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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童文学的认识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01:43:57

对儿童文学的认识论文

儿童 文学,是一个重要的文学类别。它是指由成年人创作的,以未成年人为受众的文学作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儿童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儿童文学论文 范文 一:儿童文学课程教学加强策略

摘要:从高校小学 教育 专业课程教学的角度来看,目前儿童文学教学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儿童文学课程教学中,需要加强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的儿童文学创作实践和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的儿童文学教学实践;挖掘地方与民族儿童文学教学资源,建立专门的儿童文学创作内部报刊,为儿童文学创作、欣赏、研究与交流搭建一个平台。

关键词:儿童文学;教学;创作

儿童文学是儿童成长的精神食粮。随着社会经济 文化 的发展与对教育的日益重视,儿童文学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从《儿童文学》等刊物的发行量之大就可以看出来。但目前,儿童文学还没有成为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1],儿童文学课程主要是纳入小学教育专业。也就是说,现在的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方向)专业的学生将要承担起一线的儿童文学教学。从高校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教学的角度来看,目前儿童文学教学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一是创作实践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相关高校教师对大学“儿童文学”课程教学关注多,而对自己的学生以后走向小学教育岗位后如何进行儿童文学教学则关注不够;三是民族资源与地方资源发掘不够;四是缺乏儿童文学作品的刊发阵地。 文章 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儿童文学课程教学中的实践,提出几点思考。

一、加强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儿童文学创作实践

目前,“儿童文学”课程教学的重心落在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上,主要包括儿童文学的基本原理、历史发展轨迹与各种文体介绍三方面上,以传授知识为主,而对于儿童文学创作这一块则相对忽视。事实上,如果不深入了解儿童并尝试进行儿童文学创作,儿童文学教育就很难摆脱成人思维模式,难以根除“成人幻想”的痕迹。别林斯基《新年礼物:霍夫曼的两篇童话和伊利涅依爷爷的童话》说:“童年时期幻想乃是儿童心灵的主要本领和力量,乃是心灵的杠杆,是儿童的精神世界和存在于他们自身之外的现实世界之间的首要媒介。孩子们不需要什么辩证法的结论和证据,不需要逻辑上的首尾一致,他需要的是形象、色彩和声响。儿童不喜爱抽象的概念……他们是多么强烈地追求一切富有幻想性的东西,他们是何等贪婪入迷地听取关于死人、鬼魂和妖魔的 故事 。这一切说明什么呢?说明对无穷事物的需求,说明对生活奥秘的预感,说明开始具有审美感;而所有这一切暂时都还只能在一种思想模糊而色彩鲜艳为特点的特殊事物中为自己求得满足。”[2]儿童的思维与成人思维存在很大的差异,切实进行儿童文学创作的尝试,可以促使小学教育专业学生设身处地地以儿童的视角来观察自然与社会,以儿童的思维来认识自然与社会,以儿童的感情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与思考,使自己以“童心”来进行儿童文学创作。这样走向小学教育岗位,进行儿童文学教育,就会更加贴近孩子们。如河池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的儿童文学教学,通过日常见习与集中实习,切实的了解到孩子们在想什么,想干什么。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儿童文学创作更接近儿童的心理。如河池学院韦梦玲的童话《水晶球》、陆晓婷的童话《“小尾巴”小小》、莫雪鸿的童话《智慧的小公主》等原创儿童文学作品①,不仅强化了对大学课堂所学儿童文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知识,还增进了未来小学教师与儿童心智的“磨合”,为以后高效从事儿童文学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儿童文学教学实践

目前,高校教师对大学的儿童文学课程教学关注多,而对自己的学生以后走向小学教育岗位后如何进行儿童文学教学则关注不够。师范生总是要走向讲台的,要想提高儿童文学教学效果,就要加强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的教学实践,解决“如何教”的问题,提前积累 经验 ,进入角色。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是高校小学教育专业教师与学生共同面对的问题,要一起成长。学生的日常见习与集中实习可以为教师与学生的儿童文学教学实践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学生通过实习,加强儿童文学教学实践,教师通过带队指导、巡视指导等方式,加强对一线儿童文学教学实践的了解与对学生的指导,同时将先进的儿童文学理念与具体的教学相结合,使得儿童文学教学在实践中得到提升。就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的儿童文学教学实践而言,我们在一线的儿童文学教学中,通过师生共同努力,做了许多思考与尝试。比如有针对性地展开儿童文学教学,有的孩子比较胆小,我们的学生就有选择性地找一些主人公比较勇敢地 童话故事 来讲给他们。正好有学生创作童话《“小尾巴”小小》,讲述了一只名叫小小的可爱的小猴子,从胆子小到变得机智勇敢的过程。这类故事能够有针对性地对孩子进行心灵的启发。又如进行开放式的儿童文学教育,让小学生也“参与”到儿童文学故事、童话的教学,对同一个故事、童话,让小学生“定制”自己喜欢的结尾,或者联系自己展开想象,学生及时地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点评与引导,培养小学生的 想象力 ,加强审美教育。如我们的实习生在讲授洪汛涛《神笔马良》时,将《假如》这一诗歌结合起来,并进行开放式的结尾创作,让每一位孩子通过这个 句子 来写自己的愿望。这样在近乎游戏的教学中,既丰富了孩子们的想象力,又锻炼了他们的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同时在老师的诱导下培养了审美能力。又如在教学实践中,贴近小学生的情感与生活,选取他们生活中的真人真事,以 黑板报 、 手抄报 等形式发表原创性的儿童文学创作,这种“身边的故事”在小学生中的德育教育与审美教育中效果很好。如黎茵茵同学根据其在宜州市第一小学中的见闻创作的儿童小说《回答专业户》,就选取课堂上的真实一幕,进行生动细致的描绘,得到这个班级小学生的喜爱。另外,对于孩子接受儿童文学的梯度也要有所考虑。低年级的孩子可能更喜欢简单些的、认知性的歌谣,如儿歌《数角》:“一头牛,两只角,两头牛,四只角,三头牛,几只角?别急,别急,请数好,要是牛犊没长角!一张桌,四只角,两张桌,八只角,三张桌,几只角?别急,别急,请数好,要是圆桌没有角!”而高年级的孩子更重乐趣性,故事情节上也要求更加复杂些。对此,我们可以适当的扩充阅读,如曹文轩《草房子》、郑渊洁《皮皮鲁和鲁西西》、任溶溶《“没头脑”和“不高兴”》、杨红缨《淘气包马小跳》等作品,高年级的孩子们可以在阅读中感受到游戏的乐趣与成长的动力,找到纯真愿望的寄托。

三、挖掘地方与民族儿童文学教学资源

儿童文学与民间口头文学有天生的血缘关系。地方民间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中蕴含着丰富的儿童文学作品。河池学院所在的宜州是歌仙刘三姐的故乡,民间传唱的很多山歌本身就是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这些资源,形式活泼,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很多故事、歌谣包含着向善、求真的积极因素。对于小学生而言,浓郁的地方特色具有亲近感,鲜明的民族特色又容易产生认同感,是很好的儿童文学教学资源。对于这些资源应该予以充分的重视,大力挖掘与利用。在这方面,宜州市做了很好的尝试,多次举行“山歌传承进校园”活动。如宜州市第二小学,将原汁原味的山歌对唱融入教学,通过“山歌唱孝道”,如“父母恩德重于山,知恩报恩不忘本;做人饮水要思源,才不愧对父母恩”,“师恩母恩不可分,都是爱我一样深;老师教我为人道,父母教我报母恩”,将民间的、传统的山歌资源挖掘出来,既弘扬了地方山歌文化,又潜移默化地进行孝道感恩教育。作为小学教育专业的儿童文学教学团队,应该注重挖掘这些教学资源。对此,我们准备带领学生进行采风,在此基础上专门开设“桂西北山歌”,选取适合儿童心智的歌谣与民间 传说 、少数民族传说等,如宜州刘三姐歌谣、都安瑶族《密洛陀古歌》、罗城仫佬族《凤凰山》、《垦王山》、《鸳鸯石》等少数民族神话传说进入课堂教学。学生进入工作岗位以后,在教学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因地制宜、因族制宜,拓展第二课堂,进行儿童文学教学。

四、建立专门的儿童文学创作的内部报刊

建立这一专门的“报刊”,可为儿童文学创作、欣赏、研究与交流搭建一个平台。没有一个这样的平台,一些学生的优秀儿童文学原创作品得不到交流。尽管一些高校有自己的文学社,创办了一些社团刊物,如河池学院的如“南楼丹霞”、“空谷”等,这些社团刊物偶尔也刊登一些儿童文学作品,目前尽管还不是专门的儿童文学交流阵地,将来可以加大在这方面的力度,以此为特色,打造品牌,为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和河池地区的孩子们提供交流平台,形成以高校为中心,以实习学生为纽带,以各个小学为辐射点的儿童文学创作、批评、交流机制。一方面将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和各小学孩子们优秀的原创儿童文学作品刊登起来,及时见报,这对学生与“小作者”们都将是极大地鼓舞;另一方面,积极吸纳孩子们的参与,真正地让孩子们成为儿童文学的主体,参与到创作、欣赏之中,这将有利于加强儿童文学在小学教育专业中的培养。

总之,在目前儿童文学还没有成为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的前提下,我们尽可能地在课程教学的层面加强儿童文学在小学教育专业培养的力度,做了些初步的思考与尝试。

参考文献:

[1]邓琴•加强高校儿童文学学科建设的几点思考[J].文学界,2010(6).

[2]周忠和•俄苏作家论儿童文学[M].郑州:河南少年儿童出版社,1983.

