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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儒家文化研究性论文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7 15:47:28

关于儒家文化研究性论文报告

中国和欧洲不一样,几千年以来中国都是世界第一超级大国,炎黄大帝大战蚩尤的时候,那时候,我神舟大地城池屹立、华夏儿女以种植水稻!白种人还以野人形态为生,可想这是何种差距!正是因为这样,中国长期强大,除战国时期,各国苦战最后秦国统一中国2000年!此后我中华,就没有发生过像战国时期那样弱者必亡的战争!虽然自秦国以后,仍有战事,但大家都知道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以其说是国以国战争,还不如是皇族之间的争斗,中国还是中国,强者还是强者!正应长期如此才慢慢衰退啊!西方就不同了,基本相同的面积有几十个国家如果你不聪明你不强大地图上就没有你!战国时期就是典型的例子,那个时候已经有铁、刚、还有弓箭、弩…领先世界2000年!这就是竞争,可是中国人没有!而西方人为了获得一块土地,不惜付出生命远赴重洋开阔国土。这样就会变的更富有、更强大!在相符的争斗中发明了大炮,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为了胜利什么事,什么办法都想的出来!可是中国是王不需要!西方不要就亡国!这才是事情前因后果啊!但是中国一旦觉醒!!!

国学,是国家的根本,是中华文明的灵魂,是连接炎黄子孙的心灵之桥。譬如风雅精神融会贯通的《诗经》、彰明较着的文化经典《论语》、洞察人生百态且词藻优美的《菜根谭》,都是国学,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它如一杯茶,淡雅幽香,细细品味之中,便潜移默化、醍醐灌顶了。而中国两千多年悠久历史沉淀下来的文化,厚重的国学,思想主导几乎一直是以一种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的学派——儒学为主。那么儒家思想是如何在中国的国学经典中体现的?它的精华与糟粕又有哪些呢?作为新时代文明继承人的我们,又应如何面对呢? 众所周知,在那动荡不安的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争鸣,学派林立。儒家之所以能在众多学派中脱颖而出,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时代的思想主流,除了一些儒学之士的推广——如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之外,更重要的是它的内在学术价值。儒学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学派,它关注于人类的生命、伦理,对人类的生命存在进行思考,而这也决定了它的基本精神是人文主义。它不似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也不似阴阳家,重视阴阳现象的发生及规律,将数术思想与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它有如墨家,主张人与人之间平等相互相爱,反对侵略战争,重视礼乐、文化的传承,又如农家,顺民心、忠爱民。儒家以仁爱为怀,注重以和为贵,关注民生百态。 以《论语》为例。作为记录儒学之祖、“至圣先师”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部古典书籍,它的思想核心便是儒家思想。譬如: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这里,孔子提出了管理一个泱泱大国的基本方针,即“敬事”“节用”“爱人”“使民以时”,这也是对国家统治者如何治理国家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敬事”,便是要求统治者严谨认真地办理国家大事,尊崇敬仰,怀着一颗崇敬的心去做事,规规矩矩的做自己的本分工作。这不仅是要统治者去如此行事,便是一位普通人也要如此,而这便是党xx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敬业”一词;“节用”,旨在强调节约国家的经济、自然资源,重视国资的使用与流通。在我看来,孔子之所以提出这个观点,是因为国家资源是维持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因素,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必不可缺的一点;“爱人”和“使民以时”是相互关联的,“爱人”便要“使民以时”,而“使民以时”便也是“爱民”了。这要求统治者要关心民生疾苦,胸怀天下苍生之心,以民为本,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保障人民群众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如此一句,即涵盖了儒家思想中对于国家管理的建议。 而诸如其他国家儒学经典,《诗经》描写了人民的生活,反映了人民的劳动耕种、男女间的情爱,贴近于现实生活,十分真实;《菜根谭》囊括了中国的处世智慧,“云中世界,镜里乾坤;冷静观人,理智处事;水滴石穿,瓜熟蒂落”,人生便是如此,要能在普通的生活中找寻快乐的因子,也要做到“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上云卷云舒”,充满哲学的气息,洞察人生百态。 而儒学并不只有优点,它的弊端也是存在的。儒学的兴盛时期是在封建时代,而对于新时代的中国,一些理论是不实用的。我认为,儒学思想的弊端存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对于人格讲求过度忍让,不到最后关头、不痛到骨髓里不会反抗,这便造成了封建时代一些中国人的怯懦与妥协,并且墨守成规,以致于中国在清末遭外族践踏、蹂躏,甚至人民群众无法拧成一股绳,阻碍了人民的进取和创新意识;二是对于封建时期妇女的过度歧视,女子也有自己的尊严和人格。《论语》中提到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将儒家思想中对于妇女的歧视暴露无遗,体现出儒学将男权主义捧上点,而将女子的地位一再降低;三是对于法治的轻视,忽略了法律的存在及它对于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儒学认为在法与孝中,孝更为重要,“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倘若如此,做错了事、犯了罪互相包庇,互相开脱,那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如何能好呢?我国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真是因为它能为国家治安提供了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也提出了”法治“一词。 国学在中国这片净土之上发芽生根,开花结果。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继承人,对于国学,我们不仅要读,还要讲究读时对于它内在学术价值、思想文化的思考与认知;而对于国学中存在的儒学思想,我们则要取其精华,领悟它对于人生价值取向、建立大同社会这一崇高的思想,学习它为人处世的准则,同时亦要去其糟粕,将对于新时代的人文主义价值观有所冲突且不适用于社会主义时代文明的封建思想予以摒弃,是自己的人文素养有所完备和提升,为以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道路积蓄并贡献力量。 初三:薛嘉雯

儒首先要连接儒家文化。儒家的仁爱思想是儒家思想最为重要的内容。孔子"仁爱"思想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在孔子思想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并且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仁",原本指对人亲善或持有一种同情心,在孔子那里被发挥成了一种学说、一种哲学观。建立在民族宗法基础上的家国同构,是在农业文明为主的时代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天下。与这种家天下的谱系结构相平行的精神纽线是孔子的一系列与之相匹配的仁学思想。这个仁学思想的核心是"仁",从这个核心出发,是孔子的"仁者爱人",进而是"入则孝,出则悌",是孔子仁学思想的又一要义、又一个纽结,最后,他提出"泛爱众",完成了仁学思想的基本建构。在孔子看来,只有在家敬(孝)父母,出门敬(悌)兄长,才能把"仁"这种主观理想的精神境界,推己及人,由家庭推广到社会,才能"泛爱众"。并且,"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由此,可以看出,孔子仁学思想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奴隶制国家秩序及其生存基础的。最后,孔子为他的仁学思想这根精神纽线画上了一个中止符,他说:"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了"天下归仁",他又提出一种办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把它作为"忠恕"之道来行仁。从"仁"出发到"归仁",显然是孔子认为的一种完满的精神境界。 按照孔子"仁者爱人"的说法,仁的基本含义应该落实到对他人的尊重和友爱上面,具体地说,应该承认人的存在,尊重人的人格,具有明确的人化意识和行为。孔子"仁"的思想强调人伦义务,希望人人尽伦尽职。这样,在为人处世方面就应该努力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以"爱人"解释仁,作为仁德的根本标志,他不仅希望以"仁爱"精神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以"仁爱"原则来治国安邦。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做到仁、具有仁爱之心,上下、长幼、尊卑有序的礼治社会便不难实现了。 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孔子思想自然是基于对那时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他的仁爱思想也是如此。孔子所思考的是社会如何安定,是怎样使政治清明,因而在政治的层面上,孔子的仁爱思想便十分自然地推衍出了仁政德治的思想,从而建立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理论体系,以仁来统摄诸德,强调仁在智、仁、勇等重要德行之中的中心地位,把恭敬、慈惠、诚信、宽厚、敏捷等德行作为实现仁德的标志。 孔子以后的几位思想家孟子、墨子和荀子都对仁学有重要发展。尤其是孟子将孔子的仁爱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影响后世极大。孟子把"恻隐之心"看成"仁之端"。孟子看到了人生具有的良知、良能,看到了人所共有的怜悯、同情之心,进而把仁看成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依据,因而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有道德的人就是保存了先天的仁德的人,具备了仁德,才能以仁爱之心处世待人。 在将仁爱思想建立成为人性论的依据之后,孟子又将仁爱精神推而及于政治,从而产生了他的仁政学说。孟子认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这便是孟子的仁政论。在他看来,仁与不仁应当作为施政的根本。行仁政者得天下,失仁政者失天下,这是历史经验已经反复证明了的。不仁者而得邦国尚有可能,"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要统一天下,得到天下人民的拥护,不施仁政是绝对做不到的。 秦汉以后,孔、孟的仁学思想不仅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还在后世的实践和阐发下继续得到了发展。 秦由暴政而亡的教训,给了汉初统治者们带来太多的思考。当战争的烟尘散尽后,汉初政治家和思想家不能不认真总结秦朝灭亡的教训,陆贾因此撰成《新语》,认为秦"用刑太急",不知教化,是导致强秦速灭的重要原因。贾谊在《过秦论》中的话更是切中了要害,这便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这对汉初的政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面对极度凋弊、百业俱废的严峻现实,汉初的统治者不得不取用"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他们看到了儒学"难与进取,可与守成"、"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的特征,于是,当经济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之后,他们还是选择了儒家思想,以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维护社会伦理纲常。 汉统治者取用儒学却不是专用儒学,他们也离不开其他各家的一些主张,如法家的"尊君抑臣"思想就倍受汉武帝的欢迎。汉朝学术是一种综合学术,那时的思想家都不同程度地儒、法杂糅,仁义与法刑并列。这表现在汉朝的施政方针上,则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刑德并用"。西汉的"中兴之主"宣帝就表白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汉武帝便是"内多欲而外施仁义",虽然他们内里多欲,但为了江山的长治久安,仍然要压抑自己,行王道,主德治,施仁义。 儒家的仁义主张总是在与政治上的强力抗争着。秦汉时期,现实政治生活中民本思想的提倡以及政治批评的活跃,总是生动地体现着仁学的精神。汉代,从贾谊的政论、董仲舒的抑兼并、废奴婢、除专杀之威、不与民争利的政治主张,到夏侯胜、贡禹、鲍宣对暴政的揭露与抨击,无不贯穿着仁学精神。 东汉后期,社会危机不断加深,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玄学产生,佛教、道教流行。玄学盛行之际,"名教"被批判,周公、孔子遭轻薄。例如,东汉末年的曹操曾因"后生者不见有仁义礼让之风"而伤神,但他却认为"承平尚德治,乱世赏功能",故下《举贤勿拘品行令》,宣称可以任用"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才。玄学家也有人认为儒家的伦常合乎人性自然而加以肯定,说"夫仁义者,人之性也",这不是对儒家"名教"的调和,便是用道家的理论为儒家思想作论证。魏晋隋唐长期的儒、佛、道"三教"争斗时期,儒家的仁学甚至沦落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宋明时期,理学兴起,仁学终于走出了危机。孔孟道统取得了独尊地位,以仁为核心与实质的伦理本体建立起来。理学家集从前仁学之大成并有重大发展,他们以仁为理、为太极,将仁的实质归结为"天地生物之心",使仁的思想更加丰富,恢复了仁学的目的论精神,仁学也真正成为一种时代精神。在此背景下,王安石乐做"亲民之官",立志改革;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倡导革新;张载立志"为天地立心,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更多的人在反对权奸或者挽救民族危亡的关头表现出高风亮节,视死如归,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的"正气歌"。明末清初的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更心系"万民之忧乐",在社会政治思想方面为理学时代的仁学做了极好的总结。 近代以来,内忧外患、民族危机空前严重,谭嗣同的《仁学》、康有为的《大同书》是批判继承发展仁学的代表,体现了仁学在近代的新变化、新面貌。前者以仁作为冲决罗网的动力,他提出"民本君末"、"君权民授",提倡仁说,谓"仁以通为第一义";后者以仁为未来理想社会的价值基础,看起来它吸收了民主、自由、人权等资产阶级思想,与孔孟仁学有"实质"区别,但其深层核心处却依然体现了孔孟仁学的价值标准。 孔子仁学思想内含丰富,并为后世历代继承和发扬。考察这样的历程,我们不难得出一些具有启发性的认识。 首先,后世学者认为孔子思想中包含仁礼矛盾的看法是不全面的。我们研究孔子的思想,认为它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最初,孔子所关注较多的是礼,他所念念于怀的是如何以周代礼乐重整社会。但事与愿违,孔子到处碰壁,他不得不进一步思考"礼"之不行的深层原因,便开始越来越多地谈论"仁",议论仁与礼的关系,孔子的仁学思想得到了充分的拓展和完善。孔子所处的年代正值春秋末年,当时的奴隶制社会风雨飘摇,"礼崩乐坏"。孔子提出"克己复礼为仁"(孔子《颜渊》),想女娲补天,又不合时宜。孔子不是没看到这一点,当他的行"仁"主张处处碰壁,便不断发出怨叹"时也,命也"。他既是从仁,又是从命,始终不能摆脱这一世界观上的矛盾。尽管孔子常叹自己时乖命蹇,他的植根于宗法关系以伦理道德为内容的仁学思想却在哲学上产生了深远的意义。这种仁学思想被发挥到极至,就是孔子提倡的"志士仁人"要"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为了那个高尚的"仁",人们可以用性命去换取,能说不到了极至吗?诚然,孔子仁学思想中的"亲亲爱爱"或"泛爱众"表现了对人的同情、尊重、关心和爱护,无疑是对当时奴隶获得解放和人的价值得到提高的愿望所进行的合理概括。孔子的"仁爱"思想不仅影响着中国古代伦理道德,乃至凝聚于今天的家庭关系,从而使炎黄子孙不忘骨肉亲情。全面地看,不难发现孔子的仁学是为其"礼"的思想服务的。礼的思想有其秩序性的内核,体现了他对社会稳定的关注。那种将"礼"与后世所谓"礼教"简单等同起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至于后世的"名教"、"名分"乃至"三纲五常",则是后儒片面强调礼,将礼绝对化的产物,与孔子礼的主张已经有所区别。孔子的仁学服务于礼,却代表了人道精神、道德精神、群体精神等等,今天仍然值得大力提倡。 第二,在长期的封建时代,孔子的仁学对政治的清明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仁学反映着时代,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长期以来,在仁学精神的培育下,中华民族逐渐养成了许许多多的优良传统,如修养完善自身道德,持守"为政以德";为政顺应民心,与民同忧共乐;爱惜民力,轻徭薄赋以养民。事实证明,仁风昌行时期,总是政治相对清明,官吏相对清廉;暴行大作之时,往往贪敛之风盛行,社会动荡不安。 第三,孔子的仁学思想造就了中国人民注重亲情伦理的特性,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富有了浓厚的感情色彩。在新出土的竹简中,"仁"字从身从心。《孟子》记告子之言曰:"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也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可见,仁突出了人的内在因素即思想观念的特征,是人的真善美道德属性的表达。有仁的思想品质,才会有义的行为,故曰"仁者,义之本也",正义的行为准则是与仁相伴的。中国古代重孝,孔子曾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都不尽孝道,更不会有什么良心善行。有了孝行,才有人与人之间的谦让与诚信,才会有当政者的"养民也惠,使民也义"。所以,汉代倡导"以孝治天下";北魏孝文帝说"《孝经》一卷,人行之本";隋文帝说"《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国"。上行下效,孝是一切伦理的根本,由此推广开来,便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便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孔子的仁学思想尽管是从维护奴隶制出发,但这个思想重视对人的作用超过了对天神的崇拜。他处的那个时代正在向封建社会过渡,不能不说,时代的进步在他的身上是有反映的,否则他便说不出"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务民主义,敬鬼神而远之"。孔子的仁学思想以人为本,和他的以维护奴隶制为本是互相矛盾的。实际上,这种矛盾的思想体系虽矛盾亦难能可贵。他的"言仁必及人"、"爱仁能人"的仁学思想是既难得又照鉴后人。如果这种思想只是取悦帝王,是不会这么受人欢迎的、并在民间找到他的市场。应该说,孔子的仁学思想尽管具有矛盾性,但更具有较强的实践理性。孔子是主张理论的实践性的,他常说"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君子纳于言而敏于行",为要"推己及人",使众多的君子在实践中具有"仁"的自觉,孔子非常强调理性自觉和主观能动作用,进而把为"仁"联系到求"知"。在认识论方面孔子径向理性主义发展,在政治上,孔子虽然是个倾向于守旧的唯心主义者,但他的"仁"学思想却在哲学史上是一个具有理论贡献的创新,并以其扎根于宗法关系的伦理道德内容而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另外,我们不能不看到,孔子的仁学思想在对待人的问题上却是前后矛盾的。他把人分成君子和小人,并说"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孔子《宪问》)作为贵族出身的孔子,由于阶级的偏见,他把"仁"看成是先天的道德属性,只有君子才能做到"仁",小人就绝对不行。这样,"仁"就成为"天赋的道德",就主张只好用人主观意识修养来补救。忘了指出的是,当仁在仁学里进一步发挥时,仁就是指奴隶社会的道德准则,是奴隶主对自己阶级意识的一种自觉。因此仁学思想再光焰,也同时留下了巨大的历史晷影。另外:对于世界,把朝鲜越南日本琉球以及东南亚等野蛮半野蛮的未开化地区,改造称为文明发达的地区。现在日本韩国都是发达国家活半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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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历史小论文

