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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0:49:31

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研究论文

施工企业资金管理问题及措施论文

一、我国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存在下述问题:第一,企业的资金调控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当施工企业的规模逐渐发展壮大,企业的结构进行进一步深化调整的时候,传统的资金管理制度无法适应企业的发展现状,导致施工企业的资金矛盾问题日渐激化;第二,基层单位缺乏执行力,即企业的内部控制不严,主要表现在基层单位的财务制度远远落后于当前的建筑市场的整体形势,导致资金使用规范性匮乏,效率低下等问题;第三,我国的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均设置有资金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在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营中往往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这种流于形式的制度导致施工企业的上级单位无法掌握其下属单位或者下属项目的资金变动具体情况;第四,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导致企业存在出现财务风险的潜在威胁,同时给施工企业的资金调控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第五,施工企业的财务情况存在失真问题,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追求资金的量化指标和缓解企业内部的利益矛盾,往往擅自修改财务报表和审核报表的信息,导致企业的资金情况存在不真实的情况,使得企业的资金现状无法成为企业进一步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窘迫问题原因分析

(一)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严重超标

投标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保函担保和现金担保,其中保函担保是指,担保人向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做出书面担保承诺,包括担保期限和担保金额以及经济赔偿责任问题等;资金担保则是指,通过保证金作为施工企业的投标保障,由于退还施工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需要一定的时间,正常时间一般为3个月,一般投标后3个月,中标与否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才能够退还,部分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延期至半年才被退还,而根据我国近年来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的投标现状,其中现金担保占据绝大多数的比率,这种投标保证金的逾期退还现象,将这会对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施工企业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时长过长

在施工企业投标后接到中标通知书时,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有关资料,近年来,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大约为中标价格的10%,这笔金额对于企业来说关系重大,由于业主将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施工企业视为自动弃权者,即主动放弃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权力,因此,施工企业一般均按时按量的缴纳保证金,但是,施工期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退换时间往往为建筑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但是由于施工工程涉及的问题众多,施工项目一般较大,导致施工企业的工期往往较长,部分业主在施工结束后更是迟迟不进行验收,导致施工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过长。

(三)施工企业需要过大的垫支项目费用

根据我国的建筑施工领域现状,施工企业的多数项目并没有工程预付款,这部分开支需要由施工企业进行垫支,根据资料,部分企业的垫支资金超过了项目工程价款的50%,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是企业的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也是施工企业运营开支的承担者,企业若取得良好的施工进度,必须定期进行工程价款的核算,当前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忽视工程价款的重要性,并且不与业主沟通施工时的资金困难问题,导致垫支项目费用过大,对施工企业的资金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四)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根据前文所述,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往往设置有明确的资金管理和项目开支计划,但是这种计划往往流于形式,具体的施工工程中并不能按照计划进行资金控制,导致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缺失,资金周转不利,具体的原因与施工市场的多边性和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施工企业盲目购置固定资产,甚至超过企业的资金承受力度,对现有的建筑市场研究不透彻;第二,由于对投标时市场的研究不谨慎,导致盲目进行开发,占用大量的企业资金;第三,建筑施工企业信贷规模扩建未合理依据企业自身的资金承受能力,导致出现资金窘迫问题。

(五)施工企业的资金缺乏合理的.活性调剂

根据我国的建筑施工现状,绝大多数业主和银行对建筑项目的资金采用封闭式监管,也就是说,当施工企业进行施工之初,就必须与业主以及银行签订三方的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主要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资金使用事项以及使用的金额数量等,根据有关资料,部分银行要求施工企业的每日资金用量为30万元之下,并且严格限制现金用量低于10万元,当施工过程中,企业遇到大额支付人工费时,必须向业主以及银行进行资金使用申报,等到获得批准之后才能够进行资金使用,封闭式监管造成施工企业的资金缺乏活性调剂,资金的利用效率低下。

三、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需要从资金预算管理入手,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综合企业的发展现状,建立健全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

(1)自下而上逐级编制资金预算计划。自上而下,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审批预算,各职能部门对所属单位的预算计划,通过收集整理,确定本企业下月财务资金预算,改以往的“先用后算”为“先算后用”。

(2)执行严密的预算调整程序。原则上,各级预算一经批准确定,不得更改,但因特殊事由,须调整的,应遵循严密的审批制度。

(3)建立严格监督和考核制度。资金管理的实质就是对各个环节现金流的监督与控制,也就是对施工生产、任务承揽、设备购置和基建投资等过程的现金流采用预算管理和定额考核,实行动态监控,量化开支标准。在编制资金预算时,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营运资金区分为生产经营资金和非生产经营资金。生产经营资金包括承揽任务、项目施工和正常管理费所需资金,是保证生产经营的必需资金,应按照企业内部各个所属单位年度、月度计划,统筹调配,保证这部分资金供应,不得挤占或挪用。

(二)增强企业的资金周转监督

在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的监督下,重视分析企业的支付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企业的资金周转监督内容主要涉及到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资金收入,企业的资金支出等问题。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各个环节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严格管理。企业监控的重点应包括:第一资金收入方面:加强企业预算、计划、项目部、财务部的相互联系,根据工程合同、工程变更签证、预算结算等整理好应收款资料。应收款项是否应收未收或缓收;在建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回笼;已完工项目是否及时退场;处置资产的审批及款项收回等;当期的实际资金收入与预算收入差异及原因分析。第二资金支付方面:应付款项是否存在支付风险;大额资金的立项、审批、支付是否合法,当期的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分析。

(三)重视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第一,建立健全资金内部结算中心制度,从而实现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以及有效的监控,企业建立的结算中心分别针对下属单位等开设专用的账户,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第二,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例如,采用网上银行的结算方式,将企业的分支机构的资金业务“汇集”于虚拟的总账户中,实现企业资金管理的高度集中,实行统一调配使用,保证资金不闲置;第三,重视监管企业资金的流动性,严格审核企业资金的利用情况,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员工之间相互牵制,以防止出现施工企业的项目资金侵吞等问题的发生。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的进一步发展,建筑领域的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俗话说得好,机遇与挑战同在,在建筑市场的整体发展同时,市场经济下,建筑领域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若想适应激烈的竞争,就必须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企业的资金管理首当其冲,施工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通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同时设置合理的监管和考核体制,通过有效的激励提供员工的积极性,重视提高企业资金的调剂活性,避免出现资金风险问题,以起到提高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的目的,从而为施工企业的可持续良好发展增添助力。

企业资金管理是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浅谈企业资金管理论文,欢迎浏览。

《 企业资金管理研究 》

摘 要:资金是企业进行各项事务的血液,资金管理在企业 财务管理 中拥有非常关键的地位,企业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本文就我国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解决对策。

关键词:企业;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1.前言

近年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生存环境也就变得越来越艰难,所以目前企业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就是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更好地避免财务风险。财务管理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资金管理,它是造成财务风险的最直接的导火索,在 企业管理 中拥有非常关键的地位。本文将就目前我国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2.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资金管理水平不高及配置不够合理

当今,我国很多企业存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但是又在很多方面占用较多的资金,导致资金的使用效率很差。很多企业在使用资金的过程中,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很大程度是由于集中管理与内部多层次管理机构分散占用资金引起的,虽然几乎所有企业都有制订各自的资金使用计划,但是真正按照计划进行资金使用的企业是少之又少,很多企业的计划操作性很差,使得企业的资金得不到很好的运转[1]。

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一整套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正常运营不可或缺的保证。一套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在防止贪污和保证企业资金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严格遵守 规章制度 和钻制度的空子等现象在一些企业中十分普遍,导致企业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取不到预想的效果。另外,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对资金管理部门进行比较大的行政干预,导致企业资金不能很好的流动。还有就是投资者在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得不到可靠的信息。由于我国有些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导致内部资金信息严重不透明,了解的只有很少的高层管理人员,使得我国很多企业都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进而导致投资者不能很好地进行投资决策。

筹集资金不恰当及投资欠缺理性

据悉,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资金的筹集方面往往没有合理的预测和决策,对企业究竟需要多少资金以及资金应该如何使用等均不是很清楚,如果企业想要保证做出科学的决策,在筹资前就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考虑。但是很多企业由于谨慎的投资筹资意识加上专业的技术人员的缺乏,在进行投资决策的时候只凭 经验 和直觉[2]。很多中小企业在筹资的时候往往会存在“少、急、次数多”的问题,加上信誉不是很高,导致筹资成本相对增加,再加上在投资的时候常常不能很好地估计投资项目的规模,技术力量不强,后续资金不足和产品同质化等问题的出现,导致许多项目出现高投入、低产出的现象。例如,新疆片区某中型a企业。该公司是一家2008年改制企业。由于企业经营管理涉及不同的产业,资金集中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造成下属子分公司资金流动资金紧缺。当下属企业在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紧急支付资金的情况无法及时解决。需要办理层层审批手续。投资领域受到转型前企业的历史影响因素较多。导致资金流向不熟悉的行业,造成了投资3年左右,没有收到良好的投资收益。

3.加强企业资金管理的对策

对资金进行全面预算

企业的正常经营离不开一套完善的资金预算制度,企业在进行监督、审计、控制、考核的时候的基本依据就是一套健全的资金预算制度。资金的预算管理由资金预算调整及执行跟踪管理、预算编制、监督考核三部分组成。所以。资金管理对企业存亡起着关键作用,而资金预算管理更是关键的关键,企业想要提高经济效益,唯有把好资金预算管理这个关,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手段,对资金流转环节进行疏通。

