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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论文巴洛克时期

发布时间:2024-07-04 04:59:04

西方音乐史论文巴洛克时期

五六七西方音乐历史及音乐体裁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一、西方音乐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起源时期的音乐,主要用于神庙祭祀、节日庆典,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苏美尔人、埃及人、希伯来人和古希腊人推动了音乐的发展。二、中世纪的前期和盛期这一时期主要是单音音乐时期,大致从公元600~1300年。三、“新艺术”时期公元1300~1450年,是中世纪向文艺复兴过渡的阶段。四、文艺复兴时期1450~1600年,文艺复兴的中心在意大利,但音乐中心却在法国的勃艮第地区和佛兰德。这一时期德国、英格兰音乐的兴起,罗马教堂音乐的改革和威尼斯乐派的活跃使这个时期的音乐成就不逊于其他的艺术。五、巴洛克时期1600~1750年,从蒙泰威尔弟开始,到巴赫和亨德尔结束。巴洛克时代在西方音乐史乃至整个艺术史上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巴洛克音乐气度高贵、情调感人,内容比文艺复兴时期更丰富 、更具戏剧性。欧洲音乐的许多重要体裁都在这一阶段初步形成,如歌剧、组曲、奏鸣曲、协奏曲、清唱 剧、康塔塔(大型声乐套曲)等都已具备了经典形式。音乐巨人巴赫、亨德尔则把巴洛克音乐推向了高潮。六、古典主义时以恢复希腊、罗马的古典风格为目的,主要放眼于追求客观美的古典主义音乐,在维也纳形成了气候,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三位音乐家的杰出之作让音乐史为之一振。这一时期成为器乐的 黄金时代,钢琴曲、小提琴协奏曲的创作层出不穷,奏鸣曲式的确立被认为是这一时期成就的代表。六、浪漫主义时期浪漫主义乐派是人类艺术史上的一大“宝库”。这一时期不但盛产伟大的音乐家,而且音乐体裁空前广泛,出现了诸如无词歌、夜曲、艺术歌曲、叙事曲、交响诗等新颖、别致的形式。这 种更注重音乐内容的音乐流派,使一些非音乐因素成为音乐的主宰。浪漫主义音乐经过门德尔松、舒曼、肖邦和威尔弟等人的完善,在柴可夫斯基、李斯特和瓦格纳的时代达到了巅峰。八、新音乐这是20世纪音乐的统称。和其他艺术一样,音乐开始出现多种流派百花齐放的局面。音乐创作的保守与创新两派在音乐文化发达的德国、俄国、英国、美国等地相互竞争,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音乐的繁荣。但在50年代后,随着电子音乐和计算机等的高新技术的出现,音乐家们都希望在音乐新一代的音乐语言、节奏的发展上找到共同点,重塑作曲家角色及音乐艺术的本质。期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啊。。。我也在做这题啊。。。孙国栋不是人啊。。。。。。

西方音乐史论文关于巴赫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是西方音乐史巴洛克时期德国的音乐巨匠,被誉为“近代音乐之父”。巴赫的创作博大精深,浩如烟海,据不完全统计,他的作品共有1000多部。巴赫的音乐有卓越的价值,其旋律优美,对位严格,节奏生动活泼,和声深奥,思想深邃。巴赫的作品是全世界音乐的宝贵财富。特征:巴赫的作品深沉、悲壮、广阔、内在,充满了18世纪上半叶德国现实生活的气息。巴赫作品中充满宗教内容及复调音乐思维的作品更为广阔地揭示了人的内心世界,但同时,他的音乐从来没有脱离德国的音乐传统。《平均律钢琴曲集》是巴赫在“纯音乐”领域留下的重要遗产之一。作为一部具有德意志精神的作品,《平均律钢琴曲集》体现出了那种严谨的德国式思维。另外,巴赫的《法国组曲》、《英国组曲》和六首《勃兰登堡协奏曲》等乐队作品,也都表达了作曲家对和平和美好生活的祈求与渴望。从音乐的旋律特征上讲,由于他的音乐是多声部,从和声的发展来看,大、小调功能体系和声是巴赫最后确定、成型的。即使到了18世纪中叶为止,在当时和声所能达到的基础上,其成果是要归功于巴赫,他甚至被贝多芬称之为“和声的创造者”。历史贡献:巴赫一生的主要功绩:第一,把音乐从宗教附属品的位置上解放了出来,使之平民化。第二,他把复调音乐发展成主调音乐,大大丰富了音乐的表现力。 第三,他确立了键盘乐器十二平均律原则。 第四,除了声乐作品外,巴赫奠定了现代西洋音乐几乎所有作品样式的体例基础。因此巴赫被后世尊称为“西方音乐之父”

特征:巴赫的作品深沉、悲壮、广阔、内在,充满了18世纪上半叶德国现实生活的气息。他谱写了许多充满戏剧性因素的大型声乐作品,其中《马太受难曲》、《b小调弥撒》是最有影响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巴赫作为一个虔诚的新教教徒,通过宗教音乐形式(受难曲、弥撒、经文歌、康塔塔等),抒发了对人类灾难、痛苦的怜悯、同情以及对和平与幸福未来的渴望。与前人的作品相比,巴赫这种充满宗教内容及复调音乐思维的作品更为广阔地揭示了人的内心世界,但同时,他的音乐从来没有脱离德国的音乐传统。《平均律钢琴曲集》是巴赫在“纯音乐”领域留下的重要遗产之一。作为一部具有德意志精神的作品,《平均律钢琴曲集》体现出了那种严谨的德国式思维。另外,巴赫的《法国组曲》、《英国组曲》和六首《勃兰登堡协奏曲》等乐队作品,也都表达了作曲家对和平和美好生活的祈求与渴望。这些作品在德意志民族人民的内心深处激起了强烈的共鸣。从音乐的旋律特征上讲,由于他的音乐是多声部,因此模仿手法是重要的,结果因造成音乐连绵不断的交织、发展,但却欠缺后来古典派的方整、段落分明和结构上清晰。而这却正是巴赫的特性,显然,我们是不能用乐句、乐段去分析巴赫的。此外,从和声的发展来看,大、小调功能体系和声是巴赫最后确定、成型的。即使到了18世纪中叶为止,在当时和声所能达到的基础上,其成果是要归功于巴赫,他甚至被贝多芬称之为“和声的创造者”。历史贡献:巴赫一生的主要功绩:第一,把音乐从宗教附属品的位置上解放了出来,使之平民化。音乐不总是歌颂上帝,也歌唱平凡的生命。 第二,他把复调音乐发展成主调音乐,大大丰富了音乐的表现力。 第三,他确立了键盘乐器十二平均律原则。 第四,除了声乐作品外,巴赫奠定了现代西洋音乐几乎所有作品样式的体例基础。因此巴赫被后世尊称为“西方音乐之父”。巴赫 Bach -《无伴奏大提琴组曲》

