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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小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06:38:41

法医学小论文

鉴别点 烧死 死 后焚 尸生活反应 有 无气管内容 有烟灰,碳末沉着 无热作用呼吸道综合症 有 无周围组织酶活性 增高 不增高血液中Hb-CO 查处致死量 无 其他致死原因 无 有人体受高温作用后引起的局部损伤中,由热液体(开水、滚油、热蒸汽)所致死亡者为烫伤(scalding),由火焰;炽炭,电火花,炽热固体所致者为烧伤或灼伤(burn);统称为热损伤(thermal injury)。在法医实践中,重要的是以人体处于火焰中发生的烧 死(death from burn ),因为有以其他手段杀人后,为了消灭罪证,放火焚尸的可能性,而必须加以鉴别,以识别和打击犯罪。.体表可见I °~ Ⅲ°烧伤。 2.外眼角起皱,皱摺凹陷处未受烧伤,眼睑形成“鹅爪状”外形,眼睑裂内可见炭灰。 3.睫毛征侯:系指由于眼睛紧闭,只烧焦睫毛尖端。 4.口腔及气管内有烟灰炭末沉积。 5.呼吸道出现“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是生前烧死的确证,该综合征的表现为:咽喉、气管及支气管粘膜充血、出血、坏死,形成灰白色、易剥离的假膜,粘膜上可见水泡。 6.肺脏:充血、出血、气肿、水肿、塌陷,有时肺泡上皮坏死,网罗纤维蛋白,掺和蛋白性液体,形成透明膜,覆盖于肺泡壁上,与肺泡壁基底膜紧密接触,即所谓“透明膜肺”,也称为休克肺。 7.碳氧血红蛋白:在心脏及大动脉血内含Hb-CO 在50~60%为烧死的重要证据。 8.酶活性改变:生前烧伤创面周围组织酶(如碱性磷酸酶、酸性磷酸酶、白氨酸氨肽酶、非特异性酯酶等)酶活性增高,而死后烧伤不增高。 9.胃内可有咽下的炭末,更能说明生前烧死。 10. 脂肪栓塞:皮下脂肪受热破坏入血或因烧死时发生骨折而引起脂肪栓塞;骨折是由于热痉挛所致。 (二)烧死尸体一般表现 是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体均可形成的表现。 1.尸体收缩:尸体受热作用后收缩,身长比生前为短,体重减轻。 2.拳斗姿势(fighting position ):蛋白质受热凝固,骨骼肌收缩,产生“热强直”(heat rigidity ),尸体呈拳斗姿势。 3.破裂创:软组织与骨骼受热作用,干燥变脆,容易发生破裂。皮下组织受热作用产生水汽,发生线形破裂,形似切创,应与生前创伤区别。胸腹腔内产生水汽时,胸腹壁破裂,内脏脱出。长骨骨髓及颅腔内脑组织受热产生水蒸汽时可发生骨破裂。 4.硬脑膜外热血肿(extradural heat hematoma) :头部受火焰高温作用,脑及脑膜凝固收缩,与颅骨内板分离形成空隙,脑膜血管破裂出血,形成硬脑膜外血肿。常发生在颅顶部,以死后形成较多见,应与生前外伤性硬脑膜外血肿区别5.若尸体被烧严重,肺脏强度收缩,可将肺内血液挤压至气管内,使气管中充满与“热血肿”相似的凝血块2.烧死的死亡机制 人在火灾现场被烧死,其死亡机制比较复杂,死亡较快的尸体,常见的死亡机制主要有休克、窒息、中毒、损伤等。 如果伤者当时未被烧死,有时可死于烧伤并发症。如急性喉头水肿引起的窒息,烧伤后感染引起的败血症或脓毒血症,休克期过长或自身中毒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法医学毕业论文写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的。当时也不太会弄,还是上届师姐给的雅文网,有高手帮忙简单多了法医临床鉴定细节问题的探讨病案在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的作用论法医鉴定的规范性接受法医鉴定者的心理状态分析死刑复核中法医鉴定结论审查的特点与建议——基于634例统计分析我是法医四川大学法医学科全基因组扩增技术及其在法医个体识别中的应用谈法医对人身伤害案鉴定审查的看法法医在医疗纠纷鉴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伦理学在法医实践中的应用初探虚拟解剖技术在解决法医尸检结论准确性和伦理学矛盾中的作用法医与侦查员的配合充分发挥法医门诊的职能作用PBL教学模式下法医毒物分析与法医毒理学阶段性合并实验教学探讨海峡两岸法医现状之比较再议法医在医疗纠纷技术鉴定中的定位、问题及建议法医案例信息库的构建与教研互动我国法医命案尸检现状及规范对策研究Mallory染色变法在法医病理切片中的应用发光细菌在法医毒物检测中的应用法医昆虫学死亡时间的推断与Daubert规则之思考第九次全国法医学术交流会征文通知日本法医解剖法律制度及特点番禺区人民检察院2003-2011年法医文证审查工作分析第九次全国法医学术交流会征文通知《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评述及其法医临床学应用价值基层法医学习方法浅谈我国法医鉴定体制的新发展法医文证审查案例分析要重视法医文证审查工作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当前法医鉴定体制改革完善及执行新刑诉法第120条的有关问题的探讨

