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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中对招标文件的研究和应注意的问题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08:45:35

工程招标中对招标文件的研究和应注意的问题论文

一、发包方有不规范行为对每一个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来讲,发包方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建筑项目工程如果没有了发包方,就意味着此项工程也就不存在,更没有了招标工作。招标工作管理一定要从根本抓起,解决根源问题才能更好的促进招标工作的进行。目前为止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存在一些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发包方如果不能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流程,就会直接影响整个招标工作的进行,从而建筑工程的质量。二、承包方有不规范行为承包方是与发包方互相对立的存在,承包方在招标工作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承包方也就是工程施工工作进行的主体,是建筑工程尤为重要的一部分,承包方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实际质量以及消耗成本和经济效益。现阶段很多工程的承办方在招标时有不正当行为。三、缺少法律的限制法律可以很好地限制一些不正当行为造成的影响,但是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就是,缺乏相关的法律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标规范上面虽然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不规范行为的约束还是没有很大的力度,故在招标进行时还是会存在很多的不规范现象。要是不能很好的解决,就会带来很多的工程问题。不知道在哪里看招标信息,可以到火标招标网。

1、招标范围 明确招标范围是招投标工程内容、统一招投标计价范围的必要条件,也是建立公平竞争平台以及确定招标人同投标人(尤其是中标人)权利义务的基础。 描述招标范围时,需重点关注可能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并且有专业承包资质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包括土方的外运外购)、桩基工程、电梯、铝合金(塑钢)门窗、幕墙、二次装修、弱电及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设备安装、高压变配电、中央空调、热交换器等。 2、专业分包工程及其计价方式 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招标范围中是否存在招标人指定分包(也称另行发包或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如有,需明确其在本次招标中的计价方式。 一般情况下,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计价方式有两种,一是按统一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也称暂定工程费)计入报价,二是暂不计入报价。两种方式均须说明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的处理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当招标人明确了要对已经计入投标报价的专业工程在工程实施中另行发包给专业承包人,同时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计取了总承包服务费时,在招标文件中必须阐明承包人提供总包服务的范围和深度。 3、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相应计价方式 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招标范围中材料设备的采供方式。采供方式一般可简单的分为两类,一类是全部由投标人(承包人)采购供应,称为乙供,另一类是部分由招标人(发包人)采购供应,称为甲供。 除明确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式外,招标文件中还需明确招标范围内材料设备的计价方式。计价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统一暂定材料设备价,适用于甲供以及乙供但须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二是完全自主报价,适用于乙供材料设备,包括指定品牌及其他材料设备;三是暂不计入,适用于甲供材料设备。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文件中需要说明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的计价方式。 4、水电费的计价方式 传统的定额计价中,水电费结算须计算水电费的现行市场价同定额中的预算价的价差,清单计价模式下是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并据此进行结算,由于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为避免争议,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水电费由承包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提供方缴纳。 5、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情况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将产生一定影响,所以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按照财建[2004]369号文《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招标文件中需根据此规定明确预付款比例及支付时间,同时,明确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的时间、方式。 另需要注意的是,当投标报价中计入暂列金额和确定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时,按比例计算预付款时应明确计算基础的合同价款中包含或不包含这些金额。 6、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 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分两种,第一种是按时间(月,两月,季等)结算进度款,第二种是按阶段形象进度结算进度款,第二种方式需明确形象进度节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应符合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即"……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抛开抄袭。你至少切实参与实践几次招投标活动,再查些资料仔细分析分析。建议毕业论文不要写这样的题目,没有实践,写不好的。招标和投标也不一样,而且这两个问题有点大。你可以选择其中某一点展开观点分析。比如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设置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在实际投标中的应用问题;或者投标中报价的确定问题,方案的优化问题,等等。选择一点就够写一大堆了。

