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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文化历史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06 07:12:26

中国法治文化历史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怎么写

学术堂分两步介绍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怎么写:  1、研究背景  研究背景即提出问题,阐述研究该课题的原因。研究背景包括理论背景和现实需要。还要综述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研究的现状:①人家在研究什么、研究到什么程度?②找出你想研究而别人还没有做的问题。③他人已做过,你认为做得不够(或有缺陷),提出完善的想法或措施。④别人已做过,你重做实验来验证。  2、目的意义  目的意义是指通过该课题研究将解决什么问题(或得到什么结论),而这一问题的解决(或结论的得出)有什么意义。有时将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合二为一。

论文选题背景可以按照模板来写,包括这三大内容即可:论文研究背景,选题的意义与价值,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一、论文研究背景论文研究背景的写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社会大环境如何【可利用国家数据网站发布的数据做支撑】行业环境如何【可以利用行业报告做支撑】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论述】二、选题的意义与价值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如下:理论方面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实践方面主要包括:(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三、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写意义的时候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  可以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也可以不细分,把目的和意义和在一起写,总之突出你观点的新颖和重要性即可  建议可以从这两点来叙述,不过要根据自己的选题,不要生搬硬套:   (你的选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也就是说研究领域中一个新颖有意义的课题,被前人所忽略的   前人有研究过,或者说阐述过但是没有阐述论证的足够全面,你加以丰满,或者驳斥前人的观点,  总之,意义和目的一定要叙述的清晰并且是有一定新意的  其次注意自己所使用的理论,你是用什么理论证明你的观点  也要叙述清楚,否则难以有说服力  在做文献综述和国内外研究水平的评价等等也要有翔实的根据  这样才能衬托出你的选题的意义所在。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  主要内容包括:  (1) 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 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  (2)通过分析本地(校) 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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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文化历史论文选题背景和意义怎么写

学术堂分两步介绍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怎么写:  1、研究背景  研究背景即提出问题,阐述研究该课题的原因。研究背景包括理论背景和现实需要。还要综述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研究的现状:①人家在研究什么、研究到什么程度?②找出你想研究而别人还没有做的问题。③他人已做过,你认为做得不够(或有缺陷),提出完善的想法或措施。④别人已做过,你重做实验来验证。  2、目的意义  目的意义是指通过该课题研究将解决什么问题(或得到什么结论),而这一问题的解决(或结论的得出)有什么意义。有时将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合二为一。

论文选题背景可以按照模板来写,包括这三大内容即可:论文研究背景,选题的意义与价值,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一、论文研究背景论文研究背景的写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社会大环境如何【可利用国家数据网站发布的数据做支撑】行业环境如何【可以利用行业报告做支撑】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论述】二、选题的意义与价值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如下:理论方面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实践方面主要包括:(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三、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写意义的时候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  可以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也可以不细分,把目的和意义和在一起写,总之突出你观点的新颖和重要性即可  建议可以从这两点来叙述,不过要根据自己的选题,不要生搬硬套:   (你的选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也就是说研究领域中一个新颖有意义的课题,被前人所忽略的   前人有研究过,或者说阐述过但是没有阐述论证的足够全面,你加以丰满,或者驳斥前人的观点,  总之,意义和目的一定要叙述的清晰并且是有一定新意的  其次注意自己所使用的理论,你是用什么理论证明你的观点  也要叙述清楚,否则难以有说服力  在做文献综述和国内外研究水平的评价等等也要有翔实的根据  这样才能衬托出你的选题的意义所在。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  主要内容包括:  (1) 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 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  (2)通过分析本地(校) 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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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历史文化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怎么写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选题背景就是写一些关于论文题目的研究情况,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值不值得研究等问题,论文选题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写作点:  交代社会大环境  再交代这个行业的大环境  再交代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论文选题背景写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  本部分是要点出为什么要写本篇论文的问题,也就是写作的意图、缘由。