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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律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6-29 05:05:54

小学生法律论文范文

自古以来,文章都是写出来的,故曰写作文。自己写的叫真作文,但也有许多是属于假作文。虚情假意是假,无病呻吟是假,弄巧成拙是假,胡拼乱凑是假……有隐性的假,也有显形的假。因此,作文要打假! 有人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古往今来,恐怕就有不少人就栽在“不会抄”上吧。古人有诗词创作里的用典落下“掉书袋”之诟,今有80后作家郭敬明承认《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所抄袭,原北大某教授学术腐败着作里的大幅篇章皆为译着,高考满分作文披露报端方知是侵权但已蒙混了判官的眼睛侥幸取胜者不在少数。笔墨官司常闻,身败名裂者亦不为鲜事。 原创的作品是自己劳动的成果,是受知识产权以及着作权保护的。然而,“舶来”者投机取巧,移花接木,“拿来”就是,优哉悠哉。 那么,怎样看待摹仿之作呢?所谓摹仿,就是参照范例去写作,本是中小学作文训练过程中的必由之路,本无可厚非。然而,人家的东西多,自己的内涵少,就有宿构、套作之嫌了。无怪乎现在的中高考语文的作文试卷上,非得注明“不得抄袭”的警告了!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现在只要你输入几个词语,就可以立即生成一篇作文出来。或者嫁接,或者拼凑,或者网上就能搜索到现成的文章。有的把它改头换面,就像孙悟空摇身一变,成为自己的“大作”了!心下窃喜,何等快哉! 更有“枪手”高额收费,撰写你需要的论文、总结,亦常闻某老师布置了作文题,小学生回家就立即告诉爷爷奶奶“今天,老师又给你布置作文题了!”等等。 陆游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道出了灵感与成果的关系,杜甫那“两句三年得,一吟杀泪流。吟安一个字,捻断数根须”的凝神艰辛,贾岛“推敲”的故事传之千古,李白那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印证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哲理。因此,“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在注重“扫黄打非”的今天,作文也要打假。希望同学们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作文,以“我手写我口,我笔记我心”,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写出属于自己宝贵劳动成果的精神产品,既讲文品,更讲人品,做到文如其人,做一个文思泉涌、文采飞扬的“大写”的人!

在当今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也不断出现,其中影响小学生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要确保学校安全,必须抓好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救护的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量将安全事件消于无形,将安全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针对目前实际,我觉得做好防范措施是杜绝安全隐患的有力保障。

一、将安全教育与品德教育相结合.

现在小学生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打骂现象,同学之间为了一点小事争吵起来,互不相让,进而动手扭打,造成事故。但是如果一所学校的品德教育抓得好,风气正,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就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所以抓好安全教育,一定要与品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即结合品德课堂来进行安全教育。如要把《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中讲文明、懂礼貌、遵守纪律、关心他人等一些有利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事例,生动具体的告诉学生,让他们知道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的道理。作为班主任教师的我始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特点,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以《小学生德育纲要》为准绳,结合学校实际及班级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教育计划,并分步落到实处,使学生们在学校和班级集体活动中受到良好的熏陶和教育,让学生们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同时班主任要结合留守 儿童 的情况建立健全 规章制度 。如:建立进门须知和来访登记等一些必要的制度来约束学生的非规范行为,防微杜渐,反复练习,特别要训练学生在没有老师和家长在场监护的情况下,遵守纪律的自觉性。班主任除了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外,还要根据周围环境的特点进行教育。如:我们学校靠近路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白学校门前来往车辆较多,每天过马路要左右看没有车辆最安全,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使学生认识到在马路边玩耍、游戏的危害,要做一个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学生。班主任的我经常利用看图片、讲故事、唱儿歌、看录像等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在日常教学之中贯穿安全教育

一般来说学校安全事故一般发生的很少,因此,很多学校不会把安全教育和教学放在同等的位置,而且如果只是单纯的理论教学过于枯燥,学生就算听了,当真的发生事故时,他们还是会不知所错,手忙脚乱。我认为应该把安全教育当作一种生活常识,把它和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渗透每个教学当中。

首先我觉得学校要每个星期安排一节班队课,专门给学生讲安全知识,针对每个地区不同的情况而开展一些有必要的演练,像防踩踏事故的演练,每个学校都应该要组织学生开展,这样的事故发生的太多了。像怎样在火灾中逃生,这些知识最好是老师学生做正确的示范,这样能让学生更准确的掌握。

其次,班主任一定要让学生彻底的明白一些事故的后果,像夏天为了图凉爽而去河湖洗澡;冬天为了图暖和在房里关上门窗烤火。因此而丧命的事故时有发生,班主任可以结合这些身边的事故带领学生一些分析发生的原因,这样行为将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只有让学生从心理了解他们的危害,他们才不会犯错。而对于其他的事故,为了防范于未然,经常提上课堂,让他们时刻保持一颗警惕的心。

再者,科任老师,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遇到一些和地震,安全事故有关的内容应该详细的讲解清楚。我记得我上初中时,历史老师在讲长征的时候,特意给我们讲了关于沼泽的知识,我至今仍记得很清楚。所以,我想只要老师多讲,真的从心底关心学生,他们会懂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

最后,教会学生临危不变的处事态度,对于突发状况,谁都不能保证自己不紧张,不出错,但是有一种东西确很难受环境的影响,那就是习惯,所以要从小培养学生的良好的习惯。每次我们学校开完会后,值日教师都会亲自指挥学生上楼,一个学期下来,学生都自觉的按照顺序进教室,不再学校老师的监督。我想习惯的力量是无穷的,多花点时间对学生有计划,有目标的进行培养,万一遇上紧急状况,也不用担心。

学生可能不能切实的明白一些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因此,教师得更加关注才行,先有人,后有才,安全至上,它必须时刻摆在第一位。

三、将安全常识与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相结合

学生中有些意外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学生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而引起的,因此,对于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让他们知其然,更要让他们知道其所以然。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爬山、游泳、参加劳动时,班主任一定要把安全常识教育作为第一要务来做。此外要重视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向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夏天,进行防溺水和饮食卫生的教育,不随便去河边洗澡,不随便吃生冷食品及路边卖的不卫生食物等。每逢过年过节,小学生喜欢放烟花爆竹,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伤害事故的教育等,把安全常识的教育与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结合起来。

总之,安全问题很重要,安全教育更是重中之重,我们应时时刻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中,时刻不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校工作地正常进行,才能保证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吧!

让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每位老师的职责,在教给他们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安全教育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也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所以我一直十分重视教育安全工作。平日里,不但对他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而且在课余时间我也注意去观察他们的动静,只要发现了某个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就及时进行教育。

一、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我们现在所面对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在学校的安全已成为家长最关注的问题。由于班主任对于学生在校学习或校外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多数班主任是重视学生安全的。但是,由于认识不足,有相当一部分班主任的所谓重视是“捆住”学生的脚和手,尽量让学生少动。这种以牺牲班集体活动为代价的安全,是消极被动的。尽管,学生在严格管束之下,不会出什么事儿,但是,正因为很少“做事”,学生也就很难形成自觉的安全意识,获得自救自护的能力。作为班主任,应该本着对学生终身负责的思想,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作为班级安全工作的最终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不安全隐患。因此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我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都能做到及时传达,结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落实。做到每天放学1分钟的安全交通警示教育,每次放学组织学生排好队伍整整齐齐的带队离校,并时刻叮嘱学生靠右边行走,不得散队,由带队班长负责监督以及适当管理。学生每天在校的安全更是尤为重要。课间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在楼上或楼梯向下张望,出教室、下楼要有一定秩序,避免拥挤。在课间活动时,指导学生做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跳绳、踢毽子、跳方格等都有益于身体健康。教室里活动也从不掉以轻心,为了避免磕磕碰碰,只能不厌其烦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我经常教育学生上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周围车辆及危险建筑。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时时刻刻,一句句叨念的话语,从学校到家,从家到学校,都安排好小小安全员,明确他们的职责,尽好自己的义务,做好督促工作。学生早已习惯紧记老师的教导,遵守纪律、高高兴兴上学、安安全全回家、快快乐乐成长。就连学生外出安全我都不会忘记唠叨几句,安全教育始终不敢懈怠。

每周一次主题安全教育晨会,每月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在晨会和班会课上,我总会选取学生身边熟悉的安全事例及经常遇到的突发事件和学生一起分析研究,并通过讨论提出合理建议或正确做法,从而真正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真正做到有效的预防和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危。适当的节日还会组织学生学习一些有关的安全小常识,以便应急。

教育学生无论是集体活动还是体育课,都必须在教师的带领下进行,不得随意离开集体自己活动或不听指挥,遇到他人生病、遇险等,要及时报告老师。并且指导学生学会使用各种求救电话。让学生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

学生无论是上学、放学、课内、课外、校内、校外,随时随地都存在安全问题,而目前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却只局限于纪念日,局限于一两次的活动日。在教育地位如此突出的今天,严峻的现实警示我们,除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而安全的成长环境,我们还要培养孩子们自卫、自救的能力。

现实生活中,天灾和意外伤害往往难以避免,但是如果我们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并加强对学生的防灾避险教育,当灾害来临时,是可以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我经常利用班会、队活动、综合实践课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通过这些主题班队会和 黑板报 、 手抄报 比赛、绘画比赛等方式,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 体育运动 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必要时还配合学校活动搞好防火、防震等演练活动,教给孩子门正确的逃生方法,通过让孩子们亲身经历现场模拟,并在活动结束时以 日记 或周记的形式,让学生更深刻的记录他们真实的感受,从而深化安全教育的目的。

