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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怎么写的

发布时间:2024-07-06 15:47:10

论文论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怎么写

议论文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常见的论证方法有七种】例证法、引证法、喻证法、比较法、归谬法、归纳法和演绎法。下面细谈四种在议论文写作时常用也比较好用的论证方法。   一、例证法   例证法也叫事例论证,是用令人信服的典型事例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的一种方法。它是议论文写作中最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事实强于雄辩”,在典型的事例面前,道理不言而喻。   要用好例证法,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事例要典型、确凿、有影响力。一般来讲,应优先考虑著名的人物或事例,慎用校园、家庭、市井街头的琐碎事例。   2、事例的叙述要简明扼要,切忌拖泥带水,过于详细。举例是为了证明观点,不是为了弄清事实,切忌本末倒置。   3、事例切忌单一狭隘,要丰富广阔,要点面结合,古今中外相映成辉。同类事例掌握多时可考虑采用句式排比列举。   4、事例列举之后要简短分析,不能将例证法变成事例整理,忌有例无证。   5、勤于积累,精于筛选。“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时多读书报,摘记、剪贴是主要手段。积累多了,自然能融会贯通、左右逢源。   二、引证法   引证法也叫道理论证,是通过引用名人名言、古诗文名句、反映科学规律的俗语谚语警句等来证明自己观点正确可信的一种论证方法。   引证法在考场或平时练笔写作中的使用频率仅次于例证法。由于引证法引用的是世人公认的思考结晶,能够深刻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已为无数事实所证明,所以具有巨大的说服力。   怎么用好引证法呢?   1、所引用的名言警句等针对性要强。每句名言都产生于特定的背景,都应用于特定的交际目的,即使谈同一个问题,也有不少名言可供选取。要仔细分析每个道理论据的特有功能,将它引用到最恰当的语言环境之中。   例如:强调立志的重要性,要选用“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其志。”强调志向高洁远大,要选用“燕雀怎知鸿鹄之志”,某同学沉湎于上网,要选用“玩物丧志”,某同学不能只持之以恒、一暴十寒,要选用“有为之人立长志,无为之人常立志。”   2、要简洁,不宜过多。议论是在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不是在介绍他人的见解。引用他人的话,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更加信服自己的话,自己的话应是议论的主体,应是全文最醒目的部分。过多的引文,很容易将自己的分析淹没。   3、要注意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的区别。直接引用务求文字、甚至标点均准确无误;间接引用只须述其大意,但要注意人称的转换。   三、喻证法   喻证法是用设喻来论证论点的方法。   在议论文中,设喻可以使论点更易懂、更风趣、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喻证法能化抽象为具体、化艰深为浅显、化枯燥为生动。   运用喻证法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1、以小见大,就近取譬。要精选生活中细小的、人们熟悉的事物做为设喻的喻体。喻体如果不是读者常见熟知的,就达不到喻证的目的。   2、喻体不求形似,求神似。做为喻证的喻体与做为比喻的喻体不同。比喻的喻体是为了强调特征,描绘事物,侧重形似,以形比形;而喻证的喻体是为了阐发观点,以正视听,力求神似,以义取形。一定要对自己所要论争的对象和用来设喻的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细致入微的体味与揣摩。   3、精剖喻体,丝丝入扣。《拿来主义》中鲁迅先生的喻证法运用得是很经典的。他用“大宅子”比喻“文化遗产”;用“孱头”、“混蛋”、“废物”来批判三种对待文化遗产的错误观点和态度;用“鱼翅”、“鸦片”、“烟枪、烟灯”、“姨太太”来比喻文化遗产的几个组成部分;用“占有”、“挑选”、“创新”来说明批判继承文化遗产的三个步骤。十分贴切,浑然一体,令人信服并不由得拍案叫绝。   四、比较法   比较法也是一种常见的论证方法,分对比与类比两种。   1、类比法   所谓类比,就是借助某个或某几个类似的故事、实例或写作者安排的情境,进行由此及彼的推理。   用于类比的事物大致有这么几种:古今中外的史实、神话传说、寓言、写作者自己创设的情境等。   运用类比要注意所选取的“类体”要同类,不能相对或相反;在类比之后要剖析,要善于揭示,一语破的,一刀见血。   2、对比法   所谓对比,就是把正反两方面的论点和论据加以剖析对照,达到否定错误观点,树立正确论点的目的。   运用对比要注意所选取的“对体”的正与误、是与非、新与旧的区别要非常明显,要有突出的互相对立的关系;必须要对所要论述的对象的矛盾本质有深刻的认识;可以是人对人、物对物,也可以是纵向比较或横向对照。

1.例证法就是运用事例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是议论文写作中最基本的常用的方法。“事实胜于雄辩”,运用得好,往往可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例证法首先要注意选例。选例要做到真实、典型、充分、新鲜。选例要真实,就是指所选事例不管是亲身经历的,还是间接了解的,都必须真实可靠,确凿无误;选例要典型,就是所选事例要代表性,不在多,而在精,做到以一当十,以少胜多;选例要充分,指事例要有一定的数量要求,选例时,要照顾到各个方面,几个例子具有共同的属性,就更能说明问题的本质;选例还要新鲜,指有意识地选择一些现实生活中新鲜的事例,不仅有针对性,而且具有时代精神。其次要注意叙例。议论文中叙例的目的是为一轮做准备,因而要求简明扼要,高度概括。同事应根据论点的需要,选准落笔点对事例进行概述,注意突出事例中与中心论点紧密相关的部分。最后要注意议例。在选例、叙例的基础上,还要善于议例。对事例进行分析说明,揭示事例和论点之间的本着联系,使事例真正起证明论点的作用,做到叙议结合,水乳交融。2.引证法就是运用理论论据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引用理论论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准确。对引用的理论,要深刻领会其含义,考虑是否与自己的观点相为何。切不可牵强附会。(2)确凿。引用的言论必须是确凿可靠的,经得起检验又被证明是客观真理。无论是引原文还是引大意,都必须经过认真仔细核对。(3)精当。引用的理论材料要精选,不宜太多,适可而止。(4)灵活。引用名言要灵活运用多种形式,不能太呆板,缺乏某种变化。有时直接引用,有时间接引用,有时引原文,有时引大意,有时将引用的词语插入自己的分析中。3.对比法写作议论文时,引用正反对比的方法进行论证,就是正反对比法,简称对比法。对比法的特点,常常是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事物,或同意事物是两种不同情况,放在一起比较、分析,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得出鉴别性结论,证明正面观点是正确的,反面观点是错误的。对比法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两个观点的对比,也可以是两个论据的对比,可是是同意事物自身前后的对比(纵比),也可以是两件事物之间的相互对比。4.喻证法是以人们熟悉的事物为喻来阐明道理的论证方法。喻证法能使文章生动而增强感染力,其主要作用还在于能使深刻的道理浅显化,抽象的道理具体化。运用喻证法时要注意:(1)喻体何论点必须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但又有一点极相似,这样才能贴切形象。在论证时,打了比方之后还要加以分析,通过喻体来证明论点的可靠性。(2)喻证法有时单用一个喻体展开论证,有时也用一组比喻来证明同一个道理。例如:鲁迅在《拿来主义》一文中,吧文化遗产比喻为大宅子,用鱼翅、鸦片、娴枪烟灯、姨太太分别比喻文化遗产中的某些部分,运用的就是一组比喻来阐明道理。(3)喻证法海可以与其他论证方法相结合,一增强论证的效果。

