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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学论文摘要写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06 10:58:26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学论文摘要写什么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环境保护论文 大家的生活都是离不开生活的,你我的生活都与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谁都离不开谁的。 我校地处工业比较发达的东北塘镇农坝村,这里是镇里的工业园区。前几年,工厂像雨后春笋在农坝村安营扎寨,铸件厂、橡塑厂、印染厂等好多企业虽然是本村的一些老牌企业,也是村里的骨干企业,起步早,根底深,但都是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是废气、废水、废物等污染源的诞生地。在这里,以前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工厂上空,出现一条条“黄龙”,据同学们后来查资料了解到这些“黄龙”里可能隐藏着剧毒的红棕色气体——二氧化氮。它的毒性约为众所周知的一氧化硫毒性的10倍。它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生成硝酸酸雾,刺激人的呼吸器官,轻则引起慢性气管炎,重则经过一系列的光化学反应,是产生癌症的发病因素。因此,人们称它为“污染大气的毒龙”。在农坝村的北面,是一条横贯东西的锡北运河,自从沿河造起了印染厂后,河水就一直没清澈过,河里的水经常脏得不能洗东西,也养不了鱼虾河蚌,老百姓为此没少埋怨过。 为了教育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当前人类所处的环境,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意识。我校近几年不仅加强了对学生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还多次邀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宣讲,举办环保知识图片展,开展大中队主题活动,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和考察等活动,使更多的学生亲眼目睹了我村的环境变化和整治状况。同学们也为此写出了多篇调查小报告、小论文,建议书,印发给家长和群众。表明了当今小学生对本地环保工作的关心和保护自身身心健康的强烈愿望。 很多来我校就读的学生,主要是一些来自我国边缘山区的孩子,不仅通过上网了解,还在平时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无锡这个改革开放城市的现代发展气息,体验到了在经济发展的背后,人类居住环境被污染后所带来的事故隐患和后遗症。我校的一些外来学生以前因长期居住在西北、西南农村,有的来自偏远山区,那里虽然经济条件落后,但周围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新,水质纯净,所以一到我们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心目中的江南,除了人多车多钱多,就是工厂、高楼多,由于遍地都是工厂,各地都有“三废”的存在,有一阵子,市场上很难买到没有被污染过的大米、蔬菜水果,甚至连有的水产品也因水质关系,沾染了异味。就拿我村来说,当初大片大片绿油油的田野再也见不到了,水稻田面积从原来的一千多亩缩减到如今的二、三百亩。走在村道上,眼前见到的除了厂房还是厂房。就连我们的校园也已被周围的工厂几乎包围了起来,学生视野被阻不说,还要常年受噪音、废气的侵袭,人人苦不堪言。有的小学生也会说:“如果靠这样占用农田造厂,污染环境来发展经济,那我们宁愿贫穷一些”。多么诚挚的感言啊!不知我们的一些企业领导听了有何感想?确实,这种状况不光是我们这里有,恐怕其它地方都有,是我国目前普遍的社会现实问题,当前已到了非化大力气整治的时候。 可喜的是近年来农坝村村领导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学生到村委和工厂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同学们了解到:村里每年都要召开有关环保的座谈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整治工作。还经常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到工厂、家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在村里不仅给多家企业签订了环境整治协议书,还和村里的几十家商店、摊贩签定了清洁卫生责任书。一方面减少了大气污染和污水的排放量,另一方面促使部分企业、店铺化本钱投资改造原有的旧设备,尽力降低污染源的毒性,将“三废”排放降到最低程度。村里还高度重视了本村公共环境设施建设,先后投资数百万元,率先实现了家家通自来水,喝上清洁的太湖水;户户通有线电视和电话,方便老百姓了解新闻动态,及时反映问题。今年,又将条条道路浇上了柏油或水泥,两旁还安装了路灯,使得原本既窄又脏的村道变得既宽敞又整洁。现在村里有农贸市场、老年活动室、多家中型超市,人们出门购物娱乐既方便,又快速。难怪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外乡人,将它误认为是市镇呢。村领导还根据群众意见,在各自然村统一建起了数十只大花坛,里面种植了月季、海棠、紫荆、杜鹃、樱花、香樟、广玉兰等花木,一年四季,各个村落,鲜花不断,香味扑鼻,仿佛置身于公园一样。村里还每年出资对几条主干河道进行淤泥清理,使河道常年保持水流畅通,水质干净。村里还对家庭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排放作了统一规划,在全村布置投放了数百只垃圾箱和塑料粪桶进行集中处理。在村委门口,我们可醒目看到一排用不锈钢建的宣传橱窗,里面不仅经常张贴环保知识资料和图片,还定期公布各单位、各村民小组对于环境整治所做的一些工作和取得的成果。通过一系列的工作,现在农坝村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有了很大改观,老百姓对自己所居住环境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 作为在农坝村工作多年的一份子,而且是肩负培养下一代重任的小学教育工作者。我经历了农坝村这十多年来的变化发展,感慨万分。我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对一些主管领导来说,是不是太为难了?但通过农坝村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我从内心明白了: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人类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否则是以小失大,必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而自食其果。综观历史上全球发生的多次特大灾难事故,那些热衷于靠毁田毁林来开发景观,靠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能人”,还不应该清醒吗?其实许多有识之士早在多年前就坦言:从眼前看,重视环境保护,可能会影响当地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但这是暂时的。从长远看,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使群众增收。实现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赢”,途径就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联想到近几年中,我国各地因破坏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自然灾难和人身伤亡事故,难道这不是血的教训吗?听说前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已采取相关政策关闭小煤矿、停止小炼焦,健全和发展国有煤矿,扶持开发大机焦,这是煤炭和焦化产业的升级换代,不仅扩大了生产规模,增加了国家和地方税收,还减少了环境污染,可谓一箭双雕,地方和财政皆大欢喜。由此,我们的某些企业不值得借鉴吗? 现在的孩子虽然对环保的意识还比较朦胧,对周围一些涉及环保不力而引发的事故,也可能熟视无睹或者漠不关心,但并不能说明环保与孩子们无关。相反。我们的孩子是环境污染的最大受害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要从我们每个人身上做起。保护环境,清洁空气、水源,还大自然本来面目,这是所有孩子们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童心是最宝贵的,童言是最真心的。我们不能让幼小的心灵因此蒙上阴影。从儿童身上,我们要看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民动员,人人出力。,~~~~~~~~~~~~~

环境是我们的家,破坏了它,就当于我们破坏了家庭。这种话,你们想象不出来。 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吧!(关于保护环境的故事)开始了:“从前,有一个叫德树的人,他不爱护环境。有一天,德树把垃圾掉在地上,一个爱环境的人把垃圾拿到德树面前问他:‘假如我把垃圾放在你面前,你觉得好看吗?’德树说:‘不好看。’爱环境的人说:‘不好看吧,你把垃圾掉在别人面前礼貌吗?

