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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律毕业论文十篇

发布时间:2024-07-02 16:01:53

优秀法律毕业论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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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优秀经济毕业论文范文十篇

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国际经济学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新发展

引言:随着我国世贸经济组织的加入和国际经济贸易全球化、自由化、网络化的新发展,我国必须抓住机遇,在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新形势下,用开拓创新的方式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新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范围内的快速融合,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和经济的发展呈现出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交易网络化的新势态。

(一)经济全球化的新发展

现代的国际经济正在向着全球化的方向发展,整个国际市场在经济上时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现如今各国间的经济组织、金融活动互相合作、互相影响,联系紧密,最终融合成为一个全球统一化的市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相应的全球经济管理机制和经济全球化运行的战略方针,使全球经济的经济行为得到规范,并且明确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在现代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建立了经济全球开放化的大市场,使得各种有效资源和新型技术及财力资金实现了全球范围的自由选择和优化配置。

(二)贸易自由化的新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新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贸易自由化的新发展,各国的经济已经同国际市场紧密相连。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各国要最大限度的解除贸易阻碍,使各种有效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成本,增加全球效益。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顺应了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为国际贸易的自由化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有效地实质推进。

(三)现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全球涌现出各种不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组织,使现代区域经济向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四)现代贸易交易网络化的新发展

随着网络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现代贸易交易方式呈现出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产生了新的网络贸易,即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借助电子信息平台进行商务活动和贸易交易,从贸易的洽谈到签约再到交货直至付款的整个交易过程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得以实现。

二、我国要结合目前发展现状,寻求经济贸易发展新突破

(一)开拓创新,提高科技产业技术

1.加大我国的科研投资力度。同发达国家对于科研方面的投资相比,我国的投入严重不足,从而制约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经济的贸易往来受到了阻碍。因此,必须加大科研事业的投资力度,大力推广和应用科研成果。

2.进而深化科技体制的改革,建立符合现代市场需要和科技发展要求的新机制,从而解决好我国的经济发展通科技发展相互脱节的问题。

3.树立创新意识,培养高技术人才,强化科研与实践结合,开创支持科研院所走进企业,从而更好的提高企业的产业技术和创新能力,加快我国企业的科技产业的技术发展。

4.改善单一的科技投资渠道,优化科技投资结构。强力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国家科技投资基金,构建多渠道的投资体系,以便更好的促进科技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规范网络贸易交易,鼓励对外贸易来往

随着网络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现代贸易交易方式呈现出网络化的发展趋势,网络贸易成为开拓海外市场的主要贸易方式。但是目前我国的高级计算机和高端的网络技术人才相对比较缺乏,基础的网络设施相对比较落后,对于网络贸易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很多企业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我国的网络贸易环境和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差甚远。因此,我国必须加快网络贸易的发展,鼓励对外贸易的往来。

网络贸易作为一个全新的贸易领域,虽然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弊端,例如在贸易交易的安全性、电子合同的时效性、知识产权的防护性及贸易纠纷的处理等方面还有待于更好的解决,以上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网络贸易的平稳发展。因此,我国必须要对现代国际市场的发展保有高度的警觉,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网络贸易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和良好的规范我国网络贸易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对国际贸易关系进行参与和协调

我国在加快顺应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新发展的同时,务必要注意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对于国际贸易关系要积极的进行参与和协调,才能够更好的维护我国对外贸易的利益。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共同的利益,因此在国际关系重要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另外,我国还要搞好同周边亚太地区国家的贸易往来和金融投资关系,发挥我国政治大国的作用,积极地参与亚太地区经济问题的协调,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结束语

因此,我国要紧抓机遇,紧紧跟随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新发展,规范网络贸易交易,鼓励对外贸易来往,在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新形势下,用开拓创新的方式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试论国际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摘要:国际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 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应加快国内制度的改革和建设,使之更适应全球市场规则;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扩大对外贸易;注重科技发展和人力资源培养战略;树立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培育跨国公司,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经济;中国经济;影响

一、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具体表现为:(1)国际经济一体化有助于我国利用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先进技术与设备和 管理 经验。(2)经济全球化促使我国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从而加快了经济发展的速度。(3)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比重的逐步提高有助于我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以获取更大利益。(4)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在外贸领域引资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为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外贸发展建立了一座桥梁。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从目前世界投资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引资面临许多有利条件:

第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势头强劲,跨国公司正在成为各国大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将更加频繁。

第二,由于我国经济目前增势良好,有望保持一个稳定快速的增长,这将对国际大量的剩余资本形成有利的吸引。

第三,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大批新兴国家清偿力和信心迅速下降,对外信贷评级降低,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中,流入这些国家的外资将大大减少。这些国家对外信贷评级的降低,会使我国的竞争力相对上升,在吸收西方投资中占有不断上升的优势。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机遇。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之后,我国不断进行对外开放,因而扩大了我国的对外贸易。我国经过近20年的改革 实践,对外经济贸易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最重要的增长点。近年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增长速度大约为7%-8%,其中靠对外贸易拉动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百分比大约是两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我国每年1/4左右的经济增长是靠对外贸易来实现的。在此情况下,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增长,贸易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资本流动加快,并呈多元化趋势。由于可以便利的进行国际间资金的划拨和结算,从而为我国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是我国的资金余缺能在世界范围内调配,闲置的资金可以转变为盈利的资本,使我国的贸易可以不完全受制于国内储蓄和资金的积累,从而可以更好的发展对外贸易。

二、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冲击

对于中国而言,经济一体化犹如一把“双刃剑”,既为我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诸多问题。从而使我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第一,经济全球化使我国经济发生波动的可能性增加。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性的经济波动如通货膨胀、通货紧缩、金融危机等现象将通过国际经济的传递机制影响到本国。我国的市场发育不太充分,经济结构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冲击。如果国内政策不当,就有可能发生较为严重的金融危机甚至整个经济危机。

第二,经济全球化对国内产业和市场将造成一定的冲击。经济全球化使我国把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连结为一体,通过封闭市场来保护本国产业的做法变得越来越不可能。过去,我国凭借严格的贸易保护建立了许多本国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随着外国商品和直接投资的大量涌入,这些产业将面临外国竞争者的巨大冲击,有的产业不可避免地要被淘汰。

第三,经济全球化可能危及到我国的的经济安全。

这具体表现在:

(1)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处于空前激烈的国际竞争之中,原来具有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

(2)全球性的自由贸易规则使我国敞开自己的大门,保护自己产业和市场的能力大大削弱。

(3)我国的重要经济领域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的操纵,使还很小且不健全的市场和脆弱的民族工业处于困境。

(4)国际金融资本流动的不稳定性特别是大量投机资本的存在使我国小而不健全的金融市场更容易受到冲击。

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领域引资的影响。资金是贸易的源泉,我国对外贸易要得到良好的发展,就必须很好的招商引资。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之后,从我国贸易引资情况看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第一,东南亚危机所导致的该地区对外信贷评级的降低将会使欧美国家对亚洲的贷款和投资更加谨慎,使流向亚洲的资本大量减少,从而给中国21世纪的引资带来更大困难。

第二,直接投资在发达国家间的双向流动为主的趋势在当前不会有根本的改观,同时许多新兴地区也在大力引进投资,这使中国引进外资所面临的地区竞争更加激烈。第三,拉美地区和转轨后的东欧与独联体各国也都放宽了引资政策,使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国际投资 热点的增加,各国竞相吸引外资,将使中国利用外资在21世纪初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发展的影响。

第一,从货物贸易看:科技进步推动着全球化,科技产品的贸易增长最快,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交换比率日趋不利,削弱了贸易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

第二,从服务贸易看:信息革命促进了全球化,信息密集型服务业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支柱,我国服务贸易的滞后会拖住国民经济的后腿。

第三,从加工贸易看:“产业内分工”是全球化的基础,加工贸易便是其表现形式,但我国的加工贸易处于低级阶段,难以更多地获得分工的利益。

第四,从贸易政策看:贸易和金融自由化与全球化结伴而行,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转轨,若不加快改革,贸易政策将难以适应自由化的过程。

三、我国外贸应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对策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国经济作出的对策。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们应该积极作出回应,根据我国总体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出相应的对策:(1)改革应着力于制度创新,开放要着眼于提升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2)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3)提高国民素质,提高人才资源利用率。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全球化的发展的要求,才能既充分利用国际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又能抵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某些消极因素。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国外贸作出的对策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前提下,制定出我国总的发展对策之后,根据我国外贸发展的具体情况,我们还应该做到:(1)发展对外投资,逐步形成自己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2)扩大外贸出口,改善外贸结构。以投资带动技术、设备、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改变以往主要依赖产品贸易出口的模式。(3)转移我国明显过剩的生产能力,推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4)到境外利用外资,在当地利用直接、间接和政策性融资。(5)通过参与全球资源分配,获取或直接利用当地资源,缓解我国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约束。

四、总结

国际经济一体化加速了国际竞争,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增长。由于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空间上的距离大大缩短。面对这个国际大市场,我国参与到了激烈的竞争中来,利用自己本国的比较优势,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努力开发新技术,开拓新市场,促进了本国生产力的提高,因而我国的贸易也得到了长足的增长。

