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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机杂志

发布时间:2024-07-01 22:21:47

内燃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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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内燃机与配件期刊版面费是打款到杂志社对公账户中,不是直接转给编辑个人。《内燃机与配件》1980年创刊,是石家庄金刚内燃机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和石家庄金刚内燃机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专业技术刊物,是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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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导出粒子在气缸内涡流中的运动轨迹方程,提出了周边混合气流形成的原理。发明柴油机的热混合理论。建立了周期性脉动式流动的能用速度分布方程,并求得了其频率影响的无因次式,从而解决了层流流量计多年来未解决的理论问题和设计问题。研究开发成功我国第一台转速为3000转/分以上的高速柴油机和第一台两级自由活塞式发动机压气机。创建高校内燃机专业内燃机是国民经济与国防各部门广泛应用的动力机械,50年代初,我国不仅内燃机工业基础十分薄弱,而且高等院校尚未设立内燃机专业。作为这一领域的专家,史绍熙回国后当即积极推动与筹划,并于翌年(1952年)建立了天津大学内燃机专业,成为我国这一专业学科的首创者之一。他亲任内燃机教研室主任并讲授热工学、气体动力学、燃烧学、内燃机设计、高速柴油机原理与设计、自由活塞发动机等课程。同时,他又组织翻译了我国高等学校通用的第一套苏联内燃机教材及其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了内燃机实验室,并注意培养青年教师,为我国内燃机高等教育奠定了基础。1956年他被选任为我国首批研究生导师,开始招收研究生。这也是由我国专家自行培养内燃机高级人才之始。 他一贯主张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把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与学术水平和更好地为国家建设培育人才紧密联系在一起,使高等学校成为教学与科研两个中心,达到既出人才又出成果的双重目的。1958年任主管内燃机与热能的第二机械系主任后,又在取得天津市的支持下创建了天津内燃机研究室;1960年又扩建为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同领导的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并由他亲任所长,承担了不少国家重要科研项目和新产品开发任务。他全面组织领导了105系列与85系列柴油机和多种小型汽油机的设计、研究与发展工作,并在小型高速柴油机研制上取得了新突破,研究成功我国第一台标定转速达3000转/分(实验室内高达4000转/分)的新机型,可满足军用发电、快艇辅机和汽车动力的需要,为我国内燃机产品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960年他还主持设计研制成功了第一台自由活塞发动机-压气机联合装置,并编写了《自由活塞式发动机》一书,填补了我国的一项空白。1976年随着我国历史性的转折,年已六旬的史绍熙在教学与科研工作上也进入了新阶段。1979年担任天津大学副校长兼热物理工程系主任,并创立了工程热物理专业,接着又筹建了热能研究所,兼任所长,广泛地进行了能源利用与开发研究。1981年被评选为我国首批博士研究生导师。1984年又被聘任为美国世界开放大学研究生指导教授。1987年他主持建成了第一个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并亲任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时建立了我国唯一的内燃机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他全面负责领导着这两个重要部门的工作。到目前为止,他已培养出博士10人、硕士40人,并已承担博士后科研指导工作。1981~1986年他出任天津大学校长。在他的任期内,天津大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先后成立了研究生院、管理学院、石油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物理系、化学系、力学系、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外语系等,使之由多科性工科大学扩大为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各科相结合的综合性大学。 他非常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并在国内外学术界担任着许多重要职务。在他任校长以后,与国外高校进行了更加广泛的联系与合作,先后同美、英、加拿大、法、德、日、波兰、挪威、新西兰等国2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他不仅常应邀到国外讲学和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而且于1984、1985年在国内组织了两次国际会议。1989年他又组织召开了世界性的第18届国际内燃机会议(CIMAC)并担任大会主席。他作为中国内燃机学会理事长,与德国内燃机协会签定了两国合作协议,他还以中国大学内燃机学科组主席的名义与英国大学内燃机学科组签定了学术交流协议,为我国内燃机学术界走向世界,进入先进行列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明复合式燃烧系统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期,我国工业和经济正面临着一个极其困难的时期。当时,国内生产的柴油机,性能均已明显落后,有的产品在生产和配件供应上也遇到了困难。国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设计新一代的产品。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则是寻求适合我国当时国情的燃烧系统。为此,史绍熙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燃烧方式,并定名为复合式燃烧过程,经过近四年的试验研究,获得了成功并于1963年通过了鉴定。 