儿童文学论文范文二:小学语文教学中儿童文学的作用

摘要:在小学教育阶段,语文是十分重要的科目,学生通过学习 语文知识 ,为培养其文学素质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在小学 语文教材 中,儿童文学占据较大的篇幅,学生学习丰富的 寓言故事 、儿歌等语文内容,能够有利于其对语文知识的全面理解,因而儿童文学深受人们的重视。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应该意识到儿童文学与语教学之间的联系,语文教师通过合理利用儿童文学资源,进而提高语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因此,本文针对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作用展开了分析,从而为小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借鉴。

关键词:儿童文学;小学语文;教学;作用

语文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非常重要的交际工具,所以通过语文教育能够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其个性发展。在小学语文教学期间,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应该从学生角度出发,对儿童文学予以高度重视,在语文教学时,教师应该发挥儿童文学的作用,然后让学生学习丰富的儿童文学,进而有助于其更深入地理解语文知识。总之,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语文教师必须突显儿童文学的重要性,从而提升学生的文学素养。

一、儿童文学内涵

所谓儿童文学指的是专门为儿童所创作的,为儿童提供阅读的作品。儿童文学的种类有很多,包含寓言故事、科幻故事和童话、诗歌等,诸多的创作方式,都使得儿童文学具有通俗易懂的特点,与小学语文其他教育文章相比,其具有趣味性,所以儿童文学适合于各年龄段的儿童去学习。在儿童文学创作过程中,应该将儿童作为主体,向其提供优质的服务,儿童学习儿童文学能够陶冶其情操,为日后语文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1]。总之,儿童文学具有独特的内涵,对推动小学语文教育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儿童文学与小学语文教学之间的联系

儿童文学是小学语文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语文教育的补充,对于我国现代儿童文学而言,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所以教育人员加大了对儿童文学的研究,将儿童文学与小学语文教学有机结合在一起进行深入讨论,进而为小学语文教学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自从产生儿童文学开始,其与小学语文教学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同时,通过开展小学语文教学,对儿童文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语文课程标准》的提出对小学语文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语文教材通过多次改编,并推出了一系列儿童文学创作,目前,在新编小学语文教材中,儿童文学占据较大的比例,所以表明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得到空前发展[2]。同时,儿童文学与小学语文教学息息相关。总之,儿童文学的产生,能够积极地促进小学语文教学的开展,有利于学生学习到丰富的语文知识。

三、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作用

(一)儿童文学是小学语文教学的的重要资源

对于儿童文学而言,对小学语文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小学语文课程教材的重要资源。儿童文学是教师开展课外活动的主要材料,学生通过参与实践,能够培养其听、说、读、写的能力,所以儿童文学作为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激发学生的潜能,为教学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由于儿童文学的题材和内容比较广泛,所以语文教师在课外活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运用儿童诗歌、 散文 等作品,学生通过学习儿童文学更有利于开展故事会和表演等活动。同时,学生在进行课外习作练习时,可以将儿童文学作为范本,所以儿童文学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资源。例如,在“陶罐与铁罐”教学过程中,语文教师为了让学生掌握一定的道理,通过讲述寓言故事,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品质。教师先向学生朗诵该文章,学生仔细分析故事,可以了解到讲的是国王御厨里的铁罐比较骄傲,对陶罐持有鄙视的态度,然后将二者埋在土里后,陶罐出土却成为了文物,而铁罐变成了泥土。教师正确引导学生理解该寓言故事,其实每个人都会有长处和短处,而我们一定要看到对方的长处,并正视自己的短处,只有这样才能互相尊重,并和睦相处。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儿童文学不仅仅是重要的教学资源,同时,学生通过学习儿童文学能够使其学会做人的道理,并学习到一定儿童文学知识[3]。总之,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儿童文学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

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向学生传授相关的儿童文学内容,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当前,在教育体制不断完善的条件下,提高思想能力已经成为培养儿童的核心,所以小学在语文教学期间,不仅应向学生传授相关知识,而且还要将提高想象力和思维能力作为教育的重点。对于儿童文学而言,其内容和题材都相对广泛,儿童文学中所描述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以及相关矛盾冲突等都能够使学生进行独立思考。此外,儿童文学能够满足儿童心理特征需求,因而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需要发挥儿童文学的作用,从而为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利条件。比如,在讲解“小小竹排画中游”期间,学生通过诵读“小竹排,顺水流,鸟儿唱,鱼儿游。两岸树木密,禾苗绿油油。江南鱼米乡,小小竹排画中游。”这首诗歌,并在教师的指导下,了解到该诗歌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在江南水乡撑着小竹排,观察江南秀丽的风景,并感受到江南水乡物产丰富[4]。同时,鸟儿欢唱,鱼儿游动,从而表达了小男孩愉悦的心情。此外,借助于对两岸禾苗和树木的描写,呈现对大自然赞美的情感。因此,在小学语文教学期间,儿童文学对提升学生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

四、结束语

儿童文学是小学语文教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其对语文教学的开展起到一定作用,学生通过学习儿童文学,有利于其文学素养的提升。因此,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为了确保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高,需要发挥儿童文学的作用,结合不同题材的儿童文学作品展开语文教学,从而为语文教学质量的提高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金松霖.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J].课外语文(下),2014(12):21-21.

[2]李艳玲.论述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J].科技展望,2014(22):69-69.

[3]王艳.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作用分析[J].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2014(10):227-227.

一、儿童文学与儿童教育有天然的血缘关系 中外儿童文学发生和发展史都在不断地叙说着这一事实:儿童文学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儿童教育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 作为文学的一个重要的独立分支,儿童文学的范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文学的,二是儿童的。儿童文学与其他文学最大的差别在于其基本受众是儿童,因此,作家在下笔之时,必须顾及儿童的心理发展与理解能力。陈伯吹于1956年曾明白指出:“一个有成就的作家,能够和儿童站在一起,善于从儿童的角度出发,以儿童的耳朵去听,以儿童的眼睛去看,特别以儿童的心灵去体会,就必然会写出儿童所看得懂、喜欢看的作品来。”由此可见,依据儿童的年龄特点,以儿童的立场创作作品,乃儿童文学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其最大的特色。 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人类很早就发现文学是个很好的教育手段。凡属某国家某民族某地区儿童文学的发韧之作,大多因服从教育目的的需要而产生。最早可能产生于公元前1世纪的古代印度童话寓言故事集《五卷书》的序言中说:古代有一个国王有三个蠢笨的儿子。国王要他的丞相调教这三个儿子,但丞相却无能为力。后来一个年长的婆罗门愿承担这项教育任务,并保证在半年之内教会三个王子管理国家的才能。他以能吸引儿童的动物故事作为教材,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为此编成这部流传千古的故事书。17世纪被誉为“第一个为儿童写作的法国作家”费纳隆,为教育好自己的学生——王孙布哥尼公爵而写了《忒勒马科斯历险记》。……可以这样说,儿童文学的提倡是与儿童教育联系在一起的,儿童文学是因为儿童教育的需要才从大文学的母体里分离出来,并独立起来的。因此,儿童文学实际上应该是“成长文学”,可定义为“关注儿童成长,表现儿童成长,有助儿童成长的文学”。 二、儿童文学对儿童精神构建的重要性 “儿童文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在身体、精神、社会方面均未成熟的儿童培养引导为健全的社会人”。它在儿童的教育活动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1.儿童文学负有培养儿童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的重任 在社会道德价值上,儿童文学传达的多是人类共通的基本美德,如诚信、勇敢、合作、宽容等。当儿童为作品中的文学形象所吸引时,会在情感上产生强烈的共鸣,他们会下意识地站在各种不同的角色形象的立场来理解人与人的关系,体验各种道德情感,并随着作品的诱导作出道德判断。儿童在欣赏接受儿童文学作品时产生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判断会对他们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产生影响。意大利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之所以成为世界儿童文学名著,一百多年来为世界各国儿童所喜爱,就是因为它塑造出勤奋坚韧的小抄写员叙利奥、跋涉三千里寻母的聪明勇敢的玛尔可等一系列的好少年形象,对儿童产生了很大很好的影响。茅盾上世纪30年代写的中篇儿童小说《少年印刷工》中,小主人公赵元生是个好学、能干、懂甘苦、自立奋斗的穷苦少年典型形象,为当时一大批由学生变为童工的少年儿童树立了独立谋生的榜样。苏联的卓娅、舒拉、铁木尔,我国的海娃、雨来、张嘎子等艺术形象引导着少年儿童走上正确的生活道路。张天翼笔下的三个栩栩如生的形象:贪玩好动的罗文应、懒惰好出风头的王葆、不动脑筋的赵大化,则从反面教育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因此,我们说儿童文学是爱的文学,它源于人类的爱与期待,爱是儿童文学最基本的美学元素;儿童文学是善的文学,以善为美,是儿童文学最基本的美学特征。世界经典的儿童文学作品之所以具有永恒的魅力,就是因为它传达了深邃的爱的哲学,它具有引人向善的思想魔力。 2.儿童文学负有让儿童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认识自然的使命 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一样,是从整体上反映社会生活的,它包含丰富的思想内容以及作家的主观见解,也纳入不少社会、历史知识和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它既能把孩子引向他们幼小的足迹难以到达的遥远国度,使之增加见闻,开阔眼界;又能促进他们对人生的哲理思考,使之懂得应怎样对待社会和人生;更能激励孩子对社会以及整个世界的热情关注,以加深他们对生活的了解和认识。比如,瑞典著名女作家拉格洛芙的童话《骑鹅旅行记》就在讲述童话故事的同时,又融进了许多有关瑞典的地理概貌、神话传说、文化古迹、工农业生产等知识。它不仅使瑞典的儿童可以从这个美妙的窗口了解自己的祖国,增长知识,而日世界各国的儿童也可以从中了解这个美丽国度。 儿童文学与其他文学相比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它更能引起儿童浓厚的认知兴趣。认知心理学认为:“当个体原有的认知结构与来自外界环境中的新奇对象之间有适度的不一致时,个体就会产生‘惊讶’、‘疑问’、‘迷惑’和‘矛盾’心理,从而激发个体去探究。”儿童由于受知识所限,对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这恰恰就成了儿童认知的动力。儿童文学能以其生动的形象、有趣的情节、活泼的笔法,把小读者引进那个他们欲探知的世界。未知的世界展现在具有强烈好奇心和求知欲的小读者面前,就能大大激起小读者观察世界、认识世界的兴趣。这种兴趣可以促使儿童积极地去探索新事物、新世界,培养儿童观察世界、认识世界的新方法。量子力学的创始人、丹麦科学家玻尔就曾向人们说过:拉格洛芙的童话《骑鹅旅行记》对他走上科学道路有着深刻的影响。 3.儿童文学负有培育儿童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的天职 “人类应当将最宝贵的赋予儿童”,这是联合国提出的原则。赋予儿童“最宝贵的”当然首先是美。“育人始于立美,立美始于儿童”。文学作为人类审美的最高形式之一,尤其应遵循美的规律进行创作。凡文学都应该是美的,没有美就没有文学。它应以美的光辉光照人类,以美的形态感化人心。曹文轩先生认为,“美感与思想具有同等的力量,甚至大于思想的力量”。他在自己的文学创作中不遗余力地浇灌出一朵朵善的花朵,用它们的美陶冶人们的心灵。儿童文学,除了具备一般文学的美学特征外,还具有其独特的美学特征。郭沫若在《儿童文学之管见》中对这个美妙无比的艺术世界作过形象的描绘:“儿童文学当具有秋空霁月一样的澄明,然而决不像一张白纸。儿童文学当具有晶球宝玉一样的莹澈,然而决不像一片玻璃。”这样的描述,形象而生动地说明了儿童文学所独有的美学魅力。儿童文学既是生活的真实反映,也是生活的审美反映。儿童文学作家在进步世界观的指导下,将生活中较粗糙、分散、处于自然形态的美的事物,形象地概括提炼为 更强烈、更丰满和更理想的艺术美,通过作品集中表现生活美、自然美与艺术美。像安徒生笔下的《海的女儿》、王尔德笔下的《快乐王子》等,尽管主人公的结局是悲惨的,但他们在读者的心里所激起的感情却愈来愈纯洁,愈来愈高尚,使读者从中获得了美的享受。同样,生活中的丑在作家笔下亦能变成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如《皇帝的新装》,就可以使读者在讥笑、否定丑恶的同时,更加神往生活中美的力量。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家总是以适合儿童的优美形式和高度的艺术技巧,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一定时期社会生活的真实面貌,使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使儿童产生感情上的激动,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同时也以此影响儿童的思想感情,陶冶和培养儿童健康的生活情趣,发展他们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4.儿童文学负有塑造儿童健全人格的任务 儿童文学作为儿童认识世界的另一扇窗口,能弥补儿童人格的某些缺憾。 首先,儿童文学有利于健全儿童的情感世界。著名作家、儿童文学委员会副主任张之路先生认为“情感缺席”是现在孩子的一大问题,曹文轩先生也认为当今社会的儿童,“情感弱化已是令人忧心忡忡的问题”,他们都认为这与孩子的阅读有关联。曹文轩先生还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几乎是任何一种方式、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奏效的。最能治这个世纪病的,大概就是文学。文学几乎是唯一的良药。”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总是善于以细腻的笔调来展示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诗意之美,从而给儿童以强烈的情感体验。如瑞典著名女作家林格伦的童话《住在屋顶上的小飞人》,写的是住在屋顶上的小飞人卡尔松与斯万特松家的小儿子小家伙相交往的有趣故事。小家伙是个自我感觉很孤独的普通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都很忙,家人既没时间陪他玩,也没人注意到他的感受。于是小飞人卡尔松出现了。小飞人填补了小家伙心里的孤独感,给小家伙带来了无尽的快乐。作品中对于两个小伙伴纯真友谊的描写,对于小家伙渴求亲情、友情的描写,给予现实生活中缺少情感交流的孩子们一种情感的补偿,使他们体验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情愫。类似的作品还有《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彼得·潘》、《小熊温尼·普》、《玛丽·波平丝》、《洋葱头历险记》、《绿野仙踪》等,都是这方面有代表性的作品。情感的熏陶是优秀儿童文学作品奉献给儿童的美味佳肴。 其次,儿童文学在树立儿童的自信心,培养儿童的自我意识,培养儿童敢于冒险、勇于进取的品格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如长篇童话《长袜子皮皮》塑造了一个聪明淘气、力大无穷,时常会搞些恶作剧的9岁小孤女——皮皮的童话形象。她的独立自信,她的个性十足,她的敢于冒险,处处都显示出这是一个被压抑着的、最狂野的儿童幻想的化身。这个童话形象使得现实中的孩子们被压抑的欲望得到了宣泄。感受着皮皮的自信、自立、自强、勇敢和冒险,生活中的儿童也会被激动着、鼓舞着。类似的作品还有:斯蒂文森的《金银岛》、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等。浸染在这样优秀的作品中,现实中的儿童的自信心、自我意识、勇于进取等个性品质就会受到一种积极的暗示,从而使儿童的这些个性特征得到启发、培养和加强。 再次,儿童文学在培养儿童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不畏困难,不屈不挠是使儿童能够保持持之以恒的注意力、锲而不舍的探索精神的重要保证。一些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可以鼓励和发展儿童的这些可贵品质。如曹文轩的“成长小说”《古堡》中,就塑造了两个逆流而上,经受住了生活摔打的“小小男子汉”形象。作者对小说主人公的开拓、进取,勇于搏击生活等阳刚气质的热情描写,对他们坚忍不拔、不畏艰难的顽强精神的礼赞,无疑对于克服儿童性格中的柔弱、驯良等缺憾有着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儿童文学如同孩子们心灵成长的养料,我们应充分认识儿童文学对于儿童精神建构的重要性。如果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得以广泛推广和阅读,儿童文学引导儿童亲近文学,提升儿童的精神就一定不是梦想。