巴赫在音乐律制方面的巨大贡献——《平均律钢琴曲集》巴赫的《平均律钢琴曲集》是以创作实践来证明十二平均律的的优越性和实用价值的划时代作品,常被称为“全部音乐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钢琴音乐的《旧约全书》”,而贝多芬的三十二首奏鸣曲则被称为“钢琴音乐的《新约全书》”。在此以前,键盘乐器大多按“中庸律”调音,能够演奏而不会走调的音阶,只有降B,F,C,G,D,A等大调和g,d,a等小调,因此作曲家在选调和转调上受到很大的限制;而采用了十二平均律,就可以自由选用大小二十四个调,并自由转调。所以说,没有巴赫对平均律的实践,近现代音乐的发展要延迟很长一个时期。巴赫很早就把自己的键盘乐器调成十二平均律,并写了《平均律钢琴曲集》第一集,包含以大小二十四调为序的《二十四首前奏曲和赋格》(1722年)。晚年在莱比锡又写了第二集,包含另外二十四首前奏曲和赋格(1744年)。巴赫写作《平均律钢琴曲集》,是受了先辈作曲家费歇尔(约1665—1746)的启发。费歇尔在1702年出版了《新风琴音乐的阿莉阿德尼》,包含二十首前奏曲和赋格曲,分属二十个不同的调。这部作品的标题起源于希腊神话,阿莉阿德尼是古典神话中克里特岛国王米诺斯的女儿,她的母亲帕西法厄生了一个牛头人身的怪物,米诺斯把它幽禁在一座迷宫里,并命令雅典人民每年进贡七对童男童女喂养这个怪物。雅典王子忒修斯发誓为民除害,依仗阿莉阿德尼给他的线球和魔刀,钉死了这个怪物,然后顺上路的线走出了迷宫。“新风琴音乐的阿莉阿德尼”,意思就是指示风琴演奏家通过五花八门的大小调迷宫的引路人(因此西方有句成语“阿莉阿德尼的线”来比喻解决问题的方法)。这部作品用了大小二十四调中的十九个调,只有升C和升F大调,降e,降b和升g小调没有用,而e小调用了两次。所有的前奏曲和赋格曲都是很短小的乐曲,主题和《平均律钢琴集》中的主题很相似。巴赫吸收前人经验谱成的《平均律钢琴曲集》运用全部大小二十四调,写成有高度艺术价值的作品,是音乐史上的第一例。很多人谈论巴赫(JohannSebastianBach)必然想到他的音乐结构,巴赫的音乐织体和对位有精密的数学比例,对配器的发挥,亦是给演奏者加深难度。巴赫的音乐深深地影响整个欧洲乐坛,他一生写过很多教堂音乐。人们爱把巴赫的精神象徵对上帝的奉献,他的音乐艰深、神圣、严肃,心灵与上帝同在。傅雷写给傅聪的家书就有这样的说法:「巴赫被基督教精神束缚,常常匍匐在神的脚下呼号,忏悔,诚惶诚恐的祈求。」这是傅雷对巴赫的偏见。巴赫的与贝多芬的音乐,同样是「力」的表现,巴赫的「力」,建立在高度与深度,心灵与上帝同在的同时,亦把人生的七情六欲,苦难、恐惧与痛苦升华。苦中有欢乐,有疲倦,而更大的精神是明知生命之苦,而仍得坚持。贝多芬的音乐,纵横交错,乐句与乐句之间并发出的「力」,气魄磅薄,完全是大宇宙,大人生,他没有家庭,没有子女,所以连痛苦都是大人生的痛苦。很多乐章,都流露出与命运抗争的英雄本色。说巴赫的音乐太富哲理,太多宗教思想,那倒不如说巴赫经历了人间的极苦以及看破官场虚伪。然而,他把这些大是大非都升华了。他的A小调小提琴协奏曲作品BWV1041写于1720年,据说是巴赫写给他自己的,三十五岁的他,意气丰盛,却遭受生活之苦与家人的死亡之痛。巴赫一共生有十二个儿女,排在前面八个,其中有六个死于孩提时候。第一任妻子死于一七二○年夏天。乐曲分三部份,第一快板,第二行板,第三部份是非常快板,全个作品很富乐思乐味,是对巴赫作深入了解的一个乐章。

巴赫一生的主要功绩:第一,把音乐从宗教附属品的位置上解放了出来,使之平民化。音乐不总是歌颂上帝,也歌唱平凡的生命。 第二,他把复调音乐发展成主调音乐,大大丰富了音乐的表现力。 第三,他确立了键盘乐器十二平均律原则。 第四,除了声乐作品外,巴赫奠定了现代西洋音乐几乎所有作品样式的体例基础。因此巴赫被后世尊称为“西方音乐之父”。巴赫的音乐,可以说是构成欧洲音乐殿堂的一根重要支柱。对于整个巴罗克时期的音乐来说,巴赫的音乐成就,可以说是架在这座殿堂上的圆顶;对于其后的欧洲音乐发展来说,虽然直到19世纪巴赫才具有真正的影响力,但是这种影响力一旦产生,便对欧洲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只有当巴赫在新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具有新的文化意义时,他的音乐作品才对现代音乐具有“启示录”的意义。而对于后人来说,没有研究过巴赫,就不可能理解欧洲音乐;未能深入研究过巴赫的作品,就难以成为一个严谨的、精通其专业的音乐家;若不能透过巴赫音乐纯朴的形式、精练的技巧乃至宗教音乐形式上的“外壳”,体验到巴赫音乐中蕴藏着的很深的思想情感,也就难以透彻地认识巴赫音乐的本质。详细:

巴洛克毕业论文

随着人们审美思维的变化,基于美学理念的室内环境艺术设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艺术室内设计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室内设计中的涂鸦艺术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摘要

内容摘要:本文的目的主要研究涂鸦艺术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并分析其未来的发展。通过理论的研究和实地调查的 方法 ,对涂鸦艺术在现代装饰设计中的具体运用进行分析,指出涂鸦艺术对室内空间的感觉和涂鸦艺术的方式。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内容

关键词:涂鸦艺术、方式、室内设计、视觉、情感

建筑大师普拉特纳认为,“室内设计比设计包容这些内容空间的建筑物要困难的多,这时因为在室内设计中,你必须更多地同人打交道,研究人们的心理因素,以及如何能使他们感动舒适、兴奋。” 而涂鸦艺术恰恰是对室内设计的人性化和个性化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可能和创新。

一、 室内设计中的涂鸦方式

“涂鸦”在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在发生着独有的变化,从童话到街头艺术,再到独树一帜的艺术风格。

(一)、短暂式的涂鸦艺术

涂鸦, 典故 出自《玉川子集?云添丁》,卢仝有一个儿子,喜欢乱涂乱写,常把卢仝的书册弄得又脏又乱。因故卢仝写一首诗:“忽来案上翻墨汁,涂抹诗书如乌鸦。” 因此得出涂鸦一词,并流传至今。然而我接触涂鸦这个词是在我大一时候,当我们上第一节设计色彩时,我们老师拿来他四岁女儿的涂鸦作品。并讲你们的色彩在创作不断的进步时,而丢掉了对色彩最本质的认识。色彩不是思考的产物,而是你对事物的原始感,这就是涂鸦,这就是涂鸦艺术研究的开端。

短暂式的涂鸦艺术的特点主要有:色彩个性化,内心的呐喊、环境的宣泄,形成独特的个性化;内容多元化,每个人内心都不一样,所无意之中创作出来涂鸦作品都不一样;目的模糊化,短暂式的涂鸦艺术是个人无意识的创作过程,它不具备足够的目的性、随心所欲、随便而安的表现方式是短暂式的涂鸦艺术的一种表现。

短暂式的涂鸦艺术创作逐渐得到年轻人的追捧,许多个性化的创作在室内空间的运用也越来越少。例如:“现代年轻的夫妻在自己装修室内空间中经常自己动手在墙壁上书写着随意的笔画,创作出不一样画面。这也许不是一件艺术品,但是它将成为一种装饰美观的图案。

(二)、终生式的涂鸦艺术

在十七届金犊奖中有这么一件 广告 作品。内容主要讲述着一位眼盲的老人家在家中依靠一堵墙扶着生活了十几年,来来往往,当它在这面白净的墙面上挥画着它的第一笔时,她也许不会觉得它是一件艺术品,而在她后人眼里那不仅仅只是一种艺术,更是一段美好的回忆。然而当老人逝世后,空空如也的房间,留下的只是时间和墙上的一道直线。在这件涂鸦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情感,看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爱,而不仅仅是一张画面。作为这位老人在无意之间创造出惊人的画面,但用她的一生作为代价,这难道不可以称为一种艺术形式吗?

终生式的涂鸦艺术是指长时间创作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画作里的涂鸦过程,它不仅寄存了人短暂的情感,还永存了一种回忆。

终生式的涂鸦艺术特点主要有:色彩的复杂化,长时间的涂鸦,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色彩和灵感;内容情感化,这样的涂鸦艺术留给自己是人对房子情感寄托;目的模糊化,虽然每天的涂鸦,但是也只是一次次的呐喊叠加而成,没有目的性的涂鸦创作。

终生式的涂鸦艺术对于每个人都具有独特创作。今天也许只能在墙上留下一个手印,明天也不过多一个而已,但是久而久之它就成为了一幅涂鸦作品。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中的卷轴不就是一种涂鸦艺术的表现,它只不过留下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脚印,而是无数人民涂鸦而绘成的艺术。我相信它不一定具有很强的画面感,但是它承载着许许多多人的情感寄托。

(三)、专业化的涂鸦艺术――墙绘

墙绘指的就是在装饰墙上利用 彩绘 的形式涂鸦装饰画面。 在现代有许许多多的人放弃传统的墙纸和木框,而对于他们也无疑使在做涂鸦的工作,只不过涂鸦的画面也变得美观化。

专业化的涂鸦艺术有主要特点有:色彩归整化,因为这是涂鸦艺术成为商品,它存在一定的画面感;内容的简单化,经过彩绘工人的世界就单一美观;目的清晰化,它不再是一种宣泄而是商品,所以具有其目的也是清晰可见。

专业化的涂鸦艺术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艺术价值。在室内空间设计过程中,涂鸦艺术作为一种原生的表达,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呈现了一种视觉样式,极大地丰富了公共空间的 文化 与艺术表达。也创新了一种空间的视觉传达画面。墙画彩绘可以自由选择表现内容,而作为居家空间主要组成部分的墙体就自然成了涂鸦艺术表现承载体,也成为室内墙面装饰的新语言。

