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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研究方法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20:52:21

共享汽车研究方法论文

共享经济模式的劳资关系本质探讨——以网约车为例论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共享经济模式的劳资关系本质探讨——以网约车为例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服务的广泛应用,依托互联网平台产生的共享经济成为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营模式。这种新的经济模式重塑了劳资关系的从属性,存在"权力效应"。本文以网约车平台为分析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分析发现,共享经济不仅没有改变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本性,反而加强了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使资本对劳动剥削的手段更加隐蔽化、过程更加碎片化,导致劳动更依附于资本,受到资本的影响越来越深。

关键词: 共享经济;劳资关系;网约车平台;剥削深化;

一、共享经济的实质

平台经济或者叫共享经济,这里的"平台"或者"共享"是基于私有制、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模式,并不像字面所表达的平等的,没有商业驱动的真正的公有制的状态。如果将网络技术和这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去除,共享经济就是社会中传统的商业活动"共享经济"强调"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产和能力",其实是将家庭生产资料,如汽车,房屋,闲置劳动力进行再资本化,成为平台获得剩余价值的新手段;"共享经济"强调的是分享自己的资产,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资源的浪费,但实际却无法证明共享经济下的商业活动是否减少了消费和环境污染;"共享经济"可以带来自由的工作状态和额外收入,提倡一种自我创业的模式,做自己的老板,但却导致了大批依附于平台的不稳定就业和自我剥削的零工群体出现。所以共享经济实则是零工经济。

二、劳资关系的判定

共享经济虽然没有改变传统的商业模式,但却改变了传统的雇佣模式,进而减缓了社会中的劳资矛盾。共享经济将劳资关系重新整合,使个人摆脱单一就业形式,每个人都有一定闲置资源,如果将这些资源有偿地让渡给别人,那么肯定对传统的生产制造的协同关系有一定程度的改变。

由于互联网经济的加入,劳动力市场灵活性进一步体现,带来劳动关系形式的多样化。一些学者还提出有"去劳动关系化"的倾向。现在较为年轻的劳动者中,也有人觉得劳动关系并没有那么重要,劳动关系反而束缚了劳动自由,有的出租车司机都跳槽去当了滴滴、美团专车司机,就是看中了其工作的灵活性并且还有一定的收益。有些学者认为共享经济下的劳资关系已经从原本的雇佣关系变成了合作关系。在互联网经济下,劳资关系到底如何定性,我们需要予以讨论和辨析。

(一)共享经济下国内外劳资冲突中的劳资关系判定

2015年,美国Uber车主以集体诉讼形式起诉Uber公司,以确定他们这些车主到底是Uber的雇员还是独立承包人。加州联邦法院认为他们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的判决。

而在2014年,北京网约车平台司机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中,仲裁委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在管理上是一种松散的关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工作,甚至司机不知道公司信息,公司也不对其进行相应的考核,因而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中外的这几个网约车平台案例,发现争议的焦点是相同的,都是要确定司机是否与平台具有劳动关系,进而享有雇佣应有的工资、社会保障,劳动法保护等权利。而平台更希望拥有一个合作关系,强调司机是"独立承包人",进而可以减轻雇主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降低经营成本,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力。

(二)雇佣关系还是合作关系

雇佣关系,从狭义的定义来看,是指公司或个人雇佣劳动者,并通过发放薪资形成两者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虽然看似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但是在实际生产活动中,劳动者收到了公司的指令,在公司控制的劳动过程中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合作关系通常是指,个人或者企业作为独立经营者,与其他组织建立的双方基于平等原则的经济关系。比如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购物平台与入驻的网店所有者之间,还有许多形式的承包、承揽关系等。

三、"权力效应"以网约车平台为例

网约车平台的"权力效应",即平台在与司机的`关系中构建一种权力,借此提高抽成比例。由于网约车行业存在规模效应,少数几个平台把持整个行业,平台可能为了赢利目的而牺牲公共福利。因此平台对司机而言具有"先发优势"能够率先制定规则,让司机要么接受,要么离开。

(一)通过资本的力量进行垄断获得控制权

平台凭借对市场准入权的垄断获取了剩余控制权。网约车平台拥有非常大的规模效应,极易形成垄断环境。在网约车行业发展前期,少数平台投入大量资金进入,已经基本形成了行业格局,如果司机不注册进入平台就很难通过自身能力获得收益。并且在政府实行对司机和车辆的有效监管下,许多网约车司机没有能够获得合法资质,由于户籍、证照、车辆等原因。但是乘客在网约车平台叫到的司机不会产生这样的担忧。所以此时,司机能够顺利进入平台运营是非常重要的。

(二)通过数据与算法的介入控制劳动过程

平台像是"无形的老板",通过数据和算法成功管控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在越来越多网约车司机入驻和大量消费者使用的情况下,平台积累了越来越多的数据,并依靠这些数据对司机进行等级划分,并参照一定对奖惩体系,对司机进行奖惩。奖励是一种让劳动者更投入劳动过程的手段,是一种看不见的管理。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与传统劳动过程控制不同的是,平台对劳动控制变得更加碎片化,平台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和劳动者拥有工作自主权是同时并存的。"

(三)利用平台组织系统与劳动者产生强依附性

平台组织系统中最为关键的是其评分机制,平台通过评分机制对司机进行"管理".奖励机制较大程度上是以评分机制为基础的,司机要获得奖励必须要满足评分和成单率的要求,评分机制也在背后控制着司机的工作时间。

我们其实发现,评分机制是一种转移,它将监督管理的权利从平台方转出。表面上形成了乘客监督管理司机的状态,通过自己的评分给司机奖惩。司机也不会觉得自己受到平台的约束和监督。评分机制还存在不可转移性,司机获得的评分只在注册的特定平台有效,无法转移至其他平台,平台利用"评分机制"成为了看不见的资本家,这样的隐蔽管理实则强化了劳动过程的控制。

四、共享经济下劳资关系的剥削机制

首先,在共享经济下,劳动者虽然利用自己的生活资料来充当生产资料,但是他们需要依附平台才能让劳动过程进行下去,虽然可以自由地调整工作时间,但是这也使得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机制更加灵活,剥削的范围更大,以前只能剥削正式员工,现在许多兼职司机也因为加入了平台也受到剥削。对于他们来说,劳动时间实际是共享资本对其休闲时间的侵占,为了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将自己的休闲时间转化为共享资本创造利润的时间。因此劳动者在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下,剩余劳动时间被再一次细分,实现了资本对劳动控制的深化。资本凭借对平台的控制权和消费者信息、司机数据的垄断权榨取这些无法独立进行生产活动劳动者依附平台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对于共享资本来说,任何处于闲置状态的劳动力或者是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都是一种损失,所以他们可以用这样的理由来建造一个共享平台,实现对于这些闲置资源的重新整合和再利用,目的就是获得更大限度的剩余价值。

其次,在共享经济下,剥削机制更为隐蔽化,就像上面探讨的,共享经济利用算法与数据建立了评分机制,提供了一个对劳动者更为隐蔽且眼里的监督渠道。一方面,平台将监督管理权转移给消费者,实现"多管一"的监督形式,同时劳动者获得的评分直接影响其收入与奖励,与传统的"一管多"相比,这种监督方式成本低,效果好,并且更加隐蔽与严厉,一旦劳动者获得许多差评,平台就会有一定的金钱处罚或者封禁账号的行为,这样平台不仅无偿占有了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并且一定条件下还剥削了他们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另一方面,当平台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并有定价权之后,可以决定劳动者的收入,平台公司想尽办法抽取更多的手续费或是中介费用,从而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加大对劳动者的剥削力度。

最后,在共享经济下,资本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凭借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将无数劳动者及其自由资源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了对劳动剥削的广化。由于劳动者加入共享平台的门槛较低,又伴随信息外溢效应,使平台能够轻易吸引大量劳动力,实现对闲置或者过剩劳动力的再利用,类似于相对过剩人口的存在,这样庞大的后备军使得市场自发处于竞争状态,无需共享资本所有者的施压。为了获得订单劳动者展开竞争,一些劳动者认为收入太低或者因为评级太低而退出平台,但仍然会有新的劳动者来填补缺口,如果想获得更多收益,只能选择过度劳动,延长劳动时间,完成更多的订单,竞争越激烈,就让他们更依附于平台,从而平台可以加强剥削,使他们陷入更不利的经济地位。

五、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共享经济下,我们本以为劳资关系是越来越平等的,劳动者不要依附原本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过程,但是我们发现,虽然生产资料的依附性减弱了,但对于共享平台的依附性越来越强。所以在共享经济下,劳资并不是平等关系。作为平台的互联网企业具有权利优势,在信息获取方面,平台企业主导企业运营,掌握相关信息,相比劳动者们按照软件的固定操作,平台企业则可以获得大量的实时信息,包括客户数据,司机数据和市场数据,劳动者分布,市场竞争情况的等。同时,平台企业自由分配信息,自主决定劳动者所能接受的信息,并可以随时调整整个生产运行过程,也可对其隐藏或公开一定的数据信息,这样也就削弱了劳动者对工作的有效判断和自主决策权。所以,平台劳动者是处于权利弱势,他们无法参与平台企业系统以及算法的编订,一旦接入平台系统,劳动者只能在程序引导下学习和接受,无法谈判协商,只能由平台公司单方面决定,劳动者只能是被动接受者。受到政治经济环境的改变,社会会出现大量的过剩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大部分都是低学历、低技能的劳动者,无法被正规部门所吸纳,所以平台企业成为了他们的首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入门槛低,只需要会登陆平台,按照该平台的服务标准进行操作,掌握简单的技能即可。这样使得平台企业内部出现竞争,低技能,高标准化,高替代性的工作性质,使得他们越来越失去劳资关系中的谈判地位,只能被动接受平台企业制定的规则,从而被剥削剩余价值,甚至是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又由于平台企业的分散化与个体化的特点,劳动者很难形成劳动集体,代表其一致的利益。

综上,在共享经济下,劳资关系并没有得到修复,反而是加强了劳动者的从属性,以前是对于生产资料,现在是对于平台,虽然劳资关系有了颠覆式的变革,但其本质还是资本借助现代网络技术更加精准地控制了劳动过程,深化了劳资力量的不均等。所以,传统经济下的劳动者分类,工会制度以及由劳动关系绑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共享经济带来的劳动形态的新变动,劳动者也无法通过便捷有效的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应该完善法律体系,使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修订或加入平台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让这个新的劳动关系得到法律的认可,让劳动者得到相关法律的保障。再者,应该积极寻找与共享经济相适应的工会组织,允许工会为共享经济下劳动者维权,但由于共享经济中的从业者较为松散,没有固定的劳动时间,流动速度较快,工会力量难以集中到一定规模,建议利用政府公信力,倡导工人利用互联网建立行业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建立行业劳动标准和工资标准,促进共享经济下劳资关系的平稳发展。

六、参考文献

[1]曹磊,柴燕菲,沈云云,:开启"共享经济"时代[M]//Uber:开启"共享经济"时代.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

[2]常凯,郑小静.雇佣关系还是合作关系?-互联网经济中用工关系性质辨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9,33(02):78-88.

