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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晚年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01:03:30

列宁晚年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论文

像这样的文章到处都是,一定是老师布置的作业,给你一篇符合要求的文章论文标题: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论文作者 秦刚论文关键词 ,论文来源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论文单位关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有许多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只能就编写《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一书所涉及到的几个问题,作一些分析和探讨。一、列宁晚年社会主义建设思路被忽视的原因在读到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时,邓小平曾讲过这样一段话,他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9页)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对列宁所进行的社会主义探索,邓小平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实际上,列宁的探索也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他是在经历了“直接过渡”和“战时共产主义”之后,才找到了通过实行“新经济政策”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思路的。推行新经济政策,实际上就是从俄国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情出发,采取迂回方式或者说改良主义的方法向社会主义过渡。列宁在重病期间所提出的一系列理论构思和改革设想,都是围绕这一基本思路展开的。不幸的是列宁逝世过早,没有能够进一步发展他的新思路,使之更加成熟和系统化。列宁去世以后,斯大林又很快终止了新经济政策,列宁晚年形成的社会主义建设思路未能在实践中得到持久的贯彻执行。人们在谈到列宁以新经济政策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建设思路被忽视这个问题的时候,更多的归结为斯大林的原因。斯大林在列宁之后作为苏联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对忽视列宁的思路,放弃新经济政策,无疑起了关键性作用,但除了斯大林的原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从理论来说,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理论还在发展中,其中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例如,选择新经济政策作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方法,这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实际的。但是,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当时还是把社会主义经济理解为一种纯粹的计划经济形式,只是认为直接过渡到这种纯粹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当时无法办到的事情。这种把社会主义经济认定为纯粹的计划经济形式的思想,根深蒂固,不能不左右着人们后来的政策选择。再如,新经济政策从发展生产力、巩固工农联盟出发,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的发展,这是对的。但是,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当时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把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把商品生产、商业和货币流通看成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认为自由买卖、自由贸易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只能在有限的限度内利用它们。正因为在思想认识上有这样的历史局限性,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并没有完全深入人心,后来斯大林取消市场经济,搞单一的计划经济,并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从实际中来看,实施新经济政策,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经济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政治日益稳定。但是,当时俄共(布)党内和共产国际内部许多人对实施新经济政策心存疑虑,认为新经济政策的充分实施难以保持苏维埃俄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难以保证引导社会向社会主义发展。所以,不仅俄共(布)内部有工人反对派等派别反对新经济政策,共产国际也有反对实行新经济政策的组织派别和个人。列宁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说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他说:共产国际内部“有些人看见我们在退却,竟很不应该地像小孩子那样大哭起来,在最近这次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些同志出于最崇高的共产主义感情和共产主义志向,看到优秀的俄国共产党人竟然退却起来而嚎啕大哭”。(《列宁选集》第2 版第4 卷第672 页)由于俄共(布)党内和共产国际内部都有一些人对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有抵触情绪,这也增加了长期贯彻执行新经济政策的难度。至于说到斯大林,他在最初是赞同新经济政策的。列宁逝世后,他在实践中也一度遵循列宁的思路和方法,贯彻推行了新经济政策。但是,斯大林同俄共(布)党内许多人一样,对新经济政策缺乏深刻的理解,把它看作是权宜之计,是恢复和发展经济的临时性措施。斯大林出于他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出于他对当时国际形势的判断,从巩固和维护苏联这个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出发,提出并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高速推进工业化的方针。随着工业化的迅速推进,出现了粮食收购危机的问题。斯大林认为,粮食收购危机的出现,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小农个体经济已无法满足工业化对粮食和原料的需要;二是农村资本主义势力利用新经济政策对苏维埃政权发动进攻。他据此提出了全盘实现农业集体化的方针,终止了新经济政策。斯大林终止了新经济政策,必然中断列宁晚年开辟的社会主义建设思路。二、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功过是非评价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功过是非,是一个难度较大的问题,也是一个众说纷云的问题。就目前国内外情况来看,很少有人对斯大林的历史作用持完全肯定态度,但却有很多人出于各自的政治需要,把斯大林描述成苏联历史的罪人,完全否定或基本否定他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这是不合适的。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理论观点和实践作法,包含着很多复杂的情况,也包含着很大的矛盾性。这种复杂性和矛盾性主要表现在:他的理论观点以及由此产生的方针政策中,往往是正确的内容与错误的倾向交织在一起,有的观点虽说正确,但在实践中却未能很好地坚持下去,甚至被扭曲或完全背离;即使是实践中取得巨大成就的时候,也常常伴随着严重错误的出现。例如,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在工业化建设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这个成功实际上又是以农业和农民的巨大牺牲为代价获取的,以至造成苏联农业的长期落后。再如,斯大林把社会主义公有制思想付诸了实践,在30年代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在实践中提出了两种公有制实现形式,但他又过早地提出消灭个体经济和私人经济,并急于把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推进,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实践水平。还有,斯大林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面有不少正确的合理的主张,但在实践中并没有认真贯彻实行,相反却产生了用个人意志代替国家法律,用阶级斗争的方式处理党内意见分歧以及肃反扩大化等严重错误。认识和评价有关斯大林的这样一些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要把有关问题都放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去衡量或评价,而不能以当今已经变换了的历史条件为标准,更不能从抽象的原则出发。否则,就难以得出正确的认识和有意义的结论。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产生的失误,出现的偏差,以及所犯的严重错误,同他的个人品质和思想方法有关系,但又不能完全归因于个人的问题。除了苏联是在非常复杂的国际环境下进行开拓性的社会主义建设这个原因之外,还有俄国历史传统的影响,苏共党内民主和苏维埃国家法制不健全等问题,而这些是更为重要的原因。一切只有拿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才能对斯大林的功过是非作出客观正确的评价。从这种历史的角度出发,来认识和评价斯大林的功过是非,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这就是:一方面有不可抹杀的历史功绩;另一方面又有严重的错误。对于其错误的方面,作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有利于更好地总结社会主义历史经验教训。但无视其有正确的一面,有历史功绩的一面,只看到错误的一面,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是不可取的,也是站不住脚的。总结历史经验,不能搞虚无主义;搞历史虚无主义,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三、苏联社会主义改革未能成功的主要教训在斯大林之后,从赫鲁晓夫到戈尔巴乔夫,苏联几代领导人都对原有的体制进行过改革尝试,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原有体制的弊端。改革的过程中,进中有退,反复无常,最后改革变成了改向,导致了苏联的瓦解。今天回过头去看,在斯大林之后,苏联有过三次改革的良好时机。第一次时机是50年代中期。当时,社会主义已经在多国巩固和发展起来,资本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已经被彻底打破了。苏联的经济规模也扩大了,迫切需要向经济的现代化发展,而且原有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赫鲁晓夫也确实主张并实行了某些改革,但他的改革是混乱无序的。第二次时机是70年代初期。苏联原有体制的弊端暴露得更加充分、更加严重,其经济和社会发展已受到严重阻碍。勃列日涅夫虽然实行过“新经济政策”,减少指令性计划指标,扩大企业自主权,但很快又草草收场,停止不前了。与此同时,他用“发达社会主义”理论来掩盖问题,夸大成绩,使人们满足于现状,迷失了前进的方向。第三次时机是80年代中期。但戈尔巴乔夫在改革关键时期却提出和推行了错误的路线,使改革的方向逐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结果导致苏共变质,社会主义在苏联彻底垮台。人们在研究和总结苏联改革失败的教训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提出了许多值得重视的看法和观点。应该说,苏联改革历经几十年,都未能取得较大的成效,最后失败了,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教训恐怕可以归纳为这样几点:第一,必须注重发展战略的调整。社会发展战略,是社会管理体制运行的轴心。苏联在斯大林时期形成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当时的社会发展战略而设立和运转的。当时社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强调重工业的发展,后来因战争的需要,又特别重视军事工业的发展。在斯大林之后的几十年里,苏联由同帝国主义相抗衡,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逐步转变为同美国争夺世界霸权,进行核军备竞赛,这就使它的发展战略难以有根本性的调整,长期以军事工业为中心。这样一种发展战略,耗尽了苏联的国力,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同时也在客观上制约着苏联体制的改革。因为实施这种发展战略,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有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作保障。发展战略不改变,体制上难以有根本性的改变。第二,必须解放思想,面向实际。思想僵化,理论教条化,是斯大林时期就已经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从50年代到80年代中期,苏联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并没有比斯大林后期的认识水平高出多少。如认为苏联已进入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并进一步得出苏联处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阶段或已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结论;认为苏联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正在消失,社会主义建设就是要实现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需要抑制商品货币关系;并提出社会主义国家是全民国家、共产党是全民党等论点。这些与苏联的现实有很大的距离。依据这样的理论观点,改革怎么能会深入地进行下去。不解放思想,面向实际,把马克思主义与实际相结合,提出和创造新的理论,是无法推行改革的。第三,必须重视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在斯大林时期,苏联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赫鲁晓夫上台之初就拿斯大林破坏民主、搞个人崇拜问题开刀,似乎是要解决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但他根本没想去改变原有的政治体制。赫鲁晓夫和后来的勃列日涅夫等人在原有的政治体制下,依然在自觉不自觉地搞个人崇拜、家长制等背离民主原则的那一套东西。由于党内缺乏民主,国家民主制度及法律机制不健全,苏联党内很难产生既能坚持马克思主义,又能适应时代变化,并勇于改革创新的领导干部;党外的意见和要求也很难集中起来,成为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动力。这种情况长期没有改变,一方面扼杀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另一方面在社会上又为反社会主义思潮的滋长提供了土壤。这就不能不为改革无法推进和改革最终偏向埋下了制度方面的祸根。第四,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应该说,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理论上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比较明确,实践上也没有长期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的情况发生。苏共领导人在着眼于改革的时候,也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在改革中没有引入市场机制,是一个教训。这主要因为在理论上一直把市场看成是资本主义专利。不引入市场机制,无论怎么改革,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分配平均主义等原有体制的弊端。苏联改革不成功的教训表明,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里搞社会主义,必须在经济上要一个市场经济充分完备发展的历史阶段。把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必须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对于贫穷落后而情况复杂的俄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当时是预见不到的。●新经济政策实施并初见成效后,列宁试图大胆探索一条适合俄国国情的特殊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虽然不久列宁开始患病,但他一直没有放弃理论思考和研究,他口授了一些极为重要的信件和论文,探索和规划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成为俄国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对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有重要的启示。 列宁晚年对商品经济的认识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产品经济、产品交换和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进而,列宁提出了商品经济是俄国走向社会主义的中心环节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的核心思想是,国家必须以市场、商业为基础来间接组织经济,即国家的任务在于"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同时,经济建设必须以个人物质利益为其动力基础.因此,把列宁晚年关于商品经济的理论称为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萌芽当并不为过.