奥林匹克与绿色奥运发展论述 奥林匹克与绿色奥运发展论述 ——兼论北京“绿色奥运”建设 顾世华 李希昆 (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4) 摘要:奥林匹克运动凭借奥运会这个平台,以自己的方式为人类的环保事业做着自己的贡献。北京“绿色奥运”建设不单是对奥林匹克运动环保理念的丰富和发展,同时对北京的城市环境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绿色奥运”建设提出一些建议,对在公众参与层面上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管理模式提出一些构想,以此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奥林匹克 绿色奥运 建议 环境管理模式 构想 里约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用了一整篇共11章的篇幅专门讨论包括公众参与问题在内的环境民主问题,认为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团体的真正介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中国21世纪议程》明确指出:“公众、团体和组织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将决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从以上两个议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中国还是国际社会,都对社会团体和组织在环境保护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国际奥委会作为一个国际性的非政府体育组织,在成功引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向前发展的同时,凭借着广泛而巨大的影响力,利用奥运会这个广阔的平台,积极地为全世界的环境保护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2000年的悉尼奥运会让全世界人民眼前一亮,“绿色奥运”理念为人所知,世人感叹“绿色奥运”所带来的环境保护成果。中国北京成功申办08年夏季奥运会,为此北京奥申委及后来的北京奥组委向国际奥委会郑重承诺将举办一届以“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为理念的奥运会。但由于北京还是一个发展中城市,还处于粗放型经济模式,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依然严峻,加上我国环境法制尚不健全,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还很薄弱,“绿色奥运”对于北京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 一、奥林匹克与绿色奥运的发展 众所周知,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是一项以体育竞赛为核心的大型的体育文化活动,在国际奥委会的组织、推广下已经走完了百年历程,在始终奉行着“和平、友好、团结”的宗旨,倡导“世界大家庭、体育无国界”理念的同时,通过举办奥运会及其它方式的体育活动,向世界宣扬自己的思想,积极参加国际社会的活动。当环境问题成为关系到人类生存发展的关键问题的时候,奥林匹克运动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1、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由法国教育家顾拜旦男爵发起创办于1894年,这一时期正是工业革命以后,虽说大规模的机器生产,人类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规模越来越大,各国相继出现了严重的自然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一些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也制定一系列单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但各国并没有形成像现在的整体环境观念、环境科学和全球性的环境资源危机,各种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的活动也缺乏紧密联系和组织协调,而顾拜旦男爵创办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初衷也只是想以此促进人们友好共处和世界和平, 环保意识是在六十年代以后,环境问题开始成为全世界关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的时候。 2、进入七、八十年代,在环境法中称为“斯德哥尔摩时期”,此时,奥林匹克运动的有识之士已经觉察到了体育运动开展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1974年,国际奥委会就提出了环保方面的要求,但未形成完整的环保政策,奥运城市环保工作的开展便视其对环保的理解和重视程度,因为奥运会的举办城市基本上就没离开过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除去1968年的墨西哥城和2008年的北京),这些国家有意识也有能力在环保方面做些工作,虽说力度有限,但在当时已经难能可贵,他们在为后来的承办者作出表率的同时,也为奥林匹克运动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例如,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提出了“健康环境中的健康比赛”的口号,要求各国奥委会在各自国家的奥林匹克公园种植灌木。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每个参加者都得到了一株加拿大的枫树苗,带回自己国家种植。1980年普来西德湖冬奥会组委会用临时建筑来减少对环境的改变,对永久性的设置则以长期使用的观点设计。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为了减轻环境污染对比赛的影响,市政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将马拉松比赛安排在清晨污染较轻的时候;使用一些电动汽车作为比赛服务用车;为防止运动员缺氧,载着制氧设备的车边开边往路上吹;等等。1988年汉城奥运会为防止大气污染,减少染煤使用量;为改善水质,对汉江进行了长达8年的治理。 3、九十年代,被称为“可持续发展时期”,是区域性环境问题、全球性环境资源问题大爆发的阶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了《布伦特兰报告》,即《我们的未来》,该报告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思想。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通过和签署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五个体现可持续发展新思想、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文件。这次大会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意义同样十分巨大,会议上,时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的萨马兰奇先生首次提出了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张。1994年在巴黎召开的百年奥运大会上,会议讨论的主题之一就是体育与环境,为此国际奥委会成立了体育与环境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国际奥委会于1996年对《奥林匹克宪章》进行了修订,在第二则(国际奥委会作用)中加入了以下声明:“国际奥委会确保奥运会是在善待环境的情况下举办,并且鼓励整个奥林匹克运动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关注环境;国际奥委会将在各项赛事和活动中体现这种关注,并且教育奥林匹克领域的每个人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从此,促进可持续发展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根本目标之一,同时也为奥运环保工作法制化奠定了基础。在奥运环保条款写进《奥林匹克宪章》之后,1999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指导下,国际奥委会制定并通过了《奥林匹克运动21世纪议程》它对全球体育界积极参加与捍卫和保护环境的行动作出了重要规划,让不同层次的体育团体在从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时以资参考。国际奥委会还在通过此议程的里约会议上发表了意义深远的“里约宣言”,要求把实施《奥林匹克运动21世纪议程》作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奥林匹克运动各成员之间紧密合作的基础。从此,“环境”继“体育”和“文化”之后成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三大支柱之一,这也标志着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完成了一次里程碑式的跨越。在这一时期举办的无论是夏奥会还是冬奥会,都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尤以1994年利勒哈默尔冬奥会最为突出。1994年在挪威利勒哈默尔举办的冬奥会被称赞为奥运会历史上“最环保的一届盛会”,时任组委会环境负责官员奥斯蒙德·尤兰说:“我们努力想使本届冬奥会取得第三种成功:奥林匹克宪章里早就体育和文化,而现在我们想把环境加进去”。 可见,在99年国际奥委会把环境确立为奥林匹克运动的三大支柱之一以前,挪威人已经走在了前面。 4、21世纪可以被称作“绿色世纪”,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在倡导以“绿色”为出发点,并以“绿色”为归宿。2000年悉尼奥运会首次提出“绿色奥运”理念,澳大利亚有关方面针对奥运会的筹办者和签约商,在整个奥运建设期间共出台了大约100个环境保护和土地维护方面的法令,为“绿色奥运”的实施提供了法制保障,他们的环保工作受到国际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本次奥运会也被称为奥运史上第一届绿色奥运会。04年雅典奥运会虽说有些地方不尽人意,但在交通和绿化方面所做工作得到了肯定。距离08奥运还有两年的时间,全世界的目光已经投向了北京。 二、北京“绿色奥运”建设 北京奥申委、北京奥组委向国际奥委会承诺将举办一届以“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为理念的奥运会,所谓“绿色奥运”就是用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思想筹办奥运会;通过举办奥运会,促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广泛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下面我们分几个方面看北京“绿色奥运”建设。 1、北京奥组委选择在2003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全面启动了“绿色奥运”行动。首先针对自身行为制定了《北京奥组委“绿色办公”指南》,从绿色管理、绿色行为、绿色行动三个方面对北京奥组委的办公、日常活动等作出了环保要求,包括节能、节水、垃圾分类、办公器材选用、报纸回收、无纸化办公、员工的环保行为等。为了加强和规范奥运工程的施工管理,先后制定了《奥运工程环保指南》、《奥运工程绿色施工指南》、《奥运改、扩建工程环保指南》及《奥运临建工程环保指南》,并以附则的形式加在了与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当中。同样在与签约饭店的合同当中加入了《北京奥运会饭店服务环保指南》,提出了在综合管理、节约资源、防治污染、室内污染、室内及餐饮服务以及认定验收等环保方面的基本要求。北京奥申委根据国家标准化组织推行的ISO14001环境管理标准,确立2008年奥运会环境管理体系,该体系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通过了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它涵盖了北京奥组委绿色办公、赛事路线规划、场馆规划、合作伙伴选择、签约饭店选择、宣传报道及环境管理等七个方面的环境管理工作。 2、北京市政府为配合北京奥组委工作早就开始环境整治行动。自1998年以来,北京市开展大规模的环境污染防治行为,实施了优化能源结构,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清洁汽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与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与对策》(1998—2002)的制定和实施,为后来的环保工作做了最后的铺垫,该计划包括引进天然气代替燃煤、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控制扬尘污染等打气污染防治对策,加强饮用水监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控制工业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等对策。出台了包括“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试行)”、“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机排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8项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性标准。申奥成功后,北京市公布了《奥运行动计划》,其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计划》为实现“绿色奥运”承诺制定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2004年,北京市开始对新上牌照的重型汽油车和摩托车实行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制定并实施了地方车用燃油油质标准,修订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加大对工地扬尘污染、运输车辆遗洒、露天焚烧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对冶金、建材、电力行业等重点排污大户开展专项检查,颁布实施了《建材、冶金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制定了《2008年奥运绿色汽车计划》,目的是所有汽车达到欧III排放标准出租车达到最高排放指标,公交大客90%要用排放指标更低的CNG清洁燃料,在奥运场馆使用零排放电动车。为改善北京市的声环境,有效防治噪声污染,北京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并实施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关于我市两侧新建建筑采用隔声窗的通知》、《关于防止机动车防盗报警器噪声扰民的通知》等规定。等等。 3、北京奥组委、北京市政府还积极与环保人士、环保组织保持联系。申奥期间,北京奥申委邀请20多个民间环保组织同北京市政府一起制定了《奥运行动计划》。申奥成功后,奥组委继续聘任著名环保人士为环境顾问,参与奥组委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计划的编制,为筹办绿色奥运出谋划策。同时,奥组委与在京的民间环保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组织开展网络答题活动,为广大关注“绿色奥运”的公众提供一次参与绿色奥运了解绿色奥运的机会;奥组委还积极参与支持学生环保社团活动和环保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此外,北京奥组委、北京市政府大力推广应用高科技产品和绿色产品。 三、“绿色奥运”的法律的保障 从上面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绿色奥运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奥组委细致的组织工作、政府的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及法律的保障,任何行动都要在法制的框架下完成,所以建立健全法制至关重要。 