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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杂志2021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4-07-01 17:33:28

中国律师杂志2021年第一期

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是正厅级级别

广东蜀粤律师事务所。广东蜀粤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跃华路284号中意大厦7层705,公司成立于2010年,经验丰富。广东蜀粤律师事务所经佛山市司法局初审、司法部名称核定,广东省司法厅于2010年11月批准设立的主管部门为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人邹克强律师,四川资阳人,祖籍广东河源,现居住地广东佛山高明,现为《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驻佛山事务代表,邹应龙文化广东研究会顾问。邹克强律师设立本所前曾在某司法部部级文明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执业6年多,2007年因工作突出被佛山市人民政府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执业方向: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劳动纠纷,民商,知识产权,国际业务,矿产资源,房地产。所训:忠诚、专业、崇德、和谐。

法律服务分为诉讼类和非诉讼类

根据是否诉讼进行分类,诉讼类是指律师依据基本的诉讼思维框架确定具体的诉讼方案达到获得委托人认可的诉讼结果的法律活动过程;而非诉讼类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法律事务,与诉讼业务相对应。

中国律师人数总人数再稳步上升

2016-2021年中国律师人数总规模逐年上升。从2016年的超过30万人上升至2021年的超过55万人,2021年人数同比2020年上升。

2022年2月,司法部通过官网发布《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相关情况答记者问》,2021年全国律师总人数达到万,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民事诉讼类案件是主要办理案件类型

目前,中国法律服务行业涉及案件主要集中在民事诉讼类案件上。根据司法部信息,在律师办理的约661万件诉讼案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万多件,约占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代理万多件,约占诉讼案件的;行政诉讼代理万多件,约占诉讼案件的;代理申诉近万件,占诉讼案件的。

注:统计时间截至2020年底,到2022年6月暂未发布最新数据。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数量较多

目前,已有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234家律师事务所设立约300家驻华(内地、大陆)代表机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217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69家,台湾律师事务所驻大陆代表机构14家,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建立了15家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有7家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

综合来看,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数量较多,其次是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因此中国法律服务行业对外开放程度较好。

注:统计时间截至2020年底,到2022年6月暂未发布最新数据。

中国行业整体水平偏低

中国法律服务行业整体水平偏低,主要体现在分工不够细致和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偏低。

我国的法律服务行业分工不够细致,很多新兴领域如知识产权领域等才刚刚起步,竞争力不足。而国际化的法律服务行业,特别是涉及到较复杂高端的法律业务,一般都需要多个领域的专业人才来共同完成。比如跨国收购项目大多同时涉及金融、投资、税务、证券、诉讼等多方面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有专业分工的大型律所往往比作坊式的小所更有竞争力。

我国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也偏低。截止到2021年末全国共有执业律师约万人,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仍旧很低。我们的比例不只大大低于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和巴基斯坦。即使在国内,大陆地区的比例也是低于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的。这种差距,反映出了我国社会对法律服务的有效需求不足,而这种情况在广大农村地区体现的更为明显。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与发展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中国律师杂志2021年第11期