[3]常庆欣,张旭,谢文心.共享经济的实质-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的分析[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12):53-64.

[4]崔学东,曹樱凡."共享经济"还是"零工经济"?-后工业与金融资本主义下的积累与雇佣劳动关系[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9:25.

[5]齐昊,马梦挺,包倩文.网约车平台与不稳定劳工-基于南京市网约车司机的调查[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9,10(3):204-224.

[6]任洲鸿,王月霞.共享经济下劳动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以滴滴司机与共享平台的劳动关系为例[J].当代经济研究,2019(3):5-12.

[7]吴清军,李贞.享经济下的劳动控制与工作自主性-关于网约车司机工作的混合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8(4):137-162.

[8]姚庐清,俞使超.共享经济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J].海派经济学,2019(2):136.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共享单车的主题议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共享单车来解决交通拥堵的创新之举也随之应运而生。但随之产生的不良行为令人大跌眼镜,痛心疾首,引来一片骂声。

车始行,需搀扶。我们欣喜于做优秀事物的发展,所以我们要采取实际行动去保护他,不能在骂过之后,转身离开。

共享单车的出现令人联想到之前的“小红伞”行动。小红伞只借无归的现象令“小红伞”行动宣布暂停。而如今共享单车大有继“小红伞”之危。

为什么在我国好好地办一件好事就这么难?

有人把这归因于国人的道德水平低。我认为如此简单随意的结论是不负责任的。我国经历改革快速发展时期,难免会有“身体走在前面,灵魂落在后面”现象的发生。况且,我国的公益行动少之又少,难免会有争抢的事情的发生。

只有切实缓解了百姓的心情焦虑,共享单车才能走得长远,并以此为跳板,提升我国公民的道德水平。

尼采说:“凡存在必有理由。”在共享单车蓬勃发展的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不合理措施导致不良行为的出现。一些商家为了尽早夺得一个城市共享单车的占有率,大肆投放单车而没有经过良好的规划。这给本来空间就不多的城市带来管理问题,需要商家的悉心规划,和城市管理者的耐心管理。

尼采说:“当我们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我们。”有人把共享单车当作照妖镜,他折射出我们社会人性的缺点、管理的不足等等。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着眼于眼前,加始行,需搀扶,莫让共享单车在一片骂声、指责声中黯然退去。如何处理好共享单车,考验着我们的智慧,也考验着我们的决心。

车始行,需搀扶。莫让“小红伞”的惨剧再次上演,我们整个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即使共享单车是“互联网+”下具有顽强生命力的事物,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好的政策也需认真执行。

车始行,需搀扶!车始行,需君搀扶!

共享单车在中国各个城市火了。不到1个月时间,大街小巷已经随处可见他们的身影。这些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骑走的单车,解决了国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了不少国民的喜爱。目前,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机构已在中国各个城市投放了超过数十万多辆共享单车,然而在数量飙升的同时,各种问题也日益突出。不少国民呼吁,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

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共享单车已经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共享单车的亮点在于“共享”二字,他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共享单车就是整合,整合也是节约,既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通过科学统筹配置各种资源,既可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用,也可协调各方互通有无,避免重复劳动和无谓的浪费。如果多一些整合意识,注意统筹兼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我们可以减少许多浪费。的确,共享单车为人们出行提供了诸多方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最明显的就是随便乱停,以及共享单车变成了“私享”单车。

当然,任何新兴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其实很多时候,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谁也不比谁厉害很多,大家都是在一个层次上探索,存在问题不可怕,关键是要坚持正确的方法论找到解决办法。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共享单车运营方都要主动作为,及早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如福州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方采用信用奖惩的方式来管理乱停车的问题,乱停将扣信用分,当用户信用分较低时,就需要支付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只要大家都秉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共享单车,就是一种共享文明。

在这方面,深圳的做法值得效仿。针对共享单车乱停的问题,深圳明确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国民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自行车停放区域、用车秩序、停放要求、道路规划等方面作了说明,由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执法。深圳还建立了“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对于存在交通违法的单车用户,统一纳入平台黑名单中,共享单车企业依据黑名单的信息,调整用户信用分、提高车费,而交警部门也能通过企业的大数据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罚,实现政企信息互通。

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共享单车的发展,也要经过一个曲折的过程。正确看待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我们就能够对这一新事物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他不遵守相关非机动车交通法规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规范管理,在他遇到挫折时不是绕道走而是满腔热忱地支持他。他“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是改变城市公共生活的.“互联网+”新事物,他的成长需要良好的水分、空气、温度、光照、土壤、春风等,而这些养分的提供,需要运营方、国民和有关部门各方共治、合力共推,用新思路解决新问题。

相信共享单车的出现,不仅能给国民带来便利,也能为共建共享社会带来新思路,新突破。

共享经济一词也许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词,在共享这一问题上也许我们需要拥抱共享经济,我们可能还没有做好准备,特别是文化观念上的准备。

按照经济学家的解释,共享是指“使用而非拥有”,是在不改变物品所有权前提下的分享模式,其优点在于使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这种模式与我国当前努力推行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恰相契合。顺应潮流又开风气之先的共享单车,自然而然地受媒体热炒、资本热捧,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共享单车频遭霸占、破坏的事实,就印证了这个道理。

首先,共享单车面临着制度支撑不足的尴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共享单车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内外部的制度支撑。从企业来说,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比如,建立诚信用车的奖励机制和不当用车、无序停车的惩罚机制。从政府部门来说,对于适应发展趋势的新形式、新业态,应该扶持与规范并重,主动介入,制定规则,加强监管。对于扰乱道路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的乱停乱放问题,一方面要兼顾便民和城市管理两个方面利益,提供单车停放区域,另一方面,对于故意毁坏、窃取单车的行为,也要依法处罚,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放大警示效应。客观说,从媒体反映情况来看,这两方面做得都不够。

其次,共享单车面临着观念文化基础不牢的尴尬。大爷大妈将共享单车圈起来收看管费,孩子肆意破坏单车,这可能不单单是个别人私德缺失、私欲作祟的问题,而是反映出我们在公民素养和公德教育上还有薄弱环节。共享是“使用而非拥有”,共享的前提是对他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权利意识和诚信意识,是共享经济得以充分发展的观念根基,法治文化和诚信文化是共享经济繁荣发展的文化土壤。如果忽视了思想文化的土壤培育,共享经济的发展就会成为沙上建塔,共享单车的单兵推进就会夭折。这才是应对共享单车发展难题最需要直面的问题。

面对突出的新问题,不仅仅是提供国民个人素质这么简单,更关注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其他方面。今日关注的重点不仅仅只是共享单车这一新事物,日后与共享经济相关的其他新事物都会层出不穷。

我们期待中国未来的共享新生活。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有关共享单车议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的发展无疑是很快的,逐渐形成了一个共享社会,到目前为止,共享单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出门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共享单车对于我们这种小老百姓看来说,确实是良心制作。

在我们那儿,一路下来,没多久就会看到小黄车,可是,没有一辆能用,损坏的不用说,让人心寒的是那些没有损坏的,都是把二维码和编号挂花,让你无法使用,然后,那些人记下自行车的编号,占为己有。天哪!太可怕啊,可怕的不是那些自行车,可怕的是人心啊!这样明目张胆的盗窃行为,而且是这么大的群体,你想想看,每天活在一个处处都是小偷和盗贼的社会里,你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很多外国人评价我们中国人,总会带上一句“素质差”之类的话语。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ofo,摩拜,熊猫之类的共享单车,但是你听说过3Vbike这家共享单车吗?最近它倒闭了。这是进入公众视野中的第二家倒闭的共享单车企业,和首家倒闭的悟空单车5个月的寿命相比,3Vbike共享单车生存时间更短,仅仅只有4个月。为什么会这样?3Vbike创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无奈地表示,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大量共享单车被盗。按照他的说法,投入的1000多辆车中,只找回了几十辆,接近80%的单车消失。

我希望这些共享是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更希望我们的素质能提高。

今天早上看新闻的时候恰巧看到一个关于共享单车模式的评论,我前几天在杭州出差的时候也看到街上有很多共享单车,这就引起了我的兴趣。在网上查了下,共享单车模式就是平台将单车租赁出去或C端用户在平台上共享自己的单车,然后平台按照使用时间或里程计费的一种模式,主要是为了解决用户出行的需求和痛点,现在主要有摩拜、ofo等单车共享平台。单车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平台自购的单车;二是平台用户共享出来的单车。在这里,我主要想讨论一下共享单车平台的使用场景。

毫无疑问,共享单车模式肯定能够解决用户的部分出行需求,但是它会有滴滴、uber这样广泛的使用场景么?思考了一下共享单车模式的使用场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某个固定小地域的出行需求,如旅游景区、校园,ofo就主要是在校园市场,在这些固定的小区域里使用单车往往是最方便和惬意的',如在校园通过单车能够方便的去上课、去图书馆、去食堂等,而在某些旅游景区的时候,沿着湖的周围骑车也是最惬意、最享受的,在这个场景下,共享单车无疑是解决了用户的出行需求和痛点。

2)上下班,有些用户离公司很近、短时间骑车能够到达,或者用户上班需要中转几次,骑车能够解决中转的烦恼,或者用户出于环保等原因骑车长距离上下班,对于这些用户,共享单车带来了很多便利,用户只管骑车,不用管后面的事情。

3)骑车锻炼,有些用户单纯是出于锻炼的目的骑车,也有可能使用共享单车,但是这种单车深度用户往往会自己买品质好的单车;

以上是我想出来的共享单车的使用场景,能够看出,总体来说,使用场景还是比较单一,不像滴滴、uber,它们基本能够解决用户所有的出行需求。

当用户有长距离通勤需求时,他们不会选择单车;当用户赶时间的时候,他们不会选择单车;当用户不熟悉路线的时候,他们不会选择单车;当用户自己有车的时候,他们也较少会选择单车;当天气下雨、太热、下雨时,他们也不大可能选择单车;当用户觉得骑单车太累时,他们也不会继续选择单车。

能够看出共享单车是一种使用场景较窄、会消耗用户较多能量的一种模式,当然这对爱锻炼、爱环保的用户当然是好事,不过这些用户对自行车的品质要求一般都较高。

除了使用场景窄外,我还能想到的困难有:自行车被人人为破坏了怎么办?自行车被用户直接偷走了怎么办?自行车解说码被人破解了怎么办?自行车中途坏了怎么办?用户在使用途中发生事故怎么办?没有那么多真实用户怎么办?如果在景区推行,势必会遭到景区租车商户的抵抗甚至破坏,怎样拓展景区市场?

