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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最新发展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5 04:40:19

合同法的最新发展论文题目

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题方向供您参考:

法律是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用来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学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

1、 外空自然资源开发的国际法分析

2、 对世义务研究

3、 论我国海事争端的解决

4、 论国家自卫权在保护海外侨民中的适用

5、 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理问题研究

6、 国际法视域下南海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7、 跨境电影贸易的国际法规则适用探究

8、 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国际法研究

9、 黄岩岛主权问题的国际法探求

10、 国际法视域下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研究

11、 论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原则-由克里米亚及苏格兰公投探析民族分离主义

12、 美国经济制裁的国际法问题分析

13、 国际社会对伊朗经济制裁的合法性问题研究

14、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研究

15、 美国防空识别区制度的国际法评析

16、 论国际法中“对一切”义务概念渊源及其现实意义

17、 网络攻击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18、 《国际法和政策视域下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海事安全》的翻译实践 报告

19、 论安理会决议法律效力的实现

20、 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协调

21、 国际法上保护责任研究

22、 国际法中关于“少数人”权利保护的政治学分析

23、 防空识别区设立的国际法依据

24、 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25、 国际法上的有效控制规则研究

26、 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研究

27、 海洋生物保护国际法规制的完善研究

28、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29、 中越南沙群岛主权争端解决的国际法依据

30、 论国籍争议解决在国际法中的发展

31、 国际法上的历史性权利研究

32、 国际法视野下的劳工保护与反就业歧视

33、 关于“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的思考

34、 论湿地保护的国际法规则及其在我国的法律适用

35、 国际刑法中个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36、 论国际法对化学武器的规制

37、 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38、 国际法视角下人道主义干涉实证研究

39、 国际法中的赦免正当性研究

40、 周鲠生学术思想探析

合同法毕业论文题目

1、论我国《 劳动合同 法》的缺陷与完善

2、论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

3、《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的影响研究

4、论利他合同-兼评《合同法》第64条

5、基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S公司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研究

6、高校教师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9、《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研究

10、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

11、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务派遣分析

12、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研究

13、基于契约分析的劳动关系管理研究

14、合同法中的错误制度研究

15、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16、国际商事合同统一路径研究

17、新中国合同法的制定与完善之

18、《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下济南市劳务派遣市场发展研究

19、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研究

20、《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电力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面临的问题研究

2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研究

22、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之研究

23、劳动合同法诚信原则研究

24、合同法定解除权研究

25、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动关系和商业秘密保护

26、《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影响研究

27、《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利益平衡问题研究

28、完善《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制度的法律思考

29、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影响研究

30、劳动合同法利益平衡功能的定位与实现

31、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规定研究

32、基于《劳动合同法》的旅游饭店劳动关系研究

33、劳动合同法下实施劳务派遣的对策研究

34、新劳动合同法的变化分析及其对企业员工激励的影响研究

35、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民法学术型硕士毕业论文题目

1、民法强制性规范研究

2、论中国民事立法的观念变革

3、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民法保护研究

4、宪民界分论

5、个人信息权的界定及其民法保护

6、民法法典化的历史追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法国财产法的历史演进和制度体系

9、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

10、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继受与变迁

11、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12、广义民法物研究

13、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14、网络环境下信用权民法保护研究

15、公、私法交错中的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研究

16、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17、冲突法的正义问题研究

18、法律行为的民法构造:民法科学和立法技术的阐释

19、民初民法中的民事习惯与习惯法

20、民法本位论

21、中日民法近代化比较研究

22、中国(大陆)社会转型时期的民法价值研究

23、论民法上的占有

24、民法占有制度研究

25、德国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及其对民法体系构造的影响

26、民法自然债研究

27、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

28、《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研究

29、日本民法中的利益衡量论研究

30、人格标志上经济利益的民法保护

31、近代中国民法原则研究

32、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物权行为理论

33、个人信息权的民法保护

34、民法与忠孝-明治民法对家制的塑造

35、民法视角的景区经营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36、我国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

37、论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38、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研究

39、民法和市民社会关系重构研究

40、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民法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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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个吧,因为情势变更的具体情形各国的规定和学说都有差异,参照着写好写一些。

