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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发展史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2 13:13:39

刑事科学技术发展史论文

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的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凡届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称为宏观论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是微观论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

刑事科学技术是现代科学技术在刑事诉讼领域具体应用的学科,它的发展始终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同步。19世纪下半叶,随着工业革命的进步,现代意义上的刑事科学技术体系也随之形成。但从渊源上说刑事科学技术是一门十分古老的学说,而且在中国的刑事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许多项目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例如中国是被世界公认最早应用指纹的国家,是指纹技术的起源地。夏代前后,陶瓷上留有制作者有意捺印,以作为图案或标记使用。周代的契约上就出现捺印的手印。1975年从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封诊式》是中国最早有关现场勘查和痕迹学的技术文献。中国古代法医学始于公元前407年魏国颁布的《法经》,守理宗淳七年(1247年),湖南提点刑狱官宋慈编著的《洗冤集录》五卷,这是中国古老的乃至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刑事科学技术从初创到发展到当今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刑事科学技术开创和建设的第一阶段(1949~1965年);刑事科学技术遭到严重破坏的第二阶段(1966~1976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十年动乱的文化大革命,从此中国进入了历史性的发展时期,刑事科学技术也进入了恢复并迅猛发展的第三阶段。全面构造并形成了刑事科学技术的学科体系,在规模和水平上更能适应斗争发展的需要。

刑事科学技术论文范文

罪犯心理矫治在我国实施以来,已积累和丰富的 经验 ,随着社区心理矫正的产生,原来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适用对象需要界定,社区心理矫正应当作为罪犯心理矫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罪犯心理矫治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本文对国外罪犯心理矫治领域中的新进统计技术做了一个较深入的考察和介绍,并强调了新发展出来的统计技术——ROC曲线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等对罪犯评估结论准确性的巨大借鉴和促进作用。

关键词 罪犯心理矫治 ROC曲线 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罪犯心理矫治案例课研究》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郑红丽,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中图分类号:D9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05-236-02

罪犯心理矫治课程是一门法学和心理学结合程度比较高的实操课程,也是一门学生走出校门以后可能需要直接应用的课程。但是我国目前罪犯心理矫治课程中操作性内容缺乏,而且与国外新技术、新 方法 脱节严重。笔者拟将国外近年来在罪犯矫治领域的新近统计技术引入课堂,以期提高学生未来实务工作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一、罪犯心理矫治评估结论的特殊性

一般来说,当今的罪犯心理矫治至少要达到以下目的:通过特定个体的早期行为先兆识别出犯罪可能性高的群体,获取预测性的信息并进而把这些信息应用在制定刑事司法的决策中,比如应用在判罪或释放的决策中。而正如Andrews 和Bonta (2003)所言,这种识别或预功能就是要得出统计的或精确的预测指数,以客观的证据为指导预测犯罪并选择相应的对策。所以,相关的统计分析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和一般的心理统计不一样是,罪犯心理矫治作出预测结论的过程更象医学上一个对“病人”作出“是否患病”的诊断过程。此外,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统计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意识到,对于罪犯再犯风险的预测“结论”不再只是简单地根据事先设定的“一个绝对的分界点(an arbitrary cut-off point)”做出判断的过程,而是通过“风险决策”程序最终做出一个“诊断(Diagnosis)”的过程。这一诊断结论实际上只有两种:高风险或低风险。而与之相对应的是,这名罪犯事实上也分属于两类人:未来出现再犯或者没有再犯。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2X2的列联表(contingency table)(表1):

表1. 2X2预测准确性表

由表1可知,当罪犯心理矫治评估人员针对一名罪犯作出了“高风险”或“低风险”的诊断结论以后,会出现4种情况:事实上的再犯被正确地诊断为高风险,即真阳性(true positive,TP);事实上没有再犯的被错误地诊断为高风险,即假阳性(false posivive, FP);事实上的再犯者被错误地诊断为低风险,即假阴性(false negative,FN);以及事实上没有再犯的被正确地诊断为低风险,即真阴性(true negative,TN)。这样的数据形式是典型的信号检测论(Signal Detection Theory,SDT)的研究对象。

