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百科

郑州城中村改造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00:40:00

郑州城中村改造研究论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保证书,保证书是保证者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信或文字材料。我们应当如何写保证书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承诺保证书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公司的产品。

我公司处成立以来,本着相互信任、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理念,一直将产品质量定位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建立了科学的检验规程,并对检验指标进行了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 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现场,并与供方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

宏远电器有限公司建立了定期的员工质量培训制度,学习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小到一个螺钉、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质量保证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检验规程,具备完善的检测手段,并严格按照规程检验,作好产品质量检测的每一个环节,不让一台不合格产品出厂。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还为您做出如下的承诺:凡我公司所供产品,我们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等文件要求,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自贵公司使用我公司产品之日起,我公司将随时提供现场售后服务,保证及时、准确的处理现场故障;

2、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中规定的质保期内,用户在正常使用本产品时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我公司提供保修;

3、在保修期内,以下情况将实行有偿维修服务;(1)由于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而发生的损坏;(2)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3)由于对产品的改造、分解、组装而发生的故障或损坏。

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

20xx年2月10日

我的孩子名叫,在小学/中学年级就读,为保证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教育子女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教育子女骑自行车、电动车应该遵守交通法规,不骑“病车”,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骑车。

3、教育子女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4、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内嬉闹,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5、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的车辆。

6、教育子女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不在公路上玩耍,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要经常检修,不违规超载,不违章驾驶。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留存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甘州区新墩镇花儿村居民委员会会所网架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

2、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签字:XXX

承包方(公章):签字:XXX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单位领导:

在此我怀着深刻自责、内疚的心情向您递交这篇工作期间玩电脑的保证书,以深刻反省我工作期间玩电脑的行为,向您表示深深的愧疚与歉意。

回顾错误,我于20xx年12月9日下午工作期间多次去了车间主任办公室玩电脑。以至于我严重地耽误了工作,没有能够较好地在自身办公室值班,导致了一些顾客前来办事没有能够办成。

这次由于一些私人的事情,网虫上脑,自以为有点小聪明,解开了公司的电脑密码,偷偷用办公室人员的电脑上网,结果被人当场抓住。

面对错误,我感到非常愧疚。这样的错误,导致了相当的不良影响。此次错误,也充分暴露出我自身存在工作觉悟松懈、思想散漫、行为放任自由等缺点与不足。为此,我觉得很愧疚于领导,很愧疚于同事,非常对不起大家。

特此,我在此向您做出深刻保证:从今往后,我没有事情就不再去往车间主任办公室,没有合理需要也不再触碰那台办公电脑了。

致河南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了贵公司组织的郑州市二七区城中村改造_____项目b7-1标段建设施工招标活动,并且于20xx年___月___日与贵公司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公司已经完全了解该合同之内容并无任何异议,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做出如下承诺保证:

1、我公司自愿向贵公司提供保证,以我公司的企业信誉、企业名下所有资产保证全面履行和完成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由签证变更和合同修改可能引起的需要我公司适时完成的工作。

2、如果我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贵公司为维护合法权利而支付的费用亦由我公司承担。

3、在合同期间,我公司具备连续施工的资金能力。若我公司出现资金问题而导致连续停工超过10天、或退场,除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意贵公司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向我公司结算支付工程款;对于不合格工程或部分不合格工程,我公司放弃向贵公司工程款支付请求,并且无条件清除已完不合格工程;我公司保证无条件退场,且退场费用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保证所涉我公司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均不影响本保证书效力,我公司仍将承担保证责任。

5、本保证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须事先征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

6、贵公司给予我公司的任何融通、宽限,或者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都不影响我公司在本保证书项下的义务。

7、本保证书中所言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图纸、技术规范等。

8、本工程履约承诺保证书自我公司签署(盖章)之日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郑重承诺:

1、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公司的法律法 规,明确并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保 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 文件是真实的、 有效的、 合法的, 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

履行以上承诺。 本承诺保证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注:以上所称"申请人"包括申请企业、全体股东、申请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 申请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

本单位 (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在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期间,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加强用火、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能裸露在外。

三、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障碍。

四、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五、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完整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这篇本科毕业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认真指导下,经过数据调研或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分析、推理、归纳或综合后独立完成的。除了文中标注的参考文献和致谢的地方外,文中不含其他人的研究成果。如发现文中有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内容,本人愿接受沈阳师范大学和管理学院有关规定的处罚。

论文作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我今天迟到下次保证不了,这一次我没有理由,说不出来老师批评我,做得对为此我已多次接受老师的批评,犯错很大老师屡次教育我已仁至义尽,我却仍一次次迟到一次次连老师对我的寒心,都不能真正意识到我对老师的屡次教导都不能改正,悔恨不已对于以前多次迟到我下次保证不了,我若不能保证下次再迟到的话,将接受老师对我的处理意见,无任何想法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我想我要先向你们道歉、对不起、我知道我的迟到给你们也给自己带来了许多麻烦、因为我的迟到、班上的出勤被扣、而我自己的学习也受到影响、每一次迟进教室时]、让正在学习的同学们也受到影响、真的很抱歉、我想我应该要开始改正自己的缺点了、为了大家也为了自己、接下来这段时间我会不断的提醒自己要守好本分、做到一个学生应尽的责任、要想作一个好学生、我知道上课不迟到是最基本的、我会尽力改掉这个毛病、也希望大家平时可以帮助我、提醒我、谢谢了、

xx省/市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承诺在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时,将依照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增值电信业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基本要求》(ydn126-20xx)完善公司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流程,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申报日期:2oo 年 月 日

