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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沟通的论文的缺陷

发布时间:2024-07-01 23:22:30

研究沟通的论文的缺陷

选题过大,范围模糊不清选题过大是指学生选择对象模糊、范围太大,依靠个人能力和所学知识在老师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很难完成的题目。其结果一种情况是半途而废,由于涉及面太宽,相关材料难找,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限,力不从心,只得放弃,另起灶炉。另一种情况是勉强成文,由于面广而模糊,材料多而杂,心神不定,抓不住要害,泛泛而谈,分析不透彻,难有深度,写出的论文大而空。例如,某大学金融班学生选择《加入WTO对我国的影响》这个题目,想了很久,材料很杂,难以集中,后来草草了事,勉强上交论文,最终被退回来重写。最后在老师的指导下,将题目修改为《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这样范围一下就缩小了很多,论题明确,又能发挥专业优势,加上选材源于实践,具体新颖,论述条理清晰,论文别具一格,顺利的交付了毕业论文。雷同重复雷同重复是指学生的论文选题于别人的论文选题重复,这是毕业论文写作的大忌。如果选题完全相同,内容完全不同,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根据论文标题的写法来改换。论文标题有揭示论点的,这类标题直接反应作者对问题的看法;有揭示课题的,这类标题所反应的只是文章所要解决的问题,而不涉及作者对问题的看法。如果原来雷同的标题是揭示论点的,就可以把它改成揭示课题的;如果原来雷同的表示是揭示课题的,就可以把它改为揭示论点的。如《执法工作的社会舆论监督》是揭示课题的,那么内容完全不同的论文,可以改成《如何加强执法工作的社会舆论监督》,谈的是怎么做。那么内容完全不同的论文,中心论点肯定不同,也许是《执法工作中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谈的是重要性,这么一改,就不雷同了。如果选题相同,内容也差不多,没有超越别人的地方,就考虑换题目,最好事先准备,以免雷同。论文写作缺乏价值缺乏价值是指学生选择了没有经济效用、社会效益、理论意义的题目。这样的选题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等都没有促进作用。缺乏价值的选题归纳起来大致有几种:陈旧过时的,已研究透彻的,没有实用前景的,问题已解决的,应用性问题又无可操作的,等等。

欠精。首要表如今:选用资料太多,论文篇幅长,与言简意赅的要求相违背,仿佛是为了凑足字数。对此,应做到:1.论文的标题要小,要详细。论文标题不要太空泛太大,标题过大,选用资料多了,写的内容也就显得空泛。因而,标题不要过大,挑选其间一方面讲就可以了。务必以小见大。2.材料要精。写小论文有必要要有丰盛而又实在确凿的资料,不能全部照搬。不然,一个资料连着一个资料,就如记流水帐相同,既长又没新意。因而,要对这些丰盛而又确凿的资料进行沙里淘金的处置。3.文章字词要精练,论文写作要细心,不能大意敷衍,同时要切题,不能凑数字。否则,论文质量必定不高。为此,写好初稿后,要多看几遍,重复修正,细心琢磨,把没必要的话删去。

论临床医学生医患沟通技巧的缺失及对医德教育论文

医学生走进临床,是一个医学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是检验医学生理论知识水平能否联系实际的必经之路。医学生进入临床后,马上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就是如何与病人打交道,即作为一名医护人员,如何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医学人际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关系,也是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离不开有效的医患沟通,因此掌握全面的医患沟通技能对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意义重大。临床医学生的身份相对特殊,他们是一群从学校刚进入医院的特殊医务者群体,他们是学生,同时又是医护人员。很多临床医学生在进入临床之后都有这样的困惑,他们与自己的同学、老师可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却不能与病人友好相处。因此临床医学生如何有效沟通,如何尽快适应“学生”到‘‘医护人员”的角色转换,已成为临床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高校医德医风教育的重要领域。

1.临床医学生医患沟通的现状

为了调研临床医学生是否能正确处理与病患的关系,笔者专门对浙江中医药大学150名临床医学生和150名患者进行“关于医学生医患沟通及医患矛盾处理”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临床医学生涉及或引发医患沟通冲突事件多达,但更令人担扰的是,近92%的临床医学生都表示在面对病人时,不知如何与病人交流,不知如何与之建立较和谐的医患关系,更不知如何及时应对和处理已存在的医患冲突,更有甚者害怕与病人接触。医患沟通技能的缺失具体表现为:

(1)临床医学生对就医信息表达不清楚、不全面。有近85%的病人表示听不明白或很难理解医护人员口中描述的医学专用名词,同样,有近89%的医学生表示不知如何用通俗语言描述或解释相关医学现象。

(2)临床医学生与病人沟通时极少使用礼貌用语。在与病人沟通中,仅有12%的医学生习惯性使用‘‘你好”‘‘请稍等对不起”等礼貌用语,有27%的医学生偶尔使用,而有43%的医学生没有习惯使用。

(3)在病人求诊过程中,临床医学生重‘‘询问”,轻“倾听”。有93%的病人都感觉医生在看病时经常打断自己对病情的描述。同样,有78%的医学生认为医生主动询问病情比倾听病情更重要。有82%的医学生认同只听取病人对病情的有效描述,谈及其他(主要指与病症无关的描述)应忽略不计。

(4)在听取病人的主诉时,临床医学生很少有相应的情感反映。当问及医学生看到病人非常痛苦的表情、伤心低落的情绪等负性心理活动,自己内心有何感受时,仅12%的医学生选择了“与病人同样感到难过和伤心”,而有46%的医学生选择了“这种情况在医院经常发生,习以为常,不觉得难过和伤心”。

在临床医学生对自己在医患沟通、整体评价方面,认为与病人沟通相当困难的竟高达89%,而病人对医护人员服务表示不满的也高达67%。由此可见,临床医学生与病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沟通障碍,而临床医学生医患沟通技能缺失使这个障碍犹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导致病人对医护人员乃至整个医院的不满意,病人的排斥心理又加剧了临床医学生对医患沟通的抗拒,以此形成恶性循环。

2.临床医学生医患沟通技能缺失的原因分析

根据卫生部1988年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德规范的界定,医德内涵一共包括7项:①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②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③文明礼貌服务;@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⑤为病人保守秘密;⑥互学互尊、团结协作;⑦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2]。医德内涵里的内容多涉及医患沟通领域,并为正确、有效的医患沟通设立了定性要求。医患沟通与医德医风就如同是形式与内容的逻辑关系,医德医风是基础和核心,医患沟通是重要表现形式。医护人员的医德修为决定了其医患沟通的行为方式;反之,医患沟通技能的练习和提升,使之形成沟通行为习惯,内化提升自我的医德修为,两者相互依存,互为作用。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IME)制定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医患沟通技能[3]。然而,医患沟通技能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仅凭理论的传授即可获得的,它必须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加以反复的培训,才能真正有效掌握。因此,临床医学生医患沟通技能缺失的现状,究其原因,虽然与医学生自身家庭教育、个性特质、病人的不信任等因素有关,但作为教育者,我们不得不反思目前医德教育在内容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的不足对医学生医患沟通技能培养造成的重大影响。

(1)高校医德教育课程权重偏低、内容单一。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为例,与医德相关专业课程只有医学伦理学、医患沟通学2门,总课时共计108学时,仅占学生综合培养课程体系的5%,与数10门的医学专业基础和技能课程相比,医德教育课程可谓凤毛麟角。由于医德教育课程设置较少,医德教育不仅丧失了第一课堂的主战场,同时也让学生在主观上形成医德教育课无关轻重的认识。医学生普遍重视医学技能的习得,而轻视自身的医德修为的培养,更不关注在校园里培养医患沟通的技能。

(2)高校医德教育形式以课堂教学为主,忽视医德实践教学。仍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为例,该校开设的2门医德相关课程,不仅全部采用课堂授课的方式,而且开课时间均放在大二、大三阶段,学生根本没有接触临床,对医患关系没有感性的认识,因此该2门课的授课无异于纸上谈兵。而到了大四、大五阶段,学生走向临床时,其所受的教育绝大部分是医学技能教育,告诉学生怎么操作仪器、如何写病案等等,在实践中又忽视了医德教育。医德教育只停留在书本、停留在概念认知上,无疑是教育的一大败笔。即使在课堂授课中,教师仍以教科书的理论宣讲为主,极少使用案例教学、角色扮演教学等灵活的教学方式,这样灌输式的教学结果就是学生即使知道了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却也不知道如何进行良好的医患沟通,使得医德教育陷入“授之以鱼”而非‘‘授之以渔”的尴尬境地,同时也偏离了医德教育之“培养合格的医务人员”的初衷。