二、 涂鸦艺术对室内装饰之间产生的影响

当涂鸦艺术逐渐的进入室内装饰时,人们已经开始接受模糊的是世界。可以不要高贵、优雅和矜持,但个人风格必须得以表现。设计师将涂鸦艺术强烈的视觉语言和激情运用在室内设计中,给现代室内设计表现形式增添了新的方向,也为装饰空间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模式。

(一)、涂鸦对室内装饰材料的影响

涂鸦艺术个性化的特点,突破了传统的方式,开创新的装饰模式,取代了传统的壁纸等装饰材料。让原有单一的材料从个性化的装饰中消失,从而凸显主人的另类追求。

在繁杂的装饰大市场,各式各样的材料琳琅满目,人们越来越觉得自己创造出的东西可以堪比所有大师的手笔,这不是一个自负的表现,而是一种自信。是自己对内心的一种满足,对灵魂的一种呐喊,对外部环境的一种自我改造。涂鸦艺术的即时化满足了每一个自我创造的人,让他们很快地表现自己的心声。

(二)、涂鸦对室内装饰风格的影响

作为一个室内装饰设计师来讲,室内装饰就好比一连串的连环画。而设计师要做的就是构建一幅幅优美的画面。经过时间迁移,一代代设计师为其装饰的画面风格在逐渐变化。从现实走向虚幻,从人生走向想象,而在现实的世界里,人们不再需要写实的画面,而更偏向虚拟的空间,这就是人的价值观的提高。

涂鸦艺术是对传统审美的颠覆,正如庞德诗歌所唱:“这个时代需要一个形象来表现它加速变化的怪相,需要的是适合现代的舞台,而不是雅典式的优美模样。”涂鸦艺术正是在改变人们的审美观,使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这个原本一样的世界,甚至原本一样的画面。那我们需要的就是创新,创造出一件事物的不同角度,不同的视角,不一样的世界观念。这样才能构建出一个美好的画面;一件富有创造价值的艺术;一套真正意义上的装饰空间。

(三)、涂鸦对人的情感影响

任何设计都是为人而服务的,脱离了人的设计是不存在任何设计价值。这是每个设计师都明白的。所以任何设计都必须从人出发,从人的情感出发,考虑设计的方式。

涂鸦艺术具有较强的表现性,能够充分的体现每个人不同的情感世界。当一个人在拿起画笔的那一刻起,都在宣泄着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感;都在现实当中追求虚拟的世界。无论是那种涂鸦形式,它都在向世界传递一个内心画面。

三、 涂鸦艺术在室内装饰设计中的价值

涂鸦艺术是人情感的产物,它具有不同的价值。而在室内装饰设计中涂鸦艺术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精神价值和文化价值。

涂鸦艺术开创了室内装饰世界的另一面,它在社会中树立了设计创新的领域,让人们对设计有了崭新的理解和构建,颠覆了传统的审美观,为人们开创了另类的世界观。涂鸦源于情感,归于情感世界,它改变每一个不能创造的人去创造自己的世界,也对这个环境世界起到改变性的作用。然而一种新的装饰风格的诞生,势必会影响一代人或几代人的设计思维,所以它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播作用。

涂鸦源于生活中的情感世界,服务于现实世界,改变着未来世界,也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观。

结语:涂鸦艺术从颠覆潮流到称其一方,那是一种必然的过程,因为人性的发展,也促进涂鸦艺术的发展;涂鸦艺术从街头艺术登堂入室,成为装饰的一种风靡,那是一种自然的结果,因为它宣泄着个人情感、传递着内心的世界;涂鸦艺术从原始社会开始到今天的发展,那是一种先天的预知,因为顽强的生命力造就了新的艺术开端。

室内设计中空间的艺术价值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摘要

【内容摘要】室内设计作为一门集艺术、技术、科学于一身的综合艺术,根据空间形态与使用功能,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创造功能合理、舒适美观、满足受众心理需求的空间环境,是对建筑空间的再设计。室内空间艺术并不在于形成空间结构的长、宽、高的总和,而在于空间的部分本身,在于被围起来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空间,它才是室内设计的灵魂,只有明晰了空间自身的艺术价值所在,才能使设计的本源真正得到回归。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内容

【关键词】室内设计 建筑 空间 艺术价值

室内设计行业起源于20世纪中叶的欧洲,最初的从业者是由美术工作者和建筑师组成。在我国,解放前的建筑及室内设计由建筑师完成,解放后才逐步有美术工作者参与其中,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出现了由建筑师和工艺美术师转型的室内设计师。室内设计作为一门集艺术、技术、科学于一身的综合艺术,根据空间形态与使用功能,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创造功能合理等满足受众心理需求的空间环境,是对建筑空间的再设计,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从艺术的角度为空间实体、虚体、技术、经济诸方面提出解决美学问题的方案。

室内设计的主题是空间,什么是空间?空,指里面没有东西,无,没有。间,指两个事物或两段时间当中,一定的范围之内。空间在字典中的解释为“物质运动的一种存在形式,由长度、宽度、高度表现出来,是物质存在的广延性和伸张性的表现……具有客观性和无限性,就宇宙而言,空间是无限的、无边无际的,就每一具体的个别事物而言,则空间又是有限的……”可以看出,空间是一种超越确切概念定义的意念,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荷兰著名建筑师、 教育 家赫曼·赫茨伯格认为,“空间象征了一切拓宽或除掉现存限制并开发更多可能性的东西,因而空间是相对于确定性而言的概念,这种确定性是封闭的、压抑的、笨拙的、受监禁的,被划分为承载物和分隔物,并被分类建立起来,被预先决定又保持不变,清楚明白。”这里的确定性指的就是围合空间的实体,实体以外的间隙就是空间,它无形且不可见,以不存在昭示着存在。

室内空间源于建筑空间,脱离建筑空间的室内空间环境是不存在的。既然我们建造有形的建筑实体是为了形成围合起来的空间,人们的行为活动也是在“空”的部分中进行,那么室内设计的重点毫无疑问应该是这“空的内部”,但有的人却把室内设计误解为一种“界面设计”及造型处理上的装饰美化,夸大视觉表象的装饰价值趋向日趋严重,缺乏对设计本质——空间的深入理解与探究。在面对一个由界面围合而成的室内空间时,“装饰者”通常的做法是把几个面孤立开来分别进行装饰后再组合形成所谓的室内设计。他们一直在努力创造最漂亮的“盒子”,完全丧失了对内容的控制,形式显得比内容更为重要,像法国建筑师让·努维尔所说的,他们“要创造美学奇迹”。为了实现目的,他们求助于装饰,而不是空间,其结果必将是空洞、表面、浮夸及缺乏根基的。在没有认识到空间意义的前提下,对空间界面做出的任何装饰,只能是徒有其表,不仅会扰乱我们的视觉,还会混淆空间设计的本质。

我们可以把建筑室内空间看作是三向维度下可以利用的几何“实体”,或可以利用的容积。这种思想最早出现在我国春秋时代老子的《道德经》中,“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意思是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所给人的便利,是“无”发挥了它的作用。这种“有、无”的哲学观正是建筑室内空间意义的写照,如果把“有”界定为具体的物质,即建筑空间的围合物,那么,“无”,即室内空间就是具体物质所存在的结构方式、时空关系、运动和变化形式等。建筑大师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有机建筑理论也主张“建筑的内部空间是建筑的主体,房间本身应显露出来,否则建筑物就缺乏现代感”,“建筑新的实体是在屋顶和墙围护的内部空间”。在他看来“空间并不是一种消极空幻的虚无,而是一种强大的发展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推开墙体,穿过楼板,甚至可以揭去屋顶”,“这种内部意义正是我现在所确信的是建筑要表达的伟大事物”。空间艺术并不在于形成空间结构部分的长、宽、高的总和,就像一首诗歌不仅是一些美丽诗句的总和,一幅画作也不仅仅是一些不同色块的组合,它的价值体现在那“空”的部分本身,在于被围起来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空间。室内空间除了仅有的长和宽的空间形式——即供人们观看以外,还给了我们三维的空间,就是我们站在其中的空间,这里才是室内设计的灵魂及其艺术价值所在。

强调空间在设计中的“主角地位”并不是全盘否定装饰的作用。按功能组织空间时也要考虑到装饰的作用,因为单纯的空间是无法让置身其中的人感到愉悦的,那样的空间带给人的将是形式上的单调和情感上的冷漠。如美国当代建筑美学家托伯特·哈姆林所说,“纯物质的功能主义决不能创造出完全令人满意的建筑来”。装饰性艺术表现作为一种传达美的手段,以它特有的方式改变和美化了空间环境,强化了空间主旨,是内部空间合乎逻辑的反映,是合乎人的需求,并与人的审美理想能够产生共鸣的。从某种意义来说,室内空间设计的目标就是要根据空间的功能要求、文化内涵和组合关系来确定其装饰样式,把内部空间和外部装饰协调统一起来,各得其所。但在这里,有一点我们必须清楚,即室内设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诸要素在系统中并非都处于相同地位和起到同样的作用,如空间相对装饰来说就处于支配地位,影响着装饰及其他因素而成为决定性的要素。

