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百科

公民与法杂志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4-07-04 12:02:59

公民与法杂志的作用

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如果你自己去体会的话,你会发现的。因为人们的行为甚至有些习惯全是依法律行使的,比如最简单的红灯停、绿灯行。是交通法规规定的。

没作用!现在法律对我们有什么用?都是为富人设定的!我是深圳华强电子世界的,我们这边拿货都流行签单,但是别人跑了我们几十万,找警察有什么用?几十万都不管,更别说其他小数目了!

只是个代名词吧

要真正建立起法治社会,公民的参与对社会法律信仰的建立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是十分重要的。法治是依据法律的治理,其包含着人民主权的价值理念。一个社会法治水平的高低有赖于广大公民对法的信仰和介入其中的程度。因此,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公民无疑是一个起决定作用的重要主体。

⒈公民参与法治建设是公民的宪法权利。

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广大人民群众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参与管理某些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法制建设事业。对公民而言,参与法治建设更多的蕴涵着一种责任和担当。

⒉公民参与可以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

良好的公民法治意识是法制建设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法律的真正活力不在于被知晓,而在于被使用。可以说,法治现代化追求的目标之一就是人人在法制原则下去思考和行为的社会秩序状态。公民参与的态度发挥着公民法治意识内源性基础的作用。

⒊公民参与可以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

如果没有法治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培养,很容易导致公民产生消极的法律意识。相当多的违法行为,比如违反交通规则、违反市场秩序等之所以屡见不鲜,并不是行为人不懂法,不知道这些行为的违法性,而是因为他们没有端正自己的法治意识,没有真正地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法律信仰是指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乃至敬畏,并自觉将其作为行为规范的法律情感。公民参与有利于法律制度得到公民的认知、认同和信仰,从而在内心真正树立起法的权威,只有让公民充分参与立法,法律才能切实反映不同社会阶层的需要。

⒋公民参与可以推动国家法律的建立与完善。

从世界范围来看,公民参与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已是相当普遍的国家立法方式。近几年,我国在保证公民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上也做出了切实的努力,我国《立法法》第5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立法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或法律法规草案稿、立法调研、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论证会、列席和旁听以及立法听证等8种形式。

当前,受封建等级思想影响,我国公民仍缺乏独立的主体意识。并未完全摆脱对国家和政府的依附意识,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社会公共活动中具有独立、平等、自由的主体地位。公民缺乏独立的主体意识,一方面表现为对公权力的盲目崇拜,把自身的利益和诉求寄托在国家机关和“清官”身上,而不是依法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另一方面,缺乏应有的参与意识和历史使命感,对法律制定中应有的权益不敢或不愿去主动争取,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助长了人治型和专制型政治文化的顽固不化。

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环节,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公民参与法治建设已是必然的选择,关键就是把公民有有序参与纳入到良性互动的轨道中。公民参与应该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因素,这不仅是公民宪法权利的体现,更是一个社会走向法治的必然途径。建设社会法治国家已成为实现“中国梦”的一个组成部分,需要我们创造条件,从培养文化意识、塑造法律信仰、构建体制机制入手,切实保障公民参与法治建设的机会和权利,只有这样,法治国家的愿景才能早一天实现。

公民与法制杂志封面费用

华云数字商品市场有限公司在公民与法治杂志封底看出,说明地方主管部门对华云数据认可吗?我觉得当然是非常的认可,不然不会出版的。

这就是证明华云数字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与重视,真正的能为老百姓做实事,能带领老百姓真正走向小康生活!

