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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论文的研究意义

发布时间:2024-07-04 16:55:16

洛丽塔论文的研究意义

1955年首版的《洛丽塔》(Lolita)是在二十世纪受到关注(争议)并且获得极大荣誉的一部小说。其作者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被誉为“当代小说之王”。 一、《洛丽塔》背后的阅读方法 俄罗斯作家有一个特色,或者说是俄罗斯文学传统,就是善于运用史诗笔法创作现实主义鸿篇巨制。代表性人物和作品有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等。这与他们善于积攒素材有关,因为史诗都是需要大量人物、事物和事件来支撑的。 博纳科夫也是如此。据说,纳博科夫使用的是卡片阅读法。简友涛史观撰文详述了该法: 纳博科夫创造的卡片阅读法到底有多神奇?——贴合日更的创作方法 - 。 国内也有一些作家采用类似的方法。比如,李敖的土法练钢。李敖把平时看到的材料,觉得好的,用剪刀剪下来,给这些材料取一个标题,分门别类地储存。他有一个藏书室,专门用来存放这些素材。 如果没有这些前期的准备,写文章就需要一个字、一个字地码。如果有了这个资料库,写作的时候,根据主题,各种相关的金句名言任凭调用,就可以做到引经据典,资料详实。这是真正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创作,效果自然不同凡响。 卡片阅读法是有效的阅读方法之一,更多的名人阅读方法可以参见本人前期文章 基础阅读方法及其应用 - 。 写作绝对是体力活,阅读和做记录是前期准备中最辛苦的部分。路遥曾说,"只有初恋般的热情和宗教般的意志,人才有可能成就某种事业。"为了创作《平凡的世界》,路遥先是找出了近十年的人民日报等资料,一页页地翻阅记录,手指头被磨得露出了毛细血管。然后是去黄土高原上四处走访,包括土地上的各个季节的农作物、婚嫁丧事、民风民情民俗、各个行业机关、市井生活都要进行整理记录。 现代社会,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普及,信息存储、分类和检索都变得更为便捷。我们不再需要剪书剪报,用胶水粘在本子上,或者攒纸质卡片,堆放在藏书室;用的时候四处翻找。我们可以在电脑上建文件夹,使用Word、Excel工具,甚至是一些专门的储存软件,来存储平时收集的素材。使用搜索引擎,可以随时查找一些资料来验证或完善头脑中突然闪现的灵感。 二、《洛丽塔》背后的故事 使用纳博科夫卡片阅读方法,可以为写作积攒大量的素材,这是写作的基础。但是创作仅仅积攒素材是不够的。举个例子,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发现了关于行星运转的三大定律,开普勒三大定律开启了现代天文学。开普勒的研究料主要来自其老师,丹麦天文学家第谷·布拉赫。布拉赫坚持观测达20年之久,积攒了大量的天文学资料,但不善于理论思维,所以没有发现规律。每读到此,我都为布拉赫感到可惜。 写作准备的素材可以堆积成一条龙,但是画龙需要点睛。纳博科夫的写作也是如此,他收集了大量的当时的刑事案件,不少案件直接放进了《洛丽塔》。但是这些案件并不足以支撑这部小说,需要一个核心故事来推动整部小说的情节发展,而这个核心的故事来自于一个恋tong乱lun杀ren事件。这是整部小说的主线,也是其一度成为西方多国禁书,然后又轰动一时的原因。 三、《洛丽塔》背后的审美 当然,《洛丽塔》成为后现代经典,不是因为故事情节,也不是因为色情,而是因为其塑造的现代社会的欲望悲剧和对美国社会的现实批判,同时因为其融合了当时(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美国文学特点,如存在主义,黑色幽默等,和俄罗斯现实主义文学传统。 表面上,《洛丽塔》是冲击传统伦理的小说,但是其探索和表达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需求。这种审美一方面与性感有关,一方面与生命力有关。 最近兴起了又纯又欲和茶艺课等审美风潮。有人撰文认为这种审美风潮的鼻祖是博纳科夫的《洛丽塔》。但是这种更偏向于东方的审美,其实更可能起始于亚洲的作家和作品。 日本作家川端康成1926年发表了《伊豆的舞女》,描写了一个文雅、恭顺、清纯、活泼、可爱而又童心未泯的舞女“熏子”,这算是现代文学中比较早的“纯欲风”。中国文学传统中的卖艺不卖身的艺妓设定,再到现代的绿茶、奶茶、神仙姐姐等等,都显示了东方人的“纯欲风”的审美。韩剧对于女主的外形选择,大部分看起来也都是纯净无害的。 这种审美就像“荷花象征纯洁”一样,花就是花,与人类的道德水平无关,是人擅自把人类的道德情感投射到花上面,形成了一个东方文化下的审美符号。这种审美深受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 《洛丽塔》提出了这样的哲学问题:“在不可抗拒的时间面前人的渺小感和失败感。永恒只存在于理念之中,对时间而言,人的永恒就是虚无。” 年轻人身上展现的生命活力,包括美丽的容颜、强健的身体,单纯、期待美好、跃跃欲试、精力旺盛,这些是任何成就也无法替代的。所以当人到中年之后,就算你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但是生命力的流逝依然会带给你挫败感。而敏感的作家最善于捕捉这些无可奈何的挫败感。 四、《洛丽塔》背后的驱动力 纳博科夫的作品拥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文学的特点,包括后现代主义的拼贴、戏仿、黑色幽默等形式因素的试验;还带有俄罗斯现实主义文学传统。 这些把文字串成文章的思想之线和艺术之线是文学作品的驱动力。其实,任何作品都需要驱动力,这些驱动力是作家所使用的哲学和写作手法,包括古典主义的戏剧冲突、浪漫主义的夸张对比、现实主义的细腻刻画、象征主义的暗示和映射、存在主义的荒诞、黑色幽默的嘲讽、魔幻现实主义的神奇等等。更多的这方面的讨论,可参见本人前期文章 文章拓展的驱动力 - 。 以上都是现代或者说西方的文学标准。与西方不同,中国古代文学以气为主。《典论·论文》指出,“气”既指文学作品所展现出来的一种充盈流转的精神活力,也指作者的气质、才性、习染、志趣、德操等等主体精神内蕴。前者为作品之气,后者为作者之气。 两者的区别可能与中国古代重视韵文(如唐诗宋词),西方和现代更重视散文(含小说)有关。

。"洛丽塔"一词甚至被收入词典,人们约定俗成的用它来形容极富诱惑力的早熟女孩(有人说Lolita这个名字原本指射的是查理卓别林的第二任妻子——未成年的女演员Lillita McMurray)."洛丽塔"本身已经外延为一种现象,一种"病症" 另有一种较为流行的解读是,洛丽塔并不单纯是性的小说.它影射了以欧洲为代表的传统精英文化向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流行文化的臣服,或曰老迈的欧洲文明妄图通过劝诱年轻的美国文化而达到复兴,表达的是前者的悲哀无奈和后者的傲慢狂欢