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 ,建筑工程竞争日益激烈 ,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也进入了规范化阶段。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是衡量一个企业的整体水平 ,包括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企业发展能力的标志。目前 ,随着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 (WTO) ,建筑工程投标文件也进入了与国际接轨的进程 制作投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中重要的环节。投标人在开标前可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最终投标人对招标的所有响应是通过投标文件进行反映的,用户选择谁或不选择谁都是要根据投标文件的情况作出决定的,废标中标与否都要在投标文件中找出相应的依据,所以应对投标文件给予足够的重视,力求递交的是一份内容上完整、实质上响应、价格上有竞争力、制作上精美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书 (2)营业执照 (3)投标一览表 (4)投标分项报价表 (5)货物说明一览表 (6)技术规格偏离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投标保证金 (9)法人代表授权书 (10)资格声明 (ll)银行资信证明 (12)制造商资格声明 (13)贸易公司资格声明 (1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15)证书 (16)售后服务说明 (17)备品备件清单 (18)随机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清单 (19)选购件清单 (20)培训计划 (21)制造记录 (22)各种注册证、许可证、认证 (23)产品样本资料 前不久,笔者趁同行开会之机,就苏北地区中小型建筑企业对工程项目投标情况进行一次座谈,发现中小型建筑企业发展数量较多、成长较快,对大型建筑物工程的分包承建、地方城市和集镇的建设作出了贡献。然而有些中小型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投标时,因投标文件内容空洞,严重缺乏针对性,丧失中标机会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就这一问题与中小型建筑企业做些探讨。 一、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和作用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包括招标须知,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特殊条款,价格条款、技术规范以及附件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这些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的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投标文件必须对这些条款作出响应。这就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文件,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不得遗漏或者回避招标文件中的问题,更不能提出任何附带条件。投标文件通常可分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 建设工程投标文件是招标人判断投标人是否真诚愿意参加投标并尽力获得中标的依据,也是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比较的对象,中标的投标文件还和招标文件一起成为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的法定根据,因此,投标人必须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二、存在针对性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其成因: 1、施工组织设计表述空洞、套话过多且马虎。有些投标文件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表述过于笼统,对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操作工序避而不谈,只是摘抄培训时老师讲解的通用条款或购置的演示盘上表述的一般内容。这是因为编制招标文件的预算员没有细仔领会投标项目工程结构的关键部位。有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全文抄袭他人,竟然连工程名称都没有改过来。有些投标人对实质性内容的"工期要求"认知不足,不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不管情况如何都不能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哪怕是一天也不许可:某县中教工住宅楼招标,在入围的7家投标企业竞标中,x企业的得分比另一家投标企业还高一分,有评标专家一开始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时,就提出:"x企业投标工期超过一天,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观点",并坚持到综合分值的结果出现。这一天是因为二月平应算29天,从2月1日到6月底实际天数是151天,而比招标文件规定的150天工期多一天,仅仅就这一天不能宽容吗?评标委员会7人意 见不一致,最后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4:3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被否决。 2、计价标准和套算程序不合规范。 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计价依据进行报价。不管哪一份招标文件都会十分清楚的指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套用的定额,如《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和《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1年),而有的人在编制价格文件时却套用了现行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费用定额,导致取费标准和套算程序错误,虽然报价、让利都适中,但就因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计价标准"这一实质性要求而被确认为无效标。这往往是制作投标文件的人手中资料缺乏或对招标文件的条款领会不透、不细所致。 3、提供类似的业绩资料不合要求。有些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工程业绩时,招标工程项目是框架结构而投标文件中反映的却是施工过砖混结构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八层类似工程而投标文件只反映施工过五层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4 米跨度工程而投标文件只提供16米跨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资料而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的工程资料都是不合要求的,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专家评标打分时,都是不会给分的,分值过低是不可能中标的;同时,招标人也不可能让没有施工过同类工程的中小型建筑企业承担施工任务的。说到底是因为投标人没有针对招标文件中反映的工程概况提供符合要求的真实资料,也就是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财务报表反映的矛盾较多。有些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企业近两年经本公司组织人员审计过的财务状况、 资金平衡和负债情况及下一年财务预测报表, 而不是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等法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资料,招标人不得不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因此引起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企业运行状况担忧、经济实力和诚信情况的怀疑。因为一年一度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都不重视或搞不了,只能说明是公司运转方面存在问题,就不会让这些建筑企业入围投标或中标的。 三、几点建议: 1、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性,尤其是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的编写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的人(如最好是工程造价编审资格的预算员),编制投标文件容易些。他能对招标文件的各个关键点进行过细的研究并能融会贯通的理解和领会,富有针对性的搜集资料和恰到好处的反映投标人的意愿。因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第一关就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核查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签署;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相符合,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计价标准、合同条件及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将被确认为无效标。 2、选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招标人规定的条件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员在项目施工中,起到关键的作用。 项目负责人是招标项目工程施工的组织者,也是中标企业管理和组织工程施工的代表,投标企业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资料必须充分说明有足够的能力、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利用自有的机构设备施工出合格的工程。 3、严把审查复核关。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件不放过一个环节,具体做到严把"五关"、注意"四点"和把握"三条"。即"五关"是:实质性内容排序关(就是把招标文件中的各方面关键点全部排列出来再编制投标文件),报价履约信誉关,重点、难点部位规范程序表述关,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关和工期进度质量关;注意"四点"是:工期不能超、业绩不能降、资质不能低、表述不能省;把握"三条"是:工程量清单不能改、套用定额和计算规程不能错、让利明细不能丢。 4、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千万不要弄虚作假。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提交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在仔细审查过程中,发现疑点的可以组织考察以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得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认可后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人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部门不仅网上予以公布,供其他招标人查阅,还应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论处: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 解决编制投标文件针对性问题是建筑企业自身生存、 发展和壮大的关键性问题之一。随着各地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加大,中小型建筑企业的发展空间很大,在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的形势下,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显得尤其重要,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记得采纳啊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