经济论文的写作,是对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所学的知识结论性 总结 。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经济学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经济学论文篇1:《“经济学基础”教学环境的革新》 经济学基础在当前经济管理类型专业中属于非常核心的课程,在其相关专业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发挥关键重要作用,尤其现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处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对于经管类人才需求量非常大,我们必须加大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经济学基础的教学水平。[1]同时经济基础课程教学目的重在实践,但是其内容体系过于庞杂、知识偏重理论,但是日常的课堂教学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然而当前教学环境发展较为滞后难以满足新时代对经济学基础教学要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教学模式以及 教学 方法 的实施,阻碍了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不利于实用性经管人才的培养。 1“经济学基础”教学环境发展现状 “经济学基础”教学课程的安排偏重理论 现阶段,多数学校的“经济学基础”的课程安排偏重理论性知识,而经济学基础的课程本身内容体系庞杂,相关观念和理论抽象复杂、晦涩难懂,纯理论性讲解无法使学生对知识有更加清晰的理解,甚至适得其反,教学效果非常不理想,这也极大地削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降低了学生学习的兴趣。[2]长久以来,院校使用的考评系统更多关注的是教师的理论水准,没有重视对教师实践能力的考查评估。这些年,各院校致力于知识理论的研究,院校教师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理论研究以及论文的发表方面,忽略了对经济学基础中应用性教学的研究,而此类学科对实践性和理论性都具有较高的要求,这使得教学效果并不明显,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同时,现在大多数教学只是单纯掌握了理论性知识,基本没有从事任何经济学实践活动,也没有开展过任何经济业务。如此一来,教师在课堂上只能进行理论知识的灌输,无法给学生提供有效的经济学案例,课程内容空洞无趣、枯燥无味,不仅不能使学生很好地了解课程的内容知识,甚至极大消磨了学生的耐心,极大地打击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较之实践性教学,教学效果不理想。 教学案例的使用水平偏低 众所周知,经济学基础知识理论性太强,单纯照本宣科学生难以理解知识内涵,加之该学科对实践性还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在课程中增加教学案例分量既是学科本身的要求,也是众多经济学专业的学生的学习需求。[3]但是,当前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教学案例分析课程安排较少,案例内容质量不高,脱离实际生活,案例分析不到位、不合理,使得最终案例教学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是涉及方方面面。其一,一般情况下,案例教学具有一定的人数限制,理想的授课人数大约为30人,但是各大院校实行扩招,学生规模持续壮大,然而与学生对应的教学资源并没有都得到很好的满足,班级人数不断增加,加大了授课压力,普通教学班人数扩大到60人左右,甚至部分学校由于人数过多组织合班授课,班级人数超过百人,这直接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例教学效果。其二,教师普遍缺乏较强的案例教学能力。较之传统的教学,案例教学在教学能力等方面对授课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学校没有开展案例教学的相关培训,教师也普遍缺乏案例教学的学习,在开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授课老师往往不得要领,使得案例法的教学成效大打折扣,没有很好地发挥该教学方法的积极作用。其三,学校经济学授课教师大都没有参与过专业相关的工作实践,经济学管理真实的工作情况根本不了解,在案例讨论环节无法对学生实施科学的指导,使得教学最终流于形式,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4] 缺乏完善的教学实践基地 当前阶段,多数院校的经济学专业基本不存在实践课程,多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这门课程在经济管理专业中非常重要,而且这类专业对实践具有很高的要求,在课堂上开展简单的实践活动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广泛实行,经济现代化趋势明显,具有现代经济意识和经管能力的人才极度匮乏。[5]同时越来越多的学生也要求各个院校建立经济教学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必须对经济管理环境进行尽可能的模拟,以提高学生对经济学相关问题的体验和学习。 2“经济学基础”教学环境的革新 措施 增强教学的实践性 现阶段,国内大多数院校的经济学专业的授课教师都具有相对高的学历,其专业的理论知识储备比较丰富,然而受制于种种条件,授课老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极为匮乏,甚至完全不了实际的企业经济运行状况以及管理工作的实施程序。这也是长时间以来造成经济学课程枯燥、空洞非常关键因素。[5]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必须制定相关措施,有效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不仅需要关注教学质量的提升,更要加强教师实践水平的提升。对于该专业的教师增强工作审核,要求授课老师适当压缩课程教学时间。首先,要求教师从事专业对应的实务工作,增强对相应职业具体工作的了解,定期组织教师参加 社会实践 活动,比如到银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和企业等单位,参与其经济管理工作,掌握经济管理工作的最直接的资料,根据自身实践,对教学案例资源进行完善、充实,使之更加贴合生活,更便于学生理解。其次,激励授课老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等经济学专业资格考试,充实教师各层次的知识,有助于教师水准的提升。最后,从校外邀请 经验 丰富的经济学基础教学经济学专家或者企业经济管理者组织专题讲座,不仅可以对课堂教学进行很好的补充,同时还可以有效地拓展学生的知识和眼界。 提高案例教学水准 经济学基础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高效的案例教学可以很好地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知识,还可以实现教和学两方面互相影响和促进,共同都得到提高。同时,在案例教学涉及的相关考试可以鼓励学生尽可能表达自己的见解,无须顾及试卷的限制。授课老师可以学生实际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对案例教学进展进行合理的控制,同时在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注意学生对案例的反映及其观点,站在客观的角度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同时还可以把该项评估情况加入学生的最终的成绩中,作为学生成绩评价的一个有效参考。 经济学基础实践基地建设 现阶段,多数企业并不乐于接收实习学生,然而学生可以进入的银行、事务所、咨询公司的数量毕竟是有限的,进入之后也只能从事一些基础性工作,甚至是劳力工作,无法真正涉及非常专业经济管理工作。因此,学校建立经济学专业实验室更加科学,效果更加显著。在实践基地,可以对企业的经济管理进行模拟,利用模拟情境,学生进行相关操作,处理相关的经济问题,进而更加深刻地掌握,改善教学状况,实现更加理想的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工作环境进行高效模拟,尽可能再现企业发展情况,综合各类专业知识,一方面,有效帮助学生系统巩固教材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很好地锻炼学生的适应能力,培养其动手操作能力,符合当前复合型人才的发展要求。 3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的经济学基础教学存在较多问题,教学模式刻板,教学环境封闭,无法满足实践性经管人才的需求,同时也无法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文中笔者从增强教学的实践性、改善案例教学质量、建立实践基地三个方面革新“经济学基础”的教学环境,提升专业教学水平,满足现代企业经济人才需求。 经济学论文篇2:《《国际经济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国际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国际经济活动的学科,集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金融理论于一体,是传统经济活动在跨国领域的运作和延伸。该课程一般开设于大二学年上学期,是经济相关专业的学生接触到的第一门“国际类”课程,在整个教学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的教学方法运用得当,可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国际经济学》相关教材的选择 《国际经济学》作为经济专业的一门传统课程,教材版本众多,选择余地大,但是由于理论发展迅速,内容庞杂,各版本教材的内容差异较大,选择不同的教材可导致学生学到的理论差异很大。比较经典的国内教材是人大版和高教版的21世纪系列教材,也是国内众多院校选择的教材,这类教材中规中矩,尽量选择的是国际经济学中的传统理论,去掉旁枝末节,只对核心部分加以阐述,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缺陷在于这类教材一般理论性较强,知识更新速度慢,实例和练习题较少,导致教学手段也比较单一,不能很好的举一反三。国际上关于该课程的经典教材也比较多,像克鲁格曼和萨尔瓦多的版本,都是一版再版,受到许多国内985和211院校教师的追捧。这些教材内容全面,知识新颖,一般都配以大量实证分析和习题,并有网络教学资源加以利用,教学效果更好。但此类教材一般难度较大,计量模型类分析较多,基础差的学生学习起来比较吃力,容易放弃。对于普通本科院校的学校,我们建议还是以国内学者编撰的教材为主,以国外经典教材为参考书或课外阅读书籍,做到有的放矢,深入浅出,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国际经济学》教学内容的调整 《国际经济学》与 其它 课程由浅入深的内容编排不同,一开篇就是难点,关于西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难度较大,不好理解,依赖于较好的微观经济学基础,否则部分学生会觉得雾里看花,对该课程首先留下了晦涩难懂的印象。比如相互需求理论和提供曲线,不结合微观基础理论分析会觉得理论突兀,结合基础理论部分学生又无法理解,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的主张是保证课堂教学的紧凑性,只讲解核心部分内容,并提供整个理论分析的参考资料供有基础的学生课外阅读,并把相关曲线的分析编入习题中,让学生熟悉它的推导过程。 《国际经济学》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国际贸易理论部分,分成不同的流派,形成不同的观点,许多派系直到现在仍然在发展充实。教师在进行这几章内容的备课时,一定要注意分类整理,避免逻辑混乱,并且在同一派系中还有不同分支,观点不尽相同,一定要注意分析和比较,让学生在思考中掌握问题要点。其中有几个理论,诸如贸易保护理论和生命周期理论等,在现代国家的发展中有很好的运用,所以适合结合实际来分析,避免就事论事。否则,学生也会在其它课程里面从另外的角度再次学到这些理论,那么他们就会心存疑虑,认为这些理论描述不一致,很难对理论信服和认可。我们建议教授《国际经济学》的教师和教授《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师必须有集中备课的习惯,以便于知识的传承和衔接。关于国际金融理论部分的知识也在讲授中的一个难点,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是需要进行讲解的,但是该部分与《金融学》和《国际金融》的理论都有所重叠,许多教师甚至直接把备课的内容在这几门课上重复运用,没有做到严格区分,容易让学生觉得这些课程重复太多,学起来没用的假象。 在讲授该部分内容时,应侧重金融知识为贸易知识服务的重要性,国际经济活动是多重性的活动,实体贸易经济最终需要货币结算和资金流动等一系列的活动来配合完成,这才是《国际经济学》中编排金融知识的目的。所以金融理论知识的讲解一定要跟前面的贸易理论知识结合起来,主要贸易领域资金结算和投融资活动的分析,这样才能把《国际经济学》两部分的内容更好的融合,保持整体性和连贯性。开放经济政策下的宏观经济政策是该课程的又一个难点,这部分内容是宏观经济学的延伸和运用,同时也是近几十年来经济学者比较集中研究的内容。要引起学习的积极性,可以布置一些课堂任务,让同学们下去查询相关学者取得的成就和经济政策在不同国家的运用,让他们主动发现这部分内容的重要性,有了心态上的主动认识再加上课程的讲解,对经济政策的运用和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可以学得更加透彻。《国际经济学》的内容众多,需要选择和取舍,分清主次,这就需要任课老师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基础因材施教,有的放失,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习题和案例分析的甄别 (一)教学习题方面 《国际经济学》是一门承上启下的重要课程,必要的练习是帮助学生更好理解教学内容,掌握解题思路的手段之一,国外众多版本的教材中都有较多参考资料,但是难易程度不一,需要选择。诸如在讲解提供曲线时,许多教材都在习题中对这个问题以习题形式来分析,但难度比较大。教师可以把这部分内容编入课堂教学中,以课堂思考题的形式直接提出并进行分析解答,可根据课堂反应来判断讲解的深入程度如何。纵观国内教材,习题编撰比较单一,一般都以简答或名词解释的形式呈现,没有任何新意,这就需要教师根据课堂教学内容进行习题编写,融入选择、判断以及计算分析等多种题型。比如在讲述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容时,往年习题集中于问答题型,但讲授时可以把中国关于自贸区的政策介绍进去,那么习题编写时就可以考虑到时事部分,把关于自贸区的内容变成填空、选择或判断题,来考察学生在课后是否认真了解了这些经济时事政策。在讲述外汇和汇率时,可从贸易角度讲述金融结算方面的知识,那么习题就可以出一些计算分析题,国际经济活动中不同情形需要用什么汇率结算,怎样计算和分析等,这样学生就可以对该问题的应用有了更深的了解。 (二)案例分析方面 《国际经济学》的案例众多,选择性大,所以要选择合适的案例,要分析得当,讲解有深度,而且要为理论知识服务。比如在讲解国际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的相关内容时,关于跨国公司的案例很多,但我们可以选取世界500强公司的前三十名进行比较分析,近三年来该榜单有什么变化,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经济形势对跨国公司的经营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通过该案例的分析再来讲解跨国公司的相关理论,课堂的教学效果就非常好,学生理解起来也非常直观。在讲解国际收支相关内容时,除了罗列国际收支平衡表让学生理解分析外,还可把这几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变化列出来给学生看,让其分析原因,再结合中国的“走出去”战略,让学生在学习国际收支平衡表内容的同时也知道了当前国际经济新形势下新的战略和选择。案例分析也要与时俱进,也要注重实例分析为理论服务的特点,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总之,为了把《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工作做得更好更透彻,任课老师应该充分作好各种准备工作,多阅读参考教材,将各类素材整理归纳到课堂上来讲解,多准备案例教学,让案例导入理论,从理论归纳到做法,从做法再总结出案例,循序渐进。每一章都要编写配套习题,习题内容要与课堂教学内容配套,做到相辅相成,相互融合,才能起到习题的训练效果。另外,国际经济的活动日新月异,跨境电商贸易和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给该门课程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我们在讲授时也要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做到知识更新,才能取到更好的效果。 经济学论文篇3:《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引言 如今我国各地区的贫富差距仍然较大,一些农村可能还在温饱阶段,而我们的社会已经不满足于小康社会,已经逐步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型,这样发展的严重不均衡,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更加落后。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农村。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人民对于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农村实施农业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缩小贫富差距,而且对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是一个重大的推动力。中国农业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农业信息化的道路。 二、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农业信息化是指在农业领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方法手段和最新成果的过程。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直接制约着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所以为了加速发展农村经济,农业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它不仅仅可以促进农业增效,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还可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业信息化建设可以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民享受现代社会的文明成果,推进农村科技、 文化 、 教育 、医疗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有利于改变农民的消费观念 农业信息化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促使农民的消费观念和方式的改变。通过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农民可以利用网络了解关于农业生产的各种信息与技术。农业信息扩大了农民的视野,丰富了农民的文化娱乐生活,使他们不再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抵制消费,而是由注重物质文化生活的消费,向注重精神文化生活消费的转移。 (三)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通过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可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现代信息化的时代,捕捉信息的 渠道 很多,信息化的建设就是信息来源的渠道之一,没有信息化的建设,到达农村的信息就是迟缓的、过时的,农民就无法得到有价值的信息,就无法掌握经济市场,和生产经营的主动权。如此农民就会丧失机遇,陷于被动,从而遭受经济损失。如果农民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就能快速抓住有价值的信息,为自己的农业生产创造条件。农业信息化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为他们的学习提供了更多的资源,以及为他们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更多的方法。 (四)有助于促进农民走进社会市场 以前农村的生产基本上是自产自销,没有与社会市场连接,缺乏市场信息观念。对于社会市场信息不灵通,导致价格制定不合理,造成农副产品的生产大起大落。但是随着农业信息化建设,农民不再盲目生产,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了管理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加快了农业的全面发展。 (五)有利于推动农村农业的进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现在农业技术在不断地发展,农业信息化也被普遍运用于农业生产。农业信息技术的出现,带给了农民一种新的体验,这种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使农民能够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技术培训和教育,弥补了原先农民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的缺乏。它促进了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科技意识的增强,从而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之路。 三、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阻碍 (一)基础设施落后 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保证,完善的基本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我国一些农村经济发展之所以缓慢,就是因为基本物质条件太差,比如道路交通不完善,交通网络结构单一,水、电、通讯不健全等,这些都是导致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低下,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农业生产方式落后 在农业信息化建设进入农村之前,不少地方的农民都是依靠传统的耕耘方式进行农业生产,使用的农业生产工具也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传统工具,农村的农业生产方式落后,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三)农村资源开发利用率低 作为我国资源的宝库,农村具有较强的潜在资源优势。但是目前我国广大农村资源的开发力度低,资源开发利用率低,因此造成了大量资源闲置、浪费,无法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从而无法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农村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程度低 我国农村普遍现象是农村较为封闭,导致外部资金无法进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才也难以引入,农村市场无法与外部市场接触,农村产生的经济难以推动整个农村的经济发展。 这些问题使得农村的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而农业信息化的到来,解决了这些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从而加快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四、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农业信息化可以实现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入,在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的情况下,我国正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如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该重点关注农村经济发展,所以农业信息化在农村的实施不可避免。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农业生产各方面的条件和机制都不够完善,而通过农业信息化建设,能够逐渐缩小贫富差距,让农村的经济发展一步步走上正轨,改善农民生活,从而逐渐实现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二)农业信息化可以提高农民收入 我国的传统农业模式正在慢慢转向信息化农业模式。以往农村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落后,使得自然灾害容易对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损失,而农业信息化的引入,改善了农业就业结构。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农业信息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有效的避免了自然灾害等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也就是在农业信息化的带动下,农村居民的收入提高了。另一方面,从整个社会来说,农业信息化提高了农业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率,效率提高了,所得到的回报也就更多。 农民收入的提高也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农业信息化减少了市场交易的风险。农业信息化结合了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方面,它连接了买卖市场,减少了流通环节,节约了交易费用,也避免了消费过程中的各种纠纷,从而提高了农民收入。二是促进了农业经营模式的改善。以前农民都是通过自身的经验来生产产品,经营管理也没有系统的方式。然而通过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可以向农民传输科学知识以及农业生产的相关信息,使他们的经营管理规范化,从而使他们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三是加快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农业信息化可以有效的解决农村信息落后的问题,信息通过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把农业生产技术传递给农民,使农业生产科技得到发展和推广。 (三)农业信息化可以发展农村的市场经济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农业成本高,投入大,效率低,科技含量低,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消费观念低下,相对落后的生产和销售方式制约着农村市场的经济发展。农村生产的产品量大时,即使低于城市多倍的价格销售,仍然解决不了大量积压产品,农村市场经济的不完善,使得产品没有销路是农村市场经济难以发展的原因之一。我国在几十年的农村改革中,农村市场经济通过农业信息化的建设,让农民进一步了解了社会的需求,供求走势,价格行情等,有效促进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四)农业信息化可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农业信息化有助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可以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农业信息化的建设,让农村居民在教育、医疗、科技等方面逐渐拉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差距,以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 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发展的途径 (一)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农业信息化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和矛盾,如果没有政府的大力扶持和资金支持,农民对农业信息化难以信服,特别是一些思想封闭,技术落后的农村。没有政府扶持的农业信息化建设就会像一盘散沙,没有企业化经营的管理人员,以农业信息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那么农业信息化要真正地走进农村并被作用于农业生产等方面是很难的。 (二)需要培养农村信息人才,以此来推广农业信息化的应用 原本农民的文化程度都不高,他们因为农村的落后、种种因素和不利条件而无法接收良好的教育,这些原因使得农村人才匮乏,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农业信息化对农民生活有诸多的好处,农民无法把它运用到生产农业事业中,那么农业信息化只是一场空谈。所以培养农村信息人才极其重要,有了这些专业的信息人才,农业信息化才能发挥它最大作用,农民也才会因此而受益。培养农村信息人才不仅是为了传播农业信息化的功能,也是为了激励农民工提高信息意识,自觉的关注信息和利用信息,培养他们使用信息的习惯和调动他们依靠信息的积极性。 六、结语 农业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实行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困难,但是只有坚定不移的走农业信息化的道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才会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相信在农业信息化的建设下一定会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猜你喜欢: 1. 大一经济学论文范文 2. 关于大一经济学论文范文 3. 关于大学经济学论文范文 4. 经济学术论文范文 5. 大一经济学论文范文精

