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百科

知识产权论文格式范文

发布时间:2024-07-02 21:11:02

知识产权论文格式范文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品的使用许可协议因其独占的特征而可能成为损害竞争的威胁。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技术所有者的反垄断诉讼。本文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两者的立法宗旨及其共同协调发展的平衡原则。 关键字: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原则一、微软公司案件1 、关于Windows 系统的反垄断诉讼美国微软公司研发的Windows 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90%以上的份额。1998年5 月18日,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与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其他软件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2000年4 月3 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微软通过捆绑销售,将IE浏览器强加给用户,在Windows 操作系统中安装了源代码,排斥了竞争对手。[1]2 、第一屏条款的争论“第一屏条款”(the first screen provision)是微软公司同电脑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s)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要求已经安装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用户最初启动计算机时,屏幕上必须显示关于Windows 统一特征的(如图标、图标的设计风格和尺寸等)画面。原告称微软通过“第一屏条款”滥用了其对Windows 操作系统软件的独占权利而损害了设备生产商、消费者、其它软件生产者的利益。[2]在这两个不同的案件中,作为原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认为微软公司滥用了Windows 系统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利益。而微软公司则坚持自己的权利受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这反映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独占性这两种法律价值的冲突,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平衡方法呢,也就是说,在反垄断的视野中,如何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护?二、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1 、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 给权利人以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可复制性五个方面。以本文关注的角度来看,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就是其专有性。“专有性揭示的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和支配权所具有的垄断性或排他性。”[3]就微软案件来说,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版权的所有者微软公司就拥有了对Windows 操作系统使用的独占性的权利,这是从权利的来源说。在权利的行使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进步的技术成果为保护对象,因此,大部分的权利人会通过使用许可协议来使其成果社会化。[4] 在这种技术利益最大化要求的驱使下,法律赋予权利所有者以特权,即通过合法交易成为独占者。这种“独占性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价格和合同与在充满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的获得是不同的。知识产品一旦被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就意味着排除他人同样的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最终与“非通过竞争而获取的独占”地位联系起来。[5]所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可能会被权利人滥用,进而破坏技术的传播和创新。例如,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经济联合,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获取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合理的对被许可人漫天要价,对到期合同之后的技术使用进行限制或者通过索取高价来变相延长合同的期限……这些行为无疑已经偏离了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意,也正因为这样,处于相对方的其他竞争者只得借助反垄断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市场竞争结构的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就会遭到破坏。源于自由竞争的垄断就是扭曲竞争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因此,需要建立保护竞争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交易公平,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对于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来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反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6] 在法律层面上,垄断是行为和状态的规定性。垄断首先是一种行为的规定性,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该行为的目的是限制竞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垄断也是一种状态的规定性,它关注市场的集中度,垄断状态实质上是市场已达到或超过法律所界定的企业集中度的下限。因此,即使没有明显的垄断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变垄断行为为竞争状态,垄断状态本身成为国家强制力的介入点。[7]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使它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虽然大多数情况反垄断法和其相关政策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但反垄断法自身却是以自由竞争的最佳状态为实现目标。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竞争政策关注短期效率分配或长期效率的程度。如果关注短期利益,则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较为宽容,而如果是注重长远发展则会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二、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是因为知识产权而取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知识产权权利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三、知识产权自身的经济特性(边际成本很低并容易被盗用)。这一点说明在用反垄断法来分析许可协议条款时,也要注意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四、许可协议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横向或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8]在本文列举的两类有关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原告无一例外的认为微软公司借助对Windows 操作系统许可使用权的独占,破坏了他们的“竞争权”,因此,应该由反垄断法对微软的行为加以制裁。其中最主要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版权法中最为核心的商业性为- 许可他人使用被保护的作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诚然,在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核心因素的今天,知识产品所有人独占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如果在契约自由的理念下,完全保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就会更多的“微软”案件发生。而如果用反垄断的利刃劈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对于技术所有人来说,就无疑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危机感,甚至丧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加重社会发展成本。简而言之,一个是反对独占而另一个是授予独占。[9] 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做出了不同的回答,理论中也没有定论。三、如何实现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发展1 、反垄断法的合理原则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塑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结构,使竞争主体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它呈现出灵活性,不同时期对同一性质的行为态度不同,这是一国之内;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本国的商业利益,这时反垄断法又会支持知识产品的独占性。