三、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仅在于形式多样,还要力求扎实、有效。为此,在我所带的班级中,每天实行上课点名制度,让班干部报告人数给上课的老师。如果上课时发现哪一位学生不在座位上,就及时询问他的去向,如果没有按时来上课就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自己做到胸中有数;每天放学的路队,也让路队长认真清点人数,并及时核对路队名单,进行评价;送路队时教育学生要好好走路,不要边排路队,边打闹,不要在路上玩,要按时回家;小饭桌学生排队上楼就餐,队长点名组织带队保证就餐秩序,培养良好习惯;课间,派出安全小卫士监督检查,对于追逐打闹的学生做好登记,进行严厉的批评,给于适当的惩罚。对于不守纪律的学生,我认真做好教育工作。

案例:记得刚接班不久,便了解到这个班中较有个性的孩子比较多。一天中午,在小饭桌吃饭的同学李炳潇性格倔强,又不服管,因吃饭时跟小饭桌阿姨顶了几句,任性的不吃饭就要离校回家,同学们拉也拉不住,幸好有同学及时通知我,我与学生紧追,他已跑到一楼大厅,幸亏还没有走出大门。见他气汹汹地样子,我也不便批评他,只好就地安排他坐下来,等他稳定下来再询问事情经过开导他。劝慰他先去吃饭,之后我又找到他交谈,教育他遇事要冷静处理,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也可以找老师帮忙,不能随便出校门,以免出现安全事故。为此,我严厉批评了他,并且循循善诱地开导他不要只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做个小小男子汉,小事不能斤斤计较,教给他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遇到危险时该怎样处理,李炳潇同学事后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并保证再不犯这样的错误。

四、关注生命,尊重学生个性

我们现在所面对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了现在孩子心理素质差,承受能力小等不良现象。 “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要做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班主任就要在自己的工作中增强这样的意识:关注生命。

一颗流星、一点流萤,在广袤的夜空,都是亮丽的风景,都让我们感受到“这一个”的独一无二与与众不同。同样,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认知特征、不同的 兴趣 爱好 、不同的欲望渴求、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的创造潜能,从而铸就了千差万别的个性。教育的根本任务就在于挖掘学生的潜能,发展学生的个性,让个性由依附走向独立,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内敛走向凸现。

作为班主任要有一颗包容之心,有了它,就能充分地尊重每一个学生及其人格,尊重他们独特的思维和包罗万象的见解。一个班主任对自己的班应静下心来仔细分析,找出班级特色,找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并创造条件让其发展。学生的思维和行动难免幼稚,但也会象《皇帝的新装》中那个小孩一样,包含着成年人所看不到的、不敢说或不愿意说的真理。只要我们尊重学生并且给他们机会,说不准他们中就有未来的爱迪生或者爱因斯坦呢!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摇篮,而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班级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关注学生的生存环境,关注学生的人生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

同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吧!

摘要:大学生的安全事关大学校园的稳定,是营造良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的基础和保证。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加强教育管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是高校教育工作者都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

关键字:大学生 安全教育 意识 培养

一、大学生安全意识的现状

1.思想麻痹,财物保管不严。学生宿舍发生的失窃案件,绝大部分都是由于同学们思想上麻痹大意,不注意关门上锁,财物保管不严造成的。有的同学从家里带回较多的现金,不存入银行;有的同学甚至把贵重物品(电脑、手机等)带回宿舍,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这些都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际。

2.行为单纯,轻易上当。大学生虽然有较多的文化知识,但缺少社会 经验 ,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他们的无社会知识行。如有的利用女生,谎称自己被窃取钱财。有的利用学生热心助人的特点,趁机不备而偷窃。

3.碍于情面,缺乏应有责任。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现在很多大学生都抱有“自己不违法违纪,莫管他人的闲事”的思想。即使看到违法事件,只要没有直接损害自己,也当事情没发生,不主动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而同学们不知道,他们这种纵容行为往往会使犯错误学生或下一个受害者受到更大的伤害。

4.碰到问题,难以应对处理。面对安全事故、安全威胁,缺乏应有的处理和对抗措施。有些同学发现宿舍起火,手拿灭火器却不知如何使用;当发现坏人进入室内时不敢叫喊,却拚命地往被下钻;碰到抢劫时,不敢进行有效的抵抗;

二、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对于维护校园公共安全、保证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学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不仅能够帮助学生自身在遇到危险时成功自救,同时也能够使学生对可能发生的危害有高度敏感性,自觉维护校园公共安全。

2.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能够完善在校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防灾抗变的能力。大学生在校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学习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技能,不仅可以减少自身在校期间的安全风险,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才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能否经受得住挫折是现代人才素质的一个考验,当他们独立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社会纷繁复杂的现象,往往会表现出无知与无奈;不知道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强在校生的安全教育,能够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从而实现职业生涯中的安全与健康,终身受益。

三、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法律知识教育

法律知识教育是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对大学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应从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入手,要充分发挥高校公共基础课、法学专业课以及相关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论坛等作用,对大学生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守法自律意识,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 校纪校规教育

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通过校规校纪及法律知识的学习,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这对大学生在学校的安全成长乃至走向社会都是有用的。因此,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学、生活、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把法律和道德规范具体化。平时,也应随时随地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并对少数严重违反校纪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 网络安全教育

随着计算机 网络技术 的飞速发展,利用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大学生涉及的网络犯罪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参与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种是网上购物或网上交友,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为此,首先应当加强网络法律知识的教育,通过网络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认识到哪些行为在网上是非法的,是法律严令禁止的,以免大学生由于网络法律知识的欠缺,参与到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中去;再者就是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使大学生懂得如何在网络中保护自己,不要轻信他人,更不要随意的接受他人的邀请,或将自己的相关信息告知他人,避免上当,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4. 心理健康教育

由于社会压力大、生活节奏加快,尤其是学习压力、经济压力、就业压力以及家庭环境和个人经历等诸多原因,使一些大学生产生心理问题。大量的研究统计表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心理上存在不良反应和适应障碍,心理障碍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表现形式为焦虑、恐惧、忧郁、冷漠、偏执、暴躁、消沉等,情绪色彩和偏激行为十分强烈。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有机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心理问题产生促进健康人格的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

四、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措施

1.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安全教育齐抓共管的氛围

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依靠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工作者、学校党、团组织等各个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开展日常的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管理,从管理上加强学生安全防范工作。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完善安全教育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安全教育工作由各校党办、学生处、保卫部门负责,团委、教务处、公寓管理部门、网络及心理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层层抓落实。班主任、辅导员、专兼职老师、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都应参与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全校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氛围。

2. 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管理和教学计划之中

校级安全教育课领导机构要由各高校主管安全工作的书记、校长担任主要领导,保卫、教务、学工处、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组成,下设教研室,具体负责安全教育课的实施工作。高校要将这一课程的实施纳入教学评估中去,及时督促检查安全教育课的落实情况,经常性地选派教师走出去进行有关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开展安全教学研究,将成型的科研成果推广开来,进而推动安全教育课的实施。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关键在落实,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把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抓下去。要明确责任,把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日常管理计划,统一教育内容,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国家教育部门应统一编制高校安全教育的教材,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时,以保证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3. 建立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运行机制

为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仅仅依靠保卫部门或者辅导员的工作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运行机制,首先应建立学校大学生安全教育领导机构,负责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确定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组织进行授课,考评教学效果等。其次是理顺安全教育体制。把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整个的教学计划,在学校教务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再次是建立和完善保证大学生安全教育健康运行的一系列制度。第四是明确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基本载体,主要是系统的课堂教育与各种讲座及安全教育活动相结合,从而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全面得到落实。

4. 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安全意识

事实证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仅靠保卫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依靠学生管理工作者及学生组织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特别要发挥思想教育阵地的作用,利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体系和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因人因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此外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 渠道 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内容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如在化学、物理实验课中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等。

高大学生安全意识是一项长期的常抓不懈的工作,是需要学校重视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做好。高校各部门应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为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而努力,让我们的广大学生能正确、健康地成长。

五、结语

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紧密配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学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提高对大学生安全事故的预见能力,把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在前面,不断增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为国家培养更多具有良好安全意识和能力的

高素质合格人才,这样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达到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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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管理创新是教育管理对社会、教育管理理论自身发展的一种回应。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教育管理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文章 针对小学教育管理中的侵权问题,分析了侵权现象的类型,以及造成这种侵权现象的成因,并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小学生维权意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的教育管理理念等方面提出了思考。

关键词:

小学教育;侵权;成因;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 文化 水平的提升和国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对权利的认识越来越明晰,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对小学生群体合法权利的保护问题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小学教育管理中,小学生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时有发生。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综述

小学生除了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外,还享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基础教育法》中有关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但现实却是,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平等的自愿关系,与其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对等的。学校在教育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发生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这些现象总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侵犯学生的健康权

健康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现实中侵犯学生健康权的现象很普遍,特别是体罚的现象屡禁不止。我们不时会听到 相关报道 教师体罚学生的事情,情节严重的,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教师严重侵犯了学生最基本的人身权。而小学生是未成年人,缺乏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由于害怕,他们有时候会选择沉默,不跟家长说,直到家长发现孩子身体受伤才知道事情真相。有的学校一味追求教学成绩,经常会擅自给学生增加自习时间,还本着自愿的原则,这种行为使学生的学习时间过长,学习效率下降,严重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状态,影响了学生的心理健康。从长远考虑,并不真正有利于学习成绩的提高。