二、信号检测论理论及ROC曲线的应用

信号检测论最早出现于雷达侦测领域,即借助于统计方法帮助雷达有效的区别雷达“信号”和“背景噪音”(Leshowitz, 1969)。经过二战的强力促进,信号检测论及其相应的技术和方法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和提升,并在战后逐步扩大到 其它 应用领域,如医药行业、非损伤性检测、信息检索、产品检验、调查研究,以及临床心理学等(Swets,1996)。而近年来,研究者开始试着将信号检测论引入罪犯心理矫治领域(如Mossman, 1994; Ward & Dockerill, 1999;Grann, Belfrage & Tengstrom, 2000; Andrews & Bonta,2003)。

信号检测论的重要发现在于:人们在作出“肯定”或“否定”诊断时,实际上是包括2个过程:辨别(discrimination)和决策(decision)。所以简单地使用总体准确率来表示罪犯风险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并不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方法,应该寻求那些能同时反映辨别和决策水平的数据指标。这样的指标有多种,但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仍是ROC这一指标的应用最为广泛(Arian,1998,宇传华,2000)。所谓ROC,其英文名为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接受者操作特征曲线),也有称为Relative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相对操作特征曲线),都简称ROC,具体见图1。

图1 任何决策标准(criterion)下,以Hit Rate为Y轴,以False Alarm Rate为X轴的ROC曲线Simpson和Fitter(1973)提出以“ROC曲线下的面积(Area Under Curve,简称AUC,记为A)做为诊断准确性的指标”。AUC的取值范围在0至1之间,值越大表示诊断准确性或判断能力越好。宇传华(2002)认为AUC到达以上时诊断价值较高,时诊断价值中等,低于时诊断价值则较低。例如图中ROC曲线的AUC值为,其诊断准确性较差,不具有诊断价值。

三、目前的发展趋势

正是因为将信号检测论理论引入到罪犯心理矫治领域,使得我们对罪犯评估结论形成过程有了新的认识:随着人类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特别是统计技术的迅猛发展,罪犯评估技术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临床诊断过程,而是一个引入了风险管理与机率的观念,利用强大的统计方法,做出最终诊断结论的决策行为。

首先,评估结论的做出不再是依靠个人主观经验做出,而是利用研究分析和统计方法,从庞大而纷繁的资料中筛选值得信赖的预测因子(预测变量,predictor variables),最终形成一个较为稳定和精确的诊断统计模型(statistical models)。一般情况下,涉及诊断和预测的典型方程式为: response variable=g(predictor variables,parameters,random noise)

其中的反应变量(response variable)也是因变量y,在罪犯评估中,y只有两个值,是二分类别变量。y=1如果表示评估结论为罪犯“高风险”,则y=0则代表为“低风险”。而预测变量(predictor variables)也是自变量x,对于方程式g而言,目前我们一般将其假设为一个具有k个预测变量x=(x1,x2,x3,…,xk)的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linear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s),所以这一模型可以表达为更典型的方程式:

score(x)= 0+ 1x1+ 2x2+ 3x3+…+ kxk

通过对已有的资料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或者对测谎专家测谎经验进行调查分析后,我们可以获得一些有在统计学上表现出来预测力较好的回归模型,例如M4、M5,具体数据如表2。

分别以这两个诊断模型为依据,进行罪犯风险评估,做出最后的诊断结论——“高风险”或“低风险”。然后对比最后事实上的再犯与否计算出相应的“击中率”和“虚报率”。如此反复多次以后,就可以得到若干对“击中率”和“虚报率”数据,并据此可绘制成两个诊断模型所分别对应的ROC曲线,结果如图2。

表2

注:因变量为score(x)

将上述数据转化成具体的诊断线性回归模型分别为

M4:score (x)= +;

M5:score (x)= +。

图2 根据实际数据绘出的模型M4和M5所对应的ROC曲线

从图2中我们可以非常直观地知道诊断模型M4(AUC=)应是比诊断模型M5(AUC=)诊断准确性更高的诊断模型。Grove等人对136个相关研究进行元分析发现.使用这类评估方法要优于传统的临床评估方法 (Grove et al, 2000)。

参考文献:

[1]Andrews, D. A., & Bonta, J.. 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 third edition. Cincinnati, OH: Anderson. 2003.

[2]Leshowitz B. Comparison of ROC curves from one and two interval rating scale procedures. The Journal of Acoustical Society of (46).