对法学的认识的论文

法学概论论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法学概论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意图是使学生体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把握中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则。教专家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

关键词 :法学概论论文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进程中,老师和学生为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而采纳的教与学彼此的活动方法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一样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一样。《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专业的一门根底课程,经过学习要到达的意图不仅是让学生被迫地承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令规则,更主要的是让学生考虑法令常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处理法令实践疑问。要到达此教学意图,教专家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防止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形式,有必要充沛表现学生的自动性、参加性,有必要重视培育和进步学生剖析疑问和处理疑问的才能,而这一切的完结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讲堂教学中的遵循。笔者联络长期的教学实习,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遵循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践相联络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常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选用理论与实践相联络。中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常识的学习有必要联络中国的实践情况,侧重联络当代中国法治的实践,教学中不逃避中国在法治建造中存在的疑问,让学生了解:中国法学的研讨起步晚,法治建造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兴旺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法治建造中亟待研讨和处理的疑问还许多,要增强学生的前史责任感。一起要联络中国法制的建造和开展,对中国法治建造获得的成果给予必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化,中国民主与法治建造方面获得的成果无穷,令世人注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起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遵法的实践行动为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个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常识的学习,由于课时有限,触及的法令常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加深学生对法令常识的了解。用案例辅佐教学,具有灵敏、直接的特色,能有效地活泼讲堂空气,启发学生思想,学生更易承受,对深化稳固教材常识的要点和难点能起辅佐效果。

(一)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要有必要对于教学中的要点与难点挑选案例,以利于学生对要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有必要和教学请求、教学意图相吻合。《法学概论》是对于非法令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请求案情简略、矮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期才能把案情搞明白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挑选的案例不要触及多个常识点,以只触及一个到两个详细的常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佐法令常识教学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经过案例提出疑问,让学生用所学的常识回答疑问,或许请求学生对提出的疑问经过考虑引出新常识点,这么能激起学生激烈的求知欲和学习爱好,招引学生的注意力,活泼他们的思想,使学生能较快地把握所学常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子法令原理。教材中许多理论常识都用一些法令术语叙说,老师假如朴实地用理论解说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明,运用案例例子法令原理和法令规则,能够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常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简单把握用例子解说的法令理论。三是要经过案例剖析对比简单混淆的法令景象或法令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令概念或法令规则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承受。假如能联络案例的剖析和对比就能协助学生透彻了解有关常识,在对比中准确把握。如对民法中通常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解说,别离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对比,这两者的不一样点就十分明白了。

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要格外注意几点:首要,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请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根底上清晰案子要处理什么样的疑问,老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想集中在要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上。其次,有必要调集每一位学生的参加认识,鼓舞学生斗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评论中通常有的学生很积极自动,有的学生则被迫,不考虑、不讲话,老师能够独自发问这类学生。最终,老师要依据有关的法学原理和法令规则,对案例进行剖析并给予答案,由于学生对案例进行剖析后,通常会有各自不一样的观念,老师有必要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时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方针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老师为基地的教学形式,建构一种既能表现老师的主导效果又能充沛体现学生认知主体效果的新式教学形式。中国高校教学的教学形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老师讲堂的教学为基地,这种教学形式的长处是便于老师对体系的科学常识的教授,其坏处是忽略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峻地阻止了学生的学习自动性和积极性,学生仅仅很被迫地承受老师教授的讲义常识,严峻阻止了学生的独立考虑才能和立异才能的培育和进步。

《法学概论》课的特色是概念多,准则多,格外对法令规则的剖析和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而,除了对学生不易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讲透以外,任课老师应格外重视讲堂评论,选用师生互相提出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进行考虑。所提的疑问应尽也许环绕教学的要点和难点,环绕理论与实践的联络点,以疑问导入解说和评论有助于激起学生自动的学习爱好或好奇心,有助于激起学生的考虑,有利于进步学生在日子中使用常识的才能,一起,也有利于考察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能够使老师依据学生学习成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弥补教学内容。

四、浸透情感教学

教学进程既是常识教授的进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开展的进程。学校教学假如忽略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育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损的。教学活动应当在民主、对等、亲热的空气中进行,老师应充沛挖掘学科常识内容中的情感要素,并把这种情感当令恰当与讲堂教学奇妙联络,然后到达学科常识与道理融合的教学境地。《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教学时应当当令恰当浸透豪情要素的教学,比如在讲到法令认识、遵法、法令责任和法令制裁等理论疑问时,作为老师此刻应当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兄弟,教学学生要学好法令,进步法令认识,联络大学生违法违法的案例,苦口婆心地教训学生有必要懂法、遵法,远离违法和违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常识的学习可交叉的案例和可浸透的豪情要素更多,如教学到婚姻法时能够和学生们评论大学生在校时期即便具有了婚姻法规则的成婚条件,但成婚会给学习、日子带来许多晦气的要素,以兄弟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成婚为宜。在教学进程中贯穿情感教学能够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响,能更好地调集学生承受教学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承受所教授的常识和信息,自动去学习、探究。

完结教学使命所选用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共同的效果,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进程中应联络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挑选适合的一种教学方法完结教学。现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请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选用能真实培育学生具有独立考虑和立异才能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老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作为老师有必要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立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学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改造传统教学的理论根底[J].电化教学研讨,.