意义与价值如果能区分开,就分开论述;如果不能,就合在一起说明。一般而言,主要从2个大的方面去写。一是理论意义与价值;二是实践意义与价值。  理论意义与价值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实践意义与价值  主要包括:  (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二、 研究综述研究  综述是梳理前人在本课题相关领域内所做的工作和尚存的知识空白,目的是为了确定自己论文写作的理由。  一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表述:  要写明本选题相关领域内研究对象的简要历史回顾。如历史由来、目前现状、未来发展趋势。  要做国内外情况的横向比较。  要对这些研究作出自己的评价。  本部分的内容也可以将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中的内容加工后完成。在论文中,研究综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缺少分析评价。有的只是开列出了别人研究的论着,没有任何分析,以开列篇目代替自己的综述。  综述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论述的资料有一定的数量  研究所论述的内容相对集中  研究的系统而全面性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整理  三、选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  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历史性意义  实践意义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  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  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通常把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具有四大特点:①学术性 ②科学性 ③创造性 ④理论性一、学术性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二、科学性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三、创造性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 唯物主义和 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四、理论性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  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发表论文审核时间  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开题报告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开题报告 学生: 一、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2、 现实意义 二、 论文综述 1、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 国内研究的综述 4、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 论文提纲 前言、 一、 1、 2、 3、 ?????? ?????? 二、 1、 2、 3、 ?????? ?????? 三、 1、 2、 3、 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一、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预期的结果 六、进度安排

选题的背景和价值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民不仅在数量上大幅增长,结构也不断的优化。互联网作为网民权利、利益表达的新渠道,致使网络事件风起云涌,但是我们的政府在态度和机制上表现不足。在政府建立的各种网络民意通道也存在着各种现实的问题,致使网络民意向政府表达的内部通道不畅。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网络民意和公共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就有了理论和现实的价值。2互联网发展迅速从1986年高能物理所ALEPH组从北京给斯坦伯格(JackSteinberger)发出的第一份电子邮件到1994年中国被允许加入互联网,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可谓迅速。截至2012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3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为9%}其中手机网民规模为88亿,网民数量全球第一。在IP地址方面,也仅仅次于美国和巴西。①同时,以用户参与为本质的W0,以其开放性、真实性、自组织性、聚合性等特性也为互联网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互联网正以蓬勃的发展之势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互联网的时代己然到来。3网民结构优化除了网民数量在逐渐扩大以外,网民的结构也在不断的优化。网民的年龄结构逐步向中年和老年人转移,网民意见的理性表达有了提升;网民的高学历结构渐趋稳ice`,大专及以下学历稳占网民比例的l/5以上,网民意见的知识性得到了保障;网民的职业结构方面,学生群体呈现连年下降的趋势,变得更加丰富、合理;城乡结构方面,农村网民的规模逐渐上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这一比例一也将进一步的改善。总之,网民结构的优化,为网民V"见的真实性、了一眨表性私!独立性的表达奠定了基础。

韩国历史文化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卫氏朝鲜灭亡后,在朝鲜半岛南部出现马韩、辰韩、弁韩三个小部落,合称“三韩”。马韩是三韩中最大的一个,后被百济统一。公元前57年辰韩发展为新罗。弁韩发展为伽倻,公元6世纪被新罗吞并。马韩应该与中国西周的韩国被灭后,逃亡的野人迁到半岛有关,即《韩奕》“王赐韩侯,其追(同“秽”)其貊”中的秽貊,马韩就是貊韩(音转)。 韩半岛学者单方面称高句丽、新罗、百济并存时期为朝鲜“三国时代”。 新罗开始与唐朝结盟对付百济和高句丽。公元660年,唐朝联合新罗灭亡百济,次年进攻高句丽,久围其国都不下而返。公元668年,唐高宗再次出兵,最终于当年9月攻克其国都(今平壤),分其境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一百县,在其首都故地设立了安东都护府,辖境东起日本海,西至辽河,北到松花江流域,南到朝鲜半岛的汉江流域;在朝鲜半岛西南部设立了熊津、马韩、东明、金涟、德安五都护府,后合并为熊津都护府(今公州)。高句丽灭亡后,其后裔大部分被唐朝迁入中原,逐步与中原民族融合,小部分融入周围各民族之中,王族绝嗣。其所辖疆域起初完全由唐朝接收。670至676年唐朝新罗战争后,新罗复为唐朝附属国。685年,新罗占领百济故地和原高句丽大同江以南小部分领土,统一朝鲜半岛大同江以南地区,定都庆州,效仿唐朝的国家制度进行统治。 统一新罗朝鲜半岛历史上第一个统一民族国家,是现代韩国,朝鲜的祖先,文化根基。735年,新罗将北部疆界扩展到清川江沿岸。新罗时期,韩国农业、手工业都有较大的发展,对外贸易繁荣,和唐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异常频繁。新罗僧人慧超曾泛海前往印度和东南亚诸国。新罗于935年被高丽所灭,新罗时代结束。 9世纪新罗国力衰弱,各地农民起义不断。900年,农民出身的起义军将领甄萱称王,建立后百济,定都光州。901年,新罗贵族弓裔称王,建立后高句丽,定都开城。904年改国号为“摩震”,905年迁都铁圆,911年又改国号为“泰封”。至此,新罗、后百济、后高句丽被韩半岛国家单方面称为朝鲜“后三国时代”。 