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百科

农村独居老人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2 15:11:47

农村独居老人论文题目

老人他们的孩子去哪啦!都是不孝顺的人才有这样的问题。

社会工作学介入空巢老人问题的伦理困境及解决原则论文

摘 要:在老龄化日益突出的时期,其中空巢老人问题现象格外显著,解决这一问题刻不容缓,主要从老人心理和生活方面分析了空巢老人们目前存在的现状及问题,然后是从服务对象和社会工作者两个方面介绍了伦理困境产生的原因,面对这一重大问题,社会工作的开展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阻碍,我们对于此类问题的研究,通过具体问题从而更好地实现对社区空巢老人的服务,最后重点介绍了在面对社会工作伦理困境时的解决原则。

关键词:社会工作;空巢老人;伦理困境

我国的老龄化的进程在不断地加快,这要求我们加快发展老年社会工作,缓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由于老年社会工作存在突出的伦理特性, 在老年社会工作开展实务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错综复杂的、价值冲突、比较棘手的问题,由此产生了社会工作伦理的困境,能否正确的解决困境决定着实务活动的成败以及社会工作的自我价值的实现。

1 G社区空巢老人的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空巢老人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的问题,这严重的问题需要迫切的解决。一方面空巢老人的面临着身体状况日益下降,生活的自理能力降低,社会适应能力降低,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着问题,最终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幸福感缺失;另一是面精神慰藉方面得不到满足,往往导致空虚,不安,焦虑和孤独。

(一)生理心理,缺乏慰藉

在日常生活中,老人们缺乏照料,生活不易。虽然一部分G社区的老年人经济相对的独立,但是大部分主要是依靠子女的生活费用给予,导致他们很难接受巨大的医疗费额。而且由于自身缺乏一些预防疾病的常识,增加了老人生病的几率。特别是当他们去医院检查或者是引发疾病住院时,有能力照料老伴的时候都采用老伴照料式的方式,日常生活中的简单的事物尚且可以处理,而在遭遇突发情况时,空巢老人却不能有效的进行处理。在自身精神状态中,由于空靠老人缺乏子女的慰藉,心理会产生一些空虚和寂寞,往往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虽然在社区内建立了很多老年活动场所,但是他们宁愿自己孤独一人在家,很少与外界进行交流。长此以往,空巢老人就会产生悲观、抑郁的情绪,导致他们情绪低落,没有活力,平日里愁眉苦脸,长吁短叹,有时自己偷偷流泪,更严重者一老人患上老年痴呆的症状。

(二)心有芥蒂,参与度低

在社区内随机找老人进行调查问卷的招募活动中,一些老人们对我们存在一定的排斥,以“我不识字”、“我没时间”等理由拒绝参与。这种固有的心理与社会工作者专业的介入存在着伦理困境,致使活动无法开展,不能正确的分析了解社区空巢老人的实际状况。由于回迁后人际交往圈的缩小,社区没有定期的集体活动,很难进行较大范围的聚集,致使老人之间的交流机会逐渐减少,不愿意和陌生人交流。与之同时,由于老年人的跟不上快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他们了解到的信息和资源较少,导致他们在于其他年龄人群的交往过程中存在着障碍。长此以往,老人把自己孤立在家庭中,不愿意加入和谐的大家庭,对社会工作者的服务也没有呈现出积极的热情,这对于空巢老人及社区的建设都有不利的影响。

2 伦理困境的基本内涵和成因

(一)基本内涵

伦理困境是指专业价值中对从业者要求的不同责任与义务发生相互冲突、矛盾的情况。社会工作者在实务开展的过程中,由于现实复杂的情境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而面临着多角度的理论选择的艰难境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们在生活方式、权利观念、文化、宗教观念等方面存在价值冲突,社会工作者很难根据社会工作的伦理守则做出既符合社会伦理又符合各方利益的选择。

(二)伦理困境成因

1.社会工作专业和价值自身的特征

社会工作专业具有自身鲜明的到的特点,和伦理问题有着密切的关联,由于社会工作者自身的特性,他们极易产生伦理困境尴尬问题。主要表现在:伦理系统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比如在G社区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以往此老人都十分的积极,这次突然在活动半途执意离场,由此让社会工作者面临着一定的伦理困境;总体看来,以人为工作对象的专业和职业都存在某些程度的模糊和不确定性。一方面,工作人员模棱两可的表达让社工很难确定他们真正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另一方面,专业价值观和伦理理论不完善,社会工作者知识不健全,往往很难制定出统一的指导计划。最后,许多因素是社会工作者无法改变的,加上资源的有限性,很难评估自己介入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2.个人与环境的矛盾冲突

个人与环境之间在互动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比如,社会工作者要尊重服务对象的自由与价值,同时也应该注重社会责任。使社会工作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不同的问题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在一些具体的情境下,不同的价值和角色之间存在着矛盾冲突,G社区中,老人大部分是务农为主,习惯了农业劳作的他们,在社会工作者讲到城市生活的时候,他们会产生一些不同意见, 认为农村人养活了城里人等,成为导致伦理困境的主要原因。

3.不同社会文化的冲突

由于社会工作源于西方,在实务的社会工作过程中,导致东西方文化碰撞产生伦理困境。中国的社会工作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工作者的家长制作风与老人的的问题自决会直接产生冲突。 在G社区,老人们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比较深,他们往往更愿意接受传统意义的事,社会工作者会认为自己的方法能有效的帮助老人处理问题,而有些空巢老人认为自己的事物有自行解决的办法,在社会工作者对其服务过程中,在对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在接收到这些的时候,就产生了伦理困境,造成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开展困难。

3 伦理困境的表现

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是指社会工作者在为老年案主进行服务的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伦理难题使自己陷入艰难的处境之中,就是在具有明显冲突的道德规范之间,若遵守其中一项,则违反另一项的情况。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主要体现在对不同服务对象、专业价值与传统思想之间、保密问题之间的冲突。具体表现为:endprint

(一)专业价值与传统思想的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进入我国以来,一直面临着本土化的重要议题。由于社会工作是西方传统文化的产物,在中国化的过程中,有着诸多的中西方文化的碰撞,在老年社会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老年人的传统的儒家思想的影响,使得他们不愿意向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道出自己所遇到的困难,而一旦介入,老年人会形成完全依赖社会工作者的现象,这样与按住自决原则相违背,使社会工作者陷入伦理困境之中。就 G社区来讲,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们与老人初步建立起了相互信任的专业关系,在活动中,需要老人动手去制作的时候,社工往往会在一旁辅助,这时老年人就会把这件事完全交由社工去做,产生了使社工为难的选择困境。

(二)涉及隐私的伦理困境

在对老年社会工作开展实务活动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了解老年服务对象的一系列情况,才能以便于更好的介入,但是这里有一些调查问题对于服务对象老人来说是隐私,他们不愿意透露更多的信息给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人员也不能随意的介入老年人的生活中去,更不能随意去宣扬一些老人的隐私问题,只有在老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了解老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有些老人对问题的配合度程度不积极,更有甚者进行排斥,以至于通常导致工作的不能顺利开展,使社会工作者处于困境之中。

(三)对不同服务对象的伦理困境

在老年社会工作中,老年服务对象有来自于家庭、机构、社会的选择,拥有不同服务的对象,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义务,在对不同对象服务时,所体现的要求往往会发生冲突。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于老年家庭利益时有可能会伤害到社会的利益,由此而产生一系列的伦理困境。再对不同对象的忠诚之后包含着社会工作者的服务目标,服务理念。社会工作者既要代表其服务对象的利益,又要代表其自身组织机构的利益,老人需要社会工作者对其利益的保护,另外社会工作者需要对其自身的机构负责,当其服务对象与自身的机构发生矛盾冲突时,既不能不解决服务对象老人遇到的问题,又不能不遵守自身组织的原则和宗旨,导致社会工作者处理事务往往会变得很棘手。

4 解决原则

(一)遵循服务对象权利优先原则

在开展活动招募服务对象的时候,社会工作者要首先考虑老年服务对象的家庭生活水平和身体健康状况,促使老人在日常的生活中,养成一定的良好生活习惯,社工这在进行活动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方针、策略。尊重老人自身的权利,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在社会工作中要保持一定的理性,基于一定的原则处理问题,应注意保证不能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注意链接医疗资源给老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确保老人们的权利不会受到侵犯或强制。在G社区,基于回迁社区的大背景,社会工作者会定期组织开展养生操、养生知识的串讲,让老年服务对象了解一些基本的养生知识,健康的生活方式,注重自身的身体健康。

(二)老年服务对象自决原则

自决,是指特定主体依据自己意志处理一定事务的方式或权利。在各方向的社会工作实务开展过程中,自决原则是社会工作者应当注意的关键问题,尊重服务对象自决原则是对其的一种肯定,也是他们表达自己意愿或想法的重要途径,特别是老年服务对象群体,应当尊重他们对生活主导的权力,不要拿当今社会的价值取向去要求老人们做什么,避免一些敏感的话语的使用及行为的表现。活动中,充分发挥老年人们的自决,以此帮助他们回顾自己生命的历程,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建立自信和对生活的信心。在一系列的伦理困境产生之后,社会工作者针对G社区的特殊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尽最大可能保障服务对象的自决原则,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促使其老年事物合理解决。

(三)尊重文化差异原则

文化对人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尤其老年人,传统文化有着不可割舍的情感。由于社会工作的起源带有西方文化的特点,社会工作在中国起步面临着东西方文化差异的交叉,所以社会工作本国化是必要的,这也要求社会工作者能够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创造出为本国人民服务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社会工作。在实务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必然会有文化差异引起的伦理困境的产生,针对此类问题,社会工作者应当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以引导的方式让老人逐渐熟悉,不能强制老人接受专业理念。

(四)服务对象主体原则

社会工作的目的在于帮助服务对象形成自己处理事务的能力,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空巢老人服务对象属于弱势群体,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做好中心的正确定位,帮助老人正确的认清楚自己的角色,即空巢老人为活动的主体,坚持了这个原则,才能全方位的为老人着想,为老人考虑,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获得重视喜悦感,充分发挥老人的自主性。在此过程中,不是说社会工作者一味地坚持,要做好引导,让老人的行为方式、对待晚年生活的态度等各方面往好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老人的生活的稳定。

5 结束语

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之中,空巢老人问题也成为了备受关注的问题,社会工作介入到空巢老人的服务工作当中,对于更好地解决空巢老人遇到的问题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另外由于社会工作者在其服务过程中往往也会面临一系列的伦理困境,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全面的增强社会服务的能力,准确的把握伦理困境的基本原则,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促进服务质量和需求。

参考文献

[1]唐淑平.老年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及解决策略[M].中国工人.

[2]孔娜.老年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及应对原则[M].伦理学研究,.

[3]李清昕.本土化视角下我国社会工作伦理探讨[M].理论与实践,.

[4]王苏紧.浅析社会工作四五种的伦理困境[M].2016年11期.