总的来说,共享单车是用户出行领域中的一个很小的细分市场,难以跟滴滴、uber等整体出行解决方案平台比较。

共享单车的论文的研究方法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为了让您在写论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我整理的共享单车利弊的议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几乎在一夜之间,成都的街头巷尾被共享单车“攻占”,共享单车因其便捷、便宜和灵活,受到了成都人的青睐。不过,当它落户成都后,一系列问题由此产生: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占用人行道;共享单车被人挂上树、被小偷盗窃、被恶意破坏;骑共享单车摔伤,找不到人赔偿……1月9日,成都市交委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共享单车发展,并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运营做出详细规定。

继风靡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后,成都也出现了共享单车,在城市一些地铁站出入口、重要地标位置,都能见到排列整齐的共享自行车。

不可否认地,这一新兴的出行方式能为市民带来许多便利,使用共享单车,就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理想方案。开车怕堵,走路嫌累……在纠结于选择何种交通方式时,市民有了共享单车这一更便捷的选择。

自行车作为一种短距离出行工具,也有助于城市“慢交通”系统的搭建。搭配步行或者公交车、地铁等交通方式,共享单车可用作换乘接驳,这不仅节省了市民的出行成本,还对城市的低碳、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共享单车的存在就是很有必要的,目前成都已有超过10万辆共享单车,但单车的运营、停放、维护等一系列问题也接踵而至。

首先,下载APP、绑定手机号、输入真实身份信息——成都共享单车的取用方法很简单,使用时按半小时元或者1元进行计时收费,但需要事先缴纳99元-299元的押金。对于电子计费和一次性交的押金,很多市民都有“计费会不会有误”、“押金返不回来怎么办”的担忧,在使用单车时“望而却步”。除此之外,共享单车成天暴露于日晒雨淋之中,其租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损坏、遗失被盗的责任界定问题,也就是市民的一大使用顾虑。

同时,共享单车也存在乱停乱放的现象。一些单车使用者缺乏责任心,在城市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以及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流动性强、密集度高的场所周边区域非停车区域停放单车,对公共资源进行非法占用,反而新增了城市交通拥堵。 因此,共享单车的兴起就是有利有弊的,促进共享单车的良性发展,不仅要依靠市民公共道德意识的提高,更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制度规范。对于乱停乱放、损坏共享单车的行为,要和使用者的个人信用挂钩,鼓励企业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和奖惩制度势在必行。

“碎片化的”慢慢成为我们当今生活的形容词。同时,方便快捷的生活也慢慢被人们所重视。“共享”,随着碎片化而来。

共享单车成为了人们出行工具的一个崭新的logo。这放眼望去,街上到处可见“小黄车”、“摩拜”、“小鸣”……街上人们骑得车十有八九都是“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是便捷的。只要手机扫一下二维码,你就可以解锁一辆单车。如果你要到多个地方办事,不用担心停车位和找车的问题,只要你看到某辆单车,就可以直接解锁骑车。

像“摩拜”这样的单车,它的车轮是耐磨性较好的车轮,而且它使用寿命大概在5-10年,一辆单车的单价是20xx-3000元。而“小黄车”是普通的自行车,使用寿命在2-3年,一辆单车的价格在1500元左右,而且每天有专业的“检车人员”给单车“体检”,所以一般不太会有坏掉的单车,除非是人为。

但是共享单车也是有可以完善的地方。共享单车的“泛滥成灾”也是众所周知的。可能单车公司是想让人们可以在想骑的时候迅速找到一辆单车,给人们更多的便利。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一件事做过了头是令人讨厌的事。例如我在紫荆广场看到,共享单车几乎把非机动车位全部“霸占”。导致一些“私家非机动车”无法泊车;许多单车被粗鲁对待,可怜地搞搞叠在其他单车上,安全隐患令人担忧。最近我又去了一次紫荆广场,虽然现在比以前好得多,但还是有“车没地方停”、“堵住道”的问题。

其实,有关单车的种种问题,单车公司不是不重视,不是没有采取什么行动,可能他们在努力的同时,也需要我们配合:自觉把车停在规定位置,不要为了少付这一两块钱而多次“报修”明明是可以骑得车硬生生就不能骑了……

共享时代,就是为了共享方便的生活的时代嘛,那就希望共享单车的公司们互相“取长补短”吧!

几乎在一夜之间,成都的街头巷尾被共享单车“攻占”,共享单车因其便捷、便宜和灵活,受到了成都人的青睐。不过,当它落户成都后,一系列问题由此产生: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占用人行道;共享单车被人挂上树、被小偷盗窃、被恶意破坏;骑共享单车摔伤,找不到人赔偿……1月9日,成都市交委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共享单车发展,并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运营做出详细规定。

继风靡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后,成都也出现了共享单车,在城市一些地铁站出入口、重要地标位置,都能见到排列整齐的共享自行车。

不可否认地,这一新兴的出行方式能为市民带来许多便利,使用共享单车,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理想方案。开车怕堵,走路嫌累……在纠结于选择何种交通方式时,市民有了共享单车这一更便捷的选择。

自行车作为一种短距离出行工具,也有助于城市“慢交通”系统的搭建。搭配步行或者公交车、地铁等交通方式,共享单车可用作换乘接驳,这不仅节省了市民的出行成本,还对城市的低碳、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共享单车的存在是很有必要的.,目前成都已有超过10万辆共享单车,但单车的运营、停放、维护等一系列问题也接踵而至。

首先,下载APP、绑定手机号、输入真实身份信息——成都共享单车的取用方法很简单,使用时按半小时0。5元或者1元进行计时收费,但需要事先缴纳99元—299元的押金。对于电子计费和一次性交的押金,很多市民都有“计费会不会有误”、“押金返不回来怎么办”的担忧,在使用单车时“望而却步”。除此之外,共享单车成天暴露于日晒雨淋之中,其租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损坏、遗失被盗的责任界定问题,也是市民的一大使用顾虑。

同时,共享单车也存在乱停乱放的现象。一些单车使用者缺乏责任心,在城市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以及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流动性强、密集度高的场所周边区域非停车区域停放单车,对公共资源进行非法占用,反而新增了城市交通拥堵。因此,共享单车的兴起是有利有弊的,促进共享单车的良性发展,不仅要依靠市民公共道德意识的提高,更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制度规范。对于乱停乱放、损坏共享单车的行为,要和使用者的个人信用挂钩,鼓励企业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和奖惩制度势在必行。

共享单车火了。不到半年,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橙、黄等各色共享单车。与公交车、地铁站等交通枢纽接驳,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无论就是缓解交通拥堵,还就是保护环境,共享单车都很有用。然而,在单车数量飙升的同时,停车问题也日益突出。

在北京一些地铁站周围,共享单车“任性”停放现象明显:有的横亘在人行道上,妨碍行人走路;有的无序摆放,让本来就狭窄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更显紧张;有的直接停在出入口台阶下,挡住进站通道;有人甚至将车塞进绿化带里、锁在栏杆上、靠在大树边。在南京,共享单车进驻才半个月,仅就是闹市区新街口一处就有近600辆单车因违章乱放被管理部门拖走。在成都等地,共享单车也因“占道”等问题屡被城管部门扣押。

共享单车为什么停不好?这与租车者素质参差不齐有关系,一些租车者只顾骑、不顾停,不愿意花时间认真摆放单车;这也与单车公司跑马圈地、过量投放、管理粗放有关。有的街头地方狭窄,一下子容不下那么多单车,一些故障车长期摆放在街头,而单车公司又顾不上管理,加剧了停车乱象。

除此之外,也要看到,共享单车停车乱,与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的不合理很有关系——抛开老城区不讲,很多城市的新城区在最初交通规划时,压根儿就没给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预留足够的通行与停放空间。前期规划缺位,后期管理失位,让停车问题“雪上加霜”:君不见,多少自行车停车棚被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占据,多少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与自行车道停满了小汽车,城管、物业、保安等各种管理主体,对这些问题已经“习以为常”了。

打造优质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共享单车就是一个创新。想要共享单车用得好,前提就是“停”得好。政府完善配套服务就是治本之策。当好“服务员”,政府大有文章可做。

停好车的前提就是有地方停,这就要做好加减法。机动车占道,要做“减法”:交通、城管等工作人员加强巡逻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定时定点“清障”;自行车停放区不够的问题,要做“加法”:规划、城建、交通等部门,做好顶层设计,编制车道规划,完善停放导则,从总量上增加非机动车道、自行车停放区的供给数量。

共享单车流行,主要得益于无桩,随借随还。但自由泛滥成乱停乱放,原先引以为傲的方便,反而成为新的出行梗阻。不妨退回一步,借鉴传统公共自行车“空间划定性”的特点,在一些有条件的枢纽和地铁站周边,政企联手,共建一些自行车推荐停放区。依托运营企业的大数据,推动各物业按需求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想要停得好,还要管得好。维护好共享单车的停车秩序,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对行业内恶性竞争、暴力破坏行为,对某些人公共意识缺乏、任意折腾单车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做好“善后”服务,追究相关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推动征信机构和单车运营商合力共建租车人信用管理系统,奖罚分明。鼓励用户对违规停车者拍照举报,核实后奖励信用积分;对恶意乱停、滥用、损毁、盗窃单车等行为,将租车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共享单车就是新事物,政府部门应该以服务思维引领,多呵护,多扶持。配套服务好了,单车停放有序了,人们愉悦、方便出行的生活小目标才能更好地实现。

共享单车火了。不到半年,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橙、黄等各色共享单车。与公交车、地铁站等交通枢纽接驳,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无论是缓解交通拥堵,还是保护环境,共享单车都很有用。然而,在单车数量飙升的同时,停车问题也日益突出。

