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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杰克伦敦

发布时间:2024-07-05 00:52:28

毕业论文杰克伦敦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著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等50多本书。 火一样的性格 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的困难当做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就是在他富裕的日子里,他的生活也是充满冒险的。他买地产,办牧场,种树木,修建豪华的新居,宴请宾客,过着沸腾的生活。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很擅长描写周遭环境,通过描写环境和人物动作、心理活动来塑造意境,烘托出了主人公的苦难和进入绝境的感觉,然后又用意境来衬托出主人公的精神品质。这一招屡试不爽,因为它的因果关系无可挑剔,只要作者把握好细节就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很好地凸显主人公的品质。而这里的一段心理活动很真实,虽然我们没有经历过那种场面,但一样能够感受到那张境况下的压力。他只能“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 刚强地打起精神”,因为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这些物质上的实实在在存在的困境那样强大,他却还能“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虽然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 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杰克·伦敦是一个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半工半读才取得成就的作家。他那带有传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往往描写太平洋岛屿和阿拉斯加冰于雪地的土著人和白人生活,大部分都可说是他短暂一生的历险记。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来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热爱生命》就曾受到列宁的赞赏,直到逝世的前几天,列宁的手里还捧着它。关于杰克·伦敦的名言 1青年总是年青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2得到智慧的惟一办法,就是用青春去买。 3丢给狗一块骨头算不上慈善。和狗同样饥饿,又能和狗分享一块骨头,才是慈善。 4爱情待在高山之巅,在理智的谷地之上。爱情是生活的升华人生的绝顶,它难得出现。 5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 6凡是使生命扩大而又使心灵健全的一切便是善良的;凡是使生命缩减而又加以危害和压榨的一切便是坏的。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评语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 评语 一

初稿评语

论文题与论文的内容基本相符,结构基本完整,语言也比较通顺,没有大的语法错误。问题是,全文引用的部分太多,自己的分析太少,有些分析有抄袭的痕迹。应当说,完成这篇论文所需的材料已经具备,作者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材料进行分析归纳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二稿评语

在一稿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合并了某些不必要的段落,重拟了论文中某些章节的标题,修改了某些病句,参考文献中的错误也得到了纠正。

新的修改意见包括:摘要的首句,关键词的更换,对影响Jack London的一生,并在其作品The Call of the Wild中有所体现的Superman还应有进一步的说明。时态用法上的部分混乱情况还需纠正。引用部分过多,自己的评述太少,有的参考书目在文内根本未提及是一个不太好解决的问题。建议从London是所谓超人,Buck也是超狗的角度说明两者之间的联系以及作者生平对其作品的影响。

定稿评语

论文题与论文的内容基本相符,结构完整,语言比较流畅。即或在初稿中除了分段过细外,也没有发现多少严重的语法或拼写错误。作者试图从Jack London的生平中寻找作家与其小说中某个人物的关联。从内容看,作者对原著比较了解,也收集到了相关的资料,但仅限于资料的罗列,如何通过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是论文写作应达到的目的,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作者所下的功夫还不够。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评语二

初稿评语

论文涉及的内容对跨国公司内文化冲突的解决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论述比较充分,条理比较清晰。在东西方文化的对比中,作者举了很多有趣的例子,但对近在眼前的中国的例子却很少。东方文化的例子多取自日本文化,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文章层次分得过细是另一个缺点,几乎一个自然段一层,如不仔细看反而更令人糊涂。在打印格式、拼写、用词上有不少错误,特别是论文的后半部分。参考文献部分尚缺出版社地点。

二稿评语

在一稿的基础上有较大改进。主要的问题多已解决。特别是一稿中分层太细、缺少中国文化例证等缺点。语言上的错误纠正了许多,但仍有上次指出的错误没有更正,如course,cause不分等。参考文献的排列也还存在一些小问题。引言部分还是没有标明出处。

定稿评语

毕业论文设计总结的结构完整,各部分基本符合英语论文的写作规范。作者试图从东西方文化对比的角度分析跨国公司内的文化冲突并寻找解决的途径。为了写好这篇论文作者显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论述比较充分,条理也很清晰。遗憾的是,由于作者本人没有跨国公司的工作经历,也没有去跨国公司作相应的考察,因此,她的论述只能基于阅读中获得的二手资料,而所谓东方文化又多以日本的资料为代表,要解决人们更为关心的在华跨国公司内的文化冲突问题,读者更需要的则是中西文化的对比,这方面作者虽然在以后各稿中补充了一些,仍显不足。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评语三

初稿评语

论文的选题很好,有创意。作者对Maslow的心理学理论及Jack London的原著都有所研究。问题主要表面在:1:对英语论文的格式很不了解,Introduction部分又是图表又是分节。毕业论文结论不够好,参考文献的排列也不规范;2:观点方面的错误在于竟然认为人类心理学的理论也适用于动物。其实杰克伦敦作品中的那条狗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拟人化了的,是体现所谓权力意志的超人,或super dog。此外语法上也有一些错误。

二稿评语

作者在一稿的基础上作了比较认真的.修改。论文从内容到形式上都有很大的改进。从网上下载的两个与文章内容关系不大的流程图已被删除。前言中的部分内容已按要求移到了正文部分。添加了结论部分,尽管内容还有待充实。参考文献部分已重排但仍有不规范的地方。

定稿评语

论文的选题很好,有创意。据了解,作者是在 商务英语 的 学习 中接触到Maslow的心理学理论的。而初次读到Jack London的The Call of the Wild则是在大学二年级的英语阅读课上。为了写好这篇论文,作者作了一定研究,特别是Jack London的原著。从作者对原著的引用情况不难看出,她对原著的内容是相当熟悉的。作者的写作态度比较认真,能按照学校的要求与自己在开题报告中拟定的写作进度分阶段地完成论文的研究与写作计划。对于初稿中从形式到内容等方方面面的错误,一经指出,作者都能认真对待,反复修改。尽管语言仍略显稚嫩,但论文条理清晰、说理充分,观点具有独创性,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失为一篇好文章。

