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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查重结构体系

发布时间:2024-07-06 09:43:21

论文查重结构体系

论文查重是借助论文查重系统进行的,论文作者只需要把论文上传到查重系统,系统会根据论文目录进行分段查重。

1、在查重报告中,标黄色的文字代表这段话被判断为“引用”,标红色的文字代表这段话被判断为“涉嫌剽窃”。

2、查重是以“连续13个字重复”做为识别标准。如果找不到连续13个字与别人的文章相同,就检测不到重复。

3、论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部分也是会计算相似度的。

4、在知网的对比文库中,外文资料相对较少。

5、对比文库里不包括书籍,教材等。但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当你“参考”这些书籍教材中的一些经典内容时,很可能别人已经“参考”过了,如果出现这样子的情况,那就会被检测到相似。

6、检测系统对论文的分节是以“章”作为判断分节的。封面、摘要、绪论、第一章、第二章、等等这样一系列的都会各自分成一个片段来检测,每一个片段都计算出一个相似度,再通过这样每章的相似度来计算出整篇论文的总重复率。

7、当查重系统识别到你论文中有某句话涉嫌抄袭的时候,它就会对这句话的前面后面部分都重点进行模糊识别,这个时候判断标准就变得更严格,仅仅加一些副词或虚词(比如“的”、“然后”、“但是”、“所以”此类词语)是能够识别出来的。

8、在查重进行中,检测系统只能识别文字部分,论文中的图片、word域代码、mathtype编辑的公式、是不检测的,因为检测系统尚无法识别这些复杂的内容格式。可以通过[全选]——[复制]——[选择性粘贴]——[只保留文字]这样步骤的操作来查看具体的查重部分。另外,在编辑公式时,建议使用用mathtype,不要用word自带的公式编辑器。

9、在论文提交到学校之前,一定要自己先到网站查一下,如果有检测出来相似度较高的片段,自己先改一改。 论文修改一次以后,不要以为就肯定能过了,因为系统会根据论文内容的不同自动调整着重检测的段落,所以有时候第一次查重的时候是正常的,一模一样的句子,第二次检测的时候会判断为“抄袭”。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多查多改。

10、官方检测系统不对个人开放,学生自己是无法自行到知网去检测论文的,只能通过第三方检测平台进行。

论文查重的相关说明

论文查重,不同学校要求也不同,当然对于硕博与本科等区别也比较大;本科院校30%以内的也有,15%的也有;硕博的10%内的也有,所以同学们在查重前咨询下学校的要求,这样才能够有把握。

对于查重的原理基本上是一致的,没有区别;但是对于投稿的论文查重,建议使用跟杂志社要求的系统一致,比如知网期刊;如果需要排除作者自己的论文,那么只有查知网的才可以,其他的系统无法进行排除。

对于论文查重系统,并不是什么内容都查的出的,主要看文献库是否收录了当前内容,如果没有,那么就是查不出的。

对于论文查重系统来说并没有那么神秘的地方,同学们查重完成后,只要根据查重报告好好的修改,基本上都是没问题的。

PaperFree论文查重软件通过海量数据库对提交论文进行对比分析,基于大数据指纹比对算法,相比常规比对速度提升10倍,在保证查重质量的情况下,几秒钟就可以出查重结果,准确地查到论文中的潜在抄袭和不当引用。

1、论文检测的原则之安全原则 大部分高校的论文检测系统都是固定的,但对个人用户并不一定开放,假如一定要用与学校一致的查重系统将会被记录下来。通过不知名的网站进行查重,会有很大的风险,如果被不良商家上传到互联网上,那么后续的重复率绝对是百分之百。因此,论文查重的原则首先应考虑其安全性原则。 2、论文检测的原则之实用原则 有学生以为论文查重的原则是学校用的是什么论文查重工具,事先我们也用同样系统进行检测是没有问题的。事实上有部分查重软件只是单纯突出查重率,并没有详细的修改报告以及不清楚造成重复的地方是什么。因此建议大家前期可以使用paperfree查重系统,他有海量数据的对比库,高级算法把有问题的部分标得更精准,这样就知道怎么修改了。 3、论文检测的原则之修改原则 论文查重的原则是提供给学生们参考,哪些地方存在是可以的,容易被人误认为是剽窃。再按照查重结果或报告,我们能够替换一段话引起重复的语句或词汇量,即替换一个意思表示出来。