真行 居然要写这个题目 我太惊讶了不过还真难 你给我10000分我也写不出来ps 我也是罗莉控啊哈哈哈

关于洛丽塔的毕业论文

愚蠢的ww..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它的悲剧性不是因为得到和失去,也不是因为忠诚和背叛:更不是因为它是一个涉及生活伦理的家毁人亡的故事和一个关于刑事法律的情杀案件。它的悲剧深渊乃是源于——“欲望”。在所有涉及色情的语言之下,是作者关于“欲望”主题的严肃叙事。纳博科夫在“谈《洛丽塔》”一文中,曾指出了欧洲文学史上的一个常见现象,作为表象的“淫秽”存在于严肃文学之中的事实:“千真万确,在古老的欧洲,一直到18世纪,蓄意淫秽与喜剧片断、辛辣讽刺与异想天开的杰出诗人的作品,神韵常常一致。”但他仔细分辨了色情作者在下流小说和严肃创作之间的差异,指出“色情”这个词意味着平庸、营利主义,以及故事叙述手法的一些条条框框。淫秽必须与陈腐相结合,因为每一种审美快感,都不得不完全被一些简单的性刺激所取代”,而《洛丽塔》“使用的是写作技巧”,追求的是“艺术的独创性”。因此,我们不妨认为,在“色情”这个能指符号之下,包藏着作者探索人类欲望问题的意志和野心。在人类探索“我是谁”的永恒追问中,欲望是一个不断被提及的问题。从《圣经》时代开始,“原欲”和“原罪”就被并置在一起。在《圣经》故事的“失乐园”事件中,从欲望通向罪感是由“智慧”一手导演的,羞愧而非内心觉悟构成了赎罪之路。而在现代的《洛丽塔》中,悲剧是由面对欲望所采取的一系列愚蠢举措所导致的。然而与“失乐园”不同的是,《洛丽塔》的赎罪之路不是由于羞愧,而是由于智慧所产生的内心自省,这是《洛丽塔》的意义所在。 愚蠢,是写在《洛丽塔》故事“背面”的一个词。亨伯特对性感少女洛丽塔的欲望追逐,从一开始就深陷在一系列自以为聪明、而实际上是愚蠢的行动之中。因为一旦点燃情欲之火,亨伯特被烧得糊里糊涂,从而变得胆大妄为。为了接近洛丽塔,他与洛丽塔的母亲黑兹夫人结婚,愚蠢地挑战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希望在道德世界的婶隙之中,实施自己的情欲计划。在黑兹夫人因车祸死去之后(实际上是被亨伯特与洛丽塔两人之间的秘密情色所气死),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像罪犯一样,遮遮掩掩地宿栖在美国简陋的汽车旅馆。欲望实现了,愚蠢却在升级,因为洛丽塔的现实肉身使亨伯特失去了真实感和判断力。面对洛丽塔,他已经退化成一只野兽:“我爱你,我是一只五足动物,可我爱你。你可鄙、粗鲁,坏透了,可我爱你,我爱你!”为了留住这个梦想中的欲念,为了“诱惑,永恒的折磨,痒痒的难熬,疯狂的希望”,失去理智的亨伯特把他与洛丽塔的关系降低到膘客与妓女的位置,美元进行的一次性交易成了亨伯特的生活目标。所以当奎尔蒂诱拐了洛丽塔,绝望的亨伯特杀死了奎尔蒂,自己也死在狱中。这就不止是欲望的破产,也是喻指迷失于欲望所导致的愚蠢而催生的毁灭悲剧。在杀死奎尔蒂之前,奎尔蒂惊惶失措的愚蠢狡辩形象,事实上正是亨伯特内心那一面镜子中的真实自我。亨伯特杀死“自己”,既象征着清算欲望,也象征着悔悟和救赎。从这个角度看,《洛丽塔》并不缺少道德批判,只是这种道德批判不是站在世俗人的伦理立场对日常生活的乱伦、失德做出的评价,而是以一个文学家的道德意识,在哲学的高度上对人的生存困境做出的描画。 作为一部举世公认的奇书,《洛丽塔》借用情色小说的外壳,成功地抵达了人类心灵深处核心地段,描画着人与世界相遇时的投入、冲突和失败,其中蕴涵的悲剧感,正反映了一个严肃作家的良心。因此,与其说《洛丽塔》是一部批判之书,毋宁说它是一部怜悯之书。通过迷离幻美的文字,纳博科夫用幻想般、魔术般的情节编织出的生活真相,除了在对美的沉迷之外,还促使我们进一步地对人类的生存困境做长久的思考。 和纳博科夫笔下的许多人物一样,亨伯特是一个化了装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艺术家。他禀然敏感,想象力丰富,但近于偏执。他在小说中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当然,在《洛丽塔》中,这种所谓的“美感”既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也充满了情欲堕落者阴恶的罪恶感。 在《洛》中,纳傅科夫对美国的批评讽刺是不遗余力的,几乎涉及社会生括的每个方面。尽管小说聚焦于一段故意设置的、怪癖式的、远离人间烟火的个人经历,其着意寻求的仍是对这种经历的抽象、概括或“典型化”。当然,这种“典型化”的展现借助的并非是抽象的研究。其根须深探地扎入亨伯特与美国当代社会的关系之中。揭露得最为彻底的莫过于新兴的、蓬勃发展的汽车旅馆业中的喧闹、肮脏和粗俗。汽车旅馆一般建在公路旁,为自驾汽车的旅客提供食宿。附设有车库、车棚或停车场。这种新型服务业的兴起是与汽车工业的发展分不开的。汽车工业在20世纪绝大部分时间内占据着美国经济中最重要的地位。随着汽车的不断增加,它给社会生话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除了更多的生活便利以外,它也使交通日益拥挤,造成更多的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结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不仅如此,汽车设计、装备等也变得更加豪华。成为车主们较量财富、地位的地方,其庸俗、浮华的心理昭然若揭。此外,“汽车一举扫荡了闭塞的小镇社会原有的众多规则。……密封的小轿车成为中产阶级的私室,成了冒险的年轻人放纵情欲、打破旧禁的地方。”这一切,纳博科夫是亲身经历和亲眼目睹的。因此,他选取汽车服务业作为自己的对象,对汽车旅馆这面镜子揭示社会生活的粗俗面很有典型意义。纳博科夫集中笔墨于汽车旅馆的另一层原因是,汽车旅馆是他迁居美国后最熟悉的地方之一。 第二个受到纳博科夫讥讽嘲弄的是美国人曾经引以为豪的实用主义教育方式。上世纪20年代以后,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在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都产生很大反响。在社威“教育即生活”的命题指导下,当时许多机构利用学校假期大量开办各种活动营地。像夏洛特·黑兹夫人一样的学生家长相信,夏季宿营是健康的,“夏令营会教多治雷斯·黑兹(洛丽塔)在很多方面长进——健康、知识、修养。尤其是对别人负责方面。”但事实怎样呢?营地根本不像宣传广告历说的那样。既不幽静整治,也不卫生,食物也平谈无味。与他人一起做个蛋糕则可以发展“健全的个性”,围坐火塘边在星星下唱歌则可把“快乐的灵魂融入集体的声音中”,洗盘子,做幻灯,捕捉蛾子或蝴蝶算是活动内容丰富。女孩子的座右铭是“我是雄性动物的朋友。”在营地,孩子们被允许充分发展个性,于是洛丽塔喜欢“游泳和划船”,孰料那不过是她和另外一男一女为了躲开别人到树林后面交欢而耍的花招。 《洛丽塔》复杂的结构主要体现在其结构的自我影射性,主要通过暗指、巧合、戏中戏等手段来实现。亨伯特在他的自白中运用了暗指技巧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以博得大家的同情。在这部小说的第一章中,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亨伯特在他的自白中通过把自己与洛丽塔的恋情比作埃德加·爱伦·坡与阿娜贝尔·李的爱情故事,从而把自己比作是像但丁、彼特拉克等这些文学巨匠中的一员,使读者相信他的爱情故事的确是有可能发生的。同时亨伯持也暗指自己的事例正是弗洛伊德理论的体现。亨伯特的恋女童癖主要是由于其童年时与小阿娜贝尔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造成的.他对小阿娜贝尔的爱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所改变,在他的潜意识中,这种恋女童癖一直缠绕着他。直到他发现了洛丽塔,他的这种本我的欲望才得到满足。可是,亨伯特明确地知道他的这种行为与现实、外部世界相抵触,所以他要找到一种能够调解他的恋女童癖和现实之间矛盾的方法,最终他选择了驾车横跨美国之旅。同时,他对别人编造谎言称,他在13年前同夏洛蒂有过一次性行为,以此让别人相信洛丽塔是他的亲生女儿。通过这些手段,亨伯特的自我找到了平衡本我与现实的手段,这样他的自我也顺应了超我的行为准则,使其良心得以暂时的安宁。 一系列的巧合使得亨伯待所讲述的故事得以继续下去,巧妙地构成了故事的情节。在亨伯特每每为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而苦恼时,命运之神都会对他伸出援助之手,同时每经历—次挫折后,命运都好像实现了他最为狂野的梦想。因为一场突发的大火使亨伯特阴差阳错地成了夏洛蒂·黑兹家的房客,因此他才有机会能与洛丽塔相遇。洛丽塔的母亲夏洛蒂本应在亨伯特来时已经去城里找工作了,可就在亨伯特到达的当天,照顾亨伯特和洛丽塔的费伦小组扭伤了臀部,而正因为她的扭伤、离开,使得夏洛蒂无法去城里,这样亨伯特才有机会与夏格蒂结婚并接近洛丽塔。夏洛蒂把洛丽塔送去参加为期三个星期的夏令营,亨伯特在为能够以什么样的理由去看洛丽塔而烦恼、黔驴技穷的时候,他收到了夏洛蒂的一封信,夏洛蒂在信中表达了她时亨伯特的爱慕之情。亨伯特利用夏洛蒂对他的爱慕之情,答应与她结婚,这样亨伯特就能够名正言顺地去探望洛丽塔,而且也可以永久地和洛丽塔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可是好景不长,夏洛蒂发现了他的日记,知道了亨伯特与她结婚的真实目的,也知道了他对洛丽塔的喜欢和感情。就在他不得不离开夏洛蒂家,不得不永远地离开洛丽塔,一切即将结束时,他收到了亨伯特太太被车轧死的电话。夏洛蒂是在穿过马路去投揭露亨伯特阴谋的那三封信的时候被撞死的。夏洛蒂的死使得整个故事得以继续下去,亨伯特成为了洛丽塔的合法监护人,可以名正百顺地、自由地占有她、和她在—起,导致后来所发生的一切。 除了一系列的巧合之外,在亨伯特的自白中他还使用了戏中戏的手法。亨伯特的整个经历可以总结为:寻找猎物,抓任猎物,享受猎物,丢失猎物。小说中有一个人物莫尔蒂,他在亨伯特和洛丽塔在横穿全国的汽车旅途的过程中,写了一部戏剧《被诱惑的猎人》,该剧实质上是对整个小说发展的一个影射。该剧的剧情是一个农家女儿遇见了一位诗人,这位诗人坚持说这个农家女儿及该剧中的其他人物都是他的创造。在亨伯持的自白中,他本人可以说是一个诗人,不仅一次次地把洛丽塔诗化。第一人称饱含情感的叙事给人以独特的感受。小说的正文完全是以亨伯特第一人称的视角来写,便于情感的抒发,能使读者感受到他整个心灵和情怀的颤动,同时读者对事物的判断也难免被他的言辞所左右。亨伯特站在现实的状态来回亿过去,采用的是“经验自我”的视角,以他今天的感觉来写过去,回忆的内容按过去的时间顺序隔断叙述。在叙述中,有时亨伯持历讲述故事的时间与当时向陪审团交待的时间混杂在一起。亨伯特第一人称视角的运用和其第一人称叙事者的双重性使小说在故事时间和现实时间中来回穿梭,现实的叙述比对过去的叙述更富有感情,纳傅科夫成功地保持了微妙的叙事平衡,亨伯特也成功地实现了其自我辩护的叙事动机。如果说开始他给读者的印象是个色迷——眼睛总是色迷迷地盯着女孩子,那么到最后,他的情感则显得非常真诚感人,真正达到了爱情的境界。