(3)医德教育的客体只针对于学生,缺乏对带教老师的`医德再教育。医德教育的客体应该是所有医护人员,而且这个道德习得的过程应该贯穿每位医护人员的终身。本来走向临床岗位时应该是医德教育的最佳时间,现在却成为教育的终结时间。而且医德教育的最佳教学方式是言传身教,但现实中,一些带教老师自身人文素质较低,一些不文雅、不文明、甚至道德败坏的行为公然暴露在学生面前,对学生价值观、是非观、道德观的形成影响很大。据调查显示,有90%以上的学生选择影响学生职业道德最主要的因素是教师的行为举止。因此,带教老师自身的医德教育缺失、对医患沟通重要性的轻视是导致医学生医德意识淡薄、忽视医患沟通的重要因素。

3.完善医德教育体系,促进临床医学生医患沟通技能提升

医患沟通技能的提升,对于医学生与病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意义重大,同时医学生的沟通能力也是反映医学生自身人文修养、医风医貌的重要指标。笔者认为,提高医学生沟通技能可尝试以下教育对策:

(1)加快医德教育教学改革进程,建立较完整的医德教育教学体系。首先,扩充医德教育相关课程。医学院校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医学生医德教育是医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管理者应着力于开发更多的医德教育相关课程,增加医德教育课程权重;其次,将医德教育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伦理学与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本来就是交叉学科,把医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既可以扩展医学生医德教育平台,弥补医德教育第一课堂弱势的缺陷,又能促进医学生心理健康和培养医学生良好的政治修为和道德修为,鼓励医学生从新角度、新视野去理解“医者仁心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等医德理念。

(2)加速转变医德教育的授课方式。特别是医患沟通技能的教学方式,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学习上,更要开展医患关系经典案例教学、医患关系情景剧角色扮演教学、临床医患关系处理实景演练教学,做到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相结合,让医学生熟练掌握倾听、解释、重复、强调、共情等沟通技巧。医学院校可以将医患沟通技能实训课程作为医学生走向临床的必修课,并对即将进入临床的医学生的医患沟通技能进行定量化考核,促使学生主动学习和练习医患沟通技能,使技能成为行为习惯,并升华自身的医德修养。

(3)加强带教老师的医患沟通技能培养和医德医风的再教育。学生是一个绝好的模仿者,模仿与实践是他们主要的学习手段,带教老师的一言一行对医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医院要重视定期对带教老师的医德医风进行培训,让带教老师树立起“为学生做榜样”的意识,规范自己的言行,提升自己的医德操守。同时临床带教老师要注重对自己学生的医德培养,引导临床医学生时刻树立“以病人为本”的思想,在病人挑剔临床医学生时,带教老师要用实际行动耐心向病人解释、替学生解围,获得病人的理解,同时也给临床医学生树立良好医患沟通的典范。

(4)增加医学生与患者相处时间,创造更多的沟通机会。上临床接触真正的病人,既是对临床医学生校内医患沟通技能学习成果的检验,也是快速提升临床医学生医患沟通技能的最佳办法。上述问卷调查也显示,临床医学生引发的医患冲突有近发生在实习前半年。因此,临床带教老师要尽可能鼓励临床医学生走近病患,多与病患交流,即使是遇到拒绝、冷面孔,也不能灰心丧气,实习管理部门也可以制定相应制度,如建立临床医学生每日问诊制等等,从制度上确保临床医学生与病人的直接沟通机会。

论文研究缺陷

欠精。首要表如今:选用资料太多,论文篇幅长,与言简意赅的要求相违背,仿佛是为了凑足字数。对此,应做到:1.论文的标题要小,要详细。论文标题不要太空泛太大,标题过大,选用资料多了,写的内容也就显得空泛。因而,标题不要过大,挑选其间一方面讲就可以了。务必以小见大。2.材料要精。写小论文有必要要有丰盛而又实在确凿的资料,不能全部照搬。不然,一个资料连着一个资料,就如记流水帐相同,既长又没新意。因而,要对这些丰盛而又确凿的资料进行沙里淘金的处置。3.文章字词要精练,论文写作要细心,不能大意敷衍,同时要切题,不能凑数字。否则,论文质量必定不高。为此,写好初稿后,要多看几遍,重复修正,细心琢磨,把没必要的话删去。

一、文献研究法的优点:

1、文献法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对国内外古今文献的调查,我们可以研究各种各样的社会情况。

2、文献法主要是书面调查。如果收集到的文献是真实的,就可以获得比口头调查更准确可靠的信息,避免了口头调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记录错误。

3、文献法是一种间接的非介入性调查。它只调查和研究各种文献,但不与被访者联系,也不干预被访者的任何回应。这就避免了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在互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性错误,这些错误通常发生在直接调查中。

4。文献法是一种非常方便、免费、安全、自由的调查方法。文献调查不受外界的限制,只要找到必要的文献,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研究,即使有错误,也可以通过再研究加以弥补,因此其安全系数较高。

5。文献法节省时间、金钱,而且效率高。文献调查是在前人和他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是获取知识的捷径。它不需要大量的研究人员和专用设备,可以比其他调查方法以更少的人力、资金和时间获得更多的信息。

二、文献研究法的缺点:

缺点主要来自文献本身的一些缺陷,如:许多文献的作者带有一定的思想倾向;保留下来的文献已经过某种精选或是观点不够完整等。

论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调查法

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

3、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和控制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文献研究法

论文的缺陷和不足

论文的缺陷和不足,关于论文的不足之处可以从论文的基本结构,取材,研究内容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选题符合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评论,接下来跟我一起来看看什么是论文的缺陷和不足。

关于说论文的不足之处可以从论文的基本结构,取材,研究内容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选题符合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评论,具体方法如下:

1、论文的基本结构:可以看论文是否符合基本的结构要求,框架是否完整,字体是否统一,是否有错别字,格式是否规范,层次是否清晰这些方面进行点评。

2、取材:论文的作者的取材是否具有时代性和现实性,观点表达是否准确,全文是否取材准确,参考资料是否和主题相结合。

3、研究内容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是否精选社会热点问题,逻辑是否严谨,观点表达是否全面,在论证的过程中是否将专业知识原理和现实问题结合起来,论据是否充足。

4、选题符合专业要求:选题是是否紧贴自己的专业,案例论证是否充足,对于提出的.问题是否给出很好的解决方案, 查阅参考的资料是否和本专业相关。

扩展资料:

论文的不足之处还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评论:

1、研究主题:是否充分体现时代特色,能否为社会相关研究作参考和借鉴作用。能否在全文结构中,调整基本概念提出问题,是否是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2、论文立意是否新颖:是否结合各地的规范全面的分析主题和原因,论证的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创新点是否充足;

3、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否符合论文的论题需要,能否运用专业知识,参考文献是否真实存在,并且权威合理。

写作思路:要从寻找前人研究的不足处和错误处选题,在前人已提出来的研究课题中,许多虽已有初步的研究成果,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有待于丰富、完整和发展,这种补充性或纠正性的研究课题,也是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的。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本人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才疏学浅,能力不足,加之时间和精力有限,我感觉还是有一些不足之处:在许多内容表述、论证上存在着不当之处,与老师的期望还相差甚远。

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是一位治学严谨 ,要求严格的良师益友,在我的论文形成过程中,从内容、结构、文字表达甚至标点符号上都严格,只不过在某些方面我还做的不够。许多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万分肯切的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

多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本人将虚心接受,从而不断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以上是我对自己的论文简单陈述,请各位老师提问,谢谢!

