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百科

区域法治协作机制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05:34:15

区域法治协作机制研究论文

完整的,有的,

如何加强东西部地区司法交流一、西部检察工作区域协作的必要性第一,检察合作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法治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高效和谐的检察合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基本特征,是真正实现司法公正保障,更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的必要条件。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已经成为法治化的一种发展趋势。当前我国诸多地区通过各种形式的论坛、会议等方式开展了广泛的检察工作交流与协作,例如珠江流域各省开展的泛珠三角区域检察长联席会议、武汉城市圈检察机关也在积极探索推进协作机制,渝西川东八区县检察长签署《渝西川东八区县检察工作协作协议》等。这些区域性检察协作的实践都证明了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已经是成为一种必然性的趋势潮流。第二,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打击遏制犯罪的现实需要。随着西部各地经济的发展,各种形式和层面的经济、信息、文化以及人员交流也更加频繁。同样,在西部,跨省、区域的犯罪案件在检察机关侦办的案件中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当前严峻的犯罪形势及其跨区域的特点一再表明,共赢检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有效的打击遏制犯罪就必须强化跨省、跨区域的检察侦查协作。然而,当前检察机关打击跨区域犯罪最大的难题之一就是异地取证难。随着跨区域、跨行业犯罪的增多,检察机关需要异地取证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面对陌生的环境和人,要向当事人取证并不容易,到企业取证更为困难。 因此,由于执法环境和犯罪形势的变化,以前那种各自为战的检察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检察工作的现实需要。只有合作,才能实现各地检察工作的共赢,否则各地检察机关只能是一盘散沙,难以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只有实现西部各地检察机关高效务实的协作,才能彻底有效的打击遏制区域性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秩序,保证西部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因此,检察协作是打击犯罪,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现实需要。第三,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的需要。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经济发展较东部还相对落后,自然各地的财政收入情况相比之下就差一些,进而导致检察机关侦查办案经费比较紧张。经费的现实困难常常制约了地方检察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因为经费不足常常使得部分跨区域的案件无法顺利侦办。经费紧张的现实不但可能会错失侦办案件的最好时机,也可能导致不能及时有效的打击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经费问题长期以来都是制约西部地区检察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另外,由于经费问题的存在,部分地区的检察院在为其它检察院提供侦查协作的时候采取多种方式收取协查费,这极不利于检察机关之间良好合作的关系的长期建立,也不利于共同打击西部地区的跨区域犯罪。因此,收取协查费的问题已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明令禁止。解决经费问题主要有两个方法,即开源或者节流,而加强西部地区检察工作协作就是节流的一种方式。通过构建一个高效务实的西部地区检察交流与协作的机制,解决检察侦查的跨区域性信息交流与侦查协作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的减少侦办跨区域犯罪的经费开支,节约检察机关的侦查资源,提高其侦查效率。二、西部地区检察工作区域协作的可行性分析第一,区域性的检察协作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在经济与信息区域化、全球化的背景下,区域性的检察协作机制的构建符合了进一步遏制打击犯罪历史要求,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当前经济的区域化,全球化在给现代社会带来巨大的繁荣时候,也使得各种犯罪出现了跨区域化的特征。跨区域性犯罪必然会给原先各自为战的检察工作带来挑战,但是跨区域犯罪形势不断加剧的历史现实,也为加强西部检察工作的交流与协作提供了历史条件。因此,西部地区检察机关要抓住历史机遇大力推进西部检察区域化协作。第二,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合作打击跨区域犯罪有着共同利益和目标。共同的利益和目标追求是任何组织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的基础。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在打击跨区域犯罪中有着共同利益和目标。共同的利益就是检察机关在检察侦查、信息交流等方面相互间有着类似的协作需求,而打击遏制犯罪,维护西部地区的稳定与秩序,保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又是西部地区检察工作的共同目标。这些共同利益和目标为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合作打击跨区域犯罪提供了基础条件。建立在共同的利益需求基础上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必然能够促进西部地区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最大可能的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高西部地区检察系统的整体效率。第三,西部地区各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拥有一定的法律和理论基础。首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印发了《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各地检察院之间关于侦查协作的相关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在办理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检察院,遇有与侦查相关的事宜,确有必要请求有关人民检察院予以协助的,可以请求侦查协作。"这些规定一定程度上为西部地区检察院之间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开展交流与协作提供了框架参考和法规指导;其次,大量关于区域间检察交流与合作的实践,拓宽了合作打击犯罪的渠道,丰富了检察机关区域合作研究所需要的素材。同时,检察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已经非常重视检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其中也非常重视关于检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的研究。检察合作研究的不断丰富与深化不但能丰富检察合作的渠道和选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必然会为西部地区检察区域化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第四,经济和现代技术的发展具备了必要的物质条件。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技术变化正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同样,西部地区的检察院也不能例外,一些现代技术已经开始走进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并在逐渐影响着当前的检察工作。如无线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正在提高检察院之间信息交流与沟通,推进了检察机关的一体化。另外,由于西部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检察机关的预算也在不断增加,检察院的工作环境和办公设施也得到了改善。检察机关经费问题的解决和硬件条件的改善共同为推进西部地区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侦查协作等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第五,西部地区检察机关的交流与协作有利于维护西部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检察机关之间的务实高效的交流与协作,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规范的市场环境、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的司法环境,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第六,国际性的检察合作也为西部地区检察合作机制的构建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办理司法协助案件工作中,根据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签署的司法条约以及检察合作协议,检察机关加强了与国外司法机关在取证、移管、引渡以及情报互通等多方面的合作。办理的司法协助案件每年都在百件以上,办理涉港澳地区个案年均400件以上。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一方面加大了境外追赃、追逃力度,维护了国家司法主权,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既搜集整理了70多个国家的司法检察制度和60多个国家的反贪污法规,为有效开展司法协助、个案协查和检察改革研究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也积累了开展检察协作的丰富经验。 