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让企业的财务人员有章可循。首先,企业必须建立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保证办理资金业务的各岗位相互分开、制约和监督;其次,严格的用款审批制度,尤其是大额的资金的审批;最后,不仅要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等进行资金监督,还要对监督预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内控的严密性以及项目决策的经济性[3]。另外,内部审计监督和控制制度的健全及完善对企业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并且仅仅监督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业绩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对企业规章制度和重大经营决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在管理审计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加强资金的事中控制,以使得能够按计划有序地进行企业的资金经营活动。

调整资本结构,重视短期筹资能力拓展

合理的债务与股权的比例,也即资本结构,能够很好地促进企业计划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在进行资金的管理中,要尽可能对债务与股权以及风险与收益进行权衡,并且朝着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的目标,在举债与募股两个方面进行筹资决策。其次,举债的时候要好好地利用各种短期融资的手段,以更好地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困扰。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企业原计划想利用长期资金的手段进行融资一些项目的时候,可是如果由于金融市场不好的原因而导致没有办法借到长期资金的话,就可以试着先利用短期资金,等以后金融市场变好了再用长期资金替代短期资金。如今企业能够使用的主要短期融资手段有商业信用和银行短期借款。短期资金融资的好处应该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关注起来,管好、用好它,努力经营,增加盈利,保持企业良好的财务状况,尽可能地避免或降低短期资金融资的高风险。

4.结语

总之,资金对企业的作用就像血液对于人的作用一样,所以资金管理对于企业的作用就不言而喻的重要。一个企业想要得到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提高管理水平,而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又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每一个企业都应该研究如何提高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它是企业整体规划的一个关键环节。想要使得资金管理水平变得越来越高,企业必须要尽早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作者单位:新疆陆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 袁庆辉.加强企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果[J].中国市场.2010,34(04):23-25.

[2] 郝向峰.浅谈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9,24(06):35-38.

[3] 王雪丽,魏建梅.企业资金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财会月刊,2005,15(03):12-15.

《 浅议企业资金管理 》

[摘 要]资金管理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最重要的保证,针对目前,企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该文从在加强资金管理的一些具体途径中做了比较祥细的阐述。

[关键词]企业, 资金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将被全方位地推向市场,已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之间的竞争的关键在于财务资金管理。

一、加强企业资金管理的意义

资金管理是企业的管理战略,通过管理使资金统一结算、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避免了资金体外循环带来的风险。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资金始终是一项值得重视的流动资产,资金管理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

二、企业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严格的监控。有些企业内部存在着监控不到位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单位主要领导虽然是所在单位资金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但并没有按规定程序批准单位预算及筹资、投资方案,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没有组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执行不到位。

2.预算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合理控制资金的使用。企业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应当及时追踪和分析企业成本,收益的来源。很多企业还没有建立和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有些企业就算是有了预算管理制度,却没有成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所依据的制度,预算的科学性、刚度、执行层面的重视度、 方法 和考核都存在一定问题。

3.货币资金管理混乱。货币资金是企业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而有些企业存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从组织机构设置上没有确保资金流通的安全。原始单据管理混乱,没有认真履行定期对账、报账的制度,不能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等。

三、对于加强资金管理所提出的几点建议

1.加强各类货币资金的管理。(1)货币资金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各企业单位应该按照有关要求开立管理银行账户,不应当多头开户,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对各银行账户进行及时清理。对于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工作,实行审批、备案制度。积极建立结算中心,各类账户都应由结算中心集中管理。(2)执行大额资金使用联签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共同签字批准。大额联签的具体体现形式应由统一的规 范文 本。需要具备的基本项目和要素应包括:名称、事由、部门、责任人、资金的性质、规模、各责任人的意见等。大额资金使用的财务经办人和经办部门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合法合规手续的完备性负责。凡不符合规范手续的应当拒绝办理。(3)各企业单位应当遵循财会部门归口集中管理、满足经营需要、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实行审批、备案管理制度。企业各车间、班组等不能开设银行账户,需要支付的各项资金都应当由财务部门支付。各企业单位应不定期对本单位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4)在办理资金业务时,不得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严禁交办理资金业务相关的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印章与空白票据要分别管理,财务专用章与企业法人章要分开管理。

2.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资金是每个企业的血液,全面预算管理则是资金管理的必要手段。企业全面预算包括财务预算、生产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人力资源和劳动工资预算等等。各方面的预算都离不开资金管理。各企业要树立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各方面资金的预算指标与执行过程、信息反馈要精细化。于此同时加强预算支出定额管理。目前,有些企业对预算定额管理不够重视,这样会导致资金管理计划性不强,加大了资金成本。各企业每年初应当对全年资金的需求量进行预测。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出最佳的资金量,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在年度资金预算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业务进度和各相关预算、计划调整情况,编制月度滚动预算。各部门在运营过程中确需增加资金投入时,应当提出申请追加预算。

3.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完善单位内部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负总责,并且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制定严格可行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的权限、方式、程序、责任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及事项,应该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擅自更改集体决策。

企业在筹资活动中应当由财务部门根据经营战略、预算情况与资金现状等因素,提出筹资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经过审批,确定方案。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做到先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然后进行集体决策。

企业在对外投资活动中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经济环境等确守投资项目。项目立项申请批准后,投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进行科学、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确保对外投资得到合理的回报。

企业应该加强资金营运的过程管理,统筹协调内部各机构的资金需求,切实做好资金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平衡,比较全面地提升资金营运效率。要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组织协调资金的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收付,来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及营运的良性循环。定期召开资金调度会议或者资金安全检查,以便于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的分析。一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 措施 ,妥善处理,一定要避免资金冗余或者资金链的断裂。

总之,货币资金对于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资金或是资金不足,再好的计划、项目,都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意义。通过本文对企业资金管理中相关问题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有效的资金管理可以优化资金的结构,拓宽筹资 渠道 ,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企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薛映桃.浅谈如何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及控制[J].现代经济信息,2009,(21)

[2]范晓蓉.关于企业加强流动资金管理的理论思考.会计之友(中),2011年第6期

[3]殷明勋.浅谈如何加强资金预算管理.铁道财会,2011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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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已经介入了此事,目前仍然在调查之中。

