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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与查重报告装订顺序

发布时间:2024-07-02 21:10:56

论文与查重报告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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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说明完成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成册:1、封面(由教务处统一提供)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4、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5、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记录卡6、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记录卡7、彩色分隔页8、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包含内容依次为:题目页、诚信保证、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内容、参考文献、附录(可选)、外文文献与翻译、致谢。9、封底(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A4纸打印、封面由学校统一发装订顺如下1. 毕业设计(论文)装订顺序:(1)封面;(2)任务书;(3)中英文摘要(含关键词);(4)目录;(5)前言;(6)正文;(7)结论;(8)参考文献;(9)致谢;(10)附录;(11)外文资料译文(打印);(12)封底。2.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装文件顺序:(1)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2)开题报告;(3)指导教师审阅表;(4)评阅教师评阅表;(5)答辩小组意见及综合成绩评定;(6)附图;(7)其他。

论文与查重报告装订顺序不一致

肯定不可以的,对于论文审核是很严格的,如果直接将抄过来的论文顺序打乱,就可以通过审核的话,那么就没人写论文了。而且一旦被查出作弊的话,后果很严重的,建议不要抄论文

换成自己的话表述下就可以了

1.改变词的顺序不会被查重;2.原则重复是必须是连续的,但可以跳字查,改起来没那么简单。比方说 伟大的祖国 改为伟大祖国,就会被查出来。3.查重是无视换行和标点符号的,只要相邻的字是重复的,就算一个字一个标点也没用。4.建议你就别就别想靠换词序来改了。你能想到的,你的前辈们都实践过了,虽然和你现在看的文章不重复,你会被查出来跟其他人的论文重复。

毕业论文装订顺序图解

毕业论文打印及装订要求1、正文部分要有页眉。页眉格式统一为宋体五号字居中,内容统一为“青岛滨海学院ⅹⅹ专业毕业论文”。2、打印及纸张。毕业论文采用计算机打印。使用A4规格的纸张,边距规定如下:左右边距,上下边距.。3、字号及字体论文封面题目………………………仿宋三号“摘要”、“关键词”字样…………黑体三号摘要正文……………………………宋体小四关键词内容…………………………宋体小四论文正文第一层次的题序和标题………黑体三号左看齐第二层次的题序和标题………黑体小三左看齐第三层次的题序和标题………黑体四号左看齐第四层次正文…………………宋体小四;英文用新罗马12号; 倍行距页码……………………………阿拉伯数字居中4、打印:论文前言部分以前单面打印,从前言开始双面打印。5、装订顺序。①毕业论文封面;②独创性声明;③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及关键词与英文摘要及关键词要一一对应,且中文与英文分别放于上下两页);④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第一页;⑤目录;⑥正文;⑦参考文献;⑧致谢;⑨附录。6、正式文本封面用蓝色卡纸(学校打印社都有此类纸张),要胶装。7、论文正式印刷本2份,上交指导教师。除按规定上交印刷本外,还需提交与印刷论文相同格式的电子版论文,提交格式为与印刷本排版及内容相同的一个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Word。文件夹名称为“学号,专业简称,姓名,指导教师”(如20110660001,国贸,李杰,魏军),文件夹内文件分别命名为:1毕业论文;2论文任务书;3论文开题报告;4外文翻译稿;5文献综述;6论文查重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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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的附件装订顺序

成人自考毕业论文必须使用标准A4打印纸打印,一律左侧装订,并至少印制3份。页面上、下边距各厘米,左右边距各厘米。成人自考毕业论文论文装订顺序要求如下:1.封面。封面包括《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封面、附录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封2)、《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申报表》(封3、附录5)。2.目录。目录列至论文正文的三级及以上标题所在页码,内容打印要求与正文相同。目录页不设页码。3.内容摘要。摘要标题按照正文一级子标题要求处理,摘要内容按照正文要求处理。4.关键词。索引关键词与内容摘要同处一页,位于内容摘要之后,另起一行并以“关键词:”开头(采用黑体),后跟3~5个关键词(采用宋体),词间空1字,即两个字节,其他要求同正文。5.正文。正文必须从内容提要页开始,并设置为第1页。页码在页末居中打印,其他要求同正文(如正文第5页格式为“―5―”)。论文标题为标准三号黑体字,居中,单倍行间距;论文一级子标题为标准四号黑体字,居中,20磅行间距;正文一律使用标准小四号宋体字,段落开头空两个字,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正文中的插图应与文字紧密配合,文图相符,内容正确,绘制规范。插图按章编号并置于插图的正下方,插图不命名,如第二章的第三个插图序号为“图2—3”,插图序号使用标准五号宋体字;正文中的插表不加左右边线。插表按章编号并置于插表的左上方,插表不命名,如第二章的第三个插表序号为“表2—3”,插表序号使用标准五号宋体字。6.参考文献。按照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规定的格式打印,内容打印要求与论文正文相同。参考文献从页首开始,格式如下:(1)著作图书文献序号 作者 《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及版次(第一版省略)如:[4] 劳凯声 《教育法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2)译著图书文献序号 作者 《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及版次(第一版省略)(3)学术刊物文献序号 作者 《文章名》,《学术刊物名》,年卷(期)如:[5]周汉华 《变法模式与中国立法法》,《中国社会科学》,2000(1)(4)学术会议文献序号 作者 《文章名》,编者名,会议名称,会议地址,年份,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5)学位论文类参考文献序号 作者 《学位论文题目》,学校和学位论文级别,答辩年份(6)西文文献著录格式同中文,实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参考文献作者人数较多者只列前三名,中间用逗号分隔,多于三人的后面加“等”字(西文加“etc.”)。学术会议若出版论文集者,在会议名称后加“论文集”字样;未出版论文集者省去“出版者”、“出版年”项;会议地址与出版地相同的省略“出版地”,会议年份与出版年相同的省略“出版年”。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完成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由教务处统一提供)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4.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5.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记录卡6.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记录卡7.彩色分隔页8.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包含内容依次为:题目页、诚信保证、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内容、参考文献、附录(可选)、外文文献与翻译、致谢。(有些院校可能不必都填写)9.封底(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先将目录、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等装订好,然后套装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面之内(用胶水粘贴,订书钉不能露在封面外)10.纸张与页面设置(1)A4,纵向;(2)页边距:上,下2cm,左侧,右侧2cm11.页眉(1)设置:(2)字体:统一使用汉语:小五号宋体。(3)分割线:3磅双线;(4)内容:××学院本科期末论文,居中。12.页脚内容:页码,居中。

铜陵学院毕业论文装订顺序

铜陵学院教务系统登录入口: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四条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 第八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确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由原单位推荐,可以就近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同意,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十三条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考试,直接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对于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对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十六条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术团体对于授予学位的决议和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异议。学位授予单位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研究和处理。 第十七条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第十八条国务院对于已经批准授予学位的单位,在确认其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时,可以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的资格。 第十九条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

是的,一定要盖章。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在毕业之前,即在学完全部课程之后到实习现场参与一定实际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全部专业知识及有关基础知识解决专业技术问题,获取独立工作能力,在思想上、业务上得到全面锻炼,并进一步掌握专业技术的实践教学形式。它往往是与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相联系的一个准备性教学环节,是需要所在单位盖章的。

可以咨询所在院系的教学秘书,或者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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