[3]Swets, J. A.. Signal detention theory and ROC analysis in psychology and diagnostics: Collected papers.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ion. 1996.

[4]宇传华. ROC分析方法及其在医学研究中的应用.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博士). 2000.

[5]Arian R van Erkel. 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ROC) analysis: Basic principles and application in radiology. European Journal of (27).

[6]Simpson, AJ, & Fitter, MJ. What is the best index of detectability?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73(80).

[7]余松林主编. 医学统计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2.

[8]Grove, ., Zald, D. H., Lebow, B. S., Snitz, ., & Nelson, C.. Clinical versus mechanical prediction: A meta-analysis.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2000(12).

【摘要】罪犯的心理矫治是监狱劳教所在 教育 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罪犯的心理矫治,目前被看作除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之外的第四大罪犯改造手段。在上世纪60年代以前,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种心理学派的发展,心理矫治被应用到罪犯改造体系中,并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60年代以后因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被冷藏,但是经过实践的打击与发展,在80年代慢慢走向复苏,到如今发展迅速。而我国从90年代开始,心理矫治才在监狱系统中逐步发展起来。笔者研究了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价值,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理论及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相关社会 文化 价值等基本国情,从而得出一些关于制度完善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罪犯的心理矫治;罪犯改造;实施现状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与地位作用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

在世界范围内,心理娇治在罪犯改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对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层出不穷。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此研究比较深入,并且在监狱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运用。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逐步引进这一模式以来,国内的许多学者纷纷对此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主要涉及到我国监狱罪犯改造中心理矫治的适用现状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对策的探索。

而首先研究的前提是准确地界定它的概念,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将“罪犯的心理矫治”定义为:监狱劳教所在教育改造犯人的工作过程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

罪犯的心理矫治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学基础之上的,人的理性和意识的存在,向善的基本人格因素和悔罪感的存在,为罪犯的心理矫治提供了人性基础。针对犯罪产生的个体因素采取的特殊预防 措施 ,主要是从犯罪产生的个体原因出发,通过对个体的生活指导、心理治疗、欲望克制等方式,改造与消除个人与社会不相适应的缺陷与矛盾,以达到预防某些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目的。刑罚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只有在为了实行一定的目的即矫正、教育罪犯的目的才具有价值,其认为刑罚只有在预防犯罪所必需的限度内进行实施才是正当的。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地位作用

1、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问题关系到心理矫治在监狱系统内的推广和普及,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地位问题,在我国主要存在几种观点:一是认为心理矫治是独立于狱政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等传统改造手段的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二是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时期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监管改造罪犯的一种综合性方法和手段。根据司法部下发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等一系列文件,笔者赞同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时期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观点。

2、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性。运用心理矫治手段对罪犯进行改造,已经成为监狱学界以及实践领域共同关注的焦点。发展完善罪犯改造中的心理矫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1)理论上的重要性。心理矫治的理论研究在我国产生时间晚,尚处于初步阶段,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发展这一理论工作,将进一步深化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研究,使监狱罪犯改造理论体系得到完善和充实。另外,将有利于监狱改造学科的发展。

(2)实践上的重要性。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实践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从罪犯角度来讲,心理矫治能满足罪犯的心理恢复和发展需求,弥补心理上的缺憾,使其适应社会的要求,实现自身的发展。其次,从监狱干警角度来讲,运用心理矫治对罪犯进行改造,有利于提高干警的自理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其本身的发展,使其在工作中高效率的完成任务,实现较高的社会价值。再次,从监狱角度来讲,在实现监狱职能的目标下,运用心理矫治的手段将使改造任务更具针对性,能够对症下药,大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建设人性化、文明化监狱。最后,从国家社会角度来讲,随着国际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我国的行刑制度和罪犯教育改造模式不断受到国外行刑趋势的影响。目前,国际行刑趋势已由“报应性司法”向“恢复性司法”转移。实施罪犯心理矫治适应国际行刑制度的趋势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另外,实施心理矫治,将从罪犯内心根除犯罪起因,有利于“首要标准”的达到,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发展与问题

(一)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产生较发达国家晚,现在正处于起步阶段。约在改革开放初期,对罪犯的心理进行分析就有所涉及,但在大范围内受到重视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改革开放,我国的犯罪率出现四、五次高潮,使得监狱在押罪犯数量猛涨,随着对罪犯改造工作的要求提高,以及心理学知识的日益普及,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

