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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9:57:27

阿来研究论文

但凡成功的企业家都有一套管理哲学,因为哲学就像一只罗盘,能指引企业家经营的正确方向,帮助企业家迎接挑战,追求成功。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富有哲学的论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富有哲学的论文篇一 一个独特而富有哲学意蕴的艺术形象 摘 要:阿来的《尘埃落定》之所以能在众多描绘西藏文化的文学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是因为他精心塑造了一个在当代中国小说画廊中少见的“傻子”形象。本文以当代作家阿来小说《尘埃落定》中土司家的二少爷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傻子”的行为和傻中所隐含的哲学意蕴来进行分析。 关键词:《尘埃落定》 “傻子”形象 独特性 哲学意蕴 “傻子”形象在现当代文学作品中是一个独特新颖的艺术主题。阿来的《落定尘埃》以一个“傻子”的眼光看待世界, 从一个“傻子”的角度探讨人性,与我们常见的常人角度大相径庭。其中的“傻子”形象是阿来精心塑造的,作者赋予他身上的人性与神秘、愚笨与聪明使其成为一个独特、典型的艺术形象,整个作品的思想内涵和精神意蕴,都是通过这个“傻子”得以充分体现和揭示的。 一、“傻子”与“慧者” 阿来塑造出如此独特、典型的艺术形象表现在文中叙述者“我”到底是“傻子”还是“智者”?何为“傻子”?何为“慧者”?这是一个难以给出确切答案的命题,没有人能准确地对二者进行一个清晰的界定。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提出万事万物总是相对的。往往真正的“慧者”是孤独的,是世人眼中的另类,因为他们往往是不能被当时的世人所理解的,在当时的世人眼中他们就是所谓的“傻子”。战国末期楚国的伟大诗人屈原就是这样的一个“傻子”。屈原早期忠事于楚怀王,在朝廷处处遭受排挤,却不知变通,在当时世人的眼中他是个十足的“傻子”。无人理解又处处不得志的他,最终只能在《楚辞・渔父》中高声呐喊:“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①又犹如鲁迅《狂人日记》笔下的疯子,大家都理智着,他发疯了,大家都疯了,他理智着。 《尘埃落定》中作者在好几个地方借“我”之口告诉人们,“我”在客观事实上的确是个“傻子”:“土司醉酒后有了我,所以我就只好心甘情愿当一个傻子。”②作者还写“我”的恋乳癖行为,来暗示“我”确实是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傻子”。“我”到底是傻还是不傻? 作者让所有的人都对土司二少爷是傻还是聪明这个问题感兴趣,却又让小说里的人物永远不能确切知道土司二少爷到底是那种人。 “傻子”的出生是个错误,抑或,是麦其土司的一个失误,一个落魄的汉族女子,被卖到了一个她根本就未曾听过的地方,在酒的作用下,稀里糊涂地成为了麦其土司的第二个夫人,很偶然地生下了麦其家的二少爷,也就是小说中的“傻子”。他的出生注定被称为“傻子”,因为血统的不纯正,一半的汉族血统让这个本该聪明俊丽的男孩子成了所有人眼中的“傻子”,连他的父亲也认为他是一个“傻子”。“傻子”睁开眼睛时不哭,也不笑,哪怕是自己的父亲来了,也是一样,这一瞬间,他就被冠上了“傻子”的称号。童年的时光总是很快的过去,十三岁终于可以记事,感觉比普通人更晚了些,开篇的画眉鸟和同龄的伙伴一起追逐、奔跑、嬉戏,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最终,却被母亲呵斥为“傻子”,他是麦其土司的儿子,是有“骨头”的人,是贵族,是他们的主人,因此他们不能一起玩耍。 文本中的“我”虽以一个“傻子”的面目出现,但他却是一个聪明的“傻子”。跟土司二少爷接触最多的管家说:“要我说老实话,你也许是个傻子,也许你就是天下最聪明的人。”小说中“傻子”在管家面前也充分地显示出了比哥哥贡布更高的聪明和智慧,比如他为麦其家族几次重大决策所出的主意,都比聪明的哥哥和老谋深算的父亲技高一筹,他没费什么劲便得到了当地最美丽的姑娘塔娜,没费多大力便使麦其家成为当地最强大的土司。但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傻子”经常公开对人讲:“我只不过是傻子。”但同时,“傻子”又知道自己是个聪明人,知道“麦子有着比枪炮还大的威力”②,知道“在有土司以来的历史上,第一个把御敌的堡垒变成市场的人是我”,并很得意“一个傻子怎么可能同时是新生事物的缔造者”,希望“书记官”对此“会有一些深刻的说法”,还能将自己的业绩载入史册,这些都是聪明人才做得出的事情。另外,在“傻子”身上表现出很多人性的善良与本真,在他的意识中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可能是因为他是土司和太太酒后所生的“傻子”,生理上的蠢笨使他不用受传统世俗观念的约束,靠直觉做事,不拘小节,所以常常比正常人、聪明人更能看清事情的真相,接近事物的本质。使得他以慈悲之心得到了侍从臣民们的支持,以真诚之心获得了塔娜的真爱,以宽容之心与翁波意西心意相通,这都是智者们的选择。这些似乎都在暗示我们他并不是“傻子”。 看来《尘埃落定》中“傻子”二少爷的“傻”只能这样来理解:因为他的语言和行为无法让人理解,所以被当时的世人认定为“傻子”。