1955年首版的《洛丽塔》(Lolita)是在二十世纪受到关注(争议)并且获得极大荣誉的一部小说。其作者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被誉为“当代小说之王”。 一、《洛丽塔》背后的阅读方法 俄罗斯作家有一个特色,或者说是俄罗斯文学传统,就是善于运用史诗笔法创作现实主义鸿篇巨制。代表性人物和作品有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等。这与他们善于积攒素材有关,因为史诗都是需要大量人物、事物和事件来支撑的。 博纳科夫也是如此。据说,纳博科夫使用的是卡片阅读法。简友涛史观撰文详述了该法: 纳博科夫创造的卡片阅读法到底有多神奇?——贴合日更的创作方法 - 。 国内也有一些作家采用类似的方法。比如,李敖的土法练钢。李敖把平时看到的材料,觉得好的,用剪刀剪下来,给这些材料取一个标题,分门别类地储存。他有一个藏书室,专门用来存放这些素材。 如果没有这些前期的准备,写文章就需要一个字、一个字地码。如果有了这个资料库,写作的时候,根据主题,各种相关的金句名言任凭调用,就可以做到引经据典,资料详实。这是真正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创作,效果自然不同凡响。 卡片阅读法是有效的阅读方法之一,更多的名人阅读方法可以参见本人前期文章 基础阅读方法及其应用 - 。 写作绝对是体力活,阅读和做记录是前期准备中最辛苦的部分。路遥曾说,"只有初恋般的热情和宗教般的意志,人才有可能成就某种事业。"为了创作《平凡的世界》,路遥先是找出了近十年的人民日报等资料,一页页地翻阅记录,手指头被磨得露出了毛细血管。然后是去黄土高原上四处走访,包括土地上的各个季节的农作物、婚嫁丧事、民风民情民俗、各个行业机关、市井生活都要进行整理记录。 现代社会,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普及,信息存储、分类和检索都变得更为便捷。我们不再需要剪书剪报,用胶水粘在本子上,或者攒纸质卡片,堆放在藏书室;用的时候四处翻找。我们可以在电脑上建文件夹,使用Word、Excel工具,甚至是一些专门的储存软件,来存储平时收集的素材。使用搜索引擎,可以随时查找一些资料来验证或完善头脑中突然闪现的灵感。 二、《洛丽塔》背后的故事 使用纳博科夫卡片阅读方法,可以为写作积攒大量的素材,这是写作的基础。但是创作仅仅积攒素材是不够的。举个例子,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发现了关于行星运转的三大定律,开普勒三大定律开启了现代天文学。开普勒的研究料主要来自其老师,丹麦天文学家第谷·布拉赫。布拉赫坚持观测达20年之久,积攒了大量的天文学资料,但不善于理论思维,所以没有发现规律。每读到此,我都为布拉赫感到可惜。 写作准备的素材可以堆积成一条龙,但是画龙需要点睛。纳博科夫的写作也是如此,他收集了大量的当时的刑事案件,不少案件直接放进了《洛丽塔》。但是这些案件并不足以支撑这部小说,需要一个核心故事来推动整部小说的情节发展,而这个核心的故事来自于一个恋tong乱lun杀ren事件。这是整部小说的主线,也是其一度成为西方多国禁书,然后又轰动一时的原因。 三、《洛丽塔》背后的审美 当然,《洛丽塔》成为后现代经典,不是因为故事情节,也不是因为色情,而是因为其塑造的现代社会的欲望悲剧和对美国社会的现实批判,同时因为其融合了当时(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美国文学特点,如存在主义,黑色幽默等,和俄罗斯现实主义文学传统。 表面上,《洛丽塔》是冲击传统伦理的小说,但是其探索和表达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需求。这种审美一方面与性感有关,一方面与生命力有关。 最近兴起了又纯又欲和茶艺课等审美风潮。有人撰文认为这种审美风潮的鼻祖是博纳科夫的《洛丽塔》。但是这种更偏向于东方的审美,其实更可能起始于亚洲的作家和作品。 日本作家川端康成1926年发表了《伊豆的舞女》,描写了一个文雅、恭顺、清纯、活泼、可爱而又童心未泯的舞女“熏子”,这算是现代文学中比较早的“纯欲风”。中国文学传统中的卖艺不卖身的艺妓设定,再到现代的绿茶、奶茶、神仙姐姐等等,都显示了东方人的“纯欲风”的审美。韩剧对于女主的外形选择,大部分看起来也都是纯净无害的。 这种审美就像“荷花象征纯洁”一样,花就是花,与人类的道德水平无关,是人擅自把人类的道德情感投射到花上面,形成了一个东方文化下的审美符号。这种审美深受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 《洛丽塔》提出了这样的哲学问题:“在不可抗拒的时间面前人的渺小感和失败感。永恒只存在于理念之中,对时间而言,人的永恒就是虚无。” 年轻人身上展现的生命活力,包括美丽的容颜、强健的身体,单纯、期待美好、跃跃欲试、精力旺盛,这些是任何成就也无法替代的。所以当人到中年之后,就算你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但是生命力的流逝依然会带给你挫败感。而敏感的作家最善于捕捉这些无可奈何的挫败感。 四、《洛丽塔》背后的驱动力 纳博科夫的作品拥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文学的特点,包括后现代主义的拼贴、戏仿、黑色幽默等形式因素的试验;还带有俄罗斯现实主义文学传统。 这些把文字串成文章的思想之线和艺术之线是文学作品的驱动力。其实,任何作品都需要驱动力,这些驱动力是作家所使用的哲学和写作手法,包括古典主义的戏剧冲突、浪漫主义的夸张对比、现实主义的细腻刻画、象征主义的暗示和映射、存在主义的荒诞、黑色幽默的嘲讽、魔幻现实主义的神奇等等。更多的这方面的讨论,可参见本人前期文章 文章拓展的驱动力 - 。 以上都是现代或者说西方的文学标准。与西方不同,中国古代文学以气为主。《典论·论文》指出,“气”既指文学作品所展现出来的一种充盈流转的精神活力,也指作者的气质、才性、习染、志趣、德操等等主体精神内蕴。前者为作品之气,后者为作者之气。 两者的区别可能与中国古代重视韵文(如唐诗宋词),西方和现代更重视散文(含小说)有关。

关于洛丽塔的毕业论文题目

英国文学源远流长,经历了长期、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英国文学论文选题题目有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英国文学论文选题题目,仅供参考。

英国文学论文选题题目【1】

1. 论海明威的虚无思想

2. “硬汉子”与“阿Q”两种生存方式的比较

3. 论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的孤独意识

4. 高尔基早期短篇小说的艺术特色

5. 高尔基《母亲》中的尼洛夫娜形象分析

6. 论高尔基的戏剧创作

7. 论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

8. 论肖洛霍夫《一个人的命运》

9. 茨威格小说人物精神世界探幽

10. 论茨威格中短篇小说的表现形式

11. 索尔·贝娄与犹太小说

12. 论索尔·贝娄小说主人公的认知方式

13. 当代美国犹态文学的文化解读

14. 辛格“民族忧煎情结”探析

15. 论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16. 海明威的“冰山原理”

