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百科

人类学亲属制度研究综述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04:01:32

人类学亲属制度研究综述论文

一个世纪以来,关于亲属制度的研究一直引起中外民族学者的兴趣和重视。许多学者在摩尔根研究的基础上,对亲属称谓问题提出了分类的见解。如美国的.克罗伯、.拉德克利夫-布朗、.穆尔多克,英国的.里弗斯、 .罗维以及法国的C.莱维-斯特劳斯等,都有自己的分类法。在美国,穆尔多克在《社会结构》(1949)一书中提出夏威夷式 (Hawaiian type)、爱斯基摩式(Eskimo type)、易洛魁式( Iroquois type)、奥玛哈式(Omaha type)、 克罗式(Crow type)、苏丹式(Sudanese type)等6种亲属称谓制图式,被众多的研究者所采用。苏联学者Α.Μ.佐洛塔廖夫、Д.Α.奥尔捷罗格等赞同英国里弗斯的意见,认为马来亚式亲属制是从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简化而来。他们提出亲属制度首先取决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基本单位的结构,而不仅是婚姻形式。两合氏族组织与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相适应;父系大家族与分叉旁系式亲属制相适应;在不正常条件实行族内婚的情况下产生马来亚式亲属制;描述式亲属制与个体小家庭的产生相适应。

亲属容隐制度研究论文

“亲亲相隐”作为一项在中国传统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法律制度,在彰显孝道的同时,亦反映了“礼法合治”的人伦精神,这不仅是对人情伦理的关怀,对维护当时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一)先秦时期:“亲亲相隐”思想的萌芽“亲亲相隐”制度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根据目前现有文献可知,最早主张父子之间不可相互告发有罪的记载是在《国语•周语》:“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卫大夫元呕讼其君卫成公于当时的盟主晋文公,周襄王在反对晋文公受理此案时提出的理由是:‘夫君臣无狱,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最早提出父子应该相互容隐的是春秋时期的孔子,《论语.子路》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父子之间有着最亲的血缘关系,是天性之爱,相隐是理所当然的,符合人情伦理,从此容隐首先在理论上得到了儒家的肯定和倡导。亚圣孟子在孔子父子相隐理论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兄弟之间也应该容隐,《孟子•尽心上》载:“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己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此时亲属相容隐还只是一种道德观念而没有成为一项法律制度。最早在法律中规定容隐制度的是《秦律》,其中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勿听。而行告,告者罪。”但秦代并没有形成系统的亲亲相为隐制度,只能说容隐的思想在律法中有一定的体现。(二)两汉时期:“亲亲相隐”制度的确定在统治者的大力倡导和身体力行之下,汉朝“孝治”的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实行。在这种注重“孝悌”的社会氛围中,汉初所制定的“首匿相坐”的法律规定与当时社会的道德伦理观念格格不入,已经不适应当时的国情,改革势在必行。与此同时,经过汉初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国家积累了相当雄厚的财力和物力,汉初以黄老思想为主的“无为”的政策已经不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的需要,儒家思想的地位日渐提升,汉武帝时期,大儒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武帝接受,儒家思想开始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思想。一些儒生根据儒家的伦理观念对“首匿相坐”的规定予以抨击。汉宣帝时桓宽在《盐铁论》中表明了自己主张父子相隐,反对父子间首匿相坐的立场:“自首匿相坐之法立,骨肉之恩废而刑罪多。闻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岂不欲服罪尔?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未闻父子之相坐也。”汉宣帝四年,在董仲舒“春秋决狱”及桓宽等儒生的影响下,汉宣帝以诏书的形式第一次正式确定了“亲亲相隐”的合法性。诏书中说:“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宣帝的诏书不但在法律上承认了“亲亲相隐”的合法性,而且具体确定了“亲亲相隐”的适用范围:(1)家属三代以内,即祖孙、父子、夫妻之间;(2)凡卑幼隐匿尊长(即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祖父母),不承担任何法律上之责任;(3)凡尊长隐匿卑幼(即父母匿子、夫匿妻、祖父母匿孙),一般情况下不负法律责任,但如所犯为死罪,则须上报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廷尉酌情议定,一般也能较常人减轻或免除处罚。(三)魏晋南北朝时期:“亲亲相隐”制度在曲折中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朝代更迭,这一时期社会的动荡使“亲亲相隐”制度得不到很好的执行,许多儒家对这一时期违反“亲亲相隐”原则,株连亲属的法律规定与做法予以抨击。汉末魏初之时,高柔、卢毓等人对“军征士亡,考(拷)竟其妻子”的现象进行了批评,东晋人卫展反对当时“考(拷)子证父死刑”或“鞭父母问子所在”的做法。北朝魏人崔纂反对审讯中“令同气(兄弟姊妹)相证”,其理由都是这样做将会严重损害伦常,蔡廓就认为强迫亲属间互相证罪的方法“亏教求情,莫此为大”。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局的迅速变化而使“亲属相隐”这一注重维护社会家庭稳定的制度受到影响。但是,这一时期儒家思想法律化的进程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儒家大族司马氏统一全国后建立的西晋政权使儒家思想与法律的结合更加深入,这一时期,代表儒家法律思想的亲属之间相犯“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正式入律。南北朝时期儒家思想与法律制度进一步结合。南陈时“官当”的制定,北齐时“重罪十条”的出现等等都是很好的证明,儒家思想法律化进程的加剧最终必将使代表儒家思想的“亲亲相隐”制度得到承认和发展,隋唐时期这一制度的成熟和完备证明了这点。(四)隋唐时期:“亲亲相隐”制度的成熟与完备阶段魏晋南北朝之后的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制度发展的巅峰期,政治、经济、文化都在这一时期发展到新的高度。代表儒家思想和法律制度相结合的“亲亲相隐”制度在这一时期逐渐成熟和完善。以唐律中的规定为例,首先在《名例律》中确立了“同居相为隐”的总原则,并将亲属相隐的范围由亲属间扩大至“同居相为隐”,体现了这一时期统治者的开明和“亲亲相隐”制度在这一时期的发展。《名例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裨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以此规定而言,所有居住在一起的亲属(不论服制)均可相隐,不同居的大功以上亲属亦可以相隐,小功以下亲属相隐也可以根据服制的远近减等处罚。为了落实该总则性规定,唐律作出了10种具体规定:(1)不仅藏匿上述犯罪亲属不罚,及匿得相容隐者之侣(亲属的同案犯)亦不坐。(2)通报捕摄消息令亲属脱逃者不罚。(3)审问官不得逼亲属作证,违者有罪。(4)不得告发尊亲属。告祖父母父母为不孝,处绞;告其他有服尊亲属亦有罪。被告发的尊亲属视同自首减免处罚。期亲以下尊卑“相侵犯”者可以告发。(5)不得告发卑亲属。“告绍麻小功卑幼,虽得实,杖八十,大功以上递减一等。”但父祖告子孙即使诬告亦不坐。(6)帮助父祖逃脱囚禁后不得因惧罚复捕得送官。(7)不得捕缚与自己共同犯罪的亲属赴官自首。(8)在审讯中不得已附带吐露亲属之犯罪者,不视为告发。(9)捉奸时因捕捉与亲属行奸的外人而牵露亲属之奸罪者不视为告发。(10)谋叛以上国事重罪不得相隐,必须告发。综观唐律对于“亲亲相隐”的这些规定,我们发现唐律中对于这一制度的设计非常合理和周密。在体例上而言,唐律在名律例中对此有总括性的规定,并在后面篇目中具体加以规定。从内容上看,这些法规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将“亲亲相隐”的原则性规定扩充为内容详尽、便于施行的一系列系统化的法律条文。“亲亲相隐”在这个时期已经成熟和完备了。(五)宋至明清时期:“亲亲相隐”制度在继承唐律的基础上略有变化唐之后各朝代的“亲亲相隐”规定均以唐律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当时的具体情况略加增减而成。其中继唐而起的宋对唐律的继承最为忠实,《宋刑统》中关于“亲亲相隐”的规定几乎就是《唐律疏议》的翻版。由游牧文明建立的元朝也继续保留容隐制。《大元通制》首次使用“干名犯义”罪名,即“诸子证其父,奴评其主,及妻妾弟侄不相容隐。凡干名犯义为风化之站者,并禁止之。”明清容隐制大体同唐宋,但控告得相容隐亲属,其罪行一般轻于唐律,容隐范围包括妻亲和女婿。《大明律》规定“存留养亲”、“同居亲属有罪得相互容隐”,“奴裨不得告主”,“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碑不证主”等。《大清新刑律》第180条规定为亲属利益而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者可免除或减轻刑罚。唐宋元明清的法律甚至明文规定,根据法律应当相隐的亲属都不得规定其作证,官吏如有违反要处杖刑。这充分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非常重视家庭亲情及其伦理纲常的维护。清末改制后,只有亲属容隐制得以保留。清末明初,亲属容隐制度继续得到沿袭。这一时期的法律都有关于庇护亲属不罚、放纵和便利亲属脱逃减轻处罚、亲属间有权拒绝证明彼此有罪等规定。由此可见,容隐制度已经成为一项个人权利,并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给我邮箱,送你我的