分析杰克伦敦白牙中的自然主义论文有其他要求 简单哦.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著有《马丁·伊登》《荒野的呼唤》(或译《野性的呼唤》)等50多本书。 杰克·伦敦24岁开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十六年中他共写成长篇小说19部,短篇小说150多篇,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这些作品共同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杰克·伦敦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在病榻上时,曾特意请人朗读小说,其中就有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列宁给予这部小说很高的评价。[编辑本段]写作风格 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编辑本段]火一样的性格 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的困难当做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就是在他富裕的日子里,他的生活也是充满冒险的。他买地产,办牧场,种树木,修建豪华的新居,宴请宾客,过着沸腾的生活。[编辑本段]杰克·伦敦的一生 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荒野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 杰克·伦敦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通过半工半读最终取得巨大成就的作家。他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生活经验之丰富在世界作家之中是不多见的。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示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 年少时光 穷苦和缺少欢乐的童年使 杰克·伦敦 早早地成熟了。杰克·伦敦从10岁起就不得不半工半读,只要有可能,他就会把时间都用在读书上。不满9岁时,杰克·伦敦就已经熟读了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汗伯拉》。他还读了一些从雇工那儿借来的一毛钱一本的小说,他抓到什么就读什么。杰克·伦敦11岁离开牧场来到奥克兰,在免费的公共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读着能借到的第一本书。到16岁之前,他一直是做工——读书,读书——做工。因为贫困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后便去工作,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他最喜欢的活动是驾驶船只。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别人几乎难以相信,可那是事实。后来他攒了一点钱,买了一只小船,原来是为了好玩,不久之后却结识了蚝贼,便也跟他们一样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闯荡。不久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巡警去追捕追捕蚝贼。 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途中他经过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参加了狩猎海豹的种种活动。因为从小在海湾里玩船,他驾船很有一套,在船上年纪虽小却深得船主和同行们的赞许。又因为从小饱经摔打,能够参加水手们最野蛮的活动,所以他交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有趣的和可怕的故事。这些都成了他的海洋小说的宝贵素材。《海狼》描写的猎海豹船的丰富生活便是一个精彩的例子。 惊涛骇流中的海洋生活是艰苦的,但他没有忘记读书,在返航驶入旧金山湾时,他已经读完 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 第一次写作获奖 远航归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了《呼声》杂志的写作竞赛,荣获了第一名,得到奖金二十元(第二、三名都是大学生)。只受过小学教育的杰克·伦敦第一次显露出他的创作才能,这要归功于他平时的勤奋学习——他认真阅读文学大师们的优秀作品,并且养成了作笔记的习惯。也许他便是受此鼓励,走上文学之路的。 教训·醒悟 这时杰克·伦敦已经从早期的蒙昧里醒悟过来。他立志掌握当时最先进的技术:电气,便到奥克兰电车公司去求职。他对经理说他为了掌握技术什么苦都肯吃。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的死去活来。后来他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工人被他顶去了工作,那两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个月才拿三十元。而且一个被他顶去了工作的人因为有一妻三子要养活,却又无法为生,自杀了。这对于杰克·伦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他愤然抛下了手里的煤铲。 这次苦役让他懂得了一个可怕的真理:无论自己如何身强力壮,十年、二十年之后总会有更年轻力壮的人来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那时正是美国大萧条的一八八四年,他参加了从旧金山到华盛顿去请愿的失业者队伍,向东海岸进发。他途中因故脱离了队伍,便偷乘火车在北美大陆流浪,跟车警、乘务员捉迷藏,周游全国,以此为乐。他曾经被捕,发作了三十天苦役,亲眼见到了美国监狱里骇人听闻的现实。出狱后他偷乘西去的列车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再从那做水手南下,回到旧金山。这次特别形式的旅游给了他丰富的人生体验,尤其是贫困的流浪汉的体验。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最能够关心穷苦人的往往是穷苦人。 步入共产主义之门 他对读书一直就有兴趣,就连在做蚝贼时也在他的小艇上读过许多书。流浪归来他开始大量阅读。他读过圣西门、傅立叶、蒲鲁东的作品,明白了私有财产的罪恶;他甚至读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宣言》,大体懂得了共产主义是怎么回事。 为了读书他十九岁时进了奥克兰中学,准备考大学,同时加入了社会党。他参加工人集会,发表激烈的演说,主张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并曾经因此被捕。 在奥克兰中学读书时他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小说《小笠原群岛》,连载了两个月,这样,他从事文学的兴趣更浓厚了。 淘金之旅 他曾经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却发现那几乎是个幻想。他在一家洗衣作坊工作,累得半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读书。在他的读书梦濒于破灭时,阿拉斯加发现金矿的消息传来,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一八九七年三月杰克·伦敦踏上了淘金之旅。 他求得了一点支持,和三个同伴筹备了八千磅物资准备在克朗克过冬。他们在寒冬到来之前克服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千辛万苦来到了靠近北极的育空河,在那儿度过了冬天。 在到育空河流域去的路上,伦敦的巧妙的驾船技术得到一次精彩的表演机会。他们自己砍伐木料,造了两艘船,沿育空河往下游航行。途中他们遇见了一段湍急凶险的河道,许多人都曾试图通过而失败,说那段河是无法穿越的天险,但是杰克·伦敦却说他有把握通过。他果然和两个同伴驾了船在围观者的一片欢呼中安然度过了急流,再回来驾驶第二只船。这件事引起了许多进退两难的淘金人的注意,他们陆陆续续来请求杰克他们帮助把船只驶过急流。杰克·伦敦向每只船索要二十五元报酬,他掌舵,和伙伴们一起把一艘又一艘散的木船驶过了险区。他们为此挣了三千元之多。他们原可以再赚五千的,但是已经没有时间了,他们还得在严冬到来之前赶到下游去。 他在育空河的冬季营地里读了许多书,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斯宾塞的《首要原理》、马克思的《资本论》,还有弥尔顿的《失乐园》和布朗宁的诗。这些我们在《海狼》里见到海狼拉尔森读过,也和范·魏登、布露斯特讨论过。 可惜他们并没有新鲜水果和蔬菜,杰克·伦敦得了坏血病,只好回家。他和伙伴们驾了一只船,用十九天走完了一千九百英里的航程,来到白令海峡,从那里回到了加利福利亚。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已经勾勒出了一些小说的轮廓,后来写了出来,为自己赢得了不休的名声,也让克朗代克的一些人和狗的故事广泛流传,其中便有《野性的呼唤》里巴克那只狗和其他一些人。 从育空河回来以后他大约有了一点钱,便又读了许多书。他读的很辛苦,每天工作十九个小时。他读经济学,读历史学和历史著作,读生物学、人类学和哲学,也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在他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甸》的主人公马丁·伊甸身上我们看见了对这段极其艰苦的读书生活的细致刻画。 杰克·伦敦的父亲去世后,为了负担家庭生活,他又开始打零工。在找工作的时候,杰克·伦敦写成了《顺流而下》,可是稿子给退回来了。在等待退稿的日子里,他又写了一篇两万神出鬼没的连载小说,不料也给退回来了。尽管稿子次次都被退回,杰克·伦敦却仍然挤出时间来写作,继续写新的题材。最后《大陆月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稿费只给了5元钱。不久,《黑猫》杂志又出40元要他写一篇小说,这样,总算有了转机。 名声大震 一九零零年杰克·伦敦的第一本小说集《狼的儿子》出版,立即为他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和相当优厚的收入。在美国作家中,杰克·伦敦可谓是多产的,在前后十六年的创作生涯中,他出版的作品达五十余部,其中中长篇小说二十一部,短篇小说集二十部,剧作三部,政论、随笔、特写等文集多部,留下了丰富的文学遗产,杰克·伦敦以自己的创作实力在美国文坛赢得了声望。值得一提的是,杰克·伦敦只间接的接受过一些正规的教育,作为一位世界知名的作家,他是通过自学而获得成功的。 记者生涯 他原可以在成功与安定的环境里继续写作,但他不是个安分人,他的血管里燃烧着火焰,总是渴望着新的沸腾的生活,于是他开始了记者生涯。 应美国新闻社的委派,他去非洲采访波尔战争,到了伦敦,新闻社中途改变了计划,来电不要他去了。这时他却以美国水手的身份到伦敦贫民窟中住了三个多月,深入那里的生活,作了详细得调查,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回国后出版了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这本书让他在美国社会主义者中名声大振。 一九零四年他接受了赫斯特报系的聘请,去远东采访日俄战争的消息。他来到日本,看出了日本政府故意留难各国记者的打算,便起、悄悄一个人去了长崎,想搭上一艘开往朝鲜的船到前线去,却被日本警察当作俄国间谍抓了起来。释放后他又搭了一艘小汽艇到了朝鲜的釜山。汽艇上没有百人的食物,也无法遮风避雨,只能在严寒的露天甲板上睡觉。到了釜山他弄到了一条无篷的船,雇了三个不会说英语的朝鲜人帮忙,靠自己的驾船本领驶进了黄海,沿着海岸行驶,在零下四十度的严寒和风涛里航行了六天六夜,终于到达仁川。这时他已经遍体鳞伤,脚、手指和耳朵都冻坏了,但是他稍事休整之后便又出发。这回他是骑马旅行的,连续几个星期的马背急行军把他带到了平壤,那已经是当时一切战地记者所能够到达的最北点。他在那里第二次被日本人投入监狱。出狱后他来到距离战线只有四十英里的地方,从那里发出了一篇又一篇的报道和许多照片,完成了其他记者没有完成的任务。他又因故再度受到被捕的威胁,直到引起了美国总统的干预,才得以脱身。在这次完成采访任务的履行里,杰克多次在严寒之中驾驶者无篷船航行,对那样严酷的生活有很切身的体会。《海狼》里有对这样生活的引人入胜的生动描述。 未实现的浪漫计划 这时杰克·伦敦已经誉满全国,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决定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他预计旅行七年,绕地球一周,可他并不是一个好理财家,造船活动几乎成了个笑话。那船原计划花七千元,实际上让他花了好几万元,而且毛病很多。他不能能够在等待,仗着自己驾船的本领就出发了,可他勉强把船驾到了夏威夷,便不得不开始修理,修好后有很吃力地开到了澳大利亚。那船已经无法在前进,他便只好把它以三千元的低价卖掉,结束这次虽然浪漫却失败的航行。 但是,他在那次航行里仍然粗昂造了惊人的成绩。他曾经驾驶那艘蹩脚至极的船从夏威夷直航马克萨斯。当时的《太平洋航运指南》指出,由于赤道海流和贸易风的影响,那一带海流异常复杂,从来没有人胜利驾船通过,但是杰克·伦敦却驾驶了吗艘勉强修复的船经过九死一生闯了过去。他在途中染上了一身怪病。在《海狼》里我们读到的对于热带海洋和贸易风的很富诗意的描写,其素生活素材大约便是从这里获得的。 杰克·伦敦的信仰—社会主义! 杰克·伦敦成名之后做过几次演讲旅行。在那时的美国,社会主义思想是很犯忌的但是社会主义者杰克·伦敦却总直言不讳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他在加州大学大讲其社会主义革命,受到强烈反对,却得到主张言论自由的校长的保护。他到商人俱乐部大力宣传其社会主义革命,并把一九零五年俄国革命中杀死过几个沙皇官员的革命者称作自己的弟兄,引起轩然大波,报纸攻击他,说他把杀人犯当作自己的弟兄。他在耶鲁大学发表题为《革命》的演说时,用经济的解剖刀对资本主义剖析了一个小时,最后宣称:“工人阶级的七百万人说:他们就是要是全体工人联合起来,夺取政权。”他的报告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尽管听众里真正相信他的理论的人寥寥无几。 因为他的社会主义信仰,他曾经被提名做社会党奥克兰市市长候选人,甚至还做过社会党美国总统候选人。 杰克·伦敦之死 杰克·伦敦之死至今是个谜。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二,杰克·伦敦计划第二天去纽约,而且打算中途绕道去看看芝加哥赛牲会,买一些良种牛,但是那天晚上他却服用了过量的吗啡死去了。他桌上有个本子,上面写了些计算药量的数字。那时他害着尿毒症,但医生认为把尿毒症看做他的死因时不能叫人信服的。那么只有两种解释:自杀,或是计算药量错误。从他白天的安排来看,不像是自杀;但那么重要的药量计算竟也会出错也叫人难以接受。 不过,如若说他时自杀也不是毫无道理的。那几年的生活越来越令他烦恼。他和妻子离了婚,却发现新的妻子跟原来的妻子具有同样的毛病,而他钟爱的女儿却爱着母亲,和他疏远。朋友们因为财富而背叛他。他新修的别墅“狼舍”突然被火烧掉了,给他带来了大笔债务。他种植的四十万株树苗全部死去;他牧场的良种马和猪牛羊也陆续死光了。他心力交瘁,引发了疾病,其中最困扰他的是尿毒症。心理上的极端孤立,生理上的巨大痛苦使他借酒浇愁,越来越沉湎在酒精里,难以自拔。也许他那天晚上感到太疲倦,太需要解脱,于是饮下了过量的吗啡,悄然脱离苦海,谁知道! 关于杰克·伦敦之死的思考 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在他的豪华牧场里服用过量吗啡自杀。他的死,为作家自杀现象提供了一个重要实例。我们可以列出一长串自杀作家的名单:莫泊桑、弗吉尼娅·伍尔夫、海明威、川端康成、芥川龙之介、三岛由纪夫、叶赛宁、马雅可夫斯基、茨维塔耶娃、海子、顾城、老舍等。人们在谈论作家自杀现象时,总是企图从作家的痛苦、孤独与绝望中体会出某种哲学蕴含,这种过度阐释有可能将作家自杀这一复杂现象简单的诗化了。 当然,人类毕竟处于向死而生的境地中,生命的有限性使人类无法放弃对死的思考,而作家更加专注于人的内心世界,对自我理想的追求和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更加强烈,对现实世界更加敏感和苛刻,所以,作家的自杀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一个精神事件、心灵事件。 在他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主人公是一个饥寒交迫的淘金者,他在荒原上与一匹病狼遭遇,淘金者最终用强大的生命意志赢得了这场搏斗,放射出生命的光芒。杰克·伦敦没有赋予这位淘金者一个具体的名字,“他”是一个脆弱而又坚韧的抗争者。杰克·伦敦描述这段生命奇迹的意图并不在于塑造一个“强人”,而是着力表现人在绝境中所爆发出来的生命能量。在小说开篇,杰克·伦敦写下了这样一首诗:“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我一定要达到目的。一切都有希望。我要成功。我就靠一种力量的感觉提起了勇气,抛下嘈杂的地狱,走上甲板去,甲板上的雾气在夜色中像鬼影般飘过,空气很是甜美,纯洁,宁静。”这是杰克·伦敦在《海浪》中写下的一段话。在杰克·伦敦看来,生活的目的是在粉碎障碍、战胜挫折中实现的。 杰克·伦敦这样写道:“当生活变得又痛苦又让人厌倦的时候,死亡就会前来哄你睡去,一睡不醒。”杰克·伦敦用作品和自己的人生经历揭示了这样一重悲剧,即一个人在困境的时候,可以靠梦想坚持下去,而一旦走出困顿获得成功,生命的意义便成为一个问题。苦难可以使人的内心很强大,而成功却能够毁灭一切。 成名之后的杰克·伦敦陷入了金钱的泥沼,写作粗制滥造,批量复制了一些低劣之作。他的生活也充满了堕落气息,在购置游船、建造豪华别墅中,打发着内心的无聊。而这无聊增长到极限,死亡便成了唯一的选择。杰克·伦敦用自杀的方式结束了他40岁的生命。这一结局,不仅仅是生命的终结,也是对空虚生活的一种否定,更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永远被悬置的发问。杰克·伦敦用死亡的方式背叛了他的成功。他可以忍受痛苦和磨难,却不能面对快乐和舒适。 怎样走完自己的一生,这真的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编辑本段]杰克·伦敦的学习方法 凡是到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家中的人都觉得很奇怪:窗帘上、衣架上、柜厨上、床头上、镜子上、墙上……到处贴满了形形色色的小纸条,初到他的房间里的人还以为那是什么特殊的装饰品呢。实际上,这些小纸条并不是空白的。上边写满了各种各样他搜集来的材料:有美妙的词汇,有生动的比喻,有五花八门的资料。杰克·伦敦没有机会系统地学习,为了掌握文化知识,实践写作,他争分夺秒地勤奋学习。他把生字写在一张一张的纸片上,插在梳妆台的镜缝里,以便在早晨修脸和穿衣时背诵;他把一串串的字用扣针悬在晒衣绳上,以便他向上看或者走过房间时可以看见这些新字;他每个衣袋中都装有写着一行行字的纸片,当他到图书馆或出外访问的途中便加以朗读,甚至在吃饭或睡觉时,也默诵着它们。他随身带着笔记本,记下了劳动时的所见所闻:景物的描绘、人物的速写、精采的语言、谈话的片断、动人的故事……他还对他所读到的一切都作了卡片索引。日积月累,他不仅学到了文化,而且积累了大量的词汇,建立了储存写作素材的“参考阅览室”,这些 材料直到他逝世时都没有用完。[编辑本段]关于杰克·伦敦的名言 1青年总是年青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2得到智慧的惟一办法,就是用青春去买。 3丢给狗一块骨头算不上慈善。和狗同样饥饿,又能和狗分享一块骨头,才是慈善。 4爱情待在高山之巅,在理智的谷地之上。爱情是生活的升华人生的绝顶,它难得出现。 5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 6凡是使生命扩大而又使心灵健全的一切便是善良的;凡是使生命缩减而又加以危害和压榨的一切便是坏的。

