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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房地产有关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20:43:45

居住权房地产有关论文

处理房地产纠纷中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正当程序一、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并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房地产纠纷中既有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且这两类行为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有效的民事行为具有约束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有效的民事行为的基础上。民事行为受私法调整,行政行为受公法调整,根据法的统一性原理,房地产权利关联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目的与指向应当是一致的,产生纠纷后两类审判的结果也应当是一致的。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属于对世权,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即具有排他性。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所有权、居住权、他项权登记进行公示,这种公示行为系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浓重的行政干预色彩。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是有效的民事行为的相关材料。因此,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它的关联行为大多属于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必然存在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是毋庸置疑的。显然,由于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关联性的客观存在,导致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也必然存在交叉,即民事审判会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审判必将涉及民事行为。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以下形式: 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签定后在履行中产生纠纷,主要包括:一房多卖、房屋的面积分歧、房屋的性质分歧等。例如某开发公司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套房屋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张某,而后该开发公司为了融资,又将该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40万元卖给李某,且李某明知房屋已经出售便迅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公司交付房屋,被告开发公司以房屋已经出售并办理所有权证为由,抗辩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此时,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告知原告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关给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本案中李某属于恶意取得,其民事行为损害了善意第三人张某,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房屋登记机关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继承纠纷诉讼。被继承人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在继承中常常发生纠纷。这种纠纷有些发生在权属转移登记之前,也有的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如果纠纷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前,那么就属于单一的民事诉讼;如果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就存在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抵押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作为抵押人主张抵押无效,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抵押权人便提供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他项权证。这样,民事审判必然面对行政行为。 第四,侵权诉讼。实践中,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案件理所当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在审理土地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行政行为,在审理房屋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房屋所有权证等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规定。而和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相比,不动产的立法相对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权利意识淡薄,配偶之间对房屋大都以一方的名义进行权属登记,在和谐的家庭中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时,夫妻中署名的一方便持证处分该房产,并办理转移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就难免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如何确认权属登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六,析产诉讼。房地产权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共有中,以共有人的名义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书》。但在民事诉讼中,常会遇到出资事实的判断和权属登记行为的认定问题。 第七,赠与纠纷诉讼。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除公益捐赠外属于实践性合同,即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税赋的加重,一些人为了规避税收,便采取虚假赠与的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必将会遇到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的判断以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第八,互换纠纷诉讼。不同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基于对房地产面积、位置、楼层、朝向、用途的不同考虑,常常进行差价或无差价交换。这种交换也是通过合同约定,然后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之后,可能因为差价、房屋质量、共有人异议等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必将涉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二、房地产纠纷中与民事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第一,诉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天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显然,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国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时应当对原告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这些申请材料包括相关的民事行为,所以,该类行政诉讼就需要对相关的民事行为进行审查。 第二,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初始登记行为。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于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对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房屋初始登记也是对与之相关的前置行为合法性的认可,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进行初始登记是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因为进行初始登记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便涉及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行为。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所有权发生继承、买卖、赠与、交换、分割、转让等法律行为之后,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登记行为。转移登记一般是基于前述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民事行为产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可能是民事诉讼,也可能是行政行为。