“亲亲得相首匿”源自《论语·子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中国历代各朝多以孝治天下,在不同程度上对这一思想有所继承。根据亲亲相隐原则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虽然实行这项原则主要是为了维护封建伦常和家族制度,巩固君主专制统治,但亲亲相隐制度对现代社会家庭伦理价值和刑法制度也有其积极的一面,所以亲亲相隐制度仍有去研究、探讨的价值。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在古代司法实践中曾发挥了重要的社会职能。今天,当我们走向法治国家时,如何科学地对待“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应该说是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间相互隐瞒罪行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思想由来已久。早在周礼中就有“为亲者讳”的说法,春秋末期孔子又将这一传统宗法原则概括为一种司法主张。《论语·子路第十三》中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作了告发,从法治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正直的行为;但在孔子看来这却是一种丧德败行。孔子主张父亲应替儿子隐瞒罪行,儿子也应替父亲隐瞒罪行,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父慈子孝的道理。由于这一原则顺应了人的亲缘本性,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而得到统治者的青睐。尤其是到了汉朝儒家思想成为一尊,“亲亲得相首匿”便成为汉律中定罪量刑的一项基本原则正式确立下来。《汉书·宣帝纪》记载,宣帝地节四年下诏:“……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这就是通常所说汉代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其大意是说子女帮助父母、妻子帮助丈夫、孙子帮助祖父母掩盖犯罪事实的,一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父母帮助子女、丈夫帮助妻子、祖父母帮助孙子掩盖犯罪事实的,一般情况下可不负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罪责,这段话也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亲亲相隐不为罪”。 “亲亲得相首匿”的思想到了唐朝得到全面的发展,这时的国家法律不仅使亲属容隐制度的范围更为扩大,而且对其具体内容也作出了比较严密的规定。如《唐律疏议》中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漏其事及擿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在这里容隐亲属的范围不再局限于汉代的父母子女、夫妻、祖孙,而是进一步扩展到同居的亲属、不同居的同姓大功以上亲属及外祖父母、外孙、孙媳、夫之兄弟、兄弟妻等。除此之外,奴婢或仆人可以为主人隐匿犯罪,这些隐匿行为都不受到处罚。其他不同居的小功以下亲属如果隐匿犯罪,则较之普通人犯罪降低三个等级对其进行减轻处罚。在容隐亲属范围扩大的同时,容隐行为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展。犯罪的亲属,即使是泄露其事或通报消息给罪犯,使之逃匿也不为罪。同时,为使得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更方便操作,唐统治者还在《唐律》和《唐律疏议》中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1)关于“知情藏匿罪人”。(2)关于“漏泄其罪令得逃亡”。(3)关于禁止逼亲属作证。(4)关于不得告发尊亲属。(5)关于不得告发卑亲属。(6)关于“子孙与金刃”帮助父祖逃脱囚禁及不得复捕回送官。(7)关于犯罪共亡捕首之法不适用于容隐亲属。(8)关于审讯中不得已吐露亲属犯罪。(9)关于奸罪捕告。(10)关于谋反、谋大逆、谋叛等严重国事罪不得容隐。这些具体而翔实的规定,标志着“亲亲得相首匿”思想已经走向成熟。在随后的宋律、元律以及明清律中,容隐范围又扩大到了岳父母、女婿。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法将其扩充到包括夫妻、四亲等以内的宗亲、三亲等以内的外亲、二亲等以内的妻亲。1935的《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又进一步将容隐范围扩大至五亲等以内的血亲、三亲等以内的姻亲,且均有亲属拒绝作证权及不得令亲属作证等明确规定。 从“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确立和传承轨迹不难看出,这一原则不仅贯穿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同时也对现代社会产生了影响。其之所以被长期沿用并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大体有以下原因:其一,该原则从根本上体现了人的亲缘本性。人的亲情是维系整个社会稳定的先决条件,亲属间的爱是人的本能反映,是一切爱的起点,是人类的感情基础。“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规定亲亲相隐不为罪,顺应了人的本能需求,因而得到多数人的拥护和支持。其二,“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及统治者的长治久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和等级制度是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与基础。在该制度下,家、国融为一体,家庭的和睦与安定直接决定着国家的稳定。亲亲相隐的思想以人的家庭亲情为基础,强调对家长权的确认保护,不仅有利于家庭和睦,而且有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其三,“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维护了封建经济秩序,有利于农业生产。在封建社会中,以家庭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家庭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共同致力于农业生产是封建经济发展的前提。如果不允许亲亲相隐则必然会增加家庭矛盾,造成家庭不稳,最终可能是家人离散,田地荒芜。这对维护封建经济秩序是十分不利的。“亲亲相隐”的历史演变《唐律》对“亲亲相隐”制度的发展 唐代同居有罪相为容隐的原则起源于《论语•子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之说。所谓“父为子隐”,乃父慈也;所谓“子为父隐”,乃子孝也。儒家这一理论至汉代上升为“亲亲得相首匿”的法律原则,该原则中的“亲亲”的范围包括“大父母”(即祖父母)、父母、己身三代。所谓“首匿”,颜师左注云:“凡首匿者,言为首而藏匿罪人。”西汉所创的“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是礼法合流的重要标志之一。此后这一制度一直作为刑法原则而沿用,影响了整个封建社会中国的法律。 唐律承其前朝的法制,在《名例律》(总46条)规定了“同居相隐”的原则,其在相隐的范围、相隐的内容和相隐的限制方面比汉以来至隋各朝的规定更系统、完备。相隐的范围唐代相隐的范围由汉朝的三代扩大为“同居”。疏文云:“谓同财共居,不限籍(户籍)之同异,虽无服(指”五服”以外)者,并是。”同居的范围据疏文应是大功以上亲。另外,外祖父母、外孙、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服虽轻,论情重”,也在相隐的范围内。最后,部曲奴隶也法定“为主隐”。相隐原则的保证措施 为实施“同居相为隐”的原则,唐律规定,应相隐的人举告或对簿公堂,依亲等关系论罪。《斗讼律》(总345条)规定:“子孙告祖父母、父母者,绞。”此外,《斗讼律》(总346、349条)对卑幼“告期亲以下缌麻以上尊长”及“部曲奴隶告主”等,皆有定罪科刑的规定。 不遵守“同居相为隐”而告,告发人依规定处刑,被告者,即使确实有罪,也都以“自首”论处。《斗讼律》(总347条)之疏文说:“被告得相容隐者,俱同自首之法。”同时还规定,如属于父祖告子孙、外孙、子孙之妻妾或自己的妾的,无论告得实还是诬告,都不处罚。对实施相隐的处置第一、免刑。唐律规定“同居”、“大功以上亲”相隐及“部曲奴隶为主隐”都免罪。相隐即使是“漏露其事及摘语消息”也不惩罚。第二、减刑。唐律规定小功以下亲属相隐,也可以“减凡人三等”。疏文说:“假有死罪相隐,据凡人唯减一等,小功、缌麻又减凡人三等,总减四等,犹徒二年”。即照犯人之罪减四等处罚。 相隐的限制 唐律中兵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相容隐的,凡犯谋反、谋大逆、谋叛这些直接对抗于统治阶级的大罪不得相隐。律文规定:“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疏文云:“谓谋反、谋大逆、谋叛此等三事,并不得相隐,故而不用相隐之律。