3、论缔约过失责任

关于合同法最新发展的论文题目

若说好写的话,那么很多人写过的题目就比较好,因为你可以查到很多范文从而学习和借鉴甚至引用。这种题目一般要选传统一点的、经典一点的、范围广一些的、可以表述的内容多一些的,比如论缔约过失责任、论合同自由原则、论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责任的规定及其适用、优先购买权制度研究、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亮点释析【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基础上完善细化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笔者通过对新旧劳动法进行对比,旨在凸显出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亮点及进步之处。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反复斟酌和多方探讨权衡之后,于2007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四审时以绝对压倒性票数审议通过,并已于2008年元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初稿到最后通过经历了四次修订和完善,由此可见立法部门的慎重和这部《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此法作为《劳动法》的重要补充与配合之法,因其与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此法案自提起立法之日起就牵动着亿万劳动者的心。自2005年底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和反响。 为了使广大劳动者能够更科学地、更全面地理解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笔者通过对新旧劳动法进行对比,旨在凸显出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亮点及进步之处。 一、新《劳动合同法》扩展了适用范围 例:小简是某事业单位的会计,系聘用制工作人员,迄2005年底,她在单位工作了将近12年时,收到了人事部门的通知,下个月不再续聘,办理离岗手续,小简要求续聘或由单位支付补偿金,遭到单位拒绝,她到劳动仲裁申诉,仲裁不予受理。 旧《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新《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释析:新《劳动合同法》中将“用人单位”的概念作了进一步扩展:在原有概念的基础上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纳入“用人单位”主体之中,标志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化。 在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包括: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另外《劳动合同法》“附则”还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拓展了调整范围,标志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细化。 二、对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更加全面化、明细化 例:2006年7月份,应届毕业生小芳到深圳市某公司应聘,该公司与她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暂定为400元,试用期到期前10天,该公司表示仍需对她进行进一步考察,如果同意,公司再与她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小芳为了今后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便同意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然而在合同到期前,该公司通知小芳在试用期内未达到录用条件,决定不予录用。 针对问题:近些年来,一些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时遇到了试用期工资低、“试用期”几乎等同于“白用期”、长期试用不签合同、对同一劳动者多次试用等问题,尤其是他们在遇到不公正待遇后陷入无法可循的困境。 旧《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二十一条、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成本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限制劳动合同短期化 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近期对各地用工市场的调查显示: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一年之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许多用人单位不愿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长期合同的主要原因在于:规避法定义务,尽可能地降低解雇成本,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对方经济补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在限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几点规定: 1、强调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的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规定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每年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4、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又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违法成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四、鼓励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例:老易在广州市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十一年零两个月,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该公司通知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遂终止劳动合同。老易无处维权,只能忍气吞声。 旧《劳动法》第20条规定,双方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具备3个条件:劳动者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释析: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不同意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老易就不能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老易提出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签定。 五、首次在法律上对劳务派遣进行规制 背景: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劳务工约有2500万人,仅全国建筑系统使用各种形式的劳务工就超过1000万人;另一方面,劳务派遣业还亟待进一步规范,全国有劳务派遣公司26158个,其中仅有18010个公司获得了劳动部门经办或审批。 在某些情况下,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对于补充相对欠缺灵活性的传统就业方式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劳务派遣操作的规范性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极易受到损害。 旧劳动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新《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人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释析:新《劳动合同法》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性质,限定了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以及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有利于保障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建立健全。 六、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 针对问题:目前仍然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经常不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给员工购买保险,拖延时间或金额不足都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 分析:《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如何约定,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险必备条款的意义在于: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自2008年1月1 日起开始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除了具备以上提及的六项亮点之外,还具有突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制规定为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保驾护航、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企业保护商业利益可善用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政府职能部门将深入干预劳资关系、行政部门不作为须承担赔偿责任等诸多新规定、新进步。 显而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基础上完善细化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 王娇萍 郑 莉:《劳动合同法》亮点解析,《农民文摘》,,10~13. 〔4〕 芮立新:劳动合同立法的宗旨、背景及主要制度,《中国劳动》,,16~20. 〔5〕 方平潮:新旧劳动法对比,《管理人》,,26~30. 〔6〕 张涓整理:解析《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及员工带来的影响,《中国安防》,,128~131