从1981年《全国第八次劳改工作会议纪要》提出要用心理学等科学知识改造罪犯,理论界开始对此进行研究。1983年6月,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宣告成立,随后,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学术团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心理学的研究。法制心理学工作者在罪犯的心理矫治理论上的探索既有定性的理论探讨,也有定量的实证研究。 (二)我国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罪犯心理矫治定位模糊,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 够

首先,领导本身对其重视不够,关注的力度欠缺,没有将罪犯心理矫治纳入监狱改造的重要内容,所起引导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其次,监狱管理机关内部人员大都树立了传统的监狱改造理念,不愿接受新兴事物,具有排斥心理,即使没有这种心理抵触情绪的人也会对其产生怀疑,认为这种方式成本高,见效慢,效率非常低,因此会主动避免使用该手段,从而阻碍了矫治工作的开展;再次,学界对罪犯心理矫治概念存在分歧,对它在监狱中的地位是否可被替代意见不统一,这就极大影响罪犯心理矫治的推广和普及;最后,罪犯本身对心理矫治认识不足,容易将其与精神病治疗联系起来,拒绝接受心理治疗。

2.罪犯心理矫治体系不规范

目前,我国关于罪犯心理矫治呈现出零散、被动、自发的特点。全国没有统一的指导标准和规范模式,各地区之间协调配合程度低,体系不完善,内容不明确。具体表现如下:

(1)组织机构和 规章制度 的设置存在漏洞。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机构基本上存在四层,省、监狱、监区及罪犯内部小组,这样的机构设置看似很完整,但却存在实践方面的不足。首先,省级监狱管理局在设计罪犯心理矫治指导时,对监狱实际情况了解不到位,下级机关在配合执行过程中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其次,机构的管理组成人员的身份定位模糊,存在着管教者和心理矫治者的矛盾,不仅给其本人带来困惑,也会因为其与罪犯之间的距离感致使罪犯不敢轻易对其袒露心声,矫治效果不明显。

(2)高素质的专业性队伍缺乏。心理矫治工作针对的是罪犯的心理问题,因此需要专业心理学人士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帮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碍和服刑期间出现的心理问题,促使罪犯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而据2004年统计,全国监狱系统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人员中,71%是原来从事管教工作的民警,他们大都为半路出家,通过参加心理培训班,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取得心理矫治的基本资格,这样就会导致在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角色定位,导致与罪犯之间产生矛盾,罪犯很容易对其产生畏惧和抵触情绪,另外,警察的身份使得罪犯不敢真实表明自己的想法,出现治疗困境;二是监狱警察自身心理学的知识技术水平很难适应心理矫治的工作;三是矫治力量单一薄弱,罪犯心理矫治任务的繁重使得工作处于应付和走形式的局面。

三、 总结

由上述可知,我们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心理矫治的重视与推广,定期对监狱机关内部人员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同时让罪犯与工作人员树立起正确的相关认识;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大对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的设置的完善,使其能够高效和有力地发挥作用,同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性队伍,专门针对罪犯的心理来进行研究与矫治,从而有效地改变罪犯的心理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狄小华著.罪犯心理矫治导论,群众出版社,2004,15

[2]章恩友著.罪犯心理矫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9

[3]吴宗宪.中国服刑人员自理矫治,法律出版社,2004:78

刑事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下:刑事技术是培养熟悉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刑事技术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一门专业。刑事技术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以发现、揭露和证实各类犯罪活动为目标的专业。现代刑事科学技术有着较为完整的组成体系,按刑事技术的专业类别划分为:照相录像技术、痕迹检验技术、文书(含笔迹)检验技术、刑事理化检验技术、法医鉴定、DNA检验、声纹鉴别技术、气味鉴别技术、心理测定(测谎)技术、人体外貌识别技术、侦查通讯技术、刑事模拟画像。

