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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有限公司的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3 02:11:59

物流有限公司的毕业论文

物流管理是企业为实现自身经济管理目标,通过对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分和整合而制定的长远性的、全面的物流发展策略。 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3000字物流管理论文 范文 ,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物流战略管理研究

摘要: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物流产业搭上我国十大振兴产业的末班车,这是国家从战略高度做出的决策,体现了物流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物流战略管理是从企业的整体出发,制定发展战略,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进而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关键词:物流战略管理 SWOT 战略控制

一、物流战略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物流战略管理的含义

物流战略管理是企业为实现自身经济管理目标,通过对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分和整合而制定的长远性的、全面的物流发展策略。

(二)物流战略管理的特征

1.目的性 企业物流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服务于一个明确的目的,即现代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能够生存和发展。

2.长期性 物流战略管理的长期性就是在环境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发展未来,为现代企业谋求长期发展的目标和对策。

3.竞争性 企业物流战略必须面对未来进行全局性的设计和规划,以确保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活力,使 企业战略 具有对抗性和战斗性。

4.系统性 任何战略都有一个系统的模式,既要有一定的战略目标,也要有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和方针,还要制定政策和规划,并构建一个战略网络体系。

5.风险性 物流战略考虑的是企业的未来,具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进而就存在风险。要求决策者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战略,以应对风险。

(三)物流战略管理的目标

1.降低成本 降低成本是指战略实施的目标是使与运输和存储相关的可变成本降到最低,通过寻找和评估备选方案,实现利润最大化。

2.减少资本 减少资本是指战略实施的目标是使物流系统的投资回报最大化。可以通过利用第三方物流,将辅助业务外包出去,集中精力于核心业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提高服务 企业的收入取决于所提供的物流服务水平,尽管提高服务水平会增加企业成本,但是也可以使收入大于成本的增长。改进服务,制定差异化服务是必然选择。

二、物流战略的制定

(一)物流战略制定流程

物流战略的制定主要涉及三个战略层面:战略层面、战术层面、操作层面。这三个层面的时间跨度分别是长期,中期和短期的。(二)物流战略环境SWOT分析

战略的制定要受到内外环境的综合影响,所以物流战略的制定必须对内外环境进行观察与评价,在制定物流战略时经常考虑的内外环境因素有:行业之间的竞争性、科学技术条件、市场需求结构、社会经济的状况与发展趋势、 企业 文化 、国家政策和法规等。

(注:通常用SWOT分析法对环境进行分析。SW是指企业内部的优势和劣势(strengths and weaknesses),OT指企业外部的机会和威胁(opportunities and threats)。SWOT分析就是企业在选择战略之前先对企业内部的优势与劣势以及外部环境的机会与威胁进行综合分析。)

(三)物流战略选择SWOT分析

根据上面物流战略环境SWOT分析表制定出企业的物流发展战略。可以分为四类战略类型:发展型战略、稳定型向发展型战略、多种经营型战略、紧缩型战略。

1.发展型战略:外部有众多机会,又有强大的内部优势。

2.稳定型向发展型战略:外部有机会,但是内部条件不好。

3.多种经营型战略:拥有内部优势,而外部存在威胁。

4.紧缩型战略:外部有威胁,内部状况又不好,应设法避开威胁,消除内部劣势。

三、战略的实施

(一) 物流战略实施的内容

1.对总体物流战略的说明

即说明什么是企业的总体物流战略,为什么做这些战略选择,实现此战略将会给企业带来什么重大发展机遇,以及总体的物流战略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策略。

2.企业分阶段物流目标

分阶段物流目标是企业向总目标前进时,欲达到的有时间限制的里程碑。分阶段的目标的计划和手段是和企业的总目标相联系的,是实现总目标的具体工具。

3.企业物流战略的行动计划和项目

行动计划是组织为实施战略而进行的一系列资源重组活动的总汇。各种行动计划往往通过具体的来实施。

4.企业物流的资源配置

企业物流资源的实施要配备相应的人员、资金、设备等。因此,对各种行动计划的物流配置的优先程度应该在战略计划系统中得到明确的规定。

5.企业组织结构的物流战略调整及物流战略子系统的接口衔接协调企业物流战略需要适应动态发展的环境,组织结构必须具备相当的动态弹性。所以物流战略的制定还要包含相应的子系统。

6.应变计划

有效的物流战略计划系统要求企业有很强的适应能力,要获得这种能力,就需要有相应的应变计划做保障。

(二)物流战略资源的配置

1.人力资源的分配

(1)为各个物流战略岗位配备管理和技术人才。

(2)为物流战略实施建立人才及技能储备。

(3)在实施的过程中注意整体队伍综合力量的搭配与权衡。

2.物流资金的分配

(1)零基预算。即一切从零开始,将一切的经营活动都从彻底的成本---效益分析开始,防止预算无效。

(2)规划预算。它是规划项目而非职能来分配物流资源。

(3)灵活预算。它允许费用随产出指标而变动,有较好的弹性。

四、物流战略控制与绩效评价

(一)物流战略的控制的概念

物流战略控制是指对战略规划、物流计划实施的实际成效经过信息反馈与预定的战略目标进行对比的评价,检验二者的差别,偏差并及时采取补救 措施 进行纠正以达到完成战略目标的过程。这个控制过程包含四个体系: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战略绩效、反馈、纠偏。

(二)物流战略控制过程

1.确定评价标准

(1)物流战略内部绩效评价标准。有成本、客户服务、生产率、资产管理、质量五类评价标准。成本,即完成特定目标所发生的真实成本;客户服务,公司满足客户需要的能力;生产率,是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如总成本运费等;资产管理,是对资产使用率的衡量,如投资报酬率等;质量,这是整个评估最重要的指标,用来确定物流战略活动的综合效率。

(2)物流战略外部绩效评价标准。外部绩效评价主要通过客户认知度和制定最佳标准分析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差距来评价物流战略实施绩效。客户认知度又称为顾客满意度,是企业通过调查,了解客户对系统绩效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并比较企业与竞争对手的服务水平。制定最佳标准是通过对企业自身和竞争对手有关的成本、客户服务、质量、生产率等绩效水平进行分析来确定企业的优势与不足,以进行调整或改进。

一般物流战略控制过程图如下

(3)物流综合绩效评价标准。用于总体上对物流系统和绩效进行评价。包括质量、时间、成本和资产四个体系。质量体系衡量的是企业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时间体系衡量的是企业对客户需求的反应能力,装运的时间,运输时间和客户接受时间;成本体系衡量的是物流战略实施的总费用,如仓储和库存成本等;资产体系衡量的是资产的利用率,如投资收益率,存货跌价等。