马克思列宁主义论文1000

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我国近现代一百多年来历史选择的必然结果。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国人民在反对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中,曾经尝试过各种思想指导,然而没有一个能指导中国革命取得成功。就是在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传来中国之时,与此并存的也有许多主义和学派,如无政府主义、工团主义、新村主义等等,其中有些“主义”还沸沸扬扬,颇有影响。但结果,大部分主义和思潮不久就烟消云散了,惟独马克思主义不仅没有消失,而且逐步确立了自己在中国政治思想领域的主导地位,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对于中国人民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过程,毛泽东曾经多次作过精辟论述,他指出:自从鸦片战争失败时起,以洪秀全、康有为、严复、孙中山等为代表的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千辛万苦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努力学习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文化即所谓新学,以为只有它才能救中国。但是,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习西方的迷梦,包括辛亥革命在内,中国人的多次奋斗都失败了。“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先进分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中国的面目就开始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自己行动的理论基础和强大的思想武器,并且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提出了正确的奋斗目标、方针、政策和方法,最终带领全国人民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开辟了正确的道路。历史已经宣告了西方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彻底破产,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取得的,都是马克思主义的胜利。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全部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发展史。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我们党8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实践证明,什么时候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党就团结,革命就胜利,社会就发展;什么时候动摇或破坏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党就有分裂的危险,革命就遭受挫折,社会就将倒退。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通过本学期的马克思主义原著的学习,我认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1、劳动力成为商品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2、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就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3、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生产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体现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4、可变资本是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5、增加剩余价值生产的方法都是通过提高剩余价值率实现的。基本方法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等。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方面和矛盾发展的全部过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高涨和危机;决定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灭亡。

一、选择马克思主义的原因:近代的中国一直处于半殖民半封建的社会状态,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中国人民同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矛盾,社会矛盾尖锐,人民渴望获得安宁。在苦难的日子里,中国的知识分子时时刻刻都在思考着救国之路,最后中国选择了马克思主义思想作为解救中国的指导思想。在当时,中国所处的社会大环境的特点,第一次世界大战及俄国十月革命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国际格局深刻变化,这为中国革命提供了良好的国际环境背景。此外,在这个时期,中国人民受到外国主义。本国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这三座大山给广大中国人民带来极大地灾难,这也促使有志之士寻找救国的方式。真正推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是五四运动。这一运动促进马克思主义在中中国的传播以及与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成为了中国革命的新阶段即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开端。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敏锐观察到了工人阶级力量的发展,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导中国工人运动。中国知识分子认为近代中国社会状况决定了中国需要进行一场深刻的社会大革命,以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主义的统治,改变旧的生产关系,解放被束缚的社会生产力。而共产主义理论是最革命的,而当时的中国又急需一场革命,于是,中国先进知识分子举起了马克思主义的大旗。回顾历史,中国先进知识分子选择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偶然随意的,而是在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上不断探索而做出的决定。因为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革命思想才是符合中国实际情况,能彻底改变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状况的革命方式。马克思主义正是中国不断经受挫折后所做出的深思熟虑的选择。二、选择了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五四运动以后,社会主义思潮在中国蓬勃兴起,马克思主义开始在知识界得到传播。在李大钊等的影响和当时形势的推动下,一批爱国的进步青年,尤其是那些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经过各自的摸索,逐步划清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和其他社会主义流派的界限,走上了马克思主义的道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和革命发展的需要,早起马克思主义者在中国掀起了一场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运动。这个运动一开始就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明确地同第二国际的社会民主主义划清界限。第二,注意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第三,开始提出知识分子应当同劳动群众相结合的思想。中国的先进分子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并没有抛弃而是继承了五四运动的科学和民主的精神,并赋予它们以新的含义,使它们在更高层次上得到了发扬。随着中国工人阶级开始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逐步传播,建立一个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工人阶级政党的任务被提上了日程。中国工人阶级政党最早的组织,是在中国工人阶级最密集的中心城市上海建立的。之间约在1920年8月,参加者有陈独秀、李汉俊、李达等。首次会议决定,推陈独秀为书记,并函约各地社会主义分子组织支部。11月,创办《共产党》(月刊)。这标志着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的旗帜在中国大地上树立起来了。

