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律评论

朝阳法律评论
审稿时间:1个月内
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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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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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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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半年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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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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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10 02:22:00
期刊简介

《朝阳法律评论》(半年刊)创刊于2009年,作者是冯玉军。本书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法学期刊,并且在国际上卓有影响。而作为朝阳大学校刊的《法律评论》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法学期刊,由民国初期著名法学教育家汪有龄、江庸等先生创办。1923年6月创刊,首期由学界领袖和政治巨擘梁启超等人在扉页上亲笔题辞,对杂志寄予厚望。初为周刊,后改为双周刊、月刊。内容虽然涉及法律制定与新法宣介,但编辑方针仍侧重关注“司法制度之兴废改革”,江庸先生写道:“关于司法制度之兴废改进有所主张者,不问其意见与本社同人合否,一律登载,期得反映各方之见地,以资法界之借镜参考”。2007年底,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在朝阳老校友、人民大学和人大法学院领导的鼎力支持下,从旅台校友手中接办《法律评论》,改名《朝阳法律评论》,以再续弦歌,弘扬民主、法治精神。纪宝成校长亲切会晤了朝阳校友。《朝阳法律评论》的创办对于传承朝阳法学教育的传统和美誉、扩大海峡两岸的法学交流与合作、拓展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平台、扩大中国人民大学及其法学院在海内外的影响、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及世界和平,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朝阳法律评论》开设有主题研讨、部门法专论、理论前沿、实务天地、朝阳文萃、法治杂谈、介绍与评论等专栏,现暂为半年刊,以后根据稿源及发行情况考虑变为季刊。说明:该杂志未出现在最新新闻出版总署目录内,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

《朝阳法律评论》 (半年刊)创刊于2009年,作者是冯玉军。 本书是中国历史最长的法学期刊,在国际上有着良好的影响。 朝阳大学校刊《法律评论》是中国历史最古老的法学期刊,由民国初期着名法学家教育家汪有龄、江庸等创办。 1923年6月创刊,第一期由学界领导人和政治巨匠梁启超等人在门页上亲笔题词,对杂志寄予很大期待。 开始时周刊,然后变更为双周刊、月刊。 内容与法律制定和新法宣传有关,编辑方针关注“司法制度的兴废改革”。 江庸先生写道:“主张改善司法制度兴废的人,不论其意见与本社的同人是否一致,都一律刊登,希望能反映各方面的见解,以资金法界的镜子作为参考。”

2007年底,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在朝阳老人、人民大学和全国人大法学系领导的支持下,继承旅游人员《法律评论》,改名为《朝阳法律评论》,再次唱歌,发扬民主、法治精神。 纪宝成校长和朝日出身的人亲密地见了面。 《朝阳法律评论》的创立对于传承朝阳法学教育的传统和美誉,扩大海峡两岸的法学交流与合作,扩大法学教育和研究平台,扩大中国人民大学及其法学院在国内外的影响,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与世界和平具有重要意义。

《朝阳法律评论》开设了主题讨论、部门法专论、理论最前沿、实务天地、朝阳文提取、法治杂话、介绍和评论等专栏,现在已经成为半年刊,之后根据原稿的来源和发行情况考虑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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