浅谈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形势及面临的主要问题论文摘要:中国是在经济实力较弱、制度准备迟滞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的,现行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制、老年照料服务体系和传统管理体制都没有跟上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要求,是人口老龄化形势最为严峻的发展中国家。论文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龄社会;养老保障;医疗保障;老年照料服务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形势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涉及到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战略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重要时期,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分关键的时期。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已经十分严峻.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总量过多的双重压力。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处于老龄社会,并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44亿,占总人口的1l%,并将以年均3%速度增加。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也是发展中国家大国崛起过程中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国家。据预测,201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1.74亿,约占总人口的12.8%;2020年将达到2.48亿,约占总人口的17.2%。从2005年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要净增1亿。之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到2050年前后提升到30%以上,进入重度老龄化。届时我国老龄人口总量比美国全部人口还多。从本世纪前半叶开始,我国将始终是世界上老年人口规模最大国家。我国老龄化水平从10%提高到30%,仅用不到50年时间,而英国、法国和美国等西方工业化国家要用100年左右的时间。对于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而言,这一速度的确是惊人的。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家庭结构、老年群体状况及城乡老年人口分布将呈现许多变化。一是纯老年人家庭迅速增加。“三代同堂”式的传统家庭越来越少,“四二一”结构家庭(一对夫妇同时瞻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逐渐增多。有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纯老年人家庭占老年人家庭比例城市约为40.3%,农村约为37.8%,并在继续增加。二是高龄老年人口急剧增长。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71.4岁,80岁以上高龄老人高达1520万,预计到2020年将翻一翻,2052年将超过1亿,占世界高龄老人总量的1/4。高龄老人是老年人口中增长最快的群体,本世纪前半叶,我国高龄老年人平均增长率超过4%,是老年人口平均增长率的1.7倍。高龄老人的这种增长速度在世界人口老龄化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三是城乡人口老龄化程度倒置。发达国家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一般高于农村,我国的情况则相反。2000年我国农村老龄化水平为10.9%,比城镇高1.24个百分点,2020年、2030年将分别高于城镇5个和7个百分点。老龄化对农村的冲击比城镇更为严重。这是中国人口老龄化不同于发达国家的重要特征。四是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我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未富先老。而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较为发达的情况下自然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刚刚超过1000美元,属于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而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一般都在5000—100013美元以上。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十分广泛而深远。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瞻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养老、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对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中国人口老龄化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较弱,制度准备也较为迟滞,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一是现行养老保障体系还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充足稳定的养老金供给是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我国的快速老龄化将导致抚养结构的根本性转变,造成在本已较迟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养老金缴费者急剧减少和领取者大量增多,养老金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一方面,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支付压力逐年加大。1980年我国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之比为l2.8:1,2004年锐减到3:1,养老负担急剧加重。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窄,只在城镇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绝大多数农村老龄人口还没有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医疗保障体制不适应老年群体迅猛增加的要求。老年人是医疗卫生资源消费的主体,据统计,60岁以上老人余寿中约有2/3时间为带病期。而目前我国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分布不均衡,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小,政府投入相对不足,个人负担费用上涨过快。老年人口总量的迅速增长,对医疗资源的消费和占用越来越大,而支付能力有限,这将给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带来巨大压力和严峻考验。三是老年照料服务体系不适应老年人服务需求增长的要求。不断增多的高龄、病残、独居老人。要求提供社会照料服务需求的日益增多。目前,我国约有3250万老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照料护理服务。但社会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的总数只有0.84%,而发达国家约为7%。这表明,我国老年照料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服务能力需要大力加强。四是传统管理体制不适应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要求。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换,企业退休人员由“单位人”转为“社会人”,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都将进入社区,对其实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已成必然。这就要求社区承担起健全老年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老年群众组织、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老年活动项目、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引导老年人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等任务,迫切要求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但我国的社区建设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社区服务体系还很不健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都亟待快速提升。

独居老人论文开题报告

1、本课题研究的现状。

2、本课题研究的内容。

3、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选题意义和目的一般作为开题报告里面的第一块内容,是阐述你所研究的这个选题有没有专研究价值或者说讨论价值的。

写开题报告的目的,其实就是要请导师来评判我们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这个研究方法有没有可能奏效、这个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

写意义的时候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可以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也可以不细分,把目的和意义和在一起写,总之突出你观点的新颖和重要性即可。

论文种类

1、专题型

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2、论辩型

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3、综述型

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4、综合型

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

开题报告写法:

1、明白开题报告的含义与作用:开题报告是在学位论文研究课题确定之后对课题进行的论证和设计,阐述这个课题有什么价值、应该怎样进行研究,提出研究方案,以保证整个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也就是说,确定了的开题报告是研究工作的行动指南,尽管可以随时修正,但不能随意推翻。

2、开展充分的调查研究工作:开题报告不是凭空写出来的,动笔写之前要做到大量的工作,包括广泛地阅读文献,熟悉导师或师兄师姐做过的工作,落实实验室工作条件,摸清楚研究对象基本情况。

3、认清开题活动的作用:开题活动是集思广益的学术交流,其作用是从同行那里获取更多有益的帮助。通过开题活动,让更多同行——导师以外的其他老师,课题组以外的其他同学——在短时间里听懂、看懂自己要做什么,并给予具体的建议。自己的开题报告写得不清晰,同行不知从何帮助,开题活动也就沦为走过场。

注意事项:

题目就是文章的眼睛,要明亮而有神,是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是整篇论文的研讨中心,题目就是告诉别人你要干什么或解决什么问题。

因此,论文题目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题目应当精练并完整表达文章的本意,但切忌简单的罗列现象或者陈述事实。

文章题目不宜使用公文式的标题;文章题目要体现研究的侧重点,要呈现研究对象以及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研究的对象和研究内容一定要在题目呈现);论文题目要新颖、简洁,字数最好不超过20个字,如果确因研究需要,就采用主副标题。

01 论文开题报告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毕业论文题目,一般要简洁,不宜太长;需要讲明课题的研究目的、意义,以及论文所需要引用的文献;需说明研究课题的可行性与创新性以及介绍本人所研究课题的初步方案。 论文开题报告是一份摘要,详细说明了您的工作大纲。它确定了您正在研究的问题,明确说明将要研究的所有问题,并描述您需要的资源和材料。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毕业论文题目,一般要简洁,不宜太长;需要讲明课题的研究目的、意义,以及论文所需要引用的文献;需说明研究课题的可行性与创新性以及介绍本人所研究课题的初步方案。 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题目、立论依据(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条件分析(仪器设备、协作单位及分工、人员配置)等。 论文开题报告建议 1、题目不宜太长,最好保证在20字以内,以最少的工程术语表达论文的核心工作。 2、尽量用一句话说完,不要变成两句话。政府的工作报告中经常出来这样的句式,但不宜出现在论文标题中,举个例子,十七大报告的题目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3、避免使用动宾结构。动宾结构的语气比较强烈,像第2点中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是这么写的,但是论文不需要,论文需要的是简单朴素地描述事实。 4、必须与你的关键词有极大的联系,通过论文标题必须能够一眼看出你要做的工作内容,关键词也是研究工作的简短概括,因此论文标题必须和你的关键词有极大的联系。

一.日本孤独死及目前日本老年人独居现象的状况,可从网上搜罗一些具体的新闻报道及人群规模,大致定性一下这个问题的严重程度。二.简要分析日本目前家庭、社会的亲人关系,找几个典型的事例透视家庭亲情疏离,社会层面在社区养老及政府重视层面的缺失。三.1分析日本孤独死的原因,这个方面可以从一两个老年人的死亡新闻开始,也需要关注到非老年人患上忧郁孤独症状的事实,比如春上村树文学作品《挪威的森林》里展现的几个忧郁病患者的孤独事例。2试着找出日本孤独死和患忧郁症或有孤独感的人群分布,比如城乡差别、城市差别,哪些城市比较严重,这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何关系。3从人口迁徙、家庭成员生存及社会心理学多维度去解析该地无缘社会形成的历史演变。四、找一些专家学者对无缘社会的研究观点,拣自己需要的部分重点去拓展分析一下,在文中深化自己的认识。五、对比过去日本的状况,也可以对比其他国家的状况来分析无缘社会的产生和影响。比如中国比较重视亲情和社会人情,在中国最容易孤独的老年人群体中出现的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场所及活动内容对于打破无缘社会的作用。在社区构建上,中国有个地产公司在福建惠安建设了一个聚龙小镇,它的理念就是着力打造一个有人情味的现代化社区,你可以去具体了解一下,把事例运用到对比分析中。六、可以最后联系到我们中国,即使依然保持着比较浓厚的人情社会现状,但孤独死的无缘状况其实也已经很严重,因为中国人口众多,区域发展不均衡,造成隔代人被迫性生存选择的不同,很多老人儿童留守在精神世界贫乏的乡村和城市角落,无缘社会的趋势有蔓延趋势。日本的应对措施和各国各级政府及社会对此人群和现象的关注关心才可能会有所改观,总之,这是一个世界性的历史问题。以上都只是简单的一些思路,希望你可以去多找资料多角度去充实论文内容。

浅谈独居老人毕业论文

我们在提高老年人生理健康的同时,也要同时预防和治疗老年人的心理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及自我调节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略论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及自我调节的方法》

[摘要]本文结合作者从事高校离退休工作的经验,探讨了老年人常见的心理问题,提出了要全面了解老年人的思想、需求,帮助老年人做好自我心理调节和自我保健。

[关键词]老年人;心理问题;自我调节;自我保健

衰老是个体生长、成熟的必然的连续变化过程,是人体对内外环境适应能力减退的表现。进入老年,从外观到内在生理代谢、器官功能都有相应变化,主要会有以下特点。

一、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

1、人老健忘。离退休老干部的健忘主要表现为近事记忆障碍,也叫近事遗忘。也就是说老年人遗忘得主要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新接触的事物或是学习的知识,特别是人名、地名、数字等没有特殊定义或是难以引起联想的东西都忘得特别快。但是,对于谢谢陈年旧事却往往记忆犹新,说起来绘声绘色,活灵活现。而对这些远事记忆的影响只有在发生大脑器质性疾病时,才会发生,即出现远事遗忘。这也是老年人健忘的一个规律。

2、孤独寂寞。造成离退休老干部孤独的最普遍原因是:退休在家,离开了工作岗位和长期相处的同事,终日无所事事,孤寂凄凉之情油然而生。儿女分开居住,寡朋少友,缺少社交活动。丧偶或离婚,老来孑然一生。老年人最怕孤独,因为孤独使老人处于孤独无援的境地,很容易产生一种“被遗弃感”,继而使老人对自身存在的价值表示怀疑、抑郁、绝望。

3、空虚无聊。这种问题多见于退休不久或对退休缺乏足够思想准备的老干部。他们从长期紧张、有序的工作与生活状态突然转入到松散、无规律的生活状态,一时很难适应,经常感到时间过的很慢,度日如年。

4、情绪多变。老年期是人生旅途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人生的“丧失期”,例如“丧失”工作、丧失权力和地位、丧失金钱、丧失亲人、丧失健康等。一般而言,退休老干部的情感趋于低沉,这与他们的历史经历和现实境遇是分不开的。另外,由于大脑和机体的衰老,他们往往产生不同程度的性情改变。

