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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优秀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7:58:29

浙江财经优秀毕业论文

浙江财经大学硕士毕业论文是要求发表的。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研究能力,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而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他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四)关键词(Key words)

优秀浙江财经大学论文格式

毕业答辩的时候用的PPT不用写上长篇的致谢,当你写上过长的这些反而会让你的考官感觉你这个人过于麻烦。并且不会给你留下一个很好的印象。

相反的话,感谢的词语是一定要有的,比如说对你的老师,对你的指导人员进行一定的感谢,这个会给对方留下一个很深刻的印象。但是如果说你长期选择这种很长篇的致谢,会让大多数人都对你特别的反感,这是没有意义的。

毕业答辩用的PPT不需要写上长篇的致谢也可以写,但是到时候就不需要念了,只说这是我的致谢就可以了,因为答辩的时候一般才五六分钟的时间。

我的建议是可以放上,但不用很长篇,因为长篇的话影响PPT的美观和排版,可以简单致谢。

这个要根据你的要求:

首先如果你的答辩PPT上要求附上致谢,那么你可以将这些页面写上长篇字写展示在PPT的最后一页,你即将结束答辩的时候,简单提及即可。不用全部念一遍。

其次,如果你的答辩时间有限制,例如答辩时间要控制在3~5分钟之内,那么最后的致谢内容略显多余,因为在你的论文当中已经有这些内容,而答辩主要是展示你的论文结构和思路的。所以可以将这些不作为重点放在PPT当中。

最后,如果你想要致谢的人在场,你可以将这些放在最后的PPT中,这样显得较为正式。同时也可以为答辩加分。

论文致谢是一种仪式致谢,是感谢你读研究生来给予过你帮助和成长的人。如果你想拥有一个好的仪式感,那么将致谢放在最后的PPT中是可以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希望采纳,谢谢!

毕业答辩PPT不需要写上长篇的致辞,因为毕业答辩PPT只是为了更好的展示你的论文内容,而致辞一般是对老师的致谢和对同学聆听的感谢。通常毕业答辩的内容是需要致谢词相搭配的,显得更加礼貌。

篇一、毕业论文答辩ppt致谢词

感谢我的导师XXX老师。本文从选材、构思到写作、修改的整个过程,都得益于我的导师XXX教授的关心、鼓励和悉心指导。论文写作过程是一个梳理资料、探索问题的过程。在整个写作和修改过程中,X老师都给予我精心的指导和帮助。他严谨的治学态度、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勇于创新的研究方法深深影响了我,使我获益良多。近三年来,恩师在思想上、生活上也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恩师真诚宽厚的为人、乐观豁达的心胸也深深地影响着我对生活及人生的态度。感谢XXX老师、XXX老师、XXX老师、XXX老师、XXX老师、XXX老师、XXX老师、XXX老师、XXX老师、XXX老师,感谢您们三年来给予我的教导、帮助与关怀,我将铭记在心。感谢XX、XX、XX、XX、XX、XX同学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和你们在一起学习、生活的过程中,我总能体会到一种和谐和愉快,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最后向辛勤培育我们的浙江财经大学致以美好的祝愿!尽管在研究过程中我个人已是尽心尽力,但因学识有限,文章中难免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在此先致谢意。

篇二、毕业论文答辩ppt致谢词

转眼已到研究生生涯的结束之际,毕业论文的完成也接近了尾声。过去两年多的学习生活一直平静而充实,在此期间我收获了友谊,学习了丰厚的理论知识,开阔了视野,思维方式和表达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感谢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给予我无私帮助的良师益友,正是你们让我的研究生生涯充满意义。感谢我的导师,从选题到完成,本次毕业论文的每一步都是在您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不仅使我树立了远大的学习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导师对我提供了很多关心和帮助,对我时不时的犯错也表现了极大的宽容和谅解。您的亲切和蔼让我倍感温暖。感谢各位任课老师,你们风格迥异但是同样认真负责的教学,使我能够积累各方面丰富的专业知识,并很好地掌握和运用,为写作毕业论文打下了基础。感谢各位同门、室友和朋友们,在你们的帮助下我毕业论文的工作少走了很多弯路,加快了工作进展。也感谢你们在生活中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使我度过了一个温馨的研究生生活。感谢我的家人,谢谢你们默默的关心支持。最后,再次向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老师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浙江优秀毕业论文

