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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论文答辩淘汰率

发布时间:2024-07-02 09:34:30

本科论文答辩淘汰率

几率不大但并不是没有几率

俺本人亲身体验外加同学交流,本科论文答辩通过率基本在97%以上,但是优秀毕业论文的话在5%。剩下的3%基本都是自己放弃,或者实在是一塌糊涂。在论文形成的过程,基本都有导师定期的指点,不用过于担心......

不大。答辩不过会有二辩,如果二辩没有通过,推迟一年再答辩,只发学历证。答辩通过之后才有学位证书。另外本科毕业论文的通过率是非常高的,因为对于本科生来说,只要写一篇5000~8000字的论文,只要查重率小于30%,基本上都是能够通过的。对于论文的质量导师或者说评委的要求不会太高。

本科论文答辩通过率基本在95%以上。毕业论文,泛指专科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等,即需要在学业完成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教学或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大学本科论文答辩淘汰率

有,不通过率一般是5%,不通过的一般都是不认真听指导老师意见的。然后第一次过不了,没有毕业证,还要交上一年学费,然后重来一次,第二次肯定给过。

1,百分之九十以上.2,只要是按照导师的要求完成论文,基本上都是良好.3,答辩时只问些论文上的关键词,掌握基本大义就够了.

会。

本科答辩会有人不过。

我们都知道在大学毕业后会经历论文答辩的过程,并且准备答辩的过程也是比较艰辛的,所以会有人担心,本科答辩会不会有人不过,答案肯定是有的,但一般情况下,院校会保证当年的本科毕业率,所以不通过的人数是极少的,只要毕业生认真准备答辩内容,将自己的论文里的,每一个点都吃透,结合自己的感想去思考答辩现场老师可能会提出的问题,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在私下可以对镜子多加练习,这样就不会太过紧张,因为你要知道,在没有一些低级错误下,老师一般都不会太为难人。

在进行答辩之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流程,毕业生也需要在每一个流程之间将所有会发生的可能性想到,做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辩论的过程中,考生一定要自信,答辩完之后,老师会进行提问,此时毕业生不要太过严肃,这样会造成更加浓烈的紧张氛围,在回答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实际作答,不要弄虚作假,一步一步来,自然就会通过。考生一定要自信,答辩完之后,老师会进行提问,此时毕业生不要太过严肃,这样会造成更加浓烈的紧张氛围,在回答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实际作答,不要弄虚作假,一步一步来,自然就会通过。

本科论文答辩最后的通过率还是很高的,只要你不是态度恶劣,认真写的,基本都能通过。

写毕业论文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

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

扩展资料:

毕业论文的意义

提高大学生的写作水平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是提高全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科学管理方法,还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都要求我们的干部具有较高的写作能力。

在经济建设中,作为领导人员和机关的办事人员,要写指示、通知、总结、调查报告等应用文;要写说明书、广告、解说词等说明文;还要写科学论文、经济评论等议论文。在当今信息社会中,信息对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

写作是以语言文字为信号,是传达信息的方式。信息的来源、信息的收集、信息的储存、整理、传播等等都离不开写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论文答辩末位淘汰

可以。这样用户不紧张,还可以向前面的人问问经验。

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1、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作为答辩的开场白,包括姓名、学号、专业。介绍时要举止大方、态度从容、面带微笑,礼貌得体的介绍,争取给答辩小组一个良好的印象。好的开端就意味着成功了一半。

2、答辩人陈述:收到成效的自我介绍只是这场答辩的开始,接下来的自我陈述才进入正轨。自述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标题;课题背景、选择此课题的原因及课题现阶段的发展情况,有关课题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答辩人所持的观点看法、研究过程、实验数据、结果,答辩人在此课题中的研究模块、承担的具体工作、解决方案、研究结果。文章的创新部分,结论、价值和展望,自我评价。