5、产生衰老感。离退休老干部产生衰老感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身心状态的变化,感知能力下降。如,头发有青丝变成花白,健步如飞变成步履蹒跚,精神饱满变成气力衰弱等。其次是生活、工作及社会环境的改变。如,退休赋闲,与子女分居,亲人朋友的离世等。还有就是周围的人把自己奉为老人,处处被当作老人看待。衰老感的产生是一个人精神衰老,失去了生活的动力和积极性的开始。因为衰老感无形中致使人的意志衰退,情绪消沉,甚至使老人生理衰老、心理功能降低,或是出现新的疾病。

老年人动作和学习速度减慢,操作能力和反应速度均降低,加之记忆力和认知功能的减弱和人格改变,常常出现生活自理能力的下降。要全面了解老年人的思想、需求,帮助老年人做好自我心理调节和自我保健。

二、老年人自我调节、自我保健的方法:

1、更新观念。首先要对老龄这个概念有一个新的认识,“人生七十古来稀,而今八十不稀奇”。老年人要树立自信、自强、自立观念。日本提倡老年人要做到经济自立、身体自立、精神自立、凡事靠自己,这种精神状态,可以抗衰老。在心理上摆脱“老年意识”,保持“永远年轻”的心态才能推迟衰老。

2、要正确对待疾病,树立与疾病作顽强斗争的信心。俗话说“年老多病”这话虽非绝对,但多少是人们经验的概括。如老年人易患骨质疏松,容易发生骨折,但不能因怕骨折而整天户外不出,甚至卧床不动。而应该增加饮食中钙的摄人量,多喝奶,多运动,防治骨质疏松。另外,由于老年人的抵抗力、免疫功能和应激能力较弱,常同时患有数种疾病,更易受到慢性病的侵袭。因此,要注意心理因素在疾病中起的作用。

3、生命在于运动。适当地合理地体育锻炼可以改善老年人的心理状态,使精神饱满,力充沛,生气勃勃,青春焕发。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是多方面的,如做体操、练气功、早晚散步、慢跑、打羽毛球、兵乓球、骑自行车郊游等,锻炼时应注意因人而异,遵循机体机能规律,养成稳定型的有规律的活动习惯,动静结合,循序渐进,持之以恒。许多事例都证明,坚持各种体育锻炼,能够增强体质,丰富生活,推迟衰老和延年益寿。

4、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充实老年生活。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每个人的心理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处的环境。老年人诸多心理不适,追根溯源是生活中缺少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生活内容。鉴于老年人本身的惰性,我们更要努力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寻找适合自己特点的休闲方式,例如知识型休闲、旅游型休闲、收藏型休闲等。同时,我们每个人特别是近亲属千万不要把老年人的心理问题误认作精神病讳病忌医,适当的时机应取得心理医生的积极治疗,效果会很好。

5、要学会与人相处。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就要相互依赖、相互交往。老年人由于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给阅读带来困难;视力模糊,给外出带来不便;听力减退,导致交际困难。由于身体衰老引起的生活困难所产生的消极心理反应,是老年人经常遇到而又难以排解的心理问题。老年人最易产生的心理疾病是孤独。所以老年人要学会与人相处,与朋友保持联系,经常地给别人友爱和温暖,并从别人那里得到友爱和温暖。心理学家发现,与朋友接触,可以解除痛苦和紧张,可以促进疾病的治疗,促进身体健康。老年人还要学会交一些年轻朋友。一则可以使自己年轻,二则从年轻人那里也可以学到许多知识,加强与青年人的思想沟通减少认识上的代沟。因此,老年人要尽自己所能,多与社会保持联系,为别人,特别是年轻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使自己处于一种年轻活泼的氛围中,使自己从心理上感觉自己还年轻。

6、精神上、感情上要有寄托。上了年纪的人,要避免激烈的情绪波动,万事要采取乐观的态度。如到了应该退休的年龄,高高兴兴退下来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这是一件大好事。可是往往有些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社会交往少了,每天习惯做的工作不做了,每天接触的人已不见或少见了,这样往往失去工作时的节奏感和责任感,而在生活上感到空虚,精神上若有所失,因此产生孤寂感,情绪低落,意志消沉。这种心理上的变化,会给健康带来不利。因此,要正确理解退休、年老是自然发展规律,万事要想得开。应当继续振作精神,乐观积极,重新替自己安排合理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计划,发挥余热,给人民做些有益的事,这样使晚年过得更充实和有意义,就可以消除寂寞、孤单焦虑和忧郁。

人口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方式的改变,导致相当多的老年夫妇和独居老人固守乡村,也使养老关系中的载体与对象发生了空间分离,养老的难度增加。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收不高,生活质量较差。目前我县除部分留守老人享受低保外,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养老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贴补。据了解,老人的劳动主要是种地,但因子女不在身边,许多农活要请人,成本高,收入低,很多老人农忙时都舍不得花钱请人帮忙,致使劳动强度极大。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子女在外务工谋生压力的加大,子女贴补缺乏稳定性,农村老人的经济收入更是少得可怜,因此,老年人生活相当俭朴。2、生活缺乏照顾,孙辈抚养负担重。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对农村留守老人而言都成为难题。同时,子女外出打工后,部分老人独居或配偶同居,大部分的老人与孙辈组成“隔代家庭”。还有不少留守老人的子女全部外出打工,仅留下老年父母及未成年的小孩,留守老人基本上没有子女在身边照顾。因此,老年人极害怕生病,害怕没有人照顾。很多老人都谈到“有子女在身边要安心得多,有个照应。”并且留守老人代为照顾的孙辈0—4个不等,负担极重。有的孙子年纪小,不能离身,给老人农作及家务劳动带来极大不便。3、隔代教育问题突出,心里压力较大。如果单从照顾孙辈的生活起居方面而言,只是增加老人的生活压力,增加劳动强度。但对小孩教育方面心理负担更重,主要因为农村老年人大多数识字不多,无法辅导小孩的学习,担心学习成绩差。特别是目前农村交通、通讯得到迅速改善,电视、网吧到处有,孩子在外的时间长,担心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老年人总觉得管理小孩力不从心。当孩子上中学后,由于相处时间大幅减少,孩子自控能力差,老人家庭管理鞭长莫及,这让老人极度担心却又无法监督管教。 4、家庭氛围缺失,精神生活单调。老年人口身体素质的下降和生理的自然老化,决定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并不仅仅需要经济保障,精神慰藉也同等重要。农村老年人过惯了苦日子,对物质生活往往没有过高的奢求,因此来自于子女的精神慰藉是老人身心健康所必不可少的。据调查,子女外出后,电话就成为留守老人与子女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的主要途径,除此就是子女逢年过节回乡探家。而实际上,有些老人连这样简单的基本精神慰藉都没有,有的子女一去就是多年却杳无音讯,有些老人甚至“不知子女是死是活”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农村留守老人大多过着 “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缺乏家庭温暖,使他们倍感孤独。特别是独居老人感到有时候心里话没处诉说,有时间没法打发,很可能出现抑郁症状,觉得生活没有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高,留守老人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他们与外界的接触也相应地越来越少。除了看电视、聊天,老人基本上没有别的消遣方式,精神生活异常单调。5、医疗难问题突出,健康保障丞待加强。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老人常年患病的比率高达70%以上,许多人是多病缠身。由于子女务工带来的收入提高,加之新农合的实施,留守老人就医条件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留守老人也只是对于一般的小病可以治疗,普遍存在“生不起病、拿不起药”的情况。而且老年人发病往往具有突然性,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可能会错过治疗时机,导致严重后果。对农村留守老人来说,“小病抗,大病拖”,已成了一种潜意识。农村留守老人除了存在上述这些主要问题外,留守老人家庭很容易成为盗贼的目标;而缺少青壮年男子在家中,也很容易沦为弱势群体,造成利益受损。三、对策与建议综上所述,劳动力外流引起的家庭结构、居住距离的变化直接和间接地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导致老年人的代际支持特别是经济和情感支持的减少,同时引起了隔代家庭的增加,加重留守老人的劳动、生活、精神以及抚养孙辈的负担。因此,为了适应这些变化,社会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一)坚持政策导向,着力构建良好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和谐发展,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亦如此。政策导向体现了一个价值观的导向问题。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站在人性化的角度,从提高生活质量、稳定家庭关系的角度出发,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乡村、和谐家庭,审视和对待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在经济布局上应尽可能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就业,大力发展本地经济,充分发挥本地非农产业务工成本低以及打工、务农可以兼顾的优势,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这既缓解了农忙时节和农村公益事业劳动力短缺的矛盾,又可以缓解“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无人照管等社会问题。(二)坚持制度支撑,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积极争取上级放宽条件,扩大农村低保比例,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二是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由家庭养老方式向社会养老方式过渡。三是加大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特别是力争把留守老人全部纳入新合疗范畴。如果财力允许,可以在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切实地解决农民特别是留守老人“就医难、费用高”的问题。四是要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化制度,给予进城农民工以市民待遇。在居住权、劳动保障权、子女教育权、医疗、福利等各方面给予农民工和城市市民同等待遇,降低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彻底实现外出务工农民的身份和职业转变,促使农民工由“单飞式”转移向“挪窝式”转移,实现由暂时性转移向永久性转移方式的转变,尽可能减少留守老人的数量,让尽可能多的外出务工农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同时,各级应共同协调努力,妥善安排城市外来人员的子女上学问题,降低外来人员在城市生活的门槛和限制,从而减轻老人因为子女外出而产生的隔代照料负担。(三)坚持创新方式,夯实经济供养基础。 1、多方争取资金。农村老人(包括留守老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家庭关系和农村大局作出了积极重大的贡献,全社会都应当自觉承担他们的养老扶助责任。要坚持舆论宣传引导、政策推动、制度促进等方式,引导多方各界出钱出力,参与解决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老人养老资金问题,形成家庭、企业、社会、个人、政府等多方共同出力、踊跃分担的局面,确保妥善安排留守老人问题资金需要。 2、发展农村地方经济,加强社区经济“养老”的支持力度。社区是老年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社会支持过程的展演平台。社区对农民养老的经济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一点要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村组应从各自的资源(并非仅指自然资源)状况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和集体经济。是那些不能下地从事重体力劳动及经济来源较少、较单一的留守老人们就可以发挥自己所长,在村办企业中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使老年人学会“自我保障”,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增强老人们的自信心,提高老人的社会地位,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提高物质保障。 3、增加农业创收,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政府应立足于实际,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地探索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科学技术在农业收益中的贡献率。大力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4、倡导男女平等地位,解决嫁女不养老问题。儿子和女儿在赡养老人、继承遗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纠正只有儿子才能养老的错误观念,适当明确女儿在养老中的责任与义务。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外嫁的女儿基本上不负担养老,但女儿的居住距离通常小于外出的儿子(一般女儿嫁在本县而儿子是在县外务工),更便于提供经济和情感支持,因而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四)坚持各方联动,营造社会养老氛围。针对留守老人的家庭照顾,要加大宣传强化子女对老人照顾的责任和义务,教育引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充分履行自己在照料、教育子女方面的责任,切实减轻留守老人照看孙辈的负担。1、巩固家庭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仍然扮演和发挥养老的重要角色和作用。要继续采取多种方式,稳定家庭养老关系,完善家庭养老模式,使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的重要方式。 2、构架集中供养体系。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社会的发展,留守孤寡老人的增多,集中供养已成为农村养老发展的方向,因此构建健全的集中养老体系成为各地方迫切需要探索的问题。这一点,我们县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如我们正在建设的中心敬老院,可集中供养500人,同时,配合各乡镇敬老院,目前已基本能解决我县农村孤寡留守老人养老问题。这样既可缓解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又可增加新的就业途径和岗位,还可以把一部分外出人员留在本地,实现多方得利共赢。3、重视农村基层社团组织的助老作用。通过老年人协会等社团组织加快建立志愿者队伍,实现与留守老人的互助。鼓励农村中的中青年人、健康的低龄老人、邻居等都可作为志愿者,在志愿者与需要照料的留守老人、留守老人的外流子女之间建立长期的联系,形成社会助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五)坚持畅通渠道,搭建精神慰藉平台。电话是留守老人与子女联系的主要交通工具,是留守老人精神慰藉的主要途径,除此就是子女逢年过节回乡探家。目前,我县电话普及率有所提高,农村大多数都是无线电话。但是这些还是完全不够的,社会、家庭都应当给予老人更多的关怀。1、积极推进农村通讯建设。农村通讯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电话的普及,为留守老人与外出子女之间的联系搭建平台,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积极联系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开发创建适合留守老人的资费服务产品,便于老人们沟通。2、加强活动场所建设。支持村委会集体建设,并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室的作用。各级政府对此应当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投入,以保障其正常开展活动。老年协会作为农村基层社团组织,应该组织起老人开展一些适合老年人的文艺活动、身体锻炼、育儿讲座等,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大力发挥村委会在解决留守老人养老问题重要作用,村委会可以充分整合利用闲置资产、闲置土地改建、扩建托老所,建立农村的公共事业服务阵地,为有托管需求留守老人困难人群提供托管服务。根据现有条件,可对乡村小学校等实现多功能开发,开办形式多样的留守老人活动中心、娱乐室。3、不断加强孝道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大事与老人商量,尊重老人的意见;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常回家看看”,记得挂念家庭,时常打电话回家了解父母的生活状况及身体状况,更好地敬老爱老。4、引导留守老人自我调节。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老人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如可以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村里的文化活动,参与邻里纠纷调节,担任村组经济发展参谋等,帮助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把自己融入到社会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留守老人逐步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从而更新观念,树立现代生活理念,充分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

