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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行政执法培训论文答辩

发布时间:2024-07-03 10:01:38

甘肃省交通行政执法培训论文答辩

好过。兰州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难度系数不大。不管是谁准备报考的话,都必须要付出实际的努力行动快速完成学业。兰州交通大学坐落在甘肃省省会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其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并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中央在甘各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第四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五条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监督范围第六条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依照工作性质、管理职能和监督范围,分为综合性和行业性两类。综合性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监督范围为所在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行业性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监督范围为所在系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接受和配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第七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从社会各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第八条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四)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五)行政执法机关行政领导任前考核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培训考试情况;(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八)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情况;(九)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情况。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履行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发放安置补偿费、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第三章监督措施第十一条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市(州)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第十二条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机关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新颁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第十三条实行行政执法机关行政领导职务任前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对拟任行政执法机关行政领导职务的,任命机关应当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和执法实绩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第十四条实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监制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履行职务,应当分别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证件的具体管理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证件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实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省、市(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年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报告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施行一年后,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本系统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执行情况。新颁布的政府规章施行一年后,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向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告执行情况的同时,还应当报告规章施行评估情况。

甘肃政法学院论文答辩

概况一、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及近几年的发展法学院成立于1985年,前身为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2001年5月,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在原法律系和经济法系的基础上,组建了法学院。学院有法学和社会工作2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普高本科学生共2269人,其中法学本科专业2094人,社会工作本科专业 175人。近年来,法学院严格遵循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一)硕士点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突破进展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法学院全体教职工经过努力,于今年年初取得了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5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硕士点建设的重大突破。法学院已经建成1个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5个校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二)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法学院在学校的支持下,通过引进、进修、培训、进行学术交流等各种方式,从数量和质量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03年,法学院共有教师92名,2006年达到114名;2003年有教授、副教授34名,2006年达到44名;2003年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29名,2006年达到54名。师资队伍在数量上的增加和质量上的不断提高,保障了教学和科研的健康发展。(三)对外学术交流成绩显著法学院重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自2003年以来,共承办全国性的法学学术会议5次。根据最近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通知,我院还将承办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在“请进来”的同时,我们还坚持“走出去”,每年派大量的教师,参加全国各种学学术会议。2004、2005、2006三年外出参加学术交流的教师到达70多次。(四)科研成果层次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2004年以来,法学院教师共取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司法部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近30项。近年来,法学院教师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专业核心期刊上共发表论文近40篇;在法律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等出版著作、教材近30部;获得省部级奖励15项。法学院教师的科研成果层次和在全国影响不断扩大。(五)办学特色鲜明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我校形成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主动为地方法治建设服务”的办学特色,这一办学特色主要依托法学院形成。法学院教师中有近50%受聘于国家机关和各种社会组织,绝大多数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法学院也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有14名教师受聘担任甘肃省人大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员。面向基层和地方的师生社会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六)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经过我们不断的探索和比较,我们确定了法学院的发展目标,这就是:经过几年的建设,把法学院发展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特色鲜明的法学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基地,使法学院进入全国主流法学院的行列。