杰克伦敦白牙毕业论文

主角

白牙是这本小说的主角。他是一只狼,家住河边的小洞穴。小狗大狗是他攻击的对象。

反派

小狗烈烈是故事中的反派。烈烈是印第安人的小狗,是一个在狗群中有名望的小狗,经常与白牙作对。

冲突

这是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冲突。白牙想在狗群中受到狗群的尊重。烈烈想把白牙干掉,因为他不喜欢别的动物比他强,从此白牙也烈烈开始了对战。

高潮

白牙于一只叫洛基的小狗对战,对与长时间作战,白牙体力不均,输给了洛基,他平生还是第一次。他以前跟狗对战从未输过。

结局

白牙干掉了一个人——一个坏人,那个人正准备谋杀自己主人的老爸。白牙拼了命的干掉了那个坏人。最后白牙成了可丽——一只牧羊犬孩子的爸爸。

呼哧呼哧,一支队伍正在南极的冰天雪地里艰难地行走着。晚上,

狼群来了,叼走了一只拉雪橇的狗。第二晚,发生了同样的事,直到第三晚......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著《白牙》的开篇,当我看到这几句话时,我顿时被这可怕的'场景吸引了。我急切地翻开第一页,津津有味地阅读着,很快就被带进了书中的世界。书里讲述了一只名为白牙的混血狼,它很小就懂得狼的生存原则:吃或被吃。起初的生活总是残酷地展现在它的面前:爸爸死了,妈妈被卖了,它成了一只“斗狼”,和别的狗打架,从此过起了地狱般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个名叫斯科特的人把它带回家,非常悉心周到地养育它,在斯科特爱的感召下,埋藏在白牙内心深处爱的种子又一次萌发了,它把它的爱与忠诚付与了主人斯科特。一次,斯科特要出远门,但他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白牙,白牙整日坐在门前盼望主人的到来,茶不思、饭不想,饿得皮包骨。斯科特的朋友发现后,赶忙给斯科特写信叫他尽快回家。斯科特回来后,看到趴在墙角的白牙很是心痛,于是对它就更体贴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照料,白牙又恢复了往日的健康。之后又有一天,城里的杀人犯吉姆越狱了,他想出来报复曾经判他入狱的斯科特,就偷偷在晚上潜入他家,机警的白牙发现后冒着生命危险挽救了斯科特先生,让他化险为夷。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悟到了正是斯科特在白牙最无助、最渴望爱的时候给了白牙温暖和爱,使它内心的狼性化解,野性被爱的雨露淹没,此时人类的友善与关爱像太阳一样温暖着白牙曾经受伤的心灵,召唤着它内心深处那颗一触即发的爱的种子。同时白牙坚贞不渝地对爱的追求使它能够经历百般痛苦而生存下来,拥有了爱,走出了孤独,成为一条温顺、忠良的狗,最终当主人有难时,它挺身而出,救了主人,报答了主人。充满仁爱和关怀的环境使白牙敞开了爱的大门,回归了文明的人类社会,这就是爱的力量。我作为一个生活在文明社会的小学生,无时无处不在感受着爱的滋养,我想我也应该用我的爱心温暖身边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家园。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白牙》。

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是美国20世纪初著名的小说家,他的小说不仅讲述了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还深刻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文化思想。《荒野的呼唤》和《白牙》分别于1903年和1906年出版,是杰克﹒伦敦的部著名小说,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这两部小说都以动物为主角,《荒野的呼唤》讲述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并活了下来。他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如果《荒野的呼唤》讲述的狗变狼的故事,那《白牙》就是相反的,讲述的是狼变狗的故事。白牙是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他的母亲是一条狗,父亲是真正的狼。后来父亲意外死亡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母亲被一家印第安人圈养起来了。但他们还是经不起荒野的诱惑,重回荒野。后来几经波折,他和母亲走散了,并增加了和另外两个主人的相处经历。

第三主人让白牙感受到慈善仁爱,让白牙学会了善良、忠诚和友爱。并为救主人的父亲而深受重伤,从而得到主人一家的喜爱,唤醒的白牙作为狗善良忠诚的本性。

这本书是两个故事的集合体,更加展现了环境是性格造就的决定性因素。本书的配图生动有趣,更利于读者对文章的理解。推荐大家看看这本书,会有很大收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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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是亚历山大·埃斯皮加雷斯执导的动画电影,由尼克·奥弗曼、拉什达·琼斯、保罗·吉亚玛提等人配音,于2018年3月月28日在法国上映,2019年6月14日在中国大陆上映。该片根据杰克·伦敦的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了讲述了一只生活在荒野的小狼犬跟随母亲生活在野外,饱尝世间冷暖最终选择回归山林的故事。

《白牙》一书的背景是加拿大西北边陲的冰封地带。在《白牙》中,杰克·伦敦一反《荒野的呼唤》的故事,叙述了一只幼狼如何从荒野中进入人类的文明世界。有趣而值得注意的是,杰克·伦敦所塑造的动物英雄,往往比它们所遇见的人们高贵而值得尊敬。

《白牙》出版于1906年,曾一度成为畅销书。

《白牙》是一部动物描写小说,发表于1906年,是《野性的呼唤》的姊妹篇。作者以寒冷的加拿大北极地区为背景,采用拟人化的手法,描写一条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在几个月大时,由母狼带着从荒野世界回归到人类生活中来,由狼变成狗的故事。

这只狗与人类共同生活,构成了三种不同的生活经历,展示了其人性化的发展历程。印第安人营地的生活是这条狗变得“乖僻和孤独,心性凶残没有爱,对动物和人都充满仇恨和敌视”在印第安主人将他卖给白人恶汉史密斯后更加深了它愤世嫉俗的个性。因受到史密斯的虐待和监控,它成了令人致命的“战狼”。在一场血腥几近亡命的斗犬搏杀后,新主人威登斯科特救了它。在仁慈善良的主人驯化下,这条狗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主人忠实的宠儿,最后咬死了主人的敌人,救了主人全家的性命。

写作《白牙》之时,正好是杰克·伦敦和他的第一任妻子离婚的时候,而他和夏弥安·基特里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确定,此时的杰克·伦敦心情沮丧,失去稳定家庭生活的他可能内心渴望一种新的安定的生活,所以他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说他要写一本《野性的呼唤》的姐妹篇,而不是续集,他要把整个过程倒转过来,“不再描写一只狗的丧失文明的退化,我打算描写一只狗的进化与文明,描写它的爱家、忠诚、爱、道德以及所有的礼仪和美德的发展。”《白牙》的主题思想是杰克·伦敦希望重新开始温暖家庭生活的写照,主人公白牙的成长经历是一个回归文明、回归道德的过程,这部新的小说反映了他当时的信仰:“爱可以治愈最痛彻的绝望。”