3、论缔约过失责任

目录: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二)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三、关于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之思考(一)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二)、缔约过失责任表现形式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主题词:合同法 缔约过失责任内容摘要: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它的提出其目的是解决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缔约当事人一方的不谨慎或恶意而使将要或缔结的合同归于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信赖其合同有效成立的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也可能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导致对方当事人的损失。简言之,就是合同缔结当事人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正是合同法上缔约过失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重要意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产生,正是由于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各自调整范围上出现的真空地带,对在缔约阶段因一方过失、过错致他方受损害均无法解决。为了弥补这一漏洞需要从法律上建立缔约过失责任。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本文试从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构成要件着手,准确把握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不同点。为实践中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上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在适用时间上,准确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先合同义务;在适用空间上,准确确认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事由的产生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的各种表现形式及补偿范围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何谓缔约过失责任,学者们归纳的定义不尽统一,一般认为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并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是德国法学家耶林(Rudolf von Jhering)首先提出的。1861年,在其主编的《耶林学说年报》上发表的《缔约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全时的损害赔偿》一文中指出“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契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契约的缔结产生了一种履行义务,若此种效力因法律上的障碍而被排除时,则会产生一种损害赔偿义务。因此,所谓契约无效,仅指不发生履行效力,非谓不发生任何效力。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信赖而产生的损害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前,应当认为我国并没有相对完整的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对缔约过失责任原来的三部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中也未作出明确的规定。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才较系统地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缔约过失责任是产生于缔结合同过程的一种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何时,何时终结,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要约生效作为起点。主要理由是因为要约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时要约分别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双方才能进入一个特定信赖领域。在这种特定的信赖领域内,合同当事人双方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约合同的必要的准备。另种观点认为,由于缔约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想要确立一个时间点非常困难,而且是僵化的。因此,应根据不同的先合同义务,灵活确立一个可变的时间点较为理想。本文基本同意第一种观点。缔约过失责任以要约生效为起始,是因为缔约过程中是一种双边行为,缔约之初双方不具有缔约上的实际联系,不可能产生信赖利益,也不产生先合同义务。必须是双方之间接触、了解、确信后才能产生一种信赖关系,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对相对方构成损害,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要约生效,终止于合同生效,判断是否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其关键是看缔约双方是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一方或双方是否有违反先合同义务,而致使相对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2、缔约过失责任是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是在诚实信用原则下的产生先契约义务,或称之为先合同义务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负有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附随义务。正是由于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才导致了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缔约过失责任。3、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一种信赖利益。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损失须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或称消极利益,一般是指无过错一方因合同无效、不成立等原因遭受的实际损失。对于信赖利益的损失界定,在目前法律上无明确规定的情况,较难以把握,在司法中可能会出现赔偿过宽、过窄,也可能出现同一类案件有不同的裁决结果。本人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范围可以包括:缔约费用;履约准备费用。4、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补偿性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在现行法中尽管已经得到明确,但附随的先合同义务法律无明确的规定,只是适用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不是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他只存在于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信其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损害的是对方的信赖利益。故缔约过失责任救济方式仅为补偿性,其目的是为了达到与契约磋商未发生时相同的状态。(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须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具体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五个: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2。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而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后,合同的缔结过程就已经结束,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只能构成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必须有缔约过失行为的存在。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缔约一方当事人在缔约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的行为。一般认为《合同法》第42条、43条之规定,即是只有合同缔约人的一方存在上述行为时,才可能承担因此行为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3、必须有损失的存在。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给缔约合同的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赔偿的损失也是基于信赖利益的范畴,不包括履行利益。4、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一方在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或过失。过错是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也不例外。过错具体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态。故意是指缔约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能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而仍然进行这种民事行为,希望或放任违法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缔约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协力、通知、保护、保密等义务,虽然预见到了但轻信其不会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因此,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具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如果缔约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是受害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合同缔约人一方的损失并不是因对方的过意或过失造成的,而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其受损失的一方合同缔约当事人也不得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不同。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义务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仅仅适用于合同缔结过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判断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合同是不是有效成立。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则适用违约责任,如果双方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仅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责任承担的形式不同。缔约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定金等条款。而缔约过失责任它排除了缔约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免责条款,而是直接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归于无效,其责任承担只能是损害赔偿,当事人不能任意选择。一般以受到的损失为限,赔偿的是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3、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能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1。即只有在缔约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或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缔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无过错,虽然也存在着损害并造成一方或双方的损失,也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方面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缔约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作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作为例外或补充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在所不问,均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将该原则予以确认。同时,对于有名合同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合同法第189条、第191条、第320条、第374条、第406条、第425条等,从而形成了严格责任为主导,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和补充的立法格局。(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讲的公平,既表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违约方因较小的过失承担过重的责任;还表现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因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诚实,要表里如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二是守信,要言行一致,不能反复无常,也不能口惠而实不至。三是从当事人协商合同条款时起,就处于特殊的合作关系中,当事人应当恪守商业道德,履行相互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在起草合同法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规定等价有偿原则。等价有偿是商品交换的规则,作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合同法,公平原则已经包含等价有偿的内容。公平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有价值相等的意思。我认为在合同法中还是用公平原则代替等价有偿原则为好。等价有偿作为商品交换的规律,并不表现在每次商品交换中,每一次商品交换的不是商品价值,而是商品价格。只有在长时期的商品交换中,在价格围绕着价值的上下波动之中,才表现出等价有偿的规律。公平原则既表现在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方面,更表现在个别的具体的合同之中,任何一个合同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体现公平原则的精神。由于合同种类广泛性,有的合同属于无偿合同,用公平原则比等价有偿涵盖更宽一些,更能照顾千姿百态的各类合同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的适用面愈来愈宽。有人认为,按照恪守商业道德的要求,诚实信用原则包含公平的意思。除合同履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外,合同法规定诚实信用还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即前契约阶段,也适用合同终止后的特定情况,即后契约阶段。《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第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二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依据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讲的是后契约义务,履行后契约义务的基本依据也是诚实信用原则。(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条规定,集中表明二层含义,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规),二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主要指的是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纳入行政法律关系或者刑事法律关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来保障实施的那些规定,譬如纳税、工商登记,不得破坏竞争秩序等规定。法律的任意性规定,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或者排除适用的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或者团体利益。当然,法律的任意性规定,不是永远不能适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的某个问题,当事人有争议,或者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达不成补充协议,又没有交易习惯等可以解决时,最后的武器就是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合同法的规定,除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38条有关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等规定外,绝大多数都是任意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当于国外的不得违反公共政策或者不得损害公序良俗的规定。随着民事法律的不断完备,不少过去属于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现在已经有法律规定,成为遵守法律的内容。但法律与社会存在相比,毕竟是第二性的,法律很难对社会上的形形色色事无巨细地都作出规定。遇到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又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怎么办,最后的法律武器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这一原则,才可以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条规定主要适用于合同履行,为什么要写到合同法第一章一般规定之中,给予高度重视呢?中国在转轨时期,由于缺乏搞市场经济的经验,管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济秩序上有些混乱,合同履行率较低。针对这种情况,强调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实意义很大。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首先是对当事人说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行政机关说的。行政机关不得干涉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违法变更甚至撕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审判机关说的。审判机关应当像遵守法律一样保护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普遍贯彻,那么,合同这一法律手段,必将大大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新的合同法,不仅在第8条确立了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也在合同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等方面维护这一原则。在合同订立方面,详细规定了要约、承诺制度,共22条之多,使合同的订立较之于过去规定清晰可辨,具有操作性。在合同变更方面,《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在合同解除方面,合同法规定了约定解除;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也在第94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特定情形。最后谈一下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问题。《合同法》第3条至第8条规定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人认为,有关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不够全面。这个意见是对的。要在短短的一、二句话中全面表达合同法的每一个基本原则十分困难,事实上也做不到。那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怎么写呢?一是类似于民法通则的办法,如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有针对性地作出最难体现该项基本原则特征的规定。合同法有关基本原则的表述,采取的是后一办法。