918年,后高句丽建立者弓裔的部将王建(祖籍中国长淮大族)被下属拥立为王,迁都至自己的家乡今开城,改国号为“高丽”。935年,灭新罗;936年,灭后百济,建立高丽王朝。993年被契丹击败,被迫断绝和宋朝的关系,向契丹称臣。辽代,高丽已将领土北界由新罗时的大同江向北扩张至清川江中上游至鸭绿江下游一带,疆域远超新罗。1127年被迫臣服金国。在抵御契丹和金国期间,军人势力大增,1170年和1173年,以武将郑仲夫为首,发生两次政变,政变军人废立国王,大杀贵族文官,最终建立了武将崔忠献挟持国王的“都房”政权。1231年蒙古军进攻高丽,1258年崔氏政权垮台,国王投降,元朝建立后,高丽成为元朝的内属国,后被改为元朝的一个行省,即征东行省。直到元末1356年,高丽恭愍王才重新掌握统治权。韩国的英文名称“Korea”便是由高丽转音而来。 1388年,高丽国王派都统使李成桂进攻辽东,李成桂则早已决心发动政变。他从鸭绿江边威化岛回兵占领首都开城并发动政变(威化岛回军)。1392年,废黜高丽国王,自立为王,并改国号为朝鲜,定都汉阳(今韩国首尔),史称李氏朝鲜。后来的李氏朝鲜继续长期是中国各王朝的附属国。李氏朝鲜实行推崇儒学、排斥佛教的政策。对中国采取事大主义。从1416年至1449年,朝鲜在鸭绿江东岸地区设置“西北四郡”,在图们江南岸地区设置“东北六镇”,将一部分建州女真驱赶到了中国境内(其中包括努尔哈赤的祖先猛哥帖木耳)。1592年,日本的丰臣秀吉派兵16万第一次侵入朝鲜,一个月内占领汉阳(今首尔)和平壤。朝鲜国王李昖仓皇逃亡中朝边境今朝鲜新义州。李昖屡次遣使向宗主国明朝求援,明朝派军对日作战。1593年,明日开始议和。1597年,日本的丰臣秀吉再派水陆两军约17万人第二次侵入朝鲜,经朝鲜求援,明朝再援朝鲜。1598年,日军被击退。朝鲜史称“壬辰倭乱”,中国称“万历朝鲜战争”。1618年,明朝和后金作战,朝鲜派兵协助明朝。1623年,朝鲜内部政变,擅自废黜国王李珲。大明登莱巡抚袁可立严辞主张“待中国更立”。1636年,后金攻占朝鲜全境,朝鲜国王李倧投降,改向后金朝贡,成为清朝的附属国。1863年,朝鲜哲宗死后无嗣,由王族李昰应之子李熙即位,史称朝鲜高宗,李昰应以“大院君”摄政,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加强中央集权,抑制地方封建势力,对外闭关锁国,放火烧毁进入朝鲜抢劫的美国军舰,并多次击退美国军舰的进攻,击毁三艘美国军舰。1873年,高宗成年亲政,大院君停止摄政,闵妃外戚集团掌权。1876年,日本军舰进入汉江口,迫使朝鲜签定不平等的《江华条约》,叩开了朝鲜国门。1882年,由于闵妃外戚闵谦镐克扣军饷,朝鲜改革派在日本政党协助下,策动了壬午兵变。兵变中起义士兵杀死日本公使馆官员,攻入王宫。闵妃化装成宫女逃走,大院君重新掌政。在闵妃请求下,清朝派吴长庆率三千兵入朝鲜镇压兵变,囚禁大院君,闵妃外戚集团重新掌权。从此日本亦在朝鲜驻军。朝鲜贵族分化成要求改革的“开化派”和以闵妃为首的“守旧派”。1884年12月4日,开化派和日本公使一起策划,依靠日本军队发动政变,杀死守旧派官员,宣布和清政府断绝关系,即为“甲申政变”。袁世凯统率的清军应守旧派要求,于6日开进王宫,击败日军,杀死开化派首领,部分开化派首领逃往日本,守旧派重新掌权。1894年,朝鲜爆发东学党之乱,朝鲜朝廷无力镇压,于是请求中国军队入境镇压。6月6日清军在牙山登陆,日本军队也以此为借口趁机于7月6日在仁川登陆,并发动壬午事变,占领汉阳,强迫朝鲜签定《济物浦条约》,并且组织亲日政府平息内乱。随后日本军队袭击驻朝鲜的中国军队,挑起了中日甲午战争。1895年4月,中日甲午战争清朝战败,签订《马关条约》,日本控制下的朝鲜政府宣布终止与清朝的宗藩关系。1896年,朝鲜高宗在俄国的支持下,“升级”为大韩帝国,从此李氏朝鲜改国号为“韩”。1904年,日俄战争俄国战败,朝鲜政权彻底被日本控制。1905年,签订《乙巳保护条约》,朝鲜成为日本的“保护国”,日本的势力控制整个半岛。1906年,日本在朝鲜设立日本派出的“统监”政权。1907年,日本强迫高宗退位,由皇太子继位,即朝鲜纯宗。1909年,日本第一任驻朝统监伊藤博文在哈尔滨被朝鲜爱国志士安重根刺杀。 1910年8月,日本迫使大韩帝国签定《日韩合并条约》,正式吞并朝鲜半岛,设立朝鲜总督府,进行殖民统治。日本将大韩帝国王室封为日本贵族,逼迫李熙退位,拥立李拓。1919年3月1日,因日本禁止在学校内使用朝鲜语,朝鲜半岛展开大规模反抗活动。柳宽顺等青年学生在汉城(今首尔)钟路区的塔洞公园发表“三一独立宣言”,并把独立宣言传遍全国。这些独立活动唤起人民的反抗意识,民众冲击各地的日本警察机关,而引致日本警察的暴力镇压。史称“三一运动”。同年,朝鲜独立运动领导人先后在海参崴、上海、汉城成立临时政府。最后,三处临时政府合并于上海“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临时政府获得孙中山领导的护法政府以及法国、波兰等国的承认。1937年11月上海沦陷后,临时政府几次迁移,最终于1940年9月迁至当时中华民国的战时首都重庆。此时,中国重庆成为两个国家的首都,分别为中华民国战时首都和大韩民国临时首都。在中国政府帮助下,朝鲜复国运动人士在中国成立“韩国光复军”和“朝鲜义勇队”。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临时政府于12月9日向日本宣战。1942年5月15日,中国军事委员会决定将两支武装合并为韩国光复军,交由临时政府直接统辖。1945年11月23日,大韩民国临时政府迁回国内,光复军也于次年返国。 1945年9月2日,根据盟国协议,盟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在第一号指令中,以北纬38度线为界作为美苏两国军队分别受理驻朝日军的投降事宜和对日开展军事活动的临时分界线,以北为驻朝苏军受降区,以南为美军受降区。日本投降后,美、苏军队分别进驻三八线南北地区。1948年8月和9月,朝鲜半岛南北地区先后成立韩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10月,苏联把三八线以北的行政权移交朝鲜人民,到12月苏军全部撤离。半年以后,美军也宣布从南部撤军,但留下了文官和“军事顾问团”。当时朝鲜半岛总人口为3000万人,三八线以南人口约2100万,三八线以北为900万人口,北南双方各占面积为朝鲜半岛总面积的56%和44%。1950年6月25日历时3年的朝鲜战争爆发。27日,美国正式参战。至8月中旬,朝鲜人民军将美韩军驱至釜山一隅,攻占了韩国90%的土地。9月15日,联合国军在朝鲜半岛西海岸仁川港登陆,开始大举北犯。中国人民志愿军于10月25日赴朝,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把敌军从鸭绿江边逐回三八线附近,1951年7月10日美国政府被迫同意在开城举行停战谈判,并于1953年7月27日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 1960年4月19日,李承晚政权被人民推翻,成立以张勉为首的民主党政府,旋于1961年5月被朴正熙集团的军事政变推翻。朴正熙上台后,以军人政权为基础,实行军事独裁。朴正熙自1963年12月以后,连任第5~9届总统,把持韩国政权达16年之久。他无情镇压在野党和工人、学生运动,经济上采取依赖外资、外援、外债,进口原材料和技术、出口产品的方针,同时发起“新村运动”,使韩国经济全面腾飞,被称为“汉江奇迹”,因而跻身“亚洲四小龙”。 1979年,朴正熙被韩国情报部部长金载圭开枪刺杀后,全斗焕夺权,1980年5月,他下令镇压光州的民主运动,打死207个学生和市民,酿成了震惊世界的“光州惨案”。全斗焕建议举行南北首脑会谈,均遭金日成拒绝,不但如此,全斗焕差点还被朝鲜暗杀身亡(仰光事件),双方就1988年汉城奥运会之协商破裂,尤其是大韩航空858号班机空难,使举行南北首脑会谈的秘密协议,成为一纸空文。1987年全斗焕在人民的反抗和美国的压力下被迫辞职,并遭到审判。同年12月17日,韩国开始第一次总统直选,卢泰愚在大选中获胜,当选为总统。2015年02月17日,韩国小规模内阁改组。 2015年3月27日,韩国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2015年10月28日,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自2016年至2018年。

更好的了解世界文化。学习韩国近现代史的目的和意义古人云,读史明智,这是说学习正确的、客观的历史有助于我们清醒、明确地认识世界。