摘要:《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定。教学者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关键词:教学方法《法学概论》贯彻和运用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的活动方式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同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同。《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通过学习要达到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思考法律知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要达到此教学目的,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避免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必须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一切的完成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的贯彻。笔者结合长期的教学实践,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知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必须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着重联系当代中国法治的实际,教学中不回避中国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明白:我国法学的研究起步晚,法治建设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国法治建设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要增强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同时要联系中国法制的建设和发展,对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巨大,令世人瞩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发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守法的实际行动为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知识的学习,因为课时有限,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用案例辅助教学,具有灵活、直接的特点,能有效地活跃课堂氛围,启发学生思维,学生更易接受,对深入巩固教材知识的重点和难点能起辅助作用。

(一)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先必须针对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选择案例,以利于学生对重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必须和教学要求、教学目的相吻合。《法学概论》是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要求案情简单、短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时间才能把案情搞清楚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选择的案例不要涉及多个知识点,以只涉及一个到两个具体的知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助法律知识讲授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通过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的知识解答问题,或者要求学生对提出的问题通过思考引出新知识点,这样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他们的思维,使学生能较快地掌握所学知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证法律原理。教材中很多理论知识都用一些法律术语叙述,教师如果纯粹地用理论解释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懂,使用事例例证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可以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知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容易掌握用例证解释的法律理论。三是要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现象或法律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定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接受。如果能结合案例的分析和比较就能帮助学生透彻理解有关知识,在比较中准确掌握。如对民法中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讲解,分别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比较,这两者的不同点就十分清楚了。

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要特别注意几点:首先,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要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教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维集中在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上。其次,必须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参与意识,鼓励学生大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讨论中往往有的学生很积极主动,有的学生则被动,不思考、不发言,教师可以单独提问这类学生。最后,教师要依据相关的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并给予答案,因为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往往会有各自不同的观点,教师必须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前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建构一种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认知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模式。我国高校教育的教学模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教师课堂的讲授为中心,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便于教师对系统的科学知识的传授,其弊端是忽视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重地阻碍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只是很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课本知识,严重阻碍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法学概论》课的特点是概念多,原则多,尤其对法律规定的辨析和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此,除了对学生不易理解和把握的知识点讲透以外,任课教师应特别注重课堂讨论,采用师生互相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思考。所提的问题应尽可能围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围绕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以问题导入讲解和讨论有助于激发学生自动的学习兴趣或好奇心,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考,有利于提高学生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考查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可以使教师根据学生学习结果的信息反馈,及时补充教学内容。

四、渗透情感教育

教学过程既是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发展的过程。学校教育如果忽视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养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缺的。教学活动应该在民主、平等、亲切的氛围中进行,教师应充分挖掘学科知识内容中的情感因素,并把这种情感适时适当与课堂教学巧妙结合,从而达到学科知识与情理交融的教学境界。《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讲授时应该适时适当渗透感情因素的教育,比如在讲到法律意识、守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理论问题时,作为教师此时应该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朋友,教育学生要学好法律,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必须懂法、守法,远离违法和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知识的学习可穿插的事例和可渗透的感情因素更多,如讲授到婚姻法时可以和学生们讨论大学生在校期间即使具备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但结婚会给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以朋友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结婚为宜。在教学过程中贯穿情感教学可以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能更好地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接受所传授的知识和信息,主动去学习、探索。

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教学方式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作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一种教学方法完成教学。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要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采用能真正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教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作为教师必须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电化教育研究,.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对法律的认识小论文法,也称法律,是由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条例、规章、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法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它以规定人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调整人们的行为,其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古代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和法的产生是同时进行的,法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据我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解释:“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法,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从水,取其平,即法平如水,也就是公平的意思。在西方不少民族的语言中,“法”的词义,也都兼有“公平”“正义”的含义。法律 “法律”一词有广狭二义,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狭义的法律为法的渊源之一。法律是由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才有权制定法律。在社会主义国家中,除宪法外,法律居于主导地位。 法律通常规定社会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行为准则。一般地说,其效力仅低于宪法,其他一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讨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解释和评价,人们的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它同人们的世界观和伦理道德观等有密切联系。不同阶级的法律意识各不相同。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在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起支配作用。

对社会学的认识论文

社会学认识论是社会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它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系统的研究很有必要。本文围绕着社会学认识论的界定、社会学认识论的研究范围、社会学认识论中的基本争论、社会学认识论发展的未来方向及基本途径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和概要的探讨,为社会学认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确立了一个基本框架。做人从思想活动的状态来讲就是一种认识世界、了解自我的灵性动物,而当人被他自己用语言文字命名之后,人就不再是一种只具有自然属性的生命了。有圣人说我们是灵魂在内的高级生命;有神人说我们是属神的等等。这一切明确指示都已经用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了,这赋予人生更高的意义和追求,从此我们也不仅仅是一个短暂的生命现象,而是一个展现多种人生色彩的生命传奇了。人生在世是从孩子开始来体验生活的,我们不会创造世界却要来认识它和它背后的创造者,而这的确是一个挑战和充满人生意义的游戏。能够最终认识这一切的人算得上是完成认识使命的人,而当我们确认自己就是正在认识过程中的使命者,我们就离目标不远了。 思想与肢体都很灵活的人,从动物界中分离出来,逐渐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是代表造物主来管理有形世界的主体与感受造物主成就的精灵一族。神与灵魂交流信息,灵活的人成长为神话代言人,行驶来自神的能力与权利继续创造自己的理想与现实。因为有爱而具备仁慈的本性,能够忍耐,能够承担各自责任,办事也能认真负责,是值得信任的一种神奇杰作。 “具体的人”:一种组织器官与各种系统都十分健全与发达的生命体系,再加上各自灵活的思想体系,一个灵活的人就可以到处活动了。在生命体上的表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外貌特征,以及相对独特的能力;在思想体系的表现上看,一个人成为自我而不是另一个人的替代品,灵活的思想必然是独立存在又与外界相关联的唯一体系。一个具体的人可以在言行上与大众保持一致,而在思想上极少有两个同样的人。

