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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07 07:34:27

湖北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要求是什么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是:(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二)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三)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四)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五)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六)在校期间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每学年均处在本班中等以上。(七)至少获得过一次一等奖学金或两次获得社会、学院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八)大学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九)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优秀毕业生的作用:优秀毕业生证书代表学生过去取得的优异成绩,是对过去学习生涯的肯定。如果毕业后参加一些的企业面试,那么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能加分,可以增加面试通过率。优秀毕业生是学校推荐思想品德高尚、成绩优异、特长突出等各方面都很优秀的毕业生,毕业生个人填写申请书,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是省教育厅表彰本省高校优秀毕业生的一种荣誉称号,获评学生因是毕业生中杰出代表,综合测评较好的学生,校优秀毕业生、学生党员、优秀团干、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评选,此证对学生本人有一定帮助。

评选条件:1、就读期间,曾三次(六年制医学专业五次,五年制医学专业四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称号,并获一等奖学金一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2、就读期间,曾二次(六年制医学专业四次,五年制医学专业三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称号,并获一等奖学金二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3、就读期间,曾一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称号,并获一等以上奖学金三次(六年制医学专业五次,五年制医学专业四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4 、就读期间没有违纪行为及不及格记录,凡符合上述条件1~3中之一并符合条件4者,均可列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扩展资料评选程序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2、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醒目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参考资料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修订)

湖北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要求是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除选修课外无不及格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获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评比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人数内确定初选人员并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各学院要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评选和公示工作并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初选人员统计表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对于不符合评选程序、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优秀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   经学校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优秀毕业生,授予“省普通高等学校XX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优秀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优先推荐就业。在毕业前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的优秀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优先推荐,确保优秀毕业生尽快就业。在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招考中可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主要是通过这几方面进行评选。毕业论文是否按时完成。毕业生的业务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水平。毕业论文的学术质量,是否具有学术研究价值。毕业论文的课题是否具有创新点和独到的见解。毕业论文答辩的整体表现,毕业生的状态和回答问题的情况。导师会根据毕业生这五方面表现的情况,对毕业论文进行划定成绩,一般都是采取五级计分的制度。≥90分为优秀,80≤良好≤89、70≤中等≤79、60≤及格≤69、<60为及格。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是:(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二)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三)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四)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五)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六)在校期间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每学年均处在本班中等以上。(七)至少获得过一次一等奖学金或两次获得社会、学院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八)大学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九)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优秀毕业生的作用:优秀毕业生证书代表学生过去取得的优异成绩,是对过去学习生涯的肯定。如果毕业后参加一些的企业面试,那么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能加分,可以增加面试通过率。优秀毕业生是学校推荐思想品德高尚、成绩优异、特长突出等各方面都很优秀的毕业生,毕业生个人填写申请书,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是省教育厅表彰本省高校优秀毕业生的一种荣誉称号,获评学生因是毕业生中杰出代表,综合测评较好的学生,校优秀毕业生、学生党员、优秀团干、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评选,此证对学生本人有一定帮助。

湖北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除选修课外无不及格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获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评比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人数内确定初选人员并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各学院要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评选和公示工作并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初选人员统计表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对于不符合评选程序、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优秀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   经学校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优秀毕业生,授予“省普通高等学校XX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优秀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优先推荐就业。在毕业前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的优秀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优先推荐,确保优秀毕业生尽快就业。在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招考中可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主要是通过这几方面进行评选。毕业论文是否按时完成。毕业生的业务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水平。毕业论文的学术质量,是否具有学术研究价值。毕业论文的课题是否具有创新点和独到的见解。毕业论文答辩的整体表现,毕业生的状态和回答问题的情况。导师会根据毕业生这五方面表现的情况,对毕业论文进行划定成绩,一般都是采取五级计分的制度。≥90分为优秀,80≤良好≤89、70≤中等≤79、60≤及格≤69、<60为及格。