二、法学院在本科教学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成效近年来,法学院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契机,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一)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加强优势专业建设,积极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的建设近年来,法学院为强化法学优势专业的建设,分别在2005年和2006年修订和调整了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编写了法学专业课的教学大纲;建成民法学、宪法学等省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重点课程9门,取得省级、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奖35 项。目前,法学本科专业已经成为甘肃省乃至甘、青、宁、新4省区的优势法学本科专业。同时成为我校公安学、管理学、政治学等专业的重要基础专业。在加强优势专业建设的同时,法学院还从充实师资、完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加强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积极进行新办社会工作专业的建设:目前,社会工作专业的师资增加到8名,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日趋完善,社会工作实验室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二)不断完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近2年来,法学院在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的同时,结合专业特色共制定教学规章制度14个,通过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如,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学院试题库建设和使用办法》、《法学院教师阅卷、登分规范》、《法学院学生查阅试卷规范》,完善了考试、考核制度,使考试、考核更加公正,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又如,通过《法学院学生评教办法》、《法学院领导听课评教办法》等,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监督。)通过严格执行教学规章制度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法学院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教学秩序和效果良好。据2004-2005网上评教统计,我院教师30%为优秀、64%为良好、6%为合格。2005—2006网上评教,58%为优秀、41%为良好、1%为合格。(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法学院十分重视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我院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实习和实训:法学院实习内容、计划、组织安排有明确的规范。为加强实习工作,法学院先后和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协商,确立了12家实习基地,保障了专业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又建成了模拟法庭等校内实训基地,通过模拟审判和观摩审判等实训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近年来,共进行模拟审判40多场,观摩审判12场。2.毕业论文:法学院制定了详尽的毕业论文指导细则和规范要求,选派认真负责、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毕业论文。2006年实现了本科生毕业论文全部答辩,使毕业论文的质量较前几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四)开展以“明法讲堂”等各种学术活动,通过学术活动促进教学2005年4月以来,法学院开展了以“明法讲堂”为核心的系列学术活动,邀请省内外、国内外有名的专家学者、司法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到我校做学术讲座。这一活动在全校乃至甘肃省高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近一年半来,共举办明法讲堂、校友论坛、律师论坛、法官论坛、检察官论坛等系列学术活动共 60余次,包括王保树、吴志攀、陈光中、江伟、沈四宝、朱慈蕴、叶林在内的一大批国内知名学者和司法实践部门的业务骨干到法学院讲学。在2006年调整教学计划时,我们总结经验,设置了律师论坛、法官论坛、检察官论坛等实践性强的课程,从而使这一活动走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五)开展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法学院十分注重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近年来,我们通过播放“商务礼仪”、“百家讲坛”等节目、通过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辩论赛、专业演讲赛等活动,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共举行第二课堂活动40余次。这些活动,提高了学生的人文素质,增强了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六)采取各种措施,狠抓学风建设,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供保障1.通过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风建设。采取的措施有:第一,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采用先进带后进,党员干部包学生的“传、帮、带”方式,以点带面,做实思想政治工作;第二,通过多种形式,募集资金设立“院友助学基金”、“合睿律师助学基金”、“沈四宝奖学基金”、“贫困学生慰问基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第三,经常邀请成功校友、法律界知名人士来校,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指导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择业,做活思想政治工作。2.在学校率先实行班主任和辅导员相结合的学生管理制度3.采用电子手段进行学生管理,避免了学生管理中的不公正现象。4.建立班级档案,对学生的学习等各种表现进行全过程跟踪。(七)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形势较好1.培养的学生专业基础扎实、吃苦精神强,能扎根基层,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2.学生就业情况良好,2005届本科毕业生的年底就业率近90%。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前身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系,初建于1989年,于1996年9月经公安部同意、省政府批准创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由甘肃省公安厅和甘肃政法学院共同领导。公安分院下设党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体改生管理办公室、分团委等五个管理机构;设有物证技术实验中心、甘肃省司法鉴定中心等2个研究机构;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警务技能、公安基础等5个教研室;有省级重点学科1门,校级重点学科3门;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禁毒学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侦查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省级精品课程5门,校级精品课程6门。分院现有教职工76人,其中专职教师58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体改生、计划外学历教育生等各种教育类型,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800余人。分院五千余名毕业生,就业覆盖全国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司法、军队、边防等系统。现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公安分院历任领导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王章合 公安系系主任 史忠基 直属党支部书记(副处) 薛禄辰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系系主任 公安分院副院长(正处) 郭万里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分院副院长 —刘炳灿 公安系副系主任 —魏克强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系副系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公安分院副院长(副处、主持行政工作) —公安分院副院长(正处) —王志礼 公安系党总支副书记 .2—郝洪涛 公安分院院长(兼任) —董天良蔚振中王章合白瑞庆 公安分院副院长(兼任)杨正 公安系党总支书记 —公安分院党总支书记 —公安分院调研员 —姚华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公安分院副院长 蔚振中 公安分院院长(兼任) —王肃元张浪亭薛秋生 公安分院副院长(兼任) 樊峰岗 公安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赵聚忠 公安分院院长(兼任) 管理学院成立于1993年。