此时,民事诉讼如何对待转移登记行为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房屋变更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因房屋发生扩建、翻建、添建、改建、部分拆除、院落用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房屋的性质、房屋的面积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人员的变化,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申请对上述项目的变动予以登记的行为。例如,某被拆迁房屋在补偿没有解决之前为拆迁人违法拆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被拆迁人申请登记机关将其房屋的性质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房屋属于经营性房屋,于是便进行了变更登记。之后,拆迁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行为。此时,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如何处理好两类诉讼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他项权登记行为。房屋他项权登记行政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设定房屋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抵押权的取得是在抵押合同有效的基础上进行他项权登记,因此,房地产他项权登记是取得抵押权的条件。实践中抵押权人以主张抵押合同有效提起民事诉讼,而抵押人常常以抵押合同无效进行抗辩,于是就出现了抵押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有效,而抵押人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他项权登记。两类诉讼同时存在,处理好合同与登记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六,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注销行为。注销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权属登记之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已经进行的权属登记行为进行否定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用其自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向某建设银行贷款5000万元,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抵押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一个月后,甲公司伪造债务已经履行的证据并谎称他项权利证书丢失,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登记机关经审查便注销了他项权利证书。10天后甲公司又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该工商银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查询并了解该抵押物没有权利负担,经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了他项权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该工商银行于是便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一个月后,建设银行知道了上述事实后便向登记机关交涉,房地产登记机关于是撤销了注销行为。 第七,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撤销注销行为。房地产登记机关依职权或根据申请对违法的权属登记行为予以撤销,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恢复到违法权属登记行为作出之前的状态。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原则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始丧失效力,但如果自始丧失效力对于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利时,也可以确定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如果因该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建设银行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撤销了注销行为后,工商银行认为自己的抵押权受到损害对撤销注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三、我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程序的多样性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方式可能是行政诉讼也可能是民事诉讼,由于法律规定的两类诉讼的分工并非十分明确,作为法官也并非能够准确确定,因此,原告在进行判断时难免存在偏差。解决这种偏差,可以通过人民法院阐明权的行使,告知原告进行正当程序的救济,无论如何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原告的诉讼选择权,不能违背原告诉讼自主的意愿。无论原告选择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 对法院受理这种房地产行政、民事纠纷争议重合案件后,适用哪种程序以及两种程序的先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各自为政,理论界也是见仁见智。其一,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相关的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为基础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合法,作出民事判决;其二,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司法权优于行政权原理直接将相关的行政行为作为优势证据进行审查,甚至直接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无效,作出民事判决;其三,采取先行政后民事的程序,如果原告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判决生效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其四,采取行政附带民事,在行政判决时一并对民事争议作出判决;其五,原告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分别作出行政判决和民事判决。 笔者认为第一种做法是程序的“大民事”,对权属登记行为不予审查而直接套用,并在民事判决中予以确认,使得按照正当程序即行政诉讼审理可能会出现司法不统一,或者出现难以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局面。 第二种做法是程序和实体的“大民事”思想在作怪。完全通过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的局限性表现在房地产所有权通过登记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使该所有权具有对抗力,即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这种登记是行政机关在对相关民事行为进行有效性确认的基础上的行政确认行为,该确认行为具有公定力。这样必然存在两类行为,也会因此产生两类诉讼,传统的处理方式普遍采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然而,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具有局限性,表现在:(1)将权属登记的行政行为作为证据进行审查,与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存在冲突,有时甚至出现同一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相矛盾,造成司法混乱,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正当程序原则。(2)不能将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损害赔偿诉讼中一般为多因一果,房地产登记机关违法登记也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责任政府”理念的传统下,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是执政者最为宝贵的资源,理所当然,登记机关应当为其违法行为“埋单”,但民事诉讼无此功能。(3)不能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前述第三种做法具有合理性,笔者支持该种观点,因为它可以保证司法统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权一致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该做法即使法律不作任何修改,在法律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障碍,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是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的审查必然包括对相关民事行为的审查。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才是正当程序。 第四种做法在立法的层面上应当属于上策,它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公正效率原则,也可以解决民事案件办不完、行政案件不够办的问题,有利于有限司法资源在法院内部的有效配置,是立法的发展方向。就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即行政附带民事判决。目前,对于涉及权属登记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附带民事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第五种做法容易出现相互矛盾的司法判决,无论在目前的司法中还是在将来的立法中都是不可取的。