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管理的新途径——以江苏省灌南县为例江苏省灌南县位于连云港市的南大门,濒临黄海,四县交界。县域总面积1041平方公里,人口73万,其中县城区12万。2003年灌南城区按照“38平方公里、30万人口”的新城市规划,形成了目前的老城区、新城区、开发区三位一体、功能分区的新格局。灌南作为全省14个扶贫县中的重点扶贫县之一,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发展相对滞后,是苏北洼地的“锅底”。城市功能配套不完善,城管经费十分困难,城管执法难度相当大。对此,灌南县城管局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管理的新途径,使一个昔日“脏、乱、差”的苏北小县城迅速提升了形象。去年,灌南县分别荣获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称号和政府创新、中小城市和谐发展五十强称号。城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同许多欠发达地区一样,灌南的城市管理也面临着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空间太小、失业人员太多、市民文明意识太差、管理体制不顺、城管装备不足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紧密相连,主要集中在“四多”、“五难”上。“四多”:一是乱停乱放车辆多。从灌南城区来看,主次干道14条,其中繁华商业区4条,总长不到20公里,因没有一个固定的停车场,每天在街道两侧停留的自行车、机动三轮车、人力车达5万多辆次,汽车、摩托车达1万多辆次,节假日要增加一倍多。二是乱倒垃圾、抛撒滴漏渣土多。街道两侧有零散型住宅楼、沿街住家户2800户,加之其他个体经商户,每天产生近百吨废物。每天沿街乱倒垃圾不少于200起。三是流动摊点、店外店、占道经营多。由于经济相对滞后,就业岗位少,摆摊设点自谋职业人员相当多。每条街道上每天都有30多个流动摊点出现。四是乱贴乱画的“牛皮癣”多。“牛皮癣”整治难、回潮快。每天均有上百条“牛皮癣”出现。“五难”:一是经营业主管理难。城管主要对象是广大经营业主。在这个群体中,处于弱势的人员较多。一些经营业主自恃有经济实力、有关系,藐视城管队员,工作不予配合,还有一些外地客商,把自己作为政府引进的“上帝”,既不服从管理,违规后又给政府部门施压。二是齐抓共管形成难。城市管理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才能搞好。而实质上城管工作仍然是多头管理,多头执法,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有麻烦的事推诿扯皮,存在管理空档,综合部门的协调缺乏必要的手段。三是基础设施配套难。在城市14条主次干道两侧裸露的地面颇多,路面破损严重,城区无一座星级公厕,无一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这些问题引发了乱洒、乱倒、乱停放、乱张贴等管理中的突出矛盾,让管理者无可奈何。四是城管处罚兑现难。实施处罚必然涉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有一部分违章业主对行政处罚软拖硬抗,还辱骂执法队员,更有甚者,竟无中生有地到政府、纪检监察等部门诬告执法队员,使执法工作处于两难境地。五是执法水平提高难。城管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是退伍军人安置,还有的是其他单位调入的,这些人基本上没有参加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很难掌握执法程序,处于干中学、学中干的状态。抓好城管采取的相应对策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治本之策是提高市民的素质,创新工作机制,突破管理瓶颈。作为经济落后地区,灌南县城管局在认真分析影响城管根源的同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从创新机制入手,开拓进取、谋求突破,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创新管理载体,营造执法氛围。一是强化部门协调,实行齐抓共管。由“孤军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由政府牵头、领导挂钩,将城管任务按区域、路段、场所分解落实到部、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分工负责,逐层逐级地明确目标责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近年来,灌南县政府在城市管理齐抓共管方面共下发了8个红头文件,每年年初将城管工作纳入各单位全年目标考核,每月发一期督查简报。二是加强城管法规宣传,增强市民城管意识。利用电台、电视、简报、标语、广播、竖警示牌等形式广泛宣传,以提高市民城管意识。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化解管与被管之间的矛盾,使其自觉服从管理。对严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和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章者,及时曝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先后有12名被管理者因不服从管理,抗拒、阻碍城管执法而依法被行政拘留,其中6名被逮捕。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转变工作作风。经常邀请执法对象的代表、社区、相关部门及人大、政协、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代表,召开座谈会,宣传城管工作思路,介绍城管工作情况,广泛征求意见,虚心听取建议,改进管理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从而为城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管理平台。(二)创新环卫机制,激发工作活力。一是在用人机制上变依赖型为竞争型。近几年,在环卫行业的改革中,先后有23名正式工待岗、轮岗,2名被辞退。二是在经营机制上变福利型为经营型。应用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子,大力提倡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充分利用环卫行业优势,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对垃圾清扫、清运、渣土抛洒滴漏等项目进行有偿服务改革,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人人有事干,个个把钱赚”的浓烈创收氛围。三是在作业机制上变供给型为市场型,打破常规,强力推进环卫工作改革。1.把城区的14条主干道共计97万平方米的清扫面积分为9个标段,对道路清扫保洁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以点带面,逐步推广。2.对城区居民、沿街店面和有偿服务单位的卫生费用以60万元实行总承包,同时成立渣土管理办公室,把渣土管理从环卫管理中剥离出来,统一扎口管理,每年创收10多万元。3.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薪”的原则,改变分配方式,每半年开展一次“市民满意的清扫保洁员”和“红旗路段”评选活动;搞好市场运作,不断增添环卫基础设施。近年来,通过市场化运作配套设备,增加环卫硬性投入200多万元,新购置1台吸尘车和两辆垃圾清运车、四只集装式垃圾斗,建立新公厕,改造旧公厕,使其达到水冲式标准,对一些主要道路新装了600只垃圾筒,减少垃圾乱弃现象。(三)创新城管理念,转变管理模式。一是实行定路段、定责任、定时间、定人员、定效果的管理。将任务层层分解、全面铺开,采取全天候“拉网式”不间断的巡查监控。二是采取集中式管理。每周一次组织100多人,开展声势浩大的“兵团式作战”,针对“钉子户”、“难缠户”等有影响的违章户,在摸底调查、说服教育的基础上,依法办事。三是采取服务式管理。把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变单纯的“驱赶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这样既达到管理效果,又树立了队伍良好形象。仅今年,就先后无偿制作了手推式流动摊点车26辆,摊点群5处120多个摊位,广告信息栏15个,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挡栏1000多米。既改变了户外摊位乱摆乱放、阻碍交通、影响市容问题,又解决了600多名下岗职工、弱残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四是采取占领式管理。在违章户未出摊前就提前到位占领阵地,使其无空可钻。五是采取示范式管理。在主干道上先画好停车线,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置停车栏,人力车统一发证挂牌、统一装修,机动三轮车、人力车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行驶。六是采取曝光式管理。严格制定了“日巡、周查、月考”制度,局督察组和各路段长每天都有路段管理情况记录本,采取记录在案的办法,对违章者记录在案;违章一次,予以警告,违章两次书面检查保证,违章三次电视曝光,违章四次依法扣压其违章物品并处罚。七是采取市场化管理。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以广告位价抵冲方式,对主次干道整治“牛皮癣”工作实行承包管理。对承包管理路段,保证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四)创新队伍建设,树立城管形象。一是严格制度整顿作风。对全体城管人员实行军事化、人性化管理。每年城管队伍都要自觉接受一个月的思想作风整顿,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建章立制,出台了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禁酒令、文明执法等10多个红头文件,用良好的形象、优质的服务赢得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用制度规范队员行为,使每个队员都能爱岗敬业、文明执法、遵纪守法,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二是文明执法树新风。围绕“教育为主、文明执法、严管重罚、强行入轨”的工作方针,要求每一位队员文明执法、礼貌纠章、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情感人,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和服务态度感化人、教育人、树形象。三是练好内功强素质。按照“治队先治人”的要求,结合行风评议、民主测评,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每年请法制办人员集中授课培训不少于4次,集中考试不少于2次,从而使灌南城管局从成立到现在无一例违法执法案件发生。对所有队员实行末位淘汰制,高标准、严要求,以工作实效来衡量每个队员,对思想观念落后、工作无实效、业务不精通、同行不认可,考核得分排到末位的实行一次警告、二次待岗、三次辞退。五是服务群众树形象。面对城管信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矛盾突出、问题处理难的特点,需要认真受理、文明接待、诚信服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使每月结案率和满意率达到100%。(五)创新融资渠道、提升城市档次。灌南长期控、管理和引导。合理调整城中村用地布局,加强对城中村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坚决遏止乱搭乱建行为。同时,努力改善城中村的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对社会、经济、文化形态的改造措施,为空间形态改造营造良好的政策和舆论氛围,为远期实现城中村全面改造奠定基础。三是围绕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对城中村积累的巨大财富实施有效开发,针对不同的建筑状况采取不同的改造措施,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贯彻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要求,努力实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的目标。四是对于一些改造难度巨大,而对城市规划的实施影响不大的村庄,通过完善市政设施、打通消防通道、实施村庄改制等措施,将其纳入城市的统一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状况,解决人们关心的“城中村”问题。作者单位:山东省胶州市建设局村镇办戴着扶贫“帽子”,去年的财政收入不到3亿元,是典型的“吃饭”型财政,城管的投入严重不足,这就需要创新运作方式,靠市场化运作手段加大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采取市场化运作,以广告位抵冲隔离栏造价、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等方法,先后融资6000万元,对县城的主次干道的2万多米隔离栏、防护栏进行了更换,新建25座跨路灯桥、新建雕塑一座,新添垃圾筒600只、新建公厕3座。还在人民广场、人民桥以及主次干道两侧安装大型户外广告和轮廓灯等,实现了“白天见景,晚上见灯”的美化亮化。资料来源:

城中村改造的研究必要性论文

“城中村”的存在,为本地农民增加收入、以房租分享城市化带来的级差收益提供了机会,为外地人口以低房租成本和生活成本在城市谋生提供了方便。但是,城乡结合部的自我无序蔓延,也带来大量社会问题,滋生越来越严重的“城市病”。巨量流动人口在“城中村”栖居,无法融入城市,也使得这种“城市病”在各类城市的局部区域加剧。 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城中村”问题能否解决好,越来越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的重要课题,成为城市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也是影响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定的关键问题。 为了找出破解“城中村”问题的方案和路径,本调研组从北京2010年启动的50个重点村改造入手,寻求 “城中村”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思路与做法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地区主要分布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与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门头沟六区相接壤的地区,涉及77个街道乡镇和1673个社区(村),本市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万人。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占到全市流动人口总量的。 北京市政府于2008年在海淀北坞村和朝阳大望京村进行试点后,2010年启动50个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建设工程,为破解城乡结合部难题进行探索。 此次改造的目标为:以保护农民利益和原住农民彻底融入城市为前提,使农民成为有住房、有产业、有就业、有股权、享受社保和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实现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完全城市化。1.整合土地在重点村改造中,政府并没有直接把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在城市化改造后拆迁整理出来属于农村的集体剩余土地,即安置房、集体产业所占土地,可以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直接参与城市建设,用于农民安置的产业项目可以定向出让供地,允许农民在建设用地上建租赁房。 土地也是重点村城市化改造的重要资金来源。政府通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统筹融资抵押物及土地储备上市来实现城市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平衡。 通过土地融资和集体所有制不变,“城中村”既能实现土地重新安排用途、集约利用,也能获得未来的集体土地收益,有利于农民的生存和发展。 50个重点村改造,拆迁整理出45平方公里土地,其中平方公里建回迁安置房,平方公里建集体产业,13平方公里回建绿地,4平方公里建设基础设施,平方公里出让后用于平衡建设资金。拆迁后高楼层回迁房的建设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同时留出来大量绿地,绿地占各村总面积占到五分之二左右。这既有利城市环境质量,也为未来的开发留下潜在留备土地。 同时,土地也不影响社会保障水平。政府按照不挂钩土地管理政策,不区分遗留集体剩余土地多少,不改变剩余土地的产权属性,制定“农转居”的工作方案,探索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2.拆旧建新由于旧村的各方面问题,进行城市化建设必然会遇到旧村拆除的问题。 在50个重点村改造中,旧村拆除面积253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产权院面积1290万平方米,非住宅单位面积1240万平方米。 拆迁方式从总体政策上来说,是在土地储备、绿化隔离建设等模式下明确资金平衡规划,确定拆迁主体、委托拆迁企业启动、实现的。 在一村一策规划指导下,各村的拆迁面积和片区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规划方案,审批后实施。其中朝阳区注重土地资源统筹利用,打破了乡域界限,在更大范围内规划房屋拆迁和土地利用,实现了土地优化管理和集约利用。 因为拆迁面积与补偿紧密相关,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手段侵街占道、加盖房屋,利用违法建设等不当得利行为,政府通过明确拆迁房住宅和非住宅认定标准、拆迁补偿奖励标准来遏制违章、抢建、抢装的问题。 具体规定如下:被拆迁宅基地的权属及面积、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权属及面积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审批文件作为确认依据,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审核。被拆迁非住宅建筑以《房屋所有权证》、审批文件作为确认依据,农业设施、农村集体公共设施也分别需农业主管部门审批文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确认作为依据。 同时,政府实行“多建不多得,少建不少得,老实人不吃亏”原则,对于违法高层建筑不予补偿,鼓励少建,对于闲置宅基地进行奖励。例如,昌平区对房屋占地面积超过宅基地面积85%的部分,不再通过评估作价方式给予补偿;未达到宅基地面积85%以内的宅基地闲置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奖励。 同时,各重点村可根据实际公议补偿方案,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一般的做法是,村支书、村干部先深入每家每户进行利益调节、处理争议,然后再确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以实现大多数人都认可的目标。 例如,唐家岭村如果仅按照宅基地面积补贴,一些有着大面积宅基地的家庭将获得远远多于一般人家的拆迁补偿,但村里大部分宅基地面积在160平方米以下,为了让大部分人同意补偿方案,大于160平方米的宅基地不再纳入补偿范围。以前通过违法建设高层房屋获得的暴利性租金收入(改造前部分村民一年的租金收入可达20万-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不复存在。 拆迁的补偿方案确定了定向补偿、实物补偿、留地安置等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北京各城区的重点村拆迁可以灵活创新确定补偿方式。例如,朝阳区各乡具体制定住宅腾退补偿政策,就考虑了居住面积小的困难户等情况,具体补偿方式由农民自主选择。石景山区创新提出“1∶房屋实物面积安置”“院地补助”,并举办拆迁困难户联席会评议实施办法。 在重点村改造中,将建设1181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计划在动迁后两年时间内回迁。 截至2013年6月,已有48个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已开工建设,其中33个村已经全部开工建设,15个村部分开工建设。其中,有16个村已全部竣工并陆续回迁,另有5个村部分竣工。作为回迁安置房的配套工程,已规划4平方公里用于水务、交通、医疗、学校等公共设施,实现公共服务与城市接轨,提高生活水平。3.产权改革农村城市化的关键问题是产业发展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农村城市化才是健康的。 在重点村改造中,政府将拆迁整理的土地按照每个劳动力人均50平方米标准,共规划620万平方米产业用房,统筹重点村产业与周边高端产业功能区协调发展。 同时,试点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和使用的管理。拆迁中留地安置的补偿方式也为集体产业留下发展空间。 同时,政府全面启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提出 “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要求,让农民拥有股份,成为集体经济的收益者。 目前,各重点村产业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各重点村基本都进行了集体资产量化处理、所有成员界定及农龄登记工作。 至2013年6月,50个重点村中已有44个村完成产权改革,其余6个村也已启动改革。4.转农为居50个重点村现已全部启动整建制农转居工作。通州区和昌平区都将改造与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对接,将整建制农转居与社会保障挂钩。而在丰台区,农转居则是与征地工作同步进行的。 目前,市政府已批准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昌平、房山区的28个重点村整建制农转居工作方案,部分村完成了整建制农转居。 在农转居过程中,确定了实行城乡制度衔接,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就业补助等由征地、项目投资承担的原则。也就是说,征地补偿等“收入”必须先支付村民的社保和就业补偿,然后再考虑他用。 农民转为居民后,全面接轨城市社保体系,搬迁村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升,实现各类救助群体社会保障全覆盖。各村也在尽快落实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比如,大红门村2815名村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此外,政府还着手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多渠道拓展就业渠道,力争有就业愿望的人员100%就业,从而使农民的技能有所提高。 比如,大兴区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抓住了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资源整合的机遇,加强两区就业工作融合对接,使得瀛海镇、旧宫镇大部分劳动力在开发区实现就业。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北京50个重点村建设改造工程,通过制度创新消除了城乡二元体制,为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进行了重要实践,为其他需要改革、重建的村落提供了借鉴和经验。1.城乡统筹理念“一村(乡)一策”的城乡统筹理念,首先为重点村起到极大的指导作用,赢得了宝贵时间,且充分利用本村的优势资源,对症下药,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 在城市化改造中,各重点村按照一村一策的政策,根据自身资源进行了规划和改造,采用的模式主要有土地储备、绿隔建设政策模式。 土地储备模式即由村里向土地储备机构贷款,开始拆迁和回迁楼建设,整理出的部分土地交由土储部门列入土储上市,实现资金平衡。 绿隔建设模式则是由各村委会的农工商联合公司、农民出资合作建房,集体和政府也投入,项目享受绿隔建设的优惠政策。 此外,重点村对自身土地规划与建设拥有一定的自主性。如丰台区大红门村的土地改造规划,虽然日后作为森林公园的土地所有权归于政府,但使用权依然属于大红门村,这一模式对其他村日后改造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另外,在行政审批上,由于北京市发改委下放了重点村建设的立项核准权和招投标核准权,直接指导重点村的科学立项,不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率,进而使得拆迁、建设、产业发展、整建制农转居工作得以落实。2.土地管理与所有权改革创新土地资源统筹利用及所有制改革是制度创新的一大方面。由于农民集体的剩余土地在调整规划后可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直接参与城市建设,且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将重点村一定比例的土地列入土地储备,某种程度上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 非农产业的增加,则提高了土地的流动性,使土地利用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 例如,海淀区唐家岭村,除回迁房之外,村里还拥有不少的写字楼、租赁房屋,为该村提供了重要的土地租金收入。 由于改造方案结合各个村的实际情况,个别村的成功经验也很有借鉴意义。如朝阳区建设用地不足的龙爪树村,在保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打破乡域界限,与其他乡适当置换用地性质,实现双赢。 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思路,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吸引外来资金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利用自有资金,让农民真正成为有资产的市民。农民真正参与建设,才会更有积极性。3.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且必要的步骤,旨在缩小城乡在生活方式、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距,而建设资金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此次重点村改造中,北京市各部门都积极为重点村改革搭建融资平台,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北京银监局对融资政策进行专门指导,并对重大项目融资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这保证了融资的方向和效率,让有限的资金资源产生最大的价值。另外,市政部门建立的应急风险资金能够有效缓解资金筹集压力,在关键时能有力地支持重点村建设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融资计划优先满足的是重点村基础设施资金需求,这与土地改革中发展非农产业相吻合。如道路交通,从大红门村的改造经验来看,用自己的钱搞道路建设,借政府之力贷款融资,既缓解了道路建设的燃眉之急,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政策建议(一)政府要对“城中村”改造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推进实施。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50个重点村改造中部分村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没有开始改造。 比如,昌平区东三旗村就没有开始原计划的改造。据村民反映,政府在改造计划发布后没有落实后续改造工作。鉴于此,政府应加强督促、落实各重点村改造工作,而不是只完成方案和政策设计,就不管了。 此外,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问题也应引起重视,部分村出现了资金紧张、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局面。主要原因有集体自有资金不足、土地融资困难、后期融资受到严格限制等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对资金问题予以重视。 (二)进一步落实改造后的农民权益。 调研中发现,村民的权利意识较为淡薄,对本村的改造意图、改造后权益不甚了解,因此可能会成为改造的阻力。建议加强宣传教育,让村民对自身权益有充分了解,从而支持“城中村”改造进行。 在改造过程中,每个村几乎都划出很大一部分土地被征用为绿地,但这部分土地补贴并不按照市价,补贴资金极少。虽然一些重点村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即把绿地所占土地无偿交给政府,但是村子保留该土地将来用作其他用途的收益权。 建议今后接受改造的村庄借鉴此方法,维护村子和村民的土地权益,保留土地收益。就总体而言,部分村出现了用地减少、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 整建制农转居进程也有一定困难,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紧缺,难以完成社会保障对接的费用,以及程序上限制条件过于苛刻,要求必须完成拆迁任务、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处置工作以及社会保障保险衔接费用筹集到位,因此离整建制农转居的实现还有一定距离。 (三)真正落实农民产业用地。 在现实中,重点村改造后的产业及回迁房用地实际比例过小。 参照台湾“城中村”改造方法,其村子留用土地占到原村总面积45%左右。但此次改造的留用土地占比远远小于该比例,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一定损害。 建议在“城中村”改造中充分考虑农民的权益,增加回迁房和产业用地比例。 此外,虽然每个重点村都留下了产业用地,但由于审批过程复杂,加上村庄自有资金短缺,这些土地迟迟不能开工建设。 同时,因为产业用地的用途并没有合理、详细的规划,资源短缺的村子多数将此地用作物流等用途。 建议各村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产业用地进行良好规划,有条件的可以多个村连成产业区,这将有助于集体产业壮大以及未来的发展。 (四)落实农民房屋产权。 公租房产权只有70年,改造之前农民拥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巨大的权益落差会加大改造的难度,引起农民的反感抵触。 建议政府充分考虑农民权益,给予70年后公租房补贴承诺,让农民权益得到明确保障,也让农民安心上房。并且在改造过程中还出现了小产权房问题,也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五)重视外来人口居住成本问题。 原居住在“城中村”中的大量外来人口在改造时被迫离开村子,改造后由于房租升高不能回到原村继续居住。因此这些人的去向将成为很大的问题,可能加重其他未改造地区的压力,造成新的“城中村”问题,从而抵消改造效果。外来人口居住成本的上升,也会抬高城市雇工成本,给城市长期发展造成负面效果,必须引起重视。 (六)增强农民在“城中村”改造中的自主性。 “城中村”的改造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的,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宣传、拆迁、回迁,造成了政府与农民处于对立面的表象。 但实际上改造对于村庄和村民的未来长远发展是有利的,也是“城中村”融入城市客观上必经的阶段,是村民变居民、自身发展的客观需求。 因此,建议提高农民的自主意识,提升农民对“城中村”改造的理解,给农民一个较长时间的反应阶段,而不是进行运动式的突击改造。这样农民才会支持“城中村”改造,减少争端,并积极地参与。 值得一提的是,让农民也加入到改造的队伍中,也可以集思广益,减少未来可能遗留下的问题

