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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表怎么填写

发布时间:2024-07-07 22:50:50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表怎么填写

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中授予学位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学士学位是本科毕业,硕士学位是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是博士毕业。关于在职研究生学制,其中一月双证在职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包括学习课程及论文创作阶段。五月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学制是2年,但是,由于一般院校对于考生的学分给予4年的有效期,具体学制根据通过考试所花费时间来决定。研究生有一以下学士学位:1、工程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资格相关的专业学位。它与工程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分为全日制工程硕士和GCT工程硕士。2、工程硕士:工程硕士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科研究生的统一招生,侧重于基础理论学习和学术研究。3、法律硕士:法律硕士的招生主要是高校自主命题招生或联合考试招生。学生被录取后,即可取得研究生身份。毕业后,如果你完成了课程学习并根据学位条例的要求进行了论文答辩,你将获得文凭和学位证书。不同于法学硕士专业学位。4、文学硕士:按语言分类:根据语言的不同分为不同类型,包括汉语、英语、日语和小语种等。相应的文学学士学位分别授予。5、理学硕士:理学硕士是指专业方向(如数学、物理、力学、化学、生物、天文学、地球科学等)具有专业职称的理学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答辩记录要求 一、研究生论文答辩记录,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完整地记录答辩的程序和有关内容,准确反映答辩的实际水平。会议记录要求书面整齐、字迹清晰、简明扼要;对字迹潦草、内容不完整的记录,必须根据录音重新整理。答辩记录不能由自己誊写,且不少于6页。 二、记录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速记以及文字处理水平。 三、论文答辩会议记录的基本内容: 论文答辩记录应当以如下8个项目为标题,分别记录相应内容: (一)答辩开始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时间、地点。 (二)会议秘书介绍答辩人情况 会议秘书简要答辩人情况,如姓名、专业、导师、论文题目等等。 (三)答辩人介绍论文内容 答辩人应抓住论文重点,文字简洁。 (四)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 要求以序号形式,简明记录XXX委员提出的问题。 (五)答辩人回答问题 针对有关问题,要求以序号的形式尽可能地记录答辩人的回答,此项内容应该占答辩记录的70%。 (六)会议秘书宣布推荐意见及论文评阅书 会议秘书宣布推荐意见及评阅书的主要内容。 (七)评议、投票 简要说明评议和投票的过程,30—50字。 (八)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投票结果 要求准确反映决议内容,在“答辩记录”中,必须记录投票结果,写清决议内容。如果是一致通过,应写明:“经过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一致同意、建议授予XXX硕士学位”。

