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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学报社科办

发布时间:2024-07-06 11:13:54

南通大学学报社科办

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长三角发展论坛文化研究艺术研究江海人物专论新闻与传播 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江苏优秀期刊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属于中文核心期刊。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系南通大学主办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创刊于原名《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改现刊名。国内外公开发行,双月刊,每期160页。该刊立足学术前沿,崇尚理论创新,重视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着力学科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追踪国际学术发展潮流,勇于开拓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等研究领域;支持学术争鸣,旨在通过不同观点、不同流派的思想交锋获取真知;倡导潜心钻研、独立思考、实事求是、厚积薄发的严谨学风,拒绝学术赝品与泡沫。本刊设有“哲学研究”、“长三角发展论坛”、“政治·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文学研究”、“语言学研究”、“历史·文化研究”、“艺术研究”、“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心理学研究”、“江海人物研究”、“新闻与传播”等栏目,其中“哲学研究”为重点栏目,“长三角发展论坛”、“江海人物研究”为特色栏目。现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人大复印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江苏期刊方阵优秀期刊”。

南通大学是一本高校。南通大始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0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杏林学院)、1家直属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学校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3700余亩,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图书馆为江苏省古籍保护单位,馆藏纸本文献总量约296万册,电子数据库60个。办有学术期刊5种,其中《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CSSCI来源期刊、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

以上内容参考 南通大学——学校简介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1.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关注国际相关学科的研究前沿,欢迎来自国内外报道最新研究成果的论文。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得到了国内外多家权威检索机构的认可,也是中国数学、力学、岩土工程、机械工程...

2.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西南交通大学主办,综合影响因子为,是综合影响因子。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务实创新为灵魂,以高思想品质,...

马力,汉族,出生于1969年11月20 日。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2007年获得博士学位,现就任于济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社科办

经济管理政治法律哲学历史社会语言文学艺术教育心理德育图书情报出版高等职教教材教法等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主办单位:河南科技学院主编:刘荣增ISSN:1673-6060CN:41-1382/Z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邮政编码:453003

女性从业者在职培训的困境文献有:1、作者:吴娜。唐玉凤。作者机构: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长沙410128。湖南长沙410128。出版物刊名:河南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页码:83-85页。主题词:女性管理者。在职培训。摘要:在当今社会,随着企业中女性管理者数量的增多,其在职培训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即是针对女性管理者在职培训存在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对女性管理者在职培训有所帮助。2、作者:陆小芳,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图分类号:C931。献标识码:A。DOI:。关键词:企业。在职培训。困境。策略。3、马延伟.当前我国职工培训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研究,2015,36(11):117-122+128。4、王玉杰,尤玉祥。基于培训有效性的企业员工培训问题与对策探讨[J].企业经济,2012,31(5):91-93。5、王兰,汤晖,万顺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职工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7(26):323-324。

二本中的三流院校 河南科技学院始建于1949年,前身是渊源于延安自然科学院生物系的北京农业大学长治分校和平原省立农业学校,历经平原农学院、百泉农业专科学校、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 学院地处中原名城新乡市,总占地面积1365亩,校舍面积38万平方米。有各类实验室53个,校内外实习基地60多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6400万元。建有现代教育中心、计算机中心和完备的多媒体教学、语音教学设施;校园网联通主要教学和办公场所。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源总量达122万余册,各类期刊3600种,建有全省一流的数字图书馆。 学院现设7个二级学院, 8个直属系和4个教学部,有本科专业37个,涵盖了理、工、农、文、经、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成人教育学生4000人,办有国有民办独立学院“新科学院”。建有 “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1100人,专任教师655名,其中教授51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175人;博士28人,硕士200余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1人,省管优秀专家5人,河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1人,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3人。聘请中科院院士赵其国等60 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 院秉承“以人为本、培育英才”的办学理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坚持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了“宽口径、厚基础、多方向、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强化管理,提高效率,严把教育教学质量关,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大批毕业生走上社会后,以基础理论扎实,实践技能强,综合素质高,适应工作岗位快的特点而受到广大用人单位的欢迎。2003、2004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在近年来在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公务员招聘考试中,上线率和录取率均名列全省高校前茅。建校以来,共向社会输送了40000多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他们遍布省内外,大都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有的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有的成为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院注重发挥科学研究的重要职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设有11个研究所和“河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改革开放以来,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400余项,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7项,省、部级成果奖150余项。这些成果多数已在生产中推广应用,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黄光正教授主持研究完成的小麦高产品种“百农3217”,获国家发明二等奖,为社会创造 直接经济效益50多亿元。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杨永光教授主持研究的“河南省小麦不同生态类型区及其生产技术规程”,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王清连教授主持培育的“百棉1号”,在黄淮棉区大面积推广;河南省抗病虫小麦育种首席专家茹振钢教授主持培育的“豫麦54”,为河南省小麦品种第八代更新换代的首选品种,已在全国6省区大面积推广。近5年来,出版各类教材、学术著作2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500余篇。小麦育种、棉花育种、基础兽医、食品科学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居于国内较高水平。学院办有自然科学版、职业教育版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报。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国法兰克福科技高专、澳大利亚亚伊迪斯科文大学、西班牙巴塞罗纳大学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多所国外高校和国内二十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学校还常年聘有美、英等国的外籍专家任教 。 学院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自立自强、求是创新”的优良校风,取得了辉煌的办学成就,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近年来,先后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党委”、“河南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河南省教师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管理年先进单位”“河南省科普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校园环境文化艺术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3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在新世纪征途中,学院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培养人才为中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把学院建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综上所述 河南科技学院毕业的学生找工作 一般还是很好找的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投稿