您好,每年的优秀毕业论文都会收编的

浙大博导张秉坚手写129页毕业论文,每张图都画的十分好看,并且字迹工整,就像是打印机印刷上去的,整整129页。据小编了解张秉坚本科,研究生,硕士都毕业与浙江大学的不同专业,所以小编觉得浙大博导张秉坚本身就是个很硬核的人

接下来就由小编带领大家看看这位浙江大学博导张秉坚有哪些特别硬核的事吧。小编认为张秉坚最为硬核的就是由化学领域跨越到文物保护类的工作多年来都在为文物保护工作,用他对文物的珍惜与兴趣,当时张秉坚只是个追逐着化学工程的理工男,戴着一副眼镜,没想到一次机缘巧合让他进入了新的领域。从莫高窟到诸靓古城,张秉坚是诸多文物的工程师,而他也在努力复刻它们的模样,在张秉坚眼里,它们是鲜活的,他渴望着用他对文物保护的研究让它们恢复曾经的光彩,明媚。

并且张秉坚许多的发明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比如碳酸钙类石质文物的碳酸钙生物矿化加固方法等

在小编看来张秉坚更为硬核的是他竟然还有另一层身份。张秉坚同志在1987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是上海电影制片厂美术设计师其作品有《中国铁路史》、《春风又绿江南岸》不得不感慨一句,张秉坚本身就是很硬核的人啊。不仅在化学工程类和文物保护占有一定的领域,就连艺术类也有参与。小编感到很佩服,也不由有些惭愧,这样一个优秀的人,可以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也不断热爱。

这让小编想到一句话“人生就是在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过程”所以啊希望大家可以坚守自己热爱的行业,又或者坚持对某一个兴趣的热爱。

有过很多的经历,留下过很多的论文,学习过文物保护,也修复过很多的文物,了解了很多地方的文化知识,书法写的是非常好看的。

优秀的论文你也可以选择在(海洋科学前沿)期刊上发表呀~

江苏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挺不错的,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入选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由原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两所学校于2004年7月合并组建而成,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起源于1964年创建的淮阴会计职业学校。

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起源于1979年创建的江苏省淮阴粮食技工学校,先后更名为江苏省淮阴粮食学校、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

截至2015年12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812 亩,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3201 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万元;共设有9个院(系、部),开设32个专业及方向;共有全日制在校生7876人,教职工488 人,其中专任教师329人。

师资与教学设施: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教职工496人,专业技术人员39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8人,“双师”素质教师348人。具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7人。

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1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5人,江苏省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7人,淮安市“十百千人才”第二层次3人、第三次层次28人。

截至2015年12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共拥有央财支持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江苏省A类品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

央财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国家级精品教材、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省级精品教材15部,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11本、省级重点教材4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

2015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共完成省市级科研项目114项、横向项目59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获批达到44项,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 项,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135万元,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万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校不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JiangsuVocationalCollegeofFinanceandEconomics)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入选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由原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两所学校于2004年7月合并组建而成,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起源于1964年创建的淮阴会计职业学校;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起源于1979年创建的江苏省淮阴粮食技工学校,先后更名为江苏省淮阴粮食学校、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本地大学城中的高校之一。新校区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师资队伍强大,校园管理合理。食堂和宿舍的条件和环境都很不错,深受学生欢迎喜爱。除了有中外合作的留学班,也有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在此就读。校门口交通便利,直达市区。学习氛围很浓厚,重新又体会高中那般“齐心出力,力争高分”的感觉。

注意安全,拒绝极端。

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1、本学年本科毕业生。

2、外语成绩达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外语成绩在70分(含)以上者;

