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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维新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7 12:57:22

明治维新论文参考文献

论明治维新对清末学制改革的影响中国近现代史专业 刘翔【内容摘要】:在中国早期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日本明治维新对清末学制改革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在教学模式、教学内容、课程设置上,清末学制大量吸收了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学制的养料,推动了中国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型。同时清末学制改革也无法摆脱日本学制消极成分的影响,由此所带来的种种落后和不适应极大的限制了学制的实效。【关键词】: 明治维新 清末 学制改革新政伊始,清政府相继颁布了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部学校系统章程《壬寅学制》和第一部以法令形式公布并在全国推行的现代学校教育体制《癸卯学制》。学制的颁布奠定了中国现代教育的基础,这是风雨飘摇中的晚清政府最富有积极意义并有极大影响的一项社会改革。从时间上看,清末学制改革兴起于日本明治维新教育改革之后,从内容上看,无论是《壬寅学制》还是《癸卯学制》都与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学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试就明治维新对清末学制改革的影响作一初步探讨。一19世纪末的中国,政治腐朽、经济衰败,教育的颓废更是令人痛心。从最基本的学校教育来看,尚无一个全国统一的、上下衔接的学校教育系统。而同时期的日本教育,从1872年颁布《学制》到1890年颁布《教育敕语》,日本吸收和消化了西方教育的影响,并与本国的教育遗产融合起来,建立了“东方道德、西方技艺”和谐统一的、符合日本国情和需要的近代教育制度。日本明治维新教育改革的成功引起了中国当时的留日学生及赴日考察教育的官员对日本教育制度,特别是学制的关注。他们通过中日教育状况的对比,颇感日本教育发达、体制周详,因而将许多有关日本学制的资料翻译介绍到国内来,以期效法。早在1879年,曾任驻日使馆参赞,后到旧金山任总领事的黄遵宪就根据《日本国志•学术志》的记载说:“明治四年,设立文部省,寻颁学制,于各大学区分设诸校”。[1]其中有小学、中学、女学、师范、专门学校,还有东京大学校、工部大学校等,这是最早对日本学制的介绍。甲午战败后,为了更好地效法日本,兴办学堂,厘定学制,清政府官员主张赴日实地考察,以收“百闻不如一见”之效。1901年冬,湖广总督张之洞与两江总督刘坤一特派罗振玉赴日本考察学务。在日本考察的两个月期间,罗振玉参观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级各类学校,会见了嘉纳治五郎等日本著名教育家,搜集了有关日本学校教育制度的各种章程和统计数字。1902年,罗振玉在其《日本教育大旨》中介绍日本学校系统时写道:“教育必有次第,日本之制,定儿童六岁起至十四岁,八年间为学龄。然由二岁至六岁,当入幼稚园,受小学教育之预备。学龄期内必卒寻常小学业,以后由寻常小学入高等小学。由高等小学分二支,或入寻常中学,或入寻常师范学校。卒中学者入高等学校及高等师范学校。卒寻常师范者,充小学校教师。卒高等学校者,入分科大学。卒分科大学者,入大学院。卒高等师范者,为中学校及寻常师范教师,此系统之概略也”。[2]随着赴日考察人员和留日学生对日本学制介绍的不断深入,论述日本学制的专著也接连被翻译到国内。1898年,上海时务报翻译出版了由日本文部省制定的《日本学校章程三种》;1899年,北京京师大学堂翻译出版了由东京大学制定的《日本东京大学规则考略》;1902年,天津翻译出版了《日本新学制》;同年,留日学生在东京翻译出版了《日本学制大纲》,正学堂翻译出版了《日本东京师范学校章程附预备科》;1903年,留日学生在东京翻译出版了由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制定的《日本普通学校教授细目•中学校令施行规则》等等[3]。这些介绍和宣传日本学制的刊物和书籍使国人进一步加深了对日本教育制度的了解,传统的思想认识逐渐被崭新的教育观念所取替。二由直观而生羡慕,由羡慕而生比较,由比较而生追求,而后才有改革的思潮和实践。对日本教育的实际考察、大量日本学制资料在中国涌现,日本明治维新教育成为时人关注的热点,清末教育界也逐渐形成了一种效法日本、改革教育、建立新学制的社会舆论。1898年,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就向清廷建议:“请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乞下明诏,遍令省府县乡兴学,乡立小学,令民七岁以上皆入学,县立中学,其省府能立专门高等学大学,各量其力,皆立图书仪器馆”。[4]他以为日本之所以强盛,主要是因为学校教育发达,人才众多。1902年,曾任出洋学生总监督的夏偕复在其《学校刍言》中,竭力主张办学校应取法日本。他以为日本自“维新以来教育之制度,几经考查、试验、改修以至今日,其间始事之经营,逐年之进步,成事可稽,历然在目,实足为我先路之导。欧美诸国未有如此若合符节者也”。[5]这是主张我国学制要以日本为样板的典型言论。此外,日本著名学者阿部洋也认为:“独特的日本学校教育,以儒家道德为本的修身教育与近代诸学科结合起来,已经成为中国的理想楷模”。[6]在时人看来,中国教育向日本学习,可以减少摸索、尝试的代价,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是可以避免与中国政体、国情不合的西方思想的侵濡。这种以日为师的氛围和趋向的形成,为清末新政学制改革最终取法日本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1901年清末新政伊始,清廷就启用管学大臣张百熙着手学制制定工作。1902年8月15日清政府正式公布中国近代第一部学校系统章程《钦定学堂章程》,因为这一年为农历壬寅年,亦称《壬寅学制》。学制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及相互衔接的关系,其主要内容多参照日本学制。张百熙在《进程学堂章程折》中也说到:“古今中外,学术不同,其所以致用之途则一,值智力并争于之世,为富强致治至规,朝廷以更新之故而求人才,以求才之故而本之学校,则不能不节取欧美日本诸邦之法…”[7]然而,张百熙对日本学制的精心模仿并没有使这部学制发挥预想的作用。由于学制本身的不甚完备及清政府对张百熙心存疑忌,因此《壬寅学制》虽经公布,但并未实施。1904年1月,清廷再次颁布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拟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因为该年为农历癸卯年,故又称《癸卯学制》。学制包括《奏定学务纲要》、《奏定各学堂管理通则》、《奏定各学堂考试章程》、《奏定各学堂奖励章程》、各级各类学堂章程及译学馆、进士馆、任用教员章程等22件。从蒙养院到通儒院、从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到实业教育、从教员任用到学校管理、从立学宗旨、培养目标、入学规则、学习年限、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均作了详尽的规定。学制从纵向看,分为三段七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设蒙养院、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设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分科大学、通儒院。从横向看,与初等教育平行的有艺徒学堂、初等实业学堂和实业补习普通学堂;与中等普通教育平行的有初级师范学堂、中等实业学堂;与高等普通教育平行的有优级师范学堂、高等实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等。由此构成了纵向初等、中等、高等三级衔接,横向普通、师范、实业三足鼎立的整体格局和框架,从而奠定了中国现代教育的基础。三透析《癸卯学制》的广泛内容,并将其与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所颁布实行的学制进行比较,清末学制中日本的影响清晰可见。首先在结构体系上,中日学制从纵向看都分三段七级,而且学习年限也基本接近;从横向看均由相对独立的普通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三个板块构成。《癸卯学制》整个框架结构是从日本学制脱胎而来,其模仿性是不言而喻的。第二,在指导思想、立学宗旨上,突出社会本位的社会价值观,把教育作为实现国家目的的手段,把人当作国家利益的工具。明治时期,日本文部省颁布的各类教育法令都反复强调教育的目的是适应国家的需要。曾任文部大臣的森有礼的教育思想就具有鲜明的国家主意色彩,诸如强调教育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的;贯彻忠君爱国思想;对国民进行军事训练;以及国家办学为主,剥夺人民参与教育管理的权利等等。而《癸卯学制》同样十分强化这些意识,试图以教育为手段,维护封建专政政体,服务于挽救王朝危机这一最高目的。第三,在处理本国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上,过渡敏感和适应性强是日本对待外部世界态度的两个基本特征。作为一个有着自己独特文化的海岛国家,日本在与外来文化接触时,常常表现出高度的敏感和担忧的情绪,怕被外来文化所同化而失去自己民族文化的独立地位,但由此也逐渐发展起一种能力,即在吸收外来文化的时,努力以自身文化为核心,对外来的东西保持一定的距离。明治维新中,日本以一种多元化的态势,有选择的吸收、引进西方文化,其近代学制的形成就是参考了法、德、荷兰、英、美等许多国家德教育制度后制定出来的。中国之所以以日本学制为蓝本,正是认准了它是以东方文化为基准、对西方文化进行了一番适合国情的加工处理后得到的成果。如果说《癸卯学制》在某些方面并没有完全依样画葫芦、照搬日本学制,这正好说明了在处理与外来文化的关系上,中国对日本的实质性认同。第四,重视普及义务教育。19世纪末日本学制的首要任务是全力以赴普及国民教育,以提高日本国民的整体素质,为政府的“三大政策”服务。