2.评价战略绩效

评价战略绩效是将实际绩效与确定的评价标准相比较,找出二者的差距及产生的原因的一系列活动。这是发现物流战略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和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为什么存在这样问题的关键阶段。绩效评价时也应当同竞争对手进行对比来发现自身的不足,进而确定合理的评价频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信息反馈

信息反馈是将通过衡量和评价得到的信息及时传达给有关决策者。对战略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针对其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使偏差在允许的可控范围内。

4.纠偏

物流战略实施过程中完全没有偏差是不大可能的。当偏差在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不采取纠正措施,但是如果偏差不在可以控制的误差范围内,就会给物流战略的实施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会阻碍物流略的实施,这时就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纠正措施进行补救,以达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兰洪杰 .物流战略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7

[2]邓海涛.现代物流管理基础.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9

[3]刘明菲.王槐林 .物流管理. 科学出版社.2008、1

[4]王利 .许国银.黄颖.现代物流管理.中国物资出版社.2006、12

《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问题及对策》

如今,网络通信飞速发展,信息技术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信息化的普及,各个企业开始逐步加强企业内部的信息化管理。特别是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管理的作用更大。物流是现代企业作用比较突出的部分,如果企业实行物流管理信息化,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还能大大提高效率。这对企业而言无疑是理想化的选择。

一、企业物流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物流管理信息化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晚,虽然发展较快,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一定差距。因此,现在的企业也越来越意识到了物流管理信息化对企业发展的作用。物流管理信息化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却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方面,国家针对这些问题为各个企业物流管理的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与支持;另一方面,企业也要不断发现问题,优化结构,不断发展。以下是企业在物流管理的信息化发展中主要面临的问题:

1.信息化意识淡薄,管理观念落后

就目前社会的发展状况而言,传统的物流观念已经不能够全面应对社会的发展和需求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管理观念的转变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一些企业的信息化意识非常淡薄,并对信息化管理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信息化管理仅仅是运用电脑数据库对物流信息进行管理,但这仅仅是形式上的“信息化”管理,并没有从根本上对物流管理实行信息化,所以这带来的效益也是微小的。这些企业只是国内众多企业的一个缩影。由此可知,物流管理的信息化意识在企业中如此淡薄,这对企业的发展显然也是不利的。信息化意识淡薄,企业建设就会收到影响,然后人才引进也会发生变化,信息化管理发挥的作用很小,最后收到冲击的就是企业的利益与发展前景。因此,企业应当摒弃落后的管理观念,增强信息化意识,努力学习,将物流管理信息化真正运用到企业的管理中,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化发展。

2.实现物流管理信息化的技术落后

对各行各业来说,技术问题都是尤为重要的。技术水平的高低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就我国目前物流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而言,信息化技术发展慢,水平低成为发展的瓶颈。第一,企业不能够将信息化管理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化,在平时的管理中仍采用传统的管理 方法 ,在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上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治标不治本”。第二,企业在资源配备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无论是设备的配备,还是流程的制定,只追求表面的利益,而未真正实行。其实,信息化的长期执行,节约的就是长期的成本,是利益的长久化,而不是去贪图眼前短暂的利益,却浪费了长久的人工资源,这时的成本则要远远高于信息化的成本了。

3.物流管理信息化专业人才短缺

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中国物流管理信息化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而人才的短缺严重影响着中国物流管理信息化的发展。企业内部人员对于信息化相关领域的了解很浅显,外部的专业人才又少,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制约了物流管理信息化的发展。物流管理信息化的体系建设迫切地需要信息化管理的专业人才,然而目前这种专业人才却相当缺乏,导致很多信息化管理流程无法正常实施,就算实行了也不能将作用发挥到最大化,这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很大的消极作用。

二、企业物流信息化问题解决方法

企业的物流管理信息化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要想更快更好地发展,就要尽快、有效地解决问题。以下是针对物流管理信息化发展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法。

1.增强信息化意识,转变陈旧的观念

转变传统的观念,并不是摒弃传统观念,而是“取其精华,去其糟泊”。一方面,传统的管理观念也有着积极的一面,比如,顺“道”、人和、守信,求实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传承的。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接受更多先进的管理观念。而物流管理和信息化作为先进的管理观念也应该受到现代企业的重视。因此,企业应该多对外交流或组织培训,在企业内部树立新理念,并实践于管理中,让企业能得到更好的发展。科学并客观地管理企业,不仅能使企业可持续化发展,也能让企业向更高的水平前进。

2.建立和完善信息化体系,加强新技术的开发利用

一方面, 企业管理 者应有长远的目光,不能因为眼前进行信息化而需要付出较大的成本就放弃实行信息化。实行物流管理信息化的第一步,就是建立健全的信息化体系。这是实施物流管理信息化的基础。拥有完善的信息化体系,物流管理部门的信息化水平才能全面提高。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也是影响实行物流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因素之一。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过硬的技术。以前的那种大而全的物流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顺应现在物流管理的形势了,只靠着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在以前可能能在市场上占据优势,但现在还是被淘汰掉了。现代的物流管理信息化需要加强开发新技术,尽快将新技术利用到管理实践中。所以,革新技术,攻破技术难关,大力整合信息是企业向前发展必须要面临的挑战。

3.以人为本,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人才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最好的资源,而物流管理信息化的每一步实行中,无论是系统开发,调试还是最后使用,都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我国的物流管理信息化在不断发展,现代社会信息也在飞速更新,物流管理信息化的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首先,国内各大高校应设置相关课程,注重物流管理和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其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要重视培养专业技术人才,设置相关培训会。最后,政府也应当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更多企业实行物流管理现代化,紧跟国际潮流,加强企业与高校的合作交流。