17. 海明威与存在主义

英国文学论文选题题目【2】

1. 论艾略特的戏剧创作

2. 浅论艾略特诗歌的创作手法

3. 卡夫卡及其作品中的荒诞意识

4. 尤金·奥尼尔戏剧艺术初探

5. 浅谈《尤利西斯》的人物性格和写作特点

6. 福克纳与意识流

7. 论福克纳算篇小说的乡土情结

8. 论福克纳《喧嚣与骚动》

9. 论福克纳《我弥留之际》的叙述方法

10. 黑色幽默与美国小说中的'幽默传统

11. 论纳博科夫《洛丽塔》

12. 试论贝克特戏剧创作中的时空结构

13. 荒诞派戏剧的特质和艺术美

14. 萨特《禁闭》简论

15. 萨特存在主义“境遇剧”与自由

16. 海勒《第22条军规》主题与艺术特色

17. 论反英雄

18. 米兰·昆德拉的小说艺术

19. 中西小说观念比较

20. 中西小说庭院模式与旅程模式比较

21. 中西文学中的人文精神

英国文学论文选题题目【3】

1. 安娜·卡列尼娜悲剧根源探究

2. 黑暗王国的新女性---安娜与娜拉之比较

3. 论托尔斯泰长篇小说的艺术成就

4. 托尔斯泰的心理分析艺术

5. 托尔斯泰与司汤达比较研究

6. 契诃夫短篇小说艺术

7. 契诃夫与鲁迅小说比较研究

8. 略论20世纪中国文学接受俄国文学的模式

9. 劳伦斯小说艺术的现代倾向

10. 试析劳伦斯主要小说中的男性形象

11. 毛姆《人性的枷锁》主题谈

12. 毛姆短篇小说浅探

13. 论约翰·克里斯朵夫形象

14. 德莱塞《美国的悲剧》与消费主义的消极影响

15. 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与意义

16. 从《愤怒的葡萄》看斯坦倍克与基督教文化

17. 菲兹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独特的叙事视角

18. 王熙凤与郝斯佳比较研究

19. 海明威与“迷惘的一代”

20. 论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21. 海明威的“冰山原理”

呵呵,你们也开始写啦?我们刚确定好导师,你喜欢看美国那些情景喜剧吗?要么写个论中西方幽默的差异吧,我把我们班的选题告诉你吧,你挑一个,我也是英语专业的1.杭州公共标语的中英翻译2英语中的性别歧视3英语中的日语外来词4师生互动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性5学习者情感因素对英语学习的影响6商务谈判中的文化因素7试探美元背后的智慧之眼8从杭州餐厅坎菜单翻译9文化对美国幽默的影响10论英汉习语的文化语境与翻译11纽约与杭州的路标比较12第二语言习得重视朗读13多元智力理论在中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14浅析《呼啸山庄》中希斯克里夫对凯瑟琳的爱与恨15杂志新闻与电视新闻语言的区别16中英习语互译体现的文化影响17论被动语态句子的翻译18论中英谚语互译19电影名称的中英文翻译20翻译中的常见错误21浅析《浮生六记》英文译本中采用的翻译技巧22洛丽塔:一场虚实跳跃的舞蹈23浅析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24商务英语在浙江经济发展中的角色25商务谈判中英语的使用技巧

古代文学是传播我国古代辉煌 文化 的一条重要的途径,而论文的选题则是写作古代文学的首要任务,题目有一半文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古代文学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古代文学论文选题方向一:欧美文学史 1. 希腊神话的思想艺术特色哈姆莱特形象 2. 《威尼斯商人》的结构特点 3. 伪善性格的集大成者(达尔丢夫形象谈) 4. 《吝啬鬼》主人公性格谈 歌德《浮士德》对18世纪德国现实的反映 5. 《巴黎圣母院》中的“大自然” 6. 赋予人物以极端欲念——巴尔扎克人物性格塑造艺术谈 7. 《红与黑》的心理描写特征 8. 于连——英雄还是野心家 “心灵的辩证法”——托尔斯泰的心理描写艺术 9. 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心理描写特征 10. 雨果创作的人道主义主题综述 11. 《人间喜剧》对大革命后法国社会的反映 12. 一个野心家的成长——拉斯蒂涅形象谈 13. 平面与极端——雨果人物性格特征谈 14. 《新爱洛伊丝》热爱大自然问题 15. 《罪与罚》对“超人”思想的批判 16. 陀思妥也夫斯基作品的宗教倾向 17. 欧洲现代长篇小说奠基作——《堂吉诃德》的流浪汉小说结构与严肃主题 18. 《约翰·克里斯朵夫》主人公形象分析 19. 劳伦斯长篇小说的思想主题 20. 《静静的顿河》的史诗性质 21. 高尔基《母亲》的文学史地位 22. 《母亲》中母亲形象 23. 《母亲》中巴威尔形象 《安娜·卡列尼娜》安娜形象谈 24. 《玩偶之家》娜拉形象谈 古代文学论文选题方向二:比较文学 1. 希腊神话与中国神话特性比较 2. 希腊戏剧的早生与中国戏曲的晚熟 3. 欧美浪漫主义文学与中国“五四”文学 4. 哈姆莱特与于连形象比较 《红与黑》于连、《高老 5. 头》拉斯蒂涅、《罪与罚》拉斯柯尔尼柯夫形象比 6. 英国文学中的堂吉诃德 娜拉与安娜形象比较 7. 娜拉与中国“五四”文学女性形象比较 8. 巴比塞《火线》与海明威《永别了,武器》比较 9. 雷马克《西线无战事》与海明威反战长篇比较 10. 伏脱冷形象与靡非斯特形象比较 11. 俄国文学“多余人”形象与中国现代文学“多余人”形象比较 12. 《源氏物语》与《红楼梦》比较 13. 朝鲜《春香传》与中国《西厢记》比较 14. 鲁迅《狂人 日记 》与果戈理《狂人日记》比较 15. 俄国奥斯特洛夫斯基《大雷雨》与中国曹禺《雷雨》比较 16. 左拉创作与茅盾创作中的自然主义比较 古代文学论文选题方向三:文艺理论部分 1、唐代笔记小说中的亲属称谓语研究 2、魏晋南北朝时期公文写作理论述论 3、明代《水浒传》传播初探 4、《文艺复兴》研究 5、女性文学史的书写立场及策略 6、论《洛丽塔》的后现代主义特征 7、“80后”文学现象研究 8、西方现代主义小说的空间化追求 9、袁枚“性灵”美学思想研究 10、20世纪小说叙事时间与生命体验 11、薛家将 故事 的演变及其文化解读 12、卡彭铁尔小说时间的“返源旅行” 13、从中国文学翻译策略选择看多元系统理论的局限性 14、从鲁迅作品对 儿童 形象的塑造中看其 教育 观 15、抗战文学中的重庆主题 16、五四新文学缘起的政治文化再考 17、重写文学史的理论与实践 18、现实主义的困惑与探索 19、在文学与政策之间 20、《左传》故事“经典化”探研 21、从西方科幻小说看中国同类作品的困境与发展 22、“五四”小说的叙事 猜你喜欢: 1. 最全古代文学论文题目参考 2.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有关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选题 4. 2017最新古代文学论文选题 5. 古代文学论文题目

洛丽塔的悲剧性英语毕业论文

我们都曾走过洛丽塔的年龄,我们都曾在洛丽塔的年龄里疯狂过,纯真过,忧伤过,快乐过,无忧无虑,情感不带一丝杂质,追求不带一丝功利,也没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烦扰,纯纯的恍若梦境。我们慢慢长大,得到了很多,失去了很多,洛丽塔,缅怀我们曾经失去的。。并且再也回不来的。。