刑事技术工作信息化的发展论文

对派出所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摘要:笔者通过两个月的基层锻炼,了解到了一些派出所的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了派出所 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方法和对策,由此引发了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 考。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现状;主要问题;方法和对策;思考 信息主导警务,是现代警务的一个突出特点。 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加强“三基”工程建设 特别是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既是在社 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 径,也是区别于传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 明特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业务单位, 担负各业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它的信息化建 设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占有主导地位,是推动公安 基础工作向前发展的依托和保障。笔者在派出所 锻炼期间,通过实际工作和调查,对目前石家庄 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 思考。 一、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1.基层民警对信息技术的掌握情况。根据当 前公安基础工作的要求,基层民警已基本达到会 打字、会上网、会收发电子邮件,能在公安网上 进行信息录入、查询等工作。 2.硬件配置情况。我市的派出所已全部接通 了公安网,有的派出所还建立了所内局域网;民 警微机配置率正逐年提高,有的所队甚至达到 100%。 3.信息化应用情况。 首先是应用意识较强。民警认为,现在所有 日常工作,包括追逃、查人、破抢包案件等都离 不开网络的支持,做到上班必开机、工作必上网, 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 其次是应用水平较高。民警在工作中采集的 各类信息,如案件及违法人员信息,通过计算机 网络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应用系统,使采集的各类 信息及时转化为网上信息数据,发挥信息查询及 共享的作用。特别是在今年的人口普查工作中, 通过“居民区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 居民区的人员居住及房屋情况全部登记录入;通 过“石家庄市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 的流动人口情况全部登记录入。这些信息的录入 大大方便了今后的执法办案和治安管理。 第三是应用范围较广。民警不仅能利用网络 进行信息查询,而且日常公务也实现了办公自动 化,缩短了办公行文等事务性时间,将民警从简 单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节 约了人力和财力,降低了行政成本。 二、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系统培训,基层民警应用计算机的技 能有待提高。虽然计算机已经较为普及,但民警平时工作任务繁重,没有时间学习计算机知识, 又缺少系统培训,计算机操作水平较低。 2.基层派出所计算机等硬件设备总量不足、 配置较低。计算机、网络等硬件建设是公安派出 所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应用的保障,受经费的 制约,基层派出所的计算机配置与信息化建设的 需求差距较大,难以满足公安警务网络化管理普 及、推广和逐步升级的需要。 3.应用网络信息服务工作少。目前民警上网 主要是查询人口信息,依靠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作 战的能力不强,信息预警、信息促控、信息导侦 的工作成效不明显。 4.缺少专业化人才。由于缺少系统性培训, 造成基层派出所信息化专业性人才紧缺,致使一 些硬件故障不能及时排除而影响正常工作,在网 络及设备维护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 5.对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缺乏整体规划。由于 对信息采集项目、录入要求不明确,导致该采集 的信息没有采集,该录入的信息没有录入,或者 采集、录入的信息项目不全,存在偷工减料、描 述不准、用词随意等问题;由于信息研判、传递、 反馈工作不顺畅,导致信息关联度、共享度低, 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 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方法和对策 1.组织开展各种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培训班, 提高民警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网络应用能力。可以 聘请高校计算机教师对民警进行培训,还可以在 市局或分局的主页上设立学习专栏,为基层民警 提供计算机应用、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等内容的学 习资料,丰富学习渠道。 2.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设 备、资金的投入。因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战 略性的系统工程,事关公安工作发展全局,各级 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的、长远的角度出发,把公 安信息化建设列入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人 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 3.大力加强信息的实战化应用,切实提高实 战效能,调动民警的使用积极性。应该在网上建 立信息研判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信息的自动比 对、关联查询、动态分析,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 起来,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的数量和质量, 更好地为公安实战服务。 4.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的科技专业人才,做 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公开招收专业科技 人才,挑选民警进行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 信息化知识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建 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5.加强信息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整合利用现 有各类网络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关联和共享。要 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和规范标准,全面整合现有的 各类信息系统,打破各种障碍和壁垒,努力实现 基础信息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之间互联互 通、高度共享。 四、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1.要切实加强和不断完善对公安信息化建设 的领导。公安工作的信息化是发展的趋势,未来 公安工作的发展水平取决于信息化发展的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 一步提高认识,把实现公安信息化作为公安工作 发展的目标,做到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地抓信息 化建设。 2.要探索建立信息化建设的新模式。当前, 全国大部分地区公安信息化建设模式是按照公安 部关于“金盾工程”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 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由于受地区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以及公安工作发展水平差异的限制,各地 “金盾工程”建设目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平衡现 象,且“金盾工程”建设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分 别建成纵向贯通但横向封闭,相对独立的信息采 集和应用系统,客观上造成了警种部门间信息资 源的壁垒,影响了公安信息资源的合理共享。而 公安大部分业务工作都依赖于对信息的全面、准 确、及时占有,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该具有 所有信息资源纵向贯通和横向融合的特点。因此, 各级公安机关应依据自身公安工作需要建立符合 本地实际的、集信息的采集和应用为一体的、打 破警种部门间的条条限制的综合信息系统。在完 成全部警务工作数据电子化、警务工作流程电子 化、决策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础上,大胆突破传 统思想和警务工作机制模式限制,逐步建立能够 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适应公安工作发展需求的电子警务信息系统,最终实现电子警务的目标。 3.要建立健全公安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公 安信息化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其在公安工 作中的地位,决定了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建立一 整套自上而下、符合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的管理 体制。为此,合理的信息化建设领导体制应该是 各级公安机关确立一名既懂公安业务又懂信息化 的技术主管进入同级公安机关党委(组),主抓本 级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自上而下正式建 立一支公安信息化建设专业队伍,专门负责公安 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到系统 日常管理维护。 4.要实现公安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信息 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厚积而薄发,其对工作的巨 大推动是依靠信息的不断积累、信息资源的逐步 增加,最终引起工作效率的大幅提高。因此,在 进行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 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在硬件设备的投入、 软件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本地、本部 门和公安工作的实际,确立“以需求为导向,以 应用为核心”的建设方针,立足实战,边建设、 边应用、边改进,确保信息系统建设发展的可持 续性。 5.要高度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和民警整体素质 建设。信息化需要人建设,也需要人运用。各级 公安机关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信息技 术人才引进和民警应用技能培训工作,以此推动 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各级公安机关一方面要 高度重视引进和培养公安信息化建设所需的专业 技术人才,通过公开招收专业科技人才,挑选民 警进行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信息化知识技 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并从制度设置,奖励激 励等方面对专业人才加大倾斜;另一方面要注重 对全体民警信息化技术的教育培训,加大对全体 民警计算机知识和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教育,确保 信息化建设能成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 当前,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内涵、外延已发 生了重大变化,必须主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围 绕信息警务,把着力点放到获取和利用信息上来, 努力建立以信息化为先导,以科技化为支撑,以 规范化为基础,以社区警务为依托的现代化警务 模式。求采纳