在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面前,人类所产生的一种对命运与前途的担忧,被称为生态忧患意识。人类所从事的那些与自然规律相违背的活动,通常会造成生态危机。如果人类丝毫感觉不到生态危机的存在,盲目乐观,最终将会导致灭亡。在美国文明发展之初,飞速发展的工业文明使得生态遭到破坏。杰克·伦敦在《白牙》中向读者展现了人类残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的场景,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生态忧患意识和对人类残害、虐待以及猎杀动物的愤恨,字里行间充满着浓郁的忧忌意识与悲悯情怀。《白牙》中的斗狗情节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异化以及人类道德的沦丧,这也是作家面对人性扭曲所表现的一种忧患意识。斗狗参与者以动物之间的残杀作为娱乐与消遗的方式,可谓人性扭曲到了极致。

斗狗人士史密斯看到白牙行动缓慢,目光呆滞,可能会在比赛中失败,就对白牙开始暴打,因为白牙不能获得胜利就意味着史密斯的金钱损失。严重的拜金主义过史密斯更加物化,逐渐丧失了人性与道德。在当时的美国二业化社会,史密斯是人类所具有恶念的代表人物,《白牙》反映了当时整个美国社会的麻木与冷漠,展现了美国人性崩渍以及行为残忍的生态危机现状。

在《白牙》中,通过白牙的文化回归,杰克·伦敦向读者展现了人类对生命应给予关爱与尊重。白牙原本来自荒野,爱抚、帐篷、人与火将它带人陌生世界。人类世界的陌生让白牙倍感恐惧,同时也让它体会到了人类仁爱的魅力。当白牙第一次见到用两只脚走路的奇怪物种时,它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人类的关心与疼爱很快就消除了白牙的恐惧。作家在《白牙》中这样写道:“让白牙觉得奇怪的是,当人类用于在它身上蹭来蹭去时,白牙感到一种难以理解的舒服与快乐。”白牙在和人类接触的过程中,还会经历很多恐惧,但是此次是白牙与人类产生友谊的标志。在白牙被司各特救起之后,它已经死亡与枯萎的生命潜能逐渐被人类的仁爱唤醒。白牙的生命潜能之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它取代了喜爱,在与神接触的过程中,爱始终是任何其他情感都无法超越的。这是司各特的使命,将白牙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更加准确地说,就是要将人类带给白牙的屈辱消除掉。从白牙的角度来看,它的生活正面临转机。在司各特爱的召唤下,白牙逐渐有了爱的能力。这种能力带给白牙阳光般的温暖,白牙的生命在爱的感染下焕发光彩。

杰克·伦敦巧妙地运用陌生化手法,揭示了兽性之理与人性之爱。白牙回归兽性之理就充分体现了人性之爱的升华。而正是这种兽性之理和人性之爱的反向流变,让白牙在认识人类的过程中逐渐从陌生转为熟悉,以使其能够更加深刻地感悟与理解人类。白牙对人类的感悟与理解与人类当时的思维理念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激发人类开始重新认识生命、认识自然,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人类自身,白牙让人类懂得了关爱与尊重生态自然的道理。

白牙出世后不久,母亲带它在丛林中偶遇从前的印第安主人,印第安主人“灰狸”为换酒把白牙易手给白人“美男史密斯”。此后,它经常被新主人带去展览,或打赌跟其他狗咬斗,白牙几乎战无不胜,但在跟牛斗犬“切罗齐”相斗时险些被对方咬死,幸亏来看热闹的司各特赎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新主人的悉心照料,白牙很快伤愈,并开始渐渐熟悉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则。“人类的友善像太阳般照射它的身体,而它也如植于沃土中的花朵一样茁壮成长”,为白牙由野性向文明进化做了注脚。

杰克·伦敦在《白牙》中不止一次地阐述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假使白牙从未走进人类的篝火,荒野会把它塑造成真正的狼,因为它一出生就具有更多狼的特征。然而上帝给它提供了另一种环境,它就被塑造成一只带有一定狼性的狗,可那毕竟是狗而不是狼。可见,“狼”与“狗”的区分主要是由环境造成的。白牙虽同巴克一样经受了残酷无情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洗礼,但充满广爱和关怀的环境使它最终走上了从野性向文明归化的道路。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 篇 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 下面是 我 收集整理 的《白牙》读后感500字(通用13 篇 ),欢 迎大家 分享。

《白牙》是一本写动物故事的书,它写了一只狼的故事。在白牙的母亲基切听了人类的话后,白牙便开始了跟人类的生活。

白牙的第一个主人是格雷,它并不喜欢格雷,却对他忠心耿耿,最终成为了一只领头的雪橇狗。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主人带到了白人生活的地方,有一个人对它非常感兴趣,人们都叫他美人史密斯,其实他很丑,他千方百计的想让白牙属于他,他用威士忌引诱格雷上当,最终格雷为了一瓶威士忌,把白牙换了出去,白牙就成了史密斯的狗。

史密斯让他的野性有加无减,史密斯把它变成了摇钱树,让它出去和别的狗战斗,白牙百战百胜,他便可以获得大把大把的赌金。但是史密斯对白牙非常凶,白牙只要被放开就对史密斯又扑又咬。直到遇到了一只斗牛狗,白牙输了一回,司格特用150美元买下了它,白牙才开始了新的美好的生活。司格特给它肉吃,让它拉雪橇。白牙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对世间任何事物都要爱护,不能用暴力对待,你怎么对待他们,他们就可能怎么对待你。你看,白牙对史密斯又扑又咬,非常凶狠,而对司格特非常的温和,白牙白天为人们拉雪橇,到了晚上还守护主人的财产,非常忠诚。

世间万物都有 思想 ,所以要对世间万物好点。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白牙》,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的成长历程。在常人的眼里,狼通常是冷酷无情,忘恩负义的典型代表。但我却深深地被小说主人公“白牙”的坚强和忠诚所感动。

小白牙的幼年很可怜,出生时它的父亲就死了,不久它与母亲也分开了,然后就开始了它孤独无助的幼年生活。过早开始的独立生活也练就了小白牙“坚韧”、“执着”的性格和作风。白牙在很小的时候就不服输,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有一次,它在格雷家所在的村庄里遭到了一群小狗的围攻,它勇敢地与小狗们展开了搏斗,但终因寡不敌众,败下阵来。但是,白牙并没有因此而屈服,随着它逐渐的长大,身体也一天天强壮起来,最终白牙战胜了这些狗。

白牙虽然是一只真正的狼,但是它并非冷酷无情,他对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非常有感情,也很忠诚,全心全意的保护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的爸爸是一个法官,曾经审过一个案件,犯人被判50年刑。这个犯人对司各特的爸爸怀恨在心,他找了个机会越狱来找司各特的爸爸复仇。犯人半夜三更来到司各特先生的家,结果一进门就被白牙发现了。白牙奋不顾身的扑向犯人,犯人被白牙咬死了,可是白牙也被犯人打中了三枪,负了重伤。最终白牙保护了司各特先生全家。

白牙是一只坚强、勇敢和忠诚的狼,值得我们敬佩!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 精神 。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但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朋友们,你们看过《白牙》吗?这可是一本名著噢,告诉你们吧,这本书可好看啦,作者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杰克·伦敦,他是一个美国人,生活在一百多年前,我很佩服他写出这样好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狼,因为它的身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它有着狼的野性和狗的忠诚,它的名字就叫白牙。白牙刚出生不久,就遇到了一次饥荒,雪原上几乎找不到吃的东西,它的兄弟姐妹全被饿死了,只有它稍微强壮了一些才活了下来。过了不久,第二次饥荒又来了,它又失去了父亲,白牙和母亲被一个名字叫做海狸的印第安人收留了,后来它和母亲都被海狸卖掉了。白牙落在了史密斯的手里,它被史密斯训练成了“斗狼”,成了史密斯的赚钱机器,每天生活在噩梦中。

终于有一天,好心的斯科特先生来了,他救出了白牙,带着白牙回到了他的家乡——旧金山,白牙从此就像进入了天堂,生活的非常幸福。白牙对斯科特先生忠心耿耿,有一天夜里,斯科特法官的仇人吉姆跑进了斯科特先生家,吉姆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他要杀死斯科特法官,白牙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咬死了吉姆,但是白牙也受了重伤,断了一条后腿,身上有三个弹孔,肋骨断了三根,几乎快要死了,后来在斯科特先生一家人的 精心 照料下,白牙终于恢复了健康,它被起名为福狼,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我非常喜欢白牙,它对主人那么的忠诚,其实只要我们爱护动物,动物也会对我们人类友好的!

今天,我向好朋友借了一本动物小说——《白牙》。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白牙,是母狼基切所生的一只小灰狼。淘气的它趁母亲不在,跑出洞外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个和洞穴不一样的世界。

幼稚的它把小雷鸟放在嘴中玩,可因为饥饿促使自己不由自主的合上了嘴,这只可怜的小雷鸟被白牙可笑的吞下了肚。看到这,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因为这件事实在是太有趣了。

吃了小雷鸟后,白牙发现了活物就是肉这个道理。于是,它又想吃掉黄鼠狼。但还很弱小的它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差点葬送在了黄鼠狼的口中。

我虽然没有看完整本书,可白牙这匹狼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是匹可爱的狼,淘气的把小雷鸟放在口中玩;它是匹胆大的狼,敢和黄鼠狼拼命;它是匹聪明的狼,会配合母亲一起战胜山猫。

看过了关于白牙的这几件事,让我感到很是疑惑:作者描绘的白牙一匹真狼,还是作者是虚构的呢?在我的印象中,狼都是凶残的,但为什么读过《白牙》这本书,我感受到的白牙更多的是可爱,是淘气呢?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让人很着迷,我推荐你也看一看这本书。因为看完这本书后,你对狼的看法和以前以前相比会有所改变。

《荒野的呼唤·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 思想 、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狼在 中国 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杀人犯,白牙与他作战。杀人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 思想 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平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白牙》是这个暑假我唯一读的一本书。它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十分热爱动物,他一共出版了50多本书。

《白牙》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叫白牙的小狗,它很小就离开了父母在印第安部落生活。改变它命运的一天到来了,它的主人破产了。它被卖掉了,新主人对它很不好经常用木棍打它。直到另一个主人把它收养,他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白牙是一只勇敢的狗,它敢于应对苦难而不畏惧;白牙是一只可怜的狗,它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兄弟姐妹也死了、母亲在它童年的时候就离开他了;白牙是一只忠诚的狗,自己都快死了却坚持到底一向抵抗着敌人,保护自己的主人。