复合式燃烧过程的发明,不仅是他在柴油机燃烧理论方面的一项新突破,而且在应用上也作出了贡献,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 关于柴油机的燃油-空气混合与燃烧方式,历来都遵循着传统的“空间式”或“容积式”理论,亦即在设计燃烧系统时,应将燃料喷成油雾,均匀地分布在燃烧室空间,避免油束触壁。1955年,西德MAN公司Meurer一反传统观念,提出了“油膜式”或“壁面式”燃烧过程(M过程),亦即将95%左右的燃料喷涂于燃烧室壁面上形成油膜,由少量的油雾在空间与空气混合着火,油膜随之蒸发燃烧。这一过程在该公司的一些产品上得到应用,并取得了轻声无烟的良好效果。但是,经过我国的研究与实践,发现了它的某些局限性,其中突出的两个问题是当时喷油嘴的生产不易解决,发动机冷起动较困难。史绍熙面对我国中小型高速柴油机发展中的困境,于1959年提出了既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兼具上述两种燃烧方式长处的新型燃烧系统一复合式燃烧过程。他巧妙地把空间燃烧与油膜燃烧相结合,利用气缸内空气涡流随发动机工况变化的规律,改变燃油在空间与壁面上分布配比,使之在发动机起动或低速运转时,由于涡流速度低,空间燃料增多而具有“空间式”特点,从而克服了M过程起动困难的缺点;当发动机高速运转时,由于涡流速度高,壁面燃料多,又具有“油膜式”的特点,其结果不仅改善了柴油机的燃烧过程,降低了燃油消耗率,而且还可燃用多种燃料,特别是避免了采用小型多孔式喷油嘴,而采用我国大量生产的具有自清作用的轴针式喷油嘴,适应了当时我国的制造与使用条件。这不仅是我国第一个具有独创性的燃烧过程,而且也早于国外后来出现的类似过程(如德国的D过程和H过程)。日本京都大学著名教授长尾不二夫在“压燃式发动机的燃烧”论文中评价这一新的燃烧过程时指出:“天津大学史绍熙教授发明用普通燃烧与壁面燃烧相结合的新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复合式燃烧系统及其理论已编入高等学校教材《内燃机原理》,并于1973年作为国际技术交流资料提供匈牙利。该燃烧系统已广泛用于我国X105系列柴油机上,曾有30多家工厂生产,年产量高达70多万千瓦。此项成果荣获1982年国家发明二等奖。内燃机缸内流动及燃油喷雾研究史绍熙身负教学、行政许多领导职务和社会兼职,但却始终作为学术带头人,坚持在科研工作的第一线。他一贯倡导在学习、吸收他人的先进思想与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情与发展需要,走自已的创新道路,并在科研实践中身体力行。因此,他不仅把传统的“空间式”和“油膜式”两类不同性质的燃烧方式取长补短,巧妙结合,创造出复合式燃烧系统,而且在以后的工作,不断开拓进取,并在流体力学、燃烧学、缸内流动、燃油雾化等试验研究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与成果。 他在燃烧室内空气运动与粒子运动的研究中,提出了粒子在旋转气流中的运动转迹新方程。实验证明,这一方程较之过去人们一直沿用的毕兴格(Pishinger)方程精确得多。他通过理论和实验研究,发展了热混合理论,并提出了柴油机周边混合气形成原理。 他在直喷式柴油机压缩过程湍流场变化规律的研究中,对压缩过程的能量转化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发现了在上止点附近燃烧室不同部位湍流强度的变化规律。这一新规律的发现,对了解混合气的形成与燃烧具有重要意义。 他在发动机充气过程的研究中又提出了在进气终结时缸内涡流比的计算公式,实验证明,较之国际上通用的昌卡图(Ricardo)公式更为精确。 长期以来,内燃机科技工作者始终把燃烧节能作为主攻的方向,其核心在于如何实现燃油与空气最有效的混合与燃烧。为此,他在致力于揭示缸内气体流动规律的同时,还开展了燃料喷雾特性的研究。他用高速纹影法、激光全息摄影法、激光阴影法、激光衍射法和气体喷射模拟法,研究了柴油机的喷雾特性,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例如,油束的碰壁反溅对混合与燃烧有重要影响,适当的碰壁反溅作用可以提高混合速率,加快燃烧速度,但过多的燃料碰壁却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在高喷射压力下,燃油的射流将引起“卷吸”作用,使油束周围产生旋涡运动。这一现象称为环涡运动(Toroidal movement),而喷油压力愈高,环涡强度愈大。这是一个新发现。经实验证明,当喷油压力达130兆帕时,喷雾的SMD值比在常规喷油压力下的粒度小得多,一般在5~10微米之间。此外,还发现沿喷雾轴线方向向前和沿喷雾半径向外的SMD均有增大的趋势,在油束端部和外围仍有大量燃料尚未蒸发。这与过去一些学者认为燃油由喷孔射出后立即蒸发成蒸汽的论点也是不同的。这些新发现对柴油机的混合气形成与燃烧过程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发动机测试新技术当今世界对内燃机的性能和排放要求日益严苛,这就更加需要深入研究解决它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然而,内燃机缸内油气混合与燃烧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瞬变过程,要探明并掌握它的内在规律,其测试技术就成了具有决定作用的手段。史绍熙多年来一直十分重视这一领域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并也取得了不少成果。 早在1949年他就研究成功了测量内燃机空气消耗量用的片式粘性流量计,1957年他又发表了“关于内燃机空气消耗量的测定法”论文,文中全面分析了脉动流的速度变化和压力变化对测量误差的影响,并提出了消除或减小测量误差的方法。这也是该领域内在我国最早发表的论文,从而引起了有关专家们的注意并推动了这方面研究工作的发展。此外,他还首次把粒子示踪法应用于缸内流动测量,并引起国际上的重视。 内燃机缸内压力测量误差及其解决方法,一直是国际内燃机界重视而又未获满意解决的问题。为此,史绍熙开展了这一课题的研究,并于1987年在英国机械工程学会组织的国际会议上发表了“内燃机气缸内压力测量的数值仿真及数字信号处理的研究”论文。首次成功地把数字信号处理和数字滤波技术应用于内燃机缸内压力测量,并由此提出了一种测量缸内压力的新方法。在此方法中,保留了一个短的测压通道,以避免热冲击效应,而通道效应则用数字滤波法滤除。与此同时,还发展了三种数字滤波法,用于对示功图的处理,以代替目前常用的“光顺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还提出了内燃机示功图测量误差的热力学修正法。 在激光测雾和测速技术方面,史绍熙也进行了许多工作。例如,1987年他成功地研究出应用激光衍射原理的柴油机喷雾场自动分析测量系统。该系统具有阵列光电探测器并行变换和多路同步触发并行取样及数字延时控制等特点,适用于柴油机等的瞬时断续变化的喷雾场实时自动分析测量,可以对次喷射过程中的不同时刻的喷雾进行测试。这一成果经专家们鉴定,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1988年他研究成功了光电调制反馈激光多普勒测速仪,突破了传统LDA的构成模式,用变频光学频移技术和光电混合反馈技术,将光路和电路连接闭环负反馈跟踪环路,提高了信噪比,降低了成本。