在北京一些地铁站周围,共享单车“任性”停放现象明显:有的横亘在人行道上,妨碍行人走路;有的无序摆放,让本来就狭窄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更显紧张;有的直接停在出入口台阶下,挡住进站通道;有人甚至将车塞进绿化带里、锁在栏杆上、靠在大树边。在南京,共享单车进驻才半个月,仅是闹市区新街口一处就有近600辆单车因违章乱放被管理部门拖走。在成都等地,共享单车也因“占道”等问题屡被城管部门扣押。

共享单车为什么停不好?这与租车者素质参差不齐有关系,一些租车者只顾骑、不顾停,不愿意花时间认真摆放单车;这也与单车公司跑马圈地、过量投放、管理粗放有关。有的街头地方狭窄,一下子容不下那么多单车,一些故障车长期摆放在街头,而单车公司又顾不上管理,加剧了停车乱象。

除此之外,也要看到,共享单车停车乱,与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的不合理很有关系——抛开老城区不讲,很多城市的新城区在最初交通规划时,压根儿就没给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预留足够的通行与停放空间。前期规划缺位,后期管理失位,让停车问题“雪上加霜”:君不见,多少自行车停车棚被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占据,多少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与自行车道停满了小汽车,城管、物业、保安等各种管理主体,对这些问题已经“习以为常”了。

打造优质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共享单车是一个创新。想要共享单车用得好,前提是“停”得好。政府完善配套服务是治本之策。当好“服务员”,政府大有文章可做。

停好车的前提是有地方停,这就要做好加减法。机动车占道,要做“减法”:交通、城管等工作人员加强巡逻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定时定点“清障”;自行车停放区不够的问题,要做“加法”:规划、城建、交通等部门,做好顶层设计,编制车道规划,完善停放导则,从总量上增加非机动车道、自行车停放区的供给数量。

共享单车流行,主要得益于无桩,随借随还。但自由泛滥成乱停乱放,原先引以为傲的方便,反而成为新的出行梗阻。不妨退回一步,借鉴传统公共自行车“空间划定性”的特点,在一些有条件的枢纽和地铁站周边,政企联手,共建一些自行车推荐停放区。依托运营企业的大数据,推动各物业按需求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想要停得好,还要管得好。维护好共享单车的停车秩序,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对行业内恶性竞争、暴力破坏行为,对某些人公共意识缺乏、任意折腾单车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做好“善后”服务,追究相关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推动征信机构和单车运营商合力共建租车人信用管理系统,奖罚分明。鼓励用户对违规停车者拍照举报,核实后奖励信用积分;对恶意乱停、滥用、损毁、盗窃单车等行为,将租车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共享单车是新事物,政府部门应该以服务思维引领,多呵护,多扶持。配套服务好了,单车停放有序了,人们愉悦、方便出行的生活小目标才能更好地实现。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地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以下是我整理的共享单车引发的思考议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共享单车遭破坏?治安跟进不就得了!没那么简单:其一,破坏公共设施被抓,轻则有行政处罚,重则有刑法介入,但共享单车不是公共设施,所有权明确,没有报案就没有立案,更不可能处罚;其二,运营商可以选择报案,但共享单车价值低,要构成盗窃罪等不够标准,报案不一定是最佳选择;其三,人为破坏的原因极其复杂,单车使用者不一定就是破坏者,“活捉”责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要做到精确打击,规制成本太大了。

如果治理层面都颇感为难,那么寄望于对单车的爱惜使用,则基本上更无可能。虽然行为最后都表现为破坏,但心理诱因可以说千奇百怪:有黑车觉得单车抢生意,也有人就是纯粹看不惯,有的人可能是图个乐,还有人就是拿它撒气。举例说,上海有个人连把三辆摩拜扔进黄浦江,当事人的理由是觉得车里有芯片,不安全;广州有扔车进珠江的例子,理由是喝酒之后图个好玩;还有人想把单车占为己有,竟然在座位上放针……凡此种种,要规制更无从下手。

对此,“素质论”是常用总结,但素质太抽象,没有抓住实质问题。关键在哪里?共享单车的模式问题。虽然名曰“共享”,但它确切来说是租赁经济,特点是使用者和所有者分离。来区分几种情况:1.如果你就是车主,你很难对爱车拳打脚踢;2.假如你坐一辆专车,司机作为车主盯住你,你恐怕难起破坏之心;3.但如果你仅仅在租赁和使用一辆单车,车主完全没有在盯你,你有什么理由要特别爱惜它?可见,共享单车产权和责任分离的状态,导致了很多人对它不怀好意。

既然如此,对症下药就是了,药方就是在研发和设计上多下功夫。摩拜的例子有代表性,要把产品设计成“防止所有意外情况”,二维码特别设计,你就刮不花;轮胎实心,你就无法扎带;极简化设计,你一个零件都拆不下;车子极其笨重,你想拿去卖都搬不走。再说价值性,一代摩拜单车的成本到了6000元,你敢破坏这样的车子够不够立案标准,当然够!上海就有判例,某市民觉得摩拜“高大上”就搬回家,结果被判了三个月。

同样,共享单车还存在违规驾驶和停放的问题,很多人觉得停哪就停哪,想冲红灯就冲红灯,原因太清楚不过——不必为这些行为负责嘛!因此,解决违停和驾驶的问题,也需要针对性施策,大体原则是要把责任明确给租赁人。怎么明确?关键还是在平台这里,通过设计信用分规则、举报机制等,记录租赁人的信用状况,对不守规则的人给予惩戒。如此,抓住单车研发、规则设计这个主体框架,单车破坏率将有效缩减。

由上观之,单车破坏行为至少涉及三个层面:在使用层面上,多数人不够精细化;在治理层面上,具有较大规制成本;在设计层面上,给了破坏者可乘之机。因此,需要三位一体来应对乱象:在使用问题上,把责任明确给使用人,引导使用规范化;在治理问题上,对一些代表性破坏行为报案,以儆效尤;更重要的是在研发和设计上发力,把潜在问题消灭于无形之中。

近日,广东深圳蛇口湾厦山公园出入口,出现了大批被人为破坏的共享单车。几种品牌的数百辆共享单车堆积成两座“小山”,不少单车的车把、车篮等零件散落在周围地上,一片狼藉。

看到这样的新闻,正在享受共享便利的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管理问题。只是,该打板子的对象,到底是公共管理还是企业对自身资源的管理?

面对堆积成山的共享单车,从事此领域的企业,显然难逃其责。共享单车作为企业自身的资源,是需要善加管理的。纵然是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标榜的企业,其技术与手段也是让管理服务更加完善,否则要在所谓的公共便利中谋求自身的价值与利益,便是一种滑稽的幻想。

但还应该说,在这一问题上,企业管理的不善与公共管理的缺位很难完全切割开。就如同当年的流动小贩一般,自从共享单车出现在街头,便遭遇了各种管理的困境。比如车辆被恶意损坏,车身上的二维码被贴上了牛皮癣广告,而此前媒体报道,四川成都城管干脆一次性收缴了数百辆共享单车,理由是“非法占道经营”。

基于便利与有序这一矛盾体,人们借助堆积成山的'共享单车来反思公共管理,似乎也合情合理。但无论是提供共享单车的企业、参与享受共享单车便利的个人,还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机构,面对有助于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共享单车,反思的视野目前尚停留在那辆街头的单车上。企业认为,只要将单车投放到市场,就达到了共享的目的;消费者认为,只要自己能够有辆单车骑就可以了,至于下一个人如何使用并不重要;政府认为,只要把乱占道的单车收缴起来,就实现了城市管理。

但这是我们想要的共享经济吗?我们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反思,难道不是为了让共享经济有一个良性的土壤环境吗?我们共享的到底是那辆街头的单车,还是一种思维,一种能够根本性重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维,一种企业、个体、政府共同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思维?

倘若承认我们共享的不只是一辆单车,而是一种社会运转的思维,那么就需要将反思的视野放得再宽阔一些,投放到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基石——信任、规则与秩序。这个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市场要用主流方式推广良好的出行方式,实现健康运营;社会也要积极参与,诸如以社会信用积分的方式鼓励自觉维护秩序者。今天为共享单车花些工夫,将来才能让更多共享经济产品顺利落地。

共享汽车盈利模式研究论文

以下文章仅供参考,建议反复阅读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储备,多加运用:继网约车、共享单车之后,共享汽车成为共享出行领域新的热点。环球车享(EVCARD)、途歌(TOGO)、CAR2GO、小二租车、宝驾出行……有业内人士预测,2018年将是共享汽车迎来破局的一年。(1月30日 中国青年报)自2016年共享单车横空出世,全国各地相继刮起了一阵单车“旋风”。而在各大运营商攻城略地的狂欢下,单车市场也逐渐趋近饱和,迎来了2017年下半年的“大幅降温”。于是,不少企业开始转移阵地,寻找下一个风口,共享汽车应运而生。但是,相较于单车,共享汽车模式更为复杂,鉴于之前的共享单车的“乱局从生”,此次共享汽车之风又能持续多久?从市场需求的角度看,之前的共享单车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它满足了市民“城市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有效解决了近距离出行问题,而对于共享汽车而言,我们却很难在实际出行中找到它的用途,或者说它在同类产品中缺乏竞争力。因为在城市远距离的问题上,网约车、出租车以及地铁等已经能够满足我们需求,而在国内的长途上则有火车、高铁以及飞机。正所谓,有需求才有市场,共享汽车若只复制“单车”的模式而没有显示出其独特的优势与功能,那么笔者认为,首先其存在的价值就会受到质疑。其次,从使用者角度看,共享汽车对驾驶员的要求也更高。共享汽车不同于自行车,需要对使用者的驾驶证等证件进行资质审核,很多年轻群体因为没有驾驶证无法使用,不少老年群体也因为年龄、身体等原因不能去用,那么这样就限制了共享汽车的用户群体,让共享汽车只能成为“小众化”产品。再者,从成本上考虑,共享汽车也面临难以维持的问题。不同于成本几百元的自行车,一辆共享汽车动辄就是10万以上,而且,受制于相关的指标与政策的规定,还要运营方支付汽车保险、维修、停车费、人工保养等额外费用,此外,目前多数共享汽车是使用新能源汽车,所以还须考虑充电站的建设。因此,这些前期看得见的“固定成本”和实际运营中看不见的“沉默成本”,拉长了共享汽车实现盈利的周期,进而给维持运营增加了难度。此外,从长远角度看,“共享汽车”还会带来交通拥堵等城市治理问题。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原本交通已经不堪重负,如果再涌入大批共享汽车,那么恐怕今后交通会更加拥堵。而且,汽车不能随停随走,还需要车主找到合适的停车位,可现在很多城市往往存在“找停车位难”的问题,这就增加了使用者 “找车位”的麻烦,很可能会滋生 “乱停车”的现象。由此观之,在共享汽车发展过程中,怎样处理好共享汽车与公共轨道交通的对接、怎么去吸引客户,留住客户、如何实现盈利以及解决占用城市资源等问题,亟需各方智慧的解答。而笔者认为,这不仅需要企业的努力,还需要依靠政府部门的监管与规划,可谓任重而道远。所以,作为“共享经济”时代的产物,共享汽车若想走得长远,则须集结各方力量,体现出自身在新时代背景下的进步与优势,否则,只能昙花一现。