都好。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于1981年10月29日成立的全国食品工业的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我国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整合市场监管资源,形成市场监管权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亲 你好 中国市场监管报社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所以中国市场监管报是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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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对于企业发展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并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商管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越显突出。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商管理类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工商管理类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谈工商管理的问题及措施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不断改制以及不断的转变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而面对这些不断出现的新型问题,工商管理人才的综合能力也要随之不断的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信息化管理能力,认真检讨制度化变迁的得失,确立制度化建设的原则和实践路径,对于全面提升制度化建设水平、科学建立工商管理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本文就工商管理的职能和工商管理的原则进行相关介绍,并就提高工商管理的水平进行了相关探讨。 [关键词]工商管理;管理职能;管理原则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间的经济交往也越来越频繁。为了能够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不断建立和完善之外,相关的职能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工商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管理中主要负责对工商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对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工商管理概述 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属于机关文化的范畴,而机关文化的提法应该来自企业文化。所谓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经营思想、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的一种综合体。工商文化是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培育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是引导、激励和规范行政行为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 二、工商管理中存在问题 1.市场竞争力以及相应的管理水平问题 市场竞争是实力的比较,更是管理水平的综合比拼。而现在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是会出现生产活动闭塞、生产部门与市场部门不能及时的协调、日常的管理依然混乱、管理机制过于僵化、组织结构缺乏柔性等问题,致使整个企业难以实现经济规模化的发展要求。同外国的企业相比,就不难发现我们在向规模要效益、向成本要效益、向价格要效益、向质量要效益的过程中,企业的生产计划、销售配合依然存在着问题,同国外的企业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这说明我们的管理水平还是比较落后,企业的基础还不够坚实、综合的经济效益还达不到预定的目标。 2.市场的开拓把握能力以及企业的经营模式问题 当下有很多企业都在向着“零库存”“即时生产”的方向去发展,可是却忽略了企业的经营模式中最为关键的市场的需求和企业自身的生产模式这两者的有机结合。生产部门只负责生产、市场部却不能及时准确有效的反应市场的快速需求变化,造成了很多产品生产出来就不能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而变成企业的负担。 3.企业自身价值的定位不明确问题 从计划经济步入市场经济,工商管理的理念引入以后,企业管理的指导思想也开始发生巨大的转变。财务报表中的数字的增长所带来的利益最大化,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的需要,更多的企业开始制定长远目标或者说战略性的发展规划,企业也从单纯的经济效益的追求转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包括行业领先企业对于行业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建议,合理的利用有限的资源、杜绝过多的浪费现象产生,同时更加注重对环境的保护、赞助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为更多的员工提供培训、积极参与和改建公共福利等一系列的问题。 4.企业类型的转变问题 过去企业多数都是在按照生产型企业进行建设,多数依靠的是外来的订单,所以才会经常出现MADE IN CHINA。长时间下去就会造成企业始终游走在食物链的最底层很难得到快速的发展,基于这样认知企业的管理者们开始逐渐的转变自己企业的类型,向着学习型的企业转变。更多的不是通过减少工资、不断裁员,而是依靠升级企业自身的能力和提高员工的价值来实现企业的升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更加灵活巧妙的运用资本,最大程度的提高客户的满意度、社会的满意度。 三、提高工商管理的有效方法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 要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要大公无私,清正廉洁;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良好的形象:要立足本职。岗位争先,为工商事业甘当主力、甘当苦力。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 为加强队伍建设,首先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一是制定严格考核机制。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真正树立“干好工作是硬道理,提高素质是硬道理”的评价标准理念,为干部的成长建立良好的外部激励环境。二是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性安排保证服务的高效、优质。要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形成一种主动、高效、优质服务的机制,一种优良的政务环境,在潜移默化中引导良好的工商管理文化的形成。 3.重视教育与培训 古人道: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大力发展工商教育事业,对工商人员有序有计划地进行政治思想、法制、工商各项业务等教育培训,是工商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著名管理学教授罗宾斯在其所著《组织行为学》中指出:“全面质量管理是80年代额潮流,企业再造是90年代的潮流,学习型组织已成为跨世纪的最新潮流”。 4.营造健康人文环境 在工商文化建设中要努力形成文明、团结、和谐、互助、共进、向上的人文环境。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德治”意识,坚持以身作则,勤政廉洁,用深入细致、体贴入微的情感管理方法,把企业建设成富有凝聚力、亲和力的战斗集体,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 5.创新文化载体 特色活动是体现工商文化的重要方式,群体性的特色活动正是组织干部建设工商文化的有效方式。通过开展特色活动,广泛发动,人人参与,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激励着干部职工不断进取,将工商文化落到实处。各项活动包括文体活动的开展,都要根据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提高干部素质的需要,多渠道、多方式、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使人从中获益,得到升华。 6.把握时代特点,积极推进工商文化的现代化 纵观现代企业管理发展历程,大都经历了由人本管理、情感管理至能本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演进过程。在培育现代化的工商文化的进程中,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1)引入企业形象设计理念。打造部门统一形象。 (2)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做到刚柔并济。 (3)增强交流与沟通,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4)注重个体差异管理,实现人力资源合理开发。 (5)培育和发挥团队精神,增强集体凝聚力。 7.加强相应的执法力度 工商管理的执法效果主要取决于执法的力度,这项工作需要我们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完善:第一就是相应的对于法律的完善,我国的工商管理方面的法律比较多,各种之间在具体的执行上又有所冲突,使得相关的法律并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这方面的问题急需解决,而且还要加强相关的法制的宣传,增强执法人员的相关的法律意识才能够不折不扣的完成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执法权;第二就是需要对内部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做一个有效的调整,鉴于以往的工商管理各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能相互重合,管理较为分散而且分头执法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现象的存在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削弱了市场监管的相应的力度,所以对于工商管理部门的职权进行明确的分别规划就有着重要的意义,就是把行政的审批,监督和督查这三个方面进行分开,从而使得内部的业务职能可以进行有效的整合,以避免原来的机构之间的在一些方面的重合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结束语 总之,管理因人而异,一个管理者管理水平的高低是由他的综合能力决定的。工商管理人才的培养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同时如何保持这些人才的高创造性是企业在未来发展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只有有了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再加上科学的管理制度,才能使企业的工商管理水平上升到科学的高度,进而保证企业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李邦熹.新时期工商管理的职能探索[J].管理论坛,2012(1). [2] 吴秀婷.分析新时代下工商管理的职能所在[J].中国外资,2012(19):70. [3] 刘忠梅.工商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2). 工商管理类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试论科技创新在工商管理中的必要性 摘要: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各大企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为了促使企业更好地发展,加强工商管理力度已经成为许多企业所实施的手段。基于科学技术发展下,工商管理逐渐呈现出了新的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本文将对科技创新在工商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分析阐述,以期提高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企业;工商管理;科技创新;策略 1企业工商管理现状分析 据悉,企业的工商管理内容主要是企业通过新型管理方式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企业资源主要包含企业可流动的资金,企业通过应用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可以更好地对企业资金进行利用,确保企业市场活动与经济活动向良性的方向发展。目前,国内很多企业依然使用传统管理的模式,或者是模仿成功企业管理的模式,并没有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管理方案,没有及时对传统管理的模式进行创新与改革,致使企业自身竞争力得不到提高,以至于无法在新时期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严重阻碍了企业长期发展。此外,企业的工商管理需要把理论知识作为基础,充分结合工商管理的知识和企业实践,制定企业的工商管理方案,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工商管理中科技创新的重要性 对工商管理进行科技创新,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将分别从这三方面进行阐述 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 工商管理科技创新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根据市场特征来对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构建一套适宜的管理模式。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就必须在创新管理方面下手,促进企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科技创新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据笔者调查,目前很多企业为寻求发展,对工商管理模式予以创新,均促进了企业走上成功之路。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工商管理科技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企业通过科技创新获取了很多利润,这也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 3工商管理科技创新战略措施分析 完善工商管理监管制度 对于企业发展而言,监督与管理机构对于企业的工商管理有着重要作用;从企业管理者的角度来看,企业基层员工比市场更重要。企业要想取得成功,需要员工努力与付出。因此,企业需要制定监管制度,明确每一个员工的责任、权利,一些对企业发展有贡献的员工,需及时给予相应的奖励,一些对企业发展不利的员工,需要进行惩罚,这样可以提高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而且企业制定管理制度,可以保证管理执行有据可依,从而促进企业发展与进步。 重视创新管理人才培养 如今,我国的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在工商管理方面还没有一个新的认识,还不具备科技创新的理念,还没有对科技创新有新的认识。企业高层管理者要积极树立“科学管理乃兴国之道”的思想,培养各种专业人才,尤其企业的工商管理人才,这类人才可以辅助企业实施管理、营销与规划,并且专业人才可以及时、准确分析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指出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提出企业发展战略。通过培养专业人才,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改善企业薄弱的环节,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朝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内企业国际地位在不断提高,并且国内企业知名度也在提高。因此,企业应该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品,加大企业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加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建立企业特色文化。要想国内企业的工商管理向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需要具备现代理念与国际意识进行企业管理与实践,进而促进企业发展与进步。 建立职业化工商管理队伍 企业要想稳定、可持续地发展,需要组建一支工商管理队伍,提高企业管理的制度。若缺乏工商管理的队伍,会导致企业人力资源应用受到影响,导致企业人才效用得不到发挥。因此,企业管理制度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市场竞争的优势;明确企业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自身责任,制定奖惩制度,从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4结语 综上,笔者对企业工商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发展,企业为提高自身竞争力,必须将科技创新理念应用到工商管理工作中去,以此更好地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2.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3. 本科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4. 电大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5. 浅谈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理论,即有市场就有了工商管理。它也是一种手段,国家通过工商管理这种手段对经济的发展进行掌控和调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地位显著提高,两种不同性质的管理共同承担经济战略的发展走向。本文作者通过分别分析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概念及理念等,提出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存在的区别与联系。

关键词: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区别与联系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属于管理学学科范围内,具有管理学的共同特征,能够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等手段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又存在本质性的区别,了解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的区别与联系,能够有效防治二者管理主体与客体错位问题。

一、公共管理概念分析

公共管理概念是20世纪70年代被提出的,也是公共行政发展过程的必然结果,也是传统公共行政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公共管理即公共行政的延伸与转变,二者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公共管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与平等。公共管理的产生是公共组织的一种职能,主要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包括很多内容,主要有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发展管理等,是现代管理学科的重要分支,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共管理的核心是政府,通过对政策、经济、法律等方法增强政府的管理能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成绩和服务品质,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管理具有多元化的主体,能够推进社会公共事物的进一步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调节和控制公共资源来实现公共管理的职责,建立公共管理体制和有效方式是其面临创新的迫切任务。[1]

二、工商管理概念分析

工商管理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分别是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管理企业内部行为。工商管理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是企业必不可少的行政部门。工商管理的专业性要求较高,通过对管理学、经济学等知识的运用,通过现代管理手段实行企业管理和经营战略制定,保证企业的生存和顺利发展。作为管理学方向下的重要分支,稳定企业生存,促进企业发展是工商管理的重要目标。工商管理涉及内容较广,专业性较强,对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做好工商管理工作是企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2]

三、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的区别

1.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领域不同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的领域有很大不同,首先,公共管理主要对公共领域负责,涉及的内容是公共问题。而工商管理涉及的是私人领域,是以企业为基础,具有竞争性的工商企业。公共领域主要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中公共问题就是指社会成员在工作中广泛受到公共性影响,且具有不可分性,又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问题。公共问题一般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包括环境问题、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公共问题造成的影响较大,不仅仅是影响单一个体,更多是对团队或大多数人的影响。其次,工商管理涉及的私人领域则与公共领域截然相反,工商管理是对盈利性组织的管理,也就是企业管理,其基本性质存在差别。工商管理更注重的是企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优化处理,目的是获得最大效益。

2.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资源配置不同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要想实现公共管理的有效实施,需要以公共资源控制为基础,其中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政府实现公共管理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能够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享有资源的合法资格进行管理。公共权力归属于全体社会成员,不归私人所有。其功能是实现公共利益,具有权威性强、强直性强,不受任何约束等特征。其次,政府资源。政府资源包括其所掌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控制。政府财力是公共财产,是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的基础。最后,自然资源。各种自然资源也属于政府资源,包括国土、矿山等。工商管理的主体是非公共资源,其具有的权力是私权利,也是企业组织的一种力量。企业是一个能够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实现组织目标,其私权利包括约束力和产权。企业的私权由私人享有,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工商管理的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来源与公共管理不同,并非政府扶持,而是由投资汇报所得,因此,工商管理面临市场竞争,更注重企业生存和发展。

3.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目标不同

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管理主要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本质是公共利益的好坏,其评价标准也以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为指标。公共管理更看重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其目标是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共利益,然后公平、公正的实现公共利益个体化分配,促进社会福利。工商管理代表的是盈利组织的管理,其目标是追求私人领域的利益最大化,其主体是经纪人,以市场规则为基本准则,被市场规范所操控。工商管理以效率为基础,实现私人利益的扩大化。虽然工商企业也为国家财政作出贡献,但其最终目的还是实现自身利益。

4.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运行机制和方式不同

公共管理通过运用公共权力进行公众事务的管理,其运行机制的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运行机制,其基本依据是法律法规,所以,公共管理是一种法制化的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权力和条款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划分责任,力求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遵循法律法规。第二,法制监督。公共管理的全过程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下进行。工商管理是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的,虽然市场经济也需要遵循法律要求,但是这种规范只是外在的,市场经济规律还存在隐性约束,维持市场的正常运作。

四、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联系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的重要分支,具有区别,又存在一定的联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以管理学基本理论、方法、知识为基础,通过组织、控制、领导、决策、执行、监督等手段实现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虽然管理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但遇到的问题基本相同,例如组织问题、监督问题、执行问题等,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间的共性问题,是二者最大的共通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范畴内,二者在管理本质、管理领域、资源配置、管理目标和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区别,但是二者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以及管理问题方面又存在共通性。掌握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梦中.美国公共行政(管理)的历史渊源与重要价值取向-麦克斯韦尔学院副院长梅戈特女士访谈录[J].中国行政管理,2013(11).