这项研究成果获得了国家专利。用甲醇在内燃机上进行燃的研究随着世界性的石油危机的出现,内燃机正面临着燃料资源短缺和燃用石油产品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问题。为此,许多国家都在积极开展非石油制品作为内燃机燃料的研究,其中甲醇则是一种来源丰富的潜在燃料。如果用以作为内燃机的代用燃料,不仅大量节省柴油和汽油,又可减少排放污染。有鉴于此,史绍熙于1980年在我国首先进行了柴油机燃用甲醇的研究,并在第15、16两届国际内燃机燃烧学术会议上先后发表了“甲醇作为柴油机代用燃料的研究”和“双燃法燃用甲醇的研究”论文。在第8届国际醇类燃料会议上发表了“在柴油机上用双燃料法燃用甲醇的燃料控制系统的研究”论文。1988年在492Q型汽油机上进行了燃用纯甲醇(M100)的研究并取得成功,热效率较原机提高33%~48%,燃油消耗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1989年又完成了“柴油机用热表面点火法燃用纯甲醇(M100)的研究”,热效率比原柴油机提高4%,功率也增加了9.6%。这些成果为我国今后大量节约石油,拓宽内燃机燃料资源开辟了新途径。编纂专著和大型工具书史绍熙在忙于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同时,还致力于专著、论著和大型工具书的编纂工作。他在国内外刊物上已发表了70多篇论文。1983年创办了《内燃机学报》,这是我国内燃机行业唯一的高级学术刊物。它国内外稿件兼收,中英文稿并载,所登的论文为国外多家信息系统所收录,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外,他还主编了《燃烧科学与技术》杂志,并兼任《工程热物理学报》副主编和《中国科学》与《科学通报》的编委。1984年中国农业机械出版社出版了他所主编的380多万字的《柴油机设计手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总结柴油机设计经验,兼收国外最新技术成果的大型工具书,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1988年开始,他又主编了300多万字的《内燃机设计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已作为重点科技图书,于1992年正式出版。此外,他还担任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机械卷动力机械部分主编。 他还参加了我国各个时期的科技发展规划工作,其中包括国家科委制定的《1960年国家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计划》、《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1986~2000年基础研究长远发展规划的制定等,为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贡献。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内燃机学会(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CHINESE SOCIETY FOR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缩写为CSICE。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全国内燃机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学术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内燃机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内燃机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和组织我国内燃机科技工作者以科学求实的态度,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我国内燃机技术水平,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社团登记管理单位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的各分支机构业务上接受本会领导,本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燃机学会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第五条 本会会址:上海市军工路2500号,邮政编码200438。常设机构秘书处挂靠在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内燃机科技人才的培养,推动内燃机事业的发展和学科的进步,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二、开展科普活动,推广先进技术和开展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会员与有关内燃机人员的科技水平和实践能力;三、编辑出版内燃机领域的学术、科普刊物和技术书籍及其他文集、资料,组织制作音像作品,加强科技成果和信息的宣传报道;四、接受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积极开展技术咨询、规划论证、科技工程项目评估、评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技成果鉴定、推广等服务工作,发动会员为发展内燃机科技事业提出政策建议;五、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发展同国外内燃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内燃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有益活动;七、评选、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优秀学术论文、科普作品及先进学会工作者,发现人才并向有关部门推荐;八、举办为内燃机科技工作者服务和推动内燃机行业技术发展的展示会、现场会和科技展览等活动。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外籍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个人会员凡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1、本学科具有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经济师、技师等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以及正在攻读学位的研究生。