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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6-30 10:33:14

资源税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调查研究 【摘要】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中央基于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 弱、以及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等基本国情,主动作出的战略部署。国际经验表 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水平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 点应当是,建立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走集约化的城市化道路,形成可持续的 消费模式。为此,该用价格杠杆的要用足、用好,该用制度的要建立健全,该用 技术的要不断创新,促进增长方式和结构转型,争取实现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节约型社会;资源节约;可持续性发展;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中央接连出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系列政策、措施。胡锦涛、温家 宝等中央领导频频发表讲 话,从战略高度阐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义。建设节 约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既是落实科学发 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在生产而不在消费 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瓶颈, 使中国社会各界深感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紧迫性, 但是应当怎样建立节约型社会,首先需要从认识上搞清楚一些问题,所制定的政 策才会有较强针对性。节约资源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生产,二是消费。从 生产方面节约资源,主要是要在生产过程中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从消费方面 节约资源, 则是要求人们要减少对各种产品的消费。 对于生产和消费这两个方面, 哪个应该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呢? 我认为是生产而不应是消费,因为追求消费水平提高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如 果从消费入手要求居民减少各种产品的消费,从另一个方面看,无疑于是在提倡 “清心寡欲”的生活,这与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是抵触的,不会得到广大人 民群众的支持,也不符合我们要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从国外看,日本是发达 国家中资源利用程度最高的国家,是“节约型”社会的典型代表,但这并不排斥 日本每千人的轿车拥有率超过 600 台。所以,不能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与不 断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的目标对立起来。 当然还是要培养居民的节约意识,鼓励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的 习惯,但这属于道德和教化的范畴,与采用税收、信贷、价格、法规等手段,强 制限制居民消费的水平和领域是不同的。 有人说为什么不可以用税收等经济手段 限制对大型住宅和大排量汽车的需求呢?由于税收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加大对消 耗资源多的消费品的税收,当然能抑制对这类产品的需求,但是,如果市场价格 已经可以反映出资源的稀缺程度, 消费者自然可以从自己的收入水平和与产品价 格对比中作出理性选择,例如最近由于汽油涨价,有关调查已表明,许多消费者 认为如果每升价格超过 4?5 元钱就会放弃买车的打算,或者是选择小排量车型。 所以只要市场价格机制是有效的,政府就没有必要通过干预价格形成来影响消 费。 中国目前在生产中的浪费随处可见, 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使用中的设备技术落 后以及企业规模过小,致使中国在钢铁、水泥、电力,机械、建筑等等许多生产 领域,每单位实物产出量所消耗的能源和原材料水平,都大大高出发达国家的平 均水平,因此在这方面有着巨大的节约潜力。所以,建设节约型社会绝不仅仅是 个观念问题,更重要的是个物质基础问题,要通过立法和经济手段,强制报废一 批落后的生产设备,采用财政补贴和国家对贷款贴息的办法,以及加速折旧的办 法,支持企业尽快淘汰和更新设备。还要严格限制企业所使用设备的技术水平与 规模水平,大力提倡规模经济。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实现现代 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者相辅相成。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人们将经济活 动强度控制在自然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之内, 从生产到消费的每一个环节都使 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使污染物产生量最小化,使废物得到无害化的最 终处理。节约本身就是提高资源效率的重要途径。节约资源可以减少生产和消费 过程中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支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没有资源节约就不能减少废物排放,也就谈不上环境友好。另一方面,保护环境 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优良的环境既是发展的目标,又是 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 我国人口众多, 资源相对不足, 耕地、 淡水、能源、铁矿、森林等的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 1/3 或 1/2。随着 新一轮经济高速增长和人均收入超过 1000 美元后的消费结构升级,资源约束和 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环境污染严重,已经影响到生产 发展和人民生活。有关预测表明,到 2030 年我国人口约为 15 亿,需要生产(包 括进口)7 亿吨粮食以满足需求;如果人均能源消费 吨标准煤,总量将达 38 亿吨标准煤左右,成为届时全球最大的化石能源消耗国。如果我们继续走大量生 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发展道路,不仅资源供应难以保证,环境容量也 无法承受。 我认为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1. 抓好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 点工作。建立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应将重点放在结 构调整上;因为结构调整及城市化模式转变带来的节约才是最大的节约。走集约 化的城市化道路。 重点发展“紧凑型、 组团式”的城市群, 发展绿色建筑和节地、 节能、节材、节水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污染处理设施,提高其运转效率, 让人民有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2. 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这是统一 认识、协调步伐的重要保证。实现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应有合理的制度安排、正 确的政策激励和法规约束、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适用的技术支撑以及必 要的资金支持,这些都需要通过发展规划来落实,通过全面改革与配套措施来推 进。3. 完善节约型社会的制度安排。制度安排是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建立健全有关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并完善经济激励与行 政强制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制定和实施强制性的行业、产品的资源能源消耗或效 率标准体系。当前,应优先制定或完善资源定价机制,资源环境绩效标准和标识 制度,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行业及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度和绿色采购制度。 4. 加强宣传教育, 形成政府、 企业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的伙伴关系,也是世界各国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对策。各 国首先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有效的合作伙伴关系和良性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让公众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 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发挥各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共同为提高资源使用 效率和保护环境而努力。 此外,还要广泛开展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中小学生 的资源忧患意识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1.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 年 2.陈欣 《节约型社会中消费伦理观探析》上海综合经济, 2004

一、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实施征收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

1984年9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提出矿产资源税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确定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七大税目,从1994年起实行“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资源税制,对开采七种资源品的企业不论盈利与否都征税。

1994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规定开采矿产资源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实行征收资源税费制度,对于实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调整矿业经济关系、推进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矿政管理,对于矿业市场建设和矿业经济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目前实施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已不适应矿业经济发展,不利于发展方式转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世界矿业市场新的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剧增,现行的资源税费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不进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很难推进矿产资源价格改革,进而影响市场发挥配置矿产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利于发展方式的转变。

作为对矿产资源耗竭的补偿及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的维护,征收资源补偿费,现行制度规定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不是从量计征,不与耗竭资源量挂钩,而且费率不变,费额偏低,矿产品价格翻倍上涨,而资源补偿费率平均仅为,不能充分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及对耗竭性资源的等量补偿。

资源税现行制度从量计征,征收范围窄,税额偏低。从量计征不能体现资源禀赋的差别,不能反映市场资源产品价格和资源型企业收益的变化,过低的税赋与资源的稀缺状况不相吻合,必然导致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近几年矿产品价格飙升,开发矿业成本偏低,利润很高,从事资源开采的企业和个人收益较高,造成行业分配不均。

现行资源税费没有设置征收对生态破坏补偿的收费,造成在资源开发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不利于国家开发资源保护环境的方针贯彻执行。

现行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不利于改变过分依赖资源投入,依赖出口(变相出口资源和劳动力)的状况,不利于矿山企业追求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转变发展方式。

1999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资者和矿业权人,申请探矿权证、采矿权证,缴纳使用费,现行制度规定使用费偏低,是造成圈而不探、炒矿业权的重要原因之一。