这些国际性的交流与合作的实践和经验都对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有重大的启示与参考意义。三、西部地区检察工作合作机制基本理念西部检察区域协作主要是指西部地区的检察机关在日常的检察工作和依法办理相关犯罪案件中,积极的与区域内的其它检察机关彼此沟通合作、交流信息,侦查协作,并共同开展关于检察工作理论研究和人员交流培训。当然,侦查协作只是西部检察区域协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但是不是区域协作的全部。这里所倡导的检察区域协作机制应该是更广泛的一个概念,其不仅包括侦查协作,而且还包括共同的检察理论研究、经验信息交流、检察人员的培训以及常设性的协作与交流规章组织等。构建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目的就是为了推进与检察工作有关的研究与交流,以更好遏制打击跨区域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保证西部地区的社会和谐。其构建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各地检察院在检察工作和侦查犯罪案件上有共同的利益与目标追求。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基本特征:1、加入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应当秉承自愿原则。也就是说,某个检察院是否参加这个机制组织不是依靠外在力量的强制,而是检察院本身确有意愿参与其中。之所以要坚持自愿原则是由于参与该机制在享受合作权利的时候,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自愿可以充分满足各检察院的自主权,而且可以避免其加入之后以自己本不愿意加入为由拒绝承担交流与协作义务。其实,自愿原则是每个成功的合作机制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自愿原则才可以充分调动检察院的积极性,但是这个自愿原则只是在是否加入问题上有效。如果加入后,不论是谁都必须遵守即已签订的合作协议的相关规定。2、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的构建与运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的各个部分和环节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的一项根本性原则。也就是说,机制的构建与发展必须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任何违反我国现行法律的做法都是不被允许的。检察机关本身就是一个法律监督机关,也维护司法公正的保障。如果其自身开展的合作机制都不能依法办事,那就会使检察协作机制丧失其存在的意义和必要,同时也会有损西部地区检察机关的法律形象。3、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坚持开放性。开放性是指这个合作机制一定程度上是向检察机关以外的组织机构开放的,其它组织都可以以某种方式或形式有限度的参与其中,建策建言,以此来拓展协作机制下检察工作研究的视野;另一方面,所谓的开放性,还指这个机制是个不断发展的机制,其不是僵硬自封的。随着执法环境和协作需求的变化,其也是在不断的在发展进步。4、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础之上。平等是现代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之一,而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也是建立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每一个自愿参加到这个机制中的检察院都可以平等的享受区域交流与协作多边协议下所规定权利,承担相应平等的义务。同时,对于不履行合作协议的任何组织都应当受到必要的公平的处置,以此牵制各个组织的行为。检察院之间要积极的开展相互协作、交流信息等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检察院间的合作水平,共同打击跨区域犯罪,维护西部地区的稳定与秩序,保证社会的和谐发展。四、检察业务区域交流与合作多边协议框架西部地区检察交流与协作机制的构建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自愿加入的检察院需要签订一个"西部地区检察交流与合作多边协议",其中规定合作机制的主要目标、原则、内容、章程、组织与部门等等。其主要目标、原则等在上面已经提过了,在此不再赘述。1、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业务交流。通过互派人员考察、举行研讨会和利用检察信息网络等方式,相互学习和借鉴各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经验和做法;深化检察改革,保障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方面的经验和做法。(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现代技术管理理念构建一个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平台。这个平台应当是对西部地区检察院全面开放,使得各方检察院能够通过这个平台及时有效的实现信息交流与沟通,如相互交换有关执法实践、检察改革等方面的信息,相互交换工作简报、检察刊物以及有关学术研究成果,相互交换执法参考材料。(3)加强案件协查。西部地区检察协作很大一部分工作就是侦查协作。其主要是指在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活动中,对需要核实案情、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搜查、扣押、追缴涉案款物等事宜,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协作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相互提供最大限度的协助。这种侦查协作是检察院之间平等互利,相互协助,是一种常态的惯例性的检察合作,同时还应当避免因为协助侦查而采取多样手段收取协查费用。(4)共同构建培训基地,加强教育培训合作。在民主法治进程不断推进,全民法律素养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人员法律素质相对较低,这既不利于现代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构建,也使其难以适应当前西部地区执法环境的变化。因此,西部地区检察院有必要与西部地区的法律院校相互合作,共同探讨建立相互间开展教育培训交流与协作的机制、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各自在师资、场所、资讯、经验理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检察教育要遵循科学设置课程、及时更新培训内容、贴近检察工作的实际、提高针对性、不断扩大培训范围、加强交流学习互动以及组织灵活便于减缓工学矛盾的基本原则。2、西部地区检察长联合会。以多边协作协议为基础建立的检察长联合会应当是一个自发性西部地区检察联谊组织,也是西部地区检察交流与协作的常设协调组织。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广泛的交流以便达成合作共识,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引导各检察院之间的交流与协作。西部地区检察长联合会主要作用有:协调检察院间合作、提高信息交流水平、指导教育培训、促进检察理论与立法研究等。当然,像联合会的性质、经费来源、部门构建、组织联系、日常运作与管理等具体运作细节还需要各检察院和理论界的进一步探讨交流才能达成共识。3、论坛会议。论坛会议是西部地区检察交流与协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可以为各地检察院、法学界相互间提供交流、学习、深化研究的平台,也是相互间进一步建立合作关系的重要机遇。事实上,当前国内外很多地区的区域性的检察协作都是以论坛会议的形式存在,如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区域检察长联席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检察长会议等等。这些论坛会议在存在和发展是检察机关加强与全国法学界交流、学习、开拓视野的重要机遇,其既提升了我国检察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深化检察理论研究,也扩大我国检察理论研究影响力。检察论坛与会议一定程度上为司法协作实践提供了积极有利的影响,拓展了区域间检察协作的渠道。也可以说,各种形式的检察论坛和会议是建立区域检察协作的第一步,是发展交流与协作的开始,其为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准备了条件。任何完善的理论,都离不开实践的检验;任何成功的实践都离不开理论的指导。两者只有在相互检验与指导的互动中才能取得"双赢"。区域性的检察交流与协作理论实践也会司如此,即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并通过司法协作实践不断检验这些相关检察协作的理论,使得实践和理论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西部地区检察协作机制才能够克服缺陷、逐步完善。 这篇论文我写过,虽然是抄来的,但是还不错,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三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优化司法职权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济制度。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研究论文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实质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宏观经济管理控制目标,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共同富裕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愿望。本文针对当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税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提出具体改进策略,以期为我国财税机制的优化提供有利参考。