[2]王乐夫.论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及其与社会性之异同[J].中国行政管理,2014(06).

1信息网络化在工商管理中的应用

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使得社会各行各业的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实践已经证明,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于促进社会各行各业整体效率的提升具有极大作用,因此,进一步加快信息网络化在我国工商管理机关中的建设,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信息网络化在工商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

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增加监管手段

在实际工作中,工商管理部门要监管的市场主体较多,各种情况也十分复杂,而这些仅仅靠工商管理工作人员去进行监管不仅工作量十分庞大,而且监管效率和水平也不能有效得到保证,可以说,监管手段不足造成工商管理部门对于市场监管水平的低下是造成诸多不法分子进行不法活动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则为工商管理部门提供了一个另外的监管手段,那就是进行网络监管,例如通过设立不法活动网络投诉系统、维权网站等来打击市场不法活动,有效提高工商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拓宽市场监管范围

信息网络化在工商管理中不仅有助于提高工商管理部门市场监管水平,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工商管理部门市场监管范围。市场经济下信息化网络化在各行各业中得到了迅猛发展,因此工商管理部门面临的形势要比以往严峻的多,因为很多不法分子进行投机活动的手法变得较以往更隐蔽,更加信息化,这就要求工商管理部门必须要进一步拓宽市场监管的范围和领域,将监管范围进一步深入到市场经济中的各个角落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目的一个捷径就是大力进行工商管理部门的信息网络化建设力度和进程,强化工商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的武器和手段。

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各类维权机制

工商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是要对各类市场的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管,以充分保护消费者和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而加强工商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化建设,就能进一步提高工商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通过建立各类维权网站、投诉管理系统等来认真受理各种投诉、纠纷,最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提高维权效率,建立网络联动机制

以往基层各个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工商管理之间由于缺少工具而各行其是,工作效率等也是大打折扣,而加强工商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化建设之后,就可以在各个基层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之间形成联动机制,以实现各种信息共享,建立工商管理网络联动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维权意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以前工商部门在进行各种维权以及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的时候都是利用举办一些活动、散发各种材料等来进行相关维权知识以及规章制度的宣传,这样宣传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收效甚微,一些不法分子也正是利用普通民众不懂相关的维权知识而进行不法活动,而加强工商部门信息网络化的建设后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利用便捷的网络工具进行网络化的宣传工作,加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以及各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意识,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创新工商部门员工培训形式,提高广大工商管理部门员工的素质

员工是企业的核心因素,员工基本素质的高低直接制约着一个部门日常工作能否高效率地开展。进一步加强广大工商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化建设,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水平、拓宽市场监管范围、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在创新工商部门内部员工培训方式,提高工商部门员工基本素质方面同样具有重要作用。以往工商部门在对内部员工进行培训的方式无非是进行集中学习、听一些专家的讲座、报告等形式,这些形式虽然也可以提高工商员工的基本素质,但是都存在着共同的缺陷:忽视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员工被动接受,因而积极性不高,培训效果也大打折扣,而信息网络化则为我们进行员工培训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方法,那就是进行网络化培训,以这种新的模式来激发广大员工的培训积极性,创新员工培训模式,提高全体员工基本素质。

2进一步加强我国工商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信息网络化建设在工商管理中的作用毋庸置疑,因而加强我国工商部门信息网络化建设应该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工商部门建设的重点之一,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当前我国工商部门在整体上信息网络化建设严重滞后,目前我国工商部门信息网络化建设的现状是分散、独立的信息处理,尚未能实现我国工商部门整体的集中化、统一的信息处理,也就是说,工商部门整体系统的信息网络化建设依旧有很长的路要走,因而,笔者认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我国工商管理不么信息网络化建设,必须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

各级工商部门领导要真正将加强信息网络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做

要想切实加强工商部门信息网络化建设,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观念,紧跟工商部门发展的大趋势,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协调各方组织,切实建设工商部门信息网络化建设。

要以相关工商领导组织牵头,形成工商部门信息网络化建设的部门或者委员会,专门负责本部门的信息网络化建设

信息网络化建设是面向、服务于整个工商管理部门的,其也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层次高、施工过程复杂的综合性的系统工作,因此必须由专门负责的部门、专业性的团队来负责进行,要切实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规定的要求来进行,切实负责起加强工商部门信息网络化工作的重任。

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网络化建设经费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积极转变认识,努力在加强本单位信息网络化建设方面投入资金以及经费,同时也要设法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争取建设资金,要争取尽早建成本单位完整的信息网络化,工商管理部门全行业都要积极加强信息网络化建设,争取早日实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规定的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业务管理电脑化,档案存储光盘化,信息查询网络化”的目标。

3总结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想能很好地发展经济,就必须要有效地遵循市场的相关秩序,对待营销活动必须要合理且公平,这样会形成公正、公平的环境。下面是范文站我收集整理的工商管理大专毕业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工商管理专科毕业论文范文篇一

《 企业信用管理中工商管理运用论述 》

一、工商管理在企业信用监管方面的运用

我国工商管理的部门也在不断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调整管理策略,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创新,“经济户口”管理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经济户口”在工商管理部门对市场监管的管理办法,通过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监管,分类建立管理档案,这样一来管理起来就十分方便,这也是工商管理部门对市场经济信息进行了解的重要途径。

“经济户口”管理办法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信息的相关档案进行管理,这些档案中有很多重要的文献资料,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材料、年检报告、违法资料等,是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的有力凭证。

这种“经济户口”随着市场的变化与企业的发展而更新,在权威性与准确性方面都有保障,通过这种管理手段,掌握企业的真实信用情况,在企业出现失信行为的时候予以打击。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在我国出现并且实施,二十一世纪初,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计算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工商管理部门也与时俱进,将“经济户口”管理办法与网络相融合,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更新“经济户口”的内容更加便捷和快速,同时在进行经济户口调查的时候也节省了很多时间。

对于企业自身来说,探索新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来看很多企业还是找到了一些新的方法,如某地工商局“研发”的“一卡—一档—一户”的做法,也有实施监管责任制的,这样一来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中经济户口的价值大大提升。

二、工商管理在企业信用奖惩方面的运用

在很多企业中,工商管理部门采用的是分类监管的方式。

“分类监管”顾名思义,就是将企业按照信用度进行分类管理,信用度的由来就是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信用的点评结果,依照这个结果将信用度水平相近的企业划分在一起,对于那些信用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信用度比较差的企业给予惩罚。

通过这种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提高监管效率与效果,并且在企业的准入、经营行为方面可以加强执法的效力。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后期,这种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开始在我国实行,在探索与实践的过程中,这种分类监管制度越来越成熟。

在法律法规完善方面做得越来越好,同时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带领下,分类监管在地方的工商管理部门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科学。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运用互联网加强工商总局与地方工商局的联系,资源共享,监管起来更加方便。

根据企业信用标准的制定,将企业划分为四级,如果是第四级的企业就意味着是信用度十分不好的企业,这时候工商管理部门需要将其“劝退”——退出市场,也可以直接撤销其工商登记;处在第三个等级的企业会有一些信用不良记录,要加强控制,对其不良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处在第二个等级的企业信用情况要好于第三等级的企业,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作为划分在第一等级中的企业,信用度良好,工商管理部门应该给予激励和表扬。

三、工商管理有助于准确把握企业信用情况

工商管理部门在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商管理部门以自身为主体,开展年检实践活动,每年定期对企业进行经营状况与信用状况的监测,主要是为了对企业进行深刻的了解,包括企业的运营状况,存在的问题,可以针对这些问题为企业提出有益建议。

充分利用“经济户口”的管理制度,记录好企业的信用情况,同时注重企业的分类监管,为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做出贡献。

工商管理部门为了促进企业信用体系的良性发展进行了很多实践探索,在完善年检制度方面不断的进行年检办法的修改,新的年检办法与时俱进,在年检的程序上和年检对象方面做出了新的详细的说明,企业与工商管理部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工作联系也越来越方便。

企业年检在技术上进行一系列的更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在网上进行年检,可以减少很多多余的程序,也有的工商管理部门实行滚动式的年检制度,这些都促进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结束语

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工商管理的运用十分重要,有效监管企业的信用情况,根据企业实际信用情况给予奖惩,同时为企业提出合理的建议帮助企业开展业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相信随着工商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国的企业信用体系会越来越完善。