就是看你论文答辩是否通过的一份表格。

论文大体格式如下,同时也要参考下你们学校的具体要求;因为不同学校的细节要求会有所差别的: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成果的主要表现,它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的发明、理论和成果,是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也是科研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一、论文内容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应用汉语撰写。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逻辑分明,推理严谨,立论正确。论文内容一般应由10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中英文摘要,3、目录,4、符号说明,5、引言,6、论文主体,7、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8、致谢,9、参考文献,10、附录。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1、封面采用研究生处下发的统一封面,封页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科(专业)、答辩日期等内容。2、中文摘要论文摘要应包含:①课题的缘起,即引发课题研究的问题;②课题研究的目的与目标;③课题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和适用范围;④课题研究所进行的实验,计算等论证;⑤课题成果的评估比较。3、目录目录应将文章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该简明扼要。4、符号说明论文中所用符号表示的意义及单位。5、引言论文的引言实际上是摘要的进一步,主要包括论文的主旨目的,本课题的发展情况回顾和展望;他人研究成果分析,作者的主要观点、成果介绍。6、论文主体论文涉及的学科领域较多,但论文的框架而言包括:理论叙述,公式推导,定理、定律的引用,以及插图,表格,实验方法说明,实验结果分析,本文结论及结果分析、讨论等。7、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齐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论文清单(发表刊物名称、卷册号、页码、年、月及论文署名)。其中应对发表刊物类别作具体说明,如:是否属于本校规定的学术刊物;论文署名单位是否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及作者排列顺序。8、致谢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庸俗之词。9、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出现的顺序列出,可以列在文章末尾,也可以列在正文的末尾。特别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加以说明,避免论文抄袭现象的发生。10、附录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中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二、撰写具体要求1、封面上的内容一律用四号黑体打印,论文题目不超过36个汉字。2、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字数为原文的3%以内。①论文题目为3号黑体字,可以分成1或2行居中打印。②论文题目下空一行居中打印“摘要”二字(三号黑体),字间空一格。③“摘要”二字下空一行打印摘要内容(四号宋体)。每段开头空二格,标点符号占一格。④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字(四号黑体),其后为关键词(四号宋体)。关键词数量为4~6个,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不打标点符号。3、论文英文题目全部采用大写字母,可分成1~3行居中打印。每行左右两边至少留五个字符空格。①题目下空三行居中打印“ABSTRACT”,再下空二行打印英文摘要内容。②摘要内容每段开头留四个字符空格。③摘要内容后下空二行打印“KEYWORDS”,其后关键词小写,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不打标点符号。4、“目录”二字(三号黑体),下空两行为章、节、小节及其开始页码。章、节、小节分别以1、1、1等数字依次标出。5、标题:每章标题以三号黑体居中打印;“章”下空两行为“节”以四号黑体左起打印;“节”下空一行为“小节”,以五号黑体左起打印。换行后打印论文正文。6、正文:采用五号宋体。7、图:图注一律采用英文标注,其英文字体为五号。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标出文献来源。8、表格:表格按章顺序编号,如表5—4为第五章第四表。表应有标题,采用中英文对照,表内必须按规定的符号标注单位。9、公式:公式书写应在中文中另起一行。公式后应注明序号,该序号按章顺序编排。10、参考文献:①按论文中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将序号作为上角标,或作为论文的组成部分。如“……李××[1]对此作了研究,数学模型见文献[2]。”②参考文献中每条项目应齐全。文献中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作者姓名之间逗号分开;中外人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录法。11、参考文献中著录格式示例①期刊序号作者??书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②专著序号作者??书名??版本(第一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③论文集序号作者题名见(英文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年:起止页码。④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学位论文](英文用[Dissertation])??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⑤专利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⑥技术标准序号起草责任者??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发布年??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度。12、论文的附录依次为附录1,附录2……编号。附录中的图表公式另编排序号,与正文分开。1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格式同上述第11条。三、论文详细摘要论文详细摘要一般为2000字左右,由封面和摘要两部分组成,封面与论文封面相同,但必须在封面上加“摘要”二字。摘要内容为题目,3号黑体居中,下空两行为“…级研究生,姓名…”,4号黑体居中,下行为“指导教师…”4号黑体居中,下空一行分为1,2,3,…n个小题,用4号黑体左边对齐,其它用5号宋体。四、打印及装订要求但是它里面的资料一般是不能直接看的,你点中后会弹出对话框给你,你按它里面的要求把信息输进去就行了。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怎么写

不行,导师要回避的。尤其是博士答辩,学校有相关规定,一般采取导师回避制度。硕士答辩相对没那么严格。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时,表决的方式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大学生,才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另一方面,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大学生,规定要进行论文答辩的除了个别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者外,只有经过答辩并获得通过才准予毕业。审查学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资格:1.必须是已修完高等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过校方批准同意的上一届学生。2.学员所学课程必须是全部考试、考查及格;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员必须获得学校准许毕业的学分。3.学员所写的毕业论文必须经过导师指导并有指导老师签署同意参加答辩的意见。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据学术堂了解,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的组织。中国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不设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 2/3 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3 人~5 人组成。指导教师不得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在审查论文后,开会听取学位授予单位指定的人员介绍学位申请人的表现、成绩和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意见,听取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工作和对委员会质询的回答,然后作出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决议上报。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投票同意,可在 1年内修改论文,再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论文已达博士论文水平,除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 还可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人~7 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须包括 2 位~3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可在 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博士学位要求但已达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亦未获该学科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不行,导师要回避的。尤其是博士答辩,学校有相关规定,一般采取导师回避制度。硕士答辩相对没那么严格。