3、提问与答辩:答辩教师的提问安排在答辩人自述之后,是答辩中相对灵活的环节,有问有答,是一个相互交流的过程。一般为3个问题,采用由浅入深的顺序提问,采取答辩人当场作答的方式。

4、总结:考生在上述程序一一完毕,代表答辩也即将结束。答辩人最后纵观答辩全过程,做总结陈述,包括两方面的总结,毕业设计和论文写作的体会;参加答辩的收获。答辩教师也会对答辩人的表现做出点评成绩、不足、建议。

没有法律规定。

为了促使学生能努力学习,端正学风,有些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作为一种论文质量管理方法,学位论文末位淘汰制度是指经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将学位论文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人员不按时授予学位证甚至不再授予学位证的制度。例如规定一个班级毕业论文成绩倒数 2%的同学为淘汰对象,即使成绩排名属最后 2%的同学论文分数均在 85分以上,也当属淘汰之列,他们将面临不能按时拿到甚至永远拿不到学位证的后果。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实行以来,人们就实行该制度产生了很多争议。本文拟就末位淘汰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界与教育界对相关问题的重视。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的合法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授予学位的要求之一—“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这是一句模糊规定,含义不清:“成绩优良”的范围是仅指学生的各门专业课程,还是也包括毕业论文不明;“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中的“规定”究竟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还是指各个学校的自行规定不明。目前《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规对“末位淘汰”等具体制度没有规定,这是法的概括性与稳定性的需要。面对法律的缺位,我们只能依据《高等教育法》等的相关规定与立法精神来推导有关问题的结论:根据《高等教育法》,高校享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含义不清的情况,高等学校在高校自治的范围内可依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具体标准。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是高校校方享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的表现,符合高等教育法律的立法精神。实施末位淘汰制的基础——科学的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的建立实施末位淘汰的前提是:学校必须组织专家设定一套非常科学合理的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从而准确评价学生的论文水平,让被淘汰者心服口服,接受被淘汰的结果,如此则末位淘汰制度才便于推行。目前有些学校已进行了建立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的积极探索,例如《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暨综合评分表》中论文质量一项的要求是: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笔流畅、语言通顺;方法正确,分析、论证充分等等。然而毕业论文的质量是难以评价的,例如《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暨综合评分表》有一项要求:回答问题有理论依据,基本概念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深入.该项要求分值为 30 分。可是如果老师问甲几个难度较大的问题,而又问乙几个难度较小的问题,这样学生回答问题的得分就有失公正,同时整个评分过程受教师对学生个人好恶等主观影响较大,这又加剧了评分结果的不公正.为避免评分结果受教师好恶等主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学校聘请校外专家实行毕业论文匿名评审制度,但由于工作量很大,匿名评审制度难以覆盖全体学生,实际上难以推行.再例如主要问题回答准确一项,对理工科而言,由于受自然法则的制约,答案一般可有正确之分。而对文科而言,由于研究方法不同,一个问题的答案可以见仁见智,悬殊很大,因此对于文科而言,主要问题的回答是否准确难以界定。由此,我们遗憾地看到,实行末位淘汰制度难以做到绝对的公正,我们所做的永远只是让该制度的运行最大限度的公正.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性,推行末位淘汰制应当慎之又慎.在一个大学之内,可以采取先部分院系试点末位淘汰制,并及时总结经验,待该制度成熟之后,再在全校推广末位淘汰制的方法。末位淘汰制度的公正性保障:程序正义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大学惩戒.大学惩戒是大学基于教育教学或纪律维持的必要而单方决定给予学生的非利益负担,在法律性质上相当于行政处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法律地位与权利状况,故必须遵循行政法上关于正当程序的要求。我国高校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应体现程序的正当性这一要求.目前法律与规章上没有规定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但可以借鉴行政法上关于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规定来完善该制度,以充分体现行政程序正当性原则的要求。我们设想毕业论文末位淘汰的程序可分为如下几部分:决定程序:决定哪个学生的学位论文应被末位淘汰的组织应是系答辩委员会,系答辩委员会须由本学科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而确保评议论文水平的主体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平。系答辩委员会决定淘汰人选时可实行差额投票,例如要淘汰最末位的 n 个学生,而可供淘汰选择的对象应是最差的 n×(1+20%)人.从上述人等中投票产生末位淘汰的人选时,他们的指导老师应予回避,不应享有投票权。告知程序:当学生所属系告知学生可能被末位淘汰时,应当充分说明决定的理由与依据.对于学生的疑问与对自己论文的说明等申辩,系答辩委员会应当进行耐心与充分的倾听与解答,应当给予学生充分且公开的申辩机会,以此保证学生的知情权与申辩权。当学生院系已决定被末位淘汰的学生人选时,应当书面告知利害关系人,同时在送达末位淘汰决定时应告知相对人被末位淘汰的后果,并告知他若不服被末位淘汰的决定,他拥有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等权利。救济程序:学生若对被末位淘汰的决定不服时,应该拥有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的权利。高校里应由校学术委员会专门负责受理该类申诉,并规定学生申诉的范围以及处理申诉的期限。按照同行评议的原则,对于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事务的评价应该由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因为只有同行专家的评议才是最专业的和最权威的。因此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只能对院系答辩委员会的决定进行程序性审查,而不能进行实质性审查,以防出现“外行评审内行”的局面。