为实现普及教育,日本把兴办师范学校放在重要位置,逐年修订完善师范教育各项法令,形成了各级各类师范教育体系。日本的实业学校在学制中自成一块,独树一帜,明治政府一成立,就把提倡实学,创办实业技术学校作为发展教育的基本方针确定下来。1972年学制令规定开办工农、水产、商业等10种实业学校,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实和加强实业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实业学校发展极为迅速。《癸卯学制》在这些方面都是颇为赞同和接受的。《奏定学务纲要》反复强调,开通国民知识,普施教育,“以小学堂为最要”。东西各国均实行义务教育,“盖深知立国之本全在于此”。[8]在整个学制中,师范教育自成体系,地位突出。《奏定学务纲要》明确规定:“益首先急办师范学堂,学堂必须有师。”[9]《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指出:“初级师范学堂为小学教育普及之基,须限定每州县必设一所”。[10]《癸卯学制》同样注重实业教育,《奏定学务纲要》专列一条“各省宜速设实业学堂”。此类学校“以学成后各得治生之计为主,最有益于邦本。宜饬各就地方情形审则所宜,亟谋广设”。[11]第五,在课程设置上,《癸卯学制》亦在很大程度上仿照日本。以《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得普通中学课程与日本明治32年(1899年)《中学校令实施规则》中所规定得普通中学课程作一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日中两国中学课程设置比较(20世纪初)[12]日本 修身 国语 及汉文 外国语 历史 地理数学 博物 物理及化学 法制及经济 图画 唱歌 体操 12门中国 修身 读经讲经 外国语 历史 地理 算学 博物 物理及化学 法制及理财 图画 文学 体操 12门上表中日课程均为12门,且内容也基本相同。此外,在教学方法、教科书编辑、教育行政管理等许多方面,日本明治维新教育改革的示范效应都是十分显著的。四从以上比较可知,清末新政学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日本学制的影响,甚至于对日本学制的模仿。那么,我们怎样看待这些来自日本的影响呢?首先,尽管清末的《壬寅学制》及《癸卯学制》都是对日本明治后期学制的仿效,但《癸卯学制》毕竟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正式颁布和施行的学校系统,它的颁布和实施,促进了近代新式学堂的发展,各类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大大提高。《癸卯学制》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及其相互之间的衔接统属关系。有助于结束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使各级各类学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全国的教育系统,有可能进行全盘考虑、统筹规划,这符合了中国近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事实上,学堂章程颁布后的几年间,各类新式学堂数和在校学生数确实有惊人的增加,而且其规模和速度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是罕见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类型相对齐全、体制比较完备、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学校体系,自此建立起来。如果没有日本明治维新的影响,系统的学制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出现,至少要推迟或延缓许多年。其次,不可否认,由于明治维新的不彻底性和中国对本国具体情况的忽视,结果造成许多落后和不适应的现象。例如,在壬寅学制中,女子教育在学校系统中简直没有地位,而《癸卯学制》也仅包括女子教育于家庭教育之中。就是在1908年学部正式规定的女子教育章程中,也只有女子师范及女子小学,在中学及大学,女子教育尚没有地位,并且规定对女子的社会活动进行严格的限制。又如,《癸卯学制》在立学宗旨中规定:“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13]就是把封建“纲常”中的“忠孝”和儒家的经史之学,作为办学的根基,在教学内容中特别重视传授经学课程,具有浓厚的封建性。这虽然是清末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表现,但也与日本“以儒教为根本,西洋哲学为参考”的教育原则,把忠君爱国作为明治维新教育方针的灵魂不无关系。再者,对日本学制的盲目效仿,也使得清末学制与当时的社会实际不相适应。《癸卯学制》的各级各类教育规模宏大,不仅当时国家没有那样大的力量,就是民国以后也没有达到此程度。综上所述,明治维新给清末学制改革带来了积极成果和消极影响。清末学制大量吸收日本学制的养料,改变了晚清以来只重视专业技术教育的模式,转而重视发展普通教育和师范教育,促进了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变革,使中国教育开始摆脱自我封闭,进而逐步融入世界教育发展的潮流之中。同时清末学制改革也无法摆脱日本学制消极成分的影响,由此所带来的种种落后和不适应极大的限制了学制的实效。注释:[1] [2] [4]朱有王献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 [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3]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资料[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109[5]任达(美).新政革命与日本[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71[6] [7] [8] [9] [10] [11]田正平主编.中国教育史研究(近代分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2]吕达.中国近代课程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165[13]余子侠.民族危机下的教育应对[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32.

学习日本“明治维新”有感 读日本史是为了更好的理解为何在那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中国与日本都经历了变革,然而中国却不敌日本,一再输给日本,使中华民族遭受了奇耻大辱,从而吸取教训,不要在竞争激烈的21世纪重蹈覆辙。同时感慨于日本民族所特有的民族精神,不屈不挠,从废墟上重建家园居然在短短的二三十年又成为世界大国. 从明治维新的开过功臣说起,吉田松阴的弟子在其中起了巨大的作用,他们中好多人后来成为明治政府的开国元勋,在改革的过程中亦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有高杉晋作,木户孝允,伊藤博文等。这些人继承了吉田松阴的改革精神,具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和改革意识,并一直坚持下去。这些人都接受了近代思想的熏陶,为了挽救民族危机而奔走呼号,尤其是高杉晋作创建了自己的军队,对他誓死效忠,在戊辰战争中英勇战斗,前仆后继。 再从明治维新的政策上来说,主要是三大政策:殖产兴业,文明开化,富国强兵。这三大政策表明了明治政府改革的全面性和侧重性,首先从经济领域进而在文化领域,当然富国强兵是与殖产兴业几乎同时进行的,更多的是侧重与军事工业的发展。为何会是这样呢?因为他必须先解决国家的独立,而要实现独立就必须发展自己的近代化工业,这样军事工业无疑排在了第一位。为发展经济实行了国家强制性的资本原始积累策略,扶植私营企业,依靠全民建设来达到最终的强大。民力无限的作用终于爆发了,以至于日本的教育都是以私立教育为主。 日本有向国外学习的优良传统,在大化改新时向中国学习,取得了封建化的巨大成果,大量吸取华夏文明,从而创造了自己的文化。近代时日本主要向英国和德国学习,有选择地学习是明治维新的主要特色。 日本改革的全面展开使得日本引进了两次工业革命的大量成果,仿照西方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自己的科研和教育体制,使得日本的教育和科研取得了独立的地位。 日本加强上层建筑的建设,中央领导机制下各机构团结一致,协作进取。 日本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后尘,大力对外殖民扩张,尤其是对东南亚和东亚中国、朝鲜的侵略,取得了资本主义发展所必须的资金和市场。 日本文化建设采取了积极的入世态度,脱亚入欧的战略策略,使得日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力图与国际接轨,并赶上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大好时机。 日本的留学生与强烈的爱国精神,他们在学成后归国大力传播资本主义先进文化,用自己的辛勤成果培养日本的学生,而不是一味的只引进不创新。日本国内教育机构逐渐用自己的人才取代外国人,以摆脱外国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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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维新的论文范文