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的现状与问题摘要:系统阐述了房地产企业中绩效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几点问题。结合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特征,提出了房地产企业应该采用的对策建议。关键词:房地产;绩效管理;问题0引言20世纪90年代以来绩效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在世界范围内被众多的公司所采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作为我国21世纪的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也不例外,但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时间较短,对绩效管理的研究相对欠缺。因而科学分析绩效管理的现状,找出其症结及原因,对房地产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正从资源占有竞争、产品销售竞争、资金实力竞争转变为企业综合素质的竞争。企业综合素质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竞争的核心是人才创造与管理机制的竞争。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系统阐述了房地产企业中绩效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特征提出房地产企业应该注意的几个特殊方面。1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的现状依据房地产企业的业务种类,专业化程度,以及企业规模、发展战略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战略多元型、战略专业型和专业项目型3种类型房地产企业,它们在绩效管理方面呈现出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战略多元型房地产企业对于绩效管理相对于其他两种类型企业要重视的多、这恰恰体现了这类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特点;战略专业型房地产企业对于绩效管理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比较重视,这也体现了他们稳中求发展的行业战略;专业项目型房地产企业则在薪酬制度、绩效考核方面非常重视,但对于员工的个人发展规划、福利制度等任务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也恰恰反映了这类小型房地产企业的短期项目盈利性战略[1]。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对绩效管理都非常重视,在绩效管理方面的具体做法如下:(1)绩效指标目标的制定和沟通。大部分企业基本上是由公司高层为部门负责人制定绩效指标的,在这些企业中,有一半以上的企业,其高层管理者能根据公司业务规划,统筹制定部门负责人的绩效指标。企业在为部门负责人制定绩效指标时还是比较全面的。(2)绩效跟踪和监控。所谓绩效跟踪和监控指企业在员工执行绩效任务时,不断了解其绩效完成情况,即可以为绩效评价收集信息,又可以及时发现绩效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帮助员工纠正偏差,保证企业绩效目标的最终实现。根据大量资料发现有很多企业在绩效数据的获取方面不够深入。(3)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指用组织使命和整体战略把组织管理过程各要素整合起来,以结果为导向的一系列计划、管理、监测和检查程序。绩效评价内容包括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载体,即通过指标显示绩效水平。通过调查发现,房地产企业对于考核人的评价不够全面,绩效指标数量不充足。(4)绩效反馈和结果的应用。绩效反馈工作非常重要,它不仅是企业与员工相互沟通的重要方式,也是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同时,绩效反馈为绩效结果的应用奠定了基础。能够向被考核人指出不足之处的企业占到了一半,但在这些企业当中,能够针对被考核人不足之处提供相关培训的企业却很少。2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绩效管理认识上存在的问题(1)绩效评价等同于绩效管理,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错误观点。绩效管理强调管理者和员工之间持续的双向沟通过程。在此过程中,管理者和员工就绩效目标达成协议,并以此为导向,进行持续的双向沟通,帮助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完成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是对员工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目标等进行考核,是前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同时考核结果为相关人事决策(晋升、解雇、加薪、奖金)等提供依据。绩效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是对绩效管理的前期工作的总结和评价,远非绩效管理的全部,如果只把员工钉在绩效考核上面,必然要偏离实施绩效管理的初衷,依然解决不了职责不清、绩效低下、管理混乱的局面,甚至有越做越糟的可能。许多企业往往只看到了绩效考核,而忽视了对绩效管理全过程的把握。(2)实施主体角色错位。企业一些管理层都认为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部的事情,由人力资源部来做是天经地义的。管理层只对绩效管理作原则性的指示,剩下的工作全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做得好与不好都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事情了。这种认识是一些企业绩效管理得不到有效实施的重要原因。人力资源部设计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提供有关绩效管理的咨询,组织绩效管理的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企业中的绩效管理专家,在企业实施绩效管理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扮演着一种顾问的角色;高层管理的支持和鼓励对绩效管理的推行起决定性作用;部门管理层执行绩效管理方案,并对员工的绩效提高进行指导,同时对员工的绩效水平进行反馈。员工是绩效管理的主人,拥有绩效并产生绩效。应该说,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参与程度也对绩效管理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员工的全身心地参与,科学的绩效管理更是无从谈起。因此,让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理解与认同自身在绩效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实施绩效管理的最起码的基础。绩效管理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1)绩效评价方案设计的非科学性。绩效评价方案设计的非科学性主要表现在考核目的不明确,考核原则不一致。在考核内容、指标设定以及权重设置等方面表现出无相关性,随意性突出,常常体现长官意志和个人好恶,且绩效考核体系缺乏严肃性,任意更改,难以保证政策上的连续性和一致性。(2)考核结果无反馈。考核结果无反馈的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考核者主观上和客观上不愿将考核结果及其对考核结果的解释反馈给被考核者,考核行为成为一种黑箱操作,被考核者无从知道考核者对自己哪些方面感到满意和肯定,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考核者担心反馈会引起下属的不满,在将来的工作中采取不合作或敌对的工作态度,也有可能是绩效考核结果本身无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托,仅凭长官意志得出结论,如进行反馈势必引起巨大争议;第二种是指考核者无意识或无能力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这种情况出现往往是由于考核者本人未能真正了解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的意义与目的,加上缺乏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民主的企业文化,使得考核者没有驾御反馈绩效考核结果的能力和勇气[2]。(3)重考核、轻沟通。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沟通是贯穿始终的。一是在绩效目标与计划制订时,管理层需要与员工就目标设定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最终使得目标成为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绩效纽带,同时承担着主管对员工的绩效期望与员工对主管的绩效承诺[3]。二是在绩效管理与实施的过程中,沟通就显得更为重要,它直接影响到绩效是否能顺利完成,其具体表现形式就是管理层在员工完成绩效的过程中,随时与员工保持动态的沟通,及时发现员工所需的资源支持与业务辅导,并及时提供;而员工在这个阶段也需要就绩效完成的情况以及所需的资源与业务支持向管理层及时反馈,以获取必要的支持[4]。三是在绩效评估环节,沟通的作用具体表现在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就员工的本期业绩完成情况达成共识。四是沟通在绩效反馈时也非常重要,管理层与员工双方对本期绩效完成情况的理解与看法需要达成一致,更重要的是如何改进不足、形成提升绩效的计划,并就下一个绩效期间的目标达成初步共识[5]。总而言之,管理者与员工持续不断的双向沟通是一个企业绩效考核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也是企业进行科学绩效管理的灵魂所在。适当的沟通能够及时排除绩效管理过程中的障碍,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整体绩效;同时也能提高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减少考核过程中的阻力,保证考核客观、公正进行。