1、北京奥申委在申奥时向国际奥委会承诺将严格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奥林匹克运动21世纪议程》,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和行动指南,建议将可持续发展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把“绿色奥运”标准作为申奥的评估标准;为确保奥运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设立“绿色奥运基金”;因为环境保护是一项全球性的工作,而奥运会举办地多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除了68年的墨西哥城奥运会和08年北京奥运会),应该考虑多在发展中国家举办奥运会,可以帮助举办国加快环境保护建设。 2、奥运会作为一项大型体育赛事,一切工作都围绕体育这个中心展开,那么首先要遵守的就是举办国的体育基本法。我国的体育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该法是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从该法颁布实施至今的十余年间,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的体育事业在十几年间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体育相关的体育产业逐年壮大,已经在我国第三产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现行体育基本法内容明显滞后,已跟不上实际发展需要,尤其是北京获得08奥运举办权后,对与之相适应的基本法的需求更加迫切,所以有必要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增补绿色体育、科技体育、人文体育指导方针,为实现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法保障;明确现代体育的环保功能与任务,对体育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提出可行性的要求。 3、由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体育市场化、职业化的尝试,体育领域的经济行为越来越多,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资源的浪费日显严重,包括体育项目本身对环境的影响日趋显著。(1)体育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在摩托车、汽车、摩托艇、飞机等机械的竞赛活动中,由机械排放的尾气会给周边环境造成空气污染;有些比赛观众集中且人员众多,致使比赛场馆空气质量下降;(2)对水环境的影响:游泳、划船、划水、摩托艇、帆船帆板等水上项目的开展,会直接或间接地污染水环境,有的会对水体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3)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飞机、摩托车、摩托艇等机械马达的轰鸣声和观众观看比赛时的呐喊声及高音喇叭声。瑞士就因为世界一级方程式赛车那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而拒绝本项赛事入境。(4)对自然资源的浪费:人工滑雪场、人工游泳池(馆)将浪费大量的水资源;(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登山活动的频繁,使雪山的雪线上升,过多的潜水活动,会对水下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所以在体育领域也应建立战略环评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由于奥运会不可能经常光顾,但环境保护工作还要继续下去,“绿色奥运”能够使北京的城市环保计划提前三年完成,足见它的作用,所以有必要按照“绿色奥运”模式构建一个环境管理模式,那就是以人文为基础、以科技为手段、以绿色为宗旨、以政府为依托、以法律为保障的“绿色体育”运行模式,具体操作可以参照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旅游局合作推出的“绿色旅游”方式。

有关环境保护法的论文摘要是什么

环境保护问题对策探讨  【论文关键词】: 资源消耗; 环境污染; 保护对策   【论文摘要】: 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都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文章对目前我国环保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资源环境破坏和社会各种体制的不健全等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现阶段应采取的措施。         引言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是人类面临的重要问题,然而环境问题却一再为我们所忽视。自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以来,一眨眼35年过去了,我国的环保问题却并不尽人意,很多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其中资源环境破坏和社会各种制度不完善成为环保建设过程中的最大两个障碍。       资源环境的破坏      资源环境问题已日渐成为制约各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首先,资源储存量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和核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资源开采利用又与我们生存的环境质量息息相关。因此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资源与环境已日渐成为制约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1]。   1 资源消耗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人类极大地依赖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和需要,人类开发利用资源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地幅辽阔,各种自然资源在总数上跻身于世界前几名。可是,由于受到传统发展观点的影响,我们认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量的“三高”原则是实现经济技术腾飞的法宝。因而这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一直没有得到改变,掠夺式开发使资源储备量锐减,使资源开发利用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状态。资源消耗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我国成为一个自然资源紧缺、供需矛盾日趋紧张的国家。   2 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与治理是中国环境保护最重要的领域。中国的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海洋,淡水,土壤,固体废弃物,噪音,辐射污染等七类,污染面从城市蔓延到农村,从发达地区扩大到欠发达地区;形成点源、面源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排放叠加,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复合,环保冲突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工业发展所产生的污染,呈现出逐年加剧的趋势。如果不选择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继续保持对环境污染和资源粗放型开发保持不予重视的态度,我们为资源环境问题买的单会大大抵消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效益。环境污染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呈逐年上涨的趋势。       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      1 法律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有关能源、环境的各项法规制度名目繁多,研究结果政策建议更是林林总总,但是仍然不能扭转我国目前环境恶化、能源使用效率低下的现状,主要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首先表现在法律不够与时俱进。《环境法》自颁布以来至今已18年多了。这么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要求,这也给一些污染户们钻了空子却无法予以惩治。   同时法律中一些条款只是制定了基本原则,却不具备实施条件。一些主要的环境法律尚有空白,立法的缺失,使人身健康以及所涉及的环境保护问题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2]。   2 监管制度不完善   在许多地方,往往因地方经济保护的干扰,一些排污大户同时是利税大户,轻易便能轻易避开法律追究。比起加速实现工业化,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显得不够重视,因此环境保护的法制、体制、机制都存在一定的滞后,环保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当经济发展和环保发生冲突,往往是后者服从前者。或是由于一些政府官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个人利益,使得国家环境政策难于得到有效地执行。许多地方官员为了提高当地GDP而对其污染企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   3 缺乏技术支撑   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的能力不强,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还不能适应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需要。而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部门是专业性要求很强的部门[3]。可是我国地方环保部门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的人员结构却不能适应这种要求,所以,即使有了法律作为武器,环境问题依然频频发生,基层环保部门素质不高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4 公众环保意识薄弱   2006年1月15日,《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正式对外公布。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得分为05分,环保行为得分为17分,环保满意度得分为2分[4]。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人民大众长期以来形成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即在中国政府才是环境保护的主导因素。因此,逐渐形成了一种依赖感,认为环境保护仅仅是国家的事,与自己没有关系。       现阶段应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      1 完善立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必然引起传统的环境保护观念的转变。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 在污染治理方面应当反对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 法律的制定要确立预防为主的理念, 在环境资源法律保护方面,应树立整体环境资源观, 用整体观点去看待自然资源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   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司法的力度方面,要健全环境执法责任制,理顺各个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 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责任和权限。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而执法不力的, 应该由有关机关予以监督。尽可能地防止行政权力缺位、越位现象的发生。做到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2 优化能源结构以提高能效   提高能效和开发利用清洁、可持续能源的根本在于科技进步,既要继续扩大技术引进的力度,又要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水平。在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我国环保科技的发展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对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投入,提高了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因此政府可以鼓励开发和应用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如洁净煤、煤层气利用,绿色照明、再制造等。   因此我们可以效仿,加强环保科技的投入,加速环保产业的发展,不仅得强化环保科技内容,提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还大力培养环保科技人才,满足对环保产业发展和执法队伍人员的需求。   3 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   在推进中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工作的同时,还需充分认识到公众在解决环保问题上的力量。首先,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只有提高了意识,手法,间顿,环保,参与才能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其次,鼓励公众与新闻媒体舆论对政府、工业污染大户等监督,施以压力才能使环保政策切实。尤其要指出的是一些环保民间组织的兴起开始影响到政府决策的形成与实施,并在引导环保节能社会风气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沈昊婧, 袁绪英 对资源环境的思考——熵率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J] 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7)   [2] 梁从戒 2005:中国环境危局与突围[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 田文富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问题与对策思考[J] 学习论坛   [4] 国内首个环保“民生指数”出炉   [5] 杨明 环境问题与环境意识[M]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环境保护是现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低碳出行。而且让使用电瓶车。