导语:儒家学说,亦称儒学,起源于东周春秋时期,在两汉时期进入儒学发展的第二个时期;在宋、明、清时期,儒学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性;到了明朝中期,程朱理学成为人们求取功名利禄的敲门。儒学博大精深,下面是我搜集的一篇关于儒家历史的小论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儒家学说,亦称儒学,起源于东周春秋时期,和“道家”、“墨家”“法家”等诸子百家之一,汉朝汉武帝时期起,成为中国社会的正统思想,如果从孔子算起,绵延至今已有两千五百余年的历史了。随着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儒家学说从内容、形式到社会功能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与发展。如果对儒家学说的内容、形式和社会功能等进行综合的宏观考察,我认为中国儒学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

提及儒学,首先想到的便是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原始儒学, 春秋末年,孔子创立了以“仁”和“礼”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同时主张“为政以德”,创立儒学。儒学提倡“仁”、“义”、“忠”、”恕”,中庸之道是儒家的一种主张,主张待人接物不偏不倚,调和折中的态度。“仁”的主张是“仁者爱人”,这一主张是要求统治阶级体察民情,反对苛政。孔子认为,要实现“爱人”,还要遵循“忠恕”之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要求;“礼”的主张是“克己复礼”,就是说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符合“礼”要求。但是由于当时奴隶制度趋于瓦解,各国君主无暇顾及孔子提倡的“以礼治国”的思想,儒学在当时并未受到太多重视。

战国时期,在孔子学说的基础上,孟子提出“性善论”,在政治上实行仁政,并提出在当时颇受争议的“民贵君轻”的主张。现实主义流派的荀子也从性善论出发,强调理的规范与教化作用。战国时期,儒学成为显学,却因为诸侯纷争,其主张不能满足地主阶级的要求而受到冷落。

同样,荀子设计的治国原则:“明分使群”、“群居和一之道,”包括理想的“王制”与具体的“富国”、“强国”之策,乃至他的“礼论”、“乐论”、“君道”等等,可以说都是非常富于现实主义的。它都是在肯定当时已经形成的社会等级和职业分工的基础上,来规定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名分和位置,并要求其各尽其职,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一致。当然,这并不是说在荀子提出的治国原则中没有一点理想主义的成分。因为,如果它的学说中一点理想主义成分都没有,那么,他的学说就不会有什么感染力,而他也就不能称为一名思想家。

儒学发展的第二个时期便是两汉时期,汉武帝重用董仲舒的思想,实行“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儒学逐渐成为了正统思想。董仲舒的理论是阴阳家与儒

家的合流。我认为,“天人三策”是体现董仲舒和西汉时期儒学政治以及思想特点的最好体现。“天人感应,君权神授;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春秋大一统,尊王襄夷”。董仲舒在儒学中增加了天人合一,君权神授的内容,并且提出了如后归纳为三纲五常的学说。这一切都适应了君主专制的.需要。

在宋、明、清时期,儒学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性理之学的儒学, 宋朝儒学历史发展的背景是独特而鲜明的:动荡衰弱的历史背景,三教合一的文化趋势以及传统儒学的陷入困境。由此,新的儒学必然产生。新儒学产生后第一个关心的问题是宇宙论,这与传统儒学只关心社会以及政治的角度不同。周敦颐发明“太极图”,并提出精神修养的方法即成圣之方——无欲:静虚之心,动直之心。邵雍、张载等人也提出了自己的宇宙观点,如太极即是气的观点等。朱熹的理学,强调的是“形而上者,无形无影即是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朱熹认为,太极包含万般之理,又是一切理的概括。在宋代,程朱理学曾经被斥为伪学,几次被查禁。到了元代才被确立为正统思想以此持续到明清时代。宋朝时期的儒学逐渐被官方化,是因为当时理学以儒学为宗吸收道教佛教之长补儒学之短,把天理、仁政、人欲内在的统一为一体,是儒学更加完整和哲理化,因此更有效的维护了封建统治等级特权制度,适应了加强封建统治的需要。

到了明朝中期,程朱理学成为人们求取功名利禄的敲门砖而逐渐失去了寻求圣贤学文的精神。陆王心学与理学相对。他们认为并不存在“理的世界”,宇宙是一个自身完整的精神实体。而这个世界即是我们经验中的世界。有心才有理。朱熹强调做学问,而阳明强调行动。阳明创的王学的内在结构是由知行合一和致良知构成的。在这一结构中,阳明以心(良知)立言,又以良知释心。心(良知)就构成了王学的基石。而“致良知”是如何为圣的过程。

明清时期,儒学体系较为活跃。活跃的儒学思想对传统儒学体系的批判和继承促使我国的传统文化重新焕发了生机,但并未占据思想主流,性质上也并非是资产阶级政治学说。尽管这种思想与明清之际的商品经济相适应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其产生的原因是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尖锐。由此可见,儒学的历史地位也与当时国家的经济情况密切相关。

近现代的新儒学是儒学发展的第四个阶段。孔子学说在近现代以来的新发展就是在中西方文明的碰撞下产生了新儒学。在新儒学的准备和发展阶段,儒家学者曾经有过“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等被动接受西方文化的思想。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动荡,包括新中国建国前和建国后,儒学都不再有太大的发展和变化,当然也说不上有很高的历史地位。而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再次产生的“儒学热”又是国人重新开始对中国古典文化感兴趣的表现。儒家文化是一种和谐文化,这正对应了现在中国人对生活和社会的期待。同时还有在经济发展的副作用中蓬勃起来的道德的沦陷和社会形态的复杂,这些都促使人们开始把目光重新放到中国传统经典思想上去。