正如根敦群培大师讲的“国王疯子”这一故事中所讲的道理一样:群体的意识有时候往往表现为真理,你在那个特定的环境中如果不合群体,你的意识和言行即便是正确的也会被认定为错误。③在小说中,“傻子”少爷的“傻”是周围的人不能理解的傻,他周围的人都是同一的行为方式,他的不同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傻”的代称,这个人人都认定的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其实是个 “愚”中的大智慧者。然而因为无人理解他就这样坦然而又心安理得地当起了“傻子”。 你可以说被称为“傻子”的二少爷并不真傻,也可以说聪明人并不真聪明,正是这种对比,让人不得不去思考究竟谁活得正常,谁活得异常,从而回到原点去思索人性与人生的诸多问题。这正是阿来塑造“傻子”这一形象的独特之处和成功之处。 二、“傻子”形象中所蕴涵的哲学意蕴 在中原文化传统中,傻与聪明,愚与智慧是一个有着深刻哲学意蕴的辩证问题。尤其是在道家文化中,认为愚与拙才是一种很高的人生境界。老子提倡的“返璞归真”,要求为君者“为而不争”都是在反面批判聪明与机巧。这两点品质在“傻子”的形象塑造上都有所体现。一个被众人所公认的傻子,他的所作所为却体现出一种大智若愚的意味,“他觉得自己非常聪明,但我觉得聪明人也有很蠢的地方。我虽然是个傻子,却也自有人所不及的地方。”他做出了许多所谓聪明人连想都没有想过更别说能够做到的事情。他命令卓玛在饥民面前炒起麦子,并给他们施舍,以一片仁慈之心为麦其家赢得了新臣民,他娶了最漂亮的女人做妻子,他在边界上开始贸易往来赚取了大笔的财富,我们不能把这些都归结为一个“傻子”的好运气,文中指出“傻子”在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统治者般的才能,“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傻与聪明这两个相互矛盾的本体,在二少爷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融合,他极其聪明而又极其愚昧,非常敏感而又相当迟钝,他的确像一个“先知”给人以意想不到的惊异。可以说“‘傻子’是一个觉醒的现代人。”④在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傻到极处便是慧到极处,特有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造就了一个独特而赋有哲学意蕴的“傻子”。 “傻子”形象中所赋予的哲学意蕴既体现在他的性格上又存在于他所生存的环境之中。傻子是“傻”与“聪明”的统一体,又是“幸”与“不幸”的有机结合。⑤ 出生在土司家庭有点傻,是其“幸”。正因为他是个“傻子”,在这个有着严格规则的家庭中,“傻子”在相对宽松的氛围中有了自由发展的空间,善于接受外来的东西。⑥自由和宽松的氛围使傻子常常思考一般人不加思考的问题,比如提出一些哲学命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也正是他的“傻”使他家里人放心,父亲不担心儿子之间会因为争夺土司位而发生战争,哥哥也不用害怕弟弟会抢他的土司位而构成威胁。可以说他是因“傻”得福,从小就得到哥哥与父亲的喜爱,使他也得到了家人带来的亲情。同时,出生于土司家庭有点傻,又是一种“不幸”。“傻子”的命运是充满悲剧的,他是汉人母亲与麦其土司酒醉后所生的儿子,和他聪明的哥哥比起来他是个呆头呆脑的“傻子”。但是他的智慧是按捺不住的,当他的智慧显露时,父亲和哥哥对他的亲情便荡然无存,这也把他推到了痛苦的深渊。爱上并娶到了心仪的女人,是其“幸”。他得到了塔娜,但也是痛苦的开始,“不幸”的开始。土司的梦破灭了,他付出的爱情却也是苦涩与无奈。因为爱她,他可以不要江山,以娶塔娜为条件把粮食借给其母亲――茸贡土司。但塔娜其实并不爱他,甚至因为他是个“傻子”而轻视他。妻子与“傻子”的哥哥乱伦,让“傻子”尝尽了人间的苦楚。“傻子”爱,而得不到爱,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痛苦与悲哀。 《尘埃落定》是以“傻子”这一关键人物的人生际遇和情感历程来讲述故事的。“傻子”的“傻”不是真正的傻,而是一种大智若愚的表现。作者精心塑造的“傻子”,正因为他傻才不用受世俗观念的绑缚,才能够清楚地看到事情的真相与本质,才能够客观地看待生活与世界。作为贯穿故事始终的重要人物,他的命运沉浮构成了小说的情节主线。作品在讲述傻子的人生际遇和情感历程的同时,揭示了藏族封建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由存到亡的历史进程,为走向没落的封建土司制度奏响了一曲悲壮的挽歌。 ① 屈原著,林家骊译注:《楚辞》,中华书局2010年版。 ② 阿来:《尘埃落定》,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文中相关引文均出自此,不再另注)。 ③ 根敦群培著,白玛旺杰译:《中观精要》,甘肃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 ④ 翟瑞青:《〈尘埃落定〉还原人生本相》,《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⑤ 李希光:《一个充满辩证哲学意蕴的艺术形象》,《语文学刊》2008年第5期。 ⑥ 杜丽:《简析阿来〈落定尘埃〉中的傻子形象》,《华章》2011年第23期。