我这么多年参与工程,聊聊我个人看法,中国的招投标制度为民间投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投标陪标打保证金,时间短利息高,现在建筑公司为了能有机会拿到项目必须借贷投标,中标后还要缴履约保证金,往往一个建筑公司,中标项目不止一个,而且业主付款一般不及时,这样的情况就必须借高利投标,建筑企业的利润大部分被小贷公司赚取,甚至拖垮,大部分建筑企业现在都非常难熬,因为业主,政府拖欠工程款已是习惯,,,,,,投标还有各地备案制度,也是要缴备案金几十万到几百万都有,不备案不准许建筑企业投标,,,,,,这也增加招投标成本,,,,,,,还有就是开标流程,,,,需要所有公司到场代理人不行,要项目经理到场,甚至有些几十万的小工程也要法人到场,要知道他们都很忙,到场都需要成本的,浪费,,,,,,标书商务标,技术标,千篇一律,编织标书,多少人加班熬夜,,,最后不中标的标书被招标公司整车的拉去卖垃圾,,,,,,,评标,,,所谓的评标就是不符合业主意愿的,,,或者施工单位于评委有关系的,,,,想办法也让这家施工单位中标,,,,这里边方法就多了,中国招投标总体讲是四不像,失败的,期盼改革

从《招投标法》看三峡工程的规范招标  截止到2001年为止,三峡二期工程机电产品的重大国际招标工作已全部结束,二期工程的土建安装招标工作也已大部完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三期工程的招标工作正在逐步着手实施。   在三峡工程的招标项目中,中国三峡总公司以法律为依据,严格按照“三公”原则办事,积累了丰富的招标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招标成果。截止到2001年上半年,机电产品的平均节资率达到了8%,土建安装工程的节资率达到了3%。   现对照《招投标法》及配套措施的要求,简略记述《招投标法》实行以来三峡工程招标的具体做法以及一些体会。 1 概述   三峡工程自1994年12月开工以来,进展顺利。取得成果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三峡工程全面实施了业主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而在工程建设和机电产品的采购中严格实施招投标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对降低工程造价、提高供货质量和施工质量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实施以来,中国三峡总公司为进一步严格招标管理,成立了以中国三峡总公司领导为主任、三总师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标委员会,从招标立项到招标决策,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同时,明确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委托行使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中心的职能,在中国三峡总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承接三峡工程的建筑安装、机电设备、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的招标千作。仅2001年上半年,招标公司承担的招标项目占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项目的90%以上,有效地配合了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到2001年9月底为止,招标公司的招标项目总金额已达124亿元左右,国内招标项目有36个,国际招标项目有19个,涉及了设备、物资、材料、土建、安装、技术引进及技术转让等各个方面。在取得招标成果的同时,队伍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提高。 2 依法实施招标工作 1 招标方式的确定   为保证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利益,《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当项目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时,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如采用邀请招标,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由于三峡工程的特殊性,经上级部门认可,三峡工程的招标由项目法人 中国三峡总公司自行组织,招标方式的选择可自行决定。   中国三峡总公司认真贯彻和落实有关法律要求,招标委员会在项目审批上严格把关,除特殊专用项目或潜在投标人少的情况外,基本上都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如需调整,经招标委员会批准后才可实施。在招标项目的划分上做到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应招标的项目决不化整为零而规避招标。 2 评标专家的组织   《招投标法》对评标专家的规定比较严格,要求专家必须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且须为工作8年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这些要求对三峡工程这样招标项目比较多、招标业务比较繁忙的建设项目来说,对专家的人力资源的需求量很大。   尽管如此,中国三峡总公司为严格执法,在制定的《招标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并严格审查。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还明确要求聘请的外部专家比例必须达到总评标人数的30%~50%。保证外部专家参与评标的比例,是中国三峡总公司有效贯彻实施“三公”原则的最好体现。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要求,评标专家必须在国家行政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针对特殊情况,例如三峡工程这样规模在世界上数一数二、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的建设项目,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单很难满足工程的评标要求时,允许采用其他的聘用方式。   中国三峡总公司在专家的选择上,采取了审慎对待的态度,层层把关,最终由招标委员会对评标专家名单给予最终认可。 3 守纪要求   招标工作是否能取得成功,不光要有好的政策约束,好的制度管理,好的招标人,还要求有遵纪守法的投标人的配合。投标人是否能规范投标,也是一个招标项目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招投标法》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守法要求有明确的规定。   为使要求变成现实,招标公司在招标时,把对投标人的约束条款明确写入了招标文件。指出投标人如造成腐败或有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废止。不仅如此,在开标仪式上,每当唱标结束后,主持人都会当场宣读评标期间对投标人的各项纪律要求。明确除规定的联系渠道外,投标人不得与买方评标人员进行任何私下接触。