虽然室内设计的灵魂是空间,但强调空间的重要性并未在人们最初的建筑活动中形成共识。古典主义时期,空间尚未得到人们的重视,建造建筑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形成空间,倒不如说是为了获得围合空间的实体,空间只是建筑的附属物。如,古埃及时期人们建造体形巨大的金字塔,金字塔与其说是建筑,倒不如说是建筑雕塑,因为相对宏伟壮观的外部形态,其内部空间几乎被忽视了;古希腊时期因其并没有把神庙看作是礼拜的场所,而是象征着神的家,所有宗教仪式都被安排在露天广场举行,所以,古希腊建筑更多注重的是建筑的外观形体设计,而忽视其内部空间;古罗马时期人们才开始真正进入一种空间围合状态,但此时高大、雄伟的建筑空间总是作为国家权威与尊严的象征,完全忽视了人的内心感受。在早期____时期,教堂作为一个公众集会的大礼堂,是参加宗教仪式和祈祷的场所,建筑师在设计中依据人的因素开始考虑空间。拜占庭时期因其信奉的东正教宣扬众教徒之间的平等一致,要求教堂体现出向心性和圣坛与教众的接近,所以空间向着更适合这个要求的集中式形制发展。罗马时期则是在教堂祭坛前增建一个横向空间,形成了一个十字形的平面,被称作拉丁十字式,这一直是天主教最正统的教堂空间形制。哥特式建筑是伴随着人们进一步开拓内部空间的需求出现的,建筑师在空间中为人们营造了一个向上和向前的两个空间动势,而且体量空前。文艺复兴时期的创新体现的是一种格律美学的发展与运用,试图在空间设计中寻求一种秩序、一种规律、一种章法。巴洛克时期建筑的内涵非常复杂,有其特殊的开拓和成就,它常采用非理性的构图手法,消解了空间和形体上明确单纯的几何性及逻辑关系,创造了一种新的空间概念,并赋予空间以动感。现代主义时期建筑空间从传统的静态平面布局过渡到灵活、开放和可变的现代平面布局,提倡简洁,将装饰因素减至功能要求的最低限度。而到了后现代时期,建筑空间逐渐从匀质空间发展到多功能的综合,带有明显的逆反性,推崇矛盾性、复杂性、含混性等一系列与传统美学不相容的审美范畴。

从建筑空间的发展演变中我们不难发现,人们对建筑室内空间艺术价值的认知经历了一个从最初忽视到逐渐重视的意识形态的转变过程,但无论怎样,都不可否认空间在设计中所具有的魅力,它是主角,是灵魂,这是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

虽然我们今天对空间的认知、对室内设计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无论是设计方式、目标、手段、技术或是理念却从未停止过发展的脚步,正如经济没有了增长就不能运行一样,室内设计如果不把目标瞄准未来就不会有进步。如今,随着人们思想意识与文化素养的进一步提高,对更高品质的生活空间需求欲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设计从业者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对空间艺术价值的研究,以寻求真正的、本质上的创新与发展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是空间理论与设计发展最直接的推动力,也是激发空间设计活力的有效手段。

空间的魅力是无法抗拒的,纵使我们可能有时忽略它,但室内空间设计的美感和艺术价值最终还是体现在这个动态的、有生命的“空间”之中。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文献

[1]布鲁诺·赛维.建筑空间论[M].张似赞,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赫曼·赫茨伯格.建筑学教程2——空间与建筑师[M].刘大馨,古红缨,译.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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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多彩的拉丁美洲音乐 拉丁美洲指的是美国以南直到南美洲最南端的广大地区。面积相当于两个欧洲,包括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南美洲四个部分,古代印第安人曾在这里创造了灿烂辉煌的玛雅、阿兹台克、印加三大文化。音乐在当时也得到了较高的发展。玛雅人的器乐与歌唱、舞蹈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们用敲击乐器较多,如用半个葫芦制成放在水盆中敲击的水鼓和用坚硬的长豆荚相互敲击的乐器,还有能吹出鸟鸣声的管乐器等。阿兹台克人则经常使用木鼓、竹笛、海螺和葫芦制成的摇铃。在印加人的音乐中,以排箫和竖笛著称,据说当时曾有多达百人的竖笛乐队为舞蹈伴奏。在印加贵族子弟的教育中,音乐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无半音的五声音阶是印第安人普遍采用的音阶。 经过300多年的殖民统治后,拉丁美洲的音乐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大量欧洲(尤其是地处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葡萄牙)的音乐文化传播到了整个拉丁美洲。同时,来自非洲的黑人奴隶也带来了非洲的音乐艺术。长时期种族间的混血,也形成了各种新的混合民族。拉丁美洲的文化正是欧洲文化、印第安文化和非洲文化经过长期的碰撞、冲突、渗透、吸收后融合而成的一种统一而又多元的文化。它源于这三种文化而又不同于原有的文化,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界上。从宏观的角度看,拉丁美洲音乐也是欧洲音乐、印第安音乐、非洲音乐的混合体。但由于混合的类型、层次、成份、程度各不相同,就形成了十分丰富、多种多样的音乐风格。如今,拉丁美洲音乐正以其色彩的丰富。节奏的独特,旋律的美妙,和声的浓郁,吸引着广大的音乐爱好者。它那无比的热情,充沛的活力,神奇的风貌,使世人为之瞩目。正如拉丁美洲伟大的革命家古巴诗人何塞·马蒂所说的:“这是一片用音乐和大自然秀丽景色装点的和谐和富有艺术的国土”。 拉丁美洲的音乐文化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印第安人音乐;以黑人音乐为中心的非洲--美洲音乐;以土生白人、混血人音乐为代表的拉美民间乐。 印第安人音乐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处于孤立偏僻地区印第安人的音乐,如亚马逊热带丛林区的印第安人。由于处于较原始的状态,其音乐比较简单;又如厄瓜多尔希法罗人的音乐只采用了三个音。巴西卡马尤拉人的音乐也比较简单,但却拥有世界上最长的管乐器--由两根植物茎(一长米、一长米)捆绑在一起的乐器,他们的音乐与舞蹈是紧密相连的,而且往往是在各种仪式、庆典上才表演。这些,对于研究音乐的起源和发展是很有用的。另一类是发展得较高的印第安人的音乐,如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等国的安第斯高原音乐,它是印加传统音乐的继承和发展。他们演奏的排箫、竖笛音乐很有特点,在表现高原印第安人的风情方面十分出色。庄严的太阳神颂歌,忧郁抒情的亚拉维情歌,欢快活泼的瓦衣诺舞曲,都是他们的创造。美妙动人的民间花腔女高音唱法一安第斯高原唱法是世界民间音乐中的瑰宝。印加古都库斯科被称为“美洲考古之乡”,每年6月24日是著名的太阳祭节日,在隆重的庆典上可以见到传统的印地安人音乐歌舞表演。玻利维亚高原的普诺也被誉为"美洲大陆民间歌舞之乡"。 黑人音乐亦称美洲--非洲音乐。这种音乐主要分布于加勒比海和巴西以及秘鲁、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的沿海地区。苏里南的原始森林中,逃亡的黑人奴隶和加勒比海的海地保存了较纯的非洲音乐。在巴西的巴伊亚地区和古巴、特立尼达多巴哥等国的黑人音乐,则受葡萄牙、西班牙文化的影响较多。美洲--非洲音乐的特点是节奏在音乐中起主导作用,切分很强烈,常采用多线条节奏,呼应式的歌曲,乐段结构不方整,使用欧洲乐器多,且偏爱敲击乐器。加勒比海流行的钢鼓乐就是黑人的创造。这是一种用汽油桶制作的旋律性敲击乐器。这种来自汽油桶的美妙音乐震惊了世界。巴西的桑巴、伦都和古巴的伦巴,加勒比海的卡立普索、曼波、恰恰恰以及秘鲁的马里涅拉、冬德达等舞曲,都是较典型的美洲--非洲音乐歌舞体裁。 拉美民间音乐指的是:主要受到欧洲音乐强烈影响的土生白人、印欧混血人的音乐。这类音乐直接来源于伊比利亚半岛,但在几百年的漫长岁月中己适应了拉丁美洲的风土人情,产生了变异。它基本保留欧洲音乐体系的基础(包括调式、和声、节拍、乐段结构等),但它那热情洋溢的风格,激荡人心的气氛,已根本不同于伊比利亚半岛的民族音乐了。这种音乐的特点是带有淡淡的怀乡、忧愁的色彩,重唱形式多,唱法放松,音色柔和抒情,采用3/4及6/8节拍多,乐段结构较方整,采用吉他很多。来自西班牙的竖琴在拉美也流行很广,但乐器音色变得嘹亮明快、"竖琴之国"巴拉圭还发展了用竖琴伴奏的独唱、重唱等形式。具有小吉他形状和曼陀林音域的恰朗戈(五弦琴)、蒂波里(三弦琴)、瓜德罗(四弦琴)等弹拔乐器都是欧洲音乐文化与印第安音乐文化巧妙结合的硕果,现已成为拉美音乐中不可缺少的乐器。在墨西哥还发展了一种溶吉他、小号、小提琴、低音吉他为一体的马里阿奇乐队音乐,特色鲜明,很受欢迎。 墨西哥的松,智利的库艾卡,阿根廷的探戈,秘鲁的秘鲁园舞曲等都是典型的拉美民间音乐歌舞体裁。