总之,反垄断法背后的标准就是经济发展需要,从国内市场来说,是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都确立了“合理原则”。[10]根据合理原则,反垄断法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经济联合,禁止的只是那些能够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因此,将合理原则作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使反垄断法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避免机械的执法可能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11]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范中,“合理原则”也同样适用。因此,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不容忽视:首先,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导致了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源于竞争制度而非知识产权制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本意,所以,并非知识产权的每一种制度都要适用反垄断法。其次,竞争政策应承认知识产权法体系下认可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技术创新者的热情。最后,尽管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但如果这种协议比没有协议更能促进竞争,则它也是可以容忍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规定而导致效率的混乱,而且没有许可协议这种推广方式,技术成果的社会化也就成为空谈了。[12]这三个原则表明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承认知识产权的基本调整是基础,进而再与反垄断法衔接。2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观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因为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实践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不断增多,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相关联是法学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许可中,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和保护范围扩大,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本来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成为进一步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的障碍。甚至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某些人恶意设置“诉讼陷阱”的工具,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一台DVD ,从部件到零件,其有效专利达1500件之多。我国的生产商要想顺利的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获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并要支付相当的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13]因此,在知识产权自身的体系中,有很多针对性的规定来协调公共利益。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强制许可。最重要的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产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着眼于社会的长远发展。3 、平衡原则- 协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从我国目前看来,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纳入反垄断的案件并不多,相关司法实践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其实二者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引起竞争的失衡进而被反垄断法所不容,其次,反垄断法事无巨细的前后审查又会破坏竞争主体意思自治和创新积极性。所以,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标准,就是以竞争利益最大化来进行个案分析,在合同双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并非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来确立,而基本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评价和法官的个案认定。第一,首先明确知识产品的管理更多需要由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以保证个人意志和社会创新。“许可使用应该使版权所有者获益:这是设计版权法和合同法的部分原因。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剥夺一个公司通过版权法和合同法的获益。”[14]因此,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大企业。大企业由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不是真正的垄断,创业利润中包含的垄断盈利可以看作是成功者的奖金。这种具有“技术意义上的垄断”的企业由于一方面要同原有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到潜在竞争的威胁,因此实际上仍处于竞争之中。[15]这段话说明,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一定是消除竞争,垄断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更加努力的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消费者将会最终受益。这一点从IT行业的发展就可以得到证明。另外,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是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矫正。这种矫正应该是发生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给另一方不合理的义务或价格,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超出了正常竞争可以接受的界限,这才是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微软与电脑设备生产商的“第一屏”条款中,微软公司并没有对“第一屏”的画面设置和显示做出过分不合理的约束,也没有限制制造商、消费者对“第一屏”之后画面重新设计。正如COPYRIGHT ,LICENSING , AND THE“FIRST SCREEN”一文中作者的观点,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许可协议不可能仅仅保护许可人的利益。整体看来,许可使用合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必然会反映到合同的价格上。取得的权利越多,支付的价格也就越高。德国的瓦尔特?欧根说:契约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来自家庭和企业经济计划的个人的自由契约,就不可能有通过完全竞争来对日常经济过程的调节”。[16]而且,这种“第一屏”条款可以通过降低培训成本、进行质量控制、明确商标标识等方面的作用使消费者得到稳定、低廉的服务,最终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利益的增加。在“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第一屏”条款并不是完全权利滥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将反垄断的审查引入此条款,就会破坏合同的合意,破坏在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进而会付出损害社会技术进步的代价,这是反垄断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用经济学的方法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权衡多方利益,才能找到反垄断法的作用空间。第二,反垄断法不能完全退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只要这种“保护”成为破坏竞争的保护伞,反垄断法就应责无旁贷的对此加以规范,以确保竞争结构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契约自由有时不能保护市场供求双方的竞争,甚至可以用来消除竞争,卡特尔和其他垄断组织的建立就是例证。企业利用契约自由来建立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又用契约自由导致强制性的契约。“契约自由”常常成为垄断集团证明他们受到法律保护和享有相应权利的籍口。[17]正因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过分推崇,才使权利滥用有可能成为合法现象。在知识产权法中,法律赋予了权利人的特权,给知识产品的收益划定了一个闭合空间,只能由权利人独享,自然引发和社会其他利益主体的矛盾。正如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案例,美国和欧洲的法院针对反垄断诉讼,分别认定微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做出了不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出,反垄断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现象,是完全有理由介入并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反垄断的性质决定。