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百科

制度机制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3 20:46:08

制度机制研究论文

企业风险与内控机制关系研究会计论文

摘要: 内控机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化解各种金融风险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目前,我国企业的内控机制并不健全,还存在着诸多亟需改革的问题。为此,我们要采取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效性。

关键词: 企业风险 内控机制 理论 问题 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风险与内控机制的关系问题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广泛地关注。近些年来,金融操作风险案件频繁发生,不仅给金融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内控机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化解各种金融风险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的内控机制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风险的高低。因此,企业要想避免或者化解风险,必须建立健全自身的内控机制。这就是企业风险和内控机制的辩证关系,在实践中,如何处理这两者的关系,将是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和难点课题。本文从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阐述、存在问题、应对策略三个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希望以此能为该项事业的发展贡献自身的力量。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阐述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合理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促进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合理保证企业经营方针的贯彻与执行、合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性与可靠性、合理保证企业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而在企业内部采取的计划、调整、控制、评价等各项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内部控制的内容非常丰富:在控制要素方面,它主要包括风险评估、环境控制、活动控制、沟通、监控五种要素;在控制程序方面,它主要包括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三项程序;在控制种类方面,它主要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种。在实践中,内部控制的作用非常突出,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它有利于保护企业财产的完整与安全;第二,它有利于保障企业生产和经管活动地顺利进行;第三,它有利于增强会计信息资料的可靠性与正确性;第四,它有利于保证企业方针的贯彻与执行;第五,它有利于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在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的基础上,内部控制理论逐渐发展起来。然后,该项理论先后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风险管理框架六个发展阶段。近些年,随着企业各类风险的不断发生,内部控制理论得到了人们的进一步重视和发展。

二、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如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用以规范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然而,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健全,还存在着诸多亟需改革的问题。本文对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几项归纳和总结:

第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欠佳企业内部控制

只有具备了优良的内部或外部环境,其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目前,总体而言,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较差。这种内部环境的内容有很多,如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治理结构等等。在这些内部环境不存在或者比较恶劣时,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即使再完善,其作用的发挥也无从谈起。由此可见,良好的内部环境是企业内控机制功能发挥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实践中,企业的内控机制建设必须与企业内部环境建设同时进行,决不能避开内部环境建设谈内控机制建设。

第二,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

对于企业的发展而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必然举措。然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给企业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它给企业增加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成本。在实践中,企业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致命的打击。因此,企业应当严格地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办事,分析出最佳的内部控制点。一个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降低企业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这就是内部控制效益的重要表现形式。企业内部控制成本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组成。

一般而言,在建设的初始阶段,内部控制的边际效益会逐渐增加,此时,各类间接成本相对较低。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内部控制建设达到一定水平以后,内部控制的边际效益会逐渐减少,而各类间接成本会不断增加。纵览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状况,它存在着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原因就在于它们违背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规律。因此,企业必须对目前的现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第三,企业的风险防范系统比较缺乏

现如今,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将风险防范系统建设停留在口头上,风险防范管理意识较为薄弱,对风险缺乏敏感性。同时,大多数企业的风险管理也不够到位,未能建立健全一套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除此之外,在风险发生以后,大多数企业也缺乏有效的应急机制。由此可见,在风险防范系统建设方面,企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三、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分析

针对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项应对措施:

第一,要积极优化企业内部的控制环境

在实践中,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企业组织结构、预算与财务报告、职工胜任能力与忠诚度等等。因此,我们要想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我们应当做好这样几项工作:首先,我们要完善企业的组织结构。一方面,我们要完善企业摘要:内控机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化解各种金融风险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目前,我国企业的内控机制并不健全,还存在着诸多亟需改革的问题。为此,我们要采取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效性。

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形成各有分工、职责明确、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

另一方面,我们要强化董事会的主导地位,发挥董事会在内控机制建立上的核心作用。其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员工与管理者的素质。内控机制是由人来执行的,而人的执行效果又是由其素质决定的。企业的内控机制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员工与管理者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这是增强内控机制效果的必然选择和必要举措。最后,我们要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影响内控机制功能发挥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想充分发挥内控机制的功效,必须培育一种良好的、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在培育企业文化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培育企业的价值观,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又要积极地确立企业文化的创新机制,从而营造出一种安定、和谐、健康、有序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要建立健全企业的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防范机制是完善内控机制的重要制度保障。为了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我们应当做好这样几项工作:首先,我们要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的风险应对机制。在现实中,企业要及时了解外部环境及自身业务的变化状况,特别是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资源供给等方面的变化,分析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外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然后做出科学有效的评估报告,并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应对机制。其次,我们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机制。在实践中,企业除了要承受各类无法控制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外,还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措施,来实现规避和降低各类企业风险的目的。

第三,要加大完备性检验力度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要依照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收益的原则,加大完备性检验力度。这样做,有利于企业及时地弥补各项制度空白或者完善各项制度缺陷。进一步讲,企业要依据环境或业务的变化情况,不断修改或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同时,企业要依据新业务及其功能衍生的特点,重新梳理各项业务管理办法或业务操作流程,并积极地开展业务流程再造,保证内控体系的及时更新。重点关注企业的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使企业的内控机制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除此之外,企业要强化岗位监督,从而保证内控机制的完备性。

四、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非常系统的工程。要想将该项工作做好,必须做好这样几项工作:首先,要对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其次,要对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有一个准确的分析;最后,要采取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发挥企业内控机制的作用,才能切实地降低和化解各类企业风险。

参考文献:

[1]刘晓东.我国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及其对策[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9年05期

[2]黄齐朴.企业风险与内部控制[J].东方企业文化.2007年09期

[3]杨晓勇,孟波.企业风险与内部控制模式的构建[J].绿色财会.2009年10期

员工激励机制探究论文

就企业而言,激励机制是企业为有效激励员工而建立的一套有机的激励制度和措施的集合,看看下面的员工激励机制探究论文吧!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员工激励机制的内涵,分析了供水企业现行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结合员工激励机制的原则,提出构建现代供水企业员工激励机制的策略及实施注意的问题,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供水企业 员工 激励 机制

大批外资企业在中国加入WTO以后进入我国,加剧了市场竞争,尤其是人力资源竞争。供水企业虽然属于资源型国有企业,但同样面临激烈的人才竞争。目前,由于绝大多数企业在引进西方先进管理思想起步较晚,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方面尚有欠缺,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人才流失与不能有效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员工激励机制及如何运用好激励机制是现代供水企业面临的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激励机制内涵及供水企业现行员工激励机制现状

它包括目标激励体系、工资福利激励体系、企业文化激励体系、员工培训体系及相关制度体系等。其本质在于通过科学、系统的制度建设,对员工的各种需要进行不同程度的满足和限制,推动员工沿着组织期待的方向作出持久的努力。同时,通过系统、持续不断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强化和塑造,使员工产生努力工作的内在动力,将组织目标真正转化为每个员工的个人目标。

近年来,绝大多数供水企业在激励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激励机制的建设并未真正在深层次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主要表现为:第一,分配制度基本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资模式,经营成果与员工的切身利益没有真正挂起钩来,从总体上看仍是一种保障型而非激励型的工资制度;第二,缺乏严格而系统的绩效考评体系,薪酬没有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第三,激励形式单一,过分依赖物质激励,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手段。第四,员工缺乏再培训,缺乏对企业广泛的认同感等。

二、建立企业员工激励机制的原则

(一)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相结合

组织与员工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两者往往存在矛盾,所以,目标设计不仅要充分体现组织目标的要求,而且还要注重员工的个人目标取向,使企业与员工的目标一致。

(二)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与其他企业相比,供水企业肩负着更多的社会义务,这决定了供水企业员工应具有更高的行为动机和社会使命感,精神激励应成为企业的鲜明特征,要想在更高的层次调动员工积极性,需合理结合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运用目标奖励、荣誉奖励、参与奖励等精神奖励。

(三)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补充

过于偏重长期激励或短期激励,最终都会降低企业现实生产效率,企业可以建立员工职业生涯设计机制,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融合在一起,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企业可适当提高短期物质激励的实际支付,实现短期激励的实效化。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约束和激励是有机结合、缺一不可的,约束机制包括科学系统的规章制度和严格规范的业绩考核制度等。通过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构建企业员工激励机制的策略

(一)制定激励性的员工薪酬制度,实现报酬激励

合理的薪酬体系具有明显的激励效果。研究发现,从企业内部来讲,员工对薪酬差别的关心程度要高于对薪酬水平的关心。这说明,企业的薪酬体系要具有激励性,就必须保证外部公平和内部公平,即企业的薪酬水平与本行业的`薪酬水平相当,企业按员工的贡献定薪酬。第二,企业设计薪酬体系时要保持固定部分的比例,使员工产生一定的职业安全感,同时适当拉开薪酬层次。岗位工资制较适用于供水企业一般员工,较全面考虑了员工对企业的投入,加大了薪资结构中“活工资”部分解决了职工薪酬水平与劳动力市场脱节、工资水平不反映劳动差别等问题。第三,薪酬与绩效挂钩,绩效薪酬在实施过程中要以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为依据,如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设立奖励基金,按员工的贡献和考核结果发放。

(二)建立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考核激励

绩效考评是在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以及工作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员工在任职期内的总体表现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工作结果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的手段。供水企业绩效考核不能只局限于德能勤绩等简单的定性指标,而应建立一种能量化、测量、易于操作的综合性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职责履行程度、业绩表现、工作态度、团队精神等相关因素的考核。考评者由单一性向多维度转变,从多个角度对员工进行评价。考核技术要实现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如应用模糊数学和排序方法将定性的考核结果进行定量化处理。企业在运用绩效考核中要遵循PDCA循环改进完善绩效管理。

(三)建立员工发展体系,实现发展激励

员工发展体系包括员工培训、员工素质架构分析、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等。企业要关心员工的个人发展,制定培训规划和培训管理制度,进行严谨的员工需求分析,根据汇总的员工培训计划进行总体协调与实施。根据不同岗位的职位设定和发展途径,企业基于员工个人兴趣、技能、潜质作出员工发展规划和设计,如运用“教练型”的领导方式帮助员工纠正偏差;运用开发性训练科目不断增强员工的知识技能;运用学习型组织的环境满足员工终身学习的需求。

(四)塑造有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实现精神激励

企业可以通过举办“企业之星”评选活动,把在服务、创新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员工评选为“企业之星”,员工将会把获得这份荣誉作为自己的目标,努力进取,逐步使企业员工形成一种精神振奋、开拓进取的良好风气,发挥出其他管理制度无法比拟的激励力量。

(五)提供员工参与管理的平台,实行政治激励

建立和实施合理化建议制度,鼓励员工从供水设施运营维护、水质监控管理、水厂设施优化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对经过实际应用能取得明显成效的,根据贡献大小实行奖励。企业内重大性的决策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交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讨论的提案付诸实施。

(六)树立人本主义思想,实现情感激励

通过多种途径扩展情感激励的范围,如为员工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帮助员工缓解心理压力增强合作,使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当中;提供带薪休假等福利,为员工身心调整提供便利,帮助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更高效地工作;加强与员工双向沟通缩短双方距离;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来增进彼此的情感。

四、实施企业员工激励机制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激励要有针对性和差别性

由于个体差异,激励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类型员工选择合适的激励方法。激励群波斯顿模型较贴切地反映了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的基本分类,它根据每个员工的利益期望、工作经历、等分类标准将员工分为新星群、骨干群、老黄牛群和问题群。企业在根据员工的需求及其变化来调整和选择有针对性的激励方法时可以借助该模型。

以一间员工平均年龄不超过32岁,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工占40%的大型供水企业为例,企业以新星群为主,他们自主意识比较强,对工作条件等各方面要求比较高,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企业要充分了解员工的职业发展意愿,结合企业实际,为员工制定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提供适合其要求的发展道路,力求使新星群向骨干群转化,保持他们的进取精神。企业对骨干群的激励要保持长期与稳定,降低他们向老黄牛群转化的速度,同时要注重问题群的关注、培养和激励,使他们向新星、骨干群转化。这样最终使员工的个人发展与企业可持续发展得到最佳结合。

(二)营造公平公正的实施环境

激励机制首先要体现公平原则,企业要在广泛征求职工的基础上出台一套大多数员工认可的制度,并且把这些制度公布出来,在激励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长期坚持。尤其是在非物质激励中,企业要系统地搜集、分析与非物质激励相关的信息,全面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工作质量的好坏,将非物质激励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适度使用激励的正反两个方面

对于任何激励机制而言,都具有奖励和惩罚两种对立统一的基本强化手段。企业应该完善内部奖惩制度,在实施积极奖励的同时,还必须辅以约束措施和惩罚措施,将员工行为引导到特定的方向上。两者相结合,才会达到最佳激励效果。

五、结论

制定真正有效的激励机制则成为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现代供水企业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内外先进优秀的经验,运用好员工的激励机制,使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认同感和休戚相关的利益感,让员工与企业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供水环境,必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兆铭.企业绩效与激励机制:战略的观点.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第1版)..

[2]杨和茂,高效激励:打造常青企业.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81.

[3]袁宜斌.国企人力资源激励的探讨.包钢科技.2004(5):6.