答辩次序基本不影响成绩,决定成绩的根本在于论文或设计的质量。至于最后一个答辩,答辩老师不会那么严格,因为前面已经听过其它同学的答辩,也会放松要求。

老师问的大部分问题很笼统,方向正确就行,观点不要偏激,不要出现原则性的错误,一旦出现原则性的错误,那么就准备好二次答辩,而且,论文中如果也有这样的问题,论文也需要再重新修改,重新查重的。

答辩注意事项

克服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自信自己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答辩。注意自身修养,有礼有节。无论是听答辩教师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都要做到礼貌应对。

听明白题意,抓住问题的主旨,弄清答辩教师出题的目的和意图,充分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再作答,以免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若对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搞清楚,要谦虚向教师请教。尽量争取教师的提示,巧妙应对。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遇到的困难,努力思考做答,不应自暴自弃。

答辩时语速要快慢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过快会让答辩小组成员难以听清楚,过慢会让答辩教师感觉答辩人对这个问题不熟悉。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淘汰率

研究生论文答辩会有二次答辩,也就是说第一次答辩的通过率是40%,剩下的60%还需要对自己的研究生论文进行适当的修改,这不是大问题。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答辩通过率95%以上。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可知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答辩通过率95%以上,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通过率一般情况下为95%以上,对于即将毕业的同学都要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才可以正式毕业。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高等学府,是全国首批试行学分制的高校。