律师需要非常细心和拥有逻辑清晰的思考能力,从不同 案件中寻找突破点,为申诉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下面是我跟大家分享的律师个人 事迹 ,欢迎大家来阅读学习 律师先进事迹材料1 毛洪涛律师于1997年2月进入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工作,历任律师助理、执业律师、部门主任、合伙人,现任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共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总支委员会第二党支部书记、诉讼仲裁业务团队负责人、诉讼仲裁业务一部主任、青年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在社会兼职上,毛洪涛律师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青春创业促进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律师》杂志青岛地区事务代表、青岛市市南区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副主席、青岛市市南区诉讼监督工作促进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 保险 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委员。曾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青岛市市南区政协委员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根据毛洪涛律师的实际情况,提供如下事迹材料: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在执业过程中,毛洪涛律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自己的 法律知识 为当事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毛洪涛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20xx-20xx年度,毛洪涛律师被青岛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xx年,毛洪涛律师当选为中共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总支委员会第二党支部书记,当选后,毛洪涛律师积极履行支部书记的职责,严格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组织支部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并强调将学习的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在毛洪涛律师的带领下,第二党支部获得“优秀党支部”的光荣称号。 20xx年,毛洪涛律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积极参政议政,给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毛洪涛律师不断关注社会 热点 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议案,以饱满的热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毛洪涛律师被评选为“20xx年度青岛市市南区政协委员活动先进个人”。 毛洪涛律师兼任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根据所领导的安排,积极制定青年律师培训计划,维护青年律师的合法权益,提升青年律师的执业水平和能力。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先进事迹被《中国律师》(20xx年第11期)深入报道,在国内律师界引起较大反响。 二、执业形象正派,高标准树立律师形象。 在执业过程中,毛洪涛律师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务,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执业中与警察、检察官、法官、仲裁员关系正常,无不正当交往行为。在处理与律师同行的关系上,无贬低、诋毁、损害其他律师声誉的行为。在对待当事人方面,毛洪涛律师坚持以诚待人、无虚假承诺、无违规收案办案,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作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努力践行。20xx年1月,在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培训班上,毛洪涛律师结合办案 经验 向广大实习律师介绍了树立律师执业形象的重要性,受到实习律师的广泛好评。正派的执业形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也为毛洪涛律师赢得多项荣誉称号,如: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四年均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三、业务技能精湛,办案经验丰富。 毛洪涛律师承办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包括:胶州市信用社原主任高某某受贿、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银行原房贷部主任鲍某某涉嫌受贿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执行二庭副庭长邓某受贿、滥用职权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原总经理李某某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案,青岛市李沧区上王埠实业总公司原总经理纪某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青岛市原市长助理王某受贿案,青岛市原副市长张某涉嫌受贿案,青岛市原副市长罗某某涉嫌受贿案,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金某某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上述案件均取得明显的辩护效果。 律师先进事迹材料2 吴益民,男,1964年8月出生,本科,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三级律师,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杨浦区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成员,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为杨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益民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益民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吴益民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益民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但如果场地不落实,一旦发生强迁,客运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职员面临待、下岗问题,150余辆车子及线路无法处置,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吴益民建议拆迁方应如实向区政府反映实情,尽量解决该站搬迁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吴益民还了解到,拆迁方曾与有关部门订立过用地补偿协议,完全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协议,落实客运站的场地。根据这一情况,他提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到客运公司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进度,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争取达成协议,决不能简单地采用强制拆迁或者诉讼的 方法 ,只有在谈判无望、相关单位又无法解决用地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强制拆迁 措施 。吴益民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区政府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同,采纳了他的建议,最终长途客运站顺利搬迁,保证了工程进度。 20xx年4月至10月,吴益民被抽调到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工作。他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细翻阅了这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感觉都是一件件棘手的个案,但吴益民迎难而上,针对每一个案都仔细研究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一次次地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吴益民不计报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终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吴益民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 二、心系人民勤于履职 吴益民平时很忙,除办案外,又要忙于一些社会事务,但他却忙得不亦乐乎。尤其是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吴益民更是尽职尽责,因为他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句话,“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吴益民把积极参政议政看作一种神圣的重任,同时又把它看作是宣传和展现律师法律、政治等综合素质的良好平台。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己律师工作的特点,注重收集信息材料,倾听同行们的心声,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吴益民欣慰的是,当了二届人大代表,还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获。 20xx年底,吴益民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了中环线杨浦段最后八户人家强迁听证会。会上,吴益民详细听取了动迁公司、被拆迁人双方关于强迁的听证意见。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拆迁人详细阐述该强迁裁定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建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但吴益民又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建议动迁公司在坚持依法动迁的前提下适当友情操作。听证会后,他的建议得到了被拆迁人、动迁公司双方认可,八户人家最终未走强迁之路,确保了中环线顺利建设。 