刑事侦查学是研究刑事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研究揭露,预防,证实犯罪的策略,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

刑事侦查工作,是刑事侦查部门针对刑事犯罪这一特定对象而进行的一切侦察和调查活动。侦察破案,包括立案,现场勘察,部署侦察计划,实施侦察活动《各种措施,策略,手段的应用》,辑拿罪犯,侦察询问,应用刑事技术等直接为侦察破案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刑事侦察 工作与刑事侦察学的关系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飞跃的统一的辨证关系。这是因为刑事侦察工作是经验,是实践,刑事侦察学是科学的知识体系。

有刑事侦察工作上升到刑事侦察学,想需要经过经验到理论的抽象,刑事侦察学有以自身的科学理论来指导刑事侦察工作的实践。

扩展资料:

刑事侦察学的研究对象:

1、研究我国刑事侦察工作的历史和现状,不断探索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和趋势。

2、研究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侦察对策。

3、研究刑事犯罪得逞的主客观原因,制定预防犯罪措施。

4、研究他国刑事侦察学的理论,经验和技术,以丰富我国刑事侦察学的内容和提高刑事技术水平。

刑事技术投稿

具体如下:1、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兴起,传统刑事侦查技术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例如,大数据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一部分传统侦查技术由原来所处的破案关键地位逐渐演变为事后验证手段。2、刑事技术的传统地位也受到撼动,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在实务工作中,出现了“传统跑不过现代,人力跑不过数据”的现象,还存在新技术运用成效不佳,科研成果转化迟缓,科技效力打折扣等问题。3、技术标准建设相对滞后、规范体系不够完善也影响了刑事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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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类的论文题目

为什么要从定罪量刑的角度来分析呢?gai案的关注点也是争议点在于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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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犯过刑法,坐过牢。这样就会清楚一点,明白核心点在哪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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