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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则的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5 10:23:16

平等原则的论文参考文献

尊重最为重要。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6.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协调个人与他人关系应遵守的原则如下:一、平等原则(一)平等是交往的基础。所谓平等原则,是指人与人交往中坚持平等相待的原则。在人际交往中,交往双方都应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交往对象。这是建立和发展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和前提。(二)树立正确的平等观。1、平等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平等的相对性具体表现在:(1)平等是有条件的,包括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2)起点和机会是均等的。绝对的平等不仅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的。2、平等是现实的平等是现实的,主要是指:(1)平等具有时代性。平等是当时当代的,符合当时现实实际的;既不超前也不滞后于时代。(2)平等具有地域性。(3)平等具有文化性。(4)平等是发展变化的。(三)人际间平等交往的类型人际间平等交往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治上的平等。(2)经济上的平等。(3)法律上的平等。(4)人格上的平等。(四)人际间平等交往的方式如下:1、平视法平视,是最恰当的视角。在交往中,面对强者,不要唯唯诺诺、低三下四;面对弱者,不要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在人际交往中欺弱怕强两副面孔都是不可取的,只有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不卑不亢,才能摆正双方的关系,建立和发展良好的相互关系。2、对等法对等法是一一对应的方法。地位对等法,国际间的、单位间的人际交往,一般讲究对等,接待规格、接待人员的安排都是对等的。3、尊重他人的价值与人交往,绝不能贬低或轻视别人的价值。4、满足对方需要人际间的平等交往还体现在:交往双方对需要及对需要的满足程度应是平等的。二、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指诚实信用原则,即在人际交往中双方诚实、守诺、讲信用。诚信原则要求交往的双方以诚相待、信守诺言、讲信用。诚信是做人之本,诚信原则是维护正常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 诚信原则要求人们在交往中做到:以诚相待、信守诺言 、老少无欺。三、礼貌原则礼貌原则指交往双方通过言谈举止表现出谦虚、恭敬、相互尊重的原则。礼貌原则是人际交往中又一最基本的原则。 礼貌原则对人际交往的要求:要求人们在人际交往中要注重礼貌仪表、礼貌举止、礼貌用语等。四、互利原则互利原则指交往双方通过对物质、精神的交换而使各自的需求得到满足的原则。(一)引发人的交往动机因素 :1、内在因素。内在因素主要包括需要、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等。内在因素是使人产生交往动机的推助力。2、外在因素。外在因素主要是社会角色期待对个人形成的压力。3、目标因素。目标因素是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的合成。(二)互利原则体现了人际交往最基本的动机。互利原则正是体现了人际交往最基本的动机。互利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物质方面的涉及衣、食、住、行、用等所有方面。精神方面的涉及人的思想、意识、心理、情感、文化等方面。(三)人际交往的互利性是客观事实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怯于谈互利,忌讳功利思想,回避功利动机。实际上,人们因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而交往,这是客观事实。人际交往的延续也是建立在交往双方的需求和对需求的满足保持平衡状态的基础之上。如果出现失衡,双方就可能中断或终止交往。(四)人际交往强调互惠互利互利原则值得强调的是,互利是正面的、积极的、合理合法、符合道德规范的互惠互利。五、人道原则人道原则指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利的道德原则。 人道原则源于人道主义伦理原则。主要是提倡以人为本,肯定个人的价值,维护个人尊严和权利等。在人际交往中,应提倡人道原则,提倡人际互助。六、择善原则择善原则指人际交往的选择性原则,即择善而交、择善而从的原则。 择善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择善而交;另一层是择善而从。(一)择善而交择善而交是强调在人际交往中与何人交往要慎重、要有所选择,坚持择善去恶的价值取向。 择善而交要求我们与交往对象相互的需要要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二)择善而从择善而从是强调在人际交往中,交往双方互相学习对方好的方面。择善弃恶,互相取长补短,抵制和排斥不良影响,保持良好的品德和人格。 七、适度原则适度原则指与人交往时,言谈举止、态度、表情及行为等程度适当,把握分寸,恰到好处的原则。适度原则的内容包括:(一)语言表达适度 (二)举止适度 (三)态度适度 (四)表情适度表情适度是指在表达内心思想感情的面部变化上要适度。表情主要是指面部表情变化。1.人际交往中,最好的表情是微笑2.眼神是心灵的窗口,也是面部表情的核心 八、相容原则相容原则指交往中宽容待人,忍耐性强,对人宽宏大量的原则。(一)相容就是谦让,就是宽宏大量。(二)相容就是豁达,就是容人之短。(三)相容就是宽容,就是宽以待人。(四)相容就是抑制,就是自我调整。(五)相容不是懦弱,而是自信。(六)相容是转换器。九、积极原则积极原则指交往中以主动、热情的态度与对方交往,以获得对方反应的原则。 积极是与消极相对的一种正面的、进取的、努力的、主动热情的态度和行为表现。 在人际交往中,应以主动热情的态度引发与交往对象的互动与交流。面对两种情况尤其要注重坚持积极原则。十、理解原则理解原则指交往双方互相了解、互相换位思考、替对方着想、相互体谅的原则。所谓换位思考,就是站在对方的地位或立场,从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就是“将心换心”“将心比心”。十一、 自律原则自律原则指在与人交往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约束自己的原则。参考文献:

可以。

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

书写技巧

把光标放在引用参考文献的地方,在菜单栏上选“插入|脚注和尾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尾注”,点击“选项”按钮修改编号格式为阿拉伯数字,位置为“文档结尾”,确定后Word就在光标的地方插入了参考文献的编号,并自动跳到文档尾部相应编号处请你键入参考文献的说明,在这里按参考文献著录表的格式添加相应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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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SMART原则指的是:S=Specific、M=Measurable、A=Attainable、R=Relevant、T=Time-bound,具体解释如下:

1、绩效指标必须是具体的(Specific)。

2、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

3、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Attainable)。

4、绩效指标是要与其他目标具有一定的相关性(Relevant)。

5、绩效指标必须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Time-bound)。

意义:

SMART原则是为了利于员工更加明确高效地工作,更是为了管理者将来对员工实施绩效考核提供了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使考核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更能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开与公平。

如果制定的目标没有办法衡量,就无法判断这个目标是否实现。比如领导有一天问“这个目标离实现大概有多远?”团队成员的回答是“我们早实现了”。

这就是领导和下属对团队目标所产生的一种分歧。原因就在于没有给他一个定量的可以衡量的分析数据。但并不是所有的目标可以衡量,有时也会有例外,比如说大方向性质的目标就难以衡量。

无论是制定团队的工作目标,还是员工的绩效目标,都必须符合上述原则,五个原则缺一不可。 制定的过程也是对部门或科室先期的工作掌控能力提升的过程,完成计划的过程也就是对自己现代化管理能力历练和实践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MART原则

SMART原则(S=Specific、M=Measurable、A=Attainable、R=Relevant、T=Time-based) ——S代表具体(Specific),指绩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标,不能笼统;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绩效指标是数量化或者行为化的,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数据或者信息是可以获得的; ——A代表可实现(Attainable),指绩效指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 ——R代表现实性(Realistic),指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证明和观察; ——T代表有时限(Time bound),注重完成绩效指标的特定期限

smart原则为企业用语 其具体含义为 目标必须是具体的 目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 目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 目标必须和其他目标有关联性 目标必须有明确的截止期限

制定目标有一个“黄金准则”——SMART原则。SMART是英文5个词的第一个字母的汇总。好的目标应该能够符合SMART原则。 S(Specific)——明确性 所谓明确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明确的目标几乎是所有成功团队的一致特点。很多团队不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因为目标定的模棱两可,或没有将目标有效的传达给相关成员。 示例:目标——“增强客户意识”。这种对目标的描述就很不明确,因为增强客户意识有许多具体做法,如:减少客户投诉,过去客户投诉率是3%,现在把它减低到1.5%或者1%。提升服务的速度,使用规范礼貌的用语,采用规范的服务流程,也是客户意识的一个方面。 有这么多增强客户意识的做法,我们所说的“增强客户意识”到底指哪一块?不明确就没有办法评判、衡量。所以建议这样修改,比方说,我们将在月底前把前台收银的速度提升至正常的标准,这个正常的标准可能是两分钟,也可能是一分钟,或分时段来确定标准。 M(Measurable)——衡量性 衡量性就是指目标应该是明确的,而不是模糊的。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作为衡量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 如果制定的目标没有办法衡量,就无法判断这个目标是否实现。比如领导有一天问“这个目标离实现大概有多远?”团队成员的回答是“我们早实现了”。这就是领导和下属对团队目标所产生的一种分歧。原因就在于没有给他一个定量的可以衡量的分析数据。但并不是所有的目标可以衡量,有时也会有例外,比如说大方向性质的目标就难以衡量。 比方说,“为所有的老员工安排进一步的管理培训”。进一步是一个既不明确也不容易衡量的概念,到底指什么?是不是只要安排了这个培训,不管谁讲,也不管效果好坏都叫“进一步”? 改进一下:准确地说,在什么时间完成对所有老员工关于某个主题的培训,并且在这个课程结束后,学员的评分在85分以上,低于85分就认为效果不理想,高于85分就是所期待的结果。这样目标变得可以衡量。 A(Acceptable)——可接受性 目标是要能够被执行人所接受的,如果上司利用一些行政手段,利用权利性的影响力一厢情愿地把自己所制定的目标强压给下属,下属典型的反映是一种心理和行为上的抗拒:我可以接受,但是否完成这个目标,有没有最终的把握,这个可不好说。一旦有一天这个目标真完成不了的时候,下属有一百个理由可以推卸责任:你看我早就说了,这个目标肯定完成不了,但你坚持要压给我。 “控制式”的领导喜欢自己定目标,然后交给下属去完成,他们不在乎下属的意见和反映,这种做法越来越没有市场。今天员工的知识层次、学历、自己本身的素质,以及他们主张的个性张扬的程度都远远超出从前。因此,领导者应该更多的吸纳下属来参与目标制定的过程,即便是团队整体的目标。 R(Realistic)——实际性 目标的实际性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是否可行、可操作。可能有两种情形,一方面领导者乐观地估计了当前形势,低估了达成目标所需要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人力资源、硬件条件、技术条件、系统信息条件、团队环境因素等,以至于下达了一个高于实际能力的指标。另外,可能花了大量的时间、资源,甚至人力成本,最后确定的目标根本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示例:一位餐厅的经理定的目标是——早餐时段的销售在上月早餐销售额的基础上提升15%。算一下知道,这可能是一个几千块钱的概念,如果把它换成利润是一个相当低的数字。但为完成这个目标的投入要花费多少?这个投入比起利润要更高。 这就是一个不太实际的目标,就在于它花了大量的钱,最后还没有收回所投入的资本,它不是一个好目标。 有时实际性需要团队领导衡量。因为有时可能领导说投入这么多钱,目的就是打败竞争对手,所以尽管获得的并不那么高,但打败竞争对手是主要目标。这种情形下的目标就是实际的。 T(Timed)——时限性 目标特性的时限性就是指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例如,我将在200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某事。5月31日就是一个确定的时间限制。没有时间限制的目标没有办法考核,或带来考核的不公。上下级之间对目标轻重缓急的认识程度不同,上司着急,但下面不知道。到头来上司可以暴跳如雷,而下属觉得委屈。这种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的方式也会带来考核的不公正,伤害工作关系,伤害下属的工作热情。

护理论文参考文献原则

[1]祝惠民.内科学[M].第3版.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142?151.这是标准的论文参考文献的格式。[1]是参考文献序列号,祝惠民是作者,内科学是署名,[M]代表书籍,第三版代表书的版本序号,人民卫生出版社是出版社名称,“1998:142151.”是书的出版年份,142-151是说本论文的写作参考了这本书的第142-151页的内容。