2.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在小学教育管理中却存在侵犯学生隐私权的现象。绝大多数的小学生都不会维护自己的隐私权,甚至他们都不知道教师的一些做法是在侵犯自己的隐私权。比如,老师会让小学生养成写 日记 的习惯,会让每个人准备一个本子,每天写一篇日记,这个做法是好的,但是如果教师定期让学生把日记交上来检查,这就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虽然国家已经有明确规定,禁止公开学生的个人成绩,但是大部分学校为了刺激学生竞争以及学校之间各项评比,公开了学生成绩。考试成绩属于自己的隐私,学校在没有经过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公布出去就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3.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学生去学校就是去接受教育的,任何人不能阻止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是明确写进《宪法》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在现实中,有的教师会因为学生上学迟到或者不好好听课等理由把学生赶出教室,有的教师会因为学生学习成绩不好怕影响班级整体荣誉而让其转学,这种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4.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中国人向来把尊严看得很高,即使是小学生,也有尊严。但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却常有侮辱、伤害孩子情感的行为,这比暴力行为更不容易被发现,但却实实在在地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一些教师由于“恨铁不成钢”,经常对一些学习成绩不好、调皮捣乱的学生进行言语上的谩骂,比如他们会当着全班的面骂学生“笨蛋”“傻”等恶劣的言语,从而使被骂学生在同学的嘲笑下产生负面的情绪,还有的教师会用下课不准休息惩罚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这些伤害是极其隐秘的。长期在这种谩骂、侮辱的学习气氛中,孩子的心理会发生扭曲,后果非常严重。

二、成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是错综复杂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缘由。

1.我国特有的文化背景

中国有句古话:“严师出高徒。”我国的学生从小是在尊师重道的教育环境下长大,老师说的话就要服从,老师说的都是对的,不能顶撞老师,学生和老师之间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他们不像是朋友,更像一种上下级关系。学生自身就会处于一种弱势状态,特别是小学生更是把老师的话当做“真理”,即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也会默不作声,更别说投诉或者寻求法律保护了。

2.部分教师素质低下

我国近年来一直重视教师队伍的培养,加强师资力量的建设,但是不得不承认,部分教师的素质还是没有得到提升,特别是教育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教师资源短缺,教师素质不高,有部分老教师的思想还停留在应试教育上,只知道出成绩,不注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有些教师“倚老卖老”,凭借自己几十年的教育 经验 ,对学生要求过分严格,自身的法律意识又相当淡薄,缺乏基本的教师职业道德。

3.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自我控制的意识与能力两方面 基本素养 的缺乏,使学生在交往时容易产生不能有效保护自己、不能尊重他人权利的现象。由于小学生年龄小,知识面窄,他们一般都是在家听家长的话,在学校听老师的话,没有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别说法律意识。研究表明,当学生的权利屡次被侵犯而没有采取 措施 时,其被侵犯的概率就会增加,特别是小学生。

4.法律体系不健全

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了《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基础教育法》,但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学生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受教育者维护权利的法律保护方面被忽略。

三、对策思考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全社会应共同关注,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而作为小学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更为重大,务需切实履行教育与管理之职责。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针对当前教师队伍中的部分人素质较低,不符合教师要求的情况,我们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摒弃应试教育教学的错误观点,加强教队伍建设。首先,要在教师队伍中进行排查,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其次,要对教师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教育,通过学法知法的培训,让教师明确自己的教学职责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从而自觉地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自己的教学计划,改变过去错误的 教学 方法 ,注重孩子身心全面发展。

2.提高孩子维权意识

课堂是学生学校生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教师应该定期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维权意识的培养,告知学生自己在受教育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典型事件的处理解决方法,和学生成为朋友,多倾听学生的想法,做学生行为的引导者。只有学生的维权意识得到提高,才能有效遏制侵权现象的发生。

3.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在学校管理中,管理者的素质和法律意识对一个学校的管理至关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生的法制意识得到提高,这就需要管理者推出正确合理的管理路线,尊重学生的权利,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积极组织一些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结合自己学校的情况,制定出符合本校学生的法制教学章程。从现有的保护未成年合法权利的相关法律看出,我国现阶段的法律还是不够完善。为了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各级政府颁布的法律,我们要加大这些法律的教育宣传力度,让教师和学生知法、懂法。

4.树立正确的教学管理理念

受长期的应试教育的影响,许多学校和老师现在的观念还是停留在分数上面,教学方面只抓成绩,忽视了学生健康的身心发展,素质教育没有落实到实处。学校应该改变这种错误的教学理念,防止高分低能现象的出现。变“主观”为“客观”,克服管理的主观盲目性,一切从实际出发;变“决策者”为“规划者”,教学计划的实施不能一味独裁,而是应该与教师和学生一起讨论规划,并形成统一的目标,使教师和学生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白平则.论学校教育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实现与保障[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12).

[2]柳倩华.从中小学教师侵权行为谈如何加强教育法治建设[J].教学与管理,2002,(24).

[3]余晖,胡爱萍.中小学侵权行为的类型与防范对策[J].教学与管理(小学版),2012,(3).

[4]张冀曼,李欢.中小学教师侵权现象探析[J].中国教师,2007,(S2).

[5]马金富,任玉霞.浅谈小学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J].读写算(教育导刊),2014,(3).

摘要:在特殊教育领域,尤其是在高等特殊教育领域,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及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对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在高等特殊学校教育管理体系中,包括学生学习生活、 社会实践 等领域,相关能力的提升,都是教育管理工作致力实现的目标。基于此提出了我们必须采取创新型思路与措施来提升高等特殊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与实效性,从而真正培养出创新型人才,在充满人文关怀气息的氛围中实现高等特殊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的更新与创新。

关键词:特殊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改革

1高等特殊学校教育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分析

是新时期与特殊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特殊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的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因为当今时代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各种新旧观念交叉碰撞,加之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也在建立了多年以后开始逐渐进行着自我的完善与更新,人才竞争的市场环境变得日益激烈起来,这就对高校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与巨大的压力。因此,高校必须尽快适应新形势与特殊高等教育自身实际发展情况的迫切需要,紧紧抓住各种发展的机遇与有利条件,努力创新自己的高等教育管理理念,采用科学、先进的教育管理方法来提升教育管理质量,从而有利于特殊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是高校解决自身教育管理中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特殊高校教育管理理念较为滞后,其自身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着多种问题,很多时候是按照较为传统的管理经验与管理方式来处理并解决相关问题的,其真正的民主性特征不够高。因此,为了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高等教育管理标准与管理制度,高校必须尽快实现自身教育管理制度的创新,要适当征求被管理者的建议,采用较为综合性与灵活性并存的评价方式与评价体系,这样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才真正有利于满足高校自我管理工作中的各种弊端解决的实际需要。

是特殊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与时俱进的需要。当前,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正处在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世界政治的多极化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金融危机等都影响着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当今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竞争越来越激烈,学生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社会对高校学生的要求和标准也在提高。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学生面临着多方冲击和压力,如何适应当前的新形势,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迎接新挑战,做到与时俱进,是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在理论和实践创新中的要求。

2高等特殊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统一性原则。统一性原则指“学校所制定的制度,其内容不得与国家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抵触”。高等特殊教育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高等特殊教育管理制度必须服从国家意志,维护政府尊严,接受政府的领导与指导,以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求。

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是指学校所制定的制度要从本校实际出发,便于操作,这种思想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春秋时期。中庸之道”是儒家管理思想的重要原则,。中庸之道”的核心是执两用中,这要求教育管理者在学校制度的决策过程中,必须持有辩证思想。如学校的管理制度过于抽象或严格,便难以把握;过于浅显或宽松,便失去其应有的作用。为此。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在制度决策时,要综合分析多方面因素,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以便于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程序性与高效性相结合的原则。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制度建设的程序性原则有助于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也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精神。作为高等特殊教育管理者只有掌握了管理的“双重性”,认真研究管理过程中的决策、领导、组织、协调与沟通、控制等环节,才能在高等特殊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设中真正做到程序性与高效性相结合,如高校中的特殊教育学院,大多开设美术、中医、特殊教育等专业。作为高等特殊教育管理者,应让各专业教师充分享有民主权、自主权,按程序性原则办事,而在重大问题决策时,管理者应在集思广益后,按高效性原则处理问题。

3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

明确高等特殊教育管理工作的本质。作为高等特殊教育管理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深刻地认识到特殊教育管理工作的本质,以教师为本、以学生为本,热情地为师生做好服务工作,以确保学校各项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并要想方设法地提高管理水平,做到学以致用,重在实践。同时,高等特殊教育管理者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以应对新形势的变化,特别是要加强教育学原理、特殊教育发展史、特殊教育心理学、视力残疾 儿童 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等相关方面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工作能力。

营造以人为本的学校组织文化。学校组织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学校在运作过程中所体现的以教育基本理念为指导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规范和行为方式的总和。残疾学生需要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爱,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也比普通教师付出了更多的劳动,为此,营造以人为本的学校组织文化对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尤为重要。这样一来,在增强了学校组织凝聚力的同时,也为学校的不断发展提供了可能。

实施全纳教育是以学生为本教育思想的重要体现。要使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得到落实,就要从学生的实际需要和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以让残疾学生融入社会主流为基本教育目的,通过校内、外调查研究和毕业生信息反馈,发现高等特殊教育领域中现有的几个专业已不能满足残疾学生的需要。总之,随着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教育体制的改革,特殊高等学校特殊的学生群体也在发生着变化,这些都影响着高等特殊学校教育管理模式的不断变化。高等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高等特殊教育管理者既是通才又是专才,能客观地认识高等特殊教育管理工作;要求高等特殊教育管理者能在对学校内部的财务、人事、教学、决策等多方面进行科学管理的同时,也能站在国家的高度上,集思广益,为学校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

作者:阎洪涛 单位: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李子奇.甘肃本科院校弱势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3):25—26.