论文的研究缺陷是什么

选题过大,范围模糊不清选题过大是指学生选择对象模糊、范围太大,依靠个人能力和所学知识在老师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很难完成的题目。其结果一种情况是半途而废,由于涉及面太宽,相关材料难找,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限,力不从心,只得放弃,另起灶炉。另一种情况是勉强成文,由于面广而模糊,材料多而杂,心神不定,抓不住要害,泛泛而谈,分析不透彻,难有深度,写出的论文大而空。例如,某大学金融班学生选择《加入WTO对我国的影响》这个题目,想了很久,材料很杂,难以集中,后来草草了事,勉强上交论文,最终被退回来重写。最后在老师的指导下,将题目修改为《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这样范围一下就缩小了很多,论题明确,又能发挥专业优势,加上选材源于实践,具体新颖,论述条理清晰,论文别具一格,顺利的交付了毕业论文。雷同重复雷同重复是指学生的论文选题于别人的论文选题重复,这是毕业论文写作的大忌。如果选题完全相同,内容完全不同,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根据论文标题的写法来改换。论文标题有揭示论点的,这类标题直接反应作者对问题的看法;有揭示课题的,这类标题所反应的只是文章所要解决的问题,而不涉及作者对问题的看法。如果原来雷同的标题是揭示论点的,就可以把它改成揭示课题的;如果原来雷同的表示是揭示课题的,就可以把它改为揭示论点的。如《执法工作的社会舆论监督》是揭示课题的,那么内容完全不同的论文,可以改成《如何加强执法工作的社会舆论监督》,谈的是怎么做。那么内容完全不同的论文,中心论点肯定不同,也许是《执法工作中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谈的是重要性,这么一改,就不雷同了。如果选题相同,内容也差不多,没有超越别人的地方,就考虑换题目,最好事先准备,以免雷同。论文写作缺乏价值缺乏价值是指学生选择了没有经济效用、社会效益、理论意义的题目。这样的选题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等都没有促进作用。缺乏价值的选题归纳起来大致有几种:陈旧过时的,已研究透彻的,没有实用前景的,问题已解决的,应用性问题又无可操作的,等等。

评价论文的优缺点范文如下:

1、该论文选题较为新颖,视角较为独特,体现了一定论的扎实功底,特别是文章能够结合相关的案例进行论证分析,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经过对论文的审核可以看出,作者在资料和案例收集上花了不少功夫,也能够提出一些较为深刻的观点,但在理论的深度和部分论据的引证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之处。总体而言,这是一篇合格的论文。

2、研究内容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选题社会热点问题,逻辑结构严谨。观点表达清楚,论述全面。语言平实简洁,通俗易懂。在论证过程中也能较好地将专业知识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但论据还不够。总体上符合毕业论文要求。

3、选题较具时代性和现实性。全文结构安排合理。观点表达基本准确。全文内容紧扣行政管理专业要求来写,充分体现出行政管理专业特色。查阅的相关资料较多。但不足之处主要是属于自己创新的东西还不多。总体上符合毕业论文要求。

4、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中,该学员能在老师的严格要求下顺利完成论文的撰写。论文结构完整,各部分基本符合论文的写作规范。为了写好这篇论文作者显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论述比较充分,条理也很清晰。

当然,在这其间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例如,知识面不够广,不能积极主动的和老师交流工作的进程。希望该同学在以后的工作或学习中注意这些问题,争取更大的提高和进步。

5、论文题与论文的内容基本相符,结构基本完整,语言也比较通顺,没有大的语法错误。问题是,全文引用的部分太多,自己的分析太少,有些“分析”有抄袭的痕迹。应当说,完成这篇论文所需的材料已经具备,作者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材料进行分析归纳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缺乏新意。大学生论文写作往往欠缺新意,观点老套、论据陈旧、年代信息欠缺等等,也没有自个的独立见地,使小论文看去通常化,没有特征,短少新的感触。为此,要做到:1.立意要新。新意从何而来?来自年代的激流,来自实际的日子。所以应从实际日子中发现的一些新情况,新疑问中作细心的查询,做深化的剖析。2.见地要新。之所以陈词滥调,是因为阅读的少、见识少。某些资料早已被抄来抄去,无法给人新的启示。文章见地,应该考虑到paper119知网论文抄袭检测,从表面表象发掘实质,并提出在新的局势下,该怎么做,就能给人以新的启示。3.选材要新。文章所用资料要从新近发作的各种社会表象挑选。特别是大家关怀的热点疑问,热门话题或能引发大家兴趣和思考。

产品缺陷责任的研究论文

1.论罗马法的基本精神2.西方法治文明的特征3.罗马法的复兴4.中世纪商法及现代民商分立传统5.雅典宪法的民主内涵6.大陆法系的演变7.英美法系的演变8.英国信托制度的发展及意义9.判例法传统简析10.英美法程序先于权利原则的内涵及意义11.英美陪审制度历史比较12.美国联邦宪法的灵活性、开放性13.从西方法治发展看公、私法分离的意义14.德法民法典的时代特征之比较15.美国宪法中的违宪审查权16.论自然法思想及其历史价值17.古典自然法学和近现代法制18.重新认识萨维尼及其思想的借鉴意义19.东西方平等观念的异同分析20.简析经济分析法学21.中国古代防治官吏腐败的对策22.中国古代的官吏管理23.中国近代继承制度的变迁24.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25.中国古代婚姻法的特点26.中国传统债权制度27.中国传统的家庭制度物色28.秦朝法制关于自然资源的保护29.《唐律疏议》中的正统法律思想30.沈家本的法律思想31.梁启超的法律思想32.孙中山王权宪法理论33.章太炎的中华民国的设计34.洋务派的法律思想35.黄宗义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批判36.包拯的法律思想37.董仲舒与“春秋决狱”38.柳字之的法律思想39.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40.论WTO框架下中国经济法的发展41.论经济法的责任42.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43.论经济法的地位44.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45.论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46.论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47.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48.论经济法的体系49.论经济法的实施50.论经济法律关系51.论经济法主体52.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53.论经济职权54.论经济法主体的义务55.市场准入理论与主体规则56.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问题研究57.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研究58.企业集团内部运作中的法律问题59.企业集团组建中的反垄断法问题研究60.论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61.论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62.论公司的基本制度63.公司变更制度研究64.董事会制度研究65.论破产法的性质66.我国竞争立法的现状与完善67.论反不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68.论反垄断法的性质69.论行政性垄断70.论经济性垄断71.企业合并对竞争的影响用法律调控72.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地位与作用73.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途径74.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研究7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完善76.论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77.论产品质量法的理论基础78.论产品缺陷责任79.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80.我国产品质量立法的现状及完善81.论违反新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82.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83.论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84.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85.论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86.论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87.论当代环境法学的发展88.论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89.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90.论税收法定原则91.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92.论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及完善93.论婚姻的目的和意义94.婚姻的伦理本质95.论婚姻家庭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96.论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民事责任97.论我国婚姻法的伦理精神98.婚姻登记制度在婚姻法中的定位99.事实婚姻100.婚姻无效与婚姻的撤销101.家庭暴力问题研究102.重婚的认定与处理103.婚姻法在民法典中的立法定位104.论婚姻利益及其救济105.夫妻财产制研究106.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选择107.约定财产制108.论特有财产制109.对我国现行婚姻登记制度的评价110.论配偶权111.亲权制度研究112.监护制度研究113.收养制度研究114.寄养关系研究115.对继父母与继子关系问题的探讨116.论亲属关系发生的根据与立法界定117.论离婚的条件118.对缺席判决离婚问题的研究119.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的诉讼地位问题研究120.论探望权121.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122.论跨国婚姻的法律规则123.人口老龄化的立法思考124.论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125.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婚姻家庭制度126.生育制度问题研究127.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128.同居关系问题研究129.同性“婚姻”研究130.论变性手术的条件及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131.与婚姻关系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介定132.论违反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后果133.论夫妻共同财产134.夫妻个人债务的介定135.论离婚损害赔偿136.论夫妻忠实义务与隐私权冲突的法律协调137.论夫妻的法定代理权138.女权主义与婚姻家庭立法139.保护军婚与诉权冲突的问题140.离婚自由权及其限制141.婚姻关系的法律定性研究142.婚姻规律与婚姻立法143.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144.再婚问题研究145.论我国婚姻法的完善146.婚姻仪式的价值研究147.生育权的法律定位148.夫妻间的相互债权债务关系问题研究149.论人大在民主政治中的地位150.论宪法实施的保障151.谈如何健全人大制度152.正确行使公民的自由与权利153.试论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154.试论行政强制措施155.试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特色156.试论我国的行政立法体制157.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158.论法院独立审判159.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160.判例与中国法制建设161.市场经济与法制观念162.犯罪本质特征之我见163.试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164.试论犯罪的着手165.也谈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166.也论上诉不加刑原则167.论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与职能168.论直接言词原则169.论民法中的推定制度170.论表见代理制度171.论民法上的情事变更原则172.违约金、赔偿金的比较研究173.论民事权利和私力救济174.论新民事诉讼法的变革175.论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新特点176.民事诉讼目的论177.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178.明清律对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179.试论中国对国际法的贡献180.论国际经济法制及其发展方向181.市场经济体制下民法观念的更新182.论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183.试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184.论法制统一185.略论法的特征186.法制与人权187.论法制改革188.略论身份犯189.刑罚职能初探190.刑罚目的论191.罪疑惟轻论192.论死刑193.论累犯194.论公开审判195.论无罪推定196.抵押制度研究197.论隐私权198.论定金的适用199.论免责条款200.论诉权

