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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发布时间:2024-07-01 01:02:28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学术期刊。《东北大学学报》创刊于1955年,是教育部主管、东北大学主办的理工类综合性学术期刊,分为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两个版本。

刑法正当防卫论文篇2 试谈刑法中的正当防卫 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和手段。本文主要分析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并对一般正当防卫跟特殊正当防卫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特殊正当防卫 现行《刑法》第20条第1款通过立法解释,明确地表述了正当防卫的概念,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地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指出正当防卫的概念和责任问题。 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构成正当防卫应具备四个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并且侵害必须正在进行;2.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4.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1.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行为人只有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如果不存在这一前提条件,行为人致人损害的行为必然不是防卫行为,更不是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公民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行正当防卫。由此可见,行为人必须具有防卫意图是成立正当防卫的重要主观要件,那些只符合正当防卫客观方面的要件而不符合这一主观要件的行为,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3.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不法侵害者包括所有共同实施法侵害的人),而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第三者(尤其包括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者的家属、亲朋及其他关系人)造成侵害。面对不法侵害,为了阻止其实施,而对不法侵害者的家属、亲朋或其他亲系人实行“防卫”,来迫使不法侵害者本人停止侵害行为,是防卫行为在对象上的错误。如果对不法侵害者之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又不具备紧急避险的条件,那么应根据其有无故意或过失来确定其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4.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什么是“必要限度”,我国《刑法》无明文规定,《刑法》中所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笔者认为:(1)考察防卫行为正当与否,应当把防卫与侵害双方的性质、手段、强度、缓急、方法和后果等联系起来比较分析,并置于具体的案情中综合对照,而不应隔离开来单独考虑某一方面;(2)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必须相适应。这种必需的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之间的关系,不是你一拳我一脚似的对等式,我们应当考虑到,有时防卫行为可能在强度等方面超过不法侵害,只要不是明显超过为制止不法侵害所需之程度,均不宜简单地认为是防卫过当;(3)同时还要考虑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时所具有的主观心现状态,即防卫所产生的损害后果的发生是其所追求的还是出乎其意料之外的。如果防卫后果出乎防卫人意料之外,而这又是因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致,即使发生了不法侵害人伤、亡等严重后果,也不宜认定防卫过当;如果防卫行为非系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就应认定为防卫过当;(4)考虑防卫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状态。 不法侵害往往是突如其来的,防卫人常毫无思想准备,精神紧张,情况迫急,没有思索及选择的余地,很难立刻判明不法侵害的意图和危险程度,没有充分条件选择适当的方式,也难以预料其行为将会造成的后果的性质和程度,所以如果事后表明,当时的不法侵害并无防卫人所认为的那种程度,防卫强度也实际超过了不法侵害的强度,也不能简单地认定防卫人的行为就超过了必要限度;(5)面对不法侵害行为,防卫人可以躲避而未避开,径直实行防卫的行为,不宜认定防卫过当;(6)防卫人带凶器等或有前科,也不能作为其防卫过当的依据,因为他们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应当多加注意的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实质是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体两面。“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二、特殊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防卫的区别: 特殊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具备一般正当防卫的某些条件,两者存在联系,但是,特殊正当防卫又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起因条件的特殊性。特殊防卫一般只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不法侵害实施,这就意味着,如果不采取这种特殊的防卫方式,自己的生命、身体、性等权利就会受到极大的侵害。2.保护对象的特殊性。特殊正当防卫的保护对象通常只针对正在进行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侵害行为人进行。