中国小学法律法规论文范文

生活越来越注视法律了,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作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参照了这部法典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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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作文600字8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600字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说到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总感到很神秘很威严,好像跟我们毫不相干。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和约束我们大家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才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和谐有序。

做为一个当代的小学生,法律也在一直保护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等,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前几天看今日说法这个节目,有一期专门讲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的案子。有一个小男孩龙龙,今年9岁,龙龙的爸爸在他4岁的时候不知去向,龙龙的妈妈从5岁开始经常打他,每次都是因为一些小事情把龙龙打得遍体鳞伤,最严重的一次是拿剪刀把他的耳朵剪下一块。看着电视里的龙龙哭泣的样子,挨饿的场景,我很同情他,觉得这个妈妈太可恶了。最后因为屡教不改,法院剥夺了龙龙妈妈的监护权,把龙龙送到了SOS儿童村。在那里,他有学上,有新衣服穿,整个人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法律对于各种侵害我们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都会让他受到法律的严惩。让我们始终处于被抚养、被保护、被教育的地位,让我们都能快乐的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

大河报上还有这样一则新闻,妈妈因为出门去做头发,把才四岁的女儿独自留在家中,谁知道家中失火,把小妹妹活活烧死了,看到这个新闻,我和妈妈心里都十分难受,不该消失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只因为她妈妈的监护不到位,难道她不知道不能把才四岁的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吗?

还有就是过年的时候,总是有许多小朋友自己去放鞭炮炸伤手的,炸伤眼睛的,还有把鞭炮扔进窨井盖里被炸飞的……这都是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不强,也没有大人的陪护造成的。安全是和我们紧密相连的,不注意安全随时都可能出事故。即使平时我们上学放学的路上都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争不抢,不闯红灯,不能只顾自己的方便而去不遵守交通法规。我们一定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谈及到法律,总会给人带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是一样的,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力才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然而我们该思考的是:在我们成长道路长如何与法同行呢?可能有人会说:你多虑了,我们都还只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根本约束不到我们。听到这个说法,我很气愤,我会说:不!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它伴随着我们的一步步成长。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我想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最终导致他们走上了犯罪之路。有一句法律格言说得好:“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我们虽然的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接触了社会。目前是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有一些不法现象,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我们要提高警惕,增强我们自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在使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下能冷静、机智、勇敢的去应对。

1、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院门、防盗窗等,保管好财物。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要盲目开门,要从观察镜看清楚是谁,或者隔门问清楚对方是谁,如果是你认识的人才能开门,如果是陌生人,就不要开门。

3、不要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里做客,以防坏人有机可乘。

4、外出要告诉父母你去哪里,如果是晚上一定要结伴同行,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5、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法律保护。

同学们,

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生命与健康,

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要相信,法就在我们身边,法伴随我们成长。

时光流逝如今的社会法律对我们来说已经不陌生。而法律的法?与情?在我们的概念里你又支持哪一方?法与社会的情......

偶然的一次经历让我心里有种莫名的痛恨现在这个社会!为什么?!法与情不可以并从呢,难道这个社会真那么惨无人道?

悲催的音乐把我拉回那个场景——苏爷爷沧桑的面容,那双深深凹陷的眼眶,古铜色的皮肤,鬓边已经花白了的头发?——他的一生只为了那个捡来的孩子,苏花儿。那个女孩天真的笑容,稚嫩的脸庞,也深深在我的脑海,我的心。

偶尔的不注意酿成了一场悲催的命运——花儿出车祸了......苏爷爷原本沧桑的脸显得更加衰老不堪,那个肇事者是个腰缠万贯的老总答应给苏爷爷六万元补偿。但苏爷爷的心默默不语。

这是孩子的父母出现了——她们?他们的出现让这场情理的纠纷显得更加扑朔迷离。呵!只是为了那六万块钱?逼到苏爷爷家门口?值得破口大骂?值得在花儿的葬礼上大闹一场?他们若是还有一丝一毫父母的情谊就不会这样。在花儿出车祸时?他们人呢!人呢!

看到的只有在医院焦急等待的爷爷,听到那句话“对不起!我无能为力!”手里的玩具撒了一地,包里的零钱也撒了一地.....那大大小小的硬币,沾染了多少心血,沾染了多少世俗的纠纷......

但法律却不能维护正义,只为了那一份所谓的亲子鉴定?所谓的依据?没人能帮到爷爷......我好想帮他却无能为力,只有撕心裂肺的痛,只有恨!

法律的法?理?你又坚持什么?这个社会的真情都去哪了?

近年来,在法律面前蠢蠢欲动的人可谓是逐年增长,按数字统计,20xx年的犯罪率比20xx年时增长了几十个百分点。难道如今犯法也是社会上一大“时尚”吗?如果是的话,那只能说人们的法治观念相当薄弱了。

一、现象

“A君昨日被抢包,B君家昨天被小偷关顾了!”诸如此类话语,你可以从邻居Z大妈唠嗑时听到,亦可以从报刊、杂志上瞟见。这种现象就已经直接表明了当今犯罪现象是多么地“普遍”啊。

诶,为什么那黑恶势力就这么猖狂,我们的公安人员就整治不好吗?!

恩,这就又涉及了个犯罪――受贿,黑恶势力用钱买通我们的公安人员来保全自己,这才是个真正的大问题啊,如果再不加以整治,那再让他过个几年,那这个问题就会变得非常棘手了。

二、根源

“拒绝不良诱惑。”“不以小错而不改。”这样的宣传话语在我们生活中不可谓不多,为得就是想以此来整治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可这让我很不解,难道就这寥寥几句话就能起到什么作用吗?当然不能!不过这却可以警示人们防微杜渐,警告不要任自己的不良习惯得到发展,从根源治起,从而减少犯罪率。

因为,人的恶性不是从下就有的,就是因为不注重一些小细节从而发展致成。例吸烟――吸毒――贩毒,偷窃――抢劫――伤人。如果在他们吸烟和小偷小摸时就杜绝了它们的恶习,那犯罪就从根源杜绝了。

三、措施

“世界上解决问题的方法永远比问题多。”现象出来了,根源找到了,措施当然是雷厉风行的“打前阵”了,想各地开的法律讲堂,提高着民众的法律意思,各地的反黑活动,抓捕了那些社会的蛀虫。还有像我一样的人,用作文的方式诠释着法律的重要性,如果这一切的一切能让法治观念能走进群众的心里,那么我想我写着篇文章,也不为徒劳了。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

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 法律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法律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古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律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 12315 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12月5日,小记者来到金台区人民法院实地参观采访,对我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法律实践教育课。

诉讼服务中心是打官司的第一站,杨晓丽法官介绍说,法院不光是审判犯人的地方,处理最多的还是民事案件。在法院处理的案件中,还有一种特殊案件——执行案件,中心专门有一个窗口受理此类案件。执行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之处在于判决生效后,被告如果没有按照判决结果执行时才可立案,由法院使用强制力保证实施。

在宫建军法官的带领下,我们进入内部参观采访。宫法官介绍说,审判台位于整个审判大厅最高的地方,象征着法律的至高无上。审判台上的法椅靠背很特别,是我见过最高的靠背椅,任何人坐上去椅背都会“高人一头”,经过宫法官讲解我才懂了,高高的法椅靠背寓意法律的威严,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椅的后背上刻画的天平,寓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白明瑛庭长带领我们参观的少年法庭布局和审判法庭的区别很大,审判桌是圆形的,审判长和被告、原告等人都是围桌而坐,比起审判庭的威严感觉要温和一些。白庭长介绍说,少年法庭主要审判的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还不够成熟,大家围坐在一起,不仅可以舒缓紧张的气氛,也可以减轻未成年人精神上的压力。另外,少年法庭还设有心理咨询师席位,来帮助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导。

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感到受益很大。法律的神圣和至高无上,法庭庄严肃穆的气氛,少年法庭的关怀和疏导,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青少年一定要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当好一名普法宣传员。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

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病。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

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驻足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扞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扞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小学教师法律论文范文