就是看你论文答辩是否通过的一份表格。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答辩决议是答辩完用的一份对你论文工作高度总结、对答辩意见的总结以及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文书,大概几百字,简短明了。 根本不是什么表格,估计说表格的是想说答辩表决票

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均可接受相应的学位申请,并可授予所在门类的学位。  第三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全校的学位工作。下设博士、硕士学位办公室和学士学位办公室,分别设在研究生学院和教务处。各有关学院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在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业务上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修满所学专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  各门课程、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结果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担负本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政治上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者。  (二)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三)因违反校规校纪,学习期间受记过处分且无明显进步或突出表现者;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四)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5者。  第六条 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未被授予学士学位者,毕业后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受记过处分后未再受任何处分,且成绩有明显进步或有其它突出表现者(如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在毕业当年的五月份由个人提出学位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提交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跨类辅修另一专业的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符合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相应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程序及办法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院本科毕业生应逐个审核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初步名单并编制登记表,由学位分会主席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对于符合第七条规定者,学位分会应逐一审核申请者提出的理由,上报登记表时要附报成绩进步、突出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对拟不授予学士学位者,由学位分会填写《安徽师范大学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登记表》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同意,结果方为有效。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2003级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普通本科生。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十一条 基本要求  (一)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  学位申请人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获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能比较熟练地运用1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能写出论文摘要。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拟录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特殊情况者, 在读期间应至少有1篇专业学术论文投稿(提供相关证明),并由相关专家鉴定认为其已达到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水平,同时必须在申请学位当年的四月上旬将学位论文送交研究生学院,由学校统一外送盲审,成绩合格方可。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二)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要求  学位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的科目是: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外国语1门。  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4至6门。  学位课程必须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的科目应在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有明确的规定。学位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  学位课程成绩75分为合格,1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允许在半年内申请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合格者不能授予学位。  (三)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以后,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  论文的基本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对社会发展或本门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论文申请人应能掌握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 硕士论文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目录、论文摘要、序言、综述、理论分析、实验与计算、总结、参考文献及附录等。论文要文字简练、通顺、论据充分,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论文一般应有3万字左右,中文摘要1500字左右,并写出相应的外文摘要。论文和论文摘要应打印并按校研究生学院的统一要求装帧。  学位论文应是1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读书报告、资料汇编及翻译资料等均不能作为学位论文。  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一)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3个月交出论文,指导教师应参照本细则规定,在1个月内审毕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在导师组内作介绍,征求意见后付印。  (二)答辩前2个月,应先聘请不少于2位与论文内容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评阅,均应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三)学位论文的评阅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评阅人应写出详细的评语,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论文选题:先进性、前沿性、理论性、应用性;  文献综述:阅读量、了解本学科领域最新学术动态程度、综合分析能力;  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掌握基础理论的扎实宽广性,专门知识的系统性;  写作能力与科学态度:论据的充分可靠性、数据与结论的准确性、写作的逻辑性、条理性、文笔的流畅性;书写格式、图表的规范性;  研究方法和技能水平:研究或设计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创新与成果:创新性、研究成果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工作量:工作量及难度;  指出论文的优缺点,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是否能提交答辩提出意见。  2位评阅人中有1位持否定意见,应另增聘1名评阅人。3位评阅人中如有2位的意见是否定的,则本次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可在下一年度再申请答辩。  (四)注意评阅工作的保密性,评阅人名单及评阅意见对学位申请人保密。  (五)对需保密的论文,由导师提出报告,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可在一定范围内评阅。  (六)论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阅(不能参加答辩):  论文观点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论文观点不明确或缺乏理论和实际意义。  论文论证不充分,论据不成立,实验或设计方法有错误。  实验或设计粗糙,所引用的数据不能论证其课题的基本观点。  论文仅综合他人的成果,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  由于本人的原因,没有完成选题的全部工作。  第十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责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导师组和所在学院协商提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家担任,并应有1—2名校外专家参加。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委员会设秘书1人。  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预先了解论文的文本或内容提要,作好提问的准备。  答辩会要以公开方式举行,并做到学术民主,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以不记名投票表决,经2/3以上(含2/3)与会委员的赞成,方可通过。决议书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答辩工作最迟在申请人交出论文后3个月内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下旬到6月初。如遇一名答辩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缺席,应改期举行答辩。  (二)论文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②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情况;  ③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约30分钟);  ④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  ⑤休会,答辩委员举行会议,宣读导师、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对论文答辩情况、论文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表决。  ⑥复会,答辩委员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三)论文答辩规则  对于答辩未通过,且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过半数委员认为应进一步修改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作出在1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重新答辩仍不通过者,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答辩委员会决议一经宣布,任何个人无权修改。  答辩会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位申请者的有关学位申请和答辩等材料,按人整理立卷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审批。  第十四条 学位申请手续和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后,应在导师指导下,于第六学期开学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对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教学实践情况、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和论文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是否同意学位申请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并于每年4月下旬到学位办公室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二)学位论文答辩后,每年6月上旬,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统一办理学位申请人向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的手续,一般应向学位办主动提交下列学位申请材料:  《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的决议及表决结果等)及会议记录;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一式二份;  《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一份;  学位论文全文和摘要(中英文)各一式三份;  已发表的学术著作、论文;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  未通过授予学位人员需交的材料和已获得学位人员相同。  凡经审查同意申请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有关各种材料,由学院保存,留作以后答辩时参考。  第十五条 学位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一)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  (三)在学位论文中有舞弊行为且情节严重。  (四)由于本人原因,只完成了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部分工作,或论文有明显错误。  (五)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且补考后仍不合格。  (六)论文的发表未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六条 学位的审定和授予  (一)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并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逐个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所修学分和论文答辩情况全面审核,对学位申请者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并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其他材料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同意,并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经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签字日期即为授予学位、签发证书的日期。  校学位办公室发文公布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七条 基本要求  (一)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  学位申请人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获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学位。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二)博士学位课程考试要求  学位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的科目是:  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  博士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完成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2门公共学位课程的学习,并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专业基础学位课和专业方向学位课  一般均应按一级学科各开设2门。  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成绩为75分。  博士学位课程不得补考。  (三)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是本人系统而完整的科研成果的表述和总结。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已经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在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以后,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的时间不能少于2年。  学位论文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目录、论文摘要、序言、综述、理论分析、实验计算、总结、参考文献及附录等。论文要文字简练、通顺、论据充分,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论文一般应有5万字左右,中文摘要要2000字左右,并要写出相应的外文摘要。论文和论文摘要应打印并按校研究生学院的统一要求装帧。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一)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前3个月交出论文,指导教师应参照本细则规定,在1个月内审毕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在导师组内作介绍,征求意见后付印。  (二)答辩前2个月,应先聘请不少于5位与论文内容相关学科的专家(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评阅。名单由导师建议,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校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批准,校学位办公室有权调整评阅人名单。  (三)学位论文的评阅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评阅人应对论文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创造性写出详细的评语,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评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无创新;  理论分析是否严密,论据是否充分,计算及实验是否可靠无误;  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水平如何;  文字是否流畅,写作的逻辑性和技能如何,有无明显的文字错误;  指出论文的优缺点,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是否能提交答辩提出意见。如果博士论文未征求同行评议或同行评议意见有1/3认为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要求的,则不得组织答辩;  注意评阅工作的保密性,评阅人名单及评阅意见对学位申请人保密。  第十九条 论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阅(不能参加答辩):  (一)论文观点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论文观点不明确或缺乏理论和实际意义。  (三)论文论证不充分,论据不成立,实验或设计方法有错误。  (四)实验或设计粗糙,所引用的数据不能论证其课题的基本观点。  (五)论文仅综合他人的成果,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  (六)由于本人的原因,没有完成选题的全部工作。  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责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5-7人组成,应尽可能聘请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人。  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有关教研(研究)室与导师共同协商提出,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内委员由学院聘请,校外委员由学校聘请。  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包括审阅论文、商定评价论文标准,评定论文,提出学术评语,对论文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学位或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1次无记名投票,须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可通过。  论文答辩工作最迟应在申请人交出论文后半年内进行完毕。答辩时,如有一名答辩委员因故缺席时,应将他的评语及表决意见在答辩会上宣读,其意见应作为有效票计算,如有2名以上委员缺席时,不能组织答辩。  (二)论文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②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情况;  ③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不超过1小时);  ④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  ⑤休会,答辩委员举行会议,宣读导师、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对论文答辩情况、论文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表决。  ⑥复会,答辩委员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三)论文答辩规则  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应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人不得参与组织接待工作,更不得探询与答辩有关的问题。答辩委员在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答辩前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答辩人,否则答辩无效。  对于答辩未通过,且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过半数委员认为应进一步修改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作出1年内或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如果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任何个人事后无权同意。  如果答辩人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答辩人又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的,答辩委员会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但不能同时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表决票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盖章有效。  答辩会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位申请者的有关学位申请和答辩等材料,按人整理立卷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 学位申请手续和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后,应在导师指导下,于第六学期开学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博士学位申请书。院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教学实践情况、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和论文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是否同意学位申请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并于每年4月下旬到学位办公室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二)学位论文答辩后,每年6月上旬,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统一办理学位申请人向校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的手续,一般应向学位办主动提交下列学位申请材料:  《安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的决议及表决结果等)及会议记录;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一式二份;  《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一份;  学位论文全文和摘要(中英文)各一式三份;  已发表的学术著作、论文;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  未通过授予学位人员需交的材料和已获得学位人员相同。  凡经审查同意申请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有关各种材料,由学院保存,留作以后答辩时参考。  第二十二条 学位的审定和授予  (一)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并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逐个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所修学分和论文答辩情况全面审核,对学位申请者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并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其它材料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各学院张榜公布,征求意见。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同意,并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经校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签字日期即为授予学位、签发证书的日期。  校学位办公室发文公布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由研究生学院向全校公示3个月后,对确认符合条件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三)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或确认学位错授可以撤销学位,撤销学位程序与授予学位程序相同。但必要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也可以直接据情审定撤销学位。  (四)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博士学位:  1、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  3、在课程考试和论文工作中舞弊作伪情节严重者。  4、业务上有不符合本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者。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职责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校学位字[2003]1号)。  第二十四条 在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申请硕士学位,参照本细则和国家关于外国留学生申请我国学位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另见《安徽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暂行实施细则》及补充意见。  第二十六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5级硕士研究生、2004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研究生学院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而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 "博士学历"。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范文

