人喜爱。     我的小鱼非常贪吃,一看见我就把嘴伸出水面,好像找我要吃的。妈妈告诉我;“你别老喂它们,不然它们会撑着的。”我没有听,有一次我放了许多的食物,结果一只小鱼真的被撑死了。我难过得掉下了眼泪。剩下的一只小鱼好像也在为同伴的死而难过。它静静地伏在水里,没有了往日的活力,也不爱吃食了。我非常担心它也会死去。爸爸但只好找刘叔叔又要了一条。小鱼看到了新同伴,真的好了起来,又恢复了以前的活力和顽皮。     从那以后我一天就喂小鱼两、三次,而且每次只喂一点。每当我走到鱼缸边,它们就冲着我摇头摆尾,看到我手里的食物它们就会更高兴,身体摇摆的更欢快。他们会把头抬高,把嘴伸出水面,待我把手放到水面附近,它们就用嘴去抢我手里的食。于是我把食物均匀地撒在水面上,它们就张大嘴巴转着身子不停地抢着吃。   小鱼有时也会生病。有一次我发现有一只小鱼的头上长出了一个白白的泡,而且也不太爱游动,只是静静的浮着。我赶忙崔爸爸打电话去询问。知到了原因,就去买药。将药片碾碎放到水里,每天换一次水放一次药直到白泡完全消失。小鱼才恢复到以前的样子。     我家的小鱼很可爱,它可是我的好朋友。每当我写完作业的时候,就会静静地坐在鱼缸边看它。     小鱼若是高兴,它就会不分昼夜地摆动它的大尾巴和鳍在水里不停的游动,它摆右鳍就向右转,它摆左鳍就向左转。它还会做游戏。它会张开嘴巴吐出泡泡,一个、两个、三个,哄自己玩。或是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引人注意,让人和他一起玩儿。这可都凭它高兴,它若是不高兴啊,它就会一边游,一边用头撞玻璃。     螃蟹今年国庆放假,我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郊外野炊,妈妈在小溪里抓了一只小螃蟹,我把它带回家养在一个脸盆里。     小螃蟹全身是土黄色,肚子上雪白雪白的;眼球乌黑透亮,它随时随刻都要挥舞着两只大钳子,生怕有什么东西突然袭击它;它的嘴巴时不时地吐着小泡泡,像一串串珍珠般晶莹透亮。         这个小东西可真淘气,整天在水缸里乱舞乱划,一刻也不肯安静。有一次,我把它放出来透透气,结果没想到小螃蟹居然胆敢在我眨眼间的工夫,逃到角落里去了。“好你个‘叛军’,竟敢逃走,我一把就把小螃蟹给扔进了脸盆里,关你十天的‘禁闭’,看你以后还敢不敢逃走。”我生气地说。     偶尔我也会和这个小淘气“决斗”一番。我找来一根筷子逗它玩,我的筷子还没接近它,它就挥舞着自己的“秘密武器”——两只坚硬无比的大钳子,虎视耽耽地盯牢我的筷子。筷子一旦碰到它的大钳子,只听“咔嚓”一声,它就牢牢地夹住筷子不放,直到我把筷子提到半空,它居然还是钳住不放。我使劲一甩,终于把它甩进脸盆里,把它摔了个仰面朝天,它还舞动着两只大钳子,不停地挣扎着。看到这情景不由得让我捧腹大笑起来。   小蚂蚁(一)今天,阳光明媚,我准备来观察蚂蚁。  我首先看见了院墙边上有几只小蚂蚁,它们的身体就像三个小球连在一起,他的头比较大,顶着两只触角,嘴好像两把弯钳,胸部有点小,六条又长又细的腿就长在这儿;它的肚子圆鼓鼓的,就拖在后边了。它们全身黑色,就像披着一件黑衣服。我还发现一种头是黑的,身体是棕黄色的蚂蚁,它的头很大,比普通蚂蚁大3倍呢!     我觉得它们很好玩,就在墙边先放了一些糖,但是它们一点反应也没有。随后我又放了些米饭,可它们还是不领情,一只也不过来。我想了想,就去拿了些甘蔗,这下终于起了作用,一只蚂蚁爬了过来,它在甘蔗上爬了一下,马上就爬走了,接着我看它遇到了另外一只蚂蚁,碰了碰触角,就继续往前走去,但很快那另一只蚂蚁就爬到了甘蔗上……五分钟以后,那段甘蔗已经穿了件黑色的衣服——蚂蚁服,还在不停地动,而且越来越快;其他的糖、米饭也被蚂蚁占领,他们一只头上一个白点,浩浩荡荡的排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往洞口前进。