一切问题书面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答复每一个投标人。   当评标专家进入评标现场后,招标组织者首先要求专家阅读的是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大纲对评标的各项规定。纪律要求及保密要求作为评标大纲附件,随评标大纲一起下发给每一名评标专家。有了守纪的各项措施保证,评标工作才能有序进行。 4 评标打分的相关措施   从三峡工程的实际出发,中国三峡总公司的招标基本上采用综合评价法。对定性评价部分要求评标专家根据个人经验打分后归纳形成。   为使评标专家能够充分行使专家的权利,不受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在评标大纲中,明确规定了任何人不得诱导专家,不得阻止专家发表个人意见。同时,为避免专家本人带有倾向性;意见,在评标细则中尽可能地细化评分标准,还在评标打分时要求采用实名制,由专家在每一张评价表格上如实填报自己的姓名,否则,其评标打分将被作为废票处理。这就使得每一名专家都必须认真地对待手中的评分表。 5 集体决策下的评标与定标   根据《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的规定,当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对各投标人按最终得分顺序依次排出投标人名次。为对决策负责,评标报告一般向招标委员会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根据评标报告意见,招标委员会组织成员会议讨论,确定最终中标人。重大招标项目报经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由于有这样严格的层层审核、评标定标经有关人员集体决定,并非听凭个人意见,中国三峡总公司的评标决标工作得以规范进行,保证了对每一个投标人的公平和公正。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 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二、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 ,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 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04年临安市共有 105 个公开招标项目,其中有 38 个项目为外地企业中标。 (七)、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临安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年至二年内在临安市建设市场的交易活动。 三、结论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在招投标法实施的过程中,确有一些难点问题既需认真对待,也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1 关于投标人不足3家需重新招标的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当开标后投标人未达到3家时,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当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只有3~4家时,招标人往往是处于很被动的地位。对届时投标人能否达到3家而忧心忡仲。最令人恼火的是开标时投标公司未满3家,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必须重新组织招标。而谁能保证第3家、第4家投标人在第 次招标未表示出兴趣的情况下,在再次招标中就一定会出现呢?在竞争对手稀少、潜在投标人相互知己知彼,明显感到参与竟标将处于劣势时,潜在投标人很有可能不会参与竞争。这种情况下,即使重复招标,也不一定有理想的结果出现。出现这样特殊情况的招标,应允许招标人当场宣布公开招标改为询价采购或直接采购,而各投标人的报价依然有效。因为此时的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是有竞争力的价格,可以达到业主招标的目的需要,同时又节省了因重复招标造成的社会成本的浪费。 2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判断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明确规定,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那么,究竟如何判断投标人的报价是低于自身成本的呢?   从机电设备供应商来说,要判别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自身成本,就要知道其成本构成。生产成本多少、人员成本多少、设备是否已进行更新改造、生产率水平高低、销售网络是否成熟、营销队伍是否精炼等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报价的最终形成。要得出厂商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结论是不容易的。   如果厂商有成熟的销售渠道,有高效的生产组织,有技术娴熟的一批优秀职工,有好的降低成本的手段,这一切都会促使成本的降低。那么,好的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低于甚至远低于其他投标者。特别对于非定型的大型成套设备的招投标,由于投标人的企业状况千差万别,也许报价的差异会相差很大。这时,怎能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不正常的报价呢?因此,在评标时,特别是机电产品等货物招标的评标,不应该轻易地将某个投标人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 关于招标过程中的行政监督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如评标过程中产生纠纷,投标人可向国家行政监督机构投诉。   招标过程中的监督十分重要。它是采购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招标的公正和有序进行,是为厂维护招投标者权益的一种手段。   行政监督机构应有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的手段并付诸实施。例如,中国三峡总公司为规范招标就设置了招标委员会,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在每一个评标委员会中设立评标监督人,由监察人员到场进行监督。   在招标结束的一段时间内,行政监督机构对招标项目应有一个回访期。在回访期内继续对招标项目进行跟踪抽查管理,这样才能有效地把握招投标活动。而目前《招投标法》的配套措施中,并未明确监督的具体实施措施。例如,监督力度应该如何;当事人应向监督机构的哪一个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监督机构将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处理;如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如何课以罚款;罚款由谁实施等等。这些问题如没有实质性的答案,只有对法律责任的原则性描述,监督工作就不可能真正到位。

