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百科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专业论文选题要求高吗

发布时间:2024-06-26 04:26:44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专业论文选题要求高吗

考南京艺术学院的要求,《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规定: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70米以上、女身高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3、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73米以上、女身高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75米以上、女身高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四)、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二、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一)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师范)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音乐统考专业(声乐、器乐)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对江苏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和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均达到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5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4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0+15)校考专业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5、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英国学习。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外[2017]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学校的通知》,我校为该项目院校之一,参与项目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四年制)”项目工艺美术专业,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8、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9、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20、在江苏省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1、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一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22、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 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必须按照江苏省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江苏省考试院 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如有与江苏省招生机构公布内容不同的,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二)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对口单招江苏省录取办法: 1、我校对口单招各专业均使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三)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外省录取办法: 1、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东、四川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具体招收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各省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 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音乐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音乐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和新疆音乐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13)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4)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15)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南京艺术学院坐落于秦淮河畔、石头城下的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教育学府,以省内为主并面向全国招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华东艺术专科学校,由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12年创立)、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创立)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在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于1952年合并而成,址于无锡社桥。其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美术图画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会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梁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址于丁家桥。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专。 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学制改为四年,从而最终完成了该院的建制。1967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位于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地处南京市区西北部草场门北侧,毗邻江苏省电视发射塔。校园占地72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拥有景色秀丽的古林公园,建有目前国内一流、艺术院校中独一无二的专业音乐厅,建筑面积达5000 多平方米,造型别致,富丽堂皇,拥有808个座位,为我院师生和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艺术实践的舞台和欣赏高雅音乐的场所。新落成的4000多平方米教学实验楼,配置有美术、设计方面较完整而有特色的设备。建有全国技术领先、规模较大的电脑写生室,能容纳200多人的计算机中心,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完备的教学手段。并有与国际著名公司合作的计算机图形设计授权培训中心。南京艺术学院下设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留学生院、成人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教学单位。还设有艺术学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等十多个科研机构。按教育部备案、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25个本科专业,覆盖四个一级学科。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了近40个专业方向。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重点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点。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美术学、音乐学、工业设计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及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7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和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又获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校占地720余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8000余名,研究生在校人数700余名(含博士生)。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博士生导师26人,硕士生导师107余人。另聘请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0余名。学院图书馆现有专业藏书近30万册,并拥有大量国内外视听资料。学报《美术与设计》、《音乐与表演》为面向全国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全院师生在国内外获奖500余项,其中国际奖15项,国家(部)级奖 160余项,省级奖400余项。1990年以来,我院教师共出版学术著作百余部,发表学术论文 240多篇。南京艺术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以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已任,牢固树立教学质量的中心地位,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注重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府的征程上形成了独自的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培养经验,形成了较强的办学优势。2003 年,南京艺术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近年来,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 的教育理念,建立了“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学校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筹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南京艺术学院十分重视借鉴世界各国艺术教育的经验,积极开展各项对外交流活动。近年来,一大批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赴国外学习、举办画展,参加国际大赛等,提高了我院的国际知名度。相继与美国、日本、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正常的友好交流关系,并接待了众多的海外艺术界和教育界的朋友来校讲学、参观、交流等。自1912年刘海粟创办上海美术专科学校以来,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涌现了一大批业绩卓著的文化名人与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如刘海粟、黄宾虹、颜文梁、陈之佛、傅雷、滕固、谢海燕、黄友葵、俞剑华、程午加、刘汝醴、温肇桐、陈大羽、罗叔子等,他们不仅为中国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特殊的奉献,也为今天南京艺术学院的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江苏经济、文化大省的实力,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已经成为艺术教育学科比较齐全、各层次教学体系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备、在全国专业院校艺术教育中卓有影响的综合性教育学府。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全院师生员工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赢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良好结果,确立了在国内同类高校中的领先地位。国内兄弟院校领导、同行来访频繁,校际交流十分活跃。由我院倡导的全国省属综合艺术院校交流协作会议得到积极响应,取得显著成果。在国庆50周年庆典上,以我院为主设计的代表江苏参加国庆游行的彩车和由我院舞蹈专业学生担任的彩车舞蹈表演充分体现了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和教育文化大省的风范,受到江苏省人民政府的通令嘉奖。2000年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在南京举行之际,我院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充分展现了多方面的实力,赢得了极大的声誉。倡议并承办了全国艺术院校艺术歌曲创作比赛,获得圆满成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专程来音乐厅观看比赛获奖作品音乐会,李副总理对比赛和我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我院交响乐团、民乐团、青年实验舞蹈团都参加了"六艺节"开幕式及大型演出活动。历经百年沧桑,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历久而弥新。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将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办学理念,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培养“德艺双馨”艺术人才的办学特色,抓住机遇,不断创新,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我是09考生南艺在影视类应该排第5仅次于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在播音方面也是排第5仅次于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别的不太了解。。。。。总之南艺是所非常优秀的大学就是不要外省理科生。。。。。

