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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古代军事思想为主题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3 01:30:59

以古代军事思想为主题的论文

只是一些哲理性的东西 兵贵神速 出奇制胜 在今天的高科技时代 已经能真正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程度

当代中国奉行古代以防御为主的国防战略体制,

中国古代军事思想是指中国古代各阶级、民族、政治集团及其军事家、兵学家关于战争和军队等一系列军事问题的系统理性认识.是中国古代各历史时期人们军事实践经验的理论升华.它随着社会的前进,军队建设和战争实践的发展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而逐渐深化,反过来又指导各时期的军事实践,对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产生深刻影响.它是中国乃至世界军事思想宝库中的珍贵遗产.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历史上频繁激烈、规模巨大、空间广阔、形式多样的战争实践是其发展的主要动力.中国所经历的独具特色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形态,几千年高度集权的政权体制,以农业为主,兼有游牧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经济结构,以汉民族为主、多民族共存的民族构成,尚德、勇于反抗侵略和压迫、爱和平、重谋略、荣誉心和凝聚力极强的民族心理素质,长时期领先的科学技术,以长于理性概括和辩证思维为突出特征的诸子思想的相互斗争和融合,平原沙漠、江河湖海、崇山峻岭皆备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气候条件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决定和影响着它的发展趋势和特色.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主要载体是兵书.它出现早、数量大、种类多、内容丰富、哲理性强.散见于其他典籍中大量的论兵篇章,史书中关于军事人物、战争、军事制度等方面的记载,也蕴涵着极为丰富的军事思想内容.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大体上经历了萌生、形成、充实提高、系统完善四个历史时期.⒈萌生时期.大约公元前21世纪至前8世纪,即夏、商、西周时期.中国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产生了部落间的战争,人们对军事问题也开始有了一些初步思考.夏王朝正式建立奴隶制国家,战争成为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军队成为国家机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西周时已有师、旅、卒、两、伍等编制,青铜兵器广泛应用于军事.著名的战争有甘之战、鸣条之战、牧野之战、周公东征等,作战样式有步战、车战,多为"堂堂之阵"的正面交锋.作为观念形态的军事思想也开始萌生,在甲骨文、金文和《尚书》等古代史料及大约在西周时期出现的《军志》、《军政》等兵书中都有反映.这一时期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是:①在对战争的看法上,强调天命、 伸张正义和保民.《尚书》的《甘誓》、《汤誓》、《泰誓》等都提出以天命作为出兵征战之由,以"恭行天之罚"、"吊民伐罪"、"保民"相号召.军事决策和行动要以天象和占卜的吉凶定取舍.②治军上强调齐众以律,"师出以律,失律凶也"(《易·师》);"尚桓桓"(《尚书·牧誓》),以成威武之师;严赏罚,"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尚书·甘誓》).③战争指导上,以重礼信仁义为主导思想,主张"以礼为固,以仁为胜","不穷不能","成列而鼓"(《司马法》);战争实践中也已注意到以谋取胜.鸣条之战、牧野之战,都采取了阴蓄其力、争取与国、剪敌羽翼、运用间谍、侦察敌情、掌握时机、攻其腹心等方略.《军志》、《军政》中有"允当则归","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地利为宝"等谋略思想的记载.④在作战指挥上,已注意到前锋和主力、车兵与徒兵的配合及阵法的应用.由于这一时期战争样式简单,规模比较小,持续时间短,人们对军事的认识还未能形成系统的理论.⒉形成时期.大约从公元前8世纪至前3世纪,即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社会处于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中.争霸、兼并、统一战争激烈,用兵数量增多;铁兵器应用日益广泛,军事技术和筑城等均有进步;军制上,步兵、骑兵、水师逐渐分离为独立兵种,步、骑、车配合作战,形式多样;打破了"兵民合一"兵制,出现了募兵制和郡县征兵制;战争指挥复杂,要求高,将帅专职化;学术上百家争鸣等,促进了中国古代兵学的发展.以《孙子》为代表的一大批兵书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古代兵学理论体系的初步确立.对战争的认识逐步深化春秋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到,"师直为壮,屈为老";"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左传·宣公十二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计》).战国时兵学家进一步将战争区分为"义"和"不义",指出:"禁暴救乱曰义"(《吴子·图国》),"义者,兵之首也"(《孙膑兵法·下编·将义》),并由此确定了自己对战争的基本态度:"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司马法·仁本》);"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尉缭子·武议》).对战争的起源问题,提出"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吕氏春秋·孟秋纪》)的观点.对战争的起因问题,认为由于人民众、财货寡、事力劳、供养薄,故民争而不免于乱,已注意到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探讨战争的起因.在对战争与政治、经济、地理的关系和制胜因素的认识上,指出国家安危"在德不在险"(《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战法必本于政胜"(《商君书·战法》);"以武为植,以文为种"(《尉缭子·兵令上》);"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兵要在乎"善附民"(《荀子·议兵》).战国时期的军事家们进一步提出军事改革的要求,主张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尤重耕战,强调富国强兵,"显耕战之士"(《韩非子·和氏》);视富国为强兵之本、之先、之急,即"甲兵之本必先于田宅"(《管子·侈靡》).以法家为代表的一些思想家主张为统一而进行战争,对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形成系统的建军理论突出反映在将、法、教方面.《孙子》提出将帅必须具备"智、信、仁、勇、严"的条件,对军队组织编制、将官职责、军备物资、费用等也都有严格要求,管理要"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把"士卒孰练"作为胜负的重要条件等,奠定了中国古代建军理论的基础.其后战国军事理论家更进一步丰富了它的理论内容.《吴子》要求将帅总文武,兼刚柔,具备理、备、果、戒、约的素质;《尉缭子》强烈批评世将制度,提出将帅要有威、惠、机、战、攻、守、无过等全面修养;《六韬》不仅考察将帅个人的条件,而且强调统帅机关整体素质的互补和提高;《韩非子》主张从基层中选拔有实战经验的人为将领;等等.在军事法制方面,出现了许多关于作战、内务、纪律等法规性的文献,体现了以法治军、以治为胜的思想特点.同时强调以仁为本,恩威并用,赏罚严明,认为"善将者,爱与威而已"(《尉缭子·攻权》);要爱护士卒,甘苦与共;赏不逾时,罚不迁列;要"刑上极,赏下通"(《六韬·将威》),和军同欲.在军队的教育训练方面,提出"用兵之法,教戒为先"(《吴子·治兵》);要"因便而教,唯利而行"(《管子·兵法》);简募良材,料民选卒,依勇力、技艺分别编组,按级训练;装备要精良等.从本质上说,这是以法家的法治思想为主、吸取儒家仁学理论的某些成分而形成的适应当时军队特点的建军理论.提出一系列战争指导和作战原则春秋时期的战争指导者,已能成功地制定和运用军事与政治谋略,提出了诸如"尊王攘夷","威不轨而昭文德","观衅而动","兼弱攻昧","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等有价值的战争指导思想.重信义的观念逐步被"战阵之间,不厌诈伪"所代替.《孙子》对以往的战争实践和军事理论进行总结,认为善战者必须了解和把握道、天、地、将、法"五事",重视谋略,强调"庙算"和先计后战.指出了用兵的"诡道"、"诈立"特征;提出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战略思想和进攻速胜的指导原则;强调主动、惑敌和因情用兵;提出了致人而不致于人、示形、任势、我专敌分、兵情主速、奇正相生、避实击虚、攻其无备、因敌制胜等基本原则.战国时期,伐谋、伐交思想有了新的发展,注重联盟战略,纵横捭阖,分化敌对力量;强调必攻不守,先机制敌,灵活应变;产生并发展了骑战、城战及不同地理、气象条件下作战的原则.《吴子》、《六韬》和《孙膑兵法》关于骑兵的地位、作用、特点的论述,已带有总结经验和理论概括的性质,其中"十胜"、"九败"和"用骑十利"已比较系统.在"攻城围邑" 和"救守"之法上,也有习用器械、集兵攻城、错绝其道、阻援攻虚、守不失险、守必出之、中外相应等论述.《墨子》中《备城门》等几篇晚出的墨家之作专论守城之法,对守城设施、布局和器械制作、使用等均有详细记述,核心思想是"城池修,守器具,樵粟足,上下相亲".奠定古代军事哲学思想的基础 《孙子》反对战争的不可知论,认为战争可先知、先算、先 胜,提出了"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观点;注重人事,反对"取于鬼神"、"像于事"、"验于度";注重以"智"使"力"和趋利避害;注重从总体上联系上多方面地观察战争,体悟到军事领域中许多矛盾对立及转化的现象,提出了虚实、奇正、形名等一系列反映军事理论认识对象的性质、范围和内容的范畴.