《办法》中规定收取的价款,是指过去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通过出让获得的补偿费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都是以资本形式投资,原“价款”概念已无实际意义。但近年来“价款”的概念在演变,范围在扩大,以致所有探矿权、采矿权都收取价款,而且数额越来越大,远远超出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际是炒卖资源。近些年对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不加区别的一律实行招拍挂,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矿业权的炒作。所谓矿业权一级出让市场实际上是政府配置矿业权的形式,只是采用了市场化手段。而政府是矿产资源所有者代表,又是矿产资源管理者,但不少地方政府经营矿业权,集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于一身;而真正的市场配置,即所谓二级转让市场没有完全形成,制度不健全,规则不完整,黑市交易,造成混乱。矿业权的价值归投资人(不同所有制的矿业权人)所有,矿业权的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充分发挥中介的作用),市场才能对配置资源发挥基础性作用。

三、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进而推动矿产资源价格改革,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其中一个重要因素靠资源投入,出口的相当部分是变相的资源出口和劳动力出口,这种发展是不可持续的。转变发展方式,必须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扼制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的消耗,进行资源性资产价格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措施是矿产资源税费改革。

21世纪伊始,世界矿业市场繁荣,矿产品价格骤升,是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的大好时机,我们没有适时进行矿产资源税费改革,丢失这一有利时机。

中央新疆工作会决定,今年6月1日启动了新疆矿产资源税改革,明确扩大范围,从价计征,提高税率(5%)。今年7月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中央决定矿产资源税改革扩大至整个西部地区,这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税改革拉开了序幕。

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阶段,要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作为矿产资源行业的主管部门应会同财税主管部门在矿产资源税费改革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首先是合理设置税费,处理好矿产资源所有者和矿产资源投资人(勘查人和开采人)的关系。

对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通过征收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体现。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资源性资产耗竭的补偿,是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征收与耗竭资源量(储量)挂钩,不论盈亏与否,从量计征。将耗竭的资源性资产转化为货币性资产。消耗了资源性资产而换来等量的货币性资产,保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子孙后代。参考国际水准及资源稀缺程度,确定浮动费率(矿产资源的价值用补偿消耗等量的自然资源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计算——“效用价值论”),进行征收。

征收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作为资源性资本在生产经营中的级差收益的调节,要从价计征;要扩大范围,基本全覆盖;要反映资源禀赋差别和经营水平高低,确定浮动税率。

资源税费改革会导致企业使用矿产资源成本上升,矿产资源产品价格上涨,这样一方面可抑制企业浪费资源行为,促进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制度创新降低成本;另一方面矿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消费价格上涨,可促进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进而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至于会不会加大通胀压力和预期,要对社会承受力进行预测,运用好浮动税、费的杠杆。

对勘查、开发投资者(矿业权人)的利益体现,一是经营矿业权的收益,二是开发矿产资源的收益。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是申请探矿权、采矿权时需要缴纳矿业权使用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

矿业权使用费要适当提高。要与矿业权设置相配套,要有利于制止圈而不探,炒卖矿权行为。

设置生态环境补偿费。按矿业权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及不同勘查开发阶段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进行补偿。这是开发资源,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

矿业权的价值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和交易。过去国家投资形成的矿产地收取的“价款”归国家;今后国家投资找矿按政企分开原则,必须投到国有企业(包括企业化的地勘单位)或股份制企业中作为国家股本,在矿业权转让市场上,矿业权价值由市场决定,不同所有制的矿业权人在矿业权市场上平等交易,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国家职责在于完善市场,健全中介,管理好市场。

矿产资源收益分配,要处理好中央、地方和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利益,既要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利益全民共享的宗旨;要处理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的关系,还要处理好开发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关系。