三、 总结

总而言之,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下的中国要不断努力不断创新,将物流管理信息化做的更好,真正实现物流管理的资源最优化和利益最大化。中国的各个企业要不惧挑战,积极改革,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转变观念,革新技术,吸纳人才,攻克难关,提高物流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让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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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告—物业管理 【实习报告】与时俱进的物业管理 国外物业管理经验借鉴 看看对你有作用吗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1]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浅谈物业管理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 、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物业产权人(又称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的受托管理人 (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也面临如何对物业管 理业进行行业管理的新问题,因物业管理发生的纠纷随之出现,并呈现纠纷数量上升、新类 型案件多的特点。而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除了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暂行办法》这两份部门规章外,我国尚无统一的或专门调整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使物 业管理纠 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难等问题。本文试就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 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值得探讨的问题略陈管见。�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 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 常规发展,形成了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作为商用写字楼的大厦(以下简称 为住宅小区和商厦),各类住宅小区、商厦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做法 不尽一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缺乏约束各方的合同、公约或法律规范,使业主与物业管 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渐生,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向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投诉 大量增加,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不完全能解决纠纷后,当事人转而向法院起诉。以海口市 新华区法院为例,该院于1995年开始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5件,至1996年上升为20件,这两 年来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各类纠纷有增无减。诉讼标的额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元。�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物业管理纠纷是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据统计,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业管理 纠纷,已从刚开始受理时物业管理公司追索物业管理费的纠纷,发展到涉及民事诉讼、行政 诉讼的各类型纠纷。主要有:(1)物业管理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 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纠纷,这类纠纷数量较多;(2)业主或使用人要求 物业管理者承担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行为的侵权赔偿纠纷;(3)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 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4)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委托管 理纠纷;(5)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 务损失的纠纷;(6)业主或管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7)业主诉房产 管理部门行政侵权纠纷。这些类型的纠纷,涉及到民法关系中合同之债(包括服务管理关系 、代理关系、承包关系)、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以及行政诉讼中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如海口市顺发新村小区的部分业主因认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业主选票未过半数 的情况下,海口市房产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管委会属违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为业主的利益 ,而提起行政侵权诉讼。这是该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的难度。�物业管理纠纷案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该类案件的主体,既有我国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又有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港澳台同胞;参与诉讼的既有业主、使用人或小区管 委会,也有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或行政管理部门。既可能涉及业主与使用人的关系 、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产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业主、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 司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由于物业管理纠纷案属新类型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又无现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无专门调整物业管理的规定,只能依据民法通 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依据有关部门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处理,而有关规章的规定又不 详尽或明确,给正确处理该类纠纷带来一定的难度。�二、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确定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依《行政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 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 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产生的合同纠纷,应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注意审查何处为被告住所地、何处为合同履行地。业主作为被告的, 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 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 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均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 ,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 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应注意审查涉及物业管理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审查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关系到正确处理纠纷,维护法律严肃性的问题。在物业管理 纠纷中,主要涉及三类合同,一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开 发商签订的由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 议:通常所说的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是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为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即房地产 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另一物业管理公司承 包 的书面协议;三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即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 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书面协议。在审理中,应区分合同的不同性质,注意判定合同 的效力,以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1.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效力。�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称聘用管理合同)时,应主要从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主体 资格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来审查其效力。物业管理 权是因业主享有物权所派生出的权利,行使物业管理权的应是物业的所有权人,或是与业主 约定可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而非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 由业主(或特定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委托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能力的管理公司而形成。由 于我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刚起步,在购房者购房时,物业管理多是作为商品房售后 服务的一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约定购房者接受房地产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服务 .随着物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呼声日甚,越来越多的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作为行使物 业管理权的一方,续聘或选聘房地产开发商属下的物业管理机构或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 业管理有偿服务。因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格的当事人,一方为业主或依法成立的业主管 理委员会,另一方为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的企业。原由业主或无物业管理经营权的 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效力应以建设部的《办法》施行之日起划分 ,在此之前(即1994年4月1日前)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宜以房地产开发商无物业 管理经营权来认定无效,房地产开发商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可继续实施物业管理 ,但不得以继续履行合同为由,阻挠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19 94年4月1日后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办法》已规定住宅小区应由物业管理公司统 一实施专业化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就应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 理,或注册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所以,1994年4月1日后房地产开发商仍与业主签订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效力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物业管理服务合 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必须在 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保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行使物业管理权和委托权。对于业主不能 在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其物业管理权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对易引起纠纷的物业管理费,其收 费标准、范围要依据物价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报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超过标准收取费用 和滞纳金,未经批准扩大收费范围的条款,应确认为无效条款;对属于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 墙体、屋顶等的使用、收益,如不允许业主管理、使用、收益,或赋予房地产商使用权而不 向业主交付相应对价的,均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实践中,房地产开发商或发售房产的大业主 ,未经业主同意随意使用属于其他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墙体、屋顶等并获取收益的侵权行为 常常发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中出现侵犯业主权益的不平等条款的,应确认部分无效 .�2.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效力。�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往往认为物业管理权在其手中,而在无能力或精力实施物 业 管理时,或为牟利,在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将受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经营权发包 给其他的物业管理公司,坐收承包金,由此产生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收取、上缴物业管理承 包金及业主拒向承包管理人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纠纷。建设部《办法》中规定,小区物业管 理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业主或者代表业主的管委会才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 供有偿服务。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只有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其 由此所享有的受托权实质上不是物业管理权,而是受托管理权,将受托管理权发包、转让给 他人经营,这种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应确认为无效合同。有受托管理 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其管理权发包,其无权收取物业管理承包金,承包人则未依法取得受托 管理权,其要求业主向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3.注意审查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效力。�在考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和合同的内容。业主或代表业主的 管委会委托、聘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据此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实质上是 属于前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无其它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应确 认有效。