优秀emba论文范文十篇

什么样的 议论文 是好的议论文呢?学生总认为婉转、隐晦地表达观点的 文章 ,才是优秀的议论文。事实上,议论文最讲求的是简洁明了,用最简洁的话语表达自己的观点才是优秀的议论文。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议论文 范文 大全,希望大家喜欢。

平平淡淡才是真。

如果人人都是一出折子戏,在剧中尽情的释放自己的欢乐悲喜,演绎着属于自己的人生。

心平气和地感受每一次秒针的跳动和心跳的脉动,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我喜欢安静的感觉,喜欢一个人在幽静的小路上独行,白天可以免费的享受日光浴,晚上又可以聆听风的气息,这种感觉岂不妙哉!

平淡点,再平淡点。

人生不需要凤冠霞衣来修饰,也不需要用艳丽的脂粉来点缀,人生就是人生,真正的人生是平淡的真。

我不喜欢太累的生活,把自己束缚在一个压抑的环境中,抽不出一点时间给自己做深呼吸。我只想平平淡淡地过,平平淡淡地享受生活,不想奢求太多,真的。

这种平淡,并不是指我没有抱负,没有对生活的热情和对未来的追求。我的平淡,是平淡在心上。

鄙陋没世当然不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平平庸庸和平平淡淡,概念完全不同。

人生本该平淡,并非平庸。

陶渊明的人生是平淡的,他远离世外的纷争与嘈杂,向往世外桃源平淡的田园生活,自给自足,闲暇之时赋诗几首;月圆之夜,把酒对歌,此等生活乃平淡之典范。这样的生活,我喜欢!

而像那样整天在官场商场上摸爬滚打,去面对他们的明争暗斗,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让人生不免抹上了一层拭不去的阴影,如果官场抑或商场失利,得不到你所想要的,你可能会堕落,让颓废来逐渐吞噬你的人生,让你鄙陋没世,试问这样的人生又谈何人生价值可言?

人生本该平淡,并非平庸。

平平淡淡才是真,远离世外的纷争与世俗,让你的心静下来,去享受平淡的人生,去感受人生的真,让你的心得到一方净土,做下深呼吸,感受生活的律动。

脱下凤冠霞衣,拭去艳丽的脂粉,大红的幔布闭上了这出折子戏。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一)

夜已经来临了,他和他的马儿孤寂地站在冰冷的乌江岸边,秋风撩起他散乱的长发,那张刚毅的脸上竟也写满了疲惫,他忆起年少读书时听叔父说的那句话:“为千千万万的人牺牲一个人和为一个人而牺牲千千万万的人同样是不对的,然而,你必须作出选择。”是啊,今晚是要作出选择了。他回看不远处的营帐,那里有他曾经的辉煌和如今的颓败,他不忍再想,只是轻轻地抚摸着身旁马儿的鬃毛,他看见马儿的眼角亮晶晶的,自己的虎目竟也有了发胀的感觉,连忙把头扭向了一边……

(二)

几十个人闷闷地喝酒,往日的喧闹,多了几分悲凉,他也是一言不发,双手捧着酒坛自顾自地喝,直至他将整坛酒喝光,才站起身来从旁拿出一个包袱。他走到酒桌前,从包袱里抓出一锭锭银子,放在几十个人的面前,然后挥挥手,叫他们各自去吧,便将脸别在了一旁,他听到身后一阵的叮当之声,仿佛觉得那被扔到地上的兵刃是砸在自己的心口。良久,他才慢慢转过头来,霎时便惊呆了,那落在地上的哪里是什么兵刃,竟然是一锭锭的银两,泪终于来了……

(三)

她对他说:“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他便看着她举剑抹向了自己的粉颈,他眼睁睁地看着,酒力发作,他已无能为力。第一次觉得那种颜色竟是如此的刺目,它曾经从敌人的脖颈中喷涌而出,而今竟染红了自己心爱女人的翠玉黄衫……混浊的泪水悄无声息地滑落。

(四)

他终于陷入了敌人的包围。他们个个使出了自己的全力,然而敌人仍像潮水般压了过来,当他被部将推攘着上了那只救命的小木筏时他虚吼了一声,将自己的战马拉上了木筏,静静地说:“来世,仍是兄弟。”便举起兵刃返身投入“潮水”中,透过层层血污,他看到那只木筏上的乌骓马竟跃进了无底的乌江,看到了身旁的兄弟一个个地倒下,他觉得无悔于自己的选择,他流着泪,含着笑举起了手中的剑……乌江岸边,洒遍了霸王的眼泪……

时间的钟表滴滴答答的走,高速运转的社会往往只留给了你极短暂的积淀时间。你只能在这短暂的时间内陷入沉默冷静思考,你可知往往正是这短暂的沉默决定了你灵魂的深度。

古人云沉默是金。强调深邃的思想,正是来源于那看似沉默的思考过程。寡言君子梅贻琦就是其中的典型。“为政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是梅贻琦奉行的箴言,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他的一生可谓将这12个字发挥到了实处。身处政局动荡的多事之秋,梅贻琦淡定从容,既不蛮干激进,也不委曲求全,热血与激情沉淀在他的沉默之中,最终换来整个清华的盛况。

