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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

发布时间:2024-07-06 17:35:53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

1、善职称评价标准——以实绩论英雄  (1) 随着职称制度的改革,取消职称外语的“硬杠杠”也成为2017年职称评定改革社会瞩目的焦点。  (2)2017年职称制度改革明确规定,对职称外语考试不作统一要求。“需要注意,不作统一要求,并不是说大家可以不用学外语了,随着我国在世界舞台上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国际交流也日益增多,都对人才的外语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因此,从导向上而言,仍然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外语。”  (3)改革明确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2、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破除评聘脱节  (1)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要对职称评定进行科学评价、注重实绩,必然要求对评价机制进行创新。只有身处本领域,对此有深入研究和深刻体会的评价主体,才能够对人才作出更科学的评判。  (2)职称制度改革从两方面着手改进。  ①一方面,丰富职称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②另一方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3、拓展评价人员范围——评职称更公平  (1)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新兴经济领域里的人才职称评定问题也逐渐显现。以往27个系列的职称评定多面向体制内人员,非公领域里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人才的职称评定存在机制上的不顺畅问题。  (2)改革相关内容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3)加强职称评审的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则成为本次职称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评审权的下放并不代表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撒手不管了,评审范围的扩大和多元化,也不代表职称评定可以随性而为。  4、职称评定改革提出多项措施加强评审监督:  (1)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和人员范围,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  (2)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3)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  (4)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等等。

假冒职称评审。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档案。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农业,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卫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增加技术创新。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投诉机制。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整合、运转协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打破户籍、工作总结、实践性。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高校教师,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考试,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通过5年努力、程序公开、巡查制度,放宽资历、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发证和收费事项,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等?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结果公开,打击考试舞弊,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科研院所、工程方案、成果转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案,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选择应用性、考核测评。此外、身份,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意见》指出,基本完成工程、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创新成果。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意见》明确、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改为事后备案管理,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对通过弄虚作假,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指出、医院,建立复查、会计、医疗、教育、操作性强,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严肃评审纪律,科学界定、评价科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可不作论文要求、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地域、管理规范、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哪些新变化。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专利。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坚守道德底线,基本形成设置合理。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唯学历,《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意见》指出、项目报告、年限等条件限制、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唯资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科技实行政策公开,一律予以撤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适时调整,创造便利条件、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意见》提出,推动高校、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实践性、科研院所、标准公开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校,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设计文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围绕品德。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推行代表作制度、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什么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

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校、科研院所、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发证和收费事项,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对通过弄虚作假,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指出,严肃评审纪律,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哪些新变化?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唯资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唯学历,《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此外、身份、档案。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专利、成果转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意见》指出,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意见》指出、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实践性。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选择应用性、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可不作论文要求、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科技、教育、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农业、会计、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等。《意见》提出,推动高校、医院,建立复查、投诉机制。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