战国时的兵家更注重对"战道"(战争规律)的探讨,视之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根本.同时对军事领域内的诸矛盾关系、军事与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关系的认识也更为广泛深入.⒊充实提高时期 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0世纪中期,即从秦统一中国后历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至五代,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在分裂和统一的历史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完善,社会经济、文化、科技也不断发展.军事技术有新的进步,铁兵器种类增多,杀伤性能有所提高;军事交通、筑城、造船也有较大发展.唐代发明了火药并开始应用于战争.骑兵、水军在战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各朝军制多有所变革,武装力量体制基本成型,大致由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大部分组成,集权于皇帝.北朝后期创立的府兵制经隋至唐初而趋完善,成为兵农结合的军事制度;征兵制、募兵制等兵役制度交相施行. 战争规模增大,时间延长,区域范围广,大规模的骑兵集团作战、横渡江河作战、水上交战以及水陆配合作战较多.汉代注重兵书的搜集整理,并将兵家分为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四类.这一时期军事思想在继承先秦传统的基础上,侧重于实际运用,内容更加丰富,水平进一步提高.高度重视战略谋划在几次统一中国的战争中,一些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表现出高超的战略思想和决策能力.楚汉战争中,汉对经营基地、收揽民心、分化对方、争取盟国以及正面坚持、敌后袭扰、两翼牵制等战略运用甚为成功.东汉统一战争中,采取西和东攻,先关东,后陇蜀,由近及远,各个击破的战略.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在多极斗争中,联盟战思想的运用生动、突出.诸葛亮的"联吴抗曹",孙权的"联魏击蜀",曹魏的离间吴蜀、坐山观斗等,在不同情况下分别运用,各有成效.诸葛亮的《隆中对》提出了分清形势,建立根基,内修政事,外和诸戎,联盟抗敌的战略思想.隋唐五代时,隋先采取北和南攻,后又采取击北防南的战略,对突厥"离强合弱",击逆抚顺;对陈军事手段与政治手段并用,虚实结合,疲敌误敌,伺机一举击灭.这些都表现出战略运用的灵活性.李渊集团为统一全国采取的因势借力、以屈求伸、乘虚入关、居险养威、先急后缓、各个击灭群雄的战略,取得成功.周世宗柴荣的"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致太平"的战略规划,亦不失为有识之举.这些战略思想和决策体现了从实际出发、驾驭全局、远谋多算、灵活用兵的共同特征.《黄石公三略》、《淮南子·兵略训》、《战略》等专门阐述战略思想的军事著作的出现,使制定和实施战略的艺术更加深刻和系统,而"贵谋贱战","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成败在乎智","以计代战一当万"等,均成为脍炙人口的重视战略运用的名言.国防指导思想呈现新的特点根据当时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及周边形势,秦朝修筑万里长城,体现了因地形,"用险制塞"、"限胡马之足"、以墙制骑、安边设防的思想.汉朝组建大规模骑兵集团后,转而采取"以骑制骑"之策,抗击强大的匈奴骑兵,由单纯防御转入攻势防御.汉朝还在秦徙民实边的基础上,推行军屯实边措施,形成了兵农结合的一种强边新形式.秦汉时,重视军事交通建设,形成以都城为中心、干线纵横、通向边远地区的交通网,提高了军队的机动性.汉初"文武并用"的治国强兵方略,"以蛮夷攻蛮夷"的对匈奴之策,隋至唐初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军事战略区,采取重首轻足、中外相维的兵力部署原则等,对后世均有较大影响.作战指导思想有新的发展 重视利用骑兵机动性强的特点,采用多路出击、以快制敌、长途奔袭、穷追猛打的战法,注重多兵种运用;大规模江河作战,水陆配合,多路分进合击;城邑战地位突出,要塞攻守成为战争成败的关键.李世民的"持久以弊之"和围城打援、一举两克的战法影响深远.野战中更注意对地形的详尽考察,聚米为山(即沙盘雏形),因地用兵.《卫公兵法》提出了速决和持久不可偏废的观点.《唐太宗李卫公问对》联系战争实践,对虚实、奇正、攻守等范畴的阐述更为系统、辩证,强调"致人而不致于人"(即夺取战争主动权)是兵法精髓,指出"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太白阴经》强调战争胜负取决于人谋和国家富强;提出"战胜攻取形之事而用在神,虚实变化神之功而用在形",阐明了"形"(物质)与"神"(精神)的辩证关系,发展了《孙子》关于"形"的理论.⒋系统完善时期 10世纪至19世纪中叶,历经辽、宋、西夏、金诸政权并立时期和元、明、清(前期)几个朝代,中国古代军事思想进一步系统完善.这期间,中央政权与北方民族所建立的地方政权较长时期处于并立状态,既争斗,又融合,中国政治、经济和科技、军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了较大的发展,统兵用兵之权高度集中.随着火器的发明及其大量装备部队和运用于实战,火器部队成为独立兵种.作战规模日益扩大,战争样式更加多样.随着武学的兴盛,《武经七书》成为将帅及武科举子的必读书,强调精神感化的理学、心学学说渗透到治军领域.以《武经总要》、《武备志》为代表的一些大型军事类书相继问世,明确区分军事门类,系统整理军事资料.有关军事训练、军事人物、兵制、守城、阵法、车营、火器、军事历史地理、海防边防等专题性兵书大量涌现,反映了军事理论和军事技术研究的广泛深入,也增添了更多的有价值的军事思想内容.以兵权高度集中为统兵建军宗旨宋朝统治者鉴于唐末五代藩镇拥兵割据,大权旁落的历史教训,力主兵权高度集中,以军事行政权归枢密院,军事指挥权归"三司"、"三帅",互相制约,集权于皇帝.明、清两朝统治者也将集权原则奉为圭臬.兵权的高度集中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但宋初由皇帝亲制阵图,并派出排阵使监督将帅战守的做法违背了因情应变的基本原则,也容易束缚将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造成兵将互不相习的弊端,削弱部队的战斗力.练兵、练将思想日益深化、系统随着武举、武学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对将领的培养教育制度化、系统化,重视选练和军事教育.宋代岳飞严于治军,信赏明罚,其军以"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为信条.明代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坚持阵法要与伍法相结合,并提出了一整套完整的比较适用的练将、练兵的原则和方法,认为"练兵之要,在先练将";练将既要入武庠(军事学校),也要到实境中锻炼;对士兵的训练,则贯彻选、练兼顾的原则,主张兵贵选乡野老实之人,摒弃市井油滑之徒,注重练胆、练艺.战略思想更加丰富、系统《武备志·战略考》按"非略弗录"和"略非奇弗录"的原则辑选春秋至元各代的用兵方略.《读史方舆纪要》系统论述了山川形势对战争的影响.在战略进攻上,北方各民族将帅普遍注意发挥骑兵机动能力强、善于野战的特长,主张进攻速决.如辽朝女军事家萧绰的长驱直入、紧逼腹心的谋略;蒙古成吉思汗及忽必烈的远程迂回、突然奔袭、中间突破以及假道南宋的灭金方策;后金统帅努尔哈赤面对强军,采取"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等方略,都从不同角度为中国古代战略增添了新的内容.朱元璋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也采纳了朱升提出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方针,后又采取了先断羽翼,再攻腹心的方略,逐步消灭群雄,建立明朝.在战略防御上,南宋提出了依靠江河,藩篱三层,扼守要点的点、线、面结合的设防思想.明代逐步形成以长城为骨干,因险守塞,择点分片(建立九镇),宽正面大纵深,有重点和层次,精兵机动和城守相结合的边防思想.针对倭寇自海上入侵的新情况,《筹海图编》一书提出要海陆结合,分区、多层、要点设防,强调实行哨于远洋,击于近海,巩固海岸,严守要城的海防思想.所有这些,都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古代战略思想.火器的广泛应用促进了作战指导思想的发展明代前期建立了以火器为主的特种部队——神机营,嗣后火器大量装备部队,有了火器和骑兵、步兵编组成军的车营.在作战中,重视发挥火器的作用,阵形和战法都有变化,并提出了火器在先、各兵种配合的思想.《车营叩答合编》专论火器部队的作战特点和方法,适应用车在用火,用火在用叠阵的原则,使车、骑、步之间交相更迭、配合,保证了火力的发扬.火器的发展也引起城邑攻防理论的变化,城池防御工事层数增加,注意骑墙、敌台火力相交,并构筑附城敌台,以台护铳,以铳护城,以城护民.与世界各国相比,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形成早、发展快,内容博大精深.其体系确立于先秦时期,历朝历代均有丰富和发展,其中包括古代农民起义的丰富实践和理论升华,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在战争观上提倡重道慎战、义兵必胜、以战止战;在国防建设上主张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在战略和作战指导上强调先计后战、知彼知己、因情定策、"全胜"、文武并用、伐谋伐交、兵不厌诈、出奇制胜、避实击虚、各个击破、造形任势、动敌、致人、我专敌分、并卒击敌、出其不意、攻其无备、以逸待劳、善择战机、兵贵神速、灵活应变;在治军思想上要求以治为胜、制必先定、兵权贵一、教戒素行、气艺并重、赏罚严明、恩威并施、励士练锐、精兵良器、将帅贤能、 智勇双全、上下同欲、三军齐心;在后勤保障上提倡聚财积力、足食强兵、取用于国、因粮于敌;在兵役思想上坚持寓兵于民、因势改制等等.中国古代军事思想是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在世界军事思想史上有广泛影响和突出地位,不仅在历史上对指导人们的军事斗争有巨大的作用,在今天仍为中外各界人士所称道,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