“社会批判理论”是批判的终结——评“社会批判理论”的绝对否定观今天,几乎整个人类都浸泡在经济的海洋中,思想的花朵开始枯萎,哲学成了不合时宜的“文物”。所以,“批判”这个带有浓重理性色彩的词语几乎被人们忘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感性地体验着“竞争”的乐趣。但是,在近现代思想史上,“批判”一词曾经红火过,在今天回忆起这个词语,或许能够获得些微的学术乐趣。因为一个无批判和不再需要批判的时代,可能恰恰是从激烈的批判时代衍生而来的。象法兰克福学派这样的批判理论已经无所不用其极,在它之后的思想家又怎能再度拣起批判的“眼镜”呢?我们知道,在德国哲学家眼中,“批判”一词是倍受青睐的。自从康德用“三大批判”构建起哲学大厦以来,批判就成了哲学家手中的法宝。在黑格尔哲学解体的过程中,“青年黑格尔派”曾使批判泛滥过。在20世纪,法兰克福学派再一次滥用批判,把哲学批判发展到顶点,以致于再也无路可走了。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是批判的终结,因为,这种批判对现实中的一切存在所作的绝对否定,使哲学不再是人类的理性,而完全成为哲学家愤世嫉俗的牢骚。一、把“批判”写在旗帜上法兰克福学派是由众多理论家组成的一个思想流派,不同思想家的理论观点之间存在着差异,但激烈的批判精神使他们在社会批判理论的旗帜下聚拢在一起。社会批判理论对现存社会进行的激烈批判涵盖了现代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这令以往一切富有批判精神的思想家们都难以望其项背。具体地说,社会批判理论是一种致力于现代资本主义批判的理论。这种理论要求在总体上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全面把握社会发展的泉源。在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从一开始运用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现成结论去度量现代资本主义,到把马克思主义与弗洛伊德主义等现代西方社会思潮结合在一起,再到最终形成一套独立的社会批判规范和方法为止,法兰克福学派在马克思主义的名义下实现了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尽管远非彻底但却非常全面的批判。早在法兰克福学派奠基时期,霍克海姆在题为《传统理论与批判理论》这篇社会批判理论的纲领性宣言中,就提出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作以坚决的批判,努力使它成为一个更加正义、人道的社会。霍克海姆认为,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批判的时代,而批判的时代所需要的是批判的理论,法兰克福学派所致力于建立的理论就是适应批判的时代要求的批判理论。在霍克海姆看来,传统理论是产生于现存社会制度并把现存社会制度作为自然的、永恒的东西接受下来的理论,它以维护现存社会制度为宗旨。它在对历史事件加以解释时,以为与操纵物理自然过程相似,都要求积累一大批知识,甚至是一套经过整理的假说提供的知识。由于积累知识的需要,理论的概念总会被绝对化,变成了具体化的意识形态范畴,而理论的批判功能却因此与它绝缘了。传统理论的理论活动特点“不管是象在历史学和其他具体的描述性学科里那样,问题在于综合大量资料并获得普遍规律,学者特有的主动性(即理论活动)都是接受、改造实际知识,使它合理化。”[1]因而传统理论对于现存的社会制度有着修补功能,善于发现现存社会枝叶上的不和谐因素并提出修改方案。而现存社会制度本身的不合理性却被作为先定的合理形式,并且被作为检验和排斥任何新产生的不谐和因素的标准。霍克海姆认为,与传统理论不同,批判理论独立于现存社会制度之外,把现存社会制度理解为一个系统的过程。在对现存社会秩序的批判中破坏一切既定的、事实的东西,证实它们的不真实性,从而加以否定。他说:“批判理论关注的是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2],它不在于揭示某些社会弊病,并提出救世良方,而是把一切弊病看作现存社会结构的组织方式必然造成的,它拒绝承认现存社会结构中具有任何有用的、适宜的和富有价值的因素。批判理论从具体的、现实的、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个人出发,去认识他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所遭受的异化,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危机、经济危机和文化意识形态危机,寻找个人解放的道路。批判理论拒斥对社会历史作抽象的、逻辑的探讨,要求具体地分析社会历史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进程,它认为社会历史是一个主体-客体统一的和运动着的总体。因此,批判理论超越一切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是一种现实的、具体的人的立场和政治实践,它除了对废除社会不公正感兴趣之外,再无其它要求。也就是说,批判理论是从属于反对现存资本主义社会的斗争的,是这个斗争的产物和一部分,它自从诞生那一刻起就是独立于资本主义社会而对这个社会展开批判的。二、社会批判理论的特征霍克海姆认为社会批判理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批判理论怀疑既定的社会存在是现实的人的先决条件。霍克海姆说,尽管批判理论“产生于社会结构,但它的目的却不是帮助这个社会结构的任一要素更好地运行;不管从它的主观意图还是从其客观意义来说,都是如此。相反,当较好的、有用的、恰当的、生产性的和有价值的范畴被人们在现存社会秩序中加以理解时,它怀疑它们,并拒绝承认它们是我们对之无能为力的非科学的先决条件。”[3]因为,“在采取了批判态度的人看来,现存社会整体的两面性是一个有意识的对立。他们认为现存经济形式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文化都既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又是人类目前能够并且已经给自己提供的组织的产物。因此,他们认同于这个整体,并认为它就是意志和理性。这个整体是他们自己的世界。同时,他们也感受到,社会可以与非人的自然过程、可以与纯粹的自然作用相比拟,因为由战争和压迫支撑着的文化形式并不是一个统一的自觉的意志的创造物。这个世界不是他们自己的世界,而是资本的世界。”[4]批判理论之所以认同现存世界的整体,其目的正在于否定这个整体。因为这个整体无非是由劳动分工和阶级划分构成的社会结构,无非是由个人活动之间的盲目作用决定的,一旦批判理论使个人活动从盲目性之中摆脱出来,纳入有计划的范畴,就能够实现对这个社会结构整体的否定。其次,批判理论与传统理论的思维主体不同。传统理论的思维主体在一种“确定的框架”中活动,他与既有社会是统一的。批判理论则不同,它是一种不接受既定框架的思想。批判理论的主体“‘作为’科学家,学术专家把社会现实及其产物看作是外在于他的东西”,但他的目的则在于“试图消除个人目的性、主动性、合理性与那些社会建立于其上的劳动过程关系之间的对立”,“期待一种新型的劳动组织”,把知觉给予的客观实在“认作是原则上应该由人类控制的产物、或至少在将来会实际上由人类控制的产物”。[5]因此,“批判思想既不是孤立的个人的功能,也不是个人的总和的功能。相反,它的主体是处在与其他个人和群体的真实关系之中的、与某个阶级相冲突的、因而是处在与社会整体和与自然的关系,网络中的特定个人。这种主体与资产阶级哲学中的自我不一样,他不是一个数学点;他的活动构成了当前社会。”[6]再次,批判理论的唯一功能就是变革社会。霍克海姆认为,批判理论超越于阶级利益而不受这种利益所局限。持批判态度的人“对社会矛盾的描述不只是对具体历史状态的表达,而且还是促进变革的力量。”[7]批判理论不准备系统阐述某个阶级的感情和观念,它是与那些要求替无产阶级代言的理论不同的。同样,批判理论与一切资产阶级学说也是不可调和的,因为,它“不会为既存的现实服务,而只能吐露那个现实的秘密。不管在任何特定环节上可能发现的荒谬和错误有多么不可辩驳,不管那种可能表明是复仇行为的错误有多么多,批判理论事业的总趋向是不接受所谓人类健全理智的制裁。”[8]批判理论并不寄希望于财产关系的变革和新的社会合作方式所带来的生产率的增长,而是谋求社会性质的变革和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对于持批判态度的人,“他的职业就是斗争”,通过他的斗争实现社会的根本变革。由于批判理论具有超越于阶级利益和超越于现实社会的性质,所以,它彻底变革社会的功能是具有充分保障的。第四,批判理论的目标是彻底消除现存社会的非正义和追求未来社会的合理状态。霍克海姆说:“批判理论追求的目标-社会的合理状态,是由现存的苦难强加给它的。”[9]现存的苦难是批判理论的动力和源泉,因为现存的苦难能够促使人们要求建立起一个合理社会的趋向,而不至于使思想成为偶然地认识到自己的东西。同样,正是现存的苦难把追求未来合理状态的努力放置在对现在的批判之中。在批判理论看来,对现在的批判本身就是把当代社会转化为一种正义社会的活动。对于批判理论来说,至关重要的是它形成了永远与被压迫阶级之间的动态统一,它对社会矛盾的描述不限于对具体的历史状况的表达,而且旨在促进社会变革。所以,批判理论是一种超越现在的现实,它关于消除社会分裂和非理性状态的见解,它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在其批判中不断地得到更新。在法兰克福学派以后的成长过程中,霍克海姆对批判理论作出的上述规定得到了证实。马尔库塞、弗洛姆,甚至哈贝马斯都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方面表现非凡的人物。他们对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批判,对发达工业社会的“单面性”的指责,对晚期资本主义国家合法性的怀疑都体现了不屈的批判精神。但是这种批判远非是积极的,因为它把现实的社会存在与现实的人割裂开来,把批判的主体限制在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的少数科学家、学术专家之列,试图超越一切阶级,用所谓“正义”与“非正义”来取代革命阶级的价值评判,所以,它走上了绝对怀疑论的道路。它不仅怀疑现实存在的合法性,而且对自身的存在也产生怀疑。在这种绝对怀疑的前提下,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也必然会在“不断超越”的要求中化为乌有。三、社会批判理论的哲学基础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是以“否定的辩证法”作为其哲学基础的。早在1941年,马尔库塞在其《理性与革命》这部专门探讨黑格尔主义的著作中就以其特有的理论敏觉嗅到了否定的辩证法的思想,试图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提供“否定的”哲学基础。1947年,霍克海姆与阿多尔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出版,标志着他们亲手建立起来的社会批判理论的哲学基础——否定的辩证法已初具体系的雏型。1966年,阿多尔诺发表了《否定的辩证法》这部专门著作,从而使否定的辩证法理论得到了系统而全面的阐述。在《理性与革命》中,马尔库塞极力去发现“批判的黑格尔”,他不仅在早期黑格尔那里发现了作为政治学范畴的国家整体和作为伦理范畴的文化整体的否定内涵,而且,通过对黑格尔逻辑体系的考察,把握客体、主体、实在、因果性等一系列范畴所标示的否定统一体;通过对黑格尔精神哲学的考察,揭示制度化了的交换关系整体、法律制度整体对个体的否定,并进一步超越这种否定,从未来的意义上理解被黑格尔规定为普鲁士现实的“在共同利益之中统一起来的自由个体的联合”。马尔库塞甚至干脆把黑格尔哲学称作“否定的哲学”。在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逻辑学”、“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的分篇考察中,马尔库塞继续探求可供社会批判理论汲取的质料。马尔库塞认为,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自我意识必然证明其自身的世界被分成了对立的两个领域,一个领域是人在其中受制于他的劳动,以至于劳动限定了他的整个存在;另一个领域是一部分人占有和拥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由于这种拥有和占有而使其成为主人。”[10]由于这两个领域的存在,自我意识就只能从其“对立”的意识中获得自由。因为,作为客体的整体束缚了我的自由,致使自由是走出思维的领域,进入自我意识完全实现了自己的世界。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对现实持积极的“否定态度”。在马尔库塞看来,这种积极的“否定态度”正是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所正在身体力行的。“否定的辩证法”这个词是由阿多尔诺在《否定的辩证法》一书中提出来的,它是社会批判理论彻底反传统的标志。就如阿多尔诺在其《序言》的第一句话中所指出的:“否定辩证法是一个蔑视传统的词组。”辩证法这个概念已经蕴含着否定的含义,即通过否定达到肯定,马尔库塞在《理性与革命》中也已极力证明“否定性”是辩证法的基本特征。阿多尔诺认为仅仅去发掘辩证法的否定内涵还不够,必须在“辩证法”之前冠以“否定的”这一定语,才能更彻底地突出辩证法的否定特征,才能表明社会批判理论的绝对否定性。因为,在社会批判理论这里,否定就意味着批判、革命。既然他们从不准备在现实社会中发现物质革命的主体,去完成物质的行动,而仅仅期望通过自己的理论批判去实现社会变革,那么在他们理论的旗帜上写上“否定的”一词,也许能起到惊世骇俗的作用。阿多尔诺认为,辩证法是一种尊重客观事实的思维方式,是关于社会和自然的对抗的普遍解释原则。当然,作为普遍解释原则的辩证法决不停留在对表层的解释上,而是要求对现实的内在联系作以批判性反思,因此,辩证法只能是否定的。阿多尔诺认为,否定的辩证法正是从这一点开始了它的思维进程的。否定的辩证法的任务就是去“探求思想和事物的不相称性,在事物之中体验这种不相称性。”否定的“辩证法不必害怕被指责为不管事物的对抗性是否被平息都坚持客观的、对抗的固定观念。在未平息的总体中,任何个别的事物都是不平静的。”因为,“辩证法倾向于不同一的东西。”[11]阿多尔诺所理解的辩证法只有一个原则,即绝对的否定,他说:“被否定的东西直到消亡之时都是否定的”。不过,阿多尔诺一再声明,这种绝对否定的辩证法决不进行抽象的否定,而是进行现实的否定,即坚持不懈地否定它不愿意认可的现存事物,即使否定之否定也不会意味着肯定,他说:“否定之否定并不会使否定走向它的反面,而是证明这种否定是不充分的否定。”[12]如果认为否定之否定能够走向肯定和同一性的话,那只能是一种一开始就从肯定性出发的唯心主义幻想。“否定的辩证法”是“社会批判”的哲学表述。在《否定的辩证法》一书中,阿多尔诺表明了一种思想倾向,即对一切现实的和有可能成为现实的东西的作出绝对的否定。当然,对于社会批判理论来说,一切现实的存在无非是传统的凝结,对现实的批判也就意味着与传统的彻底决裂。因为,在他们眼中,现实存在着一切,无论是观念形态还是物质形态的东西,都已经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桎梏,人类的未来必须以现实的一切彻底毁灭的前提下。这无疑是一种激烈的历史虚无主义,是对社会革命一词的误解。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历史的延续,不仅人的现实存在必须不断地从传统的存在中汲取其精华,而且,关于人类社会未来的设计也需要以传统的存在为前提。所以,面对传统必须作出理性的抉择。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否定都是事物前进和发展的环节,社会的进步正是通过否定之否定来实现的。而社会批判理论则把否定看成是绝对的东西,认为现实和未来之间是绝对对立的,所以它用以取代现实的所谓未来,只能是虚幻的、不具有成为现实的可能性的乌托邦。

对中医学认识的论文

中医学起源于汉族,是由汉族人民发展出来的,它本身也是汉族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中医学专业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中医学对心力衰竭的认识

心力衰竭,是各种原因导致心脏负荷过重、心肌损害及收缩力减弱所致的心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的一种综合征,是各种心脏病的严重阶段,其发病率高,是世界性日趋严重的危害健康的主要问题。中学对本病病因病机的认识渊源已久。在治疗上也已取得了较理想的疗效,我院近2年完成的中西医结合市级课题《中药益心汤对心衰患者血浆脑钠肽作用的临床研究》结果再次证实利用中医理论指导临床,运用中医中药治疗该病对于降低再住院率、病死率,及提高生存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中医学对心力衰竭的认识

心力衰竭属于中医的“心水”、“心悸”、“喘证”、 “水肿”等范畴。《内经》记载:“心胀者,烦心短气,卧不安”、“脉痹不已,复感外邪,内舍于心……心痹者,脉不通,烦则心下鼓,上气而喘”,“心胀”和“心痹”就其临床表现而言可归于心力衰竭。张仲景发展了《内经》水气为病的思想,提出了“心水”病名。《金匮要略》:“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描述出心力衰竭的主要症状。中医学“心衰”病名首见于唐代孙思邀《备急千金要方》。详述见于宋代《圣济总录·心脏门》:“心衰则健忘,不足则胸腹胁下与腰背引痛。惊悸,恍惚,少颜色,舌本强”,此处“心衰”虽非心力衰竭的典型表现,但与心力衰竭是有一定联系的。