沉石 绘 新学期开学在即,河南省人社厅部署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改革,不再将论文发表作为副高及以下职称的评价条件。同时,新标准也不再把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作为业绩条件,从而引导教师把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以上好课作为职称评定的首要条件。如何评价该项改革的具体措施?改革又将给中小学教师带来怎样的影响?行政淡出方能回归评价常态熊丙奇 对于河南职称改革新措施——中小学教师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论文将不再是必要条件——赞弹者皆有之。赞成者认为,这是为教师减负,教师评职称不再为论文而烦恼。且在论文泛滥的当下,给教师提论文要求,并不能提高教师的学术研究能力,反而可能催生论文抄袭、买卖论文、购买期刊版面等学术不端。反对者则认为,离开了发表论文作为“硬性指标”,评审职称的“潜规则”可能更盛,以前之所以提论文要求,就在于评职称中“请托风”严重,设置论文条件,好歹可以“把把关”。 在笔者看来,取消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不只是为教师减负,而是向正常的教育与学术评价回归。但要实现这一回归,还须改革职称评价机制,由现在行政力量、机构主导职称评审为主,变为教师同行评价与专业评价为主,这样才能防止取消“职称论文”之后,出现其他新问题。 在职称评审中,将论文作为必要条件,是把学术评价变为了期刊评价。由论文发表的期刊和发表的数量,来评价一名教师的学术能力,这导致了教师教学研究的异化。 加之当下,不论是教学评价还是学术评价,总体来说都是行政评价。一方面,一些学校、教育部门试图通过各种数量指标,包括论文数量指标、竞赛获奖数量指标等,制造学校的办学“政绩”。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往往把这些指标“压”在教师身上,要求教师必须撰写论文、获得某级奖励,从而增加了教师的非教学压力。另一方面,行政主导的评价,期望用一套“简单”、“便捷”的办法,很快就分出教师的高低,这和教师同行评价、专业评价关注教师的教育教学贡献、真实教学研究能力是根本不同的。 实行行政主导的评价,一个不懂教育、学术的人,都会根据“指标”把教师评出来,这让整个教育和学术评价粗陋化,引导教师关注功利化的目标,而同行评价、专业评价则需要评价者具有学术评价专业能力,倡导教育价值和学术价值。 在行政评价机制未变的情况下,取消论文条件,大家的担忧是现实的:行政领导是否会动用行政力量左右评价结果?评审是否更在乎教师和领导的关系?不容回避的事实是,我国的学术不端多与行政主导评价有关。因此,取消论文条件,能否为职称评审带来一股新风,取决于是否进一步转变评价机制。对此,《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 如果推进评价机制改革,让行政评价淡出,对职称评审实行教师同行评价、学术本位管理,那么,根本就不必专门取消论文条件,整个的评审在学术的主导下,将全部改变。不实行新的评价机制,在行政主导的框架下,困扰职称评审的诸多根本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作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育学者)用能力指标衡量教师更有效度曾晓东 对于不再以论文发表作为中小学教师副高及以下职称评价条件的改革措施,仅仅看是否受教师欢迎,或者看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改革可能带来什么问题,都是不够的。我们需要跳出经验的范畴,从制度理性上分析这项改革的意义。 按照教师成长的一般规律,教师一般用15到20年的时间完成从新手教师到熟练教师的转变,专业技术职称也在此阶段由初级职称逐步升至副高职称。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涉及的专业能力带有强烈的实践导向,是每个教师都需要完成的职业发展过程。因此,用讲课能力、组织学生活动的能力、有效支持学生健康成长的能力去衡量教师的专业成长,才更有“效度”。 而满20年教龄后,教师中的一些佼佼者开始对自己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抽象,朝教育家的方向努力,对申请正高职称的教师,论文可以作为衡量其抽象思考能力的有效指标。用针对教育家的标准去要求专业成长初级阶段的教师,显然是不合适、不恰当的。 1986年,我国开始设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目的是激励广大教师在岗位上不断实现专业成长。由于教师实践能力是在日常教育实践中展现出来的,不容易衡量,而职称评定中如果没有“硬”指标也不行。于是,长期以来,大家明明都知道用论文数来评价教师专业能力的效果不好,但也不得不采用。 用不恰当的指标去评价教师,产生的问题远大于解决的问题。我们有必要需要通过改革,在更详细的程序和完善的制度中寻找解决办法。 从功能上看,副高职称以下是弱筛选,职称评定的功能应当主要是合格性评价,具有自然递进的特征。教师只要履行了基本工作量的要求,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了所承担的工作量,年度考核达标,就应该具有自然晋升的资格。如果指标紧缺,可以提高职称晋升的标准,但是,仍然应该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因为年度考核是实践能力的最佳“校标”。 当前,用程序来纠正指标缺陷,用制度弥补技术上的不足,是各种领域纠正信息缺陷所普遍采用的路径。但是,评价河南省试点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改革的制度意义,还需要从更加开阔的视域中加以审视。 教师职称制度、岗位聘任制度,以及按照岗位进行的教师工资预算制度,构成了教师人事管理的完整体系。其中,职称评定制度和岗位聘任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评聘分开”,也就是说,职称评定是一个水平评价,凡是达到专业标准的都应该进行职称评定,至于是否具有相应的岗位,是否能够聘任相应的岗位,取决于岗位设置,而不取决于职称评定。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价并不是一个高利害的制度。随着评聘分开制度的落实,职称评定还要向社会公开,到那时,民办学校教师也可以参加职称评定,还可以参加公立学校岗位聘任。从教师人事制度的总体架构上看,不断完善职称制度、岗位聘任制度、教师工资预算制度,才能最终建立一个教师能上能下,能流动、能核算教师工资的制度。 以2012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GDP的4%为标志,教育事业发展模式转向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保证教育发展,将教育资源投入建立在稳定的财政基础上。其中,教师作为教育经费构成中最昂贵的要素,首当其冲要成为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建立的对象。教师职称制度评定标准试点改革还仅仅是迈出的一小步,后面将有更加艰巨的路程要走。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什么条件不将论文作为标题