法律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人才培养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1 浅谈医疗纠纷的法律教育 一、当今医疗面临的法律问题 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众所周知医生的主要职责是治病救人,但由于医学科学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而医生执业行为的后果又直接指向患者的生命,通常医患双方对医疗结果的认识有分歧,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因此这个行业具有高风险性。近年来,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激化,引发大量的伤医和杀医案件,从同仁医院的徐大夫被砍伤,哈医大实习医生命陨刀下,到浙江温岭大夫血洒诊室然而,每次惨剧后医生群情激愤,悲伤不已,而医生之外的群体,则少见关心,更别提感同身受的悲愤。这些鲜血的事实,已经让很多的家长和医学生在思索医疗工作的人身安全问题,甚至考虑转换专业。 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每年医疗纠纷均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具体表现为医疗投诉多,要求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及伤残鉴定的多,要求医院巨额赔偿的多,医院败诉的多,新闻媒体参与的多,纠纷处理困难的多,社会影响增大的多。目前我国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是很健全,因为医疗是专业行为,所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要求是举证倒置,医院和医生必须举证伤残或死亡与常规的医疗行为无关,而部分患者或家属在不理解医疗过程及结果,或是高额的赔偿不能满足时,就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投诉,动辄聚众闹事,打骂伤害医护人员,打砸医院财物,甚至聘请职业医闹将问题升级。部分媒体缺乏医学知识,盲目炒作,推波助澜,是医疗纠纷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医生的法律知识缺乏 现有的医学培养体系更注重的是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往往忽略了对医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普及,部分医护人员更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如在进行病案的记录时,作为医护人员可能存在“记录不全”的情况,但在法律层面上则不是单纯的“记录不全”,而被视为“证据不全”,往往会直接导致医疗官司败诉,医护人员受到不公平对待。有些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等认识不到位,在进行手术或医疗操作之前未尽到很好的医疗告知义务,或是措辞不当,未让患者充分理解手术的风险性和术后并发症及合并症的存在性。往往会导致部分患者误以为手术完就万事大吉,一旦在术后出现并发症或其他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或预后不佳时,就迁怒于医院或医生,引发纠纷。另外部分医生忽视病人的隐私权和选择权,在进行临床见习生和实习生的带教时,在未与患者充分沟通,取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超范围使用实习医生,或让其独自处理病人,造成医疗纠纷。 医疗体制及医疗现状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都是民众的抱怨。目前我们的医疗资源存在分布不均,大城市相对优质医疗资源集中,而边远地区则医疗资源匮乏,造成三甲以上医院人满为患,三甲以下医院则门可雀罗,民众就医困难。医疗改革将医疗市场化,要求医院自负盈亏,不排除部分医院过度医疗情况存在,加重患者负担。而“以药养医”等不合理的制度依旧无法破解,让医生成为直面矛盾的具体对象,承受更多的伤害。医疗市场化也让民众以为医疗过程如同日常消费,往往忽视医疗过程的专业性,按照自身意愿来解决医疗问题,在医疗后果达不到自身意愿时,及迁怒于医生,无形中将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对立化,造成伤医甚至杀医问题频发。 社会舆论推波助澜 近年来,部分新闻媒体在不了解医疗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将医疗纠纷当作社会新闻热点,连篇累牍地报道。并且部分报道过分渲染医院的阴暗面,如不合理收费、收受红包、服务态度不好等,而选择性地忽视医护人员的救死扶伤,容易误导患者在治病过程中如若遇到不理解的问题时,就联想到医院闹事,损害医院及医生声誉,将当事医生及医院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影响事件的依法合理解决。 二、加强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的途径 了解法律知识教育的意义 有调查显示目前的医学生不了解法律法规,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没必要学习法律知识,甚至认为专业课程太多,没空学习。在全民法律意识增强的同时,从事医疗高风险行业的医生更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作为未来医生的医学生要认识到学习医疗相关法律知识和学习医学专业知识同等重要,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们所从事的所有的医疗教学和科研,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师生都应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 完善培养方案,增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 目前的医学生培养方案,重医疗专业知识的学习,轻执业素质及执业法规方面的学习。而现实的医学学科发展中,出现很多诸如安乐死、脑死亡、器官移植、试管婴儿、基因工程等医疗工作,不再是单纯的医疗事件,而涉及了众多的法律、伦理知识。大部分的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均未开设专门的医疗相关法律的课程,我校也仅有预防医学专业有16学时的选修课学习《卫生法》。因此可以说对于医疗相关法律的学习,目前在高校都是一片空地,需要我们从培养方案着手,增加相关法律的学习课程,才能通过共同努力,培养出即懂医学又懂法学的医学生,在遇到涉及法律问题的医疗活动时不会手足无措,无法可依,甚至出现违法行为。 端正师生教法、学法的态度 由于长期应试教育的原因,使得高校师生对于不在教学培养方案内的医疗相关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学习的重要性都认识不够。医学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仅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任务,相较于其他专业都要难而重,因此大部分学生都关注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对整个医疗行业及个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端正教法、学法的态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从大方向来讲,有助于改变目前的医患关系紧张、矛盾尖锐,医疗纠纷繁多的现状,小的方面也能在医疗工作中维护医护人员的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伤害。 改变教学方式,融普法教育于专业课堂 在推进医学生强化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除开展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的课程外,改变传统的仅传授医学专业知识的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实际案例,在结合学习医学知识的同时,普及法律知识,是不错的选择。如我们在讲述硅肺时,选择的就是河南开封张海峰“开胸验肺”事件,此案例社会影响大,学生有兴趣从专业角度了解事件的医学知识,还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感兴趣。学习的过程中,他们明白从患者角度讲是维权,对职业病防治所的工作人员来讲,是渎职,犯罪。将法律知识的灌输融合到具体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日积月累,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会逐渐增强。 开办普法知识讲座 在没有条件开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的院校,可以通过邀请校内外的法学专业人士,利用当前频发的医疗纠纷相关的社会案件,对医学生进行普法知识讲座。目前非过错的医疗纠纷增多,主要原因是医患双方医学知识的不对称性导致对医疗活动及后果理解的差异,如对手术成功和患者痊愈的理解,大多数患者及家属等同二者,然而在医学上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如果医生未尽到很好的告知和解释,那么会出现医学上的肿瘤手术成功,但患者及家属认为就是痊愈,一旦出现肿瘤转移或复发,就会归咎于医生,认为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医疗纠纷。 三、结语 目前整个医疗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医患双方的矛盾日渐尖锐,作为医学生,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自身素质的提高开始,不仅有助于逐步改善目前的矛盾,还可以在冲突中保护自身作为公民的同等合法权益。而整个社会医患对立关系的转变尚待体制、医方、患方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2 浅谈医事法律专业法律诊所教育 摘 要 在医事法律实践教学中引入法律诊所教育,可以培养师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加强医学与法学复合型人才适应社会的能力。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高校在引进法律诊所教育时,应针对我国目前“大法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机构、经费、师资、制度、案源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保障。 关键词 医事法律 实践 法律诊所 一、法律诊所教育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法律诊所教育起源于美国20世纪初,兴起于20世纪60、70年代,并于2000年引入中国法学教育中。到2011年底,已有144所高校引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教育是对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一次成功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在提高法学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我国目前的法律诊所教育还存在诸多困境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诊所及学生的主体地位尚未明确。法律诊所教育被引入后,就和中国的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从事的主要工作是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只是一个民间组织,法律诊所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就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学生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身份和地位也难以明确,进而影响了社会各届对法律诊所的信任和支持。 第二,经费不足。一方面是学校本身教育经费支持有限,另一方面是由于案件基本上都是法律援助案件,没有代理费用这方面的收入。 第三,案源不充足。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专业性强,援助对象有限;且社会各届特别是当事人对这一新生事物尚不了解、不信任,故法律援助案件十分有限,不能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 第四,课程设置尚未明确。因为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我国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法学院校一般将该课程定为大三以上及研究生的选修课,但高年级学生本身就业压力大、学习任务重,如何将课程设置合理并达到预期目的,各高校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对课程的实施缺乏总体规划和明确安排。 第五,评价体系不明。作为新兴事物的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因其涉及环节多、周期长、分散性强、可控性差等特点,对如何评价其教学成果、如何保证其教学质量还缺乏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评价标准、质量监控体系等系统的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二、医事法律专业引入法律诊所教育的意义 (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对医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尽相同,但是为社会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是其共同的目标,医法人才的这些特性都要求其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医疗纠纷或其他医事案件,逐步学会处理医事案件的步骤、技巧和方法,在现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深对实践技能理解和掌握,使教与学达到有机统一。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能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问题的应对能力和与人相处的协调能力,也能够在此锻炼和实战阶段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很快地进入社会。 (二)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通过积极参加实践,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教学目标和对人才的社会要求,加深学生对于本专业的理解,正确地定位自己,促使学生对自己的职业进行合理规划,并能在实践的活动中明白自己知识结构的“短板”,使得学生能够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通过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对社会有一定的了解,在诊所教师的引导下去感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希望和寄托,从而培养其坚定的法律信念、理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其过硬的职业素质。 (三)有利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医事法学专业的师资有着比单纯法学专业教师更高的要求,就是要具备文科与理科双思维、医学与法学双背景、理论与实践双能力,而现实中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又相对缺乏。法律诊所教育不仅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有利于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践、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的同时,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学习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对接,成为既能从事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双师型”研究人员。 三、医事法律专业实施法律诊所教育的相关前提和保障 (一)机构的保障 大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离不开实践活动环境,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实施法律诊所教育,首先要设立“法律诊所”,加强实验设施投入,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内“大法学”开设法律诊所的情况,法律诊所机构主要是民间性质的法律援助中心,其法律地位、职能及作用尚未得到法律的相关保障,故笔者建议高校应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成立经政府批准的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以真正实现学生走出校门、服务社会的教学目的。同时,高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实习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司法机构等)资源,通过让法学专职教师带队参与、指导学生实习的办法,开展诊所法律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全程、系统地了解司法活动。最后,笔者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可争取建立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参与司法医学鉴定活动,一方面在鉴定专家的指导下参与医学鉴定,增强医学实践知识;另一方面在法学教师的指导下讨论和解决鉴定所涉的医事案件和法律,学习法律职业技能技巧,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从而达到法律诊所的教学目的。 (二)经费的保障 由于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机构基本上没有创收的条件。因此,一方面学校应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教育经费支持,设立医事法律专业学生实践教学专项基金;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应争取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以及通过与校外的法律援助机构横向合作获取资金;同时,因法律援助是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争取社会的捐助。如高校设有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则高校应加大对该机构的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既是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实施,也是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当然,司法医学鉴定机构也应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争取经济效益,对既承担鉴定又承担实践指导教学的老师给予经费上的倾斜,以支持法律诊所教育的顺利实施。 (三)师资的保障 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诊所法律的实践教学中,教师不再是传统法学教育中的绝对主体,而只是充当辅助者、引导者、资源提供者、协调者和督促者等角色,而且需要系统、全面地了解案情并全程指导学生。高校医事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学教师虽然可以担任法律援助的导师,但因其时间精力有限,容易使指导效果大打折扣。因此,笔者建议可以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为兼职实践指导教师参与指导,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实现全程、系统的指导,还可以保证实践指导的质量,同时还可以通过交流和合作提高专职法学教师的实务能力。实践指导教师可以由司法鉴定专家来担任,但如同本校的专职法学教师一样,本校的教师和专家兼任的鉴定人虽然层次高、水平高,但不稳定且自身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日益繁重,这不仅会影响司法鉴定工作的业务扩展和发展规模,还会使司法实践指导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学校应积极为鉴定人争取利益,调动鉴定人的工作热情,同时,吸引品德高尚、业务过硬的高层次人才到高校司法鉴定机构,走专职鉴定人与兼职鉴定人并行的道路,以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四)制度的保障 首先是学校层面上的制度保障。学校应将诊所法律教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制定具有一定弹性的教学大纲和模块式的教学内容,并根据教学目标采用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客户评价等综合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形成一个系统的培养方案。同时,在加强对实践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在职称评聘和核算工作量等环节应给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平等的待遇,以促进教师的积极性。 其次是所设机构内部制度上的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和司法法学鉴定机构应制定收结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交流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保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学生法律实践的顺利实施、开展。 (五)案源的保障 真实的案件是法律诊所教育主要的教学资源。因此,不管是法律援助中心,还是司法医学鉴定机构,都要通过各种办法广开案源。一方面,法律诊所可通过网络在线解答、电话咨询、在医院设咨询点、进社区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法律诊所,争取当事人上门;另一方面,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妇联、卫生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得到其大力支持,争取充足案源,并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马林东,阮敏尔.“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性研究――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律诊所为例.青年与社会.2012(2). [2]熊跃敏,汤晓贺.法律诊所教育:价值诉求与本土化实践.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3]胡利平,景强,许冰莹,等.高校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与《法医物证学》教学标准化体系的构建.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4(4). [4]伍奕.法律诊所老师指导方法探析.大学教育.2013(1). [5]金鑫.高校司法鉴定机构的现状与未来.法制与社会.2010(30). [6]熊跃敏,汤晓贺.法律诊所教育:价值诉求与本土化实践.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7]郑晓静.法律诊所的定位与发展――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为例.法治论坛. 猜你喜欢: 1. 关于法制教育的论文 2. 本科法律专业毕业论文下载 3. 关于法律教育研究论文范文 4.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下载 5. 关于法制教育的毕业论文