(2)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者(头尾六年有效);

(3)参加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及格者;

(4)外语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者。

3、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70分(含)以上。

4、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南京财经大学(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的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粮食部南京粮食学校,1981年升格为南京粮食经济学院,1993年更名为南京经济学院。1999年,南京物资学校并入南京经济学院。2000年,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入。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南京经济学院正式更名为南京财经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

学校拥有仙林、福建路和桥头3个校区,占地面积3005亩,校舍建筑面积95余万平方米;设有教学学院(部)18个,民办本科学院1个;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与政策”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本科专业46个;现有普通本科在校学生150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红山学院在校学生8000余人,继续教育在籍学生20000余人。

历经多年改革发展,南京财经大学的知名度迅速扩大, 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社会声誉全面提升,学校各项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显现出发展的强劲势头和改革的崭新气象。

浙江财经税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以不同的征税物件为分类标准划分出的一个税种。它对自然人的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法,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

[摘要]文章以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未来改革方向作为核心研究问题,通过对比以个人和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各自具有的优缺点,寻找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个税纳税单位。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及对国内外已有先进经验和成熟税制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文章认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

1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与比较:个人与家庭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

随着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不断演变与发展以及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个人、家庭及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就是把单独的个体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仅就纳税人本身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税法允许扣除专案后的所得进行纳税申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只允许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此外,国际上采用这种制度的还有日本、丹麦、芬兰、纽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家。其中,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较为成熟,在税制设计和税收征管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日本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综合所得税制并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综合,它同时以分类征收为补充,即对纳税人取得的大部分收入进行综合课征,对特殊专案实行分类课征。在费用扣除方面设计了成本扣除和生计扣除,不仅充分考虑了取得各项收入耗费的直接成本,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差异。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的课税原则和完善的税前扣除机制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同时也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和量能负担原则。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就是将家庭所有成员取得的全部收入作为应税收入,减除税法允许扣除专案后的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目前,国际上坚持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有法国、菲律宾等国家。以法国为例,法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纳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法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引入了家庭系数制,即给家庭中每个成员设定一个合理的系数值,一般成年人的系数为1,孩子的系数为,然后用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总额除以家庭系数得到应税收入。例如,在法国一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三口之家月收入总额为45000元,该家庭中夫妇的家庭系数都为1,孩子的家庭系数为,故该三口之家的家庭系数为。因此,可计算出该家庭本月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额为1800045000÷元。由此可以看出,纳税人的婚姻状态和所抚养的子女数直接影响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家庭人口数越多则家庭系数越大,在家庭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应税收入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少,这充分体现了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

可供选择的纳税单位

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选择一种纳税单位进行申报纳税,每种纳税单位都设计了与之相适应的税率。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的生活婚姻状态选择一种最优的纳税单位。目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就是这种申报制度。在美国,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从户主申报、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单独申报、丧偶申报和单身申报这五种型别中选择一种与自身家庭状态相适应的课税单位。例如,同样是已婚夫妻,他们既可以选择分别独自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合并收入后进行联合申报纳税。这种可供选择纳税单位的申报制度给纳税人提供了充分的筹划空间,从而激发纳税人的自主纳税意识。当然,多种课税单位的税制设计使得美国税制变得愈加复杂,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从本质上来看,美国实行的可供选择的课税单位是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综合,而且这种税制设计过于复杂,征管成本较高,我国尚且没有实施这种税收征管模式的环境和条件,因此下文主要研究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这两种税收制度。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婚姻中性原则是指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不会对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产生影响,即课税单位的确定不能给婚姻状态不同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的税负。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意味着每个人都只对自己取得的收入单独进行申报纳税,即配偶中一方取得收入的高低并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应纳税额。这种税收制度充分体现了个人主义原则,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