关于工商管理专科毕业论文范文篇二

《 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探析 》

[摘要]现阶段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我国很多企业都面临很多机遇与挑战。

而我国必须要有非常强的经济实力,才能很好地克服挑战,以此把握机遇,有一个良好的发展。

而其中工商管理中如果能有效实施,就能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以此促进我国企业的不断发展,确保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以及经济稳定。

也就是说,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工商管理能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文章将先对工商管理中重要特点进行分析,再了解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联性。

最后再重点探讨以下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工商管理;经济发展;推动

在我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中,工商管理作为非常重要的手段,现阶段通过对其经济政策进行相应的管制,以此使我国经济平稳增长速度能平稳的实现,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有很大的意义。

现阶段,经济危机已渐渐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如果爆发,会造成很多国家在经济上受损。

而为了避免我国遭遇经济危机,在工商管理工作中就必须要对其进行规范,确保其合理性。

1工商管理的重要特点

与其他部门不一样

这个工商管理部门与以往其他的部门不太一样,因为工商管理部门缺乏单独的项目及资金,所以部门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而工作内容就是要控制所有对市场经济的公平性有影响的行为及对象。

监督范围广泛

现阶段在我国的工商管理当中,其使用方式非常多,比如行政管理、处罚以及规范调节等[1]。

目前在我国法律中至少有一般是与工商管理有关联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能说明工程管理在法律上的完善程度还是非常高,而且在具体的是还是过程当中还需要依照目前经济市场的实际情况,尽量多选择一些合适的监督手段来对不合理的行为规范进行处理,以此时市场的经济环境能够十分规范。

监督手段较多

现阶段,在工商管理的监督形式上可以分成两种,也就是有形的监督以及无形的监督。

而应用这两个形式来进行监督,能同时监督很多方面,比如像市场环境、交易以及竞争等。

以此促进市场中的各项活动能够井然有序的进行。

2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的相联性

经济发展能有效促进工商管理工作

可以这么说,经济发展能很好地促进经济工商管理的工作[2]。

仅从上文所分析的来看,工商管理确实能很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不过工商管理的形成因经济的发展,就是说它的出现是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下的必然产物。

所以,在以后的市场经济发展中,会有效提高工商管理工作的实际水平,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所以,经济发展能很好地促进工商管理工作的发展也是合情合理的。

工商管理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背景之下,我国的经济也渐渐地进入到发展阶段。

不过因为我国现阶段已加入到WTO,也以此成为了国际组织当中的一员,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因国际经济而造成影响[3]。

但是目前国际型经济还没有出现,因此会影响到各个国家中的经济,而其中也包含了中国。

如果我国想很好地避免遭遇经济危机,如果只是应用市场调节是无法做到。

而工商管理工作要想有效的落实,就需要全面的监督及调整市场的行为与环境,在最大程度上将我国的经济危机产生概率降低,以此有效地促进我国经济能健康、稳定的发展。

因此,工商管理工作能有效的实施,能很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3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推进作用

现阶段工商管理工作不断实施,能有效地推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工商管理工作能否科学有效地进行非常关键。

而在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工商管理所起到的推进作用具体如下。

强化市场监督

现阶段工商管理部门具有一定的监督能力,能有效监督市场主体中所有的交易行为,以此确保市场主体能非常合理及规范,工商管理能使市场监督方面不断强化,而其作用是:第一,企业商标权得以被保护[4]。

其商标作为一个企业非常重要的标志,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

如果企业的商标遭到了他人的盗用,那么就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同时也使企业的名誉遭受到损害。

其工商管理在对环境及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时,必须要保护企业商标权,要避免出现盗用的情况。

第二,要对所有不正当的垄断及竞争的行为进行监督。

而在工商管理的市场行为中,必须要将公平的市场环境作为其目的,严格监督市场的行为,如果有发现一些垄断行为以及不正当的竞争,就必须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有效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法律制度的不断支持。

在实施工商管理工作时,因为本身有法律效益以及相关制度,能很好地优化及调整市场当中的相关制度及章程,使其能与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要求相符,还能在整个市场活动中能发挥其作用,使市场环境能不断优化,市场交易能有效控制,同时市场行为也能很好的规范,以此确保市场发展的良好形势,还能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在最大程度上使我国的'经济能稳定并持续的发展[5]。

不仅如此,工商管理中可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可以在整个市场行为中对消费者的权益很好的维护,还能确保消费者能以此购买到放心的产品,可以让消费者在市场活动的参与中非常积极,以此在最大程度上使我国的经济能不断增长。

总的来说,在工商管理中所提供出来的法律制度保障,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有效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

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市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也能对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市场环境中的优劣,会在很大程度上对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工商管理工作的实施中,其直接的对象就是市场,而通过有效地落实工商管理工作,以此可调整、监督及控制市场当中的各个方面,确保市场的有序化以及规范化,这样就能营造一个非常好的市场环境[6]。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想能很好地发展经济,就必须要有效地遵循市场的相关秩序,对待营销活动必须要合理且公平,这样会形成公正、公平的环境。

也就是说,有效地实施工商管理工作,能使市场环境很好的改善,还能避免出现恶劣的竞争情况,企业要想在市场中很好地发展经济,就必须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

也就是说,工商管理能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同时也能为经济的发展构建一个非常扎实的市场基础。

4结论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正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可能会遭遇到经济危机的相关影响,以此使我国的经济受到严重的创伤,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来说,不利于促进其持续、健康的发展。

中国股票市场监管问题研究论文

中国股市健康吗?得去问我们白岩松..

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成长为全世界最大的新兴市场。但是,与支撑中国经济起飞的战略目标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把中国证券市场放在全球竞争背景下,挑战则更为严峻。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更强调于经济晴雨表的宏观意义,忽视了促进企业成长、发展壮大的微观意义,这种导向会使政策市长期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延误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步伐。因此,当前有必要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功能与定位进行重新思考。晴雨表还是企业成长的孵化器作为比较成熟、完善的证券市场,美国股市的走势与其实体经济一直体现出高度的相关性,证券市场有着强“晴雨表”功效。但从我国的股市走势与经济走势的关系来看,这一关联难以得到有效的实证。如果把证券市场的效率定义为其与宏观经济的相关程度的话,我们的结论是,中国证券市场在此意义上基本上是一个缺乏效率的市场。这种低效率集中体现为股市晴雨表功能的丧失,即中国股市目前还无法正确及时地反映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状况。这种功能定位会从两条渠道造成证券市场的巨大波动:第一,从监管层来说,中国证券市场从创建之初就带有明显的政府直接干预色彩,有所谓“政策市”之说。监管层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市场习惯采用行政干预手段,容易引起市场跳跃式波动,带来异常冲击,不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干扰市场调节和配置机制,造成股票市场无法按经济信号的指引运行;第二,证券市场周期与经济周期发展不同步,于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市场(投资者)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和“依赖”关系。市场(投资者)始终保持着对政策的警惕性,揣摩着政策意图,这样更加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发展缺乏整体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预期,增加了短期投机的程度。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来看,政策周期与证券市场周期高度相关。国家的宏观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证券市场运行。在对中国证券市场“政策效应”具体表现的研究上,人们发现政策对股指的波动有显著影响,一个政策的发布导致的短期日平均超额指数收益为正常水平倍;政策对股指的影响幅度呈收敛趋势;股市效率低下,股市对利好、利空政策反应不一致并且存在明显的预期政策反应。中国证券市场角色定位、发展目标等方面的缺陷是困扰当前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源。由于一直把证券市场定位于宏观经济的“晴雨表”,监管层承受救市之压,特别是随着近年来股市“非理性繁荣”加剧,监管层表现出对指数特别关注。使证券市场患上了“数据综合征”:每到相关经济、金融数据公布前,市场的运行往往会失去方向感。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宏观经济政策要考虑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而不敢出台紧缩政策,而且针对证券市场的一系列制度创新也迟迟不敢出台。如果管理层不把“晴雨表”的负担从肩上卸下,中国证券市场的根本性制度变革很难顺利推进。因此,当前有必要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定位进行重新思考。中国证券市场到底是为谁服务的?我们认为,中国证券市场应该首先定位于企业成长的“孵化器”。依靠证券市场着力培育一批业绩优良、具有高成长潜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公司,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这样在中国证券市场这个平台上,优质企业将实现对于发达国家高科技领域的追赶,并购和重组等市场筛选机制将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级企业,证券市场的制度化改革才更少地受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影响,走出困扰中国多年的“政策市”怪圈,这才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定位。中国证券市场必须实现“价值发现”的功能回归证券市场的效率与功能紧密相连。包括投融资功能、资本定价和资源配置功能以及风险分担与管理功能:另一类则侧重于证券市场运行方面的内部功能,主要指公司治理功能。可见,证券市场效率是证券市场整体功能的实现效率,如果证券市场仅仅发挥了某一方面功能,比如筹集了大量资金,而并没有实现其整体功能,这样的市场仅仅在融资功能方面是有效的,但就证券市场整体而言,显然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我国证券市场功能错位所引发的一系列制度缺陷是造成市场低效率的根本原因。中国证券市场从1990年设立以来,一直主要担当着为国有企业改制、融资、脱困的服务功能,始终将支持国有经济作为其制度安排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在这种功能定位下会产生两个重大误区:一是把市场融资规模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志,认为融资规模越大,市场功能越强,成绩越大。事实上,筹融资规模只具有表征意义,而不能说明更深层次的资本使用效率,反而恰恰是一种低效率或无效率的表现;二是把股价指数增幅作为一个衡量标志,认为股价指数增幅越大,市场的作用和成绩越大。股价指数与作为指数计算依据的采样股票的数量、价格等因素有关,并不直接反映上市公司手中的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中国需要构建一个现代的金融体系,这个金融体系的核心元素就是发达的健康的资本证券市场。这个金融体系应该具有完善的价值发现、资源配置功能等。要达到这些功能,显然只有证券市场才能完成。如果构建现代的金融体系这个战略目标是确定的,那么这些年来我们关于证券市场的有关政策就不应该反复波动。但目前这些政策经常在反复波动,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证券市场的功能目标还很模糊。尽快向质量提高型市场转变首先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战略的转变。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证券市场总体发展战略上,应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树立可持续发展战略。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细胞生命力旺盛,证券市场才能健康发展。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很快,但效益质量不高,美国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大概是7%左右,中国上市公司最低的时候是%、%,因此,引导大规模组织社会资金和引导资本有序流动;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形成对企业的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促进技术进步、降低经营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其次,中国证券市场定位的转变。目前是证券市场重新定位的最佳契机。过去,我们一直致力于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然而,当前现代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主战场应该是证券市场。只有在成熟的证券市场基础上重构现代金融体系,资源配置才能进入到更高阶段。“十一五”时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起步时期,为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重要机遇,要利用和发挥证券市场的优势,在新一轮产业转移中,使资本、技术等高端生产要素,向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流动。通过建立一整套新技术、新产品的发现和孵化、筛选的创新机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使宏观经济向创新经济转型。再次,是中国证券市场功能的转变。中国证券市场当前的重要功能应该是价值发现功能,但这也是证券市场最大的瓶颈。对于价值发现问题,现在的困难就是估值标准紊乱。股票估值体系与定价机制的重大缺陷。中国证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具备,并没有形成市场运行效率——市场定价效率——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机制,上市公司估值标准不够规范和稳定。成熟市场上股票定价标准是比较明确的,市盈率在15~20倍左右,新兴市场高一点,市盈率在35倍左右。反观中国证券市场,对股票估值一直缺乏稳定而明确的标准,扭曲股价信号导致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低效配置。股价是金融资源配置的“指示器”。只有在市场公平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公正合理的股价,才能有效指导增量金融资源的分配和存量金融资源的调整,使金融资源真正流向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公司。缺乏科学、自主的估值定价体系一方面造成了股市价值虚高、资产泡沫膨胀,另一方面又被动接受发达国家标准的转嫁,这也是当前证券市场缺乏价值发现的基本制度缺陷。应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的目标,准确定位证券市场功能,淡化短期行为及融资功能,突出“优化资源配置和实现投资回报”的功能,要由单纯的筹融资功能,向培育蓝筹公司、价值发现、产权复合、优化资源配置等多方面的功能组合转变。只有坚定证券市场长期制度建设的信念,才不会被眼前的涨涨跌跌毁掉信心。