法律分析:积极扶持城改项目,吸引更多优质商家和社会资本。村民有序参与建设,实现多方互惠共赢。有序引导村民参与“城中村”改造附属工程建设,变村民的被动拆迁为村民的主动建设,丰富村民参加“城中村”建设形式,让广大村民在主动建设中真正感受到“城中村”建设的意义通村民诉求表达渠道,有疏有堵,正确对待村民的合理诉求,推动城改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互惠共赢。大力加强教育引导,确保真正融入城市。积极教育引导村民培育正确的财富观、就业观,大力支持村民自主创业和发展实体经济予村民职业培训、专业指导以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帮助村民提高劳动技能过集中归并、资产量化、统一经营等形式,变村民为股民,实现集体资产产权变股权,让村民持久合理地分享到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增值的收益,真正融入城市。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人类面临的两大主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复苏,城市化进程推进,这一方面加速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城市能源和生态环境。在一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着只顾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长期环境效益的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因而有效利用能源,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一个人类的迫切任务。自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提出“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后,在世界各国各地区,可持续发展已普遍达成共识,逐步被引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类生存和居住条件,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是全人类在21世纪努力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1. 城市环境规划 城市规划概况 城市建设不能再重复单靠增加资源投入来推动发展的老路,必须依靠进步,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建设资源节约型、生态型城市,保持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提高城市建设节约水、能源、土地等资源和治污、防灾减灾的技术标准,纳入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以法制手段保障和促进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城市是人类在几千年的演变过程中改变赖以生存的环境,创造着高度的物质文明的集中地,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生命有机体与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制约和依赖构成的统一体,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它包括社会结构、人工结构、资源结构、生态环境结构四个方面的。要实现这一多元、多介质、多层次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要做好城市规划就要做到如下几点: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节水和水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运用市场规则,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加大节水技术和设施的普及推广力度。以污水资源化为目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加强中水回用技术与设备的开发,处理好设施布局集中与分散的关系,注重污水处理的安全性和生态效应,努力建设节水防污型城市。 (2)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要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划定绿化用地面积,安排绿化布局,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的绿地系统。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必须尊重客观,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城市绿化要鼓励采用节水技术和废水利用,尽可能减少绿地养护的水消耗。要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旧城有机更新,增加城市中心区的绿地面积。要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坚决查处各种挤占城市绿地的行为。要鼓励农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绿化,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尽快把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3)以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计划经济和福利分房旧体制下形成的福利供热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新体制的需要,也是造成采暖能源浪费严重的重要经济根源。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变暗补为明补,逐步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传统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缴费采暖,实行采暖用热商品化,采暖补贴货币化。采暖地区的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户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造。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采暖舒适度和热能利用效率。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关系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4)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旧城有机更新,重点解决城市建成区特别是中心区开发强度过大、人口密度过高、公共设施短缺、拥挤、环境脏乱等问题,坚决关停或迁移城区内污染严重的项目,清除违法违章建筑。要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普及推广,改善城市民用燃料结构,减少和控制城市大气污染。以通达、低污染、低能耗为目标,实行公共交通优先的城市交通政策,推进通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调度管理中的应用,积极促进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的现代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直接相关,必须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不仅是物质条件的建设和改善,还包括文化精神、道德意识的建设和改善,要将这两个方面很好地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5)围绕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领域,加强科技创新。城镇是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集聚地,也是各类污染集中的地区。建设科技工作必须围绕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气象环境与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和相互关系,努力控制城乡建设活动可能造成的污染。在污水资源化、建筑节能、化学建材、建筑用钢、智能交通、住宅产业现代化等影响和制约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几个关键领域,加强科研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启动污水回用示范工程。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城镇,要率先实现污水回用与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步增长;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直接瞄准回用目标,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完善配套技术经济政策,推动建筑节能由局部试点转向大规模推广应用。强化先进适用技术在住宅建设中的应用,将经试点和示范工程实践检验的成熟技术和部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2.城市生态规划 城市生态系统 城市生态系统是以城市为中心,生态系统为基础,人的需要为目标的自然再生产和再生产相交织的经济生态系统;同时又是以人为主体的生命子系统、子系统和环境子系统共同构成的有机生态巨系统[3]。 它是城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城市的各种活动都受到生态环境的制约,相反,强度过大的城市活动反过来也会对生态系统造成持续破坏,从而危及整个生态系统和人类自身[4]。因此,城市生态规划是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的重要途径。 城市生态规划的内涵 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MAB,1984)报告指出:“生态城(乡)规划就是要从自然生态和社会心理两方面去创造一种能充分融合技术和自然人类活动的最佳环境,诱发人创造精神和生产力,提供高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具体来讲,城市生态规划就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对策、目标和措施所作的规划,其目的在于提高环境质量,维持生态平衡,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它遵循生态学与城市规划学有关与,系统、环境科学等多学科的手段,辩识、模拟、设计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内的各种生态关系,掌握城币生态系统的演变及其因素,通过对城市生态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综合布局与安排,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规划方案,调整城市人类与城市环境的关系,以维护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城市的和谐、高效、持续发展。 城市生态规划是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适应的一种规划方法,它将生态学的原理和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规划相结合,从自然要素的规律出发,其发展演变规律,在此基础上确定人类如何进行社会经济生产和生活,有效地开发、利用、保护这些自然资源要素,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最终使得整个区域和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5]。 因此,城市生态规划不同于传统的环境规划和经济规划,它是联系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及社会经济规划的桥梁,其科学内涵强调规划的能动性、协调性、整体性和层次性,其目标是追求社会的文明、经济的高效,生态环境的和谐[6]。 可持续的城市生态环境规划 要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可持续性,就必须革新观念,运用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理,以环境容量、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适宜度为依据,缓解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协调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市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污染,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为保证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可持续性,应遵循以下原则: (1)阈限物质法则 任何空间、资源规划均有一个“度”,要考虑“最适”和“阈限”。在规划过程中,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城市发展价值观,保证城市对生态系统的索取和废物的排放限制在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范围以内,使城市的发展强度与城市的发展能力相适应,从而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2)多样性共生原则 任何一个系统中的子系统间总存在着互惠互利的共生关系。Hough评论说,“如果健康被描述为抵抗力的能力,那么多样性也意味着健康”[7]。因此,在城市生态规划过程中,要保持生物的多样性,将城市生态系统置于整个生物圈范畴内进行规划,建立市区和郊区的复合生态系统,保护城区及周边的各种生物。 (3)相生相克原则 在系统中总存在着子系统间既共存又制约的关系,一种组成要素的危害性,可能在另一生态要素上体现出来。在城市的生态规划过程中一定要普遍联系并识别城市生态环境中各组成要素间密切的利害关系,找出现象的本质、根源,从而将这种关系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4)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原则 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降低资源的消耗率;其二是推行清洁能源、材料加大回收力度。在城市生态规划中,要通过推进产业结构模式的演变,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建立有利于持续发展的生产工艺、产业结构设置高效能的运转系统,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5)预防和保护齐头并进的原则 对于已经存在的生态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合理的措施,积极应对;对于未知还未表现症状的要有所预见。我国推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A),从根本上讲就是可持续性城市生态规划的一部分。任何一项工程实施前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预见其建成后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效益程度,从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同时,在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过程中,还应该建立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建立高质量的环保系统;同时逐步完善绿地生态系统,提高人口素质,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文秘杂烩网

城中村改造论文模板

街道办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 街道办事处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 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计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的“项目推进年”和“大干城建年”,我常青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双擎四驱”发展战略和建设“四宜”新城区的目标,结合常青实际,确定了以拆为先,拆迁并举,产业跟进,形成集中成片改造优良态势的发展思路,认真指导辖区内各村(菜场)有序改造。现将我办事处上全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回顾 (一)城中村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我办事处是实施城中村综合改造的主战场、主阵地。今年以来,在全区上下全力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的背景下,我办事处审时度势,及时做好城中村改造每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一是多次组织15个村(菜场)工作人员开展城中村改造专题培训,邀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对城中村改造过程的工作程序、政策依据、规划控制等方面问题进行详细指导;二是及时掌握各村(菜场)城中村改造进度,进一步规范了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同时制定了度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考核细则,并与15个村(菜场)签订了城中村改造责任书。三是依据市政府《长治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44号)及《长治市城区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方案的通知》(城改办发【2015】5号)相关文件,结合各村实际,做好城中村改造算账交流会,算好本村城中村改造后的利益分配,写好详细的账目账单。四是配合城市路网改造工作,做好主干道周边涉及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的拆迁工作。五是做好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下达的城中城改造入户摸底工作。 截至目前,新华菜场完成拆迁面积㎡,按时完成了涉及本菜场居民的府后东街路网征迁任务,正在完善安置楼配套设施;桃园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4栋楼,现已封顶一栋,3栋预计年底封顶;邱村完成拆迁面积459㎡,改造建成安置楼3号楼17层一栋,4号楼13层正在进行地基浇筑;景家庄完成拆迁面积㎡实现改造一期工程11栋楼全部封顶;角沿改造一期工程中规划一号楼位置已完全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建设条件;附城改造一期工程首批75户,现已签71户协议,目前正在组织搬家腾房工作,预计年底实现拆迁腾地工作;南关完成了路网征迁涉及本村10户拆迁安置工作,拆迁面积4330㎡;新民完成城东南路涉及本菜场8户菜民的征迁任务,拆迁面积2841㎡,确保了路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紫坊核实了土地面积,摸清的本村现有在基地上房屋的建筑面积,征求了全体村民的意见,确定了的城改重点项目;华东菜场腾地80余亩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长子门村在路网征迁工作中对涉及该村的三条道路进行了细致的摸底、绘图等工作,完成50亩安置楼腾地任务;柏后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11栋住宅楼已开工建设,部分楼主体框架将在今年年底建成,商贸楼现已做腾地收尾工作;西南关修建性规划中q-09-02地块土地指标已批,正在办理改造相关手续;建华正在讨论城中村改造成本。 (二)项目手续办理情况: 规划编制情况:已编制规划的有:南关、邱村、景家庄、角沿、新华、桃园、华东、西南关、柏后村。已通过评审的有:桃园、南关、西南关、邱村、角沿、景家庄、柏后。 手续办理情况:南关、邱村、景家庄、角沿、办理了城中村改造相关手续。 其他工作:今年与区住建局一行人,对辖区内对廉租房申请人进行了入户审核,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二是积极配合路网征迁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拆迁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规划设计进度较为缓慢,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比如: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无法解决又将重新找相关部门协调、修改方案。 2、“城中村”改造中,旧村的拆迁是一项主要的工作,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敏感性高,村民认识不到位。在实施连片拆迁改造时涉及各方面利益的矛盾问题较多。按照现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与被拆迁村民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村民感觉不到城中村改造所带来的实惠,从而严重影响了村民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热情,拆迁工作举步维艰。 3、“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但又没有现成的模式和完备的法规可循。大多村认为 “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仍不够到位,政策缺乏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作打算 为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首先要明确职责,加大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协调领导工作;其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城中村重建改造氛围;第三加强与开发企业和上级机关的对接、协调、沟通、帮助解决开发中出现的问题,为开发企业搭建平台,第四结合城中村的实施,在市、区的统一规划下,配合有关部门实行“一村一策”科学确定改造思路和宣传。重点落实对已开工建设2 1 2