20xx年初,吴益民代表杨浦区出席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参与讨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 报告 》。会上,吴益民针对《工作报告》的内容,从人大代表、律师的角度,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四条建议。一要进一步完善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程序,规范执法手续,确保公正;二要不断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伪劣药品惩治力度的监督,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三要进一步保障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权利,给律师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创造更好的条件;四要在崇明岛大开发前选择几起典型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宣传 教育 力度,确保崇明大开发时干部队伍不走歧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充分肯定并在其工作报告中采纳了吴益民律师的观点。 三、关心弱势群体热心社会公益 吴益民乐于助人,关心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不求任何索取,他在不遗余力地为那些无经济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之余,又慷慨解囊献爱心,资助了很多困难家庭,使这些家庭的孩子重返校园。有人评价他更象一位慈善家。 吴某因动迁数次进京上访,而且与政府情绪对立,是一起疑难复杂的动迁矛盾纠纷。吴益民接受市联席办基层组指派后,立即着手做劝服工作。吴益民了解到,吴某是一位残疾人,妻子是外来妹,两人都没有工作,还有一位读初二的女儿。吴益民在做劝服工作时,耐心地倾听吴某的述说,从法律上、情理上对拆迁工作进行分析,指出吴某的不合理要求之处,希望他能够积极配合动拆迁工作。其间,吴益民得知其女儿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但为了尽量减轻家中的负担,从不乱花一分钱。当吴益民又得知吴某的女儿至今还拖欠学校的学费时,内心有点辛酸,不能让孩子面临中止学业的可能。望着懂事的孩子,吴益民当即拿出5000元,作为补缴学费,并表示再资助数万元,直至吴某的女儿完成初中、高中的全部学业。当孩子双手接过5000元的瞬间,阳光般的笑容又重新回到她幸福的脸上。吴益民耐心的劝解和慷慨的举动打动了吴某,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全家的困境,也打消了他想采取进一步过激行动的念头。6月1日晚上,吴益民又邀请吴某一家共进晚餐,为其女儿庆祝“六一” 儿童 节。此时此刻,吴某倍感感动,他彻底打消了采取过激行为的想法。一起多年疑难复杂且影响极广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 上海市建二公司蔡某经济困难,妻子下岗,父亲身患癌症,给本已经济不好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花去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吴益民知情后,又慷慨解囊15000元,使蔡某一家不胜感激。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吴益民先后捐款数万元,帮助困难家庭10多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律师先进事迹材料3 一、以坚定信念为先导,拓宽视野强素质,不断推进事务所全体律师的政治思想及执业素质教育。 王宁刚律师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结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的活动要求,他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的同时,还坚持把形势政策、区情发展、民族政策解读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自身和其他同事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在事务所内部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在他的带领下,通过不断学习, 事务所全体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执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科学管理促规范,使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王宁刚律师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等各项 规章制度 而且身体力行。在他的要求下,事务所实行了“统一规范着装、统一规范接待行为和服务用语、统一规范办案服务流程、统一规范法律文书格式”的“四统一”规范服务模式,使事务所树立了良好的规范服务形象。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形成了工作环境和谐,同事间相互团结,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形成了业务工作、制度建 设“双促进、两不误”的良好氛围。 三、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勤勉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 律服务,创造了事务所“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工作中,王宁刚律师始终坚持把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自觉用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他承办的所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不仅没有丝毫违纪问题,也没有一位当事人投诉,而且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自执业以来,王宁刚律师累计接待咨询万余人次,担任区内重要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数十家,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内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或维护经济利益数千万元。王宁刚律师在承办“宁夏某化学有限公司氯气泄露重大环境污染赔偿案”、“宁夏某商城集体租赁纠纷案”等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案件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心、高超的执业技巧,成功的化解了群体社会矛盾,使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并使双方的利益诉求得以平衡,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成为行业内的经典案例。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以诚信、尽责、高效的服务宗旨在律师行业内创造了“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四、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团队化服务。 王宁刚律师自执业伊始就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社会中具有良好的公益律师形象。执业以来已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数千次无偿法律咨询,办理三百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维护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用真情和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承办的“刘某产品质量索赔案”、“禹某工伤索赔案”成为 我区法律援助的经典案例。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时有被侵害的现状,在王宁刚律师大力倡导下,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先后成立了“银川市兴庆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银川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专门为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12年3月,王宁刚律师又积极与自治区妇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系、协调,争取到了“中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行动”专项资金,为宁夏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拓展了新的资金 渠道 和机构支持。在王宁刚律师的领导下,两个法援工作站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为党和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从最初个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到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王宁刚开展的法律援助 工作走向了机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带领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到了法律援助的队伍中。 五、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出色完成各级司法行 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类文件要求、各项工作安排,王宁刚律师在事务所内部指定事务所行政部专门负责各类文件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上级下发的文件和工作安排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10年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开展的“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深化法律服务促发展”活动中,王宁刚律师积极参与、认真贯彻落实。其本人还担任活动组委会联络组组员并大力动员本所律师参加该项活动,出色的完成了组委会交办的工作。 有思,所以明;必行,所以远。王宁刚律师在十余年的执业历程 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在未来的征程中,他将继续身怀一颗公正无私的心;一种勇于奉献的精神;一份矢志不渝的热情;继续践行一名律师的誓言,戒骄戒躁、踏实前行。 看了“律师先进事迹材料”的人还看了: 1. 法律援助事迹材料 2. 2016法院先进事迹材料 3. 记者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4. 法官先进事迹演讲稿3篇 5.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事迹