记忆里的马克思,是挂在墙上的严肃画像,和恩格斯并列着;记忆里的马克思主义,是从小到大政治课本里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记忆里身边的马克思主义,是天天在耳边回响的“高举马克思主义的伟大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从来不觉得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自己有任何实质的相关,更无法理解其会对我们生活产生的深远影响.那时的马克思主义,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进入大学,学新闻.于是,我始料不及,却又是急不可待的冲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推开新闻学的大门,是一个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交汇杂糅的世界.无论从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角度,或者人类思想史的传衍变迁——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任何一个视角,任何一条通往现代文明的道路上,马克思及其理论都是必经之所.同时,作为新闻学学科本身而言,和马克思及其理论的关系只可用四个字形容——“密不可分”.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和理论家,而且还是卓越的无产阶级报刊活动家、是无产阶级新闻事业伟大的实践者.他们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政治活动,始终伴随着一系列有声有色的报刊活动.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战斗岁月中,他们创办、主编和参加编辑的报刊有十余家,先后为近百家各国报刊撰写稿件.在长期的报刊活动实践中,他们通过撰写的大量文章、文件和信件,对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的性质、任务、作用、职能以及工作原则、规律等等阐发过许多精辟的见解,这些论述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的理论基础.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新闻思想的提出距今已有100多年的时间,可是其中的许多基本观点、基本理念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观察事物、分析事物的基本方法.它要求我们要用历史的、发展的和辩证的眼光看待事物.运用这种方法看待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报刊活动和新闻思想,就是要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新闻工作的一系列理论观点放在当时所处的具体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中去研究和分析它们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实际意义及理论价值,在此基础上把握其精神实质及理论内涵.同样,学习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思想,要从我国的国情,从我国当前新闻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把马克思、恩格斯新闻思想中的理论原理和基本方法用于解决我国当前新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马克思恩格斯新闻思想的形成,本身是实践的结果,它来源于实践,同时又为实践服务.因此,不应该把它看作纯粹“概念性”、“理论性”的东西,更不应该把它视为“空头理论”,否定它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自觉地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思想来指导当前的新闻实践,规范自身的新闻传播行为.在读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的一些文章后,我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犀利、富有魅力的文笔和极富战斗力的写作风格所折服.作为一名新闻专业的学生,研读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论著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既可以增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修养,又能够提高自己的新闻业务能力.我回想起本科时第一堂新闻专业课的内容,“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介经营和管理体系,在保证良好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求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并非空话.

社会主义研究论文

《浅析空想社会主义必然走向科学社会主义》

摘要:空想社会主义是一种不成熟的理论,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空想,反映了正在成长中的无产阶级最初的愿望。当无产阶级成长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就需要有一个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革命理论来代替它,这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它不是一般意义的社会主义,而是共产主义。本文重点从它们的区别,过渡的必然性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加以论述,指出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关键词:科学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生有其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19世纪40年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西欧先进国家已占统治地位,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内部矛盾日益尖锐,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高涨。马克思和恩格斯参加了当时阶级斗争的实践。在此基础上,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批判地继承了18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欧文)的思想成果,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

1.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区别

科学社会主义从广义上讲指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体系;从狭义上讲则专指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之一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它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发展规律的科学,即关于无产阶级所进行的斗争的性质、条件以及由此产生的一般目的的科学。

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有着质的区别。主要在于,空想社会主义未能揭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经济根源,而科学社会主义则指出资本主义灭亡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空想社会主义看不到埋葬资本主义的力量,而科学社会主义则论证了无产阶级争取自己和全人类解放的历史使命;空想社会主义找不到通往理想社会的现实道路,而科学社会主义则指明了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能实现共产主义。

2.空想社会主义走向科学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

首先,科学社会主义中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揭示了社会生产力是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从而科学地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这就批判和纠正了空想社会主义者仅仅从抽象的理性、正义原则谴责资本主义制度的缺陷。

其次,科学社会主义中唯物史观关于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的学说,提出了从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中去寻找解决社会冲突的路径,社会主义乃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争的必然结局,这就批判和纠正了空想社会主义者从头脑中构思社会改革的蓝图、寄希望于统治者发善心以和平方式实现社会主义的幻想。

再次,科学社会主义中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学说,指明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是改造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社会主体,能够而且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放自己和全人类,这就批判和纠正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把无产阶级仅仅看成一个受苦受难的人群,而把历史进步和社会更替的希望寄托在个别天才人物出现的局限性。

因此,科学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作科学来对待。马克思恩格斯始终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对待科学社会主义,总是随社会发展和自己认识水平的深化而不断丰富、完善和修正自己的理论。当然,空想社会主义也为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空想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来源。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从《共产党宣言》发表到今天,科学社会主义走过了165年的历程,实现了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从一国实践到多国实践、从传统体制到现代体制四次历史性的飞跃。在我国,形成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脉相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和坚持解放思想结合起来。建国以来,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说,都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但在另一方面,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历的曲折发展来看,又说明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一段时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特别强调要把坚持社会主义同坚持解放思想结合起来,就是说,要自觉地把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他还提出了社会主义要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实行对外开放的任务:“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正是在改革开放思想的指导下,我们突破了把和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神圣化的传统观念,开辟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新路,建立了和不断完善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由于时代的变化,社会主义没有像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那样首先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取胜,而是首先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资本主义俄国取胜,以后又在欧亚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取胜。这样的国家在革命胜利以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对此,除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之外,大都对本国国情考虑不足,而在不同程度上去照搬马恩设想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革命胜利后建设社会主义应采措施的某些论断,致使其社会主义建设一再遭遇困难和挫折,而这又转而使一些人对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能否跨越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阶段去建设社会主义产生怀疑和动摇,使之成为一个世纪性难题。邓小平在把坚持社会主义同中国国情的紧密结合中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破解了这个难题,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为我们党制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为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确立和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等等,提供了理论根据。国外有一些评论指出,这种理论和政策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的突破”,“对于这个问题,过去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解决好”,“有了这个突破,才有可能制定出调动人们积极性的政策”,而与此同时,我党的一系列政策又说明,我党从理论到实践都始终把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反之,在有些极度贫困落后而又自称搞了社会主义的国家中,却“忽视国情,急急忙忙实行了国有化和集体化,结果连人类最基本的‘吃的权利’也难以得到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在和平与发展取代战争与革命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要坚持社会主义,还必须把握世界发展大势,使社会主义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正确回答时代发展所提出的重大问题,就是说,要坚持社会主义和时代特征的紧密结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江泽民、胡锦涛、把邓小平所揭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内“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对外“主张和平”的根本战略贯通起来,提出了“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现了中国对内政策与对外政策的统一,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与世界人民共同利益的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马克思.共产党宣言[M].1848年