共享经济模式的劳资关系本质探讨——以网约车为例论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共享经济模式的劳资关系本质探讨——以网约车为例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服务的广泛应用,依托互联网平台产生的共享经济成为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营模式。这种新的经济模式重塑了劳资关系的从属性,存在"权力效应"。本文以网约车平台为分析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分析发现,共享经济不仅没有改变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本性,反而加强了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使资本对劳动剥削的手段更加隐蔽化、过程更加碎片化,导致劳动更依附于资本,受到资本的影响越来越深。

关键词: 共享经济;劳资关系;网约车平台;剥削深化;

一、共享经济的实质

平台经济或者叫共享经济,这里的"平台"或者"共享"是基于私有制、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模式,并不像字面所表达的平等的,没有商业驱动的真正的公有制的状态。如果将网络技术和这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去除,共享经济就是社会中传统的商业活动"共享经济"强调"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产和能力",其实是将家庭生产资料,如汽车,房屋,闲置劳动力进行再资本化,成为平台获得剩余价值的新手段;"共享经济"强调的是分享自己的资产,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资源的浪费,但实际却无法证明共享经济下的商业活动是否减少了消费和环境污染;"共享经济"可以带来自由的工作状态和额外收入,提倡一种自我创业的模式,做自己的老板,但却导致了大批依附于平台的不稳定就业和自我剥削的零工群体出现。所以共享经济实则是零工经济。

二、劳资关系的判定

共享经济虽然没有改变传统的商业模式,但却改变了传统的雇佣模式,进而减缓了社会中的劳资矛盾。共享经济将劳资关系重新整合,使个人摆脱单一就业形式,每个人都有一定闲置资源,如果将这些资源有偿地让渡给别人,那么肯定对传统的生产制造的协同关系有一定程度的改变。

由于互联网经济的加入,劳动力市场灵活性进一步体现,带来劳动关系形式的多样化。一些学者还提出有"去劳动关系化"的倾向。现在较为年轻的劳动者中,也有人觉得劳动关系并没有那么重要,劳动关系反而束缚了劳动自由,有的出租车司机都跳槽去当了滴滴、美团专车司机,就是看中了其工作的灵活性并且还有一定的收益。有些学者认为共享经济下的劳资关系已经从原本的雇佣关系变成了合作关系。在互联网经济下,劳资关系到底如何定性,我们需要予以讨论和辨析。

(一)共享经济下国内外劳资冲突中的劳资关系判定

2015年,美国Uber车主以集体诉讼形式起诉Uber公司,以确定他们这些车主到底是Uber的雇员还是独立承包人。加州联邦法院认为他们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的判决。

而在2014年,北京网约车平台司机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中,仲裁委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在管理上是一种松散的关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工作,甚至司机不知道公司信息,公司也不对其进行相应的考核,因而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中外的这几个网约车平台案例,发现争议的焦点是相同的,都是要确定司机是否与平台具有劳动关系,进而享有雇佣应有的工资、社会保障,劳动法保护等权利。而平台更希望拥有一个合作关系,强调司机是"独立承包人",进而可以减轻雇主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降低经营成本,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力。

(二)雇佣关系还是合作关系

雇佣关系,从狭义的定义来看,是指公司或个人雇佣劳动者,并通过发放薪资形成两者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虽然看似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但是在实际生产活动中,劳动者收到了公司的指令,在公司控制的劳动过程中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合作关系通常是指,个人或者企业作为独立经营者,与其他组织建立的双方基于平等原则的经济关系。比如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购物平台与入驻的网店所有者之间,还有许多形式的承包、承揽关系等。

三、"权力效应"以网约车平台为例

网约车平台的"权力效应",即平台在与司机的`关系中构建一种权力,借此提高抽成比例。由于网约车行业存在规模效应,少数几个平台把持整个行业,平台可能为了赢利目的而牺牲公共福利。因此平台对司机而言具有"先发优势"能够率先制定规则,让司机要么接受,要么离开。

(一)通过资本的力量进行垄断获得控制权

平台凭借对市场准入权的垄断获取了剩余控制权。网约车平台拥有非常大的规模效应,极易形成垄断环境。在网约车行业发展前期,少数平台投入大量资金进入,已经基本形成了行业格局,如果司机不注册进入平台就很难通过自身能力获得收益。并且在政府实行对司机和车辆的有效监管下,许多网约车司机没有能够获得合法资质,由于户籍、证照、车辆等原因。但是乘客在网约车平台叫到的司机不会产生这样的担忧。所以此时,司机能够顺利进入平台运营是非常重要的。

(二)通过数据与算法的介入控制劳动过程

平台像是"无形的老板",通过数据和算法成功管控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在越来越多网约车司机入驻和大量消费者使用的情况下,平台积累了越来越多的数据,并依靠这些数据对司机进行等级划分,并参照一定对奖惩体系,对司机进行奖惩。奖励是一种让劳动者更投入劳动过程的手段,是一种看不见的管理。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与传统劳动过程控制不同的是,平台对劳动控制变得更加碎片化,平台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和劳动者拥有工作自主权是同时并存的。"

(三)利用平台组织系统与劳动者产生强依附性

平台组织系统中最为关键的是其评分机制,平台通过评分机制对司机进行"管理".奖励机制较大程度上是以评分机制为基础的,司机要获得奖励必须要满足评分和成单率的要求,评分机制也在背后控制着司机的工作时间。

我们其实发现,评分机制是一种转移,它将监督管理的权利从平台方转出。表面上形成了乘客监督管理司机的状态,通过自己的评分给司机奖惩。司机也不会觉得自己受到平台的约束和监督。评分机制还存在不可转移性,司机获得的评分只在注册的特定平台有效,无法转移至其他平台,平台利用"评分机制"成为了看不见的资本家,这样的隐蔽管理实则强化了劳动过程的控制。

四、共享经济下劳资关系的剥削机制

首先,在共享经济下,劳动者虽然利用自己的生活资料来充当生产资料,但是他们需要依附平台才能让劳动过程进行下去,虽然可以自由地调整工作时间,但是这也使得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机制更加灵活,剥削的范围更大,以前只能剥削正式员工,现在许多兼职司机也因为加入了平台也受到剥削。对于他们来说,劳动时间实际是共享资本对其休闲时间的侵占,为了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将自己的休闲时间转化为共享资本创造利润的时间。因此劳动者在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下,剩余劳动时间被再一次细分,实现了资本对劳动控制的深化。资本凭借对平台的控制权和消费者信息、司机数据的垄断权榨取这些无法独立进行生产活动劳动者依附平台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对于共享资本来说,任何处于闲置状态的劳动力或者是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都是一种损失,所以他们可以用这样的理由来建造一个共享平台,实现对于这些闲置资源的重新整合和再利用,目的就是获得更大限度的剩余价值。

其次,在共享经济下,剥削机制更为隐蔽化,就像上面探讨的,共享经济利用算法与数据建立了评分机制,提供了一个对劳动者更为隐蔽且眼里的监督渠道。一方面,平台将监督管理权转移给消费者,实现"多管一"的监督形式,同时劳动者获得的评分直接影响其收入与奖励,与传统的"一管多"相比,这种监督方式成本低,效果好,并且更加隐蔽与严厉,一旦劳动者获得许多差评,平台就会有一定的金钱处罚或者封禁账号的行为,这样平台不仅无偿占有了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并且一定条件下还剥削了他们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另一方面,当平台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并有定价权之后,可以决定劳动者的收入,平台公司想尽办法抽取更多的手续费或是中介费用,从而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加大对劳动者的剥削力度。

最后,在共享经济下,资本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凭借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将无数劳动者及其自由资源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了对劳动剥削的广化。由于劳动者加入共享平台的门槛较低,又伴随信息外溢效应,使平台能够轻易吸引大量劳动力,实现对闲置或者过剩劳动力的再利用,类似于相对过剩人口的存在,这样庞大的后备军使得市场自发处于竞争状态,无需共享资本所有者的施压。为了获得订单劳动者展开竞争,一些劳动者认为收入太低或者因为评级太低而退出平台,但仍然会有新的劳动者来填补缺口,如果想获得更多收益,只能选择过度劳动,延长劳动时间,完成更多的订单,竞争越激烈,就让他们更依附于平台,从而平台可以加强剥削,使他们陷入更不利的经济地位。

五、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共享经济下,我们本以为劳资关系是越来越平等的,劳动者不要依附原本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过程,但是我们发现,虽然生产资料的依附性减弱了,但对于共享平台的依附性越来越强。所以在共享经济下,劳资并不是平等关系。作为平台的互联网企业具有权利优势,在信息获取方面,平台企业主导企业运营,掌握相关信息,相比劳动者们按照软件的固定操作,平台企业则可以获得大量的实时信息,包括客户数据,司机数据和市场数据,劳动者分布,市场竞争情况的等。同时,平台企业自由分配信息,自主决定劳动者所能接受的信息,并可以随时调整整个生产运行过程,也可对其隐藏或公开一定的数据信息,这样也就削弱了劳动者对工作的有效判断和自主决策权。所以,平台劳动者是处于权利弱势,他们无法参与平台企业系统以及算法的编订,一旦接入平台系统,劳动者只能在程序引导下学习和接受,无法谈判协商,只能由平台公司单方面决定,劳动者只能是被动接受者。受到政治经济环境的改变,社会会出现大量的过剩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大部分都是低学历、低技能的劳动者,无法被正规部门所吸纳,所以平台企业成为了他们的首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入门槛低,只需要会登陆平台,按照该平台的服务标准进行操作,掌握简单的技能即可。这样使得平台企业内部出现竞争,低技能,高标准化,高替代性的工作性质,使得他们越来越失去劳资关系中的谈判地位,只能被动接受平台企业制定的规则,从而被剥削剩余价值,甚至是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又由于平台企业的分散化与个体化的特点,劳动者很难形成劳动集体,代表其一致的利益。

综上,在共享经济下,劳资关系并没有得到修复,反而是加强了劳动者的从属性,以前是对于生产资料,现在是对于平台,虽然劳资关系有了颠覆式的变革,但其本质还是资本借助现代网络技术更加精准地控制了劳动过程,深化了劳资力量的不均等。所以,传统经济下的劳动者分类,工会制度以及由劳动关系绑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共享经济带来的劳动形态的新变动,劳动者也无法通过便捷有效的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应该完善法律体系,使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修订或加入平台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让这个新的劳动关系得到法律的认可,让劳动者得到相关法律的保障。再者,应该积极寻找与共享经济相适应的工会组织,允许工会为共享经济下劳动者维权,但由于共享经济中的从业者较为松散,没有固定的劳动时间,流动速度较快,工会力量难以集中到一定规模,建议利用政府公信力,倡导工人利用互联网建立行业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建立行业劳动标准和工资标准,促进共享经济下劳资关系的平稳发展。

六、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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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凯,郑小静.雇佣关系还是合作关系?-互联网经济中用工关系性质辨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9,33(02):78-88.