按:应《课堂内外 中国好老师》之约,参与“特别关注:新教材走进课堂”专题的研讨。专题以阿来先生首发在《课堂内外 高中刊》上,后被选入统编版初中教材的《一滴水流过丽江》为例探讨新教材进入课堂名师这样教,学生这样学。动笔前,我邀请了我校初二(3)班的赵伊纯、季聿等同学一起研讨这篇课文,请他们谈一谈阅读《一滴水流过丽江》的感受。他们没有学过此编,我以为他们的初读感受,对我们的教学设计是有启发作用的。在他们的文字里,我选择了赵伊纯同学的这一段。因为版面所限,编者只保留我文章的第三部分,主要的文字是赵伊纯同学的。今天特辑于此,感谢赵伊纯同学,也特别希望赵伊纯同学无论行何时何地,都不要忘了阅读与写作;也以此编祝贺赵伊纯同学提前升入高中!【原文】 统编教材使用中的问题与对策 ——以阿来《一滴水流过丽江》为例 统编教材全国统一使用,迈入语文教育的新时代。一个学期过去了,新教材“老用法”的现象比较严重,大多一线教师仍然按照“老教材”的思路、教法用“新教材”。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 一、充分认识教材系统 统编教材不是简单地替换老教材,而是呈现出新的系统,更好地诠释了课程标准的理念。认识教材体系,是用好教材的前提。 统编教材整体上采取了人文主题和阅读能力培养“双线组元”的结构方式,力求实现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就这一整体特点,我们大多数一线教师认识模糊不清,总以为人文主题是虚的,阅读能力的培养是泛的,所以教学总是“跟着感觉走”。如果我们稍微研读一下教材,从“单元主题词”中就可以窥见“双线组元”的整体构思。我们看一下八年级下册第五单元主题词: 这一单元主题词,两段话,一是具体阐释了本单元的人文主题,二是明确了本单元应掌握的游记阅读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如果我们认识到新教材这样的“双线组元”的整体特征,处理教材的就能有的放矢了。 我们再看具体的单元结构,仍以八下第五单元为例。这一单元由“阅读”“写作”“口语交际”三大块组成。阅读部分选用了四篇游记。四篇游记的又分为两篇教读课文,两篇自读课文。分清课文的教学功能,是我们处理文本、教学设计的方向。 如果我们再细致地研究一下单篇教材,你会发现马克·吐温的《登勃朗峰》和阿来的《一滴水经过丽江》,这两篇同为自读课文,它们的构成要素是不一样的。两篇文章文后都有“阅读提示”“读读写写”,《登勃朗峰》课文有旁注,而《一滴水经过丽江》却没有。这样,你会发现《一滴水经过丽江》自读的开放度较《登勃朗峰》更大。 从整体上把握教材的结构方式,研究单元的组成要件,微观单篇的教材组合,实在是一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落实教材编写者的意图,实现“用教材教”的理念。 二、清晰区分课型功能。 统编教材主编温儒敏先生尖锐地指出:阅读效果不佳和学生不喜欢语文课有多方面的原因,可行混淆,模式僵化,扼杀了读书的兴趣是问题之一。统编教材构建了从教读到自读,再到课外阅读的阅读教学体系,其目的在于更好地贯彻课程标准提出的“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读整本的书”倡议,更好地解决当下教学课型混淆的问题。 基于此,统编教材强调精读与略读、教读与自读四种课型的区分。精读就是老师教一般要求讲得比较细,比较精。其功能就是给例子,给方法,举一反三,激发读书兴趣。略读,主要不是教师讲,而是让学生自己读,把精读课学到的方法运用到略读课上,自己去试验、体会,很多时候,略读就是自主性的泛读。统编教材把“精读”改为“教读”,把“略读”改为“自读”。“教读是基础,是自读和课外阅读的准备;自读是教师指导下的自主阅读,是教读的延伸,是教读课所学语文知识、阅读策略的操练场”(朱于国解析新教材四大理念、五大特点)。 八下第五单元的游记教学,就是要把单元主题词中“了解游记的特点,把握作者的游踪、写景的角度和方法,并揣摩和品味语言,欣赏、积累精彩的语句”的具体要求在教读课文《壶口瀑布》《在长江源头各拉丹冬》中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让学生带着游记的一般阅读方法在自读课文《登勃朗峰》和《一滴水经过丽江》中让学生尝试和体验。 教学《一滴水经过丽江》,可以模仿《登勃朗峰》的课文“旁注”,让学生学写批注,让学生知道批注有提示式、解说式、任务式、问题式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阅读批注的能力;可以让学生比较《一滴水经过丽江》与《壶口瀑布》等游记的异同,把握《一滴水经过丽江》一文新颖的构思和独特视角,从而引导学生去品味阿来更多的作品。 三、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统编教材体现了“读书为本,读书为要”的编写思想,就是要引导学生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书。这是基于当前中学生糟糕的阅读现状开出的良方。学生是阅读的主体。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给予学生阅读方法,实现学生自能自主阅读应该成为我们努力的方向。 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尊重学生的阅读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阅读体验,教师不能用自己的阅读感受代替学生的阅读体验,不能用框框套套来过多的束缚学生的阅读。例如学生自读阿来的《一滴水经过丽江》,会有很多不同的表达。赵伊纯同学诗意的文字跟着阿来放飞自己的想象,她这样写道: 给予阅读的方法。阅读方法单一,也是制约学生有效阅读的瓶颈。除了精读、略读,还有跳读、浏览等等多种方法。还有如缩写、扩写、续写、改写等训练写作的方法也可以介入到阅读中,实现读写结合,读写共生,也不失为激发学生阅读兴趣的可行路径。 当然像处理《一滴水流过丽江》这样的自读课文,在把时间还给学生,尊重学生自主阅读地位,也不是说,教师放任不管,把自主变成放羊。教师要发挥其“主导”作用,该出手就出手,给予方法,解疑释难。肖培东老师的《一滴水流过丽江》值得我们去玩味与借鉴。