目前,许多高校设置小学 教育 专业是为了培养合格的小学教师,小学教育专业的数学课程教育是我们学习数学的起步阶段,对于培养合格的小学教师非常重要。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小学教育专业 毕业 论文 范文 ,希望大家喜欢!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论文范文篇一 《教师教学风格对小学生学习习惯形成的影响》 摘要:本文以教师独特的教学语言表达方式和课堂教学技巧为依据,分析了理智思辨型、情感感染型和情境渲染型三种类型的教学风格对小学生学习习惯形成的不同影响。并且针对这些影响提出关于教学风格的现实有效的改善 措施 ,即要突破个体教学风格的单一化,注入其多侧面发展的新理念;根据教学客体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的教学风格;不断改善个体教学风格的不足,扬长避短。 关键词:教学风格;学习习惯;小学生 在教学这样一个双边活动中,教师的教学风格对教学效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陶先生说:"教育就是培养良好习惯。"而教师各异的教学风格会对不同阶段学生习惯的形成产生不同影响。有科学研究表明:6至12岁即小学阶段是养成良好习惯的关键期。所以, 反思 现存的课堂教学,探索更加适于形成小学生良好惯的教学风格是有一定的现实指导作用的。 1.小学生学习习惯的现状 小学生课前学习习惯的现状。从实际调查发现有有一少数小学生根本无 学习计划 ,对于执行学习计划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大部分学生将学习计划流于形式。小学生课堂学习习惯的现状。由于小学生年龄较小,自制力较差,听课时往往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所以,小学生课堂上始终专心听讲的人数比例并不高。同时,也有大部分学生只是一味地接受,缺乏质疑的习惯。小学生复习及作业习惯的现状。在完整的学习过程中能够坚持每天复习的学生比例并不高。致使盲目地去完成作业,甚至还存在少部分不完成作业的情况。 2.不同类型的教学风格对小学生学习习惯形成的影响 在《教育大辞典》中,教学风格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所体现的教师个人特点的教学风度和格调,是教师教学思想、教学艺术的综合表现[1]"。然而"学生是教师教学的形象载体[2]",教学过程中应以学定教,以教促学。通过长期对小学课堂教学的观察,以相关研究理论为基础,得出了不同教师的教学风格对小学生学习习惯形成的不同影响。以教师独特的教学语言表达方式和独特的课堂教学技巧为依据,细以教师课堂教学语言中语调的起伏变化,情感的运用和课堂教学技巧中所采用的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及潜移默化的调控手段为标准,对教学风格进行了分类 总结 。 理智思辨型的特点及其影响。在课堂教学中,一些老教师知识渊博且 经验 丰富。其主要特点是:课堂教学中教学语言语调高昂、层次分明、逻辑严谨,比较注重理论知识,能够深入浅出。这类教师的教学能用思维的逻辑力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他的严肃稳定,则对于自律性差的小学低年级学生在初步养成良好的 课前预习 、专心听讲、勤记笔记,有效完成作业等学习习惯方面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不过以教师为主体的课堂使得学生学习习惯的形成处在强式状态下,没有使习惯内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注意充分发挥教学手段的作用,教学组织形式也缺乏灵活多样性。 情感感染型的特点及其影响。这类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感情充沛,以情促知的。教学语言语调起伏明显、表达优美动听、富有感染力和鼓动性。教师善于用情感调控课堂,态度温和谦恭,对学生的不良习惯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样一位情感感染型的老师,对于改变小学生分散的注意力是非常有利的。从学生的课堂表现和课下的讨论可以看出,此类教师不仅能激发学生对知识的兴趣,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而且能促使学生养成上课集中注意力和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但是这种类型的教师常会成为"班妈",使学生过于依赖当天课上的掌握而忽略课下自己复习巩固,不易形成及时复习巩固的良好习惯。 情境渲染型特点及其影响。课堂教学要求知识之间的"无痕过渡",在"小步快跑"等技巧的基础上创设情境,让小学生在玩中学、在乐中学。而这正要求教师在准确了解学生的年龄特征、接受能力等基础上,更好地组织教学的每个环节,使学生能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体,知识的主人。所谓因时适宜,因情适宜。此类教师善于用情境渲染调控课堂,其教学语言语调曲折,表达生动形象。课堂教学中长于及时鼓励与情境性真实感染,课堂气氛活跃,能使小学生保持旺盛的求知欲、持久的注意力和积极的主动参与性。 3.教学风格的有效改善措施 突破个体教学风格的单一化,注入其多侧面发展的新理念。通过以上分析得出:要循序渐进地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就必须有效地改善教师教学风格,革新以往单一而局限的教学风格,使课堂教学更好地为小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提供良好的环境。以其丰富性去适应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多种矛盾及特点各异的教学对象。这就要求教师要了解自己教学风格的优缺点,并不断地进行自我反思,增加知识储备,使个体主导性教学风格更加丰满。 根据教学客体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的教学风格。每一种教学风格都有其特点、结构、功能和适应范围。教师要根据教学客体的不同特点,选择与其相适应的教学风格,即体现多侧面发展。这里的教学客体包括:不同年龄特点和不同学情的学生,不同性质的学科,不同目标的教学环节等。教师要有的放矢,统筹安排,根据教学客体的特点,恰当的选择和使用教学风格。 不断改善个体教学风格的不足,扬长避短。为了更好地让不同的教学风格有针对性地应用于教学实践中,我们必须在发扬本身优势的同时,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做到真正的完善。 4.结束语 教师的教学风格是在发展中形成的,同时也是在发展中进步的,其对于小学生学习习惯形成的影响显而易见。所以,通过改善教师的教学风格来更好地把培养小学生学习习惯的目标落实到实际课堂中是有一定价值的。 参考文献: [1][捷].夸美纽斯.大教学论[M].傅任敢,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 [2]李如密.教学风格综合分类的理论探讨[J].教育研究,1995. 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论文范文篇二 《浅谈小学数学素质教育》 【摘要】数学素质主要指通过后天的学习所获得的数学观念、知识、能力的总称。它包括良好的数学意识、科学的思维品质、较强的创造能力以及熟练地运用数学语言的能力。数学素质教育,能很好的培养人的数学素养和专业素质,《新课标》的基本理念规定数学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形成数学能力,发展个性品质和形成科学的世界观。本文作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就小学数学教育如何开展有效的素质教育略作探讨。 【关键词】数学素质;数学素质教育;数学能力 受长期应试教育的影响,数学教育偏离了素质教育的轨道,因而使学生的数学素质停留在低层次上,使数学索质在人的综合素质中所占的成分下降。因此,在确定数学素质教育内容时,要把握整体教育观,深挖专业素质教育的内涵与外延,使其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又具实际操作意义。 一、教师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主体 要想真正在数学教学中实现素质教育,作为教师必须转变思想,更新传统的教育观念。《新课标》明确指出:“在数学教学活动中,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这就要求教师与学生平等的交流和对其恰到好处的点拨,在数学教学中从占据主导地位“灌输”的局面转变为引导学生经历做数学的过程,在教师备课时应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设计好活动方案,课上为学生留取充分的活动时间和空间,组织好学生的讨论与交流、重视学生的想法、并适时给以必要的启发和引导。摒弃传统课堂教学中是“填鸭式”的教学,解放学生的思维与个性。 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 数学素质教育应把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放在显要位置,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全面发展。由于数学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晶,是无数劳动者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以在学生接受科学家特别是我国科学家在数学领域的杰出成就的过程中,吸取其科学献身精神,增强爱国主义和民族气节。要利用数字美、图形美、符号美、科学美、奇异美以培养学生的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科学美。要使学生在学习解题时学会冷静、沉着、严谨的处事品格,形成独立创新意识。 三、科学 文化 素质教育 数学素质教育要把文化素质与专业素质教育结合起来,构成数学素质教育的核心。数学基础知识,数学思想 方法 、数学综合能力是数学素质教育的核心和最本质的要素,是课堂教学的中心内容。 1、加强实践教育,使学生切实感受到数学和生活的密切联系 现代数学教育思想认为: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动手操作能力,是培养学生劳动技能素质的重要途径。小学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生活经验,其中包括大量的数学活动经验,他们对周围的事物现象很感兴趣,有较强求知欲。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这些心理特征,以教材为依据,但又不拘泥于教材,大胆处理教材,使问题情境尽量贴近学生的身边事情,让学生体会到数学于显示生活的密切联系,从而利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以有的数学知识,探索新知识,解决新问题,掌握学习的本领。 2、鼓励学生质疑,培养学生的探索创新意识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在数学教学中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首先要鼓励学生质疑,培养学生思维的求异性,有位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同时还要注意学生独到的见解,独特的发现和特别的做法,注重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例如在应用题教学时,教师应尽量提倡学生一题多解,培养学生的 发散思维 ,发挥学生的创新精神。另外,在练习题的设计中,应尽量设计一些开放性的问题。而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出现的纯数学型的封闭式习题,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限制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代小学课堂教学中的习题,则可设计答案不唯一,不确定的题目,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开展自主活动,锻炼独立思考意识和培养创造精神 在数学活动课教学中引导学生明理,说出解题的每一步依据,逐步弄清题中的数量关系,寻求最佳的解答方法,这样能有效地培养学生深刻思考的习惯。引导学生全面观察问题,诱发学生的直觉灵感,不仅能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知识去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能有效地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活动课的教学,既与学科内容紧密联系又不是学科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根据实际在学生可接受的基础上实现知识深度和广度的拓宽,这就要求我们进行活动课教学时,有针对性设计多种求解的 思维训练 ,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只要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引导学生进行多种解题思路的训练,就能使学生自始至终怀着强烈的愿望去探索各种不同的解法,促进良好思维品质的形成。 四、生理心理素质,包括智力与非智力素质 (1)智力素质是心理素质教育的主体,在数学教育教学中着重是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注意力、 记忆力 、思维力与 想象力 ,其中思维力是数学素质教育的核心所在。在小学数学教学的准备阶段,都应把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放在重要位置,使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在培养思维的广阔性与深刻性、独创性与批判性、灵活性与敏捷性、逻辑性与形象性等诸方面下功夫。 (2)非智力素质(动机、兴趣、情感、意志、性格等)是数学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实践证明导致学生两极分化的重要原因就是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存在差异,因而在数学教学中要从培养兴趣、激发动机、建立情感、增强意志等四个方面进行非智力素质培养。重点要设计好的教学情境,增强学习兴趣的主动性,还可从组织竞赛、巧解习题的过程中促进学生的心理平衡,此外还可尝试一下学生应变力培养与挫折教育问题,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论文范文篇三 《浅谈小学教育改革方向》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小学综合素质教育和课堂有效性教学改革面临着十分艰巨的挑战,有效的教育教学也为小学生自学能力和探究水平的提升起到了决定作用。因此小学教育方法和管理模式面临着重大的改革。小学教育在每个人的学习成长阶段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础,也是兴教强国的第一步,而提升小学教育管理水平则是实施有效教学,培养和提升小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然而目前,素质教育改革已经对我国小学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直面小学教育管理问题,实施有效改革已成为我国小学教育改革工作的关键问题。 一、我国小学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1.教育教学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够科学完善 在传统应试教育以分数为评价学生好坏唯一标准的考评机制环境下,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并没有得到正确的认识,从而,教师教学水平考核评价标准也受着传统评价模式的影响和引导变得有效无趣,教师和学生逐渐沦落为传授概念和学习考试的机器,丧失了应有的活力,学生探究水平和创新意识受到了无情的扼杀。然而随着社会主义知识经济新常态的发展对人才实践功能和创新意识的要求,我们逐渐认识到,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已不再是培养有用人才的最佳教学模式了,所以教育管理模式改革已成为小学教育工作中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2.教职人员对教育管理相关问题缺少正确的认识和处置能力 直至如今,仍有不少小学教师面对新课改教材以及素质教育教学改革总部署的新要求面露难色,他们习惯了按照书本一成不变的照本宣科,而在课堂上缺少有效的互动和探索试验。长此以往,学生在课堂上也不会培养出学习兴趣和好的学习习惯,反而会觉得十分无聊无趣或紧张排斥,他们也许只是本着对教师应有的尊重和被管理者的低姿态,才会忍受着无趣的课堂,其实他们的心早已飞出教室外了。所以,教师切不可认为学生没有捣乱就是听话,这也是十分片面的认识。 二、进行小学教育改革的必要性 1.小学教育改革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虽然传统的小学教育管理模式也有很多值得继承和发展的优势,也为人才的培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的知识经济环境人才竞争力的不断增加,纯粹传统的教育模式已不能满足提升综合素质教育要求了,新的知识体系推动新型小学教育模式的改革已势如破竹。 2.小学教育改革是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要求 世界的发展有着其适应的规律,是一个新老更替、推陈出新的发展过程,这就是其规律的本质,传统小学教育模式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已经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而如今,其中的一些教学模式已跟不上素质教育改革的要求,到了该消亡的时候了。 3.小学教育改革是教育工作改革现状的要求 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探究能力是我国素质教育改革的初衷,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成绩和问题同时构成了教育工作改革的现状,所以小学教育改革打下的基础牢不牢,对教育工作改革的成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小学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 1.建立高效的教学课堂 小学教师首先要从小学生的学习速度、效果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来决定教材的使用和课堂教学模式的设计,以有效提升小学生的学习成效。教师可以灵活运用教育改革中提出的分组讨论、实践运用、引导提问、情景设置等方式充分调动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性。同时,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对症下药,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养成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以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2.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教师要在课堂上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课堂氛围,这有助于引导学生体验积极的人生情感和健康的人格品性。教师不可高高在上、居高临下,要主动参与到学生学习的过程之中,为学生营造一个宽松活泼、紧张有序的学习氛围。在课堂上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大局观念和集体意识,让学生树立以班为家的思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充分融入课堂大环境中,以促进素质教育的有效进展。 3.重视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往往被教师以及家长忽略,以至于问题学生层出不穷,所以小学教师一定将小学教育管理与学生心理健康的培养有机的结合,引导学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和勇于克服困难的信心。在教学中应适当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引导,注重各学科德育教育的渗透和思想引领,让德育教育无处不在。 4.不断完善教师队伍建设 有一支综合教学能力优秀的师资队伍是小学教育改革的关键所在,没有好的教师,一切的教育是空谈,所以学校要持续加强师资人员专业化培训,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考评评价制度,以不断提升教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教学能力,对教师人员教学能力和取得的成绩予以公正客观的评价。学校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让想改革、会改革、敢于以自身工作实验教育改革成效的,充满创新精神和探究意识的教职人员真正得到重用。 小学教育改革是我国教育事业全面改革的第一步,作用十分重要,但改革的进行却非一朝一夕之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紧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思想潮流。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同心协力、共同坚持,相信经过不断的努力,小学教育改革一定会取得丰硕的成果,为教育事业全面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志飞.浅谈小学教育改革的趋势[J].政府法制,2006(9). [2]徐跃.小学教学现状与改革方向[J].消费导刊,2007(4). [3]隋娟.论小学教育中的 创新思维 培养[J].改革与开放,2010(20).