[3]常庆欣,张旭,谢文心.共享经济的实质-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的分析[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12):53-64.

[4]崔学东,曹樱凡."共享经济"还是"零工经济"?-后工业与金融资本主义下的积累与雇佣劳动关系[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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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洲鸿,王月霞.共享经济下劳动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以滴滴司机与共享平台的劳动关系为例[J].当代经济研究,2019(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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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姚庐清,俞使超.共享经济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J].海派经济学,2019(2):136.

共享汽车的发展对策研究论文

随着共享单车在全国各大城市迅速铺开,“共享经济”的概念迅速普及,共享汽车也随之悄然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记者在苹果手机“APPstore”里检索“共享汽车”,立即就出现了TOGO、宝驾、有车、众行EVPOP等共享汽车平台。这些共享汽车平台也像共享单车的发展模式,率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布局,虽然各家平台投放车辆以及网点的数量有多有少,但均已在市场上引起一定反响。

投放数量亟需提升

近日,一则名叫“摩拜汽车登陆魔都”的网帖火遍朋友圈。共享汽车“TOGO”宣布,继北京、深圳之后,正式落地上海,首批100辆全新smart已布局上海各大时尚地标,包含上海大悦城、上海人民广场、上海淮海路等地。

下载“TOGO”手机客户端之后,一打开就进入用户注册界面,注册时必须先认证驾照,并预交1500元押金,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图标“GO”即可订车。

随后订车时,发现网页显示“附近没有可用网点车辆”,接下来搜索“接力用车”,也显示“附近无接力用车”。对此,TOGO客服人员表示,首批100辆新车的确已在上海全部上线,不过,客户端内显示的车辆是用户定位8公里以内的可用车辆。显然,记者在定位8公里以内无车辆可用。

应该说,仅仅投放100辆车,对于有着千万居民的大城市来说,实属杯水车薪。记者又下载了另一个共享汽车平台EVCARD,打开页面后,记者随手定位“静安寺”“人民广场”两个位置,然而,这两个位置附近也都没有可用车辆。在“静安寺”附近,显示有8个可以充电的停车位,可以为电动汽车充电。

EVCARD运营人员介绍,截至今年1月底,在上海已经布局2300多个网点,并进入全国23个城市,全国网点数量超过3400个,全国累计投放车辆已达8400多辆,注册会员有39万多名。“我们投放车辆的数量虽然一直在增长,但是与用户实际需求相比,差距还是很大。”EVCARD运营人员表示。

里程结合时间计算

据了解,“TOGO”采取“分时租赁”的计费方式,即里程结合时间计费。时长费:日间(7:00至21:00)为元/分钟;夜间(21:00至7:00)为元/分钟;里程费则是元/公里,每公里结算。“TOGO”起步价是15元,其中包含30分钟时长费。

还车方面,“TOGO”采用自由还车模式,只需将车停在任何一个合法指定停车点即可还车。不过,若在TOGO网点运营范围之外还车,将按照距离最近网点的直线距离收取还车服务费。具体为,按照还车位置距离最近的网点,每1公里收取5元还车服务费,25元封顶,还车位置距离最近网点不得超过20公里。

EVCARD的计费模式与此类似,荣威E50和奇瑞EQ按照分钟收费,每分钟元;之诺1E是每分钟收1元。支付方式可以通过银联、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实现。记者查阅其他几个共享汽车平台,发现计费方式虽然有区别,但是总体计费额度没有太大差距。

EVCARD运营方——上海国际汽车城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光宇告诉记者,EVCARD已经在上海远郊崇明布点。他给记者算了笔账:从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到崇明城桥镇,驾车需2个半小时,打车费估计350元(据百度地图测算),若用EVCARD只需75元左右;从城桥镇到陈家镇(东滩湿地景区所在地),驾车需1小时,打车费估计在120元至130元(按崇明当地出租车计费),使用EVCARD是30元左右,如果四人租车前往则人均费用更低至元/人,甚至比乘公交车的9元/人还便宜。

用户自行处理罚单

与共享单车不同,共享汽车在使用中可能会遇到多种交通问题,一旦遇到交通事故应该如何解决?

实际上,各个共享汽车平台在使用规则中,对“网店取车”“服务车型以及费用”“保险以及理赔”“事故处理”“违章罚款”等都有着详尽规定。EVCARD就明确规定:“若会员在使用EVCARD车辆期间发生违章情况,EVCARD将短信或电话提醒会员,会员须自行负责缴纳罚款、清除违章记分。”

用户应为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是否由用户本人造成),并应主动予以处理。交通违法以各地交警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各地交管部门及相关网站等)查实的记录为准。TOGO方面在查询或收到用户未处理罚单后,会以短信、邮件、电话方式通知用户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处理。客户收到TOGO违法处理通知后,需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前往交管部门处理罚单事宜。另据了解,如果用户出现事故意外等,TOGO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除了为每台车辆购置保险保障外,TOGO还配有专业团队专门负责配合用户处理此类业务。

有鉴于共享汽车在使用中会遇到各种问题,消费者在使用共享汽车之际,首先要把共享汽车平台的各种管理规定查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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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都开始共享了,还买个屁的车

GoFun科技CEO被爆离职,同时由于融资不到位,GoFun员工遭遇大规模裁员和拖欠员工薪资等情况相继被曝光。自2017年以来,多家共享汽车企业陆续倒闭。行业高成本、盈利难、用户基础差等问题导致行业进入重新洗牌期。

头号玩家岌岌可危

GoFun出行是首汽集团旗下GOFUN科技的子品牌之一,创立于2015年8月,于2016年2月正式上线。提供汽车的即取即用、分时租赁服务,消费者可按个人用车需求预订车辆。2017年7月,GoFun抢占20余个城市,并投放万辆车。

2019年8月,GoFun直接杀入84个城市投放超4万辆车。两年时间,GoFun的盘子布得越来越大。截至2019年12月,GoFun平台注册用户超1200万,每月有万用户活跃在平台

背靠国资企业首汽集团,GoFun很快稳居共享出行的第一地位。根据《2019年中国共享汽车平台创新白皮书》显示,Gofun平台活跃人数远远领先其他企业。

但自2019年下半年起,GoFun相继退出了重庆、深圳、天津、郑州、济南、昆明、成都、贵阳等城市运营,2020年起退出长沙等城市运营。除此之外,GoFun科技CEO谭奕已于今年一月离职、CTO晏科文已于近日离职,同时由于融资不到位,GoFun员工遭遇大规模裁员和拖欠员工薪资等情况相继被曝光。一时间,曾拥有过高光时刻的GoFun深陷泥潭,正处于生死边缘挣扎当中。

资本趋于理性 投融资数量下降

根据IT桔子数据显示,自2012年以来,国内共享汽车赛道融资事件共产生61起,融资金额亿元。其中2016-2018年是投资最热的3年,其中2018年达到高峰,当年融资事件达到15起,融资总金额达到亿元。

2019-2020年,赛道融资事件、融资金额双双下降,资本渐趋理性,其中2020年共产生融资事件3起,融资总额亿元。

资本投入量下降,融资变得遥遥无期,一些车企资金断裂,相继退出市场。2017年以来,包括EZZY、友友用车、巴歌出行、途歌TOGO等在内的多家共享汽车企业陆续倒闭,绿狗租车等企业暂停分时租赁服务。2021年2月,盼达用车也因公司经营原因宣布离场。

用户体验阻碍消费者使用意愿

根据《2019年中国消费者共享汽车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数据,但用户体验仍是目前阻碍消费者继续使用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的主要原因。调查报告显示,受访消费者对分时租赁服务的前五大顾虑是:交通事故理赔处理(48%)、车内环境脏乱差(43%)、充电桩少(43%)、网点少(41%)和车辆定位不准/找车困难(41%)。

高成本盈利难 经营难持续

从根本上来看,共享汽车成本高盈利难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最大障碍。

在成本方面,大致上来看,车辆的购置成本是主要部分,6万块钱的车按3年使用期计算,每年的费用大概为2万元;场地费用因城市而异,二三线城市可能每个停车位每月400-500元不等,北京等城市可能要达到700-800元;保险如果使用电动汽车可能要按照补贴前的价格收费,保险一年可能要4000-5000元;人力成本的话,一人分管20台车计算,一车每月管理成本要在500元左右。

综合下来,行业内共享汽车每天每车运营成本至少在50-60元。有业内人士透露,如果选择经济型车型进行共享,乐观来看至少每天每车两三单才能勉强收回运维成本。但多数运营商无法保证这样成本和运营效率,这也就是说,多数运营商是在亏钱做共享。

共享汽车是一个资产非常重的行业,成本高短期内无法盈利。加上用户体验较差,用户基础不足。继续烧钱又没了环境,共享汽车行业将进入重新洗牌期,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共享汽车商业模式创新与投资机会深度分析报告》

国内关于共享汽车的论文研究

共享经济模式的劳资关系本质探讨——以网约车为例论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共享经济模式的劳资关系本质探讨——以网约车为例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服务的广泛应用,依托互联网平台产生的共享经济成为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营模式。这种新的经济模式重塑了劳资关系的从属性,存在"权力效应"。本文以网约车平台为分析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分析发现,共享经济不仅没有改变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本性,反而加强了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使资本对劳动剥削的手段更加隐蔽化、过程更加碎片化,导致劳动更依附于资本,受到资本的影响越来越深。