新形势下改革和加强中国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思考pdf走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pdf城市环境保护满意度及案例分析pdf以上三篇论文的下载地址已通过短消息发给你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他们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忽视或者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或者破坏。 2006年3月10日,哈尔滨出现沙尘天气,城市天空被黄色沙尘笼罩。当地气象台发布浮尘天气黄色警报。 2006年4月5日凌晨4时,云南省消防人员集中力量对逼近昆明的森林大火发动反攻,截至11时,由于通讯不畅,目前进展情况仍不明朗。此前,有关方面透露,3月29日发生在昆明近郊安宁市的森林大火,最近的地方距离昆明市区不到20公里。昆明市从3日晚开始连夜出动民警疏散火场附近的村民。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有好多,比如说,一次性塑料杯, 一次性筷子, 一次性塑料袋等等那么又要怎样解决这小而严重的问题呢?我国在加强环境法实施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将环境执法和环境立法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开始将环境执法作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点;加强环境法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普及环境法的知识,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官员和管理人员的环境法制观念;强化国家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环境管理机构、提高环境管理机关的级别、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国家环境管理机关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在扩大,政府各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职责越来越明确、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能力在增强;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越来越明确,污染源单位的责任和违反环境法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具体,自觉遵守环境法的程度在提高;环境法中的确定性、强制性规范增加,禁止性、处罚性、奖励性措施增加;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度化加强,环境法律规定、措施和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环境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程度增强,环境执法制度日益健全;环境法制建设(包括环境立法和执法)和环境管理的有效协调加强,对环境法的监督、检查加强;成立环境警察、环境法庭,切实保障公民和单位享有的提起环境诉讼的起诉资格,积极开展环境法诉讼(包括环境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加强对环境纠纷的处理,在处理环境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时,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举证责任转移原则,并实行较长的诉讼时效;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扩大诉讼权;强化对环境的刑事法律保护,明确规定在环境方面的法人犯罪,严厉制裁危险犯,加强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罚程度增强,对环境违法者实行双罚、多罚制;等等。小的方面有: 第一,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环境友好的决策和制度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出发,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研究综合环境与发展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克服单纯追求GDP的倾向。 第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就是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建设以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节约其他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减量化、再使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努力实现产业生态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以生态化改造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发展废物回收再利用产业和环保产业,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循环利用率。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限制和禁止上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实施强制淘汰制度,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企业实行强制淘汰;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降低产品单位产值的能源物耗和污染物排放;积极利用经济手段、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各行各业节约资源、降低污染排放;继续推广各类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第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首先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加快重点流域海域的污染防治,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优化城市规划布局,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垃圾处理率,积极保护城市区域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等自然遗产;三是加快燃煤电厂脱硫和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新能源,减轻酸雨污染和大气尘污染;四是加强农村环保工作,以转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治理养殖业的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五是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生态保护,搞好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防止新的破坏;六是在核电发展中,加强环境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第四,加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合作。我国立足于解决好国内环境与发展问题,继续改善13亿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同时,继续推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国际合作。一方面积极参加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境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谈判,维护国际利益,履行国际义务,为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做出贡献。同时,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国内环境保护跨越式发展;制定突破绿色贸易壁垒、防止污染转移、有害物种入侵等政策、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促进贸易发展,保障国家环境安全。 保护全球环境,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发达国家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增加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资金援助,加强环境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国际传播与合作;降低直至取消因环境标准过高而形成的贸易壁垒,促进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共同发展;进一步开放市场,减轻发展中国家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全球范围内资源的合理利用。发展中国家也要在加快发展中积极防治污染,保护生态。 在千年峰会5周年之际,170多个国家和政府首脑将两次聚会,千年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将是他们关注的重要议题,人类为实现共同承诺所做的努力将得到检验。我们将继续努力,把书面的目标化为具体的行动,承担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人类早日全面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我们愿意与世界各国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共创人类社会的美好未来。从小做起!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学论文摘要

环境保护问题对策探讨  【论文关键词】: 资源消耗; 环境污染; 保护对策   【论文摘要】: 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都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文章对目前我国环保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资源环境破坏和社会各种体制的不健全等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现阶段应采取的措施。         引言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是人类面临的重要问题,然而环境问题却一再为我们所忽视。自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以来,一眨眼35年过去了,我国的环保问题却并不尽人意,很多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其中资源环境破坏和社会各种制度不完善成为环保建设过程中的最大两个障碍。       资源环境的破坏      资源环境问题已日渐成为制约各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首先,资源储存量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和核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资源开采利用又与我们生存的环境质量息息相关。因此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资源与环境已日渐成为制约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1]。   1 资源消耗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人类极大地依赖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和需要,人类开发利用资源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地幅辽阔,各种自然资源在总数上跻身于世界前几名。可是,由于受到传统发展观点的影响,我们认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量的“三高”原则是实现经济技术腾飞的法宝。因而这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一直没有得到改变,掠夺式开发使资源储备量锐减,使资源开发利用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状态。资源消耗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我国成为一个自然资源紧缺、供需矛盾日趋紧张的国家。   2 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与治理是中国环境保护最重要的领域。中国的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海洋,淡水,土壤,固体废弃物,噪音,辐射污染等七类,污染面从城市蔓延到农村,从发达地区扩大到欠发达地区;形成点源、面源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排放叠加,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复合,环保冲突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工业发展所产生的污染,呈现出逐年加剧的趋势。如果不选择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继续保持对环境污染和资源粗放型开发保持不予重视的态度,我们为资源环境问题买的单会大大抵消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效益。环境污染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呈逐年上涨的趋势。       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      1 法律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有关能源、环境的各项法规制度名目繁多,研究结果政策建议更是林林总总,但是仍然不能扭转我国目前环境恶化、能源使用效率低下的现状,主要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首先表现在法律不够与时俱进。《环境法》自颁布以来至今已18年多了。这么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要求,这也给一些污染户们钻了空子却无法予以惩治。   同时法律中一些条款只是制定了基本原则,却不具备实施条件。一些主要的环境法律尚有空白,立法的缺失,使人身健康以及所涉及的环境保护问题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2]。   2 监管制度不完善   在许多地方,往往因地方经济保护的干扰,一些排污大户同时是利税大户,轻易便能轻易避开法律追究。比起加速实现工业化,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显得不够重视,因此环境保护的法制、体制、机制都存在一定的滞后,环保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当经济发展和环保发生冲突,往往是后者服从前者。或是由于一些政府官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个人利益,使得国家环境政策难于得到有效地执行。许多地方官员为了提高当地GDP而对其污染企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   3 缺乏技术支撑   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的能力不强,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还不能适应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需要。