举例论证: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道理论证: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对比论证: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比喻论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此外,在驳论中,往往还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归谬法”。在多数议论文中往往是综合运用的。引用论证:引用论证比较复杂,这与具体的引用材料有关,有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名人佚事、笑话趣闻等各种情况,其作用要具体分析。如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可以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和权威性;引用名人佚事、奇闻趣事,可以增强论证的趣味性,吸引读者下读。

论证方法是指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是论点和论据之间逻辑关系的纽带,中考要求掌握的有以下四种:1、举例论证:是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的方法。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所以举出确凿典型的事实来证明论点,能增强文章的说服力。2、道理论证:是引用具有权威性的言论证明论点的方法。所以这种方法使用得当,有很强的论证力量。分析引证法的作用,应先弄清引用了谁的言论,是为了证明什么,再把握引证法的特殊作用——具有权威性,论证有力。3、比喻论证: 就是通过形象的比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这种方法可深入浅出地把道理讲得通俗形象,容易被人接受。4、对比论证:是用正反两方面的事实和道理进行鲜明对比,从而证明论点的方法。分析对比论证方法作用,两个方面XX比较,使其对与错更加分明,正确的观点更容易被读者接受。ü 答题思路:(1)道理论据,增加论据的权威性。(2)事实论据,从哪个角度来证明论点。(3比喻论证,或生动形象证明了……,或深入浅出证明了……(要根据本体和喻体之间的关系来确定)。(4)对比论证,两个方面比较,使其对与错更加分明,正确的观点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论文论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怎么写的