随时保持沟通和反馈,让员工了解考核的目标、执行状况、考核结果等,这样不仅可以激发员工的信心和斗志,也可以使员工的个人绩效与部门绩效相一致、企业内各个部门长短期目标协调平衡发展。3对策建议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生产过程的经营管理,以及流通过程的经营管理两个部分。房地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从土地选址与可行性分析开始,历经项目立项,征地,勘察设计,前期工作,施工建造,到房屋建成竣工验收,投资数额大,投资回收期长,风险高,管理环节多,工作关系也相当复杂,中等规模的房地产开发时间一般都在一年以上[6]。目前有相当多的房地产企业考虑到成本、管理等因素,实施了纵向一体化战略,开始涉足房屋建筑和装饰等业务领域。近几年来,随着需求的多样化,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1)房地产企业员工的绩效管理是差异性和针对性的统一。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的对象不仅包括各种层次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而且还包括制造过程的生产人员,流通过程的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等不同工作性质的员工,其素质参差不齐,工作差异大,目标各异。因此,房地产企业的员工绩效管理过程中,应根据工作性质细分工作人群,考虑每一类人群的工作特点,求“异”存“同”,体现差异性。(2)房地产企业在实施员工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准确地识别和明确客体,并在此基础上注意利益分配方式的多样化。房地产企业工作环节复杂,要求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者不能只根据销售结果这一表面现象轻易下结论,而必须分清和识别其结果是哪些人员的成绩。另外,房地产企业各经营业务性质相异、经营复杂的特点也要求其分配方式的多样化。(3)房地产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强调高度的可靠性,保证激励措施可以兑现,保证约束方法可以使责任心不强甚至营私舞弊的企业员工承担责任风险。房地产企业投资大,风险高,生产周期长,一个环节出了差错,纠偏措施难以挽回企业在项目开发上的损失,有时对企业的危害可以说是一损俱损。从管理者、员工角度看,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奖励相对较高,单项奖金数额较大,所有者处于某种原因往往拖欠发放,造成被奖励人员心理不平衡,影响其工作的积极性。4结束语绩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有效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才能使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房地产企业必须结合行业特征和本企业的特点,以及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建立起有利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的绩效管理体系,为企业走得更高更远奠定坚实的基础。参考文献:[1]姜亚峰.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探析[J].人力资源,2004(3).[2]赵筠.绩效管理的问题及解决之道[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2(8).[3]任宏,李红立.绩效管理在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05(9).[4]顾琴轩.绩效管理[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5]陈虹.国内企业绩效管理现状调查[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3(10).[6]旷开萃,刘菊红.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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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居房地产的毕业论文

.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营销实践和研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使房地产营销创新具备了充足的条件,同时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带动着营销环境的变化,也促使营销观念、理论和策略的不断创新。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地产营销创新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房地产营销创新论文篇1 浅谈房地产营销创新策略 摘要: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迅速过度到买方市场,房地产营销创新成为决定企业存亡、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要从顾客满意、差异化、体验营销、整合营销、关系营销等几个方面进行营销创新。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营销 一、传统营销理论指导下的房地产营销 传统营销理论的颠峰是始创于1960年美国的密歇根州立大学的4P理论,市场营销是四个基本要素的有效组合,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销售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该理论假定一个企业只要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制定合理的价格,运用适当的分销渠道和合适的促销措施,就能顺利实现企业的预期营销目标。该理论“以企业为中心”,实施由内而外的营销。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行业不够成熟,需求旺盛的卖方市场情况下业内大多数厂商都简单地运用4P理论指导营销就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 但是,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运用4P营销组合的企业越来越困难,尽管花费巨额资金,但这种“消费者请注意”的营销行为很难再获得成功。在严酷的市场形势面前,房地产厂商开始反思其营销行为,逐渐接受4C理论。4C即消费者的欲望和需求,消费者获取满足的成本,消费者购买的方便性,企业与消费者的有效沟通。 4C理论指导下的房地产营销行为具有几个鲜明特点: (1)重视消费者,根据消费者的需要设计和开发产品。市场细分开始流行,企业把产品放到一边,首先研究消费者的欲望和需求,不是简单地叫卖他们所能制造的产品,而是努力去提供消费者想购买的产品。 (2)忘掉定价策略,努力了解消费者要满足其需要所愿付出的成本并且开始有意识的加以影响,因为只有顾客能够承受的价格才是最合理的价格。 (3)忘掉通路策略,思考如何方便消费者购买,因为即使顾客已经愿意购买企业的产品,但若交易成本过高,他们仍然会选择放弃,看房车的出现充分地体现了房地产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决心和诚意。 (4)忘掉促销策略,多研究与消费者沟通,企业对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活动的重视上升到空前的高度。4C理论的关键在于真正重视消费者的行为反应,通过企业与消费者的双向沟通,建立长久的稳定的对应关系,在市场上树立企业和品牌的竞争优势。 二、整合营销 20世纪90年代,美国D•E舒尔茨教授等人提出了整合营销(IMC),其基本思想可以概括为两方面:一方面把告、促销、设计、包装等一切传播活动都归于广告活动的范畴内;另一方面使企业以统一的传播资询向消费者传达。其目的是在市场营销的不同阶段运用和协调各种不同的传播手段,使其发挥最佳效用,最终实现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建立长期的、维系不散的关系。现在,几乎每一个房地产项目都有广告公司介入提供全程服务,工程现场的包装、售房部的布置、宣传单张的制作、销售说词、公关活动和新闻发布等内容无一不是广告公司的杰作。对于实施整合营销的项目,消费者的所见所闻和感受到的完全一致,项目的优点会无数次以不同的方式传达给消费者,能够给消费者强烈的震撼,这样反复的同一刺激大大强化了消费者对项目的印象,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项目的认知度。 三、体验式营销 体验式营销就是站在消费者的感官、情感、思考、行动和关联五个方面,来重新定义、设计营销的思考方式。体验式营销观点突破了传统上的“理性消费者”假设,认为消费者在消费时是理性与感性兼具的,消费者在消费前、消费时、消费后的体验,才是营销活动和品牌经营的关键。企业的产品、服务赢得消费者青睐的关键在于他们能够创造出值得消费者回忆、难忘的经历、体验。房地产对购房人而言,不仅仅是一个遮风挡雨、休息睡觉的处所,更多的是一种对生活品质的追求,精神上的享受、体验。销售人员亲切的笑容和得当的言行举止、悦耳的背景音乐,优美的小区景观、完善的配套设施,无不传达开发商大力提倡生态、环保,力求达到自然、建筑和人三者之间的和谐统一的理念。 进入样板间,精美的装修让人惊羡,消费者完全模糊了对户型的大小、室内功能分区、采光、通风、私密性效果等方面的判断,你甚至还可以坐在沙发上品茶聊天,进厨房去炒几个小菜,“这就是我想要的家”,消费者完全认同开发商以人为本,融入现代设计理念和文化理念。要完成这种体验,通常需要消费者亲临现场,当然,现在有不少开发商开始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和宽带网络建设网上看房系统,逼真地展示其楼盘及其样板房场景,并且通过增加一些互动功能,使得看房者利用“键盘加鼠标”就可以在虚拟的世界里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 四、CS经营战略 “CS”(customer satisfaction),即“顾客满意”,其指导思想是,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要以顾客的满意度为宗旨,从顾客的观点而不是从企业的观点来分析、考虑消费者的需求,把顾客需求(包括潜在的需求)作为企业开发产品的源头,在产品功能及价格设定、分销促销环节建立和完善售后服务系统等方面,以便利顾客为原则,最大限度地使顾客感到满意。房地产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情感消费层次,“满意不满意”是最重要的评价标准。 