但在实践中引起纠纷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则大多不是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 签订的合同,而是由正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正在对物业进 行管理的公司委托别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的合同,这种类型的物业委托管 理合同,其性质与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相似,都是未经业主同意,将取得的委托管理权转让给 他人,由他人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所不同的是物业委托管理合同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 业主将物业委托给其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是基于业主对所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 理能力的信任,物业管理公司既无权将享有的受托管理权转包、转让,也无权另行委托他人 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而且,根据民法理论,转委托成立的前提必须是经委托人(即业主 )同意,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将管理权转托他人行使,所签订的物 业委托管理合同,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实施了无权转委托的行为,应确认合同无效。在审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其与物业管理公司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的合同区分开 来,后者依《办法》及物业管理的需要,是允许的。�三、在审理物业管理纠纷中值得探讨的若干问题。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建筑物所有权主体多元化、用途多样化格局的形成,物业管 理的方式也呈现了多样化。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规章也不尽完善 ,在审理物业管理纠纷这些类型各异的案件中,存在着适用法律困难、争议问题较多的现象。笔者试对实践中有争议或急需明确的问题作一探讨。�(一)关于业主大会如何召集、选举,作出决议的程序问题。由于住宅小区或商厦的业主人数众多,难以分别行使物业管理权,为此产生了业主大会制度和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建设部《办法》中规定住宅小区应成立 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但《办法》未对业主大会制度,包括业主大会如何召集、选举如何行 使权利、作出决议等作出规定。虽然一些地方性规章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 理规定》中已有对业主大会制度和管委会制度做出规定,但不尽完善,实践中存在问题仍急 需明确。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行物业管理?在什么情况下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如何 选举产生管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分别通过书面投票的方式征集业主的选票是 否可行?如何确定业主的投票权?是一房产证一票还是一户一票,或确定一定的建筑面积为 一票?这些问题很具体,但实践中涉及到当事人切身利益,急需有明确的规定,以便于操作 .笔者认为,业主要行使物业管理权实现自治,应尽早召开业主大会,以确定物业管理中的 重大问题。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集,既可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召集,也可由业主自行召集, 但持有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在未召集业主大会,业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出 席的情况下,分别书面征集业主意见而成立管委会或通过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的决议的,不能确认管委会或有关决议的效力。应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是住宅小区或商厦物业 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及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前提条件,形成业主大会有效决定的程序。 住宅小区或商厦,在竣工交付使用后,未必能全部售完,按《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 出售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那么在出售后在什么情况下必须 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呢?显然,待房屋全部出售后才采取上述措施,在全 部出售前(这一过程也许很长),业主不能行使其物业管理权,则难以保障业主应享有的权 益,但如果房屋出售或入住未达一定的比例,其时房地产开发商是最大的业主,召开业主大 会也难以体现小部分业主的利益。因此,确定房屋入住率或出售率达到一定的比例,方依法 召开业主大会,成立管委会,这是保护业主利益,规范物业管理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住 宅小区或商厦主要用于出售的,其出售率达到50%以上,或售或租的,其入住率或使用率达 到50%以上的,应规定开发商或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管理 部门组织下或自行召集下,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这对于保护业主的物业 管理权是较为有利的。�关于业主的投票权如何确定,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业主大会的决定是否有效 ,这是业主实际行使物业管理权的重要一环,应在平等、公平的原则下确定业主的投票权。 由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一般以其所享有的房屋面积和共有的面积来确定,如以每一产权人 或使用人一票,对购置较大房产份额的业主或出售率不高而为大业主的房地产开发商似不公 平。如单纯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来计算,确定投票权及票数,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建筑面积很小的房屋,其业主如无投票权,其权益如何体现?笔者认 为,应规定业主或与业主有约定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不论所有或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 大小,均应享有业主大会或管委会的投票权,但所代表的票数可有区别。如可以每一单元房 屋为一票,或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计一票的单位,每一计票单位的建筑面积享有一票, 计票单位面积以下的业主,每一产权人有一票,非业主使用人的投票权从其与业主的约定。 如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计票单位,房屋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计一票,100平方米以下的 每 一产权人享有一票。这样既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也充分考虑了小业主的利益。业主 大会的决议,如要求所有业主通过方有效,则往往会只能形成议而不决的局面,反而不利 于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在合理确定业主投票权的基础上,规定业主大会的决议,须由出席 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半数以上通过,且这部分业主所享有的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份额 达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则可最大程度地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二)关于管理委员会的主体资格问题。管理委员会是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或商厦的房产产权人和由产权人授 权或与其有管理权约定的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组 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办法》的规定,管委会有权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对 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聘用管理合同。在民事活动中,管委会以其名义代表业主。而管 委会在何种情况下才是依法成立,是否具备民事、行政主体资格,能否参与诉讼,这些问题 目前在实践中争议较大。管委会是业主的自治性机构,须依法成立,才能行使权利、承担义 务。管委会经业主大会按确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后,应由业主联名或业主大会授权的房地产开 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确认。未经登记确认, 或未经业主授权,他人以业主的名义将管委会予以登记的,视为管委会尚未依法成立。对于 依法成立的管委会的主体资格,有一种意见认为,管委会不是法人,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参与民事、行政诉讼,不能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对此意见, 笔者不敢苟同。《办法》赋予了管委会对外签订聘用合同的权利,应视为管委会在物业管理 中具备了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管委会代表业主签订物业管理的合同,其主体符合规章规定,不应以此否认合同的效力。但《办法》毕竟是规章,且在确认其签订物业管理 合同主体资格的同时,必然涉及在实践中已发生的管委会诉讼主体地位问题。因物业管理发 生纠纷,管委会能否以其名义参加诉讼?笔者认为,管委会固然不是法人,但其属依法成立 的自治管理组织,应属民诉法第49条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管委会参与诉讼既是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有关规章中规定其有权签订物业管理合 同所派生出的权利义务。但毕竟由于有关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对此认识不一,因此有必要在 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三)关于商住两用楼或商业、娱乐业等用途的商厦的物业管理问题。与住宅小区的用途不同,商厦主要用于商业目的。在商厦出售、出租后,为了维护商厦业主 或使用人的房屋及相应配套的公用设施的良好运行,商厦同样需要由物业管理公司实施专业 化的物业管理。而实践中,许多商厦仍由房地产开发商或房产份额占绝对优势的大业主直接 进行物业管理。由于商厦的档次普遍较高,对提供管理服务的要求更高,房地产开发商或其 他物业管理则往往以较高的收费标准收取管理费用,常为此引发纠纷。而建设部《办法 》,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有关服务收费办法,都只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服务收费予 以规定,未对商厦的物业管理及服务收费进行规定。地方性规章中,亦鲜有将商厦管理纳入 物业管理的范畴,使商厦业主如何行使物业管理权,收费标准、服务要求如何确定既无法可 依,也无行政规章可依。由此产生的纠纷难以妥善处理,不利于我国物业管理市场体系的建 立和完善。因此,应将商厦的物业管理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在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中,以规 定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物业管理为基本框架,分别根据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特点,明确各自的服 务内容、范围、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方法,以及行使物业管理权的方式。�(四)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措施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常因物业管理费发生纠纷,物业管理公司为迫使业主或使用人 交纳管理费,在业主或使用人不能按其要求交费的情况下,常采取停电、停水、停气等措施 ,为此常引发诉讼案,业主和使用人以收费不合理、停电等构成侵权提起诉讼或抗辩。采取 停水电等措施是否侵权,审判实践中有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对拖欠管 理费行为可依聘用管理合同追索,采取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经营、居住的停水电等行 为,是侵权行为;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停水电等是因业主、使用人欠费所造成,停水电等行 为不构成侵权。由于停水电等措施严重影响业主、使用人的经营、生活,易使矛盾激化,妥 善处理此类纠纷十分重要。《办法》中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有关 规定收取管理费用,未赋予物业管理公司采取非常措施的权利。而原《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 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则规定对欠费的业主可以采取停止供水电等措施。笔者认为,在业主 或使用人的确欠费的情况下,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是否违约或侵权,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对业主欠费的可以或不可以采取停水电等措施的,应从其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如违反合同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区分收费 项目的不同特点具体分析。物业管理费主要分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 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公共性服务的费用,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公众 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以及特约服务的费用。这三项服务费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业主仅拖 欠公共性服务或特约服务的费用,而未拖欠公众代办性质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公司不能采 取停水电等措施,否则即为侵权;业主或使用人拖欠应交纳的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使 物业管理公司为此未能代交有关费用,致使供水、电、气等部门停水、电、气的,物业管理 公司不承担责任;如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费用后未及时上交有关部门,致使有关部门停止供水 、电、气的,则物业管理公司未尽服务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在有关部门并未停止供水、电、气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对拖欠公众代办 性质的服务费用的业主或使用人,能否采取停水、电、气的措施?笔者认为,对被拖欠费用 应依法追偿,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迫使业主、使用人交纳费用的行为,侵 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法不应得到支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关法规或规章中不宜赋 予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电、气等权利。�综上所述,物业管理纠纷作为新类型的案件,诉讼到法院只有近几年的时间,需探讨的问题 还很多。由于目前物业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些新类型案件中,难免 出现适用法律不一,判决结果不统一的情况。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 主、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促进物业管理 健康发展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将完善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尽快提到立法议程。建议在物 业管理法律规范中,确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公司专业服务的管 理体制,将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管理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明确物业管理中有关的权利义务、操 作的程序、规则,使物业管理行为真正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便于给人民法院审理物业管理纠 纷案件提供较为充分完善的法律依据。这里全是!同学加油!我是学房地产的,咱们算同学科了,祝你成功!