我的母校: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专业论文要求高吗

我的母校:南京艺术学院

南艺有 传媒 设计 音乐 美术 舞蹈 == 的学院 你要考哪个? 不同的学院每年的收费标准、录取线都不同

音乐和美术是两个专业,你如果想考研的话,就要主攻一个专业。考研的话,最好取得本科学历,否则叫同等学力,加考两科,还要学术论文,很麻烦的。 艺术类研究生考试大多为四科,政治,外语全国统考加两门专业课,一般一科 注重理论分析,另一科注重实践。象美术一般就是一科艺术理论一科素描,音乐就是一科曲目分析,一科演奏(唱) 所以,你看,既需要相当高的专业素养,又需要一定的理论水平,否则分析就写不好。建议你好好进修美术或音乐,最好艺术院校。自考的艺术类很差的。如果一定要自考的话,可以学个中文专业,再挤出时间参加专业画室或音乐培训(只有大城市里有 自考为每年4月,10各考一次,我今年考北影的艺术研究生,其实去年考一次了,没考上,嘿嘿,关于艺术考研,可以在这里留言给你 附:南艺研究生招生简章,其实你可以自己上南艺研究生处网页上找 南京艺术学院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08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0名。其中,艺术学20名、音乐学35名、美术学40名、设计艺术学45名,电影学20名,广播电视艺术学20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各专业招生数视招生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内网上报名。考生于2007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或(教育网),具体网址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于2007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到南京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同时进行专业报名。外地报名无效。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三、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3)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身份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 2、现场专业报名时,同等学力报考者均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1)报考理论性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篇;(2)报考音乐学演唱、演奏等各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的有关证明;(3)报考美术学专业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作品或省级以上参展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⑷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设计作品或被企业采用的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原件及有关证明。上述报考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3、(1)报考作曲、和声、复调、配器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不同形式的作品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2)报考计算机作曲技术、录音艺术、数字音频应用技术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作品(CD磁盘)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3)报考音乐传播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论文或影像作品一份。 4、报名费、专业考试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报考材料后,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十二月份寄发准考证、考试日程安排。考生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五、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详见《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试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④门课(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初试科目,第⑤门课(专业课)为复试科目,初试、复试成绩均记入总分。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满分值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所有科目的考试(初试、复试、面试)均在南京大学及本院连续进行。考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地点届时见准考证。因受考试方式所限,故外省市不设报名点和考点。 同等学力报考者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①艺术美学;②文学。参考书目为:《美学原理》(新排本),杨辛、甘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外文学教程》,季伏昆主编,辽宁美术出版社。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七、学制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八、录取基本原则 我院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与国家计划生录取标准相同。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籍。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056 联系人:嵇凤云 网址: 【公告】关于报名点和考点的说明! 报考南京艺术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广大考生请注意: 请在规定时间内(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或(教育网)), 务必选择江苏省南京大学报名点(选择其他报名点无效!),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11月10日-14日考生务必到南京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同时进行专业报名。由于艺术考试的特殊性,我院不接受异地报名! 所有科目的考试(初试、复试、面试)均在南京大学及本院连续进行,南京以外不设考点。考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地点届时见准考证。

难度偏上。南京艺术学院学报投稿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投稿的难度不是特别大,也就是属于中等偏上的一个水平。稿件的具体要求也可以到官网上查询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专业论文要求高吗吗