合同法新论文题目

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必要性

法学 毕业 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题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那关于法学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题目(一) 1. 权利质权的客体范围研究 2. 权利质权公示问题研究 3.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比较 论留置权的取得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5. 我国民法对占有保护的完善 6. 占有效力研究 7. 论房屋与土地一体处分原则 8. 论债的特征 9. 论债的发生原因 10. 论附随义务 11. 论不真正义务 12. 论先合同义务 13. 论后合同义务 14. 论债的客体 15. 论单独行为 16. 论情势变更原则 17. 论债的适当履行原则 18. 连带之债基本理论研究 19.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研究 法学论文题目(二) 1. 论定金合同 2. 论反担保 3. 论债权让与的成立条件 4. 论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5. 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6. 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探讨 8. 论债的清偿 9. 论债的抵销 10. 论我国债的提存制度之立法完善 11. 论债的免除 12. 民法中的混同问题探究 13. 对要式合同书面形式法律效力的探讨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15. 非典型合同理论初探 16. 论要约(相关其他选题:论承诺、约因理论借鉴问题之思考) 17. 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8. 合同条款的理论问题探究 19.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 法学论文题目(三) 1.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 2. 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3. 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 4. 完善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 5.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6.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差别辨析 7. 论缔约过失责任 8.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9. 违约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10. 论合同免责条款 11. 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2. 论强制实际履行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并用和排斥 1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思考 14. 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15. 论减损规则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16. 论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标题 2.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6.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1、劳动合同法方面的: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对职工的保护......(这些可以写的很多1万字以上很容易写到,如果你嫌太宽,你可以在里面适当缩小范围)2、合同法方面的:租赁合同方面的(实践中这类纠纷很多);违约责任(6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合同效力(无效、有效、可撤销);合同欺诈或问题;合同的解除问题等 可以写的很多,而且和合同相关的涉及实务也多,相对也好写很多的

第9个吧,因为情势变更的具体情形各国的规定和学说都有差异,参照着写好写一些。

最新服装发展论文题目

毕业论文的题目是开展论文写作的前提,直接影响论文质量。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艺术设计类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艺术设计类论文题目(一) 1. “谈服装设计中的趣味性” 2. “服装设计中独特性的表达” 3. “明清服饰图案的应用分析” 4. “色彩与情感” 5. “印地安文化与礼服的关联性” 6. 服装外空间的发展与演变形式” 7. “刺绣工艺在服装设计中的运用” 8. “面料在服装中的重要性” 9. “解读设计师品牌与高级成衣品牌风格异同” 10. “论服装设计中的‘蝴蝶效应’” 11. “结构设计在高级成衣中的应用” 12. “谈‘东西方’服装的发展与应用” 13. “服装品牌文化效应” 14. “浅析街头服装文化形态及发展” 15. “服装卖场的个性化设计” 16. “服装市场营销对服装设计的重要性” 17. “浅析原生态色彩在服装中的应用” 18. “涂鸦艺术在服饰设计中的运用与研究” 19. “浅谈服装中‘性’的 展示与研究” 艺术设计类论文题目(二) 1.国内外室内设计的发展 2. 论视觉传达设计的创新 3. 浅析CI设计中的企业文化冲击力 4. 图形创意的表现 5. 平面艺术设计的本土语言 6. 传统美学观对现代广告招贴设计的影响 7. 浅析现代标志设计与传统图形艺术的结合 8. 浅谈技术的发展对插图设计的影响 9. 包装设计的定位 10. 平面图形设计中的符号学原理 11. 现代包装设计的文化观 12. 品牌包装设计 13. 中国古代图徽与现代标志设计 14. 医药商标标志设计之我见 15. 浅议汉字标志的存在价值与竞争优势 16. 论计算机图形艺术设计 17. 西方现代美术教育理论中的工具论和本质论 艺术设计类论文题目(三) 1. 谈广告创意的几种方法及其应用 2. 创意与生活经验 3. 广告创意的设计要求 4. (恐惧悬念幽默拟人等)技巧在广告设计中的应用 5. 公益类广告的创意与构思特点 6. 论视觉传达设计的创新 7. 谈平面设计的本土语言 8. 图形创意的表现在广告中的运用 9. 中国传统符号在现代招贴设计中的应用 10. 平面广告中色彩要素与人的情感联系 11. 多媒体广告与平面广告的表现特点 12. 计算机数码技术与手绘原创结合 13. 平面广告的形式美 14. 动漫广告设计的创意思维 15. 构成理论在广告设计中的应用 16. 广告作品中节奏感的控制 17. 网络媒体在当今广告行业的应用 18. 公益类广告的表现手法 19. Flash广告的使用与特点 20. 技术突破与艺术表现的结合猜你喜欢: 1. 艺术设计毕业论文选题 2. 艺术类毕业论文题目 3. 2017年艺术设计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4. 艺术设计类毕业论文 5. 关于艺术设计专业毕业论文

服装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

服装设计属于工艺美术范畴,是实用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一种艺术形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服装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选题依据

(一) 设计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背景

也许很少人会把服装当成艺术,因为人们对日常生活总是熟视无睹,岂知,服装不仅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也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年轮,纪录着人们日常生活的身体诉求,包装着人们的身体曲线。它是人类最温暖的记忆,可它却处于最边缘的记忆中。

随着科学与文明的进步,人类的艺术设计手段也在不断发展。信息时代,人类的文化传播方式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严格的行业之间的界限正在淡化。服装设计师的想象力迅速冲破意识形态的禁锢,以千姿百态的形式释放出来。新奇的、诡谲的、抽象的视觉形象,极端的色彩出现在令人诧异的对比中,于是不得不开始调整我们的眼睛以适应新的风景。服装设计既要有很强的审美观,和价值观,既然设计出来的衣服是要在生活中穿的,既要美观时尚,又要低调优雅,使服装永远不会落后,所以一个设计者在设计服装的过程中要忘掉自己是自己,而是在设计你所想表达的意向。当然,对于设计来说,最重要的不单是把握当下的流行趋势,而且要灵活运用我们本身固有的民族的或传统的特色,做出更具有意义的服装。

2.意义

通过对《那些年》这一主题的设计,来表达服装现阶段简单化的风格,看似简单大方,实则结构及分割都非常特别。运用挺括中不失柔软,朴实中又不失时尚的面料来表达本设计简单硬朗的效果。另外结合纹理的细节处理来增加服装古典的韵味,达到既有特色又不失时尚的目的,进而形成一系列简单而不失细节具有潜力的服装。