摘要 随着的进步和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的逐渐延长,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也日趋增加,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也越来越受到医疗,狐狸工作着的广泛关注。如何提高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使老年人在身心愉悦的状态下度过各自的晚年生活,已成为当今老年人心理狐狸的重要。解决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对于老年人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已成为当今社区忽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关键词 老年人 心理 心理护理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机体而逐渐衰老,各项共仍呈直线下降,如食欲减退,误及记忆力和认识功能减退,失眠、视力下降、两耳失职、头发变白、免疫功能低下等等。这些都是老年人正常生理方面的改变,伴着健康状态和社会环境的改变,老年人的心理也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变化,出现一些心理健康问题,社区护理针对老年人的这些特点,对老年人的心理进行护理指导,以提高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生存质量。老年人的心理问题1失落感老年人由于社会角色的改变,心理上会产生一种失落感,从而表现出两种情绪:有的沉默寡语,表情淡漠,情绪低落,凡事都无动于衷;有的急躁易怒,易发脾气,对周围的事物看不惯,为一点小事而发脾气。2孤独感老年人由于丧偶、独居、离退休、人际交往减少,社会及家庭地位改变,生活中空间增多或身体心理及其它原因导致的行动交往不方便,使老年人感到空虚寂寞,心理上往往产生隔绝感或孤独感,进而感到烦躁无聊。如:有的老年人患脑梗死、脑萎缩而行动不便,心理上则产生自卑感,不愿意出门怕见熟人,自感低人一等,整天待在家里象与世隔绝一样,这样未免会从心理上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感。恐惧感老年人由于担心患病,自理能力下降以及给心理加重负担等问题的发生,心理上会产生忧虑感或恐惧感,从而表现出冷漠或急噪的情绪,有的老人身体早感不舒服,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对自给儿女增加经济负担,所以耽误了最佳的时期,使身体雪上加霜,增加了心理上的恐惧感。抑郁呀郁是老年人常见的情绪和心理失调,随着老年人的逐渐衰老,情绪变化也日益明显,有的老年人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抑郁多由于老年人受到慢性疾病的困扰及死的威胁,从而心理产生恐惧抑郁心理,有的老年人则因生活单调或失去配偶,家庭不和,内心空虚而产生了焦虑及抑郁,有的老年人由于退休后生活方式的改变,社会交往减少,缺乏归属感,造成心情抑郁,遇事灰心,悲观失望。 健忘老年人的年龄逐渐增加,身体日渐衰老,智力水平也会随之下降,表现为近期记忆力减退,常出现健忘,由此老年人经常忘记吃药,刚刚手拿着的东西,一会儿就东找西找;出门忘记关门,然后自问我关门了吗?这些都是老年人十分常见的健忘现象,这也是老年人近期记忆力衰退不明显,所以会出现经常唠叨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留恋过去,而对率挛锊桓行巳ぃ�荒芙邮埽�枷肜匣�?/P>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的因素2.1角色转变这是老年人离退休后的心理不适应之一。离退休后虽然是一种正常的角色变化,但不同职业群体的人对离退休的心理感受却不太一样。据调查工人退休前后心理感受变化不大,他(她)们退休后摆脱了沉重的体力劳动,有更充足的时间料理家务,消遣娱乐和结交朋友,并且有够的退休金和公费医疗,所以心理比较满足,情绪比较稳定,社会适应良好。但退休干部的心理状况就不大相同了,这些老干部在退休之前,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广泛的社会联系,其生活和重心是机关和事业,离退休后的生活重心变成了家庭琐事,广泛的社会联系骤然减少,特别是一些领导岗位的老干部更是感到很不习惯,很不适应。2.2 经济状况经济是保证老年人正常日常生活和享受健康的基础,我国老年人的经济收入一般都低于在职人员,加上医疗服务费用的逐渐上升,使老年人的经济来源缺乏独立可靠的保障。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靠自己的劳动和儿女供给,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儿女收入不佳的老年人而言,经济问题更加突出。经济收入的不足,社会地位不高,因而这类老年人容易产生自卑心理。所以直接影响了老年人的营养,生活条件和医疗卫生服务的享受,从而影响了其身心的健康。2.3家庭环境家庭是人类生活的最基本单位,老年人离退休后,从社会转向家庭,家庭便成为老年最重要的精神、物质和生活的依托。因此家庭对老年人具有特殊的意义,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具有重大的影响。然而许多老年人由于丧偶、独居、夫妻争吵,亲友亡故,婆媳不和,突发重病等意外刺激,生活于“空巢家庭”及不愉快的家庭之中,从而不仅导致生活上的诸多不便,而且在心理上也产生了许多问题,最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2.4 身心衰老具有价值观念和思想追求的老年人,通常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后,都不甘于清闲。他(她)们渴望在有生之年,能够再为社会多做一些工作,所谓退而不休,老有所为,便是老年人崇高精神追求的真实写照。然而,许多志高不减的老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却并不理想。他(她)们或者机体衰老严重,或者身患多种疾病,有的在感知、记忆、思维等心理能力的衰退方面,也非常明显,这样使得一些老年人陷入深深的苦恼和焦虑之中,从而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3 老年人的心理护理目前,我国导致老年人死亡的前三种疾病: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其致病原因多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因此,社区护士对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及对老年人的心理卫生健康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可以预防疾病和生理改变给老年人带来的影响,还能使老年较好地处理好各种自身的、家庭的以及社会的心理问题,使老年人保持较好的心理状态、健康长寿,具体措施如下:3.1 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 有针对性地介绍疾病的基本知识,治疗及康复,帮助老年人正确认识疾病,增强自我保健和自我照顾的能力,有的老年人总有躯体的某种病症,可能会加得他(她)们的狐独、恐惧、抑郁的心理,社区护士要和蔼、友善热情的服务,这样,可以增加老年人对生活的信心。教育老年人要树立坚强的信念,树立正确的生死。从生活中寻找生存的意义和乐趣。善于安慰、控制自己,对不良情绪进行调节,适当参加社交活动,充实精神生活,安排好家庭生活、保持家庭和谐与温馨,取得家庭成员的理解、支持和照料,从而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消除或减少各种心理问题。3.2帮助老年人保持与的接触 社区护士应多给予老年人特别的关心,经常主动与他(她)们沟通,帮助他(她)们认识自身的变化,尊重衰老的客观,帮助他(她)们安排适应新的生活,使生活充满情趣,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他(她)们走向社会保持与人交往,从社会生活中寻找生活动力,摆脱孤独,消除失落感和不必要的担心。如介绍同龄同爱好的人一起谈话,跳舞、扭秧歌,下棋等活动,使老年人的精神、心理得到满足。3.3 帮助老年人调整情绪 社会护士多给予老年人特殊的照顾,热情的关怀,减少其精神刺激,帮助老年人积极面对疾病,积极面对各种生活中的,对立正确的对待疾病的志度和信心,向老年人讲述和示范各种情绪调节法,如自我法,活动转移法,沟通调节法,环境调节法和适当发泄法等,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和锻炼,除了语言交流外,社区护士还应该增加一些非语言的交流如轻抚老人,搀扶老人走路,帮助老人做一些喜欢的事情等。多与老年人交流,调整他(她)们郁闷的情绪。3.4 保持家庭关系和谐 老年人身边关心,亲近的人越多,生活就越充实,因此要维持家庭关系和谐。社区护士在护理工作中多与老年人的家庭进行多方面联系,教育家属密切配合,多关心体贴老人,特别是一些丧偶及患有身体疾病的老年人,安慰开导家属,使老年人保持心胸开阔乐观向上的志度,减轻其孤独、恐惧的心理。3.5帮助老年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培养适当的兴趣和爱好 社区护士应考虑到老年人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鼓励老年人参加适当的活动如唱歌、跳舞、听、打太极拳、练气功,健身活动等等。这样能保持机体代谢平衡,促进身心健康,延缓衰老,丰富他(她)们离退休后的生活,并鼓励老年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为社会贡献点余热。3.6 帮助老年人保持乐观开朗的性格 社会护士在日常护理工作中,指导老年人时刻保持乐观的态度,充满好奇心,培养生活情趣,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一种美好的心表,比吃药更能解决生理上的痛苦”,老年人要学会挖掘自身的快乐的豁达,更要会享用自身宝贵的资源,只要每个人都能乐观、豁达,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那么其生活质量和人生价值将具有更大的社会。3.7强化老年人智力素质 鼓励老年人勤于,用脑,善于用科学的知识养生保健,既锻炼了智力,又学会了自我保健和照顾的技能,不是有句话叫“活到老,学到老吗?”进入老年学习的东西也很多,如:老年自我保健,老年社会学,老年心,家政学等,同时还可以了解国内外大事,了解社会变更,更新观念,紧跟步伐,既丰富了自己的生活,也锻炼了智力。.抑郁的护理 对一些抑郁的老年人,社区护工应其心理上的支持,经常与他(她)们交流,了解他(她)们的思想变化和情绪变化。在接触这类老年人时首先要尊重他(她)们,比如:主动与其打招呼,耐心听取意见,积极想办法解决他(她)们遇到的各种问题等等,使他(她)们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和被他人的重视。在尊的基础上关怀老人的生活,比如了解他(她)门的需求,沟通时的态度要和谐语言亲切温柔,从而消除他(她)们的抑郁心理,获得老年人的信任,使他(她)们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同时让他(她)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运动和室外活动,保持一定体力,维持自理生活的能力,并参加一些文娱活动,使其精神愉快。9对老年人健康的护理 首先帮助老年人安排规律的生活,老年人回将日常生活用品一放就忘,因此社区护工应指导老年人有规律地安放自己的日常用品形成固定的位置或指定日程安排,便于记忆,如帮助老年人将每日服用的药物固定摆放,安排合理的日程表,保持有规律的日常生活等,并指导老年人对健康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告诉老年人健忘是正常的衰老现象,不必过分担心同时还要经常提醒他,这样可以减少健忘带来的麻烦和。10老年人应“仁慈”社区护士在日常护理工作中指导老年人认识到“仁慈”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也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仁慈”就是要心地善良,待人宽厚“仁者寿”为无数长寿老人的实践所证实。在我们的生活中,长寿老人几乎慈祥善良,同情和帮助别人,同样也有自身的心理健康 。常言道“心底无邪天地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说,对人宽厚,帮助别人,不仅有益于别人,也有益于自身。比如:有条件的老年人,捐助一些希望小学的贫困失学儿童或因家境贫寒上不起学的有志青年,或者灾区等需要帮助的人,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营造一个善良友好的生活环境,对自己的身心健康确实会起很大的帮助。正确对待死之,消除对死之的恐惧死之是生命历程终结,人们从古到今始终避讳讨论死亡,特别是老年人,更是忌讳死亡,由于人们长期对死亡采取不接纳的态度,对于一个人因疾病的而处于临终阶段,往往不是看作是生命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是看作是医疗的失败,生命可能回被放弃。其实护理观念认为---死之理解为生命的一个阶段,死之只是生命有机体的自然变化,是临终阶段为患者提供了完美自我和个人发展的最后机遇,因此人们不应该对死之采取拒绝的态度,而应该采取接纳的态度,人们对死之的种种恐惧不是来源于死之的本身,而是来源于对死之的恐惧和焦虑,特别是到晚年或身患疑难病症时,便会掉进死之恐惧的旋涡,愁绪满怀,忧心忡忡,弄得自己卧不安席,食不甘味,梦幻纷扰,进而自暴自弃,消极悲观。[5]这样不仅会加速死之的到来,纵然活着,也将会把生命的乐趣剥夺。人生必有死,这是人生的客观规律“人生自古谁无死”如果真正懂得了这个道理,便会消除不必要的恐惧感,抱着坦然处之的态度,报纸乐观豁达的情绪,这样便可以使人摆脱恐惧感和忧虑感,使人心情安静,延年益寿。常言道“不怕人老,就怕心老”年老真言老,人老心不老,就会从内心里产生一种青春活力。面对死之,心理状态好的人,心志安定,气血调和,身体各项机能必然和谐,生理活动运行正常规律,就会硬朗,福寿永存,反之,则会激起神经系统的功能,必然导致许多身心疾病的发生。“信心是半个生命,淡漠是半个死亡”,人有了信心才能激发人的拼搏精神,产生顽强的意志,保持坦然的心境,乐观的态度,才能产生自身的抗病的潜在能力,任何时候,求生观念不可淡漠,老年人进入晚年并不意味着等待人生的结束,而是重构新生活的始端,因此社区护士应引导老年人正确对待、认识死亡、冲出死亡的恐惧,老年人唯有端正世界观,认识到死亡是生命的必然规律,这样既可以不忌讳死亡,亦不会陷入恐惧和焦虑之中,坦然面对一切,安度自己宝贵的晚年。5 小结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比例也逐渐增加,老年人的身心问题及社会环境引发的各种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社区护士在老年人的心理护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区护士必须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帮助老年人改变不良的心理行为和生活方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指导他(她)们自我的心理适应和调节,帮助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及良好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存质量和自身健康的群体水平。刘纯燕主编,社区护理学,湖南 湖南出版社,2001。142-149王青 杨代红,军队离退休干部社区保健需要与对策,中华护理杂志,1998 33(8):489-490张小玲 老年痴呆病人的家庭护理及预防保健,护士进修尽修杂志,1998,13(5):19李芳 许有芹 精神病人的社区康复护理 中华护理杂志 ,1998 33(7) 427-428颜廷健 社会转型期老年人自杀现象 人口研究