在房地产营销中实施CS经营战略要求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满足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并且准确地预测其潜在需求,尽量引导住宅消费的潮流。为此,必须分析消费者购房的动机、行为、能力和水平,研究他们的消费传统、习惯、兴趣和爱好,并且对他们的消费倾向和变化趋势做出合理预测。从项目选址、住房档次、结构、类型、层高、套型、朝向到价格制定、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房地产企业都必须从住房消费者的需求出发,使之满意称心,才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五、关系营销 关系营销是通过识别、建立、维护和巩固企业与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关系来促进销售,强调企业与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长期的相互信任的互惠关系。其关键在于:不仅争取顾客和创造交易,识别和建立关系是重要的,维护和巩固已有的关系更重要;营销的责任不仅是给予承诺,更重要的是履行承诺。 关系营销与传统市场营销有着很大的区别:传统营销把视野局限于目标市场上,建立在“以生产者为中心”的基础之上,其核心是交易,关心如何生产、如何获得顾客,企业与顾客之间、企业与其供应商、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交易关系,企业通过诱使对方发生交易从中获利。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被看成是相互排斥的,交易结束,买卖之间的关系就结束了,买卖双方是一次性关系。 而关系营销是建立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基础之上的,其核心是关系,企业与其顾客、分销商、经销商、供应商、竞争对手、银行、政府及内部员工等之间建立、保持某种较紧密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加强这种关系,通过互利交换及共同履行诺言,使有关各方都实现各自的目的。因此,房地产企业及其相关利益者之间是一种互惠互利的长期依赖的关系,企业通过双方良好的互惠合作关系获利。 六、差异化营销 所谓差异化战略,就是企业通过在产品、服务、经销网络、品牌形象等方面形成具有独特性品质来满足用户的需要。房地产的差异化营销,是指通过产品差异化、服务差异化和品牌差异化来提高房地产产品的价值,从而形成竞争优势。这要求企业在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上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企业在生产技术上具有较高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企业在市场营销中有明确的目标市场,并能采取有效的经营手段和方法到达。与其他产品比较,房地产产品的位置固定性决定其本身有较大的差异化。 同时,房地产产品差异化还可以从性能、特色、风格和设计等方面入手,体现在品质的质优耐用、安全放心;区位的出行便捷、人文优越和升值潜力;环境的自然、生态和健康;整体布局的大方、精巧;单体设计的实用、合理和完善,设备设施的充分、新颖和高效;配套的生活方便,居住的愉快、舒适等。服务的差异化要求在传统客户服务的基础上进行服务升级,升级后的客户服务,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仅仅体现在对产品售后的客户服务,而应涵盖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使用中所有的服务环节,而且越来越强调多元化、人性化、规模化和个性化,房地产基本进入了,服务经济时代,开发商只有通过丰富客户服务的内涵,扩大服务的宽度,延长服务的时间来再一次赢得属于自己的市场空间。最后,企业文化的差异化也应该受到企业的重视。 因为住宅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同时也是居住文化的体现,而且应该注意,企业文化是最难被其他企业模仿的差别优势,一旦建立,即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房地产营销创新论文篇2 浅议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 摘 要:文章结合房地产企业目前环境下的状况,对品牌营销、绿色环保营销、服务营销等不同营销方式进行分析,提出针对不同的市场形势、消费者情况和政策,采用多种营销组合,充分发挥各种营销策略的优点,有效地促进房产销售,加快资金回笼。 关键词:营销策略 品牌营销 绿色环保营销 服务营销 一、房地产市场营销的概念 营销,简单地说,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市场上的需求,并生产出能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所谓房地产市场营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企业经营方针和目标为指导,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分析,找出机会,选择营销渠道和促销手段,经过创意将物业与服务推向目标市场,以达到占有市场,促进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发展的经济行为。 从某种意义上讲,房地产营销是在对市场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的策划工作。它蕴含在企业生产开发经营的全过程,由市场调查、方案制定和建筑总体设计、价格定位、广告中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信息反馈等组成。与一般商品市场营销相比,房地产营销有市场营销的共性,也有其个性,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也能在房地产领域得到很好的运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策略创新的背景 国内房地产市场自2008年开始调控,在国家各种调控政策的影响下,现在房地产企业销售状况举步维艰。据中房信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1130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增幅比1~11月份回落个百分点,比2011年回落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商品房销售额64456亿元,增长10%,增速比1~11月份提高个百分点,比2011年回落个百分点;在2012年排名前20名的房企中,有一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没有能够实现销售目标。 如今,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未有丝毫松动的迹象,在政策日益趋紧的情况下,几乎所有的地产商都开始节衣省食,储备过冬。现在房地产企业比拼的不再是谁大,而是比谁的销售资金回笼的快,能够熬过去的希望就越大。所以,加速房产的销售,已经成为房产企业顺利度过难关的最重要手段,这就需要房地产企业积极探索营销策略。 三、房地产营销策略剖析 国内房地产市场经过2009年、2010年的井喷,现在卖方市场已是一去不复返,所以,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积极探索房地产营销的策略,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积极展开品牌营销。 从企业的角度看,品牌营销对房地产业意义十分重大,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效益。一般来说,在房地产业发展初期,多数楼盘不愁销售。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日趋成熟,竞争日益激烈,单靠产品本身很难保持对消费者长久的吸引力。而品牌所包含的不仅是房子本身,它还包含着情感和文化及与消费者的情感沟通;不仅是企业或产品标识,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能强化企业在市场和行业中的地位,并且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效益。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现在人们生活品质提高了,选择的机会更多,消费者购房行为也日益挑剔。人们对房子的需求不仅仅是安身立命的场所,而且是价值、身份的体现。品牌作为一种质量、信誉、价值的承诺,可以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加速购买行为的发生。如今许多消费者在购房时,不再找楼盘买房,而热衷于找品牌。 总而言之,品牌作为一种最有效的资源,已经成为房地产企业克敌制胜的法宝,发展壮大的利器。品牌竞争代替产品竞争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强势地产品牌能够让产品规避单纯的价格战,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从长远发展来看,建立和培育品牌是房地产企业最经济的投资。 2.践行绿色环保营销。 房地产绿色营销是指房地产企业为谋求自身与环境的和谐共存而把绿色生态观念引入其营销活动,并指导其策划与实施的过程,其本质就是绿色营销理论在房地产行业的实践运用。绿色营销观念是以环境保护为导向的一种全新的营销观念,是生态文明时代房地产企业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未来绿色文明社会对企业的必然要求。房地产绿色营销通过一系列绿色营销组合手段来满足消费者对绿色住宅的需求,以实现社会效益、消费者效益和企业效益的协调统一,最终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房地产企业绿色营销的必要性。 对企业来说,房地产企业为了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就必须在生产中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开发绿色生态环境,生产绿色品牌产品。绿色品牌的开发营销可以塑造企业形象,在市场上,可以拉近企业与消费者的距离,得到消费者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最终转化为企业的商业竞争优势,推动企业利润的提升,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对消费者来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改善,消费者对各种产品的需求从生理需求向心理需求发展。 