经过16年的发展,现有专职教师49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10名,讲师17名,助教15名;有39名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现有专职管理人员7名,在校学生2000多人。学院下设工商管理、财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三个教研室,建有包括财务会计综合实验室、现代物流仿真实验室、商务电子模拟实验室(包括经济科学实验)、ERP实验室和商务谈判模拟实训室五大功能模块的商务实验实训中心,该中心拥有固定资产近500万元;另外,与省内工商企业联合建立了10个较为稳定的实习基地。现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6个本科专业,具有管理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的“企业管理”、“会计学”和“国际贸易学”为校级重点学科,《管理学》为省级精品课程,《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等为校级精品课程。通过近年来的教学改革实践,逐渐探索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以培养面向企业、服务西部的“法商结合”复合型、应用型工商管理专门人才。在课程体系设置上,开设了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三大教学模块。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上,以“法商结合”为目标,进行改革,同时,形成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社会保障法》、《技术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法》、《法务会计》、《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法律》、《统计学与统计法》、《税收与税法》等一批“法商结合”的特色课程,并自编了相关课程的讲义。近三年,全院教职工在省内外学术期刊上共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其中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30余篇,省级130余篇;主编或参编出版专著、教材10部,承担了省级项目5项,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校级科研资助项目30项。有2项科研成果分别获得甘肃省第九次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三等奖,有3项成果获甘肃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另外还有3项成果获得校级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三年来,共邀请40多名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来我院讲学,极大地促进了我院的学术研究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管理学院现已成为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经济、管理类高级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自建院以来,已向社会输送税务、审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毕业生1500多人,为我省及西北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近几年来,随着我院办学实力的进一步增强,我院毕业生在就业、考研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有多名毕业生考取了上海财经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研究生,也有多名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中成绩优异,分别被各地国税局、银行等单位招录。学院的发展目标是:立足甘肃,服务西部,面向企业;突显经管互补、法商结合专业特色;不断加强实践性教学,注重学生“动手、动脑、动口”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应用性、复合型特色的专业人才;遵循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按照甘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使学校办学特色更加突出,办学优势更加鲜明。力争成为甘肃省高校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的示范和典型,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省委区域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工商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掌握现代管理方法和技能,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了解管理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富有进取意识及开拓精神,能在各类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研单位从事管理、规划、咨询、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运营管理、人才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案例讨论、社会调查、计算机模拟实训、管理见习、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财务管理专业(设公司理财方向、金融与投资管理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具备理财和金融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项目评估、金融学、金融会计、投资学、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税收、经济法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计算机模拟实训、实验、案例讨论、社会调查、企业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市场营销专业(设连锁经营方向、营销策划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具有战略眼光和富有现代思维与创新意识,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营销管理和能力,基础知识深厚扎实,实际技能较强,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营销策划、经济法概论、消费者行为、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与预测、广告学、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案例讨论、计算机模拟实训、社会调查、管理见习、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系统地掌握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具备开发与管理人力资源的实际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经济法概论、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人才测评与业绩评估、薪酬设计与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专题调查、社会调查、企业实践、计算机模拟试训、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物流管理(设供应链管理方向、物流信息管理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系统掌握物流管理相关理论,能在各类企业从事物流管理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运筹学、经济法概论、物流管理概论、物流信息管理、采购与仓储管理、运输与配送、运营管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案例讨论、社会调查、计算机模拟实训、管理见习、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系统掌握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和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外语书面和口语表达能力,能在涉外经济部门、外资企业以及政府机关等单位从事国际贸易和内贸营销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世界经济概论、市场营销学、财政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国际经济学、国际结算、金融学、国际投资与合作、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国际市场营销、计量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案例讨论、课程见习、社会调查、计算机模拟实训、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