2征管简便,便于税源监控。

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只涉及独立个体的经济行为,即在税收征管时,对家庭某一成员课税不用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便宜征纳双方。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源监控时,更容易获取个人的收入资讯,从而便于对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所得进行源泉扣缴,防止税源流失。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未考虑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造成横向不公平。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虽然具有简便、透明的特点,但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从而造成个税征收的横向不公平。下文将以工资薪金为例,用例项说明当家庭总收入相同,而家庭成员收入构成不同时,各个家庭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有什么不同。从上表可直观看出,在采用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相反,夫妻收入差距越小,家庭税负越轻。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进税率,收入悬殊的家庭收入较高那方面临的边际税率较高,税收负担较重。因此,这种征收管理办法可能会导致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款而改变自身的经济行为,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

2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未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

我国现行采用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未考虑到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情况,很难体现纳税人的整体负担水平。一个家庭的纳税能力除了与家庭收入总额直接相关外,还间接受到家庭构成因素的影响。如,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身体状态、赡养人口的数量、生活支出情况等因素。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分类扣除,分类适用税率的方式征收税款,并未设定对特殊专案的扣除与豁免,因此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尤其是对过高收入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得不到很好发挥,有时甚至起著“逆调节”的作用。例如,甲乙两人均为普通工薪阶层,每月收入都为7000元,甲单身,几乎没有家庭责任;而乙为五口之家的一家之主,上有父母需要奉养,下有子女需要养育。在这种情况下,乙的生活负担明显比甲重得多,因此两人的纳税能力必然也是不同的。但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甲乙两人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均为7000-3500×10%-105=245元。以小见大,我国现行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不公平现象。

3夫妻双方通过转移收入逃避税收。

前文所述已经阐明在实行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这样一来,收入悬殊家庭的夫妻双方就会想方设法对应纳税所得进行转移和分散,拉近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以寻求较低的边际税率,从而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而我国现行的个人单独纳税制度刚好给这类家庭提供了可乘之机。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富有横向公平。

家庭是一个基础的经济单元,家庭经济负担严重制约著纳税人的负税能力。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能够充分考虑到各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差异,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负税能力。此外,只要一个家庭的收入总额不变,不管收入在夫妻之间怎样进行分配,整个家庭的税收负担就保持不变。这不仅充分考虑了家庭成员的收入构成和家庭负担差异,还可以避免家庭成员之间通过资产或收入的分割转移进行避税,从而防止税源流失。

2符合税收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 *** 征税应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执行。当个人所得税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时,为了达到家庭经济效率的最大化,夫妻双方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家庭最有利的一种工作组合方式: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工作或一方工作一方留家照料。由此可以看出,家庭联合纳税相对于个人纳税能更好地使一个家庭的福利实现最大化,并且能达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前文已经说明,当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较大时,家庭联合纳税有利于减轻税负;当夫妻收入差距较小时,家庭联合纳税反而会加重税负。这样一来,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会给不同婚姻状态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税负,从而影响纳税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2流动人口过多造成按家庭课税成本太高。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程序的不断加快及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和选择异地工作的都市白领越来越多,这使得我国劳动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动性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我国流动人口超过两亿人,这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型别,使得社会上产生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夫妻分离等许多跨越空间地理位置的新型家庭型别。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异地家庭每个成员的经济状况,不能及时获取异地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资讯,不便于税务机关对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倘若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会使税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加重,同时也将大大增加税收征管成本。

3难以掌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怎样对异地同一家庭人员的收入状况资讯进行收集整理,一直是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由个人向家庭变革的最大技术问题。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人户分离”、“异地收入”现象,在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下,怎样获取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资讯并对其进行合并课税,成为了最难跨越的技术障碍。此外,税务机关目前尚未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起资讯互通渠道,难以掌握纳税人真实的家庭财产记录,特别是股息、利息、红利等游离于监控之外的收入,造成监督上的疏漏和税源的大量流失。