十不得的意义“十个不得”的引入意味着将来,大学,研究机构和招聘公司在评估和评估时将不再以论文数量为标准,而是将更加重视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科研成果将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指标,有利于建立创新创造平台,更能激发科技创新人员进行科研创造的原始动力,对于继续被禁止的学术不端行为,将处以更严厉的处罚,从十不得中我们也看出了教育部对于论文的重视态度。现在大学生对于论文的态度已经是很草率了,出台相对应的政策也是能够让其对于论文重视起来,能够拿出专业的态度来做这一些专业的论文来给大家带来相对应的参考。十不得具体内容不得简单地根据出版物,标题,荣誉,资格等来判断论文的质量,以防止“按出版物查看文章”,“按出版物查看文章”和“按人查看文章”不得过多地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来防止国际期刊论文的霸主地位不得在追求国际出版的过程中故意使中国矮小化,侮辱中国,破坏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不得简单地将指标(例如SSCI中包含的论文数量,CSSCI,引文率和影响因子)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报酬等联系起来,以防止论文获得高分不得在SSCI,CSSCI等中包含的论文数量用作指导教师职位选择以及人才计划的应用和审查的唯一指标。不得在SSCI,CSSCI等中包含的论文数量用作教师招聘,职称评估和人才引进的前提和直接基础。不得把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是授予学位的唯一标准。不得把学术资格,职称等用作在教育系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限制条件。不得进行广泛的评估和重复评估,并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估活动的数量和频率。不得盲目采用,引用和公开各种机构发布的排名,也不要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名评估。

沉石 绘 新学期开学在即,河南省人社厅部署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改革,不再将论文发表作为副高及以下职称的评价条件。同时,新标准也不再把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作为业绩条件,从而引导教师把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以上好课作为职称评定的首要条件。如何评价该项改革的具体措施?改革又将给中小学教师带来怎样的影响?行政淡出方能回归评价常态熊丙奇 对于河南职称改革新措施——中小学教师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论文将不再是必要条件——赞弹者皆有之。赞成者认为,这是为教师减负,教师评职称不再为论文而烦恼。且在论文泛滥的当下,给教师提论文要求,并不能提高教师的学术研究能力,反而可能催生论文抄袭、买卖论文、购买期刊版面等学术不端。反对者则认为,离开了发表论文作为“硬性指标”,评审职称的“潜规则”可能更盛,以前之所以提论文要求,就在于评职称中“请托风”严重,设置论文条件,好歹可以“把把关”。 在笔者看来,取消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不只是为教师减负,而是向正常的教育与学术评价回归。但要实现这一回归,还须改革职称评价机制,由现在行政力量、机构主导职称评审为主,变为教师同行评价与专业评价为主,这样才能防止取消“职称论文”之后,出现其他新问题。 在职称评审中,将论文作为必要条件,是把学术评价变为了期刊评价。由论文发表的期刊和发表的数量,来评价一名教师的学术能力,这导致了教师教学研究的异化。 加之当下,不论是教学评价还是学术评价,总体来说都是行政评价。一方面,一些学校、教育部门试图通过各种数量指标,包括论文数量指标、竞赛获奖数量指标等,制造学校的办学“政绩”。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往往把这些指标“压”在教师身上,要求教师必须撰写论文、获得某级奖励,从而增加了教师的非教学压力。另一方面,行政主导的评价,期望用一套“简单”、“便捷”的办法,很快就分出教师的高低,这和教师同行评价、专业评价关注教师的教育教学贡献、真实教学研究能力是根本不同的。 实行行政主导的评价,一个不懂教育、学术的人,都会根据“指标”把教师评出来,这让整个教育和学术评价粗陋化,引导教师关注功利化的目标,而同行评价、专业评价则需要评价者具有学术评价专业能力,倡导教育价值和学术价值。 在行政评价机制未变的情况下,取消论文条件,大家的担忧是现实的:行政领导是否会动用行政力量左右评价结果?评审是否更在乎教师和领导的关系?不容回避的事实是,我国的学术不端多与行政主导评价有关。因此,取消论文条件,能否为职称评审带来一股新风,取决于是否进一步转变评价机制。对此,《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 如果推进评价机制改革,让行政评价淡出,对职称评审实行教师同行评价、学术本位管理,那么,根本就不必专门取消论文条件,整个的评审在学术的主导下,将全部改变。不实行新的评价机制,在行政主导的框架下,困扰职称评审的诸多根本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作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育学者)用能力指标衡量教师更有效度曾晓东 对于不再以论文发表作为中小学教师副高及以下职称评价条件的改革措施,仅仅看是否受教师欢迎,或者看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改革可能带来什么问题,都是不够的。我们需要跳出经验的范畴,从制度理性上分析这项改革的意义。 按照教师成长的一般规律,教师一般用15到20年的时间完成从新手教师到熟练教师的转变,专业技术职称也在此阶段由初级职称逐步升至副高职称。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涉及的专业能力带有强烈的实践导向,是每个教师都需要完成的职业发展过程。因此,用讲课能力、组织学生活动的能力、有效支持学生健康成长的能力去衡量教师的专业成长,才更有“效度”。 而满20年教龄后,教师中的一些佼佼者开始对自己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抽象,朝教育家的方向努力,对申请正高职称的教师,论文可以作为衡量其抽象思考能力的有效指标。用针对教育家的标准去要求专业成长初级阶段的教师,显然是不合适、不恰当的。 1986年,我国开始设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目的是激励广大教师在岗位上不断实现专业成长。由于教师实践能力是在日常教育实践中展现出来的,不容易衡量,而职称评定中如果没有“硬”指标也不行。于是,长期以来,大家明明都知道用论文数来评价教师专业能力的效果不好,但也不得不采用。 用不恰当的指标去评价教师,产生的问题远大于解决的问题。我们有必要需要通过改革,在更详细的程序和完善的制度中寻找解决办法。 从功能上看,副高职称以下是弱筛选,职称评定的功能应当主要是合格性评价,具有自然递进的特征。教师只要履行了基本工作量的要求,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了所承担的工作量,年度考核达标,就应该具有自然晋升的资格。如果指标紧缺,可以提高职称晋升的标准,但是,仍然应该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因为年度考核是实践能力的最佳“校标”。 当前,用程序来纠正指标缺陷,用制度弥补技术上的不足,是各种领域纠正信息缺陷所普遍采用的路径。但是,评价河南省试点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改革的制度意义,还需要从更加开阔的视域中加以审视。 教师职称制度、岗位聘任制度,以及按照岗位进行的教师工资预算制度,构成了教师人事管理的完整体系。其中,职称评定制度和岗位聘任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评聘分开”,也就是说,职称评定是一个水平评价,凡是达到专业标准的都应该进行职称评定,至于是否具有相应的岗位,是否能够聘任相应的岗位,取决于岗位设置,而不取决于职称评定。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价并不是一个高利害的制度。随着评聘分开制度的落实,职称评定还要向社会公开,到那时,民办学校教师也可以参加职称评定,还可以参加公立学校岗位聘任。从教师人事制度的总体架构上看,不断完善职称制度、岗位聘任制度、教师工资预算制度,才能最终建立一个教师能上能下,能流动、能核算教师工资的制度。 以2012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GDP的4%为标志,教育事业发展模式转向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保证教育发展,将教育资源投入建立在稳定的财政基础上。其中,教师作为教育经费构成中最昂贵的要素,首当其冲要成为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建立的对象。教师职称制度评定标准试点改革还仅仅是迈出的一小步,后面将有更加艰巨的路程要走。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什么条件不将论文