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3)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2022年7月,周旭亮被聘请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栏目法律专家库成员

2022年6月,周旭亮被特邀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约合作律师

2022年6月24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被收养的“弃婴”》

2022年5月20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我要报复“前男友”》

2022年4月1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生父”找上门》

2022年1月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绑架”自己的孕妇》

2021年10月2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妻子助夫欺保姆》

2021年,《法治日报》特聘请周旭亮律师成为本报社律师专家库成员

2020年,中央级期刊《中华英才》杂志封底人物专访

2020年,正式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实践导师

2020年,当选2019年度法律创新影响力大会“公益普法优秀个人”

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二季“优秀公益代理奖”

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三季“人气律师”

2019年,北京电视台BRTV《第三调解室》暨北京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贡献奖”

2018年,荣获《法制晚报》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2017年,荣获《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2016年度魅力律师称号

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中国好律师》”封面首位律师

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向公正致敬》”唯一封面律师

2016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追梦中国——精英律师卷》”封面首位律师

2016年,受聘为《法律与生活》“中国拆迁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

2015年,受聘为《法制日报》“中国企业拆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CCTV-12《见证》法律专家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优秀青年律师

司法部《法律与生活》“首席法律顾问”

《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

BRTV生活频道《生活广角》、青年频道《谁在说》专家团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之声律师嘉宾

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特邀演讲嘉宾

经典案例被收录进《最高人民法院经典案例选编》

庭审被全国各地(如广东省高院)政法系统观摩旁听、研究学习等。

中国律师杂志第11期

论文《刑罚功能论》,邱兴隆,《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刑罚个别化否定论》,邱兴隆,《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论一般预防的正当性》,邱兴隆,《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威慑刑的理性反思》,邱兴隆,《法律科学》1999年第1期《刑罚的相应性的基本蕴涵》,邱兴隆,《现代法学》2000年第2期《报应刑的生命路程》,邱兴隆,《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一般预防的规诫》,邱兴隆,《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个别预防论的价值分析》,邱兴隆,《法学论坛》2000年第2期《刑罚是什么》,邱兴隆,《法学》2000年第4期《一般预防的局限》,邱兴隆,《政法学刊》2000年第3期《报应论的理念嬗变》,邱兴隆,《湖南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一般预防论的流变》,邱兴隆,《法学评论》2000年第5期《刑罚一体论的解构》,邱兴隆,《法商研究》2000年第5期《一般预防论的价值分析》,邱兴隆,《法学论坛》2000年第4期《个别预防论的四大命题》,邱兴隆,《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一般预防的证明》,邱兴隆,《云南法学》2000年第3期《死刑废止论的起源》,邱兴隆,《当代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刑罚个别预防论批判》,邱兴隆,《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刑罚报应论》,邱兴隆,《刑事法评论》第6卷《刑罚一般预防论》,邱兴隆,《刑事法评论》第7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多重的刑罚是相应的》,邱兴隆,《法学评论》2000年增刊《个别预防论的源流》,邱兴隆,《法学论坛》2001年第1期《犯罪的严重性:概念与评价》,邱兴隆,《政法学刊》2001年第1期《西方刑罚一体论的九大模式》,邱兴隆,《湖南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刑罚一体论的影响》,邱兴隆,《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报应刑的价值悖论》,邱兴隆,《法学论坛》2001年第1期《死刑的德性》,邱兴隆,《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2期《国际人权与死刑》,邱兴隆,《现代法学》2001年第2期《批判的学问》,邱兴隆,《现代法学》2000年第6期《学海沉浮录(之一)》,邱兴隆,《中国律师》2000年第11期《学海沉浮录(之二)》,邱兴隆,《中国律师》2000年第12期《学海沉浮录(之三)》,邱兴隆,《中国律师》2001年第1期