各从本科条斩。”《斗讼律》(总345条)之疏文云:“谓谋反、大逆及谋叛以上,皆为不臣,故子孙告亦无罪。”宋、元、明、清各朝对“亲亲相隐”的沿袭 宋建隆年间的《宋刑统》沿袭了《唐律疏议》的篇目和内容,除了宋朝“内重外轻”的政治理念引起的律法制度微小变化外,其余《唐律》中的根本性原则,均予以了保留。对“亲亲相隐”制度的规定也一如《唐律》,立法明确规定了对同居之人容隐的权利和义务。 元朝是蒙古人入主中原建立起来的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封建王朝,它的建立把中华法系的影响扩大到蒙古、吐蕃、回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不仅使上述少数民族地区统一融入到中华法系中来,也使中华法系吸收到其他地区立法的精粹,推动中华法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元朝统治者推行“祖述变通”,“附会汉法”和“因俗而异”,蒙汉异制的立法指导思想。以《至元新格》、《大元通制》为代表的元朝律法,基本沿袭了唐宋立法的内容,同时也确认了刑律中的“亲亲相隐”原则。 明朝立法首推《大明律》(《大明律附例》),虽然体例上与前朝律法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7篇。但源自《唐律疏议》的传统刑法原则并未改变,即“亲亲相隐”原则得以延续,明代律法确认了亲属间容隐的权利和义务。 满清入关以后,修编的《大清律例》体例、内容方面几与《大明律附例》如出一辙。在“亲亲相隐”原则的规制方面也因循前例,所以终清一世,“亲亲相隐”制度都得以继续贯彻。此外,笔者认为《大清律例》所规定的“留养承嗣”亦可视为是对“亲亲相隐”的补充。清末变法修律对“亲亲相隐”的争议 清自道光朝经历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屡遭外侮,这同时也激起国内有识之士不断探寻救国之道。同时,清政府自身也寄希望于效法列强,变法革新来实现“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的目的。因此在沈家本的主持下,清政府展开了自上而下的修律活动。但是修律本身触犯了封建上层贵族的利益和价值感念,因而招致张之洞等礼学派的强烈反对和抵制。 其中西方法理的引入和中国传统礼制理念的冲突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亲亲相隐”制度也因其本身违背现代刑法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而遭到了非议。南京国民政府《三五刑法》中“亲亲相隐”制度的复活 古代法律中体现儒家思想,允许犯罪亲属基于亲情而通过隐匿、放纵罪犯的方式对抗官府的“亲属容隐”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民国刑法所吸收。《三五刑法》第126条规定:“纵放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逃脱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第五项又规定:“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或三亲等内之姻亲犯第一项之便利脱逃罪者,得减轻其刑”。第164条及第165条分别规定了藏匿犯人或使之隐避罪、顶替罪、湮灭刑事证据罪等罪名及相应的处罚。第167条又规定:“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或三亲等内之姻亲图利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脱逃人,而犯第164条或第165条之罪者,减轻或免除其刑。”“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评析“亲亲相隐”制度的内在合理性 任何一种社会秩序类型都以对人性的特殊设定和估价为前提, 对人性的不同认识和评价直接关系到选择什么样的社会调整方式去保障社会秩序。在古代社会, 无论是从上下纵向关系即, 国家、宗族、家庭、个人, 还是从平行横向关系即, 政治组织、血缘组织、宗教组织、文教组织, 其实都是以家庭为蓝本的。国家不过是家庭的放大, 家庭又像是国家的缩影。“为子为臣, 唯忠唯孝”、“尊尊, 亲亲” 等观念, 构成中国传统的根本法观念。法律就是以全力维护这样的“ 家国一体”模式为己任。宗法伦理成为古代中国法观念的基石、核心。儒家学说中, 所谓“ 理” 、“ 礼” 、“ 义”等, 不断渗入到法律中, 甚至成为了法上之法, 或者说是法外之法。人们用这种“自发的法律”来评断一个言行非法与否和罪恶轻重。伦理纲要, 三纲五常成为了法律的核心内容, 其中最典型就是“亲亲得相首匿”。古语有云:“ 法者, 缘人情而制, 非设罪以陷人也。”在古人看来, 亲属间互相包庇、隐匿犯罪的行为是人情所共欲的, 是符合三纲五常的, 也是人之常情。可见, 对于中国古代法律而言, 尊重人性秩序是立法者一直所倡导的。另外, 容隐制度使得法律不强人所难。“徒法不足以自行” , 法律的实现有赖于人们的遵守与服从。因此, 法律在制定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其现实可行性, 依照刑法学理念,即使法律有“期待可能性”。从实践中看, 从古至今, 很少有人愿意真正的大义灭亲, 主动向公安机关告发自己的亲属。这是因为血缘关系是人类最为牢固的一种带生物性的社会关系, 这种无可摆脱的心理动力习惯, 使人类之爱首先必然体现为亲属之爱、血缘之爱。即使在侧重于市民精神的西方伦理看来,“博爱”首先也是出于亲属之爱的。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任一恶行发生在非亲属之间, 人们会看的较轻, 但如果加到父母和近亲身上, 就成为伤天害理的罪恶。期待亲属之间的特殊情感和家庭内部、亲属之间的“荣辱与共”的社会现实使刑法不能期待人们都会主动去揭发和控告近亲属犯罪。与被国家一度所倡导但实质上背离人性的“大义灭亲”的政治说教恰恰相反, 传统法律上绵延几千年的容隐制度, 看似悖谬, 实则包含了深厚的人文底蕴, 表达了古人对人性问题所作的深邃洞察, 其由道德原则逐步演化为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是彰显了古代统治者高超的政治艺术和对人性问题的远见卓识。由此观之, 古人已经谙悉国家所希冀的稳定的社会秩序经由法律形成须以法律暗合人伦关怀为前提。从儒家传统道德看“亲亲相隐”制度 就浸润我国数千年的儒家礼教传统而言,“亲亲相隐”制度是一种人性关怀的彰显。儒家传统的理念即是家国一体,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皆为一体,一乎准于礼。在这样的儒家思想的背景下,“亲亲相隐”原则体现了家族成员,尤其是五服以内近亲属间彼此容隐、彼此相互关怀的族内关系,并以此扩大到国家层面上,正是封建王朝所提倡的忠与孝的原则。当然亲亲相隐制度涉及到的强制奴隶部曲为主隐及对卑幼告尊长加重定罪科刑的规定则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糟粕,也是对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原则”的违背,并不符合儒家“大同”的思想理念,应该遭舍弃。对“亲亲相隐”的取舍 现实中,法理、人情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良好的法治中的法律在制定之初就应当兼顾到人情。实际上, 只有法理没有人情的法律很难得到自觉遵守。在实践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罪犯的亲属明知包庇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依然会选择包庇、窝藏犯了罪的亲人,甚至被判刑人狱后对自己的行为也不后悔,对他们而言, 所谓司法秩序是海市屋楼, 被害人虽然冤枉, 但也比不上自己与罪犯的骨肉情深。为了保存风纪, 反而破坏人性, 而人性却是风纪之源泉。事实上,不仅仅是中国历代在立法时都对血缘至亲的人情予以尊重, 当代各国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日本有“期待可能性”的规定,故如果缺乏此种期待可能性, 而成为责任之事由, 不能使该行为人负刑事责任。这里就不仅仅包括对基于血缘亲情而为之行为的认可, 还包括基于对人趋利避害的本性的尊重。英美国家有沉默权的规定, 其中包括证人、被告如果认为法庭所需要之证词会对自己或亲情、夫妻关系造成损害, 有权保持沉默, 来源于人不能自证其罪的理念。这就更加明显的突出了对基本人情的尊重。基于以上分析, 无论是从对人性、对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的尊重, 还是基于对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理借鉴, 亦或是对西方法律的移植,亲亲相隐的原则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都具有现实意义。 “亲亲相隐”制度,从创制之初就彰显了儒家的人文关怀思想,千百年来在历朝编纂的律法中作为一项基本刑法原则得以延续。“亲亲相隐”制度以家族亲属为本位,充分考虑到律法与人情之间的关系,从亲属容隐的角度,对刑法的责罚范围作出限缩,使中国古代刑法制度不断趋于合理,符合礼制。“亲亲相隐”制度的确立和演变是中华法系对世界法律发展的卓越贡献。