4现行分类税制难以确定费用扣除总额。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课税就意味着将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汇总在一起,然后扣除整个家庭必要的生计费用总额后对其统一课税。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是将纳税人的所有应纳税所得,按其各自的性质和特点划分为不同型别,每一类的扣除标准都不尽相同。可以看出,在分类征收模式下,难以综合考虑整个家庭的费用扣除总额。并且,随着现代化程序的加快和社会的不断变迁,我国的家庭结构也在不断随之变化,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实行家庭联合纳税就意味着要对不同结构的家庭加以分类,并制定出全新的与之相适应的费用扣除标准,这无疑是一项艰钜的任务。

2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建议

一方面,我国当前实行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具有诸多弊端,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背景下迫切需要改革;另一方面,最近备受青睐的家庭联合纳税申报制度虽然富有横向公平,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个税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但因其不具有婚姻中性,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造成“扭曲”,因此单纯的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也不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最优选择。综上所述,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未来改革的主要方向。

采取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收入要合并纳税,夫妻收入合并纳税后的总体税负相对於夫妻双方独自纳税的税负水平或升或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为了使家庭联合纳税符合婚姻中性原则,我国台湾地区实行了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即夫妻的薪酬所得可单独计算征税,其他所得仍需汇总计算征税。台湾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合并申报第三项规定,“不论夫妻采用何种财产制度,其所得均应依法合并申报。”在合并申报制度实施初期,所得税法要求夫妻的全部所得都应进行联合申报纳税,然而在税收实践中逐渐发现联合申报会产生较高的累进税率,从而使夫妻合并纳税后的税负水平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婚姻中性。因此台湾当局对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决定采用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既具有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合并课税的优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配偶间薪酬的累进税负,尽量降低对婚姻的干预程度。

建立完善的综合资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

我国目前还缺乏一个能将纳税人家庭相关资讯有效地综合起来的资讯平台,也缺乏与金融机构、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及资讯共享。据证实,为了给家庭联合纳税征管模式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资讯联网工作已于2012年在我国 *** 部门的大力推进下全面启动。此外,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和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我国金税工程已取得巨大成就。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最终将建成一个实现资讯互享、覆盖范围广泛的现代化税收管理资讯化系统。这种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网路平台,将税务部门及其他相关 *** 部门的资讯实现互通,从而促进 *** 各部门间的资讯交流和共同协作。在这种资讯共享的管理环境下,税务部门能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纳税人家庭情况的变动,从而有利于税制设计,加强税源监控,简化税收征管工作。

简化家庭的概念,引入家庭系数制

家庭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税收征管时如何明确界定家庭的范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例如,家庭联合纳税中的“家庭”究竟是指一对夫妇和子女的两代之家还是多对夫妇和子女的几世同堂大家庭。家庭范围的界定不清晰使得按家庭课征个人所得税变得愈加难以操作和复杂化。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我国目前一共大概有亿户家庭,家庭规模平均为人。对比往年资料可知,我国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为我们选择家庭作为纳税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这种趋势下,税务机关可选择核心家庭作为根本课税单位,即不是以共同生活而是以婚姻关系作为家庭的划分标准。这样,税务部门在制定税率时就以核心家庭为根本出发点,对于一个两对夫妇的三代之家或人口更多的家庭可采取拆分方式。在简化家庭概念的同时,我国还可引入法国的家庭系数制,即对家庭每个成员设定一个合理的系数值,然后用家庭系数去除家庭联合申报纳税的那部分收入得到应税收入。

建立混合计税模式

混合所得税制又称分类综合所得税制,顾名思义,是指对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分类分项课税,其余部分收入加总合计课税。混合所得税制兼具了分类与综合两种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点,未来会受到更多国家的推崇与采用。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具有便宜征纳双方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面。分类分项扣除使得应税类别越多的纳税人被允许的费用扣除总额越多,从而难以准确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综合负税能力,不符合量能负担原则。而综合所得税制虽然最能反映纳税人的整体负税能力,但其管理成本高、难度大。因此,结合当前国情,我国可借鉴日本个人所得税的先进制度与经验,对纳税人的大部分所得采用综合征收,对特殊专案所得实行单独计税,如资本利得。在费用扣除方面,对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必要的成本扣除及根据家庭负担状况进行生计扣除。这种税前扣除机制不仅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取得各项应税收入耗费的必要成本,同时还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生活负担的差异,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和公平税负原则。