评选条件:1、就读期间,曾三次(六年制医学专业五次,五年制医学专业四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称号,并获一等奖学金一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2、就读期间,曾二次(六年制医学专业四次,五年制医学专业三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称号,并获一等奖学金二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3、就读期间,曾一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称号,并获一等以上奖学金三次(六年制医学专业五次,五年制医学专业四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4 、就读期间没有违纪行为及不及格记录,凡符合上述条件1~3中之一并符合条件4者,均可列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扩展资料评选程序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2、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醒目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参考资料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修订)

湖北文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要求是什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并取得规定的毕业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成绩,表明已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3、未受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4、非外国语专业(除艺术类、体育类、职高对口类各专业)本科学生需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学校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非外国语专业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言的本科学生,参照第二条第4款执行。6、英语专业本科学生需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学校相应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7、非英语的外国语专业本科学生需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相应语种专业过级考试(日语为一级、俄语为四级)或第二外语的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学校相应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8、学校每年四月份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班学生及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毕(结)业生组织一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材料典型真实,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论文选题好,内容充实,能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以正确观点提出问题,能进行精辟透彻的分析,并能紧密地结合我国经济形势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论文结构严谨,文理通顺,层次清晰,语言精练,文笔流畅,书写工整,图表正确、清晰、规范。

评选条件:1、就读期间,曾三次(六年制医学专业五次,五年制医学专业四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称号,并获一等奖学金一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2、就读期间,曾二次(六年制医学专业四次,五年制医学专业三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称号,并获一等奖学金二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3、就读期间,曾一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称号,并获一等以上奖学金三次(六年制医学专业五次,五年制医学专业四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4 、就读期间没有违纪行为及不及格记录,凡符合上述条件1~3中之一并符合条件4者,均可列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扩展资料评选程序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2、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醒目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参考资料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修订)