确实是比较认可,他们的,所以才会让他们在工与法治的杂志看你看出来。

法律成本是一个新的概念,顾名思义,法律成本就是法律在制定和实施执行时所需要的费用,因此法律成本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法律的制定成本;一部分是法律的执行成本。我们知道各国法律的制定不外乎是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实行的,资本主义国家是由国家的议会制定审议通过,社会主义国家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审议通过,可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其召开的时候都是有成本的,专门为制定法律而召开的会议的成本自然是要算在法律的头上,这就是法律制定时所需要的成本。现在的问题是制定一部法律到底需要多少成本,有时候可能仅仅需要召开一次会议就把法律制定下来了,而有的时候则可能需要召开三次五次甚至是十次才能把法律制定好。一次会议所需要的成本与十次会议所需要的成本自然不是一个同一的数目,很明显十次会议所耗费的成本肯定要比一次会议所耗费的成本要多的多,这些成本可能是10万也可能是100万或者是1000万。可难道因为成本过大我们就不召开会议来制定法律了吗?很明显这是行不通的,因为一部能够切实维持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国家社会安定的法律其对国家和社会产生的价值是无法使用简单的数量来进行衡量和统计的。经济学讲究的是投入(成本)和收益(回报)的关系,当投入小于收益的时候,说明是盈利的,则投入具有可行性;当投入大于收益的时候,则说明是不盈利的,投入具有不可行性。将此规则套入法律的制定方面,假设制定一部法律的成本是100万,而这部法律所产生的社会效用(价值)是10万,那么该法律则完全没有制定的必要,因为制定该法律所耗费的成本太大,而产生的价值太小,纳税人是不会同意的。偷盗同杀人抢劫相比其罪行要轻的多,其所造成的破坏力的绝对值(也就是说破获偷盗行为后所产生的社会价值)同杀人抢劫所造成的破坏力的绝对值(破获杀人抢劫案件后所产生的社会价值)相比要小的多(当然,这个比较本身有不科学性,我们只是从直观上来说),是不是这样法律就可以对偷盗不加限制和打击而任其自由发展了吗?很明显这是不可能的。其实我们一开始的假设就是错误的,一部法律制定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价值是无法用数字来进行衡量的,无论这部法律同其他的法律相比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因为犯罪并不是固定的,并不是都已经事先确定好了的,也并不是由一批固定的人来进行的,今天王二偷了一辆自行车,说不定明天李三就偷了一辆摩托车,而后天说不定王二又偷了一辆汽车。因此对于一个不确定的变量想用一个确定的定量来进行代替概括或者统计是不科学的。法律制定好以后其执行当然也是有成本的,如保障法律照常行使的各个机关(警察局,检察院和法院等)的费用,以及各个机关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这些都是法律执行时的成本。可执行法律所产成的社会价值和制定法律所产生的社会价值一样是无法用具体的固定的数字来进行衡量和统计的。我们一开始的假设也是错误的,因为它将那一元钱等同了花费十元执行法律后所产生的社会价值,而实际是抓捕那小偷所产生的社会价值远远要超过这一元钱,这一元钱仅仅是包含在所产生的社会价值里面的极其微小的一部分。因为如果我们不抓捕这个小偷的话,他有可能继续偷盗,也许是100元,也许又是1000甚至是10000!同时,抓捕这个小偷对那些想偷还没有偷的人又是一种警示,可能使他们放弃偷盗的念头,这样一来所产生的社会价值根本无法计算。因此这个假说本身就是错误的,不可取的!这样依错误的前提为基础的推论是没有意义的。就算这个假说是正确的,也是一种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的,而与现实实践相差甚远!试想谁会为了1元钱而去报案的?当然这个1元可能并不仅仅就是1元,有可能也是1000或者是10000,即便这样,破案的费用(法律的执行成本)也不可能是变态的多,如果破获一个偷盗10000元的案子需要成本是100000万元,我想我们在这个时候不是考虑应不应该接这个案子的问题,而是应该考虑这100000万元是怎样使用的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办案的效率问题以及办案过程中的腐败问题了!因此无论怎样,这样的假设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即便存在,其所耗费的成本也不是执行法律的成本,而是其中有腐败或者效率低下的问题。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中,牺牲八个人的代价来拯救了一个士兵,那么如果是牺牲500个人呢?这个大兵瑞恩还值不值得拯救?显然是没有这个必要了,因为8个人我们也许能承受,而500个人的生命是谁也承受不了的!既然这样,有人肯定说"拯救大兵瑞恩"不是和前面的那个假设一样吗?这样以来不是照样要考虑法律在执行时的成本吗?错也!拯救大兵瑞恩牺牲8个人与牺牲500个人所产生的价值是一样的----就是大兵瑞恩的生命,因此是可以衡量统计的!而法律的制定执行后所产生的社会价值恐怕是衡量不了的!将经济学运用到法学里面,不是让你比较法律的投入与收益,更不是让你在比较投入和收益后“有法不依”,而是给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来重新审视法律的制定和施行,降低法律成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采纳

公民与法杂志审判

这就是证明华云数字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与重视,真正的能为老百姓做实事,能带领老百姓真正走向小康生活!