议论文的三要素  议论文具有论点、论据和论证三个要素。论点是作者对所论述的事物或者问题所持的见解和主张,论据是用来证明论点的科学原理和典型事实,论证是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  1、论点  论点就是文章中要加以阐述和说明的基本观点,在议论文中要解决的是"证明什么"的问题。在一篇议论文中,论点是文章的价值所在,一篇文章的高下优劣主要取决于它。因此,对论点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论点要正确。论点一定要符合客观实际,作者除了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以外,还要以辩证法的观点去研究分析问题,防止认识上的主观片面性。此外,还要注意论断中的每一个概念都应当是准确无误的。准确性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论点准确,包括概念、论断、提法和分寸的准确;论据、引语准确;语法、逻辑、用词造句准确;阐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准确;实事求是、切合实际,不武断、不浮夸,要一分为二。  (2)、论点要有针对性。申论的论点针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舆论导向上具有针对性;针砭时弊,针对社会生活中需要解决的各种弊端、陋习,对症下药,加以评说,予以治疗;触及当前社会上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矛盾,分析起因,找出解决的方法等等,以正确引导舆论和指导实践;抓住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分析说理,解开人们的思想疙瘩;针对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论证评说。  申论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是就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加以论述。因此,哪里是主要的问题、哪里是问题的主要方面,必须在动笔之前解决好。需要说明的是,申论论证评说的是"主要的问题",而不是问题解决的方案和做法。  (3)、论点要深刻。论点一定要抓住问题的关键,能科学地揭示出事物的本质。要使论点深刻有力,作者就必须首先清除那些泛泛的、装腔作势的议论。同时,深刻也还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前瞻性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对事物的认识具有敏锐性;能够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从表面现象能够看到事物发生发展的根源;具有预见性,即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及其未来的结局分析之后,能够作出具有预见性的科学论断。  (4)、论点要鲜明。作者要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一定要旗帜鲜明,不能模棱两可。对所论述的问题自己先要思考透彻,不能含混不清。论点的语义必须十分清楚确切,不能暧昧不明。  (5)、论点要新颖。论点要有创见,给人以启发。要善于发现新的问题,解决新的矛盾,不能人云亦云。新颖性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论题新颖,即评论的问题能够触及新的矛盾,或者能够提出新的见解、主张;在与错误及片面的观点交锋中鲜明地提出精辟的见解,表现出真理的光辉。论说中有新的论据,并能以这些新的论据作为依托,引发议论;选取新的议论角度,诸如舆论的非热点、容易被忽视或者被掩盖的矛盾侧面、对解决矛盾能够起到关键作用的环节等。  (6)、论点要同一。在论证过程中要保持思维的确定性,防止出现违反同一性的要求、偷换论题或转移论题的现象。这一条是从逻辑上对论点提出的要求。  (7)、论点要突出。议论中不能以材料淹没论点。当所论述的问题比较复杂时,其中心论点与派生出的分论点、小论点的关系只能是总分关系,因为多中心即无中心。这是从文章中心思想的表达上对论点提出的要求。  2、论据  论据就是用来论证论点的根据,是议论的基础,解决的是"用什么证明"的问题。  论据有事实论据和事理论据两种。事理论据除一般原则外,还包括那些从长期生活实践中概括出来的、被公认为符合事理的谚语、俗语、典故等。  申论对论据有如下要求:  (1)、论据要真实。事实论据必须可靠,事理论据必须准确。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注意调查核实。不能道听途说,断章取义。未经证实其真实性的论据只能用"预期理由",论据不能靠论点证明,以免形成循环论证。  (2)、论据要典型。事物有必然性与偶然性、一般情况与个别情况的差别。只有从事物的一般情况及其内部的必然联系出发去掌握事实,这样的事实才能胜于雄辩。所以选择论据要注意排除那些偶然的、个别的事例,而选择那些最能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典型材料。这样的材料才能以少胜多,以一当十。  (3)、论据要充分。即使是真实的论据,如果不全面,其说服力也不会强。论据要全面、充分才有说服力。  (4)论据要新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新的总是吸引人的,对旧的论据读者不会很感兴趣,自然也就影响说服力。  3、论证  论证就是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它解决的是"怎样证明"的问题。  议论的目的在于使别人同意并接受你的观点,这除了要看你的观点是否"有理",还取决于你是否会"说理"。只有说理充分,分析透彻,论证周密,议论才会有说服力。  申论作文,一定要以理服人,同时合乎逻辑,而不能以势压人,用大话、空话、假话去强迫人接受。因此,申论论证时要注意采用灵活多样的论证方法。  一切道理、结论总是从客观事实当中、从实践经验当中引申和概括出来的。因此,我们要把道理说明白、容易让人接受,就得依靠具体的事实材料,在立论写作中就是人们常说的摆事实、讲道理。从事与理的关系而言,事实正是说理的依托或论据,论理则是由事实的现象、感觉到本质、理性的开掘、分析、推理、引申和发挥。这种说理方法的好处在于理从事出,虚实结合,使立论文章增添理论色彩,避免空泛议论或就事论事。事实和道理的有机结合,是增强评论说服力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所以,在申论写作中一定要有雄辩的事实作基础。  总之,论点、论据和论证是议论文的三要素。论点是灵魂,论据是血肉,论证是骨骼。论点是解决"要证明什么"的问题,论据是解决"用什么来证明"的问题,论证是解决"怎样进行证明"的问题。三者紧密联系,就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论证过程。  就议论文的要素来说,一般要求论点正确鲜明,论据准确充分,论证严密,合乎逻辑。  论点正确,就是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并且能从实际出发。鲜明,就是要有明确的态度,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主张什么、驳斥什么、爱什么、恨什么,都毫不含糊。正确鲜明的论点,一般是深入社会实践,对某个问题作周密的调查,掌握了大量的、可靠的事实和材料,然后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出发,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准绳,对事实和材料进行具体的、科学的分析而概括和提炼出来的。它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方向。是不是每篇议论文都有这三个部分呢?不一定。有的议论文,从论证开始,到结尾才归纳出论点,就没有绪论。有的议论文,论证结束就煞尾,不再有结论。特别是杂文,写法不拘一格,信手拈来,任意发挥,皆成文章,这就更不能篇篇都要求写出这三部分。  议论文的结构并不复杂,但能否安排适当,关键还在于写作时是否思路清楚。毋庸置疑,文章要思路清晰,首先要对所议论的问题认识清楚。然而,对问题认识清楚了,一到写作时由于同时要遣词造句、策划论证,原来想到的材料会忘却,原来想清楚的问题会模糊起来。这时,可以拟定写作提纲。  写作提纲是文章内容的简略提示,拟写提纲的方法如下:  (1)、拟写提纲前应先将所写内容思考一遍,即确定论点、论据、论证方法与议论程序。  (2)、按照绪论、本论、结论三部分分别写入各项内容。如在"绪论"内写入议论的事实或问题。有时,也可在绪论内直接写出论点;在"本论"内写入中心论点或各分论点,以及各项论证的论据或论证方法;在"结论"中写出主要的结束语。  (3)、写完提纲后应该复核一遍,并根据新的想法作一些必要的修改。  (三)、议论的方式  议论有两种基本方式,即立论和驳论。  立论指议论目的是为了从正面证明自己提出来的论点。驳论指议论目的是为了反驳某一错误的论点或相关的论据、论证。立论和驳论是从正反两方面对问题的论述,是相反相成、对立统一的。二者之间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为在确立一个正确论点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否定批驳和它相对立的论点。而在批驳错误论点的同时,则必须确立与它相对立的正确的见解或主张。  立论和驳论不是简单地表示赞成或反对,而是要提出理由,进行阐述,说明为什么赞成或反对。因此立论、驳论的关键在于设法证实一种观点的正确或谬误。立论和驳论的重点在于立和驳,而不在论。“论”是文章的思想内容,“立”和“驳”是文章的逻辑形式。  无论是证明还是反驳,其要求是要合乎逻辑,要正确地使用各种推理形式,合乎相应的推理规则。“不能推出”、轻率概括、以偏概全、机械类比,以及在论证中滥用权威、因人废言、感情用事等都是要注意避免的。  1、立论  立论在就某一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表明自己的态度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1)、这些看法和主张必须是经过认真的思考或者一定的实践,确实是自己所独有的正确的认识和见解,或者是切实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主张。要使读者感到有新意,增长知识,提高对事物的认识。  (2)、必须围绕所论述的问题和中心论点来进行论证。开篇提出怎样的问题,结篇要归结到这一问题上。在论证过程中,不能离题万里,任意发挥,或者任意变换论题。如果有几个分论点,每个分论点都要与中心论点有关联,要从属于中心论点。所有论证都要围绕中心论点进行。这样读者才能清楚地了解分论点和中心论点。议论文的逻辑性很强,论证必须紧扣中心,首尾一致。  (3)、“立”往往要在“破”的基础上进行。在立论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提到一些错误的见解和主张,加以否定和反驳,以增加论证的效果。  在议论文体中,“已知的真实判断”就是论据,真实性有待证明的判断就是论点(论题),而论证方式则是将论据和论点联系起来的逻辑形式,它的作用就是从论据的真实性推论出论点的真实性。  2、驳论  驳论是就某一事物或者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反驳别人错误的或反动的言论。  驳论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反驳别人的错误言论,一定要对存在的错误作具体分析,特别要注意不能就事论事,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主要应该揭示错误的性质,分析它的思想根源和危害性,这样才能击中它的要害,使读者认清这种言论为什么是错误的。如果反驳的要点抓得不准,理由讲得含糊不清,对错误的性质又没有揭露出来,这样的驳论就不能以理服人,更不能驳倒错误言论。  (2)、一篇驳论所驳的错误论点一般只能有一个,也可以叫做反面的中心论点。在论证过程中,必须始终围绕着这个错误论点来进行反驳,不能任意转移或分散。驳论也要做到紧扣中心,前后一贯,首尾一致,使读者一目了然。  (3)、“破”中有“立”,反驳别人的错误言论,就能从中表达自己正确的见解和主张。有时在反驳中还需要把正确的见解和主张明确地提出来,使读者容易明辨是非,更好地达到反驳的目的。  由于议论文是由论点、论据、论证三部分有机构成的,因此驳倒了论据或论证,也就否定了论点,与直接反驳论点具有同样效果。一篇驳论文可以几种反驳方式结合起来使用,以加强反驳的力量和说服力。而且驳论与立论经常是相辅相成的,往往是以驳为主,驳中有立。驳论的根本目的是要证实对方论点的虚假性,但在具体反驳时,可以根据对方议论的特点,灵活采取不同的角度和方式,如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等。  写驳论时应该注意:  (1)、写驳论是对别人的看法发表不同的意见,即使意见是针锋相对的,也要对事不对人,对于发表对立意见的人要“以礼相待”,不能出语伤人。初学写驳论文章的同志爱犯一种毛病,就是感情用事,以骂代驳。他们往往用感情冲动代替冷静的分析,在文章中写上“不要脸”、“恬不知耻”、“混蛋透顶”之类的话,以为这就是“立场鲜明”,其实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以骂代驳,并不能增加文章的批判力和说服力,并不能对反面论点有所触动,有时候,反而会暴露出作者对反面观点的认识不清和无能为力。因此在驳论文章中,应当坚持始终以理服人,不搞“以骂代驳”。  (2)、要有分析地对待对立面的意见。一个人说话不可能句句都是谬论,批驳时应肯定对方正确的意见,反驳的只是其确实错误的部分。既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又不夸大对方的错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这样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才容易使人心悦诚服。  (3)、写驳论时特别要做到以理服人,最忌在缺乏分析说理的基础上武断地给对方的意见下结论,自己的看法当然应该坚持,但也不能强词夺理,语气上要留有余地,要有乐于倾听对方意见的讨论式态度。  写驳论重在分析,不加分析地批驳是没有力度的。  驳论有三种类型:  (1)、短评式驳论。它篇幅短小,一般只抓住对方错误言论的片言只语进行反驳,但它们体现着驳论文章的基本特点。  (2)、评论式驳论。是短评式评论在反驳这一部分(即短评的本论部分)的扩充,即对对方言论进行多方面的反驳。  (3)、局部式驳论。即指有些文章从整篇看不是驳论,但在议论中包含着一部分驳论。