论中国古代军事思想演变论文研究

军事乃一国之本,军事乃国之保障。自古以来,国家出现以后,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就日益密切,且时常出现摩擦。随着社会的生产力进步,许多伟大的战略家和军事家提出了丰富的军事思想,反映时代的要求,借以固国强兵。所谓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就是中国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各阶级、集团及其军事家和军事论著者对于战争与军队问题的理性认识。其演变过程十分复杂且多变,大体分成以下阶段:1.产生时期夏商西周时期。夏时期,此时战争成为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尽管人们对于战争的认识处于低级阶段,还是产生了以靠天命观指导战争为中心内容的军事思想。当时奴隶主贵族对外族发动掠夺战争或用武力镇压本族奴隶的反抗,都是以征讨“违天命者”、“吊民伐罪”、“敬天保民”相号召该国人民,并用占卜手段,假借神的旨意和严刑厚赏驱使士卒作战,保障军队士气高昂,奋勇杀敌。到商代以后,作战逐渐以车兵为主,军队的发展日趋集团化了。对军队指挥,要求行动统一,严厉管理。这种思想,指导着夏、商、西周几个王朝的军事斗争。通过这一时期的战争实践,人们已初步认识到审势而动,量力而行,众可以胜寡,强可以胜弱,反映了此时期朴素军事的唯物主义观念,实现了军事思想的一个重大变革。传在西周时期,已出现《军志》等著名军事著作。2.迅速发展时期春秋战国时期,中国逐渐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制度的变革,随之军事思想也出现了变革。它引起了士兵成分的变化和兵器的改进,军事制度和作战方式也随之变化。为适应时代的需要,产生了统率军队的专职将帅,涌现了许多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军事家和兵书著作。军事理论思想在百家争鸣的背景中迸发了新的活力。其中著名的《孙子兵法》,标志着封建统治阶级军事思想的成熟。它是世界上最早的系统而全面的军事理论著作,揭示了一系列指导战争的规律,并奠定了中国军事思想的基础,指导着后代的战争实践和军事理论的研究,在国际上也享有极高的声誉。并提出,军事斗争运用权谋斯先后,即“上兵伐谋”,“必以全争于天下”,认为“不战而屈人之兵”是高明的军事家所期求的最理想的战争结局。它打破了奴隶社会的天命观,以朴素的辩证法和唯物主义思想,指出战争获胜不取决于鬼神,只要能够做到“知彼知己”。军事家孙膑所著《孙膑兵法》,更主张抛弃“责仁义,式礼乐”的思想,要求用战争手段解决社会混乱局面;其作战思想则特别强调“贵势”和以奇制胜。这些主张,都是对《孙子兵法》军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此时期的军事思想是时代迅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走向转型的需要,有的军事思想迎合了建立强有力的统一国家的需要,诸侯各国鹿死谁手,只看谁的军事实力更能压倒群雄。赵国的胡服骑射,率先对少数民族的方式做出了借鉴,并吸收进来自己赵国的本身的军事理论,使之升华。此时期无论在经济,政治,甚至在军事上都是中国最特殊的年代,思想的开放与发展,思想意识运动的开展,军事思想也随之借鉴并吸收融合,成为更强的一股生命力。3.丰富和提高时期元代之前。总体上,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先秦的军事思想对军事斗争仍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及战争的发展,军事思想也进一步得到丰富和提高。(1)就战争种类而言,有建立封建王朝的统一疆域的战争,有多次大规模农民起义、民族起义的战争,又有国内诸民族贵族为了争夺中央统治权而进行的战争。(2)就军队发展而言,兵种,兵器装备,士兵数量有了较大的变化。这就要求作战指挥必须各兵种紧密配合作战,使得战略战术运用和指挥艺术都得到高度发展。在这一时期,通过战争实践,造就了许多著名的军事家和将领,出现了许多总结军事斗争经验的兵书。中国最强大的军事帝国秦国,它依靠强有力的中央统治和强大的帝国军队,南征北战,扩张领土,是典型的军事帝国,在中国古代上都是一颗辉煌灿烂的明珠。它的建立在武力的基础上,它的发展需要武力去维持,它短命的原因或许也有此吧!但是它的辉煌成果还是值得当今借鉴的。例如,秦始皇的大规模筑长城、修驰(直)道、重兵戍边等军事措施,对后世建设边防的战略思想,有重大影响。对当今的构筑防御体系理论有大量的借鉴的意义。在著名的楚汉战争中,张良为刘邦决策,收揽民心,取得了战争胜利。见证了战争的胜利不能只靠武力,得民心者得天下。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正是如此,战胜困难,建立了新中国。其中兵书《六韬》,针对频繁的战争,提出了爱惜民力、休养生息的思想。兵书《三略》,进一步阐述了“柔能制刚,弱能制强”的朴素的军事辩证法思想,并指出最高统治者必须广揽人才,重视民众与士卒的作用,这些对当时乃至后世是具有极其进步意义的。以后的军事思想呈现出政治斗争与军事斗争的结合,谋略与决策,以及作战指挥艺术相结合的特点。其中,东汉末年的赤壁之战,晋灭吴之战,东晋苻秦的淝水之战,以及隋灭陈之战最为著名。《李卫公问对》一书,联系唐代初期的战争经验,对以往兵书进行了探讨,对《孙子兵法》提出的虚实、奇正、攻守等原则及其内在联系,作了比较辩证的论述。李筌的《太白阴经》认为,战争的取胜决定于国家政治的优劣、力量的强弱以及谋略的运用。到了辽、宋、西夏和后来的宋与金、蒙古等几个民族政权并立的统治时期,互相长期处于对立状态,战争频繁。这时期,随着生产发展和战争的需要,出现了火器和复杂的装备器材,对作战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宋王朝,由于政治腐败,军权由皇帝绝对控制,军队作战能力低下,造成屡战失利。统治者为了教习文臣武将熟悉军事,命曾公亮等编纂《武经总要》,总结古今兵法和本朝方略。这时,许多军事家均对皇帝绝对控制军队指挥权及其危害提出了非议。其中南宋名将岳飞提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他率“岳家军”突破皇帝“钦定”的作战旨意,突破时代束缚,采取步、骑配合的灵活战法,击败了金军强大的骑兵。