(原载《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专家建议》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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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是社会交往不断发展的产物,是社会交往不断趋于规模化、标准化、程序化、清晰化、精确化和条 文化 的结果。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政治论文格式参考文献,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政治论文格式参考文献 一、论文格式必须包含如下六大要素: 论文标题、论文作者署名及其单位、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摘要及英文关键词、论文正文,最后是论文的参考文献。这是论文格式的六大要素,是任何论文都必须要包含的内容。 此外,在不同学术领域,其论文还有其他一些内容,比如论文致谢、论文封面以及 毕业 论文要写明指导老师等。 最后,不同的学术研究或者编辑出版机构,对论文格式也有自己的一些要求。 二、论文内容必须按照论文格式要求进行编辑排版: 论文除了要包含如上六大要素之外,还有按论文格式要求对论文内容进行编辑排版,比如纸张大小、标题居中、段落缩进、列表编号、字体字号等。在信息化时代,这个要求更为迫切。 论文格式化之后,内容条例清晰,结构一目了然。 政治论文参考文献 政治安全与政治体制改革 在民族国家作为国际交往和处理国内事务首要主体的条件下,国家安全尤其是政治安全,不仅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而且直接关系到每个国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当前中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相互交织,维护政治安全,保持政治稳定,对于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对于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治安全及其影响因素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国家主权、领土疆界、民族尊严、意识形态、价值文化、国家制度和权力体制等方面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自主,并免受各种干扰、侵袭、威胁和危害的能力和状态。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最根本的象征,是国家利益的最高目标。只有当政治安全获得保证的条件下,才能有效地谋求和维护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等其他领域的安全。一般认为,政治安全的内涵主要包括国家主权安全、政治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政治秩序安全等四个要素。对于中国来说,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实现政治安全的根本保障。政治安全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其他领域的安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中经济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的组成部分),对政治安全产生着尤为重要的影响。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经济出了问题,政治也会出问题。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看,在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矛盾比较尖锐的情况下,由天灾导致的饥荒和民不聊生,往往会成为引发农民起义的直接原因。从西汉末年直至清朝中后期,历史一直围绕着经济领域的治乱循环为轴心旋转着。即使是现代社会也难以逃出这条铁律的规制。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使印尼经济陷入困境,引发政治危机,导致统治印尼32年的苏哈托政权于1998年倒台。同样,南美的庇隆、皮诺切特、藤森等政权兴衰乃至苏东剧变,其动因也都在于经济领域的危机。有鉴于此,邓小平在 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 经验 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改革只有死路一条”等论断,明确指出了经济发展对于保持政权稳定和政治安全的决定性影响。当然,另一方面,政治安全问题也可能反作用于经济安全领域,这在苏东剧变以来的原社会主义国家、近年来的泰国、菲律宾以及突尼斯、埃及、利比亚、叙利亚等国家的现实政治中都可以找到很好的反面例证。总之,在思考经济安全与政治安全的关系时,完全可以将其视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投射。 意识形态既是政治安全的组成部分,也是影响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任何一个政权,除了依靠国家机器和经济利益两手来维系,统治阶级倡导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能否为多数民众接受和尊奉,也是保持政权稳定的重要因素。清代学者龚自珍有句 名言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说的就是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对政治安全的重要影响。毛泽东说,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是要先造成舆论,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于每一个执政党或执政阶级而言,能够产生立竿见影功效的是暴力工具和直接与民众自身相关的经济利益要素,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可能是最不容易引起足够重视的政治安全要素,因为政治安全的积极影响是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形式反映出来的,需要长期持续的资源投入和对政治文化、社会舆论前沿的跟踪和引导,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历史上许多执政集团丧失政权是始于丧失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或公信力。 二、人民利益与政治安全 决定一国政治安全的根本因素,是人民的拥护和支持。那么,一个政权或执政党如何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呢?说到底,就在于它能不能给人民带来利益和福祉。如果能带来利益,人民就拥护,政权就巩固;如果会损害人民的利益,人民就反对,政权就不稳固。我们可以从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发展中加深对这一规律的认识。 1949年以前,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饱受帝国主义的侵略欺凌,国内政局不稳、战乱不止,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颠沛流离。摆脱任人宰割的屈辱地位,结束四分五裂的局面,实现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利益之所在。谁能带领人民实现这个任务,谁就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就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得到了人民的拥护。所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国家统一、政局安定以后,就要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人民迅速医治了战争创伤,国民经济得到快速恢复发展,整个国家呈现出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局面。但由于受特殊的国际环境影响,加上极“左”思想在党内泛滥,党的八大制定的正确路线没能得到有效贯彻。运动接连不断,经济建设受到严重干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能充分发挥出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 ““””,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了生产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够稳定快速发展,国家政治安全,从根本上讲,还是得益于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各项政策。 在人民富裕起来的同时,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持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在中国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一方面继承了邓小平使人民富起来的历史使命,继续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致力于解决富起来以后出现的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腐败现象蔓延等问题,保证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党的建设的创新发展,也是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创新发展。 如何在国家发展和人民富裕起来以后,让社会更公平、更和谐,人民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问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庆祝建党90周年讲话中,胡锦涛进一步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起来以后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在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只要始终坚持代表人民根本利益,防止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国家就能长治久安,这已经成为了全党上下的共识。 通过上述不同历史时期党中央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找出一条贯穿其间的红线——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体系中,以人民利益为最根本出发点,是党始终没有动摇过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党才可能克服那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在确保社会主义政治的人民性本质的前提下,不断夯实政治安全的基础。 三、政治安全与政治体制改革 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影响政治安全的因素,可以按矛盾性质分为两大类: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包括西方敌对势力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以及国内颠覆势力和国家政权之间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又可以分为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矛盾,以及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 显然,当前影响中国政治安全的重要因素,是人民内部矛盾。在改革开放30多年时间里,中国走过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道路,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使矛盾和问题在短期内集聚。应该说,这些矛盾绝大多数是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引起的,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导致的,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虽然这些矛盾是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如果不能引起重视并及时予以化解,就有可能不断积累甚至激化,同样会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影响中国的政治安全。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政治安全的一项根本任务。 而在人民内部矛盾中,对政治安全影响最大的,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从根本上讲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但在具体单位、具体问题上干群矛盾、党群问题是存在的。关键是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和干部要善于体察民情,及时发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并努力做好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及时化解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情绪。只要党和政府真正信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即使工作中有缺点和不足,也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谅解。 为了防止党夺取政权后蜕化变质,重蹈历史上封建统治者的覆辙,中国共产党人很早就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安全问题进行了探索。1945年,毛泽东在延安同民主人士黄炎培进行了著名的窑洞谈话。黄炎培提出,共产党如何跳出“其兴也浡焉,其衰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国家保证政治安全的根本途径,在于实现民主。毛泽东在窑洞谈话中提出民主,实际上包含了两层含义: 第一,人人起来负责。就是要真正让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也是真正的民主的含义。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也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党的十七大 报告 也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建党90周年讲话中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第二,人民监督政府。现代国家,特别是对于大国来说,除了在基层和一定范围内实行直接民主、协商民主,在整个国家层面,主要还是实行间接民主、代议民主,即人民通过行使选举权,将权力交给选出来的政党和民意代表,由政党组成政府,来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职责。任何国家要发展、要稳定,都离不开政府,离不开公共权力。但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腐化变质,损害人民的利益。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英国学者阿克顿提出:权力导致腐败,失去有效监督的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古今中外无数的事例证明,不受约束的权力,是腐败和暴政的根源,也是影响政治安全的根源。让人民监督政府,用权利制约权力,是防止权力腐化变质,危害人民利益,进而影响政治安全的最有效办法。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从中国的现实看,权力腐败、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已经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是当前社会矛盾尖锐、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的根源,并直接影响国家政治安全。遏制腐败,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安全,说到底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对于当前的中国来说,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解决权力来自人民同时又服务于人民的问题,解决权力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问题。一是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就要满足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愿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真正把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 渠道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制约权力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方面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强调政权内部的分权制衡;另一方面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用人民的权利制约政府的权力。为此,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既要学习借鉴世界各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经验,更要结合中国实际,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健康发展的保证。这里特别要强调两点:一是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并不矛盾,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从历史和现实看,在中国,只有共产党能够从根本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领导中国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从中国正处于剧烈变革的情况看,要保持政局稳定,更需要一个有权威、有力量的政党来领导,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二是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中,是否有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是衡量党的领导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在党的领导下,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提高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水平,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成功的现实路径,也是确保政治安全的关键所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看了“政治论文格式参考文献”的人还看: 1. 标准学术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2. 参考文献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3. 标准学术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模板 4.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国家标准 5. 2017届高校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参考文献 6. 参考文献格式学术论文