南京艺术学院坐落于秦淮河畔、石头城下的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教育学府,以省内为主并面向全国招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华东艺术专科学校,由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12年创立)、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创立)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在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于1952年合并而成,址于无锡社桥。其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美术图画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会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梁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址于丁家桥。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专。 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学制改为四年,从而最终完成了该院的建制。1967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位于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地处南京市区西北部草场门北侧,毗邻江苏省电视发射塔。校园占地72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拥有景色秀丽的古林公园,建有目前国内一流、艺术院校中独一无二的专业音乐厅,建筑面积达5000 多平方米,造型别致,富丽堂皇,拥有808个座位,为我院师生和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艺术实践的舞台和欣赏高雅音乐的场所。新落成的4000多平方米教学实验楼,配置有美术、设计方面较完整而有特色的设备。建有全国技术领先、规模较大的电脑写生室,能容纳200多人的计算机中心,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完备的教学手段。并有与国际著名公司合作的计算机图形设计授权培训中心。南京艺术学院下设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留学生院、成人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教学单位。还设有艺术学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等十多个科研机构。按教育部备案、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25个本科专业,覆盖四个一级学科。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了近40个专业方向。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重点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点。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美术学、音乐学、工业设计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及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7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和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又获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校占地720余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8000余名,研究生在校人数700余名(含博士生)。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博士生导师26人,硕士生导师107余人。另聘请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0余名。学院图书馆现有专业藏书近30万册,并拥有大量国内外视听资料。学报《美术与设计》、《音乐与表演》为面向全国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全院师生在国内外获奖500余项,其中国际奖15项,国家(部)级奖 160余项,省级奖400余项。1990年以来,我院教师共出版学术著作百余部,发表学术论文 240多篇。南京艺术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以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已任,牢固树立教学质量的中心地位,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注重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府的征程上形成了独自的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培养经验,形成了较强的办学优势。2003 年,南京艺术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近年来,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 的教育理念,建立了“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学校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筹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南京艺术学院十分重视借鉴世界各国艺术教育的经验,积极开展各项对外交流活动。近年来,一大批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赴国外学习、举办画展,参加国际大赛等,提高了我院的国际知名度。相继与美国、日本、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正常的友好交流关系,并接待了众多的海外艺术界和教育界的朋友来校讲学、参观、交流等。自1912年刘海粟创办上海美术专科学校以来,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涌现了一大批业绩卓著的文化名人与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如刘海粟、黄宾虹、颜文梁、陈之佛、傅雷、滕固、谢海燕、黄友葵、俞剑华、程午加、刘汝醴、温肇桐、陈大羽、罗叔子等,他们不仅为中国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特殊的奉献,也为今天南京艺术学院的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江苏经济、文化大省的实力,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已经成为艺术教育学科比较齐全、各层次教学体系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备、在全国专业院校艺术教育中卓有影响的综合性教育学府。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全院师生员工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赢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良好结果,确立了在国内同类高校中的领先地位。国内兄弟院校领导、同行来访频繁,校际交流十分活跃。由我院倡导的全国省属综合艺术院校交流协作会议得到积极响应,取得显著成果。在国庆50周年庆典上,以我院为主设计的代表江苏参加国庆游行的彩车和由我院舞蹈专业学生担任的彩车舞蹈表演充分体现了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和教育文化大省的风范,受到江苏省人民政府的通令嘉奖。2000年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在南京举行之际,我院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充分展现了多方面的实力,赢得了极大的声誉。倡议并承办了全国艺术院校艺术歌曲创作比赛,获得圆满成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专程来音乐厅观看比赛获奖作品音乐会,李副总理对比赛和我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我院交响乐团、民乐团、青年实验舞蹈团都参加了"六艺节"开幕式及大型演出活动。历经百年沧桑,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历久而弥新。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将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办学理念,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培养“德艺双馨”艺术人才的办学特色,抓住机遇,不断创新,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我是09考生南艺在影视类应该排第5仅次于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在播音方面也是排第5仅次于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别的不太了解。。。。。总之南艺是所非常优秀的大学就是不要外省理科生。。。。。

同学,我来回答你吧。我想我回答的更为详细一些,因为我对南艺很了解。我就是南艺的研究生,今年考上的。我本科也在这所学校。同学,我想你要搞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你要考什么专业。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你说,音乐和美术学好,请问,您的音乐是指代乐器还是歌唱类?美术,是指代纯美术,还是设计类。我上述两者都不是,我是传媒学院的,我是编导类的。所以你要考研究生,你到底准备考哪个专业,敲定好了,有了目标才好奋斗~~研究生也分为几种,我属于,正规全日制研究生。除了全日制的这种,还有在职研究生GCT,和MFA,这个全称是,master fine artist 。你要看一下,你需要考哪种。至于,你说的,研究生是否把文化学好,希望就很大。我想给你一个中垦的说法。首先,文化这点是肯定的,如果没有文化成绩,这到砍你就迈步过去,就考不上。但是专业非常重要。因为专业如果不是很优秀,南艺的老师一般是不愿意收的。南艺比较看重专业,这点从本科就可以看出来,本科考试就是文化过线,按专业排名从高到低录取。所以研究生,虽说不这么排名了。但是,研究生是文化分加专业分,看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然后第一名,(有的专业是第一名到第三名)给予公费生名额,学费全免,并且给予政府补贴。我就是第一名。我专业学的很好。所以说,一句话总结,文化课要过线,但是专业最好能突出。这样2者都均衡,考上可能性更大。(在职的和MFA,都更容易很多)文化课,考试,主要考4门。2门主课都不会变,英语和政治,然后就是2门的专业课。龙飞说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准确说他只是打了个比方,因为不同的专业课都是不一样的。像他所说的素描之类,南艺直接列为复试笔试考试这里,但是复试笔试考试和初试笔试时间为同一天,这点和别的院校,都不太一样。(因为我是本校生,并且考过,所以我知道)而且,音乐类,如果是乐器,等级至少十级,而且有可能的话,最好会两种乐器,这样可能性更大。总的来说,我对南艺还是比较喜欢的,因为我考研究生,准备考南京大学的,后来和一些教授沟通过,觉得南艺还是相当有实力,因为有研究生点的学习就会好一些,有博士生点的就会更好一些,我这个专业就有博士生点。所以,觉得还是选择专业好一些的学校。同学,加油哦~~~真心的祝福你啊~~~~希望能帮助到你