招投标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

我这么多年参与工程,聊聊我个人看法,中国的招投标制度为民间投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投标陪标打保证金,时间短利息高,现在建筑公司为了能有机会拿到项目必须借贷投标,中标后还要缴履约保证金,往往一个建筑公司,中标项目不止一个,而且业主付款一般不及时,这样的情况就必须借高利投标,建筑企业的利润大部分被小贷公司赚取,甚至拖垮,大部分建筑企业现在都非常难熬,因为业主,政府拖欠工程款已是习惯,,,,,,投标还有各地备案制度,也是要缴备案金几十万到几百万都有,不备案不准许建筑企业投标,,,,,,这也增加招投标成本,,,,,,,还有就是开标流程,,,,需要所有公司到场代理人不行,要项目经理到场,甚至有些几十万的小工程也要法人到场,要知道他们都很忙,到场都需要成本的,浪费,,,,,,标书商务标,技术标,千篇一律,编织标书,多少人加班熬夜,,,最后不中标的标书被招标公司整车的拉去卖垃圾,,,,,,,评标,,,所谓的评标就是不符合业主意愿的,,,或者施工单位于评委有关系的,,,,想办法也让这家施工单位中标,,,,这里边方法就多了,中国招投标总体讲是四不像,失败的,期盼改革

抛开抄袭。你至少切实参与实践几次招投标活动,再查些资料仔细分析分析。建议毕业论文不要写这样的题目,没有实践,写不好的。招标和投标也不一样,而且这两个问题有点大。你可以选择其中某一点展开观点分析。比如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设置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在实际投标中的应用问题;或者投标中报价的确定问题,方案的优化问题,等等。选择一点就够写一大堆了。

一、发包方有不规范行为对每一个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来讲,发包方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建筑项目工程如果没有了发包方,就意味着此项工程也就不存在,更没有了招标工作。招标工作管理一定要从根本抓起,解决根源问题才能更好的促进招标工作的进行。目前为止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存在一些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发包方如果不能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流程,就会直接影响整个招标工作的进行,从而建筑工程的质量。二、承包方有不规范行为承包方是与发包方互相对立的存在,承包方在招标工作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承包方也就是工程施工工作进行的主体,是建筑工程尤为重要的一部分,承包方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实际质量以及消耗成本和经济效益。现阶段很多工程的承办方在招标时有不正当行为。三、缺少法律的限制法律可以很好地限制一些不正当行为造成的影响,但是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就是,缺乏相关的法律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标规范上面虽然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不规范行为的约束还是没有很大的力度,故在招标进行时还是会存在很多的不规范现象。要是不能很好的解决,就会带来很多的工程问题。不知道在哪里看招标信息,可以到火标招标网。