因此,尽管有“排他性”的“私权”壁垒,又有合同自由的说辞,但从社会长远利益出发,还是应该承认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第三,本文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不再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豁免之列,而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应列入反垄断规制的范围中。在对一家公司进行反垄断时考虑的已不只是规模,更主要的是看它是否利用自身规模来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8]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Dell公司案件中表达的看法:“客观的格式标准,通过公正的过程被认可,有一种‘实质上促进竞争的优点’。通过设定标准,可以提高产品的适用性,进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可以通过投入及经济指标的标准化来降低生产成本。使新的进入者可以根据当前标准生产产品,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总体看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都关注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企业希望进行技术改造但至少要防止搭便车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场主体只有在面对竞争时才有充分的动力进行改造,因此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平衡不断加剧的竞争和进一步技术改造之间的利益。面对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法律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越来越普遍,这时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不同部门法的立法深意,推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注释:[1]2000 年6 月微软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确认了微软采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电脑操作系统软件上的垄断地位,但否定了初审法院试图将垄断地位扩展到浏览器软件领域的判决。11月6 日,微软与司法部和原告中的9 个州和解。由于和本文论述关系不大,故不作详细介绍。徐杰、时建中主编《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第204 页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9 月版。??? See Ronald A. Cass :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资料来源: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站 [2] 刘平周详《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研究》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第4 期[3] “In keeping with the basic approach of the copyright law ,copyright owners are given great freedom in deciding the terms on which to license their products. After all , the value of the copyright is the ability of the right owner to set terms expected to maximize the return from licensing.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4] 笔者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有期限并且受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此处讨论的独占也是相对的而并没有过于偏激的意思。本文全文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制度基础之上,并不是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疑,而主要是从反垄断角度和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一些思考。同时,我也并不否认,知识产权取得的最初,也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权利人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5] “有效竞争”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目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竞争被视为实现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提出这种模式是为了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作为法律上可操作的目标模式,关键是如何确立一个标准,以评价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竞争。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主要是从规范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按照德国康森巴赫的理论,优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要有多个竞争者,他们的商品有适度的差异性,且市场的透明度高。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出版社99年版第73-90页[6] 刘宁元司平平林燕萍:《国际反垄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9 月版第7 -9 页[7] “To the extent there has been a perceived conflict , however,it seems to stem from four principal areas of uncertainty :(a ) the extent to which competitio policy is about short-run allocative efficiency or long-run dynamic efficiency,(b ) whether market power should be inferr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an IPR ,(c ) certain distinctive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IPRs , and(d ) whether a particular contract, license,or merger should be regarded as horizontal or vertical.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DAFFE/DLP(98)18 [8] “Discussion of the overlap between antitrus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observes that the former opposes monopoly , while the latter confers monopoly rights. ”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9] “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本身违法”适用于那些已经被确定为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的行为,因而只看是否有行为的存在,无需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一般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等。“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某些行为构成了对竞争的限制,但又不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是否构成违法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之后,才能做出判断。[10]“Normal competition law, applied under a rule of reason standard,seems entirely adequate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pro “and anticompetitive tying in cases where the requisite market power is conferred through IPR.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DAFFE/DLP (98)18[12]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载于《知识产权》[14]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5]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6]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7]马洪雨《从“微软”案看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兼论给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几点启示》载于《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4 期