仅供参考 希望对你有帮助19世纪中叶,中国和日本都是落后的封建国家,同样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殖民侵略的威胁。为摆脱屈辱的地位和实现富国强兵,日本于1868年推行了明治维新,中国则在1898年实行了戊戍变法。明治维新取得了成功,把日本带进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门槛,成了亚洲的强国,并欲与欧美列强争一高下。而戊戍变法却在短短的103天里夭折了,中国社会性质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并最终沦为了半殖民地国家。为什么这两个在时间、文化背景、社会状况和变革目标相近的改革,会有不同的结果呢?现试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实行改革的内部条件不同。 首先看到,19世纪中叶,在中日两国封建社会的内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因素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中国的先进地区——江南和东南沿海一带同日本比较发达的畿内地区相比,其经济的发展是处于较高水平的。然而,对于一个幅员广阔的中国来说,这些发展无论在水平上还是在地域上,都是极其有限的。在广大的内陆地区,自然经济只受到较小的冲击,甚至有些地方原封不动。加上统治阶级禁止大规模商品经济的发展,抑制工商,从而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在整体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日本向近代社会转变是相对较易的。 其次看看国内革命形势方面。19世纪中叶,日本仍处于诸藩割据的局面。国门被打开后,维新志士为推翻腐朽的幕府统治,提出“尊王攘夷”的政治口号,这符合日本民族渴望由一个统一强大的中央集权来结束割据分裂局面的社会心理要求,符合在列强侵略的刺激下日益高涨起来的爱国广义和民族主义情绪,符合千百年来形成的奉王政为正宗的传统道德舆论,有极大的号召力和鼓动力。而中国自太平天国失败以来,革命形势已转入低潮。戊戍变法前,中国从未出现过日本维新前夕的动荡局面,广大群众没有革命的要求和行动。孙中山说:从乙末到庚子,“实为革命进行最艰难困苦之时代”。那期间,不仅戊戍变法是昙花一现,就连广州起义也遭失败,且不得国人同情。证明维新思潮还未深入人心,全国规模的运动条件仍未成熟。 再来看看文化传统及对外来文化的态度方面。中日两国也有很大的差异。郭沫若在分析中日两国的近代改革一败一成的原因时认为,两国在固有文化的负担上的差异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他指出:“中国固有文化的负担太重了,资本主义以前的文化,年代太久,至少有3000年,所以对过去的文化怀着一种憧憬,对新的文化发生抵触,往往视欧美为夷狄之邦。资本主义以前的中国文化诚然是光辉的,但就因为太有光辉,在变革时期便不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日本虽有它的固有文化,有中国传来的文化,但细的说来,日本的负担没有中国那样重,所以便走得快。”特别是由于日本在历史上曾有过大规模吸收中国文化,以促进本国文化发展的经验,日本人把移植外来文化视为当然的事情,只要能够适应形势,任何需要的东西都可以从海外引进,既无顾虑也不以为耻。因此,当日本在19世纪中期开始面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威胁时,能够以这些国家为榜样,顺利地实现了本国的社会变革,走上独立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 二、改革的社会基础不同。由于中日两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水平都不高,民族资产阶级弱小,所以两国维新运动的基础,均主要是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分化出来的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改革力量。19世纪30年代起,一些经济实力较强,政治影响较大的西南强藩,就已开始在“幕藩体制”下成功地进行了“藩政改革‘。他们顺应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引进西方先进生产和军事技术,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促进了藩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生长。日本维新志士,是藩政改革核心力量。由于日本实行门阀制,被压迫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下层向上流动的渠道被堵塞了,他们无法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各藩大名又时刻伺机推翻将军幕府,有的恃着经济力量雄厚,公开与幕府对抗。特别是”天保改革“中幕府改革的失败和藩政改革的成功,更使各大名纷纷效法西南四藩,倒幕维新成为大势所趋。这就为维新志士进行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便他们有所凭借,并且在地方上得到富农、豪商的支持,训练军队,建立倒幕基础。而大批下层武士,由于幕府末期财政状况恶化,上司经常克扣傣禄,生活无着,不少人沦为浪人,他们就更成为倒幕运动的骨干力量了。 在中国,土地自由买卖,只要有财富便可挤身于地主阶级之列;科举制度为中小地主乃至出身寒微的平民知识分子开辟了升官的道路。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和官僚、士人等都把维护封建制度视为他们的共同的根本利益。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具有一种特殊的凝聚力,很难分化出与中央相对抗的革新势力。在中央慈禧大权独揽,在地方上,各实力派在关键时刻无一例外效忠朝廷。维新派没有强大的地方政权和豪商富农作后盾,更无可能和机会有据点去独立地创建训练军队,势力薄弱,焉能不败? 三、双方领导维新的人物能力不同。明治维新领导人大多参预了藩政改革,于50、60年代比较巩固地掌握了藩内实权,他们受过比较长期的锻炼,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戊戍维新的领导人,却缺乏政治实践锻炼。他们成长于书斋,维新前都未从事过际的社会管理工作。日本维新派精明强干,长于韬略,是一批出色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们目标坚定,百折不挠,富于大无畏牺牲精神。中国维新派疏于政务,黯于世事,对中国国情、政治斗争残酷性、封建顽固势力反动性、顽固性的认识都不深刻。思想准备上的不充分导致了行动上软弱、妥协,一旦遇到阻力,即惊慌失措,步步退让。政变后,惟有“大众痛哭不成声“‘一筹莫展。他们的个人遭遇,也相对少坎坷,斗争勇气和决心较之日本维新派差距甚大。除谭嗣同、唐才常少数人敢与封建势力一决雌雄外,康有为哭天抹泪急着跳海,梁启超仓皇出逃,严复、黄遵宪一时噤若寒蝉,无一人挺身而出收拾残局。 明治维新中,维新派注意灵活运用政策,集中矛头对准幕府,团结争取社会上各种势力,以减轻维新阻力。在中国,维新运动初期,洋务派包括李鸿章在内,无不争相趋附。但维新派痛恨李鸿章签订不平等条约,对实力最强的李鸿章一系力加排斥,致使李鸿章改投顽固派,成为变法阻力。帝党是个人数不多的小集团,除光绪外,成员中权力较大的只有光绪师傅,军机大臣翁同龢。在处理翁同龢问题上,维新派不但不努力挫败后党阴谋,反而利用光绪思想日渐激进,同翁产生了一定程度矛盾促成了翁的被革职。其实,在维新派同顽固派的斗争中,翁、李和王朝内部的洋务派分子、其它非后党的官僚分子,是可以起到缓冲矛盾,甚而牵制削弱顽固派作用的。可是维新派没有看到这一点,至于同民众运动的联系就更谈不上了。这暴露了戊戍人物缺乏雄才大略。李鸿章视他们为“书院经生、市井讼生之流,不足畏也”。就连同情他们的费行简,也批评谭嗣同“博辩喜事,滥交寡识,初非任事才”,林旭之辈“皆温雅词章这士,更鲜老谋”。另外,日本维新领导人一旦上台,便控制实权;中国维新派尽管曾得过几个军机章京的头衔,但从未真正夺到过政权。 此外明治天皇与光绪帝个人条件也不同。尽管都是无权皇帝,但明治天皇在维新派权臣辅弼下,励精图治,很好地发挥了他的统治才能。光绪虽有抱负,但长居深宫,终其一生都跳不出那拉氏股掌,是个不折不扣的傀儡,动摇不了慈禧的实权。兼以性格软弱,“每日章疏,上阅后皆封送园中”,百日维新间,光绪帝曾去西太后处“请安驻跸“12次。下诏变法后,新任命二品以上官员须去西太后前”谢恩“。 三、变法受到的阻力不同。由于日本实行禁止土地买卖的领主制,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很容易解体,建立在它的基础之上的幕藩领主阶级的统治也会随之而发生动摇。更因为日本民族看到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所受到的屈辱,决心要摆脱国门打开后面临的民族危机。所以,明治维新时,主要阻力来自于幕府。而幕府由于广大人民反对以及各藩的离心,已摇摇欲坠。在中国,如前在社会基础一点中论述到的,中国的封建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强的调节能力,有一种特殊的稳定性,它虽已十分腐朽,但依然能继续维持其反动统治。对近代中国的社会变革产生强大的阻力,封建顽固势力上有清朝政府的各级官僚,下有大量的地主、绅士、僧尼、道士和满洲旗民,还有众多的八股士人,力量十分强大。诚如梁启超所说:“盈朝都是守旧之人”,“改革党人乃个人成分奋螳臂而与这争,犹如孤身入重围之中,四面楚歌,所遇皆敌,而欲其无败可得乎?” 四、中日两国所处的国际地位不同。由于当时中日两国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价值不同,中国所遭到的殖民侵略的压力要比日本大得多。从事日本近代史研究的加拿大著名学者诺曼认为,日本这所以能免于沦为半殖民地的命运,是由于“英法在日本的阴谋所造成的僵持局面——但最重要的是英国的倾注全力于中国——给了日本一个极其必要的喘息机会,使它得以摆脱封建制度的束缚……同中国市场的吸引力和利润相比,日本无论是作为外国制造品的市场或是作为西方工业的原料供应地,其贡献是微不足道的”。中国人民反封建反殖民主义的革命斗争,也在相当程度上直接牵制了欧美列强对日本的侵略行动,从而在客观上支援了日本的倒幕维新运动。这些斗争也迫使西方殖民者汲取了某些政治上的教训,从而使他们对日本的人民起义和反幕势力采取了较为慎重的态度,在日本的倒幕运动深入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敢于公开地进行武装干涉,从而使日本的社会变革能够较为顺利地实现。维新成功后,日本逐渐强大起来,英美则虑及自己不利的地理条件,宁可转而采取扶植日本,牵制沙俄的对策,使日本成为他们在远东的看家犬。 在中国,列强尤其是英国,希望中国能有一定的变革。不过,英国其实只需要一个高效能的,可以控制局面的奴才政府,而决不容许中国真正独立地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英国公使窦纳乐在致英外交大臣信札附件中,就提到“尤堪注意的”是康有为“对中国与列强关系的磋商的情形知道的很少,似乎他只集中精力于内下改革问题,不大注意,甚至毫不注意外交关系”,这说明列强对维新派的支持之所以有限度的原因,只要变革超过他们规定的限度,他们就宁可抛弃维新派,还去要那腐败然而已经驯服了的那拉氏政权。