开题报告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开题报告 学生: 一、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2、 现实意义 二、 论文综述 1、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 国内研究的综述 4、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 论文提纲 前言、 一、 1、 2、 3、 ?????? ?????? 二、 1、 2、 3、 ?????? ?????? 三、 1、 2、 3、 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一、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预期的结果 六、进度安排

中国法治文化历史论文选题方向及意义怎么写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目标以来,党中央就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标志着我们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我们要深刻领会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积极探索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探索、积累经验。   一、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意义   建设法治中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在中国的推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治是保障公民权利奠基石   法治以维护公民权利为宗旨,以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为要义。法治不仅要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而且要维护公民的各项民事权利。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实中各种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只有有法必依,坚持公正司法、规范行政行为,让政府真正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公民权利不受侵犯。   (二)法治是市场经济的护航员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主体需要法律确定其地位,保障其权利;市场经济的各种活动需要法律来规范,各种矛盾需要法律来解决;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需要法律来确认;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离不开法律作用的充分发挥。没有法律和法治,就没有市场经济。确立了法治国家的目标,有利于全社会名正言顺地开展法制和法治建设,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   (三)法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   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任务艰巨。在此背景下,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尤为紧迫和必要。在此方面,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四)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实践中出现的分配不公、劳动者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因行政权力产生的“暴利”、利用垄断地位产生的“暴富”等问题,其重要原因就在于规则的缺失或者是对现有规则的漠视。社会公平是人们所追求的理想目标,而公平正义只有通过法治的途径才能实现。   (五)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助推器   仅仅是GDP的提升并不等于民富国强,中华民族的复兴、国力的富强,人权得到尊重,人民享受着良好的治安、优美的环境和健康的饮食的“中国梦”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把法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   二、我们需要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中国   建设法治中国,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决不是一句时髦的口号,而是有着十分丰富内涵的真实目标。择其要者,下列三个特征构成了法治中国最基本的要素。   我们要建设的法治中国,是宪法法律具有最高地位和最大权威的中国。这是法治中国最典型的特征。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我们要建设的法治中国,是全体公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中国。这是法治中国最坚实的根基。建设法治中国,应当让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成为全社会奉行的基本准则,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得到严格落实,让人权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让每一个人都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我们要建设的法治中国,是政治清明、经济富强、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中国。这是法治中国最重要的使命。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建设法治国家就是要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让人民民主更加充分和健全,让经济发展更加健康和有序,让社会运行更加稳定和和谐,让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让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中国与法治中国相伴而行。   三、我们应当怎样建设法治中国   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堪称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的指南针。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点有六:   (一)高层领导的政治决断和信心   任何权力规范和约束都应该也只能是自上而下进行。政治家要有倡导和推行法治的决心和信念,运用足够的政治智慧,能够厉行法治、自我限权、带头守法。(二)着眼科学民主立法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我们立法建制,最根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切实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于每一部法律法规制定的全过程。要使立法真正符合人民意愿,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认真倾听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广泛集中民智、汇聚民意。要使立法真正立足客观实际,从改革发展稳定最突出的矛盾入手,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研究和决定该立哪些法、怎样立,该制定哪些制度、怎样制定。