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来说,我们过去所进行的革命,都是为了改变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因为这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已经成为发展生产力的障碍,只有扫除这些障碍,才能使生产力得到继续发展。所以革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今天的改革,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生产力的障碍,所以改革和革命的目的一样,也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所以,今天的改革同过去的革命,在性质和目的上都是相同的,在这种意义上说,改革也是革命。“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从这种意义上说,改革也可以叫革命性的变革。”把我国今天进行的改革称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这是同我国的第一次革命相对而言的。我国的第一次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次革命的结果是,改变了旧社会的基本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政治统治,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没收了官僚资本,把它转变为国有经济;通过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地主所有制,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后来,我们又进行了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到了这个时候,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社会体制,解放了生产力,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所以,第一次革命的实质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变革,改变旧社会的基本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在基本制度的变革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体制与生产力的矛盾日益突出起来了,它逐步地由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力量转变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为了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必须改变原来的社会体制,进行社会体制的改革,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二次革命。所以,第二次革命是完成社会基本制度革命以后,进一步完成社会体制变革的这样一种革命。把改革叫做第二次革命,还因为改革是有风险的。既然改革是社会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涉及到了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调整,必然要带来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所以,发起改革,是有风险的,因而也是大胆的。但如果不这样做,前进就困难了,这是一件很重要的必须做的事。邓小平关于“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的科学论断,揭示了改革的目的和性质,反映了现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革命的理论,对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有关税收制度改革论文的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赵丽娟.所得税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07. [2]朱志瑾.浅议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核算变化.经济师,2008,10. [3]张浩波.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的核算.管理与技术,2007,04. [4]周晓东.企业所得税核算若干问题探讨.时代经贸,2008,0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税收法制进程的加快,人们将越来越多地运用税收筹划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税收筹划将越来越成熟,并成为企业理财和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新税法下,利用会计核算中的不同处理方面进行纳税筹划仍然可行。有些纳税筹划方法并不能减少企业的纳税总额,但能将纳税的时间递延到下一年或未来几年。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纳税时间的递延也会给企业带来收益。本文就会计核算中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做了相关探索。 一、纳税筹划的定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达到税负最低或税收利益最大为目的的经济行为。 二、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关系 会计制度是制约会计行为人及利益相关者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的总和。由于各国的会计制度背景不同,按其与税收制度的关系分,可以分为税法为导向的会计制度和以投资人为导向的会计制度两大类。现代税收的计算和缴纳,都离不开会计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即使对以投资人为导向的会计制度下,虽然其规范的财务会计报告主要是为投资人、债权人服务的,但其对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的程序和方法,也同时是按税收制度确认、计量和记录收入、收益、成本、费用和应税所得的基础和前提,甚至在有些国家的税收制度中直接认可会计的某些计算程序和计算方法。从另一方面看,就是以税法为导向的会计制度下,其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也不一定与税收制度完全一致,也存在某些差异。 在我国,要使会计制度得以很好地贯彻,并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必须遵循会计与税收相互分离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制度如有与税收制度不一致或不相协调的,应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纳税时再作调整。 三、会计核算中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 (一)利用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的产品销售方式大体上有以下三种类型:现销方式、代销方式、预收货款方式。代销方式又分为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在视同买断方式中,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无论卖出与否、获利与否均与委托方无关。这种销售方式与现销方式没有区别,委托方应在当期确认有关销售收入。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中,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预收货款方式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付货物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因此,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每种销售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企业应特别关注临近年终发生的销售业务,因为这类业务最容易对收入确认时点进行筹划。 (二)利用坏账准备的提取进行纳税筹划 1.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不同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除了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他应收款项也应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也就是说,会计实务中,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但不包括应收票据。而税法则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仅限于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也就是说,税法准予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较会计规定多出一个应收票据的金额,少了一个其他应收款的金额。2.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提取的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具体方法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而税法中只规定了一种方法,即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且其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三)利用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即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的应用,不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确认发出存货的成本。依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用任意一种计价方法。不同的存货成本计价方法,会对企业的成本、利润总额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应交纳所得税款的多少也会有所不同。以下举例说明两者之间的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存货计价方法一经选用,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在会计附注中予以说明。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会计年度的末期根据企业经济运行的状况做出正确判断,按照以上的原则选择下一年度对企业有利的存货计价方法。 (四)利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及年限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年数总和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一致的,则分摊到各期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也存在差异,这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税负的大小。原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只能采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而新税法中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这就给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提供了新的空间。 四、结论 在企业税收契约中承认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某些原则和方法,允许进行某些会计政策选择,以及能够利用会计资料作为计税依据,那么,在税收契约的执行过程中,理性的企业(纳税人)都会具有强烈的意识,即充分利用其与征税方的会计信息不对称性以及契约的不完备性,对涉税会计事项进行税务筹划,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会计人员,企业领导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其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其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利益,这是作为真正的独立实体的必然要求。所以在会计核算方法选择中就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与策略。