儒家思想是我们中华文华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当今我国社会受西方文化影响,社会西化很严重,但传统思想在国民意识形态中仍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日常生活中,我们的行为会不知不觉的以儒家规范为准则,受到儒家规范的约束.我们要好好学习儒学,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儒家思想对企业管理的现代价值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表征,其主张”仁爱”.”诚信”、“中庸”.“克己复礼”等思想精髓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更启迪着今天的企业管理。本文主要探讨了儒家思想对企业管理的现代价值。一.儒家思想的精髓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绵延数千年,代表着中华灿烂文化.在春秋“百家争鸣”的时代,经过“焚书坑儒”的洗礼.而后居于独尊地位并非偶然.这同儒家思想本身丰富的内涵所具有的综合’陛,感召力分不开的.因而儒学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及中国社会。 1.“仁学”——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理念。儒家认为人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心.即”仁.义、礼、智“。其中,“仁“为核心与基础,它强调一个人只有在与他人关系中才能定义自己,只有通过”二人”才能定义“一人”,仁即“二人”的意思,故”仁者.人也”。儒家认为,人首先要有一颗温暖、亲爱、感恩、谦让.善良的心.即仁心。在基本的人际关系里,在亲人与朋友的相处中,尤其应该体现这种态度。其次要将仁爱之心推延出去,并充实个人.尽力让世界和谐。有仁心恩慈才是人生意义的核心。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在过去数千年之中,为无数识字与不识字的人所接受.成为其核心价值信仰,正在于它指点出人性的根本需要。社会文明尽管快速演变.若不能掌握人生的核心价值.生命终究不免空虑失落。而儒家所重者,正在于如何认识并满足人性中最核心而深邃的需求。儒家所提倡的核心价值.属于价值性义理,其重点在于以仁心爱人、敬天惜物,这种价值提炼是任何社会所需要的。 2儒家思想的大众性、生活性、感召力儒家思想之所以具有大众性、生活性.感召力,在于这种思想同中国传统小农经济基础相适应。农业文明对土地的依赖不仅没能割断同氏族血缘关系的联系,反而将其继承、延续下来。由于血缘关系具有先验性和等级性.因而由血缘关系所结威的集体(家族)是一种立体状的等级结构式.父对子.长对幼均有着绝对的支配权,之间不存在着任何平等。加之血缘关系是先验的.超个体.超意愿的关系.任何人都无法改变、摆脱和超越。个人只能是认可.服从、顺从这种关系,才能获得自己的位置和利益。这就是中国家庭本位制建立的基础。儒家强调“孝悌”为”仁”之本.这既是对以血缘亲情关系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制度的反映,又是对这种宗法制度的维系:坚持“人禽之辨”.进行道德教化,有利于敦化社会风气,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肯定尊君和上下尊卑的等级制度的合理性.是对皇权和封建等级制度的认同:同时.又坚持“大一统“思想满足了人们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情感。在思维路径上以”中庸”为至德,要求“叩其两端而执其中”,颇具有善于守成的优势。最后.它主张内圣外王。既希望用自己的理论来教化并转化社会,齐家。治国、平天下.主张积极入世:同时又主张正人先要正己.坚持自身的身体力行。儒学内涵具有大众性、生活’陛,感号力的特点.能满足社会不同阶层、利益集团的需要,因而易为社会认同。 二.儒家思想对企业管理的现代价值 儒家思想对企业管理的现代价值主要有:以人为本、以义统利、以德服人,以信取仁、勤劳节俭,严于律己、重才尚贤。 1以人为本 儒家主张”天生万物,唯人为贵”.”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治理国家应以富民为本.“民为帮本,本固帮矣”。人民百姓是国家的根本.根本巩固了.国家才能够安宁。现代经济与科学技术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一些人往往只注重财富的增长,忽视了创造财富的人.不懂得人是目的。在企业管理中,也存在见物不见人的倾向。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应”以人为本”,重视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2以义统利 孔子日:“见利思义.见危授命”:苟子日:”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儒家以义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不取不义之财.反对为富不仁。如何认识”义利”的关系,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有人极力批判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认为它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事实上.儒家倡导的“义”指整体利益.民族与国家的利益。强调生财有大道,利己不损人。孔子日:“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可见.孔子不是反对致富.而是主张正当致富。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天,每个人都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每个企业也都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从而形成一种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是积极的因素,必须肯定。但对于任何事物不应强调过分,若只讲功利主义,甚至一切向钱看,不择手段地牟取暴利,既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经济的正常运行。儒家强调”义”恰好可弥补这一不足。在经营管理中,一些企业家汲取了儒家的这一思想,明确提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经营宗旨.强调把追求利润与服务人民结合起来.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3以德服人 儒家主张以仁爱之心待人。在家庭中要“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谓之人义也”,形成一种融洽温馨的亲情关系。就整个社会来说,儒家提倡“温,良、恭.俭.让“.这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儒家的仁爱思想对于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增进员工之间、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感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些企业以“和为贵”.“和气生财”作为重要的经营准则,并且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强调对人的关心.爱护和尊重.讲求具有人情味的管理.这正是东方管理的一大特色。现代企业管理主要强调制度与法律,这是十分必要的。不过,儒家更强调伦理道德的重要性.主张培育人的美德和良好的社会尚.使人们高米地按照道德准则去做应做之事。如孔子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又日:“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德服人者心悦而诚服也”。显然.制度、法妻律.规范应是相辅相成,同时并重.不可或缺的关系。道德规范垂作为~种无形的约束力量是现代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 4以信取仁i 诚信是儒家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人的一项基本原;则。儒家认为“诚信者.天下之竭也”.“求财须有道,不义害自;己”。主张真诚待人、诚实敬业、恪守信用、讲求信誉。”言必信,耄行必果”,”苟逊不羁.蒙无异也”。诚信既是传统美德,也是历:代经商之道。过去,我国许多小商号都挂着”货真价实.童叟无i欺”的牌子,作为其的经营信条。弄虚作假,欺顾客、不履行;契约的企业,是难以长久存在的。被称为世界船王的包玉刚先生;的成功之道就是”以信誉成交.借信誉发展”。事实上”诚信为;本.信誉第一”已成为许多企业家的座右铭。同时,诚实信也是;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精神支柱 5勤劳节俭: 儒家历来都主张勤劳治国.勤俭持家。中华民族勤俭这一美i德.在世界上是很有影响的。每一炎黄子孙。不论读书治学,还墨是经商称贾,共同的特点是十分勤奋刻苦.发奋图强.吃苦耐劳,:并且也是比较简朴,处处提倡节约。儒家认为勤俭是心灵净化的妻因子和快乐因子.它不仅让人舒展筋骨,更让人舒展心情。经常劳动、喜欢劳动之人.多豁达开朗,快乐常在。勤俭的价值观念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任何企业都应精打细算.降低成本以提:高效益。; 6严于律己 儒家主张正人先正己.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能自制,后可以治人;能治人,然后能为之用”。在严以律己方面.儒家还提出“慎独”的修养方法。这些强调的是,要管理好别人,先要管理好自己;要正人先要正己。作为一管理者.应在才学.能力.品德.气质、作风等各方面率先垂范,严以律己。这也是现代企业经营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7.重才尚贤 儒家主张”师道尊严”,尊师重教,重人才.尚贤能。”国之盛衰系于人才.功于才成,业由才广”,充分阐述了人才的重要性。用人之道强调”许士之风必求其实.用人之术当尽其才”:”选士用能不拘长幼”:“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用人如器,各取其长”等。这些阐述了重才尚贤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 总之,儒家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的关系是互为独立、又互为影响的,在猛进如潮的2 1世纪.儒家文化必将在世界经济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儒家孝文化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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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孝是社会稳定的原动力王军宝一、孝的渊源1、古人说“孝”字:《说文》“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尔雅·释训》“善父母为孝。”《书·君陈》“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孔传》“继先祖这志为孝。”《说文》、《尔雅》释“孝”字,都是把上部看成老人。《书经》之“孝”字,是从政治方面讲的,是治理社会的含义。孔子与《书经》意同, 2、从“孝”字的字形演变究“孝”字本义如上图:“姬鼎”(西周中晚期)上的“孝”字和“丁卣”(yǒu西周早期酒器)上面的“孝”字上面是一稞老草之形,下面是子字。为什么释草不释树呢,概“草”之生也一秋而已,常可见有籽而亡,明年复生草,循环往复,生生不已,故有“孝”字,孝乃传承之意也。后来把这种意思用到其它植物引申到动物再到人。意思没有多大改变,到后期人文思想的发展和成熟,赋予了“孝”更多的意义,尤其是人文意义,所以才有了善事父母的解释。人类“儿子”的“子”也是从“草种子”的“子”借来的。因此,孝的本义应是“传承”。如不能生出“子”则生物绝种矣,因此,不论是人或是动物植物都要产“子”。才能有后世。不然何可见物种之丰富。师麻簋( guǐ西周中晚期)上的“孝”字,后人据形臆测为衰毛老人,下是“子”字,如少年将掖之状,因训为“子承老也,善父母为孝”。但如果训为老草叶子,岂不更形象。 陈侯午錞(duì)从“孝”字演变看,上部多有变化,然不离老草之形,下部都离不开“子”字。这说明,孝的本义和“子”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从“姬鼎”(西周中晚期)看“孝”字,上部就是一蓬老草。卣(yǒu)西周早期酒器。只有师麻簋上的“孝”字可看出像老人。当然也可以不看作老人,毕竟那几根毛说成是老人还是很牵强的。说成草就好的多了。秋风中的老草多形象。它走向衰微,产下了草籽,可以死亡了。从商晚期到西周中期整个时段内,“孝”字的形状都是草老结籽的会意。之所以不把“孝”字上部训为老人,还有一证据就是:“人”字的赋形从来没有用“胡须”来表示年龄的。看发展,“孝”字上部,在西周金文时期,如果可以说像老人能勉强的话,它的发展到小篆以后就再也没有“人”味了。请看: 这些无一长须形者,可见“孝”上部亦不该训为长须老人。 二、孝的传承意义有多广西周实行分封制以来,社会得到长达500年之久的稳定,这里边有一个内驱力,就是传承。一个封国的稳定看国君的品德和执政能力,更靠国有储君。如果一个国家,国君无嗣则无需国君老死,其国即被灭。所以继承人是国家稳定的关健,因之孟子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论。一个国君的破灭,不是一场简单的疆域重划,必将经过流血大暴乱,民不得安生。而一个储君的教育标准就是未来国君的道德和能力标准,因此周代称君子,即国君之子,而国君之了的教育要求就是全国的道德模范,将来成为国君才会得到百姓之拥戴,反之必走向灭亡。