阿来尘埃落定研究论文

你的方向是现当代还是什么?我在比较文学中写过 尘埃落定与铁皮鼓 的人物形象分析,你可以试试这个,没多少人写 有很多可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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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xx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贸易,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最大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那些自作聪明的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对土司制度所依赖的人也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像尘埃落地一样最终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会有一个新的环境生存,在哪里,人们是没有等级区分的,那会是一个新社会。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傻瓜少爷的脑海里,他知道一切都会最终像尘埃落地一样,不管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群,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掉。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 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推翻、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向往。

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东阿阿胶成本问题研究论文

1、产品更纯粹,其实阿胶在生产的过程当中并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熬制,其实也涉及到了一系列精妙的加工生产工艺。东阿阿胶是一个大品牌,它经历了许多年的不断沉积以及改进,所以对于阿胶的提取以及生产有了独特的生产工艺以及生产线路,所以他们能够保证每一块生产的阿胶都具有浓缩的驴皮当中的精华,纯度是值得我们信赖的。不像一些小作坊生产的阿胶品质参差不齐,并且里面还可能会掺杂了一些对身体有害的物质。 2、产地更正宗,东阿阿胶的原材料产自东阿,这里是阿胶的故乡,在这里获得的生产原料都集齐了大自然的精华,在炼制的过程当中也更充分的保留了其中的营养成分,对于阿胶的生产而言,选择产地正宗的原料是万分珍贵的,这也就导致了东阿阿胶的成本更高一些。 3、效果看得见,当然了,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东阿阿胶具有非常好的名称以及口碑,经常食用东阿阿胶的女性的确会有更好的气色,并且精神状态会更好一些,这就是阿胶所起的调理功效。女性食用了东阿阿胶之后,怕冷的问题会有所改善,身体素质会变强壮。

那是受到国内经济动荡的影响,连续几个月的抗疫。商店空荡荡的,货物无法出售。各种成本费用,只能是亏本。

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它太难吃了。我曾经吃过一天东哥哥就要用来补气血,说实话阿胶黑乎乎的真的难吃的要命,我买了整整一盒吃了两口就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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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研究论文

根据我们的常识,铁器暴露在空气中经风吹雨打后,早晚都会生锈,但是世界闻名的印度“阿育王铁柱”竟然一点都不生锈。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阿育王铁柱”在著名的库杜布高塔的院墙内,地处印度首都新德里南郊。“阿育王铁柱”高约七米,直径半米,就是这么一根不起眼的铁柱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游客前来参观。当地人称,只要能背靠铁柱将它环抱,许下的心愿就一定能够实现。就是这一根铁柱,从未生过锈。

科学家对铁柱的成分做了一番详尽的研究,结果表明该铁柱内碳、硫、磷和氮的含量都极低,而铁的含量竟然高达,这就意味着这是一个精纯无比的铁制品。研究成果一公布,钢铁厂的工程师不得不承认以他们的水准,这么高的精纯度和千年不变的抗腐蚀性很难协调。很奇怪的是,从铁柱上取下来的铁片,在实验室里表现十分平庸,在水环境下,竟然一夜之间便生锈了。

从铁柱上刻着的梵文来看,这根铁柱是从印度东部的比哈尔邦建造后移过来的。比哈尔邦地下矿产丰富,是印度的重工业区之一。那么,不生锈的“阿育王铁柱”和当地的原材料有没有直接的关系呢?很遗憾,科学家经过分析后,发现比哈尔邦的铁矿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最近,印度理工学院的研究人员经过分析后,认为是铁柱外部非常薄的保护膜起到了关键作用。这层保护膜是由铁、氧和氢按一定比例构成,而这层保护膜是在磷的作用下形成的。磷与铁和空气接触后发生了一系列的化学反应,生成了磷酸氢盐的水合物,也就是那一层保护膜了。不过,世界上任何铁器制造都会有磷杂质的渗入,为什么只有“阿育王铁柱”如此特别呢?这一点印度理工学院的专家们并没能解释。