论文答辩末位淘汰制

应该没有,如果有,每年都回有人毕不了业?太残忍了

为了促使学生能努力学习,端正学风,有些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作为一种论文质量管理方法,学位论文末位淘汰制度是指经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将学位论文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人员不按时授予学位证甚至不再授予学位证的制度。例如规定一个班级毕业论文成绩倒数 2%的同学为淘汰对象,即使成绩排名属最后 2%的同学论文分数均在 85分以上,也当属淘汰之列,他们将面临不能按时拿到甚至永远拿不到学位证的后果。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实行以来,人们就实行该制度产生了很多争议。本文拟就末位淘汰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界与教育界对相关问题的重视。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的合法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授予学位的要求之一—“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这是一句模糊规定,含义不清:“成绩优良”的范围是仅指学生的各门专业课程,还是也包括毕业论文不明;“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中的“规定”究竟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还是指各个学校的自行规定不明。目前《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规对“末位淘汰”等具体制度没有规定,这是法的概括性与稳定性的需要。面对法律的缺位,我们只能依据《高等教育法》等的相关规定与立法精神来推导有关问题的结论:根据《高等教育法》,高校享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含义不清的情况,高等学校在高校自治的范围内可依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具体标准。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是高校校方享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的表现,符合高等教育法律的立法精神。实施末位淘汰制的基础——科学的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的建立实施末位淘汰的前提是:学校必须组织专家设定一套非常科学合理的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从而准确评价学生的论文水平,让被淘汰者心服口服,接受被淘汰的结果,如此则末位淘汰制度才便于推行。目前有些学校已进行了建立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的积极探索,例如《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暨综合评分表》中论文质量一项的要求是: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笔流畅、语言通顺;方法正确,分析、论证充分等等。然而毕业论文的质量是难以评价的,例如《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暨综合评分表》有一项要求:回答问题有理论依据,基本概念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深入.该项要求分值为 30 分。可是如果老师问甲几个难度较大的问题,而又问乙几个难度较小的问题,这样学生回答问题的得分就有失公正,同时整个评分过程受教师对学生个人好恶等主观影响较大,这又加剧了评分结果的不公正.为避免评分结果受教师好恶等主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学校聘请校外专家实行毕业论文匿名评审制度,但由于工作量很大,匿名评审制度难以覆盖全体学生,实际上难以推行.再例如主要问题回答准确一项,对理工科而言,由于受自然法则的制约,答案一般可有正确之分。而对文科而言,由于研究方法不同,一个问题的答案可以见仁见智,悬殊很大,因此对于文科而言,主要问题的回答是否准确难以界定。由此,我们遗憾地看到,实行末位淘汰制度难以做到绝对的公正,我们所做的永远只是让该制度的运行最大限度的公正.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性,推行末位淘汰制应当慎之又慎.在一个大学之内,可以采取先部分院系试点末位淘汰制,并及时总结经验,待该制度成熟之后,再在全校推广末位淘汰制的方法。末位淘汰制度的公正性保障:程序正义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大学惩戒.大学惩戒是大学基于教育教学或纪律维持的必要而单方决定给予学生的非利益负担,在法律性质上相当于行政处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法律地位与权利状况,故必须遵循行政法上关于正当程序的要求。我国高校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应体现程序的正当性这一要求.目前法律与规章上没有规定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但可以借鉴行政法上关于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规定来完善该制度,以充分体现行政程序正当性原则的要求。我们设想毕业论文末位淘汰的程序可分为如下几部分:决定程序:决定哪个学生的学位论文应被末位淘汰的组织应是系答辩委员会,系答辩委员会须由本学科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而确保评议论文水平的主体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平。系答辩委员会决定淘汰人选时可实行差额投票,例如要淘汰最末位的 n 个学生,而可供淘汰选择的对象应是最差的 n×(1+20%)人.从上述人等中投票产生末位淘汰的人选时,他们的指导老师应予回避,不应享有投票权。告知程序:当学生所属系告知学生可能被末位淘汰时,应当充分说明决定的理由与依据.对于学生的疑问与对自己论文的说明等申辩,系答辩委员会应当进行耐心与充分的倾听与解答,应当给予学生充分且公开的申辩机会,以此保证学生的知情权与申辩权。当学生院系已决定被末位淘汰的学生人选时,应当书面告知利害关系人,同时在送达末位淘汰决定时应告知相对人被末位淘汰的后果,并告知他若不服被末位淘汰的决定,他拥有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等权利。救济程序:学生若对被末位淘汰的决定不服时,应该拥有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的权利。高校里应由校学术委员会专门负责受理该类申诉,并规定学生申诉的范围以及处理申诉的期限。按照同行评议的原则,对于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事务的评价应该由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因为只有同行专家的评议才是最专业的和最权威的。因此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只能对院系答辩委员会的决定进行程序性审查,而不能进行实质性审查,以防出现“外行评审内行”的局面。

没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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