2、中医学对心力衰竭病因病机的认识

中医学认为心主血脉,心力衰竭则是各种病因导致这一功能受损而发生的病证。心衰的病因主要为心脏自病或他脏之病影响及心,造成气血阴阳诸虚,或六淫外邪犯心,从而损伤心脏。

心气虚衰为发病基础

心的主要功能是推动血液在全身经脉中运行以濡养周身,心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心气”上,即心气是推动血液在血脉中运行的动力来源。心气充沛,才能维持正常的心力、心率和心律,才能保证心血的搏出,使血液在脉管中正常运行。正如《仁斋直指方》所谓:“人以气为主,一息不运,则机缄穷;一毫不续,则窍壤判……血脉流行者亦气也……盛则盈,衰则虚”。可见,若心气虚衰,推动血液运行无力,就会出现周身失养,进一步使心功能下降。《内经》称“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圣济总录》:“虚劳惊悸者,心气不足,心下有停水也”,则明确指出了心气虚为心力衰竭的基本病机。邓铁涛[1]认为:“五脏皆致心衰,非独心也”。肺、脾、肝、肾的功能失调都可影响到心,而发生心衰。心力衰竭的主要病位在心,又常常与肺、脾、肾等脏相互影响。

正虚为本,瘀血为标

心力衰竭发病机制始则多因心气虚弱、气不运血、心阴亏耗,表现为气阴两虚、心血不畅,进而气虚阳衰或阴损及阳,而致“阴阳两虚,心脉瘀滞”,成为心力衰竭的病理生理基础。尤以心阳(气)亏虚,心脏鼓动减弱,营运无力为其病理变化的主要方面。心气不足贯穿心力衰竭始终,是心力衰竭恶化的重要因素。王清任在《医林改错》中曰:“元气既虚,不能达于血管,血管无气,必停留为瘀”。心血瘀阻则出现心悸,胸闷胸痛,面色瘀黯,唇甲青紫,舌有瘀点或瘀斑等。

水气泛溢为最终结果

《素问·逆调论篇》说:“夫不得卧,卧则喘者,水气之客也”。其认为除血脉不通外,心力衰竭还与水气内停有关。又如《三因方·水肿》称:“短气,不得卧,为心水”。心气虚损衰竭,无力推动血行,血流迟滞,瘀而成水。由此可以推论出:心气虚导致血瘀,血瘀又进而引起水停,从而引发了咳喘、水肿、心悸等一系列证候。

关于心衰病机虽有较多论述,但认识是有一致之处的,即心衰的正虚与标实是相互交织共同存在的。其中,阳气虚衰,水饮与血瘀内停是贯穿于心力衰竭病程中最基本的病理机制。心力衰竭的病因病机可以概括为:心气虚→血瘀→水停→心虚加重,与现代医学心力衰竭的神经内分泌机制(心功能不全→神经内分泌激活→心室重构→心功能不全加重)虽分属不同的理论体系,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3、中医治疗心力衰竭的研究进展

辨证治疗

辨证论治是中医的灵魂,中医对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最重要的就是辨证论治,心力衰竭的辨证分型主要是依据病因病理的变化进行,由于心力衰竭的主要病理机制为本虚标实,所以现代大多医家都以虚实为纲,病变累及脏腑为目,结合临床实践辨证分型。

专法治疗

杨积武[9]创制的强心宁煎剂涵盖了现代医学治疗本病所倡导的强心、利尿、扩血管及抑制心室重构的治疗大法。方由人参、黄芪、附子、丹参、泽泻、五加皮、川芎、甘草组成。以达益气温阳,强心利尿,行气活血化瘀,安神宁心之功。吴时达[10]等认为心衰的中晚期经中医辨证多为阳虚水泛,采用温阳健心灵口服液以温阳益气、利水活血,具有良好的近期疗效。李庆海[11]认为本病虚以气阴两虚为主,而心肾阳虚则多见于疾病的末期;实以水饮瘀血为主,治以益气养阴、活血利水为基本治则,创验方参麦宁心合剂。方由人参、麦冬、五味子、葶苈子、云苓、玉竹、车前子、桑白皮、当归、丹参、枳实、生龙骨、生牡蛎组成。诸药合用共奏益气养阴、活血利水之功。益气养阴则气血充足,鼓动有力,活血利水则瘀散水行,郁热自消,心安神畅。我们根据多年的临床实践认为心衰为本虚标实之证,心脏阳气不足(虚衰)为本,水停瘀血为标。因此,治疗需标本兼治,在补虚的基础上兼以利水消肿、活血化瘀。治宜温阳益气,活瘀化饮为基础。自拟益心汤:黄芪、白术、茯苓、桂枝、炙甘草、泽泻、泽兰、枳壳、车前子、当归、桃仁、南葶苈子、党参、临床观察其对心力衰竭患者的左室射血分数及血浆脑钠肽的作用均明显优于对照组。

实验研究

王振涛等[12]采用左冠脉结扎术致心肌梗死后心衰大鼠模型,观察了相同种类活血益气药的不同剂量配伍对心衰大鼠心脏系数及功能的影响,发现活血益气药可以改善心肌梗死后心衰模型大鼠心脏系数及功能,且方剂配伍中多量活血药的应用均能较明显改善心衰大鼠的组织学指标心脏系数。同时从心脏组织形态学角度证明了活血药和益气药均有逆转心室重构作用。赵英强等[13]采用腹主动脉缩窄术复制大鼠心衰模型,用原位凋亡检测方法及电镜观察强心剂组及对照组的心肌细胞凋亡情况,结果显示,正常对照组无心肌细胞凋亡,模型组凋亡明显,强心冲剂能明显改善凋亡,其作用与卡托普利相当。沈雁等[14]研究发现,温心胶囊能明显提高心力衰竭心肌被抑制的基质金属蛋白酶组织抑制物mRNA表达水平,加强抑制基质金属蛋白酶活性,阻止胶原降解及基质改建,调控细胞外基质代谢,提高衰竭心脏的射血功能。王洪良等[15]研究认为心复康口服液能通过改善慢性压力负荷性心力衰竭心肌线粒体腺苷酸转位酶1(ANT1)、心肌线粒体腺苷酸转位酶2 (ANT2)的表达,从而抑制细胞凋亡、改善能量代谢,治疗心力衰竭后的心肌损伤。

应用中医药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在各方面均有较大的进展,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临床应用。众多医家对于心衰的认识虽各有一家之言,但总的来看其认识大同小异,基本上倾向于本虚标实,气阴两虚,水瘀互阻。在增强疗效、改善症状、提高生存质量、避免不良反应等方面显示了独特的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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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林芳.辨证分型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例析[J1.实用中医内科杂志,2004,8(4):3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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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吴时达,吴桐,吴昌碧.温阳健心灵口服液治疗收缩功能不全性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J].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2001,8(2):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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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王振涛,王硕仁,赵明镜等.活血和益气方药对心肌梗死后心衰大鼠左心室重构影响的比较研究[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2,22(5):376-378.

[13]赵英强,孙兰军,李慧臻等.强心冲剂对心力衰竭大鼠心肌细胞凋亡的影响[J].中国临床康复,2003,7(12):1762-1763.

[14]沈雁,曹洪欣.温心胶囊对心力衰竭大鼠心肌基质金属蛋白酶组织抑制物mRNA表达的干预效应[J].中国临床康复,2005,9(43):85-87.

[15] 王洪良,曾雪滨,王艳飞等. 心复康口服液对慢性压力负荷性心力衰竭大鼠心肌腺苷酸转位酶的影响[J]. 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2011,18(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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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不是自然科学的分支 ,它一直与中国古代哲学交融在一起 ,中医学有着自己对生命本体的认识 ,有着自己特定的思维方式与思维过程。下文是中医毕业论文范文大全,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中医毕业论文范文大全【1】

试谈中医学专业的生理学教学改革

摘 要:在医学课程中,生理学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基础课。

根据教学要求,中医学专业学生也要学习生理学。

针对该层次学生,我们认为采取“中西医融合”的教学方法,可以提高教学效率。

关键词:中医学专业 生理学 中西医融合

作为一名生理学教师,面对中医学专业同学,如何能够既突出中医学的特点,又讲好生理学的基础知识,是学好中医学专业的重点。

在中医专业教学工作中,我们逐渐摸索出一些较为有效的方法,即:“中西医融合”。

1 对教师的要求

生理学是研究正常机体功能活动规律的科学。

在中医基础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学好西医的基础。

但中医专业学生在学习生理学之前,往往先学习中医学基础理论,特别是中医学基础的“脏象学”部分,相当于中医的“人体生理学”。

中医学对生理过程的认识自成一套体系,当学生接触到西医生理学时,这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会对学生学习和理解造成困难。

因此,作为西医院校毕业的教师,要掌握中医基础理论知识、中药学以及中医诊断学等内容,既可拓展自己的知识层面,又有利于更好地与学生探讨[1]。

另外,教师还需正视一个新问题:如何应对已从网络获得大量信息的学生?它迫切要求高校教师不断补充学术养份、拓展学术视野、更新学术理念,以保持对学术新知的热情,从而主动及时地给自己的学术生命输入新鲜血液[2]。

本教研室要求教师除了课堂教学外,在课余时间也要学习中医的基础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层面;另一方面,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积极关注前沿学术动态,了解学术热点,参加科研活动,撰写科研文章。

2 理论教学中要做到“中西医融合”

中西医都是科学,只是各自的研究方法、手段、发展背景的不同而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理论体系[3]。

在理论教学中,尽力寻找到一些生理学与中医学的共通点,在讲授的时候加以结合,以此构建中西医理论体系之间的沟通平台[4]。

第一,我们对中医学和西医学中内涵一致,仅仅是提法不同的内容进行整合。

打个比方,学习绪论这章时,根据内环境稳态内容,把生命活动的对立统一、维持相对稳定状态等普遍存在的规律与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互相转化的阴阳对立统一学说相比较,使学生在掌握内环境稳态的基础上,对于中医理论的总纲―“阴阳学说”[3]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又如,在讲授器官生理作用时,把中医理论中脏腑的相关功能与之相比较:西医中心脏的泵血功能与中医学中心主血脉的功能是一致的;西医中肝的主要功能是:贮血和消化,这与中医学中肝主藏血、主疏泄的功能是一致的;西医中生成尿液是肾脏的主要功能,这与中医学中肾主水的功能是一致的。