2、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自学成才,在科研、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及管理部门从事本学科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或虽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已工作多年并已具有相当于本条规定的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科技人员和技术革新能手。3、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内燃机事业的各级管理干部。4、台湾、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确有真才实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内燃机科学技术工作者。二、单位会员凡与本会专业范围有关,并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愿意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拥护本会章程,支持本会工作的从事内燃机科研、生产、教学、经营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登记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均可申请入会。凡本会来自企事业单位、团体的现任理事,其所在单位和各分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均为本会的团体会员。三、外籍会员凡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保持联系,促进交往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个人会员凡申请入会的个人,本人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本会一名会员介绍,或本会各级学术组织,或法人单位推荐,报本会或本会委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燃机学会讨论通过,并报本会备案即可成为本会会员。二、单位会员单位会员由本会直接或委托本会分支机构协助发展,本会批准。三、外籍会员本人提出申请书,经本会二名会员介绍和常务理事会批准,报中国科协备案。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个人会员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3、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服务;4、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二、单位会员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3、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资料;4、可请求本会优先协助举办培训班和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5、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外籍会员1、优先应邀参加本会主办的有关学术活动;2、优惠或免费取得本会出版的学术刊物或有关资料;3、来华访问,从事学术、经济活动时取得本会力所能及的协助。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或委托的工作;4、积极撰写学术论文,热心参加学会的有关活动;5、按规定交纳会费。二、外籍会员1、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2、对本会在外籍会员所在国和地区从事的学术活动提供协助;3、支持本会工作,寄赠国外有关学术资料,沟通信息,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协助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技合作,推荐专家来华讲学;4、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二条 按规定程序加入本会的各类会员,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个人会员的会籍管理和工作联系由直接发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燃机学会负责。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予以除名。凡触犯我国刑律者,其会籍自然取消。第十四条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动工作时,应办理会员关系转移手续。 会员如二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理事、常务理事则视为自动放弃职务。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举行学术活动和表彰奖励活动;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和终止事宜。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需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任务是:一、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二、理事会组成原则:理事会由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组成。理事应由本学科中学术上有造诣,学风正派,热心学会工作的专家、学者和科技工作者,以及热心和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有关学科组织领导工作的管理干部组成。三、理事的产生:理事是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首先推荐,确定候选人,而后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四、理事的调整:单位理事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能代表原理事单位继续行使理事职责的,可由原理事单位推荐合适人选,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接替其单位理事职务。