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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德育的原则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19:34:51

小学德育的原则论文

对小学生进行德育教育,首先要思想重视,其次要全员参与,同时要有效利用课堂教学,实施课堂德育。做到这些,德育就会收到很好的效果。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小学德育教育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谈小学生德育教育》

摘要:随着社会环境日渐开放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兴盛,未成年人的价值观深受侵染,德育教育势在必行。尤其是小学阶段,应下大力气进行德育,而应重视学校这个德育的主阵地,利用课堂渗透德育。

关键词:课堂;德育;主阵地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人们对子女的关爱程度越来越高,有时甚至达到溺爱的地步,加之社会环境日渐开放、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兴盛、社会活动增加等诸多因素,使现在的小学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这给小学阶段的教育以严峻的考验。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对小学生进行德育培养呢?

一、加强对德育的认识

党的报告中对教育的新要求是:“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这样就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的任务和目的,有助于一线教育工作者更好地观察党的教育方针。小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其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乎国家前途、民族未来命运。因此,加强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自不待言。

然而,对于德育这个问题,部分教师和领导在认识上有一定的误区。有的教师认为,德育是一种活动,完全在于个别问题上的指导。事实上,学校德育建设不是一两个教师和学校领导能够完成的,也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而是一种长期的坚持。同时小学阶段是世界观形成的启蒙期,如果在此阶段正确引导学生的兴趣、爱好、习惯,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那必将为学生以后的道德发展打下牢固的基础。一个具备良好德育素养的人,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才。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德育的教育。

二、树立全员德育观念,潜移默化的渗透德育

既然学校德育建设不是一两个教师和学校领导能够完成的,也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而是一种长期的坚持,所以认为学校组织的有很强政治性的活动才是德育活动,是一个很大的误区。过去人们总是采取灌输的方式理解德育教育,灌输一种什么道德,被灌输者就要有一种什么样的道德。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真正的德育是“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方式,让被教育者养成了良好的道德素养,但对方甚至都没有什么明显的感觉。对于小学生尤其如此,因为他们的年龄根本无法接受灌输,而只能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养就自身的道德素养。因此我们应该动员全体教师树立德育思想,形成时时显教育、人人抓德育的全方位、无缝隙的德育局面。只要是教师和学生接触的时间,就不能忽略了德育活动。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班主任不仅要很好地利用周会和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德育,还要多与任课教师交流,帮助任课教师在学生中树立威信,让学生喜欢和尊重任课教师,形成良好的学风和班风。班主任要经常向任课教师介绍班级和学生的情况,还要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与任课教师共同商讨教育学生的方法和措施。同时,还要积极争取任课教师参与班级活动,密切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班主任要积极与任课教师统一思想,统一教学要求,使任课教师为班级工作。如果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能够同心携手,从自己的教学活动中认真贯彻德育理念,那么就会改变班主任唱德育独角戏的局面,形成教书育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德育氛围,就一定能够把学生的德育素养提上去,这样就不仅解决了学校管理难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家庭和社会中的很多难以处理的问题。

三、以课堂为阵地,在学科教育中渗透德育

教师在充分认识到小学德育重要性和全员参与的必要性的前提下,还要在根本上寻找小学教育中德育实施的方略。新课程改革明确要求在课程中渗透德育,并在每一门学科的课程标准中都有关于“情感和态度”的目标。要加强课程意识,把德育过程和智育过程有机结合起来,使教书和育人融为一体。如果把课堂时间利用起来进行德育,那对德育工作会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同时,小学课堂教育也应是丰富多彩的,正是在这种丰富多彩的课堂上德育教育才是可能的。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元素,也是德育的主要渠道。从德育工作的规律来看,有效的德育必须具有经常性、稳定性和长效性。在学校教育中,要保证教育的经常性、稳定性和长效性,必须通过重视和发挥学校教学活动中的德育功能来实现。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时间都在课堂上,主要精力都倾注在学科学习的实践活动中。因此,如果抓住了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课堂教学,那么就抓住了学校德育的关键环节,学校德育的落实就有了途径、有了载体、有了时间和空间。

课堂教育能够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对学生的成长有着积极的作用。课堂教育的组织者――教师,是德育的具体实施者,教师以教材内容作为德育的切入点,将学科教育与德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学生的价值判断能力,提高学生的鉴别能力,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的科学态度,使其在思想上形成坚定的理想和信念,从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每门课都有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良好契机:数学课可以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语文课可以培育学生各种各样的品质;自然课可以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珍爱地球的环保意识……所有这些都是可以进行德育教育的,班主任可以在任课教师之间进行协调,切实将德育与各门学科进行渗透。

培育小学生的德育素养,关键需要教师的一种意识,这种意识就是一种主动的精神,并且还需要教师不仅在课堂上要贯彻一种德育理念,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和课堂行为的一致性,否则当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看到教师与课堂活动中的差距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怀疑,这样就会影响德育教育的贯彻和落实。

总之,对小学生进行德育,首先要思想重视,其次要全员参与,同时要有效利用课堂教学,实施课堂德育。做到这些,德育就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向葵.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2.陈洪庆.杜宇.新时期班主任工作指南[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

3.乔建中.班级德育理论与操作[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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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德育教育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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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小学德育教育有效途径浅析

摘要: 一堂成功的品德课要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要从小学生的实际出发。另外,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启发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学生独立思考。

关键词: 小学、德育、教学

一、小学德育实施的途径

(一)思想品德课程

小学品德课程是向学生直接进行思想教育的一门学科,也是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主要途径。它为学生全面发展和良好品德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思想品德课程内容对学生良好习惯的形成和良好品质的培养的作用是其他学科所不能比拟的。

(二)其他学科领域教学

思想品德课只是学校教学中的一部分,单靠品德课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在其他学科教学中进行德育教育。在小学阶段,很多学科内容都具有教育意义,学生学习每一个学科都是为更好地系统学习服务的,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三)集体活动

通过集体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集体教育的作用,使学生在各方面都受到启发和教育。在实施德育教育的时候,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教师的启发和引导下,使学生发现自身的不足,并能选择正确的方法积极改正。

二、小学德育教育实施的措施

(一)做好说服工作

说服教育是教师对学生实施德育教育的最基本的方法,这种方法学生容易接受。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能够使学生受到启发和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对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有着重要作用。在谈话和讲解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方式和方法,要放下架子,和学生处于平等的位置,耐心和宽容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语言要生动、具有启发性,态度要和蔼、亲切,使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关心,在交流沟通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和学生沟通交流是说服教育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谈话是双向互动的,教师可以回答学生的问题,学生也可以回答教师的问题,体现了民主和开放,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谈话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要有说服力和启发性,真正走进学生心中。教师还可以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进行谈话,因材施教,做好工作后及时向学生提出要求,使每一次谈话都有实质性的进展。做好谈话要渗透到日常工作中,不能只是在学生出现问题的时候才找学生谈话。谈话的时候,教师要明确谈话的内容;采用恰当的谈话方式,要让学生愿意和教师沟通,愿意和教师分享他们的喜怒哀乐,否则教师做再多的工作也是徒劳的。