“城中村”的存在,为本地农民增加收入、以房租分享城市化带来的级差收益提供了机会,为外地人口以低房租成本和生活成本在城市谋生提供了方便。但是,城乡结合部的自我无序蔓延,也带来大量社会问题,滋生越来越严重的“城市病”。巨量流动人口在“城中村”栖居,无法融入城市,也使得这种“城市病”在各类城市的局部区域加剧。 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城中村”问题能否解决好,越来越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的重要课题,成为城市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也是影响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定的关键问题。 为了找出破解“城中村”问题的方案和路径,本调研组从北京2010年启动的50个重点村改造入手,寻求 “城中村”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思路与做法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地区主要分布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与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门头沟六区相接壤的地区,涉及77个街道乡镇和1673个社区(村),本市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万人。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占到全市流动人口总量的。 北京市政府于2008年在海淀北坞村和朝阳大望京村进行试点后,2010年启动50个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建设工程,为破解城乡结合部难题进行探索。 此次改造的目标为:以保护农民利益和原住农民彻底融入城市为前提,使农民成为有住房、有产业、有就业、有股权、享受社保和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实现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完全城市化。1.整合土地在重点村改造中,政府并没有直接把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在城市化改造后拆迁整理出来属于农村的集体剩余土地,即安置房、集体产业所占土地,可以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直接参与城市建设,用于农民安置的产业项目可以定向出让供地,允许农民在建设用地上建租赁房。 土地也是重点村城市化改造的重要资金来源。政府通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统筹融资抵押物及土地储备上市来实现城市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平衡。 通过土地融资和集体所有制不变,“城中村”既能实现土地重新安排用途、集约利用,也能获得未来的集体土地收益,有利于农民的生存和发展。 50个重点村改造,拆迁整理出45平方公里土地,其中平方公里建回迁安置房,平方公里建集体产业,13平方公里回建绿地,4平方公里建设基础设施,平方公里出让后用于平衡建设资金。拆迁后高楼层回迁房的建设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同时留出来大量绿地,绿地占各村总面积占到五分之二左右。这既有利城市环境质量,也为未来的开发留下潜在留备土地。 同时,土地也不影响社会保障水平。政府按照不挂钩土地管理政策,不区分遗留集体剩余土地多少,不改变剩余土地的产权属性,制定“农转居”的工作方案,探索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2.拆旧建新由于旧村的各方面问题,进行城市化建设必然会遇到旧村拆除的问题。 在50个重点村改造中,旧村拆除面积253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产权院面积1290万平方米,非住宅单位面积1240万平方米。 拆迁方式从总体政策上来说,是在土地储备、绿化隔离建设等模式下明确资金平衡规划,确定拆迁主体、委托拆迁企业启动、实现的。 在一村一策规划指导下,各村的拆迁面积和片区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规划方案,审批后实施。其中朝阳区注重土地资源统筹利用,打破了乡域界限,在更大范围内规划房屋拆迁和土地利用,实现了土地优化管理和集约利用。 因为拆迁面积与补偿紧密相关,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手段侵街占道、加盖房屋,利用违法建设等不当得利行为,政府通过明确拆迁房住宅和非住宅认定标准、拆迁补偿奖励标准来遏制违章、抢建、抢装的问题。 具体规定如下:被拆迁宅基地的权属及面积、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权属及面积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审批文件作为确认依据,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审核。被拆迁非住宅建筑以《房屋所有权证》、审批文件作为确认依据,农业设施、农村集体公共设施也分别需农业主管部门审批文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确认作为依据。 同时,政府实行“多建不多得,少建不少得,老实人不吃亏”原则,对于违法高层建筑不予补偿,鼓励少建,对于闲置宅基地进行奖励。例如,昌平区对房屋占地面积超过宅基地面积85%的部分,不再通过评估作价方式给予补偿;未达到宅基地面积85%以内的宅基地闲置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奖励。 同时,各重点村可根据实际公议补偿方案,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一般的做法是,村支书、村干部先深入每家每户进行利益调节、处理争议,然后再确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以实现大多数人都认可的目标。 例如,唐家岭村如果仅按照宅基地面积补贴,一些有着大面积宅基地的家庭将获得远远多于一般人家的拆迁补偿,但村里大部分宅基地面积在160平方米以下,为了让大部分人同意补偿方案,大于160平方米的宅基地不再纳入补偿范围。以前通过违法建设高层房屋获得的暴利性租金收入(改造前部分村民一年的租金收入可达20万-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不复存在。 拆迁的补偿方案确定了定向补偿、实物补偿、留地安置等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北京各城区的重点村拆迁可以灵活创新确定补偿方式。例如,朝阳区各乡具体制定住宅腾退补偿政策,就考虑了居住面积小的困难户等情况,具体补偿方式由农民自主选择。石景山区创新提出“1∶房屋实物面积安置”“院地补助”,并举办拆迁困难户联席会评议实施办法。 在重点村改造中,将建设1181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计划在动迁后两年时间内回迁。 截至2013年6月,已有48个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已开工建设,其中33个村已经全部开工建设,15个村部分开工建设。其中,有16个村已全部竣工并陆续回迁,另有5个村部分竣工。作为回迁安置房的配套工程,已规划4平方公里用于水务、交通、医疗、学校等公共设施,实现公共服务与城市接轨,提高生活水平。3.产权改革农村城市化的关键问题是产业发展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农村城市化才是健康的。 在重点村改造中,政府将拆迁整理的土地按照每个劳动力人均50平方米标准,共规划620万平方米产业用房,统筹重点村产业与周边高端产业功能区协调发展。 同时,试点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和使用的管理。拆迁中留地安置的补偿方式也为集体产业留下发展空间。 同时,政府全面启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提出 “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要求,让农民拥有股份,成为集体经济的收益者。 目前,各重点村产业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各重点村基本都进行了集体资产量化处理、所有成员界定及农龄登记工作。 至2013年6月,50个重点村中已有44个村完成产权改革,其余6个村也已启动改革。4.转农为居50个重点村现已全部启动整建制农转居工作。通州区和昌平区都将改造与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对接,将整建制农转居与社会保障挂钩。而在丰台区,农转居则是与征地工作同步进行的。 目前,市政府已批准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昌平、房山区的28个重点村整建制农转居工作方案,部分村完成了整建制农转居。 在农转居过程中,确定了实行城乡制度衔接,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就业补助等由征地、项目投资承担的原则。也就是说,征地补偿等“收入”必须先支付村民的社保和就业补偿,然后再考虑他用。 农民转为居民后,全面接轨城市社保体系,搬迁村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升,实现各类救助群体社会保障全覆盖。各村也在尽快落实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比如,大红门村2815名村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此外,政府还着手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多渠道拓展就业渠道,力争有就业愿望的人员100%就业,从而使农民的技能有所提高。 比如,大兴区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抓住了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资源整合的机遇,加强两区就业工作融合对接,使得瀛海镇、旧宫镇大部分劳动力在开发区实现就业。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北京50个重点村建设改造工程,通过制度创新消除了城乡二元体制,为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进行了重要实践,为其他需要改革、重建的村落提供了借鉴和经验。1.城乡统筹理念“一村(乡)一策”的城乡统筹理念,首先为重点村起到极大的指导作用,赢得了宝贵时间,且充分利用本村的优势资源,对症下药,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 在城市化改造中,各重点村按照一村一策的政策,根据自身资源进行了规划和改造,采用的模式主要有土地储备、绿隔建设政策模式。 土地储备模式即由村里向土地储备机构贷款,开始拆迁和回迁楼建设,整理出的部分土地交由土储部门列入土储上市,实现资金平衡。 绿隔建设模式则是由各村委会的农工商联合公司、农民出资合作建房,集体和政府也投入,项目享受绿隔建设的优惠政策。 此外,重点村对自身土地规划与建设拥有一定的自主性。如丰台区大红门村的土地改造规划,虽然日后作为森林公园的土地所有权归于政府,但使用权依然属于大红门村,这一模式对其他村日后改造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另外,在行政审批上,由于北京市发改委下放了重点村建设的立项核准权和招投标核准权,直接指导重点村的科学立项,不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率,进而使得拆迁、建设、产业发展、整建制农转居工作得以落实。2.土地管理与所有权改革创新土地资源统筹利用及所有制改革是制度创新的一大方面。由于农民集体的剩余土地在调整规划后可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直接参与城市建设,且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将重点村一定比例的土地列入土地储备,某种程度上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 非农产业的增加,则提高了土地的流动性,使土地利用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 例如,海淀区唐家岭村,除回迁房之外,村里还拥有不少的写字楼、租赁房屋,为该村提供了重要的土地租金收入。 由于改造方案结合各个村的实际情况,个别村的成功经验也很有借鉴意义。如朝阳区建设用地不足的龙爪树村,在保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打破乡域界限,与其他乡适当置换用地性质,实现双赢。 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思路,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吸引外来资金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利用自有资金,让农民真正成为有资产的市民。农民真正参与建设,才会更有积极性。3.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且必要的步骤,旨在缩小城乡在生活方式、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距,而建设资金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此次重点村改造中,北京市各部门都积极为重点村改革搭建融资平台,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北京银监局对融资政策进行专门指导,并对重大项目融资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这保证了融资的方向和效率,让有限的资金资源产生最大的价值。另外,市政部门建立的应急风险资金能够有效缓解资金筹集压力,在关键时能有力地支持重点村建设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融资计划优先满足的是重点村基础设施资金需求,这与土地改革中发展非农产业相吻合。如道路交通,从大红门村的改造经验来看,用自己的钱搞道路建设,借政府之力贷款融资,既缓解了道路建设的燃眉之急,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政策建议(一)政府要对“城中村”改造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推进实施。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50个重点村改造中部分村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没有开始改造。 比如,昌平区东三旗村就没有开始原计划的改造。据村民反映,政府在改造计划发布后没有落实后续改造工作。鉴于此,政府应加强督促、落实各重点村改造工作,而不是只完成方案和政策设计,就不管了。 此外,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问题也应引起重视,部分村出现了资金紧张、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局面。主要原因有集体自有资金不足、土地融资困难、后期融资受到严格限制等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对资金问题予以重视。 (二)进一步落实改造后的农民权益。 调研中发现,村民的权利意识较为淡薄,对本村的改造意图、改造后权益不甚了解,因此可能会成为改造的阻力。建议加强宣传教育,让村民对自身权益有充分了解,从而支持“城中村”改造进行。 在改造过程中,每个村几乎都划出很大一部分土地被征用为绿地,但这部分土地补贴并不按照市价,补贴资金极少。虽然一些重点村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即把绿地所占土地无偿交给政府,但是村子保留该土地将来用作其他用途的收益权。 建议今后接受改造的村庄借鉴此方法,维护村子和村民的土地权益,保留土地收益。就总体而言,部分村出现了用地减少、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 整建制农转居进程也有一定困难,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紧缺,难以完成社会保障对接的费用,以及程序上限制条件过于苛刻,要求必须完成拆迁任务、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处置工作以及社会保障保险衔接费用筹集到位,因此离整建制农转居的实现还有一定距离。 (三)真正落实农民产业用地。 在现实中,重点村改造后的产业及回迁房用地实际比例过小。 参照台湾“城中村”改造方法,其村子留用土地占到原村总面积45%左右。但此次改造的留用土地占比远远小于该比例,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一定损害。 建议在“城中村”改造中充分考虑农民的权益,增加回迁房和产业用地比例。 此外,虽然每个重点村都留下了产业用地,但由于审批过程复杂,加上村庄自有资金短缺,这些土地迟迟不能开工建设。 同时,因为产业用地的用途并没有合理、详细的规划,资源短缺的村子多数将此地用作物流等用途。 建议各村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产业用地进行良好规划,有条件的可以多个村连成产业区,这将有助于集体产业壮大以及未来的发展。 (四)落实农民房屋产权。 公租房产权只有70年,改造之前农民拥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巨大的权益落差会加大改造的难度,引起农民的反感抵触。 建议政府充分考虑农民权益,给予70年后公租房补贴承诺,让农民权益得到明确保障,也让农民安心上房。并且在改造过程中还出现了小产权房问题,也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五)重视外来人口居住成本问题。 原居住在“城中村”中的大量外来人口在改造时被迫离开村子,改造后由于房租升高不能回到原村继续居住。因此这些人的去向将成为很大的问题,可能加重其他未改造地区的压力,造成新的“城中村”问题,从而抵消改造效果。外来人口居住成本的上升,也会抬高城市雇工成本,给城市长期发展造成负面效果,必须引起重视。 (六)增强农民在“城中村”改造中的自主性。 “城中村”的改造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的,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宣传、拆迁、回迁,造成了政府与农民处于对立面的表象。 但实际上改造对于村庄和村民的未来长远发展是有利的,也是“城中村”融入城市客观上必经的阶段,是村民变居民、自身发展的客观需求。 因此,建议提高农民的自主意识,提升农民对“城中村”改造的理解,给农民一个较长时间的反应阶段,而不是进行运动式的突击改造。这样农民才会支持“城中村”改造,减少争端,并积极地参与。 值得一提的是,让农民也加入到改造的队伍中,也可以集思广益,减少未来可能遗留下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的研究背景及意义论文