(二)研究内容所属领域、研究范围

本次设计围绕休闲装进行创意设计,对当下对休闲装的要求和所处的环境分析,结合现代休闲装的流行趋势及流行元素,完成创意设计。此次的消费人群主要为追求视觉、刺激、时尚、享受自然给于的多彩、美妙的生活,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的男女青年,研究领域强调设计理念和设计情感,突出设计,紧跟时尚,具有现代风格的创意设计作品。

本次的服装设计,来源于生活的灵感,却又比生活更具有艺术。采用分割、撞色,镂空的手法来表达创意理念,来满足青春时尚的消费者。

1.历史发展

服饰,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不像饮食那样出于维系生命的本能,也不是像居住那样出于防身之必需,而是一开始就是一种带有浪漫色彩的文化创造。

人类社会经过蒙昧、野蛮到文明时代,缓缓地行进了几十万年。我们的 祖先在与猿猴相揖别以后,批着兽皮与树叶,在风雨中徘徊了难以计数的岁月,终于艰难地跨进了文明时代的门槛,懂得了遮身暖体,创造出一个物质文明。然而,追求美是人的天性,衣冠于人,如金装在佛,其作用不仅在遮身暖体,更具有美化的功能。几乎是从服饰起源的那天起,人们就已将其生活习俗、审美情趣、色彩爱好,以及种种文化心态、宗教观念,都沉淀于服饰之中,构筑成了服饰文化精神文明内涵。

近年来,伴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休闲化,休闲装的兴起及发展较为迅速。都市里的人们在繁忙的日常工作中,心里、生理的压力都很大。压力越大,人们越是希望用更多的时间进行休闲消遣。利用各种方式来调节释放压力。休闲装的发展,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繁荣起来的。在日常生活中休闲装是针对正装而言的,即非正式服装。

休闲装,越来越成为现代都市生活的衣装。敏感的服装界,像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名牌休闲装。由于休闲装概念广泛、内涵的丰富,它已被演绎成诸多风格、种类的日常装。青春风格的休闲装,通常设计新颖、造型简洁,有粗犷的形象,塑造强烈的个性。典雅型休闲装,追求绅士般的悠闲生活情趣,服饰轻松、高雅,富有情趣。

2.服装的作用

服装既作为人类文明与进步的象征,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艺术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一个民族对服装来说,是随着民族文化的延续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它不仅具体地反映了人们的生活形式和生活水平,而且形象地体现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审美观念的变化和升华。

(1)服装,过去、现在,将来仍将是心灵与外界对话的形式。 服装通过不同的设计语言塑造、润色和装饰着人类的生活。为了取暖和遮羞,人类的祖先开始用衣服来遮盖身体,但也就在那时,装饰作用也同时成了服装功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特定的时代、特定的群体里,生活方式的变化及外界的压力都影响着人们对装饰方式的选择。今天,虽然人们穿戴衣物的基本原因还是为了取暖、消暑和遮羞,但更重要的原因已经是为了更好地装扮自己。因为人类是社会群体,服装也具有一种社会化特征。

(2)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不仅仅是思想开放了,更注重个性化,时代概念在整体服装上早已不再是一个虚有的名词。本系列服装给人一种个性、干练、时尚、简约、舒适的感觉。在反应国际流行趋势的同时,又蕴含了本民族的传统特色,像是那些年我们或稚嫩、或叛逆、或青涩、或成熟的青春时代,需要人们慢慢的去品味。

3.服装的功能

综合来说,服装有保健和装饰、工业用途三方面作用:

(1)保健:服装能保护人体,维持人体的热平衡,以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服装在穿着中要使人有舒适感,影响舒适的因素主要是用料中纤维性质、纱线规格、坯布组织结构、厚度以及缝制技术等。

(2)装饰:表现在服装的美观性,满足人们精神上美的享受。影响美观性的主要因素是纺织品的质地、色彩、花纹图案、坯布组织、形态保持性、悬垂性、弹性、防皱性、服装款式等。

(3)工业用途:防静电服装是防止衣服的静电积聚,用防静电织物为面料而缝制的,适用于对静电敏感场所或火灾或爆炸危险场所穿用。使用的防静电织物的制作工艺主要是在纺织时,大致等间隔或均匀地混入全部或部分使用金属或有机物的导电材料制成的防静电纤维或防静电合成纤维,或者两者混合交织而成。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重点及难点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随着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服装脱离了原本复杂的形式,变得越来越简约。无论是廓形上,还是设计上,都十分的大气,使男性变得更加阳刚,女性更加柔美。配上纹样的设计,来表现中国古老文化的精髓。时尚与文化艺术相结合,别有一番滋味。

1.此设计是按照社会或自然事物的剪影来创意,廓形比较夸张,结构分割的也十分的巧妙,表达出一种简约而不简单的概念。

2.运用面料再造,做出镂空的花样,露出的面料颜色与外部面料颜色相撞,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冲击。

3.注重饰品的搭配与服装的整体风格相符合,细节设计与整体廓形相匹配,做到和谐统一,达到最好的效果。

(二)重点与难点

要做出简约的服装,一定就不能就简单而做,否侧会显得十分笨重。在整个过程中,服装的廓形是十分重要的,因此,面料的选择也就非常的重要,一旦选错面料,就会影响整个服装挺括的效果。在结构分割上要做的巧,做出的服装不仅要有创意时尚的感觉,而且要体现出中国文化的内涵,要更加符合东方人的审美情调。

通过对面料的二次再造手法,来表现镂空,在技术上就有一定的难度,并且还要在颜色上做出对比,撞色等,处理不好,便会变得非常的庸俗,所以需要搜集大量的资料,学会各种搭配,来表现这种设计的想法,使服装更加的协调与完美。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路线