标准论文格式模板范文

标准论文格式模板范文,毕业论文是我们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的呈现,论文基本上是每个人都要写的,对论文的题目要有自己的心得体会,论文的格式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学习一下标准论文格式模板范文。

一、封面

使用学校统一格式,题目居中,学号等内容靠左侧对齐,后面的下画线要整齐。。题目要对论文(设计)的内容有高度的概括性,简明、易读,字数应在20以内。

二、中文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 黑体三号,居中。下面空一行。

三、中文摘要

“摘要:“顶头,黑体四号,后面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摘要应简要说明毕业论文(设计)所研究的内容、目的、实验方法、主要成果和特色,一般为150-300字。下面空一行

四、中文关键词

“关键词:“顶头,黑体四号,后面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关键词一般3-5个,以”,“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尾不加标点符号,下面空两行。

五、英文论文题目

所有英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黑体三号,加粗,居中。下面空一行。

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英文摘要和关键词除字体外同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的格式要求,但“Abstract:”和“Key words:”要加粗。内容翻译要准确,英文摘要的词汇和语法必须准确。

注意:如果内容教多,可以将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放到下页。

七、目录

“目录”两字为黑体3号,居中,下面空一行。

第一层次标题“一、”顶头,黑体、小四号,第二层次缩进一字,宋体,小四号,第三层次再缩进一字,宋体,小四号……,页码加小括号,页码前为连续的点,垂直居中。

如果采用“1”、“1、1”、“1、1、1”的形式,则每层缩进半字。

参考文献按第一层次标题的格式。

八、正文

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每段开头空两字,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文理科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字,工科、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字数视专业情况而定。

论文应文字流畅,语言准确,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论证完整、严密,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应具备学术性、科学性和一定的创新性。

毕业论文内容要实事求是,尊重知识产权,凡引用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或计算公式的要有出处(引注),计算的数据要求真实、客观、准确。

九、标题

所有标题左侧空两字,数字标题从大到小的顺序写法应为:“一、”,“(一)”,“1、”,“(1)”,“” 的形式,黑体,小四号,左侧空两字,或者采用“1”、“1、1”、“1、1、1”……的形式,黑体,小四号,左侧顶格。

十、注释

采用本学科学术规范,提倡实用脚注,论文所有引用的中外文资料都要注明出处。中外文注释要注明所用资料的原文版作者、书名、出版商、出版年月、页码。

十一、图表

正文中出现图表时,调整行距至所需大小,返回正文再将行距调整为22磅。

十二、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表于文后;文后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为标识;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参照ISO690及ISO690-2,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各类参考文献条目的编排格式及示例如下:

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中译本前要加国别)

[1] [英]M奥康诺尔著,王耀先译.科技书刊的编译工作[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56-57、

[2] 辛希孟、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十三、打印及纸张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应一律采用打印的形式,使用A4规格的纸张,左边距2、75cm,右边距及上下边距2、5cm,页眉页脚1、5cm,全文行距22磅,装订线在左侧。按以下介绍的次序依次编排,页号打在页下方,宋体五号,居中。

装订次序

学生答辩后各院系要将有关资料和论文按照封面、中英文内容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选题审批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语、答辩记录表的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存入院系教学档案。

十四、提交论文电子稿

学生上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软盘一定要经过杀毒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应用Microsoft Word编辑,存成以学号为名的、doc文件,例如一个学生的学号为0137023,则文件名应该为0137023、doc。每个学生交上来的磁盘中只能有一个名为学号、doc的文件,对于双修的学生,应上交两篇论文,其中一篇名为学号、doc,另一篇名为学号sh、doc,如 0137023sh、doc(双修专业)。

1、论文题目:

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内容提要:

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3、摘要及关键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

4、论文正文:

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

5、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标题:

作者:

单位:

电话:

基金项目:

摘要:

关键词:

你可以到书店买一本《商标使用与商标保护研究》,此书是国家商标局国际处“文学”在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修改而来的,法律出版社出版。