中国古代军事思想是指中国古代各阶级、民族、政治集团及其军事家、兵学家关于战争和军队等一系列军事问题的系统理性认识.是中国古代各历史时期人们军事实践经验的理论升华.它随着社会的前进,军队建设和战争实践的发展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而逐渐深化,反过来又指导各时期的军事实践,对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产生深刻影响.它是中国乃至世界军事思想宝库中的珍贵遗产.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历史上频繁激烈、规模巨大、空间广阔、形式多样的战争实践是其发展的主要动力.中国所经历的独具特色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形态,几千年高度集权的政权体制,以农业为主,兼有游牧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经济结构,以汉民族为主、多民族共存的民族构成,尚德、勇于反抗侵略和压迫、爱和平、重谋略、荣誉心和凝聚力极强的民族心理素质,长时期领先的科学技术,以长于理性概括和辩证思维为突出特征的诸子思想的相互斗争和融合,平原沙漠、江河湖海、崇山峻岭皆备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气候条件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决定和影响着它的发展趋势和特色.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主要载体是兵书.它出现早、数量大、种类多、内容丰富、哲理性强.散见于其他典籍中大量的论兵篇章,史书中关于军事人物、战争、军事制度等方面的记载,也蕴涵着极为丰富的军事思想内容.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大体上经历了萌生、形成、充实提高、系统完善四个历史时期.⒈萌生时期.大约公元前21世纪至前8世纪,即夏、商、西周时期.中国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产生了部落间的战争,人们对军事问题也开始有了一些初步思考.夏王朝正式建立奴隶制国家,战争成为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军队成为国家机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西周时已有师、旅、卒、两、伍等编制,青铜兵器广泛应用于军事.著名的战争有甘之战、鸣条之战、牧野之战、周公东征等,作战样式有步战、车战,多为"堂堂之阵"的正面交锋.作为观念形态的军事思想也开始萌生,在甲骨文、金文和《尚书》等古代史料及大约在西周时期出现的《军志》、《军政》等兵书中都有反映.这一时期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是:①在对战争的看法上,强调天命、 伸张正义和保民.《尚书》的《甘誓》、《汤誓》、《泰誓》等都提出以天命作为出兵征战之由,以"恭行天之罚"、"吊民伐罪"、"保民"相号召.军事决策和行动要以天象和占卜的吉凶定取舍.②治军上强调齐众以律,"师出以律,失律凶也"(《易·师》);"尚桓桓"(《尚书·牧誓》),以成威武之师;严赏罚,"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尚书·甘誓》).③战争指导上,以重礼信仁义为主导思想,主张"以礼为固,以仁为胜","不穷不能","成列而鼓"(《司马法》);战争实践中也已注意到以谋取胜.鸣条之战、牧野之战,都采取了阴蓄其力、争取与国、剪敌羽翼、运用间谍、侦察敌情、掌握时机、攻其腹心等方略.《军志》、《军政》中有"允当则归","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地利为宝"等谋略思想的记载.④在作战指挥上,已注意到前锋和主力、车兵与徒兵的配合及阵法的应用.由于这一时期战争样式简单,规模比较小,持续时间短,人们对军事的认识还未能形成系统的理论.⒉形成时期.大约从公元前8世纪至前3世纪,即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社会处于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中.争霸、兼并、统一战争激烈,用兵数量增多;铁兵器应用日益广泛,军事技术和筑城等均有进步;军制上,步兵、骑兵、水师逐渐分离为独立兵种,步、骑、车配合作战,形式多样;打破了"兵民合一"兵制,出现了募兵制和郡县征兵制;战争指挥复杂,要求高,将帅专职化;学术上百家争鸣等,促进了中国古代兵学的发展.以《孙子》为代表的一大批兵书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古代兵学理论体系的初步确立.对战争的认识逐步深化春秋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到,"师直为壮,屈为老";"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左传·宣公十二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计》).战国时兵学家进一步将战争区分为"义"和"不义",指出:"禁暴救乱曰义"(《吴子·图国》),"义者,兵之首也"(《孙膑兵法·下编·将义》),并由此确定了自己对战争的基本态度:"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司马法·仁本》);"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尉缭子·武议》).对战争的起源问题,提出"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吕氏春秋·孟秋纪》)的观点.对战争的起因问题,认为由于人民众、财货寡、事力劳、供养薄,故民争而不免于乱,已注意到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探讨战争的起因.在对战争与政治、经济、地理的关系和制胜因素的认识上,指出国家安危"在德不在险"(《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战法必本于政胜"(《商君书·战法》);"以武为植,以文为种"(《尉缭子·兵令上》);"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兵要在乎"善附民"(《荀子·议兵》).战国时期的军事家们进一步提出军事改革的要求,主张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尤重耕战,强调富国强兵,"显耕战之士"(《韩非子·和氏》);视富国为强兵之本、之先、之急,即"甲兵之本必先于田宅"(《管子·侈靡》).以法家为代表的一些思想家主张为统一而进行战争,对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形成系统的建军理论突出反映在将、法、教方面.《孙子》提出将帅必须具备"智、信、仁、勇、严"的条件,对军队组织编制、将官职责、军备物资、费用等也都有严格要求,管理要"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把"士卒孰练"作为胜负的重要条件等,奠定了中国古代建军理论的基础.其后战国军事理论家更进一步丰富了它的理论内容.《吴子》要求将帅总文武,兼刚柔,具备理、备、果、戒、约的素质;《尉缭子》强烈批评世将制度,提出将帅要有威、惠、机、战、攻、守、无过等全面修养;《六韬》不仅考察将帅个人的条件,而且强调统帅机关整体素质的互补和提高;《韩非子》主张从基层中选拔有实战经验的人为将领;等等.在军事法制方面,出现了许多关于作战、内务、纪律等法规性的文献,体现了以法治军、以治为胜的思想特点.同时强调以仁为本,恩威并用,赏罚严明,认为"善将者,爱与威而已"(《尉缭子·攻权》);要爱护士卒,甘苦与共;赏不逾时,罚不迁列;要"刑上极,赏下通"(《六韬·将威》),和军同欲.在军队的教育训练方面,提出"用兵之法,教戒为先"(《吴子·治兵》);要"因便而教,唯利而行"(《管子·兵法》);简募良材,料民选卒,依勇力、技艺分别编组,按级训练;装备要精良等.从本质上说,这是以法家的法治思想为主、吸取儒家仁学理论的某些成分而形成的适应当时军队特点的建军理论.提出一系列战争指导和作战原则春秋时期的战争指导者,已能成功地制定和运用军事与政治谋略,提出了诸如"尊王攘夷","威不轨而昭文德","观衅而动","兼弱攻昧","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等有价值的战争指导思想.重信义的观念逐步被"战阵之间,不厌诈伪"所代替.《孙子》对以往的战争实践和军事理论进行总结,认为善战者必须了解和把握道、天、地、将、法"五事",重视谋略,强调"庙算"和先计后战.指出了用兵的"诡道"、"诈立"特征;提出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战略思想和进攻速胜的指导原则;强调主动、惑敌和因情用兵;提出了致人而不致于人、示形、任势、我专敌分、兵情主速、奇正相生、避实击虚、攻其无备、因敌制胜等基本原则.战国时期,伐谋、伐交思想有了新的发展,注重联盟战略,纵横捭阖,分化敌对力量;强调必攻不守,先机制敌,灵活应变;产生并发展了骑战、城战及不同地理、气象条件下作战的原则.《吴子》、《六韬》和《孙膑兵法》关于骑兵的地位、作用、特点的论述,已带有总结经验和理论概括的性质,其中"十胜"、"九败"和"用骑十利"已比较系统.在"攻城围邑" 和"救守"之法上,也有习用器械、集兵攻城、错绝其道、阻援攻虚、守不失险、守必出之、中外相应等论述.《墨子》中《备城门》等几篇晚出的墨家之作专论守城之法,对守城设施、布局和器械制作、使用等均有详细记述,核心思想是"城池修,守器具,樵粟足,上下相亲".奠定古代军事哲学思想的基础 《孙子》反对战争的不可知论,认为战争可先知、先算、先 胜,提出了"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观点;注重人事,反对"取于鬼神"、"像于事"、"验于度";注重以"智"使"力"和趋利避害;注重从总体上联系上多方面地观察战争,体悟到军事领域中许多矛盾对立及转化的现象,提出了虚实、奇正、形名等一系列反映军事理论认识对象的性质、范围和内容的范畴.战国时的兵家更注重对"战道"(战争规律)的探讨,视之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根本.同时对军事领域内的诸矛盾关系、军事与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关系的认识也更为广泛深入.⒊充实提高时期 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0世纪中期,即从秦统一中国后历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至五代,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在分裂和统一的历史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完善,社会经济、文化、科技也不断发展.军事技术有新的进步,铁兵器种类增多,杀伤性能有所提高;军事交通、筑城、造船也有较大发展.唐代发明了火药并开始应用于战争.骑兵、水军在战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各朝军制多有所变革,武装力量体制基本成型,大致由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大部分组成,集权于皇帝.北朝后期创立的府兵制经隋至唐初而趋完善,成为兵农结合的军事制度;征兵制、募兵制等兵役制度交相施行. 战争规模增大,时间延长,区域范围广,大规模的骑兵集团作战、横渡江河作战、水上交战以及水陆配合作战较多.汉代注重兵书的搜集整理,并将兵家分为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四类.这一时期军事思想在继承先秦传统的基础上,侧重于实际运用,内容更加丰富,水平进一步提高.高度重视战略谋划在几次统一中国的战争中,一些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表现出高超的战略思想和决策能力.楚汉战争中,汉对经营基地、收揽民心、分化对方、争取盟国以及正面坚持、敌后袭扰、两翼牵制等战略运用甚为成功.东汉统一战争中,采取西和东攻,先关东,后陇蜀,由近及远,各个击破的战略.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在多极斗争中,联盟战思想的运用生动、突出.诸葛亮的"联吴抗曹",孙权的"联魏击蜀",曹魏的离间吴蜀、坐山观斗等,在不同情况下分别运用,各有成效.诸葛亮的《隆中对》提出了分清形势,建立根基,内修政事,外和诸戎,联盟抗敌的战略思想.隋唐五代时,隋先采取北和南攻,后又采取击北防南的战略,对突厥"离强合弱",击逆抚顺;对陈军事手段与政治手段并用,虚实结合,疲敌误敌,伺机一举击灭.这些都表现出战略运用的灵活性.李渊集团为统一全国采取的因势借力、以屈求伸、乘虚入关、居险养威、先急后缓、各个击灭群雄的战略,取得成功.周世宗柴荣的"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致太平"的战略规划,亦不失为有识之举.这些战略思想和决策体现了从实际出发、驾驭全局、远谋多算、灵活用兵的共同特征.《黄石公三略》、《淮南子·兵略训》、《战略》等专门阐述战略思想的军事著作的出现,使制定和实施战略的艺术更加深刻和系统,而"贵谋贱战","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成败在乎智","以计代战一当万"等,均成为脍炙人口的重视战略运用的名言.国防指导思想呈现新的特点根据当时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及周边形势,秦朝修筑万里长城,体现了因地形,"用险制塞"、"限胡马之足"、以墙制骑、安边设防的思想.汉朝组建大规模骑兵集团后,转而采取"以骑制骑"之策,抗击强大的匈奴骑兵,由单纯防御转入攻势防御.汉朝还在秦徙民实边的基础上,推行军屯实边措施,形成了兵农结合的一种强边新形式.秦汉时,重视军事交通建设,形成以都城为中心、干线纵横、通向边远地区的交通网,提高了军队的机动性.汉初"文武并用"的治国强兵方略,"以蛮夷攻蛮夷"的对匈奴之策,隋至唐初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军事战略区,采取重首轻足、中外相维的兵力部署原则等,对后世均有较大影响.作战指导思想有新的发展 重视利用骑兵机动性强的特点,采用多路出击、以快制敌、长途奔袭、穷追猛打的战法,注重多兵种运用;大规模江河作战,水陆配合,多路分进合击;城邑战地位突出,要塞攻守成为战争成败的关键.李世民的"持久以弊之"和围城打援、一举两克的战法影响深远.野战中更注意对地形的详尽考察,聚米为山(即沙盘雏形),因地用兵.《卫公兵法》提出了速决和持久不可偏废的观点.《唐太宗李卫公问对》联系战争实践,对虚实、奇正、攻守等范畴的阐述更为系统、辩证,强调"致人而不致于人"(即夺取战争主动权)是兵法精髓,指出"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太白阴经》强调战争胜负取决于人谋和国家富强;提出"战胜攻取形之事而用在神,虚实变化神之功而用在形",阐明了"形"(物质)与"神"(精神)的辩证关系,发展了《孙子》关于"形"的理论.⒋系统完善时期 10世纪至19世纪中叶,历经辽、宋、西夏、金诸政权并立时期和元、明、清(前期)几个朝代,中国古代军事思想进一步系统完善.这期间,中央政权与北方民族所建立的地方政权较长时期处于并立状态,既争斗,又融合,中国政治、经济和科技、军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了较大的发展,统兵用兵之权高度集中.随着火器的发明及其大量装备部队和运用于实战,火器部队成为独立兵种.作战规模日益扩大,战争样式更加多样.随着武学的兴盛,《武经七书》成为将帅及武科举子的必读书,强调精神感化的理学、心学学说渗透到治军领域.以《武经总要》、《武备志》为代表的一些大型军事类书相继问世,明确区分军事门类,系统整理军事资料.有关军事训练、军事人物、兵制、守城、阵法、车营、火器、军事历史地理、海防边防等专题性兵书大量涌现,反映了军事理论和军事技术研究的广泛深入,也增添了更多的有价值的军事思想内容.以兵权高度集中为统兵建军宗旨宋朝统治者鉴于唐末五代藩镇拥兵割据,大权旁落的历史教训,力主兵权高度集中,以军事行政权归枢密院,军事指挥权归"三司"、"三帅",互相制约,集权于皇帝.明、清两朝统治者也将集权原则奉为圭臬.兵权的高度集中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但宋初由皇帝亲制阵图,并派出排阵使监督将帅战守的做法违背了因情应变的基本原则,也容易束缚将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造成兵将互不相习的弊端,削弱部队的战斗力.练兵、练将思想日益深化、系统随着武举、武学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对将领的培养教育制度化、系统化,重视选练和军事教育.宋代岳飞严于治军,信赏明罚,其军以"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为信条.明代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坚持阵法要与伍法相结合,并提出了一整套完整的比较适用的练将、练兵的原则和方法,认为"练兵之要,在先练将";练将既要入武庠(军事学校),也要到实境中锻炼;对士兵的训练,则贯彻选、练兼顾的原则,主张兵贵选乡野老实之人,摒弃市井油滑之徒,注重练胆、练艺.战略思想更加丰富、系统《武备志·战略考》按"非略弗录"和"略非奇弗录"的原则辑选春秋至元各代的用兵方略.《读史方舆纪要》系统论述了山川形势对战争的影响.在战略进攻上,北方各民族将帅普遍注意发挥骑兵机动能力强、善于野战的特长,主张进攻速决.如辽朝女军事家萧绰的长驱直入、紧逼腹心的谋略;蒙古成吉思汗及忽必烈的远程迂回、突然奔袭、中间突破以及假道南宋的灭金方策;后金统帅努尔哈赤面对强军,采取"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等方略,都从不同角度为中国古代战略增添了新的内容.朱元璋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也采纳了朱升提出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方针,后又采取了先断羽翼,再攻腹心的方略,逐步消灭群雄,建立明朝.在战略防御上,南宋提出了依靠江河,藩篱三层,扼守要点的点、线、面结合的设防思想.明代逐步形成以长城为骨干,因险守塞,择点分片(建立九镇),宽正面大纵深,有重点和层次,精兵机动和城守相结合的边防思想.针对倭寇自海上入侵的新情况,《筹海图编》一书提出要海陆结合,分区、多层、要点设防,强调实行哨于远洋,击于近海,巩固海岸,严守要城的海防思想.所有这些,都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古代战略思想.火器的广泛应用促进了作战指导思想的发展明代前期建立了以火器为主的特种部队——神机营,嗣后火器大量装备部队,有了火器和骑兵、步兵编组成军的车营.在作战中,重视发挥火器的作用,阵形和战法都有变化,并提出了火器在先、各兵种配合的思想.《车营叩答合编》专论火器部队的作战特点和方法,适应用车在用火,用火在用叠阵的原则,使车、骑、步之间交相更迭、配合,保证了火力的发扬.火器的发展也引起城邑攻防理论的变化,城池防御工事层数增加,注意骑墙、敌台火力相交,并构筑附城敌台,以台护铳,以铳护城,以城护民.与世界各国相比,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形成早、发展快,内容博大精深.其体系确立于先秦时期,历朝历代均有丰富和发展,其中包括古代农民起义的丰富实践和理论升华,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在战争观上提倡重道慎战、义兵必胜、以战止战;在国防建设上主张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在战略和作战指导上强调先计后战、知彼知己、因情定策、"全胜"、文武并用、伐谋伐交、兵不厌诈、出奇制胜、避实击虚、各个击破、造形任势、动敌、致人、我专敌分、并卒击敌、出其不意、攻其无备、以逸待劳、善择战机、兵贵神速、灵活应变;在治军思想上要求以治为胜、制必先定、兵权贵一、教戒素行、气艺并重、赏罚严明、恩威并施、励士练锐、精兵良器、将帅贤能、 智勇双全、上下同欲、三军齐心;在后勤保障上提倡聚财积力、足食强兵、取用于国、因粮于敌;在兵役思想上坚持寓兵于民、因势改制等等.中国古代军事思想是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在世界军事思想史上有广泛影响和突出地位,不仅在历史上对指导人们的军事斗争有巨大的作用,在今天仍为中外各界人士所称道,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