有关吉他的起源及发展简史,我个人认为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八个阶段:1、有根据的吉他的远祖应该是公元前1400年前生活在小亚细亚和叙利亚北部的古赫梯人城门遗址上的“赫梯吉他”。这是考古学家找到的最古老的类似现代吉他(一样具有内弯的琴体)的乐器,是。8字型内弯的琴体决定了吉他属乐器特有的声音共鸣和乐器特点,这也成为吉他与其它弹拨乐器所不同(如琴体是半梨形的鲁特属乐器)的最显著特点。2、吉他一词最早出现为西班牙文吉他(Guitarra)一词,最早出现在十三世纪的西班牙。当时,已经出现“摩尔吉他”和“拉丁吉他”。西班牙语吉他(Guitarra)是由波斯语逐渐演化成的, 其中摩尔吉他琴体为椭圆形背部鼓起,使用金属弦,演奏风格比较粗犷;拉丁吉他琴体为与现代吉他类似的8字型平底结构,使用羊肠弦,风格典雅。如图:摩尔吉他 拉丁吉他3、吉他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鼎盛时期是文艺复兴时期。四对复弦的吉他演奏高峰的出现是吉他进入第一个鼎盛时期的标志。(1)文艺复兴是14世纪至16世纪在欧洲兴起的一个思想文化运动,进而带来一段科学与艺术革命时期,揭开了现代欧洲历史的序幕,被认为是中古时代和近代的分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认为是封建主义时代和资本主义时代的分界。 (2)文艺复兴发端于14世纪的意大利(文艺复兴一词就源于意大利语Rinascimento,意为再生或复兴),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16世纪达到鼎盛。1550年,瓦萨里在其《艺苑名人传》中,正式使用它作为新文化的名称。此词经法语转写为Renaissance,17世纪后为欧洲各国通用。19世纪,西方史学界进一步把它作为14至16世纪西欧文化的总称。西方史学界曾认为它是古希腊、罗马帝国文化艺术的复兴。 3、十六世纪(1500年-1600年)四对复弦的吉他和它的近亲──用手指弹奏的比维拉琴,在演奏与创作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吉他和比维拉琴不仅深受广大欧洲民众喜爱,而且还常常成为宫廷乐器。当时的吉他、比维拉大师有米兰(Luis milan)、纳乐瓦埃斯(Luys de Narvaez)、穆达拉(Alonso mudarra),以及十七世纪时五组复弦的巴洛克吉他时代大师桑斯(Gaspar Sanz)、科尔贝塔(Cor betta)、维赛(Vi see)等。他们的许多作品现在仍是现代古典吉他作品宝库中的不朽财富。当时吉他、比维拉琴等乐器所使用的记谱方法还不是现在的五线谱,而是用横线来代表各弦,用数字或字母表示音位和指法,与现在民谣吉他中使用的六线谱类似的图示记谱法。如图:四弦复弦吉他 (比维拉)当时十分兴盛的乐器还有被认为是吉他同宗的鲁特琴(Lute)。鲁特琴前身是阿拉伯的乌德琴(UD的原意是木头)。当时著名的鲁特琴大师道兰(Dowland)和魏斯(Weiss)等人的作品经后人改编,在今天的古典吉他曲目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伟大的巴洛克音乐集大成者巴赫所创作的不朽作品中如大提琴、小提琴组曲、奏鸣曲的吉他改编曲,在古典吉他曲目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尽管有学者对巴赫有没有创作过鲁特作品提出疑问,但他所传世的四首鲁特琴组曲和少量鲁特作品,首首都具有不朽的价值。巴洛克时期的其他一些作曲家如维瓦尔弟的鲁特琴、曼陀林协奏曲,和D.斯卡拉第的古钢琴奏鸣曲的吉他改编曲都在古典吉他曲中占有重要位置。4、吉他发展史上的的黄金时代出现在十八世纪后期。六弦吉他的出现,标志着吉他的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代的到来。当时鲁特琴和比维拉琴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五对复弦和其后出现的六对复弦的吉他也渐渐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使命。1800年前后,全新的六根单弦的吉他以其清晰的和声及调弦方便等优点很快得到了几乎全欧洲的青睐五对复弦吉他 六对复弦吉他六根单弦吉他5、有“吉他音乐的贝多芬”之称的索尔的出现,标志着六弦吉他发展到了颠峰。十九世纪初,活跃在当时古典吉他音乐中心巴黎、维也纳、伦敦的最著名的古典吉他大师有索尔(Sor),阿瓜多(Aguado),朱利亚尼(Giuliani),卡鲁里(Carulli),和卡尔卡西(Carcassi)。其中索尔和朱利亚尼除了是古典吉他大师外还是出色的音乐家,他们以杰出的才华为六弦古典吉他创作了包括协奏曲在内的第一批大型曲目,为六弦古典吉他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索尔,他在创作上承袭海顿、莫扎特的古典音乐传统,除写作歌剧、舞剧音乐外,还为古典吉他创作了包括系统的练习曲、教程在内的大量优秀作品,被音乐评论家称为“吉他音乐的贝多芬”。阿瓜多、卡鲁里、卡尔卡西的重要作品和他们所作的大量练习曲与吉他教程至今仍是古典吉他中的经典。在十九世纪还有不少音乐家喜爱并演奏古典吉他,如舒伯特、韦伯和柏辽兹,小提琴魔王帕格尼尼不但擅长演奏吉他,而且还曾放弃提琴演奏,献身于吉他达三年之久,为吉他写下了大量作品。十九世纪后期著名的吉他音有乐家科斯特(Coste)、默茨(mertz)、卡诺(Cano)、雷冈第(Regondi)等,他们为吉他创作的很多优秀作品都成为了十九世纪古典吉他音乐的经典。6、十九世纪中叶,由于钢琴和提琴乐器出现了一批名震青史的演奏大师,吉他逐渐受到冷落,进入历史上第一个低潮。在钢琴、管弦乐、歌剧音乐发展的巨大冲击下,吉他在十九世纪中期以后渐渐失去了往日的辉煌,演奏与创作一度处于低潮,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十九世纪末吉他才再度复兴。7、泰雷加的《大霍塔舞曲》的创作成功,标志着古典吉他发展的再度复兴。古典吉他在十九世纪末再度复兴的生命力是在西班牙获得的。吉他能在二十世纪蓬勃发展并达到前所未有的辉煌,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近代吉他之父”泰雷加对吉他从制做、乐器性能、演奏技术直至曲目等各方面的深入研究和革新。泰雷加和他的老师阿尔卡斯一直致力于与吉他制作家托雷斯(Torres)合作,并最终生产出了琴体扩大、音量增大、乐器性能明显改善的现代古典吉他。毕业于马德里音乐学院和声与作曲专业,并且是位出色钢琴家的泰雷加尽管公开演出不多,但一生潜心研究吉他,创立了全新的演奏方法,创作了大量糸统和科学的练习曲与出色发挥吉他乐器性能的不朽名曲,其中,《大霍塔舞曲》被广泛流传,为复兴古典吉他作出重要贡献。除此之外,他还选择改编了许多适合吉他演奏的古典音乐名曲,以扩大古典吉他的目曲范围。由于泰雷加的杰出贡献以及他的学生、后继者柳贝特(Llobet)、普霍尔(Pujol)等人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古典吉他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重新获得了新的生命,为二十世纪古典吉他的辉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托雷斯(Torres)古典吉他 二十世纪古典吉他8、塞戈维亚时代的到来,标志着古典吉他的辉煌二十世纪古典吉他强大的生命力是由伟大的吉他大师--塞戈维亚(&127;Andre Seqovia 1893-1987),以其近七十年的演奏和探索一步步推向高潮的。塞戈维亚以他超凡的天才、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吉他最终摆脱了沦为酒店、咖啡馆民间乐器的命运,使古典吉他作为音乐会独奏乐器的魅力被音乐界与世人所公认,最终使吉他克服了种种偏见,成为了和钢琴、小提琴一样被人们广泛喜爱的高雅乐器。塞戈维亚遍及世界各地的频繁演出不但使全世界了解了古典吉他,使吉他在全世界流行开来,还吸引了许多专业作曲家为吉他写下了大量高水平的音乐作品。这些作曲家中最著名的如:为吉他写下《五首前奏曲》与《十二首高级练习曲》的巴西作曲家维拉-罗伯斯(Villa-Lobos),《阿兰胡埃斯》吉他协奏曲的作者罗德里戈(Rodrigo)等。塞戈维亚还为吉他改编了大量著名音乐作品,如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作品《恰空》等,大大丰富了古典吉他的曲目,最终使古典吉他的曲目在二十世纪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达到和其他重要乐器一样的水平。在上世纪初几乎没有一个音乐学院开设吉他专业,塞戈维亚不但积极从事教学工作,培养了大批年青的吉他演奏家,他还积极呼吁世界各大音乐学院开设吉他专业,并鼓励他的学生们从事教学工作,至此,目前世界著名的音乐院校不仅开设了古典吉他专业,而且把其列为重要的学科加以建设。这是塞戈维亚对古典吉他的又一巨大贡献。现在活跃在世界各地音乐舞台上的无数优秀的吉他演奏家,都曾直接或间接地受过塞戈维亚的教诲或影响的。虽然大师已经离开了人世,但是每当我们演奏起古典吉他、或是学习古典吉他、或是观赏古典吉他演奏、聆听古典吉他音乐,甚至仅仅是谈论起古典吉他时,我们实际上都是走在大师以毕生的功绩铺就的宽阔大道上和不朽的光辉中,尽管我们末必能时刻意识到这一点。 对二十世纪吉他音乐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音乐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巴拉圭吉他奇才巴利奥斯(Agustin Barrios Mangore 1885-1944)。这位具有印第安血统的巴利奥斯自称为“吉他中的帕格尼尼”而且毫不为过,他除了是位出色的吉他演奏家和作曲家外,还是位哲学家、画家、宗教学者和诗人,除了在世界各地成功地巡回演出外,他还是第一个为古典吉他录音的演奏家。巴利奥斯出色的艺术才华在二十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并末得到世人的公认,在上世纪后期,巴利奥斯以多种风格创作的大量丰富多彩的吉他曲逐渐被发掘出来,并成为了古典吉他音乐作品中最重要和最受人喜爱的曲目之一