(二)潜移默化,陶冶情感

情感陶冶是通过一定的情境让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感染和熏陶,这和说服教育相比,是一种暗示的德育教育方式。情感陶冶可以通过教师对学生的关心、信任等,也可以通过教师自身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的榜样,进而影响学生,熏陶学生。另外,教师还要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使环境成为一种具有亲和力的道德影响源。这样,通过多种情感陶冶,使学生在生动、有趣的环境中,产生学习的兴趣,提高想象能力和理解能力。

(三)树立榜样

教师可利用别人的好思想和好品德的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学生和教育学生。榜样示范相对于教材中的知识更吸引学生,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比较受学生的欢迎,学生更容易接受和模仿。尤其是小学生,他们希望找到心中的偶像和榜样,进而去模仿和学习,因此榜样示范的教育作用更大。教师运用榜样示范教育学生,要选好教育的内容,要贴近学生的.生活,符合学生的实际。一般比较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通过学生了解革命英雄人物事迹,引导学生学习和发扬他们的崇高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

2、身边的好人好事,可以是学校的、班级中的,也可以是学生的朋友。这些人物和事件所表现的好品德、好行为,学生都不陌生,因此他们更容易接受和模仿。这些更具有说服力,具有更高的德育教育意义。

(四)表扬和批评

表扬和批评是对小学生进行德育教育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这是对学生品德行为的一种评价,从而使学生判断自我,认识自我,完善自我。表扬是对品德好的学生的一种肯定,能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增强自信。这种方式可以用于个人,也可以用于集体,对个人的表扬,可以使学生受到鼓舞;对集体的行为进行表扬,可以使学生树立集体观念。批评是对学生不良品质的一种否定,批评的目的在于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帮助学生明辨是非,找到努力的正确方向。

三、结语

总而言之,德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教师要积极开展贴近学生实际的德育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德育教育方式的有机结合、灵活运用,不断增强德育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

德育原则文献及解释论文

高中班主任的德育论文

在各领域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论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高中班主任的德育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育工作者都应该知道,德育工作对于学生当下乃至终身发展至关重要。然而,目前的实际教学工作中,受高考压力下的功利主义思想影响,很多学校的德育工作更多的是门面工程,在很多学校管理人员的心中,德育工作往往是教学工作的配角,更有甚者认为,德育工作是为教学工作所服务的。一个优秀的班主任如何才能在这种大环境下“出淤泥而不染”,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重要课题。

一、德育工作是否为教学工作所服务

最近在一个教育论坛上看到一个教师的提问:按道理来说,德育工作应该是学校工作的核心。但事实上,各个重点高中都在为抓分数、抓重点人数而奋力拼搏。重点指标统领着全校的工作。那么德育工作呢?德育是为教学服务的。理由是德育工作做得好,学生的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成绩就会上升。

这其实是目前国内重点高中教育的一个普遍现象,也是很多教师的困惑与无奈。德育与教学并不是简单的从属关系,不能简单地说谁为谁服务。对于学生而言,两者并存,相互补充,缺一不可。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生存的第一要素,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重视升学率的同时,教师也要认识到育人与育才的同等重要性。对一个人的整体发展来说,成人应该比成才更重要,对于一个优秀的班主任来说,做好“人师”要比做好“经师”更重要。班主任只有自我内心充满了正能量,才有可能让学生感受到这种正能量,学生才会敬重你,才会服从你的管教。这正是古人所说的:“教育有道,道在心灵。”

二、德育要追求养成与内化,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与积极的心态

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与影响,绝不仅仅是讲道理、传知识,而是要把自己的精神能量传递给学生,维护学生的心力,让他们能够成为一个内心强、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人。而学生这种尽力的生成是靠养成的,是一个慢慢内化的过程。好的德育是不经意中的点悟,而非刻意的规范;是润物无声的滋养,而非外在行为的管制;是从外到内的精神熏染,而非终端结果的速成。

现代的高中生生活于网络时代,他们思想开放、心灵自由、行为自主。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很少能得到家长与教师的理解,无法完全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所以,要从学生角度审视教育,改变教育方式是对学生最大的尊重与关爱。为此,笔者从高一学生进入学校后就开始实行班级“五自”管理模式,即座位自由组合、住宿自由搭配、班委自主选举、活动自主设想、人格自我完善。其目的是为学生实现美好自我提供最大的空间,班主任对学生人格需求的尊重换来的是学生对教师的尊重与配合,换来的是学生对班级的认同与自豪感。那么学生都自主了,班主任要做什么?第一,培养学生积极的人生与生活态度,使其不会因为碰到小事就沮丧,就有挫败感。第二,控制底线。即允许违纪,不容再犯;可以吵架,不容打架;德劣违法,一概不容。班主任把德育工作的重点放在良好习惯的养成与积极心态的培育上,不断向学生传递正能量,学生有主见、能承担、有爱心是德育工作的目标。

三、最好的德育莫过于感染

一个德育工作者要做好德育首先得让自己善良起来,丰富起来,健康起来,阳光起来,快乐起来,然后才能去感染学生,带动学生。现如今,高中德育教学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教育者缺乏的,却要让学生拥有。岂非缘木求鱼?只有身心健康的班主任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的学生。

有位教育专家说:“如果我想让孩子成为怎样的人,我必须成为那样的人。我希望他们举止优雅,我也必须非常优雅,即使我想对他们发火的时候,也必须非常优雅,即使他们气得我想扔他们到窗外,我也必须保持优雅。我想让孩子们努力,我自己就必须成为我孩子从没见过的那么努力工作的人。”作为班主任,如果能够用对学生的要求来要求自己,那就非常了不起了,这样的德育教育必然成功。

总之,一个知识能力不足的人可以用道德来弥补,一个道德不足的人却难以用知识来弥补。德育为先、德育为首应该成为每一个有良知的教育工作者都应该自觉坚守的教育方向与底线。

参考文献:

[1] 李长伟,徐莹晖.功利主义教育目的与人的工具化[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4,17(9):5-7.

[2] 戴智明,戴利民.关于新时期加强对青少年实施感恩教育的理性思考[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26(3):75-76.

[3] 张桂权.感恩意识与感恩教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6(1):30-33.