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根据合同向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性有偿服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工作性质,所以,在物业管理中建设有效能的团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绩效就显得很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物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只有保证产品的基本质量和相应服务质量才能实现整体企业的有效进步。而在基本的物业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基础的管理质量,物业管理水平提升才能带动整体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达成。本文对物业管理的内涵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对相关策略和服务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了集中的阐释,旨在提升整体物业管理企业的认知模式。

关键词:服务;物业管理;重要性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涵

1.基本内涵。现代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不仅关系到相关企业的发展,也关系到整体业主的切身利益。物业管理是发生在企业接受委托之后,在得到委托的同时,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就要保证基本的管理理念革新,要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进行整体管理项目的升级。在具体的物业管理中,还包括必要的合同签订、相关权责的划分以及物业管理有效价值的反馈等等,不仅要通过优质的服务进行项目的优化管理,也要为业主提供最为优良的生活环境。首先,物业管理的基本服务项目针对物业工程,要实现合理化的项目规划。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也要针对相对应的人群,不仅要对基础项目负责,也要对整体的业主负责。其次,物业管理是一项经营项目,要求相关企业在进行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劳动价值的优化。并且由于服务管理是劳务和服务的综合,需要企业在提升自身使用效能的同时,进行服务性能的保值和升值。最后,对于企业来说,基础的物业管理不仅要求管理和服务的优化,也要保证基础经营项目的合理化,要与基本社区进行联合,实现特色化服务和高标准服务。同时,也要保证基础的中介和信托机制,实现合约约束下的权责分明。

2.主要内容。物业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来说是基础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常规性服务、针对性服务以及委托性服务,针对不同人群形成不同形式的服务项目。

常规性服务.主要运行基本建筑维护和住宅装修监督,保证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系统化,并且相应的管理人员也要对整体环境进行细致化的分管和监督,保证基础绿化管理以及住宅区内相关公共秩序的管理。对于物业管理人员来说,常规性服务的细化项目很多,需要对业主区域内车辆的停靠进行秩序的维护,也要保证代办性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另外,相关的管理人员也要妥善保管和建立基础档案,实现整体化的监督和管理。

针对性服务.除了常规性服务的相关规定,也要保证对于特定群体和单位的相关针对性服务,保证日常生活类、文化体育类、教育金融类等项目进行专业指导和服务,不仅能充分体现整体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体管理的多样化发展。

委托性服务.对于物业管理来说,委托性服务是针对特定条件或者是特殊情况下的专项服务,需求的满足也比较单一,但是能及时性的完成整体的管理质量提升,只有做到细节和大局的合理化平衡,才能实现基础服务的标准化。在整体管理项目推进过程中,不仅要集中优化基础的常规性服务,也要对针对性服务和委托性服务提高认知,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选取机动灵活的管理机制。并且要求相关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提高整体专业素质,并要以最为真诚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进行相应管理项目。

二、物业管理中服务项目优化的策略分析

1.正确定位职业认知.在物业管理中,要对相关项目管理进行集中的优化,也要对基础管理人员进行意识和认知的提升,保证管理人员能清醒的认知到服务是物业管理的根本,并且要树立优化服务意识。要保证相关服务人员了解自身服务对象,了解基本服务项目人群的心理诉求。另外,相关管理人员要了解自身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并对基本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要求进行集中提升。

2.正确了解职业特性.在推进整体服务管理过程中,要集中了解相关服务项目的基础特性,保证对于服务的综合性和广泛性进行基本的认知。对于物业管理来说,服务项目不是一时的,需要相关服务人员和企业进行长期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对项目进行持续性的关注和管理。另外,企业也要提升自身企业的基础竞争意识,在实际项目建立和推进过程中转变陈旧的管理理念,建立创新型监管机制和意识。企业不仅要优化基础企业的监管力度,也要集中提升相关人员的市场竞争意识,在创设专业团队的同时提升整体的服务质量。

三、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基本的物业管理就是保证整体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石,只有将基础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特性得到优化,才能充分优化整体项目的顺利推进。在物业管理中,基础的管理项目不仅包括管理和基础的经营,也要对业主和物业人进行细化的项目服务。物业管理基础质量的优劣主要取决于物业企业的基础素质,因此,在实际的管理服务提升项目中,不仅要提升企业内部的基础价值观,也要创建革新的职业理念和企业精神,只有高质量的服务输出才能实现整体企业管理价值的优化。如果企业内部的员工没有意识和认知的升级,相应的物业管理质量就会下降,管理的社会价值也就会随之降低。另外,在物业管理中企业要明确的认知服务对象是整体服务项目的运行核心,只有保证业主对于服务的满意度提升了,才能实现物业服务真正的价值提升。企业要集中巩固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这样就可以实现业主需求的满足。建立以物业服务企业为服务内容和形式认可的基本支撑,就能有效实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形成整体企业对于市场份额的分割。在服务质量提升的过程中,物业管理能够收获业主的信任和尊重,能实现进一步发展规划的推进和实施。企业要发展,就要集中力度在服务和质量提升上,用心服务,诚信服务,保证了物业管理体系的有效建构,能促进整体企业在市场中完成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真正的正向增长。企业有了优质的业界口碑,就能在市场中拥有基础的发展资本,有了高效的发展服务效果,就有了根本的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1、关于我国物业管理模式的反思与再造张农科城市问题2012-05-27