综述类论文属于什么研究

综述论文(包括元分析) 通过对已发表材料的组织、综合和评价,以及对当前研究进展的考察来澄清问题。在某种意义上,综述论文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包括以下内容: 对问题进行定义; 总结以前的研究,使读者了解研究的现状; 辨明文献中各种关系、矛盾、差距及不一致之处; 建议解决问题的后续步骤。 综述论文的组织形式是按逻辑关系而不是按研究进程来组织的。

综述包括“综”与“述”两个方面。所谓综就是指作者必须对现有的大量素材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而使材料更加精炼、更加明确、更加层次分明、更有逻辑性。

所谓述就是评述,是对所写专题的比较全面、深入、系统的论述。因而,综述是对某一专题、某一领域的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与发展前景等方面,以作者自己的观点写成的严谨而系统的评论性、资料性科技论文。

由于综述论文论述的是比较复杂的理论问题,篇幅又较长,所以常常使用直线推论与并列分论两者相结合的方法。

而且往往是直线推论中包含有并列分论,而并列分论下又有直线推论,有时下面还有更下位的并列分论。综述论文中的直线推论与并列分论是多重结合的;

然而,在对各阶级分析的那一层次中,又逐一分析了地主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用的是并列分论。

什么是综述:综述,又称文献综述,英文名为review。它是利用已发表的文献资料为原始素材撰写的论文。 综述包括“综”与“述”两个方面。所谓综就是指作者必须对占有的大量素材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而使材料更加精炼、更加明确、更加层次分明、更有逻辑性。所谓述就是评述,是对所写专题的比较全面、深入、系统的论述。因而,综述是对某一专题、某一领域的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与发展前景等方面,以作者自己的观点写成的严谨而系统的评论性、资料性科技论文。 综述反映出某一专题、某一领域在一定时期内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可以把该专题、该领域及其分支学科的最新进展、新发现、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比较全面地介绍给读者,使读者尤其从事该专题、该领域研究工作的读者获益匪浅。因此,综述是教学、科研以及生产的重要参考资料。

综述型论文

到百度百科里收一下

综述是否属于研究性论文类别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

高质量的文献综述属于广义上的学术论文的。学术论文不只包括研究文章,还有综述等等,比如某一领域的大牛经常会收到综述的约稿。一些高校的课题组里PI也会鼓励学生写写综述,一方面是对所做的研究领域有更全面前沿的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拓宽自己的科研思路。如果是本科生想要写综述用于保研加分的话,建议先了解一下学院的保研政策,看文献综述能不能算到论文里去,一般都是可以的,除非学院要求的比较高,必须是研究论文。望对您有帮助!

所谓综述是指的对大量原始研究论文的数据、资料、观点进行整理之后,分析然后提炼并写成的文章,它在某些方面与论文是比较相似的,但与研究性论文在格式上是有一些不同。综述的格式更加的多样,而论文的格式相对来说是比较固定的。

1、性质不同

论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

文献综述:对某一领域,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课题、问题或研究专题搜集大量相关资料,并通过分析、阅读、整理、提炼最新研究成果,当前课题、问题或研究课题的进展、学术意见或建议,对其做出综合性介绍和阐述的一种学术论文。

2、要求不同

论文要求有题名、作者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等等,而综述写作要求是(1)开门见山,不绕圈子;(2)简明扼要,突出重点;(3)回顾历史要有重点,内容要紧扣文章标题,介绍标题周围的背景,并用几句话概括。

亲子阅读的研究综述论文

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总结八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总结八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丰富幼儿的生活,培养幼儿亲子间的情感,结合我园课题研究的主题,我班于20xx年12月5日下午举行了本班亲子民间游戏活动。此次活动,我们结合实际以及孩子的年龄特点进行设计的,是家长与孩子一同参与的活动,通过一起做游戏的方式,不仅使亲、子间感到开心、快乐,更是一种情感的交流。

此次活动家长们的参与度很高,很多都是父母双方都来的,还有奶奶们来的。他们都愿意与孩子度过这快乐和兴奋的时光,而小朋友们有了家长的陪伴都愿意大胆的表现自己,积极参与游戏。

活动于下午1:20开始的,整个活动大致分为三部分:热身运动、比赛环节、集体游戏—抢椅子。家长们早早的就入园了,他们在多功能教室等待参加活动,孩子们随后去的活动场地,分组排队,秩序井然,没有出现哭闹现象。

活动以一首《幸福拍手歌》拉开帷幕,家长们可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有些腼腆,动作放不开,眼睛始终看着自己的孩子,所以我就转变了一下站位,由家长孩子全部面向老师站位转向家长和自己的孩子面对面的站位,家长面对自己的孩子拍、扭就比较自然大方一些,并且和孩子还可以有眼神的交流。接下来的拍手游戏孩子们都会玩,大人们配合孩子一起也拍的很起劲。我们把孩子们最爱玩的《我们都是木头人》加入到了热身环节,家长和孩子围成一个大圈动静结合,定格在和孩子一起摆的poss里,场面热闹而又温馨。

本次活动的比赛有:推小车、袋鼠抱、夹球跳、踩高跷、抬花轿、顶沙包。活动开始时,大家那种激动的心情一下就表露出来了,虽然只是本班的一个比赛,爸爸妈妈们年轻活跃,奶奶们老当益壮,争先恐后,他们完全融入到孩子的世界中,个个脸上洋溢着笑容。游戏一个接着一个进行,小朋友们也都大声的呐喊!加油!教室里传来阵阵欢声笑语。比赛分为红绿两队,以计分的形式进行的。但我觉得如果以争夺小旗子并出示的黑板上效果可能更好一些。