股票市场财富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股票市场财富分析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参考文献:

[1] 唐国培.《中国股票市场财富效应的实证分析》.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李学峰.《资本市场、有效需求与经济增长》..

[3]黄迪.《股市财富效应研究》.武汉金融..

[4] 谢永添.《我国股票市场财富效应分析》.税务与经济..

拓展: 外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研究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制度不断的完善,我国股票市场开始快速扩张。同时,上市企业由于经营状况参差不齐,很多经营不良的上市公司股票仍然在市场交易,股票退出机制的问题不断的出现。本文通过对美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退出机制的研究,为我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的实施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 :股票 市场 论文

一、股票退出机制的意义

退市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然结果,在成熟资本市场中的重要机制,使发挥证券市场各项功能的必要途径。其建立和完善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可以充分发挥股票市场的各项功能

股票的退出是证券市场重要的功能之一,通过退出机制才能有效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质量,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来推动一国的产业调整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功能,没有市场化的退出机制,资本市场难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调整。在股票市场中,资金的流向表明了市场对股票,进而对相关产业的判断,从而影响的`对不同产业的不同投资。而股票退出机制的缺位直接导致了股票数量的持续上升和资金的相对稀缺。其次,股票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不仅提高了希望上市的优质企业的上市成本,同时很多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不及时的退出市场。影响了股票市场引导资金向高回报高发展潜能产业投资的功能。通过制定股票退出机制,能够解决缺乏竞争机制导致的种种问题,优化配置有限的市场资源。

(二)减少市场投机氛围,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系统风险较高的问题,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市场风险无法有效分散。市场没有完善有效的退出机制使市场中风险大,本应该退时的股票不能及时的退出。而完善的退市机制能够使得不能满足继续上市交易的公司推出市场,将系统性风险分解为非系统性风险,有效提高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率,优化市场投资环境。

(三)退市机制有利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在上市公司出现违规违法等情况时,公司会不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导致股票的退市。会保证企业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证企业的合规经营。同时,缺乏退市机制将使市场缺乏法律约束,证券市场将难以长久发展。只有建立完善有效的退市机制,并严格实施退市制度,使证券市场真正的建立法律基础之上,才有可能使得投资者和企业更加成熟,才有利于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

二、成熟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美国股市的借鉴

在制度完善的市场中,上市公司企业退市是股票运行周期中重要的一环。根据数据显示,仅2009年,纽交所就有212家公司退市,相对应的,该年度上市公司仅94家。同样的东京证券交易所有78家退市,德国证券交易所61家退市,伦敦证券交易所385家退市,其当年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23家、6家和73家。在这些国家的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不仅仅是进入市场,同样重要的还有退出市场。此时证券市场的退出机制就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此我们选择美国市场来进行研究。

(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的退市标准。纽约证券交易所对在其上市的公司提供了详尽的退市标准,这些标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其上市公司是否满足退市条件的主要指标包括:股权分散程度、股权结构、经营业绩以及资产规模等等。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将其退市标准分为了数量和非数量标准,在其上市的公司一旦无法继续满足其持续上市数量标准和非数量标准,交易所就会暂停或者终止该公司股票在交易所继续交易。

(二)纳斯达克市场退市程序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退市程序采用的是聆讯制。2000年网络泡沫的破裂导致了纳斯达克指数从一路下跌,仅6天就下跌将近9个百分点。最终导致了近80%的股票下跌达80%,近40%的股票退市。这使得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终止了程序化的退市机制。自2003年以来,纳斯达克市场平均退市率在8%左右。当一只股票不再满足继续上市交易的要求之后,交易所的主管部门将通知公司其股票将被退市,并告知其所拥有的权利,如果公司不认同交易所的决定,其可以选择向上申诉,直至美国证监会。

三、美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对我国的借鉴

以上我们选择了美国主要的两个股票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来进行研究,其分别代表了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这两个证券交易所制定的退市标准和退市条件较为严格,不仅仅提出了对公司持续经营的指标,同时还设置了反映市场变化的指标。这些退市程序安排使得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监管者能够更有效地工作,使市场能够公平、有效率地运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在退市程序执行过程中,美国证券交易所作为执行主体,将退市工作的执行作为其日常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当股票符合退市条件时,证券交易所可自主决定停牌,并进入退市程序。只有当上市公司对交易所决定有异议时方才提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介入。这种安排使退市执行非常有效率,同时避免了行政过度干预。并且在美国证券市场为退市股票安排了场外交易市场或三板市场,股票退市后可继续交易,这种安排保证了股东权益。

参考文献:

[1]陈广胜,刘大勇,王慧颖.浅议股票退出机制建立的作用[J].北方经贸,2002,6:63-64.

[2]党胜利.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5,2:210-211.

[3]刘乐乐.中美退市机制比较[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9:37-38.

无解,这是薄膜键盘最常见的键位冲突问题,原理就是薄膜键盘为了降低成本,不可能为每个键都设计一条走线,都是好几个键共用一条线,平时的办公打字什么的基本不出会问题,但游戏就不一样了,你同时按下那么多键,碰上键位冲突再正常不过了,在同个键盘上双打,这个问题更加突出。想解决这个问题,只能换高端的键盘,现在比较好的专为游戏设计的薄膜键盘也解决了这个问题,但都很贵。钱多的话,机械键盘和静电键盘都是最好的选择,但非常昂贵,一个最低端的机械键盘都是四五百元,好的上千,静电电容键盘更是天价,一个广受追捧的RF101,卖到1800元左右。反正这个问题只能通过换键盘来解决,这属天生缺陷非人力所能为之。