法律与生活小论文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我们更进一步懂得了法律的意义,真正领会了法律的精神,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维护一方平安为目标,真正做到把矛盾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促进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修养并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一篇小论文如下:

一、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二、我认识到了我们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我们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我们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我也知道了我们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1、法律伴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刻,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有强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有这样的一个少年犯张XX,16岁,是看了很多港台警匪战片和武侠小说,对其中“老大”的任务和打打杀杀的场面很羡慕,总想着几个人组成团伙,占领一条街,称王称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结果被判4年. 学习法律知识是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需要。有些青少年由于不懂得法律,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用“私了”,或者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有的人一辆自行车被人拦路抢走了,这个人不去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叫上了几个朋友去向坏人索要,并将对方打伤致残,结果这个青少年倒犯了故意伤害罪。 此外,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强化社会主义道德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促进自己健康成长的需要。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私、光荣与耻辱、诚实与虚伪等观点,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行为规则的总和。道德和法律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两类社会规范,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尺度,也是广大青少年必备的基本要素。 我国法律的实施一方面要靠国家的强制力,另一方面也要靠人民群众的自觉遵守。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的起码条件,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们成长。2、我的社区生活我的社区生活 在这光阴似箭的生活里,总有许多事令人难忘。而在这次的寒假生活里,最令我难忘的就是我们的两次社区活动。

哇靠 老哥你真牛 20分 要别人写篇一千字 呵呵 虽然我不太懂 但是 既然是法律与生活心得 就多写些身边的事情 结合法律 就算你太忙没注意身边细节 那也看看新闻 总会找到些题材的