军事思想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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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世纪即将到来,在祈祷和平的新千年钟声敲响之前,冷静地观察中国周边的国际形势,审慎地预期周边国际环境变化,对我国在未来一个时段内维护地区和平,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是非常重要的。近年来我国周边地区出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事态。如印度和巴基斯坦不顾国际舆论的反对发展核武器;美国在亚洲地区继续推行军事同盟政策,而且试图建立可能破坏地区军事力量平衡的TMD系统;亚洲国家出现了军备竞赛的苗头;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对一些国家正在构成严重挑战;等等。在意识到这些对和平与安全的威胁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从更全面的角度来观察周边国际力量关系的分布情况,观察各国对国家利益的确认与实现方式是否发生变化,以此对下一世纪的周边环境作出判断。 国际环境的新变化之一是,在中国周边地区正在形成一种多极的力量结构。这不是世界性的多极化趋势的产物,它只是一种地区性的结构。日本由于经济陷于停滞与低速发展,它与亚洲其他力量的差距在缩小。在此同时,日本在政治和安全领域发挥作用的意愿更强烈了。俄罗斯的经济经过严重的衰退后已经稳定下来,加上普金的当选,它的综合力量进入了恢复期。东盟的一体化进程虽然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但是没有受到根本的打击,东盟国家在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合作仍在加强与扩大。印度的经济状况因新经济的出现而得到改进,拥有核武器使它的军事威慑力在继续增加,印度在亚洲扮演大国角色的愿望已明显增强。中国的综合国力在继续增加,它在地区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有所加强。美国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这一地位支撑了美国在亚洲的优势地位。但美国是一个非亚洲国家,而且力量分散于全球,它在亚洲的力量分布受到这两个因素限制。 由中国、日本、美国、俄国、东盟及印度这六种力量构成的多级结构将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均势结构。在可预见的时期内,任何一极,在这一地区都不可能单独取得优势。在多极均势结构中,结盟关系的变化及向两极化的发展是造成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在可以预期的未来,美日同盟关系仍会保持稳定,但是其作用一是会受到中俄战略关系的制约,二是不会得到东盟和印度的无条件支持,没有什么利益会促使印度和东盟放弃他们长期遵循的独立与中立的对外政策,卷入美国同中俄的对抗中去。中国是本地区发展最快的国家,中国将继续奉行独立自主与和平的对外政策,中国将会对这一结构的稳定作出贡献。 这一多极结构的稳定性还在于即使是超级大国的美国也不能改变它。美国在亚洲的力量分布可以维持这一相对稳定的结构,但它要改变这一结构的话,如对中国采取“遏制”政策,其代价之大将是它无法承受的,而且还将远远超过其所得的收获。美国在亚洲地区将继续谋求“领导”地位,但如果它要建立单极霸权的话,它必然会受到其他力量联合的或各自的抵抗。 应当指出,中国周边的多极均势的稳定性会受到次区域力量和力量关系的影响。例如,南、北朝鲜是东北亚次区域平衡的重要力量;巴基斯坦和泰国是南亚和印度洋地区的重要力量;印尼和越南在东南亚地区可能发挥重大作用;哈萨克斯坦和阿富汗可能在中亚地区发挥重要影响。这些力量不仅在次地区的平衡中有重要作用,并且对中国等大国构成复杂的牵制,从而影响亚洲多极结构的稳定。这些情况表明,均势本身并不能防止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国际环境的另一新变化是,国际多边体制将成为维护周边和平与稳定的重要途径。多极结构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周边环境会平安无事。霸权主义国家谋求单方面经济和政治利益的行为,各极之间无序竞争都会对中国的周边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此外,构成其他无序因素的可能有周边国家的领土争端和军备竞赛,可能有非国家行为者的跨边境的恐怖主义与分裂主义活动,也可能是一些国家因贫困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大量难民。这些无序竞争如不能被阻止和及时控制,中国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也是难以维持的。 亚洲各国经济上的相互依存程度正在不断加深,东亚国家的对外贸易有三分之二是在区域内完成的。这种共有的利益是推动它们在下一世纪进行合作的基本动力。信息与交通领域的技术革命正在消除亚洲各国间地理上的隔阂,为它们的相互沟通和加强信行提供了手段。亚洲各国还有着反对外来干涉、维护独立自主的历史传统,它们珍视自己的文化与价值观。这种文化上的多元主义倾向是它们相互谅解和相互妥协的基础。因此,在进入21世纪后,中国与周边各国将更努力地谋求合作,利用国际体制(即各种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来共同地维持和平、稳定和发展的环境。 除了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外,在中国和周边国家有着以下一些较重要的国际多边体制: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地区论坛、东盟后部长级会议、东盟加中日韩会议、朝鲜问题四方会谈、“上海五国”机制、欧亚首脑会议,等等。这些国际多边体制包含不同的成员,在不同的领域中发挥功能,有不同的优先处理的问题,其产生的决定或共识有不同的约束力,但是它们共同的特点是:推动着相关国家认识他们共有的利益,并通过合作互谅互让来共同获益。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方面,这些机制已经在起非常积极的作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正在推动贸易自由化,这一进程使亚洲各国的经济合作得到了显著加强。今年5月初,在泰国清迈召开的东盟与中、日、韩财政部长会议上,各方一致同意建立一个亚洲货币保护机制,以避免再次发生造成严重冲击的金融危机。这表明亚洲国家已将它们的合作从贸易领域扩大到了金融与货币领域。 在安全方面,由于亚洲各国的共同努力,联合国在柬埔寨的维和行动取得了显著成功。同时,一些国际多边体制已经在加强相互信任措施、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活动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今年4月,“上海五国”的国防部长进行了会晤,部长们决定要采取集体行动,防止国际恐怖主义、好战的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对五国边境地区的威胁。进入新世纪后,只要各国都能将和平共处作为合作的基本原则,放弃冷战思维,国际多边体制就能够在解决领土争端、控制军备竞赛、建立区域性集体安全机制、防止武器扩散等方面起重要作用。在新世纪的初期,东盟地区论坛可能发展成为东亚地区的多边安全合作体制。在中亚地区,“上海五国”机制经过扩展,也可能发挥类似功能。但一个能涵盖东亚、南亚和中亚所有国家的多边体制暂时还没有可能性。 在中国周边存在着一些地区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克什米尔问题、朝鲜半岛问题、阿富汗内战问题,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着国际因素卷入的背景。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就可能酿成重大冲突,对中国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但是,如何发挥国际多边体制作用,寻求最终解决或者缓解其紧张程度,现在还没有得到有关国家的充分重视。例如印度一直拒绝国际组织调解克什米尔冲突,这不仅长期拖延了这一问题的解决,而且已经使这一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在印巴两国都拥有核武器以后,冲突的延续将具有更大的危险性。中国和其他国家应当向印巴两国进一步施加影响,促使他们通过调解来求得双方可接受的解决,并意识到任何强加于人的想法都是行不通的。这也应成为下一世纪亚太地区解决国际安全问题的一条基本规范。 可以预计,通过国际体制进行国际合作将是下一世纪国际关系的重要表现方式,但是还存在如何主导国际体制的问题。中国是亚洲地区的主要大国,中国可以,而且也应当在国际体制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只要是坚持尊重主权、国家平等、互利互惠、不干涉内政等国际体制的基本原则,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体制活动不仅会受到多数周边国家的积极评价,而且还会产生良性的互动作用。这将成为中国主动影响周边国际环境的重要手段。 国际体制的意义是重要的,但是它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其有效性也不会在短期内迅速扩大。因此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综合国力,确保周边地区的多极结构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将是维护我国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的基本手段。不断加强综合国力,积极参与国际体制,中国在下一世纪的全面复兴与强盛是大有希望的。-周边安全环境这里是指国家周边有无危险和受到威胁的情况及条件。是一个国家对其周边国家或集团在一定时期内对自己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是否构成威胁、有无军事人侵、渗透颠覆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它是关系国家和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是制定国防战略的首要依据。 一、我国周边概况和海洋国土观念 (一)周边概况 我国地处亚洲东方,陆地边界线总长2.2万余公里,海岸线总长1.8万公里。我国陆地与15个国家相接壤,与8个国家的大陆架或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相连接,还与美国等许多国家隔海(洋)相望。我国既是一个陆地型大国,也是一个海洋型大国,陆地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面积300余万平方公里,陆海相连,总面积达1260万平方公里,疆域辽阔,美丽富饶。 旧中国在长期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下,国弱民贫。从元末明初起,帝国主义先后对我国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20余次,腐朽没落的清政府前后与帝国主义列强签订了500多个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仅1842年、1860年、1895年、1901年,列强四次侵华战争,清政府就割让国土160余万平方公里,赔款7.1亿两白银。由于外敌人侵,至今我国边界仍遗留很多历史问题,陆地疆界尚有2600公里还没最后划定,隶属我国的海洋国土还有100余万平方公里存在重大争议。岛屿被侵占,海域被分割,资源遭掠夺的严酷事实依然摆在我们面前。亚太地区一些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在经济上有所发展的同时,国防拨款明显增加,纷纷制定国防发展新战略,武装力量悄然崛起,有的已向世界军事强国迈进,必然对我国的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二)海洋国土观念 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不仅拥有内海渤海,而且拥有漫长的海岸和 6500多个岛屿。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划归我国管辖的海洋国土,除内海,领海,毗连区外,还包括大陆架和经济专属区,共计300余万平方公里。辽阔的海洋国土蕴藏着丰富的渔业资源、油气矿产资源和海洋能源。守护我们的海洋国土,开发利用我们的海洋资源是历史赋于我们的神圣职责和权力。1996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视察祖国沿海地区时,明确提出我国人民要增强海洋国土意识,这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我国人民对于祖祖辈辈用汗水和生命开垦和保卫的每一寸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守土意识非常强烈。而对海洋和海洋权益则缺乏应有的关注,对海洋国土的丢失和海洋资源被掠夺,缺少应有的“疼痛感”,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反差相当明显。 海权是国家的一种综合力量,是国家安全的门户,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新中国成立之前100多年我国被侵略和掠夺的历史告诉我们,没有海权唇亡而齿寒,国家无安宁可言;海洋及海洋国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与我们中华民族今后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科学家预言,21世纪将是海洋世纪,在海洋经济时代,谁拥有海洋,谁能在海洋开发中占有优势,谁就能在世界上取得更多的利益、更大的生存权力。事实上当今世界为争夺海洋国土和海洋权益的斗争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国家早已将目光投向海洋,海洋上的经济争夺,军事斗争已向我们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不要别人的一寸土地、一滴海水,但也决不容许他人侵占我国的滴水、寸土!这就要求我们全国人民强化海洋国土意识,抓住机遇,发展经济,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在捍卫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斗争中,掌握主动权,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解决与有关国家的争端.