旧改充斥在我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小编也曾经历过旧改,旧改也许对城市极大的好处,但对于老一辈的人来说,是情感地的缺失,拆得是房,但实际却是情感。回归正题,城市为什么要进行旧改,旧改的意义何在?近些年来,城市在快速发展,由于居住人口的增加,城中村用水用电等生活问题渐渐显露,居民生活越来越麻烦,居民逐渐趋向于旧改解决生活问题,旧改运动刻不容缓。以下几个维度对比告诉你为什么要旧改?一、区域发展优劣势旧改前,城中村处于发展劣势城中村虽然位于城市,但发展方面处于弱势,由于缺乏统一管理,配套公共设施缺乏等等,制约当地的经济发展。旧改后,资源优势凸显旧改有产业支撑,当初经济发展不好就是资源优化不到位,产业分配不均,旧改后,政府对城市的更新进行指引,帮助区域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前来入驻。二、土地集约化管理旧改前,土地利用率低城中村大多位于城市中心,土地的经济价值是比较高的,但是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房屋的容积率较低,造成土地利用和产出率低下。旧改后,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城市进行了第二次规划管理,实现了建设用地的循环利用,拓宽了城市的空间容量,整合优化了土地的资源利用,为公共基础设施,市政路和绿地等提供更多规划空间,节约资源用地。三、城市形象的大变样旧改前,城市形象差城中村位于市中心,但由于早些年无人管理,建筑违规乱建,城市景观经受日晒雨淋无人修复,此刻早已斑驳不堪,欣赏欠佳。旧改后,城市形象优佳通过旧改,科学规划和调整建筑空间布局,通过园林设计,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城市形象生活。城市形象从恶劣到优佳的大转变。四、从普通到精英质的飞越旧改前,大多为原住民在城市未改前,大多为原住民,多以血脉为纽带,谈论话题多为酱米油盐酱醋茶,生活琐事八卦等。旧改后,融合大多城市精英小区生活品质高吸引大多城市精英来此聚集,生活和商业配套设施丰富,地段优越,生活品质高,吸引大多精英入住,居民生活层次变高,眼界开阔。

“城中村”的存在,为本地农民增加收入、以房租分享城市化带来的级差收益提供了机会,为外地人口以低房租成本和生活成本在城市谋生提供了方便。但是,城乡结合部的自我无序蔓延,也带来大量社会问题,滋生越来越严重的“城市病”。巨量流动人口在“城中村”栖居,无法融入城市,也使得这种“城市病”在各类城市的局部区域加剧。 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城中村”问题能否解决好,越来越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的重要课题,成为城市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也是影响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定的关键问题。 为了找出破解“城中村”问题的方案和路径,本调研组从北京2010年启动的50个重点村改造入手,寻求 “城中村”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思路与做法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地区主要分布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与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门头沟六区相接壤的地区,涉及77个街道乡镇和1673个社区(村),本市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万人。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占到全市流动人口总量的。 北京市政府于2008年在海淀北坞村和朝阳大望京村进行试点后,2010年启动50个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建设工程,为破解城乡结合部难题进行探索。 此次改造的目标为:以保护农民利益和原住农民彻底融入城市为前提,使农民成为有住房、有产业、有就业、有股权、享受社保和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实现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完全城市化。1.整合土地在重点村改造中,政府并没有直接把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在城市化改造后拆迁整理出来属于农村的集体剩余土地,即安置房、集体产业所占土地,可以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直接参与城市建设,用于农民安置的产业项目可以定向出让供地,允许农民在建设用地上建租赁房。 土地也是重点村城市化改造的重要资金来源。政府通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统筹融资抵押物及土地储备上市来实现城市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平衡。 通过土地融资和集体所有制不变,“城中村”既能实现土地重新安排用途、集约利用,也能获得未来的集体土地收益,有利于农民的生存和发展。 50个重点村改造,拆迁整理出45平方公里土地,其中平方公里建回迁安置房,平方公里建集体产业,13平方公里回建绿地,4平方公里建设基础设施,平方公里出让后用于平衡建设资金。拆迁后高楼层回迁房的建设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同时留出来大量绿地,绿地占各村总面积占到五分之二左右。这既有利城市环境质量,也为未来的开发留下潜在留备土地。 同时,土地也不影响社会保障水平。政府按照不挂钩土地管理政策,不区分遗留集体剩余土地多少,不改变剩余土地的产权属性,制定“农转居”的工作方案,探索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2.拆旧建新由于旧村的各方面问题,进行城市化建设必然会遇到旧村拆除的问题。 在50个重点村改造中,旧村拆除面积253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产权院面积1290万平方米,非住宅单位面积1240万平方米。 拆迁方式从总体政策上来说,是在土地储备、绿化隔离建设等模式下明确资金平衡规划,确定拆迁主体、委托拆迁企业启动、实现的。 在一村一策规划指导下,各村的拆迁面积和片区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规划方案,审批后实施。其中朝阳区注重土地资源统筹利用,打破了乡域界限,在更大范围内规划房屋拆迁和土地利用,实现了土地优化管理和集约利用。 因为拆迁面积与补偿紧密相关,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手段侵街占道、加盖房屋,利用违法建设等不当得利行为,政府通过明确拆迁房住宅和非住宅认定标准、拆迁补偿奖励标准来遏制违章、抢建、抢装的问题。 具体规定如下:被拆迁宅基地的权属及面积、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权属及面积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审批文件作为确认依据,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审核。被拆迁非住宅建筑以《房屋所有权证》、审批文件作为确认依据,农业设施、农村集体公共设施也分别需农业主管部门审批文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确认作为依据。 同时,政府实行“多建不多得,少建不少得,老实人不吃亏”原则,对于违法高层建筑不予补偿,鼓励少建,对于闲置宅基地进行奖励。例如,昌平区对房屋占地面积超过宅基地面积85%的部分,不再通过评估作价方式给予补偿;未达到宅基地面积85%以内的宅基地闲置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奖励。 同时,各重点村可根据实际公议补偿方案,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一般的做法是,村支书、村干部先深入每家每户进行利益调节、处理争议,然后再确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以实现大多数人都认可的目标。 例如,唐家岭村如果仅按照宅基地面积补贴,一些有着大面积宅基地的家庭将获得远远多于一般人家的拆迁补偿,但村里大部分宅基地面积在160平方米以下,为了让大部分人同意补偿方案,大于160平方米的宅基地不再纳入补偿范围。以前通过违法建设高层房屋获得的暴利性租金收入(改造前部分村民一年的租金收入可达20万-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不复存在。 拆迁的补偿方案确定了定向补偿、实物补偿、留地安置等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北京各城区的重点村拆迁可以灵活创新确定补偿方式。例如,朝阳区各乡具体制定住宅腾退补偿政策,就考虑了居住面积小的困难户等情况,具体补偿方式由农民自主选择。石景山区创新提出“1∶房屋实物面积安置”“院地补助”,并举办拆迁困难户联席会评议实施办法。 在重点村改造中,将建设1181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计划在动迁后两年时间内回迁。 截至2013年6月,已有48个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已开工建设,其中33个村已经全部开工建设,15个村部分开工建设。其中,有16个村已全部竣工并陆续回迁,另有5个村部分竣工。作为回迁安置房的配套工程,已规划4平方公里用于水务、交通、医疗、学校等公共设施,实现公共服务与城市接轨,提高生活水平。3.产权改革农村城市化的关键问题是产业发展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农村城市化才是健康的。 在重点村改造中,政府将拆迁整理的土地按照每个劳动力人均50平方米标准,共规划620万平方米产业用房,统筹重点村产业与周边高端产业功能区协调发展。 同时,试点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和使用的管理。拆迁中留地安置的补偿方式也为集体产业留下发展空间。 同时,政府全面启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提出 “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要求,让农民拥有股份,成为集体经济的收益者。 目前,各重点村产业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各重点村基本都进行了集体资产量化处理、所有成员界定及农龄登记工作。 