关键词: 共享经济;劳资关系;网约车平台;剥削深化;

一、共享经济的实质

平台经济或者叫共享经济,这里的"平台"或者"共享"是基于私有制、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模式,并不像字面所表达的平等的,没有商业驱动的真正的公有制的状态。如果将网络技术和这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去除,共享经济就是社会中传统的商业活动"共享经济"强调"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产和能力",其实是将家庭生产资料,如汽车,房屋,闲置劳动力进行再资本化,成为平台获得剩余价值的新手段;"共享经济"强调的是分享自己的资产,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资源的浪费,但实际却无法证明共享经济下的商业活动是否减少了消费和环境污染;"共享经济"可以带来自由的工作状态和额外收入,提倡一种自我创业的模式,做自己的老板,但却导致了大批依附于平台的不稳定就业和自我剥削的零工群体出现。所以共享经济实则是零工经济。

二、劳资关系的判定

共享经济虽然没有改变传统的商业模式,但却改变了传统的雇佣模式,进而减缓了社会中的劳资矛盾。共享经济将劳资关系重新整合,使个人摆脱单一就业形式,每个人都有一定闲置资源,如果将这些资源有偿地让渡给别人,那么肯定对传统的生产制造的协同关系有一定程度的改变。

由于互联网经济的加入,劳动力市场灵活性进一步体现,带来劳动关系形式的多样化。一些学者还提出有"去劳动关系化"的倾向。现在较为年轻的劳动者中,也有人觉得劳动关系并没有那么重要,劳动关系反而束缚了劳动自由,有的出租车司机都跳槽去当了滴滴、美团专车司机,就是看中了其工作的灵活性并且还有一定的收益。有些学者认为共享经济下的劳资关系已经从原本的雇佣关系变成了合作关系。在互联网经济下,劳资关系到底如何定性,我们需要予以讨论和辨析。

(一)共享经济下国内外劳资冲突中的劳资关系判定

2015年,美国Uber车主以集体诉讼形式起诉Uber公司,以确定他们这些车主到底是Uber的雇员还是独立承包人。加州联邦法院认为他们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的判决。

而在2014年,北京网约车平台司机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中,仲裁委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在管理上是一种松散的关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工作,甚至司机不知道公司信息,公司也不对其进行相应的考核,因而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中外的这几个网约车平台案例,发现争议的焦点是相同的,都是要确定司机是否与平台具有劳动关系,进而享有雇佣应有的工资、社会保障,劳动法保护等权利。而平台更希望拥有一个合作关系,强调司机是"独立承包人",进而可以减轻雇主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降低经营成本,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力。

(二)雇佣关系还是合作关系

雇佣关系,从狭义的定义来看,是指公司或个人雇佣劳动者,并通过发放薪资形成两者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虽然看似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但是在实际生产活动中,劳动者收到了公司的指令,在公司控制的劳动过程中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合作关系通常是指,个人或者企业作为独立经营者,与其他组织建立的双方基于平等原则的经济关系。比如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购物平台与入驻的网店所有者之间,还有许多形式的承包、承揽关系等。

三、"权力效应"以网约车平台为例

网约车平台的"权力效应",即平台在与司机的`关系中构建一种权力,借此提高抽成比例。由于网约车行业存在规模效应,少数几个平台把持整个行业,平台可能为了赢利目的而牺牲公共福利。因此平台对司机而言具有"先发优势"能够率先制定规则,让司机要么接受,要么离开。

(一)通过资本的力量进行垄断获得控制权

平台凭借对市场准入权的垄断获取了剩余控制权。网约车平台拥有非常大的规模效应,极易形成垄断环境。在网约车行业发展前期,少数平台投入大量资金进入,已经基本形成了行业格局,如果司机不注册进入平台就很难通过自身能力获得收益。并且在政府实行对司机和车辆的有效监管下,许多网约车司机没有能够获得合法资质,由于户籍、证照、车辆等原因。但是乘客在网约车平台叫到的司机不会产生这样的担忧。所以此时,司机能够顺利进入平台运营是非常重要的。

(二)通过数据与算法的介入控制劳动过程

平台像是"无形的老板",通过数据和算法成功管控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在越来越多网约车司机入驻和大量消费者使用的情况下,平台积累了越来越多的数据,并依靠这些数据对司机进行等级划分,并参照一定对奖惩体系,对司机进行奖惩。奖励是一种让劳动者更投入劳动过程的手段,是一种看不见的管理。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与传统劳动过程控制不同的是,平台对劳动控制变得更加碎片化,平台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和劳动者拥有工作自主权是同时并存的。"

(三)利用平台组织系统与劳动者产生强依附性

平台组织系统中最为关键的是其评分机制,平台通过评分机制对司机进行"管理".奖励机制较大程度上是以评分机制为基础的,司机要获得奖励必须要满足评分和成单率的要求,评分机制也在背后控制着司机的工作时间。

我们其实发现,评分机制是一种转移,它将监督管理的权利从平台方转出。表面上形成了乘客监督管理司机的状态,通过自己的评分给司机奖惩。司机也不会觉得自己受到平台的约束和监督。评分机制还存在不可转移性,司机获得的评分只在注册的特定平台有效,无法转移至其他平台,平台利用"评分机制"成为了看不见的资本家,这样的隐蔽管理实则强化了劳动过程的控制。

四、共享经济下劳资关系的剥削机制

首先,在共享经济下,劳动者虽然利用自己的生活资料来充当生产资料,但是他们需要依附平台才能让劳动过程进行下去,虽然可以自由地调整工作时间,但是这也使得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机制更加灵活,剥削的范围更大,以前只能剥削正式员工,现在许多兼职司机也因为加入了平台也受到剥削。对于他们来说,劳动时间实际是共享资本对其休闲时间的侵占,为了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将自己的休闲时间转化为共享资本创造利润的时间。因此劳动者在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下,剩余劳动时间被再一次细分,实现了资本对劳动控制的深化。资本凭借对平台的控制权和消费者信息、司机数据的垄断权榨取这些无法独立进行生产活动劳动者依附平台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对于共享资本来说,任何处于闲置状态的劳动力或者是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都是一种损失,所以他们可以用这样的理由来建造一个共享平台,实现对于这些闲置资源的重新整合和再利用,目的就是获得更大限度的剩余价值。

其次,在共享经济下,剥削机制更为隐蔽化,就像上面探讨的,共享经济利用算法与数据建立了评分机制,提供了一个对劳动者更为隐蔽且眼里的监督渠道。一方面,平台将监督管理权转移给消费者,实现"多管一"的监督形式,同时劳动者获得的评分直接影响其收入与奖励,与传统的"一管多"相比,这种监督方式成本低,效果好,并且更加隐蔽与严厉,一旦劳动者获得许多差评,平台就会有一定的金钱处罚或者封禁账号的行为,这样平台不仅无偿占有了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并且一定条件下还剥削了他们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另一方面,当平台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并有定价权之后,可以决定劳动者的收入,平台公司想尽办法抽取更多的手续费或是中介费用,从而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加大对劳动者的剥削力度。

最后,在共享经济下,资本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凭借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将无数劳动者及其自由资源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了对劳动剥削的广化。由于劳动者加入共享平台的门槛较低,又伴随信息外溢效应,使平台能够轻易吸引大量劳动力,实现对闲置或者过剩劳动力的再利用,类似于相对过剩人口的存在,这样庞大的后备军使得市场自发处于竞争状态,无需共享资本所有者的施压。为了获得订单劳动者展开竞争,一些劳动者认为收入太低或者因为评级太低而退出平台,但仍然会有新的劳动者来填补缺口,如果想获得更多收益,只能选择过度劳动,延长劳动时间,完成更多的订单,竞争越激烈,就让他们更依附于平台,从而平台可以加强剥削,使他们陷入更不利的经济地位。

五、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共享经济下,我们本以为劳资关系是越来越平等的,劳动者不要依附原本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过程,但是我们发现,虽然生产资料的依附性减弱了,但对于共享平台的依附性越来越强。所以在共享经济下,劳资并不是平等关系。作为平台的互联网企业具有权利优势,在信息获取方面,平台企业主导企业运营,掌握相关信息,相比劳动者们按照软件的固定操作,平台企业则可以获得大量的实时信息,包括客户数据,司机数据和市场数据,劳动者分布,市场竞争情况的等。同时,平台企业自由分配信息,自主决定劳动者所能接受的信息,并可以随时调整整个生产运行过程,也可对其隐藏或公开一定的数据信息,这样也就削弱了劳动者对工作的有效判断和自主决策权。所以,平台劳动者是处于权利弱势,他们无法参与平台企业系统以及算法的编订,一旦接入平台系统,劳动者只能在程序引导下学习和接受,无法谈判协商,只能由平台公司单方面决定,劳动者只能是被动接受者。受到政治经济环境的改变,社会会出现大量的过剩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大部分都是低学历、低技能的劳动者,无法被正规部门所吸纳,所以平台企业成为了他们的首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入门槛低,只需要会登陆平台,按照该平台的服务标准进行操作,掌握简单的技能即可。这样使得平台企业内部出现竞争,低技能,高标准化,高替代性的工作性质,使得他们越来越失去劳资关系中的谈判地位,只能被动接受平台企业制定的规则,从而被剥削剩余价值,甚至是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又由于平台企业的分散化与个体化的特点,劳动者很难形成劳动集体,代表其一致的利益。

综上,在共享经济下,劳资关系并没有得到修复,反而是加强了劳动者的从属性,以前是对于生产资料,现在是对于平台,虽然劳资关系有了颠覆式的变革,但其本质还是资本借助现代网络技术更加精准地控制了劳动过程,深化了劳资力量的不均等。所以,传统经济下的劳动者分类,工会制度以及由劳动关系绑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共享经济带来的劳动形态的新变动,劳动者也无法通过便捷有效的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应该完善法律体系,使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修订或加入平台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让这个新的劳动关系得到法律的认可,让劳动者得到相关法律的保障。再者,应该积极寻找与共享经济相适应的工会组织,允许工会为共享经济下劳动者维权,但由于共享经济中的从业者较为松散,没有固定的劳动时间,流动速度较快,工会力量难以集中到一定规模,建议利用政府公信力,倡导工人利用互联网建立行业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建立行业劳动标准和工资标准,促进共享经济下劳资关系的平稳发展。

六、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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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崔学东,曹樱凡."共享经济"还是"零工经济"?-后工业与金融资本主义下的积累与雇佣劳动关系[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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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改变了部分消费者的出行方式。首次驾驶共享汽车的小全(化名),没想到却遭遇不愉快的用车体验。

小全的家在上海郊区,距离单位约有30公里,若呼叫出租车和网约车,单程即需要花费100元以上,而且近日网约车受疫情影响也比较难约到,坐地铁又有所担心,恰好他家的附近有共享汽车的租还点,因此他尝试一下新出行方式。

当时,小全在现场挑选车辆过程中发现,三辆可供租赁汽车的外观均有瑕疵,甚至有一辆前方保险杠几乎要掉下。令他更郁闷的是,当他选择了一辆损坏相对较少的车辆并驶向公司途中,竟被交警暂扣车辆,原因是“有多次违章逾期未处理”,而且交警还表示,损坏这么严重怎么能开到大街上来。

小全在车辆被扣后向平台致电后,等待多时也没有等来租车平台的工作人员。最后,急于上班的他只能将车交给交警,重新呼叫一辆出租车提前离开。在他看来,在市区都要等待这么久,如果是在夜间或在郊区出了事故,那该怎么办?