护理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及范文

现如今,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是一种综合性的文体,通过论文可直接看出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论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护理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及范例,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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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属于规范的范畴,是衡量事物的准则。护理论文的标准化规范化是论文全面质量的重要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笔者一方面深深体会到标准化在护理论文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却时时感受着不“标准”、不“规范”的投稿论文。为此,笔者对2000年中华护理杂志经3审确定可刊用的部分投稿(原稿)进行了检查,对常见的标准化规范化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促进护理论文的标准化建设,使护理论文在信息时代以更快的速度,在更广阔的空间被传播、利用。

1材料和方法

在2000年中华护理杂志经3审可刊用的518篇护理论文中,抽取50篇含中文摘要、关键词的论文原稿进行检查和分析。

检查内容:①论文编写格式中的题名、摘要、关键词:论文编写格式包括的内容较多,限于篇幅在此只能就其前置部分的题名、摘要、关键词——文献检索的重要入口[1]进行讨论;②名词术语;③计量单位;④数字;⑤参考文献;⑥图表。

检查标准:题名、摘要、关键词以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文摘编写规则》为依据;名词术语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依据;计量单位以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定计量单位》为标准,要求以单位符号表示;数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标准;参考文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其他内容以中华护理杂志2000年1期刊登的稿约要求为准。

2结果

一般情况50篇论文作者的年龄:20~29岁11人;30~39岁16人;40~49岁22人;50~60岁1人。作者职称:初级11人;中级30人;高级9人。50篇论文标准化方面的主要问题如表1。其中存在1个方面问题的论文6篇,2个方面问题的19篇,3个方面问题的27篇,4个以上方面问题的9篇,无1篇论文不存在标准化方面的问题。

具体表现

参考文献方面:在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上的问题主要有:2个以上作者,仅列第1作者;标点符号不符合要求;缺少文题、杂志名称或出版社名称、出版地点、期卷号及页码等。在文献使用上主要表现为:在论文核心内容如护理方法上标注参考文献,实际上仅是部分观点使用了参考文献;内部资料等非公开出版物做参考文献;缺少必要的参考文献,如“据报道”后无参考文献等。表150篇论文在标准化方面的常见问题问题次数百分率(%)参考文献3774数字3468名词术语2856计量单位2754中文摘要1428题名918图表816关键词714

数字方面:公历世纪、年代、月、日、时刻及计数、计量等未使用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混用,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应为20世纪90年代;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用表示概数时用错,如5、6个人,七、八十年代,正确的表示分别为五六个人,七八十年代。

名词术语方面:使用《医学名词》中明确规定不再使用的旧名(曾用名),如心肌梗塞(心肌梗死,括号内为规范名词,下同)、脑梗塞(脑梗死)、血液动力学(血流动力学)、周期性麻痹(周期性瘫痪)、人工晶体(人工晶状体)、眼底镜(检眼镜)、眼内压(眼压)、神志(意识)等;1篇论文中主要名词的使用不统一,如患者、病人混用;英文药名采用商品名(应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未注释的情况下,使用中、英文缩略语代替医学名词,如慢支(慢性支气管炎)、扩冠(扩张冠状血管)、心梗(心肌梗死)、AMI(急性心肌梗死)等。

计量单位方面:使用国家标准中已经废弃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如能(量)单位符号使用cal、血糖使用mg/L,国家标准分别为J和mmol/L;计量单位没有以单位符号表示,如8小时、2天,应分别为8h、2d;将单位名称或中文符号作为单位的符号,如把压力100pa改成“压力100帕”或“压力100帕斯卡”;同一篇论文中单位中文符号和国际符号混用,如mgkg-1天-1应改为m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未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mg/kg/min应采用m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mg/kgmin-1形式。

中文摘要方面:将前言内容作为摘要内容;简单地重复论文题名中已经表述过的信息;将医疗的方法、结果等作为摘要要素,未交代主要护理内容;开头冠以“本文”,未用第三人称。

题名方面用词不确切,如一般的临床观察或护理,用某某课题的研究,又如“护士在生命网中的作用”一文,只看题名很难明白“生命网”的意思,其实作者描述的是护士在冠心病二级预防网中的作用,因此生命网应以冠心病二级预防网代替;题名不能反映文章的核心内容;题目大、数据小,言过其实;或简写、或缩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图表方面:主要表现为表中主谓语位置颠倒;图的纵标目未顶左底右,自下而上;说明性的资料未置于图表下方等。

关键词方面:不符合医学主题词表规范,使用不规范的主题词标引;将关键词写成一句内容全面的短语,如糖尿病健康教育模式,急性某某中毒等;漏标或误标,使选择的主题词与论文主题概念不符或造成过度标引。

3讨论

护理论文在标准化方面较差的原因

护理学科的标准化较其他学科的范围大、研究浅:护理学科的标准化不仅受医学的影响,还受数理化及人文科学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大;对护理论文标准化方面的研究甚少,其标准又参考医学标准,并且无标准可循的情况也存在,故在执行时存在一定难度。

思想上不够重视:部分作者认为护理论文只要科研内容有创新、设计合理就可以了,标准化问题可忽略不计;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大家见怪不怪,更觉得不是问题;一些资深作者,往往采用已习惯的表达方式,不愿意接受新的标准、规范。

在标准化方面知识缺陷:我国于1979年才开始建立文献标准化工作,多数作者在校学习期间没有接受过该方面的教育;目前的大专以上护理教育对护理论文标准化的学习要求也不高,有些甚至列为自学内容;论文的作者大多数来自临床,对于复杂的理化单位和符号缺乏必要的了解和理解,临床中一些与标准相驳的习惯用法更影响着作者对标准化的使用。所有这些决定了护理工作者在此方面知识不足,甚至知识缺陷。

护理论文执行标准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标准化源于科学与实践:某一领域在世界范围的统一是在科学和客观的基础上实现的。国际标准的制定与颁布也是如此,它是有科学和客观依据的。我国的国家标准是在参考国际标准的情况下,经过专家反复论证与无数次实践,由国家颁布的。因此,它具有权威性、标准性和严肃性。