要使立法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增强每一部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着眼保障法律有效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因此,我们要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一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职权,确保各国家机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四是要改革现在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一套以法治为重要指标体系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即“法治GDP”,保证法律的实施。地方政府领导干得好不好,能不能得到重用提拔,关键要看他是不是有法律意识,是不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旦建立起法治作为重要指标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法律的实施就有了保障,法治中国建设才会更加顺畅。  (四)着眼保障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反映社会的文明程度,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保障。要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推进司法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树立司法独立理念   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现在如何认识我国的司法独立,学术界争论颇多。有的主张西化式独立,有的主张逐步独立等等。笔者认为,在当前不能离开我国的政治制度去谈独立,而要符合我国的国情。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司法独立的关系。必须明确党对司法的领导主要体现为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而并非是具体业务和工作的代办与干预。二是规范和完善人大司法监督,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三是改革现有司法人事与财政制度。现行的司法管理体制是各级司法机关的人事权、财产权受制于当地党委政府。要从根本上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就必须进行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可考虑基层、中级法院法官由省级人大任命,高级、最高法院法官由全国人大任命,任命后即由最高法院统一管理的方式。其次,必须改变地方政府把持司法财政权的现象。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是将法院的经费独立出来,单独列入国家预算。为此,有学者建议应当吸取历史的教训和其他国家的经验,重视司法经费独立对于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四是正确处理好上、下级法院间关系,确保下级法院独立办案。上、下级法院并非行政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审级关系,不同的审级设置是为确保当事人上诉权的实现,确保司法公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示、批示,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事先请示,都有违司法独立原则,应予根除。   大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尤其是法官队伍建设   司法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司法公正。法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法官的素质是司法公正的根基,高素质的法官是司法公正的先导。一定要提高法官的道德修养,提高法官的业务素养,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五)着眼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公权力   当今,许多法律得不到真正执行,公权侵犯私权的情况屡屡发生。如果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就会是恣意妄为的猛兽,就会祸害社会。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笼子有哪些?第一个是民主的笼子,通过统一的程序规则约束公权力的行使。特别要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对地方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加以更加严格的硬约束。因此应当尽快制定《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等法律法规,为各种行政行为提供最基本的权力边界和程序规则,防止决策机关规避程序法滥用决策权,确保每项权力都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第二个是法治的笼子,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规范;不仅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要求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凡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都必须积极履行,不能失职,不能不作为。同时,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依据法定程序。第三个是监督的笼子,通过公开约束规范公权力。应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将领导批示、指示及一切行使权力的表现形式纳入信息公开的范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党务、政务、司法、公共事务的信息公开,通过公开约束规范公权力。要创造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的条件,拓宽民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的渠道,充分利用现代新兴媒体监督的便利,实现对公权力行使的全时空监督,惟其如此,才能让所有官员在法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防止权力滥用和失控。   (六)着眼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法治中国就是大家都尊法守法。   只有当法律成为国民必须信仰与敬畏的规则时,人们才可能在这条规则的底线上行走,道德才不会失守,底线才不会被击穿,秩序才不会崩坏,公平正义才能让人有所期许。也只有全社会都把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法治中国才会形成。因此要把“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这无疑是对整个社会法治精神的引领和提升。二是要深化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中国,人民群众是基础力量。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构筑法治中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望采纳。谢谢您