[2]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邓小平文选[M].第3卷,人民出版社出版

社会主义社会是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样的独立社会形态。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主义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社会主义论文篇1 浅析空想社会主义 摘 要:空想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的统称,这一称呼来源于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有三个显著的特征: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盲目推崇理性并且坚持唯心史观。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直至19世纪早期达到顶峰。虽然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具有主体性的缺失以及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的局限性,但它在批判性以及预见性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 关键词: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共产党宣言》 一.什么是空想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是指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状况和阶级状况尚未成熟时期的一种社会主义学说。其“空想”之名,则来自于最早的社会主义思想文献――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 Utopian socialism,即乌托邦社会主义,通常称之为空想社会主义。这一词最早起源于英国人文主义者托马斯?莫尔于1516年所写的《乌托邦》一书中。“乌托邦(Utopia)”一词是根据希腊语“虚”造出来的,指的是“乌有之乡”,即是一个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地方。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是在16世纪反封建的资产阶级运动中,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产生的,这是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在每一个大的资产阶级运动中,都爆发过作为现代无产阶级的发展程度不同的先驱者的那个阶级的独立运动。①”德国宗教改革时期的托马斯?闵采尔,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贝夫等,正是在这样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的背景下,产生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相关学说和思想,“伴随着一个还没有成熟的阶级的这些革命暴动,产生了相应的理论表现②”。 根据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阐述,空想社会主义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他们都不是作为当时已经历史地产生的无产阶级的利益的代表出现的③”,他们想要改善社会一切成员的生活状况,想要解放全人类而且,空想社会主义者没有意识到无产阶级是这场革命的主体,而是寄希望于统治阶级,希望通过和平的途径、通过试验去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推崇理性。和启蒙学者一样,空想家们同样希望建立一个理性的永恒正义的王国。和启蒙学者不同的是,启蒙学者的理性王国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主张消灭阶级特权,而不是阶级本身;而空想家们的理性王国则是要消灭私有制和阶级产别。和启蒙学者相比,这无疑是一个大的进步,然而,空想家们企图建立的是一个超越阶级的、永恒的国家,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第三,坚持唯心史观。空想家们认为实现社会主义,“所缺少的只是个别的天才人物④”,他们把社会主义当作纯粹主观的偶然的产物,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⑤”。 二.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 (一)16、17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有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以及托马斯?康帕内拉的《太阳城》。这一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处于早期阶段,其主要的特征是空想家们出于现实社会中由于私有制而产生的各种弊病和罪恶,而描绘了一个他所憧憬的美好社会――一个一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生活用品按劳分配,人人从事生产劳动的理想社会。 如莫尔的《乌托邦》,书中叙述一个虚构的航海家航行到一个奇乡异国乌托邦的旅行见闻。“乌托邦”一词来自希腊文,意即“乌有之乡”。莫尔第一次用它来表示一个幸福的、理想的国家。在那里,社会的基础是财产公有制,人们在经济、政治权力方面都是平等的,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没有商品货币关系,金银被用来制造便桶溺器。莫尔的结论非常明确:私有制乃万恶之渊薮。莫尔在社会主义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问题。 (二)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空想主义最主要的特征是“禁欲主义的、禁绝一切生活享受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主要代表有摩莱里的《自然法典》和马布利的有关著作。 (三)19世纪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 19世纪初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是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到顶峰的时期,其主要特点是:批判矛头直接对准资本主义制度;理论上提出了经济状况是政治制度的基础,私有制产生阶级和阶级剥削等观点,并用这种观点去分析历史和现状,从而预测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在设计未来社会蓝图时以大工厂为原型,完全抛弃了平均主义和苦修的禁欲主义,使社会主义成为一种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著名的三大空想家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只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 三.空想社会主义的局限性与积极性 (一)局限性 根据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节中的有关内容,空想社会主义主要有以下两个主要的缺陷。 第一,主体性的缺失。三大空想家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们虽然看到了阶级对立,以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中的瓦解因素的作用。“但是,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看不到它所特有的任何_运动。”而是寄希望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希望通过和平途径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在空想家们的身上,他们个人的发明活动代替了社会的活动,企图用自己的美好幻想去解放全人类。“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然而未来的社会实际上是现实运动的结果。 (二)积极性 空想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批判性。“这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著作也含有批判的成分。”这些著作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它们批判资产阶级,抨击现存社会的种种弊端,为启发工人阶级的觉悟提供了极为宝贵的材料。 第二,预见性。空想家们对未来社会的一些预见性的设想,“例如消灭城乡对立,消灭家庭,消灭私人营利,消灭雇佣劳动,提倡和谐社会”等。在当时,阶级对立还处在刚刚发展的阶段,空想家们已经能对未来社会提出消灭私有财产、消灭阶级对立的思想,这是极为难得的。(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参考文献: [1]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67. [2]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3~567. [3] 托马斯?莫尔,戴镏龄.乌托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47. [4] 摩莱里,黄建华、姜亚洲.自然法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0~55. [5] 宫玉宽.《反杜林论》哲学编教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31~44. 注解: ①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②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③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④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6页。 ⑤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3页。 社会主义论文篇2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摘 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自己的特点,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适合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三权分立 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在发源于西欧和北美的民主化浪潮席卷世界的今天,中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化道路,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面对当前国内外对于中国民主制度的种种质疑,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及其所具有的优越性有个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一、民主的内涵 从词源上讲,民主一词产生于古希腊,源于古希腊文,由demos(人民)和kratos(统治)两个词汇组成,意为“人民的统治”,即多数人的统治,意味着最终的决定权不依赖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而是依赖于特定人群或人民全体的多数。 民主概念产生于欧洲,其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是欧洲 文化 ,在部分人欧洲人移民北美大陆后,民主也发展成为美国政治文化的重要元素。因此,“民主”作为欧美国家及其地区共同体的政治文化,是一个有区域性意义的政治哲学理念,并不存在于其他文化的本来形态中。 而今天,民主之所以被其他文化接受和使用,是因为民主所蕴含的基本价值观念如平等、自由、至善、多数统治等对于世界文明和发展的价值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而对于民主本质的认可并不等于对于西方实现民主本质的具体形式的认可,而混淆民主本质和实现形式的关系往往是导致一些国家民主进程曲折甚至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制度的选择 制度是民主精神、理念和原则的载体,也可以说是民主精神、理念、原则得以实现的工具。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不同、文化不同、价值取舍不同,完全有可能(也应该)选择更适合当前国情需要的实现形式。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反复验证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必须要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这一国情首先包括国家规模、自然资源条件、人口规模等自然因素,这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源于其上的政治制度有着深刻和长期的影响。西方国家在其历史传统影响下以及长期的民主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以议会制、选举制和政党制为基石的民主制度。就我国而言,我国在国家性质上与西方国家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同时,我们国家领土广大,历史源远流长,民族众多,具有同西方国家差别巨大的现实条件,因此,在民主制度的选择和建立上,尽管西方国家比我们 经验 丰富,但我们也不能够盲目学习,更不能轻松地“克隆”,我们必须立足于本国实际。无论理论分析还是实践考察,当前我们所建立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能够实现民主本质的、具有自身优越性的制度。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如何判断一国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呢?笔者认为除了符合该国国情以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首先,从本质上讲民主就是要保证社会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进行管理,因此,通过各种不同方式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能否代表多数人的意志进行决策就成为判断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准。其次,民主制度下代议机关决策的执行能否得到有效监督,这决定着民主制度带来的效果是实质的还是形式的。再次,在民主制度之下社会发展能否保持长期有序、稳定的状态也是考察该民主制度有效性必不可少的条件。从上述几方面考察,建立在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具体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优越性: (一)保证了代表利益的全面性 西方国家对于民主的理解,普选制是民主的重要标志,只有通过普选产生的代议机关才能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保证代表利益的全面性。而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不论选举制度是采用多数代表制还是比例代表制,一部分群体的利益都很容易会被选举规则过滤掉,比如女性代表;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代表部分精英群体的利益。在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国家民主管理必须要采取区别于西方普选制的途径。我国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满足了既符合国情又保证代表利益全面性的双重目标。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是按区域及人员构成比例分配名额,分别由间接、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使不同背景、不同利益取向的人都能够参与到国家事务的决策当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 (二)保证了监督的有效性 现代民主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代议,对代议机关的监督也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西方国家的代议机关之间通常采取相互监督的方式,议会立法权、政府行政权、司法机构司法权三项权力往往分立或存在部分联系使得相对独立的机构能够产生权力的相互制约,三者之上不存在更高的权力监督机构,这一制度存在理论上的优越性,但在实际运行中权力监督的效率不高并容易造成权力的牵制和推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的政权形式相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分权,在我们国家的机构构成中,人民代表大会是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背后的最高权力来源,各机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本身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监督其他机构的同时也在受每一位参会代表监督,每一个权力主体都具体、明确并可进行权力问责,相对于西方存在权力争夺的机构相互监督和个人监督方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的保证了对国家管理权力的监督的有效性。 (三)保证了政局的稳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十三亿人当家作主,体现和保障了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从而维护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使得社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得到最快、最直接、最有效的解决,也使得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消失在萌芽阶段。除了上述两个方面,还有一项重要的民主制度对我国社会稳定、政局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民主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党派的关系是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为国家的建设贡献智慧和能量,从而能够把社会各方面的政治力量整合成朝同一目标作用的正向力量。 (四)保证了执政效率 西方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由于只强调民主而缺乏必要的集中,议会内部、议会与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经常存在互相牵制、推诿、挟制的现象,即使是正常的议会立法程序也由于不同党派之间的矛盾、争论而变得冗长,很多好的议案在复杂的议会争论中不了了之。而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行的民主集中制结合了民主与效率要求,无论在决议的形成阶段还是执行阶段,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都贯彻其中,有议有决,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既可以保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挥民智,反映民情,汇集民意,维护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力和权利;又可以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统筹各种需要,做出正确决策,因此民主集中制是保证民主与效率相统一的有效方式。” 总结 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并在实践中较大程度的实现了民主的精神、理念和原则。不可否认,我国在民主制度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待于改进和完善。然而,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是民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因此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