白牙是我们的榜样,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应坚持到底、当我们孤单的时候就应笑对人生、当我们应对群众荣誉的时候就应细心呵护。

人和狗是好朋友,为什么人必须要命令狗做什么而狗务必要服从呢?大街上这么多的流浪狗都是坏主人扔掉,他们没有想到狗狗的感受。我也想要养一只小狗,像白牙一样忠诚、一样可爱。我必须会像它最后的主人一样对它好的。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 精心 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我在假期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白牙》,我感到白牙有一种不屈不挠的 精神 。

这个作品写了一只狼狗——白牙,它从父亲野狼那儿继承了充满强烈野性的血统。它出生于荒野之中,屡受无数敌人的欺辱及饥饿的侵袭,而在这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原始世界所予以的磨练之下,凭其求生的本能及坚强的意志,最后得以延喘生存。

本书最引人入胜之处,在于激烈的谋生环境之下,白牙所具有的惊人的活力。在那种稍不留意,别说无法获得食物,甚至随时有丧失性命的可能的状况下,白牙的出生入死,往往令人紧张得捏一把汗。

更令人感动的是,书中描述了白牙由散发着野性而进入礼貌的过程。一开始,白牙不信任任何人或事物,只明白棍子的命令,甚至从贪婪、残忍的美丽史密斯那儿,更学会了憎恨,但是,自从遇到威顿史各脱之后,因得到充满爱心的照料,最后抛弃了憎恨和疑惧,使它心中充满了爱,成为一只人见人爱的狗。

这条狗是我们人类的老师,我们就应学习它的不屈不挠的 精神 和顽强的意志,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特别喜欢《白牙》一书,尽管我已经看过多次,还要再拿出来细细品味一番。不瞒你说,这次我又有新收获了呢!

我又是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看完时,我心中还是感动至极。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父亲在它出生不久时就战死了,它半大的时候母亲也被买了。白牙是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它有着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白牙从小便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残酷的战斗,一次又一次的磨练使它战无不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他的棍棒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被迫成为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对手实在强大,白牙频临死亡,这时,新主人把它从死亡线的边缘拉了回来,并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使白牙变得忠诚、善良。白牙又帮主人打死了夜晚偷偷潜入主人家的偷袭者,虽说救了主人和主人的家人们,但白牙身受重伤,但凭着它顽强的生命,白牙活了下来,可以和同类或主人玩耍了。小说描写细腻生动、感人至深。

小说最后,白牙为什么变得忠诚、善良?是因为主人对它的`仁慈和爱呀!是白牙对主人的信赖呀!如果主人对它不仁慈,不爱它,白牙也不会信赖主人,那么白牙就要继续臣服在人类的棍棒之下,稍作反抗,就又是一阵棍棒的毒打......我闭上眼睛,不敢再想下去了。幸好主人对它仁慈和爱,不然白牙为什么拼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呢?那白牙的主人不就......其实,白牙完全可以不救主人,可是,白牙对主人的爱已经达到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地步,所以,白牙愿意搭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

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低声说道:仁慈和爱,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曾经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现在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应该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可以驯服动物,可以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知道“报恩”,也知道“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意义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必须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白牙》这本书讲的是混血狼——“白牙”的故事。这种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去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遇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呵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遇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厚颜无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 篇 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守财产。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至少在它们大汗淋漓为我们干完活儿之后、或在它们被杀掉之前,让我们向 网 上流传的“虐猫妹”、“虐兔妹”投一反对票。