在音乐《小苹果》中,游戏“抢椅子”将活动推向了高潮。“抢椅子”游戏很多家长都是在电视上见过,今天真正的体验了一次,一阵一阵的欢呼声,家长和孩子玩的很开心,孩子的表演也很大胆自信。

此次活动开展的很顺利,短短的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家长和孩子玩得很开心,真实感受到了童趣。很多家长意犹未尽,兴致还很高,希望我们能多举行类似大型的活动。通过这一活动,我们得到了家长们的肯定,与家长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家长与自己的孩子又增进了一份亲情。这次活动也让孩子留下一份快乐、美好的童年记忆。

伴随着我园的经典诵读活动的落幕,我园十月份首届读书节活动也结束了。回头看看,这个十月很精彩、这个十月很忙碌、这个十月很累人。现简单回顾一下十月份阅读节的主要工作。

一、十月份工作内容

1、丰富班级图书角,鼓励家长踊跃捐献幼儿图书。

2、挑选优秀亲子阅读心得,并展示给全园教师及家长观看。

3、组织全班幼儿参加了园内举行的经典诵读比赛,每天利用睡前十分钟给幼儿讲经典故事,起床后教师与幼儿一起进行阅读。

4、利用家园互动平台及班级博客等平台开展家庭亲子阅读好书推荐,使读书真正成为家庭的温馨港湾。

5、鼓励家长与幼儿进行亲子阅读。

6、设计班级阅读海报"亲子一班阅读之星"。

7、评选了班级书香家庭与阅读之星。寥寥几笔概括了本月的工作,但背后却隐藏着太多的辛苦,同时也感谢家长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二、工作效果评价

本次读书月活动的主题是"书香为伴、快乐成长,"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园所文化氛围,打造书香园所,现在对班级开展的一系列阅读节活动的工作评价如下。

1、通过班级老师的宣传和鼓动,家长都能积极捐献幼儿图书,使幼儿园图书藏书量大大增加,而且质量很高,为我班幼儿提供了一个丰富的读书环境。接下来是如何管理及使用这些图书。

2、通过几天的观察,家长对教师及家长读书心得的关注度比较高,她(他)们经常驻足翻阅,但由于展示地方有限,只能有少部分家长看。

3、幼儿经典诵读活动中,幼儿参与的兴趣比较高,从中也看出幼儿比较喜欢诵读,而亲子之间的故事情景表演由于缺乏情景,幼儿语言有时不清楚,影响故事的观赏性,下次应多安排情景故事表演,录音效果好,幼儿能全身心投入到故事表演中。

4、亲子阅读好书推荐较好,有部分家长踊跃参与并相互推荐好书,也有一部分家长因为工作较忙没能参与。

5、亲子阅读,各位家长都做得很好,据了解家长们都是利用晚上睡前20分钟与孩子一起阅读,或者是利用周末时间与孩子一起到图书馆或者书店去阅读。

6、教师制作的阅读节海报让家长通过海报的就能对班级在阅读节期间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一目了然。

7、书香家庭和阅读之星的评选鼓励了孩子们对阅读的兴趣和积极、主动参与阅读的激情。

读书月的各个活动都按计划完成了,但离最初的设想效果还有一定的距离。一则是一些细节问题没有做好,二则是老师的时间有限,加之人手不够,很多想法都难于实现。教师也是第一次组织阅读节活动,经验不足,希望明年的阅读节活动办得比今年好。

2月24日上午升旗仪式上,我校对20xx—20xx学年寒假“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进行了隆重表彰。由刘校长、黄校长亲自为获奖的明星班级和书香家庭颁奖。

我校寒假“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是响应市教科所新教育办公室的号召开展的一项有意义的读书活动。共收到24个班的读书笔记20xx篇。经学校新教育办公室的认真评选,共评出21个“明星班级”,20个“书香家庭”和635名“读书明星”。

该活动把我校的“读经典名著,建书香校园”的新教育实验从校园延伸到家庭,辐射到社会,让书香飘进了万家,用经典润泽了生命,实现了在家庭中共读、共写、共成长的教育模式,构建了和谐的亲子关系。

阅读是站在大师的肩膀上前行,写作是站在自己的肩膀上攀升。让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以书为伴,与经典为伍,汲取人类知识的精华,在书香中幸福成长!

为充分挖掘家长教育资源,更好地开展家校共读,激发学生对阅读的兴趣,3月3日,学校在一年级举办了“故事爸妈进课堂亲子阅读共成长”活动。

本次活动学校共邀请了3位非教育行业非教师职业的爸爸走进我们的课堂给一年级听课家长作了示范课,旨在让家长在家长的“传帮带”中,让更多的故事爸妈走进课堂,同时,更希望有“故事爸爸”作榜样,带动更多的爸爸们能主动参与到家庭教育之中。

学校自20xx年2月27日开展“故事爸妈进课堂”活动后,已有483位家长走进了实小的讲台给孩子们讲故事。不仅增进教师与家长的了解、激发孩子们对阅读的兴趣,而且为家长提供亲子的机会,让孩子们享受到倾听爸妈讲故事的温馨与快乐,同时,让家长们学会讲故事这种方式是增强家长阅读的教育意识和推广阅读的参与意识。“故事爸妈进课堂”活动搭建了家、校沟通交流的桥梁,武建党校长说:将会把这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并传递下去,让更多的故事爸妈走进课堂,达到“一个故事妈妈带动两个故事爸妈,一个热爱阅读的家庭带动一批热爱阅读的家庭”的效果,从而推动每个家庭温馨和谐的亲子阅读氛围,让热爱阅读深入到实验小学每个家长的心中。

“故事爸妈进课堂亲子阅读共成长”活动虽然只有2个小时的时间,但为了保证活动质量,让后序的推广工作变得高效有序,会前学校领导、老师和示范课的家长们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所以整个活动达到了非常满意的效果,为了使今后的工作能做得更加扎实,特别反思与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准备充分

上个学期结束时,学校就有了本学期在一年级举行了“故事爸妈进课堂亲子阅读共成长”示活动的计划,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活动的实效性。放假前的全体教师大会上,武校长就要求家长学校在寒假里完成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提前设计开学初的各种活动方案,所以这项活动的邀请函、通知书、反馈信息等12种表格的制作,于爱萍老师已在假期全部完成。二年级班主任老师在寒假前精心挑选出了作示范课的3名故事爸爸后,家长学校同时发出了第一份邀请函,邀请信由孩子带给了家长,说明我们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希望得到3位家长的大力支持。并与讲课家长多次沟通,确定故事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

二、真诚沟通,细节把关

学校方面:

2月29日(周一),学校例会后,又专门把一二年级老师和活动的相关人员留下,大家聚在一起,对这次活动的内容作了认真讨论。针对本次活动的详细方案作了严格把关,并发表见解,提出建议,明确每人在活动中的职责。目标就是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本次活动的方案、第二次邀请书、家长听课记录表、心得体会表、学生听课反馈表、班主任组织活动表、家长签名表等10多种不同内容,不同制作的表格的打印及速印在活动前一周就全部完工。

家长方面:

(一)准备阶段

这3个家长都不是“老师”,却让他们来做示范课确实有点难度,但这3位家长几乎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尽管我自己水平有限,但我们老师这样费心也是为了孩子们,我们家长没有理由不支持!,理解万岁!

家长们还说:“不是我讲故事有多么精彩,不是我选得故事多么生动,而是我要对得起“爸爸”这个称谓。,多么有责任心的家长!谢谢大家都有这样的觉悟,也祝你们越来越优秀!