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 文化 有比较落后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伟大而又异常艰难的事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需要长期艰难的探索。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时,面临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毛泽东同志就开始了对如何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一问题的艰辛探索。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探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探索全文如下:

内容摘要: 新中国的经济建设至今已有60年,60年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的探索,逐渐认识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规律,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回顾这段历史, 总结 经验 教训,对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十一届三中全会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党的工作重心转移 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改革开放 深入改革

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探索,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划线分为两个时期,党在每个时期都为探索经济建设规律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探索,从严格意义上来看,是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开始的。若对从此开始的这个时期作一分期的话,可以分为“一五”计划编制和实施、“大跃进”、60年代初开始的调整、““””四个阶段。下面就这四个阶段作一分析和考察。

第一阶段:

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和实施阶段。这个阶段尽管党在经济建设上还没有多少实践经验,理论准备也不足,甚至对经济建设规律知之甚少,但是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力求从实际出发,按经济规律办事。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纲要的指示中就指出:“必须以科学的态度从事计划工作,使我们的计划正确地反映客观经济发展的法则。”1953年6月23日,李富春代表中财委作了进一步说明。他说:“计划应该是充分地根据和体现党所规定的方针任务,使需要与可能结合、经济与技术结合,从发展整个人民的经济观点出发努力学习全面计算平衡,如此才能适合人民经济按比例均衡发展的规律。”这是党在开始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前夕对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而这个规律也只是局限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陈云在回顾这段经济工作时说:“六十年代,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这是党在这一阶段对经济建设规律认识的主要特点。出现这一特点的主要原因是:

从主观上来看,第一,我们刚刚开始经济建设的实践,既没有经验,也没有理论准备,所以对经济建设规律知之不多。加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我们自己观念上又有对商品经济的敌视,因此对价值规律进行排斥。第二,苏联模式的影响。1953年6月,李富春在谈“一五”计划编制的意见时曾讲过:“我们要依靠苏联,学习苏联”。他的意见基本反映了当时全党的倾向。而学习苏联主要是学习在苏联经济建设中起主要作用的有计划按比例的经济发展模式。从客观上来看,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基础是极其薄弱的。经过帝国主义的掠夺以及战争的破坏,物质极其匮乏,为了尽快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并使各方面比例达到综合平衡,才能保证经济建设稳步发展。

正因为如此,党确定了综合平衡的经济建设方针,合理地安排了国民经济建设的各方面比例关系,既保证了重点,又实现了全面安排的目标。这是当时党重视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主要原因之所在。在计划执行中,对1956年出现的经济上的冒进和复杂的国际形势,党作了冷静的分析和探索,为此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提出要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的十大关系,对经济建设规?律进行了理论概括和总结。党的八大继续探索,加深对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确定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陈云还提出了著名的“三主体三补充”的经济建设格局的思想。正因为党在“一五”计划时期努力按经济建设规律办事,才取得了经济建设上的显著成就。

第二阶段:

“大跃进”的三年。这个阶段正是预计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前三年。早在1955年8月,周恩来就着手领导“二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党的八大通过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确定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然而,计划还没有付诸实施,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就出现了严重失误。首先是毛泽东严厉批评了1956年的反冒进,否定了综合平衡稳步前进的方针,确立了高指标、高速度跃进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接着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这条总路线严重地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建设规律,否定国民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夸大了人的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把发展经济片面地归结为一个高速度。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引下,全国掀起了“大跃进”的狂潮,结果造成了经济建设严重比例失调,受到了客观经济规律的惩罚。

正是这次挫折,使这代领导人开始对经济规律有了更加深刻和广泛的认识。第一,对经济规律重要性的认识。毛泽东在《十年总结》中讲:“我们对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十年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其中找出它的固有规律,以便利用这些规律为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服务。”第二,加深了对综合平衡规律的认识。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开始就讲,“大跃进”的主要教训之一,就是没有搞好综合平衡。他说,整个经济工作中,平衡是个根本问题。第三,对价值规律的新认识。毛泽东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首次提到价值规律问题,批评“大跃进”中否定商品生产、价值规律问题。接着他又在同年的11月24日的一则批语中说:“在现阶段,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货币制度、价值规律等形式,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有利于向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还有那段著名的关于价值法则的讲话,指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第四,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了新认识。中共中央在为纠正“共产风”而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实现两个过渡,“都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1958年毛泽东号召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当毛泽东谈到苏联因为依靠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而取得了消灭剥削、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时批注说:“在往后亿万年中,生产力性质不会不发生变化的,为了一定要适合它,生产关系也得改变,而且将有无数的改变。”认识这一经济规律对于纠正“共产风”、穷过渡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

60年代初开始的国民经济调整阶段。为了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国民经济严重比例失调,60年代初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由于对第二阶段的教训进行了总结,特别是对经济规律的加深认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积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安排国民经济。其中周恩来、陈云反复强调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周恩来讲,为了改变经济方面的不协调状况,“为了给以后的国民经济的新的大发展创造条件,就必须用一个较长时间,即用几年的时间,通过综合平衡、全面安排,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开始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在国民经济调整期间,党中央开始着手第三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由于有了“一五”计划和对国民经济调整的成功经验,也有“大跃进”受到规律惩罚的教训,因此,第三个五年计划在编制时就强调了按客观规律办事的问题。毛泽东在谈到在计划中如何处理各方面矛盾时说:“只能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要以我们这些人的寿命来考虑事情,要按客观规律来办事。”按照毛泽东的谈话精神,“三五”计

划确定了大力发展农业,基本上解决吃穿用,加强国防建设和基础工业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三五”计划的指导思想也发生了变化,由重点解决人民吃穿用转变为以国防建设为中心。

第四阶段:

““””十年。1966年“三五”计划开始实施的第一年爆发了““””。这十年,除1970年周恩来拟定第四个五年计划,1975年邓小平主持工作经济情况有所好转外,整个经济被拖到崩溃的边缘。不仅全盘否定了前一阶段经济调整的成就,而且把发展生产力批判为“唯生产力”论,经济出现混乱状态,根本就谈不上对经济建设规律进行认识和探索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两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探索。党的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探索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若对这一时期作一分期的话,可以分为经济的调整与改革、全面改革、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四个阶段。下面就这四个阶段作一分析和考察。

第一阶段:

1979-1984年,经济的调整与改革阶段。这个阶段是从根本上端正指导思想,重新对经济建设规律进行认识和探索,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开放开始起步阶段。1976年10月,“_”的垮台,结束了十年内乱,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扫除了障碍。然而,经济建设上又出现了新的洋跃进,即片面追求高速度,不顾国力大量引进国外设备,造成国民经济比例的新的失调。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做法,与50年代的“大跃进”如出一辙,根本原因还是指导思想上“左”的东西在作怪。这次失误,使人们逐步认识到,必须从根本上端正指导思想,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找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担起了这样的历史重任。全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强调了马克思主

义的思想路线,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乘着三中全会的春风,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开始纠正洋跃进的错误,探索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经济建设规律。1979年4月,党中央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在调整中,第二代领导集体普遍认识到经济建设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当时邓小平就讲:“我们需要的是鼓实劲,不是鼓虚劲,就是说,我们的工作要扎实,效果要实实在在。所谓鼓实劲,不鼓虚劲,拿科学的语言来说,就是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经济工作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不能弄虚作假,不能空喊 口号 ,要有一套科学的办法。”陈云、李先念也多次强调,国民经济只有按比例,才有高速度。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国民经济调整取得了重大成就。与此同时,在我国农村开始了伟大变革。长期以来,农业生产长期增产不增收,分配不兑现,农民生活极为贫困。严峻的现实迫使农民寻找出路。首先安徽凤阳小岗生产队农民创造了一种新的更适合农业发展的责任制形式——家庭联产承包制。它的出现引起了全国上下的争论,对此,邓小平给予了公开的支持。1980年9月,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下发了75号文件。从1982年开始,中央连续5年发出了5个一号文件,充分肯定了以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此农村的经济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这是党中央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结果。