而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部门是专业性要求很强的部门[3]。可是我国地方环保部门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的人员结构却不能适应这种要求,所以,即使有了法律作为武器,环境问题依然频频发生,基层环保部门素质不高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4 公众环保意识薄弱   2006年1月15日,《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正式对外公布。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得分为05分,环保行为得分为17分,环保满意度得分为2分[4]。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人民大众长期以来形成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即在中国政府才是环境保护的主导因素。因此,逐渐形成了一种依赖感,认为环境保护仅仅是国家的事,与自己没有关系。       现阶段应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      1 完善立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必然引起传统的环境保护观念的转变。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 在污染治理方面应当反对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 法律的制定要确立预防为主的理念, 在环境资源法律保护方面,应树立整体环境资源观, 用整体观点去看待自然资源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   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司法的力度方面,要健全环境执法责任制,理顺各个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 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责任和权限。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而执法不力的, 应该由有关机关予以监督。尽可能地防止行政权力缺位、越位现象的发生。做到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2 优化能源结构以提高能效   提高能效和开发利用清洁、可持续能源的根本在于科技进步,既要继续扩大技术引进的力度,又要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水平。在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我国环保科技的发展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对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投入,提高了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因此政府可以鼓励开发和应用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如洁净煤、煤层气利用,绿色照明、再制造等。   因此我们可以效仿,加强环保科技的投入,加速环保产业的发展,不仅得强化环保科技内容,提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还大力培养环保科技人才,满足对环保产业发展和执法队伍人员的需求。   3 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   在推进中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工作的同时,还需充分认识到公众在解决环保问题上的力量。首先,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只有提高了意识,手法,间顿,环保,参与才能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其次,鼓励公众与新闻媒体舆论对政府、工业污染大户等监督,施以压力才能使环保政策切实。尤其要指出的是一些环保民间组织的兴起开始影响到政府决策的形成与实施,并在引导环保节能社会风气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沈昊婧, 袁绪英 对资源环境的思考——熵率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J] 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7)   [2] 梁从戒 2005:中国环境危局与突围[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 田文富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问题与对策思考[J] 学习论坛   [4] 国内首个环保“民生指数”出炉   [5] 杨明 环境问题与环境意识[M]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浅析我国环境保护的形势及对策 【摘要】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管理严重滞后,与环境保护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当前环境保护要切实解决好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核与放射污染,以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等突出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必须采取有力的对策措施: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实行有利于环保经济政策,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推动环境科学进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落实环境保持责任制,强化环境保护成果效应。 【关键词】环境保护 战略位置 环境污染 生态破坏 污染治理 生态保护 环境、资源、健康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可持续发展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环境保护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这是“十一五”时期我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指导方针。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为我国防治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环境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一、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一)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十五”环境保护计划指标没有全部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8%,化学需氧量仅减少1%,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简称“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治理任务只完成计划目标的6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环境污染严重。全国26%的地表水国控(国家重点监控)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标准;流经城市90%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75%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30%的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不到III类标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容乐观;46%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一些大中城市灰霾天数有所增加,酸雨污染程度没有减轻。全国水力侵蚀面积161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许多河流的水生态功能严重失调;生物多样性减少,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一些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退化。农村环境问题突出,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危险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持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显现。我国已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二)当前我国环境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环境形势严峻,保护环境紧迫又重要,但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督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三)加强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二、当前必须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一是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二是要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三是要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加大“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巢湖)、三峡库区、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等水污染防治力度。四是要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重点,加强海洋环保工作。五是要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 (二)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要加快原煤洗选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二是要加强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扩)建燃煤电厂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三是要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四是要根据环境状况,确定不同地区的脱硫目标,制订并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五是要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六是要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有序开发水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以防治污染为重点,加强城乡环境保护 一是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二是要在建设中注重保护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植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地区的生态平衡。三是要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四是要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五是要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六是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四)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 一是要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二是要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三是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设节约型社会。四是要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五是要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五)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辐射环境安全 一是要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国家对核设施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二是要科学制订核电发展规划,核电建设要充分考虑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废物处理处置等问题。三是要加强在建和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快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四是要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 剩余内容参考 -html希望采纳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学论文摘要怎么写

