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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察杂志违法

发布时间:2024-07-07 18:32:56

中国环境监察杂志违法

环境保护举报热线:12369。

为了加强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通环保举报热线“12369”客服电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也可以通过“12369网络举报平台”及“12369微信举报平台”对环保相关问题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扩展资料: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经2010年11月5日环境保护部2010年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公布。《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规定: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环保举报热线要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除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外,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保证畅通。

对举报人提出的举报事项,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能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当场告知举报人;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当在15日内告知举报人,但举报人联系不上的除外。

参考资料:12369网络举报平台

黑河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环境资源部举报电话号码

环保投诉举报电话 12369信息产业部已于2001年6月4日核配 12369 为全国统一环保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以受理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投诉和举报。该号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全国各地即将陆续开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电话号码表(2006年9月6日更新)部门 电话 部门 电话 部门 电话 办公厅 秘 书 66556235 环监二处 66556461 秘 书 66556004 综合处 66556240 国际合作司 总值班室 66556006/07 城市处 66556243 秘 书 66556495 传真:6556010 研究室 66556019 水环境管理处 66556260 综合外管处 66556497/99 政务督查室 66556016 流域处 66556262 国际处 66556520 信访办公室 66556034 饮用水源处 66556266 双边处 66556522 信息化办公室 66556036 海洋处 66556273 核安全国际处 66556505 文秘档案处 66556021 大气处 66556247-51 区域处 66556534 综合会议处 66556019 固体处 66556254 国合会秘书处 66556540 传真:6556020 接待保卫处 66556012 自然生态保护司 宣教司 规划与财务司 秘 书 66556305 秘 书 66556052 秘 书 66556104 综合处 66556311 新闻处 66556054 综合处 66556108 生态处 66556306 综合处 66556057 规划处 66556117 保护区处 66556313 机关党委 统计处 66556110 农村处 66556322 党 办 66556553 预算处 66556122 生物安全办 66556331 工 会 66556556 投资处 66556124 核安全司(辐射安全司) 监察局 财务处 66556130/6135 秘 书 66556345 办公室 66556565/66 宣教办 66556052 综合处 66556350 综合室 66556569 政策法规司 核电一处 66556353 举报电话 66556568 秘 书 66556154 核电二处 66556357 审计室 66556570 环境政策处 66556159 核反应堆处 66556361 科顾委 法规处 66556165 核燃料处 66556380 秘书处 66556601 行政复议处 66556167 放废处 66556373 信息中心 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放射源处 66556371 应用室 66556069 秘 书 66556175 核设备处 66556368 网站室 66556068 体改处 66556178 环境影响评价司 网络室 66556071 干部一处 66556183 秘 书 66556406 对外合作中心 干部二处 66556187 综合处 66556407 秘 书 66532323/6 人才处 66556192 环评一处 66556413 项目一处 66535615/6 离退休办 66556193 环评二处 66556419 项目二处 66532376 科技标准司 环评三处 66556426 项目三处 66532337/8 秘 书 66556205 验收处 66556410 项目四处 66532358/9 科技处 66556206 环境监察局 项目五处 66532399/2432 标准处 66556214 秘 书 66556435 综合处 66532355/6 产业处 66556222 综合处 66556443 采购处 66532328/9 健康处 66556225 稽查处 66556444 财务处 66532318/9 污染控制司 环监一处 6655645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直属单位通讯录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安定门外大羊坊8号100012办公室: 84915193传 真: 84915194规划院办公室: 8491526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100029总 机: 84637722办公室: -2533,2534 84653808传 真: 84654244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100029总 机: 84637722办公室: -2414, 84644262,84636343夜值班: 84636342传 真: 84636344兰溪宾馆: 84646377中国环境报社北京崇文区龙潭路3号旁门 100061办公室: 67113786夜值班: 67122043传 真: 67113772总编室: 67113787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100062办公室: 67112757传 真: 67113420总编室: 67112765发行部: 67113414杂志编辑部: 67113764核安全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100088总 机: 62258833综合处: 62257807 62258106传 真: 62257804夜值班: 68164057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210042总 机: 办公室:-3001(夜值班) 传 真: 85411611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市员村西街7号大院510655办公室: 85538234(传) 夜值班 