杰克伦敦议论文素材

高考话题作文古今中外名人事迹素材居里夫人“幸运”的失恋     1883年,16岁的波兰姑娘玛丽亚,即后来的居里夫人,到某贵族之家当家庭教师,她计划挣一些钱出去上大学。两年后,这家的长子卡西米尔与玛丽亚相恋,玛丽亚刚过19岁,他们计划结婚。当然,上大学是不可能的了。     可是,由于门第不同,他们的婚姻遭到卡西米尔父母的坚决反对,意志薄弱的卡西米尔屈从了父母。玛丽亚痛苦万分,竟准备“同尘世告别”,但她终于凭着顽强的意志克制住自己。于是,她把个人的不幸化为献身更大目标的动力,化为教育培养当地贫苦孩子的善心以及只身赴巴黎求学的勇气。     人们认为,这是一次幸运的失恋。否则,她的历史将会重写,人类将失去一位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女科学家。     分析:居里夫人的失恋是她人生的一次挫折,从挫折与痛苦中解脱出来,重新振作,投入到科学研究中,她才有了后来的成功。     话题:“挫折与成功”“意志的力量”“转折”     贫穷造就了作家 年轻时的左拉很穷。为了抵挡饥饿,他拿捕雀器在屋顶上捉麻雀,用挂窗帘的铁丝将麻雀串起来在火上烤着吃;为了坚持写作,他把仅有的几件衣服也送进了当铺,只能用被子来御寒。偶尔得到一个蜡烛头,他竟会如过节似的高兴,因为今夜可以读书写作了。正是贫穷磨砺了他的意志,他终于写成了轰动一时的《卢贡·马加尔家族》。     分析:有人面对贫穷时会一蹶不振,有人却能以贫穷为动力,实现自己的目标。左拉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话题:“贫穷是一笔财富”“坚持不懈”“苦难出人才”     艰难困苦铸人才 米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作家。他生于农家,年轻时跟人学画,因为不满其老师浮华的艺术风格,便离开了他的老师。后来,他在巴黎以画裸体画糊口,渐渐地他对此种艺术感到厌倦,但其他题材的画也卖不出去,因此,一度陷于贫困、苦恼和绝望的深渊。为生活所迫,他只好离开巴黎,住到乡下。在农村,他依然未能摆脱贫困,但美丽的大自然、淳朴的农民和农家生活,激起了画家的创作激情。他忍受了一切艰难,坚持创作,创作出了许多著名的作品,如《播种者》等。     分析: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千辛万苦,甚至疾病、死亡。不怕困难、挫折,努力奋斗,定能书写辉煌的人生。 话题:“成功与磨难”“挫折的力量”“苦难是一种财富”     磨难是财富     困难、挫折对有志者来说是一笔财富。     苏联“宇宙之父”齐奥尔科夫斯基,少年时患猩红热病而耳聋,被赶出学校。但他靠图书馆自学,显示了惊人的数学才能。     德国诗人海涅生前最后八年是在“被褥的坟墓”中度过的,他手足不能动弹,眼睛半瞎,但生命之火不灭,吟出了大量誉满人间的优秀诗篇。     分析:也许没有声音的世界更能静心思考,但“被褥的坟墓”绝难予人灵感,一颗坚强的心才是根本! 话题:“磨难是财富”“生命的力量”     面对失败和贫困     杰克·伦敦自幼家境贫寒,但他雄心勃勃为自己设计了一个做大作家、用笔杆子改造社会的远大前程。为了当作家,他在中学补课一年,然后考入加利福利亚大学,但因难以支付学费,只读了半年就辍学了。失学并没有动摇他当作家的决心,他改变主意,以社会为学习的课堂,更加孜孜不倦地学习。达尔文、马克思、尼采等的作品使他学会思考;莎士比亚、歌德、巴尔扎克等的作品使他学会写作。他开始写稿投稿,但却一次次地被退回。可他并不灰心。生活困难,就靠典当过日子,挤时间写。白天时间不够就晚上写;勤奋地做笔记,搞索引,抄卡片。终于在1890年发表了处女作《给猎人》,后来名著累累,成为一名大作家。     分析:艰难困难,玉汝于成!杰克·伦敦的经历只不过把人类几千年来的经验和真理再实践了一遍而已。 话题:“挫折”“决心”“成才的途径”     重振旗鼓创辉煌     艾柯卡是美国汽车业超级巨星,他那誉满汽车行业的推销术为福特公司创造了上百亿的美元。可是1978年7月13日,艾柯卡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被嫉贤的老板开除了。老板把他赶到一个仓库中的小房间,还美其名曰是给艾柯卡还没有找到新工作之前的办公室。在奇耻大辱面前,艾柯卡没有消沉。在被解雇受辱之后,艾柯卡接受担任濒临倒闭的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总裁一职,他以卓越的管理才能,使克莱斯勒公司喜获新生。仅1984年一年,他就为公司赚取了24亿美元的利润,比这家公司前60年的利润之和还要多!顽强的精神、超群的才智、辉煌的成就,使得艾柯卡成为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     分析:顺境中获得成功,固然是锦上添花,而逆境中打翻身仗方显英雄本色!艾柯卡如果没有第二次的成功,至多不过一推销巨星而已,正是逆境中的崛起才造就了他的“英雄”之名。 话题:“英雄”“金子总会闪光”“磨砺与成功”     身陷囹圄志不移     尼可洛·帕格尼尼是意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被人称为“独弦琴上练出来的小提琴家”。他的艺术道路坎坷不平。他生于一小商人家庭,据说,曾因为政治犯罪坐了20年牢。但即使是身陷囹圄,他也不曾灰心,而是坚持狱中学习。他在狱窗边,用一把只剩下一根弦的提琴,坚持苦练,几十年如一日,终于在演奏技巧方面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他的创作和演奏,奔放不羁,富于激情,对同时代的浪漫派作曲家有较大的影响。     分析:身陷囹圄而能最终成才,一方面要有坚强的信念和毅力,另一方面,也有对生命的渴望和对艺术的执著。 话题:“永不放弃”“信念与毅力”     海伦·凯勒——     残疾人的骄傲     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不可想象、不可忍受的痛苦。然而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帮助下,她凭坚强的毅力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用手指“听话”并掌握了5种文字。24岁时,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以后她把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为世界盲人、聋人谋利益的事业中,曾受到许多国家政府、人民的赞誉和嘉奖。1959年,联合国曾发起“海伦·凯勒”运动。她写的自传作品《我生活的故事》,成为英语文学的经典作品,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广泛发行。     分析:敢于正视人生的疾苦和磨难,是海伦成功的根本。正是如此,她才成了全世界残疾人的精神代表,成了残疾人的骄傲。 话题:“残而不废”“坚强成就人生”“生命的价值”     博迪眨眼写作     博迪是一名法国记者。他在一次心脏病发作后四肢瘫痪,只有左眼可以活动。但他决心把打好腹稿的作品《潜水衣与蝴蝶》写出来,于是他要求笔录员门迪宝协助他,每天花6小时笔录他的著述。而他们之间的沟通只能靠左眼的眨动来完成。每次,门迪宝按顺序读出法语常用字母,博迪每眨眼一次表示字母正确,眨两次表示错误,然后拼成词语。这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写作”终于在数月后奇迹般地完成了。这本150页的著作已被出版,受到人们的欢迎。     分析:“博迪眨眼写作”的事迹让我们想到史蒂芬·霍金,身体上的极度残缺却丝毫不能阻止他们在文学及科学研究上的昂首阔步。 话题:“毅力”“完美与残缺”“奇迹的诞生”     红顶商人的中庸之道 胡雪岩以他卓越的圆通能力在夹缝里生存发展。在官场、漕帮黑白两道的夹缝里,在民族经济与西方经济的夹缝里,在左宗棠与李鸿章的夹缝里,他踢打出了一个世界、一方天地。胡雪岩的飞黄腾达是熟谙、遵守、利用潜规则的结果。但遗憾的是,这个夹缝最终毁了他,左宗棠的死使他成了官场倾轧的牺牲品。从白手起家到富甲天下,再回到一文不名,胡雪岩走完了他人生轨迹的圆圈。     分析:一个绝顶聪明之人,往往善于利用规则而不是创造规则。胡雪岩的一生验证了这一道理,同时也说明另外一个道理:“玩火者必自焚”。 话题:“规则与人生”“规则的双刃性” 屈原以死报国 屈原一生经历了楚威王、楚怀王、顷襄王三个时期,而主要活动于楚怀王时期。这个时期正是中国即将实现大一统的前夕,“横则秦帝,纵则楚王”。屈原出身贵族,又明于治乱,娴于辞令,故而早年深受楚怀王的宠信,位为左徒、三闾大夫。屈原为实现楚国的统一大业,对内积极辅佐怀王变法图强,对外坚决主张联齐抗秦,使楚国一度出现了一个国富兵强、威震诸侯的局面。但是在内政外交上屈原与楚国腐朽贵族集团发生了尖锐的矛盾,由于上官大夫等人的嫉妒,屈原后来遭到群小的诬陷和楚怀王的疏远。他被流放江南,辗转流离于沅、湘二水之间。顷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破郢都,屈原悲愤难捱,遂自沉汨罗江,以身殉国。     分析: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崇高的品德和情操在屈原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话题:“命运”“责任”“精神卫士”     岳飞“精忠报国” 岳飞应募参军,因战功累累不断升职,宋高宗亲手写了“精忠岳飞”四个字,制成旗后赐给他。又召他到寝阁,对他说:“中兴的大事,全部委托给你了。”金人攻打拱州、亳州,刘锜向朝廷告急,宋高宗命令岳飞火速增援,并在赐给岳飞的亲笔信中说:“设施之事,一以委卿,朕不遥度。”岳飞于是调兵遣将,分路出战,自己率领轻装骑兵驻扎在郾城,兵锋锐气十足。     但是,后来高宗和秦桧决定与金议和,向金称臣纳贡。就在岳飞积极准备渡过黄河收复失地的时候,高宗和秦桧却连发12道金字牌班师诏,命令岳飞退兵。后岳飞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毒死于临安风波亭,时年仅39岁。     分析:“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岳飞的忠勇故事千百年来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每当外侮当前,人们总是以岳飞为榜样,坚决抵抗。 话题:“国难见忠心”“国家与个人”“忠君与爱国”     辛弃疾忧国忧民     辛弃疾曾写《美芹十论》献给宋孝宗。论文前三篇详细分析了北方人民对女真统治者的怨恨,以及女真统治集团内部的尖锐矛盾。后七篇就南宋方面应如何充实国力,积极准备,及时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划。但是当时宋金议和刚确定,朝廷没有采纳他的建议。     分析:“位卑未敢忘忧国”,为国分忧,是每一个华夏儿女义不容辞的义务。 话题:“责任”“爱国”     宋庆龄的执著 宋庆龄自1913年开始追随孙中山,致力于中国革命事业,谋求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在近70年的漫长岁月里,经过护法运动(1917年)、国民大革命(1924—1927年)、国共对立十年(1927—1937年)、抗日战争(1937—1945年)、解放战争(1945—1949年),她始终忠贞不渝地坚持孙中山的革命主张,坚定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生活的美满幸福而殚精竭虑,英勇奋斗,在中国现代历史上,谱写了光辉的篇章。宋庆龄因此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女性之一。     分析:没有一颗热忱的爱国之心,宋庆龄能七十年如一日为祖国的解放和富强而殚精竭虑吗? 话题:“忠贞”“持之以恒”     严复的担忧 1912年严复担任北大校长之职,此时严复的中西文化比较观走向成熟,开始进入自身反省阶段,趋向对传统文化的复归。他担忧中国丧失本民族的“国种特性”,他认为会“如鱼之离水而处空,如蹩跛者之挟拐以行,如短于精神者之恃鸦片为发越,此谓之失其本性”,而“失其本性未能有久存者也”。出于这样一种对中华民族前途与命运的忧虑,严复曾经试图将北京大学的文科与经学合二为一,完全用来治旧学,“用以保持吾国四五千载圣圣相传之纲纪,彝伦道德文章于不坠”。这一行为在当时称得上用心良苦。     分析:严复保护中国传统文化的良苦用心在当时能有几人明晓?爱国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不能只从一种角度、用一种眼光来看问题! 话题:“看待事物的角度”“目的与形式”     张伯苓的理想 南开中学的创办者张伯苓16岁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洋水师学堂,学习驾驶。毕业后,他参加了“甲午海战”,但军舰一出海就被击沉,这对他触动很大。1899年英国强租我国威海卫军港,张伯苓亲眼看见,第一天在港口升起的清朝国旗第二天就降下来了。强烈的爱国心促使他毅然退出海军,回到天津筹办学校。他四处奔走,筹集资金,终于在1907年办起了南开学校。张伯苓一生全力办教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人才。     分析:只有祖国的富强,个人才有尊严。为此,张伯苓不余遗力地创办学校,希望能以教育培养振兴中华的人才,其爱国热情让人感动。 话题:“教育与爱国”“人生的目标”     于右任的临终诗 国民党元老于右任临终前有诗《望大陆》云:“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陆;大陆不可见兮,只有痛哭。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诗作于1964年公开发表,立刻打动了无数中国人的心。     分析:祖国的统一和强盛是华夏儿女永恒的愿望。于右任的临终诗之所以能打动无数人的心,还在于他表达了这样的愿望,引发了人们的共鸣。 话题:“故乡情”“月是故乡明”“殷殷爱国情”     李宗仁的民族情 1955年,李宗仁在美国公开提出反对“台湾托管”和“台湾独立”,主张国共再度和谈,由中国人自己解决中国的事情。1965年7月,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安排下,李宗仁冲破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干扰,摆脱国民党特务机关的暗杀,毅然返回祖国,他声明:“期望追随我全国人民之后,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并欲对一切有关爱国反帝事业有所贡献。”他还希望留在台湾的国民党人,凛于民族大义,毅然回到祖国怀抱,为完成国家最后统一做出贡献。     分析:为了祖国的和平统一,李宗仁先生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和民族大义,将永远激励着为统一大业而奋斗的人们。 话题:“心中的丰碑”“祖国的呼唤”     肖邦的遗愿 1830年11月,费列德利克·肖邦(波兰作曲家、钢琴家)决定到外国深造,为祖国争光。出发前,朋友们为他举行了一个送别晚会。肖邦满怀感激之情,接受了朋友们赠送的装满祖国泥土的银杯,表示永远不会忘记可爱的祖国。肖邦辗转于维也纳、伦敦、巴黎等地,通过他的艺术活动,增进西欧人民对当时正在受难的波兰人民的同情和了解。可是,在辗转流离的生活中,他得了重病。 1849年秋天,肖邦临终时告诉从华沙赶来的姐姐,波兰反动政府是不会允许把他的遗体运回华沙的,他要求至少把他的心脏带回去。 肖邦的心脏,按照他的遗愿被送到华沙,埋葬在曾哺育他成长的祖国大地中。    分析:叶落归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对祖国的眷念,是每一个爱国者的共同期望。 话题:“遗愿”“爱国——永恒的话题”     华罗庚立志回国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早年在美国很受学术界器重。有人想和他签订合同,把他留在美国,给予优厚的待遇,但当他得知新中国成立的消息后,立即决定回国。途经香港时,他发表了一封给留美学生的公开信,满怀热情地呼吁他们:“为了国家民族,我们应当回去!”     分析:“富贵不能淫”,物质再丰厚也不能阻挡爱国者回归祖国的脚步。    话题:“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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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的另一片天地 我的另一片天地繁华喧嚣的城市实在给不了人更多的安慰,刺眼的霓红让人联想到灯红酒绿下的奢靡,川流不息的高架桥上会有灵魂降落,这一切的一切只有是金钱在流淌,意志在消磨。所以我为自己找到了另一个可以释怀的天地这里——晴朗的天空,流动的云彩,掌心嫩绿的枫树,葱茏的草地,哗哗流淌的小河,高贵的白天鹅,“牟牟”饮水的黄牛,活泼的野花,远处若隐若现的小山庄……一幅油画而已,但却让我神往不已。没有别的只感觉有别样的轻松、闲适——靠在躺椅上,房间里漫着茶香,看着画…开始,幻想……沿着小河跳跃,任野花、水滴沾上我的衣裙。这里到处充满绿色,绿的翠,绿得浓,浓的化不开。提着篮子在草丛间流连,时而与黄鹂对歌,时而与河中的鱼儿嬉戏,时而又向天鹅妈妈问好……忽然,“唉,小姑娘”谁在说话?是在叫我吗?可这附近没有人啊!我鼓足勇气问:“你是谁?是在叫我吗?”“对,对,对我是在叫你。”那声音又出现了。我回过头一看,吓了我一大跳。原来是一棵好大好大的槐树在对我说话。“您好,槐树奶奶。”“我才110岁,还很年轻呢!”“哦,槐树小姐,您需要我帮忙吗?”“是的,谢谢你。”“那你要我帮你做什么事呢?”“是这样的……很久以前,喔,大概是100年前有一大群小鸟在我的树冠里住着,他们每天给我唱歌,飞着跳舞给我看。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可是有一天,他们突然搬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整整一百年了,我很孤独,我需要朋友。你能帮我找到他们或者他们的后代来居住吗?”说着槐树流下了眼泪。“好,我一定会帮助你。那你先把我变成小鸟吧。”之后槐树小姐就念了一大串咒语,我一看我变成了一只金色的黄鹂。我拍拍翅膀一跳就飞上了蓝天去寻找槐树的小鸟朋友们,再见,槐树小姐!等我的好消息……两天过去,“槐树小姐…槐树小姐…我把你的朋友们带来了…”我老远就向槐树叫喊着“老朋友,我们又回来了…”那群小鸟也叫了起来。“我的朋友们啊,欢迎回来”槐树小姐激动的喊着。“小姑娘,辛苦你了”“没事的,现在你的朋友们都回来了不会在搬走了。我费了好大的劲找到他们说明了你对他们的思念,他们会和你一直住下去的,我该走了再见!”槐树小姐又把我变成了原样,我们就告别了。我又沿着小河跳跃,任野花、水滴沾上我的衣裙……