1. 初论无罪推定原则 2. 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立法完善 3. 对合同法第286条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4.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理思考 5.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6. 关于县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构建的调查报告 7.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 8. 合同解除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9. 具体行政行为越权与滥用权力 10.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 11. 劳动力派遣法律研究 12. 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13. 论共同海损构成条件及存在的问题 14. 论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15. 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16.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 17. 论税收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 18. 论我国反倾销法律的完善 19. 论我国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20. 论现代法律文化与民族婚姻的冲突 21. 论消费行为中的最终解释权 22. 浅淡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 23. 浅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24. 认定渎职罪相关问题的探析 25. 如何实现公安行政执法的公正 26. 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 27. 试论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28. 试论人民调解的创新与发展 29. 试论我国的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 30. 试论我国刑事赔偿中的“错误逮捕” 31. 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探究 32. 我国票据质押的法律问题探讨及建议 33. 洗钱犯罪研究 34.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及对策 35.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可行性研究 36. 浅析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的关系 37. 保证人放弃主债时效抗辩时能否行使追偿权辨析 38. 论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 39. 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其责任承担 40. 公众人物人格权保护的限制 41. 设立中公司法律地位探析 42. 论物权变动中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保护 43.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法律监管 44. 论企业社会责任——一种法经济学的解读 45. 电子商务时代的反垄断规制———以B2B交易市场为视角 46. 论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 47. 域名不正当抢注的法律规制 48. 论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原则与制度思考 49. 经济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50. 论利益相关者对重整企业的社会责任 51. 浅议我国国企改制成果分享中的股权激励 52.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 53. 论重整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54.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经济法属性 55. 论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主要特点 56. “无讼”与中国古代司法 57. “无为而治”法哲学的分析及当代意义 58. 从理想到现实——试论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的差异 59. 从天理到人情——论自然法本质的演变 60. 论法家法律思想主流地位的失去 61. 论西方平等观念的确立及其影响 62. 西方自然法的演变与发展 63. 正义与法律关系的新论 64. 中国古代契约制度特点浅探 65. 中国式衡平——论宋代司法中情、理、法的综合运用 66. 浅析法家以法为本的法治理论 67. 权利意识的现代解读—论我国公民人身权的发展与保护 68. 法治社会中应然性的精神核心—自由:法治的核心价值 69. 论法律的权威性 70. 论我国法律信仰的危机及其拯救 71. 论人权保障之全球化 72. 苏格拉底的守法观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73. 浅论清朝律与例的关系 74. 试析韩非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75. 浅谈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 76. 1946:《中华民国宪法》评析 77. 中国古代服制的作用——以唐代服制为代表进行研究 78. 论我国司法解释的合理性 79. 中国检察官法律职业道德的培植 80. 贵州苗族习惯法研究——以“贵州省台江县反排寨”为例 81. 论乡土社会中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调适 82.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 83. 简论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完善的构想 84. 论司法判例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85. 从先占原则论钓鱼岛的地位 86. 我国“慰安妇”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问题 87. 论南北关系的新变化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 88. 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 89. 多哈回合的发展趋势及发展中国家的对策 90. 探析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以国民待遇为视角 91. 试析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实践 92. 浅析可转让排污权交易与最优排污量控制 93. 侦察监督中的检警关系 94. 论我国督促程序的完善 95. 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看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96. 对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反思 97. 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98. 论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 99. 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100. 论民事诉讼契约 101. 论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 102. 论我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103. 论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完善 104. 论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105. 论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106. 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 107. 论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 108.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 109. 论我国强制措施的完善 110.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 111. 论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 112. 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113. 论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存在的问题 114. 论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的保障 115. 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116. 论仲裁的受案范围 117. 论自由心证与法官自由裁量权 118. 浅论民事诉讼的目的 119. 浅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 120. 浅谈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121.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冲突及完善 122. 试论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123. 完善我国民事保全制度的若干思考 124.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 125. 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126. 论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7. 浅论我国商业贿赂罪的现状及立法完善 128. 中国生存权意义探讨 129.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30. 我国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131. 人大官员代表减少的宪政意义 132. 浅论我国违宪审查专责机构的构建 133. 浅论农民工住房权 134.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初探 135.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监督 13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 137. 论行政复议司法化 138. 论贵州省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对策 139.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行政关系的探讨 140. 犯罪客体在司法认定中的作用 141.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 142. 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思考 143. 论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144. 论单位自首的司法认定 145. 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146. 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状态的认定 147. 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的认定 148. 论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49. 论贪污罪的司法适用 150.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控制 151.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的国家救助 152.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 153. 论我国犯罪构成的基本构造 154.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155. 论我国刑法分则中暴力的内涵 156. 论洗钱罪 157. 论刑罚的目的 158. 论刑罚功能的实现 159. 论刑法的因果关系 160. 论刑法中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161. 论刑事简易程序改革 162. 论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63. 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64. 论自首 165.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 166. 浅析非法行医罪 167. 青少年暴力犯罪与暴力亚文化 168. 论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与约束 169. 探析盗窃代币卡犯罪既、未遂的认定 170. 我国死刑废止后的制度完善 171. 对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的初步研究 172. 夫妻忠实义务法律问题的探讨 173. 论公司的瑕疵设立 174. 论公司要约收购 175. 论器官移植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 176. 论善意取得的客体 177. 论物权法中预告登记的范围 178. 论物权法中预告登记的效力 179. 论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180. 浅论祖传物品的法律保护 181. 浅述著作权侵权行为 182. 浅析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 183. 浅析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84. 浅议票据无因性 185. 商品房地下车位权属问题研究 186. 试论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187. 试论中小股东利益的实体保护机制 188. 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比较及其意义 189. 作品角色的权利属性及保护 190. 保险法律体系历史演进比较研究 191. 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的探讨