2、住宅小区业主区分所有权问题研究——以物业管理服务纠纷解决为视角王伟吉林大学2012-12-01

摘要:技能竞赛已经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但对于新兴的物业管理管理专业来说,由于行业发展的特殊行与局限性,致使技能竞赛模式不可简单模仿或照搬。本文以陕西高职院校为例,以职业技能竞赛为抓手,试图探索适合本教育层次物业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新模式、新思路,以期全面提升该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技能水平。

关键词:技能竞赛;物业管理;新模式

一、物业管理领域技能竞赛现状分析

(一)行业现状

物业管理技能竞赛源于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发展方向性和技能需求导向性。部分省市行业协会、各地各级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通常会借助技能大赛的举办来提升整个物业行业整体水平及企业团队综合职业素养及服务技能。行业竞赛等级里目前最高级别的行业竞赛属省级竞赛。困于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且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高级别的比赛只出现在经济较为发达、市场体系较为完善、行业发展较为成熟的部分一线城市。企业内部举办技能竞赛则是最常见的形式。虽然竞赛等级较低,但也能起到提升内部人员素质、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技术的重要作用。通常主要有基础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大赛。

(二)院校相关专业现状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校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对人才市场的巨大需求,纷纷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据统计,目前全国已经开设物业管理专业的院校不下103所,陕西39所高职中开办本专业的学校7所。面对新行业孕育出的新专业,各大院校在理论教学上一如既往的发挥学校优势,但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高等专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于行业的发展,原有的教学体系模式相对滞后,课程设置已明显“传统”,培养的目标与现在社会的需求有所脱节。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与其他一些专业竞赛有所不同,它首先受到整个行业发展现状的限制,大环境的不给力,致使行业企业、各大高校在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出现得不到重视、或操作性较差、竞赛方式滞后等诸多问题。行业调查数据显示:现阶段本行业暂时没有省级或者更高级别的竞赛,陕西的7所高职院校,大部分院校依然以校内竞赛为主,而且就竞赛模式上来看,还停留在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层面,鲜见将技能竞赛与教学改革深入联系在一起,系统的考虑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设计、实训基地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着一个专业,乃至一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技能竞赛模式的创新思路——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竞赛新模式

物业管理专业竞赛作为实践教学体系的一部分,一方面可以用来补充和加强实践教学,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来检验、修正理论和实践教学的结果。鉴于以上行业发展特点、技能竞赛在行业内的现状,在物业管理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对行情、校情、生情进行综合分析,最后提出适合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新模式的宏观构想和思路——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模式。

“专业大赛+课程小赛”:这是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计划和行业发展现状,提出“大+小”竞赛模式。专业大赛不仅有效检验了教学成果,而且通过层层选拔,可使部分理论知识扎实、实际问题处理娴熟的综合型学生脱颖而出,便于针对性培养,为将来参加更高级别的国家级大赛奠定基础。与此同时,为了体现教学公平、提升学生总体水平、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将竞赛引入课堂,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授知识、传授技能,形成课程小赛方案,有效弥补专业大赛覆盖面不足的缺陷。课程小赛一般由任课老师在课堂举行,用来考查一个知识点或一项具体技能,也可以是本门课的综合知识技能考查。此外,在课程小赛中可以尝试改革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机制。改变过去沿用“一考定音”式考核方式,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习过程的监控,建立以能力展示为主的考核方式,以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职业能力等为考核内容,对学生进行综合的、全面的、客观的评价。分阶段、有层次:任何事物都在发展变化的,我们必须站在发展的高度,以与时俱进的眼光去观察行业的发展动态、学校的发展趋势、教学改革的需求、竞赛各阶段的特点。依据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难度不同的竞赛设计。笔者将物业管理专业发展阶段根据每个阶段不同特点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专业设立1—2年)、成长阶段(专业设立3—5年)、拓展阶段(专业设立5年及5年以后)。起步阶段(专业设立1—2年):背景:该时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特殊时期。物业行业发展大环境没有根本性变革;教师对高职教育体制较为陌生;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有待提高。

竞赛特点:竞赛不分大赛和小赛,专业竞赛设计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察点。但此阶段,重视行业企业的调研,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并重点培养学生自己组织和策划竞赛的能力。成长阶段(专业设立3—5年)背景:经过过去1—2年的摸索,专业教师对高职教育、行业和专业发展特点、发展趋势有了较为深刻、清晰的认识,特别是学校合作办学单位在人力、物力资源方面的有力支撑,帮助中青年教师队伍快速成长,使学生获得更多实践机会和专业行业管理知识。专业大赛竞赛特点:全面贯彻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竞赛设计思路。该阶段的“专业大赛”设计主要是围绕《物业管理专业教学体系课程模块与实训环节表》中的具体模块或实践环节而选定主题,具来讲,就是在上表中抽选一个实训专题或一个重要课程子模块,加以深挖或放大设计为专业大赛,例如物业服务礼仪专题竞赛、保洁管理竞赛等等。此外,该阶段校企合作比较稳定,所以从大赛的前期构思、中期筹备到举办中的各环节,合作办学单位可以全程参与,行业专家的加入必然在标准制定、技术支持、相关实践材料的提供及赛前培训等方面给予专业的支撑。

课程小赛特点:专业大赛选拔优秀学生重点培养,为参加更高级别的赛事、企业选拔人才以及学校知名度的提升方面效果显著。但是,教育应该具有“学有所教,有教无类”的公平性,为了弥补专业大赛受众面窄的缺陷,全面提升学生知识水平、素质修养,特别设计了“课程小赛”。成熟的小赛可以为下一个阶段的专业大赛提供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方面的支持。至于哪些课程适合“小赛”设计,并且可以尝试“以赛代考”的考核方式,笔者认为:知识性、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均可在该阶段采用“小赛”的形式。拓展阶段(专业设立5年及以上)背景:经过5年的专业发展,学校、行业企业、专业教师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进步甚至某些方面的飞跃。专业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更加到位。