西方音乐史论文范文

聿怀中学研究论文 英文流行歌曲各阶段的发展演变 序言�6�1 FOREWORD 作为西方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流行音乐,从一开始就深刻地影响着西方人,特别是年轻人的生活。改革开放以来,欧美流行音乐的传入也不断地影响着我国流行音乐的发展。在感受本土流行音乐的同时,更多年轻人通过日益发达的传媒把目光放在先行一步的英文流行音乐上。 英文流行音乐从20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开始到现在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40年代Nat King Cole那低沉宽广的布鲁斯给人们带来心灵上的抚慰。50年代“猫王”Elvis Pressley的摇滚促使了一代人自知与觉醒。来自英伦的“Beatles”音乐于60年代更是在全世界刮起摇滚的风潮。美国的乡村音乐、瑞典ABBA组合的迪斯科音乐都是70年代的乐坛奇范。而80年代是欧美流行音乐大爆炸的年代,音乐商品化走向成熟。Manonna、Jackson这样的国际巨星应运而生,他们张扬个性、领导潮流。而到20世纪末,英文流行音乐以更加多元化的风格和色彩斑斓的形式展现在人们面前…… 此篇论文就是从爵士乐,乡村音乐,摇滚乐三大方面的角度,详细的向您介绍英文流行歌曲各阶段的发展演变。 英文流行音乐的风格及流派 一、 爵士乐 爵士乐的起源 爵士乐的演变:新奥尔良爵士→摇摆乐→比博普→冷爵士→硬博普→自由爵士→摇滚爵士→拉丁爵士和波萨诺瓦→融合爵士→酸爵士 二、美国乡村音乐 早期乡村音乐 西部摇摆→蓝草音乐→纳什维尔之声——50年代乡村音乐→乡村音乐的叛逆时代——60年代乡村音乐 三、摇滚乐 摇滚乐产生的背景 摇滚乐的来源 摇滚乐的发展 英文流行音乐的发展及评价 关键词:英文流行音乐发展史 西方流行歌曲简史 关于我们的调查 关于这次研究课题,我们采用的是上网搜索(文献研究法),调查问卷(调查研究法) 。 我们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论文,调查表,一些流行音乐歌曲的音频等。 关于调查表,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在校高中生,因此我们只能说明此次调查仅仅代表他们的立场,与我们的观点和立场无关。我们仅仅是拿他们的数据进行阐诉。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我们觉得很多高中生对于英文流行曲并不是相当了解,所以我们认为对英文流行歌曲及其类型发展等诸多方面进行一下调查是很有必要的。 例如:在136人参与的英语歌曲占你所听音乐的多少?这道题中约有75%的同学认为英语歌曲占他们所听音乐的一两成,并且大部分同学39人(129人参与英语歌曲对你的学习有帮助吗?这道题),占认为英语歌曲对学习没有帮助,但有同学认为对英语口语有帮助。对于获取英文歌曲的途径,有(有165人参与)的同学是根据排行榜或者是媒体推荐的。 英文流行音乐的风格及流派的发展 英文流行音乐,亦称通俗音乐(popular music)美国的流行音乐作为欧洲英文流行音乐的主体,主要是以欧洲及其它国家的传统音乐、民间音乐以及黑人音乐为基础,融合而发展起来的。随着逐渐演化和发展,又产生出新的种类形式,如爵士乐、廷潘胡同歌曲、乡村音乐、拉格泰姆布鲁斯、摇滚乐等。流行音乐是与严肃音乐相对而言的,它不同于严肃音乐,因为严肃音乐常具有较深的思想内涵和一些专门的知识层面,需要听众运用自己的知识和修养细细领悟、品味。而流行音乐对于听众来说,其形式短小、通俗,唱起来上口,并且对于听众不需要更多的专门仅依靠对音乐的心领神会与感性认识就能理解。 美国流行音乐具有更多的自娱性与商业性。其自娱性来自非洲的音乐传统。影响最大的,如爵士乐、布鲁斯、摇滚乐等,都起源于黑人音乐。 英文流行歌曲的风格尤其发展到现在,已经进入到走向多元化发展的阶段,从流行音乐的历史上来说,并结合我们的数据:在 你知道英文流行歌曲的几种风格或流派?这道题中,选摇滚的有46人,选爵士的有32人,选乡村 的有18人,因此我们将重点放在这三方面上 研究体会 为了探究英文流行歌曲各阶段的发展演变,使更多和我们一样的高中生在欣赏英文歌曲的同时能对英文流行歌曲发展做一定的了解。我们的小组每个成员为了这次研究都没有说过“放弃”二字。 即使我们在最茫然的时候,也就是在借助网络搜索功能查阅到相当多的资料(大部分资料都是模棱两可或者擦不着边地说出英文流行歌曲是由蓝调演变而来的),我们都懵了,众说风云的说法左右着我们。特别是在看了百度“知道”一栏之后,更加使我们纳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组员分工合作,认真分析了收集到的数据资料,按时间编排,最后我们得到了较少人提出的“同步发展”一词。其实,英文流行歌曲在同一时期是存在很多风格的,它们并不是按某种风格在发中,而是多样性地进行。在资料中我们还进一步了解了当时的一些背景,这是我们研究的最大收获之一。 分工合作培养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最重要的是我们学会了研究问题的方法,严谨的态度将对我们日后的学习产生良好的影响,使我们的能力不断提高。这一次研究的诸多收获,我们要感谢学校,感谢指导老师,感谢接受调查的同学,谢谢给我们这次机会,我们坚信在接下来的研究性学习中,我们会做得更好!