1/100【题 名】试谈企业税务会计的几个问题【作 者】申延令【刊 名】特区经济.2005(7): 266-2672/100【题 名】现代报业经营管理建立税务会计的几点思考【作 者】林苹【刊 名】集团经济研究.2005(08X): 201-2013/100【题 名】试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问题【作 者】唐立群【刊 名】林业科技情报.2005,37(2): 75-764/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作 者】李新燕【刊 名】商场现代化.2005(09X): 156-1575/100【题 名】浅议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作 者】黄玲【刊 名】江苏商业会计.2005(5): 42-446/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作 者】李家华【刊 名】会计之友.2005(06B): 45-467/100【题 名】设置税务会计学科的依据与选择【作 者】侯伟[1] 陈启英[2] 程风雷[3]【刊 名】税务研究.2005(8): 96-978/100【题 名】我国建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作 者】叶桦【刊 名】事业财会.2005(4): 49-519/100【题 名】企业设置专职税务会计的可行性探讨【作 者】陈四平【刊 名】电子财会.2005(8): 62-6310/100【题 名】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分析【作 者】丁宏新【刊 名】集团经济研究.2005(07X): 142-14311/100【题 名】试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作 者】夏继云【刊 名】江苏企业管理.2005(7): 25-2612/100【题 名】建立税务会计制度的现实意义【作 者】滕波【刊 名】上海商学院学报.2005,6(2): 22-24,6213/100【题 名】《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初探【作 者】李勤【刊 名】南方农村.2005(3): 51-5314/100【题 名】对我国税务会计研究若干焦点问题的思考【作 者】徐丽盈【刊 名】莆田学院学报.2005,12(3): 20-2315/100【题 名】对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思考【作 者】汪冰【刊 名】经济师.2005(6): 240-24116/100【题 名】中日税务会计的比较及启示【作 者】弓锋伟 段敏生 刘总理【刊 名】现代企业.2005(5): 63-6317/100【题 名】税务会计教学内容改革初探【作 者】刘海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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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财会月刊.2004(10A): 26-2750/100【题 名】浅析我国税务会计体系的发展【作 者】金萍 何秧儿 王荷琴【刊 名】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2(3): 21-22,9251/100【题 名】税务会计在税务筹划中的作用探析【作 者】卢强【刊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9): 51-5352/100【题 名】税务会计刍议【作 者】姚春红【刊 名】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5): 115-11753/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作 者】薛智军[1] 张继锋[2]【刊 名】中国高教论丛.2004,26(2): 72-7354/100【题 名】谈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然性及现实意义【作 者】周亚蕊【刊 名】会计之友.2004(8): 68-6955/100【题 名】企业税务会计初探【作 者】蒋惠萍[1] 陶瑗[2]【刊 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3): 72-7456/100【题 名】浅议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作 者】余巍巍【刊 名】建材财会.2004(3): 60-6157/100【题 名】论税务会计的定位及其发展【作 者】田伟若【刊 名】会计之友.2004(6): 61-6158/100【题 名】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初探【作 者】于振亭 贾丽【刊 名】财会月刊.2004(06A): 16-1759/100【题 名】税务会计案例教学法浅见【作 者】姜雅净【刊 名】职业技术.2004(2): 51-5160/100【题 名】浅谈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作 者】高红玉【刊 名】会计之友.2004(4): 57-5861/100【题 名】企业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协调问题的探讨【作 者】王庆保【刊 名】中华会计学习.2004(3): 24-2662/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的学科特征【作 者】徐淑杰【刊 名】吉林会计.2003(12): 40-4163/100【题 名】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势在必然【作 者】马洪刚 姜云峰【刊 名】税务(辽宁).2003(6): 26-2764/100【题 名】从世界两大税务会计模式探析我国所得税会计——我国所得税会计与国际惯例的比较【作 者】周萍华【刊 名】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4): 12-1565/1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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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182/100【题 名】刍议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作 者】李雪征【刊 名】经济论坛.2003(16): 80-8083/100【题 名】电子商务对税务会计的影响【作 者】谢宇飞【刊 名】鞍山社会科学.2003(4): 24-2584/100【题 名】对税务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作 者】符桂珍【刊 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1): 91-9385/100【题 名】对税务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作 者】符桂珍[1] 邓中华[2]【刊 名】湖南社会科学.2003(3): 114-11686/100【题 名】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作 者】陈云珍【刊 名】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20(1): 77-7987/100【题 名】谈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作 者】郭郅琦[1] 司景丽[2] 邹军[2]【刊 名】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3(8): 12-1288/100【题 名】西方税务会计模式的比较与借鉴【作 者】郄萌【刊 名】天津财税.2003(3): 45-4889/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作 者】杨华 张贵贞【刊 名】税务纵横.2003(1): 45-4590/100【题 名】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然性的探讨【作 者】郭冰【刊 名】税收与企业.2003(4): 33-33,4991/100【题 名】税务会计呼唤分立【作 者】潘辉【刊 名】辽宁财税.2003(1): 28-2992/100【题 名】论企业单独设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作 者】杨爱芳[1] 彭曙峰[2]【刊 名】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3): 31-3293/100【题 名】试论我国税务会计的建立【作 者】周松[1] 王爱农[2]【刊 名】贵州税务.2003(6): 27-2994/100【题 名】税务会计——税务与会计的博弈【作 者】黄学民【刊 名】上海财税.2003(10): 26-2895/100【题 名】从增值税看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作 者】张全胜【刊 名】财会月刊.2003(05B): 36-3796/100【题 名】税务会计要素探微【作 者】盖地【刊 名】财会月刊.2003(01B): 9-997/100【题 名】目前我国建立税务会计学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 者】周京燕[1] 曹斌[2] 李彬[3]【刊 名】经济研究参考.2003(64): 46-4898/100【题 名】关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的差异【作 者】王笑梅 李艳丽【刊 名】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 35-3699/100【题 名】设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探析【作 者】石中美 林楠【刊 名】湖北审计.2002(9): 32-33100/100【题 名】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损益确定方面的区别【作 者】梁伟祥【刊 名】经济师.2002(12): 194-194,196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税收法制进程的加快,人们将越来越多地运用税收筹划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税收筹划将越来越成熟,并成为企业理财和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新税法下,利用会计核算中的不同处理方面进行纳税筹划仍然可行。有些纳税筹划方法并不能减少企业的纳税总额,但能将纳税的时间递延到下一年或未来几年。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纳税时间的递延也会给企业带来收益。本文就会计核算中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做了相关探索。 【关键词】会计核算 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 一、纳税筹划的定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达到税负最低或税收利益最大为目的的经济行为。 二、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关系 会计制度是制约会计行为人及利益相关者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的总和。由于各国的会计制度背景不同,按其与税收制度的关系分,可以分为税法为导向的会计制度和以投资人为导向的会计制度两大类。现代税收的计算和缴纳,都离不开会计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即使对以投资人为导向的会计制度下,虽然其规范的财务会计报告主要是为投资人、债权人服务的,但其对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的程序和方法,也同时是按税收制度确认、计量和记录收入、收益、成本、费用和应税所得的基础和前提,甚至在有些国家的税收制度中直接认可会计的某些计算程序和计算方法。从另一方面看,就是以税法为导向的会计制度下,其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也不一定与税收制度完全一致,也存在某些差异。 在我国,要使会计制度得以很好地贯彻,并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必须遵循会计与税收相互分离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制度如有与税收制度不一致或不相协调的,应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纳税时再作调整。 三、会计核算中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 (一)利用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的产品销售方式大体上有以下三种类型:现销方式、代销方式、预收货款方式。代销方式又分为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在视同买断方式中,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无论卖出与否、获利与否均与委托方无关。这种销售方式与现销方式没有区别,委托方应在当期确认有关销售收入。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中,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预收货款方式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付货物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因此,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每种销售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企业应特别关注临近年终发生的销售业务,因为这类业务最容易对收入确认时点进行筹划。 (二)利用坏账准备的提取进行纳税筹划 1.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不同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除了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他应收款项也应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也就是说,会计实务中,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但不包括应收票据。而税法则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仅限于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也就是说,税法准予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较会计规定多出一个应收票据的金额,少了一个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2.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提取的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具体方法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而税法中只规定了一种方法,即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且其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三)利用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即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的应用,不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确认发出存货的成本。依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用任意一种计价方法。不同的存货成本计价方法,会对企业的成本、利润总额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应交纳所得税款的多少也会有所不同。以下举例说明两者之间的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存货计价方法一经选用,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在会计附注中予以说明。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会计年度的末期根据企业经济运行的状况做出正确判断,按照以上的原则选择下一年度对企业有利的存货计价方法。 (四)利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及年限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年数总和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一致的,则分摊到各期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也存在差异,这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税负的大小。原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只能采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而新税法中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这就给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提供了新的空间。 四、结论 在企业税收契约中承认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某些原则和方法,允许进行某些会计政策选择,以及能够利用会计资料作为计税依据,那么,在税收契约的执行过程中,理性的企业(纳税人)都会具有强烈的意识,即充分利用其与征税方的会计信息不对称性以及契约的不完备性,对涉税会计事项进行税务筹划,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会计人员,企业领导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其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其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利益,这是作为真正的独立实体的必然要求。所以在会计核算方法选择中就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与策略。 参考文献: [1]赵丽娟.所得税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07. [2]朱志瑾.浅议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核算变化.经济师,2008,10. [3]张浩波.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的核算.管理与技术,2007,04. [4]周晓东.企业所得税核算若干问题探讨.时代经贸,2008,05.