气象学家在分析了新德里地区几百年来的气候后,发现这一地区一年中,大多数时候都比较干燥,相对湿度不超过70%。而铁在湿度80%的条件下,才能和空气反应,形成微电流,造成腐蚀。而在新德里,一年中满足要求的天数不超过20天。不过,这个观点也不是没有漏洞。我们知道铁的腐蚀过程相对缓慢,而新德里不可能千年来滴雨未下。只要有雨水,历经千年的时光,铁器都应该被腐蚀。

另外,在印度的达哈、辛哈勒斯、克那拉克都发现了含铁纯度高达99%的铁柱,也都历时千百年,却少有锈迹。

布卡南博士在1807年出版的《在南印度旅游》一书中,描述了印度人加工制造钢铁的土方法。这些土方法,相比于当今的冶金技术都有值得学习和仿效的地方。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古印度的造铁工艺,或许古印度人正是凭借特殊的造铁工艺,才成就了千年不锈的“阿育王铁柱”。

阿育王大(河268-232 BCE)是的三分王孔雀王朝(322-185 BCE)为他放弃最有名的战争,这一概念的发展正法(虔诚的社会行为),并推广佛教作为以及他对几乎泛印度政治实体的有效统治。 在其鼎盛时期,在阿育王的统治下,孔雀王朝从现代伊朗延伸到几乎整个印度次大陆。阿育王最初是通过被称为Arthashastra的政治论文的戒律来统治这个庞大的帝国,这归功于总理Chanakya(也称为Kautilya和 Vishnugupta,公元前 350-275 年),他在 Ashoka 的祖父Chandragupta(rc 321 BCE)谁建立了帝国。 Ashoka 的意思是“没有悲伤”,这很可能是他的名字。他在刻在石头上的法令中被称为 Devanampiya Piyadassi,根据学者 John Keay(并得到学术界一致同意)的说法,意思是“众神的挚爱”和“面容的仁慈”(89)。据说他在统治初期特别无情,直到他在公元 1 年发动了一场反对卡林加王国的运动。公元前 260 年导致了如此大的屠杀、破坏和死亡,以至于阿育王放弃战争,并及时皈依佛教,致力于和平,正如他的佛法概念所体现的那样。除了他的法令之外,对他的大部分了解都来自佛教典籍,这些典籍将他视为皈依和美德行为的典范。 阿育王走过卡林伽战场,看着死亡与毁灭,经历了深刻的内心转变。 他和他的家人建立的帝国在他死后甚至没有持续50年。尽管他是古代最大、最强大的帝国之一的最伟大的国王,但他的名字已被历史遗忘,直到公元 1837 年英国学者和东方学家詹姆斯·普林塞普 (James Prinsep)(l. 1799-1840 CE)确定他的名字。从那时起,阿育王决定放弃战争,坚持宗教宽容,和平努力将佛教确立为世界主要宗教,因此被公认为最迷人的古代君主之一。早年生活与掌权 尽管阿育王的名字出现在往世书(印度的百科全书文献,涉及国王、英雄、传说和众神)中,但没有提供有关他生平的信息。他年轻时的细节、掌权以及在卡林加战役后放弃暴力的细节来自佛教资料,在许多方面,这些资料被认为更具传奇性而非历史性。 他的出生日期不详,据说他是他父亲宾杜萨拉(公元前 297 年至公元前 273 年)妻子的一百个儿子之一。他母亲的名字在一个文本中被命名为 Subhadrangi,但在另一个文本中被命名为 Dharma。在某些文本中,她也被描述为婆罗门(最高种姓)和宾杜萨拉的主要妻子的女儿,而在其他文本中则是地位较低的妇女和未成年妻子。大多数相信阿育王是四个孩子中的第二个儿子的学者都驳回了宾杜萨拉的 100 个儿子的故事。他的哥哥苏西玛是皇太子和阿育王继位的机会因此变得渺茫,甚至更加渺茫,因为他的父亲不喜欢他。 根据一个传说,宾杜萨拉给他的儿子阿育王提供了一支军队,但没有提供武器;这些武器后来是通过超自然手段提供的。 他在宫廷中受过高等教育,接受过武术训练,毫无疑问,他接受了Artashastra的戒律——即使他不被认为是王位的候选人——只是作为皇室儿子之一。该Artashastra是涉及与社会上很多不同学科的论文,但主要是在政治手动科学提供如何有效排除指令。这归功于 Chandragupta 的总理 Chanakya,他选择并训练 Chandragupta 成为国王。当 Chandragupta 退位支持 Bindusara 时,据说后者曾在Arthashastra 中接受过训练,因此几乎可以肯定,他的儿子们也会如此。 当阿育王是18岁左右,他从首都发城市巴连弗邑到Takshashila(塔克西拉)放下反叛。根据一个传说,宾杜萨拉给他的儿子提供了一支军队,但没有提供武器;这些武器后来是通过超自然手段提供的。同样的传说声称,阿育王对那些在他到来时放下武器的人很仁慈。阿育王在塔克西拉的战役中没有任何历史记载幸存下来。根据铭文和地名的建议,它被认为是历史事实,但细节未知。 在塔克西拉取得成功后,宾杜萨拉接下来派他的儿子管理乌贾因的商业中心,他也取得了成功。没有关于阿育王如何在乌贾因履行职责的详细信息,因为正如 Keay 指出的那样,“人们认为最值得关注的是佛教编年史是他与当地商人的女儿的恋情”(90)。这位女士的名字是Vidisha 市的Devi(也称为 Vidisha-mahadevi),根据一些传统,她在阿育王对佛教的吸引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凯评论: 她显然没有嫁给阿育王,也没有注定要陪他去帕塔利普特拉,成为他的王后之一。然而她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马欣达将带领佛教传教团前往斯里兰卡;并且可能他的母亲已经是佛教徒,因此增加了阿育王[此时]被佛陀教义所吸引的可能性。(90) 根据一些传说,德维首先将阿育王介绍给佛教,但也有人认为阿育王在遇到德维时已经是名义上的佛教徒,可能与她分享了教义。佛教当时是印度的一个小型哲学宗教教派,是众多异端思想流派(与 Ajivika、耆那教和Charvaka一起)与Sanatan Dharma(“永恒秩序”)的正统信仰体系一起争夺接受的一种,更为人所知的是印度教。后来的编年史重点关注阿育王与美丽的佛教女神的婚外情,而不是他的行政成就,可以解释为努力强调未来国王与他将成名的宗教的早期联系。 当塔西拉再次叛乱时,阿育王还在乌贾因,这次宾杜萨拉派了苏西玛。当宾杜萨拉病倒并下令召回他的长子时,苏西玛仍在参与竞选。然而,国王的大臣们偏爱阿育王作为继任者,因此他被派往并在宾杜萨拉死后加冕(或者,根据一些传说加冕为自己)为国王。之后,他将苏西玛(或他的大臣们)扔进了一个木炭坑,在那里被烧死。传说还声称他随后处决了他的其他 99 个兄弟,但学者们坚持认为他只杀死了两个,而最小的一个 Vitashoka 放弃了所有的统治权,成为了一名佛教僧侣。 卡林加战争和阿育王的弃绝 据说,一旦他掌权,他就确立了自己是一个残忍无情的暴君,以牺牲臣民为代价追求快乐,并喜欢亲自折磨那些被判入狱的人,这些人被称为阿育王的地狱或人间地狱。