我的母校: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须知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70米以上、女身高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类)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73米以上、女身高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75米以上、女身高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专业论文选题要求

音乐和美术是两个专业,你如果想考研的话,就要主攻一个专业。考研的话,最好取得本科学历,否则叫同等学力,加考两科,还要学术论文,很麻烦的。 艺术类研究生考试大多为四科,政治,外语全国统考加两门专业课,一般一科 注重理论分析,另一科注重实践。象美术一般就是一科艺术理论一科素描,音乐就是一科曲目分析,一科演奏(唱) 所以,你看,既需要相当高的专业素养,又需要一定的理论水平,否则分析就写不好。建议你好好进修美术或音乐,最好艺术院校。自考的艺术类很差的。如果一定要自考的话,可以学个中文专业,再挤出时间参加专业画室或音乐培训(只有大城市里有 自考为每年4月,10各考一次,我今年考北影的艺术研究生,其实去年考一次了,没考上,嘿嘿,关于艺术考研,可以在这里留言给你 附:南艺研究生招生简章,其实你可以自己上南艺研究生处网页上找 南京艺术学院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08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0名。其中,艺术学20名、音乐学35名、美术学40名、设计艺术学45名,电影学20名,广播电视艺术学20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各专业招生数视招生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内网上报名。考生于2007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或(教育网),具体网址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于2007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到南京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同时进行专业报名。外地报名无效。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三、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3)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身份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 2、现场专业报名时,同等学力报考者均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1)报考理论性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篇;(2)报考音乐学演唱、演奏等各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的有关证明;(3)报考美术学专业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作品或省级以上参展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⑷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设计作品或被企业采用的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原件及有关证明。上述报考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3、(1)报考作曲、和声、复调、配器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不同形式的作品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2)报考计算机作曲技术、录音艺术、数字音频应用技术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作品(CD磁盘)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3)报考音乐传播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论文或影像作品一份。 4、报名费、专业考试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报考材料后,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十二月份寄发准考证、考试日程安排。考生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五、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详见《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试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④门课(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初试科目,第⑤门课(专业课)为复试科目,初试、复试成绩均记入总分。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满分值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所有科目的考试(初试、复试、面试)均在南京大学及本院连续进行。考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地点届时见准考证。因受考试方式所限,故外省市不设报名点和考点。 同等学力报考者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①艺术美学;②文学。参考书目为:《美学原理》(新排本),杨辛、甘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外文学教程》,季伏昆主编,辽宁美术出版社。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七、学制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八、录取基本原则 我院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与国家计划生录取标准相同。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籍。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056 联系人:嵇凤云 网址: 【公告】关于报名点和考点的说明! 报考南京艺术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广大考生请注意: 请在规定时间内(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或(教育网)), 务必选择江苏省南京大学报名点(选择其他报名点无效!),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11月10日-14日考生务必到南京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同时进行专业报名。由于艺术考试的特殊性,我院不接受异地报名! 所有科目的考试(初试、复试、面试)均在南京大学及本院连续进行,南京以外不设考点。考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地点届时见准考证。