并不是别国中

税制改革论文

消费税是我国为了保障财政收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引导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等方面,而开征的,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消费税的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消费税的论文篇1:《浅谈旅游消费税收政策》 一、旅游消费及其拉动内需的特点与税收政策刺激旅游消费的着力点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建立的经济特区主要是投资特区,意在吸引投资;而今像海南国际旅游岛,则重在吸引消费,称之为旅游消费特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这说明旅游消费特区建设可能会不断推进,相应地对旅游消费的刺激作用将更猛更有效。制约旅游消费的主要因素有居民的收入水平、闲暇时间及旅游消费产品的吸引力等方面。尽管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养老、住房、医疗、 教育 等方面的刚性支出的存在,尤其对这些支出预期的存在,仍使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因收入水平不足而不“能”消费,或即使暂时有消费能力也不“敢”消费;由于带薪休假制度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以及每年假期过于集中导致出行难,旅游产品吸引力还不够、旅游环境还有待完善导致旅游体验较差,使居民不“愿”消费。作为国家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之一,税收制度和政策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以及旅游消费的扩大和升级具有重要影响。税收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的优化,是促进旅游生产力发展、提升旅游产业内涵质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的活力进一步被激发,要素活跃度明显增强,税收政策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相应刺激旅游消费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税收政策促进旅游消费的着力点正是通过改变制约旅游消费的三大因素来提升旅游消费,即如何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如何增加可用于旅游的时间及如何推出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包括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涉及各要素的特色产品的提供等。 二、制约旅游消费的主要税收政策原因及刺激旅游消费的主要税收政策 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还没有在全国层面形成独立的和体系化的旅游税制,从优化税收政策运行环境看,决策层面需要就通过税收手段促进旅游业发展和刺激旅游消费这一重大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 财税 部门同其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增强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以此优化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旅游消费升级的税收政策运行环境。当前旅游相关税收制度与政策仍存在诸多不足,不能全面和实质地满足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尤其是刺激旅游消费的需要。例如,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投融资等方面还缺乏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旅游业的税收负担还有下调的潜力;税收在促进旅游产业内部均衡和优化、促进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增进旅游同相关行业衔接性和比较优势发挥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制度与政策优化余地,如税收政策还不充分关注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的均衡发展,对旅游新业态、旅游消费新模式缺乏应有支持,对旅游消费特区类旅游主体功能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还缺乏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在直接刺激旅游消费方面无论是对企事业单位还是对居民个人还没有直接的税收 措施 ;对推动带薪休假、鼓励旅游新产品供给(如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等还没有相关政策;对刺激旅游购物尤其对生产和消费“旅游商品推荐名单”所列商品还缺乏税收鼓励措施;对购物退税制度已经在海南岛实施了离岛免税购物办法,免税购买额度也有所提高,但入境游客购物退税制度还没有建立,更没有从国家战略角度研究如何推出可供入境旅客消费的代表国家形象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商品。因此需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从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角度系统研究促进旅游消费的税收政策措施。 1.从供给角度看 通过税收政策措施促进旅游业本身的发展,以提供更吸引居民旅游消费的个性化、特色化、多样化、时尚化的旅游消费产品,使居民“愿”进行旅游消费。税收支持主要是不同形式的税收支出,主要是对旅游投资的刺激及对市场失灵的调节:一是要研究制定针对旅游投资的优惠政策。如对购买旅游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旅游项目投资从获利年度始可以享受几年的免税政策,或者享受投资从应纳企业所得税中进行一定比例的抵免;由于旅游产品的推广宣传具有特殊重要性,对旅游宣传费用应允许税前全额扣除;由于旅游新业态的投资风险大、效益难确定,在新业态发展初期,应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收优惠,如对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项目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二是需进一步降低中西部地区旅游企业和从事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业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限期适用优惠税率,这既是平衡不同地区旅游业发展差异的措施,也是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社会效益。三是要提高旅游业应纳税额核算中人员培训、筹资融资等方面的成本费用扣除标准,降低旅游企业税负。四是应完善旅游业并购所得税收制度,积极促进旅游企业上市和资产的并购整合,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向适度集团化和市场集中化方向发展,优化旅游业内部不同企业之间的结构。五是要优化旅游产业内部结构。如对旅游消费需求的引导形成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并重的旅游消费格局,建立合理的旅游产品结构,增强旅游产品间的衔接和协同。 2.通过税收鼓励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完善购物退税制度 我国2013年境内旅游购物收入约7000亿元。国发[2014]31号文件中提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万亿元”。2009年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此后我国的旅游购物、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有了长足发展,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也逐年提高。目前,全国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已接近30%,但相较旅游购物发达国家和地区40%-60%的比重,还有很大差距。当我国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从现在的不到30%上升到旅游发达国家的最低点—占比40%时,消费额就能达万亿元,这将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内需有着重大的影响和意义。税收方面对列入“旅游商品推荐名单”的商品的研发费可视同科技企业的研发费加计扣除,对旅游商品的宣传费亦可据实扣除。要加快研究制定入境外国游客的购物退税制度。欧洲、澳大利亚等已经有很成熟的外国游客购物离境退税制度。随着我国游客到欧洲旅游人数的激增和购物支出的增加,欧洲国家在方便我国游客退税方面也出台了不少“便民”措施,如提供现场退税、提供中文服务甚至直接提供退税一条龙服务等。我国的税收征管、海关管理方面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条件,但由于缺乏退税制度,更缺乏有吸引力的商品,从外国游客购物方面取得的收入并不多。应尽快选择一定的商店作为免税购物的定点企业,在商店或海关设立退税柜台,确定退税流程和额度,以刺激旅游购物。 3.从提供旅游时间角度 通过一定税收措施鼓励所有单位和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通过闲暇时间的保证让居民“能”进行旅游消费。尽管我国相关法律已经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但要真正落实仍需要一段时间。在过渡期—比如3年内,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双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出。对避开法定假日高峰期,实施错峰带薪休假并且享受休假的职工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按职工工资总额再加计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从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角度 应完善对个人旅游消费的优惠措施,使居民“能”进行旅游消费。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扩大旅游消费的根本途径,从旅游业角度通过发展旅游业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数量,并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是一个方面,从与旅游相关支出的税收优惠看,又是另一个方面。比如,对企业为职工提供集体旅游或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旅游支出的,可以设定一定限额不计入个人应税所得范围;旅游企业为吸引旅客进行旅游券免费发放的可以加倍进行税前扣除;在逐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时可以考虑允许居民个人每年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的旅游消费支出;鼓励旅游消费信贷,对旅游消费信贷支付的利息允许在税前扣除;加快完善养老医疗教育等项改革,为居民旅游消费提供底气和信心。 5.建立旅游特别消费区(或称自由旅游贸易区 或将旅游特别消费区的概念直接并入自由贸易区概念),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边境旅游消费特区应视同“境内关外”,实行封闭管理,区内关税零税率,购物零税率。应制定相应的促进消费的政策,除零税率外,在消费特区推出适合的旅游新产业并制定相应税收政策,尤其在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更应从入境免签证到购物管理等全方位实行优惠。也可以在内地建立类似的消费特别区,尽管全封闭较难,但也可增设免税店、完善退税程序。制定鼓励内地居民去旅游消费特区购物和消费的优惠政策,如继续提高从海南离岛购买免税物品的额度等。 6.配合“一带一路”战略 研究对入境游和出境游及国内游的税收差别待遇,适当调整我国居民旅游结构,缩小旅游贸易逆差。对涉及“一带一路”的国家可以鼓励国民去旅游,并放宽免税入境物品的额度。鉴于我国2014年出境游客已经大大超过1亿人次,而入境游则增长缓慢,可以结合外交需要,适当控制非“一带一路”国家的出境旅游流向和总量,如考虑对出境游客征收一定的旅游特别消费税;同时严格控制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后携带免税品入境的数量,严格按照关税条例对行李物品征收关税。与国内扩大免税店规模、提高免税品购买额度、鼓励去旅游特别消费区进行购物进行配合,促进国内旅游商品的消费。 消费税的论文篇2:《试论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其他税种的影响》 一、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增值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在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当中,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及特殊的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而增值税一般是对普通货物在各个环节普遍课税。一般情况下,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消费税是对需要限制和控制消费的特定的消费品和特殊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再征一道税。我国消费税的具体征收环节主要集中于生产环节,在委托加工、进口以及零售环节也有部分特殊规定。按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一般而言,其计税依据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具有同一性,但当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时,增值税是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平均价计税,消费税则是按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价计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于增值税的影响 在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定率计算 方法 下,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反观增值税,计征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与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由于消费税税收筹划而降低其计税依据时,必定引起增值税销项税额同向减少。 在一般销售形式中,由于消费税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所以消费税税负与增值税的税负呈同向变化。而针对特殊销售形式,则不可一概而论。 