一、班主任德育工作的必要性

跨国界的频繁往来,实现了多元思想大融合,也使得国内社会中良莠不齐的价值观念、文化思想相互碰撞。德育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学生在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底线与社会其他群体不同,具有一定的校园特色和政治氛围,凝聚了学校的`精神力量。德育工作的有效实施,不仅有助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还能够提升学生核心竞争力,为我国实现经济复苏、国力增强的百年计划夯实人才基础。德育作为培养新时代学生标准中“五育”的一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班主任是学生学习、生活中的管理者,因此,班主任的言谈举止、思想品质和人格修养等对学生都有关键影响力,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人格形成。班主任必须以身作则,树立榜样精神,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端正自身观念,成为具备良好德育素养的新时代人才。换言之,提高学生德育素质即要提高班主任德育素质。此外,高中生由于年龄特性,容易产生思想波动,受其他不良信息、舆论的引导,且价值取向和对人生的思考极易反复变化,再加上自我学习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以及经受压力能力较低,故此班主任更应自觉提升自我德育素养,以夯实自身德育基础,投入更多精力指引学生的价值导向。

二、高中班主任德育工作新思路

( 一) 对班级德育现状进行动态观察,及时解决问题。现代教育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德”是占据了首位的,是每一位班主任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培养内容。而由于个性特点不同,成长环境不同,每名学生体现在德育方面的问题也各不相同,每个班级体现出来的德育氛围也不同。所以,班主任可在每节课、每天生活和学习中密切观察学生,观察班级,观察其中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问题的成因并详细记录。通过不断观察、记录,便能发现其中规律,摸索出需要改进的问题,加以总结整理,以此指导班级管理工作,从而更好地进行德育渗透。

( 二) 融入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理念,营造和谐风气。在学生成长过程当中进行团体心理辅导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班级建设和进行科学的班级管理的重要手段。日常生活中,高中生需要朋辈关系的帮助---辅导介入。这种辅导并非知识性的教导,而是通过心理引导的方法帮助学生提高自信、兴趣、意志等。实践表明,通过团体心理辅导不仅有利于班级管理,也是“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直接体现,于现实中广为学生所接受。高中生正处于成长关键期,年龄特性决定了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心理问题较多,如青春叛逆、学业困惑等。

心理辅导是以心理学理论为指导,以帮助个体、群体维护和发展良好心理状态为目的。因此,关注高中生心理辅导,不仅有助缓和师生关系,推动班级和谐发展,还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如,定期开展心理展示活动,让学生通过参与团体活动,共同克服困难、完成任务,在相互协作中解决现实问题,不仅能使学生之间关系变得和谐,还能使班级更具凝聚力。

( 三) 坚持生本理念并发扬榜样作用,引导德育内化。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关于忠孝、诚信、仁义和爱国等美德的历史楷模不胜枚举,其所寓意的精神和道理代代相承,并逐渐形成了一种定势思维,以至于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使得学生对这些或多或少产生了麻木情绪。因此,班主任在德育过程中,对榜样事例的选择要适当做出调整和变革,秉承贴近生活、坚持真实性与先进性相统一的原则,让学生真切体会到榜样事例的真实性与学习的可行性,避免因为年代久远和案例陈旧而导致厌倦和不屑。同时,坚持素质教育提倡的生本理念,真心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因个体成绩的差异或是家庭背景而有所区别,尊重学生主体地位。需要注意的是,在管理实践中切勿以高姿态控制学生、压迫学生,而应设身处地为其着想,以德服人,方能获取信任和尊重,践行“教学相长”,提升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除上述外,班主任在德育教育实践中还应注重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从教风入手,即要改善师资队伍素养,完善选拔机制,任用能力突出、品学兼优的教师为班主任,以形成名师效应,从而调动全体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积极性; 再以教风带领学风,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技能,在实践中体会做人的道理,转化学习态度; 最后端正校风,形成有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促进德育效果取得更大的进展。

三、结语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德育教育并非一日之功,需要持之以恒。为了让学生成长更加全面与完善,班主任要在不断提升自我、以身作则的过程中,对学生一视同仁,尊重其主体地位的同时,理解和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与错误,并通过多样化的活动来积极提升学生的道德意识和素质水平,让德育工作成为推进学生成长和班级班风建设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学伟.欣赏式探询---促进班级自主管理的新视角 [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4(13).

[2]欧林革.中小学班主任应具备的“心育”素养 [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01).

[3]马未燕.信息化提高班主任工作管理水平的探索 [J].中国信息技术教育,2010(04).

《浅谈当前中学生德育教育》

【摘要】进入新世纪,面对新型的学生,在信息化、网络化的当今社会,学生处在开放、复杂、浓郁的多渠道文化氛围中。青少年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最佳时期,又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的可塑性最强,既是容易接受正确教育而养成良好道德品质的时期,又是容易受到不良影响的时期。在部分学生身上呈现出: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缺乏正确的道德评价标准;缺乏树立民族进步所需要的精神支柱和对社会、对民族的责任感,迷惘、自私(甚至堕落)等不同程度的思想错位现象。现就其现状,成因及教育对策,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德育;师德;信息化;网络化;心理健康;德育素质;参与

一、德育教育现状

现实中有许多种教育与发展,而且任何一种都具有自己的重要性,不过道德教育在它们当中应该首屈一指。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而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教师所奉行的宗旨在于培育人类德行。但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中学生德育教育工作却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具体的说,从上到下相关教育部门都普遍重视德育教育工作,但实效性很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尴尬的现状呢?构成德育教育系统的三个因素――社会、学校、家庭,各自为阵、相互推诿、缺乏默契,从而出现了诸多问题:

1.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接二连三发生的暴力案件令人触目惊心,缺乏社会意识。

2.厌学队伍日渐扩大,据对部分学生抽查,近20%的学生不爱学习、不想学习,他们大部分抱有读书没用的想法,认为只要有钱便可畅行天下,俗语有云“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老爸”,对老师布置的作业置之不理,荒废了学业,缺乏责任意识。

3.日常行为极不规范。在校园经常听到学生胡侃,什么社会上的“行话”、俗语如行云流水脱口而出,脏话臭话随口流露(这部分人不排除女生),缺乏自我约束能力。

4.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观念淡薄。现在的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由于家庭长辈的溺爱教育,使他们中的许多人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不顾他人,只求权利,不尽义务,只乐意享受,不愿创新,希望别人尊重自己,却不能以礼待人,只知爱幼,不知敬老。只知有己,不知忠诚国家,民族情感冷漠。缺乏民族自尊心,缺乏仁爱之心。

二、产生如此现状的原因

1.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为未成年人学习世界先进文化提供了重要机遇。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各种文化娱乐场所的快速发展,为未成年人开拓了获得知识的新领域,丰富了文化娱乐生活,但含有色情、暴力、恐怖、赌博、愚昧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随之乘隙而入,严重腐蚀着未成年人的心灵。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欺欺诈活动屡禁不止,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2.家庭教育状况令人担忧。

去年,我参与了《南陵县农村初中生思想现状的调查》课题的调查与研究,在对部分农村在校学生家庭教育状况的调查显示:单亲、重组甚至畸形家庭,家长用物质刺激教育孩子,父母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外,受隔代教育,家长重智轻德28%,学习生活基本无人照顾近2%,家长言行不能起表率作用32%,用惩罚、体罚对待孩子犯罪的家长,家长作风严重,缺乏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54%,家长有爱好搓麻将,赌博等不良习惯32%。从资料中可以看出家庭中的不良环境,家长的不良行为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效果甚至对孩子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3.学校的德育理论与实践脱节。