参考例文:《环境法基本原则与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姜敏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摘要: 在现代社会,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目前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环境行政许可具有风险品性、科技背景、利益权衡、代际平衡、国际关联等五个特征,因此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除了须遵循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外,还须遵循预防、谨慎行事、合理开发利用、污染者负担、科技促进、公众参与、协同合作、国家环境资源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等八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这八项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建构均有各自明确的要求,并在特定情况下使许可举证责任发生转移。   关键词: 环境风险;环境行政许可;环境法基本原;制度建构   从世界各国的环境立法来看,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由于这一制度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把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政府能够有效进行环境管理,因而其在现代环境法上得到广泛运用,有学者甚至将其称为环境风险控制的“支柱性”制度。{1}   任何制度的建构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自《行政许可法》颁行以来,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包括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难以有效指导环境行政许可的立法实践。近年来发生的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污染松花江案、深圳西部通道环评审批案、北京“西一上一六”输电线路工程环评审批案、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振动妨害争议案等典型案例,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我国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不足,这与理论准备的不充分不无关系。本文从分析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出发,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一研讨,以期为具体的立法提供有益的指导。  一、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  明晰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的特色,对于探讨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尤为重要。从环境行政管制的整体结构来看,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色:  (一)风险品性  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行为,是环境行政许可管制的对象。与一般的损害相比,环境损害具有治理难、恢复难的特征。在经济上,与采取预防措施相比,恢复与治理费用相当高昂。例如,泰晤士河的治理就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耗费巨额资金。据经济学家测算,预防污染费用与事后治理的费用比例高达1 : 20。 {2}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不可逆转的,很难消除和恢复。例如,重金属的污染、土壤沙漠化均很难消除。自然景观的破坏、物种的灭绝、热带雨林和原始森林的消失均无法恢复。以上特征决定了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必然具有高度的“风险品性”,一旦决策失误,往往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种“风险品性”,客观上要求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建构必须以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为宗旨。  (二)科技背景  环境行政许可的最大特色在于其涉及高度的科技背景。许多环境上的危害行为或产品往往是在经年累月后才被发现。例如,农药DDT在被发现对环境生态的危害之前,几乎被视为神药般膜拜。在对臭氧层探测的结果尚未发布之前,人们根本无法体会用途广泛的氟氯化碳(CFCs)竟是罪魁祸首。此外,环境问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亦格外困难,时常牵涉到科学上的极限,无法立即给予一个肯定的答案,以作为认定责任或采行相应措施的依据。我国三峡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便是一个在科学上都难以有定论的例子。再者,理想环境品质的设定、环境影响的评估、环境改善的认定等,亦涉及科技水准的考量,在立法政策上应作出与现行科技水准相等的做法,或作出超越现行科技水准的要求,由企业努力去跟进。由于此种高度的科技背景,使得环境行政许可更具决策风险,所作的许可决定在日后有可能被证明是错误或偏差。然而,虽然涉及科技与资讯上的未定,环境决策却不能停摆,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决策于科技未知之中。{3}  (三)利益权衡  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往往与自然资源的利用息息相关,用与不用或者是如何使用现存的资源,时常引发产业者的经济利益与受害人的健康权、生存权的冲突,间接触动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从业劳工的健康权与工作权以及相关企业的竞争优势等广度的利益纠葛。即使在环境保护的领域内,亦有不同环境价值之间的冲突。例如,鼓励多用纸制品以减少对塑胶容器的依赖,虽然有助于垃圾的处理以及减低化学制品制造过程中污染源的产生,但却对森林的砍伐带来压力。此外,环境行政许可所带来的利益冲突也可能表现在国际上。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油污等问题都有待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解决。但是,在国际上,各国对这些问题的形成负有相当不同的责任,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对这些问题的缓急定位也颇不相同,因而引发国际间的利益冲突。  由于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在性质上容易引发广泛的利益冲突,因而在决策过程中往往必须作利益衡量或轻重缓急次序的排定,而难以对某一利益作绝对式的定论。此种“利益权衡”的性质,使得环境行政许可决策的政治意味提高,进而加强民主理念的比重。{4}  (四)代际平衡  环境保护的核心问题,乃是资源的使用与配置。由于现今通行的资源使用与配置方法,有许多是不可回复或者回复困难的,因而造成这一代人作决策,而由下一代人承担后果的问题。因此,在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容易衍生代表性危机的发生(即下一代人由谁作代表参与许可决策)以及伦理意味浓厚等现象。针对此一特色及衍生现象,在环境行政许可程序的设计上,应当强调对下一代价值的关照,根据信托法理论设计下一代代表的参与,并强化对资源使用后果的预测与控制,适度节制现今的量化性决策。在实体上,则应从“善后”的观点,往前移至“预防”的观点,在许可决策的过程中,尽力去考虑、保障下一代人对自然资源的权益。{5}  (五)国际关联  地球生态系统(生物圈)是一个流动的物质和能量循环体,它们不以对国家或地区疆界的人为划分而分割。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对人类环境利用行为所实施的法律控制,必然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例如,一个国家为防治大气污染而采取高烟囱化措施,就可能使该大气污染物质随大气循环而污染其国家或地区;地处河流上游国家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可能会导致地处河流下游国家发生水污染损害;各国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等等。因此,虽然环境行政许可在法律性质上是一国内部的管制措施,但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具有国际关联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制度的国际化。因此,一国在设计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时,必须做好国际义务与国内规划的协调,避免自绝于国际社会的封闭制度。  二、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  根据上述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笔者认为,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除了须遵循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外,还须遵循以下八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这八项原则对具体的制度建构均有明确的要求。  (一)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指一国的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应当以制止、限制、控制可能引发环境损害的活动为宗旨。该原则的核心思想是避免或减少环境损害。它包括三个要素:第一,预防的对象是环境损害。对这种损害的预防往往表现为对具有环境危害性的活动或行为的避免,但在危害性的活动或行为发生后的及时控制措施也属预防范畴。第二,该原则追求避免危害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但在危害行为或事件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该原则要求防止危害的扩大,并将其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也就是说,预防原则的目标具有层次性,只有在首要目标无法实现时,才能退而求其次。第三,其具体措施应当是积极的、预防性的事前措施,而不是消极的、反应性的事后补救。{6}  预防原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环境法原则。许多国际环境法律都对预防原则做了明确规定。例如,1992年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将预防原则作为欧共体环境政策的基础之一。它规定:“共同体环境政策应以高层次的保护为目标”,“应以预防原则为基础,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必须优先从污染源上矫正环境损害”。学界通常把预防原则称为环境法的“黄金规则”,因为这一原则追求无害(尽管无害是难以实现的)和降低危害。与其他行政许可相比,“预防理念”在环境行政许可中体现得最为突出,这是与现代环境管理的“源头控制”理念相契合的,这也是许可证制度在现代环境法上得到广泛运用的一个根本原因。  预防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要求主要有四项:一是对于避免环境损害,如果通过许可方式比其他管制方式更为合理的话,那么,立法机关有义务及时设定许可,而不得怠于行使立法权。二是环境行政许可的设定方案必须有助于避免环境损害。目前我国的环境立法在这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亟需完善。例如,按照现行立法,在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中,环评审批为投资主管部门(现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而按照《城乡规划法》第36条的规定,如果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才能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但是,现行立法却没有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选址阶段就进行环评,客观上造成建设项目大多是在选址确定后再作环评(因为建设单位通常是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选址,获得官方的选址意见书后非特殊情况不会被撤销,而环评却是对开发建设活动的一种制约)。这种立法方案就使得环评审批难以有效发挥预防功能,同时也忽视了选址所在地居民的环境权益。深圳西部通道环评审批案、北京“西一上一六”输电线路工程环评审批案、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振动妨害争议案、珠海拱北变电站环评审批案均系项目选址所引发的争议。{7}三是要以避免环境损害的发生为目标,完善许可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与附款,以保证环境行政许可发挥预防功能。四是强化许可机关的后续监管责任,当被许可人不正确履行许可证所规定的义务时,许可机关除采取行政处罚外,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发生环境损害,当环境损害成为不可避免时,许可机关有责任防止损害的扩大,并努力将损害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二)谨慎行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一国在设定和实施环境行政许可时,应当谨慎小心,周密计划和安排,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环境的潜在性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实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本国能力范围之内的,符合成本效益的合理措施以防止环境恶化。根据《里约宣言》的规定,谨慎行事原则包含三个要素:(1)威胁的严重性或不可逆转性。即存在巨大的环境风险,学界把这种风险程度称为“风险阈值”。不同法律文件对这个阈值的表述并不一致。《里约宣言》的要求是“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卑尔根可持续发展宣言》要求的是“出现严重或不可逆破坏的威胁”;《跨界水道公约》的规定是“可能导致重大的不利跨界影响”;《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是“存在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的威胁”;《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的是“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上述法律文件使用的“严重”、“重大”、“不可逆转”看起来提出了严格的标准,但究竟何谓“严重”、“重大”、“不可逆转”,在这些法律文件中却找不到答案。因此,这一原则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如何判断危险程度的问题。(2)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即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某种行为与危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谨慎行事原则中,缺乏科学上充分证据,不构成不采取有效防止措施的理由。换句话说,即使科学上证明某种行为或事件不一定会造成环境损害,也应当采取防止措施。(3)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防止措施。在谨慎行事原则中,成本效益所对应的主体是人类整体,即拟实施的防止措施是否符合成本效益,不是看它是否对一国或一群体有利,而是看它在总体上是否对人类有利。需要指出的是,与经济领域的成本效益估算不同,环境领域的成本效益估算相对复杂。财产方面的损失和收益估算相对容易,而社会、心理、自然生态方面损失的估算却比较困难。如吉林化爆炸案所造成的松花江污染问题,它在人们心中造成的恐慌及由此引发的对政府的不信任、对松花自然生态的损害以及污染带流入俄罗斯境内后所引发的国际问题,这些都是不好用“量”计算的。{8}  科学上的不确定性是谨慎行事原则与预防原则最主要的区别。不把科学上的确定性作为采取防止措施的必要条件,反映了人类在防止环境危害上更加积极的态度。按照预防原则,人类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展要以科学证据为依据,无论是环境损害的预防还是治理,都始终把科学证据作为行动的必要根据。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行动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也能带来预期的效果。但以化学风险、生物风险为主要内容的环境风险的存在给人类提出了新的课题:在人类无法掌握充分科学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是否也应有所作为?谨慎行事原则给人们提出的要求是,只要存在一定的证据证明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即使证据并不十分充分,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这不仅是一种理念上的更新,更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9}  不遵循谨慎行事原则而导致环境恶化的典型实例便是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少国家以温室气体引起气候变暖缺乏科学证据为由,延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这也是布什政府抛弃《京都议定书》的理由之一),结果导致全球气候日趋变暖。  