如何认识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摘要: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其出发点必须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必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叉法治。为此,必须以马克思主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民主意识,扩大民主权利,彰正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必须完善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制度;必须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借鉴西方法活中具有普适性价值的经验,加快立法进程。 关键词: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法律至上;依法治国 党的十六大提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当今中国,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建立法治国家已经具备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础,因此法治建设被提到历史日程上来 但是在怎样建设法治国家的问题上,人们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尚存在将法治抽象化的现象。所谓法治抽象化,表现为过分强调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而又将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定位于西方法治理念之上。因此,究竟怎样进行中国的法治建设问题就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应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即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在法治建设问题上,所需关注的国情主要有二:其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其二,由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以及传统法律文化的缺失,中国社会的法治氛围不浓,这是我们进行法治建设所不可回避的现实。因此,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必然有别于其他国家,换言之,我们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意识形态的主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因此在整个法治建设中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不同于西方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式。同时,法律至上又是法治建设最基本的价值和理念,没有法律至上,法治只能是天方夜谭。因此,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法律至上的关系,就成为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一方面,这是法治性质之所需。历史上,资本主义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治国家,但是其法律体系的阶级性决定了其法治的资本主义性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建设高于资本主义形态的法治国家,而党的领导则是根本的政治保证。另一方面,西方国家经历了几百年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孕育了发达的“市民社会”。以市民社会为主导力量,西方法治通过自然演进而日臻完备。中国由于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未能形成强大的市民社会。因此,中国的法治就不能坐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自发运演而逐步历炼。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历史主动性将十分突显,而在党的领导下自觉进行法治建设正是历史主动性的鲜明体现。 第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改善党的领导。 之所以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是因为长期以来一些人将党的领导视为“党包办一切”、“党权高于法权”,致使党的领导与法律至上的关系一直没能理顺 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党法关系存在着以下问题:“1、严重的党法不分,党的很多组织直接指挥法制机关,在很大程度上直接行使国家机关的职权 2、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 由于党委直接插手处理法律问题,容易造成对司法独立的干涉 3、不利于司法机关的相互制约和配合。4、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培养人们的法律观念。”[1]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过程中,必须依法治国,改善党的领导,克服党包办一切的做法,改变党权高于法权的观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的意识 第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理顺党的领导与宪法和法律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中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属于人民,既体现在法律上,又体现在党的领导上。宪法和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体现着人民的根本意志。而党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其最高宗旨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因此,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决不抵触,而是相一致的。党是否代表人民根本利益,重要的一点就体现在是否能够在宪法和法律(即人民意志)的范围内活动。如果超越宪法和法律,就背离了人民的意志,就失去了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资格。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已申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十五大再次重申了这一根本原则,指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说明,党的各级组织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党的决议政策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决不能以党的决议政策代替宪法和法律。 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在全民族中提升民主意识,扩大民主权利,彰显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国家最深厚的根源在于民众之中,不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不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利,法治建设必然成为无源之水和无基之厦。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民众的法律意识还相当薄弱,这就使得法治建设既具有了必要性,也具有了艰巨性的。