卢沟桥炮响前夕,抗日激情席卷了整个中国,血气方刚的清华学子更是将矛头对准了当地驻扎的军队。对军人入校做出过激之举的这一不理智行为致使驻扎军队于当晚强行进驻清华园。紧急关头,清华校务会议成员齐聚梅贻琦家,商量万全之策。不同于旁人的心急如焚慷慨陈词,梅贻琦向隅静默始终未发一言。正是这两三分钟的沉默,万全之策终于在梅贻琦的脑海中成型,最终保障了清华学子的安全健康,保证了学术的自由独立。

梅贻琦的沉默使他性格谦虚温和,从而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收获了持久的拥戴和尊敬。他温和如水淡定从容的气质铸造了一个时代的斯文,留下了让后人永远怀念和敬仰的大师人格。

同样,它的沉默使他在风云激荡的年代里始终保持清醒的认知头脑,做出正确近乎完美的决断。挽既倒之狂澜,扶大厦之将倾,勇敢果断地驾驶清华在惊涛骇浪中安然前行。

周国平 散文 中深刻剖析了沉默。在他看来,凡有志于探究人生真理的人,首要的功夫便是沉默,在沉默中面对他灵魂中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重大问题。

三年的沉默带给楚庄王的是韬光养晦宏图伟业。他在沉默中运筹帷幄,在沉默中积蓄力量,“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他最终厚积薄发成就春秋霸业。

十年的沉默带给曹雪芹的是针砭时弊时代风骨。他在沉默中清醒认知,在沉默中剖析时局,以锋利刚劲的笔触掀翻了笼罩在晚清王朝之上的最后一层虚假外衣。

鲁迅曾说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是的我们往往只看到博学的人侃侃而谈,却忽视了他寒窗苦读的默默无闻;往往只赞扬潇洒自如的谈吐,却小瞧了正在沉默中酝酿的思考。

当生活的巨浪袭来的时候,你会发现沉默静守才能保持自己的清醒,因此沉默不是退让而是积蓄下一次奋起的力量,寻找时机迎来人生真正的辉煌。

丝瓜藤蔓与肉豆茎须长在了一起,小孩执意要将它们分开,而大人阻止了小孩的行为说菜是为了吃的。对于对任何事都充满好奇的小孩来说分辨丝瓜与肉豆是最重要的,因为他们想还事情一个真相。而对于只重结果的大人来说,能吃到瓜与豆才是最重要的。此处并非是想要讨论大人与小孩的问题,只是想借而表达大人与小孩思维的差别。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若视前者为形式而后者则可以视作是内涵。反复思索这个关于形式与内涵的问题之后,又回到“分辨”与“吃”的问题上来。若将这个问题放到柴米油盐的生活之中来说,我们便会由此想到其实形式并不重要,内涵才是一切的本源。

上世纪20年代,印度诗人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与林徽因陪同,当时的报纸报道:林徽因人面桃花,泰戈尔仙风道骨,长袍长须,加上郊寒岛瘦的徐志摩,犹如苍松瘦竹春梅三友图,成绝世佳品。但是,细细品味之后,会发现,我们的社会中越来越缺少这种“三友”

“三友”是什么?“三友”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信义;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超凡脱俗;是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儒雅修养。人失去“三友”,即便拾人牙慧,附庸风雅,也便不免落入俗套,成为俗人,因为这是流于形式的矫揉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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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的核心在于阐明道理,以理服人,理说得是否深刻透彻,这是衡量议论文质量的关键,使用论据需要进行分析。接下来我为你带来议论文作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议论文作文范文篇1 中国,这条神一般的巨龙。在中国的土地上有这样一个地方,他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他有着永不言败的精神。他多灾多难,饱受灾难的摧残,可它仍然坚强,它受过流言蜚语,可它仍旧笑得如此灿烂。它就是我们的家乡——四川。 我曾看过一个资料:南宋末年,蒙古贵族集团的策略是对任何抵抗的城市进行屠城,在漫长而残酷的51年战争中,四川军民大批战死和被屠杀,战争结束XX年后,四川人口从战前的1290万人锐减到82。5万。一位记者曾发布《成都大屠杀:140万屠刀下的冤魂》一篇博文详细阐述当时发生在四川省会成都的大屠杀史实,那次屠杀的死亡人口是南京大屠杀的4。5倍。 在四川经历长达半个世纪的战争后,蒙古上层贵族集团意识到:并不是所有民族都会轻易在屠刀下屈服。正因为古人在敌人面前不畏惧,勇于斗争,才会有如今四川的安稳生活。 永历祥兴举省殉,国难向来蜀难先。 四川是一个多灾多难的省,这是不可否认得事实。从XX年5月12日的汶川地震,到XX年4月20日的雅安地震,还有洪灾。但我们四川的人民永不言败,我们在灾难面前决不屈服!大地震中,多少勇敢无畏的军民伸出了援助之手,多少平凡的人做出了伟大的举动。 抵抗一方在反对强大侵略者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正是此次四川大地震中军民所体现出来的血脉传承之精魂!正因为有他们的精神,才得以换来灾后平安的生活。 正可谓:川人从未负国,国人决不负川! 一次又一次的磨难更加坚定了我们对抗灾难的决心,面对灾难,我们永不言败,我们淡定自如。正是因为经历那么多磨难,才会有今天的业绩。 自古以来,四川出过多少名人?从千古第一女皇武则天到“一国两制”的的邓小平;以李白为首的文坛领袖,青莲诗、东坡词、相如赋,此三者独步天下!所以说:“天下文章出四川。”南张北齐中的张大千,XX年的中国首富刘永好兄弟,娱乐圈中的刘晓庆、李丹阳、容中尔甲、谢娜……正因为他们的壮举,四川才得以如此辉煌。 川人从未负国。 悲壮蜀地,绽放异彩。 议论文作文范文篇2 一脚踩扁了紫罗兰,他却将香味留在了脚上,这就是宽容。在生活中应该有许许多多的事,我们应该以宽容的心来面对。 如果某人把你最喜欢的东西弄坏了,你能心平气和的面对他,说一句:“不要紧,没事的!”吗? 名人鲁迅说过:“宽容是一种心境,是一种渡尽却难之后,直面人生刀光剑影的浪漫悠悠。”对于我来说,宽容就是对他人的忍耐,理解和尊重。 世人都要明白,人要懂得宽容。假如你爱斤斤计较,必定会与你的朋友们发生小矛盾,我记得那次,两名同学因为一点小失误而产生口角,随后事情变得越来越糟,开始群殴!最后出现了误伤,就因为这麽一点小事,却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假如我们当初宽容对待对方的话,结果一定是以美满的方式落幕。之间的友情依然存在,并且会比以前的情感更坚固。 总之,宽容是一种美德,只要我们用一颗宽容的心对待他人,不斤斤计较别人的过失,又多为别人考虑,就能创造出友善的人际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宽容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老师、父母曾不止一次教育我们要学会宽容,我们也都知道应该宽容待人的道理,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否真正做到宽容了呢? 想必你们应该很难回答吧,或许你原谅了别人的失误,或许你没有原谅他,这一切的一切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只要现在,你能够以宽容的心对待别人,就ok了! 同学们,我偷偷的和你们说一件不外传的小秘密哦,那天下午我和一个朋友去了我的一个同学家,当我们在他家里玩耍时,那个女生不小心把他家的花瓶打碎了,我本以为他会很生气,没想到她却说;"没事的,我们一起把它捡起来吧!”就这样,我们都很开心的劳动,并没有为了打碎花瓶的事而影响到同学之间的友情,这样不是很美满么、 就让我们一起宽容吧!当别人冒犯你时,你会用一颗大度的心说一句;“没事的!”用微笑面对他人,他人就会用微笑面对你。 同学们,让我们打开宽容之心的大门吧,张开双臂去接纳这美好的生活,美丽的世界吧! 议论文作文范文篇3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请指引我靠近你。——题记 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古人们的目标,有为权的,其毕生目标是“囊括四野,并吞八荒”;有为利的,终生目标是“封妻荫子,金银满箱”;有为名的,不惜“一将功成万骨枯”;有求财的,哪怕“人为财亡,鸟为食亡”;也有为情爱的,上天入地死死生生觅知己。 当然,也有“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的慷慨忠歌和“替天行道,揭竿而起”的英雄壮举;也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浩然正气;更有“天下为公、立党为公、一心为公”的豁达胸怀。 而指引他们的目标,不论丰功伟业,一统天下,还是情有独钟,一尘不变,都是夜空里最亮的星。 对迷茫的人来说,目标就是一声呼唤。 美国的前任副总统阿尔.戈尔和他的妻子迪帕有两个孩子,孩子还小的时候,决定为他们养一只小狗。小狗抱回来以后,他们想请一位朋友帮忙训练这只小狗。在第一次训练前,女驯狗师问“小狗的目标是什么?”夫妻俩面面相觑“一只小狗的目标?那当然就是当一只狗了。”女驯狗师严肃地摇了摇头说:“每只小狗都得有一个目标。”夫妇俩商量之后,为小狗确立了一个目标——白天和孩子们一道玩,夜里要能看家。后来,小狗被成功地训练成了孩子的好朋友和家中财产的守护神。 他们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做一只狗要有目标。推而广之,做一个人更要有目标。 对痛苦的人来说,目标就是一支火炬。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杜甫为了这一目标,他关注民生疾苦,四处奔走呼告。看到王室贵族虽荣华富贵却为富不仁,他心怀憎恶,吟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他虽寄居茅屋,却心怀天下,始终以人民的幸福为终身奋斗目标。 杜甫是个痛苦的人,他一生的痛苦都被自己的目标如火炬熊熊燃烧,升华。因此,不论自己活得多么寒苦,他都会心存希望,因为他不是在为自己一人而过活和奋斗,他的身后还在呻吟着万万人民的呼唤。 对勤勉的人来说,目标就是一张风帆。 有个人经过一个建筑工地,问那里的石匠们在干什么? 三个石匠有三个不同的回答。 第一个石匠回答:“我在做养家糊口的事,混口饭吃。” 第二个石匠回答:“我在做很棒的石匠工作。” 第三个石匠回答:“我正在盖世界上最伟大的教堂。” 这三个石匠,虽然做着同一样工作虽然同样的勤奋,思想的境界却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一艘轮船在大海中失去了方向,就会在海上打转,直到把燃料用完,仍然到达不了岸边。一个人如果没有明确合理的目标以及达到这些目标的明确计划,不管他如何努力工作,都像是一艘失去方向舵的轮船。 目标会使你胸怀远大的抱负;目标会在你失败时赋予你再去尝试的勇气;目标会使你不断向前奋进;目标会使你避免倒退,不再为过去担忧;目标会使理想中的“我”与现实中的“我”统一。 如果你的头上缺少一颗指明星,那你的生活将是醉生梦死的,就像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的方向,因此一心向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给他让路。 看过议论文作文范文的人都会看: 1. 高中议论文范文 2. 并列议论文范文800字 3. 高二900字议论文范文4篇 4. 2016高考议论文写作指导 5. 高中议论文作文范文

十篇优秀议论文800字

议论文高中生优秀作文800字(10篇)

议论文,又叫说理文,是一种剖析事理,论述事理,发表意见,提出主张的文体。以下是我整理的议论文高中生优秀作文800字,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三百六十行,无论做什么,细节都决定着成败!