即特殊防卫所保护的权益通常只限于人身权益,而不包括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财产利益等其他非人身安全的权利。3.防卫限度的特殊性。对于一般的正当防卫而言,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防卫限度上有相当性,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对于特殊防卫而言,则不受限度条件的限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而,特殊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四、正当防卫的作用于意义: 法律的作用就是理曲断直,分清是非。正当防卫构成条件的正确界定,关键在于能否根据法律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做出合法合理的判定。对于正当防卫的界定,有利于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及时消除制止不法侵害,有效地惩治犯罪分子,保卫社会稳定。在当前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唤起公民踊跃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意识,积极鼓励、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这就更要求正确界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努力为公民防卫权利的行使,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M] [2]高铭暄.刑法学(修订本)[M].北京:法律出版社. [3]姜伟.《新刑法确立的正当防卫制度》.《法学家》.期.P27 [4]高艳军.《论刑法中的特殊防卫》.《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 猜你喜欢: 1. 有关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2.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 3. 刑法研究生论文 4. 刑法论文范文下载 5.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论文 6. 探究犯罪刑法构成

东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学术期刊。《东北大学学报》创刊于1955年,是教育部主管、东北大学主办的理工类综合性学术期刊,分为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两个版本。

科技哲学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张学良研究语言文学研究教育管理研究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万维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是由教育部主管、东北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1999年创刊,双月刊,每期96页。本刊依托东北大学优越的教学、科研环境,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和宗旨,致力于交流和传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成果,促进东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水平的提高,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结合,加速学科建设的综合化与人才素质的完善化。主要栏目有:科技哲学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法学研究、语言文学研究、教育研究等。“科技哲学研究”是本刊的特色栏目和重点栏目,在2006年和2010年全国高校社科学报评比中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和“全国高校社科期刊特色栏目”。该专栏依托东北大学科学技术哲学学科点,刊载国内外科技哲学研究方面的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开设10年来已发表论文200多篇,被转载率达40%。近年来,该栏目已有数十篇论文被国内三大权威文摘转载。其中,刘大椿教授的论文《技术何以决定人之本质》被《新华文摘》2006年第11期全文转载;王子彦教授的论文《值得重视的城市蔓延问题》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2006年第1期转载;周春彦博士的论文《双三螺旋:创新与可持续发展》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2006年第4期转载;陈凡教授的论文《论工程伦理学研究的趋势与路径》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7年第3期转载;王玲博士的论文《科技与奥运契合过程及特征的历史解析》被《新华文摘》2008年第15期全文转载;斯文·欧威·汉森的论文《技术哲学视阈中的风险和安全》被《新华文摘》2011年第10期全文转载,等等。本刊是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和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被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波兰《哥白尼索引》(IC)和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国内外权威数据库收录。据2011年《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的数据,2010年社会科学版学报的复合影响因子为,在全国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期刊(673种)中排名22;期刊影响因子为。《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双月刊,大16开,每期96页,国内定价10元/册,全年60元,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8-3758国内统一刊号:CN 21-1413/G4国内邮发代号:8-123国际邮发代号:BM7815国外总发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北京399信箱)国内读者可在当地邮局订阅。