古代军事的论文题目

国防观;军队战斗力;战略战术;吕氏春秋;治军观;军事战略;制胜观;军队建设[1]龚留柱.《吕氏春秋》和《淮南子》的军事思想比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37-42.[2]曾文芳.《吕氏春秋》的军事思想浅析[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2,(04):122-125.[3]袁礼华.论《吕氏春秋》的“上农”思想[J].农业考古,2006,(01):86-89.[4]修建军.《吕氏春秋》“以乐和心”思想及其现代启示[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8(2):27-31.[5]宋立恒.论《吕氏春秋》一书的“用贤”思想及产生的时代背景[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5):47-49.[6]金易.略论《吕氏春秋》养生治国一理的思想[J].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02):67-70.[7]李小龙.论《吕氏春秋》"贵公"思想对立党执政的借鉴意义[J].丝绸之路,2009,(14):36-38.[8]黄彩霞.托遗响于悲风——汪道昆的治军防边思想[J].黄山学院学报,2003,(04):69-71.[9]李橡楠.从古代治国治军学现代企业管理之道[J].人力资源,2006,(4):57-57.[10]秦彦士.古代防御军事与墨家和平主义 《墨子·备城门》综合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8:.[11]葛兆光.古代中国的历史、思想与宗教[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军事思维理论的发展是同军事实践紧密相联的,有什么样的军事实践就有什么样的军事思维,因而也就有什么样的军事思维理论。” [2](P2)“军事思维的历史与战争的历史同样悠久”。[3]军事思维学是“军事理论观点的系统化”[4](P27)。这些论断...

古代优秀的军事论文有孙子兵法的,都是非常的优秀的作品的关于军事的。

你好,不知道曹刿论战这个算不算是一篇优秀的军事论文。这篇文章写的不错。

以法治思想为主题的论文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创新法治宣传平台,强化集中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法治文化推广、宣传、传播新手段,深化“法律七进”活动。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加强法治意识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就是要使他们树立法治观念,培养其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成为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人才。

(二)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社会现实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直线上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据统计,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2005年到2007年大学生犯罪增长率在18%以上。因此,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已经成为了中国当前面对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毫无疑问,大学生违法犯罪对社会,对高校的影响力和危害力都是极大的,因此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无疑成为预防大学生犯罪,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手段之一。(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是近年来我国提出的教育改革目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律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变革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同属于素质教育的内容,因此,相关部门应将法制教育放置于与道德教育同等高度,加大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关注力度。首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法律基础知识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独立出来,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并将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体系。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校实施的法制教育进行监管,通过规定课时、学分以及师资力量等方式督促高校的法制教育正规化。

(二)高校应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高校作为国家接班人的培养基地,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首先,高校应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使其与计算机基础、大学生英语等公共必修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科目;同时,根据不同专业的性质和特点开设相关的法律选修课,如此才能使学生在理解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有所侧重,满足学生所学专业的发展要求。其次,高校在开设一系列法律课程的基础上应该注重教学内容,在公共基础课的内容设置上主要偏向于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加强学生宪政理念,使学生对我国的各个部门法有基本的认识;而在相关专业的法律选修课的内容设置上,要注意结合专业特点为学生开始相关的法律课程,使学生对所学专业所涉及的具体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为其以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三)学生社团应开设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局限于课堂的理论知识学习,开设课外实践活动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学校的各类学生社团应积极组织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努力创设法制的校园环境,将法制教育由课堂推行的课外,由校内推行到校外,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创造机会推动学生下基层进行普法教育活动等等。对于学生社团推行的这一系列活动,学校要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以学生社团牵头,创办各种实践活动以开辟学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共和国走过了五十六年的风雨历程,在这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民真正得到了公平和正义的法律保护,成为了国家的主人。翻阅中华五千年浩瀚的历史,在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里,千百年来人们呼唤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能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关系到国家命运、人民命运的严肃话题。在人生的考场,面对这张人生的试卷,我们能否交上令人满意的答案,对我们是严峻的考验!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正是应时代呼唤而出,它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没有正确的行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正确理解法治精髓,把握法律本义,正确执法的关键,它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性质与地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人心的向背。没有正确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没有先进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在改革开放中做好人民的公仆。

在这个小小的演讲台上我曾无数次地赞美过身边的兄弟姐妹们,一次次为战友们的优秀事迹而感动,之所以总是这样被感动着是因为他们身上特有的一种精神。可曾记得?为了不延误开庭,撇下待产的妻子与辩护人唇枪舌战的公诉人;可曾记得?为了保证严打需要认真审核证据,把幼小的孩子独自遗忘在学校门口的批捕干警;可曾记得?迎风踏雪追捕逃犯,夜行11个小时不休息的反贪战士;可曾记得?一年四季一身汗埋头苦干,为干警做好服务的后勤人员……这些发生在身边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却每时每刻都在演绎着不平凡。不畏惧恐吓的刘道军;带着钢卡审讯的王立新;扎着吊瓶整理案卷的杨献伟;事无巨细的管家人邓冠军……

他们都是新时期我院检察干警中的优秀代表,他们都是新时代我院检察队伍的精英,他们的事迹感人肺腑,摧人奋进;他们的行动体现了“公平正义、拼搏苦干、和谐共进、创新争先”的曹检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顾干扰,公正办案;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惜身体,加班加点;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顾蚊虫叮咬,夜行潜伏;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畏压力,奋勇当先。他们---就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遵循者,他们---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实际工作中的践行人。带病工作,他们用生命铸就忠诚;拒礼拒贿,他们用无私捍卫公正;秉公办案,他们用奉献锻造清廉;公正执法,他们用威严塑造严明!他们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爱戴和尊敬!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怎能不为他们骄傲?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如何不为他们而自豪?