至2013年6月,50个重点村中已有44个村完成产权改革,其余6个村也已启动改革。4.转农为居50个重点村现已全部启动整建制农转居工作。通州区和昌平区都将改造与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对接,将整建制农转居与社会保障挂钩。而在丰台区,农转居则是与征地工作同步进行的。 目前,市政府已批准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昌平、房山区的28个重点村整建制农转居工作方案,部分村完成了整建制农转居。 在农转居过程中,确定了实行城乡制度衔接,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就业补助等由征地、项目投资承担的原则。也就是说,征地补偿等“收入”必须先支付村民的社保和就业补偿,然后再考虑他用。 农民转为居民后,全面接轨城市社保体系,搬迁村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升,实现各类救助群体社会保障全覆盖。各村也在尽快落实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比如,大红门村2815名村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此外,政府还着手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多渠道拓展就业渠道,力争有就业愿望的人员100%就业,从而使农民的技能有所提高。 比如,大兴区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抓住了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资源整合的机遇,加强两区就业工作融合对接,使得瀛海镇、旧宫镇大部分劳动力在开发区实现就业。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北京50个重点村建设改造工程,通过制度创新消除了城乡二元体制,为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进行了重要实践,为其他需要改革、重建的村落提供了借鉴和经验。1.城乡统筹理念“一村(乡)一策”的城乡统筹理念,首先为重点村起到极大的指导作用,赢得了宝贵时间,且充分利用本村的优势资源,对症下药,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 在城市化改造中,各重点村按照一村一策的政策,根据自身资源进行了规划和改造,采用的模式主要有土地储备、绿隔建设政策模式。 土地储备模式即由村里向土地储备机构贷款,开始拆迁和回迁楼建设,整理出的部分土地交由土储部门列入土储上市,实现资金平衡。 绿隔建设模式则是由各村委会的农工商联合公司、农民出资合作建房,集体和政府也投入,项目享受绿隔建设的优惠政策。 此外,重点村对自身土地规划与建设拥有一定的自主性。如丰台区大红门村的土地改造规划,虽然日后作为森林公园的土地所有权归于政府,但使用权依然属于大红门村,这一模式对其他村日后改造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另外,在行政审批上,由于北京市发改委下放了重点村建设的立项核准权和招投标核准权,直接指导重点村的科学立项,不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率,进而使得拆迁、建设、产业发展、整建制农转居工作得以落实。2.土地管理与所有权改革创新土地资源统筹利用及所有制改革是制度创新的一大方面。由于农民集体的剩余土地在调整规划后可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直接参与城市建设,且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将重点村一定比例的土地列入土地储备,某种程度上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 非农产业的增加,则提高了土地的流动性,使土地利用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 例如,海淀区唐家岭村,除回迁房之外,村里还拥有不少的写字楼、租赁房屋,为该村提供了重要的土地租金收入。 由于改造方案结合各个村的实际情况,个别村的成功经验也很有借鉴意义。如朝阳区建设用地不足的龙爪树村,在保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打破乡域界限,与其他乡适当置换用地性质,实现双赢。 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思路,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吸引外来资金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利用自有资金,让农民真正成为有资产的市民。农民真正参与建设,才会更有积极性。3.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且必要的步骤,旨在缩小城乡在生活方式、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距,而建设资金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此次重点村改造中,北京市各部门都积极为重点村改革搭建融资平台,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北京银监局对融资政策进行专门指导,并对重大项目融资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这保证了融资的方向和效率,让有限的资金资源产生最大的价值。另外,市政部门建立的应急风险资金能够有效缓解资金筹集压力,在关键时能有力地支持重点村建设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融资计划优先满足的是重点村基础设施资金需求,这与土地改革中发展非农产业相吻合。如道路交通,从大红门村的改造经验来看,用自己的钱搞道路建设,借政府之力贷款融资,既缓解了道路建设的燃眉之急,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政策建议(一)政府要对“城中村”改造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推进实施。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50个重点村改造中部分村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没有开始改造。 比如,昌平区东三旗村就没有开始原计划的改造。据村民反映,政府在改造计划发布后没有落实后续改造工作。鉴于此,政府应加强督促、落实各重点村改造工作,而不是只完成方案和政策设计,就不管了。 此外,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问题也应引起重视,部分村出现了资金紧张、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局面。主要原因有集体自有资金不足、土地融资困难、后期融资受到严格限制等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对资金问题予以重视。 (二)进一步落实改造后的农民权益。 调研中发现,村民的权利意识较为淡薄,对本村的改造意图、改造后权益不甚了解,因此可能会成为改造的阻力。建议加强宣传教育,让村民对自身权益有充分了解,从而支持“城中村”改造进行。 在改造过程中,每个村几乎都划出很大一部分土地被征用为绿地,但这部分土地补贴并不按照市价,补贴资金极少。虽然一些重点村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即把绿地所占土地无偿交给政府,但是村子保留该土地将来用作其他用途的收益权。 建议今后接受改造的村庄借鉴此方法,维护村子和村民的土地权益,保留土地收益。就总体而言,部分村出现了用地减少、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 整建制农转居进程也有一定困难,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紧缺,难以完成社会保障对接的费用,以及程序上限制条件过于苛刻,要求必须完成拆迁任务、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处置工作以及社会保障保险衔接费用筹集到位,因此离整建制农转居的实现还有一定距离。 (三)真正落实农民产业用地。 在现实中,重点村改造后的产业及回迁房用地实际比例过小。 参照台湾“城中村”改造方法,其村子留用土地占到原村总面积45%左右。但此次改造的留用土地占比远远小于该比例,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一定损害。 建议在“城中村”改造中充分考虑农民的权益,增加回迁房和产业用地比例。 此外,虽然每个重点村都留下了产业用地,但由于审批过程复杂,加上村庄自有资金短缺,这些土地迟迟不能开工建设。 同时,因为产业用地的用途并没有合理、详细的规划,资源短缺的村子多数将此地用作物流等用途。 建议各村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产业用地进行良好规划,有条件的可以多个村连成产业区,这将有助于集体产业壮大以及未来的发展。 (四)落实农民房屋产权。 公租房产权只有70年,改造之前农民拥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巨大的权益落差会加大改造的难度,引起农民的反感抵触。 建议政府充分考虑农民权益,给予70年后公租房补贴承诺,让农民权益得到明确保障,也让农民安心上房。并且在改造过程中还出现了小产权房问题,也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五)重视外来人口居住成本问题。 原居住在“城中村”中的大量外来人口在改造时被迫离开村子,改造后由于房租升高不能回到原村继续居住。因此这些人的去向将成为很大的问题,可能加重其他未改造地区的压力,造成新的“城中村”问题,从而抵消改造效果。外来人口居住成本的上升,也会抬高城市雇工成本,给城市长期发展造成负面效果,必须引起重视。 (六)增强农民在“城中村”改造中的自主性。 “城中村”的改造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的,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宣传、拆迁、回迁,造成了政府与农民处于对立面的表象。 但实际上改造对于村庄和村民的未来长远发展是有利的,也是“城中村”融入城市客观上必经的阶段,是村民变居民、自身发展的客观需求。 因此,建议提高农民的自主意识,提升农民对“城中村”改造的理解,给农民一个较长时间的反应阶段,而不是进行运动式的突击改造。这样农民才会支持“城中村”改造,减少争端,并积极地参与。 值得一提的是,让农民也加入到改造的队伍中,也可以集思广益,减少未来可能遗留下的问题