就是二学位嘛,考试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这者发一个法学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通用。

生平经历

1979年至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后考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邱兴隆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先生,后未完成学业就下海从商。曾两次因“经济犯罪”含冤入狱,遂了早年的进监狱体验的想法。后经师友鼓励,重走学术之路。

1998年1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199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至2006年在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2005年,创办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后来兼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2006年至2010年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0年8月调任湖南大学,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带头人。

2016年6月调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先后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职。

1.简介

邱兴隆(),1963年出生,湖南湘乡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历,著名刑法学家,师从法学泰斗高铭暄先生,被誉为“三湘刑辩第一人”,其学说核心主张“全面废除死刑”。曾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2017年9月20日,邱兴隆因患肺癌医治无效去世,享年54岁。

2.主要作品

《刑罚理性导论》、《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比较刑法(第一卷.死刑专号)》等。

《刑罚功能论》,邱兴隆,《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

《刑罚个别化否定论》,邱兴隆,《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

《论一般预防的正当性》,邱兴隆,《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威慑刑的理性反思》,邱兴隆,《法律科学》1999年第1期

《刑罚的相应性的基本蕴涵》,邱兴隆,《现代法学》2000年第2期

《报应刑的生命路程》,邱兴隆,《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

《一般预防的规诫》,邱兴隆,《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

《个别预防论的价值分析》,邱兴隆,《法学论坛》2000年第2期

《刑罚是什么》,邱兴隆,《法学》2000年第4期

《一般预防的局限》,邱兴隆,《政法学刊》2000年第3期

《报应论的理念嬗变》,邱兴隆,《湖南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一般预防论的流变》,邱兴隆,《法学评论》2000年第5期

《刑罚一体论的解构》,邱兴隆,《法商研究》2000年第5期

《一般预防论的价值分析》,邱兴隆,《法学论坛》2000年第4期

《个别预防论的四大命题》,邱兴隆,《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一般预防的证明》,邱兴隆,《云南法学》2000年第3期

《死刑废止论的起源》,邱兴隆,《当代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刑罚个别预防论批判》,邱兴隆,《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

《刑罚报应论》,邱兴隆,《刑事法评论》第6卷

《刑罚一般预防论》,邱兴隆,《刑事法评论》第7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多重的刑罚是相应的》,邱兴隆,《法学评论》2000年增刊

《个别预防论的源流》,邱兴隆,《法学论坛》2001年第1期

《犯罪的严重性:概念与评价》,邱兴隆,《政法学刊》2001年第1期

《西方刑罚一体论的九大模式》,邱兴隆,《湖南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刑罚一体论的影响》,邱兴隆,《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报应刑的价值悖论》,邱兴隆,《法学论坛》2001年第1期

《死刑的德性》,邱兴隆,《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2期

《国际人权与死刑》,邱兴隆,《现代法学》2001年第2期

《批判的学问》,邱兴隆,《现代法学》2000年第6期

《学海沉浮录(之一)》,邱兴隆,《中国律师》2000年第11期

《学海沉浮录(之二)》,邱兴隆,《中国律师》2000年第12期

《学海沉浮录(之三)》,邱兴隆,《中国律师》2001年第1期

3.人物荣誉

邱兴隆曾获得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称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其研究成果多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入选“新世纪湖南省首批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

2010年10月,捐资50万元在湖南大学法学院设立“醒龙奖学金”。

甘肃政法大学论文答辩ppt

甘肃政法大学本科毕业答辩能过。毕业答辩是对毕业论文的质量检测,通过对学生的相关提问,能对学生的毕业成果进行评价,符合答辩老师的各种要求即可通过。

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名单如下:

1、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吉彦波

1951年12月出生,山西芮城人,初中毕业后务农2年,后上高中;高中毕业后在部队服役4年,后进山西芮城橡胶厂工作。

1978年进山西大学学习,毕业后在芮城党校工作,1985年进酒泉教育学院,1993年进张掖师专任教,1997年调入甘肃政法学院,任政治理论教学部副主任,现为行政学院教授、政治学与行政学学科带头人。

吉彦波同志长期从事高教管理和教学工作,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多年来共计在国内外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3部,获各类学术奖励10余项,2003年获甘肃政法学院“教学名师奖”。

2、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岳世忠

甘肃秦安人,副教授。主要从事财务管理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和完成省厅级科研项目多项,在省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2部。

3、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孙多金

孙多金,男,出生,研究生毕业,副教授、教育学硕士、研究室主任。教学情况: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

4、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王宏璎

1969年10月,甘肃庆阳人,法学硕士,副教授、诉讼法学硕士生导师。现任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刑事诉讼法学学术骨干,担任刑事诉讼法学、法学导论的教学任务。兼任《西部法学评论》常务副主编。

5、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何珍祥

1991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系,工学学士,副教授,长期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教学,现任计算机科学学院副院长。入选甘肃省“555”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系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学术骨干。

6、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王宏璎

1969年10月,甘肃庆阳人,法学硕士,副教授、诉讼法学硕士生导师。现任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刑事诉讼法学学术骨干,担任刑事诉讼法学、法学导论的教学任务。兼任《西部法学评论》常务副主编。