3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在招投标法实施的过程中,确有一些难点问题既需认真对待,也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1 关于投标人不足3家需重新招标的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当开标后投标人未达到3家时,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当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只有3~4家时,招标人往往是处于很被动的地位。对届时投标人能否达到3家而忧心忡仲。最令人恼火的是开标时投标公司未满3家,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必须重新组织招标。而谁能保证第3家、第4家投标人在第 次招标未表示出兴趣的情况下,在再次招标中就一定会出现呢?在竞争对手稀少、潜在投标人相互知己知彼,明显感到参与竟标将处于劣势时,潜在投标人很有可能不会参与竞争。这种情况下,即使重复招标,也不一定有理想的结果出现。出现这样特殊情况的招标,应允许招标人当场宣布公开招标改为询价采购或直接采购,而各投标人的报价依然有效。因为此时的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是有竞争力的价格,可以达到业主招标的目的需要,同时又节省了因重复招标造成的社会成本的浪费。 2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判断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明确规定,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那么,究竟如何判断投标人的报价是低于自身成本的呢?   从机电设备供应商来说,要判别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自身成本,就要知道其成本构成。生产成本多少、人员成本多少、设备是否已进行更新改造、生产率水平高低、销售网络是否成熟、营销队伍是否精炼等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报价的最终形成。要得出厂商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结论是不容易的。   如果厂商有成熟的销售渠道,有高效的生产组织,有技术娴熟的一批优秀职工,有好的降低成本的手段,这一切都会促使成本的降低。那么,好的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低于甚至远低于其他投标者。特别对于非定型的大型成套设备的招投标,由于投标人的企业状况千差万别,也许报价的差异会相差很大。这时,怎能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不正常的报价呢?因此,在评标时,特别是机电产品等货物招标的评标,不应该轻易地将某个投标人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 关于招标过程中的行政监督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如评标过程中产生纠纷,投标人可向国家行政监督机构投诉。   招标过程中的监督十分重要。它是采购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招标的公正和有序进行,是为厂维护招投标者权益的一种手段。   行政监督机构应有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的手段并付诸实施。例如,中国三峡总公司为规范招标就设置了招标委员会,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在每一个评标委员会中设立评标监督人,由监察人员到场进行监督。   在招标结束的一段时间内,行政监督机构对招标项目应有一个回访期。在回访期内继续对招标项目进行跟踪抽查管理,这样才能有效地把握招投标活动。而目前《招投标法》的配套措施中,并未明确监督的具体实施措施。例如,监督力度应该如何;当事人应向监督机构的哪一个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监督机构将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处理;如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如何课以罚款;罚款由谁实施等等。这些问题如没有实质性的答案,只有对法律责任的原则性描述,监督工作就不可能真正到位。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论文的研究

我这么多年参与工程,聊聊我个人看法,中国的招投标制度为民间投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投标陪标打保证金,时间短利息高,现在建筑公司为了能有机会拿到项目必须借贷投标,中标后还要缴履约保证金,往往一个建筑公司,中标项目不止一个,而且业主付款一般不及时,这样的情况就必须借高利投标,建筑企业的利润大部分被小贷公司赚取,甚至拖垮,大部分建筑企业现在都非常难熬,因为业主,政府拖欠工程款已是习惯,,,,,,投标还有各地备案制度,也是要缴备案金几十万到几百万都有,不备案不准许建筑企业投标,,,,,,这也增加招投标成本,,,,,,,还有就是开标流程,,,,需要所有公司到场代理人不行,要项目经理到场,甚至有些几十万的小工程也要法人到场,要知道他们都很忙,到场都需要成本的,浪费,,,,,,标书商务标,技术标,千篇一律,编织标书,多少人加班熬夜,,,最后不中标的标书被招标公司整车的拉去卖垃圾,,,,,,,评标,,,所谓的评标就是不符合业主意愿的,,,或者施工单位于评委有关系的,,,,想办法也让这家施工单位中标,,,,这里边方法就多了,中国招投标总体讲是四不像,失败的,期盼改革

抛开抄袭。你至少切实参与实践几次招投标活动,再查些资料仔细分析分析。建议毕业论文不要写这样的题目,没有实践,写不好的。招标和投标也不一样,而且这两个问题有点大。你可以选择其中某一点展开观点分析。比如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设置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在实际投标中的应用问题;或者投标中报价的确定问题,方案的优化问题,等等。选择一点就够写一大堆了。

1、着眼实际,查漏补缺,抓紧修订完善招投标法规的配套制度。要对现行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滞后于现实的抓紧修订,有明显漏洞的及时完善补充,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配套的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实行监管部门与实施部门职权分离,堵住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等漏洞。尽快研究制定新制度,修订完善老办法。2、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全程监管。立足现有体制,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监管”的原则,重新界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标办和招投标中心的职责并监督其严格履行,构建职责明晰、适应招投标市场发展要求的领导、监管和操作机构管理体制。以招标方式的选择、资格审查和评标为切入点,以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项目为重点,加强全程监督,明确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责任,把单纯监督执法拓展到立项、履约、验收、审计等各个阶段。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把招投标活动的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下,便于社会监督。 3、发展问题,果断处置,建立招投标举报投诉和快速干预机制。相关案件在招投标期间未引起重视或被举报,工程竣工后很难获取直接线索。要健全举报投诉机构,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构建部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对实名举报的有价值线索,及时受理,认真调查。