看西方文学的译本,经常会让我感到索然无味,烦不胜烦。大段的白描,成片的长句,总会让我抓狂。这本也不例外。有时候,读的不耐心,真的会觉得这本书淡出个鸟来,还不知所云。但静下心去读,会感叹于作者掩藏在絮絮叨叨背后的起承转合,会惊讶于他给我带来的“平地一声雷”。 印象最深的是,在这本书的上部末尾,亨亨回答洛丽塔:“因为你妈妈死了。”简单的一句话,将故事推向了一个转折——洛丽塔,好像只能依靠亨亨了。亨亨的性感少女,将永远无法离开他。这是我读到这里时的想法,当时只觉一阵恶寒。 我喜欢文学,尤其喜欢小说。因为我总感觉它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把一件放在生活中平淡无奇的事,描绘得引人入胜;把一个丑陋无比的人,包装得仪表堂堂。在这本书里,作者将亨亨下流的恋童癖,描写地“美轮美奂”,撇开译本本身就存在的枯燥来说,这真的能给读者带来阅读的愉悦。试想一下,在现实生活中,亨亨就是一个身材臃肿,极度自恋,又极度猥琐的中年男子,看他一眼,我可不会觉得心情愉悦。 我欣赏作者的妙笔生花,但也并没有因此原谅亨亨本质上的丑恶。文字再美,也掩盖不了人性之丑。书的前五章,亨伯特·亨伯特这个猥琐的、只喜欢性感少女的恋童癖形象就烙在我心里。看的出来,他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为自己的癖好寻求合理性时,他总可以拈来“史实”;抒发自己或炽热或消沉的情感时,他也能引经据典,改编名篇。但,那又如何?他的论证,在我眼里,就是诡辩;他的情感,在我眼里,就是畸形。(原谅我,我只是一个思想境界不高的的读者) 我带着强烈的主观偏见去看这本亨伯特·亨伯特的自述。书的上部,我眼睁睁地看着小洛丽塔如何一步步地陷入亨亨的天罗地网,我的内心愈发煎熬,对亨亨的厌恶愈发加深。我,作为一个女生,一直在对亨亨作道德批判——你,凭什么以爱的名义,去奸淫、困住一个无知的少女!但是,读到后面,我隐隐觉得,亨伯特,蛮可怜的。他自恋,将自己对洛丽塔的不论归咎于少女对他的“勾引”;他恶毒,竟然想过杀死洛丽塔的妈妈;他狂热,将自己最炽烈的“爱”倾注在洛丽塔身上。在洛的母亲去世后,他自导自演,使洛丽塔在内心与现实中,只能依靠他。他从未设想过,他的性感少女,终有一日会离开他。 后来,洛丽塔跑了,不再是他的洛丽塔。他痛苦、挣扎、精神逐渐失常。我觉得,他应该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只是他在逃避。洛丽塔母亲去世后,他想困住她,带她踏上了漫长的旅途。洛丽塔出现逃跑征兆后,他想留住她,于是有一次带她踏上无尽的旅途,只是这一次,她成功地逃脱了。 洛丽塔其实一直都在表达自己对亨亨的厌恶。但亨亨选择性忽视。他为自己畸形的“爱”付出了代价。再次见到洛丽塔,她已不再是她梦中的,12岁的性感受女。他还爱她吗?呵,他所谓的爱,只不过是他非同寻常的性欲的伪装,瞧,他还在试图寻找洛丽塔身上“性感少女”的影子。他所承受的幻想破灭的痛苦,作为读者,我早已预料;而他,作为经历者,在看着洛叛逆长大的过程中,也早该料到。 出乎意料地,在见证了洛丽塔成为自己不喜的模样后,在经历了幻想破灭的痛苦后,亨亨还是拉了堕落后的洛丽塔一把,他给了欠债的洛丽塔一大笔钱,得知洛丽塔不肯跟他离开后,他也没再强迫她。然后,他亲自杀死了那个他自认为伤害洛丽塔的奎尔蒂。 他真是一个矛盾的人。我想。在下部的三三章,他对别人说,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出色的工程师;他回忆起,她的笑容并不是都在勾引他;他终于注意到,她看到其他父子互动时的失神。这一章,亨亨不同于往章病态的心境让我感到惊讶。难道他意识到这么多年来,洛丽塔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难道他意识到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做一件错误的事?我不知道。 最后,他亲手杀死了让洛丽塔离开自己的奎尔蒂,也许是出于对他伤害她的憎恨,也许是出于他夺走她的愤懑。总之,他杀了他,但并没有感到任何成就或轻松,更多的是一种负担。是了,他知道他在做一件法律所不能容忍的事。 说白了,亨伯特·亨伯特就是一个变态,一个有道德的变态。我以为,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对洛丽塔犯错,只是他无法自控。 无法被道德约束,这大概是他的可怜之处吧。 一出悲剧,不可能只是由一个人的错误造成的。洛丽塔,她可悲,同时,也有可恨之处。她错在,太过性早熟。她错在,遇见了亨亨。对于她,我更多的是同情,在次,不想做太多赘述。 书读到最后,我不得不感慨,可恨的亨伯特·亨伯特,可怜的亨伯特·亨伯特。

论《洛丽塔》中纳博科夫的现代意识 (文化冲突)The Dispiriting Incompatibility of European and American CulturesThroughout Lolita,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European and American cultures result in perpetual misunderstandings and conflict. Charlotte Haze, an American, is drawn to the sophistication and worldliness of Humbert, a European. She eagerly accepts Humbert not so much because of who he is, but because she is charmed by what she sees as the glamour and intellect of Humbert’s background. Humbert has no such reverence for Charlotte. He openly mocks the superficiality and transience of American culture, and he views Charlotte as nothing but a simple-minded housewife. However, he adores every one of Lolita’s vulgarities and chronicles every detail of his tour of America—he enjoys the possibilities for freedom along the open American road. He eventually admits that he has defiled the country rather than the other way around. Though Humbert and Lolita develop their own version of peace as they travel together, their union is clearly not based on understanding or acceptance. Lolita cannot comprehend the depth of Humbert’s devotion, which he overtly links to art, history, and culture, and Humbert will never truly recognize Lolita’s unwillingness to let him sophisticate her. Eventually, Lolita leaves Humbert for the American Quilty, who does not bore her with high culture or grand passions.偶然和无常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中的混沌 (心里和心理学方面的混乱)The Inadequacy of PsychiatryHumbert’s passion for Lolita defies easy psychological analysis, and throughout Lolita Humbert mocks psychiatry’s tendency toward simplistic, logical explanations. In the foreword to Lolita, John Ray, Jr., ., claims that Humbert’s tale will be of great interest to psychiatry, but throughout his memoir Humbert does his best to discredit the entire field of study, heaping the most scorn on Freudian psychology. For example, he enjoys lying to the psychiatrists at the sanitarium. He reports mockingly that Pratt, the headmistress of Lolita’s school, diagnoses Lolita as sexually immature, wholly unaware that she actually has an overly active sex life with her stepfather. By undermining the authority and logic of the psychiatric field, Nabokov demands that readers view Humbert as a unique and deeply flawed human being, but not an insane one. Humbert further thwarts efforts of scientific categorization by constantly describing his feelings for Lolita as an enchantment or spell, closer to magic than to science. He tries to prove that his love is not a mental disease but an enormous, strange, and uncontrollable emotion that resists easy classification. Nabokov himself was deeply critical of psychiatry, and Lolita is, in a way, an attack on the field.以《洛丽塔》为例分析文学内在价值与社会道德规范的冲突解析《洛丽塔》中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论《洛丽塔》的悲剧意义(这段3个主题都有相关,但是不详细)Humbert and Lolita are both exiles, and, alienated from the societies with which they are familiar, they find themselves in ambiguous moral territory where the old rules seem not to apply. Humbert chooses exile and comes willingly from Europe to America, while Lolita is forced into exile when Charlotte dies. She becomes detached from her familiar community of Ramsdale and goes on the road with Humbert. Together, they move constantly and belong to no single fixed place. The tourists Humbert and Lolita meet on the road are similarly transient, belonging to a generic America rather than to a specific place. In open, unfamiliar territory, Humbert and Lolita form their own set of rules, where normal sexual and familial relationships become twisted and corrupt. Both Humbert and Lolita have become so disconnected from ordinary society that neither can fully recognize how morally depraved their actions are. Humbert cannot see his own monstrosity, and Lolita shows only occasional awareness of herself of a Humbert sweeps Lolita away so that they can find a measure of freedom, their exile ultimately traps them. Lolita is bound to Humbert because she has nowhere else to go, and though Humbert dreams of leaving America with Lolita, he eventually accepts that he will stay in America until he dies. Though each of them undergoes one final exile, Lolita to Dick Schiller and Humbert to prison, it is clear that they are first and foremost exiled from their own selves, an exile so total that they could never return to their original places in the worlds they once left. Exile in Lolita.

我认为 太过严肃的答案太束缚了作者本来的意思 你是什么样的人 或许就有怎么样的答案

研究洛克功利主义的论文

功利主义,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米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他们的核心思想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一、内容不同

1、功利主义:亦称“功利论”、“功用主义”,通常指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

2、自由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和哲学,是以自由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

二、意义不同

1、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影响甚为广泛。在法律、政治学、经济学方面更有特别显著的重要性。例如在惩罚方面,功利主义反对“一报还一报”的“报应”理论。功利主义者认为惩罚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改造罪犯或保护社会不受罪犯破坏,从而避免发生更多的犯罪行为。

2、自由主义: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自由主义追求保护个人思想自由的社会、以法律限制政府对权力的运用、保障自由贸易的观念、支持私人企业的市场经济、透明的政治体制以保障少数人的权利。

扩展资料:

功利主义根据应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

1、情境

情境功利主义强调的是“在此时此刻这个情境下,该怎么做才能促进全体快乐值。”而不是问若将此道德律推广到每个人身上会对全体快乐值造成什么影响。

2、普遍

普遍功利主义重视的是“若每个人都按照我现在遵守的道德律作出行为,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3、规则

其学说认为,若每个人都永远遵守同一套道德规范,就能产生最大快乐值。常见的应用可见于交通规则,不能像情境功利主义那样,视哪种方法能取得最大快乐值而决定该往左开还是往右开,而是根据既定的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功利主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由主义