西方音乐实际上是从十六世纪末开始,尤其是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这一期间,音乐史上称为巴洛克时期,这个时期的音乐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下面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西方音乐的发展史吧! 西方音乐古罗马时期的发展史 古罗马:时间约为公元前3200年~公元400年。这部分的音乐资料只能从考古而来,从发掘出的绘画、雕塑及少量流传下来的诗歌文学与哲学著作可以进行了解,但几乎是不可能聆听与欣赏。有资料统计这一阶段残存下来的乐谱还不到10件,但是从残存下来的雕塑等诸多 文化 遗产可以看出曾经存在过的辉煌与成就,古希腊的大哲学家都曾对音乐进行过讨论与研究,这被后人视为西方音乐之源。 在公元前12世纪~前8世纪荷马时期的两部史诗反映了古希腊的音乐文化。史诗本身既是文学作品又是音乐作品,它由职业弹唱艺人“阿埃德”用一种叫基萨拉的乐器伴奏吟唱。 公元前776年,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始举行,在比赛时常伴有音乐,后来产生了音乐比赛。 公元前7世纪~前6世纪,斯巴达把音乐作为国事活动与 教育 的重要手段,使音乐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公元前146年后,古罗马征服希腊后,它的文化主要受益于希腊,同时又吸收了叙利亚、巴比伦、埃及等国的文明成果。 中世纪:西元476年罗马帝国瓦解后,希腊、罗马文明变趋衰微。 日耳曼人统治欧洲西半部,历史上称为“黑暗时期”,也就是“中世纪时期”。 教会是当时人们的生活重心,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地位,艺术家在宗教中生存,因此当时艺术与宗教息息相关。 这时期的音乐活动受到____影响很大,音乐多以宗教仪式或歌唱颂歌为主,以功能为重,例如格雷果圣歌。 歌词多是采自圣经。 特色是旋律高低起伏变化小,缺乏和声基础,表现朴实。 对中世纪音乐贡献最大的是米兰主教安布罗斯和教皇格里高利一世。 公元390年左右,安布罗斯推行对圣歌的双声合唱,引入和声,并准许非僧侣、教士的俗人参与演唱。是教会音乐得以发展和普及。 公元590年-604年在位的教皇格里高利一世,编出一套用于庄严礼拜的曲目,并用法律形式规定在祈祷仪式中必须有音乐,形成一整套格里高利圣咏,成为宗教创作的典范,后来又发展出记谱法,虽然尚没有小节线和 五线谱 ,但使用高低位置记谱的 方法 为五线谱的发明提供了基础,这种记谱法只有四行线,每行前面有三个菱形谱号,结尾有一个菱形谱号提示下一行音高,基本是五线谱的雏形,但不能表示节奏。还成立了培养歌手的学校,在教会势力范围内大力推行音乐,使教会音乐在10世纪以前成为欧洲的主要音乐形式。 西方音乐文艺复兴的发展史 文艺复兴:文艺复兴时期约为公元1450-1600年,在中世纪“新艺术”的基础上,更加追求人性的解放与对人的内心情感的抒发与表达。这时的音乐家在人文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对复调音乐进行了发展和变革,声乐与器乐逐渐分离而独立发展。这一时期五线谱已得到完善,印刷术也运用到 曲谱 上,这都使音乐的传播更加便利和广泛。这一时期有以下几个较有影响力的乐派: 尼德兰乐派:主要音乐活动在尼德兰的一批音乐家。创作内容多为弥散曲与经文歌等宗教音乐,也有世俗音乐。代表人物有迪费、若斯坎、汴舒阿、奥凯格姆等。 威尼斯乐派:在1530-1620年间的一个器乐乐派,其特点是音响气势宽广宏大、对比效果鲜明。创作内容有铜管乐与弦乐的重奏曲、管风琴的前奏曲、幻想曲与托卡塔等。代表人物有维拉特、A.加布里埃利等。 罗马乐派:此时期的一个专门创作服务于宗教作品的乐派,以无伴奏合唱的形式为主。代表人物有帕莱斯特里纳、.纳尼诺、F.索里亚诺等。 巴洛克时期:巴洛克音乐指欧洲在文艺复兴之后开始兴起,且在古典主义音乐形成之前所流行的音乐类型,延续期间大约从1600到1750年之间的150年。 巴洛克(Baroque)一词来源于葡萄牙语“Barocco”,意指形态不够圆或不完美的珍珠,最初是建筑领域的术语,后逐渐用于艺术和音乐领域。在艺术领域方面,巴洛克风格的特征是精致细腻的装饰以及华丽的风格,造成这种现象的主因,是因为巴洛克时期是贵族掌权的时代,富丽堂皇的宫廷里奢华的排场正是新的文化以及艺术的发展中心,而这个大环境的改变也直接的影响到了音乐家的创作。十七、八世纪宫廷乐师所写的音乐作品,绝大部分是为上流社会的社交所需而做,为了炫耀贵族的权势以及财富,当时的宫廷音乐必定得呈现出炫耀的音乐以及不凡的气度,以营造愉悦气气氛。 巴洛克音乐的特点是极尽奢华,加入大量装饰性的音符。节奏强烈、短促而律动,旋律精致。复调音乐(复音音乐)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大小调取代了教会调式,同时主调音乐也在蓬勃发展。于是复调的和声性越来越明显。复调在 .巴赫时代发展到极致。 数字低音及即兴创作是巴洛克重要的部分,并且管弦乐团编制尚未标准化。 古典主义:古典主义音乐指的是1730-1820年这一段时间的欧洲主流音乐,又称维也纳古典乐派。此乐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 古典主义音乐承继著巴洛克音乐的发展,是欧洲音乐史上的一种音乐风格或者一个时代。这个时代出现了多乐章的交响曲、独奏协奏曲、弦乐四重奏、多乐章奏鸣曲等等体裁。而奏鸣曲式和轮旋曲式成为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最常见的曲式,影响之深远直至二十世纪。乐团编制比巴洛克时期增大,乐团由指挥带领逐渐变成一种常规。现代钢琴在古典时期出现,逐渐取代了大键琴的地位。 随着法国大革命对社会造成的冲击,作曲家的生计也受到影响,由最初依赖宫廷、教会供养转变为独立的经营者。 西方音乐浪漫音乐的发展史 浪漫音乐:浪漫主义主要用于描述1830—1850年间的文学创作,以及1830—1900年间的音乐创作。 浪漫主义音乐是古典主义音乐(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延续和发展,是西方音乐史上的一种音乐风格或者一个时代。 浪漫主义音乐比起之前的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音乐,更注重感情和形象的表现,相对来说看轻形式和结构方面的考虑。浪漫主义音乐往往富于 想象力 ,相当多的浪漫主义音乐受到非现实的文学作品的影响,而有着相当大的标题音乐成分。浪漫主义的因素,则包含在从古至今的音乐创作当中,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时代,因为音乐创作本身,就是想象力的一种表现,而浪漫主义恰恰是想象力的最佳体现。 贝多芬是古典主义音乐的集大成者和终结者,也是浪漫主义音乐的先行人,浪漫主义音乐抛弃了古典音乐的以旋律为主的统一性,强调多样性,发展和声的作用,对人物性格的特殊品质进行刻画,更多地运用转调手法和半音。浪漫主义歌剧的代表是韦伯,音乐的代表是舒伯特。 浪漫主义音乐体现了影响广泛和民族分化的倾向,在法国出现了柏辽兹,意大利的罗西尼,匈牙利的李斯特,波兰的肖邦和俄罗斯的柴科夫斯基。浪漫主义音乐在瓦格纳和布拉姆斯时代逐渐走入历史。 猜你喜欢: 1. 西方古典音乐赏析 2. 西方古典音乐鉴赏论文 3. 中西方音乐文化特点浅析论文 4. 西方音乐鉴赏论文范文 5. 广告音乐发展史探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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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论文1000字