学校的德育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近几年来,素质教育“轰轰烈烈”,但在中考的指挥棒的作用下“应试教育”余音未绝的客观现实,使得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现象十分普遍,甚至有愈演愈裂的趋势。

三、如何对中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1.加强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德育的基本内容,讲道德是做人的起码原则,中学生道德教育主要是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初步的职业道德教育,具体表现在坚持“五爱”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在此过程中最有效的教育方法是“以身作则,以身示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应以伟大的人格和崇高的精神去感化学生,让学生耳濡目染,最终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紧抓心理健康教育。人的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二者不可偏废。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往往具有情绪不稳定,意志品质薄弱,性格尚未定型,以及极易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特点。所以心理健康教育关键要做到:增强学生交往能力,培养丰富的情感和健全的情绪,以及较强的自制力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3.经常对他们进行理想人生教育。理想是学生的灵魂。德育工作的首要课题是对他们进行理想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奋斗目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健康的思想品德。经常利用班会课时间、第二课堂、社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人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互联网有关内容对他们进行理想教育。

4.寓德育教育于学科教学之中。我担任政治科教学。教学中,结合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以激发他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他们为祖国富强而奋发学习的社会责任感。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实事求是、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和谦虚谨慎、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这样,学生不仅能养成良好的道德规范,而且还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5.建构良好的师生关系。日常多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以朋友般的方式跟他们相处。这样就会使他们有一种对老师的信任感、安定感、亲人感。而且学生有一个心理特点,老师跟他们相熟、经常关心他们,会使他们有“学不好会对不起老师”的感觉。我多年的观察得出结论:一个与学生亲密的老师,他上课时无论是纪律还是学风都特别好,甚至连缺交作业的现象也少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上得去。

6.经常与家长联系和沟通。教育学家研究得出结论,影响学生思想有三个方面: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延续,是与学校教育相辅相成的。一个环境好的家庭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促进作用。相反,一个不健全的家庭对学生的成长会起消极作用。充分利用电话、手机、互联网与家长保持联系,跟家长沟通。当了解到学生有不良行为习惯时,可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思想工作,使学生及时改正。

7.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历史早已证明,培养出一个品德优秀的人对社会的安定、进步是一个贡献;而培养出一个品德低劣、法制观念薄弱的人对社会是一个危害。要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并非是朝夕间的事,一定要持之以恒、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例如,捕捉报刊、杂志、电视及互联网等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守法意识。

8.经常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经常组织学生进行一些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了解社会发展变化,让他们目睹社会的进步、昌盛,使他们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加拥护改革开放,从而提高了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这有助于他们健康成长。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提高适应学习化社会所需要的文化科学知识,形成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科学精神,形成科学态度,学会科学方法。

总之,任何的德育工作者在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时,必须做到“严、勤、细、爱”四个字,持之以恒、多渠道、多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品质,为我国公民的素质提高打下牢固的基础。“健康的一半是心理”,在实施新课程改革的今天,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多一丝爱心、多一丝宽容、多一份鼓励、多一份理解,给他们的成长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参考文献:

[1]崔景贵.后现代道德教育观述评[J].山东教育科研,2001(11)

[2]黄向阳.《德育原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林燕君.在德育过程中开展实践性教学的意义和实施[J].文教资料,2006(5)