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主编:左良编辑部主任:徐用吉 主任委员(Chairman of the Committee):丁烈云副主任委员(Vice Chairman of the Committee):左良委员(Members):于立邓大松王建平王前王铭玉叶平朱葆伟庄新田陈凡汪同三李兆友李凯张明国张雷肖峰迟福林林木西欧阳康周光辉金启军钟田丽娄成武洪晓楠赵雯徐用吉郭亚军魏江主编(Chief Editor):左良副主编(Vice Chief Editor):徐用吉 左良:主编徐用吉:编辑部主任、副主编,全面负责本刊编辑出版工作。李新根:主任助理,协助主任负责本刊编辑出版工作,并负责科技哲学研究、语言文学研究等栏目的策划、组稿、编辑等。王薇:责任编辑,负责经济与管理研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题、法学研究等栏目的策划、组稿、编辑等。付示威:责任编辑,负责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教育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等栏目的策划、组稿、编辑等。 1.来稿要求观点鲜明并有创新,论证严谨,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文字简洁,篇幅以6000~9000字为宜(包括图表,中英文摘要,即计算机统计中“字数”),正文用A4纸五号宋体倍行间距排版,大标题用小二或三号字,二级标题用四号字。2.来稿内容包括(按顺序):题目(少于20字)、姓名、作者单位(单位全称、邮编)、中文摘要、关键词(3~5个)、中图分类号(查找《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正文、参考文献以及英文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英文部分另排一页,2倍行间距。3.摘要应说明文章的主题范围及内容梗概,不使用“本文”、“笔者”等第一人称作主语,字数200~250字。4.作者简介置于篇首页地脚,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省略)、出生地(籍贯),单位、职称,学位(硕士或博士)。只介绍第一作者及非第一作者中的教授。5.参考文献只列入最主要且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参考文献应在正文中引用处用“[序号]”标注,并按在文中出现的次序依次编排。几种主要类型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含标点符号)如下。期刊:[序号]著者.题名[J].刊名(外文刊名可缩写,并省略缩写点),出版年,卷号(期数):起止页码.专著:[序号]著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城市名):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文集:[序号]著者.引用的具体文章题名[M]//文集著者.文集名. 出版地(城市名):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学位论文:[序号]著者. 论文名[D]. 保存地(城市名):保存单位,年份:起止页码.6.获得基金资助的论文应在首页地脚处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7.本刊不接受邮箱投稿,只接受在学报网站投稿系统投稿。请在系统注册时准确填写作者尤其是通讯作者的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信息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 科技哲学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法学研究教育研究语言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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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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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学报》 创刊于1951年5月1日。创刊号《卷头语》中谈到创办学报的宗旨是“以发表本校同仁学术研究的成绩为主旨,其目的在于推动和启发大家的学术钻研,并与国内文化教育界交流经验。”其任务则是“将致力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研讨,以期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将注意并学习运用科学的观点去研究和解释历史、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及国防事务。”学报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种版本,均为16开本,不定期。学报编委会由张松如、孙亚明、胡绍祖、智建中、杨公骥、蒋锡金、穆木天、丁锡祉、王琳、傅桐生、郑汝骊、[日]芦泽、吴宗涵等13人组成。当时因稿源不足,只出刊一期被迫停刊。1953年,我校开始有计划地组织教师结合教学和国家建设实际进行科学研究。1954年举行了第一次科学会议,提出了一批论文。在此基础上,1955年6月,又以《东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通报》的刊名出版了一期自然科学版。编委会由20人组成,主编由智建中担任,副主编由王琳和蒋锡金担任。《通报》仍为不定期,由新华书店吉林省分店代销,向全国公开发行。1956年春,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工作会议,毛泽东主席发出为迅速赶上世界先进水平而奋斗的号召。不久中央又提出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我校广大师生在“向科学进军”热潮的鼓舞与推动下,学术思想空前活跃,学术讨论蓬勃开展,科研成果日益增多。为适应学术领域欣欣向荣这一新的势头的发展,由成仿吾校长提议,经学校第四次学术委员会讨论,做出了《关于出版〈东北师范大学科学集刊〉的决定》。第一期前言中称“这个刊物的创办,是以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发表科学成果,交流学术上的意见,开展学术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借以进一步推动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科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并从而推动教师的思想水平的提高和新生力量的迅速成长。”