《“权利”一词在近代中国的跨语际实践》 刘小妹 来源:中国法学网 【关 键 词】“rights” 权利 民直【作者简介】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近代中国的权利观念与西方原生的权利观念相去天壤,这是不争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站在什么立场、用什么方式去解读这种“差异”,以及我们如何去认识“差异”的历史意义。在方法论意义上,笔者希望对中国近代权利观念形成的研习,尽可能做到摒弃“西方中心观-中国中心观”或“传统-现代”的范式[1],力图从具体的“语境”[2]出发,进行客观的解读。即便客观解读,也有不同的角度。笔者曾经在《中国近代宪政理论的特质研究》一书中,对中国近代民权、自由和权利观念的发生及特点进行过初步的考察,那时的关注角度偏向于对“差异”本身的解读,即对差异产生的历史语境以及差异的具体内容的认识。本文拟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着力转向对权利发生的“历史意义”的解读。准确的说,是对“差异”的历史意义的解读。这是受到刘禾(Lydia H. Liu)《跨语际实践》一书的启发。因为,无论是过分地强调“差异性”,还是极力地坚守“中国性”,按照海外后殖民研究的代表性人物、著名汉学家周蕾(Rey Chow)的观点,它都或多或少地是以一种变相的形式重复了它所摒弃的西方的“霸权”色彩,[3]因为它都暗含着以西方为参照系,或者视西方为权威性典则。因此,只要着力强调呈现“差异”,那么无论文本如何小心地避免对中西进行好与坏、优与劣、先进与落后、传统与现代之类的价值判断,阅读的受众仍然很容易在差异与优劣之间建立想像的关联。所以,本文拟将研究的重心置于对差异的历史意义的解读。即将“不同语言在翻译活动和跨语际的实践中发生的交往”视为历史进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并以此解读权利翻译和权利观念形成过程中的“自身历史的话语空间”。[4]一、对“right”的翻译“语言问题在中国的现代性想像中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中国现代史的研究必须考虑到跨语际实践的历史”。[5]由是,本文对中国近代权利观念的考察便始于对西文“rights”的翻译及选择过程。(一)《万国公法》对“right”的翻译:权利近代政治法律词汇大都是假日文而译,而恰恰“权利”这一重要的法律术语是直接从古代汉语翻译来的。首次用“权利”一词对译西文“right”的是1864年刊印的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主译的《万国公法》,这已为学界取得共识。[6]然而,丁韪良本人在1862年翻译《万国公法》的过程中,曾对“right” 这个词的译法有过长久的困惑,并直言以“权利”对译“right”仅是权宜之计:公法既别为一科,则应有专用之字样。故原文内偶有汉文所难达之意,因之用字往往似觉勉强。即如一“权”字,书内不独指有司所操之权,亦指凡人理所应得之份;有时增一“利”字,如谓庶人本有之“权利”云云。此等字句,初见多不入目,屡见方知不得已而用之也。[7]此处一个“不得已而用之” 体现了丁韪良内心的真实感受,因为他和他的翻译团队都熟谙古汉语,深知“权利”一词难以准确地传达出西文“right”一词的精神意蕴。如此,要贴切理解丁韪良对“right”的翻译,我们有必要对西方及古汉语中“权利”一词的具体含义作些简要探究。根据列奥?施特劳斯的考察,西方的权利观念经由了一个从“自然权利”向“人的权利”、从“道德权利”向“法律权利”的转化过程,[8]因此权利在西方文化中有三个层面的意义:第一个层面是自然正当性,即在道德和价值领域,权利被等同于“正义”和“善”;第二个层面是人的自主性,即在政治生活中,个人相对于国家具有优先性;第三个层面是利益的合法性,即在法律关系中,合法的利益和诉求受到国家的保护。从词源学上看,古汉语中“权利”一词是个合成词。“权” 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秤、秤锤,标准、尺度,权衡、衡量,[9]这是基本字义;其二是通权达变,即与“经”相对的“权”。[10]“利”是一个与“义”相对的范畴,指利益、收益、好处等。在儒家的“经权”之别和“义利”之辨中,虽然并不全然否定“权”和“利”,但在价值评价上确乎是重“经”而轻“权”、重“义”而轻“利”的。尤其是在“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道德设定下,“利”的追求在道德评价上丧失了正当性理据。[11]合成词“权利” 在先秦经典文献中的使用频率并不高,但依然牢固确立了“权势与货财”的基本含义。[12]秦汉以降,“权利”一词在经典性文献中已是随处可见了,其基本含义却是沿袭先秦而不改,比如《史记》中数次使用“权利”一词,其基本含义均为权势和利益。[13]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权利” 的基本含义“权势””、“威势””、“货财”以及“利益”等,在道德评价上均含有贬义,带有较强烈的否定性意味,这在体现汉政治统治理念发展方向的重要典籍《盐铁论》中表现得十分明显。[14]可见,无论是单词“权”、“利”,还是合成词“权利”, 在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传统文化中,都是在与儒家道德理想相对立的语境中使用的,因此都不含有“正当性”的意义。这与西方启蒙运动以来,在道德语境中产生的权利观念可谓大异其趣。熟知西方宪政文化精义,对古汉语亦造意非浅的丁韪良深刻地意识到了这一中西差异的不可化约性,无奈之下他做了一个智慧的取舍:即将权利的道德正当性打包封存,以便尽量将《万国公法》中的“权利”一词置于法律的层面。综上,《万国公法》用代表权力和利益的“权利”来翻译“right”的法律意义,除了在字面上不直接包含“正当”这样的意思外,基本上表达了合法的正当权力和利益之意思。[15]但是,在道德层面上,中国传统文化一直把儒家道德伦理作为正当权力和利益的基础,这与近代西方对权利的理解相别甚远。而西文中“right”本身所含有的道德正当性,正是严复所难以舍弃的。(二)严复对“rights”的翻译:民直虽然丁韪良本人对“权利”这一翻译并不十分满意,并留下了一段“不得已而用之”的说明,但现实中,随着《万国公法》的流行,“权利”一词亦广为人们接受。直至20世纪初的严复,他重遇了丁韪良翻译“right”时的困惑与无奈,并对“right”本身所包含的道德正当性难以割舍。由于《万国公法》对“权利”的翻译影响甚远,严复早年在翻译《天演论》时,虽然感到这种翻译是有问题的,但依然沿用了“权利” 一词表达英文中rights。此后,在 翻译《群己权界论》时,严复再度思考“rights”的译法,并专门致信与时人梁启超探讨:Rights一字,仆前三年,始读政理诸书时,即苦此字无译,强译“权利”二字,是以霸译王,于理想为害不细。后因偶披读《汉书》,遇“朱虚侯忿刘氏不得职”一语,恍然知此职字,即rights的译。然苦其名义与duty相混,难以通用,即亦置之。后又读高邮《经义述闻》,见其解《毛诗》“爰得我直”一语,谓直当读职…… 乃信前译之不误,而以直字翻rights,为铁案不可动也……rights字,西文亦有直意,故几何直线谓之right line,直角谓right angle,可知中西申义正同。此以直而通职,彼以物象之正者,通民生之所应享,可谓天经地义,至正大中,岂若权利之近于力征经营,而本非其所固有者乎?且西文有born right及God and my right诸名词,谓与生俱来应得之民直可,谓与生俱来应享之权利不可。[16]在严复看来,西方rights是一个复合概念,其中包括作为底层意义或深层结构的“直”、“宜”的因素,即“正义”;同时这一概念也包括表层性的显在意义,这就是古汉语“权利”一词所传达的内涵。两层含义中前者是基础性的因而是制约性的,是“体”;后者是受制约的因而是第二性的,是“用”。[17]基于“体-用”的分析结构,对rights的翻译应首要表达“正当”的含义,而中文中“权利”这个词中,无论“权”还是“利”均无“正当”这种价值判断。经过反复求索,严复终妙手偶得一“直”字,是以“直”在古今中外都含有“正当”之谓,便决意将rights译为“民直”或“天直”,并在密尔On Liberty的译本《群己权界论》中,在不同场合分别将rights 译为“民直”、“天直”和“权利”,以准确表达英文rights的复杂内涵 。[18]二、对“权利”一词的接纳丁韪良和严复对西文“right”的理解都基本准确,只是在right所包含的两层含义中,在所谓体用之间,基于两难的困境而作出了不同的取舍。前者出于对现实的考量,舍弃了right的“体”,即道德正当性,故而以“权利”之“用”表达法律意义上的权益;后者基于对学理的真诚,回归了right的深层结构,即正义、正当、善,是而以“民直”之“体”为right的基本含义,辅之以“权利”之“用”表达right的复杂内涵。惜乎“民直”这个译法并没有传播开来,在历史的长河中终于被“权利”的译法所淘汰。单纯从学理上来说,严复对rights的翻译应该是更为准确,但为什么中国人还是选择用“权利”来代表rights呢?要说严复近乎语义学的翻译在实践中未被选择,是因为众人皆蒙昧而不解rights之真义,怕是不妥。[19]在中国的近代,引领舆论的知识分子,都是“开眼看世界”的饱经之士,对中西两造都有相当的智识,对right含义的理解也是丰富而精准的。举如,严复写信与之讨论rights翻译问题的对象梁启超,他在严复至信的同年,即1902年,开始《新民说》的写作。[20]正是在《新民说》里,梁启超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理解权利概念的思路,即自主性意义上的权利、竞争所得的权利和良知意义上的权利,这三种思路预示着三种不同的权利现代性观念,即自主性的权利现代性、竞争性的权利现代性、良知性的权利现代性。[21]梁启超对“权利”三种含义的交织使用,说明他是基本理解right之意的,他无疑也能理解严复“民直”之意,但是他没有采纳严复的意见,依然选择了“权利”一词。为什么呢?将代表正义、正确、应当、适宜等等含义的Rights以带有强力、强制、权势等等含义的权利来翻译,确实造成极不妥当的混淆。因此,在严复和梁启超之后,对“权利”的检讨也一直存在着。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清史专家孟森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一篇论《士大夫》的文章,极言“权”与“利”合成一词之害,他说:“今使明明利字,冒以权字冠其上,而导人以争”,则“上下交争利而国危矣”。他深刻指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儒家经典已经给“权利”两字赋予了无法逃脱的固有的本土化之意义。在中西之间,被权利的道德性问题纠缠的,还有与严复共称中国自由主义两代领袖的胡适,他在一再对“权利”进行阐释后,不仅得出一个与严复相当近似的结论:“其实‘权利’的本意只是一个人所应有,其正确的翻译应该是‘义权’”;[22]而且还和严复一样在儒家典籍中对这种“义权”的观念进行了引证。如果本文的前述判断是正确的——即从丁韪良到以严复、梁启超、胡适等为代表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不仅准确理解了right的含义及其道德性语境,而且对“权利”的中西之别体悟甚深,对民直、义权等概念亦进行过严格的考辨和审慎的思考,对“权利”一词所造成的极不妥当的混淆也有深刻检讨——那么,对“权利”一词的集体性地选择原因何在?意义何在? 三、对“权利”涵义的重构中国近代对“权利”的选择原因很复杂,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民族的因素都交杂缠绕其间。