创新成果制度机制研究论文

创新思维 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毛概关于创新的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毛概关于创新的2000字论文篇一:《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创新人才》 [摘要]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镇,建立既注重科学前沿也面向国家需求从事教学与科技活动的氛围,才能成为创新的不竭源泉。才能为全圆和广西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创新成果和创新型人才,当前国家和自治区积极推动的研究生 教育 创新项目,正是强化师生创新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关键词]创新项目;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 国家已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定位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广西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关键时期,当前的中心任务是要实施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面对经济社会建设变量因素的增多,面对艰巨而伟大的任务,作为高教工作者,我们也面临着新的考验、新的挑战:这就是怎样通过继续解放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强化管理 措施 、改变 教学 方法 以培养出具有科学发展观,能对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文化 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能扎根广西,放眼全国、全球,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努力工作的高素质人才。新一轮的发展机遇要求我们必须更新思想方法,强化科学思维,用科学的思维方法统筹兼顾以发展高等教育、培养人才。 目前,广西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出于相对落后状态,尤其是博士、硕士在各行各业中所占比例不高,具有强烈创新意识和创新才能的人才更是稀缺。这将严重影响自治区当前的中心工作,也不利于长远发展。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镇,新形势下更要求我们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通过改革来营造既竞争也宽松的机制和环境,在校内建立既注重科学前沿,也面向国家需求从事教学与科技活动的氛围,全校协同,师生共举,这样,高校才能成为创新的不竭源泉,才能为全国和广西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创新成果和创新型人才,也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鼓励创新,才能充分释放高校集聚的智慧能量和人才能量。 为进一步强化师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创新型人才,需要在观念上进一步开放提高,在组织管理上狠抓落实。 2005年1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和自治区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这正是强化师生创新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尤其是作为高端人才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如果实施得当,将会起到极大的引领创新思维、激发创新意识,获取创新成果的重要作用。 目前,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已经实施两年,初步效果已经显现,以下将以广西大学文学院为例,探求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的成效及 经验 。 一、项目构成 广西大学文学院(原文化与传播学院中文部分)2006年获得两项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2007年获得三项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即《古壮字及古壮字文献<布洛陀>民间传承情况、接受心理调查研究》(200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桂北平话内部分片探讨》(2006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古壮字文化蕴含初探》(2007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壮汉接触视野下的平、壮量词变异研究》(2007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标准壮语声调基频曲线建模》(2007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具有如下特点:从项目性质看,全都是紧密结合广西是少数民族自治区的特点而设计的项目;从项目内容看,几乎全为语言文字类的项目;从项目开展的手段、方法看,这些项目除了通常的语言学、文化学等文科手段、方法外,都需要进行田野调查,同时调动计算机技术、统计计量分析等理工学科方法才能完成,具有明显的多学科渗透交融特色。 二、项目组织管理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的示范作用和综合效能,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 (一)项目申报管理 项目申报阶段坚持充分动员、严格筛选原则。充分动员也就是动员全体研究生积极申报项目,通过动员及项目申报书的撰写,使全体导师和研究生参与其中,研究生设计项目,导师指导学生互动讨论完善项目设计,这样就达到了调动师生积极创新思维的初步目标。 严格筛选指在学院组织学科带头人严格评选项目,对基础较好的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充实完善后上报。不合要求的项目也指出不足之处,可以作为下一次申报的储备项目。 (二)项目过程管理 学院采取统一管理与分工管理相结合的课题管理办法,在导师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将课题研究分工到项目负责人与协助人手中,大家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建立理论联系实际制度。要求项目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还必须重视应用价值,项目要结合实际进行;建立回顾 总结 制度。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检查、回顾与总结,重点在问题、解决方法等,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创新项目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同时建立项目组例会制度。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根据项目研究的方案和计划,明确研究要求;二是对研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把握项目进展方向;三是对研究动态进行检查,研究、总结课题及论文撰写情况;四是收集整理各类资料,总结研究情况,做好资料的建档工作。 (三)导师管理 导师根据项目要求随时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导师视情况带领学生进行田野调查及启发学生解决理论和技术难题,最大限度发挥师生之间教学相长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三、成效分析 (一)创新教学方法 创新项目打破了沿袭因循的教学方法。传统教学方法以灌输知识为目的,在传统教育体制的框架下,衡量学生的受教育水平的标准是在专业给定的知识圈中学生的知识积累数量多寡。学生“多学”,教师“多讲”。形成高分低能,不具备适应复杂多变社会的实践能力。通过创新项目的有力导向,使导师真正认识到教师既是学术信息提供者,也是丰富想象与实践能力的给予者,教学方式从传统模式向启发式、实践型方向转变。学生也必须通过积极思维完成创新,多年来倡导的教学方法通过创新项目得到相当有效的落实。 (二)了解社会、提高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创新项目进行过程中,师生几乎都合作进行了大工作量的田野调查。通过项目,学生深入民间,深入社会,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国情、区情,锻炼了 人际交往 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刻苦耐劳精神。在整理调查资料、提炼观点、形成项目 报告 和论文过程中,积极主动查询文献资料,开展师生、团队以及同学间的讨论。通过实施创新项目,大大提高了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 (三)为国家和广西提供高质量研究成果和高素质人才 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科研和人才成果。5项创新项目都已经按时结题,在项目基础上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有三篇评为校优秀论文,多数项目都公开发表了学术论文。例如《古壮字及古壮字文献(布洛陀)民间传承情况、接受心理调查研究》项目,就已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了两篇论文。 经过创新项目训练的硕士生也具有浓郁的热爱广西、提高自我的意识。已 毕业 的外省籍学生主动留在广西工作,一些项目研究者还考取了北京大学等知名院校的博士。 设计、管理好创新项目仅仅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系统工程的一个方面,但如果在教学与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为行动指南,我们就能更好地完成国家和民族赋予教育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毛概关于创新的2000字论文篇二:《创新教育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 摘要: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面对社会的快速发展,适应现代工业发展的需求,对高等人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发展创新教育,培养大批创新人才势在必行。这就要求我们改变教育理念、教学方法,采用“产学研”合作教育、结合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关键词:高等学校;创新教育;创新能力;产学研合作教育 培养创新人才是21世纪高等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和发展趋势,而高等学校承担着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责任。江泽民同志曾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而高等学校作为知识创新的重要场所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时代赋予高校的重大使命和战略要求。 一、创新教育的前提——教育者的改变 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进行创新教育,提高学生对创造、创新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着重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教育者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首先要转变的是教育理念。在我国传统教育的教育理念注重背书、考试,只训练学生回答问题,而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如今,要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就要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转变教育理念,在此基础上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应有利于特色人才的培养。加强完整的基础知识的传授和教学,重视应用意识和科学思维方法及科学研究能力的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可以说高等教育观念转变是一场思想的变革,也是一次社会意识方式的转变,一次文化模式的转变。所以,要转变人们的 思维方式 ,必须确立一种新的价值观,还要形成新的行为方式。 其次要转变教学方法。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如探究式、研究式、启发式等,启发学生的创造智力,改变满堂灌式的单一传统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创新求异,培养学生多向性立体思维的能力;同时借助CAI、多媒体、Internet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在单位时间里获得更多的知识信息。只有通过系统的教学,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以有效的教学途径才能逐步激活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和创新的主动性,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创新教育的实施——创新意识培养融入实践教学 “意识”是指人们特有的反映客观现实的高级形式。从意识的产生过程看,它是在劳动基础上同语言一起产生的,是相对于科学研究活动而言的关于实践活动的途径、手段和方式的一种思维模式。创新意识是重新组织已有的知识经验,总结归纳出新的方案,创造出新成果的思维活动。创新意识必须要沿着一定的方向和目的而展开。 教育者想要把创新意识培养融入实践性教学环节,就要更新创新教育观念,增强创新能力的紧迫感。创新教育观念认为,人力资源不仅是指人的劳动力,更主要是指人的创造能力,强调了发掘创造能力的紧迫感。过去,高等理工科学校对学生进行实践训练主要是通过实验课教学、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设计)等环节来实现的。然而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仅靠课内教学是不够的。应采取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的办法,在实验、生产实习和 社会实践 等诸多实践环节中,通过开设设计型、综合型的实验,建设开放性实验室,在校外建立各种示范性实践基地和设计中心等,多 渠道 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进行思维和创新能力训练。同时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科技活动,让学生经常参加学术讲座和学术研讨会,大力鼓励和提倡大学生参与高校教师申报的各类科研项目,这也是将知识转化为创造能力的重要途径。 三、创新教育的培养环境——创新环境 创新与个性是不可分的,良好的个性对于创新能力的培养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充分挖掘学生们非智力因素方面的潜能,不断激发学生的创造性,营造一个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个性和创新精神的教育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培养创新型人才,对于高等院校来说首先应该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而良好的创新环境不是简单的加强实践教学或是简单的教学计划调整。应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要求,对课程体系进行优化重组,革新实践教学。结合各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鼓励学生参加科研创新课题,激发学生的创新激情,形成一种浓郁的创新氛围。同时,积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营造积极开放的文化环境,良好的校园环境氛围会给学生深层次的人生影响和精神陶冶。总之,只有营造一个包括硬、软件条件和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在内的全方位的创新环境与氛围,才有可能根本改变学生,培养出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四、创新教育的培养模式——产学研合作教育 目前,创新人才培养已经列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改革试点计划和重大项目,而产学研合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创业精神,也是高校培养创新人才的基本途径,是将教学过程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实践的有机结合。我国产学研合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展起来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不同类型与层次的高校,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合作主体、功能定位、合作内容有所不同,如高职院校侧重于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也应是多元化的,美国、英国和德国等西方发达均已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如美国以“工学交替”模式为主,德国实行的是“双元制”教育,加拿大合作教育模式集中体现为高校、学生、企业三方的合作,教育部90年代开展的“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以及正在进行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就是通过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教育模式培养不同层次的创新人才。 在办学特色明显的地方和行业院校,如石油院校,改变传统重知识的教育模式,借鉴高等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根据本校、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和地方经济的特点,建立适宜现代化需要、具有理工特色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教师把学术研究与学生培养结合起来,给予学生更多的参与重大研究项目和基础性研究课题的机会;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帮助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以横向课题为纽带,推动具有创新能力的“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五、结束语 高等学校作为知识创新的重要场所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责任。高校的发展应以“观念创新—环境建设创新—制度创新—培养模式创新”为中心,不断推进高校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建设,开展多层次教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学研合作的教学模式,培养出基础扎实,具有创造性思维、创新人格、协作精神和良好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毛概关于创新的2000字论文篇三:《营销创新始于产品创新》 摘要:产品创新是营销创新的基础,营销创新始于产品创新。产品创新须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在产品技术、性能、功效、概念、包装、外观等方面进行创新。基于产品创新,营销须根据营销状况的变化,结合企业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实力,在营销理念、营销管理、营销策略、营销方式、营销手段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创新。通过创新——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企业能科学合理地整合各种资源,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产品创新;市场;市场竞争;营销;营销创新;企业竞争力 许多人喜欢把企业的营销创新与产品创新分开来谈。但是,我认为,产品创新是营销创新的基础,营销创新始于产品创新。 产品创新不是简单的“破与立”,它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不断改进、规范。传统的产品创新是以新技术的研发应用为导向的创新;而今天的产品创新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创新,是一种关注消费者认可的有效创新。只有被目标消费者识别,产品创新才有价值,因此,坚持市场为导向是“有效”创新的根本。技术创新是产品创新的基础,把新设想、新概念转化为新产品必须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在现实企业中,产品创新总是处在需求拉引与技术推进共同作用之中。 市场竞争中,许多企业主动或被动地卷入“价格战”,过多强调“价廉”。我认为,不论是对企业,还是对整个行业,这并不是“持续”发展之道,产品创新才是最佳选择——包括技术、性能、功效、概念、包装、外观等诸多方面的创新。创新可分为竞争性创新和改善性创新:前者是应对激烈竞争的策略性体现,需要立竿见影;后者是建立核心竞争力的途径,需要更系统、更理性的开发。无论哪种创新,都需要建立完整的新品研发机制和日常的产品管理机制,保证产品的快速开发和更新,实现市场规模;同时保证产品的稳定性与适应性,保持市场信誉。 企业进行产品创新的具体实践中,主要有自主创新、联合创新两种方式。自主创新是企业主要通过自己的力量来研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联合创新是指企业间或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院之间将资金、技术力量等资源联合起来,共同攻克技术难关,共同分享研发成果。当今,技术竞争不断加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面对的技术问题的复杂性、综合性和集群性越来越强。联合创新通过外部资源内部化,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有助于缩短创新时间,增强企业竞争力。 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产品的压力不仅来自同类产品,还来自层出不穷的替代品以及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因此,营销中需要建立企业对社会信息的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产品和服务,利用自身的核心优势创新产品,满足市场的新需求。基于产品创新,营销必须根据营销状况(环境、市场、产品、竞争)的变化,结合企业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实力,在营销理念、营销管理、营销策略、营销方式、营销手段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创新。这种营销创新必须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不仅包括经济价值,还包括顾客价值;营销创新要注意营销组合,任何环节的创新要有其他营销要素的配合,否则营销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营销创新要求运用合力,不仅要有人员组合,还要有知识的整合。 理念创新是营销创新的首要条件。传统的营销理念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基础。今天,我们必须以客户为中心,将顾客整合到营销过程中,通过与客户不断交流,清楚地了解客户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相应的策略决策。 管理创新是营销创新的基本保证。首先,要培养营销创新思维,在营销人员的头脑中建立起明确、清晰的营销创新意识。要将营销创新思想转化为企业的行动准则或深层次的文化核心,严格的制度保障至关重要。因此,要将营销创新制度化,从销售指标管理、精益化管理、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管理、渠道管控等方面入手,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调动营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营销创新的制度保障中,激励制度最有效,而激励制度须将营销创新成果与薪酬制度和晋升制度相联系。 营销策略上,重新整合产品、价格、渠道、促销(4P),以应对市场需求。总的来说,要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性价比,便捷服务,加强沟通。企业需要对产品品种进行合理搭配,形成自己的产品组合;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组合,优化产品结构。企业须在产品质量、功能及服务等方面创造实质性的差异,通过差异化吸引购买者,占领市场。价格创新,主要是根据企业定价目标和企业产品特点以及市场供求情况,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定价策略,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市场销售渠道众多,可长可短、可宽可窄;销售渠道并非一成不变,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和竞争态势,对各种销售渠道进行灵活地组合和取舍,不断进行销售渠道的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在现代市场条件下,企业不仅要生产优质产品、制定合理价格、选择合适的销售渠道,还要根据产品的种类、产品所处的周期阶段、目标市场环境、企业自身的实力,创造、采用有效的促销策略和手段,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 营销方式创新:营销不再基于竞争,而是合作;因此,要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合理整合内部资源。外部环境上,通过建立、维护、巩固与中间商、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政府及社会组织等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实现营销目标;在公司内部,营销成功与否不仅依赖于营销和销售部,所有部门都要紧密合作,积极地承担相应责任。营销手段上,融合传统与现代,将人员营销、 广告 促销、经销代理等传统营销手法与网络营销结合,形成新的营销模式,充分发挥传统与现代的综合优势。 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也是企业在竞争中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手段。通过创新,企业能科学合理地整合各种资源,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黄沛,王丹,周亮.21世纪工商管理MBA系列新编教材——营销创新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6. [2]张国元.企业创新理论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2007,6. [3]李笑天.中国酒业营销学.香港大象出版社,2002,3. 猜你喜欢: 1. 2017年毛概论文2000字范文 2. 关于创新的毛概论文 3. 毛概有关中国梦的论文2000字 4. 有关中国梦的2000字毛概论文 5. 中国梦的毛概2000字论文范文