第二阶段:

1984-1988年,全面改革阶段。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宣告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已经由农村转移到城市,标志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化的新阶段。在《决定》的指导下,围绕着搞活大中型企业这个中心环节进行了从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到分配制度,从横向经济联合到工资制度的改革,目的在于激发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这里涉及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规律。为了推动全面改革,《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命题,又明确指出,在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问题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不在于商品经济是否存在和价值规律是否发生作用,而在于所有制不同。这就突破了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这是对经济建设规律深入探索的结果。到1987年10月,党的十五大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对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作出了新的概括。首次明确放弃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将市场置于新经济运行机制的中心环节,这意味着价值规律的作用越来越大。认识的提高又反作用实践,使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三阶段:

1989-1991年,治理整顿阶段。在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如:供需失衡;工农业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基础工业和基础与加工工业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流通秩序混乱等等。1989年11月,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重点解决以上问题,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在治理整顿的三年,国家有效地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使过热的经济恢复到正常状态,通货膨胀得到了有效控制。

1992年至今,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阶段。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建设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党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和探索也取得了重大成果。

第一,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突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不仅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同时也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了新的认识。这一科学论断表达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实现目的手段。强调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达到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

第二,更加重视市场及价值规律的作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对困扰人们多年的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作了深刻阐述。以此为指导,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此,我国的经济政策更加重视市场的作用,强调在资源配置中运用市场机制,通过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将资源配置在效益好的部门和企业,解决企业长期效益低下的问题。1993年11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具体化了,这意味着价值规律的作用越来越大。

第三,对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认识也有了新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某些方面进行了深化改革,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新格局。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理论上,有新的突破。党的十五大适应了这一要求,在理论上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

这期间,党制定了经过科学论证、符合经济规律的跨世纪的宏伟纲领,即《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确保这个宏伟纲领的实施,江泽民作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提出了必须按客观经济规律处理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十二个关系。这是党对经济建设规律探索的最新成果,也是党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的科学指南。

总之,通过以上对党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历史考察和分析,使我们可以看出,党对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探索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遵循经济建设规律,党领导我国定会如期实现跨世纪的宏伟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党的文献》1989年第四期 第4页 第6页 《陈云文选》下卷 第221页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献》第九册 第216页

第6册 第566页 第661页 第八册 第172页 《周恩来文选》下卷 第370—3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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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论邓小平经济理论的科学价值与历史地位

6. 初二历史复习知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7.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共识和民主现代化实现

8.初一到初三的政治重点

社会主义正义观研究论文提纲

正义价值的法学研究论文说明了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在经济法价值体系中的特殊性。

正义价值的法学研究论文【1】

[摘要] 正义与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古典自然法学家直到当代风行的社会法学家,在各时代法学家的一步步诠释中,正义从法的一种必然内涵直到现在成为评价法律的一个标准和法律所要追求的一种价值。

[关键词] 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正义实质正义

在我国,对法的价值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法律”二字的形成及其被赋予的含义上。

我国传统的法的价值观可以说是从古代社会发产生之日起,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法的价值观念的总和。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确立以及资本主义法律理念的引进,使得法的自由价值观、平等价值观、等内容引起了法学家们的关注,并在研究中一步步确立了其地位。

经济法是与市场经济同步产生的,它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特殊价值取向。

一、经济法的正义价值的概念分析

在历史上,对于正义的理解非常丰富。

就像博登海默在他的著作里提到的一样“正义如同普罗米修斯的面孔一样变化无常,随时可能呈现不同的形状,并且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正义”有着不同的内涵,并且为不同时代的思想家所信仰。

在它具有的价值序列中,自由、平等、安全曾先后被不同的思想家放置在价值序列的顶层。

对于经济法这一特殊的部门法而言,它调整对象的经济性及调整方法的强制性都决定了其价值基础的特殊性。

从这一点出发,笔者认为博登海默教授提出的对于正义的理解符合经济法的价值追求,即“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主张,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提高社会内聚性的成都―这是维持文明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就是正义的目标。”

二、正义――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基础

古希腊有句著名的格言:“正义乃百德之总”。

这一格言形象地说明了正义这一价值追求的特殊地位。

的确,正义这一价值是一个可以涵盖指导其他价值追求的全局性的价值追求。

1.正义作为经济法价值基础的可能性

法的价值从哲学意义上分析一方面具有客观需要性,另一方面具有对于主体的有用性或积极性。

具体到经济法这一特殊的法律部门中,经济法的存在也是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它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有很大部分是涉及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在经济法中,更多体现的是一种间接手段,其领域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竞争及生存环境。

笔者认为,从以上对于正义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正义内涵的广泛以及适时性,正义作为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基础,其他价值在此基础上衍生、扩展但同时被其指导,这将是一种适合当代经济法发展的价值体系的设计。

2.正义作为经济法价值基础的必要性

在个人正义的理解中,有一种认为正义就是遵守法律。

古希腊智者色拉叙马霍斯在与苏格拉底辩论正义的含义问题时指出:“政府制定法律,违法者就有不正义之名。”他的隐含意思是,正义就是指人的行为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这种状态。

从此引发,我们可以设想:如果被遵守的法律即是不正义的,那么行为的正义也无从谈起。

所以可见法律本身的正义的重要性。

这是保证个人正义的前提条件。

经济法的发展经历了战争经济法阶段、危机应付阶段以及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阶段这三个由低到高的阶段。

在此阶段中,市场经济由自发的竞争发展到社会化条件下国家以经济法来协调维持。

从经济法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发现经济法社会性的特征,而经济法的价值作为经济法追求的目标,正义作为社会经济秩序的一种衡量标准,以其作为经济法的价值基础是无可厚非的.。

三、经济法正义价值内涵的延伸

1.由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

实质正义是与形式正义相对而言的,这里的形式正义的基本含义是指:对于相同的情况给于相同的对待。

现代形式正义观的代表人物为佩雷尔曼, 他试图从各种复杂的正义定义中抽象出一种可以适用于不同正义概念的定义公式,他认为“所谓的形式正义就是要求以同一方式对待人,就是同一基本范畴的人都应受到同等待遇的活动原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强势团体、垄断等等这一切经济政治实体的存在造成了个人之间、个人与团体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实质不平等。

在现实条件下,形式正义本质上已成为一种不正义。

经济法作为对于民法的补充而出现,必须正视建立在对于19世纪社会经济条件判断基础上的平等性与互换性的丧失,由此带来的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变更。

实质正义强调针对不同情况和不同的人予以不同的法律调整。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经济法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

2.公平与效益的兼顾

罗尔斯把公平作为正义的首要要素和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任何一种理论、法律或是制度,不管怎么样有用和巧妙,但只要它是不正义的,就一定要被抛弃和消灭”但与此相对应的,效益也是法的价值目标之一。

在实践中,追求效率必然会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但过分的追求公平也会损害一部分人的效益。

效益是指减去投入后的有效产出。

在法的效益价值中,社会效益价值是与公平的追求同向的,即维护社会公正。

法的社会效益追求中,力求以法的形式为社会机构的运作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准则,避免假公济私、效率低下。

但法的经济效益追求有时可能会损害公平。

但是并不是说效益与公平是完全对立的。

二者同作为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效率优先并不意味着不要公平,而是要在实现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保证公平的实现。

综上所述,正义价值作为人类永恒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有可能也很有必要成为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基础,在全局上指导并且涵盖经济法的价值体系。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52页

[2][古希腊]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出版,第5、6页

[3]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第503页

[4]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12页

法的正义价值论文【2】

【摘 要】自从法产生以来,关于法的价值问题法学界从来没有停止过争论。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卢梭、孟德斯鸠至近代的罗尔斯都提出了自己对法的价值的追求与探索。

法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阶级、私有制、国家产生的必然结果。

不论是雅典的城邦、古埃及、罗马,还是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中国,无一例外的都有自己自成体系的法律。