关键词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

充分利用区域天然优势,改革优化财税机制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快速发展与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区域优势存在差异是区域长时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失调的基础性原因。而财税制度作为外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区域优势不明显地区产生有效的弥补作用,进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根据对欧美等发达地区相关资料的调查,发现创新与优化财税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性方式。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有关财税机制的问题解析

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缺陷

财税分配机制涉及范围广阔,主要包括财税收入在地方政府、经济圈与中央之间的具体比例关系。财政收入大量税收项目中,主要支柱性税收占比近90%,这些支柱性税收也就是较为常见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三个方面,其余非税收财政收入主要是对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对上述现象进行合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我国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区域产业税成果微弱。对2015年三种产业的税收供给量展开分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为,第二产业税收贡献了为,第一产业则为,产业结构相对而言比较合理。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财政收入的关键内容,具有极为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有些地区过于依赖非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来源,这将对税收宏观调控作用造成负面影响,征税结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

财税权限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财税权限机制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支配、财税政策拟定发布、财税执行管理等权限。将地方和中央财政支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依照固定比例将财政支出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地方主导型、中央主导型以及地方责任型。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23种财政支出项目当中,用于国防军事、国际外交、燃油物资储备等工程的财政支出占比,中央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用于公共设施、安全、设备运营等17种项目的财政支出占比地方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地方财政支出支配权相对更大,但也同时肩负着更多的公共事业责任。这种财税权限机制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主要问题体现在地方财政权限和公共事业责任匹配度不足。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比例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在3:7的局面,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至55%。2006年以前,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同样是3:7,2013年到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一度超过80%,大幅高于总财政收入。当今,地方事权与中央事权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具体界限,通过二者财政支出比例可知,中央将大量支出任务交付于地方,例如上述23种财政支出项目中,就有2种为地方责任型、17种为地方主导型。地方政府肩负大量本应由中央承担的教育、交通、农林、国土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引发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公共事权偏移错位现象,使地方经济发展陷入窘境。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策略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稳定的发展,必须对相关财税机制、政策加以优化和完善,放宽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财税管理权利,为其供应接二连三的优惠措施,进而从国家层面对经济发展形成促进作用,提升公共事业和人民生活均衡水准,不断减小东北、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差距,进而良好完成协调稳定发展的根本目标[2]。

优化财税分配

优化财税分配机制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优化共享税比例。在我国营改增战略事业的驱使下,地方政府能够在短时间保有地方财政实力,但就长远角度来讲,仍然不够完善。因此,应在完全取消营业税以后,重新构建增值税具体分享占有比例,使地方政府分配比例达到40%。同时,为加速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经济进步,提高对此类地区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应对偏远山区、产业优势严重欠缺、资源干枯、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欠发达或困难地区进一步增加五到十个百分点的分成。此外,还应逐渐取消城建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项目以企业、行业为基础进行税收分享的现行方式,应给予省级以下立法部门或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增值税划分规则的权利。

第二,优化或重塑地方税收系统。国家应尽快推出资源税整改措施,例如将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归纳为征税体系,以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的角度实现从价计税,从根本上提高自然资源负税能力。然而,对于欠发达地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传统资源城市应依照具体情况实施减免赋税的政策;优化个人所得税,根据具体行业和普适性计税方法,拓展综合所得税内容;深化房地产税收项目改革优化,使传统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二为一,由地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率。

改革财税权限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应对现行财税实施全方位改革。一方面,将地方和中央之间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划分,让其界限清晰。例如,中央应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事业,负责国家安全、外交、消防、警察等安全类事业支出,而地方政府应负责地方区域内城市中的公共交通、公共环境建设等事业的支出,将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大型交通运输事业,水利、电网建设等大型工程建设事业设定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出,并根据我国目前国情,明确比例;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中央占有、支配财政的权利相对较大,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可根据地方具体情况,适度放宽该区域政府的财权。例如,以科学、客观、合理的形式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确定权、解释权、减免权等。

在分税制度背景下,地方和中央均有着不同程度的独立税收,应给予地方政府关于固定税收的管理权限,并且该权限必须以独立自主的模式存在,将非全国性征收的税收立法权、减免权交予地方,在中央制定全国性征收的个人房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要税收法律的同时,给予地方适当的减免权和细微调整权,进而为地方财政实力增加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保障[3]。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对财税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合理完善。例如,明确协调发展标准,构建以国家为主体,省级、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绩效评价规则。其中,财税评价的主体机构应包括审计部门、立法部门、税务机关以及财政机构等,将责权制度应用于财税评价工作上,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制约合理的新局面,扩大评价的内容范围,将财政分配的整体过程全部划分到评价体系当中,加大力度对税收管理、财政收入等工作的绩效评价。

3、结语

综上所述,合理、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财税制度是确保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就目前我国现行财税机制而言,在制度、权限等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对其进行优化和改革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之路。中央和地方应立足于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国财政机制,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奠定基础。

4、参考文献

[1]马万里.中国式财政分权经济增长导向型特征分析-兼论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体制约束[J].社会科学,2014(09):32-42.