现代生活的快节奏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身心压力,环境优美的绿色住宅也成为人们逃避繁忙工作,释放压力的良好场所,成为人们生理上、心理上的紧密依赖品,成为人们满足生理需求、健康需求、心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的重要场所。住房的舒适性、陶冶性、祥和性和文化性是消费者追求的目标,也应该成为房地产企业开发设计的着力点,因此,房地产企业践行绿色环保营销理念就显得意义特别重大。 3.全面开展服务营销。 同样的产品,在市场竞争的激烈中,怎样才能使自己产品战胜对手,立于不败之地呢?这里面,除了品牌、价格、促销等诸多手段外,服务牌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张。有调查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物质产品日渐丰富,人们对服务需求的增长远高于对物质产品需求的增长。服务营销不仅要求服务能体现品牌的价值,还要与众不同,同时,需要服务的产品越复杂,对服务工作的要求也越高,这些因素使得服务营销越来越重要。 可以肯定地说,今后的营销时代将是服务营销比拼的时代。对于房地产产品的服务也分为售前、售中、售后三个服务阶段。在售前服务阶段,首先应该向每位潜在的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关于楼盘的资料,热情地接受他们的咨询,让他们对所感兴趣的楼盘有全方位地了解,确立初步的认知和倾向。在售中服务阶段,开发商必须提供符合协议规定质量合格的商品房给用户,并协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 在售后服务阶段,房地产企业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要给予及时地反馈与解决。在现实中,消费者往往能获得前两个层次的完美服务,但是,房子一旦拿到手出现差错却无人接手进行处理,导致产生纠纷,这对企业的声誉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开发商应当注意商品房产品的售后服务,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地反馈与解决;并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美观的理想人居环境,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同时也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当然,房地产服务营销不仅包括对现实顾客的服务,而且也包括对潜在顾客的服务;不仅要提高顾客现实的满意度,还要提高预期的满意程度。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营销管理,强调以市场为中心和以顾客为上帝的服务营销观念,使其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并向专业化、社会化、全方位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有力的竞争优势之一。 现代房地产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且不断规范的时期,消费者对住房需求愈发理性,服务营销在房地产销售中越来越重要,服务品质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四、开展房地产营销策略创新的关键因素 在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的因素,这对企业的营销顺利开展影响巨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地产营销前要积极展开市场调查工作。 现代营销理论认为,房地产企业在制定生产任何产品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营销渠道策略、促销策略时,必须在认真搞好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只有通过市场调查,才能了解消费者需要什么样的住房,需要多少住房,进而组织生产经营。在这基础上,建造好的房屋才能符合消费者的需求,销路畅通,达到企业预先制定的效益目标。社会在不断变革,环境的变化、需求的变化既给企业带来发展的机遇,也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生存的威胁。 所以,房地产企业如能够通过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对住房的需求,以及对现有住房的意见,找到住房开发的最佳市场切入点,企业就能不断发现新的市场机会,规避市场的风险,从而不断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房地产营销要有完整的绿色营销理念。房地产企业绿色营销应该是完整的,全面的理念,不再是单纯的绿地的规划,应该在产品、包装、价格、分销、促销和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上贯彻绿色原则,并科学地予以组合运用。 首先,积极开发绿色产品,从生产、使用到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对环境污染最小,生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有利于资源再生的产品。绿色产品是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支撑点,事实证明,谁拥有绿色产品,谁就会拥有市场。 其次,强化产品的绿色包装。绿色包装是绿色营销的引擎,要把以促销为主的包装观念转变为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包装观念。绿色包装是指对产品进行可回收利用的、具有环保功能的包装。强化这一包装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对人身造成的损害。 再次,合理制定绿色价格。绿色产品是经有关部门通过严格认证以后,获得绿色产品标志的产品,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在成本构成方面与一般产品也有所不同,除了要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般成本、费用以外,还必须考虑绿色资源的开发和运用所付出的代价、为保证清洁的成本、开发和运用绿色包装所增加的成本、废弃物的回收及处理所增加的成本等。 最后,开辟绿色销售渠道。选择怎样的销售渠道是企业营销的关键。选择绿色渠道,要注意选择在消费者心中具有良好绿色信誉的代理商、批发商和零售商,以便维护绿色产品的形象;要以回归自然的装饰为标志来设立绿色产品专营机构或专柜,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购买;要合理设置供应配送中心和简化供应配送系统及环节;要建立全面覆盖的销售网络,不断提高绿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选择经销商时注意该经销商所经营的非绿色商品与绿色商品的相互补充性和非排斥、非竞争性,谋求中间商对绿色产品的忠诚度,进而大力推销绿色商品。 企业要灵活运用绿色营销组合,使绿色产品、绿色包装、绿色价格和绿色销售服务相互配合,融为一体。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绿色需求的可持续增长、绿色营销得到全民的认同。 总之,房地产营销的出发点应是以人为本和诚信经营,这是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实际上,社会生活中没有任何一种营销策略完全优于另外一种渠道,有利有弊,各有千秋,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在营销过程中应不拘泥于一种销售渠道,而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市场形势、消费者情况和政策,采用多种营销组合,充分发挥各种营销策略的优点,在楼市的寒冬里,做好营销工作,有效地促进房产销售,加快资金回笼,企业就能在市场中不断生存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宏亮.论湖南房地产促销策略,邵阳学院学报,2006(5) 2.周飞.房地产促销因素对消费者购买意向影响的实证研究.中国商界,2009(12) 3.梁湘.服务营销在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7月第30卷第14期 4.舒晓华.房地产企业绿色营销策略研究[D].浙江大学学报,2004 猜你喜欢: 1. 浅谈房地产营销毕业论文范文 2. 浅谈房地产市场营销的毕业论文 3. 房地产市场营销论文1500字 4. 房地产市场论文范文 5. 房地产市场营销的思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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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调控下重庆房地产的发展与分析2"中华新城"项目分析与策划3房地产投资基金管理与债权融资分析4社区物业管理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关系5重庆小户型商品房的投资价值与走势6Xx项目的营销策划案7目前上海房地产价格为什么下跌,而重庆房价处于稳步上升趋势8创建房地产品牌是房地产企业走向长远发展的关键9项目后评价在房地产开发与策划中的重要价值10Xx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技术经济分析11从国外的节能建筑看中国的节能建筑12重庆江景房剖析13解决房屋拆迁矛盾和纠纷有效途径14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的探索15如何有效树立房地产企业的品牌16建立在城市经营基础上的房地产开发17房地产营销策划与城市经营18重庆房地产发展与城市规划的探讨19试析重庆市商业地产发展20重庆市经济适用房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21房地产开发可持续发展研究22房地产项目成本控制新思路23建设工程成本控制新思路24房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模式分析25产权式商业模式的利与弊26我国房地产税收体制分析27物权法与房地产发展之关系研究28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及控制风险的对策29品牌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30房地产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的存在问题及对策31论可行性研究在房地产开发中的作用32房地产市场调查及方法探析33房地产投资与经营策略研究34试论房地产全过程营销策略体系35房地产企业发展战略初探36房地产开发成本控制的对策37房地产销售模式探讨