法医在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中必不可少的一员,法医把“活体医学”和“死亡医学”两者同时作为研究对象,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学术堂整理出了15个法医毕业论文题目:1、法医尸体检查98例死因探讨2、心源性猝死案例的法医学鉴定3、国际化视野下我国法医学本科生教育培养模式初探4、接触DNA常规提取纯化方法的比较探讨5、过敏性反应死亡的法医病理学分析6、法医学死因分析及其参与度划分规范的探讨7、氟乙酰胺中毒死亡的法医病理学分析8、法医鉴定外伤后颅内出血案例的临床分析9、临床病理尸检与法医病理尸检的对比研究10、系统尸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诊断在法医病理学检验中的意义11、探究脑外伤后颅内出血的法医临床学鉴定12、主动脉夹层破裂致死法医病理学分析13、外伤性流产及早产的法医学鉴定分析14、眼眶骨折法医鉴定中CT多平面重组的研究分析15、上转发光技术快速检测尿液中氯胺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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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李生斌毕业于原上海医科大学医疗系。他当时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却阴错阳差被分配到了法医学专业。“法医学也是医学的一部分”,一心从医的李生斌在深思熟虑后接受了分配,走进西安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第二年,学校送他到中山医科大学学习,在中山大学学习期间他读到了一篇关于DNA技术的文章:Wyman和White发表在美国科学院杂志的《人类高度多态性位点》,他当即被此深深吸引;随后他在翻阅资料时又发现,1985年英国遗传学家Jeffreys建立了“DNA指纹”技术,并将该技术成功运用于全世界第一例DNA亲权鉴定案例。这两篇无意间读到的文献就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为他指明了前进道路的方向。他当即意识到,原来看似枯燥乏味的法医学,竟然蕴含着那么多有趣的科学秘密!八十年代的中国科技发展落后,没有法医鉴定的相关学科理论,缺乏先进的实验设备,英文文献也相当匮乏。对于当时的医学科研人员来说,很多书本上的实验都无法实际操作。现在的科研工作者很难想象当时中国科学界的窘迫处境,但是贫瘠的科研条件丝毫没有阻挡李生斌前进的脚步,他对知识的渴求到了近乎痴迷的地步,他克服重重困难开始了DNA研究的艰辛历程。从中山大学学成回来后,在我国著名法医学家刘明俊教授的指导下,李生斌完成了他的第一篇论文《DNA的多态现象》,在这篇论文中他提出人类DNA多态性的本质是在进化过程中各种原因引起的染色体DNA中核苷酸排列顺序发生了改变的观点,即产生的DNA片段和DNA序列在个体间的差异,且这种差异是终生不变的。从理论上讲,除单卵多胎孪生子外,全世界50亿人的遗传标记均不相同,但有血缘关系的亲属间却有着相同的部分。在这篇文章中,他还对DNA的研究进展、应用前景与亟待标准化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他认为DNA的多态现象和分析技术在生物证据鉴定方面已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必将给法医学带来巨大的变化。这篇论文揭开了李生斌法医DNA科学研究的序幕,让他看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当时的他只有27岁。