[2]徐丽媛,王胜伟.借鉴“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创新生态补偿财税责任制度及其立法完善[J].兰州学刊,2014(08):136-142.

[3]陈厚义.后发地区财税制度改革的特征问题、动力体系与应对策略[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4,30(05):3-9.

近年来,黄石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一主三化”的要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园区、建设大城市),坚持用区域发展理念谋划县域经济,立足市域全局统筹县域经济,加快推进市域资源优化配置、要素共建共享,使全市经济呈现出协调并进、统筹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年1―8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完成205亿元,增长25%;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295亿元,增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亿元,增长。 一、区域定位功能化 在区域竞争中,黄石市既树立武汉城市圈内“经济传动力越来越强,同城化步伐越来越快”的机遇意识,又强化“不能功能化,就会边缘化”的危机意识,千方百计确立其在国家和全省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战略性功能地位。一是着力在实施国家战略上发挥示范作用。以黄石、大冶被国家列为资源枯竭转型等6个国家级试点和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契机,在“中国特色”公租房建设管理模式、工矿废弃地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和地质灾害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奋力将黄石建设成为全国资源枯竭转型示范城市。二是着力在产业发展上发挥引领作用。围绕“打造2个千亿元产业、培育10家百亿元大企业、发展1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打造全国重要的特钢和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目前,已有2家企业进入全国500强,2家企业全国产能和销量第一,3家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前三名,4家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前十位,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7家,拥有中国名牌9个、驰名商标8件、出口名牌1个,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三是着力在区域发展中发挥辐射作用。依托已开工的大广和杭瑞高速、即将开工的黄咸高速、与深圳盐田港合作开发的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与新兴铸管合作开发的沿江重化工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大交通、大港口、大物流,构筑辐射鄂东南、皖西、赣北的现代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 二、产业布局集群化 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湖北省实施“千亿元产业计划”的机遇,大力推进产业延伸及配套,发展“八大产业”集群。一是挖潜升级强集群。围绕调结构、促转型,积极引导骨干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黄石市先后实施94亿元的新冶钢特种钢管和重冶锻造、16亿元的新兴管业扩建、亿元的有色20万吨阴极铜改造、21亿元的中铝华中铜业高精度铜板带、30亿元的100万吨山力薄板等项目,促进特钢和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实施10亿元的1600万台东贝高效无氟压缩机、与比利时LVD公司合作投资6亿元的1200台(套)大型精密数控机床等项目,促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二是招商引资兴集群。近三年,实际利用外资88122万美元,实施了1亿美元的宝成3000万双品牌运动鞋、15亿元的合兴50万锭高档精梳纱、亿元的安达亿片汽车轴瓦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汽车零部件、轻纺等项目,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三是互补发展促集群。围绕黄石市“八大产业”集群的发展,积极支持大冶市创建湖北省城乡统筹发展排头兵,阳新县创建湖北省承接产业转移、脱贫致富的示范县。在产业布局上,按照功能分区、互补发展的原则,使大冶市依托利达、合兴纺织、茂晨铝业、山力板带、武汉重冶、宏力重型数控机床等项目,形成纺织服装、新型建材、食品加工、机电制造等四大产业集群;使阳新县依托宝成制鞋制衣、安达汽配、华新“双千万吨”水泥骨料、远大制药等项目,形成轻纺、机械制造、新型建材、医药化工四大产业集群;使黄石市依托中粮、雨润、永大、劲牌、富川油脂等龙头企业,形成两个产值过百亿元的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 三、园区开发多元化 深入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两圈一带”的发展战略,着力构筑起黄石与武汉城市圈对接融合、中心城区与大冶、阳新对接融合的大园区,形成依托“一圈”(武汉城市圈)开发“一带”(黄石沿江经济带)、依托“一带”发展“三园”(黄金山工业园区、大冶城西北工业园、阳新城区工业园)、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培育黄石新的经济发展增长极。一是积极探索“融合驱动”的发展模式。按照“传统产业互补、新兴产业共建、协同配套发展”的要求,积极承接武汉产业转移,先后引进武汉重冶投资20亿元在大冶灵成工业园建设特钢模具、武汉日新能源在黄金山工业园建设30兆瓦光伏发电、远大制药投资亿元重组阳新富池化工等项目。近年来,黄石市与圈内城市实施重点合作产业项目30多个,总投资达60多亿元,加快了黄石融入武汉城市圈的进程。二是积极探索“托管带动”的发展模式。由黄石经济开发区对大冶市150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托管,三年多来,起步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基本完工,机械工业园、科技产业园等10多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相继开工,通过“托管带动”加速了黄石市区与大冶城区的对接融合,依托开发区带动县域发展的效应初步显现。三是积极探索“共建互动”的发展模式。在阳新棋盘洲新港物流园探索市县共建、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区域性的物流中心,以此带动阳新、黄石港、西塞山沿江72公里经济带的发展。四是积极探索“飞地联动”的发展模式。黄石市突破行政区划,通过规划引导、税收分成等办法,推进市县联动、市区联动,积极支持黄石港、铁山到黄金山工业园区创办工业园。三年来,黄金山工业园区投入近30亿元,建成区达50平方公里;阳新城区工业园投入2亿多元,建成区达平方公里;大冶城西北工业园投入20亿元,建成区达20平方公里,在2009年湖北省113个县(市)区开发区考核评比中综合排名第一。 四、城乡发展一体化 以建成区面积过百平方公里、人口过百万的区域性大城市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中心市区与大冶、阳新的全面对接和融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推进城乡规划和建设一体化。坚持大规划的理念,按照“南向对接、东向开拓、环湖开发、沿江发展”的发展思路,着力构建“1111”市域城镇发展体系,形成以市区和大冶城区为中心、阳新城区为副中心、以10个中心镇为纽带和以100个中心村为支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一方面,以“双迎”(迎接中国黄石首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和建国、建市60周年)活动为契机,两年来共实施了217个,总投资334亿元的工商、城建、民生等项目,城市功能明显提升、宜居水平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坚持“以工哺农、以城带乡”,按照“同城化”的要求,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交通设施、安全饮水、文体事业、广播电视、村镇建设等,按照重点突破、整镇整村推进的原则,建立新农村建设联系点110个。三年来,市级累计投入10多亿元,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2009年城镇化率达到,力争到2015年达到56%。二是推进交通设施一体化。着力打造外联内聚的路网体系,实施了鄂东长江大桥、大广和杭瑞高速黄石段等20多个重大交通设施项目,特别是随着武黄城际高铁和黄咸高速的开工建设,黄石承东启西、贯南通北的交通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凸现;新开通和在建3条隧道,启动了3个物流中心建设,使黄石城区与大冶、阳新和长江黄金水道公铁、水陆联运实现“无缝”对接,黄石城市发展也由“环磁湖”扩展到“环大冶湖”。三是推进生态建设一体化。全面启动涵盖市域范围总投资近100亿元的生态环保项目,重点实施辖区内湖水生态、327个开山塘口和万公顷石漠化荒地等修复治理项目,关停“五小”企业1000多家,建成污水处理厂5座,实施了29个、60多亿元的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着力在生活垃圾处理、公共交通、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引进香港创冠集团投资亿元建设的黄金山垃圾焚烧发电厂,被国家住建部评为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年底建成后,可解决黄石城区和大冶、阳新30公里半径内的生活垃圾;将大冶城区公交纳入市区大公交系统,实现“同城化”发展;与农发行合作为县(市)区担保融资1亿元,大力实施“学安工程”和“乡镇医院达标工程”,力争两年全面完成农村学校D级危房改造和乡镇医院达标任务。 五、发展环境最优化 黄石市始终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和难题,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发展提速。黄石市从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两集中一代办”,将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该科室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并授予服务窗口收发权、初审权、组织协调权和相对审批权,全程代办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目前全市24个职能部门已全部成立了审批科;同时,依托3G(TD-SCDMA)电子政务应用国家级试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审批项目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二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发展添力。近几年,黄石市狠抓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先后引进了3家金融分支机构,使全市金融机构达到15家;成立了4家小额贷款公司,壮大市担保公司,资本金由1亿元扩充到今年的3亿元,为30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近30亿元,同时,创新“采矿权质押贷款”、“铜单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新型信贷品种,1―8月份全市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其他贷款11个百分点;做大做实城投公司等市级融资平台,为县(市)区担保融资4亿多元。三是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发展减压。抢抓黄石被确定为城乡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机遇,近年来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115个、万亩,新增耕地面积万亩,争取增减周转指标5025亩;2009年7月,《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正式获批,可为黄石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亩,制约其发展的用地难问题得到缓解。 近年来,黄石市在抓市域带县域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与兄弟市州比还有很大差距。黄石市将深入贯彻罗书记和李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兄弟市州的好作法和好经验,努力把黄石市县域经济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