浅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相互作用关系的研究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浅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相互作用关系的研究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论文关健词】 技术创新公司治理相互作用改善

相关论文查阅:大学生论文、工商财务论文、经济论文、教育论文

【论文文章摘要】 本文主要是通过分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指出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动力,要求企业必须通过完善和变革公司治理结构来更好的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技术创新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1、技术创新概念

创新概念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 , A , Schumpeter)于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决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创新活动,把创新定义为一种生产函数的新设定,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在他看来,企业家就是一个创新家,企业家的精神就是创新。缪尔赛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技术创新概念作了系统的整理分析。他认为:“技术创新是以其构思新颖性和成功实现为特征的有意义的非连续性事件”。

国内的学者彭玉冰、白国红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进行重新组合,以建立效能更好、效率更高的新生产体系,获得更大利润的过程。”傅家骥等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的新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

2、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就是技术创新,这就要求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活动的实行。而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是在公司治理结构设定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完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实现对技术创新活动有促进作用。因此,技术创新的成功必须依赖于:一是管理者必须科学的进行创新决策,减少创新的未知性;二是发挥管理者的创新积极性和战略眼光,以减少较高风险性;三是筹备创新所需备的资金,这是创新收益滞后的直接要求。而上述几个方面都可以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得以解决。

二、公司治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技术创新是生产力的范畴,公司治理是生产关系的范畴,即技术创新决定公司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结构对技术创新有反作用,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否则会妨碍技术创新的进行。企业在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同时,在管理者、投人、成果分配以及创新模式等方面都受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1、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者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在技术创新的实施中,管理者是企业创新的主体,必须要有高度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具体说来,管理者的创新意识有以下特征:一是创新动力,即激励或刺激管理者从事创新活动的物质与精神因素。二是创新能力,如机会的识别和把握能力,快速组织与实干精神等。三是创新权力,包括与创新决策和实施相关的其它权力。四是创新决策,即管理者创新选择的范围和对象,如创新内容、创新策略和创新方式的选择等。企业的管理者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会产生两种不同的选择:一是选择墨守成规,不会给企业短期内或在管理者任职期内带来损失;二是选择技术创新,承受巨大风险,一旦成功,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者与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这种关系,这就要求管理者的变革必须与企业技术创新同步进行,管理者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对推动技术创新活动至关重要,是企业顺利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前提和首要任务。

2、公司治理结构对技术创新投入和成果分配的影响

从技术创新的投人方式来说,技术创新活动需要企业的所有者、管理层、员工以及政府等对其相应的投人。企业主要是以资金和人力资源对其投人;政府主要以政策支持上对其投人。这些投人必定要涉及到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权责利。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完善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制衡体制,以保障创新的顺利开展。

公司治理结构决定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和享有权力,各利益主体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决策权、自治权与参于创新程度都影响了技术创新的绩效。因此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股东的利益保护是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目标,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模式也成为了现在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方向。

三、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技术创新的发展

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就是技术创新。由于技术创新的未知性、高投入性、回报滞后性,企业必须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实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结构,建立共同治理机制,从而有效地顺应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

1、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技术创新决策的科学性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基础,要建立决策有序,监督有效的治理结构。一是确保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控制权,实行持股主体多元化,解决所有权的虚置问题。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有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有一定控股股东,以便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二是完善董事会建设,通过股东大会的选举,推选出的非公司执行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保证董事会对股东承担受托责任,消除“内部人”和“一言堂”等阻碍公司有效运转的现象。三是提高监事会的监督素质,加强分析研究的能力,积极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结构,解决技术创新资金的来源

为保证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进行,需要了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完善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产品市场竞争机制,加强产品的市场治理整顿,规范产品市场秩序。二是完善经理市场竞争机制,公司的经理人存在许多潜在的竞争对手,经理人员常因自己的行为导致公司经营劣迹,利益受损。三是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竞争机制,如果公司业绩差,股价下跌,这就导致其他公司大量收购该公司股票,控股该公司,导致高级管理层的频频该组,导致大量项目停滞,资金流失。

3、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发挥利益相关者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

企业把股东、管理层、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都纳人公司治理结构中,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可以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资本组织形式,从而发挥他们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另外,使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经营、决策、创新等享有一定的表决权,从而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共同推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论

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否则会影响技术创新的进行。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活动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和动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共同治理机制。高级管理层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发挥积极性,科学地进行创新决策,从而有效的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实施,这样才能顺利推进企业的发展。而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核心的作用之一便是对经营者进行激励与约束,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合理的激励与约束体制的设置来调动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发挥企业管理者的创新热情,使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可持续性的发展。

业创新是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根本途径,管理创新是企业创新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管理创新与管理规范的关系,积极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组织柔性及组织扁平化等措施,对于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创新; 企业管理; 管理规范; 对策企业外部环境的剧烈变化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更加艰难。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最迫切、最根本的途径便是搞好企业创新,以适应环境变化,抓住发展机遇。一、企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的企业管理,是以法律规范和政府政策为准绳,以服务于顾客的社会目标和利润目标为导向,通过对企业内运行稳定和谐的一致性和对外部市场持续不断的适应性来承担有限的责任和创新管理。管理创新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体现在更新岗位设计和工作流程,更体现在对经营观念、经营战略、组织结构、组织行为、管理规范、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及至在公司文化整合上进行系统性的调整。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企业管理创新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第一,经营思想和管理理念的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向市场,积极参与竞争,竞争的核心是争取消费者,必须集中精力研究消费者,而不是研究竞争对手。企业的高层次竞争是企业文化的竞争。企业文化中最重要的是信誉,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领导人的文化,其实现则有赖于符合全体员工的共同愿望。从粗放式经营到精细化管理;从家长专断型和随意管理到建立基于广泛咨询的科学决策和授权、分权管理;从职工的形式化约束到建立互动式自我教育与激励型行为规范,都是对已有的管理思想和理念的超越和创新。第二,经营战略和战略管理的建立和创新。战略是企业发展的方向性问题,是企业面对竞争和适应环境变化,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凝聚员工的动力,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战略管理的核心问题是经营方向的定位。企业战略的制定者应具备X.-J-环境变化和内部条件的敏感把握力,采取战略分析、选择和实施的步骤,对投资收益、风险和利益相关者反应及可行性作出评价,确定并建立企业核心能力,并能领导、组织管理好战略变革的过程。第三,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创新。企业必须结合自身条件建立适合自身的管理体制,设置部门机构,做到集权与分权的有机结合,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设置简单型结构,职能型结构、事业部制或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在管理结构设置中应减少层级,根据条件实行扁平化结构,加快信息传递,x,-J-市场变化做出迅速决策。注重团队建设,增加组织的柔性。第四,管理规范和业务流程的创新。企业应根据经营战略,在管理规范化基础上不断进行补充和更新。第五,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的创新。近年来,物料资源规划(MRP),制造资源规划(御R一Ⅱ),企业资源规划(ERP)、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蹦s),计算机辅助技术CAD、CAM,还有不断消除浪费的精细生产(kan Production)、集开发、生产和实物分销于一体的适时生产(JrI’),供应链管理中的快速反应和敏捷制造(Agile Manufacturing)等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我国一些企业结合实际创造了一些新的管理技术,管理方法,如邯钢的“倒逼成本法”,亚星集团的财务管理和比价采购法等。创新有不同层次,高层次创新是独创,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大多数企业并没有此种创新力;低层次创新是模仿,大多数企业都可以做到。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成为学习型组织,努力学习其他企业的管理长处,实现相对于企业自身的创新。二、管理创新与管理规范的关系管理规范化亦称管理正规化,是能使企业建立起实施整套规则的管理结构和使决策能被授权并合理地实现预期结果的工作体制。现代企业为了提高对外部市场的适应性和企业内部的一致性,普遍以书面化的公司经营理念、经营目标、公司政策、部门设置、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标准、行为准则、工作流程、奖惩措施等为基础,从技术到管理,从生产到经营,从激励到制约的各个方面都切合实际地做出定性和定量的标准,建立起明确的规则、程序和制度,并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把各项专业职能和相应的管理工作贯穿起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现代企业也需要这些具有内部法律性质的,由正式的规则和程序组成的管理方法。它区别于粗放式经营和随意性管理。管理规范化有利于实行授权管理、例外管理,使企业高层领导从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致力于公司战略发展。对于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管理规范化能保证权责分明,协调一致,减少扯皮现象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管理规范化过程,有利于培养员工的时间意识、标准意识、程序意识,有利于规范民主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管理规范化或正规化是管理科学化、有序化的必然要求。管理创新是企业创新的重要内容和组织保证。管理规范化与管理创新既有对立性,又有统一性。管理规范与管理创新存在对立性的原因是创新精神与管理组织习惯于追求理性,规范统一,明确清晰的做法格格不入。从其统一性来看,第一,管理规范化与管理创新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服务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成长;第二,管理创新是在管理规范化基础上的创新。没有规范化的管理既不能保证创新活动的顺利实施,也不能保证创新成果有效利用。企业应首先致力于管理活动的规范化、正规化,为管理创新创造条件;第三,企业的管理规范化活动应不断吸纳管理创新的成果,把创新成果规范化、系统化,成为新的管理规范。因此,管理规范也是建立在管理创新基础上的。管理规范与管理创新的相互支持使得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代企业实现管理创新的重要前提是最大限度地消除管理规范与管理创新的对立性,发扬其统一性,寻求二者的有机融合。简单说来,1、不同类型的企业对管理规范和管理创新应有所侧重。环境越是不稳定,企业越需要创新解决新出现的问题。环境较为简单、稳定的企业,企业对环境的预测和适应比较容易,因而,在管理规范与管理创新的抉择上应侧重管理规范。2、企业在不同时期对管理规范与管理创新应有所侧重,企业在规模较小时,由于管理层次较少,部门职责有所交叉,此种组织结构有利于创新,但往往管理规范工作不够,此时管理的侧重点应放在规范上。当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企业管理规范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但大企业的臃肿、低效的缺陷开始显现,此时,管理的侧重点应放在创新,使原有的管理规范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在同类规模企业中,企业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或侧重于管理创新,或侧重于管理规范。目前,对大中型国有企业而言,企业管理规范工作做得较好,但管理创新工作做得不够,更应侧重于管理创新工作。x.-]-于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而言,因为发展历史较短,虽然企业充满创新活力,但由于管理基础工作一般较差,所以更应注重管理规范工作。3、在企业组织设计时,要努力满足管理创新与规范的双重需要。三、促进企业管理创新的对策企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管理规范工作只是其中一环,具体而言,至少应作好以下工作:1、积极进行企业制度创新,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分散化。“产权明晰”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因为原始企业制度和近代企业制度中的“产权”也是非常明晰的。从产权结构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是产权主体多元化、分散化。多元化、分散化的产权结构能形成股东间权力的制衡,使更多的产权主体能有所作为。2、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在公司法人中联结并规范所有者(股东),支配者(董事,经理),监督者(监事)等相互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法人治理结构能否完善的关键在于产权结构是否合理。在此前提下根据我国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A、在董事会中设独立董事,以进一步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B、董事长和总经理避免一人兼任,经理层的高管人员不宜过多地进入董事会,以形成权利制衡,实现决策和执行的分开,弱化内部人控制的力度;C、加大监事会的监督力度,避免出现监事会的虚设。3、增强组织结构的柔性。从组织结构的规范化程度,以及对职工的控制程度等方面来划分,企业的组织结构可以区分为刚性结构及柔性结构两种基本类型。柔性结构,又称有机性结构。它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基本特征是:它虽也有正式的组织结构,但其领导、指挥关系不太明确,且常有变动;各部门间和岗位间的任务、职责分工比较笼统,常需要通过横向协调而加以明确和调整;规范化的规章和程序比较少;决策权比较分散于下层;组织内部主要靠横向沟通,通过各部门间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地调整各自的任务、责权分工和工作程序;柔性较强的组织形式是产品事业部制和矩阵结构。这种组织结构在环境简单而稳定的条件下,会显示出其工作效率不高的缺陷,但在环境复杂多变的条件下则显示出良好的适应性,可以及时地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作出灵活而有效的反应,有利于管理创新。4、组织尽可能扁平化。在组织设计中根据管理层次的多少和管理幅度的宽窄,可有两种类型供选择:一是高层结构形式,二是扁平结构形式。扁平结构由于管理层次相对较少,所以同高层结构相比有如下特点:信息传递速度快,节约管理费用,上下级沟通好,易于结成团队。一般而言,由于扁平组织结构中的主管人员面对的管理对象数量大,工作负担重,因而更乐于让下属有更大的职权,分权管理是一大特征。当然扁平组织x,-J-上级管理者和下属的素质要求更高。当组织扁平化后,团队和小组的建设使组织内部原有的界限时常被打破,因而更有利于管理创新。5、化大为小。企业集团和大企业具有规模经济优势,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大企业的弊端日益显现。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层次的增加,使一些大企业的效率正向官僚式的低效率接近,从而导致决策缓慢,企业创新不足,难以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做出敏锐的反应。“化大为小”就是把公司分解为小公司或模拟小公司,使公司内部充满创新活力。采用x,-j-组织进行细分、鼓励小单位担负职责的组织结构虽然非常有效,但也存在组织分裂的危险。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机制,公司会分裂为许多小单位,从而失去信息共享或利用公司规模和范围效应的能力。因此,应十分注重信息共享机制,虽然部分是出于控制的目的,但更重要的是为了促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和知识共享。这种机制不仅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来源,而且x,l-于加强公司文化也十5-J"重要。6、注重团队建设。团队是由一小群技能互补的成员组成的人群结构,团队的成员致力于共同的宗旨、绩效目标,并且共同承担职责。有效运作的团队有以下特点:一是目标明确,有团结合作的文化气氛;二是跨职能性,人员组成及担负的职责跨越单个职能部门,组织界限模糊;三是具有学习功能。这些特点都有利于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大多数创新者都依靠小团队开展创新。7、管理创新在企业内部应有所分工。首先,应把创新工作和规范化作业尽可能分开。有些部门如规划部f-j、营销部门、技术部门等创新工作可能多些,有些部门如生产作业部门、财务部门等规范化工作可能多些。当然,在每个部门内部也都有规范化工作和创新任务。因为现行运行方式与创新工作有冲突,当涉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冲突时,企业正常反应是将资源向现有工作倾斜。因此,创新事业在结构上,责权关系上都应与现有工作发生尽可能少的联系。其次,某些创新工作必须直接向高层负责,不纳入正常组织体系中。这不仅因为创新关系企业未来意义重大,还因为新事业与现有事业比较,其影响力和地位暂时处于劣势,低层管理者无法给予应有关照,高层管理者不但可以给予充分关照而且可以根据创新成果而非暂时收益给予创新者不同于现行政策的激励。8、探索实施股票期权,完善薪给报酬制度。管理创新的收益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已有的报酬体系不足以激励和约束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采用持股和股票期权制度是西方大公司广泛采用并证明是十分有效的,我们可借鉴采用。对于上市公司,因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规范管理人员持股的法律法规,暂时也没有关于经理人员持股的规则。但有些上市公司已做了有益的尝试。对于非上市公司,经营者期权的执行价格可参照每元注册资本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折算。转让难度较大的,由国有股东或法人股东按行使期权时每元注册资本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折价回购,从而解决期权持有者的变现问题。