可以划分五大领域进行各个领域的解说和教育目的

论文常的论证方法,举实例,事引申,反证,对比。事实论证,运用真实、可靠,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具体有力地证明了中心论点,增强文章说服力,趣味性,权威性,让文章浅显易懂。道理论证,可以增强文章说服力或文采,使论证更有力或更有吸引力。对比论证,正确错误分明,是非曲直明确,给人印象深刻,使论证更有力或更有吸引力。比喻论证,道理讲得通俗易懂,语言生动形象,容易被人接受。

幼儿教育论文:浅谈幼儿教育的必要及方法幼儿教育论文:浅谈幼儿教育的必要及方法是一篇关于幼儿教育 幼儿教育论文 幼儿教育方法 的文章,本文是由范文中国责任编辑邢枫为您精心挑选,希望本文能帮助到您,感谢本文作者曾维杏  为了认真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教育工作规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怀和学校领导的重视下,我校幼儿学前教育逐步走上正轨,顺利地向前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我认为幼儿学前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必须在社会家庭幼儿园等多方面的互相配合教育下才能达到的特殊工程,我现根据任教幼儿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谈谈如下体会:   一善于掌握幼儿的心理特征   幼儿与成人是两个不同范畴的群体,两者在心理上差异是很大的,只有真正认识这些事实,才能对幼儿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达到预期目标.幼儿的心理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①活泼好动:②好奇好问:③认识具体形象:④模仿性强:⑤无意性大:针对幼儿以上的心理特征,就不能长时间地让幼儿单纯而枯燥地进行活动.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应该热情地耐心地给予解答.在教育幼儿时,要注意将抽象的东西化为具体生动的东西〔比如概念和道理〕.便于幼儿理解和接受.要让幼儿多模仿文明的语言和优良的行为.例如:我校幼儿园全部幼儿都出生在农村.所接受到的东西不如城里的幼儿多.农村中好多庸俗无聊的话语容易被幼儿带入园内传诵,行成顺口溜,久而久之,就容易行成难改口语而流传下来.至于某些下流式的动作.有些幼儿也会模仿.甚至在老师面前也胆做作.因此.加强对幼儿文明语言和优良行为教育十分必要.要经常组织幼儿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这些活动应尽量考虑幼儿兴趣,要有必要地对其进行教育,才能收到良好成效.   二家庭教育必要性   家庭是幼儿的第一课程,每个儿童从出生到进入社会,约有百分之六十的时间是家庭度过的,家庭教育在儿童早期发展中影响极大,这是因为家庭教育对儿童的思想品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发展,具备着社会其他群体所不具备的优势.据专家分析,幼儿有如下方面的表现优势:①天然的早期化:②巨大的感染性:③强烈的针对:④间接的传递性.如果家庭教育的优势发挥很好,这对幼儿早期的成长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反之,就会阻碍儿童的发展和成长.由于幼儿在家里受到父母的第一教育,他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中就会形成一种良好的习性.例如:受过家庭礼貌教育的幼儿来到幼儿园后,他会向老师问好,离开幼儿园时会向老师说谢谢.在智力上,这类幼儿也明显比没受过教育的幼儿强,他们反应敏锐,动作轻快,能完成教师安排下的作业,其质量很好.老师要经常配合幼儿家庭进行教育,帮助纠正其不良的习惯.例如:特别幼儿爱吃零食,老师要结合家庭教育,使家长做到在幼儿上学前,让其能吃好早餐.此外,也不要给孩子零花钱.培养其从小注重节俭的习惯.   三智力开发要科学进行   智力是在外界环境中锻炼的结果.专家认为,它是由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共同决定的.对于平常人来讲,后天因素的作用更具有决定性意义.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大脑发育与成长大部分是在幼儿阶段进行的,一般可以结合如下几个方面来开放幼儿的智力.①训练幼儿的动作发展:②促进幼儿观察力的提高:③丰富幼儿的语言观念:④提高幼儿记忆力:⑤培养幼儿思维能力:⑥鼓励幼儿的创造力.专家认为,要为幼儿提供广泛的生活经验和内容.让幼儿的智力在吸收了形式多样的生活经验后得到发展.例如:在语言传授中.可结合礼貌进行.可让幼儿学习“我爱祖国,又爱人民”.“我爱爸爸,有爱妈妈”这样既学会了语言,又培养了个性和思想感情.为了提高对幼儿的直观教学,可以配合用直观的教具进行.比如:用一个三层式的书架,上面放小玩具:中间放书本:下面文具盒等.让孩子先观察,接着让孩子们说,然后由老师来规范.只有运用形式多样的教法,才能提高其兴趣,激发起其情感,以达到既教书又教人的目的.   四艺术启蒙要有新颖性   上面已经提到,由于幼儿个性好动好问好玩等.因此不能让其长时间地进行“读写”训练,要让孩子们多接受些艺术启蒙教育,比如:唱歌跳舞画画等.音乐是声音的艺术,他通过美妙的声音,生动形象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音乐的感染力是巨大而不可比拟的.马雅可夫斯基说过:“歌手的声音唤起勇气.”宛转动听的旋律可以使人兴奋,给人带来无比的喜悦,有可以使人黯然流泪.音乐能潜移默化地陶治幼儿的性情,使他们保持良好的情绪,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因此,在教学中.应多些开辟音乐欣赏课,让孩子们多接触音乐,激发他们学习音乐的兴趣.老师在教学中要结合一些简单易懂的歌曲进行.比如:教唱《小猫你别吵》.《一分钱》《蚂蚁搬豆》《蝴蝶花》等,培养幼儿的原因素养.此外,让孩子们看看一些简单的画册,激发他们对画画的兴趣,让五彩缤纷的画画在孩子们的脑子中留下印象.要有目的地让孩子学会画一些简单事物.如:太阳月亮树木等,画成后,再让他们分别涂上颜色,加深对事物的理解和认识.在教示跳舞时,先让孩子们观看幼儿们表演的各种节目,主要的朗诵跳舞等,让他们在脑子里形成概念.上面已经提到.孩子们的模仿性很强,老师只要认真耐心地教孩子们肯定学得快,演得很棒.专家认为,舞蹈是一门综合艺术,它结合音乐的感受,审美的眼光,感情的表达等,对幼儿来说,这不仅可以锻炼优美的体态.培养美好的情感和高尚的情趣,还能开发智力,增长知识,使幼儿变得更加聪明自信活泼和健康.   综上所述,培养幼儿工作是繁重而光荣的,涉及到方面也很多,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研究和进取,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论文论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1、选题应依志趣当着手写论文时,若是教授没有指定要写哪一类的题目,需要靠自己选择题目时,首先作者应考虑的问题,是必须对所选择的题目有其浓厚的兴趣,乐于作更深入的探讨。最简单的理由,是因为作者要花相当一段时间接触并研究这个问题,从看书、找资料,到分析撰写,如果没有兴趣,必定事倍功半。2、对所选题目应有相当准备作学术研究的人,对所选择的题目必须要了解适当的背景。在写论文之前,作者虽不一定需要对所选的题目完全内行,但必须有适当的准备。时要注意所选题目是否涉及外国语文,如果对所研究题目的外国语文没有相当基础,仅知道本国或地区的文字,以致材料不能蒐集齐全。则观点自然流于褊狭,研究时所遭遇的困难必然增多。此外,研究现代的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都需要适当的研究工具,诸如统计方法等,如果从事这类统计调查资料的研究,没有适当的训练,必然是吃力而不讨好。3、题目宜切实,不宜空泛选择题目时切忌空泛而不切实。题目若太空泛,观念容易混淆,不容易得到明确的结论,也找不出重心所在,其结果必然言之无物,漫无目标,一无是处。这种论文不是现代科学中所说的论文,尽管说的如何天花乱坠,对于研究本身,却无多大价值。此外,有些题目往往不值得花时间去研究。我们常听说"小题大做",若干细枝末节的小题目,尤其是妇孺皆知之事,无须小题大做;但遇到要推翻一般妇孺皆知的公理时,不但需要小题大作,而且值得大做特做。论文选题原则:1、理论联系实际,注意现实意义要注意选题的实用价值,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2、要注意选题理论价值强调选题的实用价值,并不等于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也绝非提倡选题必须有直接的效益作 用,而是要考虑有无普遍性的意义。3、难易适中,量力而行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学习知识和成果的综合性考核,选题的方向、大小、难易都应与自己的知识积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写作经验相适应。考虑自己的知识积累,考虑自己的特长和兴趣,考虑自己的资料来源,了解所选课题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难易适中,就要量力而行,题目大小要适度,一般来说是宜小不宜大,宜窄不宜宽,千万别赶时髦,写自己没有弄懂的问题。