由于中国和西方文化传统的差异,更由于中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因而中西方的法治观念大相径庭。中国人法律淡漠,西方人法律至上。中国人视法律为治民之具,西方人视法律为维权之器。中国人忽视法律而惧讼,西方人重视法律而好讼。历史上,中国的百姓盼“清官”,即使在当代,中国百姓在面临困境时,也常常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上法庭,所以多年来“上访”成为中国独有的一道风景线。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之魂,由于法治精神的缺位,使得中国的法治建设显得举步维艰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有的学者就指出:“法治精神是实现法治的另一因素。法治精神就是尊崇法律,拥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设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形成一种风气。风气即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之实现便一日靠不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条件的。” 经历了新中国半个多世纪的风云洗礼,中国民众的法律意识诚然有所提高,但是距离建设真正的法治社会还有很长的路途。为此,在中国广大民众中进行普法教育,扩大民主权利,提高民主意识,彰显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就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所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源和强大的力量源泉。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须完善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制度 权力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法治的基本标志,反之,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则是人治的表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但是必须确立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法治理念和精神,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实际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立了民主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但是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政府的权力尚未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在实践中,政府滥用权力之事时有发生,而腐败现象也因之滋生蔓延。而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重要的是政府的权力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这才是法治的实质意义。”在传统人治的社会里,并非不存在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但是“刑不上大夫”,法律只是统治者治民的工具。在法治的社会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其中最重要的不是关于民与民的平等,而是关于民与官的平等,是政府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察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 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既是对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的反思,也是对健全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出的积极应对。换言之,是对我国法治建设实然(即现状)的审思,以及对我国法治建设应然(即方向)的导向,因此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中国的法制文明的内涵和历史传统  引言  在历经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中,法制从最初的为统治阶级、官僚贵族所利用来镇压农奴、民众的工具,逐渐的演变到文明和独裁并存,进而逐渐进化到我国现代法制文明,甚至可以说,中国法制文明的进程就是中国几千年灿烂瑰丽文化的缩影。世人在评价中国法制文明的进程中所展现的批判态度到接纳、吸收进而发扬光大,对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亦有甚多借鉴意义。  (一)如何正确看待中国传统法制文明  中国文化绵历五千年,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在丰富的古典文化中,经学、史学、文学等学术领域都曾经有过极为灿烂的成就,成为全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其中古典学术文化方面发展的并不十分均衡,其表现在,虽然有着漫长的成文法传统,但是法学这门独立的学科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发育、成长。直至清末,随着当时社会结构的发展和变化,加上外来文化的影响和法律学校的设立,法学才作为一门学科而确立其独立的地位。然而,将近一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坎坷曲折历史仍然难以使中国法学走上坦途,经常在模仿域外法学与注释现行法律之间徘徊。直到十年“文化大革命”文革期间更是索性彻底停滞,导致先天不足,后天又失调,中国法学真可谓命运多舛、路途艰辛。  与此同时,西方法制文化仍在不断发展,全人类法制文明发展了数千年的历史,是一部双重旋律变奏的历史。一方面,不同民族的法制文明不断地形成和强化自己独有的风格特色,并且刻意地保持这种特殊性和民族性;另一方面,各民族的法制文明不可避免地受到别的民族法制文明的影响,因为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别的民族法制文明的某些特征,并且使自己原来的法制文明特殊性与民族性发生变化。两者的矛盾斗争构成了人类法制文明的进化史。在我们国家,尤为明显的是清末时期的法制改革,延续至现代法制改革。中国法律传统,是世界法制文明史上的一个独特的传统,这一传统,几千年都未曾终端,也未见明显的外族法制文明因素的渗入。在东亚大陆上,这一传统一直保持了几千年的高度封闭,保持了其民族性方面的高度“纯粹”。这种情形在世界其他较大民族的法律史上是罕见的。  过去,我们对中国传统法制基本上是全盘否定的,我们的法制史教科书对于中国传统法制总体上是持批判态度,似乎过去几千年的法制文明一无是处,其评价基本上是: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维护皇权;维护封建的父权夫权、维护家长专制;维护封建的尊卑贵贱等级制度,维护官僚贵族的封建特权;保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压制商品经济;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等等。这些评价在理论方面来说并非错误,而且历史也如此,但是也并非完全如此,也并非中国法制史上任何朝代的制度都如此,我们在分析这些制度的时候,也要看到制度背后的人事,环境,文化等,任何一项制度都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之间,必然是相互配合而形成一整套链条,否则各种制度相互分裂,不会存在也无法推行。