1、城中村改造的意义: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与长期经济收益;实现群众利益的最大化。2、城中村改造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人为本、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基本原则。3、城中村改造给村民带来的好处:城中村改造后村民生活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的安置房,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符合消防规划,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村民住宅转变为证件齐全的商品房,提高村民长期的、稳定的经济收益,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未来发展规划需要。

旧城改造研究论文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简单啊 要免费的参考文献就去“文发网”上找嘛 多得很哦城市化与过度城市化摘 要:工业化、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政府的发展规划成为推动城市化的动力。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城市人口过度增长、政府的过度消耗、过度的资源消耗与污染以及过度的非人本指标等现象,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关键词:城市;城市化;过度城市化Abstract: Industrialization, change of rural economic & social structures and government development planning have become the driving force of urbanization.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the phenomena of over-increase of urban population, over-consumption of government, over-consumption of resources and serious pollution and excessive non-human-oriented indexes, etc. bring a series of serious social words: city;urbanization;over-urbanization一、城市与城市化要理解城市化问题,先要了解城市。什么是城市?美国学者曾经指出,有三种定义城市的方法,“在美国,城市是有2500人居住的社区,城市化地区是居民不少于5万人的城市”;“在巴西,人口规模则不是确定城市的依据——城市就是首府”;“按照社会学的传统,城市被定义为在地理上有一定范围并具有某些特征的社会组织形式”① 。中国学者对城市也有定义,有人指出:“城市是大规模高度聚集的人类活动区域。”②城市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地,是人类文明的历史性产物。城市是特定国家或特定地区居民经过生活演变,在合适的地点逐步发展起来的,有稳定的生产布局和贸易市场,有各种相对完备的政治、法律、宗教、教育和文化事业组织,以及相对严密的专业化管理秩序的大规模人口聚居区。什么是城市化?可以把城市化看成一种指标,一种用以分析城市化实现水平的评估体系;也可以看成形容词,形容一个相对大的区域内城市的密集程度。50年代初期有一个划分城市的标准,3000人口以下的是农村集镇,3000人口以上的叫城镇,或者叫城市,所以在中国有城市、城镇和农村集镇的区别。建国初期江苏的城市化率是14%强,而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苏南地区的城市化率是17%强,大约高于全国平均数7个百分点,所以苏南是全国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城市化在当前,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当局以扩大城市的规模,强化城市的经济功能,提升城市的辐射能力为手段,加快国家经济建设的一种手段或者方案。站在这个角度上看,城市化就是政府的一种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或者策略,具有很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特征。关于城市化的发展方向,有关专家有许多研究,提出了很多设想,比如信息化城市、数字城市、生态城市、和谐城市、创新型城市等。这都是一些十分有价值的想法,实现起来有一个过程。严格说来,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运动,是最近20多年的事情。尽管1949年以后,城市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发展方针方面有问题,或者限于发展速度缓慢,都不能称之为城市化运动。最近20多年来,城市化运动才有了长足的进步,有以下三组数据能够说明这一点。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数据,笔者选取了四个年份,反映中国城市化水平的变化(表1)。综合有关《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笔者选取了1985年以来的四个年份,反映全国城市的建成面积(表2)。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运动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笔者选取了1990和2001两个年份中国城市发展的有关数字对比(表3)。二、过度城市化应该承认,我们的城市化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然,经验教训也不少,其中过度城市化就是一个值得注意和预防的问题。西方学者曾经提出了“城市化过度”的概念。有学者指出:“城市化过度是伴随着前殖民地国家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状况,即一国城市居民相对于全国人口的比例大于该国经济发展水平所允许的比例,一般说来,它是迅速城市化的孪生兄弟。”③上述西方学者关于过度城市化的观点,对我们研究这个问题有很大的启发性。现在看来,城市居民占全国人口的比例高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所允许的比例,当然可以作为讨论过度城市化问题的衡量指标;从占全国人口总数比例的角度上分析过度城市化问题,也是一个现实的因素。不过,由于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的差异,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往往并不具备决定的意义。换句话说,在考察具体城市是否已经城市化过度的时候,单纯以其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来衡量,有可能并不十分科学。因为有的城市,虽然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较高,但是它的综合能力所决定的人口涵养能力比较强,因而并没有达到过度城市化的程度。除了人口因素之外,过度城市化的指标,应该包含城市生存质量和城市功能的因素。所谓过度城市化,是指城市发展过程中,产业落后、供养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低下,但是人口数量畸形增长,其膨胀速度大大超过了经济、环境与公共设施所能承受的程度,使城市不仅失去了现代化发展的牵引作用,而且成为充满社会不公、环境污染、疾病、贫困、混乱、犯罪、黑帮势力和政治冲突的恶劣生存空间。过度城市化是人口片面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失去协调性,城市管理严重失控的结果。在城市发展的历史上,过度城市化是任何国家在一定阶段上都会或多或少地发生的问题。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一个更容易发生和更值得重视的问题。一般来讲,城市化的动力有三个:第一个是工业化。近代之前,包括西方世界的城市化,它的驱动力主要是工业化。由于工业化,城市里面兴办了大量的近代化工厂,致使大量人口向大城市流动,这是一个动力。工业化引起的城市发展,在欧洲特别明显:“在欧洲,十九世纪是城市大发展的年代。1816年德国城市人口略多于250万,到1895年就达到了1300万。1846年法国城市居民是850万,而1891年则增加到1450万。巴黎在1800年时只有50万人,1891年达到250万,是1800年的5倍。”④第二个是农村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农民的生存状况恶化,自发流入城市,增加了城市的人口。这个情况在近代以前很明显,据国外有关专家统计,1800年北京人口110万,伦敦万,巴黎万,东京万,柏林万,莫斯科万,开罗万,费城20万,汉城19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计划经济时期,由于人口控制得比较严厉,人口的流动性相对差一些,但是仍然有流入城市的,特别是一些省以上的政治中心城市。据统计,1949年北京市的城镇人口大约178万,1959年达到421万,1979年达到510万,其增长速度还是相当可观的。第三个动力来自政府的发展规划。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中国城市化加快,最重要的动力来源于政府的规划和发展战略。政府把城市化率的提高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过度城市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城市人口的过度增长。当前城市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城市范围和人口规模的扩张。比如在城市买套房子,就给予城市户口;因各种圈占土地,郊区变成市区,农民成为城市居民;也有工业第三产业投资所带来的经济扩张。但是,有些城市的人口膨胀非常厉害,而其动力不是来自于工业化或者说第三产业的发展。工业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城市化最重要的前提,它们直接造成城市的劳动力需求,保证城市扩容的人口有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离开了这个前提,离开了产业基础,盲目地扩大人口,会导致社会的极度不稳定。政府的过度消费。中国的城市化运动,是政府当局的一种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或者策略,与此相联系,城市化运动中的过度城市化,也就包括政府的过度消费。或者说,过度的政府消费,自然成为中国这样的政府主导型现代化国家城市化运动中的基本特征之一。公务员和编制外人员数量快速增长,公款消费数额巨大,政府楼堂馆所豪华气派,这实际上是现代化成果的不正当不健康的消耗。在有些城市,政府的消费非常大。有些地方的县政府,办公大楼里豪华的电梯,庞大的空调,加上物管费,每年支出费用极大,这是很大的浪费。应该把这些过度消费的钱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改善经济技术基础,增加物质储备,提高抗击各种社会风险的能力。过度的资源消耗与污染。这一点,有许多报道和研究。城市化过程中的资源透支、水透支、环境透支,已经非常严重,人们深有同感。现在即使到农村去,许多地方也是污水一片,奇臭无比。城市里出现地面开裂或下沉、地下水资源枯竭、噪音、粉尘、废气、酸雨、沙尘、热岛效应等现象。恶性疾病发病率上升,甚至已经成为常见病、多发病。过去讲“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是说苏州和杭州是人间天堂。现在,有哪些地方还可以真正称为人间天堂呢?假如我们不计后果地建设,把自己生活的地方污染到很严重的程度,终将有一天这个地方会成为死亡之域,经济发展再好,又有什么用?这是一件非常恐惧的事情。过度的非人本指标。城市化应该以人为本,致力于建设一个宜居城市,为居民创造优美的生活条件。除了环境的宜居之外,还有生活的宜居,工作的宜居,文化的宜居。这就要求一切发展的举措,都要以人为本。各种规章、制度、管理目标的提出,都要把以人为本放在核心的地位上考虑。要明白,非人本指标与宜居城市的目标是不协调的。过度的非人本指标存在于很多方面,比如市容的过度美化,造成很大浪费。为了城市的美观,造成老百姓生活的不方便,这就是非人本指标。在我们的城市,城管是一个工作难度最大的部门,也是一个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部门。有个城市曾经有人公开在店门口贴了“城管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其实不管理肯定是不行的,问题是怎么管,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用什么方法管。群众对城管意见那么大,为什么会这样?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管理的某些指标具有非人本化的性质。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拆迁,也具有非人本化的性质。旧城改造是必要的,特别是城市的商业区、文化区、窗口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有利于改善城市条件,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但是,为了拉动房地产市场,不加区别地针对居民区的拆迁改造,只会增加群众负担,加重群众生活成本。国外有些城市,富人住郊区甚至远郊的别墅,公寓区、贫民区在市区。我们反过来,拆迁的困难户都转移到远郊,经济适用房多数建在远郊,他们的生活成本仅交通费就要多花许多。城市的建设为富人考虑多,为穷人考虑少。上海这样一个大都市,新中国成立前那么长时间有棚户区,过去每个城市都有棚户区,就是条件相对差一些的地方,有的甚至是有点破烂的地方,因为居民的经济水平不一样,所以棚户区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现在美化城市要把那些旧民房大片地拆掉,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是人为地加剧了社会矛盾。一些市区边缘的民房拆掉之后,没有便宜的地方能租住。有些地方的教育部门调整学区和学校布局,把农民工办的学校取消掉。这样一来,农民工子女读书很成问题。原来民工子女学校费用很低,现在把他们并入城市学校,他们要和城里孩子交一样的钱读书,农民工的生活成本增加。媒体曾报道,有个地方,政府专门花钱建造了楼房,一间房子放四张床,然后说对农民工说我,给你们谋利益了,一个月可以花一百多块钱用一张床,结果没有一个农民工要。记者采访农民工,他们说:“我在这边打工,工地就可以住,为什么要住那里?我每天工资才几十块钱,住在那边每个月要交一百多块钱,另外工地在城东,房子在城西,每天交通费又要加好几块钱,一个月下来,要多花不少,划不来。”结果政府为农民工造了房子,他们却不肯住。这种事情很多。有些城市建设草坪,大量采购,进口草皮,效果怎么样呢?一些中国土生的草可以上去踩,可以躺在上面,没什么事,外国进口的草很娇嫩,它只能看不能踩,这样做城市建设的成本无意间就扩大了。这些实际上都是为了完成脱离实际的非人本化指标的结果。过度城市化还带来了一些很严重的问题。公共设施跟不上,交通跟不上,电力、煤气、住房跟不上,生态恶化,大量人口失业,大众普遍贫苦化,犯罪率上升,城市管理成本上升等(城市管理是要成本的,我们现在城市管理成本很高,有些重大的案件破案很快,一打110警察就到场,这很好。我们的公安已经从静态管理转入动态管理,这是很了不起的,但要有成本的)。当初,在盲目扩充人口的时候,矛盾可能还不会马上暴露出来,但是这些问题,迟早会成为社会动荡的隐患。城市的各种利益阶层、各种等级之间的利益协调,做得很不够。城市居民各个等级间的利益和愿望要调节好,社会矛盾不能太尖锐。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不是没有矛盾没有差异,但是社会的利益分配,必须维护公平底线。党中央提出要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并且提出和切实落实关注弱势和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正确和及时的。城市虽然扩大了,但是还没有建立成熟的社区伦理。城市有城市的伦理,过去西方学者把农村社会称之为通体社会,把城市称之为联组社会,是按照农村和城市的不同伦理精神来分析它们的性质的。通体社会和联组社会,这两个概念有一点玄。什么叫通体社会?在一个村子里面,可能聚集着一个宗族,本来就是一个熟人社区,居民有共同的价值观,也有比较稳定的民间纠纷的处理习惯,社会秩序比较稳定,所以叫通体社会。但城市人口来源于各个地方,他们脱离了原住地,来到了陌生的地方,没有了原住地居民之间在生产上、血缘上、情感上、历史渊源上的密切联系,必须自我奋斗,优先考虑个人利益才能生存,这就导致城市各个群体之间的亲合度不够,所以城市社会是一个联组社会。也有人反过来讲,说农村里是机械团结,而城市是一种有机团结。因为农村里虽然有统一的乡规民俗,但乡民之间缺乏共同利益,缺乏有机的分工合作,所以他们之间的互相团结不是很稳定。而城市里专业分工的程度很高,各个行业之间互相依存度比较高,某一个行业、某一个工种停下来,其他行业、其他工种,甚至整个城市的运转就要停下来。所以城市的人必须互相协作,互相支持,高度紧张地团结在一起,为了共同的生存而结合。城市居民的结合,当然比农村居民之间的结合,要密切得多、有机得多。以上两种看法都有一定道理。这两种看法取了两个极端,有点绝对化,因而可以继续讨论。但是,不管怎么说,城市确实应该有共同的社区伦理。所谓城市的社区伦理,是指城市居民共同遵守的体现都市文化特征的公共规范,包括城市的公共信仰、公共观念、公共权力、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和公共制度等一系列规章性、制度性、观念性、习惯性价值与规则。有这一整套公共的规则,来维护市民的共同利益,把人们共同生活的代价降低下来。共同生活是有代价的,有时社会的组织不协调不合理,共同生活的代价就很大。城市是五湖四海的人的汇集,所以必须确保每一个人的利益,否则大家无法共同生存。只有建立起共同的社区伦理,让这些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人有一种公认的价值基础,才能团结起来,这是一个很长久的过程。培育新形势下的城市伦理,是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目前已经可以看出,在有些城市,城市化的推进,不是提升了城市原有文明的水平,而是降低了水平。原因很简单,在有些地方,外来人口差不多占三分之一,二分之一,甚至超过了原住人口,城市原来的文化特色被消解了,甚至外来人口的语言、民俗、生活习惯、人际网络、利益诉求、群体风气改变了原有文化内涵,成为城市面貌的新的主流特色。多数情况下,这种新的特色带有许多负面意义的内容,或者说,具有负面的性质。怎样才能在人口急剧膨胀的条件下不降低城市的文明水平,强化城市的文明管理,让外来人口尽快融入城市生活,改善他们的文明素质,是一个十分艰巨的现实任务。提供一篇 希望能帮到楼主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