常见的论证方法有:举例论证、道理论证、对比论证、比喻论证、引用论证。举例论证: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道理论证: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

(1)选题必须在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大学阶段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范围之内(2)选题要符合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范围(3)对所研究的题目要有一定的心得体会(4)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

论证方法是指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是论点和论据之间逻辑关系的纽带,中考要求掌握的有以下四种:1、举例论证:是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的方法。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所以举出确凿典型的事实来证明论点,能增强文章的说服力。2、道理论证:是引用具有权威性的言论证明论点的方法。所以这种方法使用得当,有很强的论证力量。分析引证法的作用,应先弄清引用了谁的言论,是为了证明什么,再把握引证法的特殊作用——具有权威性,论证有力。3、比喻论证: 就是通过形象的比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这种方法可深入浅出地把道理讲得通俗形象,容易被人接受。4、对比论证:是用正反两方面的事实和道理进行鲜明对比,从而证明论点的方法。分析对比论证方法作用,两个方面XX比较,使其对与错更加分明,正确的观点更容易被读者接受。ü 答题思路:(1)道理论据,增加论据的权威性。(2)事实论据,从哪个角度来证明论点。(3比喻论证,或生动形象证明了……,或深入浅出证明了……(要根据本体和喻体之间的关系来确定)。(4)对比论证,两个方面比较,使其对与错更加分明,正确的观点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论文论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选题原则:1、问题导向原则。从事学术研究的主要成果是通过学术论文的形式来展现的,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科学问题、工作问题、方法问题等需要解决,一篇学术论文能够解决其中的一个小问题即可。在确定学术论文的题目的时候,就要坚持问题导向,这篇论文要解决一个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什么问题,如何解决,一定要做到在下笔之前心中有数,否则,写出来的论文如果自己都不清楚写了些什么东西,审稿专家看了后更会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2、科学性原则。论文是学术论文,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不是领导的讲话稿,不是随笔,一定要让人看到题目就能感受到其学术价值含量。3、精准性原则。学术论文的题名要精准地将解决的问题、方法体现出来,不能太宽泛、太笼统。宽泛、笼统的题目只能说是研究领域或者研究方向,不能作为学术论文的题目,学术论文的题名要聚焦到问题的本质和核心,聚焦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4、适合性原则。这里讲的适合性,主要是从论文选题涉及到的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等要适合作者自己。好的题目很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出来的。你所选择的学术论文题目必须要与你的学科、专业相适合,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必须是你自己能够驾驭的、熟练掌握的才行。论文题目与自己的知识积累、智力储备和研究经验积累不匹配的话,“一切皆是浮云”。选题方法:1、浏览捕捉法。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题目。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论题。这就需要我们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全面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应了解,不能“先入为主”。不能以自己头脑中原有的观点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认真的分析思考,从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之后,就会有所发现,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自己的论题。2、追溯验证法。这种方法要求同学们先有一个初步的想法或思路,然后再通过阅读资料加以验证来确定选题。同学们应该先有自己的主观论点,即根据自己平时的积累,初步确定准选题范围,然后通过阅读别人的成果验证自己的初步想法或思路是否对别人成果的简单重复。是否对别人的观点有补充作用;如果自己的初步想法或思路虽然别人还没有谈到,暂时还没有成果出版,但自己尚缺乏足够的理由来加以论证,那就应该中止,再作重新构思。要善于捕捉一闪之念,抓住不放,深入研究。在阅读文献资料或调查研究中,有时会突然产生一些思想火花,尽管这种想法很简单、很朦胧,也未成型,但对这种“灵光一现”的思想千万不可轻易放弃,要反复阅读、论证。3、小题大做法。著名学者胡适主张从小题目做起,他说:“题目越小越好,在小题大做上可以得到训练。千万不可作大题目。”研究生的学术论文选题有大小、广狭之分,大的题目可以大到需要众多研究生通力合作方可完成,小的题目可以小到只研究具体的工作问题,甚至小到一个指标的确定、变量的赋权等。只要研究深入,能提出新见解、采用新方法、提出新思路,小题目也可能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小题目反而能写出有价值的大文章,大题目倒难以驾驭,容易写得肤浅,没有价值。4、知识迁移法。通过多年的学习积累,我们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的理论知识一般已经有一个系统的理解和掌握。但有时候本学科研究领域、研究方向成熟的理论、方法可能一时不能有效解决新的问题,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借鉴相近学科、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这是对已有知识的一种延伸和拓展,是一种有效的迁移。我们经常鼓励同学们跨学科阅读文献,就在于为同学们在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时候能够将相近学科、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来感应快速变化的环境,从而形成一些新的观点,迁移得当往往会激发同学们思维的创造力和开拓性。5、旧瓶装新酒法。学术论文的创新一般体现在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老方法解决新问题和用新方法解决老问题三个方面,旧瓶装新酒法就是用新方法解决老问题。旧瓶指的是相对陈旧的选题,即针对同一选题已经有许多文章了,新酒指的是相对较新的观点、理论或者作者通过调研原始采集的数据和案例。扩展资料:论文是无论学生、还是老师都面临的一大作业,论文的基础就是选题。要能够正确而恰当地选题,首先要明确选题的原则,明确了选题原则,就能比较容易地选定一个既有一定学术价值,又符合自己志趣,适合个人研究能力,因而较有成功把握的题目。毕业论文选题可以十分广泛,各个学科领域的问题都可以成为论文的题目。理论来源于实践并且为实践服务,所以科学研究的选题首先要注意的就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首先,我们要注意本课题的实用价值,选择具有现实意义。论文的实用价值就是指我们所选的题目应该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是大众所关心的问题。这种问题反映了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阶段人民生活的重点和热点,是与广大民众息息相关的问题。第二,要注意主体的理论价值。上面说道我们要注意课题的实用价值,但是就不等于是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也不是提倡必须要有直接的效益作用。作为一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的形式和内容与总结调查报告有着本质的区别。