随着我国科技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可供人们选择的产品越来越多,而有关产品责任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有关产品责任的诉讼案件无论在标的额上还是纠纷案件的数量上都有不断的升级,在产品责任越来越受到关注的情况下,为保障受害人可以及时地从侵权人那里获得相应的合理赔偿,对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进行研究和区分,显得尤为必要。一、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概述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都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将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混为一谈,其实在产品责任法领域,二者有着不同的概念。关于“缺陷”与“瑕疵”,台湾学者王泽鉴认为,瑕疵者,就买卖契约而言,指标的物具有灭失或减少其价值或契约预定效用的特点。就侵权行为而言,则指其未具有通常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又称之为“缺陷”。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4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对产品瑕疵做出了规定,但两法均未给出产品瑕疵的明确定义。英美法将产品瑕疵定义为“买卖标的物不具备该种物应当具备的价值、效用或者契约预定效用或者出卖人所保障的品质。《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对缺陷的定义有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由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引起的责任即为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二、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的联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根据产品责任发生的领域将救济机制份为两部分,一为产品瑕疵责任制度,规范的是产品本身的质量瑕疵;另一为产品责任制度,规范产品对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赔偿。前者属于合同责任,后者属于侵权责任。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是产品存在瑕疵和存在缺陷时所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二者都是与产品有关的责任,且都是民事责任。实践中,很多人处理产品责任纠纷时没有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的概念,甚至将其混为一谈。我认为在正确看待二者联系的基础上,正确区分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是处理产品责任纠纷的首要问题,也是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纠纷的关键所在。三、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一)责任性质不同产品瑕疵责任又称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即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就产品的使用性、效用性、价值或其他品质所承担的默示或明示担保责任,是一种基于约定而产生的合同责任,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产品缺陷责任又称产品责任,指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种,但是某种意义上。产品缺陷责任也是违约责任的一种。(二)归则原则不同由于二者的责任性质不同,导致了归责原则的不同。由产品瑕疵产生的责任是一种基于约定而产生的合同责任,属于违约责任,其后果一般是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由产品缺陷产生的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往往导致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因此,对生产者使用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推定责任,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三)权利主体不同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契约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其权利主体只能是产品买受者。而产品缺陷责任为特殊侵权责任,因缺陷产品的侵害而获得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不仅包括产品买受者,还包括其他受害人。(四)责任主体不同产品瑕疵责任的责任主体是销售者,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销售者负责瑕疵产品的更换、修理、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销售者进行赔偿。销售者依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四十四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五)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产品瑕疵责任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受害人主张其合同权利受到侵害,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产品销售者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否则,受害者应对其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而产品瑕疵责任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举证原则,不要求受害人证明该产品存在缺陷或生产者未尽注意义务,只需证明其受到损害的事实,且该损害是由于缺陷产品造成的。如果生产者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生产的产品不存在缺陷,则应依法赔偿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诉讼时效不同产品瑕疵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二年。《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七)免责条件不同产品瑕疵的免责条件是,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销售者对其销售的产品存在瑕疵如事先向消费者作出说明的,或产品存在瑕疵但有合同约定的免于承担责任之情形的,可以免予承担法律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八)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产品瑕疵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多种形式。产品缺陷责任的责任承担方式为赔偿损失。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法律后果不同产品瑕疵的责任者承担的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的赔偿。产品缺陷责任者需要承担的不仅仅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人身损害及精神损害赔偿。对此,《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都有相关规定。四、完善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制度的几点思考(一)完善我国产品缺陷责任与产品瑕疵责任的立法模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立法模式都是由本国的国情决定的,但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滞后的立法模式必将阻碍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国外对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是分开立法的。例如,美国关于产品缺陷责任法一直以判例法为主,而我国对产品缺陷责任与产品瑕疵责任采分开立法并将两种责任一起分散规定在各个部门法中的立法模式。我建议,我国应将产品缺陷责任与产品瑕疵责任分开立法,可将产品瑕疵责任的内容全部归入民法中,对产品缺陷责任可单独制定一部产品责任法。(二)完善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国外对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通常都采用消费者合理期待的安全标准,我国采用的是“不合理危险标准”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双重标准。为此。我建议:对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应采用一般标准。可以将“不合理危险”作为基本标准加以规定,但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我们不能将它作为基本标准,应对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要求同时适用不合理危险标准,违反任何一项标准均可以认定具有缺陷。(三)完善我国产品缺陷责任与产品瑕疵责任的赔偿制度完善产品瑕疵责任中“三包”赔偿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三包”制度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但立即废除“三包”制度也不现实,因此,我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统一的条例,对产品瑕疵赔偿方式只做原则性的规定,针对不同种类的产品瑕疵制定不同的责任赔偿方式。此外,完善产品缺陷责任与产品瑕疵责任发生竞合时的赔偿制度。当发生产品缺陷责任与产品瑕疵责任的竞合时,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只能选择向生产者求偿产品缺陷责任或产品瑕疵责任其中一种的救济方式"笔者认为,这样规定对受害人来说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建议对我国产品缺陷责任与产品瑕疵责任发生竞合时的赔偿规定应作适当修改,规定当发生两种责任的竞合时,消费者既可以请求得到对产品自身损害的赔偿,同时也可以请求得到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综上所述,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正确区分,容易导致对案件定性错误,继而直接影响到法律的适用、举证责任承担等一系列问题,势必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司法裁判的错误。我期待法律及早对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责任作出更明确的界定,把两种责任严格区分开来,从而有利于法律工作者对法律条文的正确理解与适用。

论产品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作为利益主体的企业通过向社会和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产品来获取利润,求得生存和发展。企业为了占领更多的市场,取得长久的竞争优势,须向社会或消费者提供产品安全、可靠、质量合格且价格合理的产品,这是企业的生产目的。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又须向社会、消费者承担一定的责任。这表面看来两者之间有矛盾之处,而实际上,它们之间可以和谐统一。 一、产品质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基本体现 关于企业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以及企业实践中的管理者对此早有争论,尽管经过几十年的争论,目前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获得者弗里德曼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利润。 我国一些学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表述为:企业为所处社会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发关心、全面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内容极为丰富,既有强制的法律责任,也有自觉的道义责任。” 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为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所应该采取的行动,应履行的职责,应做的奉献和应尽的义务。而产品质量是指“反映产品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它是指产品的使用价值,即产品的有用性。在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中,我们认为,产品的质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基本体现,或者说是最根本性的要求。这是因为: 1.产品质量是全球经济关注的焦点 在现代社会中,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优质能给人们带来方便和安乐,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和发展,最终能使社会繁荣、国富民强;劣质则会给人们生活带来无数的烦恼甚至灾难,会造成企业的亏损甚至倒闭,并由此带来种种社会问题,阻碍社会进步,甚至导致国家衰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质量取胜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国家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经济全球化,都是以质量为关注焦点。世界贸易组织(WTO)到目前为止已有近150个成员国,是全球范围内的“联合国”。WTO有60多项协议、附件和备忘录等,在众多文件中都体现了质量为关注重点。例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更体现质量为关注焦点。它的主要原则有:非歧视,正当目标,采用和实施国际标准,相互承认,透明度等;都体现出各成员国之间商品的质量和诚信为基础。没有质量,没有诚信,就要受到WTO/TBT协议制裁,就要受到相关方的抵制。在各国之间的经济技术的交往中,都是以实物质量、服务质量、信誉质量为前提,要求货真价实、价值相符。越是高科技,越需要高质量。现代的宇航技术(如载人飞船技术),航海技术、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对它们的规划设计质量、制造质量、测控质量、运行质量都有很高的要求。 2.产品质量差是我国经济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企业技术改造的加快及质量管理意识的增加,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利润驱动,加之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目前我国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不容乐观,甚至还相当严重。 3.质量责任决定了企业环保责任和企业对员工的责任。 从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主要内容看,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①企业对员工履行的责任。如技术培训、工薪水平的提高、职工福利的改进、劳动环境保护等;②企业对生态环境维护的责任,如对污染的防治和对周围环境的美化。③企业对社会、消费者的责任。这种责任主要表现在企业能否向社会、消费者提供在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符合要求、质量上乘的产品上。从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在关系上来看,产品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企业能否承担对生态环境维护的责任。这是因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对产品的环保性日益重视,产品质量的内涵已包含环保标准,绿色产品成为社会、消费者所欢迎的产品,绿色消费成为新的消费时尚。无疑,企业若生产环保性能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企业自然难以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2004年开展的小炼油厂车用汽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表明,我国汽油产品的烯烃含量及硫含量普遍偏高,如果按新的无铅汽油标准来评介,符合率不到30%,在抽查的104种电池产品中,仅有15种为无汞、低汞产品,而汞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另一方面,从产品质量和企业对员工履行的社会责任的相互关系看,企业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不但要关心产品的质量,同时也要关心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关注工人或雇员的安全。企业对员工履行的社会责任包括的内容固然很多,如劳资关系、工作环境、员工的生活福利、生活条件等。但我们认为,保证是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是企业对员工应承担的最基本的、同时又是最重要的责任。从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的来源看,有人的因素,如由于员工的不当操作而导致的;有环境因素,包括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以及厂房的通风和和温度。但从我国近几年企业生产情况看,也有些安全事故源于企业使用一些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如珠三角某一企业因使用绝缘性能差的电线,引发火灾,造成人员重大伤亡,酿成大祸。 二、产品质量管理有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围绕着质量而开展的各种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所有管理活动的总和。质量管理必须与企业的其他管理活动,如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质量目标,并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为根本目标,企业的目标从单纯的利益最大化转变为确保包括顾客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能有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对企业来说,没有质量,就没有顾客。有了产品质量,就有了国内外市场,就有了生存和发展空间。相反,有些企业,不重视产品质量,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损害了顾客利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企业自身形象,导致企业走下坡路。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已成为广大企业的发展目标。没有好的产品质量作为保证,企业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当然,此时也就谈不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这是其一。另外一方面,提高产品质量是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基础。首先,产品质量提高可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增加生产,增加销售,最终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其次,由于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就可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提高经济效益;再次,产品质量提高,有利于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和充分运用,从而减少消耗,降低成本,以最经济的手段生产出顾客满意的产品,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提高奠定基础。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不良质量的成本是非常可观的。这种成本既包括检验、试验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废品、返工和投诉等明确应计入的成本,还包括发生在经理、设计人员、采购人员、监督者、销售人员等身上的未能明确计入的成本。因为如果质量上出现了缺陷,他们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修复,还需增加费用。这些成本加权起来会占销售额很高的比例。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能使企业提供充足的财力、物力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条件、有能力支付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相反,一个效益不佳,负债严重的企业无力去改善环境,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及工作环境。纵然企业有这种社会责任的意识,也只能是“无米之炊”。 三、企业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社会责任 企业产品质量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企业在产品质量上必须为一定行为或者本为一定引的。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什么,或者不许做什么,这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社会责任。 1.企业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为了保障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保证产品具有可靠性,即产品在规定的条件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功能的能力;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即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等意外事件的能力;保证产品的符合性,即产品质量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销售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进货检验,主要是检验产品自身是否符合默示担保条件和明示担保条件,即是否是合格产品。同时,也应检验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2)对于进货检验时确认合格的产品,有义务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持产品原有质量,以防损害、变质,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4)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产品的赔偿责任 生产者和销售者所承担的质量责任,不仅包括他们所负的社会责任,同时,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要进行赔偿,这即为产品的赔偿的责任,也就是消费者如果由于产品的质量缺陷受到伤害,那么厂商作为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消费者、使用者或者第三者一定的赔偿,以补偿消费者由于使用该产品而导致的损失。 四、企业社会责任对产品质量管理的要求 1.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标准认证工作 产品质量认证是企业产品质量社会责任的实现,ISO9000质量认证是由第三方提供的,对产品质量的公正评价,可以为人们提供完全信赖的质量信息,因而对企业承担质量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2.企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是全员通过有效的质量体系对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和全范围进行管理和控制,并使顾客满意和社会受益的科学方法和途径。