县域经济区域协同研究论文

可以写《以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等等,比如以写《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例,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对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的变化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的政策特点是以农补工,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沉淀在土地上。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一定必然性,但也导致城乡二元体制逐步形成并不断强化。

二是改革开放后到党的十六大前。逐步放开农产品市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大量转移,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

三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确立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强农惠农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初步搭建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框架。

国家实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居住的限制,推进城乡平等就业,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等。

在充分肯定城乡关系发生积极变化的同时也应看到,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的势头仍未得到遏制,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这主要表现在:

农村资源要素流失问题仍然突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资本的趋利性使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在农村形成巨大资金缺口。土地征收征用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不合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明显向城市、向非农部门倾斜,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缺乏保障。农民工工资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与城镇职工同工不同酬、工资与实际劳动贡献错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公共资源配置不利于农村的问题仍然突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但由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底子薄、投入欠账多,目前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深度还不够,公共品供给偏向城市,造成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差距过大。财政支农力度与国家财力的增长状况还不相匹配。

市管县体制从资源配置上强化了市级政府的调控能力,出现了地级市本级与县级争利、财富日益向市级集中、财政投放日趋集中在市本级的现象,带来县及县以下政府促进发展和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公共资源严重不足问题,加重了“城市偏斜”。

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民工市民化相脱节的矛盾仍然突出。农民工进城就业,不仅希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而且强烈渴望融入城镇。但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下,他们仍被视为城镇的“过客”。

城镇对农民工“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要务工不管安居”,农民工进城落户门槛高,不能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不能在城镇落户定居,长期奔波于城乡之间。这种不彻底的转移方式起不到稳定减少农民、使土地向务农劳动力稳定流转集中的作用。

农民市民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创造条件,让农民在城镇安居乐业;又要允许农民继续享有对土地的权益,以此作为应对不确定性及各种风险的生存保障。这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

县域经济和小城镇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应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快建立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基层政府履行基本职能。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探索在行政上省直管县的体制。实行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投资和土地政策,加大国家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把县城和中心镇建设成为生产要素集聚和承载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区域。

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重要特点,应从战略上协调好二者的关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我国不能像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待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后再去推进农业现代化;也不能走一些发展中国家那种大量进城农民沦为城市贫民的发展道路,不能在城市周边形成大量贫民窟。

必须立足国情,确保在农村不凋敝、农业不衰退、农民不破产的情况下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应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步伐;加强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和新型农民培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把现代文明引向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浅析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与思考论文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部分,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连接点。县域经济,是指在县域范围内以城镇为中心,农村为基础,由各种经济成分有机构成的一种区域性经济。县域经济搞得好,经济就发达,人民群众就富裕,各项事业就欣欣向荣。反之,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县域经济的发展刻不容缓。