德育论文评分细则

一) 论文环节过程规范标准在论文撰写过程中一般包含选题、教师指导、文献综述、外文翻译以及论文提交等环节。在每一个环节中都有其具体要求, 只有对这些环节的具体要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才能为论文写作打下良好的基础。1、选题环节的规范标准。论文选题应该包含具备专业性、时代性、具体性。郭丽 (2016) 发现, 选题是论文写作的首要环节, 是决定论文成败的第一关。专业性是毕业论文写作的必要条件。毕业论文写作是对本专业知识的进一步学习, 也是运用基础理论知识的一次大演习, 只有针对自己的专业背景才能达到学习专业知识和学校考核学生能力的双重意义。时代性也是论文选题的应具备的特征之一, 时代性是科研的基础, 只有具备时代特点, 论文才会体现学术能力, 才能出彩。由于本科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有着写作时间短、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等特点, 太大、太过宽泛的题目学生往往很难驾驭。所以, 在专业性与时代性具备的情况下, 论文选题还应尽可能地具体。满足专业性、时代性、具体性时, 也可以尽量结合自己的兴趣来进行选题。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学生如果将毕业论文题目与自己的兴趣结合起来, 将是对论文质量的一种保证。2、教师指导环节的规范标准。毕业论文是大部分本科生首次科研论文写作的尝试, 教师指导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习与创作。对教师指导环节的规范标准可以根据主体不同从两个方面进行界定, 即教师方面与学生方面。在教师方面, 要做到定期性、监控性。周桂林 (2013) 提出, 指导教师在本科毕业生论文工作中担当着尤为重要的角色, 在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文献查阅、实验方案设计、数据处理及论文撰写等各环节探讨指导教师的关键作用。因此, 教师指导在对选题、开题、外文翻译、论文撰写、修改、定稿等各个环节的毕业论文进行定期指导的同时, 还因对各阶段成果的质量进行把控。如, 在开题阶段, 应帮助学生确定符合本科生实际能力以及个人特点的题目, 并且指导教师应当把握好毕业论文课题已经确定, 不得随意更改的原则。定期性、监控性除了是对老师的规范外, 也是避免出现后期“论文积压”“应付论文”等现象的控制措施。在学生方面, 要做到及时性、主动性。学生在毕业论文撰写期间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 有些简单的问题学生凭借自身的力量可以解决。但是, 任有一些问题, 受到学生自身能力、水平的限制, 很难自己解决。在此时, 对于所遇到的困难问题学生不能置之不理, 应及时请教指导教师。论文的每一环节都是有着其内在的逻辑, 如果将在论文写作中遇到的问题置之不理, 不仅会延长论文的写作时间, 论文的内在逻辑也会被打乱, 从而导致论文质量下降。同时, 在撰写论文过程中, 要主动将自己的各阶段的劳动成果向老师汇报。在我国, 毕业设计阶段基本上是一个指导教师带领多个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 老师由于指导的学生较多且精力有限, 可能会出现暂时遗忘某个学生的现象。因此, 作为学生应主动向老师汇报各阶段的成果。主动汇报成果, 有助于老师发现学生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优化论文质量。3、文献综述环节的规范标准。文献综述应符合切题性、全面性、逻辑性以及规范性。张丽华 (2004) 提出, 文献综述是文献综合评述的简称, 指在全面搜集、阅读大量的有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 经过归纳整理、分析鉴别, 对所研究的问题 (学科、专题) 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以及新的发展趋势等进行系统、全面的叙述和评论。随着毕业论文质量呈现下滑趋势, 对毕业论文的要求也是越来越严格, 文献综述已成为本科毕业论文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在文献选取上要做到切题, 也就是说要展示与论文题目有关的研究成果与理论;全面性要求尽量选择经典、前沿的研究成果与毕业论文相呼应;文献综述要有明确的写作思路, 不可杂乱无章的简单成列, 有述有评以此来概括前人的研究;文献综述的格式上, 要规范格式, 尊重其他学者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 对相应的部位进行清晰的标注, 养成良好的学术规范。4、外文翻译环节的规范标准。学生在对外国文献进行翻译时, 应达到专业性、准确性、简洁性。侯廷平 (2017) 提出, 阅读外文文献是科研过程中的至关重要的环节, 许多领域高水平的文献都是外文文献, 借鉴一些外文文献翻译的经验是非常必要的。外文翻译通俗地讲, 就是一个将外国文献翻译成中文的过程。因此, 在外文翻译时, 需符合翻译的基本特点, 即要做到准确、简洁地对不同的语句、段落之间进行转换。当然, 由于外文翻译这个环节是作为毕业论文写作的一部分, 它应该同时满足作为提升学生专业能力的方式之一, 也就是说在外文翻译材料的选取上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关息息相关。当然, 不同的学校还会对外文翻译的字数进行相关规定, 这时要以学校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进行翻译。5、论文提交环节的规范标准。论文提交环节所需达到的规范标准, 主要是在论文完成时质量应达到的规范标准。张祖平 (2007) 提出, 论文质量应达到的标准虽然表述方式各有不同, 但基本都是对毕业论文从创新性、专业性、学术性、规范性、写作水平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其内涵可归结为两个方面, 即形式标准、实质标准。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 (2013版) 为确保我院学生德育学分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3级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标准进行规定: 一、 思想品德素质: 违反校规校纪,考试舞弊,经常晚归、夜不归宿等各种违纪行为,每次扣3分。 出勤检查中缺勤,迟到,早退,依照公示情况减分。 二、工作项加分:(可累加) 1.校学生会成员、学生处助理加2分; 2.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加3分,副部长加2分,委员加分,志愿小组加1分。 3.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余班委、团支部成员加2分; 4.舍长加1分 5.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加2分;社团主要部门负责人(副社、部长)加1分 三。荣誉项加分 1. 军训团嘉奖加2分,连嘉奖加1分 2. 被评为省、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加5、3分(可累加)。校级优秀团员(2分)、优秀团干部(分)(可累加) 3. 被评为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加、1 分。 4. 寒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1分,社会实践百优学生加2分,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5分;校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加1分 四。活动项加分 (一)校园活动 1. 参加各项比赛者,班级获三等奖者加分,二等奖者加分,一等奖者加1分;院级获三等奖者加1分,二等奖者加1。25分,一等奖者加1。5分;校级获三等奖者加2分,二等奖者加分,一等奖者加3分;省级,获三等奖者加3,二等奖者加分,一等奖者加4分;国家级,获三等奖者加4分,二等奖者加5分,一等奖者加6分。三等奖之后的优秀奖和鼓励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减0。2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院辩论赛代表队辩手加2分,院合唱队成员加1分。 2. 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作品类,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以上发表文章重复内容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 3. 参加有实质内容的`大规模的献爱心、支教等社团活动(出具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和社团部核实),每次加1分,每学期最多加3分。 (二)体育类 1. 参加校级运动项目(包括校运动会)者加2分,4-6名者每次加3分,1-3名者每次加4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团体项目每位成员按同等级个人参加或获奖减半加分。开幕式方队成员加分。 2. 参加环校接力赛,每位成员加1分,获奖加分同上。 3.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的院篮球,足球等体育队者,加2分,校级比赛7-8名者每人每次加3分,4-6名者每人每次加分, 1-3名者每人每次加4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 4. 参加院级运动项目(包括院运动会)者加分,4-6名者每次加分,2-3名者每次加1分,第一名加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团体项目每位成员按同等级个人参加或获奖减半加分。开幕式方队成员加分。 (三)文艺类 1.主持校级晚会、重大校级会议2分/次,主持学院晚会、重大院级会议1分/次。校级文艺项目演出节目2分/个,院级文艺项目演出节目1分/个(同台晚会演出节目超过一个后又参加的节目按分/个加分,累积加分)。 2.晚会节目中,原创作品的作者按其作品演出等级加分:校级作品2分/个,院级作品1分/个 (四) 社会实践类 积极上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征文者加分,被评为校级优秀调查报告或论文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加1分;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为1分,分,分。 (五)宣传类 1.积极向校,院报纸投稿并获院级三等奖每次加分,二等奖每次加分,一等奖每次加1分;获校级三等奖每次加1分,二等奖每次加分,一等奖每次加分。 2.、在校网站(学生在线、齐鲁师轩、共青团)发表文章者,每次加1分,相同内容多个网站发表只加一次;在校级刊物、校报发表通讯类文章(短篇)者,每次加分;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文章,每次加1、3、4、5分(可累加)。校报记者、通讯员根据投稿和发表情况加分,有职务不投稿者不加分。 3、参加各种征文、海报比赛:院级三等奖分,二等奖分,一等奖1分;校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分,一等奖2分;只参加未获奖不加分。 (六)志愿服务类 做观众:校级分/次;院级分/次。 做活动志愿者(非学生会志愿者小组):校级分/次;院级分/次。 (七)宿舍文明卫生类 1.获得校、院级奖励的宿舍(优秀宿舍、文明宿舍、标兵宿舍、获得奖金宿舍等),宿舍成员每人每次0。5分(院级)和1分(校级)。若同时获得标准不同的奖励,以最高级别奖励加分,不再重复加分。 2.卫生检查加减分参照每周卫生成绩公示。 3. 无故晚归者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3分;晚间检查不报或虚报者,舍长、班长、团支书每次扣0。5分。 注:有未尽事宜,可视情况商议修改。 附:“德育分是什么?”, “德育分是用来干什么的?”。简而言之,德育分是在各项评优、评奖以及党组织考察、保送研究生等工作中作为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 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12月

毕业论文的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 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由我校答辩委员会根据各系答辩小组的评分,最终确定评分等级。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优良比例不超过65%。参照《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我校具体要求如下:一、优(90分以上):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且有一定创见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良(80-89分):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设计)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的阐述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中(70-79):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四、及格(60-69):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论基本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出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五、不及格(59分以下,同时具备以下三条或三条以上者):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民法原则的基本原则为主题的论文