谨慎行事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要求是:  第一,当某类活动、行为对环境存在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且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该活动、行为与危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一国应当针对这类活动、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制度),或者将其纳入环评许可程序以控制环境风险,不得懈怠履行相关的立法义务。这是因为,行政许可首先是对某类活动、行为予以禁止,其次才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禁止,属于“一枚硬币的两面”。  第二,在许可的实施上,立法应明确规定,当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上述活动、行为不会造成环境上的危险后果时,行政主体应当通过拒绝许可、控制许可证数量或许可证附款等措施,以控制环境风险。  第三,建立许可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在传统的行政许可中,当许可机关不同意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时,必须说明理由。若相对人不服而诉至法院时,由许可机关对“不准予许可的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10},若法院不采纳许可机关提出的证据,可判决撤销“不准予许可的决定”而由许可机关重新审查,甚至可直接判决许可机关向相对人颁发许可证。而在适用谨慎行事原则的环境行政许可中(至于哪些环境行政许可适用谨慎行事原则,则应当由立法作明确规定),许可机关只需授引立法规定说明此类事项存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11},即可不同意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若相对人不服而诉至法院时,由相对人承担证明“不准予许可的决定”违法的举证责任,即相对人必须提出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其拟从事的活动不会造成危险后果,方可使法院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事实上,举证责任转移作为一项程序性制度在国际环境法上早就存在。如1972年《斯陆公约》规定的事先正当程序要求,只有十分肯定在陆地上没有实际可行的替代处置方法时,才能向海洋倾倒废物,当向海洋倾倒废物导致的危害无法确切加以证明时,由倾倒者证明其行为在环境上是安全的。{12}  (三)科技促进原则  叶俊荣教授认为,环境立法上的科技促进原则,是指政府在制定环保标准或作其他管制性要求时,不以既有的科技水准为限,甚至要求污染者设法做到当今科技所做不到的。从静态面上看,在环境决策的过程中,决策者必须随时考虑依现今的科技水准所作出的管制要求,污染者是否做得到,因此,当立法机关或主管机关“强人所难”超越现今科技水准作管制要求时,恐怕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然而,在环境领域,必须考虑促进科技发展的动态需求。叶俊荣教授举例说,美国早期进行环境立法时,国会议员明白宣示,将要求业者做他们目前所做不到的,目的是要企业把污染防治工作扛起来,尤其是污染防治技术的创新开发。{13}学者王文革比较了我国与欧美国家的能效标准后指出,我国能效标准属于现状标准,从发布到实施大约需要半年的时间。能效限定值一般低于近期市场产品的平均能效水平,以淘汰一定比例的低效产品为原则。这种标准的制定模式对引导产品的更新换代作用不够明显。而超前性能效标准是国外所普遍采用的标准模式。超前标准中的产品能效限定目标值,通常高于目前市场平均能效水平,一般企业要达到目标值必须进行技术改造。标准从出台到实施有一个较长的准备期,一般3年一5年,以便企业对目前产品的节能技术和生产工艺进行改进。他认为,在我国加强超前标准的研究,革新能效标准的制定模式,实施超前性能效标准,对于引导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具有重要意义。{14}  笔者认为,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也应当坚持科技促进原则,具体而言:第一,在立法上设计许可标准时(许可标准往往包含了环境标准),应当有助于促进某一产业提高污染治理技术,不得在现今所普遍采行的污染治理技术之下设计许可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环境立法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大多没有规定许可标准。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只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却没有对审查标准作规定。这种状况是与《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不相符合的(当然,这与大量环境法律、法规是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制定的有关){15}。第二,以总量控制下的许可证为基础,建立排放权交易和节能指标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研发。  (四)合理开发利用原则  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是指一国在设定和实施环境行政许可时,应当把自然资源、能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结合起来,以达到永续发展之目的。该原则体现的是人类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的平衡,其理论基础是环境资源的稀缺性。  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上,合理开发利用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设计许可的审查标准时,要根据自然资源、能源的可更新或不可更新的特点,对化石能源以及野生动植物、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严格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同时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以替代化石能源,确保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是根据生态环境的消纳能力,依托许可证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放(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三是由于环境资源具有稀缺性,其属于全体人民的财产而由国家代为管理,因此,应当注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方式实施许可(即通过特许方式),确保环境资源配置给最优的使用者。  (五)污染者负担原则  污染者负担原则(Polluter Pays Principle)又称PPP原则,也称“污染者负责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领域,这一原则是指取得许可证的污染者,应当承担治理环境污染并赔偿损失的责任。该原则的理论基础是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内部化”。197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首先提出了“污染者付费”(Polluter pay principle),即由污染者承担治理的费用。该原则一经提出,很快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很多国家将其确定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16条规定:“各国政府应努力促进环境成本的内在化和经济手段的利用,考虑原则上应由污染者承担污染成本,适当尊重公众的利益且不扭曲国际贸易和投资。”  对于Polluter Pays Principle,目前国内的环境法教材中有多种不同的译法,比较常见的有“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染者支付原则”、“污染者自付原则”、“污染者负责原则”和“污染者负担原则”等。从表面上看,这些不同的译法并无不可,但仔细分析,它们之间还是存在差异,而这些差异对理解Polluter Pays Principle的本意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污染者付费”的理论根据是经济学上的“使用者付费”理念。将PPP原则译为“污染者付费原则”最初是基于“谁损毁他人之物须负损害赔偿之责”的法理。“付费”体现的是将环境损害的代价课加于引起环境问题的一方。环境保护实践的发展表明,当前的PPP原则要求污染者承担的绝不仅仅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而是包含了预防、控制、减少污染在内的综合责任,这种责任绝不仅限于“付费”。污染者有时需要将污染排除并恢复原状,有时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很明显,将PPP原则译为“污染者付费原则”是不全面的,它不能完整反映该原则的内涵。  “污染者支付原则”虽没有明确提出“付费”,但“支付”通常都是和一定的费用联系在一起的。很少有人会说“支付”某种金钱以外的责任。“污染者支付”和“污染者付费”在内容上基本相同,二者都不能全面体现PPP原则的含义。  对“污染者自付原则”这种译法,从文义上理解,我们可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污染者必须自行承担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的全部治理和赔偿责任。这种观点从公平合理的角度来看似乎并无不妥,但在实际应用时,要求污染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多数情况下是行不通的。这与环境损害的特征有关。环境损害的产生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实践中能够要求污染者承担的和污染者实际承担的都不可能是其行为造成的全部或完全的责任,而只能是一种适当的或适当比例的责任。环境损害还具有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一些环境事故造成的大范围、长时段、高强度的损害使肇事者根本无法承担。为了使受害者得到适当的救济,在国内环境领域,有环境税、环境保险等制度,而在国际环境领域,也有专门用于特定领域环境损害的环境基金和发达国家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用于环境治理的国际援助基金。这些都说明,将PPP译为“污染者自付”也是不恰当的。  因此,PPP原则最恰当的译法是“污染者负担原则”或者“污染者负责原则”。这两种译法在含义上并无不同。“污染者负责原则”多为港台地区学者所采用,而“污染者负担原则”在大陆被较多地采用。{16}  在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中,污染者负担原则主要体现为与许可证有关的环境费制度、强制保险制度以及环境治理、恢复、补救制度。例如,台湾地区《核子损害赔偿法》第25条规定:“核子设施经营者应维持足供履行核子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之责任保险或财务保证,并须经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定,始得运转核子设施或运送核子物料。”{17}我国《森林法》第35条规定:“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六)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到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监督之中,并有权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防止环境管理的违法和盲目,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在现实中,由于环境问题经常涉及复杂的科技背景,因而部分论者主张环境管制最适宜专家政治。然而,环境管制也经常涉及利益的冲突,需要借用民主理念寻求解决。在环境行政中,参与式民主的观念并不在于以投票的方式解决所有的问题,而是由受影响民众通过适当管道参与决策过程,借以调和利益冲突,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从而改善政府的决策品质。  在环境行政许可领域,公众参与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一,行政主体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听取环境权益受影响者(通常为相邻权人以及开发建设活动所在地的居民)的意见,主要是通过许可听证程序来完成。第二,公民提起与环境行政许可有关的行政公益诉讼,以维护环境公益。从世界范围来看,主要有两类:一是撤销诉讼,即请求法院撤销许可机关违法颁发的环境许可证;二是课予义务诉讼,即被许可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许可证所规定的义务而有关主管机关又怠于执法时,公民请求法院责令主管机关积极采取执法措施。{18}第三,公民通过行政系统内部的检举、控告管道,请求上级行政机关督促下级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或改变、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违法、不适当的许可决定。上述三个方面都需要在立法上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百度知道篇幅有限请下载附件: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了解人类环境的构成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的话,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 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携手保护我们的家园,自然会给人类应有的回报。在温暖的摇篮——草原上小憩;在慈祥的笑脸——天空下成长,在爱的源泉——河流中沐浴

有关环境保护法的论文摘要

学园部落3000左右得读后感

环境保护是现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低碳出行。而且让使用电瓶车。