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大学》修身在于心正、心正在于意诚二、古代论孝典籍1、《诗经》之论孝的篇章很多⑴《诗·大雅·既醉》:“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朱熹集传:“类善也……孝子之孝诚而不竭,则宜永锡尔以善矣。”(周代王侯祭祀祖先的歌。)意思为:孝顺的子子孙孙层出不穷,上天会恩赐福祉给孝顺的人。⑵《诗经·小雅·楚茨》:“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今译:孝子孝孙的善行,会得到大福和长寿的报偿。(周王秋冬祭祀祖先的乐歌。)⑶《诗·大雅·下武》:“永言孝思,孝思维则。”今译:牢记孝道,孝道就是生活的准则。⑷《诗经·大雅·卷阿》:“有孝有德,以引以翼。”今译:具有孝道之美德的人,才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周王率群臣出游卷阿,诗人歌以颂之,并劝勉周王礼贤下士。)⑸闵予小子》:“于乎皇考,永世克孝。”今译:对于先人,要永远尽孝。(《诗经·周颂·闵予小子》)⑹《诗经·鲁颂·泮水》:“靡有不孝,自求伊祜。”今译:对列祖列宗无不孝敬,以求得他们的赐福。2、《尚书》论孝《尚书·尧典》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尚书·太甲中》王懋乃德,视乃厥祖,无时豫怠,奉先思孝,接下思恭,视远惟明,听德惟聪。朕承王之休无斁。《尚书·微子之命》呜呼!乃祖成汤,克齐圣广渊;皇天眷佑,诞受厥命;抚民以宽,除其邪虐;功加于时,德垂后裔;尔惟践修厥猷,旧有令闻;恪慎克孝,肃恭神人,予嘉乃德。《尚书·康诰》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尚书·酒诰》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尚书·蔡仲之命》尔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尔乃迈迹自身,克勤无怠,以垂宪乃后;率乃祖文王之彝训,无若尔考之违王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为恶不同,同归于乱。尔其戒哉!慎厥初,惟厥终,终以不困,不惟厥终,终以困穷;懋乃攸绩,睦乃四邻,以蕃王室,以和兄弟。《尚书·君陈》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尚书·文侯之命》父义和!汝克昭乃显祖;汝肇刑文武,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文人。3、《论语》《学而第一》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为政第二》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里仁第四》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泰伯第八》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子罕第九》子曰:“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先进第十一》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子路第十三》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阳货第十七》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曰:“安。”“汝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汝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子张第十九》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4、战国策论孝《战国策·卷十九赵策二》王立周绍为傅王立周绍为傅,曰:“寡人始行县,过番吾,当子为子之时,践石以上者皆道子之孝。故寡人问子以璧,遗子以酒食,而求见子。子谒病而辞。人有言子者曰:‘父之孝子,君之忠臣也。’故寡人以子之知虑为辩足以道人,危足以持难,忠可以写意,信可以远期。诗云:‘服难以勇,治乱以知,事之计也。立傅以行,教少以学,义之经也。’循计之事,失而累;访议之行,穷而不忧。故寡人欲子之胡服以傅王乎。”周绍曰:“王失论矣,非贱臣所敢任也。”王曰:“选子莫若父,论臣莫若君。君,寡人也。”周绍曰:“立傅之道六。”王曰:“六者何也?”周绍曰:“知虑不躁达于变,身行宽惠达于礼,威严不足以易于位,重利不足以变其心,恭于教而不快,和于下而不危。六者傅之才,而臣无一焉。隐中不竭,臣之罪也。傅命仆官,以烦有司,吏之耻也。王请更论。”王曰:“知此六者,所以使子。”周绍曰:“乃国未通于王胡服。虽然,臣王之臣也,而王重命之,臣故不听令乎?”再拜,赐胡服。王曰:“寡人以王子为子任,欲子之厚爱之,无所见丑。御道之以行义,勿令溺苦于学。事君者,顺其意不逆其志;事先者,明其高不倍其孤。故有臣可命,其国之禄也。子能行是,以事寡人者毕矣。《书》云:‘去邪无疑,任贤勿贰。’寡人与子,不用人矣。”遂赐周绍胡服衣冠、具带、黄金师比,以傅王子也。《战国策·卷十六·楚三》○苏子谓楚王苏子谓楚王曰:“仁人之于民也,爱之以心,事之以善言;孝子之于亲也,爱之以心,事之以财;忠臣之于君也,必进贤人以辅之。《战国策·卷十七·楚四》《战国策·卷十一·齐四》○齐王使使者问赵威后齐王使使者问赵威后。书未发,威后问使者曰:“岁亦无恙耶?民亦无恙耶?王亦无恙耶?”使者不说,曰:“臣奉使使威后,今不问王而先问岁与民,岂先贱而后尊贵者乎?”威后曰:“不然,苟无岁,何以有民?苟无民,何以有君?故有问舍本而问末者耶?”乃进而问之曰:“齐有处士曰钟离子,无恙耶?是其为人也,有粮者亦食,无粮者亦食;有衣者亦衣,无衣者亦衣。是助王养其民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叶阳子无恙乎?是其为人,哀鳏寡,恤孤独,振困穷,补不足。是助王息其民者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北宫之女婴儿子无恙耶?彻其环瑱,至老不嫁,以养父母。是皆率民而出于孝情者也,胡为至今不朝也?此二士弗业,一女不朝,何以王齐国、子万民乎?於陵子仲尚存乎?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乎?” ○魏王遗楚王美人魏王遗楚王美人,楚王说之。夫人郑袖知王之说新人也,甚爱新人:衣服玩好,择其所喜而为之;宫室卧具,择其所善而为之。爱之甚于王。王曰:“妇人所以事夫者,色也;而妒者,其情也。今郑袖知寡人之说新人也,其爱之甚于寡人,此孝子之所以事亲,忠臣之所以事君也!”郑袖知王以己为不妒也,因谓新人曰:“王爱子美矣。虽然,恶子之鼻。子为见王,则必揜子鼻。”新人见王,因揜其鼻。王谓郑袖曰:“夫新人见寡人,则揜其鼻,何也?”郑袖曰:“妾知也。”王曰:“虽恶必言之。”郑袖曰:“其似恶闻君王之臭也。”王曰:“悍哉!”令劓之,无使逆命。 5、《孝经》孔子所传之儒家治政经典,孔圣于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之外别开一门“孝道”单传之于有点“鲁”的孝子曾参。曾子受《孝经》,然后召门人弟子整理成篇。《开宗明章第一》就说“仲尼居,曾子侍”称曾参为“曾子”,口吻为曾门子弟无疑矣。孔圣何以将《孝经》单受之曾参呢,一是孔子拿曾参的孝行作为教育弟子的活教材,可见对曾参的孝行的肯定:《说苑》记:“曾子芸瓜而误斩其根,曾皙怒,援大杖击之,曾子仆地;有顷苏,蹶然而起,进曰:“曩者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屏鼓琴而歌,欲令曾皙听其歌声,令知其平也。孔子闻之,告门人曰:“参来勿内也!”曾子自以无罪,使人谢孔子,孔子曰:“汝闻瞽叟有子名曰舜,舜之事父也,索而使之,未尝不在侧,求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大棰则走,以逃暴怒也。今子委身以待暴怒,立体而不去,杀身以陷父,不义不孝,孰是大乎?汝非天子之民邪?杀天子之民罪奚如?”曾子之孝,可谓“鲁”,而孔子教导他像舜那样孝才是大孝。孝要有智慧,“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孝子受父母责罚时应抱的态度。 为什么“大杖则走”?如果曾子被父亲打死了,那么其父就有罪,辱没了父亲,曾子也就是不孝之子了。 二是曾子与孝相关的事迹故事记载最多,且曾子是个真孝子,又会教导弟子以孝悌之道,故传之:① 孝敬父母陆贾《新语•慎微》记载:“曾子孝于父母,昏定晨省,调寒温,适轻重,勉之于糜粥之间,行之于衽席之上,而德美重于后世。”曾子早晚都问候照顾父母,冷暖饮食等无微不至。② 侍母至孝《孝子传》记:“曾子食生鱼甚美,因吐之。人问其故,曾子曰:‘母在之日,不知生鱼味,今我食美,故吐之。’遂终身不食。”因为母亲在世时,从来没有尝过生鱼的美味,因此曾子吃到美味的生鱼,马上就吐出来不吃了,并且终生不再吃生鱼。③ 不过胜母之闾(《淮南子•说山训》):“曾子立孝,不过胜母之闾。”因为闾里的名称叫“胜母”,因此孝子曾子就不肯过去。④ 啮指痛心参见《二十四孝》。⑤ 事父能“养志”《孟子•离娄上》中孟子讲了一个故事:曾子奉养父亲曾皙,每餐必有酒肉;将撤除的时候,曾子必定要问剩下的给谁。如果曾皙问厨房里还有剩余的吗,一定会回答说“有”。曾皙死后,曾元奉养父亲曾参时,每餐也有酒肉;将撤除的时候,曾元没有问剩下的给谁。曾子问厨房里还有剩余的吗,回答说“没有了”。意思是准备留下来,再给父亲吃。对此孟子发议论说:“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曾皙——曾参——曾元三代人,子对父亲的侍奉作了对比:曾参对其父不仅“养口体”,而且是“养志”。他孝而顺、孝而敬,考虑周全,一切询问清楚,按照父亲的意思去办。然而下一代曾元对其父则只是“养口体”,没有“养志”了。有些事情只是按自己的意图去办,那么虽养而不顺不敬了。所谓“养口体”,就是侍养亲人的口腹、身体;“养志”则养亲人的心志、精神了,即除了“口体”之养,还让他们愉悦。孟子提出了“孝养”有“养口体”、“养志”两个层次,很深刻。⑥善待后母《孔子家语》:“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曾子的后母对曾子没有慈爱之恩情,但是曾子照样供养,丝毫不马虎懈怠。⑥ 弃官养亲《孔子家语》:“齐尝聘,欲与为卿,而不就,曰:‘吾父母老,食人之禄,则忧人之事,故吾不忍远亲而为人役。’”齐国曾经要聘请曾子为卿,没有应聘,是因为不忍心远离亲人。⑦ 善教弟子保全身体《论语•泰伯篇》:“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曾参病重的时候,召来门下的弟子,说:“看看我的脚!看看我的手!《诗经》说:‘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从今而后,我知道自己是可以免除祸害了!学生们啊!”正好与《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说:“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相照应。⑧ 曾子出妻《孔子家语》:“及其妻以藜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参曰:‘藜,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况大事乎?’遂出之,终身不娶。其子元请焉,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这个严也许今天接受不了,社会进步了,不适应了。但道理还是好的。⑨ 诚率育子《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杀彘。’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彘也。”曾子养育子女重视真诚不欺,如果父母欺女,那么子女就从父母那里接受了不好的习惯了。《说苑》说:“孔子家儿不知骂,曾子家儿不知怒,善教也。”⑩临终教子慎终如始《说苑•敬慎篇》:曾子有疾,曾元抱首,曾华抱足,曾子曰:“吾无颜氏之才,何以告汝?虽无能,君子务益(益:骄傲自满)。夫华多实少者,天也;言多行少者,人也。夫飞鸟以山为卑,而层巢其巅;鱼鳖以渊为浅,而穿穴其中;然所以得者饵也。君子苟能无以利害身,则辱安从至乎?官怠于宦成,病加于少愈,祸生于懈惰,孝衰于妻子;察此四者,慎终如始。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曾子重病,他的两个儿子,曾元抱着父亲的头,曾华抱着父亲的脚。曾子说:我没有颜回之才,没有什么告诫你们的。我虽无能,但是君子重在不自满。飞鸟巢筑在山上的大树上面。鱼鳖穿洞穴于深渊之底。然而人们用点诱饵就能捕捉到它们。人不要为贪欲所诱惑,“以利害身”,就不会遭受耻辱。人生要警戒“四事”:一是官位得到了,而懈怠了;二是病稍微好转,可能会重新加重;三是灾祸产生于懈怠懒惰;四是孝行因为妻与子而衰减。因此一切要“慎终如始”由上二条可说明一点:曾子是一个善于教育弟子孝悌之道的大孝子。故孔子锁定曾子为传授《孝经》的对象,是得其所哉。由此还可以探讨另一个话题:孔子五十学易,至韦编三绝,已窥得天道之秘,欲选人而传,然圣人深知学天道必有大德为副,众弟子中唯颜渊可传,惜乎颜子早夭,孔子大悲恸曰:“天丧予! 天丧予!”意思是颜渊的死是天意丧我的天道传人,故其天道无传。今有曾子传其孝道真天赐我中华民族之福也。 《孝经》之论孝比之论语进步的地方在于(当然《论语》是“百科”《孝经》是专论),总结了孝的实行原因治世的作用,明确了孝的社会作用,分清了不同层次的不同地位阶层的人实行孝的不同要求,并引经据典对孝的实行进行了论证和规范。提出了“五邢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的观点,还对于如何尽孝才不是愚孝,是真孝做出论述。从血亲关系上肯定了孝的来源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的层次,从修身到立身行道再到扬名显亲层层递进。 宗法制时代,孝是德行的标准,也教化万民的教材,因为那个时代要求在上的君主要很高的德行,为万民表率,从小的教育就是以德为先,以孝教导,所那时君子就是教育的标准,百姓都向君子看齐。既然孝是修德的唯一法门,所以大都倡导以孝治天下,今天因为提干不用讲德了,讲关系就行,所以,孝就可有可无了,这也是无管不贪的原因之一。但是要还原一个和谐文明宜人生存的国度,必须提倡孝道,反对孝道 的人,提出许多貌似公允的问题,那都是道德有问题的人。不信可以去调查,不管他(官有多大)他都是无德的人,不久就会落网。社会要维系下去,离不开孝道 。维系国家安定祥和、家族家庭稳定、人与人之间关系融洽离不开孝道。