劝你不要写周杰伦的主题阅卷老师可能是反感周杰伦所以你把他讨厌的人写信,让他十分欣赏难以得分主要是主观P,然后写不清楚子结构及理由即使他不反感看到周杰伦三的话,他会认为 BR />利基你是一个偶像无知少年的追随者认为你申请一些他的歌词这是一个很好的作文最好不要周杰伦这三个字 “1943” BR />“最后一战”友谊第一“蜗牛”励志思念故乡“梯田”爱护环境只有战争战争“世界和平爷爷泡的茶”奶奶“母亲”看名字就知道在应用到现在写的家庭组成,似乎有绝世

百度百科里其实已经非常详细啦给你个群号里面都是杰迷他们的空间里有许多网上没有的杰伦的经典资料:12460657782473877103487123022996243750

可以去看看周杰伦自己写的《D调的华丽》,里面有许多他的真实想法,他自己写就是与他人评价不一样。还有很多可以上周杰伦中文网上看看:,这里面既有网友的不计其数的文章,也有周杰伦的许多比较全面的介绍建议你一定去看看。

时代杂志周杰伦

美国《时代》周刊亚洲版2003年3月1日一期文章:酷杰伦(作者:凯特·德雷克 / Kate Drake) 原文内容提要:他的老师曾经误认为他是哑巴。偶像制作人曾经觉得他太丑了。但是周杰伦却已然成为了亚洲最炙手可热的流行歌星。 没有丝绸锦缎的布景,没有复古超酷的摩托车,没有为他的演唱会而尖叫不已的歌迷,也没有拜倒在他的钢琴前顶礼膜拜的少女--周杰伦的"Alfa Music"音乐工作室位于台北东部的一幢灰色的高层建筑中,在皮质沙发和蓝绿色的墙壁之间,只有窄窄的一小块淡黄色地板。这里完全是周杰伦的世界,在一次又一次的演唱会中间,他可以在这里蜷成一团,躺在地板上,打个盹,或者是反反复复地捉摸着调子和歌词。创作新歌时,他总是先抓住梦中零零散散的曲子,然后把自己从梦中叫醒,用钢琴把曲子复述出来,再结结巴巴地配上歌词,最后再将这些夜里的吟唱整理成单曲或是制作成样带。 在整整两年的时间里,周杰伦都是一位以每首600美元的价钱写歌的签约作曲人,为那些音乐天赋比较差、却更加英俊或是漂亮的歌手创作一首又一首的歌曲,他甚至都很少离开他的这间音乐工作室。写出主旋律,再编好和声,接着在"外买菜单"的后面写下歌词;最后,在工作以及自己音乐才能的尽情倾泻中精疲力尽的他,会一头扎进被子里睡去,又在梦里魔法般地酝酿着下一首歌曲。整天吃蛋糕和炸鸡的周杰伦,此时所梦想的并不是成为一位流行乐歌星,而是一个音乐制作人。 披头士乐队有深洞俱乐部(Cavern Club),猫王有太阳音乐室(Sun Studios),性手枪乐队有100俱乐部(100 Club);而对于周杰伦来说,Alfa Music就是他的音乐基地。在这里,他尝试自己的音乐理念,总结自己的音乐理论,发掘如何使自己的歌充满激情而且令人过耳不忘。渐渐的,他明白了,比起外貌、动作和形象来说,音乐才是最重要的东西。他目睹了太多的偶像歌手你来我往:拿不准调的帅哥、天分不够的女星以及按舞姿而不是声部挑选成员而组成的少男组合等等。他发现,能够令歌手为歌迷牢记、令他自己显得与众不同的,只能是歌曲本身。 而这些想法对于从台湾到香港再到新加坡的整个华语音乐商界来说,显得那么地标新立异。在玩世不恭、变幻无常的华语流行音乐界里,24岁的非偶像歌手周杰伦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大多数的偶像男歌星几乎都出身于音乐世家,从小到大都出手阔绰,最终的形象总是柔弱英俊、女里女气的。他们都会得到一首量身定做的好歌,再经过程式化的商业包装,如果幸运的话,他们还能得到电影导演或是广告制作人的青睐,走上演艺道路。 那么,这位貌不惊人的小伙子--并不整齐的牙齿、鹰钩鼻子、尖下巴颏--是怎样取代那些谢什么、刘什么、张什么的,成为亚洲最炙手可热的流行歌星的呢?一切都源于那间简简单单的音乐工作室,那段艰苦岁月的磨练,那些歌曲,以及那个"音乐最重要"的革命性观念。"即使是我身边的那些女歌迷们,也不会说我帅,"周杰伦解释说,"她们只是告诉我,喜欢我的音乐。是我的音乐吸引了她们。" 自2000年11月他的首张专辑"周杰伦同名专辑"问世之后,周杰伦的音乐便开始支配着或是改变着整个亚洲流行音乐界的发展方向。他的首张专辑里的10首歌曲,有的激情澎湃,有的充满思想,有的是感性之至的情歌,平缓和谐、娓娓道来的曲风令克雷格·大卫 (Craig David)都不禁为之动容。尽管他的歌全部都是国语歌词,但是无论是在他的老家台湾,还在在内地、香港、马来西亚以及新加坡,他的专辑都轻而易举地获得了两白金或是三白金的成绩。 在最近的"MTV亚洲音乐盛典"中,他被评选为了"台湾最受欢迎男歌手"。香港媒体把他称作是"小天王",尽管周杰伦本人并不喜欢这样的头衔。他最近还曾经在拉斯维加斯的米高梅秀场(MGM Grand Garden Arena)演出,有超过一万名的观众慕名而来。数家大公司给他送来了赞助合同,这其中包括百事(中国)公司以及香港的电讯盈科(PCCW)公司,松下公司也已经请他出任自己一款新型手机的代言人。 还是一个男孩时,周杰伦被认为是有一些迟钝,或者说是,"愚蠢"。他的高中英语老师苏埃伦说他的学习能力很差:"周杰伦很少有面部表情,我还曾经以为他是个哑巴呢。"这个孩子不对数学感兴趣,也不对物理、化学感兴趣,更加不愿为英语作业烦恼。但是他的母亲发现这个安静、害羞的男孩似乎总是会随着自己播放的西方流行音乐而摇摇摆摆。 "在没学会走路时,他便对音乐非常敏感。"周妈妈回忆说。于是,周妈妈在杰伦四岁时便把他送进了钢琴学校。他真的可以弹。他像着了魔似的练习,像同龄孩子喜欢冰激凌那样地喜欢键盘。在他十几岁时,他的创造才华已经超过了他的年龄。"一次,他用钢琴来演奏一首非常庄严肃穆的歌曲,"周杰伦高中的钢琴教师陈查理说,"但是却把它变成了一段有趣、调皮的曲子。" 在钢琴室之外,周杰伦与常人无异,喜欢看功夫电影,喜欢玩电子游戏。当其他的孩子为了升学考试而刻苦读书时,周杰伦却经常翘课,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了自己的"音乐象牙塔"上。似乎,他将一事无成。音乐吗?如果你出身于台湾的中产阶层家庭的话,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学以及电脑编程才是你的生存之道。音乐呢?那只是名门之后的阔少爷们的事情,而与林口长大的孩子毫无关系,换句话说,与周杰伦毫无关系。随后,他名落孙山,而且就快要被抛进残酷的现实世界里。他或许会成为一个天然气工人,或者是,幸运的话,在你的面前推销电子琴。 但是,音乐始终是影响周杰伦一生的东西。音乐拯救了他。音乐使他升华。音乐是他的救世主,他的幸运星。音乐是他唯一所拥有的东西。甚至在周杰伦自己还在迷茫的时候,音乐已经在为他安排人生,周杰伦还不知道自己的和声天赋究竟有多大的价值。 偶然的机会中,他陪一个低年级的女孩参加台湾的"超级新人王"节目,结果受到了Alfa音乐室的主人、台湾制作人吴宗宪的注意。吴宗宪在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周杰伦时的情景时,说道:"我的第一印象是他太害羞了,太安静了。我甚至以为他有些迟钝。"周杰伦的音乐打动了吴宗宪,但是吴宗宪当时所想的,不过是把他当作了一个词曲作家而已。"我并不认为周杰伦能够成为一名演艺人员,"吴宗宪承认说,"因为他不是很英俊。" 随后,又一位知名音乐制作人发现了周杰伦的音乐才华,在听过周杰伦的歌声后,决定为他制作一张专辑。至此,在一夜之间,周杰伦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音乐人变成了一位歌星;那么突然,那么快,以至于周杰伦自己都有点受宠若惊。 在谈到音乐时,周杰伦说,自己的音乐就像是魔法,它应该是多样化的,应该是短促、多变而又发散的。"这是我的魔法。"他又说了一遍,认真而诚恳地看着你,仿佛他很需要你去理解这一切。"我的人生哲学是,无论做什么事,你都不能一直追随别人。走自己的路,知道吗?"他说。 似乎周杰伦并不是将R&B音乐引进台湾的第一批音乐人,陶喆和王力宏在他之前便已经有所尝试,但是直至周杰伦出道后,R&B歌手才开始真正地占据台湾的音乐界。"毫无疑问,周杰伦正在引导着音乐的发展方向,"香港音乐评论家方赖齐(音)说。他在音乐写作以及演唱上的成功为他带来了大量的模仿者。 在美国米高梅公司大剧场的演出之后,周杰伦懒洋洋地坐在一家中餐馆里。他还是戴着他那件汗渍渍的棒球帽,穿着磨破了的牛仔衫。看起来,他好像略有所思,似乎他也被自己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功而吃惊不已。实际上,还有很多领域需要这个演艺界的亚历山大去征服,包括:电视,电影,走向全球,进军美国等等。但是周杰伦似乎对英语学习不以为然,也不感兴趣于找他拍电影的导演;最终,他已经习惯了名气给他带来的一切。他已经开始融入了自己的角色,他的人生哲学已经指引他走了这么远,他早已学会了相信自己。 这位24岁的巨星还要学会做很多事情,各种商业化的力量还要牵着他去拍这样的广告、那样的杂志封面等等。R&B还是说唱?耐克还是阿迪达斯?他摇了摇头,他想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回到自己在台北的音乐室,躺在沙发上,打个小盹,在梦中吟唱出更多的魔幻音乐。 中国网2003年3月17日