竞赛特点:深入校企交流与合作,扩大与兄弟院校同类专业横向联系,协同物业管理协会积极促成省、市级竞赛的开展。在竞赛主题的选择和设计上,可以选用综合竞赛的形式。综合大赛,可在《物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模块与实训环节表》中抽选多个实训专题或多个重要课程子模块进行组合,将知识和技能融合起来设计竞赛,考查学生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大赛的规格视学校的实际条件而定。例如,物业服务费用的测算、物业管理方案编写和物业管理招投标就可以组合起来,设计为模拟物业管理招投标综合大赛,竞赛内容为一个完整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含规范的标书书写与招投标流程、完整的物业管理方案和准确的物业服务费报价;装修管理和消防管理可以组合起来设计为综合装修管理大赛,竞赛内容包含装修管理的程序、装修监管的工作重点、装修过程中的消防管理,以及装修纠纷解决模拟表演等等。设计竞赛方案时,针对高职学生“喜玩好动”的特点,还可考虑融专业竞赛、学生活动、实践作业等环节于一体,这样既贴近学生生活、可以增加竞赛趣味性,还可使多种任务同时完成。

三、后续思考

1.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模式不能一味的照搬其他成熟或者比较成熟专业的竞赛模式,一定要根据行业发展现状、需求,结合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适合高职院校、学生特点、师资实际情况的科学的、稳健的、可持续性的竞赛方案。

2.无论是“专业大赛”还是“课程小赛”,都凝聚了教师的智慧和汗水,也包含了参与竞赛学生的不懈努力和创意。因此,在竞赛成果的展示方面,就不只是写一篇研究报告或几份实施方案,更应该重视竞赛开展过程中智慧和创意的应用及推广。

3.大部分合作办学企业会对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给予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竞赛前的思路构建、竞赛中的全程参与方面贡献很大,因此,笔者认为校企合作应该向纵深发展,让更多的合作成果为企业提供服务,让更好的研究成果反哺企业,让学校与企业共同成长。

参考文献:

[1]焦红强.技能竞赛模式的创新战略分析[J].中国高校科技,2012(6).

毕业论文制药有限公司

可以,你可以对生物制药的前景进行论述,通过几个方面进行对比。应该是可以的。

还要你自己找课题啊,我们都是老师指定的。要是学校有条件话自己动手做一个验证性试验,这样写出来的论文更有说服力。

生物制药的研究与发展(生物技术论文)摘 要:生物技术已经深入中药研究和开发的各个领域,在科技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里,中药要想存在就必须实行现代化,因此生物制药在制药行业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发展生物制药将会形成一个大的趋势关键词:生物制药;研究;发展Abstract:Biotechnology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edicine on all the high development of sciences,especially modern society,only by being modern,can the chinese medcine the biology pharmacy becomes more importment in the pharmsncy industry and developing biology phsrmsry will be a big words:biology phsrmsry; rearch; development

那也应该要知道具体的题目和你们学校的要求那些吧。没有这些也不好确定吧。我给些选题你自己去看看,我根本不知道你要那个方向的。你自己参考参考吧离子交换纤维在生物制药及中药提纯方面的应用基于SCM的生物制药公共物流平台运营模式我国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进展生物制药的发展及医药领域的应用研究基于价值链分析的生物制药企业价值评估生物制药人才培养现状及培养对策探析生物制药技术及以其为主的产业基础情况 生物制药方向生物类课程建设刍议生物制药上市公司智力资本与经营绩效相关性研究吉林省生物制药产业国际合作模式研究基于因子分析法对我国生物制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美国生物制药研究进展与国家生物经济蓝图(英文) 生物制药注射剂检验方法的探究与建议课堂讨论在生物制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生物制药的接力创新与风险传导特性研究生物制药概念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分析及发展建议对加强我国生物制药产业监管的几点建议纳米技术在生物制药领域的创新绩效研究生物制药行业合同生产方式的再次兴起基于财务视角的生物制药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研究我国生物制药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评价哈药集团发展生物制药创新机制研究 我国海洋生物制药的发展及展望我国生物制药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四川省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战略提高生物制药专业本科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改革方法初探全球生物制药产业发展态势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研究生物制药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研究我国生物制药专利现状及其发展建议综合性大学生物制药专业的建设方向基于生存分析的生物制药企业财务预警研究基于生命周期的生物制药企业之融资策略研究长春金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北京林业大学“生物制药”课程实验教学改革初探云南生物制药中小企业发展问题探索——基于创业板融资的分析广西生物制药产业发展与规划思考——以南宁生物制药产业园为例持续快速发展的生物制药产业国内外生物制药的现状及我国基因工程制药产业发展对策对我国生物制药产品临床应用策略的探讨生物制药工艺用水的循环管路及分配系统的技术生物制药新技术分析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制药》实践与探索我国生物制药产业研发与生产技术现状研究服务视角下的我国生物制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国生物制药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与建议

有关公司权限毕业论文

这是其中的一部分,你看看是否有用,对你,暂时没有发布到网上目 录摘要11 内部管理的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科学管理有利于保证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12 金丰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对内部财务控制认识不足 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较差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执行不高 业绩评价缺失 信息系统失真33 金丰企业管理问题需采取的措施 重视企业内部的学习和培训事前控制,建立严密的财务监管体系构建全新的内部会计控制组织体系构建全新的内部会计控制治理机制 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具有操作性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4总结4参考文献5致谢6摘 要摘要:作为一种先进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个企业建立了完善、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地加以执行,必然会使企业最终达到提高效益、促进发展的目的。国内一大批受当前较低速发展的影响,正在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管理的改革和创新。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但从国内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实践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新环境下,做好企业管理控制问题的分析及对策研究将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课题。关键词:管理制度;内部管理;问题;措施 1 内部管理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完善内部牵制和监督约束机制重视企业内部管理,可以强化企业内部经济业务和管理岗位的控制,约束员工行为,保证机构设计合理,实现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实际做到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互相制约和相互监督。有利于完善内部牵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更有利于堵塞漏洞,保护企业财产安全,打击经济犯罪,促进新环境下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科学管理科学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要想做好科学管理,就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制定内部责任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即建立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科学合理地组织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正常运转,是企业得以生存的重要前提。作为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内部管理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因此,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企业的科学管理。有利于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目前,我国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法律制度对内部控制提出了规定和要求。例如,《会计法》明确要求各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经济活动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和制约,做到经济业务的决策和执行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做到及时清查财产,定期审计会计资料等。但是,《会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只是原则性的,要得到有效实施,还需要与之相协调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因此,内部管理规定了企业经济活动的具体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以保证有关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2 金丰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对内部财务控制认识不足会计核算很粗糙,不够精细,特别是在成本费用核算方面。部分单位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认为只要能够规范化操作就行,没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部分单位管理人员认为内部财务控制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制订甚至执行主要由财务部门独自承担。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和健全。有些企业用财务规章制度代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如用一般的财务规章制度代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就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限制,认为只要确定了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就控制住了费用开支。 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企业的内部监督主要靠内审部门来实现,而部分内审部门又属于财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同属一个人领导,造成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目前,很多企业仅仅审核具体的财务核算行为及企业较大的财务活动,对内部稽查、内部管理完善程度、各组织机构执行职能效率等很少涉及。此外,有些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考核奖惩几乎是空白,没有明确奖惩机制。