因此,它远不是一个翻译用词的问题,也不单是对西方权利理念的截取、误读或选择性吸收问题。“权利”在中国近代的发生有着其深刻的历史语境和艰巨的时代使命。因此,本文无意考究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在多大程度上理解了西方的权利哲学,而是将研究的重点置于分析中国近代知识分子是如何通过“操纵”权利这一西方话语来构建他们关于现代民族国家的理论、“权利”怎样作为一种话语策略参与了中国近代民族国家理论的创造,以及“权利”如何在被翻译、引述、重复、争论,也就是在一次又一次地被合法化和非法化的过程中,取得其特定的历史意义?[23]简言之,本文考察的不是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对权利的“误解”,而是暗含深意的重构。而且,这样的重构体现了中国近代权利话语的历史意义和时代特质。近代的中国内忧外患,那些致力于革弊图新的知识分子在精神上是极度痛苦的,但是另一方面,救亡图存的时代主题也赋予了这些知识分子以特有的深沉和担当。这样的历史舞台,这样的时代责任,使他们在接触西方的权利概念和权利哲学时,不得不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体用”范式以及契约论与进化论、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政治哲学三个层面对其进行“操纵”式的转化。(一)个人与国家关系权利观念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近代中国,都是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生发并被理解、接受的。众所周知,西方的权利观念源起于“个人主义”政治哲学对公民与国家关系的界定,因此接受了先验的“自然权利”观念。同时,权利成为个人对抗国家的阵地。但是,对于近代中国,虽然时代主题也是“对抗”[24],但对抗的双方不是个人与国家,而是中国与西方。在以国家为整体对抗西方的语境下,民族观被嵌进了自我观,自我观被嵌进了民族意识,即个人与国家之间是“黏结关系”,而非对抗关系。[25]个人与国家之间“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黏结关系,使得近代中国对西方的权利观念进行了两个层面的转换。第一个层面是权利主体从个人向国家的转换。权利在中国古汉语中意为“权势和财货”,而这正是民族中国欲在世界民族之林获得独立自主性所急缺的。因此必须对权利在西方文化中所具有的自然正当性、人的自主性和利益的合法性三层涵义进行必要的裁剪和改造。首先,是摘除权利的“自然正当性”涵义。原因很直白:自然正当性是西方基于自然法传统而对自然状态和天赋人权的一种理论预设,是先验的;但是,在近代中国把权利的主体置于国家之上后,在殖民与被殖民的现实威逼下,正在丧失家园的我们,不可能认为国家之间存在什么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恰恰相反,在这个优胜劣汰的人世间,国家的权利要靠我们每个国民为之奋斗和争取,绝非什么天赋的、自然正当的。其次,是对“人的自主性”涵义进行改造,即拓展“自主性”的主体范围。对此,金观涛、刘青峰有过分析:法律意义下的权利只要没有进一步赋予道德含义,从合法正当的权力和利益,很容易推出某种范围内权力和利益的拥有者的自主性为正当的理念。例如一个国家享有国际法给与的正当权力与利益,这也意味着它在有关领域中有自主之权。由于“权利”在中文中原有意义是权力和利益,晚清中国知识阶层是从维护国家权力和利益角度意识到国家和群体的自主性为正当。这是用“权利”翻译“rights”的原因。[26]因此,在近代中国享有自主性权利的主体不惟是个人,还有国家和人民。与之对应,权利概念亦衍生出国权、民权和个人权利三个概念。[27]最后,是对“利益的合法性”涵义的消解。虽然,中国人最早接触的便是丁韪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概念,但是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规则下,国家作为权利的主体其利益是“争”来的,而非法律赋予的。而这一“争”字又恰合“权利”在古代中国所固有的本土化涵义。第二个层面是将权利中“人的自主性”涵义置于民族国家理论框架之下,即手段与目的的转换。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理解,表面上看涉及到了西方权利中自然正当性、人的自主性和利益的合法性三层涵义,但是这里的个人权利只是把个人从他所在的家庭、宗族或其他传统关系中“解放”出来的手段,目的是使国家获得对个人的直接、无中介的所有权。毋庸赘述,这与西方以保障个人权利为目的的政治设计相别天壤。当然,笔者并不否认金观涛、刘青峰在《近代中国“权利”观念的意义演变》一文中对权利的“个人自主性”涵义的考证结果,也不否认中国近代知识分子中存在着对国家及民族主义话语即将被利用来控制个人的焦虑,[28]但是在救亡图存的时代使命下,这些知识分子归根结底都是民族主义者。因此,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始终被置于个人与国家的价值等级关系中,即“小我”与“大我”[29]的价值位阶中:在个人被视之为小,国家被视之为大的情况下,从个人角度对国家所进行的批评不可能超越一个语言已经事先命名并规定好的等级关系。再加上“大我”的概念赋予国家一种成熟的、主体性的形象,使它在话语层面上取代“小己”作为权利的代理和运作场地。的确,在“小己”和“大己”成为个人与国家的同义词之前,个人已更加紧密地与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国家由此对个人拥有更加绝对的占有权。[30]可见,西方的权利观念是把人从上帝那里解放出来,获得自主性;近代中国的权利观念是把人从家庭的、宗族的传统关系中解放出来,再把人交给国家,以帮助国家“争”得自主性。如此,一方面,在个人与国家的黏合关系下,权利的主体和内涵经过上述两层转换,国家的权利、个人的权利、正当性的权利、自主性的权利、利益性的权利交织组合,造成了中国近代文献中权利一词涵义的含混和漂移;另一方面,也正是通过对权利主体与权利内涵的交错搭配,通过在国家权利与个人权利内涵之间的游走,知识分子群体为民族中国编织了一条走向现代化的可行之路:赋予个人以自主性,以便将他们从传统关系中解放出了;赋予个人以追求合法利益的权利,并鼓励他们“争”各自所应得之利益,以便国家集结个人之力量、个人之利益谋求独立与富强。(二)社会契约论与进化论、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政治哲学西方的宪政与权利理念深深地植根于其社会契约论和个人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土壤之中,因此,这些先验的自然权利,是人之为人与生俱有的,国家(政府)就是为保护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构建的。但是,这样的预设和逻辑都不符合近代中国的国情。在近代中国,没有社会契约、也没有天赋人权,有的是与西方暴力遭遇后的国弱民辱。国家都风雨飘摇人民的生命如何保障,人民的生命都没有保障又何谈财产与尊严。显然,中华民族的权利、中国人民的权利都不可由“天”赋予,而只能靠我们自己去“争”取。因此,严复作为引入西学的一代先师,他放弃了洛克,也没有眷恋于卢梭,而是将几乎全部的认同置于穆勒、斯密的功利主义以及斯宾塞、赫胥黎的社会进化论。因为,无论是功利主义还是社会进化论,在关注个人利益的同时,都对“公众幸福”保留着一份关怀,严复只需富含深义地将斯密等人对“公众幸福”的关怀,转移到自己魂牵梦萦的国家力量的关心和考虑之上,便可利用解放出来的个人能力达到集体的目的。同时,严复也很关心对利益一致的观念的培育,他以“一国犹如一身”的比喻说明了整合自我利益与民族利益的重要性,认为甲午战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不能做到“击其头,则四肢皆应;刺其腹,则举体知亡”,[31]相反,将保卫国家的重担落在了“北洋一隅”。既然严复认同功利主义和进化论的政治哲学思想,又认识到了整合自我利益与民族利益的重要性,甚而将个人自由视为“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一剂良药。这样的严复,是如何从《天演论》到《群己权界论》,萌生了对rights从“权利”到“民直”的转变?我想是出于两本著作的题域限定以及严复本人对学术的尊重。《天演论》涉及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之下,国家如何于竞争中生存的问题,虽然他在此也不满“权利”的译法,但是在民族国家的题域下,缺乏与西方个人权利的对比平台,因此他暂时搁置这个翻译问题。《群己权界论》则不同,它讨论的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这个题域与西方权利观念中个人与国家关系是比较贴近的,因此,在不涉及民族国家问题时,严复得以将自己的翻译更多地置于纯学术的考虑,也就有了“民直”的译法。严复如果先翻译《群己权界论》,或许他在《天演论》中也不得不放弃“民直”。综上,出于对进化论和功利主义政治哲学的选择和推介,严复及其同时代人的权利观念具备了两个特点。一是,只要遇到民族国家问题,就必需对西方权利的原生涵义有所取舍和改造。二是,中国及中国人的权利都不是天赋的,而是在优胜劣汰的法则下竞争来的,即梁启超《新民说》中所谓的“竞争性的权利”。当然,这里的“争”不是“上下交争利而国危矣”,而必须将争得的利上下一致地统于国家。(三)“体用”范式“体”、“用”是朱熹哲学中的一对范畴,体是本质,用为功用,一事有体即有用,体用不二。内在本体与外在功用是相互联系的,只要体真正存在,那么功用就会自然而又必然地显现出来。然而,近代以来,“体用”范畴表达的不再是形而上学上的本质与功用的关系,而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它关心的不是合理性,而是其运用于社会的有效性、有用性。“权利”正是在这一“体用”范畴下,从西方移植过来“用”以培育民族国家之“体”的。而严复对rights的翻译,一方面重视了rights的“体”、“用”之辨,即“直”(正义)视为rights的“体”,将“权利”视为rights的“用”,并强调作为底层意义或深层结构的“直”相对于古汉语“权利”涵义所具有的基础性和制约性作用;另一方面,他又忽视了“中体西用”的体用大背景。其实,在近代中国对权利的移植过程中,重要的是如何找到或构建适合中国之体的用,而不是寻求什么是西方的权利之体。因此,对于严复所找到的西方权利之体“直”,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它是否正确表达了西方权利之体,而在于它是否能为中国之体所接纳,以及是否对中国的民族国家之体有用。然而,“民直”一词无论是在权利的主体上,还是在权利的内涵上,都限定得过于严格,因此无法在权利的三层涵义间游走操纵,也无法接纳从人权向国权的转化。综上,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对自主性的权利、竞争性的权利、良知性的权利的交织使用,绝非“没有充分意识到它们之间的细微区别”[32],而是有意通过操纵权利话语来实现民族国家的构建。近代中国需要在权利主体、权利内涵及其搭配组合上给予足够的灵活性,这样才能有效地借助权利话语实现从个人自主性向国家自主性的转变,才能为民族中国的构建提供路径。因此,“民直”的翻译没有被历史选择,不是因为它的正确性遭到了质疑,而是因为它有碍于对国家权利的伸张,因此不能参与近代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 另有:《基本权利的体系思维》