(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

1.文献查阅法: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资料分析。

2.市场调研法: 通过实地市场调研,寻找灵感来源,进而确定本次设计方向。

3.归纳总结法: 根据之前的资料和市场调查,总结归纳,得出设计方案。

4.对比法: 运用对比手法来强调突出本次设计的创新与新颖之处,突出设计亮点。

5.借鉴法:从采集来的资料中,借鉴与我本设计相关的设计点,进行创意设计。

(二)研究路线

1. 根据市场调研信息与最新流行趋势,提取相关流行元素与设计相结合,确定设计主题。

2. 依据设计主题,绘制设计草图,对服装进行初步创意设计。

3. 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绘制平面款式图、1:100样板及设计效果图。

4. 结合当今流行趋势、设计风格选择所需的色彩与面料,运用多种工艺手法进行面料再造设计,使其与服装造型紧密融合,打造出最具特色的创意服装。

5. 最后完成成衣制作,对服装整体进行协调,使服饰的搭配更加新颖、完整,成衣效果更加理想。

四、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条件

在书籍、电脑上查找与我设计相关资料,学校提供人台、平缝机、裁剪案台、熨斗等一些机械设备和一个宽敞的做作场地,在商场可实地购买一些与我设计所需的一些配饰品等。

(二)可能存在的问题

在此次制作中服装的廓形有些难于表达,而再加上镂空的设计,在有些特殊的部位的立体效果和结构设计往往很难表现效果图之上的感觉,就会使得整个服装显得熟气而呆板。再加上要运用撞色的手法来体现青春的潇洒与不羁,又增加了整个设计的难度,处理不当色彩的问题,就会让服装的整体变得不和谐,甚至失败。

(三)解决措施

在制作的时候,要注重时尚与文化的结合,细节方面一定要着重处理。颜色的搭配既然是撞色,要掌握颜色面积的合理度,不能随意的分配颜色块面。在制作过程中往往很难把握立体与平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及面料之间的配合程度,有的需要对面料进行二次处理来表现所需要的效果。最后,要选择合适的配饰来搭配服装,使整体的效果更加趋向于舒适美观。

五、预期要取得的成果及成果的学术或应用价值

(一)预期成果

1. 此次以《那些年》为主题的创意装制作3~5套,根据已确定方案采购面料、辅料,并结合设计主题进行创意装设计;

2. 完成设计说明、设计效果图、平面款式图、结构图、工艺流程图、以及设计报告书;

3.依据设计效果图制作成衣造型新颖、结构合理,工艺精细,服饰品搭配完整,展现强烈的视觉效果、整体感强。

(二)应用价值

服装最初是人类用来取暖和遮盖作用的,在人类不断地进化与演变过程中随着经济与时代的发展,服装的应用价值也在不断的提升。在现代服装不再是一种只能穿着的衣服而已,而是作为一种时尚的艺术品,它的欣赏价值和文化底蕴,同样也是存在于的价值标准。

六、进度计划

(一)第一阶段

通过对休闲装的市场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确定选题,撰写开题报进行开题答辩。

(二) 第二阶段

1.根据自己的设计定位和市场调研,撰写设计过程与方案。

2.整理流行趋势,撰写设计构思与设计方案,并绘制草图、色彩稿、平面款式图、结构图、工艺流程图等。

3.制作服装设计静态展板并结合服装的款式和风格选择材料并进行整体制作和搭配。

(三) 第三阶段

服装的.制作,根据自己所确定的方案采购面料、辅料并进行打板实裁(1:1)并完成服装的整体制作。

(四)第四阶段

试穿、彩排、服装动态展示,设计作品打印装订成册,撰写设计报告,多媒体演示制作。

(五)第五阶段

准备毕业答辩及进行毕业答辩

七、参考资料

[1]《服装美学》 华梅 中国纺织出版社 2003年8月

[2]《服装手工工艺》 潘凝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年7月

[3]《服装缝制工艺》 张明德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6月

[4]《服装平面款式图设计》何仁娟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8月

[5]《图案设计》 文峰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1年7月

[6]《服装打样与工艺制作》 石玲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1月

[7]《服装制板与放码》 潘凝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1月

[8]《服装制板与裁剪丛书》 徐丽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3年1月

[9]《服装设计的创新与表现》袁利、赵明 东中国纺织出版社 2013年1月

[10]《西方美术史话》 迟轲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84年9月

摘 要: 本文通过简述室内与室外物体的图案,从而迁引到服装图案的特点,阐述不同的纹样在服装中的效果,具有很强的装饰性和欣赏性。

关键词: 服装;图案;特点;民族

什么是图案?简单地说图案就是纹样细分解即形式美规律构成的某种拟形或变形、对称或均衡、单独或组合的具有一定程式和秩序感的图形纹样或表面装饰。

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图案,无论你是在室内还是在室外,如:室内的家纺织物(墙壁上的窗帘、沙发、地毯等)上面都有不同的图案,装饰在单调的纯色中给织物增添了几分活力。茶几上的茶具(陶瓷的水壶、杯子等)印有或雕刻了各异的图案,给品茶者带来轻松喜悦的心情。看看地上的瓷砖它们有四方纹样的、几何纹样等图案;不胜枚举。走出室内,在室外你可以看到外面高耸的建筑物,有的表面也有几何形分割面做纹样来装饰,园林里的植物被修剪成各种几何、动物造型来营造一种“热闹”的场景。我们把视线收回,看看来来往往中人们身上所穿的衣服,有的衣服上面有图案,其图案风格千秋,按构成形式分为点状服饰纹样、面状服饰纹样及综合式的服饰纹样,按工艺制作可分为印染服饰纹样、编织服饰纹样、拼贴服饰纹样、刺绣服饰纹样、手绘服饰纹样等。先看看点状的纹样它有圆形、三角形、方形等,它是视觉形态的最小单位,它在服装设计中能够起到凝聚视线和点缀的作用,我们可以看见服装中的扣子有的是一排或双排从上而下形成串条从衣服的前门襟或衣服后背部开衩处、或较少得使用侧面开衩处,起到缝合和点缀的效果,扣子还可以在大面积的织物上去装饰,使简单的织物丰富化。再看看线状的纹样它具有长度、方向、形状的特征,线的紧密排列能产生面的感觉,服装造型中线有长、短、粗、细、厚、薄之感,不同的形状给人不同的视觉感,如:直线形给人平稳向上延伸之感,在男装中设计较广泛,曲线形给人运动、柔软、柔美的特点,在女装童装中设计较常用。然后看看面的图案具有长度、位置、形状的特性,面与上述线有相似之处,曲线形的面适合在女装和童装中表现,具有柔软、典雅的视觉效果;直线形的面适合于男装,具有平静、力量的视觉效果。