《科学集刊》是以系或学科相近的几个系为单位出版各种专业版本,在研究部主任领导下,由各系学术委员会和《科学集刊》编辑室编辑出版。从1956年至1958年间共出版教育、语言文学、历史、地理、数理化、生物、世界古代史译文等专业版10期,均为不定期,由全国各大城市新华书店公开发行。1956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全国学术刊物编辑工作会议,讨论如何贯彻“双百”方针,开展学术讨论问题。根据会议精神和开展学术论争的实际要求,我校于同年9月创办了学术副刊—《争鸣》,为中青年教师开辟了学术论争的园地。1958年8月,我校下放吉林省后,改称吉林师范大学。1959年初,恢复学报,改称《吉林师大学报》,仍按系或学科相近的几个系为单位出版各种专业版学报。从1959年至1960年共出版政治理论、语言文学、历史、数学、生物、数理化等专业版7期,仍为不定期刊,仍由全国各大城市新华书店发行,我校出版部负责邮购业务。由于进入经济困难时期,纸张缺乏,1960年底停刊。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好转和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1963年底学报复刊。由于各系科研力量发展不平衡,有的系独自出刊专业版有困难,加之专业版刊期长,不便开展学术讨论,复刊后的学报又按原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种综合性版本出刊。前者为季刊,后者为半年刊,分别由学报两版编委会编辑出版,由长春市邮局统一发行。学报编委会由30人组成,社会科学版编委会主任为黄彦平,副主任为李冀、万九河、何楠若、孙晓野;自然科学版编委会主任为张德馨,副主任为王琳、丁锡祉、傅桐生。从1963至1966年间,社会科学版出刊10期,自然科学版出刊5期,共15期。由于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的到来,学报被迫于1966年6月再度停刊。1973年春,毛泽东同志关于出版学报工作的指示下达后,我校停刊达7年之久的学报于1973年10月复刊。复刊后的学报仍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种版本出刊,不定期,内部发行。1975年,社会科学版定为季刊,由长春市邮局公开发行。1976年又改为双月刊。学报编委会由29人组成,刘光为主任,武强、王琳、李树藩、林志纯、宫绍辉为副主任,下分文理科两组。从1973年至1976年的4年间,社会科学版出刊16期,自然科学版出刊1 期。这一时期,“四人帮”为了篡党夺权,控制了宣传工作舆论阵地,窒息学术思想,毒化文风,打击和迫害广大编辑人员,使社会主义学术理论工作受到很大干扰和破坏。我校学报也受到了干扰和影响,发表了一些有错误的文章,给学术理论工作带来损失。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全党开始拨乱反正。教育部于1978年7月在武汉召开了高等院校文科学报座谈会。出席这次座谈会的共有18家学报的代表,我校学报编辑部的代表参加了这次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总结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报工作的经验教训,端正了学报方向,明确了学报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对提高学报质量,更好地为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服务,有着重要作用。武汉会议后,校党政领导加强了对学报工作的领导,定期讨论学报工作。同时加强了编辑部的建设,任命周毓方为学报编辑部主任,陈日朋、莽永彬、沙宝祥、金和德先后为副主任。规定学报编辑部为系、所一级的学术机构,编辑人员为科研人员,其政治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均按相应的教师对待。并按专业配备了专职编辑人员,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要求不断提高科学水平、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为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编辑队伍而努力。我校下放吉林省20多年之后,从1980年起又重归教育部直属,恢复了东北师范大学的校名,学报也随之恢复了《东北师大学报》的原刊名,社会科学版仍为双月刊,国内由长春市邮局总发行,国外由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中国国际书店)总发行。自然科学版经过试刊,1980年定为季刊,国内公开发行。1985年开始向国外发行。社会科学版编委会主任为戴星东,副主任为吕元明、周毓方。自然科学版主任为王琳,副主任为黄启昌。1984年4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加强研究“四化”建设中现实问题的新课题,要求学报优先发表经过认真研究、对解决现实问题有创见、有理论深度的论文,克服轻视实践和脱离实际的倾向。我校把研究现实问题作为学报重点内容之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了研究和探索教育体制改革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了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1985年,我校又创办了学报的教育科学版。该版暂为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受到了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和欢迎。为了探索学报工作的改革,提高学报质量,1984年秋改建并加强了学报编委会。哲学社会科学版编委23人,郑德荣为主任,李洵、薛文华、张人和为副主任;自然科学版编委23人,郝水为主任,黄启昌、赵成大、张力果、刘秉正为副主任;教育科学版编委会23人,黄彦平为主任,李桂林、梁忠义、朱绍禹为副主任。为了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的需要,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1989年报请国家教委转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将教育科学版改名为《现代中小学教育》,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1990年改为双月刊,1999年改为月刊。1989年任命陈日朋为学报编辑部主任,沙宝祥为副主任。1991年任命韩山保为副主任。1994年底任命沙宝祥为学报编辑部主任,韩山保为副主任。1996年初许国良主持学报编辑部工作,韩山保、陈虹娓任副主任。