通过“中西医融合”的方法将两大理论体系不断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从而达到融会贯通,为学生架设起一座沟通中西医学的桥梁。

第二,除了比较这些共通点,我们还特别提出中西医之间对器官生理功能和意义理解上的差异,使得学生能够更好理解和记忆。

例如:中医学对心功能的阐述是“藏神,主血脉”,它除去包含西医生理学中心血管系统的功能,其中还囊括神经系统的部分功能。

3 实验教学的“中西医融合”

生理学是一门实验性科学,其一切理论都源于实验[5]。

实验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如动脉血压调节实验中,学生通过给家兔耳缘静脉注射肝素、乌拉坦等药品,随后进行颈总动脉插管,就可以掌握静脉注射、动脉插管等操作方法。

同时通过牵拉、夹闭颈总动脉以及电刺激迷走神经等操作,来验证降压反射的相关理论,使学生对此知识点理解得更透彻,记得更牢固。

实验教学是最能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科研思维,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如何做好生理实验,如何通过实验得出相应的理论知识。

同时,在常规的实验项目中,我们还特地加入一些中医药学内容,以提高中医系同学的兴趣。

例如,实验5:调节动脉血压中,可以建议同学观察三七这种中药对动脉血压的影响;还可以观察中药木香对小肠平滑肌的影响。

4 根据不同专业区别对待

在我校,中医专业学生既有文科生,又有理科生,学生起点差异比较大,而且生理学教学课的时间有限。

因此,作为生理学教师,要根据学生的不同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同水平,对教学内容有所侧重,当然是在保证掌握基本内容的前提下。

例如:生物电现象的形成机制,对于药学专业,这部分内容熟悉即可,并不要求学生掌握其详细过程;但对于中医专业,该部分内容要求全面理解和掌握。

通过这种不同专业和层次的区别对待,在有限的课时内,既做到了生理学基本原理和知识点的覆盖,又突出各专业的特色和重点。

5 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对于中医学专业学生而言,生理学内容较多,而课时少,如果采取“填鸭式”的讲授方法,学生接受起来比较困难。

所以在要使学生有限的时间内最大程度地掌握好基本知识,作为教师必须抓住各章重点,突破难点。

抓住重点就是对教学大纲中所要求掌握的重点知识,进行详尽地讲解。

如呼吸运动的调节重点在于呼吸的反射性调节,而其中又以化学感受性反射尤为重要。

因此授课时主要讲授化学因素CO2,O2和H+对呼吸的影响,这样才能突出重点,做到层次分明。

也利于引导学生把握住重点进行自学和复习。

至于难点内容,也就是学生认为难以理解、难于掌握的内容,可采取比喻的方法,从而化难为易。

教学中抓住了重点,突破了难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就能抓住要点,分清主次,更深入地了解主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余畅,余华荣.“中西医结合”在生理学教学中的运用[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2,20(4):339-340.

[2] 文菊华,陈懿,邓冰湘,等.五年制中医学专业生理学教学的体会[J].医药教育,2011,18(3):116.

[3]李保兰,韩曼.我校中医实验班生理学教学模式改革之探究[J].中国社区医师,2013,15(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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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海梅,闫福曼,徐进文,等.中医院校生理学推行TBL教学法的探讨[J].基础医学教育,2012,14(7):489-491.

中医毕业论文范文大全【2】

浅析中医临床医学面临的挑战及策略

【摘 要】中医临床基础医学成立至今,尽管在学科建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的现状并不容乐观,尤其在学科性质、学科定位、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

因此,面对现状,应当有策略、有计划的积极应对在现有基础上,强化经典以弥补不足,并尽可能发挥学科原有的优势,大胆进行改革,努力推陈出新,以促进学科的迅速发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中医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三门传统经典课程合并组建为中医临床基础学科。

此后,各中医院校以此为模式,纷纷进行了学科的改革,以新的.中医临床基础学科来开展各项工作。

尽管临床基础学科从组建开始就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依然按此方式在进行着。

回顾新学科成立后近8年的时间,其在各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步,尤其学科的整体面貌有灿然一新之感。

但若从各方面的具体情况而言,其现状不容乐观。

【关键词】中医临床医学;现状;对策

1 学科现状的客观评价

临床基础学科成立至今,从学科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应该说是利弊共存、喜忧参半。

对此作一客观的评价和分析,是目前学科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工作。

学科面临的困境

临床基础学科成立后虽然对中医学的发展产生了一些有利的影响,但也明显地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归纳起来说,主要面临三方面的困境。

其一,《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的合并是行政划分的结果,合并之前应该进行过科学的论证。

但到目前为止,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是“三家”分而行之,基本与合并之前无太大变化。

因此,远远没有达到产生“合力”的效果。

其二,由于历史的原因,各校原来的《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专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伤寒专业实力雄厚,有的可能在金匮、温病专业方面研究水平较高。

而简单地合并之后,就冲淡了三门课程的原有优势。

也许初衷是以优促建,以好带动全体共同前进。

但结果却是相互牵扯制约,干扰了学科的发展进程。

其三,没有新的统一的教材,教学还是保持着原貌,因而完全不能表现出“临床基础”的特色或独特之处。

三门课程的合并,结果就象是“拼盘”一样,只有形式,没有贯穿整体的核心内容。

学科长处面面观

任何新生事物均有生机勃勃的一面,因此,临床基础学科以新学科的形式出现,也具有一定的优势。

以理推之,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拓宽了专业范围。

由于临床基础学科涵盖了《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三门课程的丰富内容,所以其研究的范围较之原有学科明显扩大,在研究的内容方面则可更为灵活。

《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均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治疗学内容,但在外感热病及内伤杂病的诊治方法上,又有着一定的相通之处。

因此,打破原有的学科框框,可以对这些交叉内容进行深人的研究,改变以往此类研究较少的现象。

其二,更新了原有的学术思维模式。

以前三门课程单独而立时,在学术思维方面也大多是各不相干的。

比如,虽然温病学理论的形成与《伤寒论》有密切关系,但在具体的研究思维方面,却很少联系到《伤寒论》来展开思考。

再如,《伤寒论》与《金匮要略》同为张仲景所作,尽管各自涉及的重点不同,但学术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然而从这一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学者却并不多见。

所以,三门课程合并之后,对学术的发展可以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尤其对仲景学说的深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为该领域研究生整体能力的提高提供广阔的空间。

温病学是研究外感热病的专门学科,《伤寒论》中亦有许多有关外感热病的理论和方法,前者主要探讨感受温热病邪引起的温病,后者则主要研究感受寒邪引起的外感热病。

二者在这一点上既有共同之处,又各有所长,分而研究均不全面。

在原有学科之中,研究生在选题时,理论、实验及临床研究必然会受到学科研究领域的限制,因而对其整体学术水平和能力的培养都是不利的。

而学科合并之后,突破了这个“瓶颈”,研究生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将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导师也将从外感热病辨治的角度进行培养,从而使研究生实际诊治疾病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均得以提高。

2 学科困境的原因探析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临床基础学科目前存在的问题,找出其关键环节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当前临床基础学科不良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学科性质模糊、学科定位不准、课程设置僵化。