什么是细节?就是那些看似普普通通的,却十分重要的事情,一件事的成败,往往都是一些小的事情所影响产生的结果。细小的事情常常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一个细节,可以使你走向你的目的地,也可以使你饱受失败的痛苦。每一件事情都是有无数个小的细节组成的,每一个都很重要。就好比是一条铁链,有无数铁环组成,无论其中哪一个铁环坏了,整个铁链也就没有用了。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刘备留给他儿子的话。讲述的是,世上的事成败常常在于细节之中,谁会想到在关键的时候会是细节让你出类拔萃,也是细节让你一败涂地。

为什么苹果或从树上掉下来呢?牛顿因此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为什么水烧开了之后,水壶的盖子会跳起来呢?瓦特因此发明了蒸汽机……这些事情在我们眼中再也正常不过的了,而那些科学家却能从其中发现出我们所忽略的细节。那些伟大的发明与发现,那一个不是他们认真观察生活中的细节而发现的呢?同样的事,在不同人眼中,他们会发现不同的细节,生活中细节无处不在,只有一个善于发现细节的人,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可见,任何一次成功都离不开细节。一根铁链,最脆弱的一环决定其强度;一个木桶,最低的地方决定其容量;而一个人,最差的品格决定其发展!

当今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太少,须知伟业固然令人神往,但构成伟业的却是许许多多毫不起眼的细节。只有做好每一个细节,才有可能成就伟业。我们唯有改变心浮气躁,不求甚解的毛病,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注意细节,才会成功。

但是想要做到重视细节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它需要你每时每刻都注意着,因为细节不会摆在你的眼前,它需要你去寻找并发现它们。所以,请记住:细节决定成败。只有抓住每一个细节,我们才会更靠近成功!

1和0。1相差多少?也许你认为那太微不足道了,简直不值一提。可如果没有的差距,如果没有那一个小数点,也许一切的努力都会化为泡沫。

当年美国挑战者号升天的那一刹那,爆炸时的火花四溅,让我们触目惊心,而罪魁祸首却是一个被忽视了的小数点。

只是因为一个小数点……可是人们万万不能忽视这一个“小数点”,因为这1和只是在你的弹指一挥间!

有人说:“短暂如朝露,在阳光洒散之际转瞬而逝;永恒如太阳,日复一日地东升西落。”万物生灵的全过程,对于拥有无穷力量的上帝而言,只是宇宙的一瞬间罢了。

我们能真切地感受到时间的流淌,并努力使它变慢乃至停止。可谁又能做到呢?可怜的人们啊,为什么不能找到成功的那把钥匙呢?其实,那就在我们身边,它就是细节。

细节是构成金字塔的一块块方石,是铺就铁路时自甘居下的一条条木头。我们只有关注细节才能把握人生和命运。

天才“爱因斯坦”造就了相对论,这无人否认。可是当人们翻开他的手稿时,发现那儿并没有复杂的微积分,仅仅是数万次看似普通的计算、推理和证明。每一次的计算、推理和证明看起来十分渺小,但正是这些细节成就了人类科学史上的一次飞跃与突破。没有细节哪来成功?忽略了细节就别想得到永恒!

一滴水可见太阳,窥一斑能知全豹。细节相当于试纸,可以测出一个人的素质和境界。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以成为命运的偏旁部首。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并不是他们出生起就是伟大的,而是后天的努力让他们成为了伟人。惠普创始人戴维·帕卡德说过:“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如果林则徐不注意他的弱点,他不会成为伟人,如果毛泽东不注意细小的事,一不留神就因细小的“庇”而掩盖了“玉”。

生活中,工作上,细节点点滴滴反映着一个人的灵魂。要追求完美,要每一个细节都完美!毁灭一个人灵魂很容易,一个细节便会让灵魂不再想当初一样晶莹剔透。所以,人要注重细节,以洁白的云装点天空,以绚烂的花装点大地,以清澈的水装点湖泊,以细节挥洒人生的色彩。请记住:1%的错误必定会带来100%的失败!所以,让我们注重细节!让细节决定成败,点滴铸就辉煌!

”细节“看不见,摸不着,摸不着;也许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举止,就暴露了一个人的优劣;也许一句看似平淡的话语,就决定了你的生死与否,细节决定了成败之关键。

细节和谦虚谨慎是分不开的。古代秦朝,有个祸国殃民的大宦官赵高。他本是一个小太监,但是他有一颗贪欲的野心。起初是跟在人身后的跟班,可是他十分谨慎,他会注意到达官贵人的性格,躲在暗处察言观色。适时进,适时退,懂得运用细节来为人处世。他了解到了秦始皇是想长生不老。于是千方百计的炼造长生不老药,深得始皇帝的喜爱与信任,他不骄奢,不急躁,谦虚谨慎,笼络人心,排除异己,运用到了形形色色的细节。

最终,细节毁了泱泱大国,成就了赵高,而他,却也死于细节。

细节中蕴含了太多哲理,它决定了一个人的性格,也注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汉高祖刘邦与楚霸王项羽二分天下,势均力敌。双方纷纷礼贤下士,寻求天下有识之士来帮自己一举夺得天下。刘邦手下有个谋士萧何,萧何的智谋不是最负盛名的,但他懂得体察人心,善于赏识别人。

当时有个年轻人,心怀大志,一心想要成就一番大事业——韩信。他勇猛无语,善于排兵布阵,他会注意到每个人的细节,上到刘邦项羽,下至营中兵士,帐下士兵都信服与他。他一直谨慎处事,寻求着赏识他的人,在投于项羽帐下看不到前途后转投刘邦帐下。

统领千军万马,萧何给了他这个机会,他谨慎用兵,促成了他细心的性格。

后来,刘邦一统天下,韩信被封为楚王。这时候的他居功自傲,接受了汉王给予的所有封赏,并认为自己功高盖主,在安逸平静的环境中形成了一种傲然,失去了细心。致使汉王对他起了疑心。后来,萧何他到长乐宫,服毒自杀。一代枭雄由此终结了他的生命。正应了老子的那句至理名言,天下大事心作于细。

民间由此留下一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样看来,细节掌握了无数人的命运成败。

一本书上曾说过﹕“成败的关键,往往在于细节。”因而又有了“成也细节,败也细节”一说。细节,也许只是一滴水,一个字,一片树叶……但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能决定一件事的成败。

去年暑假,我踌躇满志地参加了萨克斯八级的考核。面对“八”级的考核,我却满不在乎:怕什么啊?那么多年的“风风雨雨”都经历过了,八级?小菜一碟!在等候的那段时间中,我漫不经心地在通道里走来走去。

“终于”轮到我喽!我沉着冷静地拿着萨克斯走进考场去。当我兴奋的奏响第一个音时,我楞住了:我笛头上的哨片竟然缺了一个角!我呆呆地望着这片“残废”的哨片,苍天啊,我这可是在考级耶……唉,不过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在那段等候时间中,我像个闲人一样无聊地在通道里晃来晃去,而别人呢?复习谱子的在认真复习,检查萨克斯的在凝神检查。可我因不够仔细迟迟没有发现被我磕断的哨片。再抬头看看考官,一脸“冷漠无情”地看着我,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算了算了,这次就将就地吹着吧。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带着这片残缺的哨片,硬着头皮把整首曲子吹完了。虽然考完了,但不是考好了!要知道,这音色可是“惨不忍听”的啊!连我这个考生都对这令人心烦的声音深感不满,评委老师会怎么评价,可想而知!这次就等着妈妈来找我“算账”吧!我耷拉着脑袋,几乎要“崩溃”了。

考级成绩单发下来了,等第那一栏,别提了,果真不出我所料——合格!而考合格的原因……理所当然,音色的问题。不过,还幸亏我的节奏足够稳定,不然我就真的要排入不合格的行列里了。我考级合格的导火线——自己的不在意细节导致哨片忘记更换。

哨片——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决定了我考级的成败。“细节决定成败”还真是言之有理啊!吸取了这次教训,以后我做任何事都要多留一个心眼儿。也许,就是这多留的一个心眼,会为你抹去遗憾,为你带来成功的喜悦!

他站在桌前,盯着这满桌的菜,不知该如何下手。

他和几位师兄一齐来应征,来时老板正在吃饭。他们来之前听说这个老板对吃很挑剔,已经不知多少厨子被赶走了。老板吃完饭看了看他们,“你们回去各做一道菜过来,我吃得满意就留下!”

天啊!怎么会这样,他根本不知道老板的口味,除了知道他对食物还讲究外,其他一无所知,什么样的菜才能使老板满意呢?他看着一桌的菜茫然。

等一下,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他们去时,老板正在吃鱼,老板说鱼没味道。他想到了,老板是说鱼没有其他味道,他曾经看过一本书上写着将鱼冰冻会清口。对,就做极冰鱼。

第二天,他和师兄们一起端着各自的菜放在老板面前。师兄们到底比他拜师早,做出的菜老远就香气十足,而且非常好看;他也没修饰一下自己的菜,他不喜欢那些放在盘里都不能吃的东西,不过现在看看这一桌菜,他的那盘真是逊色多了。

老板一个个的品尝,脸上面无表情,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终于到了他的菜了,他的心呯呯直跳,脸火辣辣的。老板拨开一点放在嘴里嚼了几下,抬头看了看他,他差点晕过去,老板眼珠子就快出来了:“你怎么想到做这个菜?”“我……我看你吃鱼想到的。”他顿了顿,声音终于稳了些:“你说鱼没味道,我就把大蒜、葱、花椒切成末点,和着蛋青放在鱼肚里,再将蛋黄涂在鱼表面将它蒸熟。我想你平时工作很累,又有应酬,一定不喜欢太油腻,我就将它放在冰块中冷却,这样吃起来就比较清口,不会感到太腻。”老板对他笑了笑:“我们只见过一次面,你怎么知道我觉得鱼没味道,我的厨子天天和我在一起也没想到,天天给我作美味。”他此刻已完全镇定,我上一次看见你吃鱼时皱着眉头,说没味道,后来就不曾动过,你吃完饭又喝了一口清茶才和我们说话。“老板哈哈大笑起来:”就你留下吧。“

后来他也做了师父,他对他的徒弟说:”当年老板之所以喜欢吃我做的菜,就是因为我注意到他的每一个举动。你们不仅要学会做菜,而且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包括观察吃者对菜的神情。只有注意到细节,才会取得成功。“

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损失了一个马蹄,就损失了一匹战马,损失了一匹战马,就损失了一个军队,就损失了一个军队,就输掉了一场战争,输掉了一场战争,就失去了一座城池,失去了一座城池,也就失去了整个国家。

就如材料中蜗牛因忽视了萤火虫对自己的一系列做法,稳如泰山地蜗居在自己那温适的壳中。最终,蜗牛因那小小的细节成了萤火虫的美味佳肴。这两则小故事都在提醒着我们:细节决定成败。一些根本不起眼的小细节,很有可能就是你成就大事的绊脚石。

老子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凡事无大小,如果小事做不好,就很有可能贻误大事。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淡,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个小细节,伟大就会不期而至。这就是细节的魅力。

韩非子常言:“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东汉时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院内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道“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遂改之,后有所成。

古人云:“祸患常积于微细。”小细节把握不好就会造成诸多危害。一个滑落在飞机跑道上的小铁片引发了空难,一个小小的螺丝会导致运载火箭爆炸,都可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现在的海尔公司总裁张瑞敏有句名言:“把每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他就是凭借这种做好每一件事的执着,从细化管理入手,把一个濒临倒闭的小厂发展成为闻名全国的大企业。我们都知道瑞士手表靠精工细作而享誉天下,德国人的严谨更是广为流传。德国企业正是以这种一丝不苟的态度才打造出众多世界级企业巨头。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当你完成一件事情的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时候,为什么不锦上添花完成那最后的万分之一呢?我们应学会去做一只注重细节的蜗牛,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刘备的不拘小节,让桃园三结义成为一段佳话,微软公司的员工不拘小节,甚至有些邋遢,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智慧的发挥,反而创造了奇迹,造福了全世界的人民。这样看来,成大事者,有时确实应不拘小节。