产品缺陷研究论文

哥们,数学建模这么做要不得啊!你这么一写就算有人写出来啦,大家不就跟你超的一样的吗?呵呵呵

统计方法在企业中的实践研究论文

【摘要】统计方法在企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文章分析了企业对统计方法的应用需求,并就如何提高其在企业经营有效实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统计方法;实践应用;应用需求

20世纪80年代,美国通用、福特和施乐等大公司,开始在市场分析、产品开发与设计、工艺设计、生产控制与营销策略方面应用统计技术,结果使得其产品成本下降,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提高,给公司带来非常好的经济效益。90年代后,美国波音公司调整其质量管理政策,其重要方面是增加统计控制方法和以质量改进为核心的管理概念。

一、企业对统计方法的应用需求

(一)统计方法的作用

在偶然中寻求必然是应用统计技术的核心。所谓统计技术,就是通过有效收集、整理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数据信息,运用数理统计推断的原理,以部分(样本)推测全体(总体)的特性。通过测量、描述、分析产品特性的变化,形成数学模型,从而对产品过程进行监控,对质量变异提前预防,为降低产品缺陷和预防不合格的产生,特别是为质量改进指明方向。

正如恩格斯所说,任何偶然性存在的场合,都受客观规律所支配,问题是如何发现并利用这些规律。统计方法作为一种为决策提供依据的工具,可以帮助企业进行数据分析,了解产品质量状态的分布情况,找出问题、缺陷及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原始数据不经过整理和分析,只是一堆“资料”,而有用的信息往往蕴藏在大量的数据之中,所以数据的应用是统计技术的前提,统计技术是整理和分析数据的工具。

统计方法可应用在设计阶段的市场预测、可行性分析、方案设计、初试样试制、小批量生产等;应用在生产阶段的工艺设计、过程控制、能力研究和质量改进;应用在销售阶段的营销策略研究、预期销售额的测算、顾客回报率的评价、安全性评价和风险分析等。统计过程控制(SPC)是进行质量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的科学方法。可以说,企业持续的产品生命周期的改进,是通过实施SPC得以实现的。

应该指出,统计方法是一种能使企业管理体系增值的资源,它是一种素质和思维方法。统计技术是一种投资少、简单易行、挖掘企业潜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技术。统计方法可应用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应用的越早越有效。SPC能对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进行监控、判断质量变异并及时告警。在控制和验证过程能力和产品特性时,统计方法的使用能起到帮助过程改进、向决策程序提供输入的重要作用。如果企业能认真地实施统计技术,而不是应付差事,就一定会给企业带来效益,从而避免徒劳无益。

(二)企业对统计方法的应用需求

企业应用统计方法有两个前提:一是在管理体系中明确统计方法应用的地位和指导作用,在其运行过程中必须有统计技术的要素;二是实施统计技术的程序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而不是一个道具。企业统计方法的应用需求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与设计开发控制结合。产品质量由设计来保证,设计阶段是产品质量的源头,提高设计质量可使产品质量持续满足其技术要求,并在满足顾客需求方面产生飞跃和创新。实验设计在统计界被誉为“提高设计质量的高速公路”,将正交设计法和均匀设计法交叉使用,可减少实验次数,降低实验成本。

2.与生产过程控制结合。重点是在特殊过程、关键过程的主要工艺参数和质量指标中应用统计方法。统计方法在控制和验证过程能力和产品特性时,有助于过程改进。控制图可用来监控生产过程,假设检验可用来验证工艺装备的有效程度。http://

3.与检验过程控制结合。产品实物质量的提高是质量管理的有效标志之一,抽样方法体现了检验过程控制的有效程度。

4.与纠正、改进和预防措施结合。统计方法应用的核心在于分析、判断和推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强调质量改进,统计技术对产品过程进行特殊分析的结果,可作为过程改进和决策程序的输入,从而形成产品故障报告、分析、纠正措施系统(FRACAS)的闭环管理。

二、统计方法在企业中的实践应用

(一)概率论分析方法在企业中的实践应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企业的经营和销售情况一般不是由经营者主观愿望所决定,完全是个随机过程。它包括很多不可控的具体问题:如在某单位时间内有多少位顾客光顾该商场;在已经进入该商场的顾客中又有多少人真正实施购物行为;每位顾客在这次购物活动中总共购买多少货币的商品等问题,需要用概率论分析方法来解决。因此,概率论在商业企业中有广泛的应用。这里重点选择商业企业面临的几类典型的问题来说明其应用。

1.进货问题。例如,某商场每星期四进货,以备星期五、六、日三天销售,根据多周统计,这三天的销售数量彼此独立且分布已知。则三天销售总量这个随机变量可以取哪些值可利用概率论知识来解决。同样可解决如果进货X件,不够卖的概率及进货Y件够卖的概率。

2.资源配置问题。例如,某商场一个柜台有四名售货员,每名售货员平均一小时内只用秤15分钟,则该店配置几台称较为合理,可以利用随机变量服从二项分布、事件的独立性及小概率原理来解决资源配置问题。

3.利润问题。例如,某商业企业经销某一种商品,每周进货量X与顾客对该商品的需求量Y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随机变量,且都服从区间[10,20]上的均匀分布。商店每售出一单位商品可得利润1000元;若需求量超过进货量,该商业企业可从其他商业企业调货供应,这时每单位商品获利5000元,则计算此商品经销商经销该种商品每周所获得的平均利润,就需要通过计算连续型二元随机变量的数学期望来解决。

(二)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在企业中的实践应用

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同样在商业企业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因此,这里也重点选择商业企业面临的几类典型的问题来说明其应用。

1.产品市场占有率问题。例如,某市四家大型电器商场的手机销售情况抽样表明,在一周内总计销售了2000部的手机,其中某品牌手机占214部,则可用数理统计中的参数区间估计理论与方法,以95%的把握程度判断出该品牌手机的市场占有率在~之间。

2.调整措施效果的显著性问题。例如,某超市为增加销售,对销售方式、管理人员等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调整后随机抽查了9天的日销售额,计算的平均日销售额为60万元。根据统计,调整前平均日销售额为52万元,假定日销售额服从正态分布,则调整措施效果是否显著,不能直观地认为调整后日销售额达到60万元措施就显著,而是需要用假设检验的思想和方法来做进一步的判断。

3.产品的质量检验问题。例如,某市质检局接到投诉后,对某金商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调查。先从其出售标志18K的项链中抽出9件进行检查,检验标准值是18K,且标准差不得超过。检验结果为9件项链的平均值为17,方差为,假定项链的含金量服从正态分布,则检测结果能否认定金商出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同样也需要用假设检验的思想和方法来做判断。

三、如何提高企业实施统计方法的有效性

美国质量专家朱兰博士在《质量控制手册》中专门阐述了统计方法,并列举了十八种最基本的统计技术。国际标准ISO/TR10017和ISO/TR13425作为统计方法与统计技术的使用指南,阐述了企业实施统计方法的基本要求。

企业在直接控制产品实物质量上,可应用以下四种统计技术:1.频数图(直方图),它可大体显示质量特性的平均值、分散程度以及规格要求的比较状态;2.控制图,它可用作过程(工序)的分析、调整和控制;3.抽样验收方案;4.公差分析、回归分析和方差分析,这些方法从数理统计原理出发,可用于工程设计和工序质量的特性分析。

一般来说,人们比较重视事物间的确定关系,不太注意事物间的不确定关系(相关关系),从而使我们失掉了很多改进机会。企业应用统计技术的地方很多,凡有数据的地方都能应用,包括一些定性的结果经两次量化后也能应用。但企业要真正使统计方法的应用切实有效,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好的管理基础是关键。统计方法的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管理基础差的企业,统计方法的应用只能流于形式。对于科研院所的产品,一般包括研究报告、试验报告、硬件或流程性材料。研究所的科研项目都有预定的研究周期,由项目课题组承担,研究室是有一定专业范围的常设机构。在科研过程中,如何应用统计方法,应由项目课题组根据需求来确定,不能强求一致。