对传播学的认识论文

近年来,中国的新闻传播事业迅猛发展,已成为连线新闻资讯产业和以高科技为特征的传播技术产业的桥梁。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浅论电视新闻报道角度选择 新闻角度是新闻采写者在发现、挖掘和表现新闻事实时的着眼点和侧重点,构成事物的各个因素和各个侧面,都是新闻报道可以选择的角度。因此,对于同一新闻事件,由于新闻记者的年龄和阅历等不同,写出的新闻报道也不一样。所以,不同的角度得到的是不同的认识价值,角度选择的不同,产生的新闻宣传效果就不一样,新闻报道角度的选择,要打破常规,从新闻的本质看问题,从中选择新颖耐看的角度,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从百姓的角度去看新闻,选择他们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新闻媒体是党和 *** 的喉舌,在县级台的新闻报道中,领导和各部门的工作报道必不可少,但每天都说领导在干什么,各部门的成绩怎么样,这就成了学舌鹦鹉,不是新闻报道,而是将事件重新回放,既不是领导愿意看到的,也不是百姓想看的,甚至被人诟病假大空,长此以往,这样的新闻也就失去了阵地,也没有感染力,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同。因此,我们可以变通新闻报道的角度,从领导和各部门的工作出发,找到其中人民群众企盼、关心和呼吁,从百姓最想知道的方面去提炼主题,就能吸引观众,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比如在绥芬河市的日常新闻报道中,自牡绥电气化铁路开工建设以来,因其所处的绥芬河口岸是黑龙江省对俄重要的贸易口岸,是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建设上的重要节点,也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来,积极响应号召,加强铁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典型,而备受各级领导的关注,那么怎样做好这样的新闻,是千篇一律地重复各个施工阶段的工作进展,还是挖掘新闻人物,从重要节点事件入手,选择好的新闻报道角度,吸引观众的注意,显然后者更能抓住观众的眼球,因此绥芬河电视台在《绥芬河新闻》节目中,总是从牡绥电气化铁路改造专案中,挖掘新闻事件的主角,并前后跟踪一对八零后小夫妻,在这条铁路上付出的努力与艰辛,从而带出这条铁路的工作进展,这样平民化的视角,更容易引起百姓的共鸣,也更愿意看到这样的新闻事件,所以,这样的新闻报道角度的选择,才是成功的。 其次,新闻报道角度选择要紧扣新闻的价值,从最能提示事物本质方面去选择报道角度。事物是复杂的,同一事物有不同的侧面,而同一新闻也有不同的价值,要从多角度中去比较主题,选择最有新闻价值的主题进行报道。另外,现象和本质是提示事物外部表现和内在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也反映了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深度和认识过程。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表现形态,是人们的感官能直接感知的。事物的本质通过现象从不同的方面表现出来。透过现象看本质,为我们选取新闻报道角度,提供了一个科学的认识方法。当我们发现和掌握了某一新闻事实后,从最能提示事物本质的角度去立意,写出的新闻才有深度,有思想性。 例如在对弃管楼的报道中,这是广大群众切实关心的一个新闻,这就是其新闻价值所在,那么我们在对弃管楼的报道中,不仅要将当前弃管楼的现象和危害报道出来,以其中的一户居民或者一栋楼的居民,对弃管楼的认所受到的影响为切入点,进行报道,更要挖掘弃管楼产生的根本原因,各相关部门应采取的措施,以及今后如何防止弃管楼的出现,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才是从弃管楼产生的本质角度去报道,才能赢得受众的认可。 再次,要创新思维,从工作所需去选择报道角度。以超常规的眼光,从特异的角度观察思考问题,提出与众不同且又能经得起检验的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大量的新闻实践告诉我们,不加选择千篇一律地报道一个新闻事件,往往会取得相反的效果,很难给受众留下好印象,对于新闻记者来说,创新思维至关重要,报道者有了创新思维,就能从新的角度发掘新闻价值,使受众看到新的报道形式、报道内容,产生新鲜感,能够进一步吸引受众观看。 总之,好的新闻报道角度选择,会使同一个新闻产生不同的宣传效果,新闻报道所选的角度必须做到立意新、题材新、表现手法新,只有这样才能够写作出好的新闻作品,从而增强新闻报道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每一个电视新闻记者在接到新闻采访时,最好能将这个新闻价值最大化的进行挖掘,摆在观众面前一道不一样的新闻事件大餐,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宣传效果,让人铭记于心。 篇2 浅析台湾与大陆传播学教育异同 【摘要】在当代,传播学教育对于台湾和大陆来说,都处于不断发展与完善阶段。台湾对于传播学的高等教育与大陆存在着相同于不同之处,本文将运用内容分析的方法,通过台湾世新大学与中国传媒大学来对比著看两地的差异。通过比较,对于大陆的传播学教育好的方面要继续发扬,对于不足的要进行指出与改善。从而,探究出一条适合大陆新闻传播学教育更好的发展之路。 【关键词】传播学;高等教育;发展趋势 传播学是一门起源于美国的学科,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当时是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宣传需要,美国开始了这门学科的教育。台湾于美国各大高校之后引进了传播学的教育,大陆地区也随后开展了传播学教育。上世纪的最后十年,对于大陆和台湾的传播教育界而言,无疑都是个充满速度和 *** 的时期。大陆传播教育界在这十年里亲历了两次本学科地位的提升,目击教育规模的急速扩张。在文中,会结合世新大学的传播学教育,来对传播学教育进行点面的分析。中国传媒大学是大陆以传媒为特色的高校,所以,在本文中,会对这两所高校进行分析与比较。 大陆与台湾的传播学教育存在这一些相似之处,也存在着许多不同。本文将主要运用内容分析的方法来对比,即分析大陆和台湾传播学教育的差异。下面,就将以台湾以传播学为特色的台湾世新大学,与大陆以传媒为特色的中国传媒大学来进行具体的比较。 台湾世新大学是由台湾著名新闻人成舍我先生创办,以新闻传播为特色,自创校以来,以“德智兼修,手脑并用”的校训为指导,秉持“学校为学生而办,学生为读书而来”的办学原则,坚持自力更生,一路走来十分不易。成校长凭著勤俭稳健办学的方针,使世新在台湾高等教育界中站稳脚根,并逐步发展到今日的规模。 台湾与大陆的传播学教育有着一些不同,同时,这与两岸的传播学教育大环境与两岸的高等教育的不同也有关。大陆自1980年复旦大学首先开设传播学课程起,传播的学院教育已经走过了近30年春秋,而自1997年教育部把传播学升格为二级学科,以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相继设立传播学博士点1998年为开端,至今全国已有10所大学拥有传播博士学位授予资格,中国的博士教育也走过了10个春秋。 台湾世新大学对于传播学的专业设定非常细致,比如图文传播暨数位出版学系、公共关系暨广告学系、口语传播学系、资讯传播学系、数位多媒体设计学系、传播管理学系。法学院的智慧财产研究所也可以看做是为传播学服务的,因为电视、电影、图书等都需要许多的智慧财产权保护,所以设立这个系也可以使世新自己的研究得到保护。 中国传媒大学与世新大学的系所设定有重叠之处。比如,他们都有电视与新闻方向,广告方向,播音与主持等。但是,也有不同,世新大学对于广告方向设定的系所是公关关系暨广告学系,然而,中国传媒大学设定的只有广告,没有公关。从这边可以看出,中国传媒大学较为看重广告,而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台湾的公关领域有着很多的公关需求,所以学校也会比较重视。在世新大学,公共关系的老师请过世新的学姐来进行讲座,有好几位,她们现在在台湾的公关领域都发展地非常不错,无论是对活动的策划或是对公关的策划都比较专业。 其中,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在传统的学院,如新闻、播音主持等,台湾世新大学与中国传媒大学的区别不是很大。然而,在一些比较新的方向,如广告与公关,世新大学把公关与广告齐名,然而,中国传媒大学还只是比较强调广告。从这方面也可以看出,台湾的传播学教育比大陆要先进一些。然而,中国传媒大学也有其优势,它与凤凰卫视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隶属于中国传媒大学的高阶教育培训学院。凤凰学院整合了中国传媒大学在影视媒介教育方面的优势和凤凰卫视有限公司在业界的品牌资源优势,以传媒教育和高阶培训为核心业务,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阶复合型人才和华语传媒精英为宗旨。 台湾的传播学教育比较偏向欧美化,也不逊色于欧美,首先在于中国台湾地区的教师虽然主要受教于欧美,但是在研究与教学上绝对不是追随,追随是永远不会超越前人的。特别是后工业社会的到来,机械复制技术的成熟,高等教育学府逐渐迷失于后现份丛林中的社会机制。学术研究的真正目的在于理论化,理论的价值在于它的普世性universal。与艺术创作一样,学术观点既然已经超越国籍、文化的限制,也就没有必要计较独立、平等精神,更无需区分其源头为何。台湾新闻传播学教育的先锋性就在于它融合世界范围内最先进的教育模式与思想,却按照社会实践不断去融合与发展。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在学术上区分西方或东方、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的理论没有任何意义。 通过台湾世新大学与中国传媒大学的对比,不难发现他们都有着专业的传播学研究方向,有着优秀的传媒装置与实习机会。但是,从师资来讲,中国传媒大学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教师较少,这也使得传播学学术国际化程度受制约。可以通过让老师出去交换学习的方式来取经。 如果这个比较困难,在国内,也要多了解国际上传播学与时俱进的发展,并且了解先进并更以人为本的传播学教学模式。可以在教学中增加学生实践的环节,在学生测评时,分数也要按照一半理论,一半实践来进行分配,这个实践要亲身去体验,比如通过校内校外的传媒学习。因为理论只有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地理解理论并发掘新意。同时,也要让学生增加外语水平,及时了解国外的传媒领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静.近十年台湾新闻传播学教育研究的视野[J].新闻大学,20072. [2]胡春阳.美国传播学博士教育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新闻大学,20103. [3]蒋晓丽.中国台湾地区新闻传播学教育之先锋性研究[J].西南民谈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4. [4]崔江宁.中国传播学教育现状研究分析[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95.

传播学概论第一章 传播学的研究对象与基本问题第一节 传播学的研究对象一,传播的定义Communication :通信,交流,会话,交往,沟通.传播:是人与人关系赖以成立和发展的机制.————美国社会学家库力 《社会组织》1909年传播的唯一手段是像(icon)的集合.————美国学者皮尔士《思想的法则》1911年传播三要素:信源,讯息,信宿.————传播学家施拉姆〈传播是怎样运行的〉传播在广义上指的是信息的传递.————传播学家阿耶尔〈什么是传播〉传播就是人们进行信息交流的一种活动.徐耀魁 1990传播是信息的双向流通过程.李彬1993美国传播学者丹斯(FrankDance)就在《人类传播功能》一书中对传播的定义作过统计,结果有126个各不相同的定义.中国古代关于传播的说法_ "传播",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传播"相近的词有"传","播","布","流","宣","扬"等.通常,"传"示纵横地传播,"播"示广泛地传播,"布"示伸展地传播,"流"示连续地传播,"宣"示庄重地传播, "扬"示宏大地传播(黄金贵,1994).《墨子·所染》:"此王君者所染当,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此义象为纵向传播; 《礼记·祭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此义体为横向传播.《国语·晋语三》:"夫人美于中,必播于外".《文心雕龙·檄移》:"明白之文,或称露布,播诸视听也."其义象为广泛地宣传和散布. "传"与"播"合成为"传播"一词,大约最早见于〈〈北史·突厥传〉一书:"宜传播天下,咸使知闻."含义为长久而广泛地宣布,传扬.此义已与今义相近._一 传播的定义传播是人类通过符号和媒介交流信息以期发生相应变化的活动. 1.传播是人类的活动.人是传播的主体和轴心.人既是信息的传播者,又是信息的接受者;既是行为的施控者,又是行为的受控者;既是产生传播的原因,又是导致传播的结果. 2.传播是信息的交流.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传播者不是简单地输出信息,还应含有复杂的双向交流;3.传播离不开符号和媒介.媒介负载符号,符号负载信息.4.传播的目的是希望发生相应的变化.不论是传播信息还是接受信息,每一个参与活动的人,都是有意图,有目的和有自觉性的,有动机的.二 传播的特点_ 1,社会传播是一种信息共享活动. __2,社会传播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又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 _3,从传播的社会关系性而言,它又是一种双向的社会互动行为. _4,传播成立的重要前提之一.是传受双方必须要有共通的意义空间.广义上,共通的意义空间包括:人们大体一致或相近的生活经验和文化背景.(案例:山羊goat/buck领带与菊花电扇)5,传播是一种行为,也是一种过程,一个系统. _三 传播的作用沟通信息 传承文化协调关系 监视环境规范行为 生产意义(互动)特殊作用——麻醉心灵,消解烦闷等(乞讨技巧,马超事件与伊莎贝拉事件)总之,传播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化不可或缺的因素,是构成群体社会的必备要素.四 传播与信息信息是物质的普遍属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运动形式.信息既不定物质,也不定能量.它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状态描述.信息分为:非人类信息与人类信息.物理信息,生物信息,社会信息.我们讨论的信息是: 社会信息指物质载体,精神内容,是主客体的统一,符号与意义的统一.信息是物理载体和意义构成的统一整体.信息概念引入,是信息科学对传播学的重大贡献.传播的定义: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五 传播学的研究对象1,传播学是研究人类信息传播活动的学科.2,研究传播,要研究人——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他们所属集团,组织,和社会关系;研究他们怎样相互影响.3,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传播过程".社会传播的系统性指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若干部分结合在一起,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传播学通常把社会传播区分为自我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这五种传播系统,也称信息系统.重要概念传播是人类通过符号和媒介交流信息以期发生相应变化的活动.传播是指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传播学是研究人类传播行为及其规律的科学.传播学是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传播学是研究人类一切传播行为和传播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是从传播的社会功能出发,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为基础理论,以社会信息交流尤其是大众传播,人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交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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