(二)“彩排”验收

试讲时,3个家长傻眼了,因为多功能教室里没有一个学生,只有我和他们。家长们登台后,好不习惯,老师,给大人讲课真的不好意思!(这是于老师的“狠招”,没的商量,如果你面对几个大人能有激情试讲,那么你面对孩子们时他们的热情会让你更自信,讲得更出彩)。

试讲就是让我们可以讲讲,停停,议议。说实在话,给3位家长提供试讲的机会,一是看看他们的准备情况,二是让他们相互评评,应该注意点什么即可。听下3节课后,家长的讲课的风格、富有儿童化的语言、教态我都非常满意,只是其中一个家长的内容有点超出了一年级孩子的认知水平。所以试讲后,我建议其更换内容,家长很爽快地答应了。并且一再表示自己回家加班攻克难关,这种自己严格要求的表现是对活动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更是他们平时工作与生活的一种态度!所以与他们相处,共同经历这次活动的准备,也是给了自己一次学习的机会!

3.组织教师

这场活动的课堂组织者是一(6)班的班主任侯晋云老师。事先,我和侯老师有过沟通,希望她们能在三位家长讲课上下场换课件的间隙能和孩子们有个小小的互动,一是让三节课有序地“串”起来,二是能想方设法调动学生积极性,给讲课家长登台前缓解一下紧张情绪……说实话,这种组织与互动对于我们专职老师来说是“小菜一碟”,可是侯老师强烈要求试讲时听课,但是试讲时间她正好有课,所以我听后重新给她说了说每个家长的讲课内容及风格。这种“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虚心、认真的态度很让我“肃然起敬”。谢谢侯老师!

三、主题鲜明,内容实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故事爸妈进课堂亲子阅读共成长”,活动内容有两项,一是“故事爸爸”示范课,听课家长观摩学习;二是现场家校面对面交流活动。

课前,我简介活动,目的就是让家长们在听课的时候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观摩什么,学习什么;观摩课后,又让讲课的家长把自己参与活动的经历、收获、体会与大家一一分享。同时,我也把“故事爸妈进课堂”的后序活动安排给家长们作了一个详细的介绍:学校这项活动每月两次,定在每周的星期三下午第一节“说话”课,间周进行。课后还给家长们简单介绍了这两年多来“故事爸妈进课堂”活动的实绩、家长学校做了哪些工作,长效活动有哪些,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总之,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孩子们受益,希望家长能与我们凝聚合力,携手共进!让家校这块工作继续做得扎扎实实!

四、勇敢挑战收获颇丰

在这3位讲课家长中,没有一位当专职教师的。在准备的过程中,有几个一听说要做“示范课”,心里十分不安,甚至有一点“放弃”的念头。为了让他们自信地走向讲台,班主任老师发动他们的孩子们用不同的方式一直鼓励自己的爸爸妈妈走上讲台。就像李瑾瑄爸爸说得那样:在孩子坚毅和恳请的目光中,我鼓足勇气,决定为孩子做好榜样!当然,当一个个走进课堂,与孩子们做了亲密的接触之后,我们的“故事爸妈”感触更深。他们有的说:“现在的孩子的见识面越来越广,看来我平时低估了孩子们的能力”也有的家长深深体验到了做老师的苦楚和艰辛:“面对这一个个差异迥然、个性千差万别的孩子,要使每一个孩子的'各方面素质得到提升,也真为难我们的老师了!”,还有的家长说:这段准备讲课时间里,孩子比我还积极,一直鼓励我,让我觉得孩子比我这个家长做得好,因为我平时对孩子缺少鼓励了。以后我一定要对孩子耐心点……看到每一位家长写的教后反思,自己十分感动,因为我也能感受到家庭教育、家长的精神面貌及家长的价值观会让孩子们的成长受到很大的影响。

五、积极参与,认真听课

这次活动中,家长的到会率很高。因为不用数,除去有限的124个座位,后面排放的凳子全部占满。所有的家长自始自终都是认真地观摩,充分显现当前家长对学校教育和孩子成长的高度关注,可以说明,通过家庭教育的力量、家长的支持来共同培育孩子的是很有希望的,这次活动就是努力整合出家长方面的教育力量,让他们的课程不仅成为学校课程的有益补充,更是通过这种方式让更多的家庭能够喜欢上亲子阅读,能够懂得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需要爸爸妈妈的陪伴与引导!

六、共同努力,完成目标

这次活动在制定出可行方案后,学校领导统筹学校相关人员力量,周密部署各项分工,细化具体操作内容和要求,才确保活动的有序性、有效性。

经过这么多次亲子互动式阅读,我们已经惊讶的发现,孩子的阅读习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了明显转变,由被动变为了主动,由主动变为了自觉,由自觉变为了自发。现在小家伙早就改掉了回家没事就看动画片的习惯,总喜欢坐在他的`书桌上静静地看书。家人在一起的时候,小家伙就老喜欢把书中看到的有趣的内容讲给大家听,还经常道出一些耳目一新的词句,有模有样的,颇有一定的语言组织和逻辑推理层次,完全增加了沟通和表达能力、甚至将老师和书本上面学到的知识,拿来给你讲道理,同时开阔了眼界。阅读,这个认知世界,汲取知识的重要方式,现在已经逐渐融进了小家伙的兴趣世界。

我们深深感受到,天下的父母亲,都希望把自己的孩子从小就教育好。可是,如果不摆脱成人的眼光,不参与到孩子的学习世界里,不与孩子互动,不用心去摸索合适的方法,不去引导激发孩子的潜力,是很难体会到亲子教育真谛的。

在共同阅读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许多与幼儿阅读和思维特点有关的问题。首先面对要解决的就是孩子的兴趣问题。对几岁的孩童来说,初期的生字生词较多,较长的文章很容易让孩子厌烦,讲大道理的方式更是适得其反,还总问你是什么意思或者什么含义,除了耐心讲解之外。我们还摸索了一些办法,比如:给孩子提一些有趣的问题,有些是明知他知道答案的,有些是开拓他的思维的。模仿书、图中的动物声音和做一些滑稽动作,增加了一些互动性。其次,就是互相讲述故事,我们发现孩子在这个阶段是先认字后理解意思,而且担心念错,的确有很多字又是不认识的,因此停顿较多,词句不连贯,如果读错就立即纠正的话会加剧这种现象。于是,我们鼓励他消除这种疑虑,大胆地用词语或者图片联想地方式阅读,孩子试后确实流利了很多,只是漏字和错字多些,我们没有再如以前一样当时就打断纠正,而是改成了读后指正,效果反而不错。然后就是背古诗,我们是先看图培养他对古诗产生兴趣,然后一句句的教他熟悉。开始是我背上半句、让他背下半句,以此为引导教他熟记整首的古诗。另外我们意识到一定得选择适合孩子所处年龄段的书籍,孩子在看书画画的时候,作为家长应该多陪同或者以身作则的给他树立一个好榜样。

总之,亲子阅读不是形式,确实需要我们家长用心去投入,用心去实践。孩子的潜力,需要我们家长用心去引导,用心去激发。相信每一次用心地参与,都会感受到孩子身上不断地在增加闪光点,这就是亲子阅读的魅力。

女儿上小学一年级了,本以为可能因为作业太多等方面的原因而与女儿一起读书的时间会减少,没想到李老师特别强调亲子阅读,作为家长我感到特别欣慰。

女儿上小学前,就问我小学生与幼儿园小朋友有什么不同,我告诉她最大的不同就是很多事情要自己做,不能再依赖父母和老师了,而且以为我们家长应该比女儿上幼儿园要轻松一些,很多事情在学校有教师教孩子就足够了,但亲子阅读,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女儿的教育需要我们家长与学校共同来完成。亲子阅读,更加融洽了我们家长与女儿之间的关系。女儿上幼儿园时,回家我们家长也会抽时间陪她玩包括角色扮演的游戏,但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女儿自己编的,而在与女儿一起读书的过程中,我们时常会停下来模拟故事中人物来表演,与女儿讨论各类人物的行为正确与否,增加了与女儿互动交流的机会,我们家长与女儿的关系显得更加融洽了。