一、儒家理想的君子人格——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儒家创始人孔子创立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思想,系统阐述了他向往的理想君子人格,并提出了一系列的人格修养方法。《论语.雍也》:“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句话道明了孔子所向往的君子人格形象,也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从整句话看,一个品格高尚,礼仪修养高雅的人必须具备两种素质,即:文与质。但并不是说只要具备这两种素质就可以了,而是要使这两种素质达到恰当的配合,一定比例的协调,才能使人成为君子。那么“文”与“质”这两种重要的素质是什么呢?二者如何调配才堪称为君子呢?钱穆在《论语新解》中说:“质:朴也。文:华饰也。野:鄙野义。史:宗庙之祝史,及凡在官府掌文书者。彬彬:犹班班,物相杂而适均之义。”整段话的意思是:“质朴胜过文采,则像一乡野人;文采胜过了质朴,则像宗庙里的祝官(或衙门里的文书员);只有质朴文采配合均匀,才是一君子”。参考钱穆的解释,“质”即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质朴无华的天性。所谓“文”, 正如司马光所言:“古之所谓文者,乃诗书礼乐之文,升降进退之容,玄歌雅颂之声。”是指人的外表的文饰,及后天“诗书礼乐”教养,是对人与生俱来的天性的文饰。“质胜文则野”说明,这种与生俱来的质朴天性中有好的素质,也有不好的素质,所以需要后天的“文饰”来弥补其不足。如果后天“文饰”不足,则会将先天本性中不好的一面暴露,使人看上去比较粗野,鄙俗。由此孔子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文胜质则史”则说明,后天的文饰也应有一定分寸,而不是越多越好。如果后天文饰彻底掩盖了先天本性,那么这将遮蔽了人性本有的质朴纯粹的良好素质。一个失去内在本性,而只有外在华美装饰的人,让人觉得虚伪而夸张。因此孔子说要“绘事后素”,要求做一个有修养、有品格的人必须达到“文”与“质”的恰当协调,实现二者最佳的结合,弥补文质的不足,展示二者的优长。“彬彬”即是文质的协调配合。“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就是认为一个人应该做到“文”与“质”的完满统一,其言谈举止应该与内在的美好品质达到统一,“质”和“文”两者都不可偏废。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做才能体现出文质彬彬的君子风度呢?孔子在《论语》中有大量关于内反“质”,外修“文”的言论,这些思想贯穿于君子的言谈举止和立身行事中。《论语·卫灵公》:“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一个君子要将“义”作为他内在的人格操守,要以“礼”来约束,调节自己的外在行为,要以“谦逊”的方式与人言谈,要以“诚信”的态度和他人相处。只有做到了这几个方面,才真正称得上是一个君子。孔子理想的君子人格应该将“道义”作为他内在质朴无华的“本性”,将文明规范的礼仪作为他行为的外在“文饰”和约束标准,谦逊而忠诚的持守这种道义,将他实践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在与他人的社会交往中。 《论语·阳货》中记载,孔子弟子子张请教老师如何做才能成为君子。孔子提出,要做到“恭、宽、信、敏、惠”。孔子认为,恭敬他人就不会受到侮辱;对他人宽容厚爱,人们就都愿意亲近他,与他共事;诚信待人,就会取得他人的信任;应事速敏,则容易成功;恩惠他人,则易使人。一个人只有具备了恭、宽、信、敏、惠的内在品格,他的外在行为才是适宜而恰当的,他也才能成功地与人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实现自我的工作目标。二、儒家君子人格思想对秘书礼仪修养的意义孔子所要实现的君子人格,内要以“仁义”为本质,外要以“礼仪”为行为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养成“恭、宽、信、敏、惠”优良人格品质,才能在具体实践中礼仪有度。儒家这种文质并重、内外兼修的君子理想对现代秘书礼仪修养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一个有着良好人格修养和高尚情感的秘书工作者,必然能在千变万化的现实工作环境中,体现出良好的工作情操,合宜适当的行为礼仪。具体谈儒家君子人格思想对秘书礼仪修养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与高尚人格一位高素质的秘书人员应该以君子人格自励,努力修养自我,完善人格。如果能将“君子”人格的思想融于秘书的个人修养之中,这将对其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百善孝为先”,儒家首倡君子“孝悌仁爱”的精神品格。《论语·学而篇》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一个学做“君子”的人,培养人格的基础要从孝悌做起。他要在家能做到孝敬父母长辈,出门能友爱兄弟朋友,谨慎于自己的言行,诚实守信地做人为事,把对父母兄弟的亲情之爱,推广为对社会大众的博爱精神。孟子曾说,我们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此处所言,即是儒家实现博爱精神的具体实现方式。我们从敬爱自己的亲人开始,推扩到敬爱他人的亲人,我们从爱护自己的孩子开始,推扩到爱他人的孩子。这样天下就处处充满爱,社会就处于和谐状态。作为秘书职业,他所从事的工作原本就是一种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位,这更要求秘书工作者要有良好健康的心态来面对自己的工作,尤其是要有一种爱的精神,一种乐于奉献,乐于付出的精神。学习儒家孝悌仁爱精神,可以培养秘书工作者的仁爱意识,使其将对父母兄长的敬爱之情,扩展为对社会人生的积极乐观心态,对工作的忠诚热爱态度。其次,儒家君子“自强不息”的人格精神,可以鞭策秘书工作者积极面对工作。《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作为仁人君子要效法天道刚健不息的精神,不气馁,不怠惰,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勇往直前。儒家的这一思想可以用来砥砺秘书工作者,加强人格修养,培养孟子所言的“富贵不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精神,无论是艰难困苦,还是富贵贫贱,都不能使其变易人格操守与节气。(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秘书工作必须具备的职业操守。儒家文化中的很多价值理念,为秘书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提供很好的养料。儒家所倡导的“见利思义”,“义以为上”的君子品格,让我们懂得了面对利与义的冲突时,应该如何选择。当面对利益诱惑时,一个真正的君子首先要想到“义”,看合不合“义”的要求。古人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获取这种利益符合道义的要求,则会欣然而取。如果获取的利益不符合道义的要求,则要以道义为上,当舍弃时,必须舍弃。在政府的重要部门和现代企业中,秘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他处于上传下达的位置。单位的很多重要信息,甚至是机密性的一些文件都要经过秘书这个职位传往下级部门。如果秘书工作者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见利思义,义以为上的人格操守,则很容易经不住利益的诱惑而以身试法,钻进不法分子设入的圈套,出卖政府或公司的机密。对儒家文化中义利思想的深刻学习与把握,可以让秘书工作者清楚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忠于职守,持守应有的职业道德。(三)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秘书,作为某个社会组织中专为领导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与事务的辅助者,社会交往活动是其主要工作内容之一, 秘书工作的特点是跟人打交道。无论是他的服务对象——领导,还是在为领导服务的过程中要形成的各种关系,归根结蒂,都是人际关系。处理好各种不同关系是秘书工作艺术的体现,恰当地运用礼仪来理顺关系,对秘书工作总体效益的提高大有帮助。那么,秘书如何培养自己良好的人际习惯,如何处理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人际关系呢?孔子以“正名”思想为前提,提倡的很多处理社会关系的思想在当代依然有重要价值,值得我们学习。首先,孔子如何处理上下级关系。《论语·子路》中孔子说,做臣下的要:“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意思就是,作为臣下面对领导要谦恭而有礼,要表示对领导的充分尊重与敬意。但孔子所主张的“恭敬”不是一味地讨好巴结领导,没有原则,没有人格尊严,比如像乾隆皇帝手下的和珅,为了巴结皇上,从来都是战战兢兢,称自己是“奴才”。一个正直而有尊严的臣下对其所服务的领导,应该做到“恭而有礼”,恭敬但不谄媚,有礼有节,不卑不亢。与此同时,我们不仅要尊重领导的人格,更要认真面对自己分内的工作,戒慎虔谨地把领导交给自己的工作干好,在与领导交往的过程中,要本着一个“忠诚”的原则。在孔子看来,臣下如能充分尊重领导人格,忠诚于领导的事业,君臣之间就会建立良好的上下关系。儒家的这一思想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它可以为秘书工作者提供一个与领导相处的原则与基本要求,有利于明确其职责与地位。其次,儒家“和而不同”思想,可以帮助秘书处理好在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其他各种人际关系。秘书是处于上传下达职位,要将领导所传达的精神与要求很好贯彻实践下去,首先要与传达对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样才能实现应有的工作效果。那么如何建立这两者间良性的人际交往呢?儒家倡导“和而不同”精神,要求我们在与他人相处时,充分尊重他人的个性与不同,希望能通过不同个性、不同元素间的组合弥补,实现完满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在人际相处中不要一味地求同,强调绝对服从,而是善于听取不同声音,结合不同人的特长,共同合作完成一项工作。这种合作精神不仅没有扼杀个性,而且能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充分尊重每一个成员的个体价值,带来工作意想不到的丰硕成果。儒家认为,实现这种“和”的精神,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要根源于“厚德载物”的人格包容精神与坦荡胸怀。(四)形成恰当的礼仪行为秘书形象不仅代表他个人,还体现其所在机关或单位的形象。秘书个人的学识,才能,修养,品格,风度,体魄,都能通过礼仪表现出来。所以秘书外在礼仪修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儒家所追求的君子礼仪,要求文质合一,恰如其分,强调其行为的内外和谐一致,反对没有内在精神的外在虚浮礼仪。《论语》中孔子批评巧言令色之人没有良好品质,认为:“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礼”是处理好人与人关系的关键一环,但必须有内在的“敬”与“恭”。只有恭敬有礼,礼仪有度,这样才会受到他人的欢迎与喜欢,建立与人亲如兄弟样的感情。儒家非常重视社交场合的礼仪容貌,强调待人接物时必须要重视仪容的修饰。儒家经典之一《礼记·玉藻》中概括的“九容”,即“言行举止的九种规则”,包括足、手、目、头、气、立、色、坐、口、声等仪容与言语要求,这些具体的礼仪规范,可以供我们细细品味并借鉴。总体说,在具体仪容上要求做到“沉雅自然”、“容止可观”,要沉稳而不浮躁,优雅而不俗套,自然而不雕琢。语言方面要求,言语要与身分场合相一致,要“言而有信”,“言当是非”,鄙弃巧言、谗言、谄言、淫言,说话要注意自己的身分。儒家所推崇的语言艺术,不仅适合语境,运用得体,机动灵活,注重实效,而且传递着尊重、友善、得体的信息,让人体验一种人格之美。