学术要交流、学科要发展,必须执行标准化:现代科学活动已成为一项国际性活动,现代科学研究工作需要的情报、资料和信息是全球性的。在当前计算机网络与检索数据库广泛应用的情况下,护理论文只有遵循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才有利于其进入国内外文献检索系统及被有关的文献检索数据库收录,使国内外的读者更方便地进行查阅和检索,真正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的科技名词术语是一个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所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之一。护理学科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家标准做规范,护理学科发展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护理论文只有遵循国家标准才能使自己的学科更严谨、更科学,才能保证其护理信息得以广泛的传播和利用。

对策

从基础教育入手,加强护理论文标准化学习:我国目前的大专以上护理教育虽然都设有护理科研课,但对护理论文的标准化学习重视不够,要求不高。这样的基础对护理工作者的论文撰写必然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护理论文的标准化学习应从学校基础教育开始,并将此做为考核内容,使学生既明白学习标准化的重要性,又知道其主要内容,为今后自觉认真地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提倡自学,重视继续教育:对绝大多数已不再可能接受学校基础教育的护理工作者来说,自学将是必然之路。特别是在撰写论文之前,阅读杂志的稿约及相关标准将有助于护理论文标准化的学习与运用。医院、学校及各级学会的继续教育部门可通过讲座、培训班等形式传授护理论文标准化方面的知识,促进护理论文的标准化建设。

护理期刊身体力行,促进护理论文标准化:护理期刊是护理信息的重要传播媒体,期刊编辑要把宣传和使用标准化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与作者交流、修改稿件、约稿、编撰护理书刊及讲座等形式传播标准化的重要性与内容,使护理论文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成效。

重视研究护理论文标准化方面的新问题:护理专家及有关管理部门对标准化在护理论文运用中出现的问题,新理论、新概念、新技术不断出现产生的新名词、新表达方法等要及时进行研究、规范,以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

4结论

标准化是护理论文的重要方面之一,对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当前护理论文中的标准化问题较多,需要学校、医院及各级学会相关部门的重视,更需要广大护理工作者从自身作起,加强此方面的学习,使相关标准化知识在护理论文中得到准确与广泛的运用,以促进护理学科的交流与发展。

摘要:目的:探讨护理论文的基本结构及撰写要求。方法:凡是护理科技论文,资料真实可靠,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文题简明并醒目,文章的论点明确,主要反映出文章的主题。结果:护理科技论文的结构好与否,它是护理科研程序中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论文的质量及成果质量。结论:要撰写出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新颖性的护理科技论文,必须掌握护理论文的基本结构和撰写要求。

关键词:护理论文;结构;撰写要求

【中图分类号】GB7713-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3-0502-01

凡是护理科技论文,其论点要明确,资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楚,具有科学性、实用性,书写工整,文字精练、规范。文题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为了提高护理科技论文撰写的质量,笔者将自己撰写论文的体会及看法浅谈如下。

1 文题的命名

命题的类型:一般用护理方法、用护理结果、用研究对象进行命名。

文题的具体要求:文题历求简明、醒目、文字应高度精练,能概括文章主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中间尽量不用标点符号,但末尾不能用标点符号,文题中间避免使用非规范化词或代表号。

2 作者及单位

实质性参与并能解答有关论文问题者称为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改。作者单位名称应位于作者下一行,用括号注明“省、单位、邮政编码”,并附第一作者的简历。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它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各个答辩,并最终同意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

3 摘要

摘要内容有: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个要点,每个要点的内容要具体,简明扼要,关键性资料、数据与结果,采用第三人称明确标出。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

4 关键词

关键词代表全文核心内容里的名词和词组,一般由作者从论文题目、摘要和正文中抽选择出来3-5个医学名词(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英文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如:题目“新生儿头皮静脉穿刺进针速度对比”(华夏医学2005年18卷第5期,论著695-696页)。关键词:新生儿 慢速进针 快速进针 对比。

5 引言(前言)

6 材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和临床资料:是文章的第一大层次。一般的资料应交待清楚研究涉及的材料和用具,化学品与仪器,应有来源和产品号等内容,以便重复实验时能得到验证。临床资料以研究的对象和病例为主,要清楚交待研究对象及病例的全部情况,实验方法及统计方法的来源。

方法:应交待论文所用实验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与方法、观察指标。

7 结果

用文字叙述、表格或绘图说明,只将主要结果列出,不要予以分析讨论。如:“静脉推注时防止微量空气进入血管的方法探讨”,(华夏医学,2005年18卷第5期),作者用普通组与实验组进行对比,列出每组在静脉推注时有空气进入血管的是多少例,无空气进入血管是多少例,各组的成功率是多少,再来一个对比,从效果上既清楚又明了,给人印象很深。

8 讨论

主要对本文研究的结果进行评价、阐明和推理,不能只重复结果,也不应结果归结果,讨论归讨论。讨论内容:①用已有的理论对自己研究的结果进行讨论。②指出结果及结论的意义。③该课题在国内外研究的动态及独特之处。④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本课题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努力方向。

9 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

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主要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以文中出现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排列于文末,一般在10篇以内,引用公开、近期出版的原著。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之间用逗号隔开,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中文期刊用全名,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按规定)。

[期刊] 序号 作者 文题[J] 刊名 年份 卷(期):起止页。

[1] 谭建兰.健康教育在糖尿病患者中的应用及效果探讨[J].现代临床护理,2005,4(2):54-55

[2] 李爱车,方小君,李琼妹等.心脏裂伤的抢救及护理[J].现代临床护理,2005,4(2):14-15

[书籍] 序号 作者(主编) 书名[M] 版次(第一版不标出)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起止页。

[1] 裘法祖.外科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256-263

10 标题层次

标题层次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两个数字符号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面不加标点。标题层次划分一般不超过4节,第一级标题为1.,第二级标题为,第三级标题为,第四级标题为,各级标题序号均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字后再写标题或具体内容。