知识产权法考试参考论文题目1、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抽象)2、综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权利及其实施)3、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保护模式之关系4、综述:物的分类(如古罗马法关于物的分类)5、综述:物权的保护模式6、综述:物权的客体与物权保护模式之关系7、综述:服务的分类——从服务贸易的角度8、综述:服务与信息9、综述:信息与财产10、综述:信息之上的权利11、综述:作品与人格12、综述:原件、复制品(临摹)与知识产权的行使13、综述:数据库之上的权利14、综述:著作权之内容15、综述:专利权之内容16、综述:著作权内容与专利权内容之区别17、综述:商标权侵权理论与案例18、综述:商标权和商号权之冲突解决16、综述:未注册商标与权利17、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18、综述:商标与平行进口19、综述:商品化权的权利性质以及案例分析20、综述: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1、综述:遗传资源的内涵、外延以及案例分析22、综述:遗传资源的归属以及案例分析23、综述: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4、综述:传统知识的外延25、综述:传统知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6、综述: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及案例分析27、调查:各地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及案例分析28、调查:各地传统知识的保护措施与问题以及案例分析29、调查:民间文艺的保护措施与经济效益的实现以及案例分析30、调查:城市知识产权战略31、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法课程论文格式

学校会发关于论文格式的书的啊

每个学校都是不一样的,还是根据自己学校要求的格式写,比较好。

你好!! 学位论文是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的重要文献资料,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为了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范,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时应参照执行。一、学位论文内容和格式 论文的内容及其顺序依次为:封面、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主要符号表、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附录、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1.封面:按国标,全校统一格式。 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具体、切题、不能太笼统,要引人注目;题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30字以内。 分类号: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类号。 编号: 为学校代码。 UDC: 国际十进制分类法类号。 密级:在封面右上角处注明论文密级为公开、内部、秘密或机密。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为准,一般为二级学科名称。2. 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为更好地维护学位制度的声誉,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明晰知识产权,杜绝论文剽窃现象,要求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分别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见附件),并将其做为论文插页装订在学位论文的首页。 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姓名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得用盖章或打印。 3.中文摘要:论文第一页为中文摘要,约800~1000字左右(限一页)。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和关键词。摘要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等。语言力求精炼,一般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3-5个论文的关键词。4. 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后为英文摘要,也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和关键词。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5.目录:应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 6.主要符号表:如果论文中使用了大量的物理量符号、标志、缩略词、 专门计量单位、自定义名词和术语等,应编写成注释说明汇集表。若上述符号和缩略词使用数量不多,可以不设专门的汇集表,而在论文中出现时加以说明。 7.引言:作为论文的第一章,内容为包括研究课题的学术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文献的综述,研究课题的来源,研究的目的和主要研究内容。8.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而不同,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的分析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等。学位论文是专门供专家审阅以及供同行参考的学术著作,必须写得简练、重点突出,不要叙述那些专业人员已熟知的常识性内容。同时应注意使论文各章之间密切联系,形成一个整体。9.结论:应该明确、精炼、完整、准确,使人只要一看结论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要认真阐述自已的创新性工作在本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严格区分研究生的成果与导师科研工作的界限。结论单独作为一章排写,但不加章号。10.参考文献:只列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的写法应该遵循规范。参考文献一律放在论文结论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11.致谢:致谢对象限于在学术方面对论文的完成有较重要帮助的团体和人士。12.附录:可以包括正文内不便列出的冗长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计算程序及说明。13.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个人简历包括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学习(大学以上)及工作经历、获学士、硕士学位的学校及时间等;研究成果 可以是在学期间参加的研究项目、获奖情况及申请的专利等;学术论文应已正式发表,未发表的只列已录用(有正式录用函)的论文。著作及学术论文的书写格式与参考文献相同。二、论文的书写要求1.语言表述论文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炼、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避免使用文学性质的带感情色彩的非学术性词语;论文中如出现一个非通用性的新名词、新术语或新概念,需立即解释清楚。