他们把糖、米都看成了黄金,不费力气,就把他们搬到了洞口。可是洞口太小怎么办?他们还挺聪明,把甘蔗一块一块的咬下来,送到洞口里。我吃好饭,又去看他们的时候,甘蔗已经无影无踪了。 小蚂蚁(二)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养蚕洁白的身体,小小的身躯,会吐丝的嘴,这就是我去年曾经养过的小动物。说到这,你可能会立即大声说:"我知道,你养的是蚕。"呀!真聪明,你猜对了。      我养蚕的兴趣还得从去年说起,有一次上自然课,老师给我们讲了蚕的知识,并说蚕丝能织成丝绸,我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因为在学校门口我看见过有人卖蚕,那是在一个鞋盒里放着的几片小树叶上,上面爬满许多小虫子。听别人说那小虫子就是蚕,那树叶就是蚕的食物-桑树的叶子,小小的它怎能和丝绸有关呢?我百思不解。      真是不巧不成书,就在老师讲解"蚕"这一课时,一天中午放学我回到家里,看见我家桌子上放着一个纸盒,盒底放着一层桑叶,上面密密麻麻爬满了大约有3毫米长的小蚕,它们慢慢地蠕动着。"啊,是蚕,我要养蚕了!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我看它那么小,怕它冻着,忙找了个盒盖给它盖上,姥姥看见连忙走过来说:“不行,他也要呼吸新鲜空气,别把它闷死了。      星期天,我和姥姥一起去邻居家摘桑叶,那是一棵高大的桑树,是一位叔叔爬上树帮我们摘的,不一会儿就摘了一大篮子,回到家姥姥又把桑叶分装在好几个塑料袋里,放入冰箱。      我每天跟姥姥一起学着养蚕,开始,我把桑叶撕成很小很小的碎片,撒在小蚕身上,不一会儿,小蚕就从叶片下面爬到了叶子上面,只见叶子边缘不断豁牙状的缺失着,叶片逐渐变小,蚕的身体渐渐变大,我每天抽空都精心地喂它,发现每过几天就要脱一层皮,它为了结出更大的茧,不分昼夜都在沙沙地吃着桑叶,它不停地成长着,一厘米,二厘米直到有一天它得胖胖的,大大的,身子乳白发亮了。它开始变懒了,有时我拿着桑叶放在它嘴边,它也不动,我非常担心,怕它饿死,这时,姥姥对我说:"这时因为蚕长成熟了,要吐丝结茧了。”并让我找些小细棍支在纸盒里。不久,我发现蚕在盒子四个角和小细棍间吐出许多丝来,它越吐越多,越吐越密,把自己严严地裹在了里面,在每个支点中间慢慢形成一个椭圆形厚厚的白色的蚕茧。蚕姑娘像个巧织能手,为自己编织了美丽的嫁衣。   通过养蚕,使我了解了蚕的一生是无私的。它从幼虫到结茧,由蚕变成飞蛾,从蚕茧中爬出产卵到死亡,一直是默默无闻地工作着。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啊!      它的蚕茧给人们编织出了人间最美丽,最丰富多彩的人生织锦。我喜欢蚕的勤劳,敬佩蚕的无私精神。

作文:我喜欢的动物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婆家养了一条狗,不久,这条狗下了几只小狗,外婆便送了我一只。这只小狗浑身的毛都是白色的,没有一点杂毛。他有一对机灵的三角形耳朵,听到什么声音,他总是灵敏的竖起耳朵,然后再汪汪汪的叫几声。他还有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一个汗鼻子,一张粉嘟嘟的小嘴,实在逗人喜欢。小狗刚到我们家,也许是不习惯吧,谁要是敢靠近他,他就会警惕的站起来,弓起腰,竖起毛,眼睛注视着你,汪汪汪,再这样叫几声,向你示威。一天,我正在吃饭,小狗走了过来,我便将盘子里的骨头放在她面前,蹲下来对它说:“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的,快吃吧!”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话,朝我摇了摇尾巴,好像在对我说:“谢谢!”