当然,作为家长,我们认为亲子阅读最为重要的是为女儿养成了每天读书的好习惯,并且从阅读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例如昨天,我与女儿一起阅读了一篇《小黄花的言与行》,我就告诉女儿遇到困难时应该抱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并针对她平时的类似行为提出了善意的批评,女儿很乐意地接受了,我感到这比单纯的说教甚至大声斥责的效果好多了。

总之,我们感觉亲子阅读不仅提高了孩子的阅读能力,增长了知识,同时也让我们家长从亲子阅读中体味到教育子女的快乐、责任,以及对自身素质的提升。我们真诚地希望也非常乐意与李老师一起将亲子阅读一直进行下去。

阅读,能给孩子带来无限的乐趣。热爱阅读可以改变孩子的一切,使孩子受益终身。亲子阅读更能给家长和孩子带来愉快的享受和情感的交流。阅读是一种长期的、日积月累的、潜移默化的精神活动。20xx年10月19日,我校二年级和三年级组在曲江第一小学操场上开展了“萤火虫亮起来”亲子共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孩子们从不同程度上感受到了课外阅读给他们带来的快乐,同时也增进家长和孩子之间的情感交流。

活动前期,老师们积极准备,精心挑选出本学期亲子共读的经典著作《鼹鼠的月亮河》、《舒克和贝塔》等书籍,引导孩子们进行阅读。

活动中,部分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及家长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活动由赵琰老师和学生共同主持。活动一开始,孩子们在家长的陪同下,一顶顶小帐篷在操场亮起来,就像在秋夜飞舞的萤火虫,格外的温馨和美丽。每顶帐篷就是一个小家,让每个家庭都享受亲子阅读的快乐。随后读书分享展示将此次活动推向高潮。二年级三班同学和家长带来的歌曲《舒克和贝塔》拉开了读书分享活动的序幕。情景剧《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撞了一个包》让孩子们绽开了如花的笑颜,饰演路灯的家长更是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头到尾高举着路灯。而二年级四班同学胡杨紫霖带来的快板《鼹鼠的故事》更是将本次活动推向了高潮,熟练的串口,啪啪响的快板,迎来了同学们和家长们的阵阵掌声。随后的节目更是精彩纷呈,时而哈哈大笑,时而静静欣赏。二十八个家庭给我们带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读书表演交流会。让我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到了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本次活动也让家长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拥有了轻松、愉快、休闲的读书时刻,也使孩子们感受到爸爸妈妈的温情和亲情,更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使家长和教师相互之间就孩子的教育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本次活动中还穿插了有奖知识问答,孩子们通过看节目以及读书回答主持人提出的问题,得到了奖品,充分激发了孩子们阅读的兴趣。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还评出了优秀亲子阅读家庭他们分别是:

颁奖典礼更是将这一活动推向了高潮,郝主任和三年级年级组长邹老师及二年级年级组长郝老师为所有获奖家庭颁发了《书香家庭》证书。会后部分家长感言,说这一次的活动,再次重温了他们童年的读书梦,让他们再次感受到了书香的魅力“萤火虫亮起来”亲子共读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学生读书兴趣,实现家长与孩子共同阅读与学习、阅读与生活、阅读与成长的融合。此次活动学生、老师以及家长都获益匪浅。

书是一颗小小的种子,当父母把它种在孩子的心田,再用耐心去浇灌,小小的种子就会爆发出勃勃生机,长成参天大树,启迪心灵,滋养智慧。希望这只陪大家阅读的萤火虫每晚在更多的家庭亮起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还能塑造健全的人格、锤炼顽强的意志。通过亲子阅读启蒙孩子对这个世界有更多地认识和理解,在故事中锻炼孩子的情商和智商、养成高尚的道德品质,所以亲子阅读是是家庭教育中非常有益的方式。也是一种美丽的休闲方式,孩子的成长其实也是一本书,多一点心思,多一点投入,收获的不仅是孩子,还有很多。

书是我们最真挚的朋,,培养孩子良好的读书习惯,和孩子一同读书,一同学习,一同享受书中主人公的喜怒与哀乐,与孩子一起体会读书的乐趣。下面是我通过亲子阅读总结的一些心得:

通过与孩子一起读书,我发现跟之前相比孩子的阅读能力和对词语的运用能力很明显的提高。孩子小的时候,识字比较少,都是我读书给孩子听,上一年级后,认识的字多了些,我就试着让他自己读,读完后,我再根据书的内容进行提问,虽然孩子讲的结结巴巴,但也能说出个意思大概来。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后,我发现,儿子的读书速度变快了,并且他没有一字一字的读,而是一目十行,文章中的好词好句,他并没有真正读到。

发现这个问题之后,在之后的亲子阅读中,我改变了方法,首先让他自己先读一遍,自己摘抄一些他认为很好的词语,然后,我和他一起再读一遍,找出他没读到的好词,而对于他已经找到的好词,我也会不失时机的表扬一下,儿子就会感到很自豪,而在读下一篇文章时,儿子会更认真的去找好词。

再读比较有意义的文章后,我往往让儿子写读后感,虽然写的句子我们看来很幼稚很可笑,但那大概就是孩子最纯真的心得吧。到如今,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后,儿子在说话时,偶尔还会用上一些他新学的词语呢,当孩子用的好的时候我会从心理由衷的高兴,感觉到孩子的书没有白读。通过亲子阅读,不仅对孩子读书的积极性是一个提高,还给我们大人创造了一个学习知识的机会。

为了孩子能更好的阅读,我给他买了如《十万个为什么》、《童话故事》、《成语故事》、《月球探密》、《三只小猪》等等各种各样的图书。现在,儿子已经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不仅读我给他新买的书,而且双休日还不时的去图书馆自己阅读或者借到家里津津有味地读,从书中得到了无穷的乐趣。

同样这些书对于我们大人也有益处的。通过亲子阅读,不仅给孩子创造了一个读书学习的好环境、好氛围,自己学到了知识。经过一段时间后让孩子养成一个爱读书爱学习的好惯,这会让我们的孩子受益终生。如当我们一起阅读《三只小猪》时,让他知道只有通过自己勤劳、勇敢,才有好的'结果。他能够从书中学到更深层次的含义。

在亲子阅读的过程中,家长还要注意不能整体的去看书读书,还要适当的玩一些益智类的游戏,家长可把读书本身也变成一种游戏,使孩子在轻松愉快中读书学习。比如在读完一个童话故事后,我们就换成提问的方式,让孩子在做填空游戏中回忆故事中的情节。孩子在答出问题后,总会有成就感,家长要抓住时机表扬和鼓励,这样他也就更愿意到一本又一本的书里去寻找新的知识,接受新一轮填空游戏的挑战。

家长要注意:与孩子亲子阅读的过程中,不要表现出不耐烦、不高兴等消极的情绪,这会对孩子的热情造成影响,他会认为父母不喜欢跟他读书。如果您心情实在不好,建议到心情好的时候再和孩子进行亲子阅读。

亲子共同阅读的“亲子阅读”,因为其易于操作并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的益处,所以成为父母经常使用的一种教育方法。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亲子阅读教育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亲子阅读教育探析》