奖惩制度激励机制研究论文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人才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在是工商企业管理方面,所以高校应重视对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商企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激励是现代企业管理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职能。目前,在我国大部分企业中,激励机制都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形式缺乏多样性,效果缺乏实用性,措施缺乏针对性,评估缺乏准确性等。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思路。

一、激励机制的概念。

激励机制是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之间通过激励因素相互作用的方式,也就是指企业激励内在关系结构运行方式和发展演变规律的总和。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企业员工多元化的需求,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需求满足原则、规章、制度,引导、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达到增加员工满意度的目的。

二、我国企业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仍处于新旧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仍受到旧的管理模式的影响,因此,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并没有得到企业足够的重视,部分企业依然沿用着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物质激励措施,即使政府或企业已出台的具有一定力度的激励办法,主要也是针对领导者的,从而造成领导者和员工在收入上的巨大差异。目前,我国企业建立的激励机制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员工报酬没有真正拉开。

我国国有企业的工资报酬制度采取的是“分级制”,但是这种制度并没有真正拉开企业职工的薪金差距,尽管厂长经理的工作要比普通职工的复杂得多,承担的风险也大得多,但他们的报酬却和普通职工的相差并不大,造成了我国很多国有企业经理“不思进取”、谋求“隐性收入”甚至贪污; 一些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能力没有得到肯定,混日子情况经常出现; 而一批满怀抱负的高学历人才进了企业之后,要么被消极气氛所同化,要么就是郁郁不得志,而愤然离去。

二精神物质没有形成统一。

我国的激励实践,特别是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用人法制不够健全。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和往往重视精神激励,忽视物质奖励,把物质利益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把正常的奖金、福利都作为资本主义的东西予以禁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企业逐步打破分配大锅饭,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获得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调动积极性,企业管理者越来越多地运用物质激励手段,但精神激励却越来越少,发展到后来,出现了以奖代管的情况。

三奖励措施没有因人而异。

我国许多行业在实施激励措施时,并没有对职工的需求进行认真具体地分析,而是“一刀切”地对所有人采用同样的激励手段,结果适得其反。对于不同的人应当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对于那些为企业创造价值的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企业除了尽量提供优厚的物质待遇之外,还要注重精神激励,为这部分人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激励。

四奖励评估没有发挥作用。

评估体系是激励的基础,有了准确的评估才能有针对地进行激励,才能更有效。激励制度是与企业的其他制度相配合存在的。

激励只有与职务设计相对应,并建立在一套评估标准基础上的。

这个标准应是从公司成立之日起不断完善形成的,对每个岗位的职责、义务、奖惩要做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要对责任的划分和界定要进行细致的说明,这样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体制,既包括激励方面,又包括约束机制。

三、企业建立激励机制的基本内容。

一设置明确的工作目标。

目标设置的要求: ①具体。指明企业要求的绩效标准,使员工清楚应该做什么、达到什么水平。②难度适中,难度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激励的作用。③为个人所接受。只有自觉接受的目标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工作积极性。④要在实现目标的进程中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目标设置过程可结合在目标管理中进行。目标管理通过专门设计的过程使目标具有可操作性,这种过程一级接一级地将目标分解到企业的各个单位和个人。

二建立分明的奖惩制度。

实现奖惩制度必须遵守两个重要的原则: 企业进行奖惩的内容必须对其员工有较高的价值,即员工认为这种奖惩对其有重要意义; 员工受到的奖惩与其工作绩效相联系,即奖惩与绩效挂钩。

在企业管理实施中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应以奖励为主,惩罚起到的是辅助和保障的作用。奖励制度的设计要考虑 4 个方面内容:

①确定奖励的目的和结构。②确定奖励的战略。③调查和决定基准职务的奖酬。④决定奖酬的等级。

三设计可行的工作方式。

企业可通过对工作的内容、功能和相互关系等进行设计,发挥工作内在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在设计工作结构时,一要使工作富有挑战性和乐趣,并使工作多样化,让工作本身对员工具有激励力量,让员工乐于接受。

二要给员工选择做最感兴趣和合适工作的权力,使其责任感越来越强,积极性越来越高,工作期望就会越来越大。所以企业放弃一点对工作的管理控制权可以使员工获得莫大的工作效价,产生巨大的内在激励效果。三要给员工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明智的管理者应该给每一位员工展示自我才能的机会,从而使人才得到充分利用,使员工实现自我,获得一种成就感进而使得其积极发挥自己的潜能,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让员工积极参与管理。

参与管理有利于调动员工对遇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去思考,寻找解决的办法。在参与过程中,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并能产生创造性的思想,最后形成的决策有效地汇集了每个人的聪明才智,有助于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参与管理保证了下级员工与领导者以平等的地位来商讨企业中的重大事项,可使员工感受到管理者的重视与信任,产生自信和成就感,同时也形成与企业更高的认同感,增强了群众的凝聚力。参与管理使员工对决策的过程和内容都比较清楚,能够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确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增强了主动性,而且员工因参与决策等管理活动,对做出的决策会产生责任感,因而更加努力工作,以实现决策目标。

摘要:目前,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人才的有效培养。基于此,提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思路,对于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创新

目前的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的有效培养。新形势下,要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解决人才培养中的问题,以真正培养出富有创造精神和创业意识、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要积极研究人才培养创新策略,以实现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的有效培养。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着市场化的挑战,社会对高职企业管理类人才的要求更高,社会需要的是多样化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战能力的工商企业管理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中,必须面对市场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完善校企合作机制,突出实践教学,根据学生未来发展的职业需要,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这样才能保障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具体而言,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思路如下。

一、完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体制

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的有效培养,必须借助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完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体制。要完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体制,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为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联系。对于高职院校而言,主要需要能够与地方的中小企业进行联系、合作,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管理。要能够建立起政府、协会和企业、学校四位一体的合作体制,各方通力开展,建立合作共建的理事会制度,共同参与对工商企业管理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工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开发教育资源,以提升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要培养高素养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必须要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通过实践教学培养人才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把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在人才培养中,要根据社会企业对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的要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推进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增加实践教学内容。要能够围绕专业技能训练,综合应用技能训练和顶岗实习三大部分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内容,实现实践教学内容与理论教学的有机联系,实现实践教学内容之间的相互联系,保持内容的一致性,提升实践教学质量。要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保障实践教学有效开展,实现人才的有效培养。

三、完善课程结构,加大教学内容改革力度

完善课程结构,加强教学内容改革是保障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教学效果的重要举措。在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教育中,存在着教学内容设置方面的问题,教学内容有重复的地方。因此,必须完善课程结构,认真研究课程之间的内容,保障课程之间内容的联系性,对于其中重复的内容要及时删除。另外,作为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根据教育教学规律,适当调整、认真取舍教学内容。教师要积极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创新教学内容,要积极向用人单位了解情况,了解各种职业岗位对知识结构的要求、对各方面知识内容所占比重的要求,根据行业需要和人才培养需要,创新设计教学内容。要能够保障教学内容的专业性,保障教学内容的实用性,要通过优化课程体系,完善教学内容的方式有效提升学生的核心能力和专业水平。在课程结构整合中和教学内容改革方面可以采用课程整合的方式,实施模块化教学,有效优化课程结构,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可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问题。通过课程结构的优化和内容的优化,可以提升学生的核心能力,从而保障人才培养的质量。

四、推行双证书制度

对于学生而言,未来成功就业也要看他们取得的证书情况,高职院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要积极与职业鉴定结构合作,发展双证书制度,通过这项制度,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五、加强专业教师的培训工作

要保障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必须提升专业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因此,高职院校一定要重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积极为教师开展一些管理技能提高培训活动、教育能力提高培训活动。要积极通过培训活动,提升专业教师的执教能力和育人水平。另外,学校要积极与企业合作,使企业能够为教师提供实践场所,为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发展提供支持。

六、加强学生的职业素养训练

在现代社会更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在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职业素养训练工作。要就商业计划书撰写、就职前演讲、应聘面试、投标述标、团队间的交流、服务业窗口业务的处理等多方面内容开展一系列训练活动,通过系统训练,全方位培养学生的求职能力、沟通能力、业务处理能力、创新发展能力。要通过系统的职业素养训练,培养高素养的能够满足企业需要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通过职业素养训练,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够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更好地满足企业的用人需要。

参考文献

[1]陈井安,柴剑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探索——基于高技能人才发展趋势的视角[J].成人教育,2011(10).