低头看看胸前神圣的检徽,感到自己的心是和人民一起跳动,做为一名检察官,我在时刻在告诉自己,人民检察为人民。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工作中,以依法治国为核心;以执法为民为本质;以公平正义为追求;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党的领导为保证,才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才能用实际行动弘扬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

在全面建设平安XX县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担负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神圣使命,这份使命是要通过严历打击各种犯罪,促进反腐倡廉来实现;这份使命是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来实现!我骄傲,我能够成为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我自豪,我可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镌刻对检察事业的挚爱!我奋进,我将用汗水与生命铸造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只要我们努力去做,把我们的力量聚集在一起,这力量就是无限的,让我们做一块砖、一片瓦、一粒沙,共同筑起一道法治的长城!

大学生法治观念之培养

“法治观念是社会中的法律现象在人脑中的反映。同时人们的法治观念又能够反作用于人们的行为。良好的法治观念能够指导人们正确地对待法律实践,但是错误的法治观念就会阻碍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法治观念应该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方法。首先,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但实践又检验着理论的正确与否,再精致的理论如果不能通过实践加以检验,也难以为人所信服。“法治”观念应该是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完美结合后必然生发的一种信仰的力量。

1.课堂讲解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大学生法制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突破口在于法治理论的阐述与法律运作方式对其具体的体现。课堂讲解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即是将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法律运作方式的四个方面设立四个专题。每个方面涉及的法治理论知识由授课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讲解,同时通过联系学校驻地的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当地建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将以上课堂知识和实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以直观的方式让大学生将学习到的有限的法治理论知识和整个法律体系实际的运作相结合,通过大学生的感同身受培养起基本的法治观念。

2.理论讲解与案例评析相结合

限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时空条件,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主阵地仍然是课堂。在极其有限的课堂教学中,理论讲解即使再为精致,也难以承担起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任务,最多也只能引起大学生对法律这种行为规范的兴趣而已。因此,理论知识寄于说教不如寓于案例,通过一个个直观而现实的案例引发大学生的思考,激发大学生求真求实的欲望,春风化雨、水到渠成。应当注意的是,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应当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和历史性。其次,要通过塑造从课堂到学校多位一体的社会生态环境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一个人的意识往往与自己生活的环境相关,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规范行为、陶冶情操、教育矫正等诸多功能,会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于潜移默化中形成恒定且趋同的心理意识。建构多位一体的校园微生态法治环境,其最大功效在于,让身处其中的大学生能够切实感受到法治带来的益处与不同,让他们坚信法治应该成为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能够自觉地形成法治观念。因此,高校在自身管理过程中应贯彻校园民主和依法治校,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这样可以取得比课堂教学更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四、结论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对培养具有全面法律素质的现代合格公民具有重要作用。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加强和改进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然而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必然要求以“法治”观念为引导,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进行全面的反思与重构。高校要从国家的高度重视“法治”观念的普及,要从社会的广度重视“法治”观念的弘扬,要从个人成长与成才的角度重视“法治”观念的领会。另外,在大学生中普及“法治”观念,不能仅仅从口号到口号,从理论到理论,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需要塑造从课堂到校园多位一体的社会生态环境,让“法治”如阳关雨露般成为生活之一部分。惟有如此,才能将大学生个人的成长与社会的需要、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也惟有如此才能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落到实处。

具体来讲,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要加强执法工作,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第三、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第四、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第五、要把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结合起来。(一)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需要法律调整的领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资依据和遵循。有法可依已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从内容上说,社会主义法至少要满足下列几个条件:(1)要做到真正反映和充分表达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2)要做到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反映社会生活与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3)要做到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各项人格尊严、人生自由、民主权利、政治自由、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总之,社会主义法在实质上应当实现人民性、合理性、公正性、合规律性几个方面的深刻统一,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法的生命力与优越性之所在。从形式方面说,社会主义法至少要满足下列几个要求:(1)要具有稳定性与连续性,也就是说,为了保证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的相对稳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频繁变动,反复无常,而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连续性。(2)要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与协调性,也就是说,整个法律体系应当是一个以宪法为总纲的、根本精神一致的、各级各类法律法规内在和谐的体系,这样有助于促进统一的、稳定的法律秩序的形成。(3)要经由民主的、科学的立法程序制定,这是保障法律科学性、民主性的程序基础。民主的、科学的立法程序有助于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立法,广泛集中民意民智,避免立法工作单纯受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驱使,或者完全依领导人个人的意志而立法。(4)要讲究立法技术,注意借鉴历史上的和国外的立法经验,更要注意总结自己的立法经验,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的具体要求包括:(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这是因为,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司法机关,能否依法办事直接决定法律能否正确、有效实现,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国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有着重要的示范、导向和教化作用,有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带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因此,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这又可具体化为五项基本要求,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所谓正确,首先是指查清事实真象,事实认定正确,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确理解法律,准确适用法律。这是执法的中心内容。再次是指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所谓合法,是指执法机关要依照法律规则、原则从事执法活动,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更不得贪赃枉法;执法过程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结果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则和精神。所谓合理,是指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执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会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愿望和实际的需要。所谓公正,是指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同样的案件同样处理。所谓及时,是指在保证执法正确、合法、公正的前提下,要加快执法工作速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从而早日解决社会纠纷,保证社会关系健康、稳定地发展。(四)违法必究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专门的国家机关应坚持下列基本原则:(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保证责任的认定客观、正确、合法。(2)坚持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一切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得放纵任何人的违法行为,不得畸轻畸重。(3)坚持责任与违法行为相称原则。法律责任的种类、轻重应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相适应,既不能轻犯重罚,也不能重犯轻罚。(4)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办案工作正确、高效、合法进行。(5)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对于因各种主客观因素所造成的冤假错案,要依法予以纠正,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是社会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政治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2000字 范文 ,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摘要】近年来群体事件频发,这些事件等都在舆论和民众的强烈关注之下,暴露出了执法经济、程序违法、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但 文章 认为上述部门如此肆意妄为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执法人员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盛行。当务之急是要培育官员对法律的信仰,法学研究应直面中国现实,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奠定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积累理性基础。

【关键词】群体事件;信任法律;信仰法律;法理分析

近年来群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事发后各地出现的“奇招怪招”更是为这些事件增添了一份戏剧性的色彩。然而,在这种看似“幽默”的民众反应之中,我们看到的是社会道德面临的颠覆性挑战,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在有关机关的“执法”行为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我们似乎听到了什么轰然倒塌的声音。在痛心疾首之余,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冷静分析这些事件背后折射出来的深层次社会矛盾,探究这些执法人员如此“无法无天”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一、“群体事件”一一折射出法律信仰的失落

事出必有因,任何事物都不会孤立凭空地出现,以钓鱼执法事件为例说明,此事件也是如此。可能大家对钓鱼执法事件的关注多集中在其负面效应上,但客观而言,这种不正常的执法手段也是在应运交通执法部门在查处黑车上的困难而生的。由于打击黑车证据难固定、处罚难度大,执法部门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执法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是,像“钓鱼执法”这样的执法方式已经被严重扭曲、异化了,“钓鱼”已经不是为了执法,而成为执法机关完成指标、“创收”的手段。本应带头执法的行政人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们的法律何在?不可否认,执法经济、不当的行政指标、行政监督缺位等体制性因素是一方面原因,但这些都是表象,问题的症结在于当下行政执法主体缺少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与虔诚,把法律当成了获取本部门利益的工具。在有些地方和部门,法律被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部门的政策和领导的批示。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淡薄、规则观念不强,这反过来对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现了一个法律信仰整体性失落的局面。

二、政府官员的法律信仰与普通民众的法律信任

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中国民众法律信仰的缺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这里并不想过于强调普通民众法律信仰的问题。诚然,法律信仰十分重要,因为只有物质的、制度化的“硬件”系统而缺乏相应的精神意识、观念、情感等“软件”系统支持的所谓“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它只有法治的外表和骨架而没有内在的灵魂。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下,谈全民的法律信仰还是一个十分虚妄的问题。且不论我国现在法律制度的“硬件”建设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就民众的内心感受而言,对于法律,他们连最基本的信任都尚未建立,更遑论更深层次的信仰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而这,就要建基于政府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之上。信仰法律在现阶段只是对政府官员的要求,现实地说,也只能是对官员的要求。公民的法律信仰的养成只能是我们的一种美好的希望与期待,但是,在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基于对法律的虔诚信仰而将其内化为自己遵守法律的行为动机的同时,就能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进而有助于公民法律信仰的形成。

(一)政府公务人员――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增进法律信用

法律信用是一国信用的组成部分,法律信用是一国法律及其有效实施的逻辑延伸和必然结果,是法律被严格实施和遵守的“言行一致”的信用度,是通过法的客观运作所不断彰显的实际有效性服从而赢得人们对法律的主观信任感。它强调法律规则通过自身的“言行一致”、“令行禁止”等客观性和确定性来赢得人们内心的确认,也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法律没有信用,人们就不会相信更不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法律的应有功能就不会得到发挥而最终只能成为白纸一张而已。法律信用贯穿于法治的各个环节。法律制度的合理与完善是其可能获得民众信任的基本前提,但是对于法律信用的培育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执法信用。因为法律制度跟人不一样,它们自身不能直接成为信任的目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执法者的行为才能被信任,人们是通过对执法者多次执法活动表露的认可进而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因此,执法者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否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以提高自身的执法素养是民众能否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能否生成。实践中,我们国家无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大为改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日益凸显,甚至执法人员带头违法。像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恶性事件只是目前我国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的冰山一角,现实中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对正义之源头活水的玷污,使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荡然无存,长此以往,结出的必然是法律不被信任进而无法被信仰的恶果。要根本改变政府官员的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以及官本位等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错误思想,解决之道就是让官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起对法律一种虔诚的信仰。政府官员对法律要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信仰,基于此而对法律产生归属感与依恋感。只有在这种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法律情感氛围中,法律才能最终找到自身正当性与合理性的真正基础和根源;也只有在这个基础和根源当中,法律才能获得真正的、有社会普遍感召力的神圣性。依法行政就不会仅仅是一句流于表面的 口号 ,而是每个行政人员自觉的行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就能得到最彻底的贯彻执行,因为它们不再是一种外在的约束,而是内化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出发点。