华云数字商品市场有限公司在公民与法治杂志封底看出,说明地方主管部门对华云数据认可吗?我觉得当然是非常的认可,不然不会出版的。

一般情况下的话,我觉得这个地方主管部门对华为数字的话,应该还是非常认可的

一、人民和公民的区别在哪里1、公民与人民的区别有以下三点:(1)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2)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范围大于人民,人民仅包括除敌对分子和被依法剥削政治权利的人群;(3)公民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人民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自然人与公民的区别是什么自然人与公民的区别有以下三点:1、区别,公民仅指具有某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是生下来就是;2、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一个人取得了某一国家的国籍,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他就可以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3、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和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因此自然人包括公民。

公民与法杂志社巡察

公民与法2014年3月23日播出的{致命的约会}这个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死者的父亲把死者当时抢救的医院{长治市和平医院}搞上了法庭。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一下,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结答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不受侵犯,并为公民提供救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公安机关设立公安巡察部门,负责本市市区主要道路、广场的巡察工作,依据本规定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第三条 人民警察执行巡察任务,应当以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为目的,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当场处罚为主的简易程序执法方式,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限定的权限内履行巡察职责。第四条 公安巡察部门负有下列职责:(一)负责维护主要道路、广场范围内的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接受公民报警,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二)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三)协助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维护市容环境整洁和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监督检查霓虹灯按时开放;(四)协助园林绿化部门维护城市绿化;(五)协助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六)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持经营秩序;(七)协助民政部门查处违反丧事管理的行为;(八)参加灾害性事故救援工作和维持现场秩序;(九)救助急需帮助的公民;(十)执行市人民政府指派的任务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第五条 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中依法行使下列权力:(一)盘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二)查验居民身份证;(三)在追捕人犯、救护、抢险等紧急情况下,经出示证件,可以使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用后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赔偿;(四)对违法、违章人员予以教育,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并依本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第六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下列要求执行巡逻任务:(一)保持警容整洁,按规定佩戴标志、配备警具;(二)恪尽职守,遵守法律和纪律,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地段履行巡察职责,不擅离岗位,脱漏地段;(三)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不得超越和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四)语言举止文明、规范、纠正违章礼貌待人,严禁辱骂、训斥当事人。第七条 各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公务过程中遇有暴力对行为和妨碍公务行为时,公安巡察部门应当协助处置;城建、城管、市容环卫、工商、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和沿街单位,应当支持公安巡警部门做好巡察工作;巡警巡察工作应当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第二章 巡察和处罚第八条 巡警在巡察中遇有公民因伤、病等情况需要救助的或遇有突发性灾害事故时,须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参与事故处理。巡警将伤、病人员送入医院的,医院必须采取救治措施,任何医疗单位不得拒收。第九条 巡警在巡察中遇有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危及本人或者他人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醉酒人、流浪乞讨及露宿街头的人,应当送附近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负责分别处置。对派出所移送的精神病人、流浪人员,责任部门和单位不得拒收。第十条 巡警在巡察中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依该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予以查处。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五元罚款,不服管理的,可以暂扣驾驶证或行驶证,移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一)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二)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车座前载人或者后座乘员侧坐的;(四)驾驶或者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第十二条 机动车在禁行时间、道路上通行的,巡警可对驾驶人员处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罚款。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暂扣车辆,移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一)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三)所驾驶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四)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的。第十四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五元罚款:(一)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二)非机动车在禁行时间、路段通行的;(三)乘骑自行车违反带人规定的;(四)乘骑非机动车逆行的;(五)行人骑坐、跨越交通隔离设施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公民提供救助服务,保障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中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警察的巡察工作。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警察巡察工作,是指市公安局所属的巡逻部门在城市道路、广场、车站等场所进行的巡逻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公安局是本市人民警察巡察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对巡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具体负责人民警察工作。第五条 巡察工作必须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接受监督。第六条 巡察部门巡察以预防、制止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为主,同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第七条 巡警执行巡察任务应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带巡察标志,警容严整、举止规范、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第八条 巡警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应当支持和协助巡警开展巡察工作。第二章 职责与职权第九条 巡察部门在巡察工作中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接受公民报警,并及时处置; (三)参与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四) 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五)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抢救伤员,维护火场秩序,疏通消防通道; (七)参与突发性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急需帮助的人,为行人指路,受理遗拾财物; (八)根据主管机关的指令和部署,在交通要道设卡堵截犯罪嫌疑人,检查涉嫌车辆; (九)对巡察中发现的违反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以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 (十)法律、法规规定由巡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条 巡察部门在巡察工作中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验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件; (二)盘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 (三)盘查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或者在逃的案犯,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四)在现场没有交通警察的情况下,制止和纠正交通违章行为; (五)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在追捕、救护、抢险等紧急情况下,经出示证件,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使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坏的应当赔偿; (七)法律、法规规定由巡察部门行使的其他职权。第三章 违法行为和处罚第十一条 巡察部门在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场所范围内进行的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忧乱社会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有权依照本条例作出处罚。 巡察部门依法在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场所范围外实施巡察职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或者损毁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和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三条 吸食、注射毒品、卖淫以及介绍卖淫、嫖宿暗娼的,分别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 非法运输、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乌鲁木齐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处罚。第十五条 在现场没有交通警察的情况下,对有下列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之一,不听劝阻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一)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二)穿越红灯或划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指示的; (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 (四)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专用道或者人行道上行驶的; (五)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带人的; (六)非机动车有违反其他交通规则行为的; (七)骑、坐、钻、跨交通隔离设施的; (八)行人有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