选题原则:1、问题导向原则。从事学术研究的主要成果是通过学术论文的形式来展现的,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科学问题、工作问题、方法问题等需要解决,一篇学术论文能够解决其中的一个小问题即可。在确定学术论文的题目的时候,就要坚持问题导向,这篇论文要解决一个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什么问题,如何解决,一定要做到在下笔之前心中有数,否则,写出来的论文如果自己都不清楚写了些什么东西,审稿专家看了后更会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2、科学性原则。论文是学术论文,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不是领导的讲话稿,不是随笔,一定要让人看到题目就能感受到其学术价值含量。3、精准性原则。学术论文的题名要精准地将解决的问题、方法体现出来,不能太宽泛、太笼统。宽泛、笼统的题目只能说是研究领域或者研究方向,不能作为学术论文的题目,学术论文的题名要聚焦到问题的本质和核心,聚焦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4、适合性原则。这里讲的适合性,主要是从论文选题涉及到的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等要适合作者自己。好的题目很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出来的。你所选择的学术论文题目必须要与你的学科、专业相适合,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必须是你自己能够驾驭的、熟练掌握的才行。论文题目与自己的知识积累、智力储备和研究经验积累不匹配的话,“一切皆是浮云”。选题方法:1、浏览捕捉法。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题目。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论题。这就需要我们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全面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应了解,不能“先入为主”。不能以自己头脑中原有的观点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认真的分析思考,从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之后,就会有所发现,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自己的论题。2、追溯验证法。这种方法要求同学们先有一个初步的想法或思路,然后再通过阅读资料加以验证来确定选题。同学们应该先有自己的主观论点,即根据自己平时的积累,初步确定准选题范围,然后通过阅读别人的成果验证自己的初步想法或思路是否对别人成果的简单重复。是否对别人的观点有补充作用;如果自己的初步想法或思路虽然别人还没有谈到,暂时还没有成果出版,但自己尚缺乏足够的理由来加以论证,那就应该中止,再作重新构思。要善于捕捉一闪之念,抓住不放,深入研究。在阅读文献资料或调查研究中,有时会突然产生一些思想火花,尽管这种想法很简单、很朦胧,也未成型,但对这种“灵光一现”的思想千万不可轻易放弃,要反复阅读、论证。3、小题大做法。著名学者胡适主张从小题目做起,他说:“题目越小越好,在小题大做上可以得到训练。千万不可作大题目。”研究生的学术论文选题有大小、广狭之分,大的题目可以大到需要众多研究生通力合作方可完成,小的题目可以小到只研究具体的工作问题,甚至小到一个指标的确定、变量的赋权等。只要研究深入,能提出新见解、采用新方法、提出新思路,小题目也可能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小题目反而能写出有价值的大文章,大题目倒难以驾驭,容易写得肤浅,没有价值。4、知识迁移法。通过多年的学习积累,我们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的理论知识一般已经有一个系统的理解和掌握。但有时候本学科研究领域、研究方向成熟的理论、方法可能一时不能有效解决新的问题,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借鉴相近学科、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这是对已有知识的一种延伸和拓展,是一种有效的迁移。我们经常鼓励同学们跨学科阅读文献,就在于为同学们在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时候能够将相近学科、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来感应快速变化的环境,从而形成一些新的观点,迁移得当往往会激发同学们思维的创造力和开拓性。5、旧瓶装新酒法。学术论文的创新一般体现在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老方法解决新问题和用新方法解决老问题三个方面,旧瓶装新酒法就是用新方法解决老问题。旧瓶指的是相对陈旧的选题,即针对同一选题已经有许多文章了,新酒指的是相对较新的观点、理论或者作者通过调研原始采集的数据和案例。

选择有现实意义的题目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为实践服务。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首先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反对那种脱离现实,一味咬文嚼字、繁琐考证、追求时髦毫无意义的东西,选择有现实意义的题目,才能有的放矢,写出的论文才会有价值。1、选重点问题重点问题,指与国民计生有关的大问题。这类问题关系国家、人民、民族的前途命运,因而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例如,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中国的改革与发展来说,具有深远的意义。2、选择热点问题热点问题,指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或期待解决的非全局性问题。例如,医疗体制、房价调控、劳动就业、社会治安、工资待遇等等关系千家万户的问题。当前社会快速发展,新问题层出不穷,可以作为论文选题的热点问题。对于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空前的机遇,学生从研究现实问题入手,得出科工程参考的意见,对现实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不要凑热闹,赶时髦。一定要根据自身的知识结构、客观条件等来选择热点题目。3、选难点问题难点问题,指有疑虑需要进行探讨和解答的问题。例如高校收费问题,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问题等等。大学生运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对其进行研究,提出自己的见解,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个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不仅能使自己所学的书本知识得到运用而且能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选焦点问题焦点问题,指群众议论纷纷,愤愤不平,需要正确引导的问题。例如,先富或后富,分配的公平与否的问题,两级分化问题等等。从发展的眼光看,这些问题能够表示某种趋势,或对现实有借鉴的作用,因而也就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这类题目当然可以选择。写完论文 查重可以去早检测了解了解