多年来,结合律师业务,利用工作之余积极研究经贸和法学理论,先后在《国际贸易问题》、《世贸组织动态与研究》、《国际商务》、《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中国民营》、《鹏程杂志》、《国际商报》、《中国律师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法制报》、《深圳晚报》、《晶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香港有线电视台、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律师在线》等国家和地方众多杂志、报纸、电视和网站及大型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经贸及法律论著十余篇、文章百余篇。一、著作 : 1999年10月为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交易会撰写编著《技术交易实务》一书。二、部分论文 :1:1995年 《论一国两制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95年第4期《深圳特区法制》)2:1995年 《我国外贸企业国际反倾销问题及其对对策研究》(95年6期《深圳特区法制》)3:1996年 《建立我国外贸反倾销应诉机制的思考》(96年第3期《国际贸易问题》/96年第2期《律师与法制》)4:1998年 《反倾销案件认识误区》(1998年1月7日《中国律师报》)5:1998年 《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市场秩序》(1998年12月21日《深圳法制报》第8版)6:1999年 《技术交易合同主体及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99年12月5日《国际商报》第6版/99年9月19日深圳电视台《法制纵横》专栏)7:2000年 《反倾销案件中电子文件证据问题的研究》(2001年10月全国律协国际专业委会员年会论文集,后被众多刊物转载、文集辑录。)8:2001年 《中国入世:反倾销与保障措施》(2001年第7期《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1年11月《中国律师》)9:2001年《有奖销售奖券空号消费侵权案辨析》(2001年12月《律师与法制》)10:2002年 《中国入世与律师专业定位:论执业品格与专业定位对中国律师业发展的影响》(2002年9月12日第10版《深圳法制报》)11:2004年 《从彩电反倾销案谈律师执业操守与律师生存环境》(2004年第9期《中国民营》)12:2004年 《我机电企业在反倾销涉案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技巧》(2004年10月第96届广交会商务部研讨会演讲论文)13:2004年《深圳律师业现状之片面观》(2004年7月《律师与法制》)13:2005年 《科学认识中国频遭国外反倾销深层原有及应对举措》(2005年第2期《中国律师》)14:2008年《基层社区是我国律师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2008 年12月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优秀论文演讲发言)15:2009年《关于律师业的新思索》 (2009年12月《中国律师观察网》及2010年2月《中国律师》杂志发表)16:2010年《律师职业悟性漫谈》 (2011年1月《中国律师杂志发表》)注:上述是汪腾锋论文文章中的一部分,其中数篇论文已被重要学术专著或教科书摘编引用。