列强中控制中国最深的英国,一直密切注视着戊戍维新的进程和动态。他们早就看出:“康有为是一位富于幻想而无甚魄力的人,很不适宜作一个动乱时代的倡导者”,变革很难“深刻地感动中国的官僚们”,因而前景黯淡,“不可能”实现预定目的和计划;而政变后,“帝党的维新人物中似乎没有一个具有魄力的人来继续支持变法运动,南昌光绪自己则是驯顺地屈服于暴风雨之中”。所以,英国政府虽认为慈禧当政“局势严重”,但基本默认了。 甲午战后,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迅速加深,列强在华势力和对华政治经济军事的控制力,都与当年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不能相提并论。列强在华结为不同的国际侵略集团,矛盾错综复杂,也是中国维新派碰到的大难题,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国际关系相对比较简单。变法后,列强相继调整了彼此关系,统一对华步骤,中国维新派所遇到的国际阻力增大了。更根本地说,中国维新运动处于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的世界性关键时刻,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角逐(包括后起的日本)、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趋势都注定了戊戍维新的失败。 五、两国变法推进的方法不同。日本维新领导人在变法实施步骤上稳打稳扎,十分谨慎。新政府成立,施政方针只有再三斟酌后确定的五条誓约,并无倾盆大雨,但却切切实实地初步改造了政体。然后逐步实行废藩置县,取消身份证,废除士族华族特权。改革地税,发展实业和近代教育,在稳步而又坚决地把大权归揽在维新派手中前提下,最终实现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全面开化。对封建贵族采取赎买政策,用公债偿付形式迫使他们转变为用公债投资于新式企业的资产阶级,大大减少了他们反抗的激烈程度,保证了实施改革所必须的政治安定局面。 中国的维新派由于对国情了解不够,对变法深刻性、广泛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盲目全套照搬明治维新的方案,使整个变法过程明显地操之过急。 首先,他们只是简单地用诏令交旧有官僚机构去招待办理推行新政,但所派之人大多为顽固派。在各地督抚中,大多数官员不是彼此观望,借故斤就是反对。许多诏令徒有具文,未能确切实施,没有产生社会力量。这一方面是由于“督抚皆西后所用,皇上无用舍之权”,另一方面又说明变法无强有力措施和准备。其次,在有些总是上处理过于简单,没有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后果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预防。废八股断绝了醉心科举士大夫进仕之途,招致反对而无措施。八月三十一日下诏裁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等旧衙,未能妥善安置好裁汰出路,急于求成。“京师闲散衙门被裁者,不下十余处,连带关系因之失职、失业者,将及万人。朝野震骇,颇有民不聊生之感”。其他裁绿营、准令旗人自谋生计等无不招致守旧势力敌视。再次,变法速度过快,涉及面过大。短短103天中,接连颁布了涉及到政治、财政、军事、文教、社会等方面除旧布新上谕100多条,片面追求数量,一哄而起,满足于颁布,没有对新政实施作出可*安排,采取积极措施,没有发布一项,实施一项、巩固一项,不能循序渐进,明显地操之过急。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日本明治维新之所以成功而中国戊戍变法之失败的缘由来了。在表面上很相近的历史条件中,日本先发动全国人民,自下而上地进行革命,然后再自上而下地实行改革,成为东方向西方学习的成功典范。而中国的维新派由于阶级局限性,不敢发动人民群众,没有经过革命的洗礼,依托旧政权进行改良主义的改革,在中国当时具体的社会环境下是不可能成功的。

明治维新成功了,企图仿效明治维新的戊戌变法却失败了。这个问题常使人们思索。戊戌变法失败后不久,维新派的报纸澳门《知新报》刊登文章对明治维新与戊戌变法作了比较。解放以来,我国学术界在论及戊戌变法和改良主义时,也常涉及明治维新。比如,说戊戌变法“企图走明治维新的道路,在不触犯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基础上求得一些发展资本主义的条件”。言外之意,这就是“改良主义”。有的文章明确地说:戊戌变法的纲领没有触及封建地主占有制,就是改良主义,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必然失败,等等。究竟戊戌变法是不是改良主义?“自上而下的改革”是否皆“必然失败”?戊戌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特别是社会根源又是什么?本文拟通过对明治维新和戊戌变法的比较,谈谈这些问题。

最近刚在做这方面的研究,终于发现一个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人了。如果你照着书本上理解,那么一定是腐败,思想落后,体制不行。这都是对的,但是,那是废话。如果你是为了找个答案,就照着这些废话答。如果你是想搞清楚为什么,那你就要好好看看我的研究结论了。洋务运动失败的原因很多,历史久远,我不能说完全了解了。就目前可以从网上查到的大概史实,可以得出如下一家之谈。我认为,洋务运动失败的最大原因,是清朝没有继承明朝的特务制度,没有完善的特务组织。这是现代国家的必备组织。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锦衣卫,乃至后来的明朝东厂和西厂,在中国古代文人眼中自然是罪大恶极,可是作为现代国家,没有特务组织行吗?苏联有契卡和克格勃,纳粹德国有盖世太保,英国著名的007间谍更是风靡全球,美国也有中情局和联邦调查局的脚步踏至全球。然而清朝有什么特务组织呢?清朝,就只有康熙皇帝制定的密折制度,基本上就是靠揭发,尤其是官员之间的揭发,和明朝的特务机构的专业程度比,简直就是太失败了。清朝失败的特务制度,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是没有发现清朝重要的淮军洋务大臣李鸿章,乃是西方共济会下罗斯切尔德财团的中国代理人,而这样的代理人,比比皆是。李鸿章通过兴办洋务,签署卖国条约,从中捞取回扣,在世界上已是人尽皆知,唯独中国人不知。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听说有人把李鸿章比作中国的俾斯麦,发出长叹:但愿我死后不会被称为德国的李鸿章。其中意味深长。不仅如此,李鸿章甚至在中日甲午战争期间蓄意误导北洋水师,甚至将本来就很短缺的精煤运送给日本联合舰队,李鸿章的外甥、天津军械局总办张士珩为牟取暴利居然盗卖弹药给日本军队。李鸿章的儿子李经方通过上海候补道张鸿禄向日本军队出售大米等粮食。李鸿章本人在处理日本间谍的问题上,也表现出十分明显的袒护之意。对清军抓获的间谍,李鸿章不仅不杀,还以杀了要赔钱为由,送给他们路费,释放他们回国。号称亚洲第一的北洋水师,实际上根本就不受清政府控制。我看我们现代的很多电视剧,往往将近代中国共产党的内部肃反当做反面形象来描述,的确不是个滋味。肃反扩大化,的确是不应该,但是,没有理由因此就否定肃反工作。试问,世界上那个国家能够没有内务安全机关和情报机关,还能独立存在?没有肃反队伍的国家,他的军队就会像北洋水师那样不明不白地被消灭掉。试问,北洋水师与联合舰队的差距并非天壤之别,日舰无一损失,放到哪里都说不通。因此,在卖国贼李鸿章参与的洋务运动里,其失败的命运是在所难免了。其次,洋务运动缺乏系统的国家战略。战略上失败了,在战术上再成功也是无意义的。洋务运动兴办洋务,引进坚船利炮,甚至自主制造,这都是正确的。但是,对于这条路的目标是什么,我看,他们没有正确的认识。洋务派可能都没有收复国家主权,建立强大的现代国家的经济体系的认知。他们最多恐怕只是想用洋枪洋炮洋务来苟延馋喘,这在经济上必然导致失败。我在这里纠正一个看法,那就是洋务运动因为没有实施制度改革,所以失败了。这种观点是没有错的,但是属于废话。洋务运动发展到一定时候,当然要因势利导地进行一些制度改革,以适应富国强兵的需求。洋务派的确止步了,但是,这并不是说,洋务派需要做的就是搞资产阶级民主化的那一套,那是不对的。这是因为,相对于帝国主义,中国的资产阶级在当时已经非常弱小了,必须用国家集中资本的办法,尚可有一条生路。 第三,洋务运动的国防工业缺乏强大的经济支柱。国防工业,没有不赔钱的。这是因为现代国家谁也不会停止先进武器的研发,但是谁也不会把关系到本国安全的先进的武器出口出去。国防产品不同于消费产品,它注定是要赔钱的。洋务运动最失败之处,就是没有利用国防工业夺取国家主权,再利用国家主权发展国民经济,从而利用经济增长的税收来资助国防工业的发展。只有走上了这一条良性循环的道路,才有不断发展的可能,否则,必然是国防工业不断消耗国家有限的财政,最终不得不自行消亡。第四,洋务运动没有引进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听说他们有成本核算和现代会计这回事。他们的初期投入往往是不计成本的。洋务运动严重缺乏自主人才,即使是引进技术,其官员也不懂技术,而是委派给洋人来引进。一个国家的国防工业依仗外人,还有什么国防机密可言,这无疑是引狼入室。洋务运动发展到后期,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的。福州船政可以制造出近海巡洋舰平远号。北洋海军总查琅威理(LangWilliam M)(又是个洋人)对该舰检查后甚为满意,于1890年5月16日调归北洋海军,更名为“平远”。该舰在甲午海战中的表现,是有目共睹的。然而,旧中国的国防工业,始终被资金不足的梦魇萦绕,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那种荒唐地以为,洋务运动失败,是因为走的是官办企业的道路,而不是所谓的市场经济的道路的说法,是别有用心的。我们承认,封建社会的官办企业是落后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下的企业的,计划经济下的企业,是讲究成本核算的,但更重要的是,计划经济的苏联和新中国,都是拥有独立的国家主权的,拥有强大的国家财政来支持国防工业的发展。