西方音乐史研究综述王丽君中国人研究西方音乐的尴尬状况,不仅使这方面的专家学者困惑,同时也令其他领域的同仁为其担忧。八十年代以来,尽管我们尽最大努力填补对西方音乐研究的空白,而且也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我们始终还是未摆脱“被牵着鼻子走”的状况,很多时候我们做的工作仅仅是介绍和引入国外的研究成果,但对于国内来说却显得意义重大,即便是这样,我们仍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空白没有填补,而对于国际上新气象和新动态更是知之甚少。在这里,笔者将对2000年国内出版或发表的西方音乐史研究的主要成果进行简单归纳整理,并稍加评述,以提供这一年度国内在西方音乐史研究方面的新动向。一、热点研究首先,鉴于2000年是柴科夫斯基诞辰160周年,这年也成为研究柴科夫斯基成果丰硕的一年。毛宇宽的论文《骇人听闻的惨剧-柴科夫斯基死因考》,将国际上所关注的柴科夫斯基死因再考的论题引入国内,并加入了论争。文章指出:历史上和当今在国际上关于柴科夫斯基死因的描述存在重重矛盾,并一一提出质疑,进而予以否定。最后建立在最新披露的论据之上,得出最终结论,即柴科夫斯基并非死于霍乱,而是自杀致死。同时,进一步论述了这种惨剧背后隐含的社会和历史根源。我们姑且不去讨论这种论争孰是孰非,仅从学科意义上来说,这一讨论不仅对国内柴科夫斯基研究有所贡献,而且显示出国内学者在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内容上更为细致,形式上更注重实证,同时也加强了国际对话的决心和信心。彭志敏的《从bE大调交响曲到<第七交响曲>——纪念柴科夫斯基诞辰160周年》则是介绍鲜为人知的柴科夫斯基《第七交响曲》来源及其特征。除了这两篇论文外,2000年还出版了一系列柴科夫斯基研究专著。其中《柴科夫斯基书信选》(高士彦)和《彼得·柴科夫斯基——一幅真实画像》(VladimirVolkoff著,冷杉译)是两部译著,前者为我们研究柴科夫斯基提供了较为直接的材料,后者则是一部描述柴科夫斯基生活和创作道路点滴的传记。还有一部著作是《柴科夫斯基交响曲》(彭志敏著),虽被作为《外国音乐欣赏丛书》之一出版,但就其内容来说,提供了柴科夫斯基交响曲创作的全貌,既是一部作曲家作品研究的专著,又具有体裁风格史研究视角,同时既具备学术性质,也适宜音乐爱好者阅读,可谓雅俗共赏。其次,据掌握的材料看,国内近几年马勒研究热潮,有增无减,2000年可以说达到了一个高点。尤其是对马勒《大地之歌》的研究和争论可看作是马勒研究的焦点之一。在这方面主要有几篇文章值得关注:廖辅叔的《关于<大地之歌>那两首唐诗的难题》主要对马勒《大地之歌》第二和第三乐章的两首唐诗的来源进行了考证和推论,其中对第三乐章的《瓷亭》与李白的诗《宴陶家亭子》的比较分析和推断论证是文章的中心所在,但作者最后未下定论。严宝瑜的《马勒<大地之歌>德文歌词汉译以及与原唐诗的比较》将《大地之歌》的德文歌词译为汉文,与原唐诗进行比较分析,作者尽力保留德译诗的风格和情调,意在说明德译诗和马勒音乐中的“没落情调”。钱仁康的《<大地之歌>歌词溯源》同样将德译诗反译为中文与唐诗原文进行对照,与严宝瑜不同的是,作者认为马勒在采用德译诗歌的时候,作了一些修改,用意在于避免没落而表达“光明的期望”。孟文涛的《<大地之歌>唐诗疑云未尽散——二、三乐章解题众说仍纷纭》收集到八种有关的研究文献,除作评说外,肯定其第二乐章以告破解,第三乐章仍属悬案,并由此引发出对大地之歌是否为资产阶级没落情绪-世纪末情绪在音乐艺术上作意识形态反映之争。以上的关于马勒《大地之歌》歌词来源的考证和辨析实际上不只对音乐史研究有意义,而且也在文学界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推进了国内的学术研究,而且在国际上也具有相当的价值。除此以外,还有一篇论述马勒作品风格特征的文章,就是陈鸿铎的《谈马勒<第一交响曲>的音乐创作》,虽只选用了一部马勒早期的作品,但基本抓住了贯穿马勒创作的一些主要创作特点。二、作曲家创作风格及其作品研究作曲家创作风格及其作品研究仍然是西方音乐史研究的主要方面,这类研究成果也最多,主要有:刘盾的《关于贝多芬C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和《舒曼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及小提琴版本考》两篇均为文献考证性质的研究。前者披露了鲜为人知的贝多芬的另一部小提琴协奏曲的发现校订并作了简要介绍。后者则披露了关于舒曼将大提琴协奏曲改编为小提琴协奏曲的考证。孙国忠的《<戈尔德堡变奏曲><巴赫的晚期风格及其研究>》,通过这部作品探讨巴赫晚期风格的倾向问题,进而,坚持巴赫晚期作品风格向前古典主义靠拢的看法。钱仁平的《肖斯塔科维奇<第十五交响曲>的音乐语言与潜在标题性》通过音乐分析并与肖斯塔科维奇先前的交响曲创作进行对照,揭示了这部作品在音乐语言尤其是在整体结构方面的“总结性”特点,以及作曲家通过对前人和自己音乐作品主题的摘引与融合,来表达相应的潜在标题性的方法。这一年,还出版了钱仁平的专著《肖斯塔科维奇交响曲》,从中可以获得肖斯塔科维奇交响曲风格特征的全貌。王文澜的《风格独具的表现主义音乐戏剧-普罗科菲耶夫第三交响曲音乐学分析》是对作品的艺术特征的剖析。余丹红的《从预制钢琴到<4分33秒>》梳理了一条凯奇音乐风格发展变化的主要根源,即他的音色观念和哲学观念的变化。同时也为我们理解凯奇的作品提供了一条线索。何平的系列研究《科普兰“实用音乐”——戏剧音乐时期的芭蕾音乐作品》、《科普兰“实用音乐”——戏剧音乐时期的通俗管弦乐及戏剧、电影音乐作品》、《科普兰“实用音乐”和戏剧音乐作品的和声技法》以及《科普兰“实用音乐”和戏剧音乐作品的调性处理原则及其管弦乐手法》,在学科建设方面有重要意义。正如杨燕迪在《科普兰研究的新启示——读何平新著<科普兰和他的音乐世界>》中指出的那样,何平的新著是建立在自己一系列研究论文的基础上的最后结晶,它填补了我国音乐学研究的重要空白。总的来说,作为音乐史研究的主要领域,对作曲家创作风格和作品的研究仍吸引着大多学者的目光,也是每位西方音乐史学者涉足最多的领域。就目前来看,每位学者的研究范畴越来越明确化和专门化,各有所长,各有所专。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显然是一个好的势头,而且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专的同时,必然也面临着广度的局限,因此,在这方面我们自然地提出新的要求,就是对既有一定的广度又有一定的深度的研究群体的需求,这也是时代的要求。如果要谈到该领域的具体研究的话,存在着一个学科定性的问题。对作曲家创作风格和作品研究主要涉及到两方面,一方面是对音乐本体的研究,另一方面是对与之相关的社会文化背景的研究,那么作为史学研究究竟应该注重音乐本体风格研究,还是关注社会文化内涵,或两者兼顾之,西方音乐史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而国内在这一方面从未卷入争论,立场是折中的。但问题是这个折中的度是不好取的,结果是要么偏重本体分析,向作曲技术理论倾向,要么陷入空泛的音乐描绘,还有的虽然将两者结合了,但各谈各的,生搬硬套。所以说,产物很多,但不都是具有史学价值的成果。作为青年一代研究者,我们需要做的首先就是学习,从而借鉴,时代和学科自身的发展对我们已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能应要求而动,向“T”字型发展,既广又深,既博又专,这样才可能真正将我们学科带出尴尬境地。三、专史研究有些学者更关注西方音乐史上某时段或某领域的风格演变,这方面的成果主要有:钟子林的《二十世纪西方音乐回顾》极富历史感地对上个世纪的西方音乐潮流及学者对此潮流的看法与观点进行了回顾、总结和归纳,指出二十世纪是一个“开拓、融合、多元”的世纪,并进一步寄希望于二十一世纪的“成熟”。凌宪初的《欧洲浪漫主义音乐风格的变异》侧重音乐风格变异与人文背景环境以及社会生活的相互联系,指出音乐技巧和思想内容变化的必然性。范额伦的《从洛卡泰里到纳尔迪尼》是自1996年以来,在《音乐艺术》上连续发表的数篇小提琴专题研究论文之一,这一篇是前面对意大利小提琴学派艺术发展史研究的继续,主要论述了18世纪意大利小提琴学派的发展。作者对这一专题的长期关注及研究,无疑弥补了西方音乐史中这方面研究的空缺,具有建设性意义。蔡觉民的《西方传统记谱法的变迁》介绍了西方几种记谱体系的演进和发展。董蓉的《巴洛克时期的装饰音现象》(上)将巴洛克时期的装饰音现象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还有一部值得关注的体裁风格史《西方合唱音乐纵览》(韩斌编著)问世,标志着国内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又一空白得到填充。四、译文除在前面几个方面中提到的译文译著以外,值得一提的还有[美]萨拉·巴可瑟的《巴赫档案的国际追踪》(余志刚译)。这篇文章译自1999年8月16日的《纽约时报》,是一篇关于美国学者对巴赫家族档案追踪的进展情况的报道。译者还在附记中介绍了一些新近的发现以及相关的音乐活动。该篇为我们提供了国际上研究巴赫的最新成果和信息,有助于国内在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时,能与前人的研究以及国际的研究动态建立更多的联系。以上是笔者根据搜集到的2000年国内出版和发表的西方音乐史研究成果进行的简要归纳和述评,需要指明的是,所列出的并非全部,本文旨在选取较为典型并可以代表这个年度西方音乐史研究特点的主要成果进行整理,当然,由于认识上的局限,可能对有些重要研究成果有所遗漏,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笔者在做这样的工作前以及伴随着工作的同时,始终热切的关注本学科研究状况,包括对研究目的、观念、方法和对象的思考。因此,在归纳总结的同时不免发表了一些个人的观点,虽不成熟,但实属坦言。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西方音乐史在我的记忆当中就是以一些歌剧高雅艺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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