但我们也要从根本看起。刘备是做什么事情都不拘小节的吗?那他还如何三顾茅庐请来诸葛亮。如何正确用人成为三国时期的一方霸主?你有亲眼见过微软员工面对程序设计与开发时,漫不经心,吊儿郎当的样子吗?况且我们既不是刘备,也不是微软员工中的一员。作为芸芸众生的一小簇星火,我们更应该注重细节。毕竟细节决定着成败。

就拿平时来说。每当考试结束后,我们总会为自己不该丢的分数而懊悔不已。说是粗心,但其实就是不重视细节。若把题目中的每个字都看清楚,把重要的地方圈画起来。何须找“粗心”这样的借口呢?我们有时忘带东西,说是记忆不好,这其实也是不注重细节的表现。诸如此类的细节太多,也似乎太小。倘若我们都注意到他它,并为此付出行动。我们就不用为自己不如意的分数懊悔,也不用自责自己丢三落四。或许我们成绩会为此提高很多,或许我们也会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

韩非子曾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老子也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就非常注重细节。他对人物的动作、神态,所做的事情及周围环境都安排的细致周到,才可吓跑司马懿,空城计名扬于天下;战国时期,魏国相国白圭在防洪方面颇有成就,他善于筑堤防洪,勤查勤补,哪怕是筑堤上有蚂蚁洞般的小口,他一经发现就叫人立即填补。在他治理的时期,魏国没有发生过一次水灾,国泰民安。大家是否还记得当年的乌镇错别字事件?某印刷厂将乌镇的“乌”中多了一点,变成了“鸟”镇。18万元的成千上万只塑料袋就此作废,等发现时已经为时已晚。这是不注意细节的表现,损失颇为惨重。

注重细节,能让我们收获更多;注重细节,能让我们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注重细节也是我们良好素养的体现;注重细节并不是一味地斤斤计较,钻牛角尖儿,它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

让我们注重细节吧,细节虽小,但不能小看,毕竟细节决定着成败。

我是一名十一岁的小女生,成绩平平,爸爸妈妈为我操尽了心。我也有憧憬,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等一的好学生,上课积极发言,考试成绩拔尖,深受老师喜爱,作业能在校内完成,放学后可以到处疯玩……可现实却总是那么残酷,我的惰性让这份憧憬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我有很多很多不良的习惯:上课走神,不积极发言,做事拖拖拉拉,周五的作业偏要等到周日晚饭前才能做完,不帮忙做家务,连被子也懒得叠……

细节决定成败。我这么懒,一点也没有吃苦精神,学习、生活都处理得一团糟,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拿做作业来说,我总是拖拉,课堂作业写得很慢,同学写完都出去玩了,我还在教室里慢慢写。在班上我是唯一经常不交作业的女生,隔三差五就会出现一次,有时甚至连续四五天不交作业,连我自己都觉得太过分了。我也知道这样不好,可真的是没办法啊。

认真反思一下,我发现自己可能是因为缺乏强烈的上进心,缺乏意志力,养成了得过且过的坏习惯。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外婆对我太宠爱,从来不逼我,所以没有培养出一定的吃苦精神。好逸恶劳,是人的天性,而我的惰性又比一般人更严重些,所以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这样下去肯定不行,我心里明白这个道理,但真要让我改过来,绝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要怎样才能让自己变得勤快起来?对此我实在是很苦恼。

钱老师说:如果你想要改变现状,那就得对自己“狠”一点。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各种各样的魔障,懒惰就是其中之一。要驱除内心的魔障,不“狠”一点怎么行?

他的话听着总是很有道理,我以前就是太由着自己了,对自己不够“狠”。下一步我得一点一点改变自己,先从做事不拖拉开始。想到要做什么事就马上做,一口气把事情做完,做完再休息。短期内做不完的大事情可以分解成为一个一个的小事情,给自己确定阶段性的目标,一点一点把它吃掉。此刻我的心里很敞亮,因为我找出了自己的问题,也有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我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改掉做事拖拉的毛病,并逐渐克服懒惰,最终让自己获得学业上的进步。

很多事情,有些人他有能力做好,但他的心态改变了这个结果,他轻视那件事,忽视了最小的细节,马马虎虎地敷衍了事。但是,即使这件事情对于他来说很简单,也很轻松就能做好,他满不在乎的心态把这件事的结果改变了,事情变得更糟了。

星期四的`晚修,是数学老师做晚修。她两只纤细的手抱着电脑走进教室,这时,数学课代表陈影正在认真布置数学作业。数学老师看到陈影难受的样子,加上陈影也生病了,就让我帮忙布置数学作业,让陈影回座位呆着。陈影就放下作业和粉笔,摇摇晃晃地走回座位。我拿起粉笔,长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呢?因为我的粉笔字很差,害怕我写出来,同学们嫌弃、看不懂,但是老师既然把这项任务交给了我,我也只好尽心尽力的去做了。

我用心地一笔一划写好每一个数字、字母,保证它们能看得懂。此时,风扇“咔咔”的声音,同学们“噔噔噔”的写字声,都影响不了我写字。等到我抄完题目,我还是不放心,整体观察了一遍,又把题目检查了一遍,没有问题才离开。

数学老师在第二节晚修时,把我和蓝健皓都叫了出去。我在出去之前,警告了一下班里,让他们保持安静才离开。数学老师对我们说:“你们两个数学在班上是第一二的了,你们每一次都说做点难题,但是,在段考中的基础题你们都做对了吗?都掌握了的话怎么会做不对呢?不要拿粗心当借口。既然基础题都会做错,那还谈什么拓展题呢?你们要先把基础题熟练了,能保证全对才去做拓展题,否则没用的。字一定要写好,我教过一个男生,他数学是很好的,但有一次就因为字写得差没了120,所以字一定要写好!”

数学老师说完后,我的心情很复杂。对啊,连最基础的都没完全掌握好,就去挑战难的,这不是最愚蠢的行为吗?我们还整天在同学面前炫耀,我们有什么好炫耀的呢?我们连最简单的题都错了,别人写对了,我们还应该炫耀吗?越是心态不正确的人越容易忽略最不显眼的细节。我们虽然脑子比别人灵活,但我们没有注意到细节问题,正是这些不起眼的细节,打败了我们。

我们不应该忽视细节,有时候,细节可能是决定的关键。所以说——细节,决定成败!

“不积硅步,无以成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古人这句话之所以能流传千年,就必有其道理。飞机的挡流板因短了厘米而不能飞上天;巴林银行因忽略了一个细节而倒闭。细节,它无处不在,却影响着每一件事的成败。

细节是成功的基石,纵观古今中外,有哈维。费尔斯通的“成功是细节之子”;有米开朗基罗的“在艺术的境界里,细节就是上帝”;有李斯的“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细节之所以称其“细”,就是因为人们容易忽视它,但往往忽视一个细节,就会酿成大错。英格兰有一首民谣:“少了一根铁钉,掉了一个马蹄;掉了一个马蹄,丢了一匹战马;丢了一匹战马,损了一位将军;损了一位将军,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失一了个王国”。文中将军的马夫因在备马时发现少了一根铁钉,可他却忽视了这一细节,导致国王沦入他人手中。有人认为一个细节不重要“大丈夫不拘小节”,可就是这一个细节,却能反映出你的全部。上海地铁一号线为德国人修,二号线我们中国人修,可我们忽略了地铁雨天会进水洒在站台边加一道距离线,多加一个转弯口等细节,导致运营成本大大提升,而德国工程师想到并做到,使两号线有巨大差别。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正是这些细节,令“严谨”“刻板”的德国成了世界第三大强国,而我们呢?

当今社会,竞争压力大,招聘会已成了家常便饭。在一次招聘会中,应聘都小张从数名求职者中脱颖而出,他学历高,口才好,无疑成了胜者,但因为他不小心在家里弄湿了简历,却忽略了这个细节,导致公司高层对他印象大打折扣。同样是应聘,另一位小李却平凡许多,上场前,他也有些紧张,但因为拾起地上一纸团,便他成了赢家。海尔公司总栽张瑞敏说过:“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出色者忽略细节而失败,平凡者重视细节注定成功!

一滴水可见太阳,窥一斑可知全豹。细节好比试纸,测试我们的素质、境界、言行举动,成为我们生活的偏旁部首。让我们重视细节,远离失败,走向自己的成功!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国家的重任在于我们。时代的梦想,是历史,是现在,也是未来。确立一个梦想,哪怕只是一个目标,也要因此奋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奋斗为主题学生 议论文 800字,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一

没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注定会有许许多多的坎坷。但在面对困难时,我们决不能害怕、退缩,而是要勇于奋斗,用自己的力量去拼搏,去奋斗,去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的生活。

因为奋斗,安徒生从一个鞋匠的儿子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童话大王;因为奋斗,爱迪生从千百种材料中找出了最适合做灯芯的那一种;因为奋斗,杨善洲老爷爷才能把浩瀚沙海变成万亩林田。

失去了奋斗的人生,想放跑了二氧化碳的可乐,只剩下了一杯甜腻的糖水;失去了奋斗的人生,像没有了波涛的海洋,不复以往的波澜壮阔,变成了一潭死水;失去了奋斗的人生,就像舞台上、灯光下的华丽的芭蕾木偶,被人掌控,生命已经失去了意义。

世界上美丽的东西千千万万,却没有一件事情比幸福的生活更让人着迷;世界上值得珍惜的东西万万千千,却没有一个比奋斗的精神更令人珍惜。

奋斗是一种令人敬佩的精神。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伟大的中国梦,都要求我们发扬伟大的艰苦奋斗精神。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类艰苦奋斗的创业史。人类的每一个文明成果,无一不是艰苦奋斗精神的结晶。而且实现中国梦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在实现的过程中,文明需要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仅如此,而且这也是一项长期的事业,这就更需要艰苦奋斗精神的支撑。

有的人认为,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所以花天酒地,纸醉金迷,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他们认为这是“享乐主义”,殊不知他们已经误入歧途。生命的意义在于奋斗,奋斗得来的满足感才这世间最令人愉悦的感觉。不经奋斗而得来的享受,只不过是虚度光阴,空耗生命罢了。奋斗,让你的生命更加精彩。不奋斗,生命就会平淡如水,只能任由他白白逝去。

奋斗,是一种高贵的精神品质,它让我们的生活更充实,让我们的精神更丰富,让我们的意志更加坚韧,让我们自身更加优秀。奋斗本身就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品质,拥有它的人更会拥有一种乐观向上的精神与气质——这恰恰是幸福生活的根源。

只有奋斗下去,我们才会有幸福的生活。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二

张爱玲曾说过:“出名要趁早”。出名趁早,并不是浮躁莽进,急功近利,而是锐利奋进,发奋图强,在少年时期谱写自己的华章。奋斗,永远是人生道路上的一大重要课题。若是在青春年少时不努力奋斗,奋发向上。终日浑浑噩噩,虚度光阴。就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在整个人生当中都很重要的一段时间。所以,唯有奋斗才能不枉少年。