略论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一、明确电算化岗位职责和权限的必要性实现二、会计电算化下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及职责和权限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特点,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应由传统的以总帐报表岗位中心转变为以系统管理员岗位为核心的岗位架构。具体地说,会计电算化应设立的会计工作岗位包括:系统设计员;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数据审核员。各会计工作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如下:(一)系统设计员的职责和权限会计电算化的系统设计员要根据会计制度和企业管理、核算的要求,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软件的研制、开发和升级工作,帮助系统操作人员掌握软件的系统设计员岗位的权限主要有:(1)有权对软件源程序进行编译或对程序进行加密。(2)有权要求软件使用者提供软件评审所需的资料和用户报告。(3)有权制止软件的非法拷贝和传播。(4)有权拒绝来历不明的软件或带有病毒的软件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运行。(二)系统管理员的职责和权限会计电算化的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过程中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会计电算化软件开发和系统管理员权限主要包括:(1)有权设置属于本岗位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保密口令。(2)有权对系统操作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3)有权拒绝来历不明的软件或带有病毒的软件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运行。(4)有权对有关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设置和调整。(三)系统操作员的职责和权限会计电算化的系统操作员负责会计数据的录入与输出工作,能够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系统操作员要根据会计电算化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操作规程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系统操作员岗位的职责内容主要包括:(l)将审核过的原始凭证或记帐凭证及时、准确地录入计算机,同时通过计算机输入界面对输入的数据进行初步核对。(2)根据数据审核员核实过的会计数据进行凭证过帐,即登记机内帐簿。(3)及时输出会计凭证和有关会计数据。⑷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数据安全,每天进行数据的备份并妥善保管备份数据。(5)为保证会计软件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保密安全,不得进入数据库直接对会计数据进行修改。(6)为保守本单位经济秘密和会计数据的安全,不得将本单位会计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系统操作员岗位的权限主要包括:(1)有权设置属于本岗位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保密口令。(2)对于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有权拒绝录入计算机。(3)对于未经数据审核员审核的已录入的会计数据,有权拒绝进行凭证过帐处理。(4)有权拒绝来历不明的软件在会计电算化中运行。(四)数据审核员的职责和权限给我多点悬赏分啊~!!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一般字数都是要求1至少1W以上,要求比较高。你可以先写正文,能写多少算多少,然后写摘要和引言,最后根据正文来定标题1,这样标题就完全紧扣文章主题了,你搜下:普刊学术中心,上面很多各个领域的学术论文可以下载到,每天坚持看几篇相关文献,自己多练笔,多总结,就没问题

电子有限公司毕业论文

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组织文化分析方法及应用研究姓名:尹波申请学位级别:博士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指导教师:鲁若愚20090315摘要摘要组织文化联系组织行为和技术创新等组织绩效,是组织科学中的重要概念,涉及组织层面、文化层次、研究方法和哲学思想等方面,其中组织文化分析方法对组织文化研究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也是组织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本文在讨论组织文化分析方法现状和不足的基础上,围绕定性分析方法、定量测量方法、统计模型方法和数理模型方法及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首先,讨论组织文化定性分析方法及其应用。新兴技术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市场呈现“赢者通吃”局面,对新兴技术企业文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选择新兴技术企业文化管理作为组织文化定性分析方法应用的平台,基于组织层次模型和组织文化动态模型构建了组织文化创新机制概念模型,结合新兴技术产业特点,通过归纳推演、案例分析等方法,给出新兴技术企业文化特征和文化创新方式,并说明定性分析方法的内容和特点。接着,介绍组织文化定量测量方法,归纳出组织文化定量测量分析框架。主成分抽取数量确定方法是组织文化定量测量分析框架中的重要一环,回顾现有确定方法的特点和不足,提出了基于原始样本数据和再抽样样本数据联立解确定主成分抽取数量的启发式R.R方法;应用定量测量分析框架及R-R方法,对一酒店文化进行了定量测量实例应用,验证了组织文化定量测量分析框架及R.R方法的有效性,并得出了酒店基层员工文化分布状态。随后,研究组织文化一致性单元确定方法和组织文化维度集结计量方法。基于组织文化“共享群体概念’’的计量属性,要求组织文化概念的理论层面和统计层面相一致,提出了基于个体问卷确定组织文化一致性单元的Pseudo—F统计方法。考虑组织文化问卷调查过程中答卷人员评分主观性导致组织文化维度集结计量的不确定性,提出通过Choquet模糊积分来集结中间变量值,并采用Yager模糊熵来表示测度模糊性的集结方法;并分别应用于实例研究中进行说明和验证。最后,研究数理模型方法的应用问题。建立了组织文化认同人数的Logistic方程,首先推导出组织文化学习速度模型,结合组织文化学习理论,构建了组织文化学习阶段概念模型及进行了案例验证;其次推导出组织文化与组织制度的交互摘要模型,通过模型参数描述组织文化状态及其所支持的制度创新方式,讨论了模型参数的实证估算方法及一般表示式。通过两个模型来说明数理模型方法及其与定性分析、定量测量方法等的综合应用。关键词:组织文化,分析方法及应用,定性分析法,定量测量法,数理模型法

您好,你的问题,我之前好像也遇到过,以下是我原来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希望能帮助到你,若有错误,还望见谅!展开全部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作为基于网络的支付结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文章从电子货币概念出发,不仅分析了它的发展情况,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对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最后提出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电子货币 网络金融 电子商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 EFT) 、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

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 世纪70 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 Twain 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 年4 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

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

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 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

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 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 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

E - Cash 是由Digicash 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

二、电子货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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