湖北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要求是什么

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 西校[2005]132号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本科学生开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的初步尝试。它以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要目标,是对学生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 1.选题的时间和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的第5周前进行,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提前,但不得延后。各学院要安排指导教师确定选题题目,学院组织评审确认,审查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确定选题,学生与指导老师实行双向选择。指导教师和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学院于第7周前将《西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送教务处实验实习科备案。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和指导程序,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要求及有关规定,下达任务,填写《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简称《任务书》)。《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学院同意、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2.选题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可分为:“工程设计”、“软件开发”、“产品开发”、“科学实验”、“专题研究”等类型。对各类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求是:   (1)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尽可能面向经济建设、面向社会,与生产、科研、教改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相结合,此类题目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80%。   (3)题目要有一定的工作量、难度适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4)尽可能结合学生的特长和就业需要。 (5)理工科专业应严格控制综述论文的比例。 3.开题程序   根据《任务书》,学生查阅文献,制定研究方案,进行前期准备,然后向指导教师申请开题,经认可后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开题论证会,通过论证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阶段。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应高于50%),且近三年内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2.为确保质量,应控制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具体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规定。提倡建立以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指导。   3.指导教师应能提供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条件,不具备指导条件者,不宜担任指导工作。首次独立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学习本规定,并由学院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帮助他们做好指导工作,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4.在校外单位结合课题研究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指导。学院应指定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参与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5.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了解题目目的、要求、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工作量大小等,供学院审查。题目确定后,做好收集资料和设计条件准备等工作,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2)审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引导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分析解决论文(设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严格要求学生。 (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4)按等级制评定学生初评成绩,并给出评语。   1.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项选定的专题研究或设计任务,完成任务后按照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撰写出研究论文,或者编写出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必要的图纸等。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综合应用所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使理论深化,知识拓宽,专业技能延伸。   3.应学会根据题目的要求,进行调研、资料收集与处理;特别要注意收集国外该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充分利用计算机、数字图书馆和工具书;毕业设计应掌握有关工程设计程序、方法和技术规范,努力提高工程设计计算、理论分析、图表绘制、技术文件编写的能力。专题研究应掌握实验、测试技能,提高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5.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规范化要求(见附件1)。   6.学生应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努力有所创新。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7.尊敬教师,服从安排,自觉爱护教学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坚持节约,杜绝浪费。   8.严格遵守纪律,论文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答辩小组参考导师评阅意见和交叉评阅意见,并根据论文答辩情况给出论文的成绩。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以答辩委员会审定的成绩为准。   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时,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实事求是,正确反映学生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评定“优秀”成绩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30%,评定“良好”成绩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0%。   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小组,在论文交叉评阅前应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形式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评审和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1)未按要求完成论文(设计)任务; (2)论文质量差,达不到本科论文水平;   (3)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不合格,并未按要求及时修改; (4)抄袭、剽窃他人研究结果。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合格后,再发给相应证书。重做不合格或不重做者,毕业时只发给肄业证书。重做由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在校内进行,费用由学生自理。   对于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按考试作弊处理,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者,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 1.指导教师的意见和论文成绩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表现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写出评阅意见,并按等级给出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的参考项目 选 题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题目与生产、科研、教改和实验室建设的结合程度; 题目的工作量和难易度。 能 力 与 态 度 工作态度,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 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 综合运用知识能力; 实验(设计)能力; 计算机和外文应用能力; 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 质 量 水 平 论文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创见性; 论文的撰写水平; 插图(图纸)的质量; 论文的规范化程度。 2.交叉评阅人意见和论文成绩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经由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两周交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指定教师(具有高级职称)进行交叉评阅,必要时也可聘请校外相关专业人员为交叉评阅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后,写出评阅意见。 3.答辩小组意见和论文成绩   答辩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有专业课和技术基础课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可决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小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的成员为3~5人,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写出具体答辩评语,根据论文及答辩情况,并参考指导教师和交叉评阅人的意见给出论文成绩,连同答辩记录交给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最后由学院统一向学生公布成绩。   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论文形式审查、交叉评阅和答辩一律回校进行。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其全部资料(含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设计)、软盘、评阅记录、答辩记录、图纸等)由学院统一收回(属生产中直接需要的图纸、资料,经批准,可将复印件归档),由学院资料管理人员负责保管,查阅毕业论文(设计),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学院应长期保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的署名权属于指导单位,文责学生自负。   2.以学院为单位每年6月20日-25日上报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1)及其电子文本到教务处实验实习科。   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管理工作。   (1)审核并汇总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情况;   (2)组织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总结和评估;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4)审核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5)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学院的职责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拟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2)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选题审查,对初次担任指导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及时研究和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成立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全院答辩工作;   (4)做好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并做好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工作;   (5)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归档和评估工作。 1.本规定自2006届毕业生起执行。 2.本规定由西南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没有4级,普通话考试,计算机考试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一、《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毕业:1、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毕业时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学生经鉴定德育、体育合格,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完成规定的实践性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2、学生德、体合格,并提前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提前毕业。二、《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第四条经德育考核,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学术水平准予毕业者,授予学士学位:1、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扩展资料:休学1,学生因故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户口不迁出学校,但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2,学生在校期间休学,需经家长或抚养人同意,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重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可在有效修业期内连续休学两次,在校期间休学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学生因参军办理休学不受此条限制)。3,学生办理休学,一般不得迟于学期考试周开始前半个月。如遇重大疾病(附医院证明)或重要事故(附相关证明),原则上在学期考试周开始前提出申请。4,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应予退学的学生,不得办理休学手续。5,学生休学申请一经批准,应立即停止校内一切活动,学生休学期内取得的课程成绩,一概无效。参考资料来源: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一定要过普通话,其他没有要求

首先基本不要有大污点,偷抢杀人越货不要有,违纪最好不要有,其次你必须拿到所有选修的必修的实验的实习的学分,缺一不可。这是拿到毕业证要求。学位证么,则是在毕业证的要求上加一条:在校期间所有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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