毕业论文通常都需要由4部分组成,主要包括摘要正文,参考文献,以及这些在查重的过程中,通常主要的查重部分是正文。

论文体系结构大纲

论文提纲就是论文的框架、结构,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便于作者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本科论文的提纲结构:一、中英文摘要二、绪论(前言)1、研究背景2、研究目的和意义3、国内外研究综述4、研究方法三、理论概述与文献概述1、论文用到的相关概念2、相关理论概述四、现状,对研究问题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文字描述及数据分析)五、根据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列出123)六、对策与建议,针对上面提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政策,一 一对应进行解决(列出123)。七、结论

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毕业论文基本结构如下:1、标题:文章的大纲。毕业论文的题目一般分为一般题目、副标题、副标题。2、目录:论文的题名设置,由于其内容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也较大且较为复杂,所以通常设置目录。3、内容提要:勾勒出全文的整体面貌;提出了本文的研究重点,揭示了本文的研究成果,简要描述了全文的框架。4、关键词:一篇论文可以选择3 ~ 8个单词作为关键词。5、正文:通过实际调查获得的语言、文化、文学、教育、社会、思想等例证或现象6、结论:结论应是本文的最终结论和总结性结论。换句话说,结论应该是整篇文章的结尾,是整篇文章的目的,而不是局部问题或分支问题的结论,也不是对文章每一段摘要的简单重复。

学位论文体系结构ppt

撰写学位论文的体系结构一般比较固定,它包含一些主体项目,而且,每一个主体项目具有一定的功能,写作时有一定的语言特点和具体要求。下边谈一下行文的要点,以抛砖引玉,仅供参考。1、标题(Title):论文的第一个主体就是标题,其基本功能是:1)概括全文:标题应能准确地概括全文内容,一般要求提纲挈领,点明主题,做到文题相符;2)吸引读者:读者往往“以题取文”,论文题目应有吸引力,这样才能吸引人去读正文,一般情况下,看标题的读者远远高于读正文的读者。3)便于检索:标题是检索论文的重要索引,好的论文标题有利于流通和传播。标题的语言特点有:首先,标题一般只是文章的“标签”、“称呼”,不反映具体内容,一般不必用完整的句子;另外,多用名词、词组。(英文更是如此)学位论文的写作指导(一)题名(Title,Topic)题名又称题目或标题。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论文题目是一篇论文给出的涉及论文范围与水平的第一个重要信息,也是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不达意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 论文题目十分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有人描述其重要性,用了下面的一句话:“论文题目是文章的一半”。 对论文题目的要求是:准确得体:简短精炼:外延和内涵恰如其分:醒目。(二)作者姓名和单位(Author and department)这一项属于论文署名问题。署名一是为了表明文责自负,二是记录作用的劳动成果,三是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及文献检索(作者索引)。大致分为二种情形,即:单个作者论文和多作者论文。后者按署名顺序列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工作与论文撰写实际贡献最大的列为第一作者,贡献次之的,列为第二作者,余类推。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同样是为了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三)摘要(Abstract)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他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四)关键词(Key words)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的叙词。主题词是用来描述文献资料主题和给出检索文献资料的一种新型的情报检索语言词汇,正是由于它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情报检索计算机化(计算机检索)成为可能。 主题词是指以概念的特性关系来区分事物,用自然语言来表达,并且具有组配功能,用以准确显示词与词之间的语义概念关系的动态性的词或词组。

开题 报告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 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 范文 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 现代 合同法的一个重要 发展 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 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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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模板的体系结构

论文的规范和要求如下:1,一篇学术论文应该围绕一个中心、一个主题展开,无论文章长短都要遵循这个原则,而且这个原则最好凸显在论文的标题上,“让别人一眼就能看出你要论述的是什么” 。2,一篇学术论文的核心论点之下要有分论点。分论点要紧紧围绕中心论点展开,具有问题意识,时刻提醒自己“我在论述一个什么问题,我自己能不能看得懂自己的文章” 。3,一篇学术论文的所有论点要有论据支持,包括理论、个案、作品等方面的论据。引用论据时,一定要注意相同的引述在一篇文章中不能重复出现;引述内容后一定要有自己的深入分析;引述内容在论文中不应太多也不应太少,以不超过30%为宜;参考文献引用需遵循原初性、可靠性、权威性三个准则;硕士论文最少要有二十种以上不同的参考文献。4,一篇学术论文应该要有细致的文本分析。无论是理论文本还是作品文本,都要渗透自己的问题意识,进行文本细读,“谈出和别人不一样的观点” 。5,一篇学术论文的选题要小而具体,论述和分析要深入而细致。阎嘉教授讲到,许多学生喜欢宏大的命题。但是一篇好的论文应该“从小问题中谈出大问题”,提纲挈领,以点带面 。6,一篇学术论文选题(标题)应该具有前沿性和冲击性。论文选题最好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研究现状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的空白领域,研究中存在文献缺陷的状况,研究中存在普遍误解的状况,新的解读、新的视野等。总之,一定要有新的发现与新的观点,最好能推进领域内问题研究的进程。7,一篇学术论文的绪论和结语的写法。绪论的写作包括五个方面的问题:选题的意义和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结语主要是对论文中谈到的问题的归纳,同时某些在正文中不便说明的问题和一些未尽的、延展性的话题也可放在结论里阐述。