古人云:“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孝在人类的宗教里有一定的阐述和标榜,虽然形式不同,但含义是一致的。孝道也非那国那族所独有。孝道也应该是人类晚辈的责任和义务。传统中国文化(儒家思想)可称为孝文化,它是使中华文明与古希腊文明、印度文明、两河流城文明等区别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传统孝道伦理,从周公到孔子、曾子、孟子,经过了初生,成熟和完善阶段。从秦汉后二千多年里,史学家、文学家、诗人等先哲圣贤,那一位不赘述这个孝字。正如晚清曾国蕃所说:“读尽天下书,无非是一个孝字”,虽然这是见仁见智的说法、但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文化)占有最重要的地位,也可以说孝是儒家文化之基石,无可非议。本文就孝文化的历史演化作一些探讨。 一、孝观念的源流与演变 传统孝观念,最初孝观念。最初含义是指什么?考古发现“孝”字最初见于殷卜辞。商代金文中有一例用于人名,在博物馆的青铜器上刻着“孝”的象形图形,古文字学家释为“孝”的篆体。因人老了,弯腰弓背、手柱拐杖、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上老下子作服待壮。《尔雅、释训》的“孝”解释是“善事父母”。《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即是奉养父母。根据原典“孝”的这种伦理含义,形于初周,成于春秋、战国中的儒家所倡导。《尚书、尧典》:“克谐以孝”;《左传》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经》曰“孝文不匮,永锡尔类”;《论语、为政》,“今之孝者,是渭能养”;《论语、里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大学》,“孝者,所以事君也”。《孟子、万章》;“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孝经》:“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新书、道术》:“子爱利亲谓之孝”。等等这些典籍对孝道阐述是各异。中华民族讲孝道已几千年了,无论那位文人、圣贤从各个角度解释,当然有见仁见智的说法,从古到今,千言万语、殊途同归,所表达的一个意思:幼尊长。从家庭的孝,是指赡养父母,衣、食、住、行、思想上照顾老人,尽人子之责。家庭外,家庭宗亲长辈、外戚长者、还指社会上所有长辈。所以孝的内容不仅仅是家庭生活,实现长辈的愿望;力求上进、实现人生价值、最终报效民放族和国家。孝道是民族传统道德的一个重要范畴。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几千年沿袭的做人准则,也是中华文化的本源之一 二、孝形成于周代 孝何时产生?最初表现是什么?近年来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意见。 笔者认为,上古先民们的生活,宗教信仰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信仰习俗包括祖先敬奉、礼仪、祸福观等。在宗法社会里,祖辈有特殊的社会地位,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视血统的传延与继承,把祖先作为宗族或家族血缘的象征,因而将祖先奉为神明。在殷周时代中国就形成了祖先崇拜的传统,祖宗神被抬到了仅次于上帝神,社稷神的地位,年复一年地受到后代的祭奠。伴随着宗法制度的传延,尊祖敬老、孝亲传统在儒学体系中表现为" 尊尊"的思想。《礼记、大传》,"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 笔者还认为,孔子对孝道形成是非常重要的。孔子创建儒家学说分为三个重要阶段。第一,他十有五志于学,到三十而立,把当时鲁国的"六艺"学精通。第二,而立之年开始受徒至晚年,出仕鲁国有关要职,并取得可喜的政绩,周游列过推行为政以德。第三,晚年著书立说,整理"六经”。在春秋战乱并吞、臣弑君、子弑父、礼崩乐坏的时代,孔子把挽救天下为已任.当时神鬼宗教占据了人们的思想,上至君王将相处理国家大事,下至黎民百姓解决日常琐事,都援于鬼神.在孔子推行仁学思想同时,看到了孝的重要性,也看到了孝是仁爱的基础,他在鬼神宗教问题上,鲁迅先生有过一段议述:"孔丘先生确是伟大,生活在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在那时代的社会、政治没有一点科学能说明鬼神有或无.《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对于季路问事鬼神,孔子把事人重要过事鬼.《论语》:“子曰:未能事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在《论语》里多次谈孝道问题.《论语》:"弟子入则孝、出则弟、泛爱众”《论语》:“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等等。把父母之疾病、意愿、奉养高于一切。然后把在家庭的孝推及社会,从而达到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理想社会。 孔子以前无私人著作,根据先秦典籍,孔子晚年整的六经,后有《孝经》、《论语》、《墨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老子》等典籍,这些文献所阐述的孝例、孝规大都是对孝的理论推演和猜测。三皇五帝是中国历史上的神话传说时代。这是众所周知的,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周公、他老人家也是对上古理想社会和文明道德的一种推崇、赞杨和标榜。故后来儒家文献无孝不成章。事实上,根据笔者对先秦典籍的考证和何平在其《“孝”道的起源与“孝”行的最早提出》,孔子在《礼记、表记》里提出了事人事鬼神的观点: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远之,近而忠焉。先绿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乔而野、朴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静、胜而无耻。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敝”.孔子对夏、商、周初的礼,鬼、神的考论,即夏人虽敬奉鬼神,却不把作为正教内容,殷人推重尊崇鬼神而轻视礼教。周人推崇礼法,广恩施惠,敬事鬼神。可见夏殷人的考慈伦理朦胧淡薄,其祭祀是为了祸除崇,而周人重礼法和孝慈教化,《周礼、地官司徒》:“一日慈幼,二日孝行,以亲父母,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日不孝之形......”。《诗、周颂、阅小子》;于乎皇孝,永世克孝,即生儿育女,继承祖业。《诗、周颂、载见》:“率见昭孝、以孝以享”;祭祀祖先,《国语》祭公征丈戎“日祭、月祀、时享、发贡”,周人以对孝慈有了教化和对祖先的追孝.提出了孝道的内函和孝行赞扬,总之周人孝初是从祭祀祖先宗教情怀中发展而来的,所以孝观念形成于周初,春秋,成熟于战国 三、诸子论孝 从春秋未年至战国百家争鸣,诸子之学林立,各种伦理思想至沓来,对于“孝”的陈述、标榜各园自论。成为显学的孔子(儒家)学说,以仁为核心,而孝是仁之本。孔子经常和弟子论孝,视孝高于一切,家庭的孝悌成了每个人必备的最基本德行。《论语、里仁》:“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为政》,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就是父母老了自然就带来生活的不便和疾病,即是要外出也不要长时间在外面,心中要时时记挂住父母在家中的生活,应该常回家看看。《论语、为政》,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把孝悌影响国君后,国君对国民就象家庭的孝子一样,那未国家就会和睦富强。《论语、为政》: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强调对父母的生前恭敬奉养,死后按照礼节来埋葬和祭祀。《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在对于听从父母的话就是孝的问题上,在《孝经>谏争章第二十,曾子问,“敢问,子从父之命,可谓孝乎”?子曰:“参,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在二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出了不要盲目听从、不要愚孝,把对父母精神上、思想上的孝高于食粮的奉养。以上等都是孔子的超时空孝道教化精神。 《墨子》早年曾“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后创墨学。墨子倡导“兼相爱”把天下之乱之根源归于兄弟不和调,父子不慈孝、君臣不惠忠,强调“父子相爱则慈孝”。墨子也是把父慈子孝当治天下太平之根本。他还提出了“爱人若爱其身”,爱别人,也是爱自己;孝敬别人父母,也等于孝敬自己的父母。这种爱无差等的观念,是超出了儒家爱人思想,是爱的双向互补。在熙熙攘壤攘、利来名往的社会,墨子以慈孝为基础的圣王之道,是大利天下黎民百姓的。 孟子战国人,受业于子思、继承和发扬孔子的学说思想,整体的道德以仁义为重,提出了民重君轻的仁政思想,在仁义的前提孝敬父母。《孟子》一书和《论语》、《中庸》、《大学》并称“四书”。其在孝方面有诸多论述。《孟子、万章》:“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事亲尊亲成了人的最高道德表现;还提出了孝亲后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泛爱众观念。《孟子、离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把无后视为最大的不孝。这个观点,在当时的祭祀追孝和延读;加上当时的战乱人少原因,是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孟子把上古之“五教”: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改为“五伦”。在社会中孟子认为最重要的又是父子君臣关系,他提出:“未有仁则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最终把仁义和孝于亲、忠于君结合起来,促使天下仁仁、亲亲。孟子还把上古之尽孝作为楷模。《孟子、告子》:“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将孝悌作为伦理道德之基石,主张君王和圣贤都要尽孝,做天下人之表率,最终和孔子的孝悌合一。 荀子,战国后期人。孔子死后儒分八派,孟子发展孔子学说,荀子予以总结,并融合法家思想,形成了荀子学说,儒八派之一。荀子在孝道问题上吸收了孔子的孝道观,结合自己独特的观点,虽然在神权、君权、父权的社会里,臣服从君王命令,子服从父命令。荀子却认为,孝子应该慎重思考后,对错分清楚后才服从,这才是孝道,也上乘了《孝经、争章二十》:“敢问,子从父之命,可谓孝乎”?子曰“参,是何言与!是何言与!....”。《荀子、子道》说:“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哀: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荀子提出的“三不从”从家庭上讲,盲从造致错上加错。强调孝子在听从时要深思熟虑,以维护家庭利益为出发点。 《孝经》从内容上看,是孔子和曾子师生二人的对话,曾子问,孔子解答,最后曾子整理而形成的。孔子弟子中曾子以孝著称,而且在孝道理论方面无论是从广度深度两方面都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道思想.中国古代以宗法家族制为核心的社会,“孝”是发展家族力量的主要精神和思想,是维系宗法血缘关系的纽带,是个人培养仁爱之心、礼义之心、报恩意识、责任意识、忠君意识的基础。《孝经》提出了“孝治天下”伦理宗旨。认为“孝”乃天经地义,是“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阐发了孝与人本身、孝与家庭、孝与政治、孝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夫孝,始于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对天子.诸候.卿大夫.士.庶人的行孝事亲,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相应的规范:由“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由“在上不娇.满而不溢”,到:“以孝事君,以敬事长”:。由“爱敬尽于事亲”,到“德孝加于百姓”;由“孝”而达到修身.齐家.治国而天下平。在春秋战国时代,对于孝道思想,《孝经》是孝的完善和大成。反映的是孔子再传以后的儒家思想。 四、封建社会孝文化综合论 封建忠孝一体 汉代是以“孝治天下”著称,也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视孝的朝代,作为一个社会的道德观念,“孝”对于汉代社会影响很大。汉人认为,能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汉初不仅没孝悌力田科,这是孝道的政治化开始。统治者从儒家思想受到启发,把家庭孝悌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自汉惠帝以下的汉朝皇帝都以“孝”为溢,如孝惠、孝文、孝景、孝武、孝昭等。《汉书、霍先传》记汉人之言曰:“汉之传谥,常为孝者,以常有天下”这代表汉人的普通看法。儒家的《孝经》一书在汉代受到了特别的器重,人们不仅把它看成是“三才之经纬,五行纲纪”:而且认为是儒家“六艺总会”。后汉时更使天下诵《孝经》,社会上出现了不少以诵习《孝经》而成为孝子和以《孝经》进行教化。汉代《孝经》地位上升,孝的观念如此的兴盛,以及统治阶级以“孝治天下”指导思想形成,封建“忠孝一体”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逐渐产生的。 五、封建社会的道、佛孝道观 自汉朝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成了封建正统二千余年,孝也成了中国传统的伦理概念,成了子女辈对父母辈以上的供养、敬、顺从和爱护行为准则。儒家的观念对于中国来说,早已不再仅仅是一种学说,而是渗透到传统文化的每一根毛细血管的血液了,它深深地扎根于中国文化土壤,又有力地影响制约着中国文化的每一个领域。 先秦的道教始祖老子主张返朴归真,他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老子、第十八章》,从老子超越世俗的思想可看出,仁义、孝慈都是虚伪和束缚自然人性的东西,可见当时道家仍然不重视孝道的。自东汉后,道家思想出现了本土儒家伦理趋同。《太平经》提出了“大慈孝顺”,“孝悌始学化善”。葛洪《抱朴子、对俗》说:“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道教理伦家葛洪强调修道诚仙离不开孝。唐以后道教《文昌孝经》是专门劝孝的经典,把孝导向一切人际关系与道德生活。在养与敬、事生与事死等方面也继承了儒家思想。 佛教自汉传入中国,最初教义冲击着封建传统人伦。释氏以出家削发、无君无父观念。自魏晋后,佛教不断中土化,佛教《弘明集》、《灵峰宗论》、《镡津文集》等佛教文献认为,孝并非又是事亲,立身修性,出家超度是高层次的孝;作道场为亡灵超度,为众生祈祷吉祥是最大的孝;对佛祖诚心,尊敬命傅也是孝:身在寺庙、心系父母,时刻为父母求福也是孝等等。“儒以孝为百行之本,佛以孝为至道之宗”。《灵峰宗论》,佛教始终强调和儒家道德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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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孝道论文