我认为一个人的才华和能力并不能靠学历来评判。

周杰伦在巅峰时期,可以说是无人能敌,各大平台都想要邀请周杰伦去参加节目,而且大街小巷都放着周杰伦的歌曲。只要提起周杰伦,人们的脑海中就能够浮现出周杰伦的歌曲。只要有周杰伦参加的节目,就能够获得非常高的收视率,并且每年举办的巡回演唱会,一票难求。周杰伦的粉丝是十分疯狂的,特别是在抢演唱会票的时候,有些人想要看周杰伦的演唱会,需要看运气。

周杰伦在华语乐坛中的影响力是不必言说的,很多人都是听着周杰伦的歌曲长大的,他的许多歌其实到现在听,仍然十分经典。周杰伦无愧为音乐中的皇帝,可以很好的把握住音乐的风格以及精髓。周杰伦在音乐上的创作能力是无人能比的,他的作曲风格有着自己的味道,这是别人并不能够模仿的东西。周杰伦是独一无二的,是华语乐坛中罕见的存在,他的歌曲在很多人心中刻下烙印。

周杰伦不仅在国内很火,在国外也很火,国外很多歌手都翻唱过周杰伦的歌曲。周杰伦在2003年的时候就被美国杂志评价为新亚洲音乐之王,同时也是第1个登上《时代》杂志的男歌手。周杰伦在音乐上面有着出众的天赋,特别是在创作旋律的时候,总是能够抓住人们的耳朵。周杰伦自从结婚以后,就很少在大众面前出现,但是很多人仍然听着周杰伦的歌曲,等待着周杰伦的专辑。

从来没有人会质疑周杰伦,周杰伦在中国是响当当的存在,并不会有人去质疑周杰伦的实力,即使周杰伦并没有给大家带来优秀的作品,但是周杰伦在很多人心中仍然是特别的存在,很愿意去购买周杰伦的专辑。周杰伦写过很有深意的歌,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注意,他在音乐上有着自己的态度,并不是随波逐流的那一类人,想让音乐传达自己的声音,并不太在乎外界的评价。

封面我是找不到了jay登上《时代周刊》封面 随着周杰伦在乐坛地位飙升,他的歌吸引了无数歌迷,也引起了美国《时代周刊》亚洲版的注意,2003年2月,周杰伦登上了《时代周刊》亚洲版的封面,成为继张惠妹、滨崎步之后,第三位出现在该杂志封面的亚洲艺人,被该杂志赞许为“新一代的亚洲音乐天王”。 《时代周刊》选择周杰伦是有道理的。在短短三年时间里,周杰伦便完成了从出道到成为巨星的历程——出道一年就在红馆开了个唱,从台湾,到内地、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所有最反映实力的音乐大奖他都拿遍了。但是,对亚洲乐坛的革命性颠覆并非《时代周刊》相中周杰伦的终极理由,对这一代亚洲年轻人的致命影响才是“周杰伦现象”的根本所在。 《简单爱》《双截棍》《半岛铁盒》《最后的战役》,问问身边15到25岁的年轻人,这些歌谁不会哼两句?有些家长甚至把买门票当成是鼓励孩子好好学习的奖励——在他们看来,这位不谈风花雪月、出身草根的新偶像显然是“有为青年”的代表。 然而,在年轻人的心目中,周杰伦所代表的显然并不如此简单。在年轻人看来,听懂周杰伦唱什么并不重要,那种我行我素“酷”的态度才是他们最为欣赏的东西。这一点当然也受到了广告商们的亲睐,从服装、手机到通讯,尽管周杰伦演广告的天赋跟唱歌比显然差一截,但只要是他露面的产品就注定好卖。“跟周杰伦一样”,这样的错觉让很多年轻人沾沾自喜。 虽然周杰伦的英文很“菜”,但他想要进军国际的雄心,是一直有的。而成为美国《时代周刊》亚洲版的封面人物,这无异于宣告,他已成为国际知名人士了!他在亚洲乐坛“领军人物”的地位已确立起来 为了深入报道周杰伦,《时代周刊》杂志作了精心的准备,2002年11月特别从香港派了一组采访人员来到台湾,他们不只专访了周杰伦,还采访了发掘他的师傅吴宗宪、阿尔法唱片的总经理杨峻荣、MV导演邝盛、香港华纳音乐公司,以及周杰伦的妈妈、英文老师许淑秋、钢琴老师陈世光等人。采访小组停留了3天,用心准备了不少拍照使用的道具,光是在大安森林公园拍周杰伦打篮球的镜头,就拍了一下午。采访组甚至跟着他飞到香港、美国洛杉矶拍摄他演唱会上的英姿。 负责写稿的是与周杰伦年龄差不多的女记者Kate。她甚至还下场与他赛球,拉近彼此的距离,使谈话更轻松,让周杰伦吐露了不少心声。 当初周杰伦在得知要接受这个洋记者采访时,既惊喜又害怕。高兴的是,这是一种地位的肯定;担心的是,自己英语对答的能力并不好。后来听说有中文翻译,才安心不少。但周杰伦仍有点紧张,因为深知这不是一个小杂志,便特别谨慎地回答问题。 《时代周刊》为了说清楚他“这个上下门牙过度咬合、带有鹰钩鼻、下巴内缩的小子”,“是如何取代谢霆锋、华仔和张学友,而成为亚洲最受欢迎的流行歌手的?”从周杰伦出道前后的历程切入,用了大量的篇幅对这个腼腆的中国男孩进行了详尽的描述,从参加“超猛新人王”节目出道的经过,到成名前如何蜗居在公司办公室的一个角落里为别的歌手写歌,从家居生活到音乐世界再到人生哲学,十分细致地描述了一个普普通通的羞涩男孩成长为天王巨星的历程,高度赞扬周杰伦虽没有显赫家史,却完全以自己的音乐取胜。该刊这样报道:“周杰伦平心静气地坐在那张皮沙发上,他说话简洁,回话也简短。没有了音乐,你眼前的这一个男孩,看似只想爬回沙发后方,蹲在他自己筑起的老窝内。他说,我的音乐应该像魔术,各式各样的魔术,有短短的、变化的、发展中的。他接着谈乐理、肖邦、谈大提琴和小提琴有何不同,谈中国的五音和西洋的十二音阶。‘这是我的魔术。’他说,眼睛诚恳地看着你,仿佛要你真正了解。接着,他放开心讲,说他很想交个女朋友,说他害羞时,常留长发盖住眼睛,以免被歌迷盯得分了神。” 专访中披露了周杰伦的心路历程,并表示他的最大武器就是音乐,也因为他的音乐魅力横扫港中台三地,使得男艺人如谢霆锋等纷纷转型成创作型歌手。台湾也因而逐渐取代香港,成为这两年华语音乐的重镇。该刊还认为,周杰伦是黄种人的希望,“某天或许可能荣登西洋排行榜!” 《时代周刊》还将他与已故“猫王”普莱斯利相比,指他们都是喜欢黑人音乐,同样突破音乐新领域。当中报道了一段网上Fans留言的事件,指有位六岁植物人小朋友,只有听到周杰伦歌曲才会有反应。 在《时代周刊》杂志的专访内容中,也“泄”了不少周杰伦的“底”。 周妈妈夸赞儿子:“他在学会走路前,就对音乐很敏锐。”周杰伦的高中钢琴老师陈世光也说:“杰伦十几岁时就有超龄本事,可以即兴表演。”周杰伦的高中英文老师许淑秋说:“当初我还以为周杰伦有学习障碍!尤其当周杰伦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木讷,我以为他笨笨的。” 在MV导演邝盛的眼中,周杰伦和其他艺人比起来,主导性很高,而且愈来愈高!师傅吴宗宪也爽朗地坦承:“我的子弟兵比我有才华。” 周杰伦在接受《时代周刊》访谈时表示,他的人生哲学就是一个“diao”字,周杰伦说:“这是我的人生哲学,无关乎任何宗教,意思是,不管做什么,不要盲从他人,做自己。” 在台湾五、六年级生的眼中,“好diao”是个出现在年轻学生嘴里的口头语,在正式场合通常不轻易使用这样的字眼;而由他这位名人讲出来,反而有点趣味。或许在周杰伦的心中,并无这样的雅俗之分,“只要我喜欢,为什么不能讲?”周杰伦很自然地把他的口头禅挂在媒体访谈中,显见他是相当懂得做自己的人了。 在《时代周刊》对他专访后,其他英语主流媒体也纷纷对他进行了采访。《时代周刊》评价说:“周杰伦的音乐成功和出众之处,在于当他唱出歌中的那一丝痛苦、那一点渴望、那种需要你的感觉时,你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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