学位论文一般都要引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在这些年审读硕士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发现这方面有些共性的问题值得一谈。在文献综述中,可以根据文献涉及的主题、发表的时间、作者所在地区、和自己论文的关系等分类方法,对所拥有的文献进行分类描述,主要谈进行了哪些研究,取得了哪些成果,还存在哪些问题,自己对这些研究及成果的看法等。有些内容原本不属于文献综述的内容,如研究的理论基础,根据近些年硕士研究生,特别是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我也建议他们把本来也不多的理论基础放到文献综述里,等于是综述有关理论基础的文献。就我看到的论文中,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看不出哪些是引用别人的资料,哪些是自己的观点(做法)或对资料做了哪些处理。除了不注明出处外,不恰当的引用方法,将引用的资料作为自己文章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例如,作者准备写“探究式学习的原则”,一种写法是把它作为文献综述,那就要看看别人在“原则”方面都有哪些说法,综合一下,或在分析后取一种自己认可的,作为自己论文使用的“原则”。另一种是提出一种通过自己教学实践得出的“原则”,那就要写自己是怎样得出的,与已有的原则有什么不同等等,这应该是论文的主体部分。无论哪一种写法,下面的引用资料的方法都是错误的:第X章探究式学习的原则……任长松提出了探究式学习18条原则,在这里与大家一起探讨。第一条……第二条…………第十八条……引用这18条原则几乎占了7页纸,虽然写明18条原则的提出者,但仍属于不正当引用,因为这等于论文写作者将原作者的18条原则变成了自己论文的一部分。为避免上述问题出现,学位论文在资料引用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需要使用较多的已有研究成果,最好将文献综述和自己的研究过程分成两部分写作。(并不是所有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都需要文献综述,例如调查报告就不需要一定有文献综述部分)(2)引用的同一篇文献的资料不能过长。在有些规则下,引用超过30个字就需要用其他字体和不同段落区别开来,成页的应用更是不恰当。(3)注明出处。除了用双引号表明的引用(直接引用)要注明出处外,其他非直接引用的其他人观点和资料也需要注明出处。(4)文中的引文出处要和文后所列的参考书目一一对应,也就是说,文中用到的资料才在文后的参考资料目录中出现。研究过程的体验和方法的训练(主要体现在学位论文的写作中)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领域,理论和观点的创新并非易事,论文写作的基本教育研究能力训练实际是现阶段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教育硕士生的培养更是如此,否则学位论文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

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

1、题名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

2、作者

作者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位置。有时,作者姓名亦可标注于正文末尾。示例:王军1,张红2,刘力1。

3、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地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和最终结论等,重点是结论,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可以引用、推广。

4、关键词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通常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一般每篇可选3~8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按词条的外延(概念范围)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5、正文

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分成几个大的段落。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小逻辑段,一个小逻辑段可包含一个或几个自然段,使正文形成若干层次。论文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 不超过五级。

6、参考文献

为了反映文章的科学依据、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以及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的出处,正文之后一般应列出参考文献表。

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所有引用别人的观点或文字,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都必须注明出处或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7、致谢

一项科研成果或技术创新,往往不是独自一人可以完成的,还需要各方面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在许多论文的末尾都列有"致谢"。主要对论文完成期间得到的帮助表示感谢,这是学术界谦逊和有礼貌的一种表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

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关键词定义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论文装订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

论文查重结构

我们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学校会制定标准,目的就是为了统一我们的论文格式和内容质量。除了这些,对于论文重复率也是有一定要求的。今天小编就来详细说说论文查重的相关标准。

一、论文查重范围

1.题目,2.摘要,3.关键词,4.目录,5.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6.致谢,7.参考文献,8.注释,9.附录。