某一项制度之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以及其内在的用意,纵然事过境迁,我们在讨论其制度的时候,需要注意反映其制度的材料,这也是我们研究中国法制史的方法之一,否则时代已变,制度已不存在,单凭异代人主观的意见和悬空的推论,绝对无法完全理解该项制度在当时实际的需要和确切的用意;与此同时,在任何朝代任何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其利弊,是以对当时社会所发生的实际影响而定,因此要评价某一代的制度得失,必须了解在此制度实施时期有关各方意见的反映,这些意见,是有关在其制度实施时代的人们所切身感受而发出的意见。这也是我们在研究古代法制时候需要注意到的问题,不能单凭后代人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去评价历史上以往的各项制度,否则无法得到客观的评价。另外,我们在研究中国法制史的时候,讨论各朝代制度,不仅应该重视其时代性,还应重视其地域性,即国别性。也就是说,某项制度在一国家或地区获得成立且推行有效,但并不代表在另一国家或地区也得到同样效果,因为制度是一种随时随地而适应的,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正如其不能行之百世而无弊。  从70年代末开始,经改革开放国策的确立,法律教育的恢复以及法律制度的渐次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使我国的法学研究水平有了长足的提高。法学以及法制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深层次的理论探索。法学有其超越的一面,他必须在价值层面以及理论分析上给实在法以引导,与此同时也需要有一种批判的性格。就中国特定的学术背景而言,需要在外来法律文化与固有传统之间需要一个合理的平衡点而追求其适度的超越,这也是我们在研究中国传统法制史的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分析其内在理论,不仅为中国的现代化法制建设提供蓝图,而且对世界范围内的重大法律课题作出创造性回应。  (二)中国法制文明与中国近代法制文明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曾经创造了五千年的的伟大中华文明,其中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而西方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则是指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西方古典法制理论。中国古代法制文明中“法治”的生成,可以追寻到奴隶社会后期出现的法家学说,从而产生了法家“法治”与儒家“礼治”治国方法的论争。在管仲与子产的治国方式尝试中,管仲认为一个国家“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①。“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以法量功,不自度也”②。管子依据这种“法治”观,通过立法以顺民心对齐国的经济、行政、人事于社会等进行了一系列实际改革。郑国的子产也通过“都弊有章,上下有限”使“庐井有伍”、“作丘赋“、任贤选能和”铸刑书“等对社会予以了改革,此后法家李悝对魏国实行改革并创《法经》。上述改革尝试中,不仅体现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最早的“法治”思想,并且开启了我国传统法文化的最早成文法时代。中国传统“法治”理论的伟大历史功勋,不仅仅是法家耳目一新的治国理论,而且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统一的封建秦王朝,由于当时历史情境的变化、生产力发展以及法家治国理论中的严刑峻法难以被原先以礼治国的历史传统难容,以及被当时社会全面予以认同,因此随着短暂的亲王朝覆灭,法家的治国理论也随后被儒家的“礼治”学说所代替。汉王朝兴起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带动了儒家文化的兴起,从而在立法指导思想上确立了“德主刑辅”的原则的同时吸收了自秦以来的成文法形式,并开创了“礼法并用”的先河。自此,“法治”思想逐渐衰微的同时,“礼治”的兴盛一直延续至近代,无疑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封建的生产方式、独特的政治体制和闭关锁国的实际国情密切相关。  由此可见,先秦的法家以及随后兴起的儒家思想都是塑造中华法系的主要思想力量。因此,有学者把唐朝以前的中华法律文明分为“礼治时期”、“法治时期”和“礼法调和时期”③,儒家提倡“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④。很明显,相比之下,法家比儒家更加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它们对中国近代史以前两千年的中国法制影响更大。在漫长的中国思想史中,人们对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评价各有说法,评价不一。从汉代到近代以前,由于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先秦法家长期受到贬斥和批判。近现代以来,⑥为法家伸冤平反的声音此起彼落,由于在西方列强的压迫下,中国急需找出变法自强的道路。儒家思想在“打倒孔家店”的新文化运动中受到怀疑和否定,而西方国家成功的宪政和法治,则提醒我们去寻找“古已有之”的类似物――法家的“以法治国”思想。严复说:“居今日而言救亡学,惟申韩庶几可用。”⑤章太炎说:“商鞅之中于馋诽也两千年,而今世为尤甚。其说以为自汉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商鞅法家之说为正倡。呜呼!是惑于说也甚矣。”⑥由此看出,章太炎为商鞅等法家人物正名,肯定了它们的历史功绩,并认为要想治理好国家,必须批判人治,象先秦法家那样“专以法律为治”⑦  当然,我们应当客观的去看待法家的立法思想特点。法家在强调重法的同时,其法律观是有严重的局限性:首先,在法家的构想中,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所有国家权力都是集中于君主一身的,而不考虑法律如何去限制、制约君主权力,反映和保护人们的利益和意愿;由此看出法家的法最终只是君主的统治工具而已;其次,法家所重视的法几乎全是刑事法律,对于民法以及其他法的概念缺乏必要的认识;最后,法家在强调重刑的同时,并没有考虑如何设立公正和合理的程序性安排,以保证司法公正,保证不会滥杀无辜,只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去看严刑峻法为统治者带来的种种好处,而从来没有试着站在人民的地位去了解严刑峻法可能带来的苦难。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华法系萌芽的关键时期,当时法家对于法的这种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和多方面司考,由此产生了其独特的法治观,是有普遍意义的、经得起时代考验甚至是值得后人所骄傲的。对于中国近代法制文明直至今天,我们都无法忘记先人在中国法制文明的道路建设上曾经付出的努力和心血,并从中得到精神上的鼓励和启发。与此同时,我们也能从中吸取教训,客观的去看待其缺陷和局限性,以防再次出现类似的悲剧。  结语  中国法制文明的内涵和历史传统的发展,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世界观来认识,都需要经过实践的考核。无论任何一种先进方法,都必须根据情景、时代、氛围等因素,来不断的改进、创新,使得该方法日臻完善。中国法制文明未来将会更加为人类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的创新、完善。  注释:  ①② 《管子任法第四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第257页。  ②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  ④ 《韩非子有度》。  ⑤ 转引自杨日然:《法理学论文集》,第299-300页。  ⑥ 杨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68页。  ⑦ 李海生:《法相尊严――近现代的先秦法家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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