3结论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不仅具有家庭联合纳税的优点,同时也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从理论上而言符合我国当前实际国情;从情感上而言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从操作上来看,不可否认目前尚存在着难以跨越的技术障碍,但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一再推托。当前国情下,我国尚不具备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的必要技术条件,但这不能成为我们止步不前的理由。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其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效果,即达到“有钱人多纳税,穷人少纳税”的目的,同时又不影响婚姻中性,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恰好能满足这一设想。因此,我们应主动创造条件,顺应民意,使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早日落实,成为民众福祉。

参考文献:

[1]陈思.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的选择与完善[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报,2010,21:30-33.

[2]崔志坤.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国际趋势、典型实践[J].税收经济研究,20125:42-50.

[3]贾康,梁季.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J].动态经济学,20103:37-43.

[4]李华.家庭还是个人: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选择[J].财政研究,20112:31-34.

[5]李思雅.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优化选择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学院,2012.

[6]马淑红.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的分析与思考[J].攀登,2005,105:86-88.

[7]岳树民,卢艺.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J].税收经济研究,20133:1-7.

[8]郑春荣.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选择:基于婚姻中性的视角[J].经济新视野,2008,22

范文二:个人所得税制现存问题与对策探讨

个人所得税的收取人群包括本国民众、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在经过多次调整之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所采取的征收模式为分类制。

1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模式

造成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尚且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而引起的民众心理失衡。

现有税制对费用扣除的规定不科学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制度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对于居民所得税的免征额也是完全统一的,这样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居民缴纳费用的公平公正性,但是却并没有实际考虑到纳税居民的个人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地区之间消费水平的差异。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及实际负担能力如赡养老人、养育子女、房贷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现有税制实现分类制征收模式不够合理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对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收入难以区分,可能造成收入相同而纳税不同的现象发生。例如王某是企业的设计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而李某个人从事设计工资,每月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1-20%]×20%=1280元。两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差935元。同样的一个月劳动所得,却由于我国费用扣除制度对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务报酬收入课征办法不同使李某多缴935元的税款。

现有税制无法充分贯彻立法原则

我国个人所得税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缓解收入差距,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几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现行税制已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反而造成了综合收入多税负轻,而经济来源平均较低但是收入相对集中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此外,现行税制还在一定程度上为税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纳税制度存在不公平现象

纳税不公平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之间,按照现有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按年计征的主要纳税物件有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特定的某些行业和薪资来源,这样的征税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某些特定行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与普通企业员工的纳税差异,其次,税务部门虽然对应缴纳税资的企业专案有着统一规定,但是在税收的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大差别。

2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对策

改革课税模式

将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进行融合,将两者进行统一应用,实现对不同性质税款的合理收取。在当前的经济转型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会不断随着经济发展进行调整,应用综合税与分类税的混合制度进行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偷税漏税、税收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实现税收管理水平与税收环境的和谐统一。

合理制定费用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不能仅仅根据薪资水平与资金性质进行评价。众所周知,我国地广人多,因此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与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都各不相同。除去统一规定的免征额,对于其他减免政策需要进行严谨系统的分析。

将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制向综合制改进

首先就需要采用不同税率对纳税人的分项所得的征收分类税进行预先扣除,当纳税年度结束后,再由纳税人对全年各项综合所得税进行合并申报,同时通过多退少补的方式对年度内已纳税金额进行清缴汇算。

加强公民纳税意识

完善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以推广,强化税法宣传,让每个公民懂法、知法,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首先可以借助先进的现代电子科学技术,通过与银行合作建立完善的资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避免由于资讯错误而造成税收管理的负面影响。资讯管理系统需要对个人的收入来源、收入数量进行详细的监控与核查,此外,还要对个人持有的不动产与流动资金进行定期登记核实,以实现对纳税人的财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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