85538241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海淀区北安河北口 100095总 机: 62459990总 台: 62456863办公室: 62456990/1(传)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辽宁省兴城市海滨路30号125105总 机/565(传) 办公室: -5000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066100总 机: 总 台: 4042064,4041027办公室: -6002,4042063(传)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100088办公室: 62210708传 真: 62210728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院内 100835办公室: 68393900 68394581传 真: 68393748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100062办公室: 67113272传 真: 67118190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北京市广安门南街36号天缘公寓A座1501室 100054办公室 63585655(兼传)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8号国英公寓8k 100035办公室: 66503620/3516 66503520(传真)北方核安全监督站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100088办公室: 62258387(传)四川核安全监督站成都一环路南三段15号11F 610041办公室: 85576520,85560243 传 真: 85535120上海核安全监督站上海延安西路895号申亚金融广场16楼D1 200050总 机:62266418/62263244 办公室: -11/12 (传)广东核安全监督站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21C 518034办公室:(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保局电话、通讯地址单位 电话 地址 邮编北京市环保局 68717180(办) 68413836 (传)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100044天津市环保局,23051597,23051560(办) 23051596(传)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300191河北省环保局 (办) 7908511(值) 7908549(传)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48号 050051山西省环保局 (办) 6371111 (值) 6371005(传)太原市滨河西路21号 030024内蒙古环保局,6281939(办) 6281939(值) 6961772 (传)呼和浩特新城区艺术厅南街6号010010辽宁省环保局(办) 86625200 (值) 86625017 (传)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4号 110033号吉林省环保局 (办、值) 2719168 (传)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130051黑龙江环保局、2331025 (办) 2330547(值) 2341524 (传)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6号 150090上海市环保局 (总) 62268110/62266809 (办) 62261422 (值) 62266689 (传)上海市汉口路193号 200002江苏省环保厅(办) 83392932 (值) 86631720 (传)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91幢 210013浙江省环保局 (办) 87054192 (核) 87054190(传) 87055467(值)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 310007安徽省环保局,2829822(办) 2821512 (值) 2822745(传)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230061福建省环保局 (总)7868358(办)7866778(值) 7868398 (传)福州市福飞南路138号 350003江西省环保局(办/值) 8596532 (传) 南昌市湖滨南路16号 330006山东省环保局(办) 6921389 (传) 6106114(值)济南市制锦市街12号 250012河南省环保局 (值) 6327929(办) 6320521 (传)郑州市顺河路1号 450004湖北省环保局 (办) 87880596(值) 7861455 (传)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46号 430072湖南省环保局, 5464857 (办) 5464923 (传) 5464404(值)长沙市城南东路75号 410007广东省环保局 (办) 87532295 (值) 87531752(传)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丰泽大厦 510630广西环保局(办) 2822755(值) 2849817 (传)南宁市民乐路1号 530012海南国土环境资源厅(办) 65338010(办/值) 65337757 (传)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 570204重庆市环保局,63868827(办) 63852130(值) 63850021 (传)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12号 400015四川省环保局 (办) 86114531 (值) 86119656 (传)成都市西御街31号 610015贵州省环保局 (办/值) 5573414 (传)贵阳市遵义路40号 550002云南省环保局,4145235 (办) 4145230 (值) 4141645 (传)昆明市西昌路129号 650032西藏环保局 (办) 6838351 (值) 6835242 (传)拉萨市金珠中路61号 850002陕西省环保局,87292427 (办) 87291348 (值) 87291327 (传)西安新城省政府综合办公楼10层 710004甘肃省环保局 (办) 8418240 (值) 8418970 (传)兰州市皋兰路249号 730030青海省环保局 (办) 8177582(值) 8135112(传)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810007宁夏环保局 (办/值) 6024649(传)银川市民族北街79号 750004新疆环保局,2325087 (办) 2301144(值) 2819429 (传)乌鲁木齐市健康路11号 830002大连市环保局(总) 2738099,2739099(办) 2738181 (传)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15号 116021宁波市环保局 (办) 87112403 (值) 87132019 (传)宁波市宝善路105号 315012厦门市环保局(0592) 5182600 (办/值) 5182678(传)厦门市湖滨南路1里26-34号 闽南大厦17层361004青岛市环保局, 2877044(办) 2870402 (值) 2879784(传)青岛市延安一路39号 266003深圳市环保局(值) 83797274 (办) 83797260 (传)深圳市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13-14层518032新疆兵团环保局(办) 2890216(传) (办)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5号 830002