那种以为搞个什么市场经济,就可以带活洋务运动的想法,在帝国主义殖民旧中国的历史背景下,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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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希望对你有帮助19世纪中叶,中国和日本都是落后的封建国家,同样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殖民侵略的威胁。为摆脱屈辱的地位和实现富国强兵,日本于1868年推行了明治维新,中国则在1898年实行了戊戍变法。明治维新取得了成功,把日本带进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门槛,成了亚洲的强国,并欲与欧美列强争一高下。而戊戍变法却在短短的103天里夭折了,中国社会性质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并最终沦为了半殖民地国家。为什么这两个在时间、文化背景、社会状况和变革目标相近的改革,会有不同的结果呢?现试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实行改革的内部条件不同。 首先看到,19世纪中叶,在中日两国封建社会的内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因素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中国的先进地区——江南和东南沿海一带同日本比较发达的畿内地区相比,其经济的发展是处于较高水平的。然而,对于一个幅员广阔的中国来说,这些发展无论在水平上还是在地域上,都是极其有限的。在广大的内陆地区,自然经济只受到较小的冲击,甚至有些地方原封不动。加上统治阶级禁止大规模商品经济的发展,抑制工商,从而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在整体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日本向近代社会转变是相对较易的。 其次看看国内革命形势方面。19世纪中叶,日本仍处于诸藩割据的局面。国门被打开后,维新志士为推翻腐朽的幕府统治,提出“尊王攘夷”的政治口号,这符合日本民族渴望由一个统一强大的中央集权来结束割据分裂局面的社会心理要求,符合在列强侵略的刺激下日益高涨起来的爱国广义和民族主义情绪,符合千百年来形成的奉王政为正宗的传统道德舆论,有极大的号召力和鼓动力。而中国自太平天国失败以来,革命形势已转入低潮。戊戍变法前,中国从未出现过日本维新前夕的动荡局面,广大群众没有革命的要求和行动。孙中山说:从乙末到庚子,“实为革命进行最艰难困苦之时代”。那期间,不仅戊戍变法是昙花一现,就连广州起义也遭失败,且不得国人同情。证明维新思潮还未深入人心,全国规模的运动条件仍未成熟。 再来看看文化传统及对外来文化的态度方面。中日两国也有很大的差异。郭沫若在分析中日两国的近代改革一败一成的原因时认为,两国在固有文化的负担上的差异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他指出:“中国固有文化的负担太重了,资本主义以前的文化,年代太久,至少有3000年,所以对过去的文化怀着一种憧憬,对新的文化发生抵触,往往视欧美为夷狄之邦。资本主义以前的中国文化诚然是光辉的,但就因为太有光辉,在变革时期便不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日本虽有它的固有文化,有中国传来的文化,但细的说来,日本的负担没有中国那样重,所以便走得快。”特别是由于日本在历史上曾有过大规模吸收中国文化,以促进本国文化发展的经验,日本人把移植外来文化视为当然的事情,只要能够适应形势,任何需要的东西都可以从海外引进,既无顾虑也不以为耻。因此,当日本在19世纪中期开始面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威胁时,能够以这些国家为榜样,顺利地实现了本国的社会变革,走上独立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 二、改革的社会基础不同。由于中日两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水平都不高,民族资产阶级弱小,所以两国维新运动的基础,均主要是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分化出来的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改革力量。19世纪30年代起,一些经济实力较强,政治影响较大的西南强藩,就已开始在“幕藩体制”下成功地进行了“藩政改革‘。他们顺应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引进西方先进生产和军事技术,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促进了藩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生长。日本维新志士,是藩政改革核心力量。由于日本实行门阀制,被压迫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下层向上流动的渠道被堵塞了,他们无法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各藩大名又时刻伺机推翻将军幕府,有的恃着经济力量雄厚,公开与幕府对抗。特别是”天保改革“中幕府改革的失败和藩政改革的成功,更使各大名纷纷效法西南四藩,倒幕维新成为大势所趋。这就为维新志士进行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便他们有所凭借,并且在地方上得到富农、豪商的支持,训练军队,建立倒幕基础。而大批下层武士,由于幕府末期财政状况恶化,上司经常克扣傣禄,生活无着,不少人沦为浪人,他们就更成为倒幕运动的骨干力量了。 在中国,土地自由买卖,只要有财富便可挤身于地主阶级之列;科举制度为中小地主乃至出身寒微的平民知识分子开辟了升官的道路。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和官僚、士人等都把维护封建制度视为他们的共同的根本利益。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具有一种特殊的凝聚力,很难分化出与中央相对抗的革新势力。在中央慈禧大权独揽,在地方上,各实力派在关键时刻无一例外效忠朝廷。维新派没有强大的地方政权和豪商富农作后盾,更无可能和机会有据点去独立地创建训练军队,势力薄弱,焉能不败? 三、双方领导维新的人物能力不同。明治维新领导人大多参预了藩政改革,于50、60年代比较巩固地掌握了藩内实权,他们受过比较长期的锻炼,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戊戍维新的领导人,却缺乏政治实践锻炼。他们成长于书斋,维新前都未从事过际的社会管理工作。日本维新派精明强干,长于韬略,是一批出色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们目标坚定,百折不挠,富于大无畏牺牲精神。中国维新派疏于政务,黯于世事,对中国国情、政治斗争残酷性、封建顽固势力反动性、顽固性的认识都不深刻。思想准备上的不充分导致了行动上软弱、妥协,一旦遇到阻力,即惊慌失措,步步退让。政变后,惟有“大众痛哭不成声“‘一筹莫展。他们的个人遭遇,也相对少坎坷,斗争勇气和决心较之日本维新派差距甚大。除谭嗣同、唐才常少数人敢与封建势力一决雌雄外,康有为哭天抹泪急着跳海,梁启超仓皇出逃,严复、黄遵宪一时噤若寒蝉,无一人挺身而出收拾残局。 明治维新中,维新派注意灵活运用政策,集中矛头对准幕府,团结争取社会上各种势力,以减轻维新阻力。在中国,维新运动初期,洋务派包括李鸿章在内,无不争相趋附。但维新派痛恨李鸿章签订不平等条约,对实力最强的李鸿章一系力加排斥,致使李鸿章改投顽固派,成为变法阻力。帝党是个人数不多的小集团,除光绪外,成员中权力较大的只有光绪师傅,军机大臣翁同龢。在处理翁同龢问题上,维新派不但不努力挫败后党阴谋,反而利用光绪思想日渐激进,同翁产生了一定程度矛盾促成了翁的被革职。其实,在维新派同顽固派的斗争中,翁、李和王朝内部的洋务派分子、其它非后党的官僚分子,是可以起到缓冲矛盾,甚而牵制削弱顽固派作用的。可是维新派没有看到这一点,至于同民众运动的联系就更谈不上了。这暴露了戊戍人物缺乏雄才大略。李鸿章视他们为“书院经生、市井讼生之流,不足畏也”。就连同情他们的费行简,也批评谭嗣同“博辩喜事,滥交寡识,初非任事才”,林旭之辈“皆温雅词章这士,更鲜老谋”。另外,日本维新领导人一旦上台,便控制实权;中国维新派尽管曾得过几个军机章京的头衔,但从未真正夺到过政权。 此外明治天皇与光绪帝个人条件也不同。尽管都是无权皇帝,但明治天皇在维新派权臣辅弼下,励精图治,很好地发挥了他的统治才能。光绪虽有抱负,但长居深宫,终其一生都跳不出那拉氏股掌,是个不折不扣的傀儡,动摇不了慈禧的实权。兼以性格软弱,“每日章疏,上阅后皆封送园中”,百日维新间,光绪帝曾去西太后处“请安驻跸“12次。下诏变法后,新任命二品以上官员须去西太后前”谢恩“。 三、变法受到的阻力不同。由于日本实行禁止土地买卖的领主制,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很容易解体,建立在它的基础之上的幕藩领主阶级的统治也会随之而发生动摇。更因为日本民族看到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所受到的屈辱,决心要摆脱国门打开后面临的民族危机。所以,明治维新时,主要阻力来自于幕府。而幕府由于广大人民反对以及各藩的离心,已摇摇欲坠。在中国,如前在社会基础一点中论述到的,中国的封建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强的调节能力,有一种特殊的稳定性,它虽已十分腐朽,但依然能继续维持其反动统治。对近代中国的社会变革产生强大的阻力,封建顽固势力上有清朝政府的各级官僚,下有大量的地主、绅士、僧尼、道士和满洲旗民,还有众多的八股士人,力量十分强大。诚如梁启超所说:“盈朝都是守旧之人”,“改革党人乃个人成分奋螳臂而与这争,犹如孤身入重围之中,四面楚歌,所遇皆敌,而欲其无败可得乎?” 四、中日两国所处的国际地位不同。由于当时中日两国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价值不同,中国所遭到的殖民侵略的压力要比日本大得多。从事日本近代史研究的加拿大著名学者诺曼认为,日本这所以能免于沦为半殖民地的命运,是由于“英法在日本的阴谋所造成的僵持局面——但最重要的是英国的倾注全力于中国——给了日本一个极其必要的喘息机会,使它得以摆脱封建制度的束缚……同中国市场的吸引力和利润相比,日本无论是作为外国制造品的市场或是作为西方工业的原料供应地,其贡献是微不足道的”。中国人民反封建反殖民主义的革命斗争,也在相当程度上直接牵制了欧美列强对日本的侵略行动,从而在客观上支援了日本的倒幕维新运动。