本文主要就县级工业的发展问题谈一些看法。县级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一般而言,县级工业包括县国有工业企业、县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和乡镇工业企业。县级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县级工业投入少、见效快,是构成地方财政税收的重要支柱。县级工业基本上都是中小型企业,以小企业居多。因为其规模小,所需资金少,因此在投入上有调动地方财力和物力的可能性,并且可以动员和利用社会上暂时游离出来的资金办企业。从广西的财政状况看,历年来县级工业都提供了相当数额的财政收入。

二、县级工业与城市大工业协作配套,是实施专业化分工不可缺少的力量。县级工业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同大工业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为大工业提供配套服务。

三、县级工业是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途径。县级工业多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相同行业中,也较城市大中型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低,但在扩大就业方面有很多有利的条件:第一,它不一定要花很多投资建大厂房,购买新设备,往往是因陋就简,白手起家;第二,职工对日用工业品比较熟悉,技术要求不高,操作容易掌握;第三,行业多,门路广,经营方式多种多样;第四,由于技术构成低,每百元固定资产能吸纳的就业人数和创造的社会财富比大企业高。

四、县级工业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有利于增加出口创汇。县级工业在出口创汇中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是资源的`优势。县级工业依托本地特有的资源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增加出口创汇。

其次是传统特色和技术优势。县级工业生产的日用工业品和工艺美术品种类多,换汇率高,在国外有传统的销售市场。此外,可以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发展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等加工工业,为国家多创外汇。

五、县级工业是开发贫困地区,协调城乡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支持力量。县级工业的发展从县域实际出发,并带动其他各行各业的发展,有利于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从而增加就业,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使内地的资源逐步得到开发利用,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从盐池县的实践来看,经过多年的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工业生产体系,在主要行业中,涌现出一批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其中有不少产品曾分别获得国优、部优及自治区优质产品称号。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县级工业的整体水平仍然十分落后。主要表现在:

一、是总体规模偏小,设备陈旧,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落后。大部分企业技术水平偏低,有的还处于原始手工作坊生产状态,缺乏实力雄厚的优势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国内技术转移工作基本上还处在初级阶段,有的县(市)基本上还没有开展。大部分企业设备老化,故障率高,制约了正常生产,企业产品产量、质量都受到影响。

二、是产品结构不合理,属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有市场竞争力、有发展潜力的产品少。

三、是人才缺乏,经营粗放,管理水平低,产品开发创新能力差。部分企业习惯于过去生产型的经营管理,对市场把握能力欠缺,仍是盲目生产。在当今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县级小企业的产品往往停留在简单仿制的低级水平而不能及时升级换代,产品几十年一贯制现象极为普遍。多数县级工业生产的产品款式单调,质量欠佳,难以适应市场消费的急剧变化,致使其市场不能迅速扩大。

四、是企业盲目布点,低水平重复建设,与大厂争原料、争市场现象较为突出。大部分是全能企业,专业化协作水平很低,企业间组织联系松散,协作困难。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甘当“配角”而许多小的企业却要充当“主角”。较大的企业难以从小企业获得低成本高质量的零部件及中间产品,小企业无法从较大的企业得到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持来提高效益。造成人财物浪费大,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率低。

县级工业要发展好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必须起基础性作用,这是由市场经济的本质所决定的。市场对县级工业的发展起导向调节作用。充分发挥宏观管理在市场准人竞争、退出等方面的作用,可以促进社会资源流向经济效益好的部门和企业,实现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进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改变地区之间结构趋同,以保持县级工业健康快速发展。

2、依据本地资源,扬长避短,发挥优势。问题的关键是要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发展观念,形成地区经济整体优势在区域范围内,各县的发展应当围绕全省或全区的区域规划进行,各展所长,优势互补,使生产力布局合理化。

3、以效益为中心加快发展。要改变县级工业落后状况,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改革和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县级工业的发展,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应该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使速度与效益统一起来,转变粗放型外延式增长方式,实现工业经济质量型、集约型增长。

4、以存量调整为主。县级工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是提高县域经济整体水平的关键。因此,单凭增量的扩张难以达到优化存量资本的目的。只有把着力点放在存量资产的调整上,对现有县级工业企业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加大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才能从整体上、全局上搞活县级工业企业。要通过现有资源在不同地区、部门和企业的流动重组,使县级工业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

5、联合引进与嫁接改造相结合。搞好内资的联合引进和利用外资嫁接改造是县级工业解决资金问题的两条重要途径。鼓励优势业、名牌产品和国内投资者以内联、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改造老企业或新建企业;鼓励乡镇企业、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在不断发展中,主动参与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论文

1.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2.世界上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不同的制度模式,如联邦制、邦联制、民主自治等,中国采用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四是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此外,还拥有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其他各项权利。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三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制度。之所以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因为它适合中国国情,是中国共产党为了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独创的一项制度。写作框架:第一部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述 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特殊性) 二、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制度的建立 三、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第二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作用 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 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发展 三、民族地区的发展(经济、教育、就业、人的素质之类的)第三部分:坚持和发展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坚持的必要性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法律过于口头、虚化等,事实上的不平等。) 三、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完善那些方面)