对于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可能也同样做作视同销售处理,例如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等,在这一情形下,既缴纳消费税又缴纳增值税,基于同一计税依据,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税负同增同减。另一方面,如果消费税作视同销售处理,而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例如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管理部门使用等,这一经济活动只需缴纳消费税,而不缴纳增值税,则消费税的税负不对增值税产生任何影响。同样,在某些经济活动中,可能只有增值税作视同销售处理,而消费税不视同销售,例如销售代销应税消费品等,只缴纳增值税,而不缴纳消费税,两者相互独立,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于增值税的税负高低也无影响。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房产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关系 按照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等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房产税则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并无交集,两者没有直接联系。但基于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例如在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中,与房屋有关的应税消费品成本计入到房屋的成本时,消费税税负变化会对房产税税负产生影响。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房产税的影响 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关联度较低,在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只有比较特殊的经济活动才能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并且在这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下,消费税税负与房产税负呈同向变动,在降低消费税税负的同时,也会使得房产税税负同向降低。 【案例1】 甲公司为某市木质地板生产企业,2015年初准备修建一栋办公大楼自用。该公司准备用一批成本为100万,平均售价为110万(不含税)的实木地板用于大楼的建设。试分析,此项经济活动涉及的消费税是否对房产税产生影响? 方案:企业为取得一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支出,例如人工支出,材料成本,相关税费等。上述案例中涉及的经济活动为企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作为视同销售行为进行处理。该批实木地板的成本以及涉及的消费税应计入办公大楼成本当中,而不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所以会导致大楼成本增加,使得消费税与房产税税负呈同向变化,与企业所得税税负呈反向变化。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不存在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对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而言,其增值税部分也就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而“营改增”之前,其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部分也同时计入到办公大楼成本当中。 因此,此项经济活动计入办公大楼的成本为: “营改增”之前:100+110×5%+110×17%=(万元) “营改增”之后:100+110×5%=(万元)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环节不同,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税,而土地增值税则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时,对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与此同时,二者应纳税额的计算也大相径庭。按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在生产环节,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而土地增值税则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以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即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由此可见扣除项目是决定土地增值税税额大小的关键因素。这两个没有直接联系的税种,只有基于特殊的经济活动下,消费税税收筹划所带来的增值税负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土地增值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联系,在纳税人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当中,也只有在特殊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等经济活动发生时才能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并且在这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下,消费税税负与土地增值税税负呈逆向变动,纳税人通过消费税税收筹划,在降低消费税税负的同时,会使得土地增值税税负逆向上升,因此税收筹划工作的进行必须统筹兼顾,综合衡量整体税负的大小,而不只是单税种税负的降低。 四、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而当期的消费税额属于扣除项目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范畴,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包含除了企业所得税以及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基于上述的定义以及税法的相关规定,消费税税负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纳税人当期产生的消费税额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而营业税金及附加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其金额的大小必然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一情形下,假定纳税人的其他情况不变,如果消费税税收筹划使得消费税的税负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也呈下降趋势,则应纳税所得额因扣除项目的减少而增加,企业所得税额随着消费税额的减少逆向增加。反之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呈上升趋势,则应纳税所得额因扣除项目增加而减少,企业所得税额随着消费税额的增加逆向减少。而对于减少收入、递延纳税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法而言,由于减少当期确认的收入金额,则消费税税额与企业说的税税额会同时减少,呈同向变化。 消费税的论文篇3:《浅谈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 一、税收筹划概述 1.税收筹划的涵义 本文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税收负担降低,而是企业的整体效益最大化,甚至税收负担降低反而引起企业价值减少,这样,追求减少税负就毫无意义。国内以刘蓉教授主编的《税收筹划》中观点为代表,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 企业战略 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选择涉税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涉税管理活动。 2.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不仅有税法中规定的减免税政策,还包括对纳税人有利的可以应用的税务处理方法:如折旧方法的选择,税前扣除方法的选择,税收征管方式的选择等;另一方面我国税制的健全发展。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健全,全社会纳税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逐渐接轨,促使税收筹划研究和从业人员水平提高,使更多纳税人愿意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因此,从长远来看,消费税税收筹划是可行的。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具体方案 1.对消费税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按照消费税法基本规定,消费税计算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一是包装物的筹划。消费税相关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押金不应并入销售额中征税。包装物如果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那么企业就可以在包装物商节约消费税。包装物不作价随产品销售,收取押金,这样方式收取的押金并不计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二是商业折扣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净额作为依据来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单独开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企业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销售额、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中注明,可以降低应税销售额,以达到节税目的。 2.对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从税率方面来考虑节税问题有以下两种:一是兼营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税法规定,多项经营不同税率消费品,应分开计算不一样税率的消费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未分别计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合成套装方式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企业如果想节省消费税,可以将税率一样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套装方式销售,也可将本身不同品牌的产品组装成套装销售。二是混合销售的筹划。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售后服务部等为客户提供劳务,将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税。 3.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 税法规定,如果将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消费品,可利用本期生产使用的数量计算按规定可以的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允许扣除已缴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只能是从工业企业买入的消费品,对于商业企业买入消费品已纳税款全部不得扣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尽可能从厂家直接买入,这样不但降低支出成本,而且可对已缴纳税款进行抵扣,从而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4.出口退税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计算和申报,适用税率划分不清楚的,全部从低适用税率来计算消费税税额。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当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经分析,对于出口业务较多生产企业来说,可以考虑组建独立核算的外贸子公司,由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子公司,交纳消费税,再由外贸子公司将应税消费品出口,获得相同金额的出口退税,减轻税收负担。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策略 1.正确理解税收法律政策,注重税收法律政策变动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家 政策法规 是不断修改完善,消费税税法的规定也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域税收相关政策是不同的。税收筹划是一项长时期工作,因此纳税人不仅要正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变化导向,而且要经常关心税收政策变动,企业可安排专门人力来收集和处理税收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2.加强筹划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执业风险与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相关,税收筹划人员具有高的专业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税收筹划,降低筹划风险。这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具备对税收政策的综合分析能力,而且具有丰富 经验 和完备理论结构。为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减少由于知识结构欠缺所带来的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必须重视人员的培训工作。 3.依法筹划,使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方向相一致 税收筹划应当严格遵税收相关法律,税收筹划如果违法违规,给企业将会造成重大的损失。税收筹划成功与否,和是否依法筹划息息相关。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处理好避税与税收筹划两者关系。税收筹划必须符合税收政策方向,使企业在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同时,也顺应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 猜你喜欢: 1. 税收论文参考 2. 浅谈增值税税法论文 3. 浅谈进口关税相关论文 4. 有关税务会计专业论文 5. 关于税务专业毕业论文