服装设计的图案还有几何图案,几何图案不是简单的组合,它带有一种特殊的韵律,常见的三角形、圆点、正方形、条纹、条格等,再加以不规则图形的配合能形成新的图案元素。来说说三角形元素,用不同大小、不同角度以及不同颜色的三角形组合在一起按一个圈360度绕,它将形成一朵朵像花朵一样的图案,如果每一块三角形的面我们填上不同的颜色,就如一色彩斑斓的花朵,这样的图案我们可以设计在纯色的衣服上的某些部位,设计在白色的衣服满构图,犹如春天的野花开,使穿着的人看上去更加有神气。这样的图案设计在暗沉的衣服上,会让不起眼的衣服霎时明亮起来。设计在裙子的下摆处绕一圈,每一个图案再有彩色的线向上延伸做装饰,犹如孔雀羽毛一般靓丽,为了和裙摆处协调,可以再上衣的衣服门襟和袖口处也运用同样的图案做点缀,当然如果在一套服装中运用不同的图案风格种类太多会给人凌乱感,实用性服装最好一至两种图案去装饰一套服装看上去较稳重。

“圆”元素设计在服装中我们需要怎样去把握呢?圆有明圆(空心圆)有暗圆(实心圆),空心的圆相对来说比较单调,所以为了使它看上去不“单薄”在设计的时候可以设计如年轮一样的圈,大圆内有小圈小圆内有更小的圈,一个圈一个就这样如同线状一样的圆点缀在衣服的局部起装饰效果,这样重叠的圈我们在民族的服饰里较常见(蜡染壁画、蜡染服),空心的圆还可以设计中间一个稍大的圆周围有小一点的空心圆环绕着,再设计为中间的圆是实心的而围绕在它一圈的其他的圆是空心的圆,再可以设计为中间的圆是实心的围绕在它外延的圆也是实心的但不绕一周只绕半周中间的稍大于外延的圆,这样的图案看似一朵小猫小狗的脚印一般,显得很可爱,这样可爱的图案设计在儿童服装中比较符合小孩子可爱的天性,设计的圆还可以是不同的空心与实心的结合,角度不同出来的效果各不相同。

“正方形”元素,其实不管是三角形、圆形、还是正方形,他们有共同的原理都可以用空心和实心的形式来设计,正方形的设计跟以上所阐述的“圆”元素及“三角形”元素大体设计均可,只是给人的视觉感不同,方形我们知道它其实除了正方形还有长方形,这些形经过设计组合后得出图案,方形的图案给人感觉比较大方,稳重,端庄,这类的图形适合设计在款式比较简洁、大方、庄重等风格的男女服装中。

“条纹”元素在服装中的运用,条纹按大类分为三种:有横向的条纹、竖直的条纹以及斜纹的条纹;条纹有明条暗条,宽窄之分,宽条纹适合身材较为健壮的人,细条纹适合稍微瘦一点或者是正常体型的人。服装设计中较常见的是:

1)横向条纹,这种条纹可粗可细,粗的横向条纹适合较瘦的人穿着,它可以给人视觉膨胀之感,较瘦的人穿着起来不显过瘦,但太粗宽的条纹不适合太瘦的人,太瘦的人选择设计横条纹细窄的较适合。身材胖的人最好别选择无论是横条粗纹还是横条细纹的服装,横条纹会显得身材比较饱满,不适合胖的人穿着。

2)竖直的条纹,会给人拉长的感觉,这样的条纹把人身材竖向的去感观,所以适合身材矮胖的人穿着,瘦高的人不适合竖直条纹会显得更瘦更高。

3)斜条纹,左右斜均可具有动态感,在服装设计中不多用,设计在舞蹈服或运动服中更适合。

“条格”元素在服装设计中的怎样去表达的?“条格”元素的服装无论男女装中尤其是在春夏的长袖衬衣和短袖衬衣中设计较多,条格的风格它看上去较有中性的“味道”,所以适合设计在男女的青少年服装中;既素雅也不失端庄稳重。

我们在服装设计中有设计者会运用自然界物质组成的图案来找到设计灵感,如花卉图案、动物图案、风景图案等,都可以使简单的服装丰富化。花卉图案的元素很多,我们生活中所看到的牡丹、玫瑰、荷花、桃花等及一些变形的花形都有运用在女性服装中,凸显女性服装的柔美。动物图案的元素也就是猫、狗、兔、猴、熊等动物形象的图案,通常设计在儿童服装、饰品中较多因为动物形象较可爱,可爱的儿童们穿着起来较协调;小男孩和小女孩的背包、书包、鞋子等中有较多的动物图案更加突显小孩子们活泼的性格。风景图案的元素设计在服装中不多,它一般是设计在以某地方的景色为主题的概念性服装中,例如:有学员参加服装设计比赛,设计的题目为:以黄果树景色为主题设计一系列女装,那么设计的这系列服装每一套都要从中看到有黄果树风景区的“影子”。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方,不难看到有许多民间民族的图案,如中国民族民间服饰艺术中有的吉祥图案、龙凤图案、脸谱、挑花、刺绣及工艺扎染和蜡染图案等多工艺素材均被国内外设计师运用在现代服装设计中,穿出民族的特点与个性。