人们在适用该条规定时,将会出现大量援引“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这一模糊条款,实质上就成为人们在援引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从而会使这一规定在执行中的力度大大减弱。笔者认为,此处应对诚实信用所要求的先合同义务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便当事人适用。 2、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履行时的附随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该条第2款又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下列义务:(1)及时通知;(2)协助;(3)保密。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合同法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仅要承担合同明确约定的给付义务,而且还应承担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各种附随义务,以使交易过程能够圆满、妥当地进行。 附随义务并非在订立合同一开始就能确定下来,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以及交易习惯而逐渐产生的义务,因为无论是立法者的法律规定,还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都无法穷尽人事的变幻,也无法详尽地、事无巨细地规定当事人义务的全部内容,但是为了使交易能够圆满地完成,即使合同没有约定,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其应当负担的义务,不得借口合同没有约定而拒绝履行。 附随义务的主要作用在于辅助给付义务的履行和保护债权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附随义务的产生和对合同关系的加入,使得过去只注重给付义务的合同履行由粗糙变得精细。这种对附随义务的关注应贯彻于合同履行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当事人虽未明确约定债务履行方式,但应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要求合同关系当事人以爱人知己之心善尽义务,才是符合法律的真正要求。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应负担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除此之外,对“根据合同之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进行扩张解释,如还应包括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保护 义务等。对于违反附随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我国合同法未作规定。一般认为违反附随义务的履行不产生履行的效力,债务人的履行义务并不消灭,应以合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方式另行履行;债务人因违反附随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终止后的后合同义务 按传统民法,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即脱离了合同的约束,彼此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但有时这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不够周到,于是现代民法理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创设了后合同义务。即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仍应负有某种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以维护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例如,租赁关系终止后,房主应容许承租人在一定期间内在门前适当地方张贴迁移启事,以及他人问询时房主有告知的义务;雇佣合同中终止后,雇主应受雇人的请求有开具服务证明书的义务,而受雇人在离职后对于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与情事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是指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社会经济形势等客观形势发生巨大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渊源于诚实信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变更和解除领域的运用和具体化。 因为合同依法成立之时,有其信赖的客观环境,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权利义务是建立在这一客观环境的基础上的,当该客观环境发生改变或不复存在,原来约定的权利义务与新形成的客观环境不相适应,如果僵化地坚守原来的合同内容,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此时只有将合同加以改变乃至解除,才符合诚实 信用原则的要求,才不致使法律异化为人们的枷锁。 5.、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解释 合同属于当事人自创的规范,源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在于满足不同的利益;加上表达这些意思所用的语言文字未必精确,因而在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对其意义、内容或适用范围,难免发生疑义,这使得合同解释在实践中非常必要和普遍。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方法很多,其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进行解释,便是很重要的一个方法,为各国民法所采用。例如,德国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合同应按诚实信用的原则及一般交易上的习惯进行解释。”意大利民法典第1366条规定:“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契约”,这是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本身就具有解释、评价和补充法律行为的功能,其在合同解释中的主要作用在于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结语 综上可见,诚实信用原则对我国整个合同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在现代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十分活跃,在私法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诚如有的学者所言:“今日私法已由意思趋向于信赖,已由内心趋向于外形,已由主观趋向于客观,已由表意人本位趋向于相对人或第三人本位,已由权利滥用自由之思想趋向权利滥用禁止之思想,已由个人本位趋向于社会本位或团体本位。”在这种趋势的影响下,诚实信用原则日益受到重视,乃是顺理成章之事。尽管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还处于初经阶段,但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应用不断扩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诚实信用原则也必将对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起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合同法顺应历史的潮流,自应给予诚实资料来源:

论文关键词: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 衡平性 行为规范 论文摘要: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 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民事活动的行为规范,更应该成为司法机关裁判民事纠纷的裁判准则。这是由基本原则的意义与立法技术上的特点所决定的,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行为规范与审判准则,更是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或称法官……一指导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突出表现在它的指导性包括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三个方面的指导作用 二约束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都有约束力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基本法中的具体规范和单行民事法规具有约束力即民法规范不能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行为受民法基本原则的约束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司法活动具有约束力法官解释和适用民法规范应当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据如果偏离民法基本原则就会形成错判 三补充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中处于指导与统帅的地位但是通常在民法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必须适用具体规定不能直接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学者称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帝王条款因此不可轻易动用否则就会造成适用法律有偏差和混乱在民法规范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法规范起补充作用由于立法者的认识有局限性;由于法律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由于社会关系不断发展立法不可能穷尽一切因此现行法规往往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实际的需要在民法规范存在漏洞的情况下需要法院补充法律漏洞需要法院造法这是各国民事立法与民事司法经验的总结补充法律漏洞和法院造法比根据基本原则限制法律的效力有更高的要求应当十分慎重需要针对个案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进行充分说理的创造性裁决由于基本原则是没有具体构成要件和后果的抽象规定如何准确地适用基本原则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类案例型明确适用的基准从司法实践看民法基本原则的补充功能更多地体现在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有那些?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自愿原则、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一,平等的原则 二,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人事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 根据《民法通则》第3条至第7条的规定,民法基本原则概括为: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二、等价有偿原则, 三、自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教材不同,归纳也不一样,理解就行。上面几位网友回答的只是民法中的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民法目前并不是成文法典,因此所有的教材对于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定义都不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则》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共八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1、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地享有权利,其权利平等地受到保护。 2、自愿原则 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机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4、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诚实信用原则,其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如果行使权利损害同样受到保护的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即构成权利滥用。