孔子的思想是中华民族历经风雨而永不磨灭的信仰,各位,我们看看下面的孔子的孝道论文吧!

摘要:“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历代帝王的赐封和无数文人士子的推崇,让孔子成为天下至圣,然而,细细想来,孔子也是一个凡人,他虽被人们供奉在高处,但说的都是很现实的人间真话,纵观古今中外历史,孔子是最早构建人类精神家园的先哲,在孔子所创立的儒家思想中,涉及仁爱、政治、哲学、教育、修身等多个方面,其中,孝也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论语》中的孝不仅保持了“善事父母”这个最质朴、最原始、最本真的含义,并进一步充实“孝”的内容,使之系统化,全面的正确的理解《论语》中的孝,对于我们当今建设和谐社会有极大的裨益。

关键词:论语;孝;价值

全面的审视《论语》中“孝”的内涵和价值,对于个人成长,家庭和睦、社会安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这就是中国人深入骨髓、融入血脉的孝道之义。以下是我对《论语》中“孝”之含义的四个理解。

一、养亲

养亲是“孝”最基本的内涵,孝首先是要赡养老人,“孝,畜也,畜,养也。”孝而养,这是为人子女对父母最基本的保障。养亲,是在对父母的直接的.、真实的自然情感上建立一种稳定的伦理观念,用“礼”的形式来规范它,使之成为一种社会思想,当父母在世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到让他们老有所养,在现代社会,虽然我们不可能总是守在父母身边,但至少要保证他们的衣食住行,当他们渐渐失去劳动能力,慢慢没有了生活来源,我们就要对他们“生,事之以礼”(《论语·为政》)。其实,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赡养父母是连一些动物都能做到的事,更何况是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赡养父母都做不到,那他更没法去谈为别人,社会、为国家做贡献了。

二、愉亲

除了衣食赡养的“养”之外,还要让父母感到精神愉悦,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这句话直译过来,即“现在所谓的孝,只是能养活父母而已,但是犬马也照样得到了我们的饲养,如果对爹娘没有孝敬之心,那养活父母和饲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这句话就告诉我们,孝不仅仅是子女在物质上赡养父母,更重要的是心存敬意,从精神上和情感上去慰藉、去尊敬父母,尽可能地保持其精神愉悦。

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对于人生的理想和物质的追求其实已经淡化,他们更多情况下需要的是心理慰藉。本应承欢膝下的子女如今远在他乡,晚年的天伦之乐根本无法安享,面临的是与日俱增的孤独感。年轻人认自己的事业如日中天,忙的不可开交,总是想着日后行孝,不想却为以后埋下了悔恨的根源。所以儿女不仅应对老人有关爱之心。更应该有关爱之行,除了多关注老人身体外,更应该让老人精神饱满,生活愉快,就像当年红遍大江南北的那首歌一样,“哪怕回家给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近年来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正式施行,随着新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列入法规,整个社会已经将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一点与孔子的孝道思想相互呼应。所以说,我们最重要的是对父母进行精神赡养。在平常应当多熟悉父母的生活,注重情感与精神方面的赡养,而并非只是物质的满足。

三、尊亲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父母如果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为人子女应当尽力规劝,但态度要委婉,不能粗暴,即便反复劝谏,父母仍坚持己见,也应恭敬而不违礼,不能不顾父母的身份和颜面。“劳而不怨”,虽然我们会因此忧愁,但也不能对他们心生怨恨。

除此之外,“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也体现了要尊重父母、尊敬父母的孝道思想。无论父母是否在世,都要按照一定的礼制以全孝道,而且“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这指的是,子女还应继承父辈的志愿,使之发扬光大,传承数代。这个也是对父母精神的延续,是对父母的另一种尊重。

四、忧亲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

这句话看似是很矛盾的一句话,但却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孔子让人们随时注意父母的年龄变化,我们对父母的关怀要无微不至,重在及时行孝。对我们来说,父母陪伴我们的时间越长越好,但是越长寿,发生危险的几率也越大,作为孝顺的子女,要清楚父母的年岁,父母年龄在增长的同时,危险也是与日俱增的,所以说,父母的长寿,对于儿女来说,首先是开心的,其次是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

五、结语

“孝”在我国绵延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孝不分阶级、不分民族、不分地域、不分时代,“孝”应该成为每一个人生命中的精神养料。孔子的《论语》带给了我们无尽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从中汲取营养,将传统的孝道文化转换与创新,使之更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更符合当代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更好的适应当今社会,只有这样,我国传统的孝道文化才能在新时代焕发光彩,再一次服务社会,才能更好的体现其价值。

首先,人们往往将“忠孝”与三纲五常、与所谓“主张等级制度”等同,影响到了人们对忠孝情节的良好延续。其实,孔子和早期儒家都倡导修己,强调“为政以德”,尤其注重君上的道德典范作用。孔子认为,人在不同的位置上有着不同的社会责任,人们身份不同,社会责任和义务也不同,故君、臣、父、子都应当“做好本职工作”,使个人行为符合自己的身份。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正是在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每个人都能以道德自律,各安其位,各行其职,方可实现国之大治。从儒学的理论上看,早期儒家都非常重视“礼”,“礼”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认真研究孔子“礼”的思想,不难发现其内涵非常丰富,其实质在于社会的和谐与秩序。但后人似乎对于孔子“礼”的思想缺乏全面准确的把握,尤其“五四”以来,很多人往往将孔子“礼”的思想等同于“封建的礼教”,认为孔子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从而对其持坚决的否定态度,看来也是一个很大的偏颇。孔子时代,“天下无道”,他希望恢复西周初年的礼治秩序。为此,他强调人人遵守礼的规范,希望人们要有仁德。孔子强调“仁”显然是为了“礼”,所以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人具有了仁德,才能真正使社会归于有礼和有序。于是,孔子要求当政者做到“为政以德”,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他所说的都是有位在上者应发挥表率作用。孔子所强调的主要是以礼作为君臣之间,以及父子、兄弟、朋友之间的社会政治关系的准则。如君臣之间要以礼相待,“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臣如此,父子、夫妇同样如此。郭店楚简中有《六德》篇,谈的正是夫妇、父子、君臣的关系以及各自应有的德行,不同于后人所附会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不对等关系。儒家对不同的社会政治伦理关系提出不同的道德要求和规范,如《大学》所言:“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中庸》还特别标举5种关系为“天下之达道也”。这里对于君、臣、父、子的要求,几乎可以作为孔子所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注解了。显然,与所谓强化君权、父权根本扯不上边。总之,在新时期做好延续忠孝情结的工作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对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与认识,需要加大宣传与普及孔子儒学与传统文化的力度。

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论文开题报告

一是两汉时期,这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开始阶段。春秋时期的判决是中国法律儒学的开端。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阶段。在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古典注释的高潮。这样的法律与原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也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三是隋唐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阶段。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在隋唐时期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一部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作——《唐律疏议》中,《唐律》使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为一体,形成了儒法合一的法律体系。

法制儒家化的进程就是以礼入法亦称援礼入法一、法制儒家化简要过程1、中国古代成文法自战国时代魏国李悝制定《法经》开始,社会法制儒家化确是从汉朝开始的。汉代但随着儒家学说在汉武帝时代成为居主导地位的官方意识形态之后,先前按照法家精神制定的中国古代成文法不断渗入儒家思想,儒家所维护的社会等级秩序以及相应的礼制规范和伦理纲常(“三纲五常”),逐渐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最高准则。(儒家思想在汉武帝时代上升为统治思想以后,“三纲五常”的儒家伦理精神日益渗透到法律之中,并且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最高准则。)2、隋唐时代,以“以礼入法”为特征的法律文本大体成型。(“以礼入法”的法律儒家化过程基本完成。)《唐律》和《唐律疏议》集历代法制之大成。3、宋元以来的法律修订,也都沿袭了“以礼入法”的精神。(由于法律充满了儒家精神,唐宋以后的统治者都十分强调“明刑弼教”,即用法律来强化儒家的教化,从而巩固其专制统治。)二、法制儒家化实质“以礼入法”的实质是将传统等级制度和礼制规范的原则贯彻到国家法律之中,依据人们的身份地位与社会关系来断案量刑:表现1、十恶:魏晋以后,统治者将危及社会等级秩序的十项行为定位“十恶”,视作不可饶恕,必须严惩的重大最恶。表现2、八议:“十恶”之外的罪行,如果是皇亲国戚、达官显贵,则可根据其身份地位以及对朝廷的功绩酌情减刑,称为“八议”。表现3、如果是平民侵害权贵,晚辈侵害长辈,则根据尊卑上下和血缘亲疏加等严惩。三、法制儒家化影响:中国古代社会成员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与“以礼入法”密切相关。