赡养农村老人的论文题目

农村养老老年人心理论文题目可以写作,农村老年人心理研究,阐述农村里如何养老。

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2.非货币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1)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二)家庭养老的主观条件分析1.传 统的孝道思想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4)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抬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5)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了效忠,显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伦理和政治双重意义。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广大农民总是认认真真地行孝,孝顺父母的意识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2.享受天伦之乐的本能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精神动力人是社会的动物,不仅有物质上的需要,而且有精神上的需要。老人害怕孤独,乐于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于是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群体感情,这就构成了家庭结构变化的向心力,形成一种牢固的封建家庭关系,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具有强大的保护职能,共同保护家庭成员和财产安全。每个家庭成员都脱离不了家庭生活,更脱离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而且家庭还有一定的稳定性,每个人都重家庭,轻个人,为了家庭的生存、利益和光荣,个人便可以忽略,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个人必须各安其分,在人伦规范所界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社会角色演好,而个人的真实意见和感受则慎藏于角色、行为之后。于是又形成近代农民家庭的内聚性和封闭性,主观上要求赡养老人必须在家庭内部进行。3.政府的强力推行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外在动力中国传统社会自实施君主专制制度以来,国家权力日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中。在“家天下”的政权模式下,统治者为了确保统治权力,努力造就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绝对服从的心态。孝的本意是顺从和“无违”,将孝扩展到政治关系方面,就形成了“以孝移忠”的思想观念。另外,老年人是政府业绩的形象代表。在传统社会,老年人是知识和智慧的代表,更是国泰民安和国运长久的象征。乾隆三下江南,其间五六次都有百岁“人瑞”迎驾道旁,他认为是“太和之气”,“用征寿世”的吉兆。显然,当老年人被赋予国运和德治的象征意义时,家庭养老就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公事了。因此,历朝历代的政府官员都将维护家庭养老作为国家任务进行推动。政府强力推行家庭养老的标志有三:第一,有负责相关事务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或专司其职的官员;第二,有保障家庭养老的制度和法规;第三,有维护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和道德。(6)中国历史上的家庭养老是通过民政部门主管,县级机构直管,吏部考课,监察部门分察,孝文化灌输等逐渐纳入政府行为范畴的。二、现代社会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过程中,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面临许许多多的挑战:(一)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人/户降到人/户,到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人/户,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为人/户。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结构,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比1982年增长个百分点。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1990年四普时城乡合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7)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 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二)竞争压力增加、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同时,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三)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各种挑战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和分化,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象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变革。导致这种变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两个因素在农村正在逐渐突出:第一,两代人的居住偏好。喜欢分开过,是现代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也可以说是人的现代性的一种表现。对我国14省市的一项调查表明,2/3的农村青年婚后一二年都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8)在老人那一端,也有个图清静、少麻烦的想法。第二,家庭人口外流或外迁因素。子女不在身边,在外地学习或工作,条件不成熟,两代人只好分居两地。显然,作为家庭养老,无论是传统模式抑或现代模式,有二个基本因素决定家庭养老的质量,一是子女的支持和关照程度,二是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经济实力、健康状况、人际关系。在农村,传统孝道观念的淡薄和老人自身经济实力的弱小,决定了农村养老质量的下降,也决定了养老社会化在农村存在的空间正在形成。三、当前中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分析现代社会,中国农村的养老方式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许多新的养老方式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认真分析比较研究不同的养老方式,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镇占21.0%,县(农村地区)占38.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9)(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笔者认为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 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 说还是离他们较远。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据笔者对河南省部分农村的调查,15%的农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之用。但是,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基础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农民人口多,占全国12亿人口的74%,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7285万,占农村人口的,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如何建立和完善,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2010远景目标纲要为中国农村养老指明了方向。特别是指明了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思路,那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是什么、是否已经成熟?能否替代家庭养老?”就成为每一个理论工作者必须关注的焦点。根据笔者多年来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主要有:(一)货币经济的发展非货币经济决定了交换只能在相同的时间和空间进行,从而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法分离,家庭养老成为必然。只有到了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社会化生产达到了极度发达的程度,生产单位由家庭变为工厂,家庭成员各自都是独立的商品者,依靠参加社会化劳动而取得工资收入,即以货币经济完全取代非货币经济,老人才能挣脱作为生产单位的家庭的桎梏,用货币来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维持生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才算成熟。因此,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的前提条件就是现代化的货币经济的存在。哈瑞斯说:“我们正在用老年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办法取代工业化以前孩子照看老年父母的制度。当这一过程完成之后,父母孩子之间真正的反哺关系的遗迹也将消失”。(11)可见,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他们的社会处于非货币经济即农业经济阶段时同样也是实行的家庭养老,不可用其它方式取代。(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养老的两个要素是物质保障和生活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是解决了养老的物质基础,但是对于一个人特别是对于一个没有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很低的老人来说,仅有钱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必须具备相配套的生活服务体系。生活服务的提供有三个来源,第一,老人自我服务;第二,家庭成员的服务;第三,社会化服务。家庭养老之所以经久不衰,就在于家庭成员不仅提供了充足物质资料,还提供了完善的生活服务,而且亲人提供的服务又是最细致入微和完美周到的。因此,不管将来社会养老保险多么发达,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家庭养老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老人自理能力的降低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就使得社会化生活服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关键因素。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个村的经济发达程度、社会化服务程度、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可程度是完全成正比的。据《经济日报》记者王培楠报道,2001年初,广东省东莞市率先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正式运作。全市参保农民76万,16. 2万符合退休年龄的农村老人领取了首笔养老保险金。这意味着,从2001年起,东莞所有20岁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岁至55岁的女性农民,将全部进人“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中。广东省东莞市之所以率先实施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在于小小的东莞2000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已达103. 56亿元,市、镇、村三级公有资产已达1168亿元,净资产652亿元;就在于每一个村的第三产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化生活服务水平已大大提高。(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许多地方现在还处于摸索阶段,国外没有现成的模式 供使用,国内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依据,操作的时候难免有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当的管理和不周到的服务都会影响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受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2000年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2)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养老保险制度越完善、服务越到位,投保者的热情就越高,保险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越没钱,服务就越无法提高,投保者越没有热情,保险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四、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现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制度也不完善,再加上农民素质、社会心理、东方文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民对保险制度的信任度、非货币经济等等因素的影响,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相比,状况很不如意。尽管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从目前农民缴费的情况看,人均缴费不到150元钱,根据他们的缴费额,几十年后,平均每人每月拿不到几元钱(相对于目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养老保险金,根本达不到保险的目的。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随着农村经济情况的好转,部分参与社会保险并最终获得部分社会经济来源的条件已经产生:第一,除极少数未脱贫的地区之外,中国农民已经过上了温饱生活,很多农民已经在向小康生活水平迈进,具有了一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经济承受能力。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杭州地区农民,开展养老保险的乡镇覆盖率已达到95%,一些富裕的年迈农民通过一次性交纳几千元养老基金,已开始按月50元、60元不等数额领取养老保险金(13)。第二,随着全国保险业务的发展,社会影响的扩大,计划生育政策手段的强化等等,农民参加保险的观念不断增强。他们开始理解到了参加社会保险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作用,自觉性不断提高。上海市早在1984年即顺应农民需要而推出了《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山东烟台从1989年开始,大胆地进行农村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喜忧参半的现状是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完全一致的。我国的农村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差距大,因而在养老问题上,各地情况差别很大,有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如东莞、温州以及山东的一些地方,而有些贫困地区,连一般的保费还无法收齐。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因此,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主要方式。五、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方式选择及立法的价值取向根据当前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农村中的主要养老方式,只不过这种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传统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辅助于多种养老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可以这样说,不管今后农村养老如何改革,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因此对于家庭养老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我们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切不可以偏概全,随意放弃对家庭养老的研究和规范,更不可武断地认为社会养老保险能够完全替代家庭养老。之所以说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家庭养老的成本较低。同居一室,家庭成员更便于照顾老人,无需由专人脱离生产而专职对老人进行看管,既不影响生产,又不影响养老,符合帕累托效率最优原则。第二,我国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由于诸多的原因,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全面推广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的情况下,家庭养老这种古老的养老方式不能随便地减弱或放弃。第三,家庭服务业不甚发达。即使人人都参加了社会养老,年老时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由于农村家庭服务业刚刚起步,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十分有限,因而,如果没有家庭这个养老载体, 老人们即使手中握着钱也仍然无法安度晚年。第四,思想观念、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对老人养老载体选择的影响。传统的“子孙满堂”观念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年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家庭的依赖性、对子孙理解的渴望会进一步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保险金的老人会选择离开自己的家人而与他人生活在一起吗?很显然,家庭永远都是最理想的养老载体。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的观念更新以及人口的流动对家庭养老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单靠原有的道德、法律法规对家庭养老进行规范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制度,必须将家庭养老放在重要的位置。养老的载体与养老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家庭愿意承担养老责任,但没有物质上的支持,老年人的生活仍然无法得到保障;或者相反,老年人仅有资金上的保证,但无人对其进行照顾,其生活也是难以得到满足。所以,在巩固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前提下,必须在农村强制推广社会养老保险,使农民建立防患意识,在其年轻力壮、创造力最强时,能有少部分的储蓄,以备年老、多病没有生活能力时所用。鉴于上述分析,根据我国农村的基本国情,参照“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农村养老的基本精神,我国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目标应该定位于: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14)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除了加强对全社会的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外,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要依靠完善法制。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障的复杂性,笔者认为,本着“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农村养老立法价值取向,我国农村养老法律体系可按以下思路构筑:第一,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第二,根据《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制订如下部门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等。第三,制订农村养老的行政法规。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集体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办法》。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相信其研究对国家今后的农村立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人口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方式的改变,导致相当多的老年夫妇和独居老人固守乡村,也使养老关系中的载体与对象发生了空间分离,养老的难度增加。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收不高,生活质量较差。目前我县除部分留守老人享受低保外,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养老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贴补。据了解,老人的劳动主要是种地,但因子女不在身边,许多农活要请人,成本高,收入低,很多老人农忙时都舍不得花钱请人帮忙,致使劳动强度极大。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子女在外务工谋生压力的加大,子女贴补缺乏稳定性,农村老人的经济收入更是少得可怜,因此,老年人生活相当俭朴。2、生活缺乏照顾,孙辈抚养负担重。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对农村留守老人而言都成为难题。同时,子女外出打工后,部分老人独居或配偶同居,大部分的老人与孙辈组成“隔代家庭”。还有不少留守老人的子女全部外出打工,仅留下老年父母及未成年的小孩,留守老人基本上没有子女在身边照顾。因此,老年人极害怕生病,害怕没有人照顾。很多老人都谈到“有子女在身边要安心得多,有个照应。”并且留守老人代为照顾的孙辈0—4个不等,负担极重。有的孙子年纪小,不能离身,给老人农作及家务劳动带来极大不便。3、隔代教育问题突出,心里压力较大。如果单从照顾孙辈的生活起居方面而言,只是增加老人的生活压力,增加劳动强度。但对小孩教育方面心理负担更重,主要因为农村老年人大多数识字不多,无法辅导小孩的学习,担心学习成绩差。特别是目前农村交通、通讯得到迅速改善,电视、网吧到处有,孩子在外的时间长,担心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老年人总觉得管理小孩力不从心。当孩子上中学后,由于相处时间大幅减少,孩子自控能力差,老人家庭管理鞭长莫及,这让老人极度担心却又无法监督管教。 4、家庭氛围缺失,精神生活单调。老年人口身体素质的下降和生理的自然老化,决定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并不仅仅需要经济保障,精神慰藉也同等重要。农村老年人过惯了苦日子,对物质生活往往没有过高的奢求,因此来自于子女的精神慰藉是老人身心健康所必不可少的。据调查,子女外出后,电话就成为留守老人与子女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的主要途径,除此就是子女逢年过节回乡探家。而实际上,有些老人连这样简单的基本精神慰藉都没有,有的子女一去就是多年却杳无音讯,有些老人甚至“不知子女是死是活”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农村留守老人大多过着 “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缺乏家庭温暖,使他们倍感孤独。特别是独居老人感到有时候心里话没处诉说,有时间没法打发,很可能出现抑郁症状,觉得生活没有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高,留守老人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他们与外界的接触也相应地越来越少。除了看电视、聊天,老人基本上没有别的消遣方式,精神生活异常单调。5、医疗难问题突出,健康保障丞待加强。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老人常年患病的比率高达70%以上,许多人是多病缠身。由于子女务工带来的收入提高,加之新农合的实施,留守老人就医条件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留守老人也只是对于一般的小病可以治疗,普遍存在“生不起病、拿不起药”的情况。而且老年人发病往往具有突然性,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可能会错过治疗时机,导致严重后果。对农村留守老人来说,“小病抗,大病拖”,已成了一种潜意识。农村留守老人除了存在上述这些主要问题外,留守老人家庭很容易成为盗贼的目标;而缺少青壮年男子在家中,也很容易沦为弱势群体,造成利益受损。三、对策与建议综上所述,劳动力外流引起的家庭结构、居住距离的变化直接和间接地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导致老年人的代际支持特别是经济和情感支持的减少,同时引起了隔代家庭的增加,加重留守老人的劳动、生活、精神以及抚养孙辈的负担。因此,为了适应这些变化,社会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一)坚持政策导向,着力构建良好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和谐发展,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亦如此。政策导向体现了一个价值观的导向问题。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站在人性化的角度,从提高生活质量、稳定家庭关系的角度出发,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乡村、和谐家庭,审视和对待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在经济布局上应尽可能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就业,大力发展本地经济,充分发挥本地非农产业务工成本低以及打工、务农可以兼顾的优势,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这既缓解了农忙时节和农村公益事业劳动力短缺的矛盾,又可以缓解“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无人照管等社会问题。(二)坚持制度支撑,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积极争取上级放宽条件,扩大农村低保比例,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二是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由家庭养老方式向社会养老方式过渡。三是加大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特别是力争把留守老人全部纳入新合疗范畴。如果财力允许,可以在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切实地解决农民特别是留守老人“就医难、费用高”的问题。