员工激励是企业一个永恒的话题,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来临,员工的素质和活力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激励问题作为人力资源的核心已成为决定企业成败的重要因素。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激励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现代 企业管理 ;激励机制;核心员工;薪酬管理

论文摘要:核心员工是企业人力资源最关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核心能力的根本来源。激励机制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企业人力资源工作。 文章 对企业核心员工激励机制进行了探讨。

现代企业管理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一个组织内部的效率取决于员工特别是核心员工的努力水平,企业管理实践的需求、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建设有效的企业激励机制。

一、建立激励机制的基本原则

(一)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从经济学角度上来分析,单纯的物质激励的效益要远低于精神激励。这是因为金钱的边际效用是遵从递减规律的。精神激励,主要是满足人的尊重、成就、自我实现等高水平的需要,是一种主导的、持久的激励形式,具有持续的内驱动力作用。

(二)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可把激励(即强化)划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所谓正激励(正强化)就是对员工的符合组织目标的期望行为进行奖励,以使得这种行为更多地出现。所谓负激励(负强化)就是对员工违背组织目标的期望行为进行惩罚,以使得这种行为不再发生。显然正激励与负激励都是必要的且有效的,但鉴于负激励具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容易产生挫折心理和挫折行为,应该慎用。因此,笔者认为领导者在激励时应该把正激励与负激励巧妙地结合起来,坚持以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

(三)按需要激励原则

建立激励机制的起点是满足员工个人的需要。经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人们的行为动机是由其优势需要所支配、决定的。运用到管理上,就是要求企业建立激励机制时要考虑员工不同层次的需要,并为每一层次的需要设计相应的激励 措施 。在激励上并不存在一劳永逸的解决 方法 ,更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宝,因而企业的激励方式应该因时而变,因人而异,更有针对性,才能更具成效,才能提高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的目的。因此,建立激励机制首先就是要考虑员工的需求,特别是员工的优势需要。

(四)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激励机制的长远目标是使组织的行为目标与员工的行为目标更趋一致。建立激励机制必须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相联,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以推动组织目标的完成的同时,组织给予相应的回报,以便帮助其实现自己的目标。

(五)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任何经济体制下的分配制度首先应遵循的原则。缺少两个要素中任何一个因素的激励机制都不是一个很好的机制。

二、不同生态位层次核心员工的激励机制设计

对企业核心员工的有效激励措施不可能是千篇一律的,必须针对不同层次的核心员工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

第一类核心员工是低生态位的基层核心员工。他们因为有着高超的专业技能以及较强的个人能力而成为基层员工中不可或缺的人物,基层核心员工主要是那些有着高学历、深厚专业知识的年轻员工。他们在企业中工作的时间不长,因而处于基层,但他们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有理想、有抱负,是企业准备重点培养的未来栋梁。所以他们在近期内结婚、买房、抚养子女的需求最为迫切,对金钱的渴望程度较高。可见,他们的需求还处于最基础的生存需求层次上。

第二类核心员工是中生态位的中层核心员工。他们由于突出的技能和能力而上升到了企业中层岗位上,如:财务主管、部门经理等。这类员工已经在企业工作了较长时间,年富力强,虽然仍然有经济压力,但是与基层核心员工相比,他们的生活质量已经大为改善,于是开始享受生活,因此,中层核心员工的需求层次已经超越了基本的生理生存需求,应处于中间的安全需求和社会需求层次上。

第三类核心员工就是高生态位的高层核心员工。这类核心员工的职位、事业都达到了顶峰状态。他们占据企业金字塔等级的最高层,他们衣食无忧,他们还有着广阔的社会圈子,经常是众星捧月、高朋满座。对于企业的高层核心员工来说,其需求处于尊重和自我实现的最高需求层次上。

三、激励对策

(一)报酬激励

1.薪酬。薪酬管理是现代 人力资源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薪酬激励仍然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激励方式。薪酬给核心员工提供了物质生活保障,是核心员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也代表了企业对核心员工工作成绩与能力的认可,也代表了社会对该员工的人力资本的衡量,也是显示其社会地位高低的重要标志。所以薪酬激励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激励,它既属于物质激励范畴,能基本满足核心员工的生理需要,但它不单是物质激励,它又暗含着成就的激励、地位的激励等精神方面的激励,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员工的成就感。

2.福利。福利是指为了吸引员工到企业工作或维持企业核心人员的稳定而支付的作为基本薪资的补充项目,如失业金、养老金、午餐费、医疗费、退休金以及利润分红等。福利作为内容丰富且有激励效用的薪酬成分,在整个薪酬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好的福利往往是为了吸引并留住优秀员工。它体现企业对员工生活的关心,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增加员工对企业忠诚度,有助于员工同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福利可分为强制性福利、菜单式福利和特殊性福利。 (二)精神激励

在激励核心员工方面,薪酬体系固然重要,但它并非万能。对核心员工起长期激励作用的是社交、受人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他们非常看重周围人的认可和尊重,以及自己能否实现更大的成就,能否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所以为了得到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就应该更多地采用精神激励的方法,在较高层次上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其激励深度大,维持时间长。我们可以从下几个方面来实施企业核心员工的精神激励。

1.目标激励。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强调激励员工首先要设立一个明确的、鼓舞人心而又切实可行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且具体可行时才能进行衡量和采取适当的强化措施。同时还要将目标进行分解,分成许多小目标,且完成每个小目标都及时给予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目标的实现,而且通过不断的激励可以增强信心。

从核心员工个人的角度来看,当员工明确了行动目标,并把自己的行动与目标不断加以对比,明白自己前进的速度并不断缩小达到目标的距离时,他行动的积极性就能持续。人的努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目标对他的吸引力,取决于目标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员工的需要。所以需要对核心员工个体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目标,目标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跳起来能摸着可视为最为合适。在使用目标激励过程中,必须使核心员工清楚地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要实现个体的目标,就需将组织目标与个体目标结合起来,这样个体目标才有可能实现,才能够充分地激发每一个核心员工为企业的整体目标而奋斗,激发他们的潜能。

2.工作激励。核心员工更关心的是自我发展、工作自主和工作成就等方面的需要,这些需要其实都可以归结到工作中去,是其重要的激励因素。如果核心员工能够从工作本身感到趣味、意义、责任、发展及成就,则工作本身就会成为激励员工最主要的动力源。企业中的激励性工作设计具体表现在:工作扩大化、工作丰富化、以及工作轮换等,这些工作方法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提高工作绩效起着积极的作用。

3.尊重无价。首先,要信任核心员工。信任是尊重的基础,是与核心员工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保证。常言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是习惯相信自己,放心不下他人,经常干扰下属的工作,往往是管理者的通病。其次,要理解核心员工。“士为知己者死”,可见理解获得的回报是多么的丰厚。而实际上真正做到理解并非容易,关键之处就是管理者要学会换位思考,只有真正从核心员工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真正地理解员工,才能明白他们真正的主导需要是什么以及需要的合理性。最后,核心员工参与管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和实践 经验 表明,核心员工都有参与管理、当家作主的要求和愿望,因此创造和提供一切机会让员工参与管理是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有效方法。

四、激励核心员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激励时要考虑需要层级。层级不同,激励的方式就不一样。相对而言,层级越高,越重视精神方面,层级越低,越重视物质方面。激励时应注意激励的频率与强度,激励的次数不可过多也不可过少,强度不可过大也不可过小,否则,都起不到激励效果。

五、评估激励对策并反馈信息

在对核心员工进行激励后,应考察激励成本与核心员工在这种激励下的努力程度和绩效,并于激励前的努力程度和绩效加以对比,及时反馈对比信息,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并建立激励档案,为以后优化激励措施提供借鉴,通过这些措施,企业能够在对核心员工的激励中做到有的放矢,充分调动每个核心员工的工作热情。

综上所述,激励贵在有效激励,无论是物质激励还是精神激励,关键是对企业核心员工量身定制,以核心员工为导向,“没有万能的激励制度,只有合适的激励制度”。所以,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应采用适合自己的有效激励机制模式。

[摘要]任何想长久发展的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有效激励机制,这不仅是企业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和经济体制改革现状下的中心环节之一,也是企业日常工作的任务之一,更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迫切需要。激励机制运用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是决定企业兴衰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运用好激励机制也就成为各个企业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企业管理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对人的管理尤为重要,而如何有效地使用激励机制又是摆在企业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激励是一种精神力量或状态,是一种原动力,是用人艺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领导者的一项主要职能。员工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许多管理者都希望在公司中实施有效的激励政策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整个公司的效率。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激励也是一种投资,投资的回报是工作效率的提高。任何想长久发展的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有效激励机制,这不仅是企业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和经济体制改革现状下的中心环节之一,也是企业日常工作的任务之一,更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迫切需要。面对全球一体化、高度整合、激烈竞争的时代,人才和科技成为竞争的焦点。自从“人力资源”这个名词由外企进入中国以来,中国企业的“人事部”纷纷改头换面,挂上了“人力资源部”的牌子,然而,仅仅换汤不换药是不够的,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做,如何激励员工,如何建立适合本企业的激励机制。

一、激励的概念及含义

“激励”一词,作为心理学的术语,指的是持续发展的动机的心理过程。通过激励,在某种内部或外部刺激的影响下,使人始终维持在一个兴奋状态中。将“激励”这一概念用于管理,就是通常所说的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问题。一个有效的激励手段必然是符合人的心理和行为活动的客观规律的;反之,不符合人类心理活动客观规律模式的激励措施就不会达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的。

激励是管理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广义而言,激励就是激发鼓励,即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目标的心理活动过程。具体而言,激励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理解:(1)从诱因和强化的观点看,激励就是将外部适当的刺激(诱因)转化为内部心理动力,从而强化(增强和减弱)人的行为。(2)从内部状态来看,激励即指人的动机系统被激发起来,处在一种激活状态,对行动有强大的推动力量。贝雷尔森和斯坦纳给激励下定义为“一切内心要争取的条件:希望、愿望、动力等等都构成人的激励。它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内心状态”。(3)从心理和行为过程来看,激励主要指由一定的刺激激发人的动机,使人有一股内在的动力,朝向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心理和待业过程。未满足的需要的激励过程的起点,由此而引起个人内心(生理上或心理上)的激奋,产生目标导向与目标行动,导致个人从事满足需要的某种目标行动,达到了目标,需要得到满足,激励过程也就宣告完成。然后新的需要发生,又引起新的行为和新的激励过程。

二、设定激励机制模式应采取的原则

1.激励形式应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员工的需求

“激励理论”可以简单地概括为:需要引起动机,动机决定行为。员工的需要使员工产生了动机,行为是动机的表现和结果。也就是说,是否对员工产生了激励,取决于激励政策是否满足员工的需要。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了解员工的需求。在需求理论中,最著名的要数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该理论运用到管理上,就是要求管理者要考虑员工不同层次的需要,并为每一层的需要设计相应的激励措施。而且管理者还要考虑每个员工特殊的需要,要了解员工现在哪一层次的需要占主导地位,从而相应地为该层次需要的满足提供条件。具体来说,从纵向上看,不同层次的员工(知识层次、薪酬层次)处于不同的需求状态,如对于薪酬较低的员工,则要侧重满足他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即提高他们的生存水平);对薪酬较高的员工,更需满足他们的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从横向上看,对于同等层次的员工,由于他们的个性和生活环境不同,他们的需求侧重也有不同,如有些员工很看重物质待遇,有些员工则喜欢娱乐和消遣,还有些员工以钻研某项技术为乐,工作需求强烈。员工的需求是复杂和多样的,企业的激励方式应该因时而变,因人而异,更有针对性,才能更具有成效。

2.应采取物质与精神兼顾,实施全面薪酬激励机制

“全面薪酬战略”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薪酬支付方式,也是基于员工各方面需求而制定的一种比较科学的激励机制。它将薪酬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两大类,两者的组合,被称之为“全面薪酬”。外在的激励主要是指为受聘者提供的可量化的货币性价值。比如:基本工资、奖金等短期激励薪酬,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薪酬,失业 保险 金、医疗保险等货币性的福利以及公司支付的其他各种货币性的开支。内在的激励则是指那些员工提供的不能以量化的货币形式表现的各种奖励价值。比如对工作的满意度、为完成工作而提供的各种顺手的工具(比如好的电脑)、培训的机会、提高个人名望的机会、吸引人的公司 文化 、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以及公司对个人的表彰和谢意等等。

外在的激励与内在的激励各自具有不同的功能。它们相互补充,缺一不可。据不久前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的统计,当代大学生择业的主要考虑的因素依次为:个人发展前途、薪金水平、公司的实力、公司的管理水平、职位、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可见,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的激励都是需要的,我们在制定激励政策时,要兼顾员工这两个方面的需求。

3.要考虑个体差异来制定激励机制

企业要根据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制定激励制度,而且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个体差异。例如女性员工相对而言对报酬更为看重,而男性则更注重企业和自身的发展;在年龄方面也在差异,一般20—30岁之间的员工自主意识比较强,对工作条件等各方面要求的比较高,因此“跳槽”现象较为严重,而31—45岁之间的员工则因家庭等原因比较安于现状,相对而言比较稳定;在文化方面,有较高学历的人一般更看重自我价值的实现,既包括物质利益方面的,但他们更看重的是精神方面的满足,例如工作环境、工作兴趣、工作条件等,这是因为他们在基本需求能够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而追求精神层次的满足,而学历相对较低的人则首要注重的是基本需求的满足;在职务方面,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这间的需求也有不同,因此企业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的个体差异,这样才能收到最大的激励效力。 三、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途径

1.突破常规体制,实行人才动态管理

所谓人才的“动态管理”,就是要在企业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以人为本、用人唯才的用人机制,使得到提升的员工产生强烈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其他员工树立更远大的进取目标,更使原有的干部产生危机感,从而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动态管理机制中,一方面要破除传统观念,大胆起用优秀人才,另一方面还在注重保持适度的下岗率。首先,人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更要彻底打破论资排辈,构造全新的人才晋升 渠道 。大胆启用年轻人,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对有发展前途的年轻人才,要定向培训和培养,破格提拔,为他们提供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优势的空间,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其次,结合本企业实际,实行“末位淘汰制”。建立劳动用工置换机制,通过竞争上岗、二次竞岗,形成螺旋式提高队伍素质的用工、培训和再就业方式,逐步增加高素质的在岗职工。所有干部岗位在全体员工中公开竞聘,一经聘用,到岗任职,落实待遇。不称职者下岗培训,再上岗后仍不能胜任者,易岗易薪,降职使用或解聘免职,空余岗位再行招聘。这样一来,就形成了竞争淘汰机制,增强了职工的危机感,从而促进了员工学习业务、提高素质的积极性。

进行动态管理,还可以在一些岗位实行换岗制。比如一些日常管理工作,通常分工较细,且多是事务性的工作,不具备太大的挑战性,而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使职工产生懈怠心理,影响职工积极性的正常发挥,但是如果在职工熟悉原工作之后,给他另换一个新岗位,面对新的工作、较为生疏的任务,任何人都会有一种精神一振的感觉,从而以充盈的斗志迎接挑战。这样既可提高员工的才干,又可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可谓一举两得。

2.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对员工进行晋升、聘任、奖惩及调整工资待遇都要有一定的依据,这就需要有一套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员工绩效考核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检查和评定员工对职位所规定的职责的履行程度,以确定其工作成绩的管理方法,其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对员工全面综合的评估,判断其是否称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科学、公平的绩效量化考核体系要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职工的工作业绩,使各项考核奖惩有本可依,同时为进一步开展减员增效提供依据。绩效量化考核激励机制能进一步加大内部分配的激励职能,适应现代企业减员增效工作的需要。同时绩效量化考核结果不仅在物质分配上体现,还在非物质分配方面,如培训机会、各项荣誉、晋升机会、下岗分流等方面进行体现,从而更有效地发挥绩效量化考核的激励作用,激发每一位职工的潜能,是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