比较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举实例。就是用最能表现论点的具体事实作论据来证明论点。我们通常所说的摆事实、讲道理,实际上就是这种方法。这种方法的关键之处,是要选择最有代表性的材料。例如: 小强特别爱吃零食。他口袋里总装着糖、瓜子、巧克力豆之类的东西,上学的路上吃,课间玩的时候吃,有时上着课他都偷偷地往嘴里塞。 事引申。就是用人们熟知的一个事理作为论据,来表现另一个道理(即文章的论点)。运用这种方法,应该注意两个事理要有一定的联系。否则,就不会产生相应的说服力。例如: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习也是这样的,你不努力,不进步,就会退步。因为不努力,学到的知识就少。即使是学过的知识,也会因为不努力而渐渐生疏。所以,我们在学习上,决不能有松懈的思想。 反证。就是不从正面来证明论点,而是从反面来加以证明。这种方法,往往能产生正面证明所不能起到的作用。运用这种方法,应注意要使反面的“结果”来触动人心。例如: 我们应当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不讲卫生,浑身哪里都是脏的,别人见了你就会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不讲卫生会传染很多疾病,严重地危害我们的健康。 对比。是将论据中截然相反的两种事物进行比较,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这种方法,往往能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质。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事物的对比性,也就是说这种对比,必须能有力地证明论点。例如: 李力同学是个非常勇敢的人。有一次,他上街买东西,碰上一个人大声地喊“抓小偷”。好多人见小偷跑过来,都躲到了一边,他却一个箭步冲上去,抱住小偷,扭打起来…… 除去以上四种最常用的议论方法之外,还有类比法、因果互证法等等。

证据法基本原则论文怎么写

论证据裁判原则 [摘 要]证据裁判原则是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是法治与理性对刑事裁判的必然要求。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各国形成了不同的证据裁判制度。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为此,须对裁判事实的内涵和裁判证据的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并在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上进行相应改革,以完善我国证据裁判制度。 [关键词]证据裁判;裁判事实;诉因制度;裁判证据 证据裁判指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根据一定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能认定事实。证据裁判是人类从非理性裁判走向理性裁判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且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时至今日,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司法中获得了普遍的意义。但是,在不同的证据制度和不同的诉讼理念下,证据裁判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其中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从而形成了内容各异的证据裁判制度。 一、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裁判事实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区别。虽然基于控审分离的基本理念,两大法系都认可诉审同一原则,但两大法系对“同一”的理解并不相同。英美法系奉行严格的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即诉审同一不仅仅是指事实的同一,而且包括对事实的法律评价即罪名的同一,法官审判的事实和罪名均应受起诉指控的限制。英美法系对诉审罪名同一的强调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体现了法官对控方处分权的尊重;另一方面则是基于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需要。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构成了英美法系诉因制度的理论基础,根据诉因制度,检察官在起诉时,不仅要在起诉书中记载公诉事实,而且应明示诉因。所谓诉因,即诉讼请求原因,也称为起诉的理由,它指的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事实,也即构成要件化的事实。诉因制度具有两项基本功能:确定审判对象与设定防御对象。根据诉因制度,裁判事实必须与控方提出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同一,因此,法院不能改变指控罪名,否则便改变了控方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但这一点并不是绝对的,基于诉因制度的重点在于保障被告方的辩护权,因此,英美法系允许裁判者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的基础上,改变指控罪名,但只能是缩小认定包容性犯罪。如《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31条C项(减轻罪行的定罪裁决)规定:“被告人可以被确定犯有包容于被控罪行之中的某项罪行,或者被确定意图实施被控罪行或者实施必然包容在被控罪行之中的某项罪行,如果意图构成犯罪的话。” 大