建设工程招投标论文课题研究的重要性和意义

怎么写开题报告呢?  首先要把在准备工作当中搜集的资料整理出来,包括课题名称、课题内容、课题的理论依据、参加人员、组织安排和分工、大概需要的时间、经费的估算等等。  第一是标题的拟定。课题在准备工作中已经确立了,所以开题报告的标题是不成问题的,把你研究的课题直接写上就行了。比如我曾指导过一组同学对伦教的文化诸如“伦教糕”、伦教木工机械、伦教文物等进行研究,拟定的标题就是“伦教文化研究”。  第二就是内容的撰写。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比如我曾指导的一个课题“伦教文化研究”,背景说明部分里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伦教作为珠江三角洲一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她的文化发展怎么样,有哪些成就,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有哪些还要改进的。当然背景所叙述的内容还有很多,既可以是社会背景,也可以是自然背景。关键在于我们所确定的课题是什么。  二、课题研究的内容。课题研究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我们的课题要研究的是什么。比如我校黄姝老师的指导的课题“佛山新八景”,课题研究的内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为重点,考察佛山历史文化沉淀的昨天、今天、明天,结合佛山经济发展的趋势,拟定开发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气象的文化旅游的可行性报告及开发方案。”  三、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课题研究的目的,应该叙述自己在这次研究中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比如我校叶少珍老师指导的“重走长征路”研究课题,在其研究目标一栏中就是这样叙述的:  1、通过再现长征历程,追忆红军战士的丰功伟绩,对长征概况、长征途中遇到了哪些艰难险阻、什么是长征精神,有更深刻的了解和感悟。  2、通过小组同学间的分工合作、交流、展示、解说,培养合作参与精神和自我展示能力。  3、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的信息技术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信息素养。  四、课题研究的方法。  在“课题研究的方法”这一部分,应该提出本课题组关于解决本课题问题的门路或者说程序等。一般来说,研究性学习的课题研究方法有:实地调查考察法(通过组织学生到所研究的处所实地调查,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根据本课题的情况和自己要了解的内容设置一些问题,以问卷的形式向相关人员调查的方法)、人物采访法(直接向有关人员采访,以掌握第一手材料的方法)、文献法(通过查阅各类资料、图表等,分析、比较得出结论)等等。在课题研究中,应该根据自己课题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课题研究方法,不一定面面俱到,只要实用就行。  五、课题研究的步骤。  课题研究的步骤,当然就是说本课题准备通过哪几步程序来达到研究的目的。所以在这一部分里应该着重思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课题大概准备分几步来完成。一般来说课题研究的基本步骤不外乎是以下几个方面:准备阶段、查阅资料阶段、实地考察阶段、问卷调查阶段、采访阶段、资料的分析整理阶段、对本课题的总结与反思阶段等。