这些斗争也迫使西方殖民者汲取了某些政治上的教训,从而使他们对日本的人民起义和反幕势力采取了较为慎重的态度,在日本的倒幕运动深入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敢于公开地进行武装干涉,从而使日本的社会变革能够较为顺利地实现。维新成功后,日本逐渐强大起来,英美则虑及自己不利的地理条件,宁可转而采取扶植日本,牵制沙俄的对策,使日本成为他们在远东的看家犬。 在中国,列强尤其是英国,希望中国能有一定的变革。不过,英国其实只需要一个高效能的,可以控制局面的奴才政府,而决不容许中国真正独立地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英国公使窦纳乐在致英外交大臣信札附件中,就提到“尤堪注意的”是康有为“对中国与列强关系的磋商的情形知道的很少,似乎他只集中精力于内下改革问题,不大注意,甚至毫不注意外交关系”,这说明列强对维新派的支持之所以有限度的原因,只要变革超过他们规定的限度,他们就宁可抛弃维新派,还去要那腐败然而已经驯服了的那拉氏政权。列强中控制中国最深的英国,一直密切注视着戊戍维新的进程和动态。他们早就看出:“康有为是一位富于幻想而无甚魄力的人,很不适宜作一个动乱时代的倡导者”,变革很难“深刻地感动中国的官僚们”,因而前景黯淡,“不可能”实现预定目的和计划;而政变后,“帝党的维新人物中似乎没有一个具有魄力的人来继续支持变法运动,南昌光绪自己则是驯顺地屈服于暴风雨之中”。所以,英国政府虽认为慈禧当政“局势严重”,但基本默认了。 甲午战后,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迅速加深,列强在华势力和对华政治经济军事的控制力,都与当年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不能相提并论。列强在华结为不同的国际侵略集团,矛盾错综复杂,也是中国维新派碰到的大难题,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国际关系相对比较简单。变法后,列强相继调整了彼此关系,统一对华步骤,中国维新派所遇到的国际阻力增大了。更根本地说,中国维新运动处于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的世界性关键时刻,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角逐(包括后起的日本)、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趋势都注定了戊戍维新的失败。 五、两国变法推进的方法不同。日本维新领导人在变法实施步骤上稳打稳扎,十分谨慎。新政府成立,施政方针只有再三斟酌后确定的五条誓约,并无倾盆大雨,但却切切实实地初步改造了政体。然后逐步实行废藩置县,取消身份证,废除士族华族特权。改革地税,发展实业和近代教育,在稳步而又坚决地把大权归揽在维新派手中前提下,最终实现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全面开化。对封建贵族采取赎买政策,用公债偿付形式迫使他们转变为用公债投资于新式企业的资产阶级,大大减少了他们反抗的激烈程度,保证了实施改革所必须的政治安定局面。 中国的维新派由于对国情了解不够,对变法深刻性、广泛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盲目全套照搬明治维新的方案,使整个变法过程明显地操之过急。 首先,他们只是简单地用诏令交旧有官僚机构去招待办理推行新政,但所派之人大多为顽固派。在各地督抚中,大多数官员不是彼此观望,借故斤就是反对。许多诏令徒有具文,未能确切实施,没有产生社会力量。这一方面是由于“督抚皆西后所用,皇上无用舍之权”,另一方面又说明变法无强有力措施和准备。其次,在有些总是上处理过于简单,没有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后果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预防。废八股断绝了醉心科举士大夫进仕之途,招致反对而无措施。八月三十一日下诏裁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等旧衙,未能妥善安置好裁汰出路,急于求成。“京师闲散衙门被裁者,不下十余处,连带关系因之失职、失业者,将及万人。朝野震骇,颇有民不聊生之感”。其他裁绿营、准令旗人自谋生计等无不招致守旧势力敌视。再次,变法速度过快,涉及面过大。短短103天中,接连颁布了涉及到政治、财政、军事、文教、社会等方面除旧布新上谕100多条,片面追求数量,一哄而起,满足于颁布,没有对新政实施作出可*安排,采取积极措施,没有发布一项,实施一项、巩固一项,不能循序渐进,明显地操之过急。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日本明治维新之所以成功而中国戊戍变法之失败的缘由来了。在表面上很相近的历史条件中,日本先发动全国人民,自下而上地进行革命,然后再自上而下地实行改革,成为东方向西方学习的成功典范。而中国的维新派由于阶级局限性,不敢发动人民群众,没有经过革命的洗礼,依托旧政权进行改良主义的改革,在中国当时具体的社会环境下是不可能成功的。

简单~~ 使日本因此成为当时亚洲唯一摆托殖民地半殖民地命运的国家,走上了独立发展资本主义道路 呵呵呵~~~不知道………………

明治维新和戊戌变法比较研究论文

转载:洋务运动与明治维新之比较研究改革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对比(总述)在改革前,中日两国都是封建专制的国家,都面临着国内人民起义不断和外部列强侵略加剧。因此,两国近代化道路上都充满了激烈的斗争。但由于两国的传统以及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不同而又有所差异,并对近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属于集权官僚型的政体,权利集中于皇帝一人,官僚机构庞大,民间难以形成类似明治维新中的各种社会势力,政权的社会基础难以扩大,改革的道路必将曲折。中国的清末宪政只是一场统治阶层的自救运动,其目标不是改变落后面貌,而是为了加强对人民的控制,清政府发布的政令都流于书面,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戊戌变法虽然有涉及政体方面,但光绪皇帝没有实权,他颁布的诏书对各地官员没有约束力,得不到实行;维新派没有注意到发动群众,改革仅局限于部分知识分子阶层,没有像明治维新那样强大的基础力量,康梁等人提出的改革措施很少涉及农民阶级的切身利益。中国洋务运动在国家出资兴办近代企业后,实行垄断经营,排斥商人投资新式企业,而明治维新时期,政府不但引进技术,而且鼓励和支持私人资本的经营。● 日本属于传统体制属于封建世袭领主制。在幕藩体制下,日本是一个松散的有多个藩地组成的国家,藩主有很大的自治权,可以说是地方自治;但是这些藩地有很强的天皇中心观念,这使得明治政府的中央集权体制相对简单得建立起来。幕藩体制下等级森严,被统治阶级受着本国统治阶级和外国侵略的双重压迫,日本农民阶级的反封建反侵略斗争高涨,成为明治维新成功的最根本动力。这一系列的反抗,使本身已经危机重重的统治秩序更加不稳定。在“尊王”的口号下,各阶层很自然得都拥戴天皇,使天皇在实际上取得了统治权。(中日两国都是“后发型”现代化,但日本“后发”的同时又是“外生”的,有学者认为日本实现较彻底改革的关键是立志推进现代化的领导人掌握了国家实际的政治权力,能将传统政治领导转化为具有现代化倾向的政治领导,并维持领导集团内部的高度团结。[高旺:《晚清宪政改革与日本明治维新:政治发展中的影响因素分析》求索,]日本在幕府时代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天皇并无实权,幕府末期,掌握实权的幕府统治者又不得人心,在对内对外的政策上引起了国内人民的不满,出现了统治危机。这使日本的资产阶级革命得以发动并成功。无实权的天皇和下层资产阶级可以联合以夺取实权,下层的资产者可以利用天皇的名义去反对幕府统治者,这些条件在中国是没有的。[董以山:《中国洋务运动与日本明治维新之比较》,山东大学学报,〕)(日本统一的国内市场形成较早,试图组织商品生产或商品流通的现象,主要只是在江户时代的初期才能见到,到了幕府末年,无论是幕府还是诸藩,都承认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现实。中国传统的经济观主要以刘锡鸿为中心,他提出“农务久安”的观点,反对发展工商业,其主要观点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而强化对农民的封建剥削,为防止封建社会瓦解而极力反对采用新的交通手段去促进商品流通,阻止工商业的发展。日本建立了统一的国内市场,以次为背景商业资本也获得长足发展,并为求得利润的扩大而重视海外贸易,到了幕府末年出现了贸易振兴论和商品立国论等思想。随着传统的经济观逐步崩溃,中国的传统经济观在经历了林则徐、魏源等人之后也有所动摇,但是始终不能像日本那样彻底,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封建的自然经济观仍然占统治地位。[依田憙家:《中日两国近代化比较研究》(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1月)第233、240-241、252页〕(中国戊戌变法时期与幕府末年经济水平相当,当时中国已经拥有一些正规的资本主义企业,而幕府时期的“日本资本主义还处于它的前身阶段--商业高利贷资产阶级的阶段”,然而这个阶级却“成了维新的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吴嘉延:《戊戌与明治时期的中日维新运动之比较》世界历史,]中国农村自然经济接替过程缓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强大的抵制力量,日本幕府的商品资本却冲破樊篱,侵占了生产领域。不像中国的商业资本停留在奢侈性消费,日本商业资本利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扩大生产,促使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转化。中国商业分散,且规模小,多与农业生产和家庭副业结合起来,成为资本主义资金积累的障碍。)(一)政治方面明治维新时期政治方面最突出的就是制定了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制定宪法的核心人物依藤博文在1888年(明治二十一年)的枢密院会议上说:“创立宪法的精神,第一是限制君权,第二是保护臣民的权利。”