在极度理性的状态之下,个体的行为会让战争变得一触即发,演变成公地悲剧或者如之前所讲到的囚徒窘境。国家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应运而生。但是这也只能够说明,我们找不到比国家更好的东西,而不是说国家真的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那么为国家辩护的哲学家们又将如何为国家辩护呢? 在为国家辩护之前,我们得弄明白,国家如何定义? 洛克理解为制定和实施法律的权利,或者说是对合法暴力的垄断权,以此来保护国家内的每一个人。但是如果考虑到美国,每个人都合法拥有保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可以合法拥有枪支,对暴力行为进行制止,这么说国家就不享有对合法暴力的垄断权,那么是否美国就不是一个国家呢?显然美国是一个国家。 在政治哲学中的定义,并不同于我们在字典中或者百度中找到的定义。它应该包含所论述事物的归属的类别以及与其他同类型事物的差别。不同派别的政治哲学家对国家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定义。 但是总体来说,对国家的定义如此之不同并且及其复杂,比如而我们现实社会存在的国家形式如封建制国家、奴隶制国家、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差别非常之大,更别说存在于理论著作之中的理想性国家模型共产主义国家和乌托邦呢。这就导致非常难给国家做一个明确且有普遍共识的定义了。如果将国家的定义放置一边,仅仅考虑国家的存在是“善”的,是正义的,正确的。 他们必须提供一种更加积极的正名方式,证明每个个体对国家享有道德上服从的义务。 如何说明每个人的确有服从国家的道德义务? 洛克作为社会契约论的代表,他认为当且仅当每个人同意将自己置于国家的权威管辖之下,国家才具有正当性。所以在每个个体自由、平等的前提下,个人的决定和意愿决定了国家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那么我们应该证明每个人都自愿认同赋予国家统治的权利(普遍主义+自愿主义),并且相互签订了创立国家的契约。 但是这真的可能吗?是否存在一个国家签订了这样的社会契约。即使如同美国有着这种模式的行为,但是也不能否认,当时公民的后代几乎没有人签订了这样的契约,那是否意味着,美国存在就没有合法性了呢? 有人提出来,后代们以一种默许同意的方式签订了,也就是,你出生时,就享有了你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使用公共资源,受教育的权利等等,那么你应该变相默认同意了契约的内容,同意将自己置于国家的权威之下。 而有人认为默认并不表示同意,默认有时候只是一种不得不遵循,因为在此自己已经毫无选择。就如同你母亲在怀你的时候,登上了一艘跨洋航行的巨轮,但是你在船上出生并长大,此时你并没有选择离开这艘巨轮的可能,因为一但离开就可能意味着死亡。这一点休谟在《论原初契约》中给过相似的例子。所以国家的正当性并不能从这观点中得到证明。 实际同意的情况和默认同意的情况很难在现实中很难存在,那么如果社会契约是一种假设,那么同意是否被认定为假设同意呢?假设同意是指,通过想象没有国家的状态,承认国家存在的合理性。也就是我们在之前提到的,想要知道一件事情存在的状态,那么假设它不存在,可以帮助我们可以更好的理解。 如果将国家和自然状态做为两个选项,作为个体自愿选择哪个。但是我们难以排除有些人,在比较之后,仍然觉得自然状态下更好,那么是否国家的管控就对他无效呢?同意理论会给我们带来无法为国家正名的困境,那些即使是极个别不同意的人会让国家或者社会陷入混乱。哲学中的无政府主义者此时会说,只有当法律和道德指向一致时,法律才能够实行,那么如果不一致,则应该按照道德的标准在执行。这里又要出现一个严重的漏洞,每个人道德标准是一致的吗?如果每个人的道德标准都不同,那究竟应该按照谁的道德标准来执行。比如说,富人认为多劳多得是他的道德标准,而穷人认为一切社会财富都应该得到均分。我们很难说哪种道德标准更加正确或者正义。显然这种论断没有太多的证据。社会契约论的同意理论看起来没办法给予充分的理由为国家正名,那转而看功利主义是如何论证的。 功利主义基本观点是:在任何情况下,道德上正确的行为总是产生最大可能的利益总量的行为。作为功利主义者的边沁则认为每个人是否同意别人享有管理自己的权利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社会幸福总量是否得到最大化。这提出一个难题,“幸福”如何才能够被量化呢?事实上,这个基本不可能,但是我们确可以进行比较,个人在自然状态下的幸福指数很难比在国家管理下高,我们可以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比较。此时的服从国家政治义务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也可以享有更多的权利。 回忆一下之前我们提到的霍布斯引入的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他们并非是一致的。放在功利主义这一点上来看,个人的幸福并不能代表集体的幸福。也许某个人为了一己私利抢银行,导致银行破产,许多在银行存钱的个人生活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对于违法者来说,他的幸福是得到了保证,但是对其他个体来说,显然是极大的不幸。所以功利主义者说,我们需要计算的是我们要考虑幸福的总和。但是每个人都在试图增加幸福感的同时,却导致了整体的不幸。但是据此是否会出现一种情况,为了社会幸福的总和,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呢,或者甚至出现不公正的行为?如著名的难题“替罪羊”非难。我们现实社会中也会出现类似的例子,面对一起连环杀人案,警方是否为了稳定人心,对某些并不是真正的犯罪分子捉拿归案,使得真正的违法者逍遥法外呢。无辜者被屈打成招被迫承认了罪行。 是否有一种充分的观点证明国家的合法性呢?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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