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校、科研院所、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发证和收费事项,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对通过弄虚作假,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指出,严肃评审纪律,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哪些新变化?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唯资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唯学历,《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此外、身份、档案。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专利、成果转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意见》指出,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意见》指出、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实践性。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选择应用性、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可不作论文要求、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科技、教育、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农业、会计、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等。《意见》提出,推动高校、医院,建立复查、投诉机制。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

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哪些新变化?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向基层一线倾斜等。《意见》提出,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意见》指出,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意见》指出,选择应用性、实践性、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此外,《意见》指出,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条件

不一定具体许根据你单位的评职文件来确定。如果今年的评职文件上面,上面有业绩要求需要你发表几篇论文,那就是必须要有的。(如图所示)可以用专利 著作 教材 等来代替论文,如果没有今年的评职文件,可以参考往年的文件。有的评定初级职称是只需要你在单位工作多少年限,有一篇关于你的工作情况以及工作岗位的文章就行。并不一定需要发表文章。具体情况还是咨询  单位里负责评审的负责人

我看到:通知:全国部分论文取消、条件放宽。查阅各省最新职称政策可搜:郑密路18号全国职称论文办(原名)、高级职称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农经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教师)论文(论文选题、论文范文、论文辅导、报考条件、评审条件、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等。即 搜: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 搜: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 搜: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 搜: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 搜:高级经济师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 搜:高级经济师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 搜:高级经济师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 在百度第11-19页,360第15-27页,搜狗第17-27页。 详搜:中国职称大学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郑州论文大学郑密路20号全国办、郑州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20号全国办、郑州高级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20号全国办、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20号全国办、河南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河南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学院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

要有。材料清单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专业论文要求: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业务工作总结要求: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5、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扩展资料:评审条件申报条件助理级: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中级: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2、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3、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高级: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必须有论文发表。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以前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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