3.加强 企业文化 建设,以远大的目标激励职工

人的需求多种多样,即有物质方面的,又有精神方面的。过于强调物质利益,会使自我极度膨胀,自私自利,工作积极性更是无从谈起;然而,过于强调精神方面的内容又会形成望梅止渴的现象,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因此,在满足员工的物质利益的同时,还应大力提倡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讲牺牲、讲贡献的良好企业氛围,以精神内容的引导升华职工的各种劳动行为,充实员工的思想和生活,给他们以强大的精神力量,使之有目标可奔有方向可寻。

4.注重经营管理变化。随时改变激励方式

由于人的需求是多变的,同时当低层次的需要满足后,就会上升到较高层次的需要。因此激励方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随着员工生活水平、收入的提高有所变化。这样激励政策才能保持持续的有效性,员工积极性才能不断提高,创造力不断挖掘,使企业永葆生机和活力。除此之外,激励方式还应因人而异。应为人的层次不同、生活水平不同,需要自然也不一样。尤其是高学历人才与一般职工的需求相差很大。一般来说,高学历人才的需要偏重于晋升、有挑战性的工作、长远的发展等精神方面的追求,而一般员工则偏重于物质方面的鼓励或短期的利益。因此,对于不同人员的激励应有所差别,即所谓看人下菜碟,这样才能实现各取所需,达到提高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及企业长远发展的目的。

5.建立立体化、精确化的激励机制

企业要让团队有激情,只在企业内部设立激励机制,创造激情的工作氛围是不够的,还要有愿意接受挑战和对工作满腔热忱、富有激情的员工。否则,即使公司文化氛围再浓,如果一个员工本身不具备这样的性格,再培养也是徒劳无功。因为从本质上讲,员工的激情更多是带有天生的综合素质的一种表现,是自身品质、精神状态和对事物认识程度的一种外化表现,如果没有这些作后盾和基础因子,仅凭企业对该员工的培训也不一定能行。

6.企业家的行为是影响激励制度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企业家的行为对激励制度的成败至关重要,首先是企业家要做到自身廉洁,不要因为自己多拿多占而对员工产生负面影响;其次是要做到公正不偏,不任人惟亲;要经常与员工进行沟通,尊重支持下属,对员工所做出的成绩要尽量表扬,在企业中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后是企业家要为员工作榜样,即通过展示自己的工作技术、管理艺术、办事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意识,培养下属对自己的尊敬,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总之企业家要注重与员工的情感交流,使员工真正在企业的工作得到心理的满足和价值的体现。当然在激励中也不能忘记对企业家的激励,最近国家出台对企业家的年薪制就是要充分调动企业家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企业向前发展。