1979年至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后考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先生,后未完成学业就下海从商。曾两次因“经济犯罪”含冤入狱,遂了早年的进监狱体验的想法。后经师友鼓励,重走学术之路。1998年1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199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6年在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2006年至2010年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2010年8月调任湖南大学,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 30年前的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的时候,15岁的邱兴隆高中毕业。此时,中国和越南之间的战火已经烧了起来,这个来自湖南湘乡的少年希望能够成为士兵置身战场。他的士兵之梦没能成真。他不得不重返学校,补习了半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现在的西南政法大学)。“当时说是读法律系,但整个国家其实没什么法,也就是《宪法》、《刑法》、《婚姻法》,而且《刑法》用得多,自然而然就对《刑法》感兴趣。”邱兴隆回忆。在邱兴隆考上大学的1979年,国家颁布了《刑法》。“1979年之前,死刑被滥用了,任意性太大,没个准。像张志新、遇罗克这样的案子,死刑起到的是反动作用,被扼杀的是真理。”邱兴隆说。1979年之后,尽管死刑是作为法律手段存在,但和政治的结合依然紧密。《刑法》颁布之后不久,全国性的严打开始。“严打时期,死刑的适用范围被扩大了。比如说盗窃罪,1979年最多是无期徒刑,到了1981年,就可以判死刑了,盗窃罪一下成为死刑大户。”邱兴隆说了一个案例,当时有人偷了一批纽扣电池,受害人报案是价值四千多元,但当时公安局搞了个界定,定成三万多元,这就判成了死刑。这起案件后来被认为是一起错案。“因为后来发现那些电池是假冒伪劣产品,不值这么多钱。”邱兴隆的办公桌上置放着一本他所著之书《关于惩罚的哲学——刑罚根据论》,为此书作序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教授高铭暄。1986年,23岁的邱兴隆成为了高铭暄教授的博士研究生。一年之后,确定博士论文选题时,邱兴隆本打算以死刑为研究方向,但高教授否定了,高认为,在当时的形势下,死刑是不便于拿出来谈论的,这是个政治问题。北京大学教授的陈兴良曾回忆与邱兴隆那段在北京的日子,“当时的邱兴隆桀骜不驯而玩世不恭,尤其是他性格上的易变和情绪上的急躁,多少为他后来的变故埋下了伏笔。他是一个极不安分的人,创新冲动与冒险心理主宰着他。”彼时,正值海南建省前夕,原本平静的岛屿一片喧嚣。在和朋友到海南大学联系工作的时候,邱兴隆被校方开出的优惠条件所吸引,答应毕业之后到该校工作,并以教学实习的名义留在海南,办起了一家书店。1989年,匆忙回京完成博士论文的邱兴隆,7月份办理了分配到海南大学的手续,并准备在8月份进行博士论文答辩,看起来,他的学业之门马上就可以关上了。但他没想到的是,此时,属于他的“传奇”之门才刚刚打开。1989年7月20日,邱兴隆被警察带走了。在一次清查行动中,警察在他那里发现了几部书稿。当晚,邱兴隆便被以“涉嫌非法出版”之名送进了北京市公安局收容审查站。“收容审查的最长期限本应为3个月,但等事情查清,我被整整关押了185天,收审结束时,还留下一个尾巴——取保候审。”邱兴隆回忆。陈兴良记得,从收审站出来之后,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邱兴隆找到了他,他安排邱洗澡、吃饭,并陪着他买了全套的新衣服换上。在邱兴隆被收容审查期间,海南大学已经致函中国人民大学,表示不再接收他。1990年,虽然邱兴隆获得了自由,但当时北京市收容审查站只是口头宣布事情已经查清,其不存在违法行为。当邱兴隆提出要书面结论时,遭到了拒绝。“从承办人员那里了解到,之所以不给书面结论,是因为当时行政诉讼法已经出台,我属于被错误收容审查,而且超期,出具书面结论等于给我提供诉讼的证据。”邱兴隆说。当时,他的老师高铭暄、王作富教授曾在多种场合以他的遭遇为例,呼吁制止滥用收审、侵犯人权的现象。“收审释放”的影响巨大,没有单位愿意接收他,遇到有愿意接收他的单位,又要他出具收审他属于司法错误的法律文本。邱兴隆感到了心灰意冷,与中国人民大学不辞而别,“失踪”了。 他下海做了一个书贩。“当时觉得,读了博士又有什么用呢?我感到了一种自卑。”邱兴隆还在不停地吸着烟。在他回忆里,1993年,他在河北石家庄向一位书商追款,没钱给他的书商给了他一批盗版的《读者文摘》精华本,他接受了。这些书后来被查了出来。“当时正值全国扫黄打非,而石家庄又是盗版书的重灾区,甚至因为我是法学博士生的原因,我被某些地方领导刻意树立成了反面典型。”1993年3月,邱兴隆被石家庄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出版”为名收容审查。1994年8月,已经被收审近一年半的邱被以“投机倒把”罪名逮捕。他从收审站转到了看守所。由于一直没有终审判决,邱兴隆就一直呆在看守所里。这种厄运意外地给邱兴隆研究死刑提供了便利。邱兴隆觉得看守所里的“亚文化”对他是有帮助的。每个刚来的“新人”都要对号子里的人讲自己的入狱起因,不说实话就挨揍。作为法学博士生的邱兴隆在看守所里很有名,囚徒们往往把他当成救命稻草,将自己的经历和犯罪过程详述给他听。