环境保护论文 大家的生活都是离不开生活的,你我的生活都与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谁都离不开谁的。 我校地处工业比较发达的东北塘镇农坝村,这里是镇里的工业园区。前几年,工厂像雨后春笋在农坝村安营扎寨,铸件厂、橡塑厂、印染厂等好多企业虽然是本村的一些老牌企业,也是村里的骨干企业,起步早,根底深,但都是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是废气、废水、废物等污染源的诞生地。在这里,以前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工厂上空,出现一条条“黄龙”,据同学们后来查资料了解到这些“黄龙”里可能隐藏着剧毒的红棕色气体——二氧化氮。它的毒性约为众所周知的一氧化硫毒性的10倍。它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生成硝酸酸雾,刺激人的呼吸器官,轻则引起慢性气管炎,重则经过一系列的光化学反应,是产生癌症的发病因素。因此,人们称它为“污染大气的毒龙”。在农坝村的北面,是一条横贯东西的锡北运河,自从沿河造起了印染厂后,河水就一直没清澈过,河里的水经常脏得不能洗东西,也养不了鱼虾河蚌,老百姓为此没少埋怨过。 为了教育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当前人类所处的环境,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意识。我校近几年不仅加强了对学生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还多次邀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宣讲,举办环保知识图片展,开展大中队主题活动,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和考察等活动,使更多的学生亲眼目睹了我村的环境变化和整治状况。同学们也为此写出了多篇调查小报告、小论文,建议书,印发给家长和群众。表明了当今小学生对本地环保工作的关心和保护自身身心健康的强烈愿望。 很多来我校就读的学生,主要是一些来自我国边缘山区的孩子,不仅通过上网了解,还在平时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无锡这个改革开放城市的现代发展气息,体验到了在经济发展的背后,人类居住环境被污染后所带来的事故隐患和后遗症。我校的一些外来学生以前因长期居住在西北、西南农村,有的来自偏远山区,那里虽然经济条件落后,但周围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新,水质纯净,所以一到我们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心目中的江南,除了人多车多钱多,就是工厂、高楼多,由于遍地都是工厂,各地都有“三废”的存在,有一阵子,市场上很难买到没有被污染过的大米、蔬菜水果,甚至连有的水产品也因水质关系,沾染了异味。就拿我村来说,当初大片大片绿油油的田野再也见不到了,水稻田面积从原来的一千多亩缩减到如今的二、三百亩。走在村道上,眼前见到的除了厂房还是厂房。就连我们的校园也已被周围的工厂几乎包围了起来,学生视野被阻不说,还要常年受噪音、废气的侵袭,人人苦不堪言。有的小学生也会说:“如果靠这样占用农田造厂,污染环境来发展经济,那我们宁愿贫穷一些”。多么诚挚的感言啊!不知我们的一些企业领导听了有何感想?确实,这种状况不光是我们这里有,恐怕其它地方都有,是我国目前普遍的社会现实问题,当前已到了非化大力气整治的时候。 可喜的是近年来农坝村村领导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学生到村委和工厂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同学们了解到:村里每年都要召开有关环保的座谈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整治工作。还经常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到工厂、家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在村里不仅给多家企业签订了环境整治协议书,还和村里的几十家商店、摊贩签定了清洁卫生责任书。一方面减少了大气污染和污水的排放量,另一方面促使部分企业、店铺化本钱投资改造原有的旧设备,尽力降低污染源的毒性,将“三废”排放降到最低程度。村里还高度重视了本村公共环境设施建设,先后投资数百万元,率先实现了家家通自来水,喝上清洁的太湖水;户户通有线电视和电话,方便老百姓了解新闻动态,及时反映问题。今年,又将条条道路浇上了柏油或水泥,两旁还安装了路灯,使得原本既窄又脏的村道变得既宽敞又整洁。现在村里有农贸市场、老年活动室、多家中型超市,人们出门购物娱乐既方便,又快速。难怪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外乡人,将它误认为是市镇呢。村领导还根据群众意见,在各自然村统一建起了数十只大花坛,里面种植了月季、海棠、紫荆、杜鹃、樱花、香樟、广玉兰等花木,一年四季,各个村落,鲜花不断,香味扑鼻,仿佛置身于公园一样。村里还每年出资对几条主干河道进行淤泥清理,使河道常年保持水流畅通,水质干净。村里还对家庭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排放作了统一规划,在全村布置投放了数百只垃圾箱和塑料粪桶进行集中处理。在村委门口,我们可醒目看到一排用不锈钢建的宣传橱窗,里面不仅经常张贴环保知识资料和图片,还定期公布各单位、各村民小组对于环境整治所做的一些工作和取得的成果。通过一系列的工作,现在农坝村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有了很大改观,老百姓对自己所居住环境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 作为在农坝村工作多年的一份子,而且是肩负培养下一代重任的小学教育工作者。我经历了农坝村这十多年来的变化发展,感慨万分。我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对一些主管领导来说,是不是太为难了?但通过农坝村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我从内心明白了: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人类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否则是以小失大,必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而自食其果。综观历史上全球发生的多次特大灾难事故,那些热衷于靠毁田毁林来开发景观,靠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能人”,还不应该清醒吗?其实许多有识之士早在多年前就坦言:从眼前看,重视环境保护,可能会影响当地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但这是暂时的。从长远看,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使群众增收。实现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赢”,途径就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联想到近几年中,我国各地因破坏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自然灾难和人身伤亡事故,难道这不是血的教训吗?听说前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已采取相关政策关闭小煤矿、停止小炼焦,健全和发展国有煤矿,扶持开发大机焦,这是煤炭和焦化产业的升级换代,不仅扩大了生产规模,增加了国家和地方税收,还减少了环境污染,可谓一箭双雕,地方和财政皆大欢喜。由此,我们的某些企业不值得借鉴吗? 现在的孩子虽然对环保的意识还比较朦胧,对周围一些涉及环保不力而引发的事故,也可能熟视无睹或者漠不关心,但并不能说明环保与孩子们无关。相反。我们的孩子是环境污染的最大受害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要从我们每个人身上做起。保护环境,清洁空气、水源,还大自然本来面目,这是所有孩子们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童心是最宝贵的,童言是最真心的。我们不能让幼小的心灵因此蒙上阴影。从儿童身上,我们要看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民动员,人人出力。,~~~~~~~~~~~~~

浅析我国环境保护的形势及对策   【摘 要】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管理严重滞后,与环境保护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当前环境保护要切实解决好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核与放射污染,以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等突出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必须采取有力的对策措施: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实行有利于环保经济政策,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推动环境科学进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落实环境保持责任制,强化环境保护成果效应。   【关键词】环境保护 战略位置 环境污染 生态破坏 污染治理 生态保护    环境、资源、健康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可持续发展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环境保护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这是“十一五”时期我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指导方针。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为我国防治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环境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一、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一)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十五”环境保护计划指标没有全部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8%,化学需氧量仅减少1%,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简称“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治理任务只完成计划目标的6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环境污染严重。全国26%的地表水国控(国家重点监控)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标准;流经城市90%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75%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30%的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不到III类标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容乐观;46%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一些大中城市灰霾天数有所增加,酸雨污染程度没有减轻。全国水力侵蚀面积161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许多河流的水生态功能严重失调;生物多样性减少,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一些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退化。农村环境问题突出,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危险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持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显现。我国已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二)当前我国环境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环境形势严峻,保护环境紧迫又重要,但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督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三)加强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二、当前必须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一是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二是要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三是要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加大“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巢湖)、三峡库区、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等水污染防治力度。四是要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重点,加强海洋环保工作。五是要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   (二)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要加快原煤洗选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二是要加强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扩)建燃煤电厂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三是要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四是要根据环境状况,确定不同地区的脱硫目标,制订并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五是要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六是要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有序开发水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以防治污染为重点,加强城乡环境保护   一是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二是要在建设中注重保护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植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地区的生态平衡。三是要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四是要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五是要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六是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四)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   一是要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二是要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三是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设节约型社会。四是要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五是要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五)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辐射环境安全   一是要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国家对核设施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二是要科学制订核电发展规划,核电建设要充分考虑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废物处理处置等问题。三是要加强在建和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快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四是要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 剩余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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