甘肃省党校论文答辩

你好,刚答辩过的,希望可以帮到你,我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可能每个省地区不同规定也不同,我这边是甘肃省委党校的在职研究生的论文,我们都是PPT答辩,不允许看稿的,所以最好是提前自己准备下。因为我的不是自己写的,之前是找猪八戒那个文案人才mx2356帮忙给写的,毕竟不是自己做的所以答辩还是有点心虚怕被问住。另外也是年纪大了,记忆力也不行,基本上熟悉了一个星期的内容。个人感觉吧,看不看稿都无所谓的,关键是要熟悉文章的内容才行,三个评审老师轮流提问,也是紧张的。。。

1.在论文答辩会之前,我们需要将经过了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包括所有的提纲以及任务书还有初稿都提交上去。2.在答辩会上进行论文阐述时需要先用一个短时间概述自己毕业论文的大概是什么内容以及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论题,详细的介绍毕业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还有自己在写作时候的体会,字句清晰意思明确的让老师和其他在场人员明白自己所讲述的内容,这部分会考察到你的分析能力还有一些综合归总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3.答辩进行时会有老师对你所讲述的问题进行提问,一般在3个左右,在老师提问完后根据学校的规定可以准备一段时间或者立即给与老师答复。4.答辩完成之后学员退场,导师以及其他委员会成员根据你的论文质量和答辩的情况商讨是否通过并拟定大概成绩。5.在拟定完成绩之后主答辩导师可能会找回学员,对学员答辩情况给与小结,会肯定部分内容,然后对其他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加以补充和指点。

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是可以看稿的。

甘肃省自考论文答辩

一、开场白自我介绍:班级、姓名、论文题目自述报告的内容:1、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2、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3、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4、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5、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6、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7、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8、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对以上问题应仔细想一想,必要时要用笔记整理出来,写成发言提纲,在答辩时用。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临阵不慌。二、答辩技巧学生首先要介绍一下论文的概要,这就是所谓“自述报告”,须强调一点的是“自述”而不是“自读”。这里重要的技巧是必须注意不能照本宣读,把报告变成了“读书”。“照本宣读”是第一大忌。这一部分的内容可包括写作动机、缘由、研究方向、选题比较、研究范围、围绕这一论题的最新研究成果、自己在论文中的新见解、新的理解或新的突破。做到概括简要,言简意赅。不能占用过多时间,一般以十分钟为限。所谓“削繁去冗留清被,画到无时是熟时”,就是说,尽量做到词约旨丰,一语中的。要突出重点,把自己的最大收获、最深体会、最精华与最富特色的部分表述出来。这里要注意一忌主题不明;二忌内容空泛,东拉西扯;三忌平平淡淡,没有重点。在答辩时,学生要注意仪态与风度,这是进入人们感受渠道的第一信号。如果答辩者能在最初的两分种内以良好的仪态和风度体现出良好的形象,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有人将人的体态分解为最小单位来研究(如头、肩、胸、脊、腰等)认为凹胸显现怯懦、自卑,挺胸显示情绪高昂—但过分则为傲慢自负;肩手颈正显示正直、刚强,脊背挺拔体现严肃而充满自信。但过于如此,就会被人看作拘泥刻板保守,略为弯腰有度,稍稍欠身可表示谦虚礼貌。

我也碰到过这样的问题;山东的考生可以登录-山东省招收学生考试服务网( )-进入分数成绩查询 如何记不住论文答辩题目,可以找一下以前的邮箱,因为我们都是通过邮箱把题目发给老师的 希望有帮助

自考论文答辩?熟读你自己写的论文,就算不是自己一字一句写出来的,找人代笔也好上网复制拷贝也好,或者真的自己写的,做到论文里面写了些什么,用了哪些资料这些东西要记住;然后就是答辩的时候和答辩老师好好说话。其他的只要你不是一问三不知或者搞毛了答辩老师及格肯定没问题。另外教你一个盘外招,我当年答辩的时候用过的:夏天在答辩的时候给老师递上一瓶矿泉水,如果是冬天那就一杯热乎的咖啡吧。呵呵当初两个答辩老师给的成绩一个是优秀一个是良好,最后答辩成绩综合良好。可惜没去考学位英语,学位证没领到手。如果我的回答有效请点采纳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申请条件有哪些?1.本科自考生已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合格成绩。2.本科自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文凭,其提交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实。3.本科自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专业主考学校提出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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