受中国化学会委托,1996-2004年学报编辑部承办中国化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分子科学学报》,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1997年学报编辑部更名为学术期刊社,处级建制,下设办公室和四个编辑部:《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东北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现代中小学教育》编辑部、《分子科学学报》编辑部。许国良任社长,韩山保、陈虹娓、张捷、王亚范先后任副社长。博士生导师郑德荣教授任哲学社会科学版编委会主任;副校长、博士生导师赵毅教授,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柳海民教授先后任主编,博士生导师李炳海教授任副主编,副社长陈虹娓编审、副社长王亚范副编审先后任常务副主编、常务主编。中科院院士郝水教授任自然科学版学报编委会主任;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邢苗教授,副校长、博士生导师薛康教授先后任主编,社长许国良编审任常务副主编、常务主编。党委书记周敬思教授,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盛连喜教授先后任《现代中小学教育》主编,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柳海民教授,博士生导师袁桂林教授,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马云鹏教授任副主编,副社长韩山保、张捷先后任常务副主编、常务主编。中科院院士唐敖庆教授、徐光宪教授,著名化学家、Martin Karplus为《分子科学学报》编委会名誉顾问,中科院院士孙家钟教授为主编,博士生导师王荣顺教授、中科院院士黎乐民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前树教授为副主编,社长许国良编审任总编。2004年秋该刊转交化学学院承办。我校学报1951年5月创刊至2006年12月,经历55个春秋。尽管曾经三易刊名三次停刊,但在党的领导下,坚持贯彻“双百”方针,经过全体编辑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全校师生的热情支持,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办成了有一定影响的高校学报,而且由一个版发展到三个版,创办出三本各具特色的学术期刊,由内部交流提高到国内外公开发行。在这55年中,学报共出刊550期,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版224期、自然科学版122期、教育科学版16期、现代中小学教育154期、分子科学学报34期。所刊登论文中不少是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深度,有的多次被引用、转载和索引,有的专题研究实用价值较大,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之,学报对于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交流研究成果,开展学术讨论,提高教师的科研和教学水平,培养和扶植中青年教师,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繁荣我国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果哥们连有哪些刊物都不清楚,估计投稿录用的可能性不大啊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教育部主管、东北师范大学主办、东北师大学术期刊社编辑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综合性学术期刊。

1951年创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 22-1062/C。国内邮发代号12-21,国外邮发 代号:BM357。本刊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文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首届和第二届全国双十佳社科学报、吉林省社会科学十佳期刊。

该刊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开展学术讨论,交流教学和科研成果,发现和扶植人才,培养学术理论队伍,为提高东北师范大学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服务,为发展和繁荣我国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事业服务。

刊登的论文曾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高等学校首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中国史学会中国古代史优秀论文奖等国家级奖励;荣获吉林省一、二、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0多篇。本刊在《新华文摘》、《中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权威文摘刊物上的年转载率连续多年保持50%以上,居高校文科学报前列。其中,历史学论文转载篇数居高校文科学报之榜首。海内外报刊经常转载介绍本刊所发表的文章,在海内外学术界颇有影响。读者对象:海内外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和高等学校文科师生等。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科技哲学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张学良研究语言文学研究教育管理研究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是由教育部主管、东北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1999年创刊,双月刊,每期96页。本刊依托东北大学优越的教学、科研环境,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和宗旨,致力于交流和传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成果,促进东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水平的提高,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结合,加速学科建设的综合化与人才素质的完善化。主要栏目有:科技哲学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法学研究、语言文学研究、教育研究等。