论民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内容提要]本文围绕我国现行民法中所规定的三种归责原则,从公平责任原则的争议入手。阐述了公平责任原则应为独立归责原则的理由及依据,并结合审判实践试述了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及与其它归责责任原则的区别。一、“公平责任”原则是否为独立归责原则的争议、理由及依据。有肯定说和否定说。否定说认为公平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其基本特征与无过错责任相同,并认为如果此为“公平原则”则使人误解别的归责原则就不公平了。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很大,如把公平原则视为归责原则,就缩小了它的功能,不符合民法通则的立法意图。作者持肯定观点,认为将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项独立归责原则具有其客观经济性、历史性、社会性。公平责任原则是其它归责原则的补充和完善,反映了损害赔偿理论的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升华,使责任的承担更加符合了公平正义的要求。这也是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体现了我国司法中所贯彻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二、试述我国民事立法中,法律规定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主要情况。(一)《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的情况。(二)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公平责任。(三)紧急避险人适当承担的责任。三、公平责任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区别。通过对以上观点的阐述,作者以期司法实践中更多运用该归责原则,以求案件的处理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从而有力地推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全文字数共7000余字。[关键词]民法 归责原则 公平原则论民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民法学上也叫归责原则。自罗马法以来,各国立法多规定“过错责任原则”为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但到上一世纪,同时又出现了 “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等作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所适用的原则与之并存。我国《民法通则》在确认“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同时又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及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在不能依法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1],又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受害人遭受的重大损害得不到赔偿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按公平合理观念判定由双方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产生于“良心公平责任”,英、美法系通行这一原则,而在我国公平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运用非常有限,甚至不把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项独立的基本原则。只是在无法适用其他归责原则时,才不得已适用公平原则,本文试述公平责任原则,以期在司法实践中更多运用公平责任原则。一、 “公平责任原则”是否为独立的归责原则的争议、理由及依据。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了公平责任。例如“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就是公平责任,他既不是过错责任,也不是无过错责任。不过,我国民法界对公平责任能否成为归责原则颇有争议,有“肯定说”和“否定说”[2]。否定说认为,公平原则不能作为归责原则,原因有三:其一,它不符合归责原则的涵义。所谓归责原则,是确定民事主体仅就其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对特殊类型的意外损害也负责任的原则。这说明,在现代民法上,归责原则只能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可能有公平责任原则。其二,“公平责任”实际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类型,应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范畴。其三,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很广,如果仅把公平原则视为归责原则,显然缩小了它的功能,不符合民法通则的立法意图,而基于方便、人情或其它因素从宽适用公平原则,又累及了其它归责原则,软化了侵权行为法体系[3]。还有的同志认为,一些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是依据公平原则处理的,但依据公平原则解决的侵权纠纷还为数不多,还不带有普遍性,因此,还不能将公平原则作为侵权法上的归责原则。但笔者认为,“公平责任”原则确实应该是独立的归责原则。(一)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项归责原则,具有其客观的经济必然性。法律责任可分为惩罚过错和恢复权利两类责任。依公平责任补偿受害人的损害是由民法所担负的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的任务所决定的。尤其应看到公平责任作为一项归责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要求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经济利益等价,同时也要求当法律上平等和经济利益上的平衡受到破坏时,需要通过判令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手段加以调整,尽量恢复被破坏了的平等和平衡关系。在一方或双方有过错时,用过错责任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但若当事人均无过错,就需要通过公平责任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担损失,维护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上的平衡。我国民法顺应商品经济交易关系的内在要求,确认公平责任原则为独立归责原则是必然的。(二)公平责任原则是道德观念与法律意识结合的历史产物。确立公平责任原则为独立归责原则,体现了社会的公正合理性和在更高水准上要求人们承担互济互助的社会责任。公平责任原则把人们共同生活规则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公平观念上升为民事法律规范,使责任的承担更加符合了公平正义的要求。这符合广大人民意志、愿望。也是对侵权法理论的发展和完善[4]。这对倡导互济互助的社会风气,推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将公平责任作为我国民法中的一项归责原则,也是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同时它也给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他们能够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作出判定,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中所贯彻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由于民事案件的错综复杂,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包罗万象,给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必要的,这对于正确适用法律和处理民事纠纷都是有益的。单纯以不具有普遍性为依据否认公平原则的存在是与实际相悖的,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项配合过失责任发展的归责原则,它虽不能像过错责任原则那样普遍适用于一般案件,但由于许多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不能用过错责任处理,从而为公平责任的适用提供了必要的领域。把公平责任归入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范畴,而否定公平责任原则的独立性也是错误的。以公平原则已为民法所确认,侵权法中再强调公平责任原则与民法通则的立法意图相悖的观点否定公平责任原则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民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与在某类法律关系中适用的具体原则是不矛盾的,而且是相互联系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并不存在降低民法公平原则作用的问题,与民法通则的立法意图是相一致的。另外,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对公平原则已经确认。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5条规定:“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这表明,公平责任原则确是我国民法独立的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并存,互相补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确保侵权法理论的完整性[5]。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如前所述,公平责任作为一项归责原则,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均没有过错的情况。此处所说的没有过错,包括不能通过过错推定的办法来确定行为人有过错。在实践中,经常发生此种情况,即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使原告难以就被告的过错问题进行举证,但被告不能通过反证证明其没有过错,此种情况,亦应适用公平责任。不过,如果能够证明被告有过错,则可以依过错原则处理。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155条规定:“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但此处所举的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完全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关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也就是说,可通过过错推定的方法确定堆放物品的责任,而不应适用公平责任的规定。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法律规定公平责任适用的情况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的性质,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对公平责任原则的一般规定,可以适用于各类案件,且不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另一种观点认为,这一规定只是对特殊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因此应仅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从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该条的规定还不能概括所有的应适用公平责任的案件。例如,在依过错责任原则应负责任时,法院亦可基于衡平的考虑而减轻加害人应负的责任。此种情况显然不能为132条所包括。然而该条的规定确实概括了公平责任适用的主要范围,而且我国人民法院在《民法通则》颁布以来所处理的各类公平责任的案件,基本上都是以该条作为法律依据的。由此可见,这一规定应该是对公平责任原则的一般规定。但是这一规定也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表现在:第一,该条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也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依据过错确定加害人的责任或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明显有失公平的-情况。认定“没有过错”是适用公平责任的前提,这就需要法院首先要审慎地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准确地得出“没有过错”的结论,而不能用十分宽松的过错标准来衡量行为人有无过错的问题,从而把有过错的案件作为“没有过错”的案件处理。或者把所有依过错难处理的案件不适当地按“没有过错”的案件处理,这样极可能严重威胁过错责任作为一般原则的存在地位,导致民事归责原则体系的瓦解。第二,第132条所称的“实际情况”并非弹性规定,而应该由立法和司法机构作出明确解释。我们认为,“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两方面:即损害的事实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这两点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凭司法审判人员作主观臆断。可以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的实际情况,主要应包括:损害后果较为重大;加害人的经济状况优于受害人或与受害人相同,完全由受害人承担全部损失有失公平;一方从损害行为中受益等情况。第三,由当事人双方公平合理所分担的责任,应主要限于财产损失,而不包括对人格权的侵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且此种损失主要是指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一般来说,依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能够处理的案件,就应依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处理,而不能适用公平责任,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依我国《民法通则》,对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和紧急避险两种情况下,应适用公平责任而不适用过错责任。(二)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公平责任公平责任最初产生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法官依法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基于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经济收入和造成损害的实际情况的考虑,而决定其公平分担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如果其监护人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监护人证明其已尽到监护之责而没有过错,就要被完全免除或者减轻赔偿责任,其结果是导致无辜的受害人自己承担损失,显然有失公平。还要看到,实践中常常存在着监护人的监护之责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不确定的情况,以至于认定监护人有过错十分困难,或者监护人虽有过错但无经济能力赔偿,而被监护人虽无过错却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赔偿,在这些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显然不妥当。我国民法遂规定了几种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公平责任。这对于公平合理地处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充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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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教育是我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德育的总目标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献身精神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包含了道德、思想、政治、法制和心理教育。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德育论文获奖题目,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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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小学语文教学渗透德育的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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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渗透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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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浅谈小学班主任德育教育工作的策略

37、新时期小学德育教学的有效性教学策略

38、浅议德育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重要性

39、小学低年级阶段语文德育渗透探微

40、小学德育对小学生竞选行为的作用研究

41、有效加强小学德育教育的策略研究

42、论感恩教育在小学德育中的价值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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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关于小学语文教学与德育教育的整合研究

54、在小学德育工作中党组织的作用分析

55、小学科学教学中德育导师育人途径的探索

56、小学德育工作实效性的现状与应对

57、新形势下小学德育课程的校本建设分析

58、在“过好自己的生活”之后--深化小学德育课程与教材改革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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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小学德育工作存在的误区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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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小学德育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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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从立德树人看小学语文教科书德育内容的'改进--基于苏教版与人教版的比较研究