从法的发展历史来看,毫无疑问,法是有价值的,但究竟什么是法的价值,法又有哪些价值呢?这困扰着我们无数的法学研究者。

法的价值是法产生的动因,人类对法律不懈的探索究竟在追求什么?古往今来,人来一直在追求正义,希望受到正义的对待,社会公平,人人平等。

正义为什么一直受到人类的追捧,法的价值是否也在于实现正义。

【关键词】法的价值;正义价值;分配正义

“任何值得被称为法律制度的制度,必须关注某些超越特定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对性的基本价值”法的价值体现法的精神,法的精神决定法的价值,进而影响立法,影响着整个法律体系的运行。

但凡民主文明讲究平等和谐的国家法律发达,对法的价值问题研究深入,成果丰硕。

而统治者根据自身好恶无视社会承受能力,肆意订立法律的国家,命运无不是被人民推翻或遭外敌入侵而覆灭。

法的价值是一个抽象而复杂的概念,也是法学研究不能回避的难题。

一、法的价值含义

价值是一个哲学范畴,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众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无不广泛使用价值。

国内法学界对价值定义时多从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既强调价值客体的属性,又认为不能忽视主体的需要,认为价值是客体的属性对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关系。

“‘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也许我们应该从更为朴实的角度来探讨“价值”,从而揭示价值的本质。

可以这样认为,“价值”是一种特定的关系背景下的事物的存在、属性、作用等。

法的价值依据价值的概念是指,与主体的需要、诉求具有相洽互适性的,从而受到主体的珍视、重视的事物的存在、属性或作用。

根据使用的情况不同,法的价值可以有以下三种含义。

第一,目的价值,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那些值得希冀、追求或美好的东西。

“法律的重要价值就是保护人权”,“程序法具有确保司法公正的价值”,等等。

在此种情形下,法的价值更多的体现为对人们追求的美好事物的保护作用,是法对社会的作用,存在于法的自身之外。

第二,形式价值,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

如,法应该逻辑严谨,应当简明扼要,而不是自相矛盾、含混繁琐。

此种意义的法的价值更强调法的自身,形式上的法应该具有的被人们追求和珍惜的东西。

第三,评价标准,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这更多的受到西方影响,是以法的价值平价标准去评价社会上与法有关的现象,如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二、法的首要价值

(一)法的三种基本价值形态

1. 正义。

“正义有着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在社会生活中,正义有多种不同的含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正义;“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是一种正义;在早期资产阶级革命中,“自由、平等、博爱”也被视为一种正义。

决定法的价值中的正义,是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

社会基本结构指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生产的利益划分方式。

“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这对于个人生活的影响具有根本性。

作为社会主要制度,社会基本结构影响着人们的基本前景即他们可能希望达到的状态和成就。

对法律的正义价值也有决定性的影响。

可以说,法的正义价值在于保障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让人们享有正义的权利承担正义的义务,正义地分配社会财富、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2. 秩序。

学界不乏关于法律秩序的诊释。

“ 制度论” 和“ 结果说” 是西方学人对法律秩序的两种重要界说。

“ 制度论” 把法律秩序等同于法、法制或法的体系。

“ 结果说” 则视法律秩序为法作用于社会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结果。

法律秩序是一种社会状态,一种由实体性的制度和观念化的意志所合成的社会状态。

实体性的制度是说法律秩序是以法的形式存在的社会规则,为实现这些规则还存在着一定的物质设施如法庭、监狱、警察等等。

法律秩序价值也是法的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环节。

法的价值诚然远不止确认和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

但所有法的其他价值都离不开秩序价值。

任何法都会体现一定的社会秩序、利益、正义,但一定的利益、正义的确立和实现,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秩序的确立和实现。

3. 自由。

个体可以是自由的、独立的,但仍然是全人类整体的一分子;不但每个人的自由能依据普遍的自由规范而与他人的自由相协调,而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个人自由主要表现在人格独立、人格尊严、抉择自由、自我实现等方面。

人是社会中的人,自由的实现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律保障人的自由,便成为法的重要价值形态之一。

(二)正义乃为法的首要价值

“法的目的价值构成了法律制度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反应着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宗旨,它是关于社会关系的理想状态是什么的权威性蓝图,也是关于权利义务的分配格局应当怎样的权威性宣告,无疑法的目的价值是整个法的价值体系的基础……”法的目的价值是法产生的动力也是法实施的宗旨,形式价值和评价标准都是为一定的目的价值服务的。

而在法的目的价值中,秩序,自由,正义是其基本的价值形态。

所谓基本是指法的目的价值最重要,最根本的价值目标。

然而由于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性,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便产生了发的价值冲突。

即在有限的社会资源中满足人类众多不同的价值追求时产生的竞合状态。

秩序与自由的冲突,正义与秩序的冲突,秩序与自由的冲突常常出现在我们生活中,而这也是困扰立法者法学家的难题。

这时便需要法律的协调整合。

法的价值都是值得希求和珍视的美好之物,如何协调整合法的价值冲突谋求价值总量最大化呢? 首先应该坚持兼顾协调的原则,因为法的价值都是值得希求和珍视的美好之物,应该最大限度地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尽可能的避免、化解或弱化价值冲突。

然而,当协调兼顾已无法达到化解价值冲突时应遵循“两善相权取其重”的标准。

而正义价值则是我们应该首要保护的价值,是法的首要价值。

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正义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的命题。

可以说,自由与秩序是手段价值,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正义才是法律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

“法律或成例就是正义的一种衍生物”“要使事物合乎正义,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的一个中道的权衡”正义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和重要美德,亦是衡量法律之善的首要尺度。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正义一直是引导法律产生、完善和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法的诸价值之中,法律与正义价值的关系最为密切,亦是法的价值理论体系中的核心论题。

人们在论及法律或对法律制度进行评价时最常使用的是“正义”这一词汇,以至于法律的其他道德品质都显得那么不甚重要或突出。

正义在法的诸价值之中具有优先性地位,法律的有效性亦取决于法律自身的正义程度,对正义价值的追求亦是法律产生的社会根基和根本前提。

正义是法的首要价值,法律需要正义价值之引导,亦必须体现正义之精神。

正义作为一种伦理观念和价值准则十分广泛而深刻地存在社会生活之中,并一直引导并推动着法的生成、发展和不断完善。

一般来说,符合人们普遍的道德观念或价值准则即是正义的。

反之,不正义则是指不符合或者违背人们普遍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准则。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三、法的正义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

(一)分配正义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正义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即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

分配正义是根据接受者的功绩来分发荣誉和奖励。

即正义等于平等。

“相等的人分享了不相等的事物,不相等的人反而分配到了相等的事物,就是不正义。”分配正义是关于对权力、产品等社会资源在社会主体间进行正常配置的规则设计,满足主题生存的基本需要。

可以说分配正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保障分配正义要求在立法等领域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合理配置有限的社会资源,使人人各得其所,各取所取,从而实现社会的正义。

(二)矫正正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矫正正义是指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造成了损害,使其遭受到了损失时,就应该从损害方的好处中拿出来一些,加到蒙受损失的人那里,以补偿其损失。

从现代社会来看,矫正正义是针对资源配置过程中出现的动荡与矛盾而设计的救济性措施。

与分配正义相比,矫正正义是一种程序正义是对失衡的分配正义进行纠错从而实现实体正义,矫正正义主要体现在司法中。

(三)分配正义的法律体现

分配正义解决的是社会资源的计划与分配问题,因而需要通过资源分配方案、模式等形式表现出来,而法律文本因其强制性、稳定性则成为分配正义实现的主要工具。

而另一方面,法律的终极价值就是实现正义,正义体现在法律的权利义务分配方面。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没权利的义务”,法律在权利与义务方面坚持了对等原则,是分配正义的体现。