(一)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程。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两汉时期,这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开始阶段。春秋决狱是儒家打破法律领域的法家统治的第一步,作为一种盛行于汉、波及魏晋南北朝的司法现象,它开启了中国法律以礼入律从而走向礼法合一的先河。所以,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开端。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阶段。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全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三千二百余言。”[24]规模之大,令人匪夷所思,诸儒引经注律的热情可见一斑。汉儒极力将儒家学说的精义贯注到法律的每一条,每一字上,力图改法家之律为儒家之律。这样的律文与原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向纵深迈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三是隋唐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阶段。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过程,如陈寅恪先生所说:“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造晋室,统制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集之,辗转嬗蜕,经由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统不祧之正宗。”[25]这一过程至隋唐已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一部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作——《唐律疏议》中,《唐律》使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为一体,从而也形成了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另外,从两汉至隋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是逐步深入到最后完成的过程。(二)中国法律儒家化对中国法律的影响由上文可以看出,在中国法律儒家化从开端到发展再到完成的过程中,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也一步步深入,这种影响是全面的,主要表现为礼法合流、德礼并用、德主刑辅等法律思想的确定,儒家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观点的形成,以及儒家思想在法律儒家化过程中对司法实践领域的影响等等,不一而足。1、儒家法律指导思想的确立。孔子主张“为政以德”,礼刑并用的法律观,即“道之以致,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逆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助格。”强调德治。汉儒董仲舒根据孔子的“仁学”与“正名”思想,提出了“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把仁、义、礼、智、信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永恒不变的准则,将孔子“为政以德”的思想发展为“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经过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学说被确立为官方的指导思想,礼法结合、德刑并用成为统治者制定法律的理论依据与主流法律思想。到唐朝,封建传治者总结了汉以来运用礼刑两手进行统治的经验,形成了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体系。在德主刑辅思想指导下,唐朝在立法上又形成了宽简、稳定、划一的原则,并且以纲常礼教为核心的伦理观念成为法律的灵魂,立法中以“德礼”为本。《唐律》还将“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等封建伦理道德奉为信条,贯彻于法律中。2、确立了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中国法律儒家化过程中,一些儒家思想的精义注入法律中升华为封建法律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八议”制度、“官当”制度,准五服以制罪以及“重罪十条”等。(1)“八议”制度为《曹魏律》首创,是中国封建法律形成的维护皇亲国戚、达官显贵在诉讼中的法律特权的制度。所谓“八议”,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晋及南北朝各国修律,一直沿用魏之“八议”。北齐制律时,进一步完善“八议”的内容,规定凡犯有严重危实统治阶级利益的“重罪十条”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2)“八议”入律之后,西晋统治者又规定了“官当”制度。晋律规定免官可当三岁刑。南朝《陈律》正式将“官当”入律,并创立了区分公罪与私罪的官当制度,规定:“五岁、四岁刑,若有官,准当二年,余并居作;其三岁刑,若有官,准当二年,余一年赎。”但因“公坐、过、误,罚金。”[26]官当制度是“八议”制度的扩大与延伸,其目的在于维护不同等级的贵族官吏的法定特权。(3)“晋律”首开以服制论罪的先例,明确提出“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的法律原则。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来规定亲属的范围、等级,亦即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的制度,称为“服制”。所谓“五服”就是将服制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个度级。亲属相犯是以服制的轻重来确定罪与非罪,或刑罪的轻重。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置愈轻;以卑犯尊,处置愈重。服制愈远:以尊犯卑,相对加重;以卑犯尊,相对减轻。北齐修律时,吸收晋律的立法原则,单修《五服制》一卷,作为刑律的附则,《隋书•经籍志》将其列于刑法部分。“准五服以制罪”正是儒家纲常名教在刑法中的重要表现形式,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礼法合一的特点。法官判案,须先明服纪。从此,历代法律均以此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标准。(4)《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儒家宣扬的纲常伦理道德,核心是维护君权和父权,随后各朝封建法律都把损害君权和父权的犯罪行为列为主要打击对象。《北齐律》将严重危害封建政权和封建礼教的十种罪名列为“重罪十条”,置于律首,进一步集中了封建法律的打击目标。这十种罪名是:“一曰反逆(谋危社稷、企图推翻皇帝的统治),二曰大逆(指毁坏宗庙、山陵及宫阙),三曰叛(叛国投敌),四曰降(投降敌人),五曰恶逆(指殴打、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等谋害尊亲属的行为),六曰不道(指残忍酷毒,如杀非死罪家人、肢解人体等),七曰不敬(指对皇帝、家长的各种失礼行为),八曰不孝(指子女不善事父母的行为),九曰不义(指卑下侵犯非血缘尊长的行为),十曰内乱(指家族内的犯奸行为)犯此十种大罪者,不在八议、赎刑之列,通常是极刑处死。”“重罪十条”进一步把礼与法律结合起来,使法律成为推行礼治的工具。“重罪十条”是我国法律史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开皇律》在此基础上稍加损益,把其定为“十恶”大罪,并为以后历朝法律所因袭。除了上述基本原则之外,在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中,还创制了上请原则、恤刑原则、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等刑罚适用原则。3、在“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过程中,儒家基本政治法律思想融入法律之中,逐渐形成一系列符合儒家思想的具体法律观点。(1)“君亲无将,将而诛焉。”指臣对君、子对父不允许有犯上作乱思想,即使只有犯上作乱的思想而无行为,也是大逆不道的犯罪。汉代其成为决断触犯皇权及皇帝尊严与安全的犯罪的理论根据之一。这一法律观点由儒家尊尊亲亲原则而引伸出来。(2)罪止其身。指只应当惩罚犯罪者本人,不可惩罚因他人犯罪受牵连的无辜者。而汉武帝时期有族殊连坐,儒生桓宽提出反对意见。“《春秋》有云,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听失之大者也。闻恶恶及其人,未闻什伍之相坐。”这里根据《春秋》之义“恶恶及其身”而反对株连父子兄弟、亲戚邻里的法律观点。(3)“以功覆过”。此论点出自《春秋•僖公十七年》。汉代春秋决狱者常以此条经义为据,为有功于国者犯罪辩解,使他们免受法律追究。该观点使有功者享有司法特权,为以后的法定“议功”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除上述具体法律观点外,在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中还形成了许多符合儒家思想的具体法律观点。如“亲亲得相首匿”、“原心定罪”、“恕及妇孺”等观点,前文已有涉及,在此不再赘述。这些在引经决狱,以经注律过程中形成的儒家法律观点,对历代封建立法、司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封建法律的礼、法融合奠定了基础,充实了内容。4、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促进了司法队伍的儒家化。春秋决狱这一审判方法的推广,使得大批具有儒家经义素养的官吏越来越受到重视。例如,《汉书•隽不疑传记》记载:西汉昭帝始元五年,有一男子,自称卫太子。诏使公卿大臣们辨识,长安中吏民聚观者数万人。臣相御使中二千石等人都不改可否。京兆尹隽不疑后到,叱从吏收缚。有人说:“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诸君何患于卫太子!昔蒯聩违命出逃,辄距而不纳,春秋是之。卫太子得于先帝,亡不即死,今来自诣,此罪人也。”遂送诏狱。天子与大将军霍光闻而嘉之曰:“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谊。”大批儒家进入司法机关,并且,在司法队伍中,司法官也迫切需要学习儒家经义以提高儒家素养水平。因此,司法官的知识结构越来越儒家化,司法队伍也越来越儒家化,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实践产生了实际效果。

中国法律儒家化述评 儒家思想是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思想,它虽然在秦朝时期受到过严酷的打压,但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读尊儒术”之后,它就成为了贯穿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法律以及各个领域。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法律儒家化在北魏时期的具体状况。大家都知道,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社会大动乱大发展时期,那时的立法司法制度也发生着重大的变革。我们研究这个时期的法律儒家化,也就可以清晰地看到儒家思想在法律领域的逐步渗透,进而对整个封建社会法律儒家化的进程有个有点到面的研究。 法制儒家化是指儒家思想逐步渗透法律领域,改造并支配法律,使之发生“质”的变化。纵观中国法制史,法制儒家化实际上就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法制演进的主要内容。这一过程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起点,以开元刊定《永徽律疏》为终点,其间经历了汉魏、两晋、北魏、北齐等历代统治者的不断推进。若对这一过程进行细致整理,便不难发现,隋唐诸多成熟的法律制度实际上都始于北魏,或者是北魏对现有的法律制度加以改造,使之更加符合儒家纲常伦理,从而被沿用至隋唐。然而,北魏以胡族入主中原,既面临着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差异所带来的冲突与选择,又不谙中国国情,更缺乏经世治国的文化理念和方术,却仅用一百多年时间,集中地总结了秦汉魏晋和南朝封建法制的累累成果,创造性地加以发展,不仅适应了当时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且还为隋唐法制的完备和成熟提供了条件和依据。如此成就,北魏法制儒家化功不可没。可以说,若无北魏法制上承前代之余绪,下开唐代之新风,便不可能出现被视为中华法系代表作之唐律,这便是北魏法制儒家化地位重要之所在。 北魏法制儒家化如此之地位,学界却疏于对其研究。在探讨法制儒家化问题上,着眼点往往集中于汉或隋唐,即使对魏晋南北朝的法制儒家化有所提及,也仅仅是教科书式的论述,缺乏深入地、系统地研究。尤其在论述魏晋南北朝法制儒家化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将两晋南朝与北朝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描述,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认识到北朝作为一个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在法制儒家化过程中有着不一般的艰巨性和特殊性。在分析其影响的时候,也基本上只探讨了法制儒家化完成后对中国法制以及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而对于北魏对中国法制的作用以及南北两朝对中国法制的影响孰大孰小并不明确,更不关心法制儒家化过程中对某一具体的时期、具体的民族、具体的政权所带来的影响,这种大汉族主义倾向的学术思维给法制儒家化课题研究带来了诸多缺陷。个人认为,汉唐等汉族政权法制儒家化固然重要,但少数民族的法制儒家化也绝不能忽视,这是对北魏法制儒家化研究的一个重要前提。作为一个由游牧民族建立的北魏政权,能迅速适应农耕民族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和观念意识,本身就已颇有成就。然而拓跋鲜卑以毫无儒家观念的原始习惯法为起点,脱胎换骨,仅百余年时间居然完成了法制的儒家化,而且创造了“北优于南”的法制局面,直接推动了整个封建法 制的基本完成,为盛世隋唐所继承,这莫不让人感到惊叹。从这一点来看,北魏法制儒家化更值得我们研究。因此,探讨北魏法制儒家化连续深入和不断扩大的历程,发掘北魏法制儒家化的法史价值,是研究中国封建法制儒家化的重要内容,对研究中华法系和中国法制史都大有裨益。 北魏所在的两晋南北朝时期,兵燹人祸,社会动荡,政治制度多变而且紊乱,史迹淆驳,律典久佚,令北魏法制儒家化研究困难重重,加之学界惯于对少数民族政权法制的忽视,迄今为止这一课题的著述不多。邓奕琦先生在其《北朝法制研究》一书中首次提出对北朝法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对北朝法制进行了细致地考证和深入地论述,自然而然从宏观上描述了北朝政权法制儒家化的大致情况,但没有详细地进行阐述。李书吉先生的《北朝礼志法系研究》从北朝“礼制”的角度对北朝法制儒家化有所提及,但毕竟不是系统地研究,显得比较零星分散。其它涉及这方面内容的著作论文,要么就是将南北两朝作为整体来研究,要么就是教科书式的论述,均缺乏系统地论证。 在这一研究领域,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尤其值得一提。在该书的最后一部分,瞿先生专门研究了中国封建法制的儒家化。他指出,法制儒家化在汉代肇端,因受条文拘束,只能在解释法律及引经决狱方面努力。曹魏以后每一新的朝代都有儒臣利用制律修律的机会,尽量将儒学之礼教杂糅在法条中,直到法律完全为儒家思想所支配为止,此种程序的完成在北朝,而北魏朝制律尤为关键。瞿先生以为,北魏以胡族入主中原,因本族缺乏治国人才,既不谙中国国情,又想得到汉人拥护,不得不引用中原士族人才。崔浩、高允等“儒家典型人物”入朝辅政,引礼入律大遂其志,故北魏法律儒家化“非局部的、小规模的”,而是“彻底而又系统”的。因此,“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瞿先生以整个封建社会儒家化的宏观视角,描述了北魏法制儒家化的大致情况,具有奠基性意义,非常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前文已述,学界往往将魏晋南北朝作为一个整体来探讨中国封建法制儒家化的进程,因此导致了诸多研究上的缺陷。本文则试图从一个具体的时期、具体的政权入手,深入史料,细致解读、分析和还原,探究北魏政权如何以原始习惯法为起点,迅速地实现了封建法制的儒家化,并直接推动中国封建法制儒家化基本完成。在北魏法制儒家化过程中孝文帝法制改革可谓是一个转折点。孝文帝法制改革前,北魏法制已有儒家化倾向,但仅仅停留在儒家文化的表面,并没有深入其实质,因此其儒家化是粗糙的。孝文帝法制改革,重视礼教,引礼入律,令儒家文化迅速地渗入了法制领域,使之发生了急剧性变革,北魏法制的格局和风貌由此基本确定。自此以后儒家思想已深入社会各个层面,后继君主全面深入地推行礼法结合,并颁布了比较完善缜密的正始律,基本完成了北魏法制儒家化进程。由此可见,孝文帝法制改革是北魏法制儒家化的重要内容,因此,本文以孝文帝法制改革为契入点,运用历史分析方法,首先论述孝文帝法制改革的历史基础,进而分析孝文帝法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影响,并探究孝文帝法制改革后,后继君主如何继续推进礼法结合,基本完成了北魏法制儒家化。在最后,本文对它的历史地位进行了评价,从而使北魏法制儒家化全面地、多层次地、立体地展现出来。除此之外,法律儒家化还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影响到现代社会。 .封建特权思想的影响。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就要求我们执法必须严肃、公正和无私,不管是谁违反了宪法和法律,都应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法律之上的特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一些和宪法规定相悖的现象:违法行为、犯罪事实相同,由于违法者身份的不同,在惩治上就大不相同。 .“无讼”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法律的儒家化主要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所以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的孔子的思想就不免渗入到传统法律思想之中,其中“无讼”思想就是这样一个具有两面性的例子。一方面“无讼”思想与今天的“以德治国”有着某些相通之处,另外,儒家倡导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社会纠纷,也有其合理之处。可是从另外一方面讲,它也否定了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各种社会纠纷的必要性。从司法制度上讲,诉讼是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但儒家的无讼思想将许多纠纷排除在司法管辖的范围之外,这就为人治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会使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得不到法律的有效制约。 .“仁政”思想的影响。自从传统法律儒家化之后,“仁政”思想也随之走进了历史舞台。“仁政”思想里就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今天拿来借鉴的地方。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所提出的“仁政”思想,指出当政者必须以仁爱之心待民。他说:“仁者,莫大于爱民”。儒家思想中关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实现人的价值与尊严的思想对我们现代人仍然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而其中“孝梯”、“仁义”等道德标准仍应为现代人所遵循,无论历史发展到什么时代,孝敬长辈、尊重他人、重承诺、守信义等美德都将是衡量一个人人格完善与否的标准。 参考文献《中国法制史》教材 《上下五千年》 《魏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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