这就是证明华云数字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与重视,真正的能为老百姓做实事,能带领老百姓真正走向小康生活!

公民与法杂志电子版

公民与法2014年3月23日播出的{致命的约会}这个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死者的父亲把死者当时抢救的医院{长治市和平医院}搞上了法庭。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一下,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结答复。

里边的记者, 以提供法律帮助为名, 收受好处, 歪曲事实

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山西电视台科教频道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黑老大”默军宏10年前制造了一起命案,但仅被判处拘役6个月。今年6月,他再次被抓。随着默军宏落网,其10年前犯下的命案也被查明。近日,京华时报记者独家确认,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员陈双锁等6人,涉嫌收受默军宏团伙的贿赂后,故意徇私枉法致判案不公。目前6人正接受调查。推荐:新乐市政法系统5名官员涉默军宏案黑老大盗采砂石吓村民河北石家庄新乐市杜固镇东曹村,华北平原上一个普通村落。但在东曹村及周边,乃至整个新乐市,只要一提到东曹村的“默老三”,可谓妇孺皆知。7月28 日,京华时报记者来到东曹村及其周边的东五楼村、西五楼村,对于默军宏,这三个村的村民均认为,默军宏是个“狠角色”,甚至是一个类似“黑老大”式的人物,“这是个下手狠的人,大家都觉得惹不起这个人”。东五楼、西五楼村民则特别提到,几年前曾举报过默军宏乱挖河道采砂石,但默军宏很快派人到村里吓唬,让村民们觉得心有余悸,“默老三的势力太大,我们当年可不敢惹他”。而就是在10年前,默军宏犯下一起命案后,一系列不同寻常的事情不断发生,在当地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石家庄的多个权威信息源头向京华时报记者确认,因涉嫌犯罪,默军宏已经于今年6月初被石家庄警方抓捕归案。酿命案致人死亡判半年在默军宏被抓后,他在2004年所犯下的命案也最终清晰起来,并牵连出石家庄及新乐的6名政法干部。7月29日、3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多个权威消息源向京华时报记者确认,共有6名政法系统干部因默军宏当年所犯下的命案而被调查,这6人均涉嫌在这起案件中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对于默军宏在2004年犯下的这起命案,记者于7月29日、30日进行了回访。7月29日,东曹村的一些知情村民说,这起命案的受害者叫默平锁,也是东曹村的村民。在2004年11月底,曾有人见到默军宏和默平锁吵过架。但仅仅过了几天,就在12月2日这天,几十名警察还将默军宏家封锁,一直在进行现场勘查。而此时,默平锁的家中大门紧闭,好几天不见有人。一周多以后,默平锁的死亡原因在村内传开,“当时都在传是默军宏和默平锁发生冲突,默军宏失手导致默平锁死亡”。但很多村民并不认可这个说法。而几个月后,默军宏因这起命案被判处拘役6个月,更是让人大跌眼镜。记者多次试图找到默平锁的家人,但东曹村的村民却一直不肯透露默平锁家人的住址。有村民还多次暗示记者不要多打听,最好马上离开,因为默军宏的一些亲属依然在村里。随后,记者找到了新乐法院一名熟悉默平锁案件的法官。该法官介绍,这起案件当年确实引发了很大的争议。默军宏最终被定为过失致人死亡,且由于其家人积极补偿受害者家人,赢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最终被从轻判处,仅仅被判处拘役6个月。这名法官说,案子最终搞成这样,与新乐公安的一系列侦查有关。新乐公安认为,默军宏不是故意犯罪,是不慎用刀扎伤了默平锁,最终导致他不治身亡。新乐公安在侦查时将案件定性为过失导致,一系列口供中默军宏也都说自己是过失所为。但很多了解默军宏的人都认为,这起案件绝不这么简单,两人之前发生矛盾、为何随身准备了刀子,这些疑问均没有被新乐警方采纳。