“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各种各样的心态都有。”邱兴隆见识了各式死刑犯,有刚进来的时候大无畏的,但临到上刑场时,屎尿弄了一裤子。执行死刑的人都有经验了,把犯人的裤腿都扎好;也有不怕的,笑着走的,还开玩笑说,哥几个再见啊,上路了。邱兴隆思考,为什么看上去和我们一样的人,就非把他杀了不可?还有那么多人,即使按照并不合理的法律规定,他也不该判死刑,为什么就判了死刑?“如果我是法官,在判死刑的时候,我会受到煎熬,但有的人也许不会。” 1996年的冬天,他和两个死囚关在同一个号子里。邱兴隆当时胃出血,拉出来的全是一块一块的血,往盆子里吐的也全都是血。“吐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就要死了。”邱兴隆说他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仍在原地,没有死,也没有人把他带走。他听到牢里的人都在大声地给他报号——这里有人生病了。好不容易,有个干警过来,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邱兴隆,踢了他一脚,以为他是装病,走了。那两个和邱兴隆同号的死囚用手铐使劲砸着铁门,大声叫道,你们还管不管啊,人都要死了!“他们是死囚啊,但他们在想着救我,这个时候,你说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杀人的时候也许很凶残,但这个时候的他们又怎么解释?我觉得人性本来是善良的。”邱兴隆认为这样的经历影响了他日后主张废除死刑。邱兴隆早期做学生的时候是主张保留死刑的。“做学生的时候,从学校到学校,没什么思考。从某种意义上说,看守所的经历是一种财富,从素材的收集到思想的积累,都是在书斋里找不到的。在看守所里,抬头见刑法,低头见罪犯,想不思考都不行。”邱兴隆开始有意地研究看守所里的死囚。为了了解他们,他故意让干警给他调号,因为“一个号子里最多只有两个死囚”,他想接触更多将要赴死之人。对于死刑,彼时出现了一些变化。1996年的冬天,职务侵占罪出台之后,看守所里有个信用社的主任原本因为贪污被判死刑,后改判为职务侵占罪,获刑15年。“我清楚地记得,当他的镣铐被打开之后,他大喊一声:活——了!整个看守所都听得到。能听得出来,那种求生的欲望是多么地强烈。”邱兴隆觉得,从那个时候开始,死刑的滥用开始刹车了。 邱兴隆留着一头长发,黑且瘦,这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流露着颓废感的摇滚歌手,而不像是律师和教授。他曾开玩笑地说,要把失去的头发补回来。在看守所里,他留了近5年光头。1993年到1998年之间,看守所里的邱兴隆不知道作为囚徒的日子什么时候是尽头。他曾经因病出去就医过一次,外边的街道他都不认识了,“变化太快了,这让我感到心慌。”他甚至认真地打算过,放出去之后,回湖南老家种两亩地,平平淡淡过一辈子。1997年12月,在被羁押近5年后,邱兴隆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由于实际羁押期限超过了所判刑期近一倍,他不服判决,继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他本人和他的辩护人张金龙律师的请求下,1998年12月20日,邱兴隆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无罪。 这个终获无罪的法学博士生,带着在看守所里用糊包装盒的纸写就的几百万字论著、手记以及九麻袋的书,南下重庆,回到母校西南政法大学任教。1999年,曾经“很不听话”的学生邱兴隆向导师高铭暄教授提出重新申请博士学位。1999年5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邱兴隆的博士论文答辩开始,刚准备说话,他已泪流满面。23岁就考上博士研究生的邱兴隆在36岁时拿到了博士学位。对于死刑,学界已经沉默很久了。1980年代严打的时候,曾有学者对滥用死刑提出异议,当时被当作政治事件来处理,这些学者还被全国通报批评。2002年,邱兴隆在湘潭大学组织召开了一次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这在中国还是第一次。结果他发现,在那次会议上,除开国外法学者,主张立即废止死刑的中国法学者只有他一个。“目前,从国内法学界来看,大多是限制派和将来废除派,几乎没有人主张死刑要永远存在,但什么时候废除则意见不一,立即废止死刑的声音是少数派。”邱兴隆做过民意测验,主张废除死刑的人大概只有百分之十一左右,大部分人主张保留死刑。“很多人质疑过我,老百姓都不主张废除死刑,你为什么要违反民意?”邱兴隆认为,做事情是要考虑民意,但绝不能只考虑民意,如果民意第一,“我们都不要上大学,种田就行了,上大学就要培养精英意识,常人想不到的东西你能想到。”在颇受争议地辗转西南政法、湘潭大学之后,邱兴隆做起了律师,但他无法完全适应远离学校的生活,2006年,他接受了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到厦大任教。“我在厦大领的工资基本上都花在长沙和厦门之间的路上了,在厦大就是精神寄托,证明自己作为学者和老师的存在。”邱兴隆会给学生们说起他的经历。他非常认同费孝通说过的一句话——监狱是社会的窗口。有什么样的监狱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监狱可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程度。“一个不重视罪犯待遇、不重视生命的国度,文明程度肯定不行。你在杀一个人的时候,就已做出了判断,人是可以被杀的。”邱兴隆说,“宽容是一种美德,爱罪犯就是爱你自己。”