改革的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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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摘要: 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研究方向,结合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船舶电力拖动课程课堂教学现状,分析高职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教学改革的关键在于提高微观课堂的时效性。要求师生配合得当,教师做好课下准备,学生做好预习工作,课上主要解决理论向实践技能转化的问题,同时还要做好科学评价工作。

关键词: 高职院校;船舶电力拖动课程;微观课堂;教学改革

课堂教学在高校人才培养中仍然起着核心作用,所以教学改革的根本是提高微观课堂的实效性。教师对微观课堂进行调控,即教师通过对学生感官在学习过程中的充分、合理的调动,具体是对学生的眼、耳、口、手等感官的充分调节和使用,各种感官共同参与学习,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真正进入学习中,以求得在课堂上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越来越多的新媒体出现在课堂当中,我们要利用这些新的教学手段为微观课堂服务,实现更高层次的教育理念,而不是只对传统内容的重新演绎。现代社会的知识更新换代很快,我们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不断更新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对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进行锻造。这就要求教学模式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在微观课堂的教学改革中,教师和学生的功能发生根本变化,从教师单方面的知识灌输、学生被动的接受到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建立辅助学生的教学资源库(比如微课、相关知识视频录制和练习题库),学生主动获取知识,不断增强自身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1当前高职院校微观课堂普遍存在的问题

学时安排不合理

现在高职院校普遍压缩了各种学科的课时,使得教师只能注重基础知识的讲授,没有时间进行知识的拓展,学生不了解学科的前沿知识,缺少讨论和案例分析等环节,影响了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进一步理解和掌握。

“填鸭式”教学方式固化

以船舶电力拖动课程为例,大多数教师依然采取讲授的方式进行微观课堂教学,学生成了知识的被动学习者、记忆者,使得学生缺乏自我思考、自我加工、自我深化和自我创新的过程,限制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没有互动的教学过程,学生注意力很容易被现代的一些通信和娱乐手段吸引,造成注意力分散,严重影响了课堂效果。

课堂教学内容“一刀切”

因为每个学生的基础都不同,对船舶电力拖动课程的理解能力也不同,所以,采取“一刀切”式教学使能力强的学生吃不饱,能力差的学生消化不良。

“专兼结合,双师结构”

目的尚未达到部分校内专职教师对实际工作岗位了解不足,理论联系实践环节欠缺;部分兼职教师的理论水平欠佳,造成照本宣科的局面,最终导致教学质量的严重下滑。

小班教学难以实现

1名教师面对40人左右的标准班,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难度可想而知。小班教学成为专职教师不可跨越的屏障。

2解决高职院校微观课堂问题的途径

为了解决微观课堂出现的问题,结合船舶电力拖动课程,对高职教学改革提出一些实践性探索建议。

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高职院校必须清醒认识到微观课堂改革的重要性,为了使专业教师能够树立先进的高职教育理念、解放思想,高职院校必须为教师发展营造积极、活跃的创新氛围,一切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为目的,给足专业教师对微观课堂教学的自主权。为保证教师在专业上的可持续性发展,高职院校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科学的运行机制,并与时俱进。

完善教师执教能力

微观课堂改革要想成功,必须完善教师执教能力,因为教师是微观课堂的设计者、组织者,又是教练和裁判。教师不仅要考虑教授什么内容,还要考虑为什么教,要将所教内容与实际案例相连接,学生可以利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不同于传统教学模式,高职微观课堂改革不仅要求教师具有执教能力,同时要求教师在专业思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不断完善,还要具有相应课程的开发能力和教学设计能力。但是,在实践微观课堂教学改革过程中,受到教师自身教学思想的制约,教师在教改过程中思想不够开放,无法放开手脚充分行使在微观课堂中教师的自主权。

创新微观课堂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在微观课堂的教学过程中采取的途径和手段。在微观课堂的教学中,教师必须能够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内容,灵活应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其目的是完成“授人以渔”的教学目标,让学生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体采用何种教学方法,教研室教师应集中研讨,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传统教学的课堂上,教师要兼顾数十个孩子的学习,只能满足大多数学生的学习需求,忽视了个性化的教育。无法对个体学生的学习偏好或者学习习惯等进行教学行为的改变,但对现在的网络时代而言,允许课堂上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学习状况呈现不同的教学资源,即要求教师针对同一问题设置不同的旁枝情节。比如,通过线上的基础测试,进行数据采集,充分了解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学习程度,可以通过相关的教学软件,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教育教学资源供给。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发展,适应其各方面的需求,采取这种教学方法适合目标比较明确的课堂教学,教师容易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处理问题也相对简单,易于管理。同时,还可以通过研究学生容易被何种课件和资料吸引、能保持多久的.注意力、达到怎样的知识吸收水平及是否获得相应的创新能力等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每个学生的需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创新微观课堂的学习情景

根据现代高职教学理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起主体作用,教师起到引导和指导作用,即学生在“教、学、做”一体化中获取理论知识,提高实践技能,培养职业素养。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必须转换观念从传统教学中的被动接受到自主学习,养成积极探索的好习惯,为以后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以船舶电力拖动微观课堂教学为例,教学团队以项目教学为载体,设计了船舶电力拖动基本的控制线路分析、船舶甲板机械电力拖动控制分析、船舶机舱辅机系统的电力拖动控制分析、船舶辅机自动调节系统的电力拖动控制分析、船舶防污染系统的电力拖动控制分析5个学习情景,让学生5人一组,各司其职,主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重点在于对学生习惯的养成,思维方式的训练,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使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创设“项目导入,任务驱动”综合考核体系

“项目导入,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是高职教育微观课堂最有效的模式,最能体现“教、学、做”一体化在实践中的全面实施,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考核的多元化。以船舶电力拖动微观课堂教学为例,考核分4部分:第一部分:教师布置任务,预习阶段。在此阶段学生分析教师给的具体项目实例任务,收集相关资料。第二部分:学生确立团队中每个成员的工作,比如总体负责人、分析员和汇报人等,在此期间教师到各个团队中了解实际情况,给出指导性的建议和意见。第三部分:学生撰写分析报告,进行成果展示。学生用PPT等现代化手段,展示自己分析研究的成果,并讲述在工作过程中的得与失和具体的心路历程,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第四部分:进行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实践技能的高低、创新精神的体现和团队的协作精神等方面,要求具有公平、公正性。实践证明,创设的综合考核体系极大程度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对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变被动为主动学习,对现代高职教育而言,这种模式是行之有效的。

建设专业课程教学资源

将课堂的空间维度延伸到课前和课后,给学生提供课程相关的丰富的多媒体课件和教学素材,为学生的课前预习打下良好基础。利用微课等现代教学手段生动诠释相关概念、原理等,最大限度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训项目、习题库等,并设置在线答疑环节,专业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网上与企业组织者和一线优秀工人的在线联系,让学生接触社会相关领域更多优秀的工作者,拓宽学生视野,丰富学生学习经历,使学生明确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专业课程教学资源建设,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作为微观课堂改革的重要保障,学校必须加以重视,并给予支持。

把控学习目标的进展

评价深入到课程进程的方方面面,从课前的知识预习情况(比如观看教师提供的教学视频、PPT等记录),到课上的考勤评价、课堂表现、课堂知识评价、测评评价,到课后的作业评价、问卷分析等。这种综合性评价并不意味着教师增加测验、考试及作业数量,其目的是由终结性评价向形成性评价转换,评价结果给教师和学生提供了有价值的反馈意见,便于进行教学分析,找出教学中的不足之处,利于教学方法的改进。形成性评价有利于关注学生能力的形成,把控学生学习目标的进展。

3结束语

高职院校的微观课堂改革充分体现了“教、学、做”一体化高职教学理念。专业教师要对课程进行充分的分析,将典型的工作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式教学,使用恰当教学方法,引领学生展开教学活动。在教学过程中,把握好节奏,因材施教,让学生充分感受主动学习的乐趣,为将来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为社会培养出高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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