然而,基伊指出,阿育王通过德维与佛教的早期联系与将新国王描述为凶残的恶魔变成圣徒之间存在差异,并评论道: 佛教资料倾向于将阿育王的前佛教生活方式描述为一种沉浸在残酷中的放纵。皈依变得更加引人注目,因为通过“正确的思考”,即使是邪恶的怪物也可以转变为同情心的典范。这样的公式排除了阿育王早期对佛教的迷恋的任何承认,并且可以解释在宾杜萨拉去世时归因于他的无情行为。(90) 这很可能是真的,但同时也可能不是。他的敕令,特别是他的第 13 次重大岩石敕令,证明了他的残忍和无情政策是历史事实,该法令涉及卡林加战争并哀悼死者和失去的人。卡林加王国位于帕塔利普特拉以南的沿海地区,通过贸易享有可观的财富。孔雀帝国包围了卡林加,这两个政体显然因互动而在商业上繁荣起来。促使 Kalinga 运动的原因尚不清楚,但在 c. 公元前 260 年,阿育王入侵了这个王国,屠杀了 100,000 名居民,驱逐了 150,000 多人,并留下数千人死于疾病和饥荒。 之后,相传阿育王走过战场,目睹死亡与毁灭,经历了深刻的内心转变,后来他在第十三敕令中记载: 征服卡林伽后,众神之爱[阿育王]感到懊悔,因为当一个独立的国家被征服时,人民的屠杀、死亡和驱逐对神之爱来说是极其悲痛的,并且沉重地压在他的脑海中……甚至那些有幸逃过一劫,爱不减的人,遭受朋友、熟人、同事和亲戚的不幸……今天,如果这些人中有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被杀害、死亡或被驱逐出境,卡林加被吞并同样遭受同样的痛苦,这将沉重地压在众神之爱的心中。(基,91) 阿育王随后放弃了战争并接受了佛教,但这并不是通常给予的突然皈依,而是逐渐接受他可能已经熟悉或可能不熟悉的佛陀教义。阿育王完全有可能在卡林伽之前就知道佛陀的信息,只是没有把它放在心上,不允许它以任何方式改变他的行为。很多人都看到了同样的范式——著名的国王和将军或那些名字永远不会被记住的人——他们声称自己属于某种信仰,而经常忽视其最基本的愿景。 也有可能阿育王对佛教的了解还很初级,只有在 Kalinga 之后,以及他寻求和平和自我宽恕的精神旅程之后,他才从其他可用选项中选择了佛教。无论是哪一个,阿育王都会尽其所能地接受佛陀的教义,并将佛教确立为一种杰出的宗教学派。 和平与批判之路 根据公认的说法,阿育王皈依佛教后,走上了和平之路,以正义慈悲统治。虽然他早些时候从事狩猎,但现在他开始朝圣,虽然以前皇家厨房为盛宴屠宰了数百只动物,但他现在开始实行素食主义。他随时为臣民提供帮助,解决他们认为的错误,并维护使所有人受益的法律,而不仅仅是上层阶级和富人。 佛教典籍(尤其是斯里兰卡的典籍)和他的法令给出了对阿育王后噶林伽王朝的这种理解。然而,现代学者质疑这种描述的准确性,指出阿育王并没有将王国归还给卡林加战役的幸存者,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召回了被驱逐出境的 150,000 人。他没有试图解散军队,而且有证据表明军队可能会继续被用于镇压叛乱和维持和平。 所有这些观察都是对证据的准确解释,但忽略了Artashastra的中心信息,它本质上是 Ashoka 的培训手册,就像他父亲和祖父的一样。该Artashastra明确指出,一个强大的国家只能由一个强大的国王保持。软弱的君王会放纵自己,放纵自己的欲望;一个明智的国王会考虑对大多数人来说什么是最好的。遵循这一原则,阿育王将无法将佛教作为一项新的 *** 政策全面实施,因为首先,他需要继续在公众面前展现强大的形象,其次,他的大多数臣民都不是佛教徒,并且对这项政策感到不满。 阿育王本可以对卡林加战役感到遗憾,真正改变了主意,但仍然无法将卡林加归还给它的人民或改变他早先的驱逐政策,因为这会使他显得软弱并鼓励其他地区或外国势力转向侵略行为。已经做了,已经做了,国王从错误中吸取了教训,并决心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和君主。 结论 Ashoka 对战争和 Kalinga 悲剧的反应是形成dhamma概念的灵感。Dhamma 源自最初由印度教确立的dharma(义务)的概念,这是一个人在生活中的责任或目的,但更直接地,源自佛陀将dharma用作宇宙法则 和应该注意的东西。阿育王的佛法包括这种理解,但将其扩展为对所有人的普遍善意和善意,作为促进和平与理解的“正确行为”。基伊指出,这个概念等同于“仁慈、慈善、诚实和纯洁”(95)。它也可以理解为“良好的行为”或“体面的行为”。 皈依佛教后,阿育王开始朝圣佛陀的圣地,并开始传播他的佛法思想。他下令颁布法令,许多引用佛法或完整解释这个概念,刻在整个帝国的石头上,并派遣佛教传教士到其他地区和国家,包括现代斯里兰卡、中国、泰国和希腊;通过这样做,他将佛教确立为世界主要宗教。这些传教士和平地传播佛陀的愿景,因为正如阿育王所下的法令,任何人都不应将自己的宗教信仰高于其他人的宗教信仰;这样做贬低了自己的信仰,认为自己的信仰比别人的好,从而失去了接近神圣主题所需的谦逊。 在阿育王统治之前,佛陀的遗骸被放置在全国各地的八座佛塔(装有舍利的坟墓)中。阿育王已移除舍利,据说已下令在全国建造 84,000 座佛塔,每座佛塔内都装有佛陀遗骸的一部分。他认为,这样一来,佛教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教义就会得到进一步的鼓励。这些佛塔的数量被认为是夸大其词,但毫无疑问,阿育王确实下令建造了其中的一些,例如著名的三吉作品。 阿育王在位近 40 年后去世。他的统治扩大和加强了孔雀帝国,但在他死后50年也撑不下去了。他的名字最终被遗忘,他的佛塔变得杂草丛生,他的法令刻在雄伟的柱子上,被沙土推倒并埋葬。当欧洲学者在 19 世纪开始探索印度历史时,英国学者和东方学家 James Prinsep 在 Sanchi佛塔上发现了一个未知文字的铭文,最终他明白这是指一位名叫 Devanampiya Piyadassi 的国王。 ,据普林塞普所知,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被引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普林塞普和其他学者在破译婆罗米文字方面的努力,人们了解到在往世书中被称为孔雀王的阿育王与这个天文台比雅达西是一样的。普林塞普 (Prinsep) 于公元 1837 年去世前不久发表了他关于阿育王的著作,此后这位伟大的孔雀王朝国王引起了全世界越来越多的兴趣。最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古代世界唯一的帝国建设者,他在权力的巅峰时期放弃了战争和征服,以追求相互理解和和谐共处作为内外政策。