加强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 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 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 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3.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外部金融监管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的银行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各国都比较重视金融业工会组织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4.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转移、扩散不可避免。金融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进行合作与交流。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二)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确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金融监管更具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1.分业监管与多头监管并存,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监管绩效不够高首先,我国实行“一行三会”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在该体制下,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一些监管部门如主要管理国债市场的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市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外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一起.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的情况下,行业监管区隔和多头监管的并存,往往导致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难以避免,在金融混业经营环境中尤其如此。同时,机械的“分业监管”、“多头监管”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严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不仅易于积聚同质风险,而且也不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机构产权监护人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相对薄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难以形成,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未能转化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从而使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提高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再次,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本身也存在监管经验不足、监管内容和手段不够规范等共性问题,金融监管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难以保障。而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合作与跨行业并购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必将大大降低以金融行业划分为基础的分业监管体制的绩效。2.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首先,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完备、系统性不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等法律形式构成的。一方面,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缺少针对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设计,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当前已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的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它们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其进行规范。很显然,长期的法外运行,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在构成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的彼此之间甚至存在重复或冲突现象。这些都势必影响到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监管行为的公信力。其次,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对市场准入、市场稽查、市场退出、谨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经有所涵盖,但大多是原则性的简单规定,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以市场退出的法律机制建设为例,尽管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法的相关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而使其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决,弱化了法律在市场退出过程中的规制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而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征信机构的法律规制机制、金融市场同业组织及其自律机制的法律设计的缺失更加凸显了我国金融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领域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在另一些领域缺位的现象。二、造成金融监管不足的原因(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四)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五)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六)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三、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不足的完善对策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体制建立的,采取了分业经营和多头监管模式”,其对于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危害,促使我们在反思美国金融监管缺陷、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同时,不得不认真研判我国金融监管今后的走向。我们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勇于开拓,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一)在分业监管的现实基础上,逐步趋于目标导向的统一监管模式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都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国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广度与深度都还不够,分业监管体制总体上符合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状况,对统一监管的紧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开放的比例和规模也非常小,国际合作多限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是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过程中,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畅通的途径。而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分业监管的弊端,短期内则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现象,逐步进行完善。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如房地产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单纯的分业监管体制将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必将建立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导向的统一(混业)监管模式,这样有利于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监管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机构影响市场稳定的行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金融创新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央行对全社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创新和准金融业务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二)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目标监管,其核心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专业知识和信息,判断最新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领域,及早发出预警信号。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和现代化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控制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对金融违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非现场检测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自身行为的影响,非现场检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加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在保持分业的基础上加强各监管机关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针对金融业必将实行混业经营的趋势,未雨绸缪,为金融监管实现混业监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权力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法制的调整和规范作用实现的。金融监管的绩效与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以及质量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面临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金融混业经营等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顺应金融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具体而言,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加强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1.要及时完善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律制度,制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能够涵盖所有的金融业务,具有严密性、配套性和协调性。尽快制定已经出台金融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问题,以法律形式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及具体措施, 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监管需求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适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我国金融监管立法空白。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对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再次,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兼顾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实现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金融业务的有效监管;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交流与发展。3.要转变监管理念,将谨慎的风险监管确定为央行监管目标,对金融机构法人以风险监管为主,实行并表监管,对其分支机构以合规监管为主。4.要实现监管方式由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的转变,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风险监管,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减少金融管制,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违规,保持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三) 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我国目前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适应后WTO 时期的监管需要,应加强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一是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二是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三是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应补充监管主体,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以同业公会充实法定监管主体和完善监管,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权力的滥用。(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 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再次,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国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的联系,严格审查外资银行的经营水平,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严格审查其拟任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散。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监管准则、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大力提高监管水平。(五)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中介力量进行监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我国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工会在行业内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受现阶段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因素制约,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与实际情况总存在误差。应该借助社会审计等部门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强化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社会检查与监督机制。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跨境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征信市场的研究论文篇三 《我国征信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信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已逐步走向成熟,征信体系初见成效,且市场化运作模式基本形成。但由于传统的信用观念影响,政府、银行、企业、个人对征信市场的标准化发展在认识上重视不一,操作上“摸石头过河”,因此,我国的征信供给市场不规范,征信需求市场不成熟,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为推动征信体系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对征信供需两大市场进行基础性的培育和规范。 关键词:信用;征信市场;征信体系 我国征信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虽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信用中介机构仍然处于步履艰难的窘境。究其根源在于全社会缺乏信用观念与政府缺乏信用法制而伴生的整个市场的征信产品供给与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如企业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普遍淡薄、社会其他主体大多缺乏利用信用产品来保护经济交往中利益的意识。特别是在结束计划经济体制之后,我们还是习惯于操作政府信用需求,不自觉地导致政府信用需求挤出企业特别是个人的信用需求。其表现就是企业离不开银行贷款、银行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因此,如何淡化政府信用需求,稳定企业信用需求,启动个人信用需求,从而推动征信机构、征信产品、征信从业人员快速健康发展,就成为建设社会征信体系的一个重要问题。本课题分析了征信供需市场的培育与完善和两大市场的协调与管理问题,以期对我国征信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提供有限的参考。 一、征信供给市场的培育与完善 (一)我国征信供给市场现状分析 1.征信机构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征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一些私营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已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同时,也是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它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一套全面的、综合的信用档案,连接了所有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截至2006年12月,已为460多万户贷款企业和近5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4800多万自然人拥有信贷记录,收录的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占全国相应贷款余额的90%左右。 私营征信机构主要是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即狭义上的征信机构。目前我国私营征信类公司的总体规模普遍较小,几家规模比较大的征信公司,如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等,其年营业收入也仅有几千万元的水平。目前我国征信机构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信用征集和调查公司正处于探索阶段;资信评估机构发育缓慢;信用担保机构存在较大的风险;资产评估机构公信力度较低。 2.征信产品的供给状况。 从供给的角度来看,资本征信产品、企业征信产品、个人征信产品品种较少、普及率低。 首先,各金融机构之间还没有建立一套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于同一企业各金融机构内部评级结果差距很大,同一企业在不同金融机构常常具有不同的信用等级,这种评级结果在金融机构之间互不认可,不具有可比性,使得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难以准确判断。对相同事物的不同描述造成了征信体系建设中各系统间互联互通困难,对数据加载整合造成了很大障碍,降低了征信系统的数据质量,影响了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信用报告无法全面和客观反映被征信主体的信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信产品供给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其次,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采集普遍单薄。2006年11月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对渭南市县级金融征信系统的一份调查显示,目前渭南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只能反映客户在信贷方面的内容,数据的采集也只是与金融部门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客户群,因而很难独立成为征信产品。 同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更新也比较慢,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在调查中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宜川县支行和定西市安定区支行都承认,一些县人民银行仅仅通过年审完成数据库的信息更新,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无法核实。