工程造价论文: 浅谈如何形成投标报价 【摘 要】目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日趋规范化和法制化,投标已成为施工企业市场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形成过程,探讨合理科学的确定投标报价的方法,以便适应目前招投标市场的变化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颁布和实施后,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日趋规范化和法制化。时至今日,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均需通过招投标方式承发包,投标已成为施工企业市场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投标报价则是招投标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投标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建设工程的价格构成复杂,费用繁多,计算困难,在管理过程中又存在许多可变的、人为的以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因此,研究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形成过程,探讨合理科学的确定投标报价的方法,以便适应目前招投标市场的变化是非常必要的。在此,笔者提出以下意见供参考。 准确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报价的第一步最关键的基础工作。在招投标期间大多是初设图纸,仅据此要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确有一定难度,而一般招标文件明确,工程量不足部分根据经验酌定,这给所有投标单位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不仅仅是按图报价,平时就应注意收集、整理、归纳一些相关资料,以便随时调用。有图纸的,一定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准确计量,没有图纸的,应据平时积累的相关资料推测,坚决杜绝脑袋式的瞎编滥造,力求编出准确合理的工程量清单,为报价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 随着招投标市场的日趋规范,招标单位开始采用国际通用的竞争性招投标方式,向投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有效避免了由于各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理解图纸的差异造成工程量相差甚远,从而导致报价的的悬殊,不便于横向比较,难于评标定标。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充分体现了价格的实质,为施工企业创造了一个平等竞争的报价环境,符合商品交换的等价原则。 准确合理运用现有定额计价 投标报价的第二步是最重要的中心环节,即是根据现有定额作概(预)算,据编好的工程量清单组价,这里一定要讲究对号入座、量体裁衣。工程定额是被大家公认的编制依据,且具有法令性、普遍性,所以在编制过程中就应遵循其编制原则,尽量做到一致、准确,当然,任何定额也不可能包罗万象,有时需“估价”,有时需借用其他子目,有时需调整子目及建立补充定额等等,这就应凭经验合理计价。既不能高估冒算,也不能低估少算,一定要掌握好这个“度”。 对于安装项目来说,设备费和未计价材料占有工程造价的绝大部分,投资方一般都要自己控制这部分大宗物资的采购,而那些品种繁杂、价值不大的物资才由施工单位承包。这里有一个承包范围细化的问题,一定要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弄清报价范围及程度,力争公平客观体现工程承包价值。 认真分析主要材料价差 为了计价方便,各行业都有自订的《装置性材料价格》,而主材是工程造价中最活跃的部分,价格变动频繁,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鉴于此,一定要做价差分析,将预算价与市场价详细统计比较,结合工程总量计算正负价差,然后计入总价,真实反映实际造价。有时为了直观,主材直接采用市场价计价,这样就省去了复杂的价差分析,从操作角度看,简便而且实用。我们认为这样计价既直观又方便,是应该提倡的一种方式。 目前主材信息并不十分通畅,地方一季度发布一次的信息价太慢,且种类有限,品种以土建居多,安装品种太少。了解价格最直接的方式是找熟悉厂家咨询,但需要大量时间,信息费用又高,且咨询面非常有限。为了适应当前招投标市场的有序发展,建立一个快捷方便、品种齐全的建材信息网是必须的,虽然现在已建立了一定的信息网络,但仍是不够的。这要靠全社会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寻找工程特殊点 建筑产品的显著特点是具有单一性,任何一个建筑产品都找不到跟它一模一样的工程,既便是规模大小及程度完全一样,也因建设地点各异、时间不同而导致价格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在投标报价期间,充分考虑本工程的一些特殊点,找出其个性,报价有的放矢。比如,一些技改项目工程,一般都是在原厂址施工,场地狭小,势必增加材料的二次搬运费,与生产同时进行,势必产生降效费,还有那些拆除的旧材料有些是可以再利用的,这又降低了材料购置费等等。 这些可以预见的施工情况考虑得愈充分,报价就愈客观准确。愈接近实际价值,企业所担风险就可降低到最低程度。 准确把握信息 现阶段的招投标市场,还远远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开、公正”,政府还没有完全退出市场,行政干预招投标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是市场经济改革的过渡时期,是最困难的时期,企业要生存要发展,不能脱离社会实际而空谈改革理想。怎样才能在现有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呢? 我们认为,合理确定投标报价,还要依赖于――信息的畅通,这是一个企业全方位综合能力的体现,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具体地说,就是要弄清投资主体及建设单位的真实意图,报价能“投其所好”、恰如其分,过高肯定没戏,过低一样出局,这就要灵活科学掌握这个“度”,一定要适中,“甘居中游,稳操胜券”。 综合平衡,合理取费 投标报价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过去那种单一严谨的计价方式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首当其冲的是取费项目和取费标准。我们历来是遵循行业“预规”计取,而现在已逐步过渡为行业指导性和参考性,势必给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全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测算出各种费用。各企业对这一块的竞争尤为激烈,取哪些项目以及取多少,这里有个综合平衡问题,是企业对自身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只有管理水平高超的企业才可能占上风。 选择合理的投标策略 投标策略是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的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投标策略作为投标取胜的方式、手段和艺术,贯穿于投标竞争的始终,内容十分丰富。下面几种是我们常利用的: (1)不平衡报价法,这一方法是指当工程项目的总报价基本确定后中,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又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收益。主要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可适当提高。②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③设计图纸不明确,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④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 (2)多方案报价法。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可以按多方案报价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某某条款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以更可能中标。 (3)增加建议方案。这种方法适用于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出建议方案时。投标者抓住这个机会,可以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合理的方案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但要注意对原招标方案一定也要报价。还有就是还有就是方案不要写得太具体,要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并且方案一定要成熟,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4)无利润算标。缺乏竞争的承包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用此方法,如下条件可以采用。①有可能在得标后,将大部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一些分包商;②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③较长时期内,承包商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如果再不得标,就难以维持生存,因此,虽然本工程无利可图,只要能有一定的管理费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就可设法渡过暂时的困难,以图将来东山再起。 每个投标报价都应围绕投标策略定价,有时微利报价,有时保本报价,也有时为了占领市场而亏本报价,虽然方式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保存企业实力,使之能安全顺利通过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渡时期,以求企业的长足发展。

招投标, 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最明显的作用:可以通过招投标,来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再就是合适的施工价格。使工程施工能够在正确的预定轨道上进行。

目的:是优秀的施工组织可以节省人力,工时等等。意义:可以结合具体的实例,说明因为组织不力,给施工带来的麻烦,例如超过工期而没完工,给甲方与承包单位造成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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