区域差异形成机制研究论文

浙江区域经济差异研究一、 导论 6-9 (一) 研究背景 6 (二) 论文写作的目的和意义 6-7 (三) 论文的整体思路和内容结构 7-9 二、 文献综述 9-15 (一) 国外区域经济差异分析理论的发展 9-11 1 、 古典区位论对区域经济差异的认识 9 2 、 新古典经济学对区域经济差异的否定 9-10 3 、 非均衡增长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10 4 、 “倒U理论”的提出 10 5 、 新增长理论的兴起 10-11 (二) 国内区域经济差异研究动态 11-15 1 、 区域经济差异的界定、测度指标、测算方法 11-13 2 、 区域经济差异研究成果特点 13-15 三、 浙江区域经济差异的实证分析 15-28 (一) 区域经济差异的时序分析 15-17 1 、 区域经济绝对差异的变化过程 15-16 2 、 区域经济相对差异的变化过程 16-17 (二) 区域经济差异的空间构成分析 17-26 1 、 浙东北和浙西南各自内部以及相互之间人均GDP差距的变动 17-19 2 、 对浙东北和浙西南内部地区差距的进一步考察 19-20 3 、 1990-2002年各地市经济发展变化情况 20-23 4 、 全省经济增长类型的划分 23-24 5 、 浙江省欠发达地区评价 24-26 (三) 对浙江区域经济差异变动的一个解释 26-28 四、 浙江区域经济差异与产业结构变动的关系 28-34 (一) 浙江省产业结构变动情况 28 (二) 各地市产业结构变动情况 28-29 (三) 浙江区域产业结构的偏离-份额分析 29-34 五、 浙江区域经济差异成因实证分析 34-43 (一) 发展基础的差异 34-37 (二) 制度环境的差异 37-38 (三) 经济结构的差异 38-39 (四) 投资的差异 39-43 六、 浙江区域经济差异调控的理性思考及构想 43-51 (一) 关于区域经济差异调控的理性思考 43-44 (二) 浙江区域经济差异调控的构想 这个是大纲

一、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形成的原因:

1、地形原因:在当代科学技术条件下,地理环境对我国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形成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也影响着开发的难易,进而影响着投资效益的大小、高低,久而久之又影响着区域整体开发水平,开发条件的差异。我国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的形成,从宏观上与我国三大地形梯度有某种联系。我们不难看出,东部沿海属一级地形,中部则在一、二级地形阶梯之间,西部则完全属二、三级地形阶梯范围。

2、历史原因:我国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的形成无疑与我国工业化的历史发展进程的影响有密切的关系。鸦片战争之后,资本主义的侵略,首先针对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商埠的开辟,土地的割让或租借,主要都在东部沿海地区。我国现代工业可以说也是从东部沿海登陆的。19世纪下半叶,随着资本的入侵,外国资本和民族资本开始在我国发展有工业社会生产性质的工矿业。

3、政策原因:从投资政策上看,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选择了优先开发东部沿海地区并逐步向西推进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投资的主要重点先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然后再不断向中部和西部延伸,这就决定了我国东、中、西部在经济上的发展差异,也就逐步演化成为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形成的基础。

4、外资原因: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增大,沿海和内陆的差异进一步扩大。这主要是由于东部沿海地区接近或易于与经济发达区(太平洋经济发达圈)的辐射源联结,因而吸引外资多,产业较易与国际接轨,投资效益较高;对发展新产业、高技术产业、金融、商贸、信息等产业较有利。

二、减小东、中、西部之间的区域差异:

1、加强国家关于发展区域经济的政策立法和实施工作。根据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特别是发达国家对缩小区域经济差异的经验,不难发现,他们所实施的区域经济政策,都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各地区则必须按照法规在总体目标一致的前提下,根据本区域的实情来进行调整实施。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法规,在近两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2、有效利用中央财政拨款、外资和自筹资金。要发展西部地区,大量的资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应该主要集中精力抓有效的利用资金上,集中在教育、电力、道路和通讯等大而且重要的基本硬件设施上,以此来吸引更多的资金,特别是民间资本。

3、注重人才资本的储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学者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以及贫富差距的决定因素”。在西部地区人才得不到应有的待遇,也没有足够的科研经费,这些都使得人才向东部和沿海城市转移,给本来就需要大量人才的西部雪上加霜。

4、除对大型项目的资助外,应注意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从反映社会经济环境的GDP中非农业比重这个指标来看,西部近几年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除了如道路、通讯、水利等这些所必须由政府牵头投资的重大项目之外,还可以利用政府资金来依据本地区的优势建立起自己的优势产业,从宏观上带动地区的发展。但面对西部地区的实情,其大型企业是少之又少,而且拉动力很有限。

5、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西部地区引资困难的原因除了基础设施落后外,很重要的一方面原因也是其经济体制的制约。具体来讲就是,东部和沿海地区能吸引大量外资,除了独特的自然优势和廉价的劳动力之外,还得益于其良好的市场机制,就是它们所生产的产品中有很大一部分在当地就可以进行直接销售获得利益。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实质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宏观经济管理控制目标,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共同富裕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愿望。本文针对当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税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提出具体改进策略,以期为我国财税机制的优化提供有利参考。

关键词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

充分利用区域天然优势,改革优化财税机制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快速发展与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区域优势存在差异是区域长时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失调的基础性原因。而财税制度作为外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区域优势不明显地区产生有效的弥补作用,进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根据对欧美等发达地区相关资料的调查,发现创新与优化财税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性方式。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有关财税机制的问题解析

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缺陷

财税分配机制涉及范围广阔,主要包括财税收入在地方政府、经济圈与中央之间的具体比例关系。财政收入大量税收项目中,主要支柱性税收占比近90%,这些支柱性税收也就是较为常见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三个方面,其余非税收财政收入主要是对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对上述现象进行合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我国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区域产业税成果微弱。对2015年三种产业的税收供给量展开分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为,第二产业税收贡献了为,第一产业则为,产业结构相对而言比较合理。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财政收入的关键内容,具有极为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有些地区过于依赖非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来源,这将对税收宏观调控作用造成负面影响,征税结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