按格式顺序编排,论文查重系统会自动识别剔除不查重的部分。

二、论文字符数计算方式

字符数+空格来计算,Word文档格式不计算图表格式、代码信息,中文论文按字符数计算,外文论文2个字母算一个字符。

三、判断抄袭的标准

1、与他人论文作品的字句完全一致或基本相似,或者进行了不到位的删减、个别修改和结构上的调整。

2、论文字句与他人作品内容并未完全一致或基本相似,并标注了引用参考文献格式规范,但是已经超过了“适当引用”的限度阀值。

3、论文引用内容虽然没有超过“适当引用”的限度阀值,但论文的核心章节、关键部分、有价值部分或特色部分跟他人作品有重复。

4、论文内容是多篇他人作品的拼凑拼接。

四、论文文献引用规范

论文查重系统会按照文献引用的规范来自动识别出论文中的引用部分,如果论文中的引用部分在检测报告中没有显示,可能是以下原因引起的:

1、没有标注引用符号或者格式标注不正确;

2、不是原文引用,对原文内容进行了调整,系统识别为自己写的原创内容。

论文查重设置了一个重复阈值,通常在5%左右。当然,不同的大学可能会有一些偏差,也就是说,在1万字的论文段落中,允许少于5%的论文与其他论文相同,不会给出重复提醒。因此,学生可以修改论文的重复字数,例如,您可以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修改论文中与其他论文重复的句子语序和修辞方法。paperfree小编给大家讲解。 当学生将论文上传到论文查重系统时,他们将获得检测报告。会有各种各样的结果,如重复率结果。首先,论文查重规则是这样的。它将设置一个重复阈值。一般来说,它大约是5%。当然,不同的大学可能会有一些偏差,也就是说,在1万字的论文段落中,允许少于5%的论文与其他论文相同,不会给出重复提醒。因此,学生可以修改论文的查重检测规则,例如,他们可以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修改论文中与其他论文重复的句子语序和修辞方法。 此外,检测系统还将连续13个字符与其他论文字符相同的句子标记为红色,并确定为剽窃段落。因此,这也需要尽可能避免。处理方法与上述方法相似。您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不复制整个段落或写出含义相同的句子。一般来说,论文的查重检测规则是基于这些原则对文章进行重复检查的。虽然论文的查重检测规则似乎很苛刻,但只要学生在引用文献不严重的情况下法表达其他内容,检测到的重复率仍然很低,检测结果也很容易修改。

1.将别人的各篇论文结合起来,通过分解组装的方式组合而成的论文,一般被视为模仿。通常模仿是大幅度使用别人的论文,一点也不修改。查重率大于60%,这种论文肯定是不合格的。但是,有一点可以放心。少量的句子和文字重复不是抄袭。 2、杜绝一大段或一句一字的模仿,这是一种标准的模仿行为。有些同学甚至只是修改了论文的题目和摘要,把主体部分一字不变,这种情况不仅属于模仿,而且属于侵权行为,特别是那些连原文中的图表和照片都用过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3、对他人文字及其他内容的使用,未在标注中体现,严重者视为侵权。 4.引用或参考他人文献是论文查重规则的关键,必须注意使用的字数。一般来说,论文引用和标注的参考文献也需要控制,否则也会计算重复率 相信通过以上具体介绍,大家对查重规则都很清楚,所以掌握了这个规则之后,写论文的时候一定不要违反这些规则。这方面的修改工作必须在查重前完成,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一些免费的查重软件来说,是不可信的,不仅效果不好,还可能泄露论文的内容。到时候会因为小失大。建议你花一点钱使用正规的查重系统,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以上是关于论文查重规则是什么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1、论文包含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附录,检测内容根据学校的要求来提交,目录和参考文献格式正确被系统识别到了的话系统是不参与检测,所以目录和参考文献的格式一定要正确;2、论文检测系统是以“连续13个字重复”做为识别标准。如果找不到连续13个字与别人的文章相同,就检测不到重复。3、检测查重报告解读,全文标明引文中标黄色的文字代表这段话被判断为“引用”,标红色的文字代表这段话被判断为“涉嫌剽窃”。4、论文重复率要求:本科院校一般是15%-30%之间;硕博要求一般是5%-10%,所以同学们在查重前咨询下学校的要求,这样才能够有把握。 5、检测系统多少还是会有一点浮动,同学为了保险起见提交到学校之前用定稿系统检测一遍比学校要求底个5%最为保险6、知网查重价格和次数都有一定的限制,同学在初稿检测的时候可以用paperfree系统检测,这个系统有免费检测的次数,关键是方便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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