四是要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化制度,给予进城农民工以市民待遇。在居住权、劳动保障权、子女教育权、医疗、福利等各方面给予农民工和城市市民同等待遇,降低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彻底实现外出务工农民的身份和职业转变,促使农民工由“单飞式”转移向“挪窝式”转移,实现由暂时性转移向永久性转移方式的转变,尽可能减少留守老人的数量,让尽可能多的外出务工农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同时,各级应共同协调努力,妥善安排城市外来人员的子女上学问题,降低外来人员在城市生活的门槛和限制,从而减轻老人因为子女外出而产生的隔代照料负担。(三)坚持创新方式,夯实经济供养基础。 1、多方争取资金。农村老人(包括留守老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家庭关系和农村大局作出了积极重大的贡献,全社会都应当自觉承担他们的养老扶助责任。要坚持舆论宣传引导、政策推动、制度促进等方式,引导多方各界出钱出力,参与解决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老人养老资金问题,形成家庭、企业、社会、个人、政府等多方共同出力、踊跃分担的局面,确保妥善安排留守老人问题资金需要。 2、发展农村地方经济,加强社区经济“养老”的支持力度。社区是老年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社会支持过程的展演平台。社区对农民养老的经济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一点要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村组应从各自的资源(并非仅指自然资源)状况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和集体经济。是那些不能下地从事重体力劳动及经济来源较少、较单一的留守老人们就可以发挥自己所长,在村办企业中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使老年人学会“自我保障”,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增强老人们的自信心,提高老人的社会地位,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提高物质保障。 3、增加农业创收,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政府应立足于实际,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地探索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科学技术在农业收益中的贡献率。大力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4、倡导男女平等地位,解决嫁女不养老问题。儿子和女儿在赡养老人、继承遗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纠正只有儿子才能养老的错误观念,适当明确女儿在养老中的责任与义务。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外嫁的女儿基本上不负担养老,但女儿的居住距离通常小于外出的儿子(一般女儿嫁在本县而儿子是在县外务工),更便于提供经济和情感支持,因而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四)坚持各方联动,营造社会养老氛围。针对留守老人的家庭照顾,要加大宣传强化子女对老人照顾的责任和义务,教育引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充分履行自己在照料、教育子女方面的责任,切实减轻留守老人照看孙辈的负担。1、巩固家庭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仍然扮演和发挥养老的重要角色和作用。要继续采取多种方式,稳定家庭养老关系,完善家庭养老模式,使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的重要方式。 2、构架集中供养体系。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社会的发展,留守孤寡老人的增多,集中供养已成为农村养老发展的方向,因此构建健全的集中养老体系成为各地方迫切需要探索的问题。这一点,我们县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如我们正在建设的中心敬老院,可集中供养500人,同时,配合各乡镇敬老院,目前已基本能解决我县农村孤寡留守老人养老问题。这样既可缓解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又可增加新的就业途径和岗位,还可以把一部分外出人员留在本地,实现多方得利共赢。3、重视农村基层社团组织的助老作用。通过老年人协会等社团组织加快建立志愿者队伍,实现与留守老人的互助。鼓励农村中的中青年人、健康的低龄老人、邻居等都可作为志愿者,在志愿者与需要照料的留守老人、留守老人的外流子女之间建立长期的联系,形成社会助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五)坚持畅通渠道,搭建精神慰藉平台。电话是留守老人与子女联系的主要交通工具,是留守老人精神慰藉的主要途径,除此就是子女逢年过节回乡探家。目前,我县电话普及率有所提高,农村大多数都是无线电话。但是这些还是完全不够的,社会、家庭都应当给予老人更多的关怀。1、积极推进农村通讯建设。农村通讯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电话的普及,为留守老人与外出子女之间的联系搭建平台,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积极联系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开发创建适合留守老人的资费服务产品,便于老人们沟通。2、加强活动场所建设。支持村委会集体建设,并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室的作用。各级政府对此应当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投入,以保障其正常开展活动。老年协会作为农村基层社团组织,应该组织起老人开展一些适合老年人的文艺活动、身体锻炼、育儿讲座等,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大力发挥村委会在解决留守老人养老问题重要作用,村委会可以充分整合利用闲置资产、闲置土地改建、扩建托老所,建立农村的公共事业服务阵地,为有托管需求留守老人困难人群提供托管服务。根据现有条件,可对乡村小学校等实现多功能开发,开办形式多样的留守老人活动中心、娱乐室。3、不断加强孝道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大事与老人商量,尊重老人的意见;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常回家看看”,记得挂念家庭,时常打电话回家了解父母的生活状况及身体状况,更好地敬老爱老。4、引导留守老人自我调节。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老人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如可以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村里的文化活动,参与邻里纠纷调节,担任村组经济发展参谋等,帮助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把自己融入到社会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留守老人逐步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从而更新观念,树立现代生活理念,充分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论文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论文摘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失地农民日益增多。目前,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各地也对一些失地农民杜会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探索,为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构建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可街接性。政府要承担制度建设的责任,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明显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在2006年4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2007年4月28日(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指导下,全国许多地方已经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但是,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不断显露弊端。如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使其今后的生活无后顾之忧,并顺利地被城市化,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利益,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是确保城市化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1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状况20世纪80年代、1992年前后和2003年前后,中国先后兴起了三次轰轰烈烈的圈地浪潮,全国各地数以千计的开发区、工业园侵蚀了大量的耕地。据资料显示,1987年至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万亩,2002年中国耕地面积净减少2529万亩,2003年中国耕地面积再次净减少3806万亩。截至2004年底,全国开发区占地万平方公里以上,已经超过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这场运动正在制造着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失地农民。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估计在4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izl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一般每征用一亩耕地,就伴随着个农民失业,这意味着我国“失地农民群体”将从目前约4000万人剧增至2030年的亿人,失地农民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对他们的土地征用过程当中,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采用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的办法,试图在短期内解决征地所带来的问题。由于该办法简单易行并给有关部门带来较大收益,所以被许多地方普遍采用。但最近两年这种办法的弊端不断显露,在国务院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一些地区出台了各种各样的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具体的做法上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一般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政府全面负责的社会养老制度;中等发达水平地区,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或者其中两方缴费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不发达地区,则可利用失地补偿金为失地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例如:(1)大连模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失地农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凡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被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范畴,完全由政府或集体出资,个人不必交纳任何费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地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2)青岛模式。青岛市唠山区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充分体现三方共担的原则”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的筹集,以青岛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区政府按照缴费基数的6%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个人和集体按照缴费基数的1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地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3)重庆模式。政府依托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失地农民商业保险的社会养老保障。重庆市探索出“政府+保险公司+农民”的补偿金发放新模式。政府把原打算直接补偿给农民的钱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资本管理及运作,每月固定发给失地农民180多元钱。(4)四川模式。政府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社会养老保障。2004年初,四川省出台的省委一号文件规定,从政府土地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从2004年起,对因国家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全部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探索出了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新途径。然而,由于目前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这些制度只能是在一些地区推行,并不具有广泛性,还有绝大多数的失地农民无所依靠。目前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针对失地农民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尝试,所以这些新生的制度难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进一步认清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才能使我国失地农民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缺乏权威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各地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各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性指导文件,对全体失地农民而言,缺乏国家法律规定和政府权威文件的支持。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瘴工作的开展,完全依靠各级政府领导自身的认识,“肯定”则全面推动,“否定”则否定一切。阻碍失地农民的正常流动。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必然要走出农村,到城市中寻找工作机会,但是由于各地对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政策不统一,一旦发生社会养老保障的纠纷,就会由于缺乏通畅、公正的解决纠纷的机制,而导致失地农民流动困难,限制了他们的自由流动。制度缺乏前瞻性。各地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运行了一段时间以来,已经逐渐表现出了某些落后性。制度设计没有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对接。各地政府大都从目前的经济状况出发,为了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采取政府保障、商业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模式,而没有考虑到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早晚要被城镇化,其社会养老保障也势必要与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相对接。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缺乏强制性。调查显示,在目前各地实行的各种社会养老保障中,政府强制要求失地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仅占参保人数过少,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大部分失地农民都存在着短视行为,他们更注重即时消费,而忽视未来消费。另外,由于他们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如理财能力不足,养老观念相对滞后等影响,无法对自己的养老问题作出合理的安排。如果政府不强制他们现在就为其老年生活作出理性安排,那么他们进人老年,生活水平将无法保障。基金增值渠道不畅,运营风险较大。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持续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到基金的壮大和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现行的政策,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一样,其增值渠道被限制在存银行、买国债的范围内,基金增值在正常的情况下很难达到预定的增值标准。再者,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物价指数波动较大,银行利率的变化也较为频繁。在年利率较低、投资渠道单一的现实情况下,要想使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有效增值很困难。2为失地农民建立与城镇职工相对接的社会养老保障我国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障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最初的国家保障到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参与;从各地政策不统一,到全国政策统一等,这些使得我国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逐渐被纳人到城市人口中,那么在为他们建立社会养老保障的时候,就必然要借鉴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避免走弯路。我国应建立与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相对接的、水平略低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与失地农民情况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我国人口众多,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的负担很重,完全靠国家出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势必要从土地收益中来考虑如何解决。有调查显示,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收益分配结构中,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得到大部分,失地农民获得的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就决定了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要由地方政府、集体及个人三方负担。有地方政府和集体参与的缴费,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就有了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将更高,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前途将更加乐观,我国今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建立完善制度,加大推进力度。社会养老保障对象的选择社会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应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来区别对待。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他们达到就业年龄以后,按照城市新生劳动力,进人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年龄在巧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没有就业的,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就业的强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年龄在劳动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一次性交足养老保险费用,从交足费用的次月起领取社会养老金。社会养老金的水平不能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是整个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失地农民本身并没有多余的资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可支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的补偿费。如果把土地的补偿费一次性发放给农民,那么有的农民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把它用光。另外,集体和地方政府部分的补偿费和收益,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也有可能被挪作他用。为了保证征地补偿款不被挪用,实现专款专用的目的,资金应直接从国土资源部门划拨。资金的筹集模式应借鉴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三位一体”的部分积累制,即由三方缴费“统账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费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这部分资金全部进人统筹账户;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费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和个人的缴费以个人的名义存人个人账户。考虑到失地农民收人不稳定的特殊性,缴费时间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他们可以按月缴纳、按季度缴纳、按年缴纳,或者是根据自己的收人情况,决定缴纳时间。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必须在个人账户中交费,够巧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养老保险墓金的管理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对失地农民的负债基金,是参保农民日后养老的“活命钱”,是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运行的基石,其管理和运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这项事业的成败。在管理上,政府要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首先必须由政府专职部门统一管理,建立财政专户,单独建账,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其次,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风险基金,用于应对紧急情况或根据物价涨幅适时调整保障水平,确保失地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不“贬值”。同时,对基金的正常运行要执行严格的监管,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管理。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与经营机构分开设置,前者负责对后者的监管和对社会保障市场的调控,后者负责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等,而且必须保障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公开性、科学性和独立性。社会养老保津基金的运营基金的运营要设法把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通过投资经营的方式实现增值。鉴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我们未必要将全部社会养老基金交由私营机构经营管理,可以交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在引进投资机构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对这些公司的资质、经营状况和信誉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认真地考察,同时引进多家投资公司,并引人竟争机制,通过多元经营,分散经营风险。要保证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顺利保值、增值,不能仅限于存银行、买国债,必须实现投资方式多样化,应适当涉足实物投资、银行存款、国债及其他各种债券、股票、投资基金、抵押贷款、外汇、期货和国际投资等,但是这些投资领域的风险和收益具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必须加强投资的监管。基金运营的监管要采取“社会监管”的形式,也就是要通过强化监管,最大可能地降低运营风险,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监管主体应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要设置专门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加强对经营机构的监督,重点应集中于金融、财务和业务方面,督促经营机构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为了防止舞弊行为,要建立市场准人制度,规定基金经营管理机构的最低法定准备金和相应责任,建立财务公开、信用和绩效评级制度以及严格的经济处罚制度。二是设立由投保人代表、村组集体代表和代表村组与个人利益的管理专家组成的监管理事会,理事会既监管经营机构的运作,又对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监督。这既有利于保证失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有利于防止政府监管机构的失职行为。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支付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采用了“统账结合”的模式。养老金的支付也应分为两个部分。养老金二社会统筹部分+个人账户部分。社会统筹部分按照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计算,养老金的水平经常根据物价指数和工资指数定期调整,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适应。个人账户部分失地农民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基金的缴纳水平和增值状况。