参考文献

[1] 过慧谨.护理科技论文的基本结构及撰写要求.护士进修杂志,2001,16(增刊):6

[2] 侯睿,刘宇.护理研究.护士进修杂志,2004,19(9):771-773

[3] 蒋晓莲.护理理论.护士进修杂志,2005,20(2):100-102

诚信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论文:论诚实信用原则论文提要: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最初表现为道德的基本要求,逐渐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成为民商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文章结合依法治国、以德治国,重点剖析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中的作用。 主要内容:诚实信用原则是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诚实信用体制的健全,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意义重大;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 关键词:诚实信用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基本原则 正文: 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高度抽象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具有很大的伸缩性。诚实信用是道德对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是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具有诚信的光荣传统,“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体现了儒家文化对诚信的重视。中国人的诚信着眼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其价值追求是人伦关系的和谐和奉行道德规则的意志坚定性,把诚信的约束力置于人们的道德生活领域。西方人重视诚信,既有道德意义,更有商品交换意义,他们着重强调诚信对人们商品交换活动的制约,要求人们在签订合同时不欺不诈,在履行合同时不折不扣,西方把诚信的约束力放到了商品交易规则上。中国古代的诚信文化总体上没有转化为一种制度,而西方的诚信文化逐步上升为一种制度,以至于达到现今西方的整个诚信体制的健全。以德治国要求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增强公民信用意识。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说,如果没有信用、没有道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发展。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诚信仍然在潜移默化中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的社会主义要求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德法并举,充分发挥人们道德中固有的诚信美德,逐步建立起我国的诚信社会体系。 二、国家诚实信用体制的健全,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意义重大 1、法律的诚实信用。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法律效力的层次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作为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下位法的制定必须依赖于上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同时若上位法因形势发展进行了修改或废止,下位法应尽快作出反应,作出相应的修改或废止,以确保国家法律的一致,以此来彰显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要求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行使权力、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法律的诚实信用还要求执法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法律,而不是随心所欲,主观臆断。对违法者要无一例外地追究其责任,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要求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认为可以作为国家法律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成为国家信用制度的第一环。 2、政府的诚实信用。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享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依法治国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是勤政廉政的重要环节,政府信用是否缺失是衡量公共道德水准的重要尺度,政府带头讲信用对于打造信用社会举足轻重。在很多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看来,行政权力是可以随意行使不受约束的,郑重的承诺瞬间可以改变,严肃的法律可以化为笑谈,政府招商引资时随意承诺,过后背信弃义,似乎政府享有出尔反尔、反复无常的特权。其结果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背离了政府管理目标,而且损害了行政效率,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它所带来的损失不仅是短期内的经济损失,更是长远的信誉损失。 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审议通过对打造信用政府,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行政许可法首次肯定了行政许可领域的合法信赖保护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政府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诚实信用。行政机关作出许可行为后,不得擅自改变和废止已经依法生效的行政许可。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撤销或废止某一许可行为时,行政机关必须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信赖保护原则要求行政许可机关与相对人双方互相信任,不仅政府要讲信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政府打交道过程中也必须讲信用。政府不能以政策变化、工作失误或经验不足为由,随意收回或变更撤销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同样,行政许可申请人也不能通过欺诈、胁迫或行贿的方式取行政许可或某种利益,也不能在明知政府某一行为违法或因重大过失不知该行为违法的情况下要求保护其利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合同解释上,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依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诚实信用原则赋予司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其在法律规定不足时,从民法的目的出发,依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1、实体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自罗马法以后至20世纪30年代以前,诚信原则只是在实体法上确立了基本原则的地位,多数国家的民法典明确地规定了这一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持双方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在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当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不得通过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权利的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国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14部法律。这些法律都在总则中把诚实信用作为一项原则予以明确规定,并把诚信思想贯穿于整部法律,渗透于字里行间。除了对诚实信用作出原则规定之外,部分法律还明确了违反这一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两条规定了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的一种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我国第一个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立法例,它对于打击制假、售假,维护诚信经营具有积极的意义。《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又进一步进行了肯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中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是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由此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些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将有利于有效制裁和遏制欺诈、恶意违约等摒弃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损害市场交易安全的行为,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制度的确立。同时,该司法解释还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对现实中广泛存在的商品房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进行虚假、夸大不实的宣传进行了制约,该司法解释规定,对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认定为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入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但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如果就其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也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作出了惩罚性规定。该办法第20条规定商品房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此规定进行了肯定和采纳。 现行法律关于违反诚实信用的惩罚性规定,只是局限于社会公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表现在打击制假售假、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几个方面,反应相对滞后,缺乏前瞻性。我个人的意见,在今后的立法中,应当在相关法律中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作出承担责任的具体规定,如,合同成立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履行附随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证卷、保险、信托业活动中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等,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再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罚。 2、程序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20世纪30年代,因《德国民事诉讼法典》规定了“真实义务”即当事人应当完全真实地陈诉案件事实。这一规定被认为是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诚信原则成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状态,不得滥用诉讼权利,不得作虚假的自认,不得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让证人作假证,不得故意作相互矛盾的陈述。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则作了明确:“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司法裁量发挥着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它是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行为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行为起着指导作用,当事人是否抱有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而行为,可以成为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一个依据;其次,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授予,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存在法律真空的情形下,法官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来分配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4款(禁反言规则):“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第75条(妨碍举证的推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这些规定都是诉讼中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和体现。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各界都认识到诚信缺失的危害,高度重视维护各自行业的诚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诚信体制将进一步完善。

以下关于大学生诚信的相关文献供参考:1、何树华,大学生诚信状况剖析及诚信教育对策,[期刊论文] 《高教探索》 -2005年4期 2、何霭,大学生诚信状况与诚信教育研究,[期刊论文] 《思想教育研究》-2006年1期3、王毅 ,道德视阈的诚信教育研究——从大学生诚信状况出发,[期刊论文]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10年4期4、韩尚峰马杰孙净宇,大学生诚信就业的调查和思考,[期刊论文]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z1期5、罗洪铁温静,改革开放30年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的回顾与展望,[期刊论文]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6期6、郭敬张学娟,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研究,[期刊论文] 《征信》-2010年6期7、曾秀兰,当前大学生诚信状况的三大隐忧,[期刊论文]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6年6期8、李洪伟宋平王炳成,大学生诚信的关键影响因素分析,[期刊论文] 《高教发展与评估》 -2011年3期9、钟志凌张国镛,试析大学生诚信制度体系的建立,[期刊论文]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 -2008年5期10、李洪伟宋平王炳成,大学生诚信的影响因素分析,[期刊论文]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5期11、王淑芹杜凡,大学生诚信道德建设的路径选择,[期刊论文] 《思想教育研究》-2008年7期