从此,我和小狗成了隐形不离的好朋友,小狗乖时,腿搭在你脚上,脑袋亲昵地搭在你面前,或是围住你转几个圈;他要是淘气起来,完了,比孙悟空大闹天空还厉害。这天,我一大早起来,鞋不知哪去了,我到处乱找,终于在小狗的窝里找到了。“你呀,真淘气!下次不许了啊。”我说道。一会儿,我拿着浇水瓶去给我心爱的月季花浇水,谁知,到了花盆面前,我那娇艳的月季花不见了,地上到处都是红红的花瓣。“气死我了,小狗----!”小狗连忙摇着尾巴走过来,好像在说:“小主人,有什么事吗?”只见小狗耷拉着脑袋,尾巴不停地摇着。“你你你??”我一见小狗那副可怜又可爱的模样,心软了:“你这调皮鬼!真拿你没办法!”瞧,这就是外婆送给我的小狗,很可爱,很调皮吧!那是夏日的一个傍晚,爸爸拿着一个盒子走到我身边,神秘地对我说“小雨,我们家来新客人了,你看!”说着打开盒子,从盒子里探出一个小脑袋,胆怯的望着这个陌生的地方。原来是只小白猫。爸爸告诉我:“这只小猫生下来还不到一个月,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它。”“嗯!”我高兴的点着头,慢慢抚摸着小猫的头。小猫浑身雪白雪白的,睁着一双蓝色大大眼睛,摸着小爪子下面的肉垫舒服极了。我每天一有空就逗它玩,经过几天的相处,小猫不像刚来时那样胆小怕事了,活泼的很。整天在屋里跳上跳下的,快乐极了!因此,我给它取名为“乐乐”。“乐乐”特别爱干净。早晨,“乐乐”一起床就用舌头舔自己的爪子,然后用爪子抹抹脸,就跟人洗脸一样。“乐乐”最爱吃小鱼炖饭,妈妈每次都专门给它买鱼。鱼买回来与饭一起煮,然后乘在一个小碟子里,“乐乐”饿了会迫不及待地跑到碟子前,埋下头拼命地吃。“叭嗒、叭嗒”吃得有滋有味,看着看着,我都想吃了。两个星期后,妈妈把“乐乐”送到了奶奶家,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再见面时,他还认识我吗?我非常想念它,盼望着假期快点到来,好去看望我的好朋友——“乐乐

很多小学生在写状物类作文时一筹莫展,其实这类作文很简单。下面以描写动物为例说明。写动物的作文方法:(1)类比法开头:  类比法什么呢,比如:有的……,有的……,还有的……。这种方法就是类比法。(2)写清动物的来历:如果你写的是家里的宠物的话,你可以说清动物是怎么来到你家的。(3)描写外形或外貌:可以按照从上到下或从左到右的顺序描写,写清动物的头部(眼睛、耳朵、鼻子、嘴巴等特征)、身体(长度、毛发)、尾巴(长或短等)。(4)爱好:爱好可以是吃的、玩的、动物喜欢做的事情。(5)性格特征:写出动物的特点如聪明伶俐、胆小、勇敢、狡猾、乖巧等。一定要举出事例。(6)结尾:最后一段可以写你喜欢不喜欢之类的话等,总结一下就可以。例文我喜欢小动物,尤其喜欢小狗。我们邻居家有一只小狗,叫乐乐。乐乐身体不大,有一双三角形的耳朵,毛绒绒的小脸,圆圆的鼻子,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一身土黄色的毛,摸上去很是舒服。乐乐是一只勤快的小狗,每天早上我去上学的时候,都能看见它在楼下欢快地跑着,时不时还会跑到我面前,友好而可爱地望着我,像是对我说:“小朋友,你早呀!”而看它在墙角上厕所的样子,我觉得它一定是一个讲卫生的好狗狗。乐乐非常聪明,他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先用小鼻子闻一闻食物,然后看看主人,像是在问该吃不该吃。我总是会想,如果小狗没有了这么灵敏的鼻子,不知它要吃多少亏呀。每当我看到小狗,我总会想起自己小时候因为胆小怕狗,被本想和我玩耍的小狗追着边跑边哭的样子。可从乐乐的身上我知道了小狗原本是多么可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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