五、每届理事调整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制订本会活动计划;五、审议、监督本会经费收支情况;六、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七、举办学术活动和表彰奖励活动;八、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九、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十、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十一、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十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一名代表只能接受一名理事委托行使投票权。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则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中的一、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实行会议考勤制度,常务理事要亲自参会,尽量不要委托他人出席。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各分会主任委员、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和学术造诣;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最高年龄原则上届满时不超过65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六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能任职。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对曾担任过常务理事以上职务和为学会发展有重大贡献、享有盛誉的著名专家、学者,可聘请担任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其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有正、副秘书长及其下设工作机构人员组成。第二十九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五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条 本会理事长原则上应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但根据本会的具体情况,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也可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担任。第三十一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议;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协议等。第三十二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常设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如秘书长不是专职人员,则由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负责处理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五、协调完成学术、普及、咨询、编辑、组织及国际交流等各项任务。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 一、本会分支机构的名称为专业分会和委员会,并需要确定其挂靠单位。二、分会和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三、主任委员一般应有理事或常务理事兼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主任委员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名。四、分会和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聘任制,由本会理事会统一颁发聘书。任期与本会理事会相同。五、分会、委员会的名称,均不得直接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可另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根据有关新兴学科和专业发展的需要,本会有关专业可申请成立新的分会。新成立的分会必须具备: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和学科带头人;能自筹活动经费和有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的挂靠单位;其业务范围与本会其他相应组织不重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审批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和民政部注册登记。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及捐赠;三、中国科协拨款;四、业务范围内的有偿服务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第三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助、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应接受社会团体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债权,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条 本章程于2010年10月18日经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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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内燃机与配件》不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数据库目录中,因此,该期刊不是核心期刊。