法律政治小论文范文

政治是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社会力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400字政治小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最近一段时间,出现了一个社会现象,或者说是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个现象——“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从法理上分析,这种行为指的是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而在近期,在我国部分城市,却主要体现在交通方面。具体表现为:一位由执法部门派出的“钩子”,“发生了紧急状况”,向私家车主“求助”。车主动了恻隐之心将其搭载。孰不知落入了一个圈套,因为不远处的执法人员,按照所谓的证据,将其定为“非法营运”。然后“依法处置”,罚款。这位车主自然是百口莫辩,除了“乖乖受罚”,哪有半点回手之力?这样的执法方式固然荒谬。然而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却有许多这样的案例。

如在上海,一位私家车主在上班途中,因路人“胃疼”,动了恻隐之心搭其上路。结果,搭客拔了他的车钥匙,车外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他拖出,还把他双手反扣,卡住脖子,搜去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方告诉这位车主,他们市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要他交钱才能拿回车。在各种压力下,最后这位车主交了一万元才取回车

同样是在上海,另一位车主也是动了恻隐之心,却引来“非法运营”的横祸。尽管他采用了“断指”的方式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却也只是徒劳。

庆幸的是,最后他们一个采取诉讼的方式,一个采取向政府求助的方式,让法律还给了他们一个公道。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执法者找出了诸多的理由以示执法的正当性,但却掩盖不了实质上程序上的违法性,以及背后的利益驱动。回顾类似行为造成的结果,发现在鱼钩上晃荡着的除了当事人,还有更大的鱼——那就是法律,道德和人们的善良之心。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生活在法治国家里,人人都要和政府部门打交道。政府能否自觉的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能否顺利实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是国家的公共管理活动依法进行,符合法律的规定。然而在“钓鱼”执法过程中,执法者却变成了违法者,引诱守法者违法。这让社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质疑。而执法者的做法所影响的也不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制观念和信心。行政执法中的“钓鱼”行为,不但会让公众在守法与违法的困惑之中,模糊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更是对道德釜底抽薪般的打击。

但是为何会有“钓鱼”执法的产生,其主要原因或许就是因为执法经济。

199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任何行政部门都没有权利私自处理罚没款,都要上交国库”,但各地财政一般会按40%到50%的比例将罚没款返还给行政执法部门,有关部门再按照四六或五五的比例返还给各分支机构,此办法被俗称为“两次五五分成”。这就等于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个人联手设套盘剥司机。

从这个利益链条中,我们看到,利益的始端和源头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不给交通执法部门经费或所给经费很少,不足以维持部门生存,而是寄望于其创收;中端是执法部门,执法单位创收多少与单位和领导的绩效考核挂钩,创收得越多,单位提成和政府财政返回得就越多,领导和员工的奖金、福利等也就越多;末端是执法人员,单位又将创收任务分解给每一个执法人员,并与个人奖金、福利、考核、提职加薪等挂钩。这样就在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之间结成了一个公权力与私利错位纠缠的利益共同体,共同体及其成员的目标是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且现在执法部门法治意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由于利益的驱动,更不把法律当回事,以致以罚代法屡禁不止。“钓鱼”执法则成了执法经济作用下的必然产物。

在执法经济的利益驱动下,“钓鱼执法”呈不断向社会扩充“执法力量”之势,提成机制让有关部门公然在社会上“招聘”大量“钩子”,也就是所谓的“协查员”乃至“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他们败坏了“正义”和“正义感”的名声,使社会诞生出大量不从事生产性、创造性劳动的寄生虫,也使法律、公权力的公信陷于崩溃的危险边缘。

当“钓鱼”成为常态,社会的信任危机也自然会加重,互助友爱的美德将在“钓鱼”中失去生存的土壤。 执法者的“钓鱼”,守法者固然是那条鱼,法律、道德也同样是那条鱼。

“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这句话是最近在网上流传的一句“最牛私家车标语”。当然这无疑是网民们针对“钓鱼”执法的黑色幽默。但是这或许成为了私家车主面对“钓鱼”执法的无奈之举。不过,如果这样的标语出现在每一台私家车上,是否就表示,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了重重自我保护的外衣,使那些社会上的弱者再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那么我国的民族精神中的“团结互助”,又该如后得到弘扬,得到发展。而这种情况还有可能随时随地陷公民于危险与不安,甚至生命都得不到保障的境地!

“钓鱼”执法对这个社会的影响,对人们法制观念的影响,实在太大。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思索,面对这一切,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如何把“钓鱼”斩草除根。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十六大的决策,在认真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了部署。这是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为了开展好这一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教育活动,必须进一步学习和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集中教育活动

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坚持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员教育,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是保证党领导的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已经开展过三次成规模的集中教育活动。一次是在改革开放后不久,我们党进行了一次党内整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一步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上来。一次是在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以后,为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教育干部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增强在复杂形势下承受和抵御各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从1998年底到2000年底在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第三次是在全国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这些集中性教育活动都取得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党的事业的显著成效。

这次由党的十六大作出决定、十六届四中全会进行部署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来并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以后,第一次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性教育活动。同前三次集中教育活动相比,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二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基本要求。显而易见,这是进入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的马克思主义的自我教育活动。

坚持党的先进性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

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全党同志要牢牢把握这个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个论断明确地告诉我们,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进程中,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先进性。这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为什么要强调坚持党的先进性呢?

首先,党的先进性是党的性质的集中体现。我们党从来就是一个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先进部队。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表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个表述,首先重申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新世纪,不论形势发生什么变化,包括广大知识分子在内的中国工人阶级,仍然是与中国先进生产力联系在一起的先进的阶级。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对此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同时,我们党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我们党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共同目标;我们党从来就不仅代表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而且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的特点和优势。因此,从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看,把党的先锋队性质由“一个先锋队”表述为“两个先锋队”,符合执政后的党情,符合时代要求,也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可以说,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先锋队性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新的丰富与发展。

坚持党的先进性,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先锋队”是列宁建党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列宁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仅是工人政党,而且指导思想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干部是一批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职业革命家,党员队伍是由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其他阶级、阶层的成员要成为党员,首先要用工人阶级世界观即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自觉地为党的纲领和路线而奋斗,成为具有工人阶级觉悟的先进分子。所以,强调“先锋队”也就是强调先进性。先进性和阶级性都是坚持党的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性质的鲜明体现。

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党的先进性从来都是同党在各个时期的具体历史任务相联系的,而不是抽象的;从来都是在不断发展的实践中体现出来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建党时这个党是先进的,并不是以后就永远是先进的。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是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主要应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论断,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又是对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因此,党只有紧跟时代发展的进步潮流,根据不同时期人民的利益要求,制定正确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

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两点:一是不能空谈党的先进性,而要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党的模范行为上。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面前,党的先进性无疑应当包含新的时代要求,要同先进的执政理念、执政能力相联系,同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相联系。这也就是十六大报告指出的:“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紧紧把握住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党的先进性的要义。否则,党的先进性就无从谈起,党的执政地位也就无从巩固。

二是不能满足于党在历史上取得的辉煌,而要在与时俱进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因此,党要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三个代表”,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就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做到永不自满,永不懈怠。

考察政党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并非任何政党都能做到这一点。在一个时期里也许可以做到,但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却不容易。如一些国家的工人阶级政党过去无疑是先进的,但是后来落后了,因循守旧,思想僵化,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结果被人民所抛弃。实践证明,任何政党只有不断与时俱进,才能“适者生存”。所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抓住坚持与时俱进这个关键,不断开拓创新,使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样,党才能始终站在时代潮流前列,立于不败之地。

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党保持先进性,至少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做到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和中央领导集体能够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二是各级党组织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和充满活力的制度机制。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正确了,干部是一个决定性因素。有没有一个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这是一个重要问题。与此相联系的是有没有一个制度保障,有没有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制度机制。三是广大党员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普通党员也要保持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和重要基础。离开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先进性就无从谈起。

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广大党员怎样才能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呢?我认为至少要坚持做到:

第一,要树立党员意识、执政为民意识。

每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工作的干部,一定要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即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意识。要认识到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能把权力变成私人权利,甚至以权谋私。有了执政意识,才能自觉提高执政能力。对于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讲,都要有党员意识。要深刻理解共产党员是一个崇高的称号。这个称号凝聚了无数革命先烈作出巨大牺牲所赋予的理想,反映了我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也是对我们每一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提出的明确规范。牢记党员要求,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就是党员意识。必须时刻牢记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树立党员意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中是个最普遍、最基本的要求,广大党员必须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第二,要保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增强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体现和运用。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人,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特别是我们正处在一个历史大转折的年代,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我们思想僵化,固步自封,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那就谈不上保持先进性。所以对每一个同志来讲,就是要坚持实践标准,尊重实际,尊重规律,把我们的思想从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真正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为此,我们只有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才能在人民群众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要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觉悟和本领,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都特别强调,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旨,一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觉悟和精神,二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为人民服务要有真本事,要增强党员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驾驭工作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

随着我国进入“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新阶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特别注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想方设法带领困难群众解困致富。同时,生产生活困难的党员也要顾全大局,积极进取,学习新本领,实现再就业,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第四,要具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的宽广胸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志存高远,心底无私,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应有的精神境界。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辉煌成就,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十分珍惜党的团结统一,始终坚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

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形成了新的利益关系、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复杂多变的状况,共产党员要以宽广的胸怀,正确处理同志间、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认识差异。有不同认识、不同做法,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都应该相互谅解和理解,努力防止和克服各种破坏团结的现象。同时还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勤劳致富、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帮助困难群体,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五,加强道德修养和自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当今多样、多元、多变的社会生活面前,共产党员作为社会的一员,必然面临着各种消极影响和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只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慎独意识和自律精神,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模范地遵纪守法,把党纪国法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作风、生活作风的侵蚀,经受住严峻考验,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于党组织来说,要积极探索党员管理工作新机制和新方法,使广大党员得到有效的教育和监督,从而做到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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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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