众所周知,青少年是意气风发、青春澎湃之时。在这大好时光里,想要实现人生价值,就必须学会奋斗。鲁迅曾说过:“少年,可以将深林辟为平地,在旷野之上栽种树木,在沙漠里开掘井泉。”所以,少年的力量是无限的,这些力量足以将许多不可能的事情变为有可能。既然,奋斗的力量如此之大,那么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青少年时光,是一段传奇的旅程,是一场与众不同的青春盛会。殷沙漫,一位普通的90后女大学生。在这样一个花季的年龄里,她没有跟随当代社会的脚步,去找一份满意的收入的工作,而是义无反顾的扛起了慈善大旗——去山村做支教,参加公益活动等。她用奋斗支撑起了她的整个青春,让她的生活绚丽多彩,有着别人不曾看到过的美丽风景。

不奋斗,枉少年。贺龙抛弃了高官厚禄,彭拜舍弃了万贯田产。他们都在为了“信仰”奋斗,及时随时都可能丢到自己的性命。我们奋斗了,或许以后回首往事,可以满脸笑容的说道:“我曾为青春做过奉献,我也未曾要放弃过,我也在青春潇洒快活了一回。”

《沁园春·长沙》里有这么一句话:“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在这个大好时光里,我们又怎能不奋斗?奋斗才是青春的财富,是青年活力的源泉,是青年奉献社会的伟大而又不竭的动力。也许放弃很容易,但是坚持下去肯定会成功。

“少年强则国强”,作为少年的我们,一定要力争上游,奋发向上。况且谁的青春都只能体验一次,谁都无法返老还童。所以,在青春这条阳光大道上,只有奋斗才能够不枉青春,不虚此生。

不奋斗,枉少年!青葱岁月,让我们都拥有一番趁早出名的锐气,在人生瀚海乘风破浪,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传奇。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三

有种梦想叫做化蝶蹁跹。梦与付出往往交织在起,不可剥离。冰心曾经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它当初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是啊,我也有个小小的梦想,我用辛勤的汗水浇灌这朵梦想之花,希望它能盛放。

梦之初心

我七岁那年,妈妈怕我遗传她的小个子,便让我去学 羽毛球 。进球馆,只见正在球场上奋斗的哥哥姐姐们,挥汗如雨,累得气喘吁吁。我不禁打起了退堂鼓:打球这么累,我不学罢了。于是我苦苦哀求妈妈:“妈妈,我们回去吧,打球太辛苦,我不想学了。”可妈妈却是“铁石心肠”,“威逼利诱”我说:“只要你学羽毛球,就会经常吃到美味的牛肉、喝到鲜美的牛奶。”听了妈妈的话,我不禁舔了舔嘴角,按压住肚子里蠢蠢欲动的馋虫,加入到了羽毛球队!想不到当初的自己学打羽毛球的原因竟然只是为了———吃!

梦之喜悦

我渐渐长大了,羽毛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剥离的部分。我竟然很快地学会了羽毛球。对我来说,每次的羽毛球课,我都能享受其中。酣畅淋漓的感觉,往无前的对决,让我全身的每个细胞都陶醉其中。我和它是如此的配合默契,每次的扬手、发球,它都能如我所愿。因为平时的刻苦训练,我在__年江山市第二届少儿“羽协杯”羽毛球比赛中荣获男子乙组第三名!有了这个小成就,我对羽毛球更是钟情不已。

梦之坚定

当然,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并不是比赛中的常胜将军,能够所向披靡。在这个赛场上我也失败过。每次在高手如云的比赛中挫败时,沮丧之余,我也痛定思痛, 总结 每次的失败,迎来又次羽毛球技的提升。我绝不气馁,即使失败,我也能重新出发,带着“舍我其谁”的自信,做睥睨天下的“英雄豪杰”,梦想的坚定就像是山间的磐石,牢不可破。

遥想未来

三年多的训练,次次的成绩与收获、挫折与失败,早已在我的心中播撒了颗梦的种子!我努力地让自己有天能攀登上这个遥想的未来———参加国际赛。这颗种子萌发、生根、壮大,定有天长成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

“奋斗吧!少年!”我对自己说,哪怕逐梦路上布满荆棘,我也会勇往直前!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四

莎士比亚说:“青春实在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他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青春易逝,分秒必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青春。把全部青春的力量献给永不衰老的事业,把全部青春的真诚融入时代的洪流,用全部青春的美丽浇铸无悔的人生。

把全部青春的力量献给永不衰老的事业。

她是一位美丽的舞者,慈爱的妈妈,可地震却在瞬间夺走了她的双腿和十个月大的女儿,但她的乐观和坚强让人们感动,人们亲切地称呼她“没有腿的美人鱼”。当鼓声激越、红旗招展,一面大鼓出现在观众的视线时,鼓上,失去双腿的她展翅搏击,翻滚跳跃,仿佛烈火中重生的凤凰……她是廖智,汶川地震摧毁了她的家庭,但没有摧毁她的人生,她在截肢两个月后强忍疼痛,学会跪立,义演《鼓舞》;雅安地震,她奔赴一线当志愿者,日夜为灾区人民服务,被誉为“最美志愿者”,她不放弃梦想,登上舞台,挑战身体极限,为梦想而舞……她的 故事 充满爱与正能量,她带给人们直面残酷世界的勇气!

生活永远是真正的舞台,谁才是真正的舞者?只有那些坚持梦想,不放弃梦想,执着追求的人,才能让短暂的青春永葆轻盈的姿态!

把全部青春的真诚融入时代的洪流。

村官张广秀的 事迹 在全国引起了轰动,要总结宣传张广秀这样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锻炼成长。应该说,这是时代对青春的呼唤,也是时代赋予青年的责任。一个人的青春可以平庸无奇,也可以放射出英雄的火光;可以虚度而懊悔,也可以跨出结结实实的脚步。唯有把自己的青春真诚的融入时代洪流的人,才能使青春之树长青,才能“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幸福”。

青年代表未来,青年智则国智,青年强则国强。在我们的青年之中,已涌现出了郭伟、张磊、岳丽等最美丽的青春面孔,他们永远是我们的骄傲和学习的榜样。他们也给予我们这样的启示:青春是宝贵的,唯有奋斗的青春,才能让生命有意义。

让青春在奋斗中闪光,让生命在闪耀中现出绚烂,青春无悔,舍我其谁?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五

青春,就像一条川流不息的小河。当你想拉住它的时候,它只会走地更快、更急促。青春是稍纵即逝的,你一不留神,它就会从的手指缝中溜走。青春也可以是永恒的,可以让你的整个生命旅程绽放光芒。青春能否永恒关键还在于你这样和时间做好这场买卖。

奋斗的青春永远不会缺少光芒。一个人在这个时期如果能坚持不懈地奋斗下去,就能够使自己的人格更加完美。奋斗可以让一个人对生活充满热情,信心来源于奋斗后的那一份喜悦。当前社会的许多青年就缺少这种吃苦耐劳、努力奋斗的精神,频频发生入屋盗窃、当街抢劫。这些无疑助长了自己懒惰的毛病,更让自己的青春蒙上了一层阴影。能吃苦、敢于拼搏的人只不过是他们对自己克制得好,不让懒惰有喘息的机会。所以他们的青春没有让懒惰所吞噬,而使奋斗成了他们青春的主旋律。

舞动的青春释放着满腔激情。青春,是多姿多彩的,承载着梦想与激情。对自己不必太拘束,大胆张扬自己的个性,让青春碰撞出火花。每个人在这个时期思维是最活跃的,所以大家应当敢于像权威发起挑战,阐述自己的观点,把“书里说”变成“我认为”。发散自己的思维,做一个具有创新意识的时代新人才,许多伟大的发明都是科学家在这个时期用激情与梦想去创造出来。青春之所以让人向往,正那敢于创新、不甘人后的精神所造就的。这种激情在人生的正个旅程永远不会缺少发光点。

无悔的青春用奉献去担当。奉献,多么熟悉而由不够亲近的字眼。熟悉是因为许多人常挂在嘴边,不够亲近是因为只有少数人做到了。把青春奉献给社会,青春便在社会开花,沁人心脾的芳香使别人愉悦,更使自己无悔于自己的青春。正所谓“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大树从土里获得了养分,它也将落叶会赠给大地,是社会养育了我们,我们理所应当将青春奉献给社会。科学家将自己的青春奉献乃至生命都奉献给了社会,使社会得以快速发展。他们可以无悔了,因为他们的青春已经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

青春虽是短暂的,但当你为之奋斗、将激情奉献于社会时,青春便是永恒的!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六

席慕容曾说过: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它的无邪与无暇,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然而,我认为,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那时的我们是年轻的,有年轻的外表,年轻的心境,年轻的干劲,有对未来的期许,对梦想的执着。更重要的是,年轻的我们不怕失败,我们勇于奋斗。

我对奋斗的解释是:为自己想要获得的事物或人努力打拼,不断努力。

在平凡的生活中,我常常迷惘。在求学的独木桥上不知所措,害怕会一不小心就摔下去。当越过一座时,我已经满身创伤,我该不该继续奋斗下去呢?看过《奋斗》首我得到了一个答案:青春注定会因奋斗会精彩,而不奋斗的青春必然失去光彩!

青春会因奋斗而精彩。面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只知愤世嫉俗,青春就将黯淡失色。面对困难,面对艰苦的生活条件、恶劣的工作环境,只知忧郁、退缩、畏惧,必会失去青春的风采。投身火热的实践,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生活,用不懈的奋斗去绘就未来,用青春的激情去谱就生命的欢歌,我们的青春之歌才会更加壮美豪迈。这就是奋斗的快乐!

青春会因奋斗而精彩。一个人活在世上总要为许多目标去奔波去奋斗。比如:学习,你要不断努力进步,超越。不求,但要自己更好。然后,还有梦想,学习就是为了梦想,实现它后,就还有梦想进行时的梦想,许许多多的东西都要你付出代价去完成,为它奔波奋斗。但是好好想想那时的你,该是多么的伟大啊!它使你走向成熟,走向成功。这就是奋斗的幸福!