您好!以下是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信息,你可以参考一下,具体问题也可以去咨询“环球卓越”这边的,他们主要是从事在职研考前辅导,对论文也比较了解的: (二)对申请人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1.学位论文的要求 学位论文应是申请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2.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的撰写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申请人开始撰写学位论文前,应向申请专业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所在院、系、所应根据申请人研究方向指定指导教师,拟定学位论文题目。指导工作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进程表》u 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字数不得少于三万。论文应有中文和外文的摘要,中文摘要字数不得少于二千。 学位论文和摘要应分别打印装订,学位论文和摘要的打印统一是16开(B5)纸,封面由学校缚一印制。申请人学位论文的撰写至迟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完成。 3.论文答辩的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必须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定稿后进行。申请答辩时应向校学位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③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摘要; ③学位办公室签发的考试成绩单及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考试试卷; ④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进程表》。 4.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二个月以前,由院、系、所送交论文评阅人。 论文坪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评阅意见必须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及修改要求。 学位论文送交评阅人及评阅意见的传递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所指派专人完成。 5.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论文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申请人的导师既不能参加其答辩委员会,也不能出席论文答辩会。 申请人所在院、系、所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半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会必须逐一进行,时间不得少于二小时,其中答辩人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答辩会应注意多提问题,避免对论文作过多的评论。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论文答辩会应确定答辩会秘书和记录员,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会的组织工作,记录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和录音,并根据录音整理、补充答辩记录。满意请采纳。

就是看你论文答辩是否通过的一份表格。

答辩决议是答辩完用的一份对你论文工作高度总结、对答辩意见的总结以及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文书,大概几百字,简短明了。 根本不是什么表格,估计说表格的是想说答辩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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