合作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商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商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题目名称:商务英语谈判中的礼貌策略研究

英文题目:Politeness Principle as a strategy in Business Negotiation

学生姓名:

学号:xxx

学院:xxxx

专业年级:英语专业商务方向xx级

指导教师:xxx

职称:

一、选题的依据:

由于商务活动的需要,在世界高度一体化,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中国进入WTO 的国际背景下,需要人们熟练掌握对外商务活动的原则和技巧;而商务谈判是对外商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商务谈判实际上是通过语言来进行的经济活动, 其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言的应用。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双方都希望己方利益最大化,因此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语言表达和应用对谈判有着深远影响。得体、合适的语言表达能促进商务谈判的顺利进行。而礼貌原则作为一种语用策略是商务谈判的必要技巧,我们通过运用礼貌策略减少谈判双方的利益摩擦,缓和谈判环境,使双方在快乐的条件下获得共赢和理想的谈判结果。本选题旨在研究礼貌语言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影响及具体应用。其意义如下:

意义:1. 得体的谈吐能树立谈判者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形象,是商务谈判中的润滑剂;

2.增加谈判者之间的信任度,提高谈判中的自觉性,增加谈判的成功性,从而实现经济利益;

3. 对商务谈判中礼貌原则的研究有利于对今后礼貌原则文化差异起着促进作用;

4. 对礼貌原则的研究及礼貌语言的学习、应用利于人们生活实际中的交际和商务活动,利于个人生活。

2)综合国内外有关本选题的研究动态和自己的见解

我国学者何自然认为礼貌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语用策略。大量学者对语用学中的礼貌策略进行了研究。我国学者胡艳芳认为礼貌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条重要准绳(2009),普遍存在于人类的交际活动中。国内学者徐盛恒也有深入的见解他认为礼貌语言是语言交际可能涉及的各方关系的杠杆(1992),起着调节人际关系的作用。他们的研究都说明了礼貌语言策略在人们生活交际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国外学者对其的研究更为突出。早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学者戈夫曼(Erving Goffman)就提出了“面子行为理论”,建立了礼貌模式。20世纪60年代,美国语言哲学家Grice(1975)在Austin 和Searle的言语行为基础上提出了会话合作原则,该原则认为人们在所有会话中都应遵循质量,方式和相关的四准则。(1972,1973,1975,1977)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礼貌三规则。1978年Brown 和Levinson 提出了“面子论”。而英国语言学家利奇(Leech,1983)将语用原则分为“人际修辞”(interpersonal rhetoric)和“篇章修辞(textual rhetoric),提出了礼貌六准则。语用学中礼貌语言策略的历史来源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为诸多学者对礼貌策略在商务谈判中作用及应用的研究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许多学者就Grice的合作原则及相关理论,Leech的礼貌六准则,以及Brown和Levison的“面子论”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礼貌原则这一语用策略不仅适用于人们生活中的交流同时在商务谈判中依然适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此基础上,本选题在浅析各位学者对语用范畴中礼貌策略研究的同时,着重研究其具体礼貌语用策略和准则在商务谈判中的影响及应用。深入探讨 Grice的合作原则、Leech的礼貌六准则(得体,慷慨,赞誉,谦逊,一致,同情准则)及 Brown和Levison的“面子论”及他的礼貌策略(积极和消极礼貌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从而说明礼貌语言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重要性。

二、研究内容

(1)主要研究内容及观点:

本选题在浅析各位学者对语用范畴中礼貌策略研究的同时,着重研究其具体礼貌语用策略和准则在商务谈判中的影响及应用。深入探讨 Leech的礼貌六准则(得体,慷慨,赞誉,谦逊,一致,同情准则)及 Brown和Levison的“面子论”及他的礼貌策略(积极和消极礼貌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

(2)论文内容提纲:

1 商务谈判的简单介绍

商务谈判的定义

商务谈判的基本原则(语言特征)

2 礼貌语言策略的介绍

礼貌的定义

相关的礼貌理论( Grice(1975)会话合作原则; Leech的礼貌六准则; Brown Levison的“面子论”等)

相关礼貌理论下的具体礼貌原则和策略

3一些语用礼貌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重点)

“得体准则”(把Grice的合作原则中的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纳入为得体准则 说明:此为创新点)

慷慨准则的应用( Leech原理)

逊准则的应用( Leech原理)

Brown Levison积极和消极礼貌策略的应用

4 总结

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本选题的主要研究方法有文献资料法和经验总结法,以网络技术、人工智能为研究手段,采用对比分析、综合分析等方法和手段,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在礼貌原则领域的见解和研究成果的对比和解析,总结出礼貌语言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的重要性。

四、进程安排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资料收集,阅读整理资料,拟定论文研究大致方向

- :

向论文老师申报论文题目;确定研究方向,拟定出论文大纲,积累资料

撰写开题报告及交予老师审核

听取指导老师建议结合实际撰写、修改论文一稿

听取指导老师建议撰写、修改论文二稿

听取指导老师建议撰写、修改论文三稿

撰写论文定稿

上交论文定稿

将论文定稿交予老师审查

—:

做好答辩准备

五、主要参考文献

[1] Brown, P. &Levinson, S., 1978,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Politeness Phenomena”. In . Goody(ed.), Questions and Politeness: Strateges in Social Interac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 .

[2] Grice, ., 1975, “Logic and Conversation”. In Cole &Morgan(eds.). Syntax and Semantics 3: Speech Acts. New York : Academic Press. 1975, .