2.标题和层次论文分章节撰写,层次要清楚,标题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标题字数一般在15个之内。每章应另起一页。层次代号的格式如下:第一章 XXXX (居中书写)1.1 XXXX1.1.1 XXXX3.篇眉和页码篇眉从第一章开始,采用宋体五号字居中书写,并在下方加一横线。奇数页的页眉书写: 论文的题目 如: 基于标准关系数据库的空间关系 偶数页的页眉书写: 福州大学硕士(博士、工程硕士)学位论文 如: 福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页码从引言开始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摘要、目录等前置部分单独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书写。4.有关图、表 图:要精选,要具有自明性,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要清楚,但坐标比例不要过份放大,同一图上不同曲线的点要分别用不同形状标出; 图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同文字表述所用一致; 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居中排写。 需要的话,可在图名之下加附图说明。表: 表格应随文给出,先见文后见表; 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 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居中排写; 一张表格应为一个整体,不要拆分排写在两页上。表格不加左右边线。公式:公式的编号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图、表、公式等与正文之间要有一行的间距。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的序号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章编号。 如:图2-5,表3-2,公式(5—1)等。若图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写字母顺序编号,附注写在图或表的下方。5.有关参考文献及引用对作者已阅读过的对论文具有参考价值的文献应尽可能列出,并按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号。引用文献标示应置于所引内容的末尾的右上角,编号用阿拉伯数字并加上方括号,如“网络的先进性�0�1�0�1[4]”。当在文中直接提及参考文献时,其编号应与正文排齐,如“由参考文献[9,20-21]可知”。不得将引用文献标示置于各级标题上。参考文献表根据下述格式书写,并按顺序编号,即按文中引用的顺序将参考文献附于文末。作者姓名写到第三位,余者写“,等”或“,et al.”。几种常见参考文献著录表的格式为:连续出版物:序号作者.文题.刊名,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专(译)著:序号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论 文 集:序号作者.文题.见(in):编者,编(eds.).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 止页码学位论文:序号姓名.文题:[XX学位论文].授予单位所在地:授予单位,授予年专 利:序号申请者.专利名.国名,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技术标准:序号发布单位.技术标准代号.技术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举 例 如 下:[1] 张昆,冯立群,余昌钰,等.机器人柔性手腕的球面齿轮设计研究.清华大学学报,1994,34(2):1-7 .[2] 竺可桢.物理学.北京:科学出版社,1973.56-60.[3] Dupont B. 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 in severe combined immunodeficiency with an unrelated MLC compatible donor.In:White H J, Smith R, eds. 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Annual Meeting of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xperimental Hematology.Houston: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xperimental Hematology,1974.44-46. [4] 郑开青.通讯系统模拟及软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清华大学无线电系,1987.[5] 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法.中国专利,881056073,1980-07-2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 GB3100~3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量与单位. 中国标准出版社, 1994-11-01.6.量和单位 要严格执行CB3100~3102:93有关量和单位的规定(具体要求请参阅《常用量和单位》,计量出版社,1996); 单位名称的书写,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符号,也可以用中文名称,但全文应统一,不要两种混用。三、论文的打印要求 1.封面 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采用全校统一格式。 中文题目:三号黑体字, 研究生姓名、指导教师、专业名称等: 四号宋体字.2.摘要、正文的格式、字体、字型及字号要求 1)中文摘要:论文题目(居中、小2黑体)中文摘要(居中,4号黑体) 正文:800-1000字(小4号宋体字,限一页) 关键词:3-5个,中间用“,”号分开,(小4号黑体) 2)英文摘要:ENGLISH TITLE(小3号Arial Black字体)Abstract (4号Arial Black字体) Content (与中文摘要同),(小4号Times New Roman 字体) Key words: 3-5个 (小4号Arial Black字体) 3)正文 大标题 第一章 黑体小2号 一级节标题 实验装置及方法 黑体3号 二级节标题 4.1.2 实验装置 黑体小3号 三级节标题 4.1.2.1激光分子束系统 黑体小4号 正文 PFOODR实验取得的效果 宋体小4号 表题与图题 表2-3飞行时间质谱实验装置 宋体五号 附图说明 1. 当前值 2. 过去值 宋体小五号 参考文献及篇眉 宋体五号 3.段落及行间距要求 正文段落和标题一律取“固定行间距20pt”。 按照标题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段后间距: 标题级别 段后间距 大标题 30~36pt 一级节标题 18~24pt 二级节标题 12-15pt 三级节标题 6~9pt (在上述范围内调节标题的段后行距,以利于控制正文合适的换页位置)参考文献的段后间距为30-36pt。参考文献正文取固定行距17pt,段前加间距3pt。注意不要在一篇参考文献段落的中间换页。 4、用纸及打印规格论文尺寸规格为A4(210X297mm)。每一面的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mm以上,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应分别留边20mm以上。每行打印字数32-34字,每页打印行数29—31行。 附件: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福州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论文作者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 祝你学业进步!!