68、小学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69、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的思考

70、浅谈在小学教学中如何开展德育教育

71、小学班主任应细抓德育教育

72、对小学德育有效管理的几点思考

73、小学班级德育活动实效性方法探究

74、关于提高小学班级德育活动实效性的方法实践

75、浅谈新时期如何贴近和加强小学的德育工作

76、素质教育视域下小学德育的开展

77、小学语文教学中德育渗透的实践研究

78、谈小学的德育建设

79、也谈小学德育教育

80、谈小学德育的生活化

81、谈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在小学班主任工作中的重要性

82、小学班主任工作中的德育管理探析

83、小学德育教材中儿童德育境遇的转变及其伦理困境

84、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

85、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德育的实践与思考

86、德育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现状及策略

87、寻找德育衔接的独有校本课程资源--以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杨仙逸小学为例

88、雷锋精神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深化--以本溪市迎宾小学实践活动为例

89、论小学体育教学中如何渗透德育教育

90、德育在小学体育教学中的核心渗透分析

91、小学中年级德育教育的相关思考

92、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德育渗透浅谈

93、挖掘教材中的情感--小学英语德育课堂的实践与研究

94、小学语文德育的实践与探索

95、小学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德育体会

96、让德育渗透到小学数学教学中

97、小议德育渗透在小学数学低年级教学中的重要性

98、浅谈小学高年级语文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99、如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

100、浅析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论小学体育教育》

【摘 要】体育教育是基础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学体育教育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素质提高和全面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学生在小学时期,身体发展正处于黄金阶段,他们的身体素质将会对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有着直接且深远的影响,因此,体育课上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就要求体育教师优化课堂环境,完善教学手段,以最优化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关键词】小学体育;教育;优化

小学体育教育是新时期下小学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对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还是综合能力的提高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若作具体分析,小学体育教学优点可归纳如下:①小学体育教育能够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②小学体育教育可以缓解身体疲劳;③小学体育教育可以促进体育开展;④小学体育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⑤小学体育教育可以丰富教育教学体系。小学体育教育不仅对学生有着极大地影响作用,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对小学体育教育予以充分的重视,全面优化体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注重集体化

如今的小学生,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所谓“独生子女不可独处”,独生子女本来与同龄人接触交流的机会就较少,加之小学生年龄尚小,心理尚未成熟,很容易就会产生孤独感与冷落感。他们在内心向往能够融入集体中,有着强烈的交际渴望。而体育教学恰好能为集体活动提供条件,因此,教师应适当的提高集体教学与集体训练的比重,并注意要以学生为主体,这样会提高学生参与体育学习活动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热情。实践证明,采用小组练习的方式效果明显,小组练习的方式能以最大程度的使课堂活动集体化,并增进了同学们相互的交流。小组成员之间要共同进步,就一定要和睦相处,相互协作,小组之间为获得领先或优胜,就一定要相互比较,激烈竞争。同学们在相互协作与比较竞争的过程中,增强了自身的体质并培养了顽强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而教师在小组分配的时候,要注意小组实力分配均匀,也要注意控制课堂的气氛与节奏,保证竞争积极向上。人的本性是渴望被表扬的,因此,教师对表现好的同学要鼓励表扬,可以让他们为同学们做示范,而对于表现欠佳的同学,要进行鼓励与辅导,做到细心与耐心,提高他们的信心和斗志。体育课本身形式就很丰富,采用集体化的方式,使得课程更为生动有趣,同学的主体作用更为明显。对培养学生顽强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二、注重游戏教学

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游戏教学的应用,小学生正处于贪玩好玩的阶段,采用游戏教学更符合他们的心理和生理特点。体育游戏的条件和环境经常变换,对学生的智力发展、身体发育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体育游戏规则的原则性,对培养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体育游戏的竞技性,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兴趣,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同时,体育游戏对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也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因此,体育游戏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体素质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教师要在体育课堂中注重游戏教学,合理的应用体育游戏达到教学目标。传统的体育教学中,仅仅以跑步、做广播体操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学使学生无法完全融入教学中,而游戏的趣味性与竞技性正符合学生的胃口。教师在体育游戏的设置时要注意避免过度的自由放纵,要做到逐步提高学生机体的运动技能与器官的功能,逐步提高运动强度,切忌过分激烈。如可以组织同学们进行小球场的球赛,由于小学生身体较小,运动能力也比较弱,不适合在成人的大场地进行比赛,所以尽量避免由于场地不适合而产生的过度疲劳。老师也可以组织一些简单的体育游戏,比如跳绳等。游戏教学要注意儿童化,要符合儿童们的兴趣爱好。另如在小学的武术教学中,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同学们与生俱来的天真烂漫的想象力,教同学们的武术动作可以想象成各种武侠片中的“绝技”,如“凌波微步”、“如来神掌”等等。比起没有任何情境的单纯学习,这种仿佛置身于武侠小说中,自己担当着武林大侠的学习方式会令同学们乐在其中,更感兴趣,更有学习的动力。

三、注重德育教育

在小学体育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是无可厚非的,社会的需求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人才,“德”则是排在第一位。体育教学不同于其他的学科,其教育方式主要是通过身体的运动来实现的,因此,其德育教育也主要体现在各种身体活动表现上。比如在体育课程的教学中,难以避免的会有些同学故意使小性子,不和自己讨厌的同学接触,或表现出不礼貌的态度,这时候老师可以设计一些集体游戏教学的方法,比如丢手绢等,特地让这两个闹别扭的学生进行近距离的接触,而实际上,小学生的心灵纯净心思简单,通过游戏的方式,小学生便学习到了逐渐解决矛盾的方法。教师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了小学生的情感问题,教会他们形成正确的为人处事的态度。同时,教师的言行与仪表,热情与态度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的观念,体育教师除了要有一般教师具有的端庄的态度之外,还应该具有其特有的特征——健康和阳光。体育教师通过自己端庄并富有朝气的仪表,感染到学生,让他们意识到体育活动对养成良好形象、提高身体素质的重要性,体育教师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的处事态度,语言要不失幽默风趣,切忌低级庸俗,让同学们体会到体育运动对形成一个人良好素质的重要性。小学生天生具有模仿的天性,他们喜欢体育教师,自然就会学习模仿体育教师的言行举止,进而起到良好的德育效果。德育教育的渗透还可以体现在体育竞技项目中,教师可以为同学们讲述奥运健儿的故事,分享他们的奥林匹克精神,团结协作的精神,不屈不挠的精神,为国奉献的无私精神等等,让同学们体会到体育中的伟大精神力量。

总之,小学体育教育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素质提高,全面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身为小学体育教师,应对体育教育有着充分的重视,并努力事先教育方式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杨卫国.浅议小学体育教学的作用.中国校外教育,

[2]王嫦敏.浅谈体育游戏在小学体育教学中的作用.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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