(二)法学研究――应当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现实

正如顾培东教授所言:“近些年,中国法学正依循着知识一一 文化 法学的进路前行,法学研究越发成为疏离社会现实而自闭、自洽和价值自证的文化活动。受此影响,中国法学对法治实践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正不断减弱。”形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法治实践并不完全符合法学人对法治的愿望和期待,从而导致一部分法学人放弃对法治实践的关注和参与。中国实行法治的主要难点在于,传统法治理论以及西 方法 治模式中被认为具有普适性的某些原理、原则以及制度遭遇到中国具体国情的挑战。因此,中国法学应当立基于法治的中国因素,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对在中国这片土壤中如何实行法治做出自己的回答,为中国法治的创造性实践提供应有的智慧。 (三)公民――从法律信任到法律信仰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就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质疑。执法者所影响的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因此,只有行政执法人员内心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自觉尊重和认同法律,将法律内化为自己的 思维方式 与行为方式,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而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就能通过守信效应的彰显而逐步赢得人们内心对法律的肯认,对法律的信任就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而逐渐地养成。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讲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因为没有基本的法律信任是不可能奢望法律信仰的。信仰是信用得以强化的必然结果,在人们对一事物毫不怀疑相信的情况下信仰才能得以形成。试想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怎么可能会产生强烈的信仰认同?所以,在对待公民的法律情感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因为法律信仰的重要性而忽视最基本的法律信用的建立;不能混淆强调客观有效性的法律信用与注重主观认同性的法律信仰,而在空洞的理论层面上寻求达到法律信仰的路径。法律信用是生成法律信仰的现实基础,法律信用的建立过程也就是公民对法律信任感不断强化的过程。其实,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学界对法律信仰的考问,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于现实法律无效的苦恼,与其说是法律“信仰”危机,不如说是法律“信任”危机,这种危机尤其在执法人员枉顾法律、违法行政时体现出来。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来说,优先重视和解决的应该是法律信用的问题,法律信用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达到法律信仰。法律信用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法治建设中极为严重的现实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法治的进程甚至葬送多年来法治建设的已有成果。试问中国还能经受几次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考验?为了一己之私设置圈套陷害守法百姓,为了罚款而罚款。面对这样一种严重滥用公权力的行为,怪不得有网友大呼这哪里是秉公执法,简直就是为了罚款不择手段,是赤裸裸的“权力栽赃”和“公权抢劫”。长此以往,公民如何相信政府、如何相信法律?而在培植公民对法律信任的过程中,国家权力是否合法、公正地行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一个国家公权力经常被滥用、执法人员带头违法的社会中,公民绝不可能相信进而信仰法律。因此,为了培植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国家公权力必须正常行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要求执法人员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执法经济的无形吸引、法律工具主义的错误引导,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在对法律信任的基础上,我们才有资格谈论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在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中,我们付出的社会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破坏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撕裂了社会成员间基本的和谐与互信,使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了自我保护的盔甲,使社会上的弱者再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这一事件反映出来的实质在于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盛行,进而严重影响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当务之急是要培育政府官员对法律的信仰,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从而建立法律信用,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在此基础上,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才能得以建立,像钓鱼执法等这样的“荒诞”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

摘要: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在法律移植中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比较分析不同国家与地区间法律文化的差异对更好地完成法律移植这项工程是非常必要的。文章从比较法律文化的必要性入手,进而分析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主要差异,最后提出了对当前法律移植工作的几点建议,希望法律移植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法律移植 法律文化 比较法学

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法律移植不仅仅是将先进地区的法律移植到落后地区这么简单,它还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在探讨法律移植这一重要论题的过程中,不得不重视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法律传统及法律文化差异,只有在充分认识和仔细分析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后才有可能顺利进行法律移植并最终实现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进行法律文化比较

所谓法律移植,正如有的学者所概括的,“ 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和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木国所用。”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简单地引进或者借鉴发达地区的法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反思 我国已经发生的各种法律移植,我们会发现在这种法律运动与发展的活动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因此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对于如何进行移植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中国所进行的法律移植属于移植中的异体移植,较之于经济文化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间的法律的相互借鉴吸,以致融合与趋同,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间的法律技术的借鉴,我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移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难度显然要大得多。原有的法律制度解体后,新建立的法律制度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观念上的不认同,使法的效力难以实现,有的法律制度受到质疑,有的法律制度甚至受到抵制。面对这样的困境,不少学者提出要重视本土资源,尊重我们原有的传统与习惯法。但是在关于探寻本土资源的这条道路上,同样困难重重。在如何界定传统与习惯的问题上至今还有很多争议,而将习惯与传统坚持到什么程度也是值得探讨的。因而法律移植方而困扰最大的便是:一方面,认识到必须注意本土资源;另一方面又不能从本土资源找到一个合适的切人点,全盘移植西化的道路又走不通,因而无所适从。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我们不可能选择逃避或放弃,虽然不可能达到移植进来的法律与我们原有的社会环境完全融合,但是努力缩小这种差距是大有可能的。要做到这一点,最先决性的条件就是要充分了解法律在我国的和国外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状态,在这其中法律文化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领域,因此,法律文化比较是我国进行法律移植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1、伦理化的中国法律文化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并不是说中国法律的全部规范为伦理,而是强调儒家的伦理原则支配和规范着法的发展,儒家的伦理精神渗透了法的全部内容。在青铜时代,法律与宗教伦理并无严格区别,至春秋战国时期,法律与宗教伦理有了一定的分离,但从西汉开始,法律与伦理之间又开始融合,之后儒家的原则和精神逐渐影响着法律的演进与发展,到隋唐使中国法律彻底伦理化,这一情形一直到清末都未变化。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影响极其广泛,我们可以再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各个领域中观察到它的表现,也可以在每一部法典甚至每一法律条文中,体察到伦理精神和原则的渗透。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在国家政治领域表现为君权至上和中央集权,从北宋开始这种趋势不断加强并于明清到达顶点。第二,在家族与社会领域表现为族权与父权的延伸和扩张,在传统中国社会,无论是国法还是民间习惯法都给予这两项权利特殊的保护。第三,在经济财产方面,传统法律遵循礼的要求强调重义轻利,往往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置于公益及道德之后。第四,在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面,传统法律依据儒家理论,竭力维护等级特权制度。伦理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等条件综合作用所形成的,这种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是传统中国社会中合理又合适的一部分。同时还有一点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传统的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兼具理性和人文色彩的道路,虽然以现代观念来看,它对人性的扼杀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传统中国法律中“仁”的因素,如对老弱病残妇幼者实行怜悯的规定,对死刑特别慎重的会审制度等,这对机械化和功利化的现代社会及其法制来说,未尝没有一点积极的启发意义。

2、带有宗教性的西方法律文化

在西方,宗教对法律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不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不能与中国法律受到儒家伦理的影响相提并论。因此,相对于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西方法律只是具有宗教性,而没有达到宗教化的程度。这里所说的宗教指的是____,它是唯一一个对整个西方法律产生巨大影响的宗教。所以,西方法律的宗教性实际上是有关基督____方法律的影响问题。

关于____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沃克是这样论述的,“这种影响至少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它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第二,直接提供经过整理,并已付诸实施的行为规则;第三,强化伦理原则和提出一些基本依据,以支持国家制定法或普通法的规则;第四,在人道主义方面影响法律,包括强调个人的价值,对家庭成员及 儿童 的保护、生命的神圣性等;第五,证明和强调对道德标准、诚实观念、良好的信仰、公正及其他方面的支持。”除此之外,基督____是西方国家的国教或主要宗教,大多数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已普遍接受和持有新教的信仰,其普遍观念,如个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等,对西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已产生相当的影响。还有,在近代西方法律学校的建立、法学 教育 和研究的兴起与传播方面,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三、比较法律文化对法律移植的启示

在比较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后,如何才能在今后的法律移植工作中保证移植的效果呢?下面,将法律移植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方 面试 论如下:

首先, 法律的移植是法律原则的移植。原则, 拉丁文为语意为开始, 起源, 基础。法律原则指构成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基础性的原理和准则。它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与国家的实际相关。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 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而被奉为法律之准则的公理。它是各种不同性质法律之间得以沟通并以之得以实现认同的文化因素的核心。较之于移植适应特定生活习惯及社会背景的法律规则, 从而对木土社会进行削足适履的改造与整合而言, 原则的移植更有利于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一致性, 更有利于弥补法律的漏洞, 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同时, 原则确立后, 新的规则与制度得以因此建立, 从社会实际出发, 它的成果与效力都是可取的。

其次, 从技术层而考虑, 移植法律概念的接受,有一个表达方式的转化过程。即由一种语言思维方式想另一种语言思维方式的转变。要达到精神层而的认同, 首先必须在技术层面应以本民族的语言方式表达出来。用本民族已经有的概念经输人新的内容而表达新的内涵是文化吸收的重要途径。法律术语的翻译固然应该严谨, 但生硬到连专业人士都搞不懂的话, 其效果可想而知。正如语义分析法学派所认为的, 对概念的提炼, 阐述, 通过分析其要素, 结构, 语源, 语境, 语脉, 从中央到地方寻求合理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民族文化的能使人们形成共识与可接受的意义。只有这样,才有肯能个将移植来的法律内化为我国文化的一部分。

再者, 法律的移植应处理好与 传统文化 的关系。尽管对于文化及法律文化并没有一个通行的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即它对于民族心理的形成与维系具有巨大的作用, 产生重要的影响。它的改变过程是自然演进的。时至今日, 宗教在西方社会仍其有重要影响。法庭作证是手按圣经并不是形式, 而是基于一种信仰。比较而言, 我们对自己的传统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儒家思想把道德置之法律之上, 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密切关系。对于传统道德文化应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 取其精华, 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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