权利是法律赋予人满足其利益的手段,义务是承担者负担的不利益。

法律在给公民分配权利义务时也应坚持分配正义,而这又具体体现在三个基本原则中,贡献原则、平等原则和不平等原则,分别对应不同性质的权利义务。

第一,平等原则。

每个人不论贡献如何,都应该完全平等地分有基本权利(人权)。

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 平等原则”。

这个原则不妨简化为六个字:平等分配人权。

平等分配人权就是按基本需要分配人权。

这一方面是因为人权就是满足每个人的基本需要的权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每个人的基本需要是完全一样的、完全相同、完全平等的。

按基本需要分配人权实际上又等于按需要分配人权。

诚然,按基本需要分配权利与按需分配权利根本不同。

但是,人权与权利不同。

人权仅仅能满足人的基本需要,而不可能满足人的非基本需要。

因此,按需分配人权与按基本需要分配人权是同一概念;正如按需分配食品与按生理需要分配食品是同一概念一样。

第二,贡献原则。

如所周知,应该按照贡献分配权利,即按一个人给予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贡献)来分配社会和他人必须且应该给予他的利益(权利)。

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贡献原则”:按照贡献分配权利,按照权利分配义务。

但是按照贡献分配权利,并不意味着贡献越多权利也越多,相反权利应少于贡献,与贡献相等的是索取。

权利是一种强制的索取,如果权利与贡献相等必会导致强者更强而弱者更弱。

因此,贡献应多于权利多于义务。

这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分配正义。

第三,不平等原则。

每个人因其贡献(才能和品德)不平等而应分有相应不平等的非基本权利和非基本义务。

但是,在这种不平等的分配中,获利多者如果较多地利用了社会合作,便应该补偿给获利少者以相应的权利。

获利越少者,对社会合作的利用往往便越少,因而所得到的补偿权利便应该越多。

于是,获利最少者,所得到的补偿权利便应该最多。

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 不平等原则”。

这个原则表明,社会应该不平等地分配每个人的非基本权利,因为每个人对社会和他人的非基本贡献是不相等的:能力较强、品德较高的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便较大,因而应该分有较大的权利;能力较弱,品德较低的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便较小,因而应该分有较小的权利。

不同社会制度下法的价值内涵侧重各有不同,但从总体而言,正义、秩序、自由三者构成了法的价值的基本内容。

而正义是法的首要价值,不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下,对正义的追求法从来没有停止过。

参考文献

[1]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

[3] 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32-65.

[4]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

你的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简单提纲举例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一、序论二、本论(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三、结论详细提纲举例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一、序论1.提出中心论题;2,说明写作意图。二、本论(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三、结论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2.呼应开头的序言。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编写提纲的步骤(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三)编写提纲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论文提纲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便于作者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有了一个好的提纲,就能纲举目张,提纲挚领,掌握全篇论文的基本骨架,使论文的结构完整统一;就能分清层次,明确重点,周密地谋篇布局,使总论点和分论点有机地统一起来;也就能够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安排、组织、利用资料,决定取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料的作用,编写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1标题式写法: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2句子式写法: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编写的原则: 1:要有全局观念 2:从中心论点出发决定材料的取舍。3:要考虑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4:论文的基本结构由序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组成。序论、结论这两部分在提纲中部应比较简略。本论则是全文的重点,是应集中笔墨写深写透的部分,因此在提纲上也要列得较为详细。 从我自己的经验来说,首先你要确定题目,选题很重要,要觉得自己有话好说,有自己的观点可以阐述,我个人比较喜欢热点、焦点的东西,不喜欢那种被写烂了的题目。题目选好以后,然后去找资料,你可以在网上搜索相关资料,最好你去学校图书馆的期刊网搜索。资料搜索好以后,然后整理一下,感觉还不错的,打印出来,因为在电脑上看很累。打印好以后,你就看资料,看别人是如何写的,有那些新观点,思路,你可以在每份资料上面标上号码,便以区别。ok,然后准备要写了。论文大纲格式: 论文一般都是分三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你可以一边看资料,一边把提纲列出来 比如:引言一、XX问题的概念、特征二、XX的利弊分析(一)XX的价值所在(二)XX的弊端三、问题的解决(一)(二)(三)(四)结语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马克思主义思想论文题目

小康社会如何建立

运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论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辨证统一的关系。首先,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二者不能相互混淆,中国具有社会主义的普遍性,但中国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具有自身的特色。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照抄照搬前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失败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不走自己的路,只有死路一条。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联系,二者不可分割,矛盾普遍性寓于矛盾特殊性之中。中国走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坚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要保持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变,即一定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离开了社会主义道路,社会就会偏离发展的方向。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在坚持中探询自己的发展模式。最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对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都具有社会主义普遍性,然而具体到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有赋予了某种特殊的属性。所以说,在中国走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一种历史的选择,是总结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得出来的正确选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发展必然。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前进性和曲折性是辩证统一的

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思想的科学体系。它的内容涵盖了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历史和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等诸多领域和各个方面,是极其深刻和丰富的。这个寒假读了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这本书,仅仅对马克思主义有所了解,也有些自己的认识和见解。唯物辩证法德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恩格斯说过:“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查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一系列的特点。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1、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2、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3、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最后,联系具有多样性。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马克思指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生产关系的变革;物质生产的发展,才是人类历史发展变化的最终原因。”然而在他提出唯物史观之前,有人曾经提出过唯心史观这一看法。但是唯心史观说的是“从人类思想变化引起政治变化,从而使社会进步。”但是这一说法是完全经不起推问的。什么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那就是唯物史观。它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能因为个人意识而转变的。那么我认为就这一点,已经能概括出马克思主义的一部分思想了。那便是“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再是他提出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所说的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中,工人劳动所得的报酬并不是应有的所有酬劳。”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一个工人他工作了8个小时。但是他所得的报酬只有5个小时。从表面来看工人的确是在他那里获取了酬劳。但是剩余的3个小时,就被称为剩余价值。那些资本家就是利用剩余价值发家致富的。这也导致了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穷人更穷,富人更富。马克思说:“资本家与工人是没有平等可言的。”“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自由是这样,明珠也是这样。”那么我们又可以总结出马克思主义的另一部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实现解放的道路,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指南”。在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实质和核心。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我哲学范畴。矛盾的“对立”,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的倾向;在否认对方中发展自己,壮大自己;矛盾的“统一”,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依存,互为存在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这样的统一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而对立却是绝对的。社会中所谓的老板员工关系就是矛盾关系。现在市场上流行的企业文化精神就是让员工认可企业,以企业为家,为企业奉献。而老板对员工的要求也如下:忠诚,能干,奉献等等。而马克思主义却直接一针见血地指出:老板和员工处在一个统一体中,是互相依存,互相存在为前提,老板没有员工,他也就没有了助手,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动手,无疑,事业也无法开展;员工没有老板,就是所谓失业人员,也无法在社会中获得物质资料。所以双方都是互相依存的,谁也不必感恩谁,谁对谁都有利用价值,利益的双方就会走在一起。既然老板和员工是矛盾关系,那么对方双方就必然有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的心理准备了。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因为市场和企业也是矛盾关系,企业不能适应市场,必然会受到市场规律的淘汰。而做为企业的老板为了不受到市场规律的淘汰,必然需要招聘一些能开辟市场,从市场规律中赚到钱的员工。假如这位员工不合格,光有忠诚,那也难逃被解雇的命运。而相反的,如果老板发不了工资,那么物质决定意识,他也不能指望还有员工饿着肚子陪你奋斗了。既然双方都有着赤裸裸的利益关系,那么为了利益而斗争和排斥就再自然不过了,员工想为自己争取假期、福利、高薪;老板想的却是利益最大化,所谓福利、假期、高薪等方面都得有收入的保证,如果收入不稳定,那么这些将是空谈。于是,有些聪明的老板及时把员工矛盾的斗争性引向了市场,让他们为了盈利而卖力,保证了内部的统一性。也有些聪明的员工另起炉灶,把其他员工统一到自己一方,利用矛盾斗争性斗垮了原来的企业。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应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学风,自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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