知识产权法法学论文格式

自己搜搜吧!

可以百度查看杂志社的征稿要求一、所投稿件或其主要内容,必须是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以及互联网上使用过。篇幅以2万字左右为宜,最长不超过万字。二、所投稿件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参见本刊“违反学术规范处理办法”。三、引注一律采用顺码脚注形式,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不加括号)。引注以必要为原则。对观点、事件、数据等资料的引用,需要有权威来源;限制对非学术期刊、报纸、网站资料的引用。引用专著、论文的,需要注明页码;引用报纸的,需要注明版面编号;引用网络资料的,需要注明最新访问日期。参见本刊“注释体例”。四、同意《法学研究》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刊发前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五、授予《法学研究》对刊用稿件自刊发之日起一年的专有使用权。作者承诺在此期间内未经《法学研究》编辑部书面许可不结集出版。经本刊编辑部许可或者超出专有使用权期限,在其他出版物上发表、转载的,须特别注明“本文首发于《法学研究》****年第**期”。六、授权《法学研究》在所投稿件刊发后,将该文的电子版提交学术期刊光盘版和数据库使用,并许可《法学研究》结集出版(稿酬中已含使用费)。七、所投稿件如获采用,同意《法学研究》在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所投稿件如系项目成果,同意《法学研究》不支付稿酬,编辑部赠送样刊6册。八、本刊不收取审理费、审稿费、版面费等任何费用。具体论文格式可以下载一篇它收录的文章进行学习

知识产权法考试参考论文题目1、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抽象)2、综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权利及其实施)3、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保护模式之关系4、综述:物的分类(如古罗马法关于物的分类)5、综述:物权的保护模式6、综述:物权的客体与物权保护模式之关系7、综述:服务的分类——从服务贸易的角度8、综述:服务与信息9、综述:信息与财产10、综述:信息之上的权利11、综述:作品与人格12、综述:原件、复制品(临摹)与知识产权的行使13、综述:数据库之上的权利14、综述:著作权之内容15、综述:专利权之内容16、综述:著作权内容与专利权内容之区别17、综述:商标权侵权理论与案例18、综述:商标权和商号权之冲突解决16、综述:未注册商标与权利17、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18、综述:商标与平行进口19、综述:商品化权的权利性质以及案例分析20、综述: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1、综述:遗传资源的内涵、外延以及案例分析22、综述:遗传资源的归属以及案例分析23、综述: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4、综述:传统知识的外延25、综述:传统知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6、综述: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及案例分析27、调查:各地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及案例分析28、调查:各地传统知识的保护措施与问题以及案例分析29、调查:民间文艺的保护措施与经济效益的实现以及案例分析30、调查:城市知识产权战略31、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知识产权专利权论文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自己搜搜吧!

你可以到书店买一本《商标使用与商标保护研究》,此书是国家商标局国际处“文学”在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修改而来的,法律出版社出版。