这一点令人觉得案件似乎有些不同寻常。而案件在法院审理期间,时任新乐法院院长的陈双锁也明确做出指示,要求按照他的指示办案,将案件定为过失致人死亡。这起案件也在法院引发了很大的争论,但由于有一把手的拍板和指示,最终新乐法院做出了拘役6个月的判决。查6人政府部门未回应对此,新乐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获悉了默军宏等人涉案被抓及6名政法干部涉案被调查的消息,但这一系列案件都是由石家庄市各有关部门直接进行侦办,新乐市对于具体案情并不了解。7月29日下午,记者前往石家庄公安局,试图采访默军宏等人涉嫌案件的详细信息,及相关公安人员涉案被调查一事,但该局宣传处值班人员将记者拒之门外。随后几天里,京华时报记者还先后拨打石家庄市公安局宣传处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截至昨天发稿时,石家庄市公安局尚未对此案作出回复。8月18日,京华时报记者还联系了石家庄市委宣传部,该部新闻出版处工作人员称,需要向领导请示后才能作出回复,截至昨天下午记者发稿时,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尚未作出回复。6政法干部系何人?1陈双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员(正处级、享受副院长待遇)2004年这起命案发生时,其任新乐法院院长,后调任辛集法院院长,2012年调任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员。此次落马的6名政法官员中,陈双锁是官位最高的一个。在2005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主办的杂志《公民与法治》杂志第7期,还发表了专题报道,该报道将陈双锁称为“为民司法的带头人”。本次采访中,接近调查组的人士均表示,陈双锁已经承认,其在默平锁案件中收受了默军宏一方的贿赂。2杨瑞勇石家庄市刑警支队政委2004年命案发生时,其任新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后担任新乐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2013年升任石家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石家庄市公安系统与杨瑞勇熟悉的一些人士透露,杨瑞勇今年约45岁,一直在刑侦系统工作,曾侦破过不少当地的大案要案,算是刑侦领域的业务能手,从基层公安系统出身,一步步升到了石家庄市刑侦支队政委,应该还有上升空间。3白晚生新乐市公安局原主管刑侦的副局长2004年命案发生时,其担任新乐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他退休后,杨瑞勇接任其职务。4张振辉新乐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2004年命案发生时,在新乐法院刑事审判庭任职。今年被有关部门带走时,担任新乐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7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新乐市法院,在该院立案大厅外的信息公开栏上,依然还有张振辉的名字。经该院一些工作人员确认,张振辉系该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但此人已有近2个月没来上班了。5陈仁杰新乐市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系默军宏的妹夫。2004年命案发生时,在新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任职,后升任新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今年6月被带走时,他依然担任这一职务。6安某某石家庄公安系统一干部京华时报记者张剑 京华时报制图吴垚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