公元前273年,阿育王继位,成为孔雀王朝的君主。在继位之前,阿育王曾被他的父亲宾头沙派作坦罗地方的总督,因此具有一定的统治经验。他即位之初,对外利用军事力量进行征服战争,对内则杀戮大臣,甚至自己的兄弟姐妹。据记载,公元前261年,阿育王岩率军征服南印度的羯陵伽国,获战俘15万人,杀了10万人。在残酷的战争之后,阿育王宣布放弃武力征服的办法,大力扶持和宣扬佛教。他在帝国境内许多地方开凿岩壁,树立石柱,上面刊刻诏令,宣称“以法胜,是为最胜”,主张以佛教征服人心。这些刻有阿育王法敕的摩崖石刻和石柱,有些还留存至今,成为研究古代印度历史极为重要的资料。在阿育王的大力扶植下,佛教在当时实际上处于摩揭陀国的国教地位。他以大量金钱资助佛教的发展,派遣了许多传教僧人到全印度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去弘扬佛法,相传他还把佛舍利分散到各地,在各地同时兴建了许多佛塔供奉舍利,供人瞻仰崇拜。他的儿子摩哂陀(Mahinda)和女儿僧伽密多(Sanghamitta)先后出家,并相继率人南下斯里兰卡岛,把佛教传入了斯里兰卡。他在政府内设置了“正法大官”执掌宗教事务,巡回各地,宣传佛法。他还在首都华氏城召集许多佛教僧侣,由上座部长老目犍连子帝须主持,举行了佛教史上有名的第三次“结集”,编纂、校订和整理了当时流行的佛教经典,处理了佛教内部各派之间的争论。由于阿育王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佛教在此时有了很大的发展,并开始在印度以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如缅甸、斯里兰卡以及中亚、西域一带传播。