明治宪法规定大臣的任免权、对外缔约权、宣战、媾和、议会的开闭幕和解散权归天皇,但同时又规定天皇的权限要由国务大臣辅佐实施;规定统帅权归天皇,但“军人敕谕”中说:“朕统帅兵马大权,但其司掌委之臣下。”由此可见,明治宪法中相当强调“限君权”。在这样的明知体制下,操纵这一体制的元老们借助于天皇的权威逐步形成了后来的军部独裁。[依田憙家:《近代日本的历史问题》]加强中央集权。1868年3月,新成立的天皇政府发表了《五条御誓文》,阐明了新政府的基本方针,表明了“天皇亲政”和“广兴议会,万机决于公论”的大政方针。[王金林:《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太政官制和内阁制的确立》世界史,]同年闰4月又公布了《政体书》,整顿和充实了政府组织,确定了君主立宪制的政体。此后又通过建立常备军和警察制度进行了军事改革和警察治安制度的改革。通过“奉还版籍”和废藩置县铲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完成了建立现代资产阶级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任务。同时明治政府通过颁布“征兵令”和实行“佚禄处分”等措施把旧有的饿剥削转变成新型资产阶级和新式地主。1885年起,政府又实行了内阁制,第二年开始设国会,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君主立宪的国家制度,完成了政治制度领域的改革。[董以山:《中国洋务运动与日本明治维新之比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与明治维新相比,同样是由一个皇帝领导的、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问题的戊戌变法却走向失败。在政治方面,中国维新派提出了开言路、兴民权、裁撤臃肿机构,以及在百日维新之前作为运动先声所提出的反对签订不平等条约等等,所涉及的都显然不是社会生活的个别问题或枝节问题,而是重大政治问题。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知识分子精英们,簇拥着光绪皇帝在政坛上兴云布雨,以期达到运动的目的,而日本则是得到武士支持的长州、萨摩二藩以及一些有识之士,把天皇推到历史前沿,以实现自身的抱负。[孙光礼:《明治维新与戊戌变法的比较研究》,世界史,]两国在同样走过了围绕皇帝、发布政令之后,由“同途”走上了“殊归”。(二)经济方面经济改革是政治改革及其它一系列改革的基础。经济状况与社会稳定有着直接联系,中日两国在近代化改革中都涉及到了经济,但是由于两国改革的目的不同,引起的社会反响和结果也不相同。明治维新是一场大规模流血的暴力革命,而不是和平改良;通过战争,扫除了腐朽势力,日本才得以全新的面貌励精图治,奋发求强。对比之下,中国的洋务运动是通过太平天国战争,改组了清统治集团后,进行的经济方面慢步调整的改革。[罗肇前:《中日两国近代化殊途原因》,史学月刊]明治政府在经济方面首先改革了土地制度。1870年明治政府提出了田租改革方案,接解除了幕府规定的土地永世不得买卖的禁令,推行了新的有利于政府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货币地租制度。在工商业方面,明治政府成立以后,采取了一系列直接扶植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措施,成立了国家银行,创办了国营企业,扶植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使日本的工商业得以迅速发展起来。[董以山:《中国洋务运动与日本明治维新之比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洋务派首先创办的是军事工业,而不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业;之后创办的民用工业其目的也不是单纯为了“求富”,而是为军事工业服务的。因此,得不到广大人民的赞同。洋务派的改革几乎没有涉及到工商业,也不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创办的企业多为官办或官督商办,实际经营权都在官府手里,且生产不计成本利益,导致官员腐败贪污成风,最终洋务派的改革消沉下去。(三)军事方面近代化改革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建立新式的军队,掌握了武装才是巩固政权的最有力手段。甲午战争是中日近代化改革以来第一次大规模交锋,两国军备不相上下,但是由于 中国军制建设不如日本完善,致使官兵素质、指挥系统、舰队作战能力逊于日本,最终导致了甲午战争中国的惨败。这不得不对中日两国军事制度及其形成作分析比较。明治政府成立之后,在军制上作了重大调整。军政制度方面,将海域划分为若干海军区,并颁布条例规定了镇守府指责,完善了海军组织体制;舰队编制方面根据作战能力和任务来划分,以最大限度发挥海军作战能力。中国洋务运动中虽然建立了北洋、南洋、福建、广东四支海军力量,但力量过于分散,各省督抚的抗命使海军衙门形同虚设。[姚锦祥:《十九世纪中晚期中日两国近代海军军制之比较》,南京师范大学学报,]武器装备上,日本政府比较注重实战,从炮火和速度上着眼编制,在训练中制定了《军人敕谕》,规定了必须遵守“忠节”、“礼仪”、“勇武”、“信义”和“质朴”五德,要求士兵一切行动唯天皇是从。并且,日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兵役制度,给了志愿兵种种照顾,既保证了充足的兵源,又提高了海军士兵的素质。相对来说,清政府海军装备在实力上很强,但只知装配不知活用,再加上恤奉制度不完善,训练上军纪废弛,导致舰队实力上的下降。两国海军建设内容大致相同,但成效迥异,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首先,两国的社会制度不同。日本经过明治维新已经是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统治阶层要求改革建立新式军队,而中国的洋务运动之所以建立海军完全是依赖封建皇帝的“恩准”,其次,两国建立海军的目的不同,同时也导致了建设纲领的不同。日本建立海军完全是为了求强,发展对外贸易和对外扩张;洋务派形式海军的建立则是为了维护旧式政权的统治,因此在更新完善上不能同日本相比。黄海海战后镇远舰枪炮官曹嘉祥、守备饶鸣衢总结道:“既设海军,必全按西法,庶足以御外侮,西人创立海军多年,其中利弊,著书立说,无微不至。我国海军章程与泰西不同,缘为我国朝制所限,所以难而尽仿,所以难而操胜算也。”[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三《甲午中日战争》下册,第400页](四)教育方面19世纪60年代,两国在内外交困中分别以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为契机启动了近代化教育的巨轮。日本在明治时期的40多年里不断更新教育制度,并由此建立了一套强有力的教育系统;而中国虽然前有洋务运动后有戊戌变法先后对教育进行改革,但始终没能彻底改变封建的教育制度。在日本,明治维新成功之后,政府把教育作为文明开化政策的重心,并派考察团到欧美各国学习考察,有力得推动了改革。1871年废藩置县刚结束,明知政府立即设立了文省声,统辖全国的教育事业,第二年又颁布教育改革法令--《学制》,正式开始改革。1879年又以《教育令》取代《学制》,1880年的《改正教育令》又对《教育令》作了修改。为了维护新建立的近代天皇制,1890年以天皇的名义颁布《教育敕语》。除此之外为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政府在资金投入上也不遗余力,在经费的筹集和投入上采取了强制性和保护性的措施,教育经费的来源有了充分的保障;不但中央拨款,民间的赞助也成为学校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何桂端:《洋务运动与明治维新时期中日教育改革比较研究》,哈尔滨学院学报,]而在中国,洋务派虽然也很重视教育改革,设立了外国语学堂、军事学堂和技术学堂等30多所学校,但是始终没有统一的学制来对教育进行管理,并且,改革是在西太后的“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可能初级封建专制及其相关联的封建教育制度,改革流于形式,新式学堂没有得到发展。戊戌变法中康有为、梁启超等人虽然一次又一次得上书要求进行教育改革,但他们他出的教育措施只局限于知识分子,没有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也没有形成完整的教育体系,政府对教育改革也不够重视,兴办的新式学堂大多夭折。日本明治政府成立后,为了改变日本的落后状态,维护国家和民族的独立,发展资本主义,明治政府采取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吸收方式,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推行了西方的制度和社会生活方式。与此相比,中国则是伴随着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片面、孤立地吸收,在不同时期所吸收的西方文化是割裂的,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整体,加上受到当时种种政治力量的牵制和阻碍,致使中国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政治体制和落后状态。人物及思想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历史进程的影响特别突出,中日两国近代化道路上所出现的人物或类似落迥异,存在着解很大的可比性。中日两国改革中的领导阶层具有很多不同点,这也是两国改革朝着不同方向发展的重要原因。首先,是有无统一并且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明治维新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的;中国的洋务运动却始终缺乏有力的规划和领导,戊戌变法的领导者是被几个知识分子 拥护的没有经验没有实权的皇帝。日本通过明治维新成功地实现了领导核心的转换,将政治权力集中于以明治天皇为首的具有改革开放的下级武士的手中。[高旺:《晚清宪政改革与日本明治维新:政治发展中的影响因素分析》,求索,]他们相信即使现代化以为着丧失他们的特权也是值得向往的。因此,国家政权掌握在下层武士手中,对改革是相当有利的。明治维新是一种国家的行为,自始至终贯穿着国家政权的权威。