摘要:如今我们购买的房屋是商品房,言之商品房,首先得承认它首先是个商品,对于一个商品的定价,首先我们要考虑到其成本价,对于房屋来说,就是它的建筑成本以及土地成本,这是决定房价的基础。其次是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的规费,这些费用都是比较有弹性的,开发商和政府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定义其中价格。还有市场供求关系、百姓的收入水平高低、市场的竞争。从长期来看,这些规律的调节必然使房价趋向于均衡价格,大体符合价值。但是如今房价出现了过高的情况,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不错,加入了WTO,申奥成功,世博会的开办和上海近几年来的发展趋势良好,大量外来人员的涌入,对于住房的需求增加,人们觉得房价上涨是迟早问题,有钱的个人也出现了想买房增值的做法,加上开发商、地方政府、地方媒体、金融机构等形成利益集团进行各种宣传鼓吹,都会导致房价的上涨。首先我个人觉得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很有必要。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收入群体制定房地产政策,可以多盖些经济适用房再次要有正确的宣传导向作用。关键:市场经济体制 政府宏观调控 规范市场 合理房价房价永远是牵动着百姓与媒体神经的话题。俗话说,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的几样大事,其中之一“住”指的就是人们的住房问题。对于咱中国人来说,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更加意义非凡,房子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已经不止是房子这么简单,更是一种心理意义上的港湾。可是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并且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过高的房价给广大购房居民带来很大的生活压力。以下仅是我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和观点。一、决定商品房价格的因素房地产行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行业,涉及的相关行业很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很强。一般来说房价要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超前或落后都不是好现象,都会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对房价的合理性行进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房价是非常必要的。分析房价问题,首先不能脱离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总所周知,我国现实行的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说价格是由市场形成、市场机制调节的。虽然房地产商可以对房价进行自主定位,但是还是得服从市场,不能任意决定房价的涨幅跌落。因为政府会通过宏观调控来影响房价,主要是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间接手段影响房价,也不能直接决定房价。如今我们购买的房屋是商品房,言之商品房,首先得承认它首先是个商品,对于一个商品的定价,首先我们要考虑到其成本价啊,对于房屋来说,就是它的建筑成本以及土地成本,就是买一块地皮的价钱和从这块地上将房子盖起来的费用,其中也包含人工和材料的费用。这是决定房价的基础。其次是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的规费,这些费用都是比较有弹性的,开发商和政府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定义其中价格。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贷款将建筑工程继续下去,那么,他就要相应地付给银行一定的利息,开发商在对房子定价上也会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房价又会被无形中提高了。除了以上这些对于房价起到直接影响的因素之外,还有几个因素也会间接影响到房价。首先是市场供求关系,学过一点经济学的都知道,一样商品出现供大于求时,价格会相应下降,当供不应求时,价格必然会上涨,并且房价始终围绕房屋价值上下波动。其次,百姓的收入水平高低也会影响到市场需求,既而影响到房价。再次就是市场的竞争。房产开发商之间的互相竞争也会对房价产生影响,当竞争激烈时,就会抑制房价。同样如果购房者之间进行竞争时,就会抬高房价。房价主要是受以上个因素交互作用影响的。所以房价有高有低、有升有降、有涨有落。从长期来看,这些规律的调节必然使房价趋向于均衡价格,大体符合价值。二、对当前房价的分析[国外有个公认的评判标准,商品房的价格应该是家庭年收入的3到6倍。] ①那么我们来计算下上海现在的房价是否合理。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公布,上海市人均月收入为2000左右。一家三口,那么家庭年收入为72000元,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算,显然如今的房价明显过高。那么导致房价过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其中人为炒作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首先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不错,加入了WTO,申奥成功,世博会的开办和上海近几年来的发展趋势良好,大量外来人员的涌入,对于住房的需求增加,人们觉得房价上涨是迟早问题,有钱的个人也出现了想买房增值的做法,加上开发商、地方政府、地方媒体、金融机构等形成利益集团进行各种宣传鼓吹,都会导致房价的上涨。况且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一般都是保密的,购房者根本难以知道房地产商的利润空间有多大,很容易造成购房者的盲目购买行为。在各方面来看,百姓或主动,当然更多地是被动地接受房价过高的这个情况。还要提到的一点是,如今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中介也存在着不完善的情况中介机构的资质,从业人员的资格规范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造成该行业的秩序混乱,中介机构不是完全的为购房者服务,更多的自己的利益,饱食其中差价,这对购房者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在从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和国家采取的措施来看,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还是滞后的,虽然对房价的调控中央政府是有很大的决心和很强烈的意愿的,但国家出台政策往往是在问题已经凸现后才制定的,绝大多数采取的是事后控制的手段,政策出台时市场出现的问题影响已经很大,而且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后果,控制起来难度也已经加大了。而且从中央政府落实到地方政府往往也是有难度的。试想,房价会影响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速度。所以这些都会造成中央政策的失效或打折现象。三、让房价保持相对合理的建议如今过高的房价,给许多购房者带来了很多生活的压力,或是因为高房价而没有能力购买能力而苦闷,或是贷款后住上新房后,成为名符其实的“房奴”,整日背着精神压力为早点还清贷款努力奋斗,却发现清款之日还是遥遥无期。可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让房价保持相对合理,让百姓安心地住进新房子。首先我个人觉得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很有必要。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很不规范,行业规范,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公司的资质规定审查,从业人员的资格规定和审查还很不到位,对违反行业规定的房地产公司的惩处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规定而且房地产业的垄断性很强。政府在进行防堤建设时可以有意向地让一些国有企业或一些盈利目的不是很强的企业单位开发,这样也有利于通过他们达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同时政府可以出台一些相关政策,和对一些原有政策进行改革。可以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公积金的建立和落实切实有效的制定和落实福利住房制度来减轻百姓的住房压力。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收入群体制定房地产政策,应是减少高档住宅,增加中低档次住宅,建造不同的房地产产品以适应各自收入群体的需求。可以多盖些经济适用房,因为济适用房对解决收入偏低的人群的住房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方面,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了,许多经济适用房已经建成和在建之中,接下来的是对房屋的购买者进行把关,防止一些人利用房价低的优势买多后,再进行转卖,赚取差价,这样真正的经济意义就没有体现在百姓身上。再次要有正确的宣传导向作用。文章前面我提到有些居民想买房增值因为住宅是不动产。况且现在社会稳定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升值空间很大。开发商们也正是看准这个时机不断宣传房地产的保值增值功能,诱使购房者买高价的住房。这样不利于让房价保持相对合理。所以政府和主流媒体要正确地宣传和引导居民购房,不要总是宣扬房地产的增值功能多强,正确的引导居民正确的看待房地产的价值,因为人们买房还是主要用来居住,要更强调它的居住功能而不是一味的强调它的增值作用。