法医学是医学的一个部门,在研究实际侦查和审理工作中所发生的具有医学性质的问题的科学。公元前44年3月15日,古罗马的独裁者——恺撒,被布鲁图一伙刺杀,伤23处。当时,一个安提斯地亚斯的医生,验明他的致命伤是胸部的第二个创口,这一直被人认为是世界法医活动的最早纪录。但是,1975年我国湖北云梦出土的秦代竹简,推翻了这一看法。因为在公元前200多年的竹简上,已经有关于缢死、流产、外伤检验的记录。在《经死》例中,还规定检验缢死者的方法:“尽视其身、头发中及篡(会阴部)”。这些出土文物有力地证明,我国在公元前200多年不仅有了法医活动,而且有了法医的著作。当然,这些竹简还不能称之为系统的学术著作。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是成书于1247年(宋理宗淳祜七年)的《洗冤集录》。作者宋慈,字惠父,建阳(现在的福建)人。他曾经在广东、湖南做过提点刑狱官,执掌司法和刑狱的大权。他在任职期间,办案精审,处事严谨,既能博览医籍,又能不耻下问,而且遇到疑难,还躬亲检验。在办案实践中,他痛感经验缺乏,典籍不足凭。于是他收集五代和凝父子的《疑狱集》、宋代无名氏的《内恕录》、赵逸斋的《平冤录》、郑兴裔的《检验格目》、桂万荣的《棠阴此事》等前人著述,校勘斧正,采摭众说,掺合己见,熔之于一炉,而编纂成书。全书共分53项,涉及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治疗、急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各个方面。此书一出,我国历代刑名官吏,均人手一册。《洗冤集录》现在流传的有四卷本和五卷本,内容有检复总说、验尸、四时变动(四季的尸体变化)、自缢、溺死、杀伤、火死(烧死)、汤泼死、服毒以及其他各种伤死等53项;并对犯罪、犯罪侦查和伤害保辜,亦多论述。它的内容非常精湛,和近代的法医学相比较,论述的项目和范围基本上相吻合,并具备了近代检验方面所需的基础知识。因此,这部书深受国内外法医界所重视。在欧洲,法国的外科权威昂·帕雷,不过在1575年写了两本有关法医学的论文,竟被尊为欧洲医学的鼻祖。只是在27年之后意大利医师F·菲德里斯的四卷《法医学》专著问世,欧洲才算有了第一本完整的法医学著作。但是,这已经是1062年的事了,和《洗冤集录》相比,晚了355年。《洗冤集录》在1862年被译成荷兰文,1908年又译成法文,以后又被译成德、日、朝、俄、英等国文字。

法医学和法学的论文

看你发的是什么文章,每个期刊都是不一样的。看你是需要什么级别的,省级还是国家?知网收录还是维普龙源收录?壹品尤刊

1.法医鉴定的角度:2.法医物证:有效证据,无效证据的角度3.法医出庭时注意的问题

多看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发表的文章,思维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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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与法医学杂志是sci吗

有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

比如:

1.中国法学 2.法学研究 3.法学 4.法学评论 5.中外法学 6.现代法学

7.法商研究 8.法律科学 9. 法学家 10. 政法论坛 11.人民检察 12. 河北法学

13.法制与社会发展 14.政治与法律 15.环境法律评论 16.比较法研究 17.法学杂志

18.当代法学 19.人民司法 20.法律适用 21.法学论坛

以上是2004年公布的法学核心期刊目录,

你好,我是学法的。法律类核心期刊表1、法学研究 2、中国法学 3、法学 4、法商研究 5、政法论坛 6、现代法学 7、中外法学 8、法学评论 9、法律科学 10、法制与社会发展 11、法学家 12、比较法研究 13、环球法律评论 14、当代法学 15、法学论坛16、政治与法律 17、河北法学 18、法学杂志 19、法律适用 20、行政法学研究 21、中国刑事法杂志 22、人民司法 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4、人民检察 25、知识产权 26、中国法医学杂志 27、中国司法鉴定核心期刊网上有各种版本,但万变不离其宗,都差不多是这些。另外中国期刊网有各种期刊你可以看看,希望可以帮到您。望采纳,可追问。

法学期刊,肯定要提它的影响因子,这是sci最重要的部分,影响因子越大,说明该期刊越强。刊名 影响因子 1 中国法学【CLSCI来源期刊】 2 法学研究【CLSCI来源期刊】 3 中外法学【CLSCI来源期刊】 4 清华法学【CLSCI来源期刊】 5 法商研究【CLSCI来源期刊】 6 法学家【CLSCI来源期刊】 7 法学【CLSCI来源期刊】 8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CLSCI来源期刊】 9 当代法学 10 政法论坛【CLSCI来源期刊】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

护士人身安全得到法律保护;泄露患者隐私者会丢“饭碗”;3年之内护士配备需达标“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计生法律

《护士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有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将承担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护士有义务监督医嘱,如果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其中提出,要注意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如果有违反《条例》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本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此类法律法规可以更有效地规范医药卫生工作行为,使该领域的行为有法可依。可以列出以下几个方面:

让医生更清楚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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