财税权限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财税权限机制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支配、财税政策拟定发布、财税执行管理等权限。将地方和中央财政支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依照固定比例将财政支出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地方主导型、中央主导型以及地方责任型。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23种财政支出项目当中,用于国防军事、国际外交、燃油物资储备等工程的财政支出占比,中央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用于公共设施、安全、设备运营等17种项目的财政支出占比地方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地方财政支出支配权相对更大,但也同时肩负着更多的公共事业责任。这种财税权限机制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主要问题体现在地方财政权限和公共事业责任匹配度不足。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比例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在3:7的局面,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至55%。2006年以前,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同样是3:7,2013年到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一度超过80%,大幅高于总财政收入。当今,地方事权与中央事权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具体界限,通过二者财政支出比例可知,中央将大量支出任务交付于地方,例如上述23种财政支出项目中,就有2种为地方责任型、17种为地方主导型。地方政府肩负大量本应由中央承担的教育、交通、农林、国土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引发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公共事权偏移错位现象,使地方经济发展陷入窘境。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策略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稳定的发展,必须对相关财税机制、政策加以优化和完善,放宽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财税管理权利,为其供应接二连三的优惠措施,进而从国家层面对经济发展形成促进作用,提升公共事业和人民生活均衡水准,不断减小东北、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差距,进而良好完成协调稳定发展的根本目标[2]。

优化财税分配

优化财税分配机制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优化共享税比例。在我国营改增战略事业的驱使下,地方政府能够在短时间保有地方财政实力,但就长远角度来讲,仍然不够完善。因此,应在完全取消营业税以后,重新构建增值税具体分享占有比例,使地方政府分配比例达到40%。同时,为加速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经济进步,提高对此类地区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应对偏远山区、产业优势严重欠缺、资源干枯、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欠发达或困难地区进一步增加五到十个百分点的分成。此外,还应逐渐取消城建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项目以企业、行业为基础进行税收分享的现行方式,应给予省级以下立法部门或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增值税划分规则的权利。

第二,优化或重塑地方税收系统。国家应尽快推出资源税整改措施,例如将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归纳为征税体系,以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的角度实现从价计税,从根本上提高自然资源负税能力。然而,对于欠发达地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传统资源城市应依照具体情况实施减免赋税的政策;优化个人所得税,根据具体行业和普适性计税方法,拓展综合所得税内容;深化房地产税收项目改革优化,使传统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二为一,由地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率。

改革财税权限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应对现行财税实施全方位改革。一方面,将地方和中央之间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划分,让其界限清晰。例如,中央应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事业,负责国家安全、外交、消防、警察等安全类事业支出,而地方政府应负责地方区域内城市中的公共交通、公共环境建设等事业的支出,将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大型交通运输事业,水利、电网建设等大型工程建设事业设定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出,并根据我国目前国情,明确比例;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中央占有、支配财政的权利相对较大,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可根据地方具体情况,适度放宽该区域政府的财权。例如,以科学、客观、合理的形式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确定权、解释权、减免权等。

在分税制度背景下,地方和中央均有着不同程度的独立税收,应给予地方政府关于固定税收的管理权限,并且该权限必须以独立自主的模式存在,将非全国性征收的税收立法权、减免权交予地方,在中央制定全国性征收的个人房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要税收法律的同时,给予地方适当的减免权和细微调整权,进而为地方财政实力增加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保障[3]。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对财税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合理完善。例如,明确协调发展标准,构建以国家为主体,省级、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绩效评价规则。其中,财税评价的主体机构应包括审计部门、立法部门、税务机关以及财政机构等,将责权制度应用于财税评价工作上,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制约合理的新局面,扩大评价的内容范围,将财政分配的整体过程全部划分到评价体系当中,加大力度对税收管理、财政收入等工作的绩效评价。

3、结语

综上所述,合理、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财税制度是确保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就目前我国现行财税机制而言,在制度、权限等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对其进行优化和改革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之路。中央和地方应立足于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国财政机制,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奠定基础。

4、参考文献

[1]马万里.中国式财政分权经济增长导向型特征分析-兼论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体制约束[J].社会科学,2014(09):32-42.

[2]徐丽媛,王胜伟.借鉴“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创新生态补偿财税责任制度及其立法完善[J].兰州学刊,2014(08):136-142.

[3]陈厚义.后发地区财税制度改革的特征问题、动力体系与应对策略[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4,30(05):3-9.

本课题从国内外区域经济协调战略的理论研究、现状及趋势分析入手,通过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分析,对照中国不同时期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通过对我国针对不同时期采取的平衡和非均衡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历史回顾,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以及中国地区范围和省域、市域范围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可行性以科学的论证,为山东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具体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证参考。本课题共分四个子课题:国内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理论研究;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历史回顾;山东省区域经济差异形成的原因及现状分析;山东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思路及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对策研究。区域经济与综合竞争力研究是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对于目前区域发展差异明显的中国尤为重要。区域经济的发展归根到底来源于两方面的推动:一是区域经济的产业组织;二是区域经济的空间组织。产业组织包括多工厂企业区位选择与跨区域产业重组与改造,而区域经济的空间组织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的区域内或区域间经济发展的资源要素进行空间优化配置的过程,这两方面的协调发展最终都将有效地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山东省的区域经济差异主要表现在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东西部产业布局不协调,资源空间配置,尤其是人才资源的不合理布局,都严重影响了山东省产业竞争力的持续提高和经济整体健康发展,本课题就是在我国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将协调山东省的区域经济发展与提高山东省的综合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通过产业协调发展和资源的有效配置,试图将山东省的区域经济发展与提高山东省的综合竞争力之间建立起产业协作和资源配置(尤其是人才资源)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并形成区域经济联盟,制定山东省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这是一项重要的理论创新。本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为山东省区域经济差异的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另外,本课题建立的区域经济差异预警系统,使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应用性、可操作性、可视性和前瞻性,由此探索出一条软科学与硬技术有机结合对区域经济差异变化进行趋势预测;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与模式;提出区域经济差异宏观调控的对策;进行区域经济差异预警机制研究,并初步建立区域经济差异预警系统,对区域经济差异的变化态势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为山东省政府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