发现杂志2021年第一期

我非常喜欢,因为我的偶像就是杨洋,所以杨洋的任何杂志封面我都非常的喜欢。

杨洋在娱乐圈当中可以说是一个高颜值的存在了,而杨洋总是给大家一种非常潮流的感觉,其实小编也是非常的喜欢杨洋,因为像这样演技还有时尚感都非常强的正能量明星,确实是很少了。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说,杨洋的最新杂志封面。

杨洋的最新杂志封面是在2021年的9月23号发布出来的,在这个杂志封面发布之后,很多的网友都开始尖叫了起来,特别是杨洋的粉丝。在这个杂志里面,大家可以发现,杨洋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非常帅气的,这个杂志也有很多不同的风格,让大家看见了不一样的杨洋。小编还是非常喜欢杨洋的这个杂志封面,因为小编本身就是很喜欢杨洋的长相,再加上杨洋的颜值以及他的身材能够驾驭很多的风格。

杨洋是一位演员,他在出道之后也是演了很多的角色这些角色在杨洋的身上,似乎是被演活了,特别是杨洋在演古装剧的时候让小编觉得真的就像是古代里面的人穿越过来了一样。现在很多的小鲜肉都被大家嘲讽,非常的娘,但是杨洋却并没有这样,他一直都在给大家宣传着一个正能量。其实相对于来说,杨洋在同年龄段的明星当中,确实是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了。他的学历是非常高的,演技很好,而且一直都是很正能量的。

作为明星时尚感强,这肯定是无可厚非的,而杨洋在娱乐圈当中,很少打扮得非常的洋气,总给人一种很硬汉的感觉。也就是因为这样的明星,才能够让大家回到正常的审美观念当中。现如今,娱乐圈的男生化妆穿裙子已经让大家觉得很为震惊了,也带偏了很多人的审美观。

2021年SCI期刊影响因子正式出炉!梅斯医学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度肿瘤、心血管、呼吸、免疫、内分泌、消化、儿科、泌尿外科&肾病科和骨科各分科的期刊影响因子排行榜,快来看看吧!2021年肿瘤科TOP20由于肿瘤学科自身独具的优势,在影响...浏览5325 回答154 各科室排名前十的期刊,竟然是这些盘点了今年各大期刊的影响因子,有人欢喜有人愁,期刊的选择与投稿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左右学术论文的影响力。但事实上,许多医学工作者看完报告后更加焦虑,SCI的神坛风起云涌,可是到底什么样的期刊适合我,我应该怎么投稿才不会一次又一次地被打回,我的论文要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能投...浏览5325 回答154 最新SCI影响因子出炉!终有心血管期刊突破30分!(附141本最新SCI影响因子出炉!终有心血管期刊突破30分!(附141本心血管期刊IF),肿瘤,心血管病,外科,子刊,期刊北京时间2021年6月30日下午,科睿唯安官网发布了2020年度最新SCI影响因子。同前几年一样,今年大部分期刊的影响因子依旧呈现出“牛市”般的一...浏览5325 回答154 全部12982个!2021年最新SCI影响因子全名单(附带EXCEL昨日,网上流传一份SCI影响因子名单,且只有400个期刊的影响因子。部分网友吐槽:我们的专业不配出现在TOP400上。小编最新整理一份最全的SCI影响因子全名单,涉及12982个被收录的期刊,包含其SCI期刊总被引数、影响因子、特征因子。浏览5325 回答154 2020年各大期刊影响因子为什么有些期刊影响因子不高但却是一区的?因为准备投论文,再看最新的影响因子以及期刊分区。发现一区的一些期刊影响因子并不高,比如在神经科学领…目前国内影响因子最高的期刊是哪个根据JCR2016年出具的201浏览5325 回答154 各期刊影响因子大汇总各期刊影响因子大汇总-文末福利,近期,2020版全球学术期刊影响因子(IF)发布了。本文整理了2020版的各个期刊的影响因子,同时比较了前5年的情况。通过比较可以了解,哪些期刊的影响因子在上升,哪些影响因子在下降。为读者发表论文时选择期刊提供一定的参考。

没停。新发现杂志没有停刊,截至到2022年11月17日新发现杂志还在一直更新,每月初更新,当当网有售卖,2022年五月份开始售卖至2023年。

奔流杂志2021年第一期

表示2021年在某期刊的第29期发表。每个参考文献后面都有一串数字,这些数字分别表示了该论文在第几期第几卷上进行开单的,另外也表示了该论文所在期刊的页数,这样相对来说比较科学性,能够使读者比较方便的找到该文献的出处。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

⒈ 定期出版的刊物。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年、月顺序编号出版。引巴金《探索集·怀念烈文》:“这以后又过了两个月,在上海出版的十三种期刊,被国民党政府用一纸禁令同时查封了。”孙犁《秀露集·书的梦》:“我记得买过六期《文学月报》,五期《北斗》杂志,还有其他一些革命文艺期刊,如《奔流》、《萌芽》、《拓荒者》、《世界文化》等。”国语词典定期连续出版的刊物。如周刊、月刊、季刊。词语翻译

时代报告奔流不是黑刊。《时代报告》杂志是由时代报告杂志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国大型综合类期刊。时代报告奔流21年已经正式改版成学术上传到知网。从这一方面来看,也不能够武断的说他是水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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