“科技哲学研究”是本刊的特色栏目和重点栏目,在2006年和2010年全国高校社科学报评比中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和“全国高校社科期刊特色栏目”。该专栏依托东北大学科学技术哲学学科点,刊载国内外科技哲学研究方面的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开设10年来已发表论文200多篇,被转载率达40%。近年来,该栏目已有数十篇论文被国内三大权威文摘转载。其中,刘大椿教授的论文《技术何以决定人之本质》被《新华文摘》2006年第11期全文转载;王子彦教授的论文《值得重视的城市蔓延问题》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2006年第1期转载;周春彦博士的论文《双三螺旋:创新与可持续发展》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2006年第4期转载;陈凡教授的论文《论工程伦理学研究的趋势与路径》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7年第3期转载;王玲博士的论文《科技与奥运契合过程及特征的历史解析》被《新华文摘》2008年第15期全文转载;斯文·欧威·汉森的论文《技术哲学视阈中的风险和安全》被《新华文摘》2011年第10期全文转载,等等。本刊是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和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被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波兰《哥白尼索引》(IC)和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国内外权威数据库收录。据2011年《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的数据,2010年社会科学版学报的复合影响因子为,在全国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期刊(673种)中排名22;期刊影响因子为。《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双月刊,大16开,每期96页,国内定价10元/册,全年60元,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8-3758国内统一刊号:CN 21-1413/G4国内邮发代号:8-123国际邮发代号:BM7815国外总发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北京399信箱)国内读者可在当地邮局订阅。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主编:左良编辑部主任:徐用吉 主任委员(Chairman of the Committee):丁烈云副主任委员(Vice Chairman of the Committee):左良委员(Members):于立邓大松王建平王前王铭玉叶平朱葆伟庄新田陈凡汪同三李兆友李凯张明国张雷肖峰迟福林林木西欧阳康周光辉金启军钟田丽娄成武洪晓楠赵雯徐用吉郭亚军魏江主编(Chief Editor):左良副主编(Vice Chief Editor):徐用吉 左良:主编徐用吉:编辑部主任、副主编,全面负责本刊编辑出版工作。李新根:主任助理,协助主任负责本刊编辑出版工作,并负责科技哲学研究、语言文学研究等栏目的策划、组稿、编辑等。王薇:责任编辑,负责经济与管理研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题、法学研究等栏目的策划、组稿、编辑等。付示威:责任编辑,负责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教育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等栏目的策划、组稿、编辑等。 1.来稿要求观点鲜明并有创新,论证严谨,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文字简洁,篇幅以6000~9000字为宜(包括图表,中英文摘要,即计算机统计中“字数”),正文用A4纸五号宋体倍行间距排版,大标题用小二或三号字,二级标题用四号字。2.来稿内容包括(按顺序):题目(少于20字)、姓名、作者单位(单位全称、邮编)、中文摘要、关键词(3~5个)、中图分类号(查找《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正文、参考文献以及英文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英文部分另排一页,2倍行间距。3.摘要应说明文章的主题范围及内容梗概,不使用“本文”、“笔者”等第一人称作主语,字数200~250字。4.作者简介置于篇首页地脚,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省略)、出生地(籍贯),单位、职称,学位(硕士或博士)。只介绍第一作者及非第一作者中的教授。5.参考文献只列入最主要且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参考文献应在正文中引用处用“[序号]”标注,并按在文中出现的次序依次编排。几种主要类型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含标点符号)如下。期刊:[序号]著者.题名[J].刊名(外文刊名可缩写,并省略缩写点),出版年,卷号(期数):起止页码.专著:[序号]著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城市名):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文集:[序号]著者.引用的具体文章题名[M]//文集著者.文集名. 出版地(城市名):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学位论文:[序号]著者. 论文名[D]. 保存地(城市名):保存单位,年份:起止页码.6.获得基金资助的论文应在首页地脚处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7.本刊不接受邮箱投稿,只接受在学报网站投稿系统投稿。请在系统注册时准确填写作者尤其是通讯作者的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信息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 科技哲学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法学研究教育研究语言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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