[何明良:《浅论中国洋务运动与明治维新的差异性》,四川教育学院学报,]洋务运动时期虽然名义上有清政府的各项政令及总理衙门的管理,但实际上只是李鸿章等人在地方上的各自为政,兴办“洋务”,以扩大自己的势力,力量分散,难以对清政府的统治构成威胁;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戊戌变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作了大量的宣传,使维新思潮传播开来,但由于反动势力强大,光绪皇帝及康梁等人对于慈禧太后为首的的顽固势力所发动的政变无能为力。清末宪政改革中,政治领导集团并没有彻底现代化的决心和勇气,在改革上就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在内忧外患必须改革,另一方面又必须巩固原有的体制,以至于难以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其次,领导人本身的能力和经验也有很大的差异明治维新领导人同藩主有较密切的联系,对藩内政治改革也有较多的发言权,同时又比较了解下层武士的动向;在参与藩镇改革中比较巩固得掌握了藩内实权,积累了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明治维新的主要领导人的政治谋略和行政才干是戊戌变法领导人所不能比的,他们善于利用形势,维新前,矛头直指幕府,争取和利用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平民乃至农民的武装。维新成功后,对封建贵族采取赎买政策,显著减少了封建阶级的反抗激烈程度,保证了实施改革所必须的政治安定局面。对西方有进一步的了解,从1871年到1873年,明知政府曾派改革派大臣木户孝允等人组成考察团到欧美各国考察。[方雪利:《近代日本和中国社会变革一成一败原因浅析》,吕梁高等专科学院学报,]相对来说,戊戌变法人物则缺少谋略。他们不注意团结社会各种势力,以减轻维新的阻力。在维新运动初期,对实力最强的李鸿章派系加以排斥。在处理翁同合问题上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至于同民众运动的联系就更谈不上了。中国维新派对政治斗争的残酷性,对封建势力的反动性也缺乏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心里准备,在顽固势力发动的无须政变时,大多没有勇气面对而到处寻求庇护。在策略上,没有条理,维新短短的103天中,上书无数,,内部分轻重缓急,并且几乎没有一条能够扎实贯彻下去的。[刘越英:《明治维新与戊戌变法若干条件之比较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作为书斋型的改革派,康梁等人没有到国外做系统考察的经历,完全凭自己的主观发动维新,失败是不可避免的。洋务运动的领导者,如李鸿章、张之洞等,本身就是封建官僚,虽然学习西方,但引进的只有技术,不可能初级封建统治,各派系为扩大自己的势力又不断斗争,削弱了改革的力量,最终免不了失败。再次,领导人人的对比佐久间象山和魏源。两人所处的社会背景不同,所持观点也有所不同,佐久间象山认识到了研究自然科学的重要性,形成了与传统儒学相抵触的思想;而魏源始终认为“师夷长技”,信奉“器变道不变”,没有吸收西方近代科学精神和理性思想。吉田阴松和康有为。他们都是西方近代思想的传播者和改革者。吉田久经政治风浪的考验,富于大无畏的精神,他以他的声明实践了“由当杀身成仁”的誓言,并影响他的学生继续战斗。中国的维新派也富于献身精神,但一旦事到临头,惟有“大众痛哭不成声”,戊戌政变后,康有为到处寻求庇护以保其身,无一人挺身而出收拾残局。[吴嘉延:《戊戌与明治时期中日维新运动之比较》,世界历史,]明治天皇与慈禧太后。明治天皇学习新知识,对当时社会形势有相当的了解,具有改革精神,大力推行明治维新运动,终于实现了日本的近代化。而慈禧太后却相形见绌,作为封建旧势力的代表,所希望的只是如何巩固自己的势力,维护封建专制,因循守旧,排斥西方近代思想,根本不可能推动中国近代化顺利实现。[姜铎:《慈禧与洋务运动》,历史研究,]

[思路分析]戊戌变法和明治维新是中日两国在面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情况下进行的富国强兵的改革。但是,日本不仅引进西方技术,更引进西方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中国仅仅是引进技术。中国尽管引进了西方先进的生产技术,而且在一定时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但是,从根本来讲,中国的封建生产关系和封建上层建筑是要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此,中国的戊戌变法最终会失败。而明治维新之所以能成功,正是因为它从根本上改造了日本社会。这最终导致两国大相径庭的结果。[解题过程](1)社会背景不同:其一、日本明治维新,农民的起义和市民的反抗斗争持续而猛烈,新兴地主和高利贷商人对自身处境越来越不满,统治阶级内部发生分化,中下级武士对现实的不满增强。幕府统治已成为众矢之的。其二、中国的封建统治危机虽然十分严重,但由于封建统治者与帝国主义勾结,封建势力还比较强大。(2)领导力量不同:其一、尽管日本资产阶级尚不成熟,但向资产阶级转化的下级武士充当了倒幕运动的领导。他们懂得斗争策略,建立了军队和基地,分阶段完成了清扫敌对旧势力的任务,保证了国内改革的顺利进行。其二、中国的维新派力量脆弱,仅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没有实权的皇帝身上,加之守旧势力强大,因而改革不能成功。(3)政策措施不同:其一、日本幕府统治被推翻后,明治政府发布命令,采取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改革措施,使日本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其二、在中国戊戌变法中,尽管光绪帝也颁布了一系列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变法诏书,但由于资产阶级维新势力并未掌握政权以及守旧势力强大,根本不可能实施。(4)国际环境不同:其一、日本明治维新发生在19世纪中期,当时世界还处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夺取殖民地的高潮尚未开始。由于西方列强集中力量侵略中国,客观上为日本的明治维新提供了一个较为有利的国际环境。其二、中国戊戌变法已是19世纪的90年代末,世界资本主义已经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中国成了列强瓜分的对象。这时帝国主义列强也决不愿意中国成为一个独立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国际环境对中国维新运动很不利。另:时代背景国内明治维新:列强入侵激化了国内矛盾;统治阶级内部分化,幕府陷于极端孤立地位戊戌变法:清政府对内依靠汉族官僚地主,对外妥协退让,共同绞杀人民革命。守旧势力很强大国际明治维新:世界处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戊戌变法:世界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并开始瓜分中国 领导者 明治维新:具有革新精神的中下级武士戊戌变法:有资产阶级倾向的知识分子、士大夫 参加者明治维新:反幕府的强藩、广大农民和市民、商人、手工业者戊戌变法:依靠没有实权的皇帝,联合少数官僚 改革措施政治方面明治维新:废藩置县,加强中央集权戊戌变法:允许官民上书言事经济方面 明治维新: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引进西方技术,发展近代企业戊戌变法:奖励农、工、商业的发展;兴办商会、农会等民间团体;改革财政,编制预算决算社会生活方面明治维新:提倡“文明开化”,努力发展教育戊戌变法:设立中小学堂,京师大学堂;准许设报馆,奖励科学著作和发明 军事方面 明治维新:实行征兵制,建立近代化军队戊戌变法:精练陆军,扩建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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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治思维论文参考文献

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养成守法习惯、守住法律底线等,在学习和生活中逐渐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培养法治思维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掌握法律方法。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参与法律实践。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难以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养成守法习惯。法治思维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与长期自觉养成的生活习惯有很大关系。守住法律底线。大学生应当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底线思维,严守法律底线,带头遵守法律。

1、《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3、孟鸿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4、张步洪:《中国行政法学前沿问题报告》,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5、李贵显、陈福信、张德信:《公共行政概论》,北京新魏出版社2002年版。7、《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8、《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选》2014年版,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年10月出版。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网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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