有江苏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南通大学等。个人比较推荐南通大学。

南通大学(Nantong University)始建于1912年,源自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2020软科中国大学造就杰出医学校友排名列第33位。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3700余亩,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纸质图书约万多册。办有学术期刊5种,其中《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3367人(含杏林学院152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65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550余人。共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以上内容参考:南通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长三角发展论坛文化研究艺术研究江海人物专论新闻与传播 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江苏优秀期刊

遵义医学院

遵义医科大学(ZunyiMedicalUniversity)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贵州省国内一流学科立项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学校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关东医学院。1949年关东医学院并入大连大学,更名为大连大学医学院。1950年撤消大连大学建制,大连医学院独立。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举校南迁遵义,更名为遵义医学院。2018年,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

据2019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新蒲校区、大连路校区、珠海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500多亩,藏书万册;下设28个教学院系,开办30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专任教师1090人。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目录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属于中文核心期刊。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系南通大学主办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创刊于原名《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改现刊名。国内外公开发行,双月刊,每期160页。该刊立足学术前沿,崇尚理论创新,重视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着力学科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追踪国际学术发展潮流,勇于开拓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等研究领域;支持学术争鸣,旨在通过不同观点、不同流派的思想交锋获取真知;倡导潜心钻研、独立思考、实事求是、厚积薄发的严谨学风,拒绝学术赝品与泡沫。本刊设有“哲学研究”、“长三角发展论坛”、“政治·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文学研究”、“语言学研究”、“历史·文化研究”、“艺术研究”、“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心理学研究”、“江海人物研究”、“新闻与传播”等栏目,其中“哲学研究”为重点栏目,“长三角发展论坛”、“江海人物研究”为特色栏目。现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人大复印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江苏期刊方阵优秀期刊”。