归根结底,无论是哪一种服装图案,它都有不同的特点,这也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尝试去发掘它们,从而使设计的服装生动起来,而不是单纯地只是为了制作服装合身能穿上就行,我们需要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养成收集各种图案的习惯,在不同的服装款式、不同风格的服装中运用不同的图案,从而使服装与图案合二为一。

药学最新发展论文题目

药学论文选题(一)

1.非甾体抗炎药物的合成及抗炎镇痛活性的研究

2.硫杂杯芳烃金属配合物的合成及抗癌活性研究

3.奥沙普嗪的化学结构修饰研究

4.分蘖葱头中甾体皂苷成分的分离和鉴定

5.新型选择性环氧合酶-2抑制剂的研究

6.锰超氧化物岐化酶模拟酶的研究进展

7.吡唑衍生物类环氧合酶-2抑制剂研究进展

8.呋喃酮衍生物类环氧合酶-2抑制剂研究进展

9.硫杂杯芳烃的研究进展

10.氯化镉对人体的毒性及其机制研究进展

11.某院抗菌药物使用调查分析

12.感冒药使用情况调查分析

1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

14.某院某科抗生素使用调查分析

年我国抗生素市场分析

16.某种类药物不良反应及合理应用

17.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的调查分析

18.抗肿瘤药物的研究进展

19.抗病毒药物的现状与研究进展

20.临床抗生素应用调查分析

药学论文选题(二)

1.褪黑素药理作用研究进展

2.临床常用降压药物的研究进展

3.环氧合酶2抑制剂的研究进展

4.抗大肠杆菌的中草药研究进展

5.左咪唑抗肿瘤作用研究进展

6.青霉烯类抗生素药理学研究进展

7.提高药理学教学质量探讨

8.浅谈药理学创新课堂教学

9.大肠杆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机制研究进展

10.黄连素药理学研究进展

11.绿原酸药理学研究进展

12.槲皮素药理学研究进展

13.氟喹诺酮类药物不良反应研究进展

14.头孢类药物不良反应研究进展

15.中草药抗真菌研究新进展

药学论文选题(三)

1. 氨基胍对蛋白糖基化大鼠模型的作用

2. 氧化应激实验模型的建立及抗氧化活性研究方法

3. 药物血浆蛋白结合率测试平衡透析法的优化

4. 小鼠白内障模型晶体和血浆中谷胱甘肽的测定

5. 海洋微生物活性物质研究

6. 丹参的化学成份分离及其抗氧化活性研究

7. 红丝线草对高脂高糖诱致脂肪肝的保护作用

8. 苦茶(Camellia assamica )的降血糖活性研究

9. 中药猴耳环的抗炎作用研究

10. 四君子汤对衰老小鼠学习记忆能力的影响

11. 龙葵总碱抗肿瘤作用的初步研究

12. 灵芝化学成分研究

13. 穿心莲的化学成分研究

14. 中药溪黄草的物质基础研究

15. TMXY注射液高效液相色谱指纹图谱的初步研究

16. 龙葵抗癌活性成分研究

关于药学毕业论文选题汇总

地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科技竞争力实证研究;

醋酸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的研究;

N6-烷基-2-烷氧基腺苷化合物的合成及抗血小板凝集活性;

药学干预对2型糖尿病患者的影响研究;

“还脑益聪方”的药学工艺研究及川芎中有效成分的分离;

莪术油微乳制剂的药学研究;

磺胺1,2,3-唑类新化合物设计合成与抗微生物活性研究;

针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注册管理研究;

聊城市人民医院药品采购流程再造研究;

小切口下胆道镜保胆取石术与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的对比研究;

人参花生药学及炮制配伍研究;

黄连、枳实药对的配伍研究;

灰兜巴提取物及其制剂的研究;

毛茛化学成分HPLC、UPLC/Q-TOF-MS分析;

石松生物碱(-)-8-Deoxyserratinine的全合成;

大马勃生药学及发酵工艺学的研究;

我国临床药学发展及临床药师地位的研究;

立血康软胶囊的`药学研究;

刺五加冠心宁胶囊药效学研究;

独行菜生药学研究及利尿部位初步筛选;

疮疡消炎软膏的药学研究清热头痛软胶囊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的研究;

当归滴丸的制备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氢键复合物光化学性质的理论研究;

L-4-氟苯丙氨酸等6种氨基酸衍生物的生物学作用研究;

复方连萸胶囊的制备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

药学资源的社会需求与合理配置研究;

“肝毒清滴丸”的药学研究;

纳米药物安全性的法律管制;

吴藿降压滴丸的制备工艺及质量评价研究;

复方抗焦虑胶囊的药学研究;

聚乙二醇化硝基咪唑的合成、羰基锝标记与生物分布研究;

基于果林间种模式的南板蓝(马蓝)栽培研究;

Pd/SiO_2催化还原N-芳烷基化硝基化合物的反应研究;

构建放心药店评价指标体系及应用研究;

县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风险防范研究;

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干预对照研究;

新型苯甲酰胺类HDAC抑制剂的设计、合成及初步体外抗肿瘤活性评价复方马蹄香抗焦虑胶囊药效学研究及机制探讨;

中葡药学石蚕类药物的研究;

地鳖虫纤溶活性先导蛋白抑制肿瘤新生血管形成与作用机制研究;

复方川贝止咳颗粒的药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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