知识产权创新论文范文

保护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是谋划发展战略的着力点,要想保持竞争优势,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知识产权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成为关系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培育和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关键。我盟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2003年以来是我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则是承前启后的“黄金发展期”,也是我盟必须应对国内外各种挑战的“矛盾凸显期”,新的形势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更好的为全盟经济发展服务。新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重视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刻不容缓,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是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战略选择。盟委书记刘卓志在全盟党建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实现锡盟的振兴,最具有关键性意义的时间就是最近这两三年,最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是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就必须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自己的技术优势,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目前我盟优势特色产业还没有形成气候,在自治区中东部地区、京津冀地区乃至环渤海地区尚未确立应有的优势地位,2006年我盟原煤产量仅占自治区的3%,电力装机仅占全区的,化工产业刚刚起步,许多项目还处在前期规划中,这与我盟拥有的资源量和发展潜力极不相称,可以说,我盟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还很弱。从一定意义上讲,当前全国的经济发展也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型过程之中,在国家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新形势下,我盟进一步推进经济转型的标准和要求更高了,任务也更加艰巨。因此,加快普及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应用能力,抓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抓紧完善与自主创新相关的各项政策、制度和配套措施,积极把规划落到实处,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完成好的重大课题。我盟的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申请(授权)的专利数量稳步增长,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技术水平逐年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成绩虽然显著,但仔细分析来看,我盟专利申请(授权)的数量和质量与其它经济发达地区横向比较存在很大差距;部分单位的经营人员与从业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我盟每年经科技鉴定和获奖取得的科技成果技术转化率低,缺少相应的成果转化机制,自主创新的精神还要大力弘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尚需加强。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使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科技、贸易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为全盟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保护知识产权,要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加强协调联动。知识产权工作制度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制度,发挥着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和传播信息的重要作用。一个地区的经济必须要有支柱产业,一个企业必须有拳头产品,而这些产业和产品有无竞争力,主要取决于它们是否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单纯靠从外部引进技术,是不可能长期稳定发展的,只有集中力量开发和改进自己的核心技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如果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自主创新能力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释放。必须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最大限度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激励个人和企业创新的热情和动力,让知识、智慧、技术的活力竞相迸发,为全盟的经济社会服务。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盟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护和鼓励发明人、科技人员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成立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了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办公会议工作制度,加强了保护知识产权相关单位的协调联动。保护知识产权,要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薄弱,极易导致侵权或被他人侵权现象的发生,特别是我盟地广人稀和经济欠发达,人们对知识产权认识不够,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经过多年来各种形势的宣传,我盟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在我盟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宣传、培训,引导,我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完善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鑫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双骄乳业有限公司作为区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起到了示范作用。今年我局与盟教育局联合在全盟范围开展了“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开始从娃娃抓起,教育了一个孩子就是影响一个家庭,进而起到带动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作用。随着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全面提高了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性,极大地促进科技向生产力转化,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知识产权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后,还需要部门联动多渠道、多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知识产权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保护知识产权,要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建创新型社会。我盟本来起步较晚的知识产权制度正迅速建立起来,但知识产权的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制度落实,提升全盟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重点抓好专利、商标、原产地标志等知识产权的申报,提高申报质量和数量;继续完善和落实专利申请资助政策,鼓励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加强企业专利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各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要积极实施专利战略,将自主创新成果、尤其是直接应用于产品的科研成果申报专利。不断健全各类服务机构的发展,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为知识产权的市场化企业化提供强大动力。加快建设我盟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来转变工作方式、工作思路,培育适应我盟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创新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要建立和完善统筹工作机制,抓住我盟主导优势产业,开展特色企业、优势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盟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知识产权,要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建设人才队伍。 人才是知识产权的载体,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创造都需要大量优秀的人才。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知识产权创造、知识的创造是由人来完成、由人来实施的,人才是一个最根本的因素,所以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激励机制,使我们的发明人、科研人员的创新精神、发明创造积极性不断得到激励,不断迸发出来。保护知识产权有赖于全社会全体公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要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风气。因此,要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的意识,我们不仅要大力引进和培养知识产权的创造者还要切实保护享有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良好的社会、工作环境。同时知识产权的管理服务人员也要通过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更好的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社会服务。进一步加强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领导和组织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护和鼓励发明人、科技人员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护知识产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法治社会。知识产权作为无形的资产,本身的保护就不容易,如果保护力度不够,保护措施不到位,对企业、对发明人、对创造人的创新激情、创新积极性来说都是一个打击,他们就很难把自己的创新激情、创新积极性保持下去。这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重要课题:怎样尽快让知识产权成为一项非常有效的法律制度,推动自主创新,加快实现建设创新型社会的目标?为此,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要把保护知识产权放在建设法治社会,依法执政的高度;全面加快执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鼓励支持知识产权维权行为,逐步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效保护自身权益的机制;建立相关单位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应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结合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增强法律服务意识,健全法律服务机制,为我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制后盾。对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是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直接影响着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同时也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受害者,因此,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企业也要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担负起自主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历史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多一个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就多一份市场竞争力,就多一份竞争优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既是我盟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我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科技成果变成现实的生产力。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