特邀调解制度机制研究论文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程序较为简捷,解决矛盾快,曾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经验”而加以学习借鉴。然而,由于关于制约和监督这项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较为滞后,当前已经暴露出许多诸如因违反自愿、合法原则而导致调解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本文试想从促使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健康发展的角度就面临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方面作些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面临的问题具有关资料不完全统计,湖北某中级法院全市2000年审结民事案件16500起,其中调解结案7920起,占48%;当事人后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和申请再审的3168起,占调解结案的40%。由此看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比例较大,这就促使我们必须对民事诉讼调解结案质量和调解制度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探索。 该院通过随机抽样调查100名具有民事审判经历的法官、100名律师关于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意见,结果有55%的法官和62%的律师认为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还突出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因为调解的成功往往是以权利人作更多的让步为代价的。 2、不利于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因为客观上调解往往不需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只要当事人能达成协议就行,由此造成部分是非不分甚至违法的调解案件。 3、不利于培育当事人法律观念和诚信观念。调解中往往是合法有理的当事人向违法无理的当事人让步,让步方会认为执法不严,老实人吃亏;没有让步或让步较少的一方往往认为投机取巧、不讲诚信可以蒙混过关,甚至可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4、不利于当前倡导的对抗式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上主要问题还是不自愿调解、违法调解现象比较突出,且难以被发现和受到追究。因为他们属于“隐形”违法,即除法官、当事人心知肚明以外,其他人或机关难以察觉。二、产生问题的原因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法官独立调解审判难,外界因素干扰作用较大,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作崇;二是法官素质不高,有很大一部分没有受过审判专业训练;三是关于监督制约法官和当事人遵守“自愿、合法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调解原则的法律规定甚少,调解程序过于简单导致法官随意性很强,等等。但主要的客观原因还是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缺乏监督机制,也是本文想重点探讨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1、再审条件过窄,如案外第三人、原审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检察机关都无权提请再审。譬如甲诉乙离婚案件,甲、乙针对财产房屋分割等问题已达成调解协议,但有意或者无意侵犯了乙兄丙的房屋所有权或者居住权,丙事后诉至法院。从实体上看,法院应再审改判;但从程序上看,法律没有赋予案外第三人的申请再审权,从而无法启动纠错改判程序。 2、调解生效后,当事人既使反悔也无上诉权,缺乏上级法院的监督。 3、调解无审级限制,任何审判阶段都可以调解。当一审判决结果对当事人双方都不利时,当事人双方往往不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合意推翻原判决,通过二审调解来修正弥补给他们带来的不利,从而致使调解不合法,损害了司法机关裁判的严肃性。 4、缺乏确保调解原则实现的具体监督措施。如调解原则规定调解必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但调解书又不要求写明调解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5、对法官违法调解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合法权益达成调解协议缺乏监督制约的法律规定。 6、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内容重复且缺乏法律权威性。 主观原因是法官的素质不高,特别是由于法官的主观心理作崇,也直接影响调解案件质量,其主要表现在: 1、偏袒心理导致法官压服式的非自愿调解。偏袒一方当事人,利用审判职权采取压制、胁迫等办法迫使另一方当事人放弃部分权利,使双方当事人往往达成一个表面上自愿合法其实并不公正的调解协议,其实让步当事人是哑巴吃黄连,有苦在心里。 2、功利心理导致法官“和稀泥”式的无原则调解。调解结案快捷又安全,得不到上级法院的监督,导致部分法官不履行审查调解协议的职责,不管调解协议是否合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应该受到追究,只要能够调解结案,就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甚至有时将这些违规违法行为作为调解的筹码。这种“和稀泥”式调解,往往导致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包括第三人)反悔,协议不能履行,拖延了诉讼,同时也助长了违法犯罪,削弱了法律的惩戒功能。 3、趋利避害心里导致马拉松式的无限期调解。拿得准的案件,调不好就判,甚至不调就判,片面追求诉讼效率;拿不准的、难判的案件拖着不判,调解结案。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但没有限制调解期限。三、解决问题的对策调解的成功最终依赖于当事人双方同意,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官必须遵循调解自愿原则。但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自始至终起着主导作用,当事人处于受支配地位。这种客观上的主从关系,决定了民事诉讼调解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实践中,在如何正确处理既要充分遵循当事人处分权又要充分行使民事裁判权的关系方面,确实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措施。因此,笔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第一阶段即近阶段应该在强化当事人“权利应受保护,义务应当履行”的观念上下功夫,完善关于确保调解原则实现的监督性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第二阶段逐渐形成一种有利于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审判干预为辅的诉讼和解审判机制;第三阶段通过严格调解监督程序,简化判决审理程序,从程序和实体上不断缩小调解和判决的距离,最终完成民事审判方式由传统的“调解型”向“ 判决型”的转变。近阶段完善民事诉讼调解监督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应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一)明确调解范围 用排除方法明确民事诉讼调解范围,不适用调解的几类案件有: 1、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案件; 2、受害人未参与诉讼的案件; 3、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案件; 4、调解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 5、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 6、民事行为无效应当采取罚款、追缴或其它民事制裁的案件; 7、以当事人无处分权为标的的案件。 (二)补充完善能够确保“自愿”原则实现的规定。 当事人自愿调解是法院调解的本质要求。如果让步是自愿作出的,无论让步的幅度有多大,也不会与合法性发生冲突。但若让步并非出于权利人的自愿,而是在法官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或明或暗的强制下不得已而作出的,则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就值得怀疑。因此,法院调解工作能否健康发展,调解功能能否真正有效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够保证自愿原则实现的法律监督措施。 1、明确规定禁止当事人之间采取以强凌弱、威逼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达成所谓的调解协议;禁止法官采取强迫、威胁、施压、拖延等方法让当事人产生心理压力从而接受调解协议。将此作为司法解释让当事人知晓很重要。因为在调解无效即行判决时,当事人往往担心拒绝调解会招致法官作出不利于自己的判决,因此,最后只好违背意愿地迎合法官的调解意见。 2、规定调解书生效后,有充分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有欺诈、胁迫行为,直接影响一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调解书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反悔,要求法院判决。 3、规定受案时应告知当事人双方的申请调解权,并要求愿意接受调解的在法定时间内必须递交书面申请,有一方当事人不书面申请调解的迳行进入判决程序。这一规定主要是保障尊重原告的诉权,有效防止法官压服原告搞变相调解、行政和解和非自愿撤诉。 4、规定调解书必须简要写明调解的过程和当事人放弃让步的权益内容,以约束法官和当事人必须遵循自愿调解的原则,同时敦促当事人积极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 5、规定调解书必须写明若一方当事人迟迟不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追加执行原在调解过程中已经让步放弃的合法权益部分。过去,合法权益受损失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作出较大的放弃,但对方当事人为了拖延时间作出虚假承诺,而达成所谓的调解协议。当调解生效,便拖着不履行,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意义。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受损当事人已无法申请执行原来因调解放弃的合法权益,而被申请执行人以合法的方式从而侵占了这部分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6、规定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制度,确保他们真正自愿地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弱势群体在诉讼费用、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地位,往往受对方当事人胁迫而妥协答应实际上不平等的调解协议。法院应该视其困难情况在诉讼费用和法律咨询等方面予以援助,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补充完善能够确保“合法”原则实现的法律规定。 1、规定调解书生效后,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或审判纪律,导致调解协议明显不公的,所附条件未成就或所附期限届满时义务人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反悔,要求法院裁定调解无效,再行判决。 2、规定具有下列调解协议内容的调解书无效: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非法行使处分权,直接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且无法补救第三人损失的;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除当事人自愿行使处分权的以外,违反实体法规定的;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等强行性法律规范的。明确这些司法解释,让当事人知晓明白双方协商调解必须遵循合法原则,也可以引导当事人监督法官调解必须遵循合法原则。 3、规定调解期限。为了提高诉讼效率,避免法官和当事人无故拖延诉讼,无休止调解,在现有审限期内再限制规定调解期限和次数,超过法定调解期限不能达成协议的,迳行判决。离婚案件除外,因为离婚纠纷案件原因复杂,变数很大,如果法律不给予他们极其充足的调解和好的机会,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不该离的离了婚,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4、规定对恶意调解当事人的处罚条款 。有的案件当事人恶意串通,为逃避债务以诉讼调解方式转移财产,规避法律责任,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利益,如假离婚、假抵债、假清偿等。对这类调解案件,一旦发现不但裁定调解无效,而且视对其他债权人损害利益大小予以相应的民事处罚;属于其它部门主管的案件,应该依法移送,否则追究法官的审纪责任。如果对他们不予制裁,那么就会产生鼓励违法、自毁法制的负面效应。 (四)补充完善确保“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实现的法律规定。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有不少学者主张废弃,笔者不敢苟同,其理由是:该原则可限制法官“和稀泥”调解,确保调解合法、合情、合理;有利于当事人对自身利益的权衡,通过理性思考达成调解协议;有利于调解由谅解性调解向平等性调解的转变,由庭外调解向庭上调解的转变。在实践中遵循该原则查明的事实,应该是重点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对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当然不须查明。过去没有规定调解书要写明调解理由和法律依据,考虑的是有利于当事人搁置争议,求同存异,提高法官工作效率。但现在某些法官调解不管是非曲直,只要当事人双方能达成协议就行,造成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反悔率越来越高,其中不乏有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资源不丰富导致对自身权益合法程度不明的原因。如果我们强化落实这一原则的监督措施,就能促使法官在引导、指导这些信息资源较差的当事人深化理性思考,权衡利弊。现在明确规定调解书必须写明调解理由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解决以上问题。此举仅仅是给法官在认定事实、研究审查合法合情合理的调解协议方面增加了工作量,但笔者认为这是法官办理民事诉讼案件应有的题中之意。如果法官可以不弄清事实,不分清是非,那可真是糊涂官打糊涂百姓了。 (五)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监督程序的规定。 就目前民事诉讼调解监督问题来看,主要是关于违反调解自愿、合法原则两种情况的再审监督,而这种监督又过于笼统。因此应该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的有关规定。 1、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申请再审的主体。案外第三人、检察机关、原审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上级法院作为启动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程序的主体。 2、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的条件。当前全国法院正在贯彻落实审判监督会议精神,主要是从严掌握再审标准。这里有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如何依法合理纠错?譬如说,调解生效后,当事人发现调解依据的其它判决书已被撤销,而原调解结果又确实损害了自己的部分利益,当时让步是因为有判例作依据,出于息事宁人。现在当事人申请再审,笔者认为应当再审,从本质上看原调解已违反了申请当事人的自愿。因为关于调解再审和判决再审的标准不可同日可语,因为前者的标准是是否遵守调解原则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这个规定过于笼统,实践中不好掌握。以下几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确实存在,而又难以启动再审,应该将其列入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条件,因为它们都很有可能导致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不再审就不知道是否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 一是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且有可能影响调解结果的。如非法剥夺当事人的代理权,公开审理案件未经法庭公开调查即对案件事实予以认定等。 二是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故意歪曲事实、曲解法律、颠倒是非等违法行为且有可能影响调解结果的。 三是调解依据的重要证据系一方当事人伪造或一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调解结果的。 四是作为调解依据的有关裁判、调解、公证文书及鉴定结论被撤销或被推翻且有可能影响调解结果的。 五是调解结果和已生效的裁判、调解结果相矛盾且有可能影响调解原则的。 3、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的对象及程序。民事调解再审对象,原则上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针对原调解书涉及有关重大错误的方面,如发现原调解书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审理对象应是关于第三人利益的争议部分。再审管辖程序,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由再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法院承担,除出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司法公正由上级法院指定的以外。 (六)补充完善关于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格式要求的法律规定。 过去,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虽然达成协议签字了,但并没产生法律效力。按说这个签字协议应该是严肃而神圣的,然而等到法官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双方都收到且不反悔时才生效。往往双方收到调解书的时间差较大倒不说,遗憾的是往往一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按照调解协议行事,而后收到的另一方当事人(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反悔,导致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也损害了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如此结果,制作调解书、还有调解协议并要求当事人签字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笔者认为,应该废除调解协议签字制,建立调解书签字生效并开庭宣布制。即当事人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后,法官不再制作调解协议文书,直接制作调解书,开庭宣布,当事人双方当即在调解书上签字生效。若当事人在庭上反悔不签字,则当庭即行判决。调解生效后不构成法定反悔条件的不许反悔。如此调解程序和文书改革,不但克服了以上弊端,而且还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减少了恶意拖延诉讼当事人的反悔机率;二是维护了调解文书的严肃性;三是提高了民事调解诉讼效率。(编辑:王艳婷)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法院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但法院调解制度在实践中也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诸多弊端。本文将探究在新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发挥调解的功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事调解制度。一、搞好法院调解工作的意义(一)它能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权益争议,保持双方当事人的团结和合作,有利于减少当事人的心理对抗。避免在诉讼中加剧和对方的隔阂和敌视。纠纷的发生,本身已表明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某种对抗,这种对抗假如得不到正确引导,即使在诉讼终结后也无法消除。实践中往往出现“打一场官司、记一世冤仇”的现象,正是这种对抗未能消除的集中体现,假如调解工作做的好,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解决纠纷,增进团结。(二)它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和群众的法制观念,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当事人在调解中的活动主要是陈述事实和理由,审判人员的活动主要是查明事实和进行法制宣传,在当事人充分陈述的基础上以案讲法,进行法制教育,促进当事人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三)调解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和提高办事效率。假如通过调解解决了纠纷,有利于消除矛盾,避免双方当事人意气用事,促进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能彻底解决纠纷。同时,由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不发生上诉新问题,这就减少了程序,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从而可以提高法院的办案效率。二、改进调解制度的措施:(一)实行调审分离的调解制度。根据调解和审判间的关系不同,可将各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分为以下三种模式摘要:一种是调审结合式,法院调解和审判可以动态转换、交互进行;一种是调审分立式,把法院调解置于诉讼程序之前作为独立的调解程序;一种是调审分离式,把法院调解程序从审判程序中分离,作为法院处理民事纠纷的另一种诉讼方式,笔者认为我国应实行调审分离式的调解制度。具体设想是摘要:将诉讼程序分为庭前预备程序和庭审程序两个阶段,将调解放在庭前预备程序中,庭前法官和庭审法官分而设立。庭前法官负责主持调解不参和庭审程序,庭审法官则负责案件审理,不参和庭前程序。之后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如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将案件转入庭审程序。在庭审程序中,法院不再进行调解,而是依法做出判决。这种调解模式的优点在和将调解权和审判权分离开来,使得当事人的合意免受审判权的干涉,实现合意自由,从而有利于实现调解结果的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另外通过出示证据以及法官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帮助当事人重新评估自己一方的立场和主张,促使当事人和解或以撤诉等其他方式结案。(二)调解程序应由当事人启动,并规定调解的期限。为使自愿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得以实现,应明确规定在庭前预备程序中,调解程序的启动应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为前提,法官不得依职权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另外可防止当事人无休止的调解拖延诉讼,为提高诉讼效率,应规定调解期限,调解期限以10日为宜。(三)规范法院的调解方式。我国民事诉讼及相关解释并未规定法院调节应采用的方式,实践中最为流行的则是所谓“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即法院和当事人各自协商,在双方之间穿针引线,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直的意见。实际上采用这种调解方式达成的协议大多数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意思下形成的,和调解的自愿合法原则背道而驰。因此我认为,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对调解的方式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原则性的规范,明确规定调解应当公开进行,禁止“背对背”调解,有利于杜绝调解人员的暗箱操作,有助于双方当事人的自由协商达成协议。三、调解操作中应注重的新问题(一)在调解之前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在调解之前由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政策、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变更或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使当事人了解调解的好处,讲明义务,划清责任,实事求是提出诉讼请求,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二)抓住当事人的心理特征,并把握他们的性格特征。在调解时应善于抓住当事人的心理特征,调查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把握当事人心理特征,有助于我们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还应该注重当事人的性格特征,根据当事人性格差别,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有效地做好调解工作。这样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将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三)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假如调解时当事人不出庭公开表示对调解的拒绝,就不能体现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但是假如当事人由于身体有病等非凡原因不能出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请求调解”等诉讼行为。如因非凡情况不能出庭,就应向人民法院出具表明本人真正意思的书面意见书,表明对上述新问题的态度。(四)制定调解计划。为了使调解工作具有针对性、科学性、计划性,可以在调解之前,先根据案情制定调解计划,确定调解工作的重点和调解的具体步骤,并经合议庭探究,发挥集体聪明,保证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调解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良传统之一,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极为重视且大力倡导法院调解,审判实务中的大多数民事、经济纠纷也是以调解结案的,法院调解已成为我国民事审判中最富有特色的制度。其发端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数十年间不断得到巩固和强化,符合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实际,它与当时经济计划化、利益单一化、法律简约化、权利淡漠化的社会生活条件相适应,对于及时、有效地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社会秩序都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民事、经济法律的不断颁行,并经过了 “调解为主——着重调解——自愿合法调解”三步曲变化发展,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一、人民法院调解制度之积极因素(一) 法院调解结案较之于判决结案更为省时、省力。调解书的制作也较为简单,不必象判决书那样对所认定的证据、事实作出分析及需要谈出判决理由。尤其是法官不必对案件的定性、证据的判断、法律的适用、规则的解释等复杂的专业问题作出回答,这在当前法官的业务素质普遍偏低、某些法官习惯于依经验办案的情况下,无疑是十分有利的,尤其是对较为复杂的案件,调解结案方式十分简便和方便。(二) 法院调解结案有利于案件的执行。从实践来看,调解结案较之于判决结案,确实更能减少法院的强制执行,对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的确少于判决。尤其是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可以避免当事人之间因诉讼而大伤和气,增加当事人之间的和睦团结。(三) 法院调解结案对法官而言风险很小。调解结案以后不发生上诉问题,而且调解结案后很难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也很难针对调解的结果提出申诉,因此调解对法官而言是风险很小的结案方式。二、法院调解制度的消极因素(一)调解制度削弱了实体法对法官的约束在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的达成以诉讼当事人的自愿为基础,这其中包含了诉讼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故调解的合法性要求仅体现在“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不违反法律”。也就是说,只要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实体法的禁止性规定就是允许的,即使其并未严格遵循实体法的规范。因而,在实体法的适用上,调解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调解协议的合法需要满足的只是以下两个条件:1.内容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2.调解协议的达成系出于当事人自愿。然而,从表面上看,当事人在调解中作出的让步是对其民事权利自愿作出的处分,因而无懈可击。实际上,这一处分行为往往并非出于当事人自愿,而是在法官的暗示、诱导甚或是别有用心的压制下做出的,从而使得诉讼的结果可能被实体法规范之外的其它因素所左右。所以说,调解弱化了实体法对诉讼活动应有的约束。(二) 调解制度削弱了程序法对法官的约束审判权基于其“居中裁判”的特质又使得司法独立成为法制基本原则,强调程序正义,以细致、严整的强行性程序规范来约束法官,是防止审判权的滥用的最有效的办法。而当法官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时,由于纠纷的解决是以当事人合意为基础的,所以调解在程序上具某些非程序化的特点。例如,法官可以主动地决定诉讼进入调解程序,可以随意选择“背靠背式”调解或“面对面式”调解,这种权力的随意性实质上是以对当事人的部分诉讼权利进行限制为代价的使得法官可因调解而脱离程序法的规范和约束,造成其行为失范和诉讼活动的无序,并进而导致实体上的不公。(三)调解制度削弱了审判监督机制对司法不公的防范作用虽然民诉法允许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但对申请再审的理由作了严格限制:即民诉法第一百八十条所规定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并且,要求当事人就此负举证责任。实际上,由于调解过程的非程式化和随意性特点,当事人很难在事后将调解的具体过程予以再现,因而也就无法举证证明法官在调解中违反了自愿原则。所以申请再审成功的可能性相当小。这就使审判监督机制难以启动。在监督机制被极大弱化的情况下,很难想像司法公正能仅依靠执法者的内在约束而得以实现。(四)调解制度对当事人的权利配置不合理我国民诉法对当事人权利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对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却未作规定。民诉法还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有权反悔。这对反悔的一方权利保护得充分,但对另一方的权利却没有保护到。这使当事人之间权利的配置不合理,积极参加调解的一方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和相应的司法救助,随意反悔的一方却得不到任何相应的法律制裁,使法律无法做到公平。由以上对比可以发现,民事诉讼中调解制度的消极影响甚于其积极影响,极可能导致司法不公,因而法院调解制度亟待完善。三、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之构想针对我国法院在立法及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重构我国的调解制度已势在必行,理论上已经出现以下几种建议。(一) 建立审前准备程序,使调、审分离审前准备是指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进入开庭前所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审前准备程序与开庭审理程序明显分开,形成相对独立的两部分。它使有关诉讼的诸多问题于开庭审理前一次性得到解决,防止当事人在开庭时搞突然袭击,保证开庭审理时双方处于平等对抗地位,使双方无争议部分不再进入法庭,简化法庭审理。经审前程序,事实已暴露无遗,双方对所持信息和证据相互了解,胜败之结果显而易见,故法官稍加推动,纠纷就可在庭前以和解解决。而我国民诉法第113条至第119条尽管也属审前准备程序,它偏重于法官的实体审查,忽视了当事人的积极参与,也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既未在理论上也未在实践上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的审前准备程序。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大立案、大民事格局的形成,审前准备程序的构置已初见成效。美国发现程序的功能、证据开示制度已在全国部分法院推广,各法院已初步设立庭前交换证据制度、证据开示制度。证据交换的主持人与案件的主审人并非一人,分属两个独立业务庭。即审前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相分离。这已日益成为各国改革的基本走向。调解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程序可随机应变。调解的正当性源于当事人自愿,调解追求实质之正义,法律适用并非调解主要目的,所有调解书均没有引用法律条文。调解显著特点是调解人凭借生活阅历,而非法律知识,故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完善大立案机制,调解应设置在审前准备程序,在审前准备程序中可由法官助理、反聘法院已离、退休资历较深法官或聘请人民调解员主持。为合理构置审前准备程序,首先从法院内部要效率、效益。因为我国法官队伍虽然庞大,但审判人员并非太多,问题主要在于法院内部人员配备及分工极不合理。法官所占比例太大,辅助人员过少,法官承担了许多司法辅助性工作,鉴于这一现状。由于大立案机制的建立,立、审、执分离,法院可对多余的法官实行就地转岗,担任法官助理或其他司法辅助人员,由这些人组成审前准备法官,仅有程序审查权,不进行实体审查,有助于防止法官先入为主,庭审流于形式的弊端。这些人主要从事调解、调查、送达管辖权异议等辅助性司法工作,从而形成一名法官有二至三名法官助理协助办案的局面。禁止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之间交换意见,禁止法院行政首长在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之间进行协调沟通。调解本身不属于诉讼程序,不以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为要件,属于非诉程序,可由法官监督而无需法官主持,可由法官助理,反聘已离、退休法官或书记员或其他人员在审前准备程序进行;那些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法律知识水平有限的法官,可以转任法官助理或专职调解员。由于这些人不掌握审判权,就不存在“以拖压调、以调压判”等现象。此外,将调解置于审前准备程序中可以实现“在准备中调解,在调解中准备”的机制,使诉讼效率极大化。由于准备程序双方所持有的证据、信息互相掌握,案件事实已明确,和解机率极大。调解不仅可由法官助理、聘用人员进行,还可借鉴台湾、日本等国做法,由法院将辖区内具有一定学识身份和威望的人员聘请为调解委员,并将名单公布。法官可根据个案情况决定将案件交付给某一位或几位调解员调解,双方可指定调解员。这一制度建立的实质是让民间调解员在法官的监督下进行调解,将民间调解这一非正式解纷机制与司法审判这种正式的解纷机制溶为一体,互为补充。民间调解得以规范化,法院僵硬的诉讼得以适当软化。这种制度设立既可通过调解制度来追求实质正义,同时也可有效防止民间调解放任自流,过于随意。可以说这是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其与国外的诉前强制仲裁、强制调解等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二) 以诉讼和解重塑法院调解,加重和解弱化调解另外还有学者提出了诉讼各解制度来对调解制度进行替换。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经协商和让步而达成的、以终结诉讼为目的的合意的诉讼制度。它在功能上有三要素:1.程序关联性,诉讼系属即属司法解决范畴,已进入诉讼程序和法院管辖;2.主体间合意性,属于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行为,是一方或双方让步结果;3.终端性,和解的结果意味纷争的解决和诉讼的终结,即产生诉讼终止和既判力的结果。对当事人及法院都具约束力。有学者认为:诉讼和解与法院调解有很多共同之处,两者都以当事人的合意解讼,两者均由法官和当事人实施,协议形成都是法院诉讼行为与当事人诉讼行为交互作用的结果,两者成立后与判决有同等效力。这些共同点表明,两者在民事诉讼制度中有基本相同或相似的功能,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两者实质上是同一事物。这一本质相同、名称不同的制度之所以被界定为两种不同的制度,是因为人们在构建诉讼制度时是从不同侧面来认识定位的。和解是立足于当事人说明以合意解决争诉,调解则是以法院为基点解释以合意解决争诉。两种制度功能上的统一性是诉讼和解可以替代法院调解的基础。诉讼和解替代法院调解既可以继续发挥其优势又不致因改革幅度过大而引起震荡。因法院调解省时、省力、高效,大部分民事案件终于一审,减轻了二审法院压力。有学者称这是调解保持高度稳定的原因之一。如将法院调解制度全盘否定,根据最高法院五年改革方案,目前法院人员不但不增,反而按照法院人员总数裁减10%,那么,大量案件如何解决?后果可想而知。诉讼和解在功能价值追求上完全可替代法院调解。诉讼和解贯彻于诉讼任何阶段,民诉法第51条审判程序,第211条执行程序。随着诉讼程序推进案件事实逐渐清楚,双方即可自行和解,也可在法官介入下,促成和解。经过当事人理性的协商和妥协,可能得到双赢结果。效率、自由、公正是诉讼和解的内在价值。另外,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可推动审判方式由“调解刑”向“判决型”角色的转换。诉讼和解能做到这一点是由其灵活性、随意性和辅助性特点决定的。一方面和解程序的启动是随意的,是否自行和解或让法官试行和解,是由诉讼主体双方当事人操纵的,完全取决于双方意志。另一方面:如果要求法官试行和解,其程序也只是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交流、协商、传话以及是否接受和解这样一个过程,这一过程是灵活多样的,不带任何强制性,时间短暂,和解不成,转入审判程序,不影响诉讼推进,因此和解程序必然处于辅助地位,辅助审判程序,这一定位使诉讼和解根本上失去了塑造民事审判程序结构的基本性格的潜在功能,不管其结案率多高,永远不能主导民事审判模式结构,进而更不会成为审判模式由“调解型”向“判决型”转换的障碍性力量。审判是法院骨髓。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内在价值,是审判的血液,审判的价值构成将永远决定民事诉讼结构,故借鉴国外立法,对我国民诉法诉讼和解制度予以重构。1.诉讼和解时间,和解时间应从起诉后至判决前,此间任何阶段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2.诉讼和解方式。诉讼任何阶段当事人可自行和解达成协议不需法院介入,法庭外的和解或裁判外的和解德国。当事人也可要求法院主持和解即经法院主持或核准的和解法国、日本、德国。此种情形法院应具备有主持和解人员名单,人员配置同审前准备程序,以备当事人选择。当事人不愿选择或放弃选择的,法院为其指定。3.诉讼和解效力。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协议,经申请必须记入笔录。记入笔录和解协议因和解方式不同,效力有所不同、一是终结诉讼效力;一是与确定判决。有同等效力(具有执行文书效力)。4.瑕疵和解的救济。和解协议成立与确定判决有同等效力、当事人不是上诉,不得以该法律关系为标的再行起诉。对和解协议不得抗诉,但和解协议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原因时,比照提起再审之诉的方法,对于该和解提起再审之诉。(三)构建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即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缩写ADR)。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我国加入WTO之后,现代型纠纷和诉讼在社会和法院大量涌现,改革中的政策变化如土地承包权,国企职工下岗,企业产权分离、转让、海事、海商、票据、破产等引发的特殊类型的纠纷更是层出不穷;而由于法制尚不够健全以及法官的素质等原因,社会在通过司法诉讼方式处理这些纠纷方面能力也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利益的多元化及价值的冲突对纠纷解决的手段的多元化要求愈显迫切。可见诉讼并非解决争纷唯一途径。ADR式的“公众司法”应用的土壤已形成。这一点《工人日报》1999年11月20日报道提出,“中国需要法制,不过是不是凡事皆断于法,这是令人深思的问题”。方流芳教授指出:“在进入21世纪前夕,中国比任何时期都需要开拓非诉讼解决争议的途径,需要鼓励�而不是限制当事人通过协议创造多种形式的民间调解,需要更为多样化、更加灵活,更加经济和更少官方色彩的仲裁途径”。正视这种发展趋势及其所揭示的意义和价值,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和调整民事诉讼程序及审判方式改革不无裨益。我们应充分利用我国本土资源,将被西方各国誉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功能发扬光大;信访、民间权威的调解都应保留其特有地位;特别是扩大行政机关的纠纷解决功能,普及我国已经建立起的仲裁制度,加强仲裁机构的建设,将民商案件之仲裁全面推广普及,鼓励创建多层次,多渠道的ADR程序和制度,尤其是地方性和行业性纠纷解决机制。并逐步将诉讼程序与ADR程序协调起来,形成多网络的解纷机制。同时在法院内部据案件复杂程序和标的大小及性质实行繁简分流,并发挥普及非诉讼程序�含督促和公示催告程序,如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的案件使用支付令。扩大支付令使用的范围,基层、中级法院均可使用支付令。这类程序的有效利用。将能够极大地提高法院处理纠纷的效率和效益,减少诉累,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