1.《强制执行竞合刍议》,载《安徽法学》1995年第3期。2.《论协议管辖及我国立法之完善》,载《学术界》1996第1期。3.《试析起诉的消极条件》,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6年第5期。4.《试论仲裁协议若干法律问题》,载《律师世界》1996年第5期。5.《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立及其发展》,载《社科信息》1996年第7期。6.《“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作为民事再审事由之我见》,载《江西法学》1997年第1期。7.《诉讼成本控制论》,载《法学评论》1997年第1期。8.赵钢、占善刚:《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民应有的诉讼观念》,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1期。9.《代位执行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1期。10.《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判行为约束软化的若干表现及其矫正》,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2期。11.《论代位财产保全》,载《律师世界》1998年第4期。12.《也论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之关系》,载《法商研究》1998年第6期。13.《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不应轻易否定》,载《律师世界》1998年第9期。14.《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新论》,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2期。15.《美国民事没收法与正当程序的冲突与衡平》,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16.《试论民事诉讼特别地域管辖之立法缺失及其完善》,载《法学》1999年第8期。17.《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之关系探析——从法院裁判之生成角度分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5期。18.《关于二审程度中反诉问题的一点思考》,载《河北法学》2000年第6期。19.《完善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之构想》,载《现代法学》2000年第1期。20.《对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初步检讨》,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3期。21.《略论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恒定原则》,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6期。22.《略论专属地域管辖适用之特质》,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5期。23.《关于撤诉的几个问题》,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24.《再论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及其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之修订为背景》,载《诉讼法论丛》2004年版。25.《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免证事实之应有范围及其适用》,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4期。26.《略论民事强执行中不动产查封之方法》,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27.占善刚:《当事人陈述探微》,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28.占善刚、刘显鹏:《论不服仲裁裁决应有之救济途径及其适用》,载《仲裁研究》2006年第1期。29.占善刚:《略论诉之追加》,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3期。30.占善刚:《关于民事诉讼期间的几个问题》,载《珞珈法学论坛》(第5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31.占善刚、熊洋:《关于二审程序中诉之追加问题的思考》,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32.占善刚、刘丹:《试论行政诉讼中之自认》,载《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33.占善刚:《论民事诉讼中之自由证明》,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4期。34.占善刚、阮志勇:《漏判及其救济刍议》,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35.占善刚:《证明妨碍之比较研究》,载《珞珈法学论坛》(第6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36.占善刚:《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之文书提出义务》,载《求索》2008年第3期。37.占善刚:《第三人之文书提出义务初探》,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38.占善刚:《证据协力义务之比较法分析》,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39.占善刚:《当事人讯问之比较研究》,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6期。40.占善刚:《我国民事判决脱漏应然救济途径之探究》,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3期。41.占善刚、朱建敏:《证据保全若干问题探析》,载《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5期。42.占善刚:《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免证事实之应有范围及其适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10期。43.占善刚、熊洋:《论第三人之文书提出义务及对我国立法的借鉴》,载何家弘主编:《证据学论坛》,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44.赵钢、占善刚:《浅议10年司法改革之得失》,载李林主编:《依法治国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45.占善刚:《证据法定与法定证据——兼对我国<民诉法>第63条之检讨》,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1期。46.占善刚:《主张的具体化化研究》,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47.占善刚:《论民事诉讼中自由心证主义的例外》,载《法学评论》20010年第3期。48.占善刚:《证明妨害论——以德国法为中心的考察》,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49.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抗辩论析》,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50.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费用请求权简论》,载《求索》2010年第6期。51. 占善刚、王登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正当性基础与制度构建》,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0年第1期。52.占善刚:《对我国民事申请执行期间制度的初步检讨——以《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修改为对象的分析》,载《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53.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不变期间探微》,载《学习与实践》2012年第1期。54.占善刚:《民事诉讼“期间”的法律规制思考》,载《理论探索》2012年第4期。55.占善刚:《言词辩论的全部意旨研究——德国、日本的判例、学说之考察及其启示》,载《现代法学》2012年第2期。56.占善刚:《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定性分析》,载《法律科学》2012年第3期。57.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共通原则研究》,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5期。58.占善刚、王登辉:《案外人申请再审研究》,载《珞珈法学论坛》第1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59.占善刚:《附理由的否认及其义务化研究》,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60.占善刚:《试论民事诉讼中的勘验及我国立法完善》,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61.谢绍静、占善刚:《比例原则视角下我国民事诉讼罚款制度的立法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增加罚款数额为切入》,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3年第3期。62.占善刚、刘丹:《民事诉讼保全的类型化分析》,载《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63.占善刚、刘丹:《民事诉讼中的勘验协力义务论析》,载《证据科学》2013年第5期。64.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罚款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13年第6期。65.占善刚:《论民事证据调查的应有法律规则——以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作证为视角》,载《学习与实践》2014年第2期。66.占善刚、刘芳:《论舍弃上诉权》,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67.占善刚:《论我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不出庭作证之应有后果——〈民事诉讼法〉第78条评析》,载《法学家》2014年第2期。68.占善刚:《德国、日本民事诉讼中不知的陈述规制之比较及其启示》,载《法学评论》2014年第3期。69.占善刚:《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性质及其给付路径》,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70.占善刚、刘丹:《论我国行政诉讼中自认制度的构建》,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71.占善刚、刘芳:《程序违法与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之检讨》,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72、占善刚、宋庭辉:《论民诉法“涉外诉讼程序”一编的废除》,载《天津法学》2015年第2期。 73、占善刚:《当事人申请证据调查的法律规制问题》,载《理论探索》2015年第4期。 74、占善刚、杨瑜娴:《论民事诉讼鉴定费用的性质及制度矫正》,载《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75、占善刚:《民事诉讼鉴定费用的定性分析》,载《法学》2015年第8期。 76、占善刚、严然:《“省统管”背景下地方人大监督同级司法机关问题研究》,载《学习与实践》2015年第10期。 77、占善刚:《证据保全程序参照适用保全程序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三款检讨》,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6期。 78、占善刚:《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理由比较研究》,载《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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