2.企业应用统计方法的组织保证。统计方法贯穿企业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应列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由质量综合管理部门归口,具体统计技术的应用可由质量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3.提高统计方法培训的有效性首先要开展统计方法应用的意识教育,然后针对产品的实际需求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如果认识上有偏差,容易造成误用、错用或形式主义。将培训计划列入教育计划,将其考核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特别是内部质量审核的关键项目之一非常必要。要通过培训,使员工树立正确的统计思想,认识到统计方法的生命所在。波动存在于任何过程,波动存在于万物之中,波动的原因有正常原因和异常原因,正常原因完全可以控制在一定的波动范围内。理解并区分正常原因和异常原因,将有助于正确认识产品的质量存在适当公差和允许公差是合理的和必要的,通过人、机、料、法、环的质量控制,来实现质量的稳定是完全可能的,这一思想也是不断改进产品质量的理论基础。一种统计技术在企业一经选用,即要求应用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处理、统计结果评价以及正确使用统计结果等。

4.统计方法的应用必须注重产品分析和使用条件,应用统计方法不是孤立的行为,更不能随便套用,或为了使用而使用。一定要将统计方法融入到确定、控制、验证过程能力、产品特性以及市场调研等分析活动中去。

5.企业应用统计方法的基础是质量记录的真实性。产品过程分析的基础是质量信息和数据的真实可靠。如果输入的基础数据不正确,将导致数据结果发生偏差,再好的统计方法也无从谈起,毋须赘言,统计方法的应用与质量记录的真实性息息相关。

6.有计划地进行统计技术的推广和验证,面对众多的统计方法,企业首先应选择与解决“关键问题”或控制“关键特性”有关的统计技术作为试点和推广的重点,并按实施过程的轻重缓急程度,制定一份推广统计技术的计划。该计划应取得最高管理者的支持和承诺,动员全员参与和获得必要的工程和技术资源。

四、结语

企业统计方法的应用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的原则,把统计技术的应用与专业技术紧密结合,在考虑统计项目实施时,应从理论和事实层面上注重分析和使用条件,认真权衡各种关联因素。

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质量管理体系中统计技术要素的要求,进行全员正规化的、有重点的统计方法的培训,没有使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统计技术要素按照程序文件有效地运行,则说明企业在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上处于失控状态,同时也说明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在适应性和有效性上存在着很大问题。

在提倡科学化管理的今天,无论是管理决策还是质量监督,统计学方法在其中的作用都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傅治梁.分析诊断企业产品实力的统计方法[J].统计与决策,2000,(7).

[2]唐兆霞.论统计方法在企业组合证券投资中的应用[J].黑龙江财专学报,2003.

[3]龙永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刘振江.工程质量控制的统计分析方法[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6,(8).