缴费达到15年以上,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失地农民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发放,由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指定商业银行按月将养老金直接存人受益人的银行账户,此账户的设立和更改完全与受益人的身份证信息挂钩。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只要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即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登记开这一收益账户。同时,由于银行联网制度的存在,受益人不管在何处居住,都可通过居住地的银行取得这笔养老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整个人口的60%以上,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存在许多问题,积极推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探索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6年开始,民政部根据“七五计划”关于“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发展目标,开始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第二阶段是1991年国务院决定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民政部负责。并于1992年印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定了“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相关工作。第三阶段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相继颁发了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将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逐步从民政部门并入劳动保障部门。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许多地区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少法律保障从整体发展过程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缺乏法律性规定,大多是以政策、通知、会议决定等形式进行制度落实,缺乏稳定性和持续发展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出台的地方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专项制度,标志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向专项化方向发展。如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轮换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还专门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二)管理体制存在漏洞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因而对管理水平的要求很高,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之机构设置不健全,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出现了很多漏洞,如由于财务统计制度的滞后性和专业金融财务人员的匮乏,无法通过财务信息了解农保基金运营的真实状况,无法对基金运营进行有效监控。此外,不少地区的农保统计工作甚至从一开始就没有固定的组织人员、工作流程,从来就没有月、季、年的报表,导致相当一部分基础数据严重失真,无法通过统计数字制定准确的年度工作计划,也无法对以往的基金运营成果进行有效总结、考核。(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目前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75%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四)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下降到了%,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之养老更是奢望,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日益下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而且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对价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五)资金筹集与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农保资金现有的保值增值渠道亟待拓宽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而少数村、乡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利用公款为自己投保,养老保险成了这些人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影响了养老保险的运行和群众投保的积极性。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强制保险。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必将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按照现行制度设计,农保基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保险基金增值范围太小。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一)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是导致养老保险现状的根本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提出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战略思想,在工业化的驱动下,相关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政府通过户口迁移,粮油供应,劳动和社会福利、教育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逐步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1)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始于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它是我国二元社会结构得以形成和强化的制度保证,也成为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大障碍,这种以农村和城市身份为标志的城乡分割户籍制度,使农村人口不能自由地向城市迁移,它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与市场经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原则相背,二元户籍制度直接造成并维持了城乡居民之间过大的收入和消费差距;(2)政策主导的城市部门过度吸取农村剩余: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部门为工业部门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建国后照搬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实施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优先发展,实行“挖工补农”的战略。1953年开始实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人为实行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以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村吸收资金支持工业和城市发展,造成农村的贫困和城乡经济的进一步拉大。(二)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农村养老保险现状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生产力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所以国家对其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发展主要在农村,国家的管理可能会因管理层级太多而导致管理的失灵。所以,由于农业产业的弱势,在刚刚实行市场经济要求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国家就制定了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的政策。国家有关研究表明,从1952年到1990年,中国农业通过税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和储蓄方式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总量达亿元。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建设用地,而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即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太多,地区发展的速度快慢不一,所以,国家进行干预,规定政策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较为贫困的地区,政策的倾向对于农村的发展极为不利。(三)立法的滞后,直接导致无法可依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农村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一,没有法律约束力,基层无法操作,农民无法可依,参保积极性也就大打折扣。(四)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有的仍然留在民政部门,有的已经划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造成工作脱节,管理混乱。手续繁琐,领取不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断断续续的,缴费不定时也不定额,每到符合退休条件需要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要进城确认身份、年龄、缴费、时间等,农民费时费力费钱;而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还得进城领取养老金。这些,参保人员意见很大,从而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三、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一)基本原则1 城乡统筹原则。即使在城镇化发达地区,二元结构依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痼疾,城乡分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之一。50年来,城乡居民之间的种种不公平福利政策和障碍待遇,使注重人本社会的中国已处于尴尬境地。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扭转中国失衡的城乡居民福利制度的机会。2 因地制宜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即应该立足于我国国情,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各地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的不同适时、适当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当地区经济的总体实力能够提供剩余积累,而且从积累中提取的资金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当前的生活消费没有影响时,建立社会保险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时就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是不现实的。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其他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原则。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自我保障层次:家庭保障,体现为成年子女对老年人“反哺”;个人储蓄,以青壮年时的个人储蓄养老;土地保障还可以发挥其有益补充作用。政府负责层次:财政与政策支持;集体保障层次,传统的或新型的经济组织给予补助。逐渐从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保障模式过渡到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保障模式。4 循序渐进原则。第一,逐渐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第二,资金的筹集在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今后,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集体和国家支持的份额逐渐减少。第三,逐渐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衔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第四,现阶段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与家庭养老等保障制度相结合,今后慢慢过渡到完全的以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二)具体制度建议1 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1)法律地位亟待确立。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一种政府行为,应当有其相应的法律依据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经过1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已经建立起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基本形成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雏形。目前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将离开土地,需要进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中来。农村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应当从法律上明确,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可以搞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有条件而又自愿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2)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目前学术界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模式的选择有两种模式设计:其一是在《社会养老保险法》中单列一章;其二是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应当结合国家目前正在制定的《社会保险法》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第一,总则部分。对立法的依据和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进行详细的规定,立法的目的要着重把农村社会养老上升到“保障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权”的高度。第二,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应该包括非城镇户口的农村人口,坚持农村社会人员的养老保障的一体化,投保年龄按取得劳动收入的时间起算,一般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但16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纳入其中。第三,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中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养老金的确定、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的继承,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第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的管理、基金的解散,周转资金的计息,基金的运营原则、增值收益:监督管理、管理费用,税收优惠;第五,争议的处理及法律责任中应当包括争议裁决机构,对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缴、漏缴、少缴行为的处罚等内容。(3)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使其上法律体系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出全国通行的行政法规。同时根据《社会保障法》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税收减免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彩票管理办法》等2 合理规划养老资金的筹集与运作(1)资金的筹集以及各主体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应负的责任。基金的筹集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个人从自己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积累个人账户,以备养老。集体补助中所指的集体主要是传统地域性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组织和乡镇集体企业,但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集体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农民自愿联合创建的合作经济组织已基本萌芽并呈良好发展态势,所以集体补助部分的作用在逐步改革的过程中将逐步淡化。乡镇企业向股份合作制的转轨已大面积展开,对原来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有一定的改善,为乡镇企业的创收提供了更好的条件,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险也应该负责。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主要针对乡镇企业,集体提供的补助部分可以税前列支,其次国家可以从财政中拨款,给予农村一定的补偿;对于农业各税应该予以减免,减轻农民的负担与从土地上获得收益的难度,另外,还可以发行农村养老保险特种国债。但是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隐性债务”问题也需要解决,因此要与此协调。国家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建构中必须担负的责任有三:一是政策责任。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建立该项制度的根本前提。二是财政责任。该项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保证每一个农民基本生存的必然举措,政府有义务根据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推动其实行。三是法律责任。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立法,就是要通过法律规范和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关系,加强这项立法工作非常重要,对农村以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促进作用。(2)健全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保障基金的运行与保值增值的渠道。现在农民的投保积极性不是很高,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可以说是吸引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现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和运营的现实,不仅形成了过度分散管理带来的不合理管理费用和基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而且投资形式单一,只是储蓄的形式或购买国家债券,增值的效果很差。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养老金可以用于投资股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见,把农村养老资金投入证券市场是一条不可忽视的保值增值途径,因此,必须修改《证券法》,为农村养老资金的人市营造规范,安全的投资氛围。(3)加强农村养老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的法律责任制度。我国《刑法》第273规定“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并没有把农村养老资金列在其保护的范围之内,因此,必须修改该条款,使得农村养老资金能在《刑法》刑法的保护下得到最优化的使用。3 在管理体制方面(1)基本政策要稳定。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基本思想是:坚持低标准起步,坚持个人交纳资金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储备积累的保险方法,坚持自愿参加与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的制度。这些政策总体上看是合乎实际情况的,应当继续坚持,并逐渐完善。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早提出按商业保险运行,但商业保险公司因成本高、保费难征集而失去积极性。(2)改变观念,理顺管理制度,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本质特征是社会政策,而不是经济政策,是社会保险而不是商业保险,因此不应该走纯粹的商业化路子。在观念层面,国家应确立以社会性和公平性为原则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在行动层面,在该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应真正承担起国家保障的社会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应通过制度的完善明确规定集体和国家对农民养老保险的投入最低限额,并落到实处,从而确立以国家、集体为主,个人为辅的养老基金筹集模式,这是制度建立的关键所在。(3)加强土地保障。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也是目前农民所拥有的最可靠的保障资源,因此,在我国的一些保障项目在农村不能充分的实施和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加强土地的保障作用。首先,提高农用征地的补偿水平。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基准是“按原来用途的收益”进行补偿。也就是以原耕地上的农作物的收益为标准。以现在的农产品价值计算,这种补偿是很少的。要提高农地征用补偿水平,必须切实从农民自身利益出发,采用按市价补偿的新原则,并改革转让机制。使农民参与到转让土地的价格谈判,充分行使自身权利,发挥自主性。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特殊社保。被征地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照顾,将他们纳入保障范围,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将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为农民建立社会保险,政府给与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国家信用确保失地农民享有养老保障。这种思路是目前较具操作性的农村社会养老的过渡办法,符合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4)继续发挥家庭在养老问题上的重要作用。赡养和孝敬父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我国《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赡养老人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虽然,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有所削弱,但是赡养老人仍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同时,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收入上的提高也为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基础。此外,家庭养老还可以避免西方国家那种由于过度推进社会保障而带来的家庭危机,从而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促进农村社会进步。4 制度改革的目标现阶段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以是否有城镇户口为划分依据,如此对待农村社会问题,显然违背一个基本常识,因为中国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消除城乡差别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待遇是发展趋势,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结果。总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艰难的工程,需要政府的大力的扶持,也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我国在几十年的探索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也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相关政策,这些制度中有很多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是基于有限的经济发展条件,还不能在农村顺利地实施。但是我们应该在了解现实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加强立法和制度准备,使这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学习和借鉴各地区的成功经验,做好准备工作,一切从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出发,深入基层切实做好信息的调研,进行可行性分析,着眼于现实,本着为农民作实事的精神,避免人力和资源的浪费。同时,我们也要帮助农民转变思想,努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的现代化进程。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探析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