不仅是小全有这样“不舒服”的使用共享汽车经历。

第一汽车频道记者在“3·15”国际消费者保护日前夕,随机前往上海市区三家共享汽车网点进行实地探访。在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洪德路上的EVCARD网点,该网点共停靠三辆上汽荣威牌纯电动汽车,现场有两辆汽车的前部出现明显的刮痕,有一辆的保险杠更是出现明显的掉落。而在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墨玉南路的EVCARD网点,负责维运的网点负责人对第一汽车频道记者表示,多个有人维运的大型网点逐步关闭,维运人员确实变少,共享汽车的损毁率确实要比短租汽车及私家车要高出很多。

此外,在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的EVCARD闵行区运维中心,第一汽车频道记者也发现现场停靠着多辆的共享汽车有明显损毁,而且多辆汽车内部有垃圾及杂乱的物品,少部分车辆更是有气味。汽车现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对于通过在事故现场、用户投诉及自主申报等渠道获悉有明显毁损的汽车,都会及时送往运维中心进行维修,但对于一些不影响正常行车的小摩擦,则仅在轮流清洗汽车时进行清洗及打扫。至于多久进行一次汽车清洗及车辆检查,上述运维人员则没有回应。

频遭投诉

近年来,中国共享汽车产业迎接爆发式增长。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2017年,共享汽车以亿元的融资金额成为当年获投金额最高的领域。2019年,在国内市场仍有数十家共享汽车企业正在或计划营运,一批主机厂、科技企业正在布局共享出行产业。

此外,根据比达咨询发布的《中国汽车分时租赁市场研究报告》(下称“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第四季度,有GoFun、EVCARD等五个平台的月活跃用户超过10万人次,其中GoFun达到近100万次左右,EVCARD也超过80万人次。

汽车分时租赁市场的受众逐渐增加,但消费者对于分时租赁服务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加。

根据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消费投诉热点》显示,2019年上半年,共享交通领域的投诉高企。期间上海市消保委受理共享汽车投诉527件,问题主要集中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续航里程与实际行驶里程不符,无法还车、异常扣费,车损责任判定难等。同期,昆明市12315中心接到关于共享汽车诉求577件,受理投诉267件,投诉同比上涨。为此,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选择共享汽车应明确双方约定安全合理消费”的提示。

曾在某共享汽车平台工作负责运维工作的王小利(化名)表示,在他工作期间受理过的车况投诉中,有三成是因为电动汽车自身的毛病导致的,例如冬季实际运行距离短于显示的距离,有大约七成的投诉集中在管理问题方面,其中包括车况以及消费者在面临安全问题时租车平台的处理方式等。

“共享汽车是一个新事物,即便是一些大型的平台,对于车况的监控及应急情况的处理也仍然处于摸索的阶段,这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更何况是一些自身都难保的小型平台?”王小利如此认为。

据研究报告显示,汽车分时租赁的行业内平均满意度不足70%,其中仅有EVCARD、GoFun等部分大型平台的满意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一家新能源汽车整车厂的研发人员向第一汽车频道记者透露,据他的观察及研判,共享汽车的故障率及不良率比普通短租汽车高2~3倍,比个人私家车更是高3~5倍,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除了安全及管理问题,第一汽车频道记者从黑猫投诉平台上了解到,没有退还押金也是大多数用户普遍遭遇的问题。在申请退还押金过程中,出现了强制消费的现象。一名GoFun出行的用户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称:“退还押金有两种退法,一种是转换成余额,一种是退现金,我明明选择退现金,结果在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私自给我退成余额,我所在的城市并没有共享汽车根本没办法用,我要求退还我的押金,此平台不止一次这样强制消费了。”EVCARD、盼达租车等平台的用户对押金问题也有投诉。此外,一些中小型平台的消费者甚至是为了拿回押金而前往总部“连夜排队”。

企业对押金退还问题,不时出现的情况是,要么是彻底没人管,要么是推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会副秘书长郝庆丰告诉记者: “押金门这种现象是不应该出现的,因为企业是不能动押金的,押金只是消费者对企业的承诺和保障,不是对企业的投资。但在很多情况下,因为资金链问题,企业要维持运营而挪用了押金,还有更恶劣的情况,一些企业拿消费者的押金去投机获做其他的事情。”

平台的困难

共享汽车遭遇的尴尬,不只是消费者的投诉激增,还有在应急情况下如何进行权责分明等问题。

以“共享汽车”和“交通事故”为关键词,第一汽车频道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相关民事案件就有上百起。在这些案件中,有些是共享汽车运营方承担责任的案件,其中一些判决认为车辆运营方作为机动车出租人应依其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还有一些判决以车辆运营方为该车运行利益享有人为由,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2019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整理的33例关于共享汽车的典型裁判案例,有26起将共享汽车运营方列为被告。在被认定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中,有40%的判决认为车辆运营方作为机动车出租人应依其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有60%的判决以车辆运营方为该车运行利益享有人为由,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

用户在申请用车时,只需经过上传驾驶证、身份证、预交押金等流程,就可以开车上路,但“人车不符”问题难以做到有效监管。郝庆丰对第一汽车频道记者表示,共享汽车对消费者来讲,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但共享汽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盈利比较难,管理起来也要复杂很多。长期不能盈利的情况下,企业的服务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

王小利也认为,相比于传统租车,分时租赁的运维及监管人员有限,许多网点更是无人运营,大多租赁公司难以履行审慎审核义务,对于最新的车况,往往只能依赖于用户自行申报及工作人员的巡视,但这明显是有限的,为此有部分平台引入了“人脸识别”等方式,但仅对首次用车进行识别,因此仍然无法完全防止这类问题。

此外,共享汽车的低使用率依然不高,这导致车辆闲置,企业运营艰难。据上述研究报告统计,每辆共享汽车对应的活跃客户在30人至50人,而每车每天需要使用8次到10次以上,才能使企业做到成本和收入基本平衡或小有收益,但目前许多平台并无法达到这个数字。与此同时,停车费用、养护维修、运营人力、充电桩网点建设等运维成本居高不下,成为行业痛点。

为此,共享汽车平台友友用车、EZZY、麻瓜出行已先后宣布解散或停止服务。今年年初,被用户投诉退押金难的途歌也多次被列入失信名单,盼达用车等也同样遭遇“押金门”。

此前,长城欧了出行董事长张文辉在接受第一汽车频道等媒体的采访时指出,曾尝试过进行分时租赁等商业模式,但相比之下汽车成本与损耗所产生的压力较为突出,尤其是对于汽车闲置率较低的网约车及共享汽车来讲,如何解决充电、电池损耗等硬件问题显得更加重要。

“现在共享汽车剩下的大部分平台都是有主机厂背景,最大的问题还在于精细化运营。不是小的企业做不起来,之前的受到资本的影响,很多共享汽车企业大规模扩张,这导致了亏损。共享汽车非常重运营,链条很长,涉及很多细节,需要在每个环节把控好。”此前经营一家共享汽车企业的负责人李先生对第一汽车频道记者表示,车辆的运维成本整体占比达30%左右。

李先生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一辆共享汽车的使用期限大概在1到2年。去年以来,浙江等多地出现共享汽车“坟场”。比如,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万民村境内,上千辆已经报废的共享新能源汽车密密麻麻停放在田野旁的停车场上,这个地方是环球车享汽车租赁公司第一代运营车辆下线后的存放点。而在这些报废的车辆中,很多车辆的使用年限也不高。

汽车行业分析师张强提到,此前,部分布局共享汽车的主机厂或投资方,背后的诱因是为了满足国家补贴政策中对于运行距离的相关限制,或对于追求销量数据等“不健康”的现象,但随着补贴的退坡及国家整治乱象的决心凸显,外加上运维成本的提高,以及新能源汽车仍然处于成本较高的阶段,因此也有部分主机厂及投资方无法承受压力而退出共享汽车市场。

“车辆的运维成本很高,一些共享汽车被损坏,虽然不影响正常使用,但消费者也不会选择去租借,这样情况下,企业宁愿选择淘汰,也不愿意倒贴钱去维护。”中融创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曹鹤对记者表示。

如何维护权益

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共享汽车模式又将何去何从?

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书鸿认为,共享汽车在中国兴起的时间并不长,虽然有些城市推出了一些地方性的规则,但仍有一些相关制度及规定没有完善,其中包括许多刚刚兴起共享汽车模式的二三线城市。因此消费者在选用共享汽车时,应该选用信誉较好的平台的服务,并要特别关注汽车租赁的免责条款和车辆投保情况。

“用户只有充分知晓其驾车出行的风险承担情况,才能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妥善选择相应保险额度的共享汽车出行,避免因保险额度不足而面临无法承担的经济负担。”潘书鸿表示。

对于租赁平台,北京二中院在梳理相关案例的过程中,提醒由于共享汽车普遍车况相比一般私家车较差,建议租赁平台应增强线下服务能力,完善车辆报修机制,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并及时将缺陷车辆进行维修退市处理,并建议平台方面应逐渐强化对驾驶人身份查验的技术能力,以确保车、证、人相一致,应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驾驶人身份的查验保持动态监控。

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于清教认为,目前运用新能源汽车的共享汽车模式仍将可能成为主流,相关企业应当通过技术迭代及运营模式的创新,提供场景化、个性化及稳定性更高的出行服务。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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