摘要:“亲子教育”是20世纪末期在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等地兴起的研究父母与子女关系及其教育的一个新兴教育领域。简要阐述了亲子阅读的涵义及亲子阅读的类型;针对目前亲子阅读存在的误区,提出了有效应对措施。

关键词:孩子阅读;亲子阅读;阅读策略

“亲子教育”是20世纪末期在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等地兴起的研究父母与子女关系及其教育的一个新兴教育领域。其中,亲子共同阅读的“亲子阅读”,因为其易于操作并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的益处,所以成为父母经常使用的一种教育方法。

一、亲子阅读的涵义及类型

亲子阅读,又称“亲子共读”,是一项父母与孩子一起阅读的活动。在这项活动中,父母亲和孩子以书为媒,以阅读为纽带,共同分享多种形式的阅读过程。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朱从梅、周兢两位老师根据3~6岁母亲与儿童共同阅读图画书过程中的亲子互动程度,划分出“平行式亲子阅读、偏离式亲子阅读及合作式亲子阅读”三种不同类型的亲子阅读活动,而合作式亲子阅读是目前绝大部分家庭采用的方式。所谓合作式亲子阅读,指的是父母与孩子围绕图画书展开有效交流的亲子阅读。这种阅读活动是家庭成员之间沟通情感、交流思绪、享受天伦之乐的重要桥梁。

二、亲子阅读存在的问题

现代父母都意识到亲子阅读是开发孩子多项潜能的关键和终身学习的奠基石,然而,由于不理解或者不完全理解“亲子阅读”的涵义和引导方式,许多父母在对待亲子阅读方面仍存在种种误区和疑惑。

1.把“阅读”等同于“识字”,功利化、目的性太强

一些父母强调早期阅读的重要价值在于让孩子获得识字信息和知识,把“早期阅读”等同于“早期识字”教学,过分追求阅读指导的“结果”,认为从孩子很小的时候起就念图画书给他们听,可以帮助孩子早一点读书、识字,养成阅读习惯,提高文字能力,同时培养高尚的情操并扩大他们的知识面等,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往往使父母无法轻松地给孩子讲故事,从而使图画书失去其最重要的功能――给孩子带来快乐。

早期亲子阅读重视的是对孩子阅读兴趣、情志及能力潜移默化式的培养。虽然阅读中,孩子可以自然接受词字的音形刺激,有助于孩子的“识字”,但亲子阅读并不等于“识字教育”、更不等于“品德教育”和“成功教育”。功利性和目标性太强的阅读会严重影响亲子阅读的品质和孩子的读书兴趣。孩子就是做一个倾听者,在听和看中获取图画书的信息,最初阅读中不恰当的频繁地提问,会使孩子情绪紧张而无法享受阅读的乐趣。日本图画书之父松居直先生曾说过“图画书对孩子没有任何用途’,不是拿来学习东西的,而是用来感受快乐的。”确实,快乐是孩子成长的需要,寻求快乐是人类的本性,阅读首先应具有快乐功能。所以,父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降低对孩子读书的期望值。亲子阅读的意义首先是快乐、是爱的体验,对于孩子而言,书就像玩具,翻书就是玩游戏。在这个过程中,会发生伴随性质的学习,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就本末倒置。

2.对孩子的教育物质投资得多,共读时间投入得少

亲子阅读的目的不仅仅在于“阅读”本身,亲子阅读之所以被称之为“亲子”,就是由于它强调的是“亲子”,高品质的亲子阅读是父母和孩子共处交流的重要时光。

许多父母舍得为孩子买书,却缺乏陪伴孩子一起进行亲子阅读的时间。首都师范大学心理系副主任王争艳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2岁的儿子每天盼望妈妈回来,特别想在睡觉前听上几个故事,这也是每个孩子最享受的时光。可是由于工作压力,自己经常无法满足孩子要求。还有一些父母时常抱怨,从孩子一出生就为他买了不少书,也坚持经常为他读书,可孩子就是“对书不感兴趣”。这样家庭存在书香不浓情形的根源在于:父母只为孩子买书,把亲子阅读当成是孩子的事或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与孩子阅读时敷衍了事。其实,要想让孩子爱上书,言传不如身教。试想想,如果父母很少为自己买书或在家从不看书,那么即使孩子拥有再多的书,要爱上读书,这恐怕是很难的事。亲子阅读贵在持之以恒并身体力行。孩子阅读兴趣的培养,需要的是父母跟孩子的共同付出。

三、亲子阅读的策略

1.正确了解亲子阅读的意义和目的

对父母和孩子来说,一家人在一起围绕一本读物开展相关的阅读活动,并由此获得爱和快乐,比起获得相关的知识来得更有意义。而父母与孩子进行与阅读有关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让孩子在阅读中学到多少知识,而是让孩子感受阅读本身带来的快乐,这才是亲子阅读最大的价值所在。至于知识的获得、道德的熏陶、阅读能力提升之类的,不过是快乐的阅读过程中自然而然的副产品。

2.在生活中建立一个充满阅读信息的环境

创设良好的阅读氛围比阅读本身更为重要。舒适、愉悦的环境会使孩子产生积极愉快的情绪体验。当孩子小时,父母可以在家里放置孩子喜欢的玩具和小书架,让孩子自由选择感兴趣的书和享受阅读的乐趣。孩子稍大时,父母可以带孩子外出,丰富情感体验。如在和孩子学习儿童读物《春天的花园》后,为了让孩子体验书中描写的情景,父母应该带着孩子到大自然实地接触书里描述到的花草、树木、虫子、青蛙等,帮助孩子在抽象的文字或图片与相应的具体形象建立起联系,利于孩子的理解和阅读兴趣提高。

3.选择有趣的而且有益的图画书和其他阅读材料

亲子阅读的材料必须符合各个年龄段的认知特点,明确“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内容原则。按照0~6岁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不同的阶段为孩子选书。如1岁以下宝宝,应选择一些经典的“无字”图画书;2~3岁的孩子,应选择以夸张、奇特、拟人化、趣味性的图画书、卡通读本为主;4~6岁的孩子,应选择活泼有趣、情节发展符合儿童想象和思维特点的图画故事书等。可以说,父母在亲子阅读对读物的选择上应该以孩子为本位,首要考虑孩子的需求和意愿,根据孩子的发展需求来选书,不要一味地局限于智力开发的需要考虑。

4.建立起良好的阅读常规,帮助孩子形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美国教育家吉姆・特米里斯认为,0~3岁是孩子形成阅读兴趣、阅读习惯的关键阶段。对父母而言,应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养成每天为孩子朗读的习惯。“图画书的文字都经过精心挑选与整理,字字饱含艺术家们丰富的情感与理性认识。父母用自己的口,将这些文字一句一句地说给孩子听,就像一粒一粒地播下语言的种子。当一粒种子在孩子的心中扎根时,亲子之间就建立起无法切断的亲密关系。”松居直先生对亲子阅读的独到见解,至今仍给人振聋发聩之感。作为父母,应该每天抽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一起阅读,哪怕五分钟,10分钟,20分钟都可以,不要因为忙,或者心情不好而放弃陪孩子看书。

四、结语

亲子阅读是儿童生态成长中不可无视的环节。在亲子阅读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一定是喜欢阅读并且会不断独立阅读的人,这样的孩子也一定是健全的终身学习者。

参考文献:

[1]朱从梅,周兢.亲子阅读类型及其对孩子阅读能力发展的影响[J].孩子教育(教育科学版),2006,():89-94.

[2]王争艳.专业妈妈的育儿主张[J].父母必读,2011,(5):141.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亲子阅读教育论文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