协调解决问题制度机制研究论文

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分析字数:15227,页数:23 论文编号:KJ022摘 要本文主要研究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对企业日常经济活动的影响,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差异。由于有差异的存在,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在以市场趋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我国加入WTO,会计体系逐步与国际接轨的形势下,这些差异被进一步扩大。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是当前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先对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进行了概述,明确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差异,由于有差异,容易引起税源的流失,造成纳税调整项目增多,影响政府文件的权威性,纳税双方容易引起争议,并且难以仲裁。而后从制定与实施的目的、基本前提、遵循的原则和具体的会计要素处理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它们之间存在的差异。在分析遵循的原则时,本文从客观性原则与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与据实扣除原则和确定性原则、重要性原则与法定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用七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然后找到解决差异的方法,分别是加强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制度协调,掌握好分离或统一的度,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加强信息的披露和相互宣传的力度,加强会计处理方法协调,最后得出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应该适当分离的结论。关键词:企业会计制度;税法;差异;协调Abstract This article mainly studies our country enterprise accounting system and the tax law to the enterprise daily economic activity influence, between them relations and difference. Because has the difference the existence, has brought a series of questions for the country and the enterprise. In is gradually thorough by the market trend economic restructuring, our country joins WTO, accountant the system gradually with under the situation which international connects rails, these differences are further expanded. Between the processing enterprise accounting system and the tax law difference, is the current enterprise urgently needs the solution the article first has carried on the outline to the enterprise accounting system and the tax law, has been clear about between them the relations and the difference, because has the difference, is easy to cause tax source draining, creates the tax payment adjustment project to increase, affects the government document the authority, tax payment both sides is easy to cause the dispute, and arbitrates with difficulty. But after the principle and concrete accountant which from the formulation and the implementation goal, the basic premise, followed the essential factor processes between four aspects multianalyses the difference which them existed. Follows in the analysis when principle, this article from the objectivity principle and the authentic principle, the relevant principle, the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had the system and the allocated proportion principle, the historical cost principle, the discretion principle and according to the facts deducts the principle and the definite principle, the important principle and the legality principle, the essence applies seven aspects in the form principle to carry on the analysis again. Then found the solution difference the method, respectively is strengthens the accounting system and the tax law system coordination, grasps separates or unification, fully considered our country the national condition, strengthens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ith dynamics which propagandizes mutually, strengthens accountant the processing method to be coordinated, finally draws the conclusion which the enterprise accounting system and the tax law should suitably : Enterprise accounting system; Tax law; Difference; Coordination 目 录 引言……………………………………………………………………………1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概述 …………………………………………2概念 ………………………………………………………………………2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关系 …………………………………………… 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相辅相成 ……………………………………… 税源来源于企业的效益 ………………………………………………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带来的问题 ……………………………… 容易引起税源的流失 ………………………………………………… 造成纳税调整项目增多 ……………………………………………… 影响政府文件的权威性 ……………………………………………… 纳税双方容易引起争执,并且难以仲裁 ……………………………22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分析 ………………………………… 目的不同 ………………………………………………………………… 基本前提不同 ……………………………………………………………会计主体………………………………………………………………… 会计分期 ……………………………………………………………会计工作要求 ………………………………………………………… 遵循的原则不同 ……………………………………………………… 具体的会计要素处理同 …………………………………………………收入 …………………………………………………………………… 费用 ………………………………………………………………………83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处理与协调 ……………………………加强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制度协调 …………………………………………掌握好分离或统一的度 ……………………………………………………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 ………………………………………………………加强信息的披露和相互宣传的力度 ………………………………………加强会计处理方法协调 ……………………………………………………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协调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12总结 ………………………………………………………………………………13致谢 ………………………………………………………………………………14参考文献 …………………………………………………………………………15

企业管理沟通问题与对策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管理沟通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上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是,在企业的实际运营中,企业的管理沟通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如何提高企业的管理沟通能力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简要叙述了管理沟通的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管理沟通;问题;对策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企业的生产效率并不是员工个人生产效率的简单加总,而是取决于企业内部决策层、管理层与企业员工之间的沟通效率。因此企业内部良好的管理沟通不仅能够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起着激励作用,还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绩效。因此,研究分析企业沟通管理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一个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1.管理沟通的表现

企业的管理沟通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沟通。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制定企业决策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而制定决策的依据在于企业内部经营信息的有效反馈。另一方面是企业对市场外部经营环境的管理沟通。通过与外界高效的沟通,企业可以利用各种有效信息分析客户需求,利用各种外部资源满足客户要求,为企业带来更多利益。

2.企业管理沟通的重要意义

管理沟通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当今时代是一个大数据、多信息的时代,企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内部高效的信息沟通。良好的沟通氛围不仅能够提升公司文化,增强职工的归属感,还能够为决策者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克服企业遇到的困难。因此,管理沟通在企业发展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良好的沟通是融入市场的关键

企业的发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这就要求企业的内部管理不能守旧,应对企业管理不断创新。而创新的前提就在于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这也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与关键。由于管理沟通具有全面性、多维性,它使企业正确了解自身的优劣势,判断市场走向,从而使企业提高其核心竞争力,适应市场和社会的发展。

3.管理沟通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管理沟通的不重视

由于受阶层观念的影响,许多管理者认为领导的思想就是最高思想,只重视高层领导的意见,而忽略员工的想法,这就导致决策者不能够听到基层的声音,决策质量不高。再者,由于管理层的不重视,员工没有表达个人意愿的机会,积极性就会降低,不利于企业发展。

企业管理沟通效率低下的现象十分普遍

沟通效率的低下主要体现为沟通不够及时、不够深入。这很大程度上是缺乏沟通渠道造成的。由于缺乏良好的双向沟通,企业员工的建议不能上传到领导者的耳中,领导者的决策信息不能准确及时下达,导致企业决策不能得到有效执行。

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在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中,由于领导者不够重视,管理者不作为,缺乏系统的管理沟通体制已是常态。具体表现为:第一,企业的沟通管理没有重点。在交流沟通的过程中,缺乏系统的组织领导,员工缺乏积极性,不愿意表达内心的想法。同时,沟通体系还不够健全,没有一整套的信息反馈机制,这就导致沟通信息发布者与接受者不能达成沟通共识,不利于企业发展。第二,管理者缺乏沟通技巧。管理者本身缺乏专业的沟通能力,通常只凭自己的意愿和喜好选择沟通的方式。由于缺乏语言沟通技巧、倾听能力,再加上不同岗位之间的.专业差异性以及员工知识经历的不同,企业的内部沟通结果往往不尽人意。

4.针对管理沟通问题的对策

增强管理沟通意识

企业管理者应当从根本上认识到管理沟通的重要性,改进现有的管理模式,更加人性化地与员工进行平等交流,注重员工的建议。同时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积极鼓励员工发表看法和意见,让员工真正融入企业中。管理者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沟通技能,掌握沟通技巧,利用心理学、管理学的相关知识,提高企业内部沟通的积极性,不断优化沟通管理过程。

成立专门的管理沟通机构

为了高效进行企业内外部的沟通交流活动,企业应当成立专门的部门来进行管理协调。这一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管理沟通人才,定期对其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还应当对整个企业的信息情报具有整体把握能力,组织和控制企业全部的沟通活动,根据各种信息的整合为决策者提出具有参考意义的建议。通过成立专门的管理沟通机构,大大提高沟通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能够权责分明,奖惩分明,起到激励和鞭策作用。

建立健全完整的沟通机制

健全完整沟通机制的关键在于有着一整套沟通制度提供支持。企业应当了解自身管理沟通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企业应当保证内部的沟通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方面纵向沟通,而应是横跨整个企业整体的纵、横向相结合的沟通。建立员工、管理者、领导者三位一体的多层次沟通交流机制,使得下面的声音传上去,上面的决策传下来。奖惩分明,鼓励员工多提建议和意见,让员工明白基层的建议对企业的发展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加强管理沟通制度的执行力,企业领导和员工应当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制度得到有力执行。

参考文献:

[1]要仲华.企业管理沟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经贸,2014(12):99.

[2]蒲玉,武亚斌.中国企业管理沟通问题与对策[J].商情,2013(48):234.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