做任务的 o(∩_∩)o 哈哈

摘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已在我国推行三年,但企业、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认同度和响应度还很低,因此本文构建了基于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三大价值体系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框架,以便企业、消费者、政府更加系统理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市场价值从而做出科学决策。 关键词:缺陷汽车产品 召回制度 市场价值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已逾三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11月,共计召回缺陷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其中2004年召回15次,32万余辆;2005年召回27次,6万余辆;2006年召回40次,34万余辆;2007年召回23次,58万余辆。 如上图所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推行3年内,汽车召回的范围在不断的扩大,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说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制度认同度和响应程度在不断提升。但是到底如何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各企业带来的价值,如何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对消费者以及全社会的价值,并站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更好地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制度,亟须我们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做一个全面和系统的评估。 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和理论的国际比较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的国际比较 美国2004年共召回了3060多万辆,美国汽车保有量2004年为亿辆,一年中召回数量占保有量的14%。截至2006年,我国目前汽车保有量达到3850万辆,2006年总共召回了34万辆,那么2006年一年召回的数量也只占保有量的%。美国召回比例是我国召回比例的将近16倍,而在绝对数量上差距就更大了。美国早在1966年就开始对有缺陷的汽车进行召回,主管部门为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美国法律规定,如果汽车厂家发现某个安全缺陷,必须通知NHTSA以及车主、销售商和代理商,然后再进行免费修复。NHTSA负责监督厂家的修复措施和召回过程,以保证修复后的车辆能够满足法定要求。 法国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也有了相当长的时间,对缺陷汽车召回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在法国,汽车召回属于各种商品召回的一部分,其法律依据是法国消费法的L221-5条款。这一条款授权政府部门针对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和严重伤害的产品发出产品强制召回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很少通过发布政令的方式来进行强制性的商品召回,而是鼓励生产厂商自行进行商品召回。只有当问题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生产厂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生产厂商实行召回。 日本从1969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1994年将召回写进《公路运输车辆法》,并在2002年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截至2001年日本共召回缺陷车辆3483万辆,仅2001年就召回329万辆。其中,大多数是由企业依法自主召回。 相比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汽车召回,我们国内大部分厂家都也逐步按照规定召回汽车,但个别汽车制造厂商仍然存在对涉嫌缺陷质量问题避重就轻、隐瞒不报或者通过维修站私下处理的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比如从中国汽车召回网公布的信息得知,从2004年6月18日到最近的2006年10月18日, 共实施了76次召回,在76起召回行动中,有54起是国外汽车厂商全球召回行动的一部分,国内汽车厂商的召回行动只有22次,不到1/3。国外厂商召回公告的缺陷描述中为-有可能导致发动机无法工作、可能起火、可能增加撞车危险、可能加大撞车后乘客伤害等情况的有23起,即涉及车辆安全问题的召回占了60%多。而在国内制造厂商的22起召回公告,只有4起涉及车辆安全问题。分别是:一汽轿车马自达6、上海通用别克君威、一汽大众宝来柴油版和广州本田飞度系列的召回。 因此,正确认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价值对于国内汽车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安全,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公共安全。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方案研究的国际比较 以Mateja,Pete为代表的学者以危机管理理论为基础提出,缺陷产品召回对企业来说,是一个特别有害的危机,企业应该将产品召回纳入到企业风险管理模式中去。 很多学者以价值理论为基础,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研究召回管理,Jarrell和Peltzman等提出产品召回将影响企业股票价格和企业的市场价值,同时将明显地影响竞争对手的市场价值。而Brad 和及Gene Koretz证明产品召回有损于企业的市场价值,对竞争对手市场价值没有明显影响。Greg Higgins,ShellieLanda及Esters,Stephame D等认为企业要研究如何管理召回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等人以市场营销理论为基础,从如何提高客户忠诚程度的角度研究产品召回管理模式。Triplett,Tim的研究表明有效的产品召回提高了企业的客户忠诚度。Toy,的研究表明没有完善的产品召回管理可能导致企业产品重新上市的失败,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Bruce Kelly的研究表明不合理的产品召回管理活动会严重影响客户的对企业的满意和忠诚。 Daniel、 Jr等人则从法律事务的角度来研究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模式。其提出由于产品缺陷将导致企业面临大量诉讼,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破坏企业的公共关系。因此鼓励制造商在产品上市之前采取充分的测试,负责任地面对可能的缺陷问题,建立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应对召回诉讼问题。 Dirk 等人通过对召回管理中公共关系问题处理方法的研究提出,由于产品召回对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共关系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召回事件对于企业的公共关系具有潜在的灾难性危害,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召回公共关系管理体系。其提出虽然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因素影响企业产品召回的效果,但是企业在公共关系管理方面可以采取12种沟通技巧来提高召回的效果,改善企业的公共形象。 ,等人致力于研究企业产品召回的风险评估方法。针对缺陷产品给消费者 摘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已在我国推行三年,但企业、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认同度和响应度还很低,因此本文构建了基于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三大价值体系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框架,以便企业、消费者、政府更加系统理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市场价值从而做出科学决策。 关键词:缺陷汽车产品 召回制度 市场价值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已逾三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11月,共计召回缺陷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其中2004年召回15次,32万余辆;2005年召回27次,6万余辆;2006年召回40次,34万余辆;2007年召回23次,58万余辆。 如上图所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推行3年内,汽车召回的范围在不断的扩大,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说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制度认同度和响应程度在不断提升。但是到底如何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各企业带来的价值,如何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对消费者以及全社会的价值,并站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更好地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制度,亟须我们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做一个全面和系统的评估。 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和理论的国际比较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的国际比较 美国2004年共召回了3060多万辆,美国汽车保有量2004年为亿辆,一年中召回数量占保有量的14%。截至2006年,我国目前汽车保有量达到3850万辆,2006年总共召回了34万辆,那么2006年一年召回的数量也只占保有量的%。美国召回比例是我国召回比例的将近16倍,而在绝对数量上差距就更大了。美国早在1966年就开始对有缺陷的汽车进行召回,主管部门为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美国法律规定,如果汽车厂家发现某个安全缺陷,必须通知NHTSA以及车主、销售商和代理商,然后再进行免费修复。NHTSA负责监督厂家的修复措施和召回过程,以保证修复后的车辆能够满足法定要求。 法国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也有了相当长的时间,对缺陷汽车召回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在法国,汽车召回属于各种商品召回的一部分,其法律依据是法国消费法的L221-5条款。这一条款授权政府部门针对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和严重伤害的产品发出产品强制召回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很少通过发布政令的方式来进行强制性的商品召回,而是鼓励生产厂商自行进行商品召回。只有当问题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生产厂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生产厂商实行召回。 日本从1969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1994年将召回写进《公路运输车辆法》,并在2002年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截至2001年日本共召回缺陷车辆3483万辆,仅2001年就召回329万辆。其中,大多数是由企业依法自主召回。 相比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汽车召回,我们国内大部分厂家都也逐步按照规定召回汽车,但个别汽车制造厂商仍然存在对涉嫌缺陷质量问题避重就轻、隐瞒不报或者通过维修站私下处理的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比如从中国汽车召回网公布的信息得知,从2004年6月18日到最近的2006年10月18日, 共实施了76次召回,在76起召回行动中,有54起是国外汽车厂商全球召回行动的一部分,国内汽车厂商的召回行动只有22次,不到1/3。国外厂商召回公告的缺陷描述中为-有可能导致发动机无法工作、可能起火、可能增加撞车危险、可能加大撞车后乘客伤害等情况的有23起,即涉及车辆安全问题的召回占了60%多。而在国内制造厂商的22起召回公告,只有4起涉及车辆安全问题。分别是:一汽轿车马自达6、上海通用别克君威、一汽大众宝来柴油版和广州本田飞度系列的召回。 因此,正确认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价值对于国内汽车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安全,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公共安全。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方案研究的国际比较 以Mateja,Pete为代表的学者以危机管理理论为基础提出,缺陷产品召回对企业来说,是一个特别有害的危机,企业应该将产品召回纳入到企业风险管理模式中去。 很多学者以价值理论为基础,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研究召回管理,Jarrell和Peltzman等提出产品召回将影响企业股票价格和企业的市场价值,同时将明显地影响竞争对手的市场价值。而Brad 和及Gene Koretz证明产品召回有损于企业的市场价值,对竞争对手市场价值没有明显影响。Greg Higgins,ShellieLanda及Esters,Stephame D等认为企业要研究如何管理召回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等人以市场营销理论为基础,从如何提高客户忠诚程度的角度研究产品召回管理模式。Triplett,Tim的研究表明有效的产品召回提高了企业的客户忠诚度。Toy,的研究表明没有完善的产品召回管理可能导致企业产品重新上市的失败,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Bruce Kelly的研究表明不合理的产品召回管理活动会严重影响客户的对企业的满意和忠诚。 Daniel、 Jr等人则从法律事务的角度来研究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模式。其提出由于产品缺陷将导致企业面临大量诉讼,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破坏企业的公共关系。因此鼓励制造商在产品上市之前采取充分的测试,负责任地面对可能的缺陷问题,建立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应对召回诉讼问题。 Dirk 等人通过对召回管理中公共关系问题处理方法的研究提出,由于产品召回对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共关系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召回事件对于企业的公共关系具有潜在的灾难性危害,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召回公共关系管理体系。其提出虽然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因素影响企业产品召回的效果,但是企业在公共关系管理方面可以采取12种沟通技巧来提高召回的效果,改善企业的公共形象。 ,等人致力于研究企业产品召回的风险评估方法。针对缺陷产品给消费者 带来的损失问题,提出了定量评估缺陷产品潜在风险的方法QRA(0uantitative Risk Analysis)。此方法有利于企业对缺陷产品召回风险的评估。Moore,MichaelGarth[36]提出确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不能单纯使用产品数量与产品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数量之比来判断,如果简单采用这种比例将会严重影响企业对召回风险的管理。 而国内目前对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方面的研究因为召回制度推行的时间还比较短,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基本处于一个理论和方法的准备阶段。 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的定义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是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之后给企业、消费者和社会所带来的增量价值,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如下图2所示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企业价值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企业价值是指汽车企业通过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之后所获得的增量价值。即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所带来的企业信誉度、品牌满意度、忠诚度、品牌形象、股票价格、渠道竞争力、市场占有率、技术改进、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等的提升价值和因召回而避免的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在扣除召回成本之后的增量价值。 这些增量价值包括以下内容:市场占有率、品牌形象、品牌满意度、忠诚度、渠道竞争力、技术改进、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股票价值、因召回而避免的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等。 从价值链角度来分析,召回成本在形式上,属于售后服务成本。但是,实质上,召回成本是研究与开发、设计和制造阶段的失误所产生的代价,从根本上讲是研究与开发成本、设计成本或制造成本。根据召回制度的法律背景和实际发生召回事件的原因分析,企业召回产品的缺陷主要是由于设计阶段或制造阶段的失误,因此,召回产品发生的成本按照价值链分析方法应该计提和归集于设计阶段或生产阶段,而不是销售阶段。所以,企业在成本管理中,应该重新考虑设计和生产两种职能上发生的成本问题,对这两种职能应承担的召回成本要做出合理的估计与分配。 与价值链成本密切相连的个概念是产品生命周期预期成本,产品生命周期预期成本是从产品最初的研制开发到市场上撤销客户服务期间发生的全部预期成本,召回成本自然是其中之一。在核定产品生命周期预算成本时, 定要考虑召回的可能性及其预测成本。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客户价值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客户价值是指由于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推动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给消费者所带来的增量价值。所谓给消费者带来的增量价值是指企业把有缺陷的会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汽车产品召回之后,一方面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得到了合法保障,有效地避免了对消费者可能造成的威胁安全的事故,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消费者在购买前发现质量问题难、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举证难和发生质量问题后纠纷解决难的“三难”问题,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也使得消费者对汽车企业品牌的信任和忠诚度得到提升,也提升了消费者的幸福生活指数。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社会价值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社会价值是指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和提升国家公共安全等方面所带来的增量价值。所谓的全社会增量价值是指由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政府监管力度的提升和对企业、消费者的责任,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共同遵循的原则,明确了厂家与用户的责任和义务,是企业对社会、对用户负责的体现,对于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所带来的推动效应和价值。 所以说所谓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是对公共安全的召回、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召回、企业信用的召回、法律法规的召回和国家竞争力的召回。 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框架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分类标准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的定义,我们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进行分类和建立基本公式。 缺陷产品召回企业增量价值包含市场占有率、品牌形象、品牌满意度、忠诚度、渠道竞争力、技术改进、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股票价值、因召回而避免的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赔偿和缺陷产品召回成本之间的差值。我们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 企业价值=[市场占有率价值+品牌形象价值+品牌满意度价值+品牌忠诚度价值+渠道竞争力价值+技术改进价值+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价值+股票价值+因召回而避免的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赔偿]-[召回成本] 缺陷产品召回客户增量价值包含缺陷汽车产品造成的潜在人身安全损失、精神损失的避免、消费者生活幸福度的提升等。我们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 客户价值=[消费者生活幸福度提升价值+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精神心理安全保障] 缺陷产品召回社会增量价值包含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施之后对全社会诚信度的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力度的提升、“中国制造”影响力的提升和国家竞争力的提升等。我们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 社会价值=[全社会诚信度的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力度的提升+“中国制造”影响力的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提升]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根据AHP层次分析法,建立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框架。如下表所示: 我们按照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划分成3级指标,准则层为3大价值指标,方案层为17个细化指标。 我们可以根据专家德尔菲法、多元尺度法和因子分析法来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从而得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公式: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定义建立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估框架,为国家的汽车召回管理工作和企业评估汽车召回的市场绩效提供参考。 五、结束语 我们国家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体系刚刚起步,尤其是对其市场价值的评估工作才刚刚进入准备和设计阶段,建立一套系统、科学、客观、公正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对于提升企业、消费者对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认知度和响应度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希望本文所构建的基于三大价值体系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框架能够为大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略)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估模型设计 郑 鑫 叶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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