口供是证据之王。完全违反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原则

民 事 证 据 举 证 时 限 制 度 刍 议  一、 举证时限制度概述  对于举证时限,我国诉讼法学理论界并未见一致的定义与确定的内涵,而且其他国家也似乎没有明确的相同规定,依笔者的理解,举证时限是指在诉讼中应当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及期限,以及未能提交证据时所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按“证据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看,举证时限可以分为二种类型,分别为指定举证时限及协商举证时限,但不论是何种类型人民法院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也是我国民事司法中的一个共同特点。在民事诉讼发展早期,司法公正占据主导地位,为了实现判决结果的公正法庭普遍认可案件当事人可以随时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但是,随着经济对社会的影响,人们发现这个权利也被一些当事人滥用,随时提交证据不仅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有些当事人采用突然袭击提交证据的方式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时限,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与判决,也严重地影响到了诉讼的效率。鉴于此,现代各国民诉法大多将随时提交证据改革为适时提交,最高法院的“证据规定”就是如此,至于其规定的作用与正当性如何,下文将予以简要分析。  二、 举证时限与证据失权  举证时限制度与证据失权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谓证据失权,是指负有提交证据责任(而不是举证责任,请留意)的一方诉讼当事人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或规定的时间向法庭提交证据时,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其提交的证据将不再予以组织质证,自然也就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规定”第34条就明确规定:“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笔者认为,证据失权的后果将及于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从而将实质性地决定裁判的结果,所以不能轻率处理。首先,证据失权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应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之一,应当由法律作出规定才行,所以最高法院的这一解释有越权的嫌疑;其次,过于严苛的证据失权制度并不利于做到法院的裁判符合案件的客观事实,很有可能会产生错误的裁判,从而无法实现公正司法的最基本要求;第三,由于我国并未建立完全的律师代理诉讼制度,而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低,往往无法正确理解某一证据的作用及举证不能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如果严格依照规定来处理,必然会出现许多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认定与处理,减损法律的根本目的与真正价值。这一点已经在司法实践中有着突出的表现。  三、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问题  “证据规定”第37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第38条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此时出现了“举证期限届满日”与“证据交换日”这两种日期,其关系如何呢,笔者试作简要分析。按照规定理解,证据交换日既可以是在举证时限届满日之前、之日及之后这三种关系。如果是在其后,则规定举证时限有何意义?而且,规定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呢?仅仅是为了“互相传递证据”吗?需要确定双方争议的焦点(即有些同志所称的争点)吗?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届满之前或届满之日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而且提出了其未答辩或虽然答辩但未在答辩中提出的新的观点及证据,此时对方当事人的举证时限因证据交换而届满,那么他所收集到的反驳证据如何提交与处理?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届满日进行证据交换时提交了此前未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如何提出反驳的证据?等等。尽管规定第40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如果这个“指定的时间”会在原指定的证据交换时间之后,而此时举证时限因证据交换而届满,岂不是宣告原指定时限根本不起任何作用?这些问题似乎有些自相矛盾。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让当事人及律师摸不着头脑,连法官也是稀里糊涂,莫衷一是。还有,关于证据交换的次数及规定、证据交换的内容与范围、证据交换的方式与程序,等等,都需要得到明确的规定,以免不具有操作性。笔者揣测,制定此解释的主要目的似乎是为了达到英美诉讼法律制度中的证据开示制度的类似效果,故笔者先援引英美证据法中的“证据开示”概念略作比较。依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证据开示”(Discovery)是“指在英格兰,民事诉讼当事人可在一定限度内获得有关双方争议事项的全部文件的内容和已经存在的信息的一种程序。该程序旨在于审理前开示相关文件,从而避免在审理中出现意外以促进公正处理案件。”1而我国学者沈达明先生则称之为“发现程序”,并明确指出,此程序“起着以下几种作用:(1)保全审理时不能出庭的证人的证言;(2)暴露事实;(3)明确争执点;(4)把证言冻结起来以防止伪造;(5)双方当事人发现他们之间惟一争执点为法律争执点时,便于援用简易判决程序;(6)经过仔细的调查,双方摸清了对方的事实与法律点的份量后,很可能进行和解;(7)即使不能避免进行审理,运用得当的发现方式能为审理作好准备,使审理的事项达到具体化程度。”2笔者不敢掠人之美,但引用原文如此之多的文字乃是沈达明先生的归纳似乎已经说明了证据开示制度的主要作用,足可借鉴。在英美法国家,证据开示制度得到较大的发展及进一步完善,并结合到相关法律制度及法制传统,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的目的,尽管目前尚存在一些问题,但正在逐步的研究和解决。但笔者认为,“证据规定”的举证时限及证据交换制度与证据开示制度存在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证据开示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方面,而且需要结合到较详尽完整的证据规则及熟练掌握该程序的法律服务人士的专业帮助才能较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并实现其目的。由于我国并未建立起律师全部代理的民事诉讼制度,因此这施行这一制度的客观条件与制度环境似嫌不足,同时由于该证据规定太简单粗糙而使得效果很不理想,并产生了许多新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妥善处理。  四、 新证据问题  我国民诉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但在“证据规定”中却被明确否定了。而且,什么叫做“新证据”呢?“证据规定”第41条第(1)项分一审及二审这2种程序进行了规定:“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后一种情形容易理解也较合理,但第一种情形就不易掌握了。有的学者认为:“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既可能是举证时限届满后新产生的证据,也可能是原来已经存在但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没有发现也没有提交的证据。如果是客观原因或者是当事人不存在过错时,似乎可以向法庭说明情况后得到法庭的谅解与认可。但如果是当事人对证据的作用及结果的错误认识而未推荐阅读:民 事 证 据  能提交法院时,如何处理呢?笔者的一些同事就遇到过此类问题,有些当事人在诉讼中根本无法确定某件证据的作用与重要性,而是只到在法庭辩论时经法官的调查与提醒才知道该证据已有但未提交,如果严格执行“证据规定”去处理,对这些证据不组织质证并不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则有相当一部份的案件结果显失公正甚至明显错误,不仅有悖于司法公正的宗旨,肯定也会引起当事人的强烈不满;如果对这些证据组织质证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则实际上使得“证据规定”形同虚设,根本没有约束力。看来这个问题并不是简单地从法律上进行规定或者作出一个司法解释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可能需要改革某些重要的相关联的司法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各级法院岂能轻率处之?!从“发现”的词义上来看,按照《现代汉语成语词典》的解释,“发现”是指“①经过研究、探索等,看到或找到前人没有看到的事物或规律;②发觉。”3而“发觉”是指“开始知道(隐藏的或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4由词义可见也就包括证据此前已经存在但却被忽视而未予以相应的注意并提交的情形。但词典对此后新产生的事物却并未提及,“无存在何来发现”,属于发现应无异议。因此,不认是从语言学的理解还是证据法学的角度去理解,不去重视处理这一“忽视”或“未注意”的情况的处理无疑是不全面的,这也是必须认真研究处理的事情,不能视而不见。二审程序中也有关于“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理由如上,不再赘述。  五、 评价与建议  笔者在此仅对 “证据规定”有关举证时限制度进行粗浅的讨论。笔者坚持认为,由于最高法院规定了时限制度及证据失权后果,严重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实质上影响到判决的结果,所以有越权的嫌疑。这实际上也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之争问题的一个具体表现。尽管从表面上来看,法院这样做似乎更有“效率”,但笔者坚持认为,作为法律,追求公正是其最根本的目的,只有在公正司法的基础上兼顾效率,才能实现法律的本质特征与目的。如果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公正,无疑会让社会公众对法律与司法制度的公正性产生动摇,这也将会是最无效率的作法。笔者认为,举证时限制度的建立需要完善的审前准备程序、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体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法制环境与法律意识的建立与提高、可行且有力的证人保护制度等等作为基础或提供支持,目前实行严格的证据失权制度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提供保障且过于严苛,不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对于举证时限与证据失权问题,笔者认为不如规定举证时限届满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导致审判结果改变时,可以由其承担支付诉讼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的作法,甚至可以规定对其进行必要的制裁,等等,既能解决司法公正这一最本质要求,又可对举证不力者予以制裁,在现阶段似乎更加可行。当然,笔者也建议大家都来研究寻找其他更为合适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笔者建议不如正式建立较为完善与具体的证据开示制度或审前准备制度,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提高司法效率,以达到建立该项制度的预期目。  注释:  1 、戴维·M·沃克著、李双元等译《牛津法律大辞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29页。  2 、沈达明著《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页。  3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40页。  4 、同上书,第338页。

证据法是指诉讼中证明活动的法律规范。在中国,有关证据的法律散见于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司法解释中,中国的司法界曾尝试制定统一的证据法法典,但至今仍未成功。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是否制定统一的证据法法典问题上,存在不少争议。定义证据法是指诉讼中证明活动的法律规范。狭义的证据法是当事人主义国家在案件事实的认定时,解决一定的认定行为准则和事实认定标准问题及诉讼风险分担的法律。广义的证据法是有关证据收集、制作、保全、提交以及运用的法规的总和。原则理论证据法本质上是一个法律化的“认识法”,其基础是经验,基本方法是盖然性的。因此,任何证据法都不可能是天然的事实查证保证法。 证据基本原则证据法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遵守法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证据为本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公平诚信原则,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理论基础证据法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三点:认识论——物质论,反映论,可知论方法论——信息论,系统论,概率论价值论——外部平衡,内部平衡。外部平衡包括: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司法公平与经济效率,司法正义与传统文化。内部平衡包括: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案件真相与解决纠纷,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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