国家环保局举报电话是12369。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扩展资料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第十七条  各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应当对各类举报信息和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建议,并向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析总结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环保举报热线,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网-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官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根据地方财力逐年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的科学、教育事业,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展环境保护产业,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州(地)、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未设置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地区,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有关部门统一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城建、卫生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农业、林业、渔业、草原、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制止、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的执行情况,应作为考核政府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的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定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和国土规划;(三)监督管理本辖区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及污染纠纷;(四)依照国家规定对本辖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污染限期治理等进行监督管理;(五)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的自然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提出地方自然保护区的审批意见,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六)负责本辖区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与交流。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理机构,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的调查处理。环境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环境监理”证章,出示“中国环境监理”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材料,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可根据本省实际,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本省辖区内排放污染物,应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国家排放标准。第十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负责环境监测资质审查。州(地)、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应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监测数据。暂无环境监测机构的,由上级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有偿监测。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标准;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工作;负责对专门从事环境污染治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装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以及污染事故纠纷的处理,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或者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第三章生态和资源保护第十三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全面规划,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并重的原则。

是正规网站。生态环境监察官网由国家生态环境部监察,中国环境监察网是生态环境部的官方网站,是正规网站。

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2021年是各省都有的。《中国环境监察》杂志创办于201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主管的重点学术期刊。《中国环境监察》ChinaEnvironmentSupervision(月刊)2015年创刊,中文,16开,出版地:北京市,是环境法治类月刊,由原国家环保局第一任局长曲格平先生题写刊名,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题写创刊寄语。杂志以“宣传环境法治、聚焦环境执法、推动环境治理”为办刊宗旨,设有资讯、聚焦、建言、典范、人文五大板块。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投稿

县、市级别的系统内投稿,难的让人吐血。你个人刊登信息?要么你文章特别好,要么你花钱买专版,否则就别想了。

网上投稿分两种 网络小说网站,杂志网上投稿直接有稿费的那种,是杂志网上投稿首先,你要确定自己的写作风格,适合哪类杂志,然后寻找杂志,登录杂志官网,一般官网上都有投稿邮箱的,按照邮箱地址发稿件给他们,等消息。列举几个热门的小说杂志,最小说,科幻世界 等感觉最小说应该适合你,稿酬也相当高,再就是网络小说网站,例如起点,17k等,需要写一段时间,如果编辑觉得有潜力,会找你签约,签约后是不会马上有钱的,需要等待上架,上架的标准是看浏览收藏等数据的,这是最关键的指标。上架后就有钱了,例如起点,上架后以每人订阅1000字的价格来计算的。

中国纪检监察报为什么各部门不用征订?在我国刑法中,针对国企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犯罪行为,很多都是参照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定性的。监察报这以前是监察,或者纪委干这个事情,现在成立了监察委,就要让公众知道他们是干啥的。如此而已,所以中国纪检监察报为各部门自由订购不用征订的

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杂志和《中国纪检监察报》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机关刊、机关报,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最具权威的主阵地、主渠道。《反腐败导刊》杂志是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全国首家以“反腐败”注册的杂志。2022年度报刊征订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纪检监察报》每份全年定价336元。二、《中国纪检监察》每份全年定价192元。三、《党风廉政建设》每份全年定价126元。四、《反腐败导刊》每份全年定价96元。请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到区纪委宣传教育室办理订阅手续。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地址

私人网站,没有什么杂志周刊,湖北,不要害怕们以监察为名敲诈,一经发现立即报警!

《中国纪检监察报》创刊于1994年10月1日,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主管,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主办。登陆监察部网站,可以在左下角找到《中国纪检监察报》网站。

《纪检监察》是那个报社的,你就可以到那个报社的官网去看 谢谢采纳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刊,是中央重点党刊,是全国纪检监察工作综合指导期刊。杂志创办于1988年10月,原名《中国监察》,由邓小平同志题写刊名,先后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为“中国百强报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2014年7月1日,按照中央纪委领导的要求,为充分体现中央纪委机关刊定位,更好地服务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广出审【2014】857号文件)批准,《中国监察》正式更名为《中国纪检监察》,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由中国监察杂志社变更为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更名后,《中国纪检监察》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大力宣传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弘扬正气、鞭挞腐恶,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生态环境观察杂志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2021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简称《规划》)。本文就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提升提高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等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总体思路进行了深度解读,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就十四五时期碳监测评估、和O3协同控制追因溯源监测、水生态监测、土壤与地下水监测、生态质量监测评价、智慧监测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进行了详细解读。《环境保护杂志社》是1973年创办的国家级期刊,由郭沫若同志题写刊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主管的国家级环境保护类期刊,环境保护部工作指导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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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到国家新闻总署去看看的,这个是有很多的。不过过核心类的难度是比较大的,所以就是先要把自己的文章先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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