《内燃机学报》属于EI期刊,简介如下,希望有所帮助:

《内燃机学报》创刊于1983年,于2001年起发行双月刊,单月25日出版。由中国内燃机学会主办,主要刊载内燃机科学技术方面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论文,主要包括: 内燃机工作过程的基础理论研究,以节能进化和性能改进为目标的内燃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究进展;内燃机先进实验技术;内燃机代用燃料、绿色燃烧设计和新型内燃机动力装置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目前本刊已经发展成为内燃机科学技术领域的跨学科综合性学术期刊,它不仅涉及热能动力学科、燃烧学科、流体力学学科,而且也涉及化学、结构力学、弹性力学、摩檫学和自动控制理论等多个学科。 本刊自2004年始被美国EI收录并全检;自2003年影响因子总体上逐年上升并在能源与动力学科中排名位于前列,本刊是中文核心期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的学位和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用刊。

你需要发这个吗

这些都是最新版的北大核心相关期刊,希望对你有用:1. 内燃机学报2. 工程热物理学报3. 热能动力工程4. 热力发电5. 内燃机工程6. 热科学与技术7. 燃烧科学与技术8. 电站系统工程你也可以在一些相关大学的学报发文章。如:《华北电力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等都是核心。

内燃机杂志是核心期刊吗

《内燃机学报》属于EI期刊,简介如下,希望有所帮助:

《内燃机学报》创刊于1983年,于2001年起发行双月刊,单月25日出版。由中国内燃机学会主办,主要刊载内燃机科学技术方面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论文,主要包括: 内燃机工作过程的基础理论研究,以节能进化和性能改进为目标的内燃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究进展;内燃机先进实验技术;内燃机代用燃料、绿色燃烧设计和新型内燃机动力装置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目前本刊已经发展成为内燃机科学技术领域的跨学科综合性学术期刊,它不仅涉及热能动力学科、燃烧学科、流体力学学科,而且也涉及化学、结构力学、弹性力学、摩檫学和自动控制理论等多个学科。 本刊自2004年始被美国EI收录并全检;自2003年影响因子总体上逐年上升并在能源与动力学科中排名位于前列,本刊是中文核心期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的学位和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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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了,最新版核心目录没有收录 小型内燃机与车辆技术》(双月刊)原:《小型内燃机》1971年创刊,本刊是由教育部主管、天津大学主办、天津内燃机研究所承办的技术类刊物,多年来承蒙广大读者的厚爱和关注,使刊物得到了很大发展。本刊的作者和读者群体,主要是由燃机和摩托车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师生和科研人员,期刊内容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介绍为主。 《小型内燃机与摩托车》办刊宗旨:宣传和报道内燃机、摩托车产品开发、科学研究、新技术创刊时间:1971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CA 化学文摘(美)(2011)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中文核心期刊(1992)

是的,柴油机设计与制造属于核心期刊,是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主管、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一本学术性、技术性、实用性较强的科技期刊。

核刊是核心期刊的简称,核心期刊是某学科的主要期刊,一般是指所含专业情报信息量大,质量高,能够代表专业学科发展水平并受到本学科读者重视的专业期刊。

柴油机设计与制造杂志简介:

柴油机设计与制造立足于开发、生产、应用第一线,结合企业的人才、信息等优势,既展示高校及研究院所等科研前沿的动态和最新成果,又推广将生产企业资源转化为产品过程中的各类实例,竭诚为广大读者服务。

柴油机设计与制造刊登发动机行业及相关领域的管理、设计、开发、试验、工艺、制造、质量、采购、销售、服务方面的论文和行业信息等。 读者对象为:内燃机主机企业、配件企业以及维修站等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科院校的师生、科研单位的技术人员。

核心期刊的确定方法有多种,中国一般根据以下几条原则来综合测定:载文量(即刊载本学科的文献量)多的期刊、被二次文献摘录量大的期刊、被读者引用次数多的期刊。

内燃机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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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机学报》属于EI期刊,简介如下,希望有所帮助:

《内燃机学报》创刊于1983年,于2001年起发行双月刊,单月25日出版。由中国内燃机学会主办,主要刊载内燃机科学技术方面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论文,主要包括: 内燃机工作过程的基础理论研究,以节能进化和性能改进为目标的内燃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究进展;内燃机先进实验技术;内燃机代用燃料、绿色燃烧设计和新型内燃机动力装置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目前本刊已经发展成为内燃机科学技术领域的跨学科综合性学术期刊,它不仅涉及热能动力学科、燃烧学科、流体力学学科,而且也涉及化学、结构力学、弹性力学、摩檫学和自动控制理论等多个学科。 本刊自2004年始被美国EI收录并全检;自2003年影响因子总体上逐年上升并在能源与动力学科中排名位于前列,本刊是中文核心期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的学位和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用刊。

内燃机学报退改是拒稿了。内燃机学报投稿后先有编辑初审,很多文章在初审的时候就会被拒,初审通过之后再送外审,退改就是表示拒稿了,所以内燃机学报退改是拒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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