青春会因奋斗而精彩。一个人活在世上也难免要遇到许多困难。而人就是要在困难所形成的陷坑中去努力奋斗,不断地奋斗爬出这个陷坑。要么就无所行动,呆在坑底让自己越陷越深也不回头。奋斗的人就可以爬出陷坑,享受成功的喜悦接受阳光的洗礼,让喜悦带走疲劳与满身的尘土,去创造属于自己的成功事业。

今天我们正值花季,天是晴的,雨是美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明天我们正努力结果,天一样可以是晴的,雨也一样可以是美的。现实是我们都所预测不到的,但是梦是由我们去幻想的,也是由我们自己去努力实现的,梦都不敢做大的人,怎么为自己 编织 美好的明天。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七

阳光是奋斗的方向,奋斗是青春的激扬。青春的路上,奋斗从不缺席。——题记

奋斗的青春,泪水相伴

转眼间,时光如白驹过隙般飞快地从我手中溜走,现在我已经是九年级的学生了,中考的战斗即将到了,学习的压力也骤然增大,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夜深了,听着时钟的嘀嗒声,看到眼前张牙舞爪的各种卷子和物理检测卷上几个大大的红叉,想到父母、老师对我殷切的希望,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渺小,又好无助。泪水不争气地涌了出来,像断了线的珠子般不停地往下掉。这时妈妈走了进来,轻轻地把手搭在我的肩上,说:”只要努力过,结果永远不会太差,妈妈相信你,你永远是妈妈最爱的女儿。”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泪水是青春奋斗路上的一颗闪光的珍珠。

奋斗的青春,读书相随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无论我再忙,我也一定会抽出时间看一看书,在书的海洋中寻找最真实的自我。

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仗义疏财的及时雨宋公明,粗中有细的花和尚鲁智深,精明强干的浪子燕青,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世故圆滑的薛宝钗,这些让我感受到了中华古典 文化 的无限魅力,让我的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与洗礼,为我青春的画卷打上了一层浓厚而鲜艳的底色。现在我才明白,读书是青春路旁美丽却又极易被忽视的风景。

奋斗的青春,汗水铸就

“不苦不累,初三无味,”“不拼不搏,初三白过,”这样的 口号 ,时常在我耳边响起。是啊,奋斗与汗水才是青春的主旋律。操场上,烈日炎炎,在红色的跑道上,我们蓄势待发。”预备,跑,”随着体育老师一声令下,我们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刚开始我感觉还好,可是后来慢慢地,我的呼吸变的急促,腿也像灌了铅一样,抬不起来,汗水从额头流下,滴在地上,这成为我成长的见证,看向四周,同学们都在坚持,于是,我咬咬牙,终于跑到了终点。我喘着气,让晚风轻柔地拭去我脸上的汗珠,我一转头,看到操场边即将落下的夕阳:落日球场,少汗年滚烫!

我常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而奋斗?现在问题有了答案:为了自己的青春不被辜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八

水本无波,相荡而起涟漪;石本无华,相撞而出火花。青春在岁月中荡漾,而每一次的碰撞,都与梦想有关。

青春是生命曲中的副歌,它的旋律热情张狂,神采飞扬,洒脱奔放,它是用我们不懈的奋斗,用我们意志的血滴和拼搏的汗珠谱写而成。岁月是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的过滤了那些黑暗冰冷的故事,放大了那些鲜艳的色泽,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挡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出身于战火纷飞还是太平盛世,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这个印记便是——梦想。

梦想是每个人心中的白月光,飘渺却皎洁,似远似近,令人欲近又恐慌,而走向梦想的道路只有一条——执着与奋斗。李清照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在青春的路上,我们需要怀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信念,以“要做就做到最好”的心态,去填充我们的梦想。孔子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狄善其身。”在和平的年代,在青春的年华。我们无须担忧,仕途顺否。因为影响仕途的只有奋斗。我们要凭借这些去实现梦想,去回馈自我,去报效祖国。

人最大的不智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了,却迟迟不愿去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周年的宣传片中道:“未见春华,哪得秋实,奋斗是通往梦想的通行证。”袁隆平怀着赤诚初心,与水稻奋斗,实现自己的梦想;黄旭华无私奉献,与“惊涛骇浪”奋斗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居里夫人吃苦耐劳,与镭元素奋斗,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天道酬勤,我们也能通过自己的奋斗,实现我们的理想。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美丽的玫瑰都是带刺的。青春梦想虽美,但充满了坎坷。人生像一道裂谷,陷进去叫挫折,爬出来就叫成长。但无论岁月给我们留下了多少遗憾,无论世事在我们胸口划过多少到伤痕。只要我们还有呼吸的权利,就拥有重塑梦想的激情。只要我们还有生存的氧气,就拥有缔造激情的勇气!每一道挫折构成的裂痕,都会成为故事的花纹。

让我们用青春的豪迈,去征服梦想这条险路,去书写我们最励志,最独一无二的青春!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九

青春这个该放肆、该奋斗的年纪。如若不去奋斗,岂不是浪费了这大好的青春。我们的青春,过得开心还是痛苦,往往全在我们的一念之间。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过、奋斗过,就算失败了,我们也曾经努力争取过。失败还可以再来,如果连失败都不敢去尝试,那么这一生便不会再成功了。所谓,失败乃是成功之母,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呢?这样的青春才是美丽的、多彩的。有成功、有失败;有欢、有喜;有笑声、有哭声……我们早该离开童年的怀抱,利用这么大好的青春去奋斗一把了!

当梦想遇到现实时,有志者胜。

十八岁时,王晓菲因为家境一般,家里还有两个正在读大学的哥哥,经过反复考虑,辍学进入山东德棉细纱车间担任一名普通女工,以此补贴家用。初入车间工作,机器隆隆的噪声、细纱割手留下的血泡让王晓菲梦想的“丰满”遭遇现实的“骨干”。山东的姑娘自有骨子里的一种倔强。“干一行就要爱一行。我就不信自做不好这行。”

回顾自己最初的日子,王晓菲向记者这样讲述当时的心声。恰逢当时带自己的人就是上一届的全国纺纱冠军任英,王晓菲鞭策自己努力前行。调整心态后的王晓菲仅仅用一年的时间就成为了自己车间的“种子选手”。又过了一年王晓菲已经开始带徒弟,帮助新来的学员一起前进。她算不上天资聪慧,操作技术也不是最好,甚至在操作种子队里长期处于“替补”的角色,但不服输的她却从没放松过对自己的要求,一直告诫自己一定要坚持,只要老师给指出来的不规范的动作一定要改正。她就这样执着着、坚持着、努力着……虽然取得了骄人的脚步,想的更多的是对企业的回报和感恩。

面对鲜花、荣誉和掌声,她总是很淡定,决心把自己取得的成绩作为新的起点,作为激励自己的动力和源泉,脚踏实地地走好每一步,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德棉,让自己的青春年华在三尺车弄上谱写出更加辉煌的乐章。

一场暴风雨过后,我抬头望向天空,空中撑起一座彩虹桥,尽管桥头、桥尾的距离很短,但桥这头是童年,桥那头却是青春,而我们早已踏上这座美丽的小桥。即使途中困难重重,但我坚信,只要奋斗,结局总是美的……

奋斗为主题学生议论文800字十

当新一天的第一缕阳光照射世界,当树林里第一只早起的鸟儿开始放歌,当花丛中第一只报到的蜜蜂开始采蜜……世界是何其美好,何其和谐,充满着无限的生机!此时,满怀激情的我们正享受美好的青春。

青春,漫步在这洒满碎金的林荫小道上,我们携一丝朝云,捧一缕晚霞,守一份宁静,带一份闲悠,去感悟阳光的亲和、鸟声的婉转、蜜蜂的辛勤……

青春的我们总是面带微笑,心怀大志。青春,赠予我们享受美好权利,也赋予我们实现理想的义务。青春,是做梦的季节。可是,别忘了,别忘了你同时也有圆梦的义务。这是一份责任。

青春如歌,然而它并不一定总是携带轻快而欢乐的音符。它应当懂得抑扬顿挫,从而使乐曲更好地延续。人生的每个站台都有一盏灯在照亮前方,而青春必定要成为那盏最亮的。因此,风华正茂的我们不应只追求享受青春这种浅薄,而应理智地去燃烧激情。燃烧青春。青春,我们的理想何其高洁;青春,我们应头仰向太阳的那一方。青春,你自信,自信人生五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青春,你乐观,我们应乐观凌云清风生,两袖足可送日月。

霍去病,一个驰骋沙场的小伙子高呼:匈奴未却,何以家为?于是,燃烧青春的他成就了人生的辉煌。王勃,假如你当初没有燃烧你的青春,何来今日《滕王阁序》之辉煌?跨过历史的一道栏,我们看到一个自信乐观的小伙子,一个正在燃烧青春的年轻人——刘翔。他用激情点亮青春这支火炬,跨步世界。

伫立海边,看潮起潮落,我不能分辨是否人生犹如这大海般,有潮起的壮丽抑或潮落的期待,可我却分明地看到“海上明月共潮生”的气魄,看到了“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勇猛大气。李白一吟如醍醐灌顶。于是,我将诠释的青春的朝气和高尚的志向。的确,我们需要“济沧海”的精神,去令梦想不再遥远。漫漫人生,梦想与壮志的邂逅在青春里添姿。没有万里雪飘的气度,却有圆梦时的讴歌;没有千里冰封的气魄,却有青春光环绚丽夺目……

青春,努力去奋斗吧!成功就在彼岸!燃烧青春——人生因此快乐,因此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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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

多看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发表的文章,思维引导作用。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摘要】“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关键词】宪法;普通法律;宪法司法化【开场白】当代中国的法学研究,荒唐可笑的观点和言论不少,这些观点和言论多半以违反科学思维、违背真实性的假命题方式呈现出来。例如,所谓的“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其中一例。【批判对象】所谓“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首先假设一个错误的大前提:宪法是法律;然后再提出一个“正确”的小前提:法律是普通司法的根据;最后获得一个结论:宪法司法化,或者说,宪法可以直接适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也是非常荒唐的。【批判方法】“宪法司法化”观点的逻辑大前提“宪法是法律”,而这一观点在实证分析法学观点看来完全是错误的。从基本的逻辑原理出发,既然这一观点的大前提错了,那么后来的结论自然也就错了。在以下的批驳中,我将主要采用逻辑实证分析的法学研究方法对“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直接适用论”进行批驳。【立论基础】在实证法学看来,宪法是一种政治宣言,是国家意识形态的典型体现,是缺乏可操作性的国家政治立场的化身和体现。换一句话说,宪法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宪法的这一特性表明其只能调整法律和法律之间的矛盾冲突关系,却不能应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例外考量】当然,如果有宪法法院,或者有宪法委员会,那么直接适用宪法审理某一法律法规本身是否违宪,这是没错的。【核心观点】但是,宪法不能、也完全不应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普通案件的审理。道理很简单:宪法固然是法,但是宪法却不是普通法律。尤其是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宪法并非是可以用于直接审理普通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普通法律。【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一】在法理学上,宪法位于法的最高位阶,它是一切普通法律的合法性基础和根源,普通法律(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等等)则位于宪法的下面,构成法的第二位阶,这就将宪法与普通法律区分了开来。【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二】普通法律和宪法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普通法律是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而宪法是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为什么?因为宪法条文的宣言性、模糊性和高度抽象性决定了宪法条款不带有法律责任后果,没有罚则。例如,宪法中没有规定对哪种犯罪行为应该判处死刑,也没有规定对哪种行为应该罚款若干元人民币。请问:这样的不载有法律责任的宪法条款怎么直接适用到具体案件中呢?【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三】请问,在一个压根就不规定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的宪法中,法院里的法官们如何直接适用宪法判处某某罪犯死刑呢?大家想象一下:西安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能否这么写判决书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之规定,判处被告药家鑫死刑……我觉得,只要读者有正常的和一般的法律思维,就会觉得这是一份很荒唐可笑的判决书。这样的判决书在中国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结论】“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引申】引申而言,在宪法和普通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之间,横亘着一道宪法不可逾越的、辽阔的普通法律屏障。这一普通法律屏障由普通的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商法、诉讼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等所组成。这一屏障是以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法律责任和惩罚性、利导性的具体法律后果为基础的,因此,只有它们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的审理。但是,宪法不具有这样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和法律责任,因此,宪法就不可能逾越这道屏障,直接或者间接地适用于具体案件。【感叹】某些不具有起码法律思维水平的学者,压根不考虑宪法与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将不具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宪法条款混同为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普通法律条款,这就是“宪法司法化”观点持有者最大的荒唐与可笑之处。这难道不也是中国“法学幼稚”的一个侧影吗?2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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