摘 要: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差”的特点,房地产开发只重视项目开发而不重视管理,更不重视风险的管理,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风险管理机构缺失、风险管理手段单一,使房地产项目中的诸多风险因素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导致房地产项目的失败。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因素对项目的影响,认真探究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以期能够为有效化解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行中的风险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全面风险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075-02�� 1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方法� 全面风险管理方法是风险管理流程实施的具体手段,建立风险管理方法体系有助于各个流程的具体执行。经过多年的发展,项目风险管理的方法更加成熟和多样化,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风险的全面分析提供了可能。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方法体系犹如一个方法库,将各个流程的风险管理方法汇总起来,比较各种方法的优点和缺点,找出其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中的适用范围,在进行项目风险管理时,可以针对各个阶段的特点快速选择有效的方法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中目标体系是核心,所有的人员、流程和方法必须围绕风险管理的目标制定和执行;组织体系是基础,从组织制度上保证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培养全员风险管理的氛围;流程体系是关键,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风险都要按照风险管理流程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控;方法体系是手段,促进全部风险的管理。四大体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房地产项目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各个体系的具体关系(如图1)。� 2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识别�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主要用来确定风险来源和进行风险分类的过程。风险识别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即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风险识别。不同阶段的风险因素不同,风险分类和分组的依据也不同。�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评估�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评估是通过对风险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估计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在此基础上将风险按照高、中、低风险对风险进行排序,编制风险列表,最后根据风险的程度进行专题风险研究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风险分析的范围比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的范围要宽,应该从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经营各个阶段的工作特点来对其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监控�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监控是对风险应对计划执行情况的修正和提高的过程,也是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有效实施的保障。风险监控不仅仅依据风险应对计划采取风险应对措施,还应该随着项目的深入,对风险识别、评估的结果进行修正,对风险应对计划进行修改,即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监控和再识别的循环过程。� 3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的应对策略� 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根据风险预测评价,经过权衡利弊得失,采取放弃、中止开发项目,或改变开发项目条件,以避开风险源地,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的措施。通常潜在威胁发生可能性太大,或可能损失后果太严重,又无其他风险管理措施可用时,常采用风险回避。风险回避的做法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放弃或终止某项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活动;另一种是改变活动方案,或改变工作方法。可以看出,风险回避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有些迫不得己的意味。因为回避风险虽然能避免损失,但同时也失去了获利的机会。所以,在选取风险应对措施时最好慎用风险回避这种防范手段。�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前、发生时及发生后,采取的降低风险损失发生概率,缩小风险损失程度的措施。根据风险控制目的,风险控制可以分为风险预防和风险抑制。前者以降低风险损失发生概率为目的;后者以缩小风险的损失程度为目的。风险控制从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入手,消除和减少风险隐患,降低损失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因而,它是一种积极的风险管理措施。由于风险控制措施成本低、效益好,不会产生不良后遗症。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种种风险,应优先采用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有意识地将自己不能承担或不愿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其他经济单位承担所采取的措施。风险转移与风险回避不同,它不是放弃或中止项目开发,而是将开发活动中风险可能所致损失的法律责任转嫁给他人承担。风险转移也不同于风险控制,它不像风险控制那样是直接调节风险因素达到降低风险损失概率和程度,而是将风脸转移出去而间接达到降低自身的损失程度。� 风险转移的主要途径有合同、保证、期货和保险。合同形式有固定总价合同、成本报酬合同、单价合同等;保险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险。各种合同的对开发商和承包商的风险影响程度不同,开发商可以根据项目的情况,采取适当的合同形式,合理转移风险,参见表1。� 风险转移一般在以下情况下采用:(1)风险的转移方和被转移方(风险接受方)之间的损失可以清楚地计算和划分,否则双方之间无法进行风险转移;(2)被转移人能够且愿意承担适当的风险;(3)风险转移的成本低于其他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是房地产开发者自己承担风险事件所致损失。在房地产开发中,对一些无法回避,难以控制和转移的风险,或因冒该风险可能获得较大利益时,在不影响开发者根本利益、大局利益的前提下,常采取风险自留措施。风险自留可分成两大类:计划性风险自留和非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是主动风险自留,其具体措施有:(l)自己保险;(2)专属保险;(3)损失摊销;(4)借款补偿;(5)自负额保险。非计划自留是被动自留,通过风险应急准备金来应对。风险自留对策应与风险控制对策结合使用,实行风险自留对策时,应尽可能地保证重大项目风险己经保险或实施了风险控制计划。风险自留对策也应与保险对策相比较,以便做出更利于节约风险管理成本的决定。� 风险利用� 风险利用是指开发商利用人们惧怕风险、追求安全的心理,通过参与确实存在风险的开发活动,依靠自身扎实的风险管理工作,兴利抑弊,谋求自身最大收益的行为。风险利用是风险管理的较高层次,对风险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必须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娴熟的技巧和高度的应变能力,才能对风险的可利用性和可利用价值进行分析,有效利用。例如在当前的土地市场化的条件下,经营性土地必须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但是有些精明的房地产开发商却另辟蹊径,从土地一级开发入手,通过争取某地块土地一级开发的开发权,为获得二级开发权打基础。因为如果进行了土地一级开发,就从某种程度上提前对土地的相关信息进行了了解。在进行土地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时具有先天的优势,获取二级开发权的几率就更大。即所谓的“曲线拿地”,就是很好地利用了政策风险。� 4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应对中注意的问题� 制定风险应对计划应具有针对性� 风险应对计划的制定是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由于项目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在制定应对措施时不可能照搬现有的模式,必须根据项目自身的条件和项目风险识别、评估的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制定应对计划时必须克服侥幸心理,为了减少费用支出,不对风险做有效的防范。� 注重应对管理方法的组合� 无论是风险控制、风险转移还是风险自留等,每种风险应对措施都有它的局限性,面对复杂多变的风险,应注重多种方法的组合,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多种方案,按照优先级进行排序,避免单一方案无效带来的措手不及。� 注意应对管理的经济性� 为了避免或减轻风险获取较高的回报,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本着节省的原则,有必要对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做一个综合评估。比如在应对不可预测的风险时,往往可以采取保险或风险自留的方法,但是哪个方法更经济有效呢,就可以根据投保的费用和风险预留金的支出做一个比较,从而选出更加经济有效的措施。�收集了一些材料。希望能帮的上LZ!春节来既,祝您春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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