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 *** 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 *** 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 *** 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 *** 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 *** 补贴主要源于三级 *** 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 *** 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 *** 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

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

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 *** 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 *** 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范文二:逃费现象下的

一、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分析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不是非常全面,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资金收缴会成为死角,这就会使人们产生不平衡的心理,这也是逃费现象的导火线。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的公平性还有待提高,目前的这种制度是有地域、行业、身份之分的,而且个人的权益分配也不是太合理,从而影响基本养老保险收缴资金的公平顺利进行。再者,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率也不是非常合理,收缴率偏高,这会给人们带来经济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缴费的效率。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对策研究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不良影响,改善这种现象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说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便于有效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

在如今的这种法制社会,不管是何种性质的资金收缴,都需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在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这一现象时,首先要将相关的法律制度健全,最大限度地阻止非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另外,依据外国许多基本养老保险执行顺利的案例来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正常收缴的重要保障。所以,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让正常的资金收缴具有法律权威的保护,而且用法律手段惩罚逃费现象更能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基本养老保险的立法层次也要相应提高,从而引起更多人的重视。逃费人员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也要有足够的力度,起到警示的作用,要具有确保他们不会再犯的权威性。因此,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是解决逃费现象的有效对策。

2.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

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能够给人们一个公平合理的缴费制度,让大家自觉遵守制度,达到公民自觉缴费的效果。首先,制定的制度要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不能有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同时,制定的制度还需要具有普遍性,让所有公民都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资金,所制定的制度也要具有广泛的覆盖性,才能服民众。当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必须享有相应的权利,要让公民的老年有所保障,才能让他们从心底里愿意为自己的老年投资。另外,养老保险收缴的资金要适度,需要缴纳的资金要在他们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压力,久而久之,这种制度必然会引起民愤,也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更不能让社会和谐的发展。所以,国家及相关 *** 要有效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的现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收缴制度,才能保障养老保险的顺利进行。

3.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监督管理制度

有了健全的法律以及完善的收缴制度的支援,还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相关的执行人员,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执行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时,要加大稽查监督制度,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公正地处理逃费现象,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收缴制度。其次,在如今的资讯化时代,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强资讯化管理,我们可以将相关的收缴资金的资讯录入计算机,然后收缴双方也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计算机能储存的资讯也是非常庞大的,可以节省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再者,在这种监督管理机制中,也要有相应科学适当的奖惩制度,鼓励遵循制度的人,也大力惩罚逃费的人,这样,可以有效激励更多的人遵守相应章程,降低逃费现象发生的频率。

三、结语

总之,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是我国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确保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这也是我国公民养老的最大保障。同时,我们还需要将有效的解决逃费现象的对策尽快地落到实处,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正常执行提供有力的支援,这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有效手段,可以保障我国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