渭南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认为,目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质量难以保证,部分信息更新与企业变化脱节,不能及时反映企业财务、资产等情况。如渭南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企业财务状况的数据一般是在办理贷款卡、发生信贷业务以及每年4至6月贷款卡集中年审时进行登记的,大多数企业每次相隔的年审时间为一年,而企业财务的变化却是频繁的,这使得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的财务数据与企业真实财务状况有较大偏差。 再次,商业性的私营征信机构采集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由于信息公开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而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征信机构采集信息难度大、成本高,严重阻碍了征信机构业务的开展和产品的普及,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规,强制性规定掌握征信数据的各机构和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有关征信数据,并严格控制信息公开的种类、传播范围和准确性,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3.从业人员的管理状况。 征信人员是征信事业的关键,征信报告初级资料的搜集、报告的撰写、公司印象的产生及公司利润的来源均依赖于征信员的认真工作。因此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优劣自然也会影响征信品质的好坏。 征信工作的本质是以现有的数据探求事物真相,预测未来趋势。技术范围颇为广泛,涵盖会计、统计、经济、货银、企管、国贸、税务、市场、行销、商事法及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征信工作已形成一种专业工作,不仅初入门者需要训练培养,而且随着社会的变迁,科技日益发达,征信技能不断更新,征信从业人员须不断接受新信息,高效完成工作。而我国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人数最多的公司也仅有几百人,通常为几十人,有的征信公司仅有几个人,而且这些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更少。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征信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征信供给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1.征信机构的专业化。 我国的征信机构应该以国际性征信机构为标准进行完善。如,益百利(Experian)和艾可飞(Equifax),这两个跨国公司都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和 网络技术 ,对数据进行集中处理,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数据中心并异地备份,数据每月进行更新。两个公司对于信息数据的处理在技术上是自动完成的,以防止人工干预出现错误,防止违法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两大公司通过对收集数据的加工处理,为金融机构和零售商有偿提供信用产品及服务,主要是提供信用报告。 同时,利用对数据的深加工,帮助金融机构和零售商更深入地了解客户和开发有利润潜力的客户,进行目标营销;利用其先进的信用评分技术,帮助金融机构和零售商快速处理客户申请、准确决策;利用其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提供特定服务,向外进行技术扩张。再如,美国的信用局,专门从事个人信用资料的收集、加工整理、量化分析、制作和售后服务,形成了个人信用产品的一条龙服务。我国的征信机构也应该就信用信息的收集、信用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形成一套科学的体系,即:建立起信用资料的收集和登记、信用数据的加工处理和信用评估、信用产品销售使用的系统工程。 2.征信产品的标准化。 征信标准化建设是征信业高效率发展的平台。征信标准化的目的是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规范征信业务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因此,涉及信用信息采集、使用以及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如涉及企业身份登记及个人身份认证、信贷、企业信用、产品质量、社会保障、公积金、纳税、法院执行、通信缴费、学历等信息的机构以及信用调查、信用评级等征信机构。 2006年11月21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包括征信数据元标准在内的5个标准,其中征信数据元标准为系列标准,包括《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及《征信数据元企业征信数据元》,人民银行2006年11月21日发布的是该系列标准其中的两项。《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是指导性标准,结合征信业务特点,对征信数据元的基本概念和结构、征信数据元的表示规范以及特定属性的设计规则和方法进行规定,明确了征信数据元的动态维护管理机制,为指导征信机构或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报送或使用机构编制征信数据元目录提供了统一的方法和指南。《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按照《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个人征信市场所涉及的基础性、通用性数据元的定义、计量单位、表示等18个属性进行了统一规定。并且,为发挥征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的作用,人民银行优先开展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的制定工作。 为进一步实现征信业的国际化、标准化,《征信数据元企业征信数据元》等国际性标准应逐步出台。主要涉及:数据元及代码标准、数据包格式标准、信用数据交换统一接口标准、分布式自治数据库统一检索技术指导标准、分布式应用服务访问指导规范、征信数据交换质量过程管理规范、征信数据安全过程管理指导规范等。另外,鉴于国内可能出现较多地方性征信系统的实际情况,应制定征信系统建设指导白皮书,指导各征信系统的建设,从而保证各系统可以有效地与其他征信系统衔接。 3.从业人员的现代化。 社会各界委托征信机构提供征信资料,主要是希望透过征信机构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以其专业知识及作业方法,对企业及个人往来客户经调查分析后,提出评鉴意见,作为信用管理的依据。且专业征信机构因处于第三者立场,对委托征信及被征信公司均无任何利害关系,所搜集到的资料能客观公正地分析,使企业交易更有保障。而信用的探讨、分析与评估判断,则依赖征信工作人员求真、求专之精神、敏锐的警觉性及观察能力,缜密的分析与熟练技术的应用与丰富经验之配合。至于如何巧妙运用,与征信工作人员的素养关系重大。因此,征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且应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征信人员应该通过职业培训分为初级征信人员与中、高级征信人员。初级征信人员必须达到高级商业学校程度,或大专程度(曾修习会计、商业、工商管理等有关课程者)。目前的征信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训练,训练的方式,应该除了由征信事业或企业内部的主管对员工集体教育及个别辅导、工作会议研讨、举办企业内部演讲会等的内部训练以外,外部训练也十分必要,包括国内、外院校进修及其他外部训练机构,或选派优秀人员赴先进国家同业考察、研习业务等。 针对初级征信人员,应由专门负责单位编列年度训练计划,适度为员工建立一套完整的职业前程发展计划,定期有系统地培育员工,提高其实务处理能力,以提高人力资源的品质。相对地,针对中、高级征信人员的训练,则以不定期训练为主,可视业务需要随时调整、训练或派赴训练机构训练,增强其对社会关系错综变化的应变能力,提升其经营理念层次。 二、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一)企业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1.企业征信需求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推动企业广泛使用信用产品没有足够的引导,更加上经济发展水平对企业征信需求拉动不够,因此,我国企业信用仅在大城市大企业有所发展,相当部分的中小城市及中小企业信用能力还不强,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无从谈起。根据国外的经验,经济发达程度与征信成熟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即,经济越发达对征信的依赖程度就越大,而征信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从国际上看,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企业信用的巨大潜力才会被发掘出来。2005年我国GDP刚刚超过18亿元,人均1400美元,远远低于该标准线。 另外,企业对征信的作用认知程度较低也是企业征信需求市场得不到较好发展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间接融资几乎垄断了企业的资金融通市场。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主体是国家,企业贷款靠关系、走后门、凭计划,企业的信用意识缺失。中小企业在银行的贷款比例极低,更是缺乏信用意识。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银行风险的暴露,金融监管的加强,银行体制的改革,使得企业的信用意识有所加强,但被信用机构征集信用的正确理念并没有树立起来。对征信机构缺乏了解,对征信公司的调查报告将成为企业开拓新客户、提供信用额度的重要衡量指标认识不够。相反,由于一些企业信用程度低,即会把征信报告当作“黑名单”,对征信持消极态度。这也是各国征信业发展的历史足迹。如,上世纪初日本的征信业,企业对于早期的信用调查普遍持警惕、排斥、拒绝态度,其中不乏将调查员拒之门外、侮辱谩骂等行为,表现出社会整体的不信任感。这一局面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而在今天,经过无数次市场洗礼,企业已普遍认同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其作为参与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态度转为谨慎警惕、理解和配合。一些企业甚至希望接受信用调查,以便通过征信公司的信用调查网络,向客户、金融机构展现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开拓潜在客户,获得优惠贷款。而国内企业对自身的信用信息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规范的管理机制。 2.企业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各类企业都在大力倡导正确的信用理念,但信用信息规范的管理机制却没有建立起来。企业自身的信用信息规范的管理机制既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建设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不可或缺的前提。从西方征信体系完善的国家来看,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一般都建立了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内部征信制度既能服务于企业赊销业务的发展,也有利于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从而可以充实与完善社会征信体系。这种制度一般要求企业建立相对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制定信用政策,对每一笔赊销业务进行前期、中期、后期管理。 但是,建立企业内部征信制度,首先要有相应的法律支持。我国在有关征信法规制定中要考虑为企业内部征信发展提供法律环境。资料是企业内部征信关键环节。法律应当授予企业方便、快捷地获得赊销对象信用信息的权利,并划定较宽松的资料收集范围;应当允许企业从政府部门、专业征信机构获取其债务人的信息;应规定债务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另外,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立。针对社会信用意识差,传统观念强的状况,政府应采取试点、树立典型,介绍经验,开动宣传舆论机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使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加快建立起内部征信制度。 (二)个人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1.个人征信需求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导致个人信用利用程度不高。个人信用消费仅在大中城市有所发展,相当部分的中小城市个人信用消费能力还不强,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无从谈起。目前,除了东部沿海城市和中、西部部分省会城市经济较发达外,我国大多地区经济水平较落后,尚不具备大范围发展个人信用的经济条件。 第二,政府对个人信用征信的引导与规范不够导致个人征信的有效需求不足。1999-2000年,我国相继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规定》等法规,但这些法规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都较差,更没有对较为关键的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传播进行规范。此外,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等相关 政策法规 尚未出台,影响了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 第三,传统观念直接影响个人信用征信的有效需求。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居民“量入为出”的消费习惯根深蒂固。尽管在一些大中城市,人们的消费观念正在发生变化,一部分人已突破了“零信用”记录,但大多数人仍然对个人贷款持谨慎态度,而储蓄率却高达39%。并且个人还持有相当数量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这些都是重要的个人信用资源。理论上说,18万多亿元的个人信用资产足以产生巨大的个人信贷需求,促进消费信贷的增长,而当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个人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例约为2%-3%,在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较好的上海也仅有10%,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30%的比例。庞大的个人信用资源被长期闲置,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第四,个人信用资料不全导致个人征信的有效需求不足。目前我国居民能够提供的个人信用文件主要有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人事档案和个人财产证明(如存款凭证、实物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证明等)。前三种文件仅能说明个人的自然状况,第四种虽然与经济有关,但它仅提供了某一时点个人存款余额和实物资产情况,并不反映个人收入多少、来源及可靠性,也不反映个人债权、债务状况及守信状况。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个人基本账户制度,个人收支和债权债务没有完整系统的记录,个人信用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料十分缺乏。另外,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记录进行系统的收集记载,普通居民普遍缺乏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档案一片空白,个人征信成为“空中楼阁”。 第五,个人信用资料的分割封锁降低了个人征信的有效需求。目前,我国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原材料”,要么掌握在公安、法院、人事、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政府相关的部门中,要么掌握在银行、公用事业单位、通信、保险等非政府机构,处于极端分散的状态。同时,这些部门和机构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条块分割情况严重,制约了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步伐。 2.个人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 首先,发挥政府部门作用,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推动个人信用信息的建设。当前,我国尚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状况都不是很理想,单独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建设是行不通的,必须重视和依靠政府支持,发挥政府在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优势,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建设的快速发展,提高其有效需求。 其次,营造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环境,提高对社会公众隐私权的保护。借鉴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等,制定类似的法律,全面保护个人隐私权。该法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保护被征信者的知情权,即征信必须取得被征信者同意; (2)合法性,即征信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以合法手段取得; (3)客观性和时效性,即信息的收集应以事实为基础,进行客观、公正的描述;被征信者有权消除错误的、过时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保密性,即信息服务对象必须是根据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使用信息资料,不得随意向第三者泄密; (5)对征信中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处。 再次,立足全民,培育良好的诚实守信社会风尚。个人信用征信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民的参与,要做好信用知识普及工作,加强全民道德教育,向社会大众宣传、普及信用知识,要注重个人信用的培育。良好的个人信用是一种经济资源,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信用已经成为一个人在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个人信用的培育重在日积月累。日常生活中将不用的钱及时存入银行、使用银行卡刷卡消费、按时归还贷款、避免信用卡恶意透支、按时交纳各种税费等等,都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信用评分,有利于个人信用的培育。 为使我国征信市场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大力培育征信供需市场的同时,必须努力解决征信的法律法规问题、征信市场监管问题、行业自律不足问题等,实现征信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 猜你喜欢: 1. 金融诚信论文 2. 关于市场与金融的3000字论文 3. 关于市场经济诚信论文 4. 关于个人信用管理论文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我国原有的市场监督管理,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职能进行研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过程中,开始重视了市场监督管理的研究,但目前的研究,大多是从市场监督管理的某项职能出发或是对某类市场的监督管理进行专门研究,很少有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的秩序保证的角度进行总体性研究。 目前待解决的难题之一,我国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规律和总体性的研究难以深入。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主管部门的原有职责,发展演变为分别负责对某市场监督管理。由于行政管理体制而导致只局限于分类市场的研究,而缺乏对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规律的研究,缺乏对我国市场监督管理总体性的研究。 难题之二,如何对我国市场监督管理总体性的研究。与经济主管部门在市场监督管理上的职责衔接。国务院三定方案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总要职责之一,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市场执法机关;而各个行政主管部门又代表国家行使对其所负责的该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在完善市场体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使之成为一个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是改革实践提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本项目研究将努力探索市场监督管理各项职能的内在联系和监督管理各类市场的一般规律,提出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新构想。本项目将着重研究: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趋势研究;市场监督管理的科学内涵及主要构成要素;市场监督管理微观基础研究;商品市场监督管理研究;生产要素市场监督管理研究。 此项研究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市场监督管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因此加强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的研究,不仅对于培育市场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可以对市场监督机构设置及管理实践有一定指导意义,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此项研究预计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我国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规律及总体研究伤;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内涵的研究;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新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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