南京艺术学院坐落于秦淮河畔、石头城下的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教育学府,以省内为主并面向全国招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华东艺术专科学校,由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12年创立)、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创立)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在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于1952年合并而成,址于无锡社桥。其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美术图画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会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梁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址于丁家桥。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专。 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学制改为四年,从而最终完成了该院的建制。1967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位于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地处南京市区西北部草场门北侧,毗邻江苏省电视发射塔。校园占地72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拥有景色秀丽的古林公园,建有目前国内一流、艺术院校中独一无二的专业音乐厅,建筑面积达5000 多平方米,造型别致,富丽堂皇,拥有808个座位,为我院师生和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艺术实践的舞台和欣赏高雅音乐的场所。新落成的4000多平方米教学实验楼,配置有美术、设计方面较完整而有特色的设备。建有全国技术领先、规模较大的电脑写生室,能容纳200多人的计算机中心,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完备的教学手段。并有与国际著名公司合作的计算机图形设计授权培训中心。南京艺术学院下设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留学生院、成人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教学单位。还设有艺术学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等十多个科研机构。按教育部备案、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25个本科专业,覆盖四个一级学科。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了近40个专业方向。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重点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点。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美术学、音乐学、工业设计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及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7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和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又获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校占地720余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8000余名,研究生在校人数700余名(含博士生)。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博士生导师26人,硕士生导师107余人。另聘请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0余名。学院图书馆现有专业藏书近30万册,并拥有大量国内外视听资料。学报《美术与设计》、《音乐与表演》为面向全国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全院师生在国内外获奖500余项,其中国际奖15项,国家(部)级奖 160余项,省级奖400余项。1990年以来,我院教师共出版学术著作百余部,发表学术论文 240多篇。南京艺术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以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已任,牢固树立教学质量的中心地位,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注重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府的征程上形成了独自的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培养经验,形成了较强的办学优势。2003 年,南京艺术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近年来,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 的教育理念,建立了“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学校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筹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南京艺术学院十分重视借鉴世界各国艺术教育的经验,积极开展各项对外交流活动。近年来,一大批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赴国外学习、举办画展,参加国际大赛等,提高了我院的国际知名度。相继与美国、日本、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正常的友好交流关系,并接待了众多的海外艺术界和教育界的朋友来校讲学、参观、交流等。自1912年刘海粟创办上海美术专科学校以来,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涌现了一大批业绩卓著的文化名人与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如刘海粟、黄宾虹、颜文梁、陈之佛、傅雷、滕固、谢海燕、黄友葵、俞剑华、程午加、刘汝醴、温肇桐、陈大羽、罗叔子等,他们不仅为中国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特殊的奉献,也为今天南京艺术学院的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江苏经济、文化大省的实力,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已经成为艺术教育学科比较齐全、各层次教学体系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备、在全国专业院校艺术教育中卓有影响的综合性教育学府。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全院师生员工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赢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良好结果,确立了在国内同类高校中的领先地位。国内兄弟院校领导、同行来访频繁,校际交流十分活跃。由我院倡导的全国省属综合艺术院校交流协作会议得到积极响应,取得显著成果。在国庆50周年庆典上,以我院为主设计的代表江苏参加国庆游行的彩车和由我院舞蹈专业学生担任的彩车舞蹈表演充分体现了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和教育文化大省的风范,受到江苏省人民政府的通令嘉奖。2000年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在南京举行之际,我院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充分展现了多方面的实力,赢得了极大的声誉。倡议并承办了全国艺术院校艺术歌曲创作比赛,获得圆满成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专程来音乐厅观看比赛获奖作品音乐会,李副总理对比赛和我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我院交响乐团、民乐团、青年实验舞蹈团都参加了"六艺节"开幕式及大型演出活动。历经百年沧桑,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历久而弥新。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将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办学理念,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培养“德艺双馨”艺术人才的办学特色,抓住机遇,不断创新,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我是09考生南艺在影视类应该排第5仅次于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在播音方面也是排第5仅次于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别的不太了解。。。。。总之南艺是所非常优秀的大学就是不要外省理科生。。。。。

回答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3、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 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四)、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 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专业论文要求高吗知乎

考南京艺术学院的要求,《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规定: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70米以上、女身高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3、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73米以上、女身高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75米以上、女身高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四)、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二、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一)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师范)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音乐统考专业(声乐、器乐)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对江苏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和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均达到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5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4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0+15)校考专业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5、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英国学习。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外[2017]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学校的通知》,我校为该项目院校之一,参与项目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四年制)”项目工艺美术专业,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8、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9、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20、在江苏省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1、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一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22、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 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必须按照江苏省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江苏省考试院 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如有与江苏省招生机构公布内容不同的,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二)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对口单招江苏省录取办法: 1、我校对口单招各专业均使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三)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外省录取办法: 1、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东、四川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具体招收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各省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 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音乐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音乐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和新疆音乐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13)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4)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15)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肯定的了,音乐学院是最好的,其次是艺术学院

南艺是百年名校,在全国艺术综合院校中,艺术专业设置最全,是众多艺考生的向往。但是,因竞争激烈、报考人数居高不下,南艺也是门考最高的院校之一,就文化课而言,已接近考生所在省的文理科一本线。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