玄奘(602年~664年),唐代著名高僧,法相宗创始人,洛州缑氏(今河南洛阳偃师)人[1] ,其先颍川人[2] ,俗家姓名“陈祎(yī)”,法名“玄奘”,被尊称为“三藏法师”,后世俗称“唐僧”,与鸠摩罗什、真谛并称为中国佛教三大翻译家。玄奘为探究佛教各派学说分歧,于贞观元年一人西行五万里,历经艰辛到达印度佛教中心那烂陀寺取真经。前后十七年学遍了当时的大小乘各种学说,共带回佛舍利150粒、佛像7尊、经论657部,并长期从事翻译佛经的工作。玄奘及其弟子共译出佛典75部、1335卷。玄奘的译典著作有《大般若经》《心经》《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成唯识论》等。《大唐西域记》十二卷,记述他西游亲身经历的110个国家及传闻的28个国家的山川、地邑、物产、习俗等。《西游记》即以其取经事迹为原型。玄奘被世界人民誉为中外文化交流的杰出使者,其爱国及护持佛法的精神和巨大贡献,被誉为“中华民族的脊梁”,世界和平使者。他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相,不畏生死的精神,西行取佛经,体现了大乘佛法菩萨,渡化众生的真实事迹。他的足迹遍布印度,影响远至日本、韩国以至全世界。玄奘的思想与精神如今已是中国、亚洲乃至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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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房宫赋研究论文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夫!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总结秦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用以敬诫“后人”是全文主旨而在行文上主要是用描写、铺陈、夸饰等文学手法的运用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阿房宫赋》作于唐敬宗宝历元年,即公元825年,杜牧在《上知己文章启》中说:“宝历大起宫室,广声色,故作《阿房宫赋》。”唐敬宗李湛十六岁继位,贪好声色,大兴土木,游宴无度,不视朝政,求访异人,希望获得不死之灵药,因此在位三年即为宦官刘克明所杀。作者预感到唐王朝的危险局势,就借这篇赋,表面上写秦因修建阿房宫,挥霍无度,贪色奢侈,劳民伤财,终至亡国,实则是借秦之故事讽唐之今事,规劝唐朝的当政者,要以古为鉴,不能哀而不鉴,最终只能落得“后人复哀后人也”的结局。

l两个观点都不对。第一个观点的解释:描写宫人的这一段,对秦皇荒淫奢侈进行了充分的铺陈夸张的刻画,谈不上惜墨如金。第二个观点的解释:现代文中的“可怜”是“值得怜悯”的意思,但在文言中除说明“值得怜悯”外,还有可爱、惋惜的意思。这里的“可怜”说明为“惋惜”。作者用这二字,使无穷感叹充满字里行间。一度威震四海的秦王朝在农民起义的冲击下土崩崩溃,迅速灭亡;覆压三百余里的阿房宫,也在一场烈火之中化为灰烬。秦朝速亡的史实说明,不能爱民,难图久安。但是,当时的唐朝统治者疏忽历史教训,沉沦声色,又大起宫室,身居积薪之上,仍认为安。历史兴亡,激荡胸中;目睹现实,感叹万端。神奇瑰丽之阿房宫付之一炬令人惋惜,显赫一时的秦壬朝毁于一旦令人可叹,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不意今人又在步秦人之后尘,唐王朝的命运不也令人可忧吗?“楚人一炬,可怜焦土”,作者的不安与忧愤溢于言表。辞赋不同于论文,许多处所并不直说,读时需细加玩味,方能体会作者的居心。若思中文网,EB9u`$w s!o&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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