[3] Goffman,E., 1967, International Ritual: Essays on Face –to Face Behacior. New York: Doubleday and Company.

[4] Leech .G. Principle of Pragmatics [M]. New York : Longman Inc, 1983.

[5] 胡艳芳(Hu, Yanfang),积极礼貌策略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的应用[J]. 重庆工学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6] 何自然(He, Zirran).语用与英语学习[M].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7.

[7] 邱天河(Qiu Tianhe), 语用策略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运用[J]. 外语与外语教学.

[8] 徐盛恒(Xu Sheng hen)礼貌原则新拟[J]. 外语学刊,1992.

[9] 熊学亮(Xiong, Xueliang).礼貌文化参数. 简明语用学教程, : 1165-170.

[10] 杨林聪(Yang Lincong)礼貌原则在商务沟通中的应用[M].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

六、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xx年xx月xx日

课题名称: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中的

本课题的研究现状、研究目的及意义

研究现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商务英语信函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商务英语信函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关注和研究,其领域涉及翻译、词汇学、语义学及语用学。国内的,如:吴金凤的《商务英语信函的特点及翻译》;黄雪芳的《商务英语信函的词汇特征分析》;武瑞的《商务英语信函中的'语用策略研究》。国外的,如:Josephine Baker的Correct Business Letter Writing and Business English;Beam Brilliance的New Business English;Leech,S.的Principles of Pragmatics等。

从这些论文著作整理统计来看,国内外学者对商务英语信函的翻译、词汇和语用的理论性研究分析的较多,将具体的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研究分析的较少。本论文选取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这两大原则并结合具体实例来具体分析研究这两大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的应用。

研究目的及意义:

目的:随着世界经济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商务英语信函已经成为对外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务英语信函是在商务环境下,利用信函与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客户进行国际交流的行为,它是一种行业英语,是开展对外商务活动的基础和重要工具,是最常用也最有效的通讯手段之一。为提高外贸人员对商务英语信函的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的认识,增强他们写作商务英语信函写作的有效性,本论文对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进行了具体研究。

意义:商务英语信函是建立友谊、吸引客户的手段,信函中灵活运用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是商务活动顺利开展的内在要求和取得商务交际成功的关键,是建立和睦合作关系的基础,因此,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研究对商务英语信函的写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课题类型:

(1)A—工程实践型;B—理论研究型;C—科研装置研制型;D—计算机软件型;

E—综合应用型

(2)X—真实课题;Y—模拟课题;

(1)、(2)均要填,如AY、BX等。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中文题目: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

1引言

论文研究的背景

论文研究的意义

2商务英语信函及语用原则简介

商务英语信函的定义

商务英语信函的特点

商务英语信函的语用原则简介

3礼貌原则简介及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

礼貌原则简介

礼貌原则的定义

礼貌原则的特点

礼貌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

4合作原则简介及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

合作原则简介

合作原则的定义

合作原则的特点

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

5 总结

6 参考文献

本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进度安排

实施方案:

查找有关资料,收集并整理资料,结合自己兴趣和专业与指导老师探讨后确定选题。确定论文题目,根据论文的研究方向和所得资料结合任务书中的要求,写出开题报告。编写提纲根据提纲写出初稿,根据修改后的初稿写出二稿,根据再修改后的二稿写出三稿。调整论文结构,检查错别字,编排标准格式,定稿打印。

进度安排:

20XX年1月5日上交开题报告

20XX年4月9日交初稿

20XX年4至5月论文修改

20XX年5月22日论文定稿

20XX年5月29日答辩

已查阅的主要参考文献

[1] Beam Business English [M].Beijing: 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2010

[2] Frank of Positive Politeness Strategies in Business Letters [J].Journal of Pragmatics,2010

[3] Fraster, on Politeness [J].Journal of Pragmatics,2011

[4] and Politeness: strategies in social interaction [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

[5] Jef Pragmatics [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6] Jiang :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 [M].Beijing: Beijing University Press,2000

[7] Jones L,Alexander Business English [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8] Lesikar,Raymond Communication [J].New York: Richard

[9] Analysis of Business Letters of Negotiation [J].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2002

[10] Scheraga, English Writing Skills [J].Illinois NTC Publishing Group,2001

[11]范俊芳.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在英语商务信函中的研究[D].辽宁大学,2012

[12]高欢.礼貌原则应用于商务英语信函的实证研究[D].重庆大学,2007

[13]胡志雯.语用原则在商务英语应用中的度范畴[J].湖南大学学报,2003

[14]李亮.商务英语应用中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体现[J].广西大学学报,2009

[15]刘焕明.格莱斯合作原则在经贸英语合同文本中的应用[D].延边大学,2009

[16]梅庭军.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写作中的应用[J].考试周刊,2012

[17]吴金凤.商务英语信函的特点及翻译[D].上海外国语大学,2006

[18]王晓英杨靖.商务英语写作教程[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19]武瑞.商务英语信函中的语用策略探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

[20]赵军.商务英语语用特征研究[D].西华大学,2012

[21]周瑞琪.语用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写作中的应用[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7

题 目:

On the Characteristics & Translating Skills of English Advertising(英语的特征和翻译)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快,国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动了广告业的腾飞,英语广告翻译日益成为翻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翻译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不言而喻。广告是商战中的有力的武器,广告英语是一种专门用途的英语,他与普通英语有着较大的差别,本文结合大量的实例,从广告英语的语法特点、句法特点和修辞特点三方面分析了广告英语的特点,并浅析了其翻译策略。英语广告翻译作为翻译学的一个新的领域,引起了众多的翻译工作者和研究人员的注意,发展仍然不够成熟和完善,这篇论文正是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提出了英语广告的特点和英语广告的翻译策略等重要意义的课题。从而为英语广告的翻译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为众多的翻译工作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同时也推动广告业及广告翻译事业的长足发展。

选题的研究现状:

对于商务沟通中的策略,曾有两语言学家提出过。

美国语言学家格莱斯于1967年提出的礼貌被称为“合作原则”。此原则中,会话双方需要共同遵守的原则包括数量、关系、质量和方式几个准则。有了“合作原则”,交易双方所说的话就不会逻辑混乱,说话者和听话者能顺畅沟通,以达到成功交际的目的。20世纪80年代,在合作原则的基础上,英国语言学家利奇又提出了著名的“礼貌原则”,其主要内容为:通过减少自身利益,使对方从中获得更大利益的方式获得对方好感,推进合作,使对方从中获得更长远的利益。

总而言之,“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都是要求商务信函中要坚持礼貌策略,以达到维护交易各方地位均等、关系友好的目的。

拟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礼貌、礼貌原则和商务英语的表达原则;

2.商务英语信函的写作原则

3.礼貌原则在商务英语写作中的具体应用;

4.商务英语信函语言表达形式中礼貌的表现。

研究的创新点及重、难点:

(1)本研究的创新点:本研究立足于商务贸易间来往,提出了不容忽视的礼貌策略,符合现代商务沟通的基本准则,有利于更好的撰写商务英语信函,促进贸易。

(2)本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参考文献的局限性以及信函中的创新概念,避免千篇一律。

研究的进程安排:

20XX-1-15——20XX-2-15 确定选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20XX-2-16——20XX-2-18 撰写初稿

20XX-2-19——20XX-2-20 完成二稿

20XX-2-21——20XX-3-1 定稿

主要参考文献:

[1] 曹顺发,冯波,国际商务英语谈判[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

[2] 彭林霞,黄莉:商务电子邮件与传统商务信函中礼貌策略的对比分析[J].温州大学学报,2006第19卷第5期:49-56.

[3] 秦晓杰:英文商务信函中的“合作”和“礼貌”[J].西安外国语学院报,2001第9卷第4期:11-14.

[4] 曹菱,商务英语谈判[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

[5] Brown G&Yule,G Discourse Analysis,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rch Press

[6] Bilbow G for

关于旅游专业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以下是“旅游专业论文参考文献”,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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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炜.导游业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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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樊飞. 导游回扣与薪酬机制设计研究[D]扬州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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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格式

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目前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中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

⑴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为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适用于“著者和编辑编录的文后参考文献,而不能作为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制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⑵顺序编码制的具体编排方式。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

⑶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专著M ; 报纸N ;期刊J ;专利文献P;汇编G ;古籍O;技术标准S ;

学位论文D ;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 ;检索工具W;档案B ;录音带A ;

图表Q;唱片L;产品样本X;录相带V;会议录C;中译文T;

乐谱I; 电影片Y;手稿H;微缩胶卷U ;幻灯片Z;微缩平片F;其他E。

书写技巧

把光标放在引用参考文献的地方,在菜单栏上选“插入|脚注和尾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尾注”,点击“选项”按钮修改编号格式为阿拉伯数字,位置为“文档结尾”,确定后Word就在光标的地方插入了参考文献的编号,并自动跳到文档尾部相应编号处请你键入参考文献的说明,在这里按参考文献著录表的格式添加相应文献。参考文献标注要求用中括号把编号括起来,以word2007为例,可以在插入尾注时先把光标移至需要插入尾注的地方,然后点击 引用-脚注下面的一个小箭头,在出现的对话框中有个自定义,然后输入中括号及数字,然后点插入,然后自动跳转到本节/本文档末端,此时再输入参考文献内容即可。

在文档中需要多次引用同一文献时,在第一次引用此文献时需要制作尾注,再次引用此文献时点“插入|交叉引用”,“引用类型”选“尾注”,引用内容为“尾注编号(带格式)”,然后选择相应的文献,插入即可。

不要以为已经搞定了,我们离成功还差一步。论文格式要求参考文献在正文之后,参考文献后还有发表论文情况说明、附录和致谢,而Word的尾注要么在文档的结尾,要么在“节”的结尾,这两种都不符合我们的要求。解决的方法似乎有点笨拙。首先删除尾注文本中所有的编号(我们不需要它,因为它的格式不对),然后选中所有尾注文本(参考文献说明文本),点“插入|书签”,命名为“参考文献文本”,添加到书签中。这样就把所有的参考文献文本做成了书签。在正文后新建一页,标题为“参考文献”,并设置好格式。光标移到标题下,选“插入|交叉引用”,“引用类型”为“书签”,点“参考文献文本”后插入,这样就把参考文献文本复制了一份。选中刚刚插入的文本,按格式要求修改字体字号等,并用项目编号进行自动编号。

到这里,我们离完美还差一点点。打印文档时,尾注页同样会打印出来,而这几页是我们不需要的。当然,可以通过设置打印页码范围的方法不打印最后几页。这里有另外一种方法,如果你想多学一点东西,请接着往下看。

选中所有的尾注文本,点“格式|字体”,改为“隐藏文字”,切换到普通视图,选择“视图|脚注”,此时所有的尾注出现在窗口的下端,在“尾注”下拉列表框中选择“尾注分割符”,将默认的横线删除。同样的方法删除“尾注延续分割符”和“尾注延续标记”。删除页眉和页脚(包括分隔线),选择“视图|页眉和页脚”,首先删除文字,然后点击页眉页脚工具栏的“页面设置”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上点“边框”,在“页面边框”选项卡,边框设置为“无”,应用范围为“本节”;“边框”选项卡的边框设置为“无”,应用范围为“段落”。切换到“页脚”,删除页码。选择“工具|选项”,在“打印”选项卡里确认不打印隐藏文字(Word默认)。

注:以上在word中的处理是比较常用的做法,不过作者需要了解,投稿稿件是word格式或pdf格式或wps格式,但是很多期刊是用方正排版系统排版的,二者不“兼容”。因此,作者的word投稿只是编辑部排版的原稿,排版问题作者无需太过担心;